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欧洲杯买球平台

上传:ahla11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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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我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运农发[202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建立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研究完善村庄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及时通报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对策,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和规划许可的相关政策和制度;统筹相关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等重要问题;研究处理农村违法违规建房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制定农村住房建设技术规范,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研究制定维护农民用益物权和财产权益的机制体制;研究农村宅基地建房的合法性讨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以乡镇为单位提出用地需求,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县自然资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等相关手续,依法办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业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住房建设,完善农房建设有关标准和规范,牵头购买监理设计服务,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和农村建筑工匠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组织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常识培训工作。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督导乡镇建立联动审批机制,将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服务大厅综合业务受理范畴。

联席会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县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召集人主持,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明确,重大事项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向县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请各成员单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欧洲杯买球平台的联系方式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今后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如有变动,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二)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