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气象应对预案-欧洲杯买球平台
上传:lsi2007 2021-10-23
一、目的与依据
为了有准备地抵御特殊气象可能给人民群众出行、生产、生活带来的危害,减轻特殊气象对国家、集体及个人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依据《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发[6]8号)和《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定义
特殊气象是指高温35度以上(含35度)、低温0度以下(含0度)或大风、暴雨、冰雹、大雪、大雾等为特征的自然气象。
三、组织领导
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各有关单位应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优势,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本单位应对特殊气象工作措施并报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四、启动原则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状况,按照“自行启动、主动应对、有效落实、全面预防”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启动本单位应对特殊气象工作预案。
五、信息来源
(一)每年季节更替,台风、汛期来临以前,或夏令高温,冬季低温以及气候变化较多的季节;
(二)虽没有预报或预警,但已遭遇特殊气象;
(三)市专业部门特殊气象预报;
(四)市新闻媒体特殊气象预报或预警。
六、部门工作职责
(略)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解释。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部门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人员,切实提前应对特殊气象下的各项工作。如已发生突发事件,则按照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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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气象应对预案
2009-03-29 08:25:00 阅读: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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