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素养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11-20 17:24:24

法律专业素养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1

现在正值“六五”普法阶段,各类大专院校相继开设了专门的法制教育类课程,普遍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现时期的大学生有了更多的学法途径。应该说,这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是有一定成效的,如今的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对法律认知层面的“是”与“非”有了基本的判断。但知法必定不违法吗?答案是否定的。一些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案例,多数情况下恰恰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知法犯法。盗窃是违法的,但凡正常之人对此都能做一判断,但高校失窃案件多数是在校大学生所为。笔者曾做过几次针对高职非法学专业在校学生的问卷调查。调查发现,大多数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这种意识属于懵懂状态的粗浅水平,很多学生对自身专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了解很少。在回答法律学习的兴趣度及学习法律的意义这一问题上,相当比例的学生表现出兴趣不高,认为法律对自身学习生活影响不大,有距离感。对是否相信法律会带来公平和正义的问题,部分学生对此持有怀疑态度。由此看来,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教学效果并不乐观,表现在高职院校开展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没有认真研究高职学生的特点,法律知识的讲授过分顾及面面俱到,陷入了专业化教学的套路,在内容的选取上忽略了要突出彰显法治精神和培养学生法律素养,有意无意间走入了将法律知识及法律条文的简单掌握认定为法制教育取得效果的误区。法制教育缺乏实效性成了现时期法制教育的硬伤,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围绕高职院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问题引发思考很多,本文仅就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本位观做一探讨。

二、法制教育的本位在于法律素养的培养,其核心在于“法”的内化

法律不仅仅是制度体系,而且是一种社会现象以及背后折射出的人们的心理态度。法律所追求的诸如秩序、正义、权利和义务等观念,既是规则体系所彰显的价值追求,也是社会成员的内心感受,这就是所谓的法律信仰。它既包含着对法的理性认知,又包含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体现出人们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一个人在有警察并有车的时候做到等绿灯,是守法;一个人在既没警察也没车的情况下也等绿灯,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从表面上看,两者都没有闯红灯,但背后折射出的是人们对法律的态度本质的不同。这就是信仰的力量之所在,人们不光“信”法律法条,更重要的是对法律背后透射的正义、公平、平等等价值理念的信仰进而逐渐形成的人的内在的法律精神。法律信仰作为法治精神的内核,其形成和发展是一个自然演变的过程,同时又是人们有意识地选择和培育的结果,它依赖于法律素养的培养。法律素养是一个人认识及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素质。任何一个置身法治社会的人,不仅要有专业所长,而且也应具备最基本的法律素养。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影响着国家未来发展的前途及命运。而法律素养的生成具有过程性和长期性。法律知识的简单灌输并不必然地导致受教育者依法而为、缘法而治。法律知识的获知与法律素养及法律信仰的建立之间存在着一种偶然性而非必然性的关联。“法律被遵守往往不是法律被知晓的直接结果。尽管法律被遵守在很大程度上首先是知晓法律,但它仅仅只是一个外在条件而非原因,或者说它是公民遵守法律的一个辅助性的因素”。“作为法律知识的普及,‘受众’可能获得的东西更多的是法律的规定、法律规范的内容,一种国家的意愿、态度、要求,一种法律的‘应然’。……这些都无从保障或肯定当事人行为的自觉,它只是呈现了法律规范可能的指引、评价、预测、教育或强制功能”。事实上,学生被动地“接受”法律规则与主动地“认同”法律、进而形成“崇法理念”,在法制教育的实效上是大不相同的。法制教育的本位在于法律素养的培养,其核心在于法的内化,即法律素养的形成并最终升华而成的法律信仰。西方法学大师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大学生只有从内心层面真正认可了法律的至高无上性,才能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自觉地做到守法、用法和护法。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作为大学生法律素养培养的主渠道,在培养合格人才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我们必须清醒意识到,在探讨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话题上,我们关注的焦点更多地集中在课堂教学的完善上,尽管我们也深知法制教育最终目的在于学生法律素养及信仰的树立,但在实践层面却往往忽略甚至于背离了在这一目标。我们只有紧紧把握住要使在校大学生对法律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依存感这一要义,我们的法制教育才算找到了归宿。

三、法律素养培养的路径

素养培养和生成本身是多维度、多层面因素的渐进的过程。笔者在此仅就法律素养培养的路径谈几点认识。

1.将人本主义的教育理念融入法制教育过程中

人本主义从根本上讲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把学生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且具个性的主体来看待,以其内在需要、情感、兴趣和主观愿望为出发点来激发主体的学习和发展的潜力。然而,我们现有的法制教育很少考虑在校大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内在需求和价值选择,学生的兴趣度和求知欲没有得到有效地激发。法制教育忽视了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缺乏相应的感知教育,没有以“他想学什么”,而是站在“我要教什么”的角度去考虑教育活动,这样,学生不由自主地会产生与“法”的距离感。法制教育要从培养高职学生法律情感入手,着力寻找“法“与其现实的生活及个人情感的切入点,激发他们的共鸣和对法律的高度认同的热情,并以法律作为他们所信仰的对象,从其内心源头产生对法的信赖。这就要求我们要以“感性为先,理性跟进”的方法思路,尽量去捕捉大学生视野所及的鲜活的人和事,使得学生能形象地感知和理解法就在我们的身边并且潜在地影响和维护着我们的生活和学习秩序,而绝不是束之高阁的只能观瞻的纸面上的规则。

2.以全程化、全面性的理念谋划法制教育和法律素养培养

高职院校非法学专业的法制教育及素养培养以“两课”教学为主线,辅以法律知识讲座或相关活动,由于脱离了学生具体所学的专业领域,所以显现出来的作用和效果并不理想。高职院校是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等第一线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但现在很多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要么追求面面俱到、浮光掠影般的讲解,要么沿袭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遵循从法理基础到法条解读的纵向深入,这些缺乏针对高职生源的基础现状和未来职业定位的教学理念必然造成“教”与“学”的脱节,实效性大打折扣。笔者认为,应该依托高职学生所学专业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产生出与其所学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的相互融合感,并对其将来的专业工作有实用性,这应是我们高职法制教育在具体实施环节的切入点所在。我们知道,法律素养的培养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单靠两课教学中法律基础学习的单打独斗难以实现高职学生的素养培养和提升,我们需要实现从传统的高职院校法律知识的普及教学向法律素养的养成教育转变,其核心在于以全程化、全面性的理念来谋划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全程化意味着在时间跨度上要将法律素养的培养贯穿于高职教育整个阶段,而绝不能再以两课教学及考核的结束而终结。全面性意味着要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要求我们根据高职学生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与各阶段相适应的法制教学计划,与专业学习相配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贴近,与日常教育管理过程相融合,从而形成一个综合性的、多方位的全程法制教育模式。

3.加强正面教育引导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2

1.1何为素养。“素养”一词原本是用来描述人的生理层次的机能的一个概念[1]。后来不断发展中引申出更广义的内涵。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人的素质和教养,主要体现在人的思想政治、文化道德,业务技能,身心健康这四个方面。多用于对人的评价中,所以它是一个带有主观能动性的词语。但是,它又有着一定的评判标准,这是它的客观性的体现。1.2何为法律素养。对法律素养最直接的解释就是个人在法律这个领域的素质教养。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社会层面的法律素养,一是专业人士的法律素养。社会层面的法律素养的标准是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大众所应该具备的法律素养的程度,专业层面的法律素养就是以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评判个人所掌握的专业的法律知识框架和体系。这二者的标准不同,自然要求也是不同的。

2高中学生与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的培养是需要对知识的不断汲取和补充的,作为高中阶段的学生,我们的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应战高考,这就使得法律素养的提升和高中学习之间既有矛盾又有共性。2.1高中学习和法律素养的共性。高中阶段的学习既是应试教育的学习也是学生素质全方面培养的阶段。这个素质既有政治思想素质,也有文化道德素质,自然而然也少不了法律素质,也就是法律文化素养的学习和提升。从这个层面来说法律素养的提升培育和高中阶段学习之间是有着共通之处的。2.2高中学习和法律素养的冲突。高考指挥棒一挥起,所有学子应声而动。不论高考的利弊如何,目前高中阶段的学习就是以高考为中心而开展的,这是大局势。但是在高考中并没有一门学科是和法律有直接关联的,所以,培育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必要占用其他科目的学习时间,有的一部分群体会认为是浪费时间,这就是法律素养提升和高中阶段学习的矛盾所在。

3提升高中生法律素养的对策

虽然法律素养和高中阶段学习有着一些矛盾,但是从国际的大格局,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作为提升国民法律素养重要阵地的高中生的法律素养的提升是必须的。对此笔者提出一下两方面的建议:3.1从社会大众素质的角度。高中阶段的学生即是学生,我们也是社会大众的一员,更是未来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未来肩上的担子不轻,我们的人生之路还很漫长。要想走出不一样的人生,干出不简单的业绩,达到不一样的目标。就必须对国之利器———法律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要有最基本的大众法律意识观。所以,对于提升高中生的法律意识,我们可以从普通大众的标准出发,进行和我们生活有关的普法教育。例如:基础的民法知识,刑法知识。这样使我们的高中生时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守法的公民。3.2从专业法律人士的角度。高中生学习的首要目标是———高考,高考的意义是好的大学和好的专业。虽然睡说:只顾耕耘,莫问前程。但是如果我们从高中阶段的伊始,就在学生心目中树立起理想的大学和心仪的专业,那每个学生都会有自己的方向和目标,就如同有了指路的明灯,这样才不至于盲目耕耘。而法律———作为大学所开设的学科中的一门,它有着自身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我们可以引导学生去了解法律,走进法律,使我们体会到法律对我们国家和人民的意义所在。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打好我们作为未来法律人的最基础的要求。这样即是提升我们的法律素养,也是为我们法律事业培养后续接班人做好准备。

4结语

本文就法律素养的内涵,法律素养与高中生学习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提升高中生的法律素养的对策建议进行了简单论述。同时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是一种社会规则,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定海神针”,它的存在是公平与正义的体现。曾说过:我们年轻一代就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那我们何不让太阳更耀眼呢?我们的高中学生正是一个人一生中最为青涩,耀眼的年华,我们要不断打磨,要用最好的知识去养育我们。提升高中生法律素养,将我们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而奋斗不息。

参考文献:

[1]司衣米克,库尔马纳力.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学生法律素养培养探析[j].未来英才,2017(09).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3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高校学生;法制素养;培养策略

一引言

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需要每位公民的积极参与,而高校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更加需要掌握各项法律知识,积极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建设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做出重要贡献。高校思政教育是帮助学生培养和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主要途径,同时也为学生法制素养的提升提供了很好的平台,本文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背景下探究高校学生法制素养的培养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法制素养的内涵

法制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通常按照以下三种含义理解:第一,法律知识,指的是个人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相关规定;第二,法律意识,指的是个人需要对法律具有敬畏和崇拜之心,当遇到问题时,能首先想到通过法律解决问题,能自觉遵守法律的判决结果;第三,法律信仰,即个人内心始终相信法律是全社会都遵从的至高无上的行为准则,具有该信仰的人属于法律认识的顶级阶段。一个人的法制素养往往通过以上几个方面表现出来,所以,想要成为社会上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需要学习法律,提升法制素养。

三思政教育视角下高校学生法制素养培养现状分析

根据我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要将高校思政课堂作为传播法律知识,提升法制素养的重要途径。但是通过调查分析发现,现阶段的高校思政课堂还存在一些不利于提升学生法制素养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思政课程改革后,《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就被合并为一门课程,虽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高校学生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但是这样的课程设置大大减少了学生学习法律的时间,令学生难以掌握法律中的重点内容。而自2006年以来,《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教材经过了几次修订,教材中的法理内容逐渐多于实体法律内容,这些理论性极强的部分对于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来说是晦涩难懂的,因此,教师想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让学生完全理解这部分内容是困难的,这就导致学生难以构成系统的法律体系,也就难以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法律基础是学生成长为合格公民的必要条件,通过相关调查分析发现:身处于和平年代,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掌握的法律知识相对薄弱,对于社会上一些现象级问题没有合理的理解和辨别,引起学生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出现问题,不利于学生未来的发展。课程设置不合理是造成学生思想政治水平和法律知识不足的基本原因,对于大多数教师来说,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需要具有合理的辅导书和教材,因此,在教授相关的课程时,教师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准备相应的教学材料,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弥补课程设置不合理对学生造成的影响。缺少实践教学。目前,大多数高校思政课教师多为非法律专业或专业水平不强的教师。由于法律知识理论性较强,如果使用非专业的教师进行教学,教师难以将法律中的理论解释清楚,学生就更加难以理解,这样的情况也会造成学生学习兴趣的下降,从而失去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实践教学是提高增加法律常识提高法律经验的有效途径,通过实践教学,学生可以在提高思想道德修养的同时提高法律知识,对学生未来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具有益处,据此课程教师应合理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学习该门课程的积极性并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课程应该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目的是让学生充分理解教师讲述的内容,但是在实际教育过程中,由于课时的减少,教师讲述基础理论的时间不够,实践教学只能流于形式,法律课程更是完全依赖于课堂中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时间几乎为零,这就导致学生虽然掌握基础的法律知识,但是当在生活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的时候,仍然难以依靠所学知识顺利地解决,从而打消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降低了学生的学习兴趣。缺少实践教学对于学生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常识没有丝毫的益处,大学生在校期间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处于疲倦的状态,教师采用讲述理论知识的方法培养学生的道德和法律素养是不利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方式,因此教师应采用合理的教学方式并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学习过的知识分析问题,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为学生未来的发展之路奠定坚实的基础。课堂教学效果不理想。随着国家经济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人们的生活也在逐渐的转好,由于当代高校学生是伴随着丰富的物质生活成长起来的,在面对金钱和外来文化的诱惑时,其价值观和世界观会受到影响,通常表现为以自我为中心,功利心较强和心理承受能力低,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学生未来的发展。高校的思政课程虽然是为了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但是教材中的思政和法律理论难以改变学生的思想,令学生真正意识到思想道德修养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性,据此高校教师在为学生讲述相关的课程内容时应采用学生感兴趣的教学方法,令学生积极地参加课堂中的互动环节,使学生在互动的过程中掌握和理解学习过的知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另外,大多数学校将这两门课程设置为必修课程,强制要求学生学习,虽然这样做的初衷是学生更好地接受知识,提升道德修养,但是由于教师的专业性差,教学内容枯燥,导致大部分学生难以接受课程内容,甚至出现了教师与学生将该课程视为一种负担,在学习过程中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问题,没有达到提升学生的法制素养和思想道德修养的目的。学生与教师对待本门课程没有合适的态度,相应的课堂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很难得到提升,为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学校可定期举行相应的讲座,为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念,引导教师通过合适的教学手段向学生传授知识;教师可通过学生喜爱的新闻和途径设置教学环节,令学生积极地参与其中且确保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既能获取相应的专业知识,又能喜爱本门课程的学习,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四思政教育视角下高校学生法制素养培养策略

(一)将培养学生法制素养作为思政课程教学主要目标之一。自课改以来,高校使用的《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素养》教材中法律知识部分的内容就出现了删减,增加更多的理论知识,减少了更多实际分析,这就令原本理论难度极大的法律知识更难被理解。依据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每个人都需要具有较强的法律观念,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贡献力量。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法律观念弱的人占据了多数,这就要求每个人在学生阶段就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因此,高校将《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素养》作为学生的必修课程,这是一门集法律知识、传统文化和政治思想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可以在加强学生法律基础的同时,提升学生的道德修养。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作为思政课程的主要目标之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政课程的指导思想,为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法律观,帮助高校学生成为德才兼备,适应社会的优秀人才。具体的教学方法是:教师在有限的时间内,设置具有趣味性和实践性的教学环节,例如案例分析和场景重现的方法,增加学生的参与度,令学生感受到法律知识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法律素养对于在校大学生的影响较大,学生在学校期间获取足够的法律知识和相应的道德观念,未来在社会中生活才会顺利的成长,据此高校教师在开展本门课程时将培养学生法制素养作为思政课程教学主要目标之一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二)加强教师课堂监测,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大学生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群体,因此,大学生的法制素养和道德修养决定着我国社会的进步程度。通过对多数高校的学生采访可知:目前高校的“思修”课程主要以教材为主,教师根据教材中的内容讲述理论知识,但是部分教师在进行该课程时采用要求学生自学的方式,这样的教学模式使得课程流于形式,既浪费了学生的时间,又浪费了教学的资源。所以,高校应该重点检查和控制任课教师在教学中的状态,以提高教学的效率和质量。换句话说,高校思修课程设置的不合理,教师教学课程时的不认真态度会导致学生难以提升法律观念和道德修养。对于大学生来说,时间和物质上的充裕会增加犯罪的风险,受到外来文化和各种观念的侵袭,学生的思想会发生一定的转变,如果不进行及时的教育,将会发生难以挽回的事情。所以,思想政治视角下学生的法制素养的培养要注重强化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的坚定程度,例如,高校要定期开展法律基础和思想道德修养的讲座,要求学生去参加并学习讲座中表达的内容;高校也可以组织学生去参加旁听法庭审判等实践活动,令学生感受到法治社会下人们生活的美好,从而坚定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采用听讲座和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的方式可有效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学生指引正确的发展道路,促进学生未来的成长,充分说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的重要性。(三)多方式、多途径培养和提升大学生法制素养。根据数据表明,大多数高校思修课程采用以教师为主体,学生被动接受的教学方式,这样的教学方式可以帮助教师顺利的完成教学任务,但是学生的接受程度极低,令该课程的开展变得毫无意义,所以,想要在思想政治视角下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就要采用多方式、多途径的教学方法,令学生感受到学习该课程的意义。例如,在讲述教材中的法律知识时,传统的教学方法是将教材的内容读一遍,教师在进行讲解,这样的方法过于枯燥,不利于学生学习,因此,在讲述该部分知识时,教师可以利用多媒体设备,将需要讲述的法律知识通过电影的形式展示出来,要求学生寻找和解决电影中出现的法律问题,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可以令学生轻松的学习到法律知识,还能够提升思想道德修养;教师也可以带领学生进行案件的情景重现,教师与学生利用现有的道具,最大程度的还原事件发生的过程,令学生在该过程分析问题并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样具有趣味性的教学方式可以在教授学生基础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制素养,提升学生的法律观念,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水平的提升打下夯实的基础。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探究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培养高校学生法制素养的策略是必要的。法律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每个人都具有较高的法制素养和道德修养,社会才会更快更健康地发展。通过对思政教育视角下高校学生法制素养培养现状分析可知,现阶段的高校在培养学生法制素养时存在课程设置不合理和缺少实践教学等问题,所以,本文结合实际,提出将培养学生法制素养作为思政课程教学主要目标、注重强化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价值观念的坚定程度和多方式、多途径培养大学生法制素养的策略,希望可以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为高校思政课管理者和教师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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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顾丹颖.试论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视角[j].学理论,2014(12):268-269.

[3]徐敏,秦翔.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为视角培育大学生法治意识[j].青年时代,2015(7):45-45.

[4]范雨超.基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的大学生创业能力培养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7,4(21):16-18.

[5]曾敏,梁浴文.新媒体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路径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7,4(23):261-262.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4

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重在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法学毕业生往往会从事律师、法官、法律顾问或者其他与法律相关的职业,而这些职业的特殊性就表现在与法律的密切联系,因此毕业生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技能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外,还应当积极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与道德素养,进而保持自己的客观性以及工作的公平性。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往往注重法学专业人才职业观、道德观的培养,进而督促法学毕业人才在从事法律工作时保持清醒的头脑,客观公证的来处理法律事务。因此,从从业人员道德素养来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对于法学人才的培养有着显著的重要性。

二、法学本科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

根据文章之前的分析,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对于法学本科阶段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文章在本节根据之前的分析以及大学法学教育的现状来对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实践进行分析。

1.明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的定位,保障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现阶段法学本科教育阶段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比重还十分的欠缺,加之司法考试以及日常考核中法律职业道德的比重也相对较低,因此整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法学本科阶段的开展工作几乎无法获得相应的教学效果。所以现阶段的专业建设过程中,大学要注重法律职业道德在法学本科专业教育中的定位,并引进专业的师资来从事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而通过课程设置、课程时间的保障以及优秀教师的推动,法律职业教育的实际效果才能够获得最为有效的提升。

2.适当提高我国司法考试中法律职业道德的比重,高校与社会共同保障教育的开展考试往往是作为对一个人能力考查以及对一个人学习进行约束的最佳的方法,我国司法考试除了是对法学专业学生起一个考查和约束的作用外,还肩负着为国家挑选合格法律人才的重担,因此司法考试不仅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甚至对于整个社会都有着特殊的意义。而在强化学生职业素养以及推进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我国的司法考试就可以适度的提高法律职业道德的比重,即除了对学生专业素养做严格要求外还应当积极的对学生职业的素养做相应的考察。在这种背景下,高校专业教育会依据司法考试的实际要求来逐步的进行调整,进而高校与社会进行联动,共同保障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开展。而考试内容的变化又会对学生的主动学习起一个良好的督促作用,整个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在高校、社会以及学生自己的联动下将会取得最为理想的教育效果。

3.优化教育教学模式,以教学效率的提升来促进法律职业道德教育效果的强化法学专业本科教育在我国已经有了良好的开展,但是现实的情况下,不少的学校仍然采用教师机械化灌输的模式,即让学生被动的记忆教师讲述的一切内容。在这种环境下,即使学校能够安排入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课程,其教育的开展也只是通过相关条例的灌输来进行,进而其教学效果始终无法被有效的发挥出来。因此在现阶段的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专业教师要创新法学专业培养的模式,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社会实践等多样化的形式优化教育教学的模式,进而从教学方法方面不断的提升法学本科教育的效率,以保障在有限的课程教学时间和课程安排下,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同样能够发挥出积极的效果,保障法学专业培养高质量的法务人才。

三、结束语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5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制素养;重要性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不断贯彻和落实了基本治国的各项方略,纵观全社会在法制时代下,从高校大学生具备的法律素养上看,应具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才能更加全面的促进社会法制化建设。

一、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

1、法制教育迫切性。近年来,犯罪大学生数据一再升高。频频向社会昭告:大学校园并不平静,法制时代下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还很贫瘠。曾在有关“校园犯罪”的调查数据上发现,在犯罪的51名大学生中有16人来自重点院校,占了总数的31%。其中不乏研究生和博士,而且在数字化时代的今天,犯罪手段向网络化、高智能化发展。涉及方面众多。如:财产纠纷、因情暴力伤人、团伙勾结以及高智商犯罪等等,这些重点院校的大学生频频犯法说明我们不能只重视大学生的学习成绩,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已经迫在眉睫了。法制教育本身及其产生的结果对大学生的价值观、道德素质、思维方式、精神状态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影响,其有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2、法制教育现状分析。1)法律专业大学生在教育理念上和法制教育的延续上有明显的优势,但对于基本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具体内容上讲述不够,法制教育实践环节学生参与度少,易造成学生面对法律问题时表现得束手无策,但是学生自主参与的模拟法庭、法院庭审和法律讲座等这些课外的法制教育很受欢迎。2)非法律专业大学生都有自己的专业课,首先他们对法制教育思想认识薄弱,高校对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不重视、措施不到位,未曾把学生法律素养融入到专业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其次任课教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能细致、深入、到位的传授法律知识,他们只能在专业的法律法规方面对学生进行正确引导,未能上升到“法治素质教育”的高度,造成学生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法律信仰较为缺失;再有社会重视不够,目前高校偏重于理论知识的传授和灌输以及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当今在社会多元化的影响下,理想与现实出现落差,势必会出现一些难以解决的心理健康问题及扭曲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时糊涂造成不可扭转的违法的尴尬局面。

二、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1、高校大学生经历四年大学生活之后,即将步入职场,踏入社会,在校期间不断的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与渲染,提升法律素养尤为重要。高校大学生年轻气盛、性情浮躁、冲动鲁莽,所以经过法律意识的熏陶和培养后,让他们遇到问题能够平心静气,明白生活中的“底线”所在,他们会本着以和为贵的心态不会做出法律以外不允许的事情,毁掉自己的人生,同时即形成了很好的社会风气又推动了社会积极发展。2、高校大学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近年来,高校大学生犯罪案件屡见不鲜,引起了社会高度重视,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饱腹诗书的莘莘学子走向了犯罪道路,探寻其背后不难发现高校法制教育与法制文化建设及其薄弱,所以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三、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可持续性

1、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观念及法律意识相融合。大学生活是非常美好的,亦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思想观念的最佳时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融入当今中国国情以及生活中的法律知识,以加强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激发其主观能动性,自觉维护与信任法律,循序渐进的把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渗透到专业知识的学习中,从而提升主观的法律素养。2、专业知识与法律意识及社会化教育相融合。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教师应引导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提升对自身法律知识的认识,同时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当前法制时代下还应注重对在校大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强化他们对社会的了解与认知,使其能够正确辨别社会热点问题的是非与真伪,进一步培养高校大学生的现代法制观念。3、设立机构排解困扰与压力。步入大学生活与学习以后,大学生基本脱离家庭独立生活,这一阶段充分暴露出其心理弱点,遇到问题无处排解积压在心,可能会影响到其人生阶段的成长,甚至造成违法犯罪,因此各高校应设立相应的机构,长期有效为学生提供排解心理困扰与压力的出口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法制时代下加强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与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已经迫在眉睫,让大学生浮躁的内心通过专业文化知识的熏陶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得以平静,不要因头脑简单一时冲动做出遗恨终身的错误,为此需要持续性的提高与完善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整体内涵。

参考文献

[1]莫丽萍,新时期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探究,《职工法律天地》,2016(24),p291—p291

[2]王荣,如今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及路径,《文学教育(中)》,2015(2)

[3]曲丽娟,试论大学生的法制素养及教育对策,《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4),p123—p125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6

关键词:职业学校;职校生;职业素养;培养途径

职业素养逐渐成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第一标准,所以加强职业学校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尤为重要。职业素养反映了员工对其所从事工作的适应能力和胜任水平,是人们在所有职业中都应遵循的道德行为规范。许多职校生对他们未来从事的职业了解不多,甚至不太了解专业素养的具体要求,再加上文化基础薄弱,缺乏学习动力,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他们不知道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所以,培养职校生的专业素养是当前职业教育的当务之急。

一、加强职校生职业素养培养的必要性

职业素养是指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工作规范和要求。职业素养能够从某种方式反映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现代企业不仅会评估员工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还越来越重视员工的专业素质。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学校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优秀人才,实现全面发展。校园内通常能为学生提供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然后学生通过相关的专业证书考试,获得专业证书。而职业素养一般是指求职者的内部素养,这些素养需要通过某些培训才能获得。这些内部素养包括求职者对职业的理解和职业道德规范的掌握以及对待职业态度等,职业学校通过对学生进行职业素质培养,使学生达到职业素质要求,让职校生在求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优势。职业素养在未来职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是职业生涯的支撑。工作场所内职业素养水平较高的员工更具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执行能力强的特点。因此,在培养学生专业素质的过程中,职业院校应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职业素质的培养。

二、职校生职业素养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职业院校的学生大多年龄在十六到十八岁,经过中考或高考“淘汰”才来职业学校就读。一方面,他们深感沮丧,缺乏自信;另一方面,学生仍处于青春期,他们有强烈的反叛态度,缺乏勤奋和努力的精神。学生的自我意识过于强烈,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在接受教师和家长批评的过程中,很容易产生反叛心理,有时还会故意对抗老师。学生思想不够成熟,不能全面的看待事情的发展,对职业素养的认识程度还不够,大多数学生认为学校不需要职业素养培养,成功就业的最重要条件是他们自己的专业技能得到提高。此外,大多数职业学校学生,包括他们的父母,都本着学习技能和寻求良好职业的目标来就读的,所以学生也不够重视自己的职业素养。加上学校职业素质培训不足,导致学生对职业素质的要求水平与用人单位的要求有很大差异。职校生在面对企业时,不知道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他们如何才能适应跟上企业发展的步伐,不知道专业素质对企业的重要性。

三、职业素养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重视职校生职业素养的培养

为培养高素质的企业员工,职业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第一,要将中等职业学生的专业素质培养纳入教学目标,从进入中等职业学校的第一天起,让他们了解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习与职业的关系,以及他们与职业之间的关系。第二,将职业素养渗透到各种专业课程中,使学生能够了解专业素养对自己未来发展的重要性。第三,让职校生到相关企业或实习基地学习体验,这可以帮助学生感受到在真实的企业就业,自己应具有的条件有哪些,并提前准备好进入社会。最后,可以邀请相关专家或企业名人,开展职业素养专题讲座,增加职业素养知识的渗透,为学生提前打好基础。通过学校的各种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依靠团队的密切合作,最终完成复杂的工作,培养职校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学会与人交流沟通的方法,为未来的顺利就业奠定基础。

(二)指导设计职业规划

从学生进入学校开始,就要对学生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规划有明确的计划目标,并提供全面的就业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意识和就业观念。通过设计职业规划,学生将明确自己未来的就业方向,让学生明确各个阶段的任务,清楚地了解未来的发展和所需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并引导学生分阶段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以便学生能够遵循他们的职业规划,一步一步地努力塑造自己,实现人生目标。职业生涯规划的设计对中等职业学生的未来发展起着关键作用。职业学校的教师应引导学生设计职业规划,使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更加科学合理。让学生明白,职业不仅是谋生手段,也是实现人生价值,为社会做贡献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提高专业水平,才能实现更高的人生目标。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是培养职校生专业素养的关键因素,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支善于提升职校生职业素质的教师队伍,增强教师职业素质培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学能力直接决定了人才培养的质量。只有教师的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责任心强,才能有效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学校还需要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各种渠道,有针对性的地加强和培训教师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在对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管理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全面引导学生的日常问题,促进学生良好职业素养的发展。信息,这样一来,可以促使行政机关跟公众之间实现有效的交流跟沟通,实现双方之间的有效的沟通跟监督。不仅如此,还需要行政机关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鼓励互联网行业,促使其完善自治,并且还需要坚持以行业自律为主导执行工作,完善行政机关协同管理机制。

(四)从根本上提升立法的层级

对于现阶段我国法律体系来说,还是存在较多的规范网络言论相关的法律条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其中占据非常大的比例。但是这部分法律规范缺乏高度的立法层次。对于现阶段我国互联网立法来说,对于未来的立法活动,需要准确定位侧重点,针对完善网络言论法律文件立法层级的完善,并且从根本上改善操作性,强化其执行能力,完善具体法律法规,实现网络言论的有效规范。在完善具体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需针对改善操作性以及增强执行力等,并且还需要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跟联系,并且清理以及完善现阶段规制网络言论行政法规,并且完善相应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对于那部分重叠的内容应该归纳和整合,及时修改或者是废除相冲突的条款跟相冲突的内容,从根本上完善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配套以及完善,实现网络言论自由规范的有效发挥。所以,在实现网络空间言论自由立法规范的过程中,需要针对完善立法的层级,并且在设计法律条文的过程中还需要实现法律用词进一步的明确、具体,这样一来,才可以从根本上改善法律规定体系,最后从根本上改善规制网络言论自由的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将会实现社会发展以及经济发展,但是也会带来一些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直接威胁着社会的发展。也就是说,在网络上,广大的网民在进行言论表达的过程中,切忌不是肆无忌惮的表达,也不是纵容放任的发表,并且还需要注意,这是无法逃避法律监管的,同时也是需要接受现实社会的考验的。现阶段大部分网络言论自由侵权案的存在,时刻告诫着、警醒着我们需要注重自己的个人语言表达,并且还应该接受遵循法律的规制。

【参考文献】

[1]仵荷青.浅析网络环境视角下的言论自由法律问题[j].今日中国论坛,2013(01):149.

[2]陈纯柱,韩兵.我国网络言论自由的规制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13(05):83-91.

[3]魏永征.对网上言论自由法律边界的有益探索——评“微博第一案”两审判决[j].新闻记者,2011(11):61-64.

[4]高一飞.互联网时代的媒体与司法关系[j].中外法学,2016,28(02):486-517.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7

关键词:权威;教师权威;法律素养

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认为,权威由三部分构成。一种是传统的权威,即在长期的传统因素影响下形成的权威;第二种是感召的权威,是由个人魅力所获得的权威;第三种是合理合法的权威。本文探讨的就是三者之中的法定的权威。回顾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长久以来教育相关法律一直为教师群体提供着自身权威方面的法律支撑,但是这不应该仅仅被认为是一条单方面仅仅由某一方为某一方提供帮助的单行道。教师们也需要应和如今法制社会依法治国、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社会环境大背景的要求,调动自身能动性去学习与自己职业、专业切实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与修养,从而做到两个方面,在法律保障教师群体合法权威的同时,教师们也通过学习法律提高法律素养,依照法律为教师们提出的要求规范自身教育教学行为,从侧面间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养与职业形象,进而获得来自社会、学校、学生等的认可与尊重,实现自身权威的正当合理性,促进教师提高法律素养,有利于挖掘埋藏在教育法律中的积极能动的因素,使法律法规不再仅仅只是一款款静态的条文,而是通过教师们的学习和内化融入到教学活动、思想行为,甚至日常生活等等方面中去,将法律法规和教育制度等等对教师素养和教师权威的积极效应充分发挥到最大。这既符合对教师权威中法律来源的思考,同时也反映了为适应新的时代背景下提升教师素养的呼声愈加强烈以及教师权威的不断变化应做出的主动出击。长期以来,外界持续密切关注的、通常是教师的专业水平、文化知识和教育理论等素养。教师的法律素养却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就是教师的教育法律知识、教育法律观念、遵守教育法律和维护行为的综合认知和行为特征。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依法治教是必要的,教师是教育和教学活动的主要实施者,作为教育公共生活中的一大主体,其法律素养是保障教育教学活动中体现依法执教的前提。我国也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在国家层面了相关法规,对教师的法律素养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在1991年,教育部的前身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了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的岗位要求(试行)》,《要求(试行)》中明确提出,学校校长必须认真学习“中小学教育法规的基本内容”,并通过学习“初步掌握与教育有关法规的基本知识”。同时,根据国家对教育行业从业人员提出的一系列要求与法律法规,国内部分师范院校也增设了一定课时的教育法律课程。然而通过以往的调查显示,教师的教育法律素养培养趋势还不容乐观。此外,通过对教师教育法律知识的分析,研究者们发现,不同地区和教学阶段的教师在这三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城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的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县城中小学的教师,初中教师的平均得分显著高于小学教师。调查结果与教师学校的地点和教学阶段密切相关。因此,该研究同时反映出了教师法律素养偏低,以及教师法律素养在地区以及城乡之间发展不均衡等等诸多问题。

一、教师法律素养的现状

1.教师缺乏自觉的法律意识。部分教师在处理自己与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的关系时,没有将法律作为其思想和行事的基本标准,导致一些不应存在的不良趋势的出现和传播。与此同时,一些我们不愿见到的恶性事件,或教育悲剧也频频在大众媒体中被报道。例如全国多地幼教机构虐童事件持续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并且随着相关执法人员的介入和调查,掌握和曝光越来越多的证据,以及媒体相继披露受害儿童及其家长描述的各种详细情节,致使事态不断发酵升级。一次又一次将教师这一群体推上了舆论风口浪尖,教师的权威及其教育行为的法律边界也一再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质疑。2.教师缺乏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正规途径。从研究结果来看,虽然有一半以上的教师自教学以来,参加过超过三次以上相关的教育法规知识学习的活动。但是从教师学习法律法规的角度和方法来看,学校和教育机构组织的正式课堂学习并不是教师理解和掌握教育法知识的主要途径。通过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正规学习的比例不高,只有22.59%。许多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是以非正式的自学形式进行,这部分人占23.92%。最常被教师们采用的方法主要是通过电视,广播和其他媒体的推广,比例高达42.19%。因此,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当局组织教师以听取讲座、观看视频或要求教师自学的形式学习教育法。即学校、教育机构和教育部门多是以非正式的途径组织教师学习和研究教育法的,而非正规课程学习的形式。在没有任务和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光取决于教师对教育方法学习的主观意识和热情,其效果不见得尽如人意。此外,教师从各种不同的非正式渠道获得的教育法知识可能绝大多数是零星的、不完整的、不系统的,甚至是片面的和错误的。可以想象如果教师用上述漏洞百出的理论来指导教育实践,其后果令人忧心。调查显示,在中小学,绝大多数教师已经认识到依法教学的重要性,并积极努力学习教育法的知识。但是教育部门、学校和教育机构在组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方面做得还不够。

二、提高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建议

1.增设途径,促使教师掌握系统的教育法律知识。一些教师对教育法律知识的认识是分散和肤浅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教师利用教育法律和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矛盾和纠纷的能力。弱化了教师一切行为以法律为准则的意识。因此,社会、学校和培训机构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们免于枯燥的或是片面的学习,将碎片化的法律知识有机整合,让广大教师们学习到系统的、连贯的、可操作的相关法律知识。学校可以开设法律宣传专题活动,介绍法律知识及应用手段,提倡将法治文化环境化作教师和学生共同的生活方式;在教师道德教育活动中,加强法制教育,组织教师开展系列讲座活动,可邀请法律届的专业人士来校做相关报告和培训;在对教师的综合评估中实施合理有益的教育法律素养的评估。从教师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的角度强调教学观念,教学技能等的同时,也将教师的法律素养纳入到职业评价的组成部分中去。学校之外的社会也应发挥其积极作用,充分利用新旧媒体的资源,对法律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一个了解法律、遵守法律、相信法律并使用法律的良好社会环境。2.更新观念,提升教师的整体法律素养。在传统的教师发展观中,不注意甚至忽视教师的法律素养,并认为教师的法律素养称不上是教师专业素养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教师具有法律知识,但是在教师职前和职后的培训中,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等通常不太重视教师的法律素养。正是对意识形态概念的误解,使得教师不懂法律、不了解法律,尽管他们有强烈的责任感,优秀的业务水平,勤勉尽责,但是违反相关法规的案例却也屡见不鲜。例如就学生的个人尊严、隐私、声誉和荣誉等权利而言,绝大多数教师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但仍有许多教师缺乏遵守法律法规对其行为的约束和指导。现代的人类文明是建立在法制化的基础之上的,作为肩负着培养社会新生力量和新鲜血液的专业人员,教师的法律素养对于促进社会法治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教师应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这也是当代教师专业素养的重要体现。

三、总结

从教师权威的角度,将法律素养作为教师专业素养的一大组成部分,是时代赋予教师们的责任。不过回过头来看我国目前的教育相关法律,虽然纵向层面上,根据宪法建构了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但从横向内容的角度来看,规范不同教育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已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仍有待健全和完善。目前生效和实施的教育法律总体包括以下几部:《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在学前教育、社会教育和成人教育等领域仍留有相当大的法律空白。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可能导致一些教育活动无法可依,更遑论强调其教育活动实施者的法律素养。因此,国家和政府部门在完善和补充我国教育法律体系,在提升教师法律素养和巩固教师合法权威方面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还需各方通力合作,携手并行。

参考文献:

[1]劳凯声.中国教育改革30年(政策与法律卷)[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褚晓东.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现状分析[j]辽宁教育研究,2005(11)

[3]叶芸.对提高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素养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0(8)

[4]李叶欣.教师教育法律意识的缺失与教育法律素养的提高[j]教学与管理,2012(11)

[5]刘新.中小学青年教师要具有法律素养[j]当代教育科学,2010(24)

[6]张涛.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水平的调查研究[j]教学与管理,2009(5)

[7]褚宏启.教育法制基础[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8]李晓燕.论教师的职业法律素养[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2(2)

[9]黄崴.教育法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8

关键词: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外在形象内在素养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虽然不在审判的第一线,往往扮演服务保障的角色,但是不难看到,司法警察也是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在法治进程中同样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支业务素质优良,形象优秀的司法警察队伍,是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关键。因此,本文着力于探讨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促进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司法警察执法形象概述

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外在观感,是指他人对司法警察执法工作的专业素质、技能水平、职业道德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可以说,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不但代表着司法机关的外在形象,还代表着国家法律的尊严。

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本身执行着一定的功能,这一点往往为人们所忽视。司法警察的执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进行,但是由于执法本身是一种强制性活动,在此过程中难免会受到相关人员的不理解甚至抵触。笔者认为,司法警察的执法活动是国家法律执行的一部分,要求做到以法律为依据和准则,但是如果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同,那么无形之中会化解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使执法工作得以顺利展开。

所以,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在司法警察执法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良好的执法形象有利于执法工作的展开,也有利于以法警执法工作为切入点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因此,如何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当属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基本要求

笔者认为,司法警察执法形象之提升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其二是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直接为他人所感知,较为直观、具体;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则是司法警察外在形象的支撑与根本,内在素养的高低决定着外在形象的好坏。因此,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须从外在形象和内在素养两方面着手。具体而言:

(一)外在形象

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是指司法警察在工作中的着装、举止、谈吐、行为方式等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方面能为人所直接感知,往往代表着人们对司法警察的“第一印象”。因此,一支优秀的司法警察队伍,必须在外在形象方面能够得到人们的认可,这是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基本要求。

总体上说,司法警察的外在形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能够给人一种威严、庄重、正派,但是又具有一定的亲和力。例如,在工作中,司法警察的着装要统一,同时做到整洁、美观;在谈吐举止方面,时时不忘国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更不能恶意中伤、诋毁国家法律;在行为方式方面,应该等同于其他法院工作人员,规范日常生活的细节方面。

(二)内在素养

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相比较外在形象而言,较为含蓄,但是更为根本,更为重要。司法警察的内在素养包括职业责任感、工作作风、职业技能、道德素养等方面。司法警察内在素养的提升,除了需要依靠个人修养外,还需要通过职业培训、个人努力等方式来促进。

具体而言,司法警察应该有高度的责任感,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保障法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应该具备较好的工作作风,法警队伍应该密切写作,重视团队精神;在职业技能方面应该加强培训,同时注重自我学习,除了学习基本的法律理论外,还要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与学习,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处理、审判秩序维护等方面工作的学习;在道德素养方面,应该严于律己,一切工作以维护法律制度和法院工作为出发点,廉洁自律,拒绝腐朽思想的侵蚀。

司法警察内在素养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司法机关和司法警察个人都必须长久地加强培训、学习、总结。通过一个动态的过程,实现司法警察内在素养的提升,进而促进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总体提升,锻造一支精干、优良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三、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具体路径

上文论述了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两个基本要求,即从外在形象和内在素养两个层面加强对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总体提升,司法警察形象的综合提升,必须做到“外塑形象,内练素养”。因此,本部分的论述将具体探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新思路、新途径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总体而讨如何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具体地、现实地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在本部分的论述中,笔者对言,从主体角度来考察,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提升一要依靠司法机关的努力,二要依靠司法警察个人的努力,这两个方面对于提升司法警察执法形象也是相辅相成的,任何一方面均不可偏废。

(一)司法机关的应有作为

笔者认为,司法机关对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提升负有较大的义务和责任。一方面,司法警察的日常工作是司法机关工作的一部分,且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司法机关本身即负责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其有能力、有资源对司法警察队伍的素质和形象进行综合提高。

首先,司法机关应该注重对司法警察的职业培训。我们知道,法律人共同体的概念已经为人们所熟知,这个专业的共同体,共享一套话语体系和逻辑思维,具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司法警察在本质上也属于法律人共同体,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处于边缘化状态。笔者的观点是,司法机关对司法警察的职业培训,应该以培养专业法律人才的思路进行,其各项要求和标准,应该等同于培养专业法律人才。具体来说,应该加强对司法警察法律素养、法律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的法律体系,甚至能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此外,还应该加强对司法警察特殊技能的培训,这些技能包括应急事件处理、人身保护、搏击格斗等方面的内容。惟有如此,司法警察才会被锻造成既有法律专业素质,又有警察专业技能的优秀人才,从整体上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形象。

其次,司法机关应该加强法警队伍的建设。一支形象优秀,赢得赞誉的司法警察队伍,离不开司法机关对其统领和管理,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形象,应该加强法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具体而言,在法警队伍的组织机构上应该有所创新,对法警的工作进行量化管理,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司法机关应该向法警队伍灌输法治理念,使其能够忠实履行国家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司法警察的个人努力

司法警察执法形象的提升离不开司法警察个人的努力,如果说司法机关的努力是司法警察执法形象提升过程中的宏观因素的话,那么司法警察个人的努力就是司法警察执法形象提升的微观因素。这两方面因素只有结合起来,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收效。

具体而言,笔者认为在司法警察执法形象提升中,司法警察个人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首先,司法警察应该加强自我道德修养。任何一个职业都具有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司法警察职业也不例外。那么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点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维护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维护国家法律的形象;第二、保障和维护司法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司法警察在工作过程中,甚至在日常生活中均不能违背这两方面的目标,这是司法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点,不得违背,尤其是不能发表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如在公开场合表示对国家的法律没有信心或者对司法机关的办案表示不满等等,这些行为均违背了司法警察的职业道德,且对法律实施和法院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司法警察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两个层面的要求,并且以此严格要求自己,提升自我形象。

其次,司法警察应该加强个人学习。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法律变动较快,新法也不断出台,法律工作者一旦松懈了学习,就会被时代所淘汰,司法警察也是如此。例如新近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影响较大,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对此加强学习和研究。由于司法警察的工作除了保障法院的审判工作外,还承担着执行法律的职能,因此司法警察应该自我加强专业素养的学习,通过提升专业技能的方式,来提升司法警察的执法形象,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最后,司法警察应该明确工作纪律,端正作风。笔者认为,司法警察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是较为严格,这就需要司法警察在工作中严格恪守纪律规范,端正作风。具体而言,司法警察一方面要遵守法律规定、工作章程和各项办事规则,服从命令,另一方面,应该廉洁奉公,拒绝不良思想的侵蚀,以实际的行动向社会表明,自己是一个胜任的、优秀的、形象良好的司法警察,能够完成法律赋予的使命以及党和人民交代的任务。

参考文献:

[1]宋援埃.加强司法警察建设的途径和方法[j].人民检察.2005(4)

[2]王守铎.关于我国现行司法警察体制的几点思考[j].中国司法.2007(4)

[3]黄建清.试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形象[j].法治论丛.2002(4)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9

职业素养包括显性职业素养和隐性职业素养。显性职业素养包含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等方面。隐性职业素养包括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作风和职业态度等方面。医学生的职业素养则包括:专业知识、临床技能、人文素质、医德修养。其中,专业知识、临床技能为显性的职业素养,人文素质以及医德修养为隐性的职业素养。医学生隐性职业素养是从事医学活动的基本条件,故加强医学生隐性职业素养教育,将其贯穿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将是未来医学生素质教育的新趋势。临床实习是医学生从学校到医院、从课堂到病房、从书本到病人、从学生到医生的转变,是医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意识形成的关键时期。在实习期间对他们进行隐性职业素养的培养,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救死扶伤的精神及高尚的道德品质,为今后养成以人为本的职业素养,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实习阶段隐性职业素养培养方法

(一)岗前培训

学生在校接受的主要是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缺少临床实践经验,当进入临床实习后,很多学生表现出束手无策,此时,必要的岗前培训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良好职业素养的形成是从进入临床实习开始的。实习单位应加强对实习生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医德医风教育

要使医学生完成从一个医学生到实习医生的转变,首先要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使其深刻领悟到,“救死扶伤”的内涵,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为医者,必怀仁者之心,善待生命,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伸出友爱之手;为医者,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维护医学神圣,守护医生的职业尊严。通过多媒体授课,提出明确的医德医风规范要求,让学生充分认识医德医风的基础、重点、方向和核心;组织实习生观看医务工作者先进事迹的视频资料,讨论观后感,让学生感受到先进医务工作者的高尚情操,进一步增强自己为医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其以严谨的态度进入临床工作,为今后成为一个合格的医护人员奠定基础。

(2)法律意识的教育

随着患者及其家属法律意识的增强,医疗纠纷的日益增多,医患矛盾激化,加强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使医学生全面掌握与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培养医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在临床实习阶段,首先要提高实习医院对法律意识培养的重视,为相关课程的安排及实施提供便利条件。其次,加强师资力量的培训,提高临床教师法律意识,只有带教教师法律水平不断提高,才能满足医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需求,让医学生在执业准入前,就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和健康的法律心理准备。再次,改善教学形式及教学方法,通过一些典型案例的探讨、学生辩论、角色扮演等,使实习生熟知患者的主要权利,树立依法行医的法律观念,学会用法律保护病人和自身的权益。

(3)医患沟通技巧教育

一名合格医务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因此,在医学生临床实习阶段将培养学生医患沟通能力作为主要的临床技能之一进行有计划的培养教育,对保障学生将来的医疗工作顺利进行,增强医患的信任感,减少医疗纠纷等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医患沟通技巧教学,使医学生注重自身医患沟通技巧的培养,学习运用成熟的医患沟通经验来充实自己的实践技能。带教老师在教学中,结合在各类突发事件和医疗纠纷中有关医患沟通内容的典型案例,对临床医疗护理工作进行重点剖析讲解,同时组织学生进行讨论、模拟医患双方展开辩论和中心发言,帮助学生提高沟通能力,增强学生的自信心,也是防范日后执业生涯中医疗纠纷发生的需要。

(4)人文的教育

现代医学模式已转变为“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这种医学模式从生物、心理、社会全面综合的水平上认识人的健康和疾病,反映了医学技术的进步,从更高层次上实现了对人的尊重,对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临床带教老师要努力提高自身人文知识、人文素养,遵循人文素质教学规律,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讲授医学专业知识的同时,灌输人文知识,进行人文精神教育,这样有利于学生在接受专业知识教育和人文素质教育的同时,思想上得到直接的熏陶,人文素养也得到一定的升华。教学医院应定期举办医学科学和医学人文精神专题讲座,使学生将医学人文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爱心、耐心、细心、责任心”对待每一位患者。

(5)礼仪修养的教育

礼仪修养是医患双方赢得尊重和爱戴,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最佳形式。良好的礼仪修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病人的痛苦,对医疗护理质量的提高起举足轻重的作用。将理论培训和情景模拟表演相结合,对实习生进行礼仪培训,可让医学生遵守礼仪规范,提高他们的道德情操、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并给患者以良好的印象,增强患者的信任感,对防止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也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临床带教

带教老师在实习生实习生活中扮演着“授人以渔”的角色,其言传身教对实习生的影响不可忽视。选派医德高尚、医术高明的医护人员作为临床带教老师,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临床带教老师应该“以身做则”,要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以德育人,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培养正确的医护观念,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让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良好的医德,言传身教,让实习生接受高尚医德的熏陶。

(三)考核评价

考察和评价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态度、社会适应能力等隐性职业素养是考核医学生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建立针对医学生隐性职业素养培养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带教教师评价、病人评价、护士评价了解和判断学生社会交际能力、沟通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协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分,将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等加以科学化和合理化,并不断加以总结、修改和补充,使考核评价机制在隐性职业素养教育中产生良好的效果。

三结语

法律专业素养范文篇10

[关键词]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培养;提升

党的报告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其中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要求,当代大学生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接班人,对其加强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升不移至理。截至2016年12月,我国在校大学生约3709.2万人①,其中具有行业特色的工科大学生占相当大的比例,他们的专业学习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探索性,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研习。长此以往,容易淡化学生对于人文社科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但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法律素养又是新世纪人才所不可或缺的。作为国家经济命脉的电力行业,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电力高职生毕业后大部分将奔赴电企一线作业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定法律问题,若不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电力高职生将难以成为电力行业的合格人才。

一、法律素养的概况

(一)法律素养的内涵。素养一般指由训练和实践而获得的技巧、能力或习惯。法律素养则应是通过对法律的学习和实践,形成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并运用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解决实际问题。具体来说,法律素养应当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第一层次是法律知识,即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第二层次是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即对法律有敬畏之心,内心将法律尊为至上的行为规则,信仰法律;第三层次是法律能力,即遇事首先想到法律,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履行法律的裁决,。(二)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的应有之义。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已逐步进入深水区,电力体制改革更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的公共服务属性,企业的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与之前相比将更加重大,使命将更加艰巨。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素养。目前电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1.电网建设法律风险,即随着工业用电和居民用电的增加,电网建设规模也在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征地补偿问题、“线树”“线房”问题、施工扰民问题等。2.电费回收法律风险,当下电费回收问题随着智能电表的普及而得到总体解决,但电型工厂和公司的生产用电,长久以来都是先使用后付费,一旦出现欠费,便是巨大的金额,除此之外,个别地方政府为保护企业,还以文件或会议纪要形式给予企业暂缓缴纳电费的优惠等。①3.劳动关系法律风险,从业人员从事高空、高压作业,人身触电伤亡时有发生,死亡赔偿额度不断攀升;企业规模迅速扩大,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内部劳资纠纷不断。从以上不难看出,电力高职生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电企从业人员,其应具备的法律素养是,从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尤其是电企可能涉及的专业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法律行为习惯,具备严密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和较强的法律实践和运用能力。

二、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的现状

为深入了解电力高职生的法律素养现状,笔者先后采用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的方式,对电力高职生知法、信法、用法、护法等方面进行调查,其中向电力高职生发出调查问卷378张,回收有效调查问卷325张,走访调查近100位电力高职生,经统计和分析,笔者将电力高职生的法律素养现状概如下:(一)整体呈现法律知识匮乏。掌握法律知识是树立法律信仰,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作为电力高职生要培养和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加强法律知识储备是第一步。笔者在问卷调查中了解到,电力高职生整体法律知识匮乏。究其原因,从主观方面来看,85.26%的受访学生将毕业后找一份理想的工作当成大学阶段的第一目标,由于企业在招聘人才时主要考查的是专业知识,故而将专业课的学习视作安身立命之本,在对待人文社科的学习上;47%的受访学生认为拿到学分即可;57%的受访学生表示,偶尔会利用课余时间收看法律节目;18%的受访学生有主动了解和学习过相关法律知识。根据调研数据显示,学生整体上缺乏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的动机和意愿,这是导致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首要原因。从客观方面来看,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故而在课程设置中开设了多门专业课,与专业法律知识相关的课程却鲜有开设,绝大多数学生仅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获取法律知识,但由于该门课程教授的法律知识注重的是“基础性”,安排的课时又比较少,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往往比较笼统,这就导致学生能从中汲取的法律知识将更有限。笔者就“您知道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吗?”为调查问题走访了近100位电力高职生,其中57人回答“大体知道,但不很清楚”,约占总数的57%,29人回答“我只要知道不犯法就行了”,约占总数的29%。无一人能完全说出自己在法律上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客观的学习环境不利于电力高职生学习法律知识,是导致学生法律知识匮乏的重要原因。(二)法律信仰缺失。经笔者调查了解,电力高职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法律规范本身缺乏信任,当今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很发达,传播信息的速度快,一些自媒体恶意放大我国当前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不足,煽动群众情绪,误导学生认为我国当前法律不能完全调控所有社会生活领域。在某些领域甚至还存在调控力度不足,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使学生忽视当前法治建设的成果。二是对法律规范适用缺乏信仰,内心没有将法律规范尊为至上行为准则。一些学生表示,目前我国法律规范不够健全,公检法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普遍有待提高是影响法律适用的直接因素。除此之外,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某些法官判案的独立性,这会损害法律在社会公众,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学生心目中的权威性。我们身处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往往带有互动、快捷、大众、多元的特性,如果法律不能被大学生所信仰,法律规范不能成为大学生至上的行为准则,那将会导致一些大学生目无法纪,偏离正确的成长轨道。(三)法律能力欠缺。法律知识的学习最终要转换为法律能力,即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民守法”对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大学生不但要做到不违法,还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敢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欠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守法能力较差,守法是对大学生最低的要求,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上升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用法能力较弱,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能力的较高层次要求,但在具体事件中,他们却不知从何做起。三是护法能力不强,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少大学生持“事不关己”的心态,缺乏同违法犯罪斗争的勇气,这种心态无形中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三、培养和提升电力高职生法律素养的途径和对策

(一)以“知法”为导向,加强法制课程建设。1.依据电力行业特色,整合法律基础课教学内容电力高职生大部分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获取法律相关知识,但现有教材的法律知识往往过于笼统,不能满足行业专业人才需求。故需对该门课程的法律知识部分教学内容重新整合,本着学以致用,按需施教的原则,以“贴近专业”为目标,合理分配法律基础知识和电力行业专业法律知识的理论课教学内容,在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加入与电力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除此之外,学校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聘请律师、法官、检察官等专业人士,以他们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为素材,为学生讲授社会主义法的运用,丰富学生的法律只是,树立法律威严,促使大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仰,从而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2.多方合力多措并举,创造积极的法治环境大学阶段,是大学生树立良好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的重要阶段,社会和学校往往对大学生“三观”的养成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素养时,可着重从社会层面和学校层面入手。社会层面,应剔除社会上的各种妨碍法律公平公正的干扰,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始终坚持严格执法,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使依法治国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法律至上观念深入人心,为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学院层面,发挥大学教育隐性课程的影响力,各教学管理部门切实落实依法治校,构建与时俱进的教育培养体系,努力创造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健全学校权利救济和纠纷解决机制,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普及学生的法治观念。(二)以“爱法”为导向,树立大学生的法治信仰。“知法”能培养“守法”,但若出现“无人监督”或“有机可乘”时,因无法治信仰,则无可避免地出现“钻空子”。因此,要树立学生的法治信仰,就必须先让学生“爱法”,让学生“爱法”,就必须让法律所弘扬的价值与学生的法治愿景高度契合。“公正”是法的价值之精髓,也是大学生最重要法治愿景之一,更是影响大学生爱法的重要因素,“公正”应当包含“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法律公正裁判案件的过程应该是,审判者在合法合理的程序中,以谦和文明、公道正派、知法守法的形象,依法认定事实并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公正地得以实现。因此,在相关法律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将法的价值之精髓准确地传授给学生,并使之真正领悟、认可、接受和热爱。在学校日常管理中应当重视隐性教育对学生的影响,校内办事制度和纠纷处理机制应当充分体现程序正当原则,各种涉及学生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应当公开透明并便于学生了解,所有校园管理者应当平等对待校园内的人和事。教师自身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效果。①因此,教师应当做到率先垂范遵守规则,对学生一直同仁,课程考核“公开”“公正”等,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直接面对学生处理大量事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越权,不怠权,依法依规办事,让学生真正感到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养成积极遵守规章制度和利用正当程序解决纠纷的习惯,促使法治成为学生的一种行为习惯、一种行事态度、一种生活理念,一种信仰。(三)以“用法”为导向,加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教育。法律只有被实践,才能获得实效,法治实践教育有助于坚定大学生的法治信仰,反过来,法治信仰又利于推进法治实践教育,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大学生实践教学环节中,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懂法、爱法、信法、用法”主题,策划多种与电力行业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与之相关的法律知识,帮助学生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在定纷止争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在实现公平正义中所展现的巨大魅力,激发学生“爱法”“护法”的潜力,促使大学生将法律知识升华为自身的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看待和解决实际问题,把“纸面上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