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4-09 16:59:05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1
【关键词】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儿童保健
【中图分类号】r17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01-0327-01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人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措施。农村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存在很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如今,随着医药体质改革的深化,2010年九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已被列入公共卫生项目的重点人群。笔者就基层卫生院如何开展好公共卫生项目与儿童保健工作,结合近两年的工作体会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1 健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制度
按照公共卫生项目方案的要求,乡镇卫生院成立儿童保健办公室,由妇幼保健人员、儿保医生和乡村医生组成。制定儿童保健管理制度。高危儿管理制度、新生儿访视制度等。制定儿童保健绩效考核标准,乡镇卫生院设专人负责儿童保健工作,全面规范儿童保健服务。
2 建立儿童健康档案,做好基础材料存档,统计工作
按照国家九大公共卫生项目的要求,在项目的初始阶段,儿童保健办公室人员走村入户为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建立健康档案。结果,初始阶段的资料统计表明,农村儿童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的不足,70%的儿童出生后没有做听力筛查,40%的儿童没有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有50%的儿童一年内没有测定血色素,40%的儿童一年内没有进行健康体检。儿童家长对于保健知识了解较少,70%以上的家长不知道儿童常见病对孩子健康的危害。但是,儿童家长对于儿童健康的期望值很高。
3 加强人员培训,配备相关设备
乡镇卫生院普遍存在儿童保健人员配备不足,专业知识缺乏,设备配备不到位等问题。首先要加强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乡,村两级专业人员的知识培训。如:利用妇幼保健例会机会,对乡村两级人员进行儿童保健技术、人际交流技巧等知识培训。购置相应的设备,如配备电子婴儿量床,体重计、电子评价器等。
4 以公共卫生项目为中心,以儿童保健服务的社会需求为目标,将儿童保健融入卫生院卫生服务内容
在卫生服务领域中,儿童的保健服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因其服务的对象多且该对象处于对其生命健康给与特殊关照的关键年龄阶段。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水平又是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此次国家把儿童保健列为九大公共卫生项目的重点人群之一, 保健服务费用已由政府买单,作为保健人员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把儿童保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1.制定规范的保健服务流程:婴儿出生后统一由分娩单位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嘱其出院后将手册交给村级保健员以便产后访视。当婴儿满月后到卫生院进行预防接种时,持保健手册建立健康档案。同时为其进行全面健康检查,作出健康评价。通知家长按着儿童保健手册规定的年龄到卫生院进行健康检查,可以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另外,卫生院定期下乡入村健康检查,查漏补缺。这样儿童的健康档案管理与儿童保健工作同时进行,会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2.提供综合服务 (1)提供“超市化”服务,在卫生院的儿保门诊在提供儿童生长,智力发育监测服务的同时,适时的免疫接种以及对母亲进行科学喂养,早期教育指导,意外伤害预防等。当儿童有病就诊时,除了提供诊疗服务外,也应针对疾病特点提供预防服务。如:呼吸道感染,腹泻的预防等。(2) 提供全程服务:儿童保健是从生命的孕育阶段到生命的结束所提供的全部服务,因此作为儿童保健这一生命准备阶段的服务内容,就要求帮助母亲选择最适当时间的受孕,未来的父母亲避免接触对胎儿有害物质,提供充分的产前保健,合理营养指导,直到健康安全的分娩婴儿,到小孩出生后的系统管理与教育。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命开端。3.健康教育宣传:引导人们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树立健康观念,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减少疾病,增进健康。针对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等问题,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5.公共卫生项目促进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
5.1 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促进了儿童保健工作的开展。各地政府进一步重视农村儿童保健工作。一是将儿童保健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考核内容。二是在投入上给予倾斜,部分卫生院已经决定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划拨一部分用于儿童保健工作。三是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对儿童保健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进一步的认识。
5.2 农村儿童保健网络逐步健全,保健服务能力显著提高。通过项目推进,儿童保健业务有了极大的提高,人员队伍得到锻炼,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乡镇卫生院逐步设立专门的儿童保健科,有不低于15m2的业务用房,配备常用设备,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儿童保健人员经过几轮培训,已经掌握儿童保健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技能、人际沟通技巧,可以开展常规儿童保健工作,健康教育活动也开展得有声有色。 村级卫生保健人员也经过培训,掌握基本的儿童保健知识,初步形成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
5.3 0―6岁儿童的保健覆盖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两年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截止到2011年底的资料显示:0―6岁儿童建档,建册率达到85%,按着儿童系统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体检的人数达80%以上,并进行血色素测定,初生婴儿中80%做了新生儿疾病筛查,65%做了新生儿听力筛查。
农村儿童保健工作是整个妇幼保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儿童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我们将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后代子孙健康状况的高度认识开展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农村儿童保健工作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把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与农村儿童保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1] 陈笑晖,郝晓宇,李士宁,儿童保健社区管理模式探讨,中国全科医学.2008(12).2188-2189.
[2] 闫琴,实施中澳项目的初见成效,中国实用乡村医师,2011(9).20-22.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2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及《灵宝市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我镇成立了阳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阳平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标定责到人,明确责任,各项目实施责任人制定了各自的工作方案及项目运行计划并能规范化运行。
二、健全制度,严格培训,规范行为。
院统一制定并印制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手册》200本,发放到每位职工和乡医手中。各项目实施办公室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上了墙,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为了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6月25日我院特邀市局专业人员组织全院职工及各卫生所乡医,就《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所有村医都基本掌握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各项内容,为在我镇顺利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好地为广大居民的健康提供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布置和进度情况。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组织各项目实施人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下乡入村体检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做到了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截止目前已经为10664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我们将在11月下旬到12月份对全镇一、二中学生全镇幼儿园托幼人员安排进行体检。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慢性病防治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各项目责任人都能通过进村、上街宣传,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截止目前,在主要街道设置健康教育专栏4块,版面更新4次,开展下乡健康教育视频播放宣传 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6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2次,发放各类宣传印刷品15万余份。通过各项目责任人的共同努力和不断的进行健康指导和干预,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一些群众的不良卫生习惯,真正做到疾病从预防开始。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防接种工作的重点任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我们再一次确定了疫苗接种点,各接种点都具备了《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6月份对预防接种的人员(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进行了预防接种专业培训。
(1)、冷链运转工作 顺利完成了10次冷链运转工作,应接种儿童14450人,实种儿童13370人,接种率93%。其中:基础免疫接种儿童10232人,实种儿童9574人接种率94%。卡介苗应种475人,实种 471人,接种率99%;新生儿hbv应种乙肝疫苗应种 1813人、实种 1755人,接种率97%,及时接种率100%;脊灰糖丸应种 2199人、实种2107人,接种率96%;三联疫苗应种2195人、实种2089人,接种率95%;麻疹疫苗应种880人,实种841人,接种率 96% ,a群流脑疫苗应种1739人,实种 1428人,接种率82%;乙脑疫苗应种931人,实种883人,接种率95%。 加强免疫应种4218人,实种 3796人,接种率90%,其中脊灰糖丸应种547人,实种503人,接种率92%;三联疫苗应种804人,实种736人,接种率91%;二联疫苗实种199人,实种159人,接种率80%;麻腮风疫苗应种724人,实种683人,接种率94%;a c群流脑应种832人,实种711人,接种率85%;乙脑疫苗应种837人,实种752人,接种率90 %。 甲肝疫苗应种278人,实种252人,接种率91%。
(2)、卡、证、册 资料管理 xx年,我镇继续强化村级卡、证、册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每月冷链运转后,对村级计划免疫工作进行考核,全年共对辖区32个村级接种点联合监督检84次。有力的保证了卡、证、册填写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至今,共建卡 475 人、建证475人、建册 475人,录入微机 475 人。
(3)、 麻疹查漏补种及强化免疫工作
为了控制麻疹疫情在我镇的流行,我镇在xx年5月26日至6月2日组织防保站人员和镇区5个接种点的人员对镇区和周边3个行政村的所有儿童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阳平镇区和周边3个行政村,7个年龄组(时间从xx年1月1日出生至xx年出生的所有儿童),共排查儿童743人(不含托幼机构目标儿童)(其中xx年10月16日以前出生为 664人,xx年10月17日至xx以后出生的为79人),在册儿童本地漏种儿童 22人,流动儿童215人;摸底新发现本地儿童22人,流动儿童105人;其中需接种1剂次215人,需接种2剂次61人,合计 337针次。
为切实履行我国政府向世界作出的到2012年中国消除麻疹的庄严承诺,根据《xx-2012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xx年全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方案》的要求,阳平镇在镇政府、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于xx年9月11—20日对8月龄至14周岁儿童开展了麻疹疫苗的强化免疫接种工作。全镇8月龄至14岁儿童(即1995年10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应种为7477人(其中本地儿童6695人,外地儿童782人),除有禁忌症的儿童未及时开展接种外,全镇实际接种7119人(其中本地儿童接种6351人,外地儿童768人),接种率为97.6%,实现了上级要求的95%的目标 。
(4)甲型h1n1流感疫苗及其它疫苗接种
为应对常见传染病流行,维持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的正常运转,我镇为在校学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共接种3571人,并为32个村级养殖户接种甲型流感疫苗3704人。共计接种7275人。 开展了水痘疫苗接种工作。共接种儿童636人;完成了阳平辖区6-15岁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乙肝疫苗应接种6636针次,实际接种5604针次,接种率84%; 开展了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共接种3岁儿童792人份, 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180人份,
4、传染病防治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 ;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市防疫站结防科对 结核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截止11月份,乙类传染病例报告 例,丙类传染病例报告 例,及时报告传染病人 例,转诊结核病人 例,管理病人 例。为传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儿童保健
为了很好的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我院妇幼医生 于10月份到三门峡参加了为期3天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通过培训,使每个参加培训的人员明确了目的,掌握了《规范》标准。 截止目前,0-36个月儿童建册344册,xx年出生344人,访视344人。
6、孕产妇保健
按照灵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11月,各项目责任人已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健康管理,孕产妇建档479人,早孕建册411人,早孕建卡率85.5%,产前健康管理率100%,产后访视率100%。
7、老年人健康管理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在居民健康建档的一开始,我们就将老年人作为了重点人群来健康管理。截止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登记在册3912人,建立档案2531人,对建立档案老年人全部进行健康服务管理,管理服务率达65%。通过健康知识宣传65岁以上老年人都能自愿接受体格检查。
8、慢性病管理
慢性病管理,主要是对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截止11月份,各项目责任人已登记管理高血压患者1566人,登记管理糖尿病患者197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截止目前,共为辖区69人精神病患者建立档案。
四、加强督导、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以来,院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多次对项目工作进行了督导。
7月1日,启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乡调查体检活动。院领导亲自带领体检工作队20余人进驻桑园开展调查体检工作。
8月4日,召开下乡调查体检工作协调会,对体检项目组合进行了重新调整:八项重组为四组,即血型血糖组、一般状况组、脏器功能组、症状生活查体询评组。同时,对人员安排、物品器械管理做了严格要求。
9月份,院班子成员就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了项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及时的纠正,促进了项目工作的健康运行。
11月份,院成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督导小组, 对我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督导人员对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来所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也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院 要求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把档案要建成活档,更好的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镇公共卫生工作从总体上已经步入了正常运转的轨道,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1.组织功能发挥不到位。三级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网络虽然已经基本建成,但仍然没有充分发挥相应的功能作用,各项工作镇村联系不够,衔接不密切、配合不默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质量。
2.措施不够扎实。各责任人虽然积极地开展了公共卫生工作,但也发现个别同志认识不够,工作流于形式,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有效的实施方案,对村卫生所的指导力度不够,部分责任人的管理指导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很难起到有效的指导和督导作用。
3.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规范.个别健康档案资料填写不够规范,健康档案内容空项,错误较多,存在较多逻辑错误。
4.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从检查中发现个别医生的业务知识不够全面,工作消极被动,责任心不强,缺乏主动上门意识。主要表现在:一是慢性病的筛查开展不到位,已经发现的慢性病人虽已建立了健康档案,但符合要求的合格档案的比率不高,内容不完整,记录不真实等情况依然较为普遍,对慢性病的随访和管理流于形式。二是老年人健康管理虽然和居民健康建档同步进行了,但是,登记不详细,管理不到位;三是健康教育讲座的次数不够,版面没有及时更换,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单一,资料整理不全。
5、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够,服务技能单一,工作方法不灵活。
6、缺乏相关知识培训,乡村医生、护士原来大都从事医疗临床、护理,对慢性病等一些行为干预、健康行为指导等方面知识欠缺,急需加强培训指导。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及时分析汇总上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项目工作全面有序健康发展。
2、加强业务指导,完善考核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各责任人要做好对辖区村卫生所医生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档案资料的质量.镇防报站要对卫生所的全年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助挂钩。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3
组织领导
(一)成立庐阳区三十岗乡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分管副乡长及三十岗卫生院院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村书记,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检查、督促、指导项目落实,汇总资料,信息反馈,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各村成立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站。村书记任站长,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乡卫生院全科团队及村卫生室等人员为成员。工作站设置于村委会或村卫生室内,日常工作由村委会领导牵头,计生、卫生等相关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三)实行乡卫生院与各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机制,由“卫生院”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考核标准》对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奖惩。
(四)基本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纳入乡政府对相关部门和村委会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庐阳区卫生局给予各村委会每年2000元的公共卫生管理经费专项补助,由乡政府考核发放。
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社区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1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要达到以下阶段性目标:
(一)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2013年达到20%;2011年末达到30%。
(二)向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2013年达到60%以上;2011年达到70%以上。
(三)实施扩大免疫计划,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四)传染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80%得到规范的随访和治疗管理。
(五)为3岁以下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服务。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0%。
(六)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减少出生缺陷。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0%以上。
(七)开展老年人保健工作,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做健康检查,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到50%。
(八)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以上两类人群登记管理率分别达到50%。
(九)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80%。
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12年起,三类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由区卫生局组织,三十岗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领导小组牵头,各村委会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实施。
1、完成针对全体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乡政府相关部门和各村委会负责提供各村相关基础资料,协助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各类人群的建档工作,配合乡卫生院和村卫室开展健康教育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完成针对重点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孕产妇开展每年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服务。
3、完成针对疾病预防控制的公共卫生服务: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定期进行随访。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具体实施意见和考核标准按照《庐阳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执行。
(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与国家免疫规划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完成为全乡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任务。2013年,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2011年,为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规定接种对象实施乙肝接种疫苗接种。
2、实施麻疹强化免疫接种。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14周岁的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乡妇女的“宫颈癌、乳腺癌”服务模式。
4、对全乡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免费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
(三)民生工程项目
配合区保健站免费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全乡婚检率达到70%以上并逐年上升。
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和村委会要提高认识,合理安排,认真组织,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年度目标的实现。
(二)落实责任。按照市下达的9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一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确定目标和年度指标,并分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免费为全乡居民提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配合。各村委会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切实让三十岗乡辖区居民受益。
(三)规范管理。各村委会要依据卫生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要以重点人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对象为切入点,各村委会主动配合乡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积极推进健康档案电子化管理,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管理。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4
关键词:中医药;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
2013年,国家卫计委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首先确定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试点工作。中医作为我国传统医学,在近代化过程中逐渐接纳了公共卫生服务意识,并在公共卫生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中医药健康管理列为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特色项目,在公共卫生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乡村中医药服务开展的优势在于其丰富的中医药资源,但同时受到知识、技术和人才的限制。为此,调查和分析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情况,有利于探索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实施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1对象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随机抽取的11个省市随机抽取两个县,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乡镇,以所选乡村居民和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为调查对象。
1.2研究方法
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对调查对象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利用的问卷调查,问卷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统一设计。
1.3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3.0进行数据库的建立和录入,采用spss16.0进行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多个率两两比较用χ2分割法,α=0.05作为检验水准。
2结果
2.1各地区乡村儿童接受过中医调养健康服务情况比较
对调查对象中有儿童的家庭进行中医健康管理调查,其有效问卷分析显示中医调养服务接受率范围从0.0%(安徽)~85.6%(四川)不等,不同省市间的实施情况存在差异,χ2=506.42,p<0.001。除外具有特殊性的四川,进一步比较发现,东部(福建、天津,山东、海南)、中部(安徽、山西、江西)、西部(内蒙古、陕西、新疆)乡村之间的接受率存在差异,中部地区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2.2各地区乡村老年人接受过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服务情况比较
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接受率亦高低不等,地区之间存在差异,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572.53,p<0.001),其中接受率最高的是四川省,为92.8%;接受率最低的是安徽省,为3.9%。除外具有特殊性的四川,东中西部地区比较,东中西部地区之间有差异,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3乡村儿童和老年人接受过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情况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儿童其他四项健康服务接受率以预防接种最高(89.5%),均高于儿童中医药服务接受率(见表5)。在老年人接受的其他几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接受率从高到低依次为健康登记管理,每年一次免费体检,疾病预防、自我保健等指导,中医体质辨识,健康状况评估,其中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的接受率与其他服务比较明显偏低。
3讨论
3.1乡村居民不同程度接受过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但不同地区接受率存在差异
根据2013年各省市上报数据统计,全国实现了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和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目标人群的覆盖率达30%以上,均超额完成目标。在本次乡村地区调查中,11个省市乡村居民也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这项服务。其中儿童中医药调养服务在各省市区接受率的范围在0.0%~85.6%,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的接受率在3.9%~92.8%之间。但从调查结果看,无论是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还是儿童中医调养服务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儿童接受服务情况较好的省市有海南、江西和四川;比较东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接受率较东部和西部地区高。老年人中医服务接受率只有山西、新疆、四川实现了国家卫计委规定的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30%以上的目标,而安徽省中医服务接受率不到5%。再比较东中西部地区,即使去除了具有特殊性的四川,西部地区的接受率也高于东部地区。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查中,四川省无论是儿童还是老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高达85%以上。其原因为本次调查抽取的地点为彭州市。彭州作为成都卫生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区之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情况良好,得到国内外研究者的高度关注。可见,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西部地区较东部地区实施相对好一些。有研究表明,虽然西部地区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可能得益于中医药是我国的国粹,对基层中医药发展一直有专项资金投入。尽管如此,与姚春英、赵凤丹、顾怡勤等人分别对杭州、北京、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的调查相比较,无论从开展种类还是服务接受率方面比较,农村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水平还需不断完善,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实现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传播中医药保健文化。
3.2农村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水平普遍较低,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比较有明显差异
本次调查11个省市的乡村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接受率为25.9%,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接受率为26.6%,与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比,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接受率明显偏低。其他项目如儿童的预防接种、老年人的健康管理等,属于预防保健的传统项目,开展时间早,经验丰富,人员配备较齐全,使得项目开易于实施,易取得成效;而中医药服务、随访等属于新兴项目,开展时间较晚,缺乏经验,人力资源,技能保障都还未能得到成熟发展和布局。杨宇等人指出,目前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存在很多问题,如中医药服务以分工模式占主导地位,模式单一;农村人口流动导致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破裂等。随着人们对西医局限性的认识及中医药预防保健作用的凸显,中医药成为老百姓改善健康状况的方式之一。为更加全面地给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不仅要认识到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还要积极探索和落实有利于中医药健康服务渗入到老百姓生活中的措施,不断扩大农村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的覆盖程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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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5
***位于陕西省西部,古称陈仓,素有“炎帝故乡”、“青铜器之乡”的美称。辖三区九县,15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150个村委会,总人口372.11万,每年有3万余名妇女怀孕分娩,有约20万名0—6岁的儿童需要进行系统保健管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这一主题,以健全巩固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为基础,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重点,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为依托,深化医改,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推进产科、儿童保健科规范化建设,强化妇幼保健人员培训,各项妇幼卫生工作进展顺利。现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1、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稳步推进。“农免”项目自2009年5月1日在我市全面启动以来,通过实行“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限价标准,统一补助标准,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剖宫产指征,统一直通车报销,保证了项目工作顺利运行。全市(2009.5.1-2011.6.30)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人数达59166人,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率达95.26%,补助总金额达4494.11万元,人均补助金额759.58元,全免率达95%以上。
2、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进展顺利。陈仓区为我市“两癌”普查项目试点区。“乳腺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8月31日正式启动,“宫颈癌”检查项目于2009年10月19日正式启动。为了确保项目质量,我市全程派驻市级专家现场参与“乳腺癌”检查并进行检查技术带教指导和质量控制。截止2011年6月30日,已顺利完成乳腺癌检查4315人,乳腺b超1390人,钼钯563人,确诊乳腺癌2人(已做手术)。完成宫颈癌检查34576例,阴道镜检查2071例,取组织活检304人,宫颈上皮内瘤变22例,确诊宫颈癌5例。2009年圆满完成了省厅任务;2010年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2011年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截止2011年8月底,宫颈癌检查11299例,已完成目标任务66.47%,乳腺癌完成1500例,已完成目标任务的75%。
3、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步入快速发展阶段。2009年7月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在我市实现全覆盖。自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叶酸275315瓶,有60110位育龄妇女享受到服务。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目标人群叶酸服用率达87.5%,叶酸服用依从率达67.99%,知晓率达86.31%,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4、及时启动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按照《陕西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妇发(2010)513号]精神,成立了市级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技术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实施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159号),安排部署项目工作。目前全市启动了此项工作,有6809名孕产妇进行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确诊梅毒6例,发现乙肝表面抗原阳性168人,对阳性孕产妇均进行了规范的治疗和孕期保健指导。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全面开展。我市于2010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通过实施项目 “六统一”即:全市统一实施方案、统一保健手册、统一服务包内容、统一结算模式、统一报账流程、统一宣传版式,推进了项目工作进程。自项目实施以来,为全市89997名0-36个月儿童、38669名孕产妇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金额达631.24万元。2011年(2010.10.1-2011.6.30)全市0-36月儿童健康管理率93.72%,新生儿访视率97.59%,孕产妇健康管理率 96.85 %,产后访视率97.52 %。
6、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得到加强。2011年上半年为 24名基层人员提供了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上半年全市孕产妇死亡6例(含1例流动人口),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7、基层保健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改善。经过多年的监测评估以及干预,我市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44.97/10万下降到2010年的23.4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从2000年的30.31‰、26.52‰下降到2010年的11.73‰、10.48‰,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0年的301.6/万下降到2010年的140.38/万;二是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由两项扩大至四项,启动全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2011年上半年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率达100%,采集血片20136 例,筛查率达88.44%,血片合格率98.59%,确诊甲状腺功能减低症13例,苯丙酮尿症4例。三是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院省级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卫生工作,主管市长亲自深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调研指导工作,现场解决问题。二是积极和妇儿工委、财政、计生、民政、公安、教育、残联等部门汇报,在项目宣传、培训、组织实施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了合力。三是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了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为了确保管理到位,市项目办为承担主要管理任务的基层保健科招聘大专以上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9人。涉及医改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和所有基层保健工作整合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二)扎实做好医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
一是成立了市、县两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职责,夯实工作任务;二是成立了各级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技术指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工作指导,促进基层项目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三是设立市、县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制定《***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督导方案》、《***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市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督导方案》、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的补充通知》、《***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管理,保障项目有力实施;四是加强妇幼卫生三级网络建设,落实乡、村两级人员待遇,实行绩效考核,调动基层人员工作积极性,保证了工作质量。
2、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保证项目运行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保障重大和基本公共服务妇幼项目资金。目前2009年、2010年“农免”、“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省市资金已全部到位。2011年“农免”、“增补叶酸”资金到位。市财政先后拨付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187万元用于市级宣传、培训、督导及项目管理。二是与计生、民政部门协作,将叶酸纳入“健康礼包”内容之一,使每一对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就能够了解增补叶酸的相关知识并领取叶酸片;三是与计生部门协作,在育龄妇女办理二孩生育指标时,对漏服叶酸的育龄妇女进行叶酸知识宣教、发放药品;四是加强与妇联的联系,做好妇女 “两癌”检查项目的宣传、检查工作。通过与多部门的协作,提高了叶酸的服用率及知晓率,扩大了叶酸的服用范围,普及了妇女健康知识,促进了“两癌”检查项目顺利运转;五是与教育部门联合,确保201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
3、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项目工作执行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接收基层人员临床进修、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培训工作;一是举办项目专题培训班,自项目启动以来先后举办了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专题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师资培训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保医师培训班、项目工作信息专题培训班、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10期,培训项目相关人员1723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项目的执行力,保证了项目服务质量;二是免费接收基层妇幼保健院人员进修。三年来接收基层进修人员49人次。 三是送学上门,先后选派市妇幼保健院专家前往各县区进行项目相关知识培训15人次;四是定期举办产儿科业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产儿科业务人员技术水平。三年来累积举办各类业务人员培训班46期,培训基层人员5290人次。
4、加强督导,规范项目运行
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坚持每年5月、11月份对项目进行全面督导。自项目启动以来已先后进行各项目全面及专题督导7轮。分别对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降消项目等从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运行、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项目运行、资料收集、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督导,及时梳理项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各县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项目资料档案化管理内容,规范了高危孕产妇、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流程。2011年6月针对岐山县、麟游县“农免”项目中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剖宫产指征纳入产科质量管理内容进行全面督查。
5、加强项目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质量。
一是坚持每年对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月报、季报、年报相关报表进行专题培训,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建立信息上报反馈制度,实行信息双向上报反馈;每月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报表进行汇总,每季度对重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进行分析、反馈、充分利用数据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制订相关的干预措施,发挥信息的决策功能。
6、采取多种形式 扩大项目宣传范围。
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墙体标语、横幅、宣传单,深入社区、学校、村户大力展开健康教育宣传。一是整合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单、横幅、宣传画、宣传版面、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孕产妇及家庭对预防出生缺陷科普知识、母婴保健、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知识的知晓率和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二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中,全市统一印制宣传彩页3万份、统一宣传版面板式,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进行项目宣传。在乡、村级统一悬挂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宣传版面,横幅。全市共下发各种健康教育宣传资料64万余份。
(三)强化国家“降消”项目内涵建设
一是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督查,协助各项目县做好项目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加强了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将产科急救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与我市产科规范化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了全市产科急救网络体系。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市级产科急救中心,成立了由市、县、乡三级人员组成的市级产科急救网络,分设母婴安全责任网、信息网、转运网。坚持每年进行产科质量检查。三是选派驻县专家。在降消项目管理中,坚持每年派驻市级各三甲医院妇产科专家到项目县进行驻县蹲点技术指导。指导县产科急救中心的建设和产科规范化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进行查房、手术带教,积极处理并参与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及现场指导,加强县级孕产妇危重症急救能力和乡级转诊能力的建设;四是市妇幼保健院充分发挥项目培训基地作用,自2009年起每年为24名基层人员提供为期6个月的进修学习,为基层培养了一批产、儿科业务骨干。
(四)及时启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省卫生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要求,于2011年4月份成立了***市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专家考评组,转发了《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宝市卫社发 [2011] 99号),对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底对各县区绩效考核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一是政府加强了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支持力度,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区域“十二五”发展规划,推动了区域妇幼卫生工作的发展;二是各县区卫生局对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高度重视,强化管理,制定下发了妇幼卫生工作要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级工作职责;三是经费保障正在逐级落实,渭滨区、金台区、岐山县、眉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落实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经费,有9个县区全额落实了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经费,渭滨区、眉县、麟游县、太白县按新标准落实了村级妇幼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动了基层妇幼人员的工作热情,稳定了妇幼保健队伍;四是有7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了相应的临床业务,全市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健全,工作措施细化落实,个体及群体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良好;五是各县区均加大了工作督导考核管理力度,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眉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乡级妇幼专干管理考核办法,将工作成效与绩效挂钩,渭滨区、金台区、眉县、陇县、千阳县、凤县、太白县制定了县级督导考核标准,定期对妇幼卫生工作及项目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了基层妇幼卫生及项目工作质量;六是强化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监管,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和专业技术准入,证件管理工作规范,发放程序符合要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落实;七是规范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八是进一步落实了妇女保健服务及儿童保健服务;九是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五)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
一是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了四个县区24个乡镇、办53万人口,成立了监测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二是坚持每年5月、10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质量控制,对各家助产机构的妇幼卫生资料及信息上报数据进行了质控,对危重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治疗后转归情况进行了追踪,对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进行补漏调查。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2011年根据监测方案要求调整了监测点,制定下发了《***市2011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方案》(宝市卫社发[2011]67号),于4月8日举办了专题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培训班,对监测工作进行了统一培训指导。三是连续多年坚持编印《***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作为工具书配发各县区。2011编印的《***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分析》,对全市“十一五”期间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并制定了针对性干预措施,指导基层开展监测工作。
(六)大力实施妇幼保健业务规范化建设
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我们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先后开展了产科建设达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爱婴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在这些活动中一是制定建设标准。先后制订了《***市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二是统一规范了产科、儿童保健科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技术操作规范和产科各项登记。先后有114家助产机构达到了产科建设标准,有 64家达到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58所市、县级助产机构建成爱婴医院、76所乡级卫生院创建成爱婴乡卫生院,眉县妇幼保健院已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省级复评,凤翔县、千阳县、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创建中。
(七)依法严格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服务
一是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格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达标的助产机构换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将平原县乡卫生院所在村的接生员转为保健员,不再开展接生工作,同时依法取缔了不达标的助产机构。二是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产科质量一并纳入网络管理,实行网络上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层级负责制、事故追究制。三是依法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准入。今年5月份举办了一期为期2天的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对各县区拟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严格考核,对合格的30人下发了《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合格证》。
(八)不断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了筛查网络。全市设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1个,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公室13个(市级1个,县级12个)。二是筛查项目由少到多。先后开展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低症、2011年新增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三是坚持每年召开新生儿疾病筛查总结表彰会。四是加强人员培训。先后于2007年、2008年、2011年举办了三期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专题培训班,进行现场采血观摩,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认证,实行采血持证上岗。五是建立阳性患儿诊疗救助基金,市财政每年拿出25万元对阳性患儿进行免费救助。截止目前累计救助阳性61例:其中苯丙酮尿症19例,甲状腺功能减低症42例。经救助过的患儿,通过连续几年监测,体格和智力均在正常范围内。六是加强疑似阳性患儿召回,降低失访率。目前全市的疑似阳性患儿失访率为15.84%。七是加强阳性患儿的管理,保证治疗效果。为每个患儿建立了“专案病历”,固定专人跟踪随访、反馈信息、预约复诊。成立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俱乐部,制订下发《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手册》,坚持每季度活动一次,邀请专家授课、特殊食品制做现场演示、为患儿免费提供体格检查和智力测评。八是加强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质量。坚持每半年对各县区新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导。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财政、计生、妇联、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工作不断深入、广泛的发展,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服务包执行欠规范,剖宫产率偏高,有一定的资金风险;二是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加,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追踪随访带来很大困难,目标人群叶酸服用依存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产妇、新生儿家庭访视工作仍需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体弱儿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四是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进入平台期。
四、下一部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对“农免”项目服务包执行情况督查,查找问题,积极整改,严格控制剖宫产率,降低资金风险;二是继续加强与民政、计生等部门的配合,将叶酸发放工作前移,提高育龄妇女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指导与培训,继续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证儿童保健工作的服务质量。
总之,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的深入开展和进一步发展,需要我们妇幼工作者的不断探索与努力,我们将以这次检查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为广大妇女和儿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满意的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及各项妇幼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6
一、加强领导 ,明确职责 ,落实措施
xx中心卫生院拥有一个团结的领导班子 ,他们对公共卫生妇幼工作非常重视,将公共卫生妇幼工作各项保健指标任务当成重点来抓,院长亲自抓 ,副院长具体抓,下设主任 、办事员等各级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每人定任务目标 ,各有分工。给卫生室主任签署责任状,主任给成员定任务 ,这样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同时卫生院也制定了公共卫生妇幼工作相关管理制度和处理办法,使公共卫生妇幼工作有法可依,有度可查,故此卫生院公共卫生妇幼工作稳步前进,为确保公共卫生妇幼工作指标落到实处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坚持依法执业,依法管理
xx中心卫生院为了提高整体服务质量,经过院委认真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执业人员的准入制度,禁止无执业证人员从事妇幼工作,加强相关执业人员管理,认真做好基层妇女儿童两项保健工作。卫生院不断组织公共卫生妇幼人员,结合卫生室负责人和信息员,入村逐户逐人随访督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宣传国家和地方关于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相关政策,向农村孕产妇免费发放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平等的享受安全、有效、规范和便捷的孕产期保健服务等基本服务项目,筛查“两个”高危人群(高危孕产妇和儿童)进行个案追踪管理,入村逐户随访孕产妇和新生儿情况,及时指导乡村医生作出危险情况的干预措施,准时上报,确保高危孕产妇及儿童得到及时救治服务。多次给孕产妇和儿童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让广大妇女和儿童充分了解妇幼保健的好处,有效降低了xx镇的“两个”(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维护了xx镇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把党的惠民政策全面均等地惠及与民。
三、抓住亮点 巩固成效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7
为加快推进我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
做好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工作,不仅是保护流动人口健康的需要,也关系到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区域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对于积极构建和谐新南开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结合当前流动人口中公共卫生和传染病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逐步将流动人口中的务工、经商人员及共家属的公共卫生、疾病控制,食品安全和医疗保健服务等纳入部门和社区职责范围,切实加强管理,做好服务.
二、做好查验接种证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免疫接种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4号),做好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免疫接种工作.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与本市儿童享有同样的预防接种政策,为其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并享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三联混合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和乙肝疫苗等第一类疫苗的免费接种服务,适当扩大第二类疫苗的接种人群;每年对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开展1次强化免疫接种服务.卫生防病站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的配合下,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每年集中开展1—2次“查漏补种”活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儿童免疫接种水平.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时,要对其0—7岁子女查验《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证》,对于无《儿童计划免疫预防接种证》的适龄儿童,要求监护人到其房屋租赁地所在的社区医院进行登记、补证以及完成第一类疫苗的免费补种后,方可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各街办事处居委会应为预防接种宣传提供方便,开辟公益宣传专栏,提高流动儿童监护人认知水平,自觉配合开展接种工作。居委会要及时了解管片内房屋租赁的情况,向流动儿童监护人宣传有关预防接种信息。
三、加强流动人口疾病监测、实施严格预防控制措施
在建筑工地、生产加工企业、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务工密集单位和流动人口子女较集中的中小学校、托幼园所要加强疾病监测工作,要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制度,对于因不明原因缺课的学生要及时排查,并了解缺课学生的健康状况,认真落实晨检、登记和报告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做到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疫情的传播和扩散。
四、做好对流动人口中结核病和艾滋病的预防控制
继续加强流动人口中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流动人口管理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新发结核病人的筛查以及督导化疗工作,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时,向流动人口发放有关结核病,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手册,辖区内具有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资质的医疗机构将免费为沈动人口提供艾滋病自愿血液初筛检查服务和咨询服务。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加强对工地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流动人口务工密集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加强管理。用工单位和出租房土应向流动人口提供方便、卫生的厕所及洗浴条件。建筑工地集体食堂要经过卫生监督部门的审批并取得《卫生许可证》。同时按照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工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制度,原料采购、进货和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的监督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相关知识。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8
【关键词】公共卫生;服务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945-02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利用整群抽样的方法,对库尔勒市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家社区服务站为调查对象。
1.2 资料来源:查阅近年来卫生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有相关文件资料及统计资料。现况调查资料:库尔勒市5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调查问卷。
1.3 调查方法:现场问卷调查、个人深入访谈。
1.4 统计分析方法:资料分析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情况
1、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逐步在全区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目前已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336534人。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2、为全市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九种疫苗每月接种数据报告及时率和完整率达100%,免疫规划九种疫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和加强免疫接种率均达98%以上,九种疫苗免疫程序合格率达96%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8.1%,卡证相符率达94%,卡痕率达90%以上,群众免疫规划知晓率达93%以上。加强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现场疫点处理工作,提高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追踪随访到位率和规范治疗管理率,逐步降低传染病总发病率。3、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2271人和产后访视2158人。产前检查率90.28%,产后访视率77.09%,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86%;孕产妇系统管理率63.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98.84%,孕产妇死亡人数3人。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生长发育检查。全市3岁以下儿童体检13696次。全市出生婴儿2158人次;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44%。
2.2 存在问题
2.2.1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较差
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45家,都为民营。由于服务设施、医疗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限制,加之医疗保险等政策制度不完善,“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就医模式和流程还未形成,社区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随着医疗保险政策放开、慢病管理放开、个体医疗机构准入放开、药品价格放开,其原享受的政策优势逐步弱化,生存压力逐年增大。出于生存压力与逐利本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益服务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药品零差率销售未能惠及社区居民,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未完全到位。
2.2.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没有完全纳入定点医保。目前,我市45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仅有10家(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州医保定点。现有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正在申请办理医保,其余均未纳入州、市医保定点,居民得不到就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深层次的发展。
2.2.3精神卫生人员缺失
重型精神病是基层10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项内容,库尔勒市只有一个精神病院,而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没有精神卫生人员,那么在精神病的管理、健康教育,用药指导和随访评价上就存在问题。
2.2.4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硬件设施匮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城市“预防保健网络”的中枢,自产生以来,其职责担负的是城市居民的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存在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低、年龄偏高、学历偏低、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象。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来源渠道较窄,加之工作强度较高、待遇相对较低、绩效工作难以开展,致使整体卫生专业人才不足、人员不稳,极大的影响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2.2.5辖区居民服务不同
辖区内的居民一大部分是本地户口,也有一小部分是外地户口。由于户口的不同,所得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不同,除了一些疫苗免费接种外,对外地户口居民的慢性病、老年保健、重性精神病等,并没有提供卫生服务,不能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3 结论
目前我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5个,拥有社区卫生技术人员215多名,房屋和设备配置基本到位,经费投入不断加大,硬件配置不断加强,服务功能逐步拓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立。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力资源不足、服务能力低、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办民营性质,成为制约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关键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9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总体服务
截至7月初,我办流入人口1019人,其中流入育龄妇女145人,流出人口1060人,其中流出育龄妇女329人,针对流入人口,计生工作人员逐个上门访视,并发放免费避孕药具,随后将孕环检情况在网上进行反馈,对于流出人口,各村村干将在节假日、春节流出人口返乡之际上门宣传计生政策,确保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二、便民维权和奖励优待服务均等化
教育卫体办开通了便民维权服务热线,坚持定期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为流动人口贫困家庭提供实际帮助,在春节期间和节假日,计生部门抓住时机慰问流动人口中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返乡农民工等家庭户25户;公安部门在学校、企业等地为流动人口提供了懂法用法的宣传教育;卫生部门及时为流动人口的生育、儿童预防接种等提供了优质服务。
三、落实卫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对于流入的儿童,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不断提高流动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落实流动个人口传染防控措施。
四、存在问题
辖区各企业没有成立流动人口办公室,不能很好的为流动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服务。
儿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篇10
2020年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办法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以努力实现全市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提高残疾儿童健康水平,努力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残疾儿童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基本原则
x.坚持共同推进。更好发挥政府“保基本”作用,不断推进基本康复服务均等化。更好发挥社会力量作用,不断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提高康复服务质量。强化家庭抚养、教育、保护残疾儿童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形成家庭尽责、社会参与、政府保障的共同推进格局。
x.注重制度衔接。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既有救助政策和残疾儿童实际,精准施策、引导预期、科学统筹,有效衔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专项补助等保障救助制度。
x.坚持公开公正。建立科学规范、便民高效的运行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开透明、结果公正。
(三)工作目标
到xxxx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xxxx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内容
(一)救助对象条件
x.具有x市户籍(或持有x市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x-xx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x.优先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
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由各民政局负责认定。
(二)救助内容和标准
救助内容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和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及补助标准详见《x市x-xx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补助标准》
多重残疾儿童按其所包含的残疾类别,可申请最高救助标准的康复训练项目,不允许两项或以上叠加申请康复训练项目。
依据本地区财力状况、确定每年保障对象数量、残疾类别等,分类确定康复救助基本服务项目的经费保障标准,增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并建立救助项目和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工作流程
x.申请。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联提出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x.审核。残联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相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残疾儿童相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的救助申请,残联与民政局、扶贫办进行相关信息比对后作出决定。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救助申请的审核程序,由民政局确定是否为贫困边缘户再到残联申请。
x.救助。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省、哈市残联定点的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必须是由哈市残联会同卫健、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确定的定点机构,并要严格按照各类别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服务规范开展康复服务。
x.效果评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每年度要对在训残疾儿童进行阶段性康复效果评估。由市残联牵头与卫健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建立专家技术指导组,每年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服务效果评估。
x.资金结算。在省、哈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发生的费用,经残联组织审核后,由残联与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结算,结算周期由残联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经残联审核并同意在非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即其他省、市、县残联的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由残联商财政局明确结算办法。在资金结算过程中要简化手续,方便残疾儿童和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一站式结算”,切实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四)经费保障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纳入政府预算。残疾儿童救助资金由财政立项解决。要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捐赠。对低保救助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仍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方式给予生活补助,生活补助费用每月xxx元,(一年不超过xx个月)由民政局负责解决。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行市政府负责制。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责任。残联、教育、民政、财政、医保、卫健、发改、市场监管、扶贫等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残联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发动、儿童残疾筛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准入与退出监管、救助对象审核工作;组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检查、指导、评估、培训等工作。
教育局要支持具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融合教育幼儿园,开展x-xx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就地提供康复服务。
民政局负责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以及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仍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可通过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方式予以救助。
财政局负责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医保局负责对纳入医疗保险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衔接,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扩大支付范围,提高报销支付比例。
卫健局负责医疗康复机构的资质审定和管理监督,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落实哈市残联、原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哈尔滨市x-x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哈残联联发〔xxxx〕x号),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筛查、诊断、干预一体化工作机制。
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要积极贯彻落实省发改部门关于医疗康复服务项目价格方面的政策,依法依规做好营利性康复服务机构登记注册工作。加强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督促康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康复服务机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扶贫办要配合残联、民政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认定工作。
(二)加强能力建设
x.科学规划康复服务机构。市卫健局将根据本行政区域残疾儿童数量、分布状况、康复需求等情况,制定康复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举办公益性康复服务机构,将康复服务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用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
x.提高机构和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卫健局要加大对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设施、设备投入力度,不断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切实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经办能力,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x.提高社会力量康复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的康复服务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康复服务机构在准入、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非营利组织财税扶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执行相同政策。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人员等作用,并做好发现告知、协助申请、志愿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综合监管
x.完善协作监管机制。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残联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管理相关政策,共同做好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x.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残联、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指导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
x.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要建立覆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共享;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x.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挤占、挪用、套取等违法违规现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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