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5-23 17:43:03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1

扬尘治理工作一直都是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管控的重点难点,为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江汉区建筑管理站紧抓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多方施策,扬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 建立扬尘治理方案,加强在建工地治理。

江汉区建设局建立了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江汉区建设局扬尘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江汉区建管站对辖区40多个在建工地开展了全面检查,每天安排专人对工地文明施工进行检查,组织第三方巡查单位琢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倡导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强化工地围栏标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入口道路建设,建筑工地围栏实行标准化管理,工地主要出入口全部实现硬化。对建筑工地出入口周边道路形成粘带泥土污染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冲刷保持清洁。

一、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抑制扬尘

(1)塔吊附壁式喷淋

区建设局建筑管理站对青洲盛汇项目实施的塔吊喷淋试点,现场进行了专项检验!这是我区首次在建筑工地塔吊臂上采用喷淋设施降尘的项目,随着塔吊臂的转动,水雾从天而降,笼罩着整个施工现场,经检测,空气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我们持续观察其使用情况,将在辖区内陆续要求有条件的施工项目进行推广,以此配合围墙喷淋设施,最大程度的抑制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

(二)建设社会生态围墙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2

为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治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住建部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决定开展为期1年的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并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 2020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策划方案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物拆除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主要工作

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根据职责分工,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做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一)监督建筑工程各方主体主要责任落实情况。

1.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应当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

2.施工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3.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二)监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工地设置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的车辆进行清洗。

2.施工废弃物。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施工物料。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三)监督其他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1.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拆除。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2.市政道路施工。当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

3.空置建设用地。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阶段(4月10日前)。各地对本地区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市、县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建立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实施阶段(4月11日至11月30日)。(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全面开展施工扬尘治理,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并于每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住建部将抽取重点地区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地方完善治理措施,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制度建设,推进全国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要认真总结施工扬尘治理的经验、成效,并及时向我部报送。在此基础上,我部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城市管理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统筹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管执法。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远程监控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畅通举报渠道,通过数字城管、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受理施工扬尘方面的群众举报。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对工作落实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视其情节和后果,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制定不同预警级别的相应扬尘控制措施,编制工地停工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可追责。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空气污染预警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应对预案,并进行督导检查。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3

关键词: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害

abstract: the dust pollution to the environment and there are certain people healthy harm. at present, the dust harm has become the world's pollution problems to solve problems. especially with city scale enlarg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building construction dust more and more serious. construction dust will not only periphe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but also affects the field of construction personnel, management personnel and the surrounding personnel healthy body. and as people strengthening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of particular concern. in this case, should be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damage to the corresponding health research. this article mainly from the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damage to human body health study necessity, construction, and the dust pollution in the evaluation of health damage assessment, to solve the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dust health damage strategies according to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damage to the corresponding health study.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dust pollution; health damage

中图分类号:tu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筑业不断的发展,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同时建筑施工也给周围环境带来污染,尤其是扬尘污染。对于扬尘污染来说,其是由中粒径较大的颗粒物组成的,其常会被阻挡在上呼吸道系统中,如果扬尘颗粒在10微米以下就会进入下呼吸道,而在2.5微米以下,其就会积聚在肺泡中,引发一系列疾病,严重时可导致肺衰竭而死亡。可见扬尘污染对人类健康有重要影响,而扬尘除了自然扬尘外,还有施工扬尘。文中主要对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害进行相应分析。如何更好的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坏进行相应研究,已经成为相关部门值得思索的事情。

一、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害进行研究必要性

建筑施工扬尘是因建筑施工人为活动而引起的,其扬尘颗粒在施工人为活动的影响下会随着空气流动而移动,最后变成细小颗粒物,易被人吸食,一旦进入肺中,就会引起一系列疾病,甚至危害人们的生命。具体来说,建筑施工过程中,因施工人员活动或机械的运转而产生大量扬尘悬浮在控制,其不仅会使粉尘浓度增加,同时也会降低大气质量,尤其是在大城市,粉尘浓度已经严重超标。因粉尘中含有大量的碳氢氧硫氯氟等重金属且反应后容易产生毒,不仅会影响周围植物生长,同时也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毕竟含有重金属元素粉尘颗粒会随着空气运动,一旦其中微笑颗粒进入人们呼吸道系统、积留在肺泡中,就会引发一系列疾病。再加上扬尘中含有大量细菌和病毒,扬尘会成为细菌和病毒介质加快传播速度,严重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此外,因施工现场扬尘问题而引发的民事问题也会随之增多,这样不仅无法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保证施工质量,同时也会给建筑施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健康损害进行相应研究,已经成为建筑施工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评健康损害评价中遇到的问题

1.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程度研究不足

目前来看,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源主要是水泥、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料堆等,在评价中也只对与建筑相关的污染物排放颗粒物排放状况进行评价,而如果只侧重水泥材料的排放,是不能全面分析整个建筑活动颗粒物排放情况。毕竟排放高度是受限制的,再加上沉降度较快。因此,只是以排放清单为依据对排放源和施工排放颗粒物与总排放比例进行评价,是无法与达到空气中的实际分担率的。虽然现在很多国家都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评级力度,以减少健康损害,但是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程度到现在为止,还未作出有效的评论。

2.环境部门的管理指标不完善

新世纪之前,国内专门针对建筑施工扬尘的法规相对较少,虽然新世纪之后对建筑施工扬尘有了新规定,规定相应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当地环境保护的相应规定采取扬尘污染措施,也规定了城市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城市扬尘污染进行统一监管,并和城市建设部门一起制定防止城市污染相关规定。但是规定中的相关研究并不完善,不仅缺乏科学有效的依据,同时也比较泛泛,其针对性也不强。这就使得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得不到进一步解决,管理者也因为监管范围及内容之广,再加上没有明确的标准,不能及时有效的对建筑施工扬尘工作进行进一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就加大了健康损害程度。

3.扬尘可行性方案及规范不完善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4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部署,严格落实《安徽省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1〕3号)、《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宣城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措施;县级以上主城区内施工现场严禁露天(或未密闭)搅拌混凝土、砂浆和灰土拌合,其中市规划区建筑施工现场禁止搅拌混凝土、砂浆。实现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属地相关部门联网。

(二)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根据《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标准》要求,排查和解决标准落实不高、措施不严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善内部管控机制。配合属地政府做好搅拌站布点规划和取缔无资质搅拌站工作,积极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实现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

二、职责分工

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市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负责各自在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落实建设单位扬尘防治首要责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市规划区(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其他在建工程和混凝土搅拌站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负责开展各自辖区内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扬尘防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为切实强化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工作,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等3个专项行动,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责任,确保“六个百分百”等措施落实到位。

1.开展房建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市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重点工程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公共重点工程建设处牵头。

2.开展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政园林公用建设管理处牵头,督促参建各方主体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对国有投资为主的市政道路,严格按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本项目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并加大对此类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检查频次和监管力度。

3.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防治专项行动。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建筑业科配合,一是对照《安徽省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三单制台账”,对照台账中问题,限期整改到位。重点解决已建料场大棚规模不能满足产能需求问题,铲车作业区无抑尘措施,筒仓和搅拌主机收尘不符合强制性脉冲除尘设施要求,废水废渣管控不严等问题;企业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二是进一步提高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率,并与属地有关部门联网。三是推进绿色搅拌站建设,新建、迁建搅拌站原则上按照绿色搅拌站要求建设,扶持有条件搅拌站改建为绿色搅拌站。四是配合属地政府做好非法混凝土搅拌站的依法取缔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各自监管职责开展相应扬尘防治专项行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督查建设单位在开工和拆除前组织编制并上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实际落实情况;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扬尘防治监理责任落实情况。对扬尘防控措施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做好差异化管控,开展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

秋冬季静稳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扩散,重污染天气频发,是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根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形势实施差异化管控,我局决定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落实,确保工地封闭围挡、易扬尘物料覆盖、土方开挖除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渣土运输密闭等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质量,对违规施工单位和企业,责令停工,并依法处罚。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按各自监管职责开展相应秋冬季扬尘防治攻坚行动,并于2022年1月1日前上报攻坚行动阶段性总结,于2022年3月25日前上报攻坚行动总结,阶段性总结和行动总结均需将书面和电子版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实行重污染天气期间分级分类管控,强化部门联动

结合《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和本地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联动,在属地大气办统一指挥下,互通工作信息,做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分级分类管控,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时严禁“一刀切”。注重奖优罚劣,差异化管理,对扬尘治理成绩突出的工地,优先推荐申报文明示范工地、省市优质工程等。

(四)提高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信息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工地”建设,推广和应用先进的扬尘防治技术和设备,发挥科技在扬尘防治中的作用,提升施工现场文明和智慧化施工、信息监管水平。规模以上建筑工地需按要求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鼓励试点超标预警,远程控制施工现场降尘设施联动自动降尘措施。建筑工地出入口安装的视频监控系统对车辆冲洗情况应可进行核查,视频监控资料需保留1个月,供监管部门核查和倒查。

(五)加强清单管理制度和首要责任落实

一是建立健全扬尘防治“三单制台账”(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清单动态管理。各类建筑工程(含市政道路)开工前要严格落实《标准》主要措施,相关监管部门强化现场督导,定期开展检查,监管部门负责建立辖区内“三单制台账”,按月更新“三单制台账”。二是督导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检查“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措施落实情况。压实建设单位扬尘防治首要责任,严格检查建设单位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和扬尘防治费支付情况,对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新开工项目要暂缓开工。

(六)深入开展《标准》宣贯,强化《标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做好“六个百分之百”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具体解释工作。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对照《标准》边查边改。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创建高标准的项目或企业,树立典型引路,适时开展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企业扬尘防治观摩活动,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意识。二是开展《标准》宣贯督查工作,把《标准》实施落到实处。

(七)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

加快我市装配式基地建设,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钢结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技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培训宣贯

2021年是大气污染防治“十四五”开局之年。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强化对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现扬尘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认真组织,深入到企业和施工现场宣贯《标准》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用好农民工培训学校,对照《标准》边学边改,使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广大从业人员人人知晓,提高扬尘防治行为自觉。

(二)严肃监督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为切实加强扬尘防治工作开展,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实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相结合,对按照《标准》评定为不合格的建筑工地要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对扬尘防治不到位、不履行职责的建设、施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加强信用监管。对屡改屡犯、消极整改、拒不整改等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要加大处罚力度;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监管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职责。

(三)及时更新台账,认真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及局属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及混凝土搅拌站等各类报表统一改为季报(详见附表),每季度次月3日前报送。2022年1月4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及真实性将纳入市级督查内容。信息和工作总结请发至电子邮箱(地址:xcsjgj@sina.com),联系电话:0563-3023220。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5

第一条为有效防治县城扬尘污染,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扬尘污染,是指在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市政、公路建设,道路清扫保洁,固体物料运输、堆放等活动中产生的细小尘粒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区内从事扬尘污染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城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城建局、市容环卫局、公安局、交通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管理范围对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管理。

二城市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条房屋拆迁、建设和道路设施施工,应对施工区域实行封闭或隔离,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第六条风速四级上易产生扬尘时,施工和房屋拆迁单位应暂时停止土方开挖、房屋拆除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飞散。

第七条建筑工地内土地、沙土100%绿化,工地路面100%硬化,暂不建设的闲置空地100%绿化。建设项目停工后在三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其泥土必须进行临时绿化或防尘措施。

第八条施工建设应积极使用商品混泥土。因条件限制确需设置搅拌机或人工搅拌的工地,必须采取防尘措施。

第九条拆除或修建高度6米以上的建筑物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采取集装密闭方式吊运,严禁高空抛撒建筑垃圾。

第十条单位、个人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并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进行保存。

第十一条单位、个人修建、装修房屋所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砌池并采取有效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垂直运送建筑垃圾,严禁沿街沿路堆放和搅拌石灰、水泥。

三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施工工地运输车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污染道路。建筑工地处置建筑垃圾、余泥的车辆没有运输证的不准进,超载、未封闭、未冲洗的不准出的规定,车辆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封闭严实防止运输过程的抛、洒、滴漏现象,并按照批准的运输时间、路线和排放地点进行运输、处置。城建局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各项措施监管。

第十三条运输砂石、水泥和土方等建筑用散体物料等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必须要求其封盖严密,严禁撒漏。

第十四条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控制货运车辆出入城区。

第十五条城区道路分车带、人行道、新扩建街道、住宅小区和单位驻地泥土应及时绿化或硬质覆盖。

第十六条城区干道、住宅小区和单位驻地清扫保洁应采取湿润作业,中小街道保洁应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道路旁树木、绿化带、护栏等公共设施应定期冲洗,保持场地清洁,防止扬尘污染。

四行为处罚与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至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建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采取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吊销《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措施。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十四条规定的,交通部门应采取警告、罚款、暂扣营运证等措施。

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十六、十七规定的,市容环卫局应按照县“四自一包两禁止”责任制管理办法,应对责任人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行政执法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6

关键词:广州扬尘污染防治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process of city, city of dust pollution on the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and the public living environment is getting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origin and harm of dust pollu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fugitive dust pollution in guangzhou city, and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to control the dust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particle concentration in the ai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air quality of the environment of our city,earnestly safeguard people's living environment and health.

keywords: guangzhou dust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r122.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大规模的城市市政建设以及高速发展的道路交通,城市扬尘污染已成为主要大气环境问题之一,其对市民生存环境的影响也越来越受到关注。空气中的扬尘会影响大气能见度,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因此,加强扬尘防治已成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的迫切要求。

一、扬尘的来源及危害

(一)扬尘的来源。

扬尘包括3个组份[1]:降尘(直径>100μm)、飘尘(直径为10~100μm)、可吸入颗粒物(直径

扬尘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1.粗放施工造成的建筑扬尘。由于城市建设工程如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采石取土作业等,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不够完善,料堆遮挡不严整,且施工周期长,所以不可避免会产生建筑扬尘。

2.随风飞扬的堆放物尘。各类物料堆放场如工业区的露天仓库、港口码头的建筑材料和煤堆场等随处可见,且大多数并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就会产生堆场扬尘。

3.对行人影响较大的道路扬尘。城市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在行驶过程中,车辆洒落在道路上的颗粒物被反复碾压与排放的尾气颗粒物混合,共同形成道路扬尘。

4.量大面广的地面的土壤扬尘。由于地表、气候干燥、大风等因素,各种沉降在地面的颗粒物再次进入空气中,形成土壤扬尘。

(二)扬尘的危害。

1.造成空气颗粒物污染。

扬尘是空气中tsp和pm10的主要来源之一,受工地、道路、码头堆场等方面的扬尘污染影响,大气环境中颗粒物浓度增大。研究表明[3]:颗粒物能够散射太阳光,对大气能见度和气候造成影响, 给交通和市民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此外,空气中的细小颗粒物还会造成光化学烟雾、酸雨、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

2.威胁人体身心健康。

扬尘中的可吸入颗粒物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直径在5到10微米之间的颗粒吸入后对人体的呼吸道及肺部都有一定的刺激,长期影响后可能会引发慢性炎症;而直径小于5微米的尘粒可以深入肺部,从而引起各种尘肺病。此外,尘粒表面可以吸附空气中各种有毒元素及多环芳烃化合物,其中的代表物质苯并[a]芘为强致癌有机物,会使职业性癌症的发病率升高。

二、广州市扬尘污染现状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实施了一系列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得空气中颗粒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2003~2012十年期间,pm10年均浓度由9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69微克/立方米,城区平均降尘量由6.11吨/平方千米•月下降至4.47吨/平方千米•月,但随着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要求的迅速提升以及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给环境保护带来的严峻考验,广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建筑业、道路交通等的发展导致扬尘产生量增加。

在建筑业方面,据广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2012年广州市房屋施工面积8718.6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3%;房屋竣工面积2878.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0.3%。在道路交通方面,2012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 204.16万辆,比上年增长9.9%。在港口运输方面,2012年港口货物吞吐量45125.16万吨,增长0.8%;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474.36万国际标准箱,增长2.2%。

建筑业、交通道路、港口运输的迅速发展必然导致建筑扬尘、交通扬尘、堆场扬尘的产生量随之增加,再加上泥地扬尘和露天焚烧扬尘等,广州市扬尘年产生总量将不可小觑。

(二)广州市空气质量与省内其它城市仍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广州市的空气整治取得一定成效,空气质量优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城市,但与省内其它城市对比仍有一定差距。由表1可见,在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梅州、韶关、河源6个城市中,2012年广州市pm10浓度最高,降尘量也仅次于东莞、中山和河源,在省内处于较高水平。

表12012年广东省各城市pm10浓度和降尘量对比

(三)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2年2月29日,国家颁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提前于2012年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颗粒物的防治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二级标准年均值从100微克/立方米收紧为70微克/立方米;增设了细颗粒物(pm2.5)的平均浓度限值,其中一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的24小时平均、年平均限值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

三、扬尘污染防治对策建议

扬尘污染量大面广,要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必须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扬尘污染控制经验,建立并不断完善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扎实促进扬尘污染控制水平和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主要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

控制扬尘污染重在管理。扬尘污染涉及的部门很多,包括环保、建设、城管、交通、园林、国土、港务等。广州市政府应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管职能,有效地推进全市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

源头管理和防治是扬尘污染防治的关键。加强扬尘污染源头防治,必须全面排查市内扬尘污染源,建立扬尘污染源数据库,包括全市在建工地、交通道路、煤及码头堆场、地面、绿化等信息,从而为扬尘污染控制与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和理论依据,便于环保部门宏观控制与管理,最终为政府部门的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支持,以解决扬尘污染与城市建设之间的矛盾。

(三)加强各类扬尘污染源的防治。[6]

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物料运输、堆场、道路、泥地、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等六个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的环境监管。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冲洗设施设置、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做到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路面100%硬地化,工地砂土不用时100%覆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长期裸土100%覆盖或绿化。重点施工工地和采石取土场应建设视频监控系统。运输车辆应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 (“一不准进”是指无《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标识》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三不准出”是指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要求。房屋拆除和采石取土应安排在风速5级以下进行,作业时须按要求进行洒水压尘和设置围挡。

2.物料运输扬尘防治。

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途中物料不得泄露、散落或飞扬。应强化物料运输单位主体责任,完善运输公司资质认证、车辆密闭运输备案、运输遗撒治理资金保障以及年检复查制度。建设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物料运输车辆遗撒监控系统。严厉打击无证运输和排放建筑废弃物、运输撒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

3.堆场扬尘防治。

所有散货物料码头在堆放和装卸煤炭、煤矸石、矿石、建筑材料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时,应采取严格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按要求配备吸尘、喷淋、洒水等防尘设施。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的防尘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处罚。

4.道路扬尘防治。

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由干式清扫转变为湿式清扫,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要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要不断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每日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要加大道路保洁力度与频次,增加道路洒水次数。此外,道路两侧贮存、堆放砂石、水泥、灰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场所,要建成封闭设施、喷淋设施以及表层凝结设施等。

5.泥地扬尘防治。

加快市区泥地的治理工作,在所有无植被的区域使用并保持足够量的水或其它尘抑制剂。落实各类泥地绿化和铺装责任,优先绿化、适度覆盖泥地。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复绿,加强绿地系统建设,大力推广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广场绿化、停车场绿化、墙面、桥体等垂直绿化方式。

6.生物质物料露天焚烧扬尘防治。

加强秸杆等生物质物料和废旧物、垃圾的露天焚烧监管,在清扫、园林、建筑工地等行业全面禁止焚烧园林废物、建筑垃圾或使用废木材作为燃料。

(四)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宣传教育舆论监督。

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大力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的环境宣传教育,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控制扬尘污染的重要意义,从而认真落实好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扬尘污染控制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扬尘污染控制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6]

综上所述,扬尘污染已成为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找准根源、查清原因,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管理,采取综合的治理措施,使扬尘污染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的根本好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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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晶,胡春玲,任庆. 城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环境保护科学第34卷第2期.

[3] 赵光荣,郭军,王建国. 乌鲁木齐市扬尘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 干旱环境监测.2005,19(2):95~97.

[4] 何建,肖保平. 成都市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初探. 四川环境,2002,21(3):68~71.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7

9月13日,市建设局召开建设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会后,建设局全面排查存在问题,将提高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作为发力点,着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主题教育“即知即改”问题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全体工作人员齐上阵,进行责任包干,对城区建筑施工环境进行集中治理。

二是编写《平度市建筑工地精细化施工指导手册》,免费分发给全市建筑企业,指导企业学习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出入口、围挡、道路硬化、裸土覆盖等方面的整改做法,图文并茂,便于企业把握标准,同时选取全市处于基坑、主体、装修施工阶段三个有代表性项目,由建设局工作人员带领其他项目进行对标学习,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

三是举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现场观摩会,全市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共300多人参加,现场讲解洗车槽、洗车机、除泥板、垃圾运输通道的具体做法,现场观摩、现场学习。

四是挂表作战、逐一达标。十一假期期间,建设局在全市建筑工地开展“保洁净、迎国庆”系列活动,将全市建筑工地形成图表台账,逐个指导整改、逐个落实提高,全面提升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水平,申请一个、验收一个;达标一个、复工一个。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8

【关键词】施工扬尘:管理:防控:建议

随着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屋建设、市政建设、拆迁面积逐年增加,但扬尘控制措施没有及时跟上,施工物料、渣土在运输、堆存、周转等环节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等问题,致使施工扬尘污染对城市空气的影响日益突出。为了有效防控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本文就如何对施工扬尘长效管理进行探讨。

1 何为施工扬尘

指在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2 施工扬尘所带来的危害

据一位专门从事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的专家统计,建造一个10万平米的小区,需要挖3万方土,运输这些渣土,则需要12吨的运输车拉7000~8000车次;据环保部门测算,每拆迁1平方米建筑,会排出14.72公斤粉尘;每填挖1立方米渣土,会排出5.4公斤粉尘。从这些数据不难看出,施工扬尘会给城市空气带来多么严重的污染问题。

施工扬尘作为颗粒物是大气污染的祸首之一,除了遮挡阳光、降低空气能见度、影响交通之外,还对人体健康有损害。空气中弥漫的可吸入颗粒物,极易进入人体呼吸系统,从而诱发哮喘、咽炎、鼻炎和支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灰霾天气还导致近地层紫外线减弱,导致传染性疾病的活性增强。

3 施工扬尘的分类

施工扬尘按其不同建设性质可分为:房屋建筑扬尘、市政工程扬尘、拆除(待建)工程扬尘、园林工程扬尘、小区环境整治工程扬尘和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扬尘。

4 目前施工扬尘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重视程度不够,反映在施工未列入到日常管理和长效管理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都未能高度重视。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组织者,应当切实担负起业主责任,按时支付扬尘治理所需的费用,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扬尘治理有关工作。施工单位作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未明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施工现场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理单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

4.2 各项扬尘防控措施落实不平衡、不到位。例如:市政工地因布点多、施工场地小,有围挡不周密、洒水不及时等情况;拆迁工地“裸拆”、不及时洒水,物料、渣土堆放未经覆盖;渣土车“裸奔”、 超载问题严重,大部分车辆已经装上了盖子,但不少车辆根本没有把盖子盖上,而是悬挂在车体两侧,形同虚设。而更多的车辆虽然也盖了盖子,但盖子都被超高装载的渣土给顶了起来,还是存在渣土撒落等等一系列问题。

4.3 处罚违法施工效果并不明显,经济处罚力度不够。环保、城管、住建等部门在执法中碰到的困难是很多的,说到底是经济利益问题。比如,工地上地面要硬化,工程要绿网覆盖,施工单位为此要花几十万元甚至更多,所有这些都要从利润中拿出来,谁愿意主动花这个钱?有些施工单位能拖就拖,能不干就不干。目前对不按规定施工的单位处罚力度也太轻,导致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罚他们几千块钱,他们似乎根本不放在眼里。

5 如何做好施工扬尘防控的长效管理

5.1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施工扬尘监控体系

一是明确各级政府各级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内扬尘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成立了扬尘防控工作小组或办公室,负责指导部门所属工地管理。

三是在一定规模建设工地成立扬尘工作小组,负责对工地扬尘管理,负责扬尘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是各级环保局成立专项小组,负责对所属管辖内的各个工地的整治和防控措施监察。

5.2 明确责任,切实使扬尘防控工作有人管

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住建局要在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发现违规即予处罚;并督促工地设置围档、车辆冲洗台和二级沉淀池,以及施工现场大门口硬化处理,现场材料和裸土的覆盖;城管局要重点加强渣土管理,实现工地出土有效管控,全天候监督施工方和渣土运输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和运输。拆迁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喷水湿法作业,设置必要的围挡进行封闭,拆后闲土要覆盖,超过半年必须绿化。

5.3 狠抓落实,加强督察

加大监管力度。环保局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各部门管好所属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对达到扬尘控制要求的施工单位免收扬尘排污费,并从污染防治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城市扬尘管理贯彻是城市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既是大城管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区长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督察由政府牵头组织,环保、住建、城市管理、拆迁办等部门派员组成督察组。对辖区内房建工地、拆迁工地、道路工地、雨污分流工地进行督察。切实加强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的监管,提高施工工地监管水平,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5.4 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

结合日常巡查,继续加大对建设工地管理人员的宣传,增强自律意识,施工单位从被动转为主动参与扬尘管理,对扬尘管理工作扎实、措施得力的施工单位要给予宣传表扬,对扬尘管理工作措施不力、不扎实的施工单位坚决在媒体上曝光亮相。

强化各建设工地主体意识。我们在加强对建设工地环境监管的同时,注重教育和引导建设施工单位强化扬尘防控的主体作用,增强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市民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将《关于加强全市建设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的通告》张贴到各建筑工地,将统一制作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建筑工地,以及各工地附近的街道(社区)及市民,通过群防群管,约束建设工地施工单位的行为。

5.5 积极探索新思路、落实长效管理

采取新措施:一是宣传手段。大造声势,营造管理氛围。广泛采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宣传扬尘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重点树立和打造正面典型,发挥典型的引导和榜样的作用。二是行政手段。对扬尘防控不得力的施工工地,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三是经济手段。建设部门对辖区内工地实行风险抵押;环保部门可以拟制定《扬尘整治奖惩考核办法》,对达到扬尘控制要求的施工单位免收扬尘排污费奖励,并从污染防治资金安排专项资金对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四是科技手段。每月根据监测数据,调整工地防控措施,列入考核评分。真正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6 扬尘防控,任重道远

扬尘污染控制是个长期的任务,一刻也不能松懈,以施工扬尘污染防控为突破口,打一场“降扬尘、控pm2.5”的攻坚战,提高区域扬尘污染防治能力与成效,进一步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健康利益,让南京的天更蓝、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干净的空气。

参考文献:

[1]黄蓓佳,王少平,曹俊,汤旭芳.《城市扬尘污染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四川环境》2008年02期

[2]《南京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宣传手册》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1年2月

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9

关键词:建筑施工;环境问题;处理方案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建筑施工,而建筑施工必然会带来一定的环境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建筑施工中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因此要对采取一定的处理方案来解决这些环境问题,最大程度上减少建筑施工中环境污染,给人们创造一个健康、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我们要对环境污染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对应的处理方案,才能有效地处理建筑施工中环境问题。

1、建筑施工中的环境污染

1.1扬尘

通过对重点环境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的监测预报,国家环保部发现近几年大多数重点环境城市的空气质量逐渐变差,其中最明显的是可吸入颗粒物超标,就是扬尘超标。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能感受到扬尘超标,这一切既影响了环境美观,又不利于人们的身体健康。

城市扬尘主要产生于道路与管道施工作业、房屋拆迁作业以及建筑施工作业等,产生扬尘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单位没有遵守建筑施工环境保护的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表现如下:1)施工工地没有用围墙进行封闭或封闭不完全;2)没有对挖去的土方进行及时回填,致使地面长期,而且沙石、石灰、水泥等施工材料随意堆放在工地内的交通道路和制作场地上。3)没有实行洗车制度,致使运输施工材料的车辆带有大量泥土就开出工地,在行驶过程中就产生了一定扬尘。4)进行高层建筑施工时,抛洒施工材料也会加剧扬尘污染。5)施工后期,工程进入验收阶段,从而没有及时将废弃的建筑余料运走,建筑余料堆积时间过长,而且没有进行彻底清理,导致产生扬尘。

1.2 建筑废水

1)建筑单位没有及时将建筑泥浆运送出去或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跑冒滴漏。这些主要来自于三方面:(1)地下施工挖掘土方时产生的泥浆;(2)打桩时产生的泥浆;(3)道路和管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

2)工地内管理不到位,施工材料(石灰、砂石、水泥)露天堆放,遇下雨天气而被雨水冲刷产生建筑废水。有的建筑泥水进入城市下水道,造成居民生活的下水道堵塞。有的甚至污染城市的河道,也造成次生水环境污染问题,影响整个城市生态环境。

2 建筑施工中污染的处理方案

2. 1 建筑施工环境管理处理方案

施工单位要建立与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环境管理体系,工程项目按照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施工。1)施工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环境管理小组,同时要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一线的各施工项目组,建立考核制度,将工地环境管理状况与施工绩效挂钩。2)施工单位要增强员工自身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要抓好监督巡查工作,大的项目要不定期组织对现场进行环境管理监督巡查,通过目击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反馈给工地施工管理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3)施工单位要科学、合理、有序安排工程施工。在施工前对挖土方的顺序、阶段、数量进行科学的分析,精心安排,充分利用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减少土方的外运和回运的次数和数量,对施工企业的现场施工环境管理带来一定好处,也降低运输成本。4)通过施工区作业面布置,尽量做出科学、合理少取、弃土方量及安排运输线路,以减少土方量及在施工现场车辆的运输距离,从而减少大气及废水等环境污染。

2.2 扬尘污染的处理方案

1)建筑施工要在用围墙围起来的封闭环境里,围墙的高度根据城市规定设置,一般情况,靠近大路一侧的围墙较高,高度在2.5m以上,而背接小巷一侧的围墙相对较低,高度在1.8m以上。围墙的具体高度要按各地的实际情况而确定。2)为了避免汽车将污泥带上公路,污染城市路面,工地要实行洗车制度,要求门卫只对清洗干净的汽车放行。3)要用混凝土对工地的交通道路和施工制作场所的地面进行硬化。4)禁止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尽量要采用商品混凝土、预拌好的混凝土到工地使用。但市郊小道路、小建筑施工除外。5)高层建筑物的,要有防止带粉状建筑材料被楼层外的风刮走的措施。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建筑遗弃物要及时包装好,用电梯往地面运送。以防止高空粉状建筑材料撒落,在空中形成扬尘。

2.3 废水污染的处理方案

1)建筑废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在建筑工地一定设有收集池,经收集池沉淀后,上层清水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者用交通工具(船只,专有汽车)运至城市管理部门设定废水收集地。2)南方城市用船只运送泥浆,特别注意船只不要满载, 并且有管理部门(如城市行政管理局,河道管理处等部门)监督下运输,以到达废水收集地进行计算运输费用。如有发现污染城市河道违法行为,要依法做出处罚并要求整改到位,方可运输。3)在工地内,对于易产生油脂类废水的各类车辆、各种建筑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油也应加强管理,所产生废弃油脂类要集中处理,不要用水直接冲洗各类设备、车辆,以免产生油脂类废水,流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4)对工地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扫,集中到规定垃圾堆,由清洁工负责定时清运。对木工和电工、焊工、钢筋工、油漆工产生的废料,不能乱扔乱放。石灰、砂石、水泥遇下雨天气,要用帆布等挡水材料遮盖,以避免雨水冲洗形成废水,流入城市下水道和河流。

2.4 其他处理方案

为了提高城市的空气环境质量,各地人民政府有效地针对性开展扬尘等污染综合整治,各部门(如城建委、城市管理执法局、环保局等)要进行联动执法,视在建施工项目大小,是否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进行一定频次检查施工单位的工地。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大的施工项目,要根据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认证,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按体系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其他施工单位也要坚持环境保护和工程质量并重,文明施工。

3 结语

一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与差,直接表明这个地区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的质量。全国环境模范城市评比,首先一项标准是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优良,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有:1)机动车的尾气排放颗粒物;2)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扬尘和道路扬尘;3) 餐饮油烟;4) 工业废气。但机动车尾气治理是一个很大的难题,特别是日益增加机动车的城市。目前,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最大的还是扬尘。减少扬尘迫在眉睫,也是通过管理手段力所能及能达到的事,在城市治理扬尘中,各城市通过管理各部门联动有效的机制,加上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治理扬尘的要求,一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一定会有所好转。建筑施工企业作为产生污染源主体,在施工中一定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环境保护工作为重,最大限度减少扬尘污染,让老百姓有一个健康、清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城市的天空变得更蓝,空气变得更新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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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扬尘管理篇10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实现环境友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市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和人民满意城区为目标,以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为主线,继续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我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努力打造人居环境优美的都市新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0%以上;降尘总量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5%。

二、组织领导

调整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组,副区张铁炎、副调研员徐跃明任副组。区政府督查室、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城建投、区农林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房产局、区交通局、区重点办、区市政公司、区环卫公司、区园林公司、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征地办及各街道、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内),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局刘菊娥任常务副主任,区城管局局毛著、区建设局局任副主任。

三、工作内容

年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以扬尘污染控制为重点,以创绿工作为抓手,确保全区空气质量和降尘指标的一升一降。

(一)建设项目扬尘控制。在全区范围内创建15个绿色建筑工地(创建标准及名单见附件1、2),为区域扬尘达标控制提供示范作用。应做到:①做好施工场地环境保护工作。施工工地周边设置1.8米以上的硬质围墙或围档,外檐脚手架一律采用标准密目网封闭;施工中开挖阶段,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尽量利用原土回填,做到土方量挖填平衡。挖出的弃土暂时无法回填利用的,应堆放在专用场地,同时进行覆盖保护;对施工期间破坏植被,造成裸土的地块,应及时采取保护表层土、稳定斜坡、植被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止由于地表径流或风化引起的场地内水土流失和造成扬尘污染。施工结束后,再恢复其原有植被或进行合理的绿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场地泥土、物料等由雨水管道、地表径流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②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干粉水泥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建筑物料应密闭存放保管,使用过程中要有防护措施;施工现场的地面、坡面,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用绿化、喷浆、隔尘布遮盖、地面硬化或混凝土封盖等降尘措施;建筑施工场所平整工地后3个月内暂不施工的地面,必须全部进行简易绿化或覆盖;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规定洒水频次和要求,确定专人负责;现场堆放的回填土,除应采取覆盖措施外,还应定时洒水,土的含水率控制在15%-25%;施工现场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及时处置和清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要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档、覆盖等防尘措施;管线工程施工堆土采取边挖边装边运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工地生活垃圾设置临时堆放场,及时清运。严禁焚烧垃圾;遇有气象预报风速大于5级(含5级)时,施工单位必须停止土方施工、拆除施工、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混凝土浇注前的模板、钢筋的清理要在有防尘措施的场所使用;在采用机械剔凿作业时,应局部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防护措施;施工工地进出道路和场内渣土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有社会车辆经过的路面在施工前一周内进行硬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处理的宽度应不小于出口宽度;运输土方、渣土、垃圾和其它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时,车辆应覆盖严密或使用封闭车厢,防止遗洒和飞扬。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必须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施工现场出口处应铺垫地毯或草垫,设置车辆清洗设施,运输车辆外部和车轮须进行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二)控制区(以东)内扬尘控制。继续巩固2012年控制区扬尘污染控制成果,加大对控制区内房屋爆破、拆除及道路扬尘控制力度。

(三)农村面源扬尘污染控制。责任单位为乡、镇,完成辖区内所有黄土的植绿复绿。

(四)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按照“先大后小,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治理重点餐饮单位、油烟排放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单位,重点整治桐梓坡路(银盆岭至商学院)、金星路(枫林路至大道)餐饮单位,推广实用清洁能源,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四、任务分解

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扬尘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并定期向主管副区报告整治工作情况。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督查,并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和定期通报、讲评。

区发改局:负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建设项目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做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区建设局:负责绿色建筑工地创建组织、验收、考核工作。负责对区管建设工程、工地、未报建和未发施工许可证建设项目扬尘污染依法查处。对省、市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情况调查上报和联合执法。

区城建投:负责全区在建道路扬尘控制。

区农林水利局: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砂石场的扬尘污染控制和管理。

区环保局:履行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区环卫公司:负责渣土运输工地、渣土装运中的扬尘污染依法查处,保证全区范围内管辖道路尤其是核心区道路的洒水降尘及时到位。

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餐饮业油烟整治;查处渣土运输中的扬尘污染行为。

区征地办、区房产局、区国土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拆迁、拆除、拆违工程的扬尘污染控制。

街道、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责任范围内地面的扬尘控制;辖区内社会路口的硬化;燃煤设施的烟尘、餐饮油烟等影响空气质量问题的控制,并配合做好辖区内绿色建筑工地创建工作。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2012年度任务分解不变。

五、工作措施

(一)以强化管理为基础。理顺管理机制,整合工作力量。进一步整合扬尘、渣土管理执法力量。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扬尘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与领导小组签订扬尘整治目标责任状,深化部门日常管理意识。实现各部门目标统一、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责,确保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以绿色建筑工地创建为载体。由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安排、组织,抓好绿色建筑工地的创建工作。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重点办等相关单位及街乡镇要积极配合,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全区绿色建筑工地创建。通过绿色建筑工地的创建,带动现场文明施工,督促工地对现场的扬尘、渣土等做好控制,对现场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有效处理,改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

(三)以严格执法为手段。由区整治大气污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从区政府督查室、区环保局、区建设局、区环卫公司、区交通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城管公安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8个职能部门各抽调1~2人组建一支联合执法队伍,配备专用工作车辆,开展联合执法。重点对基建工地、道路扬尘及渣土违法违规运输、焚烧垃圾等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现象,组织联合执法。特别是久晴不雨、扬尘污染严重的季节和下半夜时段要加强现场督查执法频次。

(四)以宣传督查为途径。充分抓好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加强信息收集与反馈,及时向区政府通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展。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各责任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扬尘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扬尘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要高度重视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要与辖区内的工地签定目标责任状,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责任书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二)加大投入。各部门加大对扬尘治理工作的资金和人员投入,确保扬尘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通过环境保护监督栏(牌)、横幅等宣传途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建设单位的防治扬尘污染意识和公众知晓率;建设示范单位,逐步推进,使扬尘污染控制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