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19 23:07:04
防火安全范文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八章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辽东实业集团及其所属企业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六条各类仓库都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七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报集团办公室备案;集团消防组织和专、兼职消防人员的配备与更换,要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八条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九条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储存管理
第十一条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第十二条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四条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五条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六条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十七条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八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十九条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条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一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装卸管理
第二十三条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四条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五条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二十六条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二十七条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二十八条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二十九条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条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一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电器管理
第三十二条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四条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五条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三十六条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三十七条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三十八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三十九条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条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一条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火源管理
第四十二条仓库要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三条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
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四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五条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四十六条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四十七条仓库内要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四十八条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四十九条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由本库防火责任者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条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一条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二条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处罚
第五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员工奖惩办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防火安全范文篇2
根据※※省《关于认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及灭火、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疏散演练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增强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灭火及自救的能力。我们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实战演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是狠抓了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使员工真正从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我们组织全员学习了《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各班组负责人为防火安全责任人。要求大家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好关键部位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上。并且与市消防大队联系,请消防专家为员工讲解了几种火灾事故的起因、特点、处理及预防措施。使全体员工认识到了,无论工作多忙,都不能忽视防火安全,通过学习培训从思想上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并提高了防火自救的能力。
其次,开展实战演兵,让员工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目前,我部在办公楼、机房、配电房、车库等部位都布有各式各类灭火器材和报警设施。为让员工在发生火灾时会正确使用灭火器,12月5日,请来消防大队干部,组织全体员工开展灭火实战练兵,消防干部现场讲解,手把手地教,员工们经过亲手操作,基本掌握了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使用方法,并且了解了火灾发生时自救逃生的技巧。此次练兵共培训职工30人,达到了培训的预期目的。
再次,组织专班,开展自查,整改隐患。在生产任务十分繁忙的情况下,我们不忽视安全生产工作,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公司机房、配电房、车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库、营业及办公现场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进行了三查:一查执行消防法规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的情况;二点部位有无安全生产记录和灭火疏散预案;三查灭火器、报警器、电源、线路和新建工程中的防火材料是否完好。通过检查,总的情况较好,表现在员工安全意占、训增强,制度比较健全,重点部位都配置了消防设备。但也存在一些隐患,主要有部分线路老化,灭火器药物失效,营业厅内有人吸烟等问题。检查完后,都向相关部门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隐患的整改已按要求基本结束,为通信生产和员工安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防火安全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安全工作,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切实提高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排查整治一批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不断推进,单位从业人员“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有新的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遏制较大火灾、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派出所按照有关要求,部署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吸取“长乐1.3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各项消防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检查ktv、夜总会、洗浴中心、游戏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民工集体宿舍、文化馆等人员、物资集中场所,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要害部门,消防违法工程,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中村”、“九小”场所,各旅游景点及车站等候车室,举办各种庆祝活动、大型活动的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易燃建筑密集区。对公共娱乐场所务必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要对今年以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遗留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坚决依法取缔或责令停产停业。对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要积极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保短期内解决历史遗留的消防问题。
(二)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各乡(镇)、派出所要紧密结合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教育培训。一是要紧密结合冬防工作特点,广泛开展以学习掌握防灭火常识、疏散逃生技能为主的宣传教育,尤其要加强大风天和野外吸烟用火的安全防火宣传教育,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行为。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编印一批消防宣传资料,发放到基层单位和群众手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火警惕性。三是加大消防站向社会开放的力度,冬防期间,开展针对冬季防火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增加开放频率,延长开放时间,组织居民、中小学生、单位职工观摩学习、操作体验,使他们掌握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吸引广大群众更自觉地投入到冬季防火工作中来。
(三)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十一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强化措施,加大投入,努力构建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基础,全面覆盖城乡,有效控制各类火灾的消防力量体系。落实城乡消防规划,完善各项公共消防设施,配齐配足特种消防器材装备,打牢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消防部门要强化执勤备战和队伍管理,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尤其要紧密结合冬季火灾特点,积极开展练兵竞赛,切实做到以比促练,以练促战。组织官兵熟悉和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用的救人和灭火预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期从年11月25日起至年3月7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1月25日至30日)。按照省、市政府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要求,成立冬防领导组织机构,召开本单位冬季防火安全的有关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冬季防火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同时,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在冬季防火期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以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浓厚舆论氛围,扩大冬防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12月1日至年2月28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细化目标,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全力以赴抓好冬季防火安全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报告阶段(年3月1日至7日)。对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冬防工作。县政府成立冬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公安、安监、消防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冬防工作。要认真分析和研究冬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冬防工作方案,对冬防工作进行周密部署。
防火安全范文篇4
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我镇秋季安全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季安全防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中心,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消防基础建设,下大力气整改火灾隐患,集中搞好专项整治改善安全防火条件,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任务
1、搞好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各单位要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以防火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要特别搞好法人代表、消防管理人员、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明确消防安全任务,落实全员消防责任。各村、各单位要把秋防工作责任做为全年安全工作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重点落实好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管理措施;消防设备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措施;重点时段、部位、岗位、工种的管理措施,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心,自觉做好秋季安全防火工作。
3、全方位搞好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秋防期间,要采取基层自查、层层搞好安全防火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集贸市场、饭店、商场、文化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库、机关、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等重点单位。辖区派出所搞好街道居民、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私营企业服务网点的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加大消防投入,进一步抓好基础设施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扑救火灾的能力”之规定,保证一旦有情况能拉得出、上得去、灭得住。镇政府今年将秋防安全工作,做为年终对各村、各单位安全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发生火灾频率较高或发生大面积火灾及重特大火灾的单位,将及时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
三、方法步骤
今年的秋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各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认真传达省、绥化市和我市秋季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做好思想发动,动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立即投入到秋防工作中来。
第二阶段为检查整改阶段。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组织开展好秋防检查活动。镇政府组织2次全镇性的安全大检查,各单位每周1次。要把工作重点放在隐患整改和搞好基础设施建设上,确保不出现重特大火灾事故。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
各村和各单位要对秋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严格兑现秋防工作责任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推动全年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二篇
一、任务目标
(一)认真落实秋季防火安全责任制。镇政府与各村各单位之间签订《镇2015年秋季防火工作责任状》,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要做好春防工作的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广播等形式进一步普及人民群众安全防火意识。春防期间,各村支部书记、各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且要承担解决春防工作重大问题及落实完成好防火安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组织做好秋季防火安全工作。凡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较大火灾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深入落实市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相关任务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加快解决一批影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消防安全形势,仔细梳理“清剿火患”战役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
(四)全力做好大风天火灾防范工作。春防期间,凡四级以上大风天,以及清明节等火灾多发时期,各村各单位要禁火令;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学校等单位要全员出动,包片包户开展检查,组织发动村民实行群防群治,进行联防巡查。要针对大风天和清明节特点,开展安全用火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因扫墓烧香、焚纸和大风天违章用火引发火灾。在此期间,镇政府领导将亲自带领相关人员对各村各单位的巡查、宣传等情况进行抽查,一但出现问题,立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切实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村要加强消防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散发传单等形式,围绕春防主题,宣传防火知识,警示社会群众。
(六)充分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秋季灭火救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制度,坚守岗位。各村安全员要严格备战,当风力达到四级和四级以上时,各村各单位消防巡查员要及时组织巡查工作,全面做好准备,一旦意外发生,能够及时果断、科学合理地处置各类火灾和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二、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镇政府将召开春防工作会议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秋季防火安全责任状》,部署工作任务。
(二)检查治理阶段
各村各单位要部署、组织、督促自己管辖地区群众,并对重点场所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在此基础上,综治办、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跟踪督办整改。
春防期间,要对各村、各单位以下行为从严查处:未建立大风天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制度;在禁火地点或高火险等级以上天气违规动用明火、吸烟的;未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水源不足、各类消防设施不完整好用的;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火灾施救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彻底消除。镇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将适时组织开展秋季防火安全检查和抽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三)总结验收阶段
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村、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村、各单位秋季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成立组织,切实加强秋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镇政府成立秋季防火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安全范文篇5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领导要积极行动起来,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防止管理松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市消防条例》、公安部“73号令”和“61号令”、国务院15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职责,担负起自己的责任。要动员各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通报》精神,制定本单位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检查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干部群众齐抓共管的声势,杜绝各种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元旦、春节等节日和“两会”期间的消防保卫工作,针对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发动群众,采取自查、互查、夜查等多种形式,迅速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立即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再整治”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必须依法督促整治,要督促“三合一”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检点是:1、农村私房出租用房、居民住宅小区、“城中村”以及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构筑群等;2、租赁企业(包括三资企业、民用、私营企业等);3、公共场所(娱乐场所、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超市);4、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以及仓库、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型生产单位;5、危险化学品单位、加油加气站、液化气供应站;6、建筑工地、拆房工地、废品回收站等。
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能用,应急预案、值班巡逻、防火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销售、使用、运输、储存单位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不留后患。
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镇有关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要按照消防监督管理工作要求,把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作为强化社会消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开展社区防火工作,组织力量对辖区各单位和居民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在加强对居民家庭用电、用气、用火等方面的防火检查指导的同时,要落实对孤老、独居老人、残疾人和精神病患者的防火安全监护,明确专人定期上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摩托车、助动车、残疾车用户的汽油存放管理;地下空间不得出租给无证无照、无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的单位和个人,已经出租的立即收回;对老式居民住宅,要坚决清除楼梯、通道和公用部位的可燃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管理。要加强企业内部夜间消防值班、巡逻检查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要完善各种消防设施,做好各种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临警能正常发挥作用;要开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用人防、技防相结合办法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用防范除隐患,确保单位内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四、依法治火,严格监督
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的单位、居民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发法律文书,限期督促整改,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在问题整改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对严重违反消防法规、久拖不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隐患,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业的要停业,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同时,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分子要依法严惩。镇有关部门重点要加强对各自条线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面上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重点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推进消防三级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五、抓好教育,广泛宣传
各村(居)委、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廊、摇铃喊话和班前课前教育、上门宣传以及社区活动消防演练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消防法规、消防常识和冬季火灾案例等为主要内容的防火宣传,做到宣传到户、教育到人,使广大村(居)民、学生、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防火安全范文篇6
电气火灾一般是指各种发、送、变、配、用电设备及线路在带电运行状态下,由于非正常的原因,在电能转化为热能的过程中引燃可燃物而导致的火灾。还包括静电和雷电引起的火灾。除违章操作等偶然性原因外,相当一部分电气火灾是由于电气系统存在隐患并长期未被发现,特别是各种不同原因造成的局部过热或火花放电,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导致周围可燃物被点燃,蔓延成灾。因此,需要定期对电气系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不安全隐患。
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主要依靠人的直接感官(手、眼、耳、鼻)来判断电气系统的外在表征和环境特征,辅以常用的电工仪表,测量系统的电压、电流、接地电阻等值。但是,电气系统的局部过热的火花放电往往由于处于十分隐蔽的部位,往往不容易被传统的检查所发现。
借助于红外探测设备(如红外点温仪、红外热电视、红外热像仪)、超声探测设备(如超声探测仪)等现代技术检则手,能够在电气系统正常运行的状态下,实施非接触式检测,快捷地发现过热和火花放电部位。十多年来。北京地区许多专家和技术人员经过不懈的努力,将这些现代检测技术与传统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方法相结合,形成了一整套更为系统化、规范化的现场检测方法,并通过对检测纪录的数据处理和图像分析,正确判断电气系统不同部位所存在火灾隐患的性质、原因及危险程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对一些特殊场所(大型文艺演出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展览展出场所、建材家居商贸市场、施工现场、桑拿浴室等)一些典型隐患和重要数值(过热型隐患、放电型隐患、谐波、中性线过载电流、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等)的标准化检测方法,大大提高了检查的质量与效果。
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初期阶段(1991-1997年)。市电气工程协会和北京消防协会组织一批专家率先为建立预防性安全检测手段开展调查研究。经市技术监督局批准,1992编制了《北京市小型服务行业电气安全技术要求》,作为对这些单位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和电工安全培训的基本依据。1996年编制了《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查技术导则》,首次把红外测温、热成像和超声波探测等现代检测技术设备,移植来对过热型、电火花型电气火险隐患的检测。
1997年5月,《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宣布成立,为社团法人,由市科委归口管理,接受市消防局的业务监督与指导。电检服务开始走向社会。
二是成型阶段(1998-2001年)。1998年,根据国家关于社团组织整顿的有关精神,《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实现改制,演变成四家从事“电检”服务的企业,检测业务的市场化有了新的发展。与此同时,北京消防协会受市消防局的委托,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工作。2000年6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2000年11月,市物价局批准了《电气防火检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至此,电检已成为城市中一种有章可循的社会性安全技术服务行业。
三是发展阶段(2002年-现在)。随着市消防局取消电检企业资格审批制度,本市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电检企业。据统计,截止2004年初,北京市电检企业已达36家,从业人员654名,其中高级工程师66名,工程师119名,助理工程师35名,组成了首都地区预防电气火灾的一支生力军。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也已进一步被社会所接受,一些单位开始主动与电检企业签订定期服务协议。有些外资企业原本就按习惯每年从国外请来专门机构做例行性安全检查,现在已改请北京的电检企业来做了。据2003年6月的统计,六年来,全市电检企业共检测了25594个用电单位,及时发现消防不安全问题543000多件,其中较大的问题28654件,为用户提供检测报告28675份。我市在电气设备大量增多、用电量年增长15%的情况下,电气火灾数量保持了平稳态势。这与加强对电气火灾的专项防治力度不无关系。特别是在各次重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的保卫工作中,电检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技术保驾作用。
如上所说,十多年来,电检工作在两个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一是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检测(查)技术方法与标准;二是初步形成了适应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专业队伍。
基于历史和法规条件的原因,我国消防安全服务性企业的发育相对滞后,而中介性电气防火检测专业服务正是该领域的一个典型代表。它是消防安全工作顺应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而出现的一项新事物,是消防安全工作科学化和社会化的一种体现。它如何得以正确实施,并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需要一个艰苦曲折的摸索的过程。
从国家目前的法规依据和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电检服务的社会化行模式是沿着以下思路形成的:
(1)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六)款,“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2)上述要求的“记录资料”应是指各单位依据现行的国家与地方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的安全自查“记录资料”。在北京,应依据《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安全自查。
(3)鉴于仪器设备和人员经验等方面的不足,许多用电单位并不具自行对电气设备进行规范化统查的条件。他们可以委托电检企业进行有偿检测服务,并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
(4)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企业属社会技术服务性质。它受用电单位委托,微利服务,协议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工商、物价、税务、消防、技术监督等部门的依法监督。
电检工作既然是一项有利于减少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好事,消防监督部门应当积极支持,正是从上术宾认识出发,北京市消防局明确委托消防协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负责对电检企业开展行业指导工作。几年来,协会工作的主要着眼点是吸引电检企业自愿加入协会,共同制定各种有关的行业规范,促使本行业会员单位自觉遵守行规,不断端正行风。具体可归纳为“五个统一”:
(1)统一编制检测技术标准。
(2)统一制定企的人员与设备配备标准。
(3)统一进行业务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统一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和服务行为准则。
(5)统一检测文书规格(合同、检测报告及用电单位回执等)。
市消防局还要求所属各消防监督构负起支持和监督电检服务正常开展的法定职权,向社会各单位宣传定期规范化安全检测的必要性,同时依法对各电检企业的检测质量和真实性进行监督。与此同时,还明文规定:消防监督构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任何好处费;不得以任何借口带领电检企业到单位强制检测;不得干预单位对电检企业的选择;不得参与电检企业的经营活动。
针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电检企业共同制定了《电检企业服务质量自律管理暂行规定》,对电检企业质量保障体系的各项要素(人员、设备、流程、文本、制度等)提出详要求,并依此在全行业持续开展了质量自律考评创优活动,使电检行业从总体上保持了健康成长的良好势头。
应当看到,电检作业一种社会中介性技术服务,目前仍然处于发育不成熟的时期。从北京目前的状况来看,仍存在企业总量过多、规模不大、综合技术能力不强等问题,行业管理也还需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改进。
从根本上说,电检的社会化运行仍有待于国家制订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使其更加有法可依。电检企业作为一种负有特殊责任的中介性技术服务机构,还应当纳入国家的资质管理范围,确保其公正与权威性。
预防电气火灾是一项技术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作,还需要不断探索、改进。在今年以及今后若干年,应该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
一是继续提高电检工作的科技水平
——及时修改和补充《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对电气火灾的具体原因和电气系统常见性隐患的判定标准进行深入的分类研究。
——对各种常用电气产品的防火安全性能进行跟踪分析。
——对一些关键性或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如谐波效应、线路绝缘性的带电检测方法、对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各种电致发热体的温控标准及安全间距等)开展专题研究。
二是继续促进电检行业的健康成长
——完善行业自律和制约机制。
——强化消防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
——鼓励有实力的电检企业向多功能消防安全服务企业发展。
三展探索与电检工作配套、减少电气火灾的更多有效举措
——各种常见性电气火灾隐患的预防与整改措施。
——电气工程验收、定期安全检测与隐患整改一条龙服务。
防火安全范文篇7
一、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法律依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的要求。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可以根据检查需要,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其中“记录资料”在北京应依据bjxf·tb002-2015《建筑电气防火检测评定规则》和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进行安全自查并保存检查记录,如果用电单位自身不具备安全自查的能力,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电检机构进行有偿电检服务。电气防火检测服务企业属于社会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用电单位的检测要求,与用电单位签订委托电气检测协议,提供专业化电气检测服务,出具专业化电气检测报告,并为其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内容与方法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常接触到的电气系统主要为建筑电气系统,按照现在电检行业实行的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要求,对建筑电气系统进行安全检测,包括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和结果认定。
(一)检测内容
主要包括变配电装置、低压配电线路、照明装置和一般低压用电设备、接地和等电位联结、特殊场所5个部分,其中变压器、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大型电气设备按要求应全部检测。开关、插座、照明装置和其他用电设备应按建筑内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30%。在电缆隧道、电缆沟、电气强弱电竖井等成束敷设的电气线路应全数检测,分支线路应按建筑内防火分区进行抽检,抽检率不低于20%。
(二)检测方法
分为直观检查和仪器检测两种方法,两种方法可单独使用,也可结合使用。直观检查主要凭借个人经验,通过检测人员的手、眼、耳、鼻等感官来直观感受电气设备的外在特征,发现用电设备常见安全隐患。这些隐患既有安全管理方面的,也有设备老化方面的,还有未按安全规程安装或使用用电设备的,如变配电装置有异常声响,配电线路有异常气味,线路绝缘破损,接线端子采用缠接而不是压接,同一接线端子导线连接超过2根,配电装置金属外壳框架没有接地装置,配电箱周边有可燃物等常见问题。再借助常用的电工仪表,如万用表、摇表、测温仪等,测量用电系统的相线电流、中性线(n线)电流、保护接地(pe线)电流、接地电阻、电线电缆和用电设备表面温度等值。但是,电气系统的火花放电、电弧放电等隐患,由于处于系统内部,非常隐蔽,而且发生时间不持续,采用直观检查通常不容易被发现,就需要借助检测仪器排查隐患。在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赛前安全检查中,笔者作为北京消防救援总队特邀专家对北京延庆冬奥场馆和国家体育场进行了电气防火安全检查,由于奥运赛馆供电等级高、用电负荷大,若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为确保赛事安全,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尤其是电气系统内局部过热和火花放电、电弧放电等不易发现的安全隐患,我们通过超声探测设备(如超声波探测仪)、红外仪器检测设备(如红外热成像仪、红外测温仪)等技术检测手段,与直观检查相结合,在比赛场馆电力供应不中断运行的状态下,实施非接触式安全检测,及时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极大地提高了电气安全检测的质量,取得了非常好的检查效果。
(三)结果认定
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电气安全检测都是属于实时检测,检测所收集的信息不能完全体现未来的预见性。如何将实时检测信息与受检测对象近期内电气安全状况的预见相结合,并对后续可能会出现的火灾隐患做出判断,这不但与现场的检测方法、数据采集有着直接的关系,而且还与后期数据信息的分析方法密切相关,按照现行的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电气火灾危险系数x=(cs 3bs)/zs,分析认定电气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是目前电检行业采用的分析认定方法,其中bs、cs分别代表b类、c类安全隐患项数,zs为总检查项,当无a级、x≤0.1,表明该建筑无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系统安全;无a级、0.1<x≤0.2,该建筑存在轻微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系统较安全;无a级、0.2<x≤0.4,该建筑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电气系统不安全;存在a级或x>0.4,表明该建筑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电气系统极不安全。“电气火灾危险系数分析方法”的科学性由于在业界存在一定的争议,在新修订的db11/t065-202x《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中未被引用,今后采用何种方法来体现建筑电气安全未来的预见性,还需要业界继续的探索和研究。
三、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的发展历程
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1年北京消防协会和北京电工协会组织部分专家,对“电气设施预防性安全检测”立项论证,并进行了初步的市场调研,1997年5月,北京市电气消防安全检查中心成立,电检服务开始步入社会,电气检测的市场化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2000年6月,db11/065-2000《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获得批准,同年11月,《电气防火检测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亦获批准。至此,电气防火检测正式成为一种由独立第三方专业主导、社会各方有规可循的安全技术服务行业。近年来,在新形势下,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原北京市消防局)按照国家“放管服”的有关要求,率先取消了消电检行业的资质认证和许可制度,大批消电检企业在工商登记、在消防监管平台备案后进入电检市场,犹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壮大,电检行业的春天来了。据北京消防监督管理平台统计,截至2022年6月,北京市消电检服务企业(含电检企业)登记在册有300余家,专业从业人员登记在册有5000多名,构成了北京地区电气安全检测、预防电气火灾的骨干力量。这些年来,电气检测从无到有,从有到专,从专到强,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已被社会各界广泛重视和认可,众多用电单位与消电检企业签订了长期检测服务协议,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要求全部进行年度消电检检测。据笔者所在电检公司统计,自2016年至今,共接受182家社会用电单位委托,完成1268余次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及时发现电气安全问题2000多件,其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300多件,为用户提供电气安全检测报告1268份。近年来,北京多次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众多消电检企业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庆祝活动保驾护航,为活动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获得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是一项能够及早发现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于国于民都有利,社会各部门都应该大力支持与关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原北京市消防局)就明确委托北京市消防协会,对北京市各电检企业开展行业指导工作。北京消防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优势,自2010年以来,北京消防协会的工作重心是广泛吸收会员,扩大协会规模,共同制定行业规范标准,笔者所在电检公司作为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分会主任委员单位、北京市电气防火检测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和北京消防协会常务理事单位,积极参与北京消防协会的相关标准建设,具体可归纳为“三个标准统一”:第一,检测技术标准的统一,即统一编制电气检测技术标准bjxf·tb002-2015《建筑电气防火检测评定规则》和db11/065-2010《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第二,检测人员、设备标准的统一,即统一进行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和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标准。第三,检测流程标准的统一,即统一检测文书规格标准,包括检测合同、检测任务分配单、检测设备出入库记录、现场开机记录、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及用电单位回执等以及各企业的业务管理制度、服务行为准则。
四、北京市电气防火安全检测社会化工作展望
需要指出的是,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作为一种独立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虽然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但是目前仍然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目前北京电检企业发展的状况来看,很多企业规模小、专业力量弱、综合技术实力不强,尤其是遇到大型电检项目以及新能源业态电检时,无论从人员数量还是技术力量上看,常表现出力不从心,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北京市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加以完善提高,从而让电气安全检测社会化工作更加融入市场,让更多的电检企业做大做强,为全社会消防安全保驾护航。电气安全检测的社会化运行归根结底仍有待于国家制定针对性的法规、政策,从而使其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可喜的是为适应北京电检行业的发展现况,2021年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组织实施,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防火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负责起草,组织部分电检企业重新修订完成了db11/t065-202x《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笔者作为参编单位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起草人员参与了规范修订全程,新的《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对电检机构的人员和设备、检测流程、检测方法、隐患判定、报告编制、档案管理等都提出了详细要求,北京各电检从业机构将按此规范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各用电单位也可据此进行用电安全自查,从而使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在总体上继续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五、结语
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是一项前瞻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与提高,电气防火安全检测任重道远,建议相关部门继续抓好以下几件事:第一,充分利用消防监督管理平台,加强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完善行业自律和制约机制,促进用电单位电气安全检测制度的进一步落实。第二,对电气系统各用电环节隐患的判定、电气火灾发生的各种原因和电气安全未来的预见性判断方法进行深入的分类研究。第三,对一些关键性或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储能电站、光伏发电站的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对易燃易爆危险部位的电气检测、谐波效应等开展专题研究。第四,鼓励和支持电检企业与相关行业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做大做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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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宝虎.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24):254.
防火安全范文篇8
关键词:化工企业;防火现状;安全对策
化工企业作为我国发展重要的经济支柱,其发展效率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而这也充分说明化工企业对我国发展的重要性,但是化工企业在生产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安全隐患,如果无法有效地控制这些安全隐患,则必然会产生严重的安全事故。因此,在预防化工安全事故的过程中,化工企业要能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根据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的现状,制定相关的预防对策。
1关于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现状的分析
1.1化工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化工生产设备作为化工生产加工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运行,化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下,化工设备在化工企业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1.2火灾难扑救。通过对化工厂的调查发现,化工厂内部环境过于复杂,其厂区内的管道布置较为繁琐,如果厂区某一位置发生火灾,施救人员将很难对火势进行控制,而且化工产内储存着大量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这样就会加大火势满蔓延,导致整个化工厂都遭到火势侵蚀[1]。1.3环境保护较为困难。化工产在发生爆炸后,虽然施救人员可以对火灾进行一定的控制,但是爆炸后产生的危害却严重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空气环境。在发生火灾爆炸时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会随着空气不断的扩散,从而对厂区周围的环境河流等造成污染,并且一旦这些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人的身体,人们的健康就会遭受侵蚀。目前,我国还没有研究出合理的方法,对这一问题加以控制解决。
2关于化工企业防火提出的对策
2.1正常安装化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2016年10月9日,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微博消息,9日13时50分,金陵石化重整装置开工过程中,进料过滤器法兰泄漏着火。因此化工企业在运用化工设备之前,首先,要严格遵循相关的要求,科学规范地安装化工设备,在完善化工设备的安装后,化工企业要对其进行安装质量的检测,确保安装无误后,再进行简单的试验操作,化工企业切勿直接使用安装完成的化工设备,否则,将无法准确地确定化工设备是否可以正常运行[2]。2.2完善防火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为了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频率,化工企业在预防火灾的过程中,应根据化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完整的防火管理制度体系和规章制度,以便于化工企业规范对化工生产进行管理。在完善防火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化工企业要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并将其制度落实到实际生产工作中,严格要求化工企业各部门的员工,确保员工做到明确分工,根据相关的要求规范,做好充足的防火准备。2.3对化工生产工作人员加强指导和培训。对化工生产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是化工企业预防火灾的关键环节,化工生产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影响着整个化工企业的经济发展。如果化工生产工作人员缺乏较强的工作技能和责任意识,则化工生产将会受到严重的影响。2.4做好化工厂厂址的选择由于化工厂在发生火灾后其产生气体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所以,在选择化工厂址的过程中,化工企业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提出的要求,做好化工厂厂址的选择,要根据化工生产的工艺特点和生产程序,科学选址布局,并遵循防火标准,设计厂房[3]。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化工企业自身就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在生产加工产品时会增加安全隐患。所以,对化工企业生产加工进行控制十分关键和重要,化工企业要掌握易燃易爆毒气泄漏产生是主要原因,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其次,化工企业要保证生产人员严格要求自己,在生产加工产品之前做好安全防护,从而实现化工生产加工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胡竹菲 单位:江西省九江市瑞昌消防大队
参考文献
[1]刘艳.化工企业防火安全现状分析及对策[j].科技致富向导,2012,(24):50-60.
防火安全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强化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冬季防火宣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源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四明显”即“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两确保”即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对所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实施网上登记、每月巡查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小歌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旅馆、小易燃易爆场所、家庭作坊式小企业等“六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监管。
(二)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在2007年12月上旬和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大队联合公安、安监、林业、教育、规划建设、文广、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并落实消防前置制度,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消防部门的通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方可开业,已开业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一律依法取缔。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在冬季防火期间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巡查和自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农村和社区防火措施的落实以及各类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三)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整治。召开整治火灾隐患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合执法、联审联批、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对“三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再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检查关停后重新申报开业的场所,合格一家,开业一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开业。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确保按期整改。公安派出所要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公安派出所、农村警务室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监管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县公安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范围、职责和执法权限。
(四)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传。结合冬季防火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化“生命至上、平安和谐”主题宣传,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乡镇政府和社会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和人员密集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条幅,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导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五)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及防火措施。把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消防水源道路、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通过设立防火宣传员、配备消防警示锣、签订村民防火公约、开办农民消防夜校、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突出整治耐火等级低且集中连片建筑和“城中村”火灾隐患,改造和规范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清理房屋住宅间距、易燃易爆物品、柴堆草垛和杂物,减少致灾因素。此外,各乡镇要加强农村义务消防队的建设。
(六)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消防大队要时刻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进一步加强执勤战备,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消防车辆和器材完整,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充足。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部门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改善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滞后的局面,增强城镇抗御火灾的物质基础。
四、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工作从2007年12月1日起至2008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1日至12月9日)。下发全县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各乡镇在认真分析本地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本地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12月10日至2008年2月29日)。组织公安、安监、林业、教育、规划建设、文广、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本行业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2008年3月1日至10日)。冬防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总结,于2008年3月6日前将书面总结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防火安全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消防和森林防火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强化责任制,加强城乡消防工作,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强化消防和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火源管理,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努力实现“四明显、两确保”。“四明显”即“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工作明显加强,森林防火和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明显增强。“两确保”即确保全火灾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督促、指导社会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完善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对所有的歌舞娱乐场所实施网上登记、每月巡查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切实加强对城市社区居委会、农村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小歌舞厅、小游戏厅、小网吧、小旅馆、小易燃易爆场所、家庭作坊式小企业等“六小”场所和“三合一”建筑的监管。
(二)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各地要组织公安、消防、安监、林业、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分别在12月上旬和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有关部门、行业系统在冬季防火期间每月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巡查和自查,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农村和社区防火措施的落实以及各类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等情况。
(三)集中开展“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火灾隐患大整治。召开整治火灾隐患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动,形成联合执法、联审联批、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对“三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再整治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火灾隐患的,要坚决依法责令整改。严格检查关停后重新申报开业的场所,合格一家,开业一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开业。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确保按期整改。底前,各地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销案。
(四)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宣传。结合冬季防火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公安消防部门要深化“生命至上、平安和谐”主题宣传,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单位要在乡村、街道、社区、办公和人员密集等场所,广为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广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广为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广为悬挂消防宣传条幅,广为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新闻媒体要发挥宣传主导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
(五)全面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落实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及防火措施。把森林防火和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指标,推动消防水源道路、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林业“三防”协会等群众义务消防组织建设。通过设立防火宣传员、配备消防警示锣、签订村民防火公约、开办农民消防夜校、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册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突出整治耐火等级低且集中连片建筑和“城中村”火灾隐患,改造和规范农户电气线路、炉灶,清理房屋住宅间距、易燃易爆物品、柴堆草垛和杂物,减少致灾因素。
(六)积极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公安消防部队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要时刻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准备,进一步加强执勤战备,保证人员在岗在位,保证消防车辆和器材完整好用,保证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充足。要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完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实地、实战、实装演练。要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力争打早、打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要加强对非现役消防力量的经常性业务指导,将其纳入消防部队调度指挥体系,提高多种消防力量的整体作战能力。
四、工作步骤
冬季防火工作从12月1日起至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2月1日至12月9日)。政府办公厅下发全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各地在认真分析本地火灾形势以及森林防火和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本地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0日至2月29日)。各地组织公安、安监、林业、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冬季防火安全检查和督查,集中整治各种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各单位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三)总结阶段(3月1日至10日)。冬防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3月6日前,各设区市将书面总结报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抄报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经汇总后报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冬季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冬季防火工作,维护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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