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企业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27 08:21:01
劳务企业范文篇1
召开市在京施工企业、劳务企业座谈会,主要是总结过去,分析形势,展望未来,共谋发展,努力实现在京企业的大提升、大跨越。首先,我代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向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莅临会议的各位领导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在京发展的施工企业、劳务企业负责人表示最诚挚的问候!并向你们及家人致以最美好的祝福!
刚才,星瑞同志通报了在京企业发展情况;天元集团、万平公司作了很好的交流发言;市建委建筑业管理中心赵主任、省建工局驻京建管处陈主任、市政府驻京办事处周主任分别作了重要讲话。你们对在京企业的真挚情感,对我市建设事业的殷切期望,让我们深受鼓舞、深受感动、深受启发!下面,就进一步加快在京企业发展,我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实施“外出兴业”战略,我市外出施工及劳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们以“做大做强建筑业”为目标,以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纲领,全面实施行业发展六大战略,外出施工、建筑劳务快速发展,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一)行业规模持续扩大,外出施工实现突破性增长。2011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35亿元,同比增长50.5%,连续两年倍增。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00亿元,同比增长50.5%;上缴地税11.9亿元,同比增长51.7%。今年一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7亿元,同比增长24%,高于全省增幅7个百分点;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5.4亿元,同比增长28%。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广辟“外出兴业”之路。2011年,全市外出施工人数达到10万人,签约工程总造价195亿元,累计完成产值129亿元,同比增长266%。建筑队伍和劳务用工已辐射除香港、澳门、台湾以外的所有省级行政区,发展到20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企业资质全面升级,骨干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积极引导一级企业向特级企业进军,二级企业做大做强,三级企业做专做精,中小型企业加快向技术公司、专业公司转变,主动为大公司提供配套服务。截止目前,全市建筑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已发展到905家(不含市政、装饰、园林绿化、水利专业),其中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中特级、一级企业15家。全年有43家企业资质升级,同比增长72%。大企业带动作用突出。2011年天元集团完成总产值137亿元,同比增长28%;集团完成总产值83亿元,同比增长79%。
(三)传统市场日益巩固,新的市场亮点频现。驻外企业发挥建筑品牌优势,以质量和诚信开拓市场。、等传统市场得到巩固,、等新兴市场逐步形成。费县华通路桥在辽宁省施工近30年,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多次获得吉林省政府表彰,2011年完成外出产值6.2亿元。集团在包头市与政府以土地置换方式,投资60亿元建设体育馆等一系列重点工程。鲁班建设集团与日照钢铁有限公司签订住宅开发项目总承包协议书,规划面积达到50万平米,预计合同额将达到10亿元。天元集团在赤道几内亚承接警察局宿舍楼和中兴通讯公司铁塔工程,计划完成产值2.5亿元。
(四)劳务企业迅速成长,外出效益大幅跃升。目前,我市劳务企业已经发展到280家,同比增长24%。今年一季度,全市外出施工及劳务输出人数达到2.1万人,签约工程总造价21.5亿元,累计完成产值20.6亿元。一批在外劳务龙头企业自身发展壮大,成功实现了向总承包企业的过渡,同时带动许多中小企业“走出去”。蒙阴沂蒙公司已向11个国家派驻劳务人员800多人,年劳务收入6400万元。天元集团等4家建筑企业具备了对外承包工程和建筑劳务合作经营权资格,累计出境外出施工完成产值800亿元,累计施工带劳务输出人员4万人(次)。
(五)劳务品牌声誉鹊起,京临合作更加紧密。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扬人特有的“吃苦耐劳、诚实守信”精神,打造了“沂蒙建筑业”、“沂蒙建筑劳务”等金字品牌。注重加强与市的建筑劳务合作。目前,我市在京施工企业共计21家,与市政集团、建工集团、城建集团等80多家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2011年,在京施工备案人数2万余人,完成总产值9.9亿余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劳务分包企业完成产值8.7亿元,占到88%。万平公司连续多年获得“在京优秀施工企业”称号,沂蒙建设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在京施工先进企业”称号。
二、扎根市场,在竞争中积蓄力量、加速成长、树立沂蒙品牌
近年来,建筑业以保障城市建设、优化产业结构、规范市场秩序和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中心任务,努力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高质量完成各项城市建设任务,综合实力和城乡建设能力显著提升,引领了全国建筑业发展。从有关数据和资料分析,市场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建筑市场空间巨大、发展潜力巨大。2011年,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40.7亿元,比上年增长16.3%;房屋施工面积1.8亿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5%。今年1-3月份,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81亿元,同比增长11%;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本年新签合同额1694.4亿元,同比增长22.2%。“十二五”时期,市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全面实施“人文、科技、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南城建设、cbd东扩、新城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医疗设施、地震避难场所、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村镇建设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十二五”时期,计划年均竣工房屋3500万平方米左右,这为建筑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建筑专业结构优化、竞争格局已经形成。截至今年3月底,在市注册或进行备案登记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含施工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共7934家。其中:市所属各类施工企业6186家,占78%;中央在京及外地进京各类施工企业1748家,占22%。在施工总包层面上,市企业占施工总包合同额的62.6%,特、一级企业施工总包合同额占90.4%。在专业承包层面上,按工程项数和合同额计算,外地进京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分别为72.4%和53.2%。骨干大企业的数量和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场集中度显著提高,已形成较明晰的市场分层竞争格局。专业或中小型企业加快向技术创新型企业转型,专业化水平、经营能力、协作意识不断增强。
(三)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到位、建筑科技实力雄厚。截至2011年底,节能住宅累计达到3.2亿平方米,占住宅总量的76.9%;节能建筑累计达到4.1亿平方米,占既有民用建筑总量的60.4%,位居全国前列。膜技术、大跨度钢结构等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工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奥运工程、t3航站楼、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的高质量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并有力提升了建筑企业科技实力和整体竞争实力。
建筑市场是一个庞大的建筑市场;是一个聚集了全国优秀建筑企业,强手如林的建筑市场;是一个公平、开放、包容、规范、创新的建筑市场。在这样一个充满机会、充满挑战的市场里,适者生存、优胜劣汰。应该说,站稳了,就意味着站稳了全国;在能够生存,在、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就能够生存得更好、发展得更快;这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们的企业是有信誉、有实力、有着巨大发展潜力的。
参与建筑市场竞争是企业人才、科技、管理与资金的综合较量,企业必须充分了解市场、自身实力和竞争规则,找准市场定位,明确主攻方向,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超前做好市场拓展计划,提前介入,争取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要熟悉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以及索赔等方面的规则,学会生存,在实践中积累经验,锻炼队伍。要立足沂蒙、扎根,从质量、人才、技术、管理、品牌等各个方面不断提升自己,壮大企业实力。
三、强化服务引导,塑造企业形象,做大做强沂蒙建筑业
今后一个时期,在京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全市建筑业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市建委、省建工局的要求,明确思路,抢抓机遇,应对挑战,改革创新,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不断擦亮“沂蒙建筑业”的金字招牌。
(一)强化转型升级,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现在看,我们的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资质低、资金少、实力弱”的问题,迫切需要壮大规模、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下一步,一要向“高”端延伸,提高科技含量。目前,实施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已成为行业发展基本要求。企业必须及时适应变化,转变“高投入、高消耗、高增长、低效益”的模式,走“高、精、尖”的道路,积极学习最新科研成果,大力应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实现可持续发展。二要向“宽”处拓展,拓宽产业领域。在京企业要突破以房屋建筑为主的局限,横向拓宽产业领域,向水利电力、设备安装、装饰装璜、道路设施、园林绿化、市政路桥、生态环保等领域延伸,形成新的增长点。三要从“细”节着手,实行精细化管理。改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资源整合、管理升级的目标。
(二)强化人才培养,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一要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各位老总要敢于向新领域、新纪录冲刺,向大企业、大品牌进军,全面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在跑市场、抓管理的同时,还要多静下心来看书学习、开阔眼界,做到与时俱进。二要抓紧抓好人员培训。着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建设注册执业人员、关键岗位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等人才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加快推进以技工、高级技工和技师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提高企业科技应用能力。
(三)强化市场开拓,不断扩大外部市场份额。一要积极开辟市场。继续巩固传统市场,积极拓展市辖区、南城建设、东城建设,积极承揽cbd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环保项目。以劳务基地和驻外办事处为依托,发挥“劳务基地县”的品牌效应和专业特色优势,打造推介一批品牌劳务企业,不断扩大劳务输出规模。二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天元集团等有对外签约权的企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多承揽援外工程项目。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的合作,借助其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在共同拓展市场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逐步增强向国际高端建筑市场渗透的能力。三要加强宣传推介。借助各种新闻传媒,组织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联谊推介、专业论坛、经验交流、外出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放大在京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快企业发展。
(四)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高质量带来高信誉、高份额、高效益。在京企业要把质量安全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标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要切实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管理规范、操作规范。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基本知识、工程施工标准、规范和规程为重点,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强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二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重点抓好土方开挖、基坑支护、高大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装、高处作业、施工消防、装修工程,以及管沟作业、拆除、爆破等危险环节的作业,确保施工安全。要严格实行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隔离措施,将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落实到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三要严格持证上岗。加强关键岗位和职业技能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坚决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发生。
(五)强化企业管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事实充分证明,只有企业让职工舒心,才能使职工与企业贴心。在京企业要切实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时时抓,牢牢抓。一要完善档案,加强网络服务建设。做好驻京建筑务工人员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完善外出建筑务工人员档案。在京建筑务工人员权益受侵犯时,要积极协助解决,并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村反馈情况,共同做好维权工作。二要建立机制,切实依法维权。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劳动用工实名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落实好农民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清欠工作长效机制。三要加强协作,提高维权效果。及时向市建委、省建工局驻京建管处汇报,通报案情,分析原因,不断提高维权服务水平。
(六)强化基地建设,打响沂蒙劳务品牌。按照“优质定向、组织有序、科学规范、互利双赢”的基地建设目标,全面加强双方的互利合作,强化企业劳务管理工作。一要进一步强化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开展劳务基地建设工作。二要积极做好市场化运作。以现有的基地劳务企业为龙头,规范劳务企业用工管理,推荐优秀劳务企业参与市场的开发建设。三要继续扩大基地数量和规模。着力选择一些劳动力资源丰富、建筑业基础较好的县进行培育,发展新的建筑劳务基地。今后,全市计划再发展2-3个建筑劳务基地县,以增强建筑劳务输出的发展后劲。
劳务企业范文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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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24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至周岁,并具有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
工种人数每人月工资(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一九九九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第八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劳务企业范文篇3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劳务企业信用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采集在本区承接劳务分包的劳务企业从事相关活动的守法、履约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信用状况做出内部评价和监管提示,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良好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劳务企业遵守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行为规范,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受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劳务企业违反建筑领域及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执业规程,或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受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处罚、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等,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第四条对建筑劳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布、评价和实施差别化监管,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规定调查取证后实施行政处罚,并按本办法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管理的建设项目劳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依照监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第七条建设行业各类社团组织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作用,在会员中积极开展信用建设活动,推进信用自律。
第二章信用信息的采集
第八条建筑劳务企业的下列信用信息,监管职能机构应当予以采集:
(一)资质资格。主要指遵守资质管理规定情况,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执业资格及有关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等;
(二)经营管理。主要指遵守有关建筑劳务管理规定或规范的情况;
(三)安全管理。主要指遵守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情况;
(四)社会责任。主要指遵守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等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一项具体行为涉及多个企业,对做出贡献或负有责任的企业均予记录;
(二)一次查实一个企业有多项不良行为的,可在不同的信用项目上予以记录;一项具体行为在同一信用项目上触及多个记录条款的,按最重要的或特殊的条款记录。
第三章信用监管评价
第十条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所采集的信用信息对在本区从事建筑劳务分包的企业开展信用监管评价。
第十一条确定不良行为的扣分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是否因违反有关建筑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行政处罚或受到权利义务方面的限制作为主要标准;
(二)以违法失信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辅助标准。
第十二条每家建筑劳务企业年度原始总分100分,根据信用监管信息加分、扣分,按最终得分监管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级(>90分);b级(>80分,≤90分);c级(>70分,≤80分);d级(≤70分)。
a级表示信用较好;b级表示信用一般;c级表示信用较差;d级表示信用极差。
第十三条信用监管信息加分、扣分标准(详见附件)。
第十四条区建设局于每年月公布各劳务企业的年度的信用评价等级。为保持合理竞争,当年度信用评价a级企业少于10家时,区建设局可按评分高低次序将前10家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其余企业仍按分数评定信用等级。
信用管理机构可根据监管工作需要,提供特定时段或特定信用项目的评价等级。
第十五条年度评价等级一般应保持不变,作为企业信用信息长期保存。特定时段或特定信用项目的评价等级用于监管参考,不予长期保存。
第十六条年度信用评价等级评定后,劳务企业可登录市区政府网查询本企业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第四章差别化监管
第十七条监管职能机构应当根据企业的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监管。监管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四种类别,具体内容为:
(一)绿色类别: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以支持发展为主,鼓励其做大、做强、创优,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抽检的日常检查(含书面检查方式,下同)。
1、在资质资格年检、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可免予审查;
2、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应选择本级企业承接劳务分包;
3、施工企业选择本类劳务企业承接劳务承包,工人工资保证金按标准的0.8倍存储;市建设与管理局公布的免存储工资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应选择本类劳务企业承接劳务承包,否则应按劳务企业类别存储工资保证金;
4、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
5、依法可提供的其他政策扶持或帮助。
(二)蓝色类别: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b级的企业。实行信用引导机制,帮扶、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或适度项目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1、在资质资格年检、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重点作程序性、备案性的查验;
2、施工企业选择本类劳务企业承接劳务承包,工人工资保证金按标准的1倍存储;
(三)黄色类别: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c级的企业。实行信用限制机制,防范与监管并重,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或较高项目抽检率的日常检查。
1、在资质资格年检、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必要限制和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查或考评的重要监管对象;
3、定期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管理人员;
4、施工企业选择本类劳务企业承接劳务承包,工人工资保证金按标准的1.2倍存储。
(四)红色类别:适用于年度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惩戒机制,以重点防范为主,实施行业重点监管和高频率抽检的日常检查。
1、在资质资格年检、出具与业务经营有关的证明材料等日常管理中予以最严格的限制和重点审查;
2、列入专项检点监管对象;
3、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后一年内不得在我区承接劳务承包。期满后要再进入我区承接业务须重新重点审查,并按黄色类别予以管理。
第十八条专项检查或考评、举报投诉核查、上级督办件核查或案后回查等非日常检查不受上列类别限制。
未评定信用监管评价等级的企业,参照蓝色类别予以管理。
劳务企业范文篇4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乡(镇)村(街)
身份: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现在住址: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雇)乙方为本企业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完成岗位所规定的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安全、卫生条件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法规标准,采取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
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3.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业训练,并经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证后,持证上岗操作。
4.甲方应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体验。
5.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16岁-18岁)不宜从事的工种。
6.甲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危险设置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
第四条劳动管理
1.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劳动政策和有关劳动管理的法律规定,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制度及各项规章。
2.甲方有监督乙方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的权利。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连续加班不得超过3天。乙方如为未成年工(16岁—18岁),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形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职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同行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同等条件工人的最低工资水平)。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每月日为发薪日。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4.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为元,公休假日加班工资元,平日加班工资元,从事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工作的,每班发给夜餐津贴元。
5.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及乙方的技术熟练程度、劳动效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乙方按本人当月工资的百分之,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甲方没有按规定为乙方向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的,乙方在退职、解除合同或被辞退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数发给本人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第(4)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发给乙方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一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的乙方标准工资。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疾的,由甲方发给残疾金。乙方因工残疾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个月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应享受法定节日及婚、丧假。法定节假日及遇乙方婚、丧假期,甲方必须将乙方按规定所休天数视为有薪假期。乙方如超假,经批准可作事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参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权益的;
(4)乙方应征入伍或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上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及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甲方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辞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甲方解除合同,应征求本企业工会组织的意见。
8.甲方解除合同,应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9.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给予赔偿。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事先与乙方商定在本企业的服务期限。乙方服务期未满,欲辞职或另谋职业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在法定申诉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条款,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必须送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予以鉴证。
劳务企业范文篇5
乙方(企业):公司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关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的,视为甲方已同意这样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做出选择的,视为无限期保):
(a)无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计算到.
乙方同意就甲方离职后承担的保密义务,向其支付保密费。保密费的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支付方式为下列第种:
(a)甲方离职时,一次性支付元。
(b)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甲方的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乙方已事先公开明确该主管人员无此权限。
第八条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人、顾问等等。
甲方离职之后是否仍负有前款的义务,由双方以单独的协议另行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署这样的单独协议,则乙方不得限制甲方从乙方离职之后的就业、任职范围。
第九条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场所内。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发给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资的行为,视为将甲方解聘。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第十四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立合约人签字、盖章:
劳务企业范文篇6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受雇职工(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南昌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天。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第四条甲方每月到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元/月。
第五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经乙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不包括当班时间]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命令,不听劝者由甲方按制度处理。
1、在乙方当班之日,乙方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乙方在非工作或工作之时因为其他事情而损坏甲方利益和财产,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作时间里经常没有按照甲方所要求的,甲方可以按照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八条乙方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第九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
第十二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终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七条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一条、十二条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以及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甲方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约定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定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个体工商户与雇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知乙方。
三、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条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四、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劳务企业范文篇7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企业用工;现状;对策
一、加强企业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目前很多企业都为了追逐利益,而忽略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造成人员招聘困难、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限制了企业业务规模的扩大。如今企业中建立的用工关系,一般分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种。劳动关系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直接建立的用工关系,除了需要支付报酬以外,还需要提供保险、福利等,但是建立劳务关系之后,企业一般只需要向员工支付报酬即可。所以劳务关系相比于劳动关系节约了企业的人力成本,但是劳务关系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强,人员缺乏稳定性,对于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来说人员的流失是对其发展非常不利的,所以选择合适的用工关系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发展。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企业用工中应用的现状
(一)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企业中很多工人都是来自农村,他们的文化程度不高,因此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不太清楚,导致很多企业利用这些漏洞,与农民工之间签订了违法劳动法的用工合同。例如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只考虑了自己的权利却忽视自己的义务,在劳动合同中只规定劳动者的义务与劳动薪酬,但是对企业自身应尽的义务(如社保等),却不予体现,从而致使劳动合同违法《劳动合同法》,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者并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阅读其条款,导致劳动者的利益轻而易举的就被企业侵犯。另外一方面是劳动者一旦明白了其不合理的地方,很容易引起劳动纠纷,就很可能造成企业内部的动荡,影响企业的声誉。(二)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完善。一般在员工入职第一天就会与企业签订用工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这是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一份保障,但是目前很多中小型企业并没有和全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小企业的利润比较薄,为了减少人力成本,经常克扣员工的工资福利或者没有购买五险,进而逃避纳税,这种现象在三、四线城市普遍存在。(三)企业在选择用工方式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在主体、待遇、法律形式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因此很多企业选择的用工方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不想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因而采用劳务关系的形式,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但是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关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的选择是有所限制的,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和岗位都可以采用劳务关系。另外劳务合同虽然可以减少人力成本的支出,但是它也影响了员工的凝聚力,一般劳务关系都是临时性、辅助性的用工形式,希望在企业长期发展的员工一般不太愿意签订劳务合同,而签订劳务合同的员工稳定性相对比较差,进入企业后工作不久就离职,等到刚刚可以独立工作了,员工辞职了,因此短期内企业需要重新进行新人的培养,其实这反而变相的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三、解决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企业用工中应用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企业管理者与员工的法律意识。在企业用工中为了提高用工关系的合法性,就必须建立完整合法的劳动关系管理体制。不管双方因为那方的过失造成对方的权利受到侵害,都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用工企业与员工之间没有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话,那么时刻都存在着劳动风险。首先是企业需要站在自身的立场上,起草的合同范本需要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不能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后续的劳动关系管理中需要安排专人进行劳动合同的管理,在合同快到期时要及时与员工交流,洽谈续签等事宜。对于员工而言,不能为了获得这份工作就放松合同的签订环节,虽然面试中面试官向你提供了优越的条件,但是一切都要反映到劳动合同中去,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二)规范用工管理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如果企业想要通过用工关系提高企业的用工环境,首先是要制定规范的用工管理制度,企业用工管理制度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因此企业管理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企业内部的一些福利比如年假、节假日礼金、生日礼品等等都要根据企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人才的需求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既要能够吸引大量的人才,也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在用工关系上要考虑岗位的需求情况,根据企业的需求采用不同的用工关系,以期让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而且保障企业的用工水平。其次是用工管理制度的执行,不能只重视制度的制定,更要重视制度的执行,只有在执行中才能发现管理制定中存在的缺陷,进而进行优化,让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可行性更强。在不断的实践中,企业会发现更好解决企业用工问题的办法,不断的改进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让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更加的成熟。(三)用工方式的选择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盲目的选择劳务关系,导致企业的人员稳定性很差,而且技术保密工作也会做得很差,因此企业在选择用工关系时一定要结合企业的自身需求,选择合适企业发展的用工模式。首先劳动关系中,企业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多的保障,例如社保、公积金以及培训等等,能够让员工更加的归属感,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稳定性。而就劳务关系而言,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一般都是比较短暂的劳务关系,因此很多劳动者认为企业的发展与自身没有太大的关系,导致劳动者对于企业很难产生认同感,从而企业员工比较懒散,缺乏团队协作的精神。其次是对于劳动者而言,他们更希望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能够让企业不仅支付劳动报酬,还能为他们缴纳社保、公积金,提供培训等,同时,一旦因为企业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员工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但是相对于劳务合同而言,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后,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对于工作的技术含量不高、一些临时性或辅助性的工作岗位,采用劳务关系可以更好帮助企业节省人力成本。例如有些企业的用工压力随着季节发生变化,因此可以设立一些临时性的岗位,或采用劳动派遣的形式,这样可以在用工量减少的时候及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务关系并降低解除成本。但是如果企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需要不断的补充人力资源,通过劳动合同就可以帮助企业吸纳更多的人才,同时提高人员的稳定性。尤其对于一些高新技术型的企业,他们对技术的保密性要求很高,如果人才的流失过于频繁,就会影响企业核心技术的保密性,因此对于这类企业应该采用劳动合同的形式,来获取员工的信赖,增加员工的归属感。
四、结语
不管采用哪种用工方式,需要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相互信任的机制。虽然不同的用工方式可以满足企业与劳动者的不同需求,但是归结到底还是需要双方能够签订合法公平的劳动或者劳务合同,才能实现共赢。人力资源对于企业发展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没有强大的人力资源,企业发展就会失去动力,后劲不足,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用工管理制度的健全,为劳动者提供一个更大更好的平台,让他们充分展示自己的风采,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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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企业范文篇8
然而,既然是“优化组合”,就要产生被“优化”下来的富余人员,安置这些人员,又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而安置的好坏由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声誉和企业的命运。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地区探讨更为理想的“安置”办法。本片就企业实行“劳务经营法”作一些设想。
一、劳务经营的性质、作用和意义
“劳务经营”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首先在社会上出现的一个新生事物,它是给无业人员提供就业机会的经营市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参照就业市场提供各企、事业的情况和条件来自行选择职业,其灵活性大,自由性强,民主性高。这个方法对减缓国家负担,合理调配人员,尊重个人意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另外它也是一种“优胜劣汰”,“以劳取酬”的一种独特展示,人们有权对职业的选择,批选自己最理想的职业,职业也有权对人员选择,批选能胜任职业的人才。有能力、有技术、有热情、又有干劲的人员自然要被入选,他们就自然要得到相应的报酬,相反则反,而这些又都是在灵活自由和民主的环境中进行的,没有勉强和被迫的成分,所以也就不会引起人们无端的不满,即使出现不满的情绪,也无法找到发泄的对象。
二、把劳务机制引入企业的必要性
企业于国家自然无法相比,但他却有着一些与国家相同和相似的成分和因素,企业里的班组和科室都有各自的性质和职能,班组有工种之分,科室有行政和党群之分,这也就要求与之有关的人员来充当相应的角色。
然而,现实中,在某个班组或科室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完全胜任的因素既有技术业务上的,也有思想意识上的。有些人因为专业和技术不对口;有些是频繁的调动,专业不稳定;有些是不热心自己的本职,在加上年老多病的,这些情况导致了企业的被动,形成了企业的“负担”。毫无疑问,要想让企业有活力,就得深化改革,这些人员也自然成为“优化”的对象。
当然,并不是说这些“优化”对象就完全是一种包袱,他们中总是要有自己的某些特长和爱好,如果能正确引导他们,为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而创造相应的条件,将会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生机。
为此,把劳务机制引入企业,在企业实行劳务经营将是一个势在必行有效办法。
三、实行劳务经营前的优化组合
可以说“劳务经营”是一种善后工作方法,它可以把企业的“富余”人员全部“关照”起来,形成一种自然,科学,灵活,无争议的体系。所以,应该说它是“优化组合”的“配套工程”。有了这一配套工程,才能使改革中的“优化组合”达到比较完善的地步。
在企业中,我们可以把“优化”目标分成三类:一类是生产人员,一类是机关和后勤人员,一类是中层干部。在生产人员的“优化”中,一般采取的都是被动型的,即班组长和项目承包者一般都是根据自己的需要来对工人实行直接的“择优录取”,而工人则只处于被挑选的地位,最终产生“富余“人员。在机关和后勤人员的“优化”中,由于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有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且也能胜任其它某项工作的;有能胜任本职工作,但却不能胜任其它某项工作的;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但又不适到一线工作的等,如果但是“一刀切”,实行被动型的优化组合,就会产生许多痹病,带来不利后果。所以,不防采用“主动型”的“优化组合”即把各“安置地”的性质和要求向机关各科室和后勤各单位公布,然后让机关和后勤售货员根据自己的实际,主动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同时,各科室,各单位一律实行定员,定额,凡超员科室,其成员又不愿离岗的,将只能平均拿“实额基数”的平均奖金,这样,机关超员科室和单位的人员在大势所趋的情况下,便会主动“优化”下来,去选择应该属于自己的职业。
在对工人和职员优化组合的同时,干部自然也要“优化”,这主要突出在中层干部身上,中层干部的任命和撒换本是企业一把手的权力范围,但这样往往有诸多因素而使企业一把手难于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力,如人情关系,亲属关系,另外还有工作平庸但不犯错误的,有不称职但却有群众基础的等,这些会造成干部能上不能下,有特长而不能发挥的不利局面。
要想选择一个称职干部,就得采取竞争的“民主型”方法,让每一个现任干部都对自己作一番求实的评价,包括思想作风,工作能力,技术本领,领导方法和群众关系等,通过自我评价来自定岗位,同时让工人和职员进行民意投票选举,并让选举对象进行竞选答辩,优胜劣汰,订合同,立“军令状”从而全面顺利走完“优化组合”的第一步。
四、实行劳务经营的方法
在内部,企业首先要建立一个“劳务管理机构“,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或归属劳资部门管理)然后把公司各部门的性质和条件及富余人员的情况和条件收集在一起,制成展开图和表格,供各部门和富余售货员参考,凡符合者便可“入选”。比如,一名电焊工在“优化”下来后,便可到劳务部门去报到,把自己的情况填成表格交给该部门,该部门再根据电焊工的实际情况,在相应的部门里选择需要电焊工的,如果双方都满意,则这名电焊工就找到了“理想”的岗位。
在外部,公司首先派劳务部门售货员对外进行广泛联系,收集劳务市场的经营信息,然后归类整理,制成信息网络图表,向富余人员公布,让其参考,凡符合条件并愿意走向社会劳务市场的,企业则给予方便和鼓励。如某地需要几名或一批泥瓦匠,而在我们的富余人员中正好有,便于帮助他们联系业务,出面作保等,是他们能及高兴,又放心地去搞“外向经营”。
五、实施劳务经营的步骤
要想让劳务经营搞得有声有色,井井有条就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系统,这样才不至于在意外情况下手足无措而应付自如,才能让劳务经营真正与优化组合成龙配套,让企业在社会竞争中立稳脚步。
由于是“劳务经营”所以它是根据双方的需要而完,这就形成了四种类型,1、长期型2、短期型3、临时型4、定期型。长期型则是双方协议,认为可以进行一年以上的合作;短期型则是可以进行一年以下的合作;临时型则是一小时、天、月计算的不固定,不相等的合作;定期型则是把小时、天、月、年的期限定死合作的。这些可谓劳务经营的第一步骤,实行此步骤之前,务要先履行合同手续,以保证实施步骤的有效性。
另外的一个步骤则是一个报酬的来源和分配问题。在对外劳务经营上,报酬的来源于分配可任其根据实际自行处理。在内部劳务经营上,报酬的来源可由用人部门和单位按统一规定自行分配,企业只发人员应得的基本工资。
五、劳务经营之外的问题处理
劳务企业范文篇9
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最近一段时间我公司在上级林放到大力支持下。这是值得我自豪的地方,但是并没有骄傲和自满,也意识到自身存在不足之处,需要积极的改正。
劳务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总公司党政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凝神聚力,拼搏进取,以诚信、务实、创新、奉献”团队精神,以“重责任、勤沟通、抓细节、重效果”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公司领导班子出主意想办法,劳务公司积极配合上级培训部门组织的普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积极向上级请示,研究设计多种培训方案,确保项目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理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同志们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并且聘请有施工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大家的一致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级培训部门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总人数近人,合格率100%所有参加的农民工都顺利的取得了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使劳务公司的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持证数量达七百人。
做到现场服务,进一步加强了劳务管理工作。劳务协调畅通,使公司生产秩序得以稳步发展。积极配合项目部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指派优秀劳务队长深入工地,把劳务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一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沟通,直接接触一线工人,使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在一线现场解决,拉近了劳务公司同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距离,确保了项目部政令畅通,人员协调及时,为项目施工管理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工程承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需求,及时增加和调整管理人员,依据承揽工程的大小,合理科学安排劳务管理人员派往施工现场,劳务公司派往人员参加列席项目部生产会。
确定每周五下午为例会时间,坚持“两会”制度。每月25日下午为民工负责人生产会时间,统筹安排,处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制定和完善了劳务队长的工作职责和奖罚措施,为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关心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为职工和民工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对患病的员工进行慰问和到家探望。严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各项条款,做到不漏项,力争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规则化。依法为民工队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共计xx余人,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第一现场,查明原因,耐心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和生产经营运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要求。
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劳务纠纷和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教育列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通知精神,依据单位工程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与结算办法,积极同项目部经理协商沟通,督促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予结算支付工资。派往项目部现场办公的劳务队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了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公司承接的项目部任务中,大部分项目部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但也有个别项目部经理管理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个人私利意识较浓,有意无意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截止月日,据不完全统计,项目部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近万余元。另一方面,劳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安全生产第一,爱惜生命第一”安全意识,把安全保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全公司农民工的教育力度。利用投影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全套多媒体设备,利用晚饭时间派专人巡回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一些喜闻乐见的电影和宣传片,全年共巡回宣传施工项目几十个,极大的提高了广大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
劳务公司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总体较好,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实现利润指标万余元,产品合格率100%完成了劳务公司资质年检及动态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企业资质年检动态考核电子档案,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扩大劳务公司经营规模,以提高劳务公司综合管理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管力度,确保了年度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拼搏。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鼓励和认可,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但我会不畏艰难,会尽职尽责、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克服经济危机给我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知难而上,以维护公司大局为己任,创出一条符合劳务公司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劳务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强化管理,为公司发展和企业的做大做强贡献力量。
劳务企业范文篇10
营业执照注册号资质等级
在川通讯地址邮编
乙方性别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乡镇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于年月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年月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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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主题词:劳动劳动合同建筑业文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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