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合同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10 15:47:16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1
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最近一段时间我公司在上级林放到大力支持下。这是值得我自豪的地方,但是并没有骄傲和自满,也意识到自身存在不足之处,需要积极的改正。
劳务公司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总公司党政及各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带领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凝神聚力,拼搏进取,以诚信、务实、创新、奉献”团队精神,以“重责任、勤沟通、抓细节、重效果”工作方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公司领导班子出主意想办法,劳务公司积极配合上级培训部门组织的普通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了更好的完成任务。积极向上级请示,研究设计多种培训方案,确保项目工程施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项目部会议室、办公室等办理农民工夜校,组织农民工同志们开展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操作技能水平,并且聘请有施工经验的老师进行授课,确保培训质量。大家的一致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上级培训部门交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培训总人数近人,合格率100%所有参加的农民工都顺利的取得了相应工种的技能证书,使劳务公司的持证上岗率进一步提高,持证数量达七百人。
做到现场服务,进一步加强了劳务管理工作。劳务协调畅通,使公司生产秩序得以稳步发展。积极配合项目部落实好文明施工、安全、质量等工作,指派优秀劳务队长深入工地,把劳务管理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一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面对面的沟通,直接接触一线工人,使生产中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在一线现场解决,拉近了劳务公司同项目部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距离,确保了项目部政令畅通,人员协调及时,为项目施工管理打下夯实的基础。根据工程承接规模的不断扩大,劳务公司按照项目需求,及时增加和调整管理人员,依据承揽工程的大小,合理科学安排劳务管理人员派往施工现场,劳务公司派往人员参加列席项目部生产会。
确定每周五下午为例会时间,坚持“两会”制度。每月25日下午为民工负责人生产会时间,统筹安排,处理和协调各项工作及时到位,制定和完善了劳务队长的工作职责和奖罚措施,为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关心职工和农民工的生活,为职工和民工办实事解决实际问题。对患病的员工进行慰问和到家探望。严把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各项条款,做到不漏项,力争使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规则化。依法为民工队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共计xx余人,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赶赴第一现场,查明原因,耐心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公司的稳定和生产经营运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达到上级要求。
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劳务纠纷和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教育列为工作的重点。一方面,为了保障农民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积极落实公司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通知精神,依据单位工程合同书约定的工资支付与结算办法,积极同项目部经理协商沟通,督促项目部按合同约定给予结算支付工资。派往项目部现场办公的劳务队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了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目前,公司承接的项目部任务中,大部分项目部引起的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是建设单位工程款不到位造成的但也有个别项目部经理管理意识、大局意识不强,个人私利意识较浓,有意无意地拖欠农民工工资。截止月日,据不完全统计,项目部拖欠的民工工资总额近万余元。另一方面,劳务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倡导“安全生产第一,爱惜生命第一”安全意识,把安全保障列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全公司农民工的教育力度。利用投影机、笔记本电脑、数码摄像机等全套多媒体设备,利用晚饭时间派专人巡回到各项目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和一些喜闻乐见的电影和宣传片,全年共巡回宣传施工项目几十个,极大的提高了广大民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律知识。
劳务公司的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总体较好,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合实现利润指标万余元,产品合格率100%完成了劳务公司资质年检及动态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企业资质年检动态考核电子档案,积极开拓市场,逐步扩大劳务公司经营规模,以提高劳务公司综合管理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监管力度,确保了年度各项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拼搏。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的鼓励和认可,但离上级的要求还相差甚远,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但我会不畏艰难,会尽职尽责、一如既往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克服经济危机给我带来的困难和压力,知难而上,以维护公司大局为己任,创出一条符合劳务公司发展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劳务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强化管理,为公司发展和企业的做大做强贡献力量。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2
(一)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该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首先是进行建造活动,然后在合同期内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最后是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于客户,“建设——经营——移交”这一模式类似于bot业务,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及《国际财务报表准则解释公告第12号——服务特许权协议》(ifric12)规定的bot模式一致,因此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应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分别确认建造业务收入及运营管理服务收入。由于节能总收入不能可靠地预计,因此在预计成本可弥补的前提下,按节能项目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金额(节能资产金额)确认建造业务收入。按用能单位合同期内累计支付的不受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固定金额部分(如有),按照现值确认为长期应收款,建造服务收入额扣除长期应收款的差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没有固定金额部分,则将建造服务收入额全部确认为无形资产。节能效益额影响的变动金额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并相应结转各期运行维护费用及无形资产的摊销成本。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参照bot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形式上与实质上差异。在形式上,首先,合同的当事方不同。bot合同的当事方包括政府和投资方,而合同能源管理的当事方通常为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企业。其次,收入来源方不同。bot合同中的投资方收入主要来源于工程运营期间的收费收入,而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中,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来源方主要是用能企业。在实质上,首先,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如果节能服务公司确认一项无形资产,那么意味着用能单位相应要将节能资产确认为一项固定资产,但由于在合同期内主要是节能服务公司享有节能资产带来的相关收益,并承担相关的风险,节能资产风险与报酬在合同期内并未从节能服务公司转移至用能单位,故用能单位无法确认该项资产。其次,业务收入与成本不匹配。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合同期内各期摊销金额是固定的,而其运行管理服务收入即节能效益的分成收入因各期分享比例以及分享基数不同,导致收入与成本的严重不匹配。一般情况下,节能效益前期分享比例高,如此会造成整个合同期营业收入的前高后低,致使各期经营成果不真实。
(二)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处理
该观点认为节能服务公司虽然在合同期内对节能资产拥有所有权,但合同期满后该资产所有权将转由用能单位所有,且节能资产是专为用能单位设计和建造,具有专用属性,这说明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因此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应对其按照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如果每年得到节能收益是固定金额的(实际案例不多见),或者节能分成收益能够可靠估计,则可以按照“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按预计的全部节能收益作为最低租赁收款额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按节能项目实际建造成本结转融资租赁资产,将两者之差(即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按照融资租赁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局限性:第一,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资产所有权仍归属于节能服务公司,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合同期内节能资产维修、运行等费用均由节能公司承担,即租赁期发生的日常维护费用由出租方而不是承租方承担,这与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规定不一致。用能单位合同期内并不承担与节能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无法视同自有固定资产入账。这与融资租赁业务是有本质差别的。第二,基于能源管理合同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能源节约收益分成,因每期节能收益基数以及分成比例的变化,对节能服务公司来讲是未来不固定的服务收入,这与融资租赁各期确定的租赁收入金额是不一致的,节能服务公司很难按照融资租赁的核算要求合理计算最低收款额。第三,从事融资租赁业务需要经银监会或商务部等监管部门批准,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融资租赁应属于超越经营范围。
(三)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该观点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实质上是节能服务公司的一项混合销售,这包括节能设备的(含安装)资产转让业务和能源管理的后续服务业务,其实质是节能设备的分期收款和后续节能服务的混合销售。节能资产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应将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视为商品销售业务,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由于用节能服务公司延后分期收取的款项具有融资性质,所以应按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法为:将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内预计收取的所有节能收益确认长期应收款,收入以长期应收款折算现值确定,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节能设备按照存货进行核算。用能单位对于该节能设备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笔者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进行账务处理存在如下弊端:第一,会计核算应反映经济实质,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实质是提供节能服务,节能服务公司确认的收入是能源管理收入,应属于服务收入,而节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本质上是一项资产投资业务,并非商品销售收入。第二,节能设备在合同期内的所有权仍归节能服务公司,并且保留了与节能设备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并对节能设备行使有效控制;用能单位在合同期内只拥有部分收益权,与节能设备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没有实质转移给用能单位,因此不具备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第三,合同能源管理业务主要为节能设备投资与后续运营服务两项业务,整个合同期需要不断提供后续服务并发生成本,相应取得节能分成收益,因此该项业务收入应在整个合同期内确认,如果按照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方式一次性确认收入,就无法公允反映经济交易实质。
二、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核算建议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3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
此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各项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的跨越,紧密结合公司的实际和特点,紧紧围绕客户的需求,转变工作方式,集中力量,强化管理,深入推进劳务输出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司人力资源和管理的整体优势,切实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劳务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劳务基础管理、劳务人员组织管理、劳务团队建设、服务和监督等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公司的又好又快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举全公司之力推动公司发展,是公司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上级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充分显示公司整体合力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的实际行动。推动公司发展是公司的永恒话题,只有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才能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开展此项工作对于公司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工作重点
1、进一步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2、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实际经营模式重新完善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办法,工作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等并确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完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独立运行。
3、进一步规范党工团组织运作,使其分别符合共产党章程、工会法、共青团的相关规定。
4、进一步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从而明确公司发展方向。
5、进一步理顺本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关系,通过市场规则来达到控制和被控制的目的。
6、进一步明晰股权,使股东权力行使到位;明确经营责任,巩固本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永久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关系。
7、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用工管理。
8、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的风险提示,确保公司的健康平稳运行。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落实基础管理工作。一要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股东会,规范股东会定期召集程序,重要事件必须股东会的表决明确,确保股东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健全董事会,在现有两名董事的基础上增加一名,使其符合单数差原则;设立监事会,配齐监事数量。同时,设置综合管理部和项目管理部两个部门,每个部门编制2人。二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与新形势下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劳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规定组织机构设置,人力资源配置,员工管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机构设置实行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机构:高管(董事、监事、经理),中层(各事业部如办公室、财务部、项目部、经营部),操作层(劳务输出集中地区的管理人员)。高管人员依法聘任,除董事、监事外和其他职务,不得兼任;财务管理制度。要规范劳务公司经济行为,规定财务管理及结算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要规定劳务输出业务操作流程、合同签订履行;其他管理制度;待公司运行过程中根据需要逐步完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对于新制定的《劳务公司劳工手册》,要组织劳务人员进行认真的学习,从而有效地加强对劳务人员进行综合管理、督导检查和服务工作。三要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根据国家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办法要求,在成功申请到劳务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基础上,继续拓宽劳务分包经营范围,争取尽快取得劳务资质增项板金和脚手架作业。
(二)加大业务拓展力度。公司经营方式要从以输出为辅,逐步向以自行钢结构工程施工为主转变,2009年下半年,股份公司以一到两个项目扶持,2010年参与竞争,但同于外单位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劳务公司,2011年全面自主经营,自负赢亏,且成为1000人的劳务基地。在经营方式转变过程中,股份公司可通过股东代表、董(监)事、劳务分包对本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其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业绩进行监控评价;建立内部资信制度,对本公司进行经营能力、诚信经营进行评估。采用市场规则来达到控制和被控制的目的,推动公司业务的有效拓展。
(三)加强劳务人员组织管理工作。一是结合公司信息化的推广和国家劳务用工实名制的要求,劳务公司将重点加强劳工的信息建设。立劳务工的动态管理信息化体系,实行电子档案管理,推广劳动用工实名制,实行优胜劣汰,在各施工现场,将所有务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工种、职业证书、籍贯、合同编号、流动信息、工作业绩等输入劳务工数据库,作为劳务公司人力资源的重要内容进行管理,计划在上半年编制一个劳务管理数据库软件;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的平台信息网”上建立的“劳务农民工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将各生产单位农民工信息档案、务工政策、维权须知、用工信息等有关内容及时进行。二是进一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劳务人员正确打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将宣传材料发至所有的项目部农民工手中,让所有农民工基本了解国家政策,自觉改变多年形成的一些习惯但却违法的做法。对有些的“包工头”进行政策措施培训,使“包工头”吸纳到劳务公司为合法的企业职工或股东。使在公司内打工的农民工最大程度地被劳务公司吸纳,在有组织、有制度、合法经营的保障下,预防被拖欠工资或损害其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在施工现场建立标准的劳务工工资发放信息台帐等制度,并将业绩考核与工资发放、结算、待遇紧密挂钩,确保用工合理有序。
(四)抓好劳务团队建设工作。一是进一步抓好自身的劳务团队建设。劳务公司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在人员的流动上形成了一定的流程,但还未能形成一定的过硬服务团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在施工现场成立专业作业队,队长直接从工人队伍中公开选拔产生,逐步健全作业队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考核、分级定薪酬,实行班组定额、分项承包,加强劳务管理日常作业监督指导,对施工各环节进行监督,对现场劳务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同时扶持和培育自有的作业团队,逐步形成劳务公司→劳务作业队→劳务人员的管理模式,提升劳务公司劳务人员的合力。二是进一步抓好劳务协作团队建设。与劳务来源单位,如承建制的专业施工队伍、专业的建筑职工学校、技工学校、有待岗技术工种的合作单位等,结成互为依托的劳务协作关系,与1-2家劳务公司建立战略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联合建设,形成协议以保证劳务工的定期输入和满足工程项目需要工种及技术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好劳务交流团队建设。加强经验总结、交流和推广。要定期组织各地劳务管理部门及时总结自身的劳务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发展外联的劳务分包企业与其交流劳务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对一些好的做法,行之有效的措施要及时组织推广。
(五)做好服务和监督工作。一要进一步建立劳务公司职业技能服务体系。开展各项技能考核、竞赛等活动,达到建筑劳务人员持证上岗,提高劳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借助社会力量培训,为劳务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办的培训机构、专业的建筑职工学校、技工学校等,为现场劳务人员提供办证服务;组织送教上门,整合各培训学校力量,围绕劳务人员需要的必备知识等内容,到施工现场进行培训。二要进一步建立劳务公司维权监督保障体系。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组织监督力量,明确各方责任,对各用人单位及专业作业队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查,让农民工维权得到保障。三要进一步规范上岗程序,树立劳务品牌。建筑工地随意用工是行业通病。为了快速建立劳务公司优势品牌,防范经营风险。下半年要重点规范劳工上岗程序,凡进入中建钢构公司承担项目建设的劳工,必须经中建钢构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录用,一律要签订劳务合同,建立用工档案。从上岗之日起,必须提交劳工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工地、承担工种、身体状况等基本信息。所在项目经理部按项目、按工种、按人员建立档案,作好出勤记录。这些看似过于严格,实则是为了推动劳务公司适应市场要求,快速发展和提高。既便于各部门在日常的归口管理中,针对性地监管和督促劳工按合同履约,保证主业稳定。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劳务公司加强自身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四要进一步实施人才战略,增强发展后劲。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更是技术密集型产业。但由于长期以来社会的习惯印象,部分人看不到建筑从业人员的进步,总认为我们是一个剁刀一把锹,轻而易举就能盖起一座高楼。行业主管部门之所以要求劳工分工种持证上岗,这也是考虑因素之一,目的还是为了促进从业人员更专更精。因此,必须按中建钢构公司实施人才战略要求,尽快培养自己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企业发展积累人才资本。具体工作中,我们将一是跟踪服务。岗位培训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并相结合,定期参与中建钢构组织的职工技能竞赛,有效提高基层劳工的专业技能。二是积极推荐、引导技术扎实、服从管理的队伍加入劳务公司,快速壮大技术实力,例如与北京天宇的两次工程合作体现明显。三是经费支持。鼓励劳工考证、办证(每人奖励**元),确保劳务公司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岗前培训率100%。五要足额兑现工资,铸就企业美誉。卖工挣钱,天经地义。为了确保劳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下步将与中建钢构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签订委托书,代表劳务公司管理和监督各项目经理部工资支付,从源头保证工资到位。二是与各项目经理部设置的劳务管理员定期沟通了解,对工资发放严格负责。三是最大范围地启动银行卡工资。劳工工资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避免挪用和截留。六要进一步建立文化娱乐服务平台。在劳务公司服务的工程项目协调解决劳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卫生及居住生活条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调解和处理劳务纠纷,努力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各项目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搭建文化娱乐服务平台,开展不同层次、多形式、重内容的丰富劳务人员文化生活的系列活动,并将具体的活动安排落到实处,建立劳务公司的各级工会组织,搞好劳务人员精神文明建设。
四、组织领导
公司决定成立推进公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公司各基层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发展推进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切实把推动工作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统一思想、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2、加强沟通,妥善协调。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形成发展合力。要强化与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学习国外和外地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促进公司的又好又快地开展。
3、大胆创新,开拓思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要大胆创新,勇于创新,不断改革传统工作方式与方法,敢于开创工作新思路,探索公司管理的新模式,使公司的各项工作再上台阶,再创新佳绩。
4、规范管理,合规运营。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要严密公司的管理程序,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各类违规问题,必须追根溯源,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4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区级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以及区财政拨款行政、事业单位。
二、机关允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
1、a类:从社会招聘的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从事与机关在编工作人员相似工作的人员;
2、b类:城管协管员;
3、c类:驾驶员;
4、d类:工勤人员。
三、机关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程序
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单位需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须事先向区政府提出申请,经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区财政局会商,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招用手续。由区财政供养的劳务派遣人员,其人员工资、社保费由港闸劳务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区劳务公司)统一与区财政局结算,工资、社保费由该公司统一办理。各单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招用劳务人员、临时工或其他临时用工。
四、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上述各类劳务用工均与区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到各部门上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合同二年一签。劳务人员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合同履行期间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的,用工单位可退回区劳务公司,区劳务公司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年度考核表由区劳务公司统一制作,员工档案由区劳务公司保存。
五、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调整标准
岗位类别基本工资职龄补贴岗位津贴
a类125030元/年300元/月
b类115025元/年250元/月
c类110020元/年200元/月
d类105015元/年150元/月
1、职龄补贴起算时间从最近一次派遣到区机关工作之日起算,职龄补贴的最早起算时间为2003年7月1日。(职龄每满十二个月为一个计算年)
2、基本工资从2009年1月起,每年增长50元/月(不分类别)。
3、如调整后工资标准达不到劳动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工工资标准提高后,其他各项社保标准相应提高。
5、今后劳务工工资的调整根据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和物价指数另行发文调整。
六、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的劳务派遣人员不再享受机关其他福利待遇。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5
二、本制度所称的城管协管员,是指由局和镇(街)向劳务公司雇用、已签定正式雇用合同,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直接使用管理,编入城管执法队伍,接受统一管理。
三、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局负责雇用、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工作;镇(街)中队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镇(街)雇用,驻镇(街)中队负责日常管理、学习教育等工作。
四、城管协管员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应急力量,不具备有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资格,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五、城管协管员雇用条件和人数由雇用单位视情设定。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局负责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镇(街)负责与劳务公司签定劳务合同。
六、城管协管员雇用期限为1年,雇用合同一年一签。雇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雇或解雇。
七、城管协管员的教育管理纳入执法协查员队伍,与执法协查员教育管理一并组织实施。
八、城管协管员应自觉遵守使用单位制定的相关队容风纪管理规定,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言谈举止,保持队容严整,维护队伍文明形象。
九、城管协管员请销假按有关考勤及请销假制度执行,出具书面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的,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督查科科长批准;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中队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的,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督查科科长签署意见,报局分管领导批准;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由中队长签署意见,报镇分管领导批准。
十、城管协管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奖金、假期等待遇由劳务公司按《劳动法》和相关法规政策执行。督查科负责与劳务公司沟通协调并督促落实相关规定。
十一、城管协管员辞职,应当在1个月前以书面形式申请,局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向督查科申请,镇(街)中队直接使用的城管协管员向中队申请,并同时向所在劳务公司负责申请。督查科报局、中队报镇(街),由局、镇(街)按雇用合同约定与城管协管员所在劳务公司负责人协商批准辞职。未经批准,城管协管员不得擅自离职。
十二、城管协管员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服从工作安排、粗暴执勤、工作懒散和瞒报、漏报、泄漏相关信息等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或解聘。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6
关键词:施工生产组织;现状;对策
1引言
20世纪80年代推行企业承包制和项目法施工模式,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两层分离。由于配套政策不完善、企业改革不彻底、政府监管不到位,两层分离“一分了之”[1],使得劳务企业形同虚设,大量包工头应运而生,企业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得不到有效发挥,对项目的控制权和主动权大大减弱,造成目前质量安全责任不到位、市场秩序混乱、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发端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营模式与现代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不相适应,已严重阻碍了建筑管理水平提升和建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了解目前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现状,课题组于2015年4月至6月年对山东省代表地市建筑主管部门和综合实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进行了调研访谈,深入了解目前企业及项目层面施工生产组织方式现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
2山东省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现状
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改革是建筑业管理体制的深层次变革,是以项目为中心的施工生产组织体系的自我完善。山东省现行的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可从生产组织层级、项目管控方式和劳务用工组织三方面进行总结归纳。
2.1建筑施工生产组织层级
建筑施工生产组织层级在企业层面主要分为“公司-项目部”两级管理和“公司-分(子)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两种模式;在项目层面主要的组织方式为“项目部-劳务公司-施工班组”。
2.2建设项目管控方式
山东省建筑企业项目管控方式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企业(集团)集中管控模式。该模式采用纯劳务“清包”方式,坚持不承包、不挂靠,有自己的一批班组长队伍,项目部接受分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二是项目目标责任承包制模式。该模式一般采用劳务“平方米包干”形式为主。项目部根据一定比例向公司总部上缴管理费用,其在劳务队伍选择、建筑材料和易耗品采购、人员调配等方面权力较大。
2.3劳务用工组织
主要包括四类方式。劳务外包、劳务内包、固定用工和包工头模式。其中包工头模式是目前建筑劳务用工组织的主流,包工头一般分为“大、中、小”三级。“大包”从总包或专业分包企业直接承揽工程项目,再分包给专业施工班组;“中包”从“大包”处承接具体劳务作业任务;“小包”也就是常说的施工班组长,主要带领工人从事具体施工作业。包工头挂靠劳务公司承揽业务,临时组建作业队伍,一般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保,不承担法人责任。
3当前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3.1管理方式粗放落后
大多数企业没有真正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以包代管,不少企业仍采取家族式管理方式,项目管理主要靠老经验、老做法,缺乏精细化、信息化等先进管理理念。
3.1.1企业以包代管
以包代管的实质是企业不管项目,缺乏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结果是包而不管,造成建筑企业、项目部、劳务公司、生产班组等管理链条的断裂,这也是导致质量安全隐患和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源所在。
3.1.2项目利润倒挂
以承包制为核心的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下,利润分配结果是建筑企业拿“小头”、项目部拿“中头”、劳务公司和包工头拿“大头”,这与科学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下利润分配结果恰好相反。劳务公司既没有尽到分包管理的职责,也没有把农民工真正培养成建筑产业工人,实际上已经被“包工头”所“绑架”。这不仅是导致建筑项目生产力水平低下、建筑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也是建筑行业滋生腐败的温床。
3.1.3施工管理能力退化
施工管理能力主要体现在企业对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劳动力组织和质量安全目标管控等方面,但现行的承包制模式使企业施工管理能力逐步退化:一是不重视技术管理;二是丧失劳动力组织能力;三是质量安全目标失控。在技术和劳务管理能力退化的情况下,施工质量安全只能寄希望于一线生产工人,而一线操作工人大多又是没经过系统培训的“农民工”。
3.2施工生产组织链条“肠梗阻”
“两层分离”后,大部分施工企业没有自有建筑工人,一线工人的组织管理职能转移到劳务公司和包工头身上,而他们并未发挥应有的管理职能,造成劳务公司空壳化,最终形成建筑施工生产链条上的“肠梗阻”[2],阻断了建筑企业对一线施工人员的直接管控。
3.2.1施工劳务市场无序竞争
劳务公司、包工头主要靠人际关系和幕后交易承揽业务,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包工头通过挂靠、转包等渠道参与施工生产,引发许多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愿意承担农民工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责任,并尽力压低工人工资以获取利润空间;二是卷走工钱、逃避工伤医药与抚恤费、拖欠工资现象屡禁不止;三是没有规范的管理模式且不计后果承揽项目,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3.2.2施工劳务企业空壳化
劳务企业很少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实施,多是签订分包合同并扣除相关费用后以一定价款分包到包工头,不注重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内部管理不到位、人员素质低下,空壳化情况普遍。
3.2.3施工劳务组织关系松散
劳务公司与各级包工头以项目为基础形成的短期劳务合作关系稳定性差,当劳务公司运营正常能承揽足够多任务时,劳务公司和包工头队伍之间的关系可以暂时得到维持。当劳务公司运营发生困难或无法承接劳务任务时,包工头及其施工队伍就离开劳务公司,很难形成稳定的、有施工能力的劳务团队。
3.3一线人员素质较低
建筑劳务用工临时性、一次性特点突出,山东省405万人的建筑大军,农民工占85%以上,其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未经系统的培训,缺乏操作技能。存在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用工体系不稳定,存在用工短缺现象;二是综合素质相对较低,主要表现在老龄化突出、学历低、技能培训不足;三是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参保率低。社保金异地接续是未建立有效的农民工社保制度的主要原因。
4建筑施工生产组织方式改革对策建议
4.1多措并举,“政企社”合作,建设职业化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建筑业改革开放30多年,最大的痛就是农民工问题。要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化建筑工人培养体系。一是建议成立建筑工人协会。负责建筑工人的职业培训、社会保障和权益维护。二是建立建筑工人标准体系。当务之急是完善标准体系,这是建筑业用工制度的根本。主要包括《建筑职业工种划分标准》《建筑工人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建筑工人技术等级工资标准》等。三是构建多元化的职业培训体系。建议政府(协会)、企业、社会三方各自创办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学校,其培训经费从政府征收的专项经费中统筹使用。四是健全完善建筑工人保障机制。切实树立“建筑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鼓励年轻人进入建筑业。加快解决建筑工人在进城务工过程中子女上学、养老、医疗、住房、户籍等方面的问题。
4.2重塑“金字塔”型产业链,取缔“空壳化”劳务公司
一是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通过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与项目管理模式创新,打造建筑企业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形成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的组织形式和管理体系。鼓励大型企业采用bt、bot、ppp等建设融资方式,承揽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体等大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支持企业开展多元经营,延伸和拓展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二是提升建筑企业融资能力[3]。创新企业商业运营模式,加快推进银企联合,支持大型企业成立财务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增强资本运营能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资产重组等方式实现做优做强。三是治理改造包工头。创造条件让懂技术、有实力、会管理的包工头浮出水面,鼓励其在各自专业领域注册施工分包企业,打牢坚实的“金字塔”塔基。
4.3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项目生产力水平
项目生产力是建筑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石。一是加快产业信息化建设[4]。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集成化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的优化升级,形成企业管理层面横向到边、项目管理层面纵向到底的集成体系,加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二是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加重对总包方的处罚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放弃“以包代管“”转包”“挂靠”。三是建议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工程总承包主体地位。制定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相适应的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
4.4强力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一是在项目应用和产业发展上实现突破。将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工程作为试点项目打造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样板,出台评价标准和试点管理办法,深化和扩大试点成效,以点带面加快项目应用、龙头企业培养、技术研发和政策落地。二是在政策环境上实现突破。制定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指导意见,编制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在财政、税费、金融、用地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三是在管理服务上实现突破。建立省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专家委员会,协调、指导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研究配套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等管理办法。
作者:张园园 单位:山东建筑大学
参考文献:
【1】吴书安.建筑农民工现状与对策研究———基于江苏省五市建筑农民工的调查[j].建筑经济,2013(12):88-90.
【2】董萍.基于生产组织方式变革的核心竞争力研究[j].现代业,2009(33):108-109.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7
(一)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目前,我区在建项目49个,共有31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年月日,28个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4个项目超时递交,17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在及时递交的28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14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二)劳务合同变更未重新备案。有3个项目的劳务分包企业变更,但未及时向我局备案,每月也没有向我局报送报表。
对上述(一)、(二)条款存在的问题,我局向责任单位发出1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整改反馈不及时。我局根据每季度检查情况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但仍有部分企业未整改未反馈。年第四季度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截止整改期限1月21日,仍有8个项目未向我局报送整改情况反馈。
二、年底清查欠款情况
11月,我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开展年度竣工和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工作。我局结合10月28日召开的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对年底的工程款和工资清欠进行工作布置,会议发出年度竣工、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共计120份,会后共收回年度竣工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39份,收回年度在建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26份。
经汇总施工单位上报的情况,其中竣工项目工程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有19个项目,共涉及13家建设单位,12家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有5个项目,涉及2家劳务单位,拖欠工人工资金额合计约1084万元;在建项目工程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有2家,共涉及2家建设单位,2家施工单位。我局对以上存在较大拖欠金额的项目发出督促支付拖欠工程款的通知2份,召开专题协调会3次,并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1个。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我局将进行重点跟踪,督促资金落实到位。
为更好的开展清欠工作,畅通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投诉渠道,我局印制了1500份“拖欠工资维权投诉”不干胶防水宣传单,并派人到所有在建工地的大门、宿舍、宣传栏进行张贴,宣传我局和劳动监察的投诉电话。12月18日印制《区建筑劳务管理有关规定摘要》和投诉电话宣传单200份配合区劳动监察开展拖欠工资街头宣传活动。截止1月20日,我局共接到并处理完毕投诉3起,涉及工人28名,金额35万元。
三、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年月6日至月日开展年第四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检查了17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0家、施工单位16家、监理单位9家、劳务单位13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
检查结果表明:经过半年的检查和督促,大部分施工企业和劳务单位基本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在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清欠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但检查中发现还有个别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互相推诿责任,对劳务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支付劳务款和发放工资不规范,拖欠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私营业主单位未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部分施工单位存在垫资建设施工的情况;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及时足额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
(三)现场检查劳务资料不完整、劳务公司人员未到场配合;劳务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未备案;
(四)劳务公司上报的工资发放记录与现场询问不相符;工资表存在代签名、代领情况;
(五)监理单位未核验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报备、是否每月报送工资发放记录;
四、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能较好遵照《市区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劳务分包管理的通知》(建〔〕26号)文件开展劳务工作的施工、劳务单位: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省交建集团劳务有限公司(花园洋房‖标段项目),市嘉颐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辉利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国贸x2004g01-3#地块二期项目)通报表扬,记入良好行为记录。
(二)对未将劳务分包合同送至我局备案、每月未向我局报送信息表,经我局经办人员多次催促劳务公司仍置之不理的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封邱县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公司(许断高压开关厂房项目)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三)对未经劳务公司由施工单位自行发放工资给工人、劳务公司未委派劳务队长、未到位配合监督检查、未每月及时向我局报送劳务信息的施工单位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市丰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三航伟业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二期项目)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有关要求
(一)受处理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安全科。受表扬的企业要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存在问题的施工、劳务企业要抓紧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对未整改未反馈的单位,我局将严肃处理。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8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本市劳务派遣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课题调研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落实本次劳务派遣调研的各项工作。这次调研由市总工会、杨浦区总工会和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联合组成课题组,三家单位的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成调研领导小组,对做好这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之前,按照调研领导小组的要求,市总法律工作部和杨浦区总工会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多方听取意见,修改调研方案,确定调研方法,编制调研问卷,为开展好这次调研打下了良好基础。刚才,吴萌同志对本次调研的各项任务作了全面部署,张建国同志就先行开展调研的情况作了具体介绍。程霖书记、袁建民主席也就三家联合开展调研工作做了很好的讲话,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就做好本次调研工作再谈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本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来,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极速膨胀,劳务派遣人数迅速飙升,劳务岗位从原来的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发展为涉及各行各业。劳务用工在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管理成本等方面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作出了一系列的限制,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劳务派遣这一新兴的用工形式,使之作为一种相对灵活的用工方式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
我们本次调研的目的就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本市劳务派遣的基本状况、发展变化和趋势。这种发展变化将会对本市的劳动力市场和职工队伍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工会工作也会因此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深入调研本市劳务派遣的状况,准确把握劳务派遣的变化特点和发展趋势,不仅能为党和政府制定各项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而且对于各级工会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地把这部分职工群众组织和发展到工会中来,更好地推进工会维权机制建设,更有的放矢地维护这部分职工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有着重要的现实作用和长远意义。因此,参加此次调研的区、县总工会和局(产业)工会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研究把握新时期本市劳务派遣发展的特点和规律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为本市的劳动力市场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劳务派遣作为新增的内容,变化尤为明显。准确把握新时期本市劳务派遣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及其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是摆在我们各级工会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工会做好今后工作的必要基础。通过本次调研,主要想解决这么几个问题。
1、了解和掌握本市劳务派遣的总体状况及发展趋势,分析《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务公司的影响。《劳动合同法》提高了劳务公司的准入门槛,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万元;规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赋予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明确了劳务公司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工作期间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以及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限制性的规定必然使本市的劳务用工发生较为明显的变化。我们要通过调研摸清面上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把握劳务用工的发展趋势。
2、通过问卷调查及座谈会,分析和掌握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力使用、运行行为。通过分析,寻找对策和措施,为地方劳动合同立法提供依据,为工会组织发挥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职能提供理论和时间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整合力量,确保本次劳务派遣调研工作取得成功
本次劳务派遣调研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整合资源,统一部署,齐心协力,共同保证调研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本次劳务派遣调研工作是贯彻《劳动合同法》、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重要工作,今天的动员部署会议也是一次统一思想的会议,只有在思想认识上达成一致,才能真正保质保量地完成调研的各项任务。我们要树立全局观念,安排好调研工作与本单位工会日常工作的关系,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好问卷调查,选派好负责问卷调查工作的调查员,确定好典型调查单位,组织好对职工的个人访谈,调配好现阶段的工作力量,落实好必要的调研经费,齐抓共管,责任到位,共同完成好各项调研任务。
二要合理统筹力量,加强工作协作。本次调研工作覆盖全市各区县和重点行业,是一项要求高、投入大的工作,需要方方面面力量的有机整合。我们要加强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加强调查过程中的密切合作和配合。既要注意加强上级工会与基层工会之间的协作,在进行典型调查、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召开座谈会等调查工作时,上级工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基层工会要认真配合,协助调查顺利实施,保证调查数据和反映情况的真实准确。又要注意加强与工会系统外的单位的联系和协作,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和调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9
一、企业挂靠项目经理的风险
施工企业承接工程业务后,必定会安排项目经理,并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确定项目部经济考核指标等。一般来说,项目经理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施工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另一类为挂靠的项目经理(或称老板、包工头)。
虽然国家明文禁止项目经理挂靠,但挂靠承包的事实依然存在。挂靠的项目经理一般不受施工企业行政上真正的约束,一次性或单一性的合作居多,很多挂靠的项目经理没有企业制度的概念,他们随意性很大,凭个性办事,很可能会发生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挂靠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面临倒闭或该项目进展不顺利、工程款拿不到、项目测算亏本的前提下,极容易产生中饱私囊的做法,甚至做得更加离谱,因此企业的风险无法估量。
(2)挂靠的项目经理如无经济实力,那就意味着其所挂靠的施工企业风险加大。因此,项目经理一旦不诚信或无实力,那企业就面临着非常严重的经济法律风险。
二、项目部公章使用的风险
1.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
在分析项目部公章的使用风险前,很有必要说明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项目部公章的使用已越来越受企业领导的重视,各家施工企业所刻制的项目部公章样式也多种多样。但不管项目部公章的内容怎样刻制,一旦在合同或送货单上盖章,只要有未付款,没有一家企业被起诉时会不输的。因此,施工企业千万不能忽视项目部公章的效力。
2.遭材料商起诉的风险
项目部的公章往往由项目经理主管,如果项目经理采购材料不经过企业总部,签订采购合同不经过企业法务部门审查,那就会用项目部公章来签订经济合同;如果该项目经理法律知识淡薄,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到时遭材料商起诉,最终买单的还是施工企业。
3.被建筑劳务敲竹杠的风险
项目部的公章同样会被项目经理用来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如果项目经理把关不严,企业同样受损。
4.被业主方利用的风险
项目部公章大多用于工程技术资料、签证资料等,对业主方的发函或工作联系单也经常使用项目部公章,但一旦函件内容组织不严谨,可能会导致施工企业严重的经济损失,届时,企业无法否认项目部公章的权限。
三、送货单签收的风险
送货单看起来很简单、不起眼,但往往是施工企业的致命点,因此,项目部对送货单的签收必须重视,要严格把关。
1.送货单打官司的风险
现在材料商用项目部签收的送货单起诉绝对胜诉!法律讲依据、讲事实,而材料商提供的经项目部签收的送货单就是依据(项目部不盖章同样有效),尽管有企业认为材料商和项目部签收人有串通虚报量价的嫌疑,但在法庭上,送货单中的量价已成为事实,法院会判企业照单全买!
2.送货单造成项目亏损的风险
工程材料费用约占工程项目总造价的70%左右,把握住材料量价就把握住成本。一旦材料量价超预算就存在亏损的风险,而量和价往往体现在送货单上(因采购合同上的数量只是估算的)。因此,送货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同时签收,要预防“飞单子”(即货没进场,但送货单子已签收)的现象发生。
四、使用不诚信建筑劳务队伍的风险
虽然几年前建设部专门对施工企业作出了“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三大类资质的区分,但几年下来,建筑劳务市场秩序仍然不规范。很多劳务公司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后很少过问劳务的质量。建筑劳务的特点就是流动性,虽然劳务公司不变,农民工还是一直在流动的,因此只有用了建筑劳务,才知道其施工技术和诚信度究竟如何。
1.被上访投诉或敲诈的风险
近年来确实存在建筑劳务利用“施工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敲诈项目部的现象。一旦逢年过节,建筑劳务到政府部门上访、堵路等情况层出不穷。上访时,劳务公司负责人大多会消失得无影无踪,而被上访投诉对象就是施工企业(或项目部)。不管施工企业是对是错,就行业主管部门而言,为了“维稳”,不管施工企业有何理由,也不管建筑劳务自报的工钱是多是少,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把“企业欠薪保证金”先付给农民工,不够再向施工企业拿。
2.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施工企业建筑劳务如使用不慎,会引发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大事。如处理不好,往往会被通报处罚。如通报批评,施工企业一段时间内不得在该地承接工程项目;或清退出当地建筑市场;或《诚信手册》年检通不过,无法在该地区投标。
综上所述,为防范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法律风险,建议施工企业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对企业委任项目经理的风险防范
不管项目经理是企业内的职业项目经理(年薪制的较多)还是挂靠的项目经理(风险责任承包制),企业都要对其实行风险抵押(或担保)机制,加强在工程量、价上的过程监督管理。
(二)对项目部公章使用的风险防范
控制和规范使用项目部的各类图章。项目部的章必须由专人保管,要建立用章审批程序。
(三)对送货单签收的风险防范
1.送货单必须指定两人以上的收料人同时签收,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当场(或当天)确认,然后每月结算一次,项目经理(最好是承包责任人)或企业派专人过程审核,最后签字盖章确认。
2.把月结的材料数量与工程形象进度所使用的量及预算包含的量进行比较,做到节点过程控制。
劳务公司合同范文篇10
一、劳务合同备案、每月报送劳务信息报表情况
根据建〔〕26号文件规定,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内及劳务作业开工前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资质证书、《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劳务分包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送区建设局备案。分包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劳务分包合同送窗口重新报备。劳务分包企业应在每月5日前向区建设局报送上一月劳务发包人拨付劳务分包价款记录(附银行进账单)、本企业各施工项目的工资发放记录和各班组长的基本信息材料。目前,多数企业能够认真执行文件规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存在以下问题:
劳务合同未备案,每月报送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第三季度我区在建项目68个,共有32家劳务单位承接劳务分包业务。50个项目的劳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递交上一月劳务信息资料,5个项目超时递交,4个项目的劳务单位经我局多次催促后至今都未递交劳务资料。在及时递交的50个项目的劳务资料中也还有10个项目的劳务资料存在不完整及数据有误现象,银行进账单、工人工资单的欠缺情况和工人工资表代签现象较为突出。
二、开展劳务管理检查情况
我局于10月12日至10月18日开展第三季度在建工程建筑劳务检查,本季度检查启动差异化监管,对未按时报送报表、报表存在弄虚作假、工人投诉拖欠工资的项目重点抽查,检查了15个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14家、监理单位11家、劳务单位14家,发出督促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
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业主单位未按合同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垫资建设施工,存在拖欠劳务款的隐患。
(二)部分施工企业未按月及时拨付劳务分包价款到劳务企业银行指定账户,拨付的劳务款占工程款的比例过低(不足20%),不能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三)部分项目存在工资表代签名、工资代领情况。
(四)部分劳务公司未对工人全员登记,部分工人工资仍由包工头支付。
(五)部分劳务公司未开展计生管理工作。
三、处理意见
根据本季度劳务管理的综合情况,经研究决定:
(一)对劳务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劳务分包企业:市鹭鑫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德钜()特种合金制品有限公司1#厂房项目)、市漳建建工有限公司(农发生物a8\a9处理车间项目)、市鑫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内厝中学塑胶跑道等建设工程项目)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对未续办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合同未重新报备、工人多次投诉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中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滨安置房二期)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整改,总结经验。受批评的施工、劳务企业要认真汲取教训,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落实劳务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认真整改自身存在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我局。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维护广大外来务工者的根本利益,为优化发展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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