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2-01-21 11:46:33

其他应收款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由于会计准则通过倒挤的形式规定了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因此在实务工作中其他应收款科目往往被当作“万能筐”,在进行会计实务工作时将某些非日常业务简单粗暴的用其他应收款来进行核算,甚至出现了企业将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不明确的漏洞作为新型手段进行财务舞弊的情况。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通过约束管理层行为来限制对其他应收款的此类滥用。本文基于此背景,以2011-2019年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为样本,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与内部控制有效性呈现显著负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减少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使用,从而企业内部控制越有效,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余额越小。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治理机制,不仅能够影响企业日常风险管理和提高企业价值,而且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因此,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企业日常高效运营起到重要作用。另外,由于委托理论,企业所有者与管理层之间会产生委托关系,进而形成成本,同时可能出现管理层利用所掌握的经济资源进行损害所有者利益的经济活动。而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对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普遍适用性,约束企业管理层以及员工错误运用会计准则等不合规行为,保证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合规合法,减少企业被外部监管者处罚的风险。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在实务中,为了减少工作量,有的财务人员将某些业务简单粗暴的通过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造成其他应收款明细内容的繁杂,提高了对此进行审计的难度。进一步,有的企业利用其他应收款核算范围不明确的特点来隐瞒违规担保、违规关联交易等不合规行为。因此,其他应收款科目由于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范围界定模糊,成为了企业进行财务舞弊的新手段。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体现,有效的内部控制在企业内部通过约束管理层不合规的行为。因此,在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会减少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的滥用,本文将就此展开研究,将通过其他应收款的期末余额来反应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滥用行为,并希望理清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其他应收款的关系,从而为规范其他应收款在日常实务工作中的管理提出建议,进而帮助企业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1其他应收款与内部控制关联逻辑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由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五要素组成,周萍(2007)研究发现内部控制五个要素都对会计信息质量有重大影响。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根据委托理论,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使得企业的所有者不能亲自参与企业的管理,而是要将企业托付给专门的经理人,这就造成经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做出损害企业所有者的事情,如盈余管理,隐瞒不利信息等。张月玲等(2020)研究表明内部控制对企业的会计信息披露有正向作用,并且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可通过减少成本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而叶建芳等(2012)发现对存在缺陷的内部控制进行修正后,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大幅度减少,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因此,健全且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各部门、各人员之间相互审查、核对和制衡,避免一项业务的全过程被同一个人所控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员工的不合规行为,使得企业会计信息更加公允、真实。另外,李明辉(2002)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为两类:非故意行为和故意行为。非故意行是由于会计人员素质低下或者过失等原因,导致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政策规定,进而导致会计信息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故意行为则是会计实务人员有意或者在内部人的授意、威胁下,为了自身或者管理层的私立,有意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以便达成盈余管理或隐瞒等目的。无论是非故意行为或者故意行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减少此类行为。同时,在会计人员进行实务工作中,如果其他应收款被滥用,那么一些难以界定的业务或对利益相关者不利的业务将会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隐瞒,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钱爱民与张新民(2008)指出,企业可能通过将费用转入其他应收款提高当年利润、混淆其他应收款和应收账款的界限来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利用其他应收款来调节经营活动现金流,通过以上方法来粉饰财务报告。另外,胡雪飞(2008)发现很多企业不想让外部监管机构或者个人得知企业投资于股票市场,例如某些企业为了短期闲置资金能够升值,在资本市场购买股票或债券,而企业没有将此业务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而是通过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银行存款来掩饰短期投资行为。除此之外,企业还可能通过其他应收款向其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或隐藏关联方交易。例如2016年-2018年,索菱股份通过虚列其他应收款向非供应商转出8.7亿元用于财务造假;2017年亿阳信通用其他应收款来隐瞒违规担保而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种种财务舞弊案例说明其他应收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造假手段。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内部控制有效性对其他应收款余额的影响,旨在揭示我国上市公司其他应收款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的关系,为完善其他应收款的管理提供依据,同时为完善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做出贡献。本文由于篇幅原因省略实证研究过程介绍,通过实证研究,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之间呈现显著负相关,与本文结论一致。对于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的约束企业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的滥用行为。对此本文认为,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合规合法的运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企业因违规而被处罚,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约束会计实务人员的行为,使企业的账务在符合会计准则的同时,准确的记录业务,极大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管理层进行相关决策,进而提高企业效益。其他控制变量上,资产规模和其他应收款呈现显著的正相关。资产规模越高的企业业务相对来说其他应收款更多,因此其他应收款作为企业的资产,规模也与资产总规模有显著的相关性。而资产负债率和其他应收款之间同样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其他应收款作为资产负债表项目,会计准则规定为应收款项的兜底项目,核算内容为赔款、罚款、押金等企业非主营业务的核算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因此由于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繁杂,很可能成为管理层进行舞弊的新手段。而有效的内部控制通过完善的治理结构,提高内部监督和评价,约束管理层的短视行为,以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运营效率的目的。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内部控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有效的约束企业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的滥用行为。对此本文认为,企业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为企业合规合法的运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减少企业因违规而被处罚,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约束会计实务人员的行为,使企业的账务在符合会计准则的同时,准确的记录业务,极大的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管理层进行相关决策,进而提高企业效益。

2对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建议

本文研究了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与其他应收款余额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企业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减少企业对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使用。由于内部控制制度广泛适用于企业管理层和普通员工,而其他应收款作为界限模糊的会计科目,核算内容不明确的特点可能被用来隐瞒违规担保、违规关联方交易等侵害中小股东的行为。所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约束管理层对其他应收款的滥用。因此,为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对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使用,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2.1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所有者希望自己的利益不被经营者侵害,关键点在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因此,企业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部门,与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合作,防止利用其他应收款科目在内的财务舞弊行为。另外,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注重职员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最新的准则修订以及解释,明确各个科目之间的界限,使其在对企业的日常监督过程中能够审慎且尽责,充分发挥其监督制约作用。除此之外,在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时,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减少企业管理层对内部审计部门日常实务的决策权限,以免内部审计部门由于被胁迫或其他原因对于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同时,应当提高公司财务人员的素质,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财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跟随准则的变动主动更新知识,适应准则的发展。

2.2完善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需要建立完善的其他应收款管理制度。首先,规范其他应收款科目和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使用,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科目,而其他应付款属负债类科目,两个科目性质完全不同,因此,在会计实务中应当严格规范科目的使用,杜绝通过其他应收款贷方记其他应付款等行为。其次,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坏账计提的管理。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对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并在资产负债表以净额列示,反应会计谨慎性原则。因此,在对其他应收款的处理中,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并且坏账计提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另外,企业在设置台账时更多的是对固定资产等价值较高的资产设立台账,往往忽略对其他应收款等杂乱科目设立明细台账,因此可能导致其他应收款管理混乱,建立其他应收款台账,对其他应收款的增减明细进行完整的详细记录,并且由专人负责,职责为对其他应收款的内容、核算范围、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核,并且承担全面责任。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利用台账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审计,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3建立完善的外部监督体系

监督广义上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企业内部进行自我监督的同时,外部监管是否有效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关键,因此,应当引入合格的外部监管来对企业财务舞弊行为进行约束。首先,财政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和范围,明确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因为在会计准则中将其他应收款作为应收款项的兜底科目,因此造成了其他应收款核算界限模糊,形成了企业利用其进行财务舞弊的漏洞。所以,财政部门应当明确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及时更新会计准则,适应社会的发展,及时弥补此类漏洞。另外在注册会计师培训过程中要强调其他应收款科目这类科目的重要性。其次,证监会等部门应当强调企业在进行信息披露时进行充分披露,要求企业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详细的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金额、内容、坏账计提等。还要加大对进行财务舞弊企业的处罚力度,明确发生财务舞弊时的各方责任,针对性的财务严格的惩罚措施。同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资格,并且当企业发生财务舞弊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责任,避免出现会计师事务所袒护企业的行为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时,要重点关注这类科目,降低重要性水平,用审计程序的设计来提高准确性。另外,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应当更加注意企业这类科目是否存在异常,企业是否在有意隐瞒一些业务,避免出现暴雷的情况。

作者:祖力亚尔·吾布力卡斯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