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8 11:15:56

财政金融

财政金融范文篇1

在理论上,战略性新兴企业各创新阶段的资本需求特征及其财政金融支持方式如下。技术准备阶段的项目或产品处于构想状态。此阶段不仅要面临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可能还面临研发人员、管理团队的缺乏。因此吸引外部投资相对较难,但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一般来说,除了企业自有资金投入之外,外部支持方式的最佳组合应由天使资本、国家财政资金和场外交易市场组成。技术研发阶段主要是创新项目的论证与决策等。该阶段不仅不可能为战略性新兴企业带来市场回报,而且成功的概率相对较小,存在技术风险,对资金需求量较小。此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商业性资本极少涉足。所以,此阶段的财政金融支持方式的最佳组合,应由愿意进行科技价值投资的资本组成:国家财政性资金(包括政策性银行贷款、创新基金、信用担保基金)、风险资本和场外交易市场或创业板市场。技术中间试制主要是创新成果市场化的试制、初期改进,以及成果的初期入市。该阶段试制所需资金多,成本较高,风险较大,成功概率相对较小。中间试制所需资金比研发所需资金更多,且较产业化批量生产又具有极高的风险,当然回报期望也较高[1]。此阶段所需的资本仅靠常规的信贷财政金融支持渠道是不行的,这时就急需能够承担较高风险的风险资本、担保资金、创业板市场的支持。产业化阶段时,新技术与新产品获得市场认可,取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加之产品的生产规模效益和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给企业带来了较高的、稳定的市场回报,因为此阶段的资本投入风险低、收益高,成为各种资本的青睐对象。这一阶段财政金融支持方式的最佳组合应该主要以信贷资本、资本市场(创业板、中小板或主板市场)和战略性新兴企业债券市场组成。综上所述,战略性新兴企业不同创新阶段的财政金融支持方式的理论模式。

二、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不同创新阶段财政金融支持方式的现实情况

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在技术准备阶段,财政金融支持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性资金,而缺乏天使资本。在技术研发阶段,财政金融支持主要还是依靠国家财政性资金,而缺乏大量的风险资本介入,因为我国的风险资本青睐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后期。目前我国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投入与实现产业化投入的比例为1∶0.5∶100。而国外经验表明,三者的比例只有达到1∶10∶100才能使科技成果较好的转化为商品,形成产业。因为我国的股票市场上市门槛较高,在技术中间试制阶段战略性新兴企业很难从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获得财政金融支持,而仅有少量的风险资本、信用担保资金和银行信贷资本介入。在技术创新的产业化生产阶段,财政金融支持组合包括风险资本、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我国风险资本之所以青睐产业化阶段,而没有大量进入自主创新的初始阶段,是因为我国风险投资机构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在其自身的生存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双重压力下,他们为了赚取投资对象上市前后的差额利润,大量投资产业化阶段。而信用和担保机制的不完善,导致银行对中小新兴企业的信贷歧视,以及新兴企业债券市场还未形成,场外产权交易市场功能的欠缺,导致在产业化阶段仍然欠缺资金[2]。综上所述,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不同创新阶段的财政金融支持方式的现实模式如图2所示。

三、构建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财政金融联动支持模式

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不同创新阶段,都有相应的财政金融支持,也就意味着各种资本会在相应的阶段进入,也会在相应的阶段退出。那么,在各个阶段之间的过渡环节,各种资本的顺畅对接,需要构建的资本整合联动支持模式来实现。通过财政性资金、风险资本、担保资金、银行信贷资本和资本市场相互作用,发挥出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的整体有效性。这样就保证了各种资本在进出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各个阶段时,能够顺畅对接,而在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同一创新阶段,相应的资本也能有效结合。如果财政性资金也确实能够在新兴企业初期阶段起到引导作用;风险资本规模能够迅速扩大,从而更好地发挥其先锋作用,应可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阶段提供足够的复合型财政金融支持。银行信贷资本一方面能够通过与财政性资金、担保资金、保险资金和风险资本的相互配合,降低风险,有望改变“惜贷”现象,为战略性新兴企业产业化生产阶段提供有力的财政金融支持;一方面能够通过设立金融控股集团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充实风险资本,间接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初期阶段提供有力的财政金融支持,从而继续保持在财政金融支持体系中的主体地位[3]。资本市场为其他各种资本之间的实质性结合提供了广阔的并购平台,加上自身的多层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直接和间接地提供了无缝隙财政金融支持,继而成为驱动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引擎。综上所述,可构造具备资本整合联动支持机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财政金融支持模式。

四、我国战略性新兴企业财政金融联动支持的措施

(一)由财政性资金引导带动其它资本进行联动支持

1.综合利用财税政策引导风险资本成为真正的先锋资本

目前风险资本对战略性新兴企业初期阶段的投入较少,而对产业化生产阶段投入较多,因此风险资本无法成为真正的先锋资本。对此,可以根据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周期(平均是5~7年),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政策,加强引导我国内资风险投资公司发挥其先锋作用。比如,(1)如果60%以上的资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初期阶段,那么从基期开始计算的未来3年内,免除风险投资公司的所有税收,之后的2年,减半风险投资公司的所有税收。(2)如果60%以下的资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企业初期阶段,那么从基期开始计算的未来3年内,仅免除风险投资公司的企业所得税。(3)如果100%的资金投资于战略性新兴企业的产业化生产阶段,可以对风险投资公司征收100%的暴利税[4]。

2.财政性资金引导风险资本和担保资金联动支持

目前,我国主要是直接针对战略性新兴企业采取财税政策来促进其自主创新,比如对战略性新兴企业优先政府采购、进行银行贷款贴息、担保和税收减免等方式,但忽视了对风险资本和担保机构等资本的支持,这样无法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因此,可以利用行政手段,采取财政支持风险资本和担保机构,间接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的发展。比如,可以考虑允许风险投资公司向政府申请创新基金,再由风险投资公司将创新基金自行选择投入战略性新兴企业并决定投资数额。由于风险投资公司的资金投向是战略性新兴企业创新项目的组合,这样可以极大地发挥创新基金的杠杆作用。

3.政策性金融引导商业性金融联动支持

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指定商业性金融机构作为行,将资金划给行,并由其根据规定的财政金融支持对象、范围、金额、利率水平和期限结构等具体运用资金;政府性金融机构通过对商业性金融机构向战略性新兴企业提供的商业性贷款给予偿付保证、利息补偿或再融资,间接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5]。

(二)各种资本通过“捆绑”式联合进行整合支持

1.政府创新基金、担保资金、银行信贷资本和风险资本整合支持

我国可以考虑在担保基金或者担保机构、银行与新兴企业之间引入第四方和第五方,即政府创新基金和风险资本。其运作模式如下:首先,战略性新兴企业申请政府创新基金,如果能得到政府创新基金的支持,证明战略性新兴企业的自主创新项目是值得投资的,因为申请创新基金要经过较为严格的专家论证和审批程序。然后,风险资本可以按照创新基金一定的放大倍数出资支持战略性新兴企业。同时政府担保基金或者担保机构可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进行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而若战略性新兴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或者自主创新项目失败,其债务可由风险投资机构、政府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按照出资比例偿还。这种运作模式既充分发挥了政府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又大大降低了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与银行的风险。

2.科技保险资金、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银行信贷资本结合支持

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财政或科技部门和政策性银行实施组合财政金融支持计划:凡是参加科技保险的项目,可以同时获得创新基金和政策性金融贷款的立项支持。财政既可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科技保险提供补贴,也可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申请政策性金融贷款提供担保。同时,若项目失败,科技保险赔偿资金可以转化为银行利息代偿资金。这样既降低了政策性银行的风险,也充分体现了科技保险和创新基金的扶持作用。

(三)各种资本通过“联姻”方式进行整合支持

1.银行与风险资本结合,设立风险投资银行

我国的风险投资银行可以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将银行服务与风险投资结合起来。为了支持中小新兴企业发展,可允许风险投资银行按照市场原则进行资金管理,按照利率市场化原则,逐步放宽管制约束,在国家法定利率与民间自由借贷利率之间,以市场规则求得均衡点。在税收政策方面,风险投资银行设立的前几年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一定年限后减免征收。

2.利用资本市场平台,鼓励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上市融资

目前我国《证券法》和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均允许投资公司上市,因此风险投资公司上市已经不存在法律障碍。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可以在创业板上市融资,使风险投资公司(基金)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公众资本,迅速扩大风险资本的规模,增强风险承受能力;引入战略投资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风险识别能力。

3.通过设立金融控股集团,拓宽风险资本来源的渠道

财政金融范文篇2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农业部门是可以带来经济增长的部门,农业投入能够提高可供交易的农产品量、增加农民的收入流[1]。对家庭模式下的农业活动起支配作用的政策的任何变化,将不仅会影响生产,还影响到消费和劳动力的供给[6]。制度政策的不足与不恰当,导致农业生产及产后投入不足,加剧了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如:农业保险的缺乏,无法弥补农民所遭受的自然损失;农业财政补贴结构与投向不合理,未能有效降低农业风险;正规金融无意提供农业贷款,农业投入受到限制;土地、房屋、户籍与生育制度限制资源的合理流动,降低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为防范、控制并化解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需要调整农业制度与政策,实施财政金融服务反哺农业的措施,增加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形成纳克斯所称的“产业部门间的平衡增长”,增强帕累托改进。但从已有研究文献看:除冉光和实证了中国财政货币政策及其配合对农民收入增长的不同影响[7],温涛,冉光和,熊德平实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得出中国现行经济发展战略和金融制度导致的中国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上,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实际需求间不协调的事实外[8],其他论述基本上属于理论与政策分析,缺乏实证支持,其余研究隐含了农民收入的增加是通过农业投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并能有效控制其绩效风险的逻辑,少有涉及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风险的文献,也少有研究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本文拟通过建立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绩效关系模型展开实证研究,提出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财政金融服务建议。

2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理论基础

2.1制度分析

建国伊始,国家为确保工业化的实现,抵御外来压力,为快速建立完备的工业化体系所面临的现实的长期的“理性”选择就是:国家通过财政制度单方面参与农业剩余分配,金融制度上动员农民剩余储蓄和经济资源,将金融财政化与实行农产品低价限制吸取农业剩余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方式支持工业和城市建设。这是基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初始最优选择,也是内生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财政金融服务服从于经济发展战略的资金发展资源积累的最优路径选择。这种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生产价格限制的制度与政策选择,削弱了农业自身发展的资金与资源积累而被弱质化。基于国家控制与“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目标下的财政金融服务体制、结构与功能和农产品价格管控,虽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实施而有所改善,但综观中国经济和财政金融的发展,财政金融服务依然倾向工业和城市。从1985年到2012年,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平均在8%以下,农业科技的财政投入仅占财政总支出的0.536‰;1985~1997年间农业贷款占贷款总额的份额一直处于10%以下,1998~2012年长期维持在5%左右,远远低于财政金融服务工业的比重。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一直通过财政金融渠道为国有企业改革注入所需资金。1984年至上世纪90年代初建立的农村合作基金组织由于背离了它的宗旨,造成金融市场的混乱,未能支持农业发展而被清理。1988年在政府主导下,改革开始转向城市和工业,财政金融服务更注意城市和工业,农村改革最终没有能诱导出农村经济的内生金融[9]。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家大量注入财政资金以消化国有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不良资产,同时将其企业化、股份化改造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营利性金融组织,释放了资本的“逐利本性”,导致农业贷款和农业保险供给短缺。进入21世纪,政府不断向金融机构以财政还款方式实施融资参与城市建设和经济活动,而不顾及财政金融服务调控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新中国发展的第一阶段是农业剩余支持城市工业经济的发展需要,现在正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10]。

2.2理论基础

弗兰克•艾利斯认为有效的农业投入能够帮助农民规避农业风险[11],冉光和认为财政金融服务是政府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失灵的重要工具,是从分配和流通领域起主导作用的工具[7],是最有效的激励性工具。冉光和认为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手段鼓励或限制农业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财政金融发展规模和速度制约影响农业发展规模和速度,财政金融资金流通规模和速度制约影响农产品商品流通规模和速度,税率利率波动影响农业商品价格稳定,财政金融资金结构制约影响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反过来,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产品商品流通方式、规模、速度、结构、组织决定财政金融发展与资金流通方式、规模、速度、结构、组织[7]。舒尔茨认为对人力资本投入能提高农产品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流[12]。张龙,贾明德认为财政支出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税收效果大于政府购买效果[13]。速水佑次郎等认为农业的财政性保护,促进了农业产出的高速增长和农业收入超过非农产业收入,并由直接保护转为间接保护[14]。林毅夫,杜为公,huffman和evenson认为公共部门投资的农业技术创新与增加农业产出和增加农民收入有相关关系,并且是一个长期的路线[15~17],但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不能简单看成财政和技术问题[16]。john和eduard认为一国经济能否最有效配置和利用资源取决于其金融制度的效率,充分发展的金融制度由多种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组成[18]。hugh认为,在实践中,“需求追随”和“供给领先”现象常常交织在一起,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最优顺序问题,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领先”型金融往往居于主导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追随”型金融逐渐居于主导地位。……落后国家应采取金融优先发展的货币供给带动政策[19]。mookherjee和stiglitz认为当经济不发达时,为缓解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带来的不利影响,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很低,人们只能组建金融中介体。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达到某个临界值之后,人们才有能力参与金融市场,这样金融市场才能形成[20,21]。王尔大,于洋通过农民对农作物保险意愿[22]和谢汪送,郑美华对相互制保险[23]实证了该理论。农业融资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家庭,没有能力储蓄,因而农村广泛存在资金短缺问题。由于农业天然存在着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缺点,农业不可能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化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因此,必须靠政府通过建立非营利性的专门化金融机构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制定较低的农业贷款利率,降低农业融资成本,以增加农业生产投入,缓解农村贫困[16]。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如仅靠市场机制可能无法生长出农村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因此,有必要采取诸如政府适当介入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化措施[16]。因此,财政金融服务控制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的政策选择是:改善财政金融服务的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财政金融服务协同配合控制的体制机制模式,优化财政金融服务的结构、投向与功能,在传统农业改造还没有达到人均收入和人均财富有能力参与金融市场时,实行财政金融服务政府控制的货币供给政策。这一结论需要实证检验。

3模型构建

为控制与防范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提高过程中的风险侵蚀农民农业经营的增值,需要寻找相应对策,运用有效的工具。根据农业生产函数,结合中国实际,为真实反映财政金融服务对传统农业改造的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的影响、影响程度及影响方向,我们选取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作为农民收入变量y,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产品商品率作为农产品商品率r,财政金融服务资本变量k分为财政支农支出变量、银行农业信贷变量与农业保险变量。为分析投入中的三个变量的配合对商品率的影响关系,在不考虑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消费者偏好、人口、制度、农产品质量、自然灾害等变动因素时,采用osl方法,根据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建立财政支农支出变量、银行农业信贷额变量、农业保险变量与农产品商品率变量的自回归关系模型和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模型,由于变量的时间序列具有不稳定性,首先取对数,再取对数差分值,得到关系模型。

4实证研究及分析

4.1变量选择、数据说明与研究方法

我们选取中国1985~2011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业经营纯收入作为农民收入y,以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农产品商品率作为农产品商品率r,投资变量分为财政支农支出变量、银行农业信贷额变量与农业保险理赔变量。农业上市公司少,实收资本数据不具有连续性且难以收集,不考虑在金融服务变量中,为分析投入中的三个变量及其配合对商品率的影响关系,建立实证模型时分解为三个变量。为了考察证明财政金融服务与农产品商品率、农民收入增长之间的关系及影响,我们将选择的变量商品率,财政支农支出,支农贷款,农业保险理赔数据通过整理,根据构建的模型进行实证。由于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属于金融,为便于分析各自的影响,将(1)式中的金融投入分成(3)、(4)式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同时计算。数据资料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85~2012年),《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统计数据》,《中国宏观经济网数据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网数据库》。本检验采用eviews6软件进行实证检验,检验用的数据是当年的实际数据及其整理后的数据,为避免模型出现伪回归现象,在本研究中采用adf单位根检验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于非平稳性的变量进行处理使之成为平稳时间序列。如果变量是单整的,我们将对变量做协整检验(cointegrationtest)以确定整体的财政金融与农产品商品率及其绩效之间的长期关系。我们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法检验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得出协整检验的结果后,我们进一步利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grangercausalitytest)判断这些变量之间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4.2检验结果与分析

(1)单位根检验

采取含截距项和趋势项的检验方式,对农产品商品率、财政支农支出、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取对数进行检验,分别用s1、fs1、fd1、si1表示,通过检验发现它们均为非平稳变量。对其采取差分处理,分别用ds1、dfs1、dfd1、dsi1表示一阶差分值,进行检验发现经过处理后的所有时间数据序列在1%的显著临界值水平下是平稳的,同时也都是一阶单整的。

(2)johansen协整检验

根据上述的单位根检验知道,变量s1、fs1、fd1、si1是单整平稳的,因此,可以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判断其是否存在协整关系,而johansen协整检验是一种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的检验方法,根据var模型得到的协整方程,由于所检验的变量的时间序列含有线性趋势项和截距项,那么,相应的协整方程也应包含趋势项和截距项[24,25]。在进行johansen协整检验之前,首先确定var模型结构,由于一阶差分变量是平稳的,所以根据一阶差分变量建立的var模型是稳定的系统[26]。根据var模型滞后期选择的5个评价指标确定农产品商品率变量s与衡量财政金融整体服务的财政支农支出变量fs、农业贷款变量fd和农业保险理赔变量si的var模型的最优滞后期为4;为进一步证实其滞后期为4的var模型是否最优,又利用q统计量、jb检验发现其拟合度很好,残差序列具有平稳性,的确为最优模型。在变量、模型满足了协整检验的条件后,进行协整检验得到的结果是:在1985~2011年的样本区间内,在5%的显著水平下,s、fs、fd、si四个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

(3)格兰杰(granger)因果检验

在进行协整检验确定变量之间的长期关系后,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其因果关系。为准确判断各变量间的因果关系,我们采取不同滞后期进行检验,结果是:在最优滞后1期开始,在10%的置信度下,财政支农支出的增加是农产品商品率提高的原因,但到第4期开始,财政支农支出的增加不能继续促进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且随着时间的推进,会降低农产品商品率,这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冲击影响检验结果一致。从一开始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并未得到财政支农支出的支持,与我国现实相符:我国农业补贴大多是“人头”费的间接补贴。这种“人头”补贴多是非生产贷款利息补贴,农资补贴、建设性经费、农业科研经费及其它与生产有关的直接投入少[27],满足了人们“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的心理,弱化了商品率的提高。农产品商品率达到供需均衡后,依靠财政支农支出继续提高农产品商品率会导致农产品供给过剩,降低农产品“价格效率”。从(5)式中也可知道,农业贷款是农产品商品率提高的重要因素,农业贷款增加与农产品商品率提高互为因果的关系,即农产品商品率提高之后,农民收入会增加,农民进行农业贷款促进农业生产、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的激励始终存在。这与冉光和的实证研究证明农业贷款对农民收入增加有显著影响是一致的[7]。这也与温涛,冉光和,熊德平实证的经济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有利于农民收入增长一致[8]。但是中国农民的小规模生产经营获得农业贷款支持渠道少、方式缺乏,难以满足农业生产经营扩大的需要,并且现实中将农业剩余转移出农业。从(5)式中还知道,农业保险的增加不是农产品商品率提高的原因,但农产品商品率的提高却是农业保险增加的原因,农业保险对农产品商品率呈现负面效应。这是由于在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绩效过程中,农民参与农业保险是财富的消耗,降低了农民自有投入资本和自我保障能力,增加农民负担,但是,如果农业生产缺乏保险,农民投入越多,损失就越大,随着农产品商品率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增强,将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所以为防范农产品商品率绩效风险,在传统农业改造前期,需要建立政府参与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与政府诱导的农业保险[28]。

(4)财政金融服务配合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冲击检验

为准确地反映财政金融服务配合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影响,采用对数值后的向量自回归模型实施向量冲击检验,结果为:农产品商品率存在波动,其自身冲击的影响力第1年为0.06%,第2年逐年下降到第6年最低的0.002%,之后逐年上升到第10年的0.01%,自身的影响力弱;财政支农支出、农业贷款配合对农产品商品率的影响力达到8.541%,其中农业贷款的影响最大,达到8.54%,其次是财政支农支出达到0.001%,短期农业保险没有影响。主要原因有:一方面受到耕种面积和自然状况的影响,丰年商品率高;另一方面是我国1985~1992年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1992年以后实行的农产品价格“双轨制”带来的农产品商品率的变化,直到2008年除粮食外农产品价格全面放开,农产品商品率提高有一定的自我影响。从检验结果可知现阶段需要充分利用财政支农支出制度与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农业,调动农民的主体性是农产品商品率绩效提高的主要途径。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财政金融范文篇3

农业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持续增加农业投入是农业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由于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经济主体的自身积累能力较差、底子薄弱,我国农业资金投入长期以来主要依赖财政和信贷等外源型资金“供血”。在资源稀缺条件下,明确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支农重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战略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的发挥财政、金融支农合力,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我们以东营市广饶县为样本,对基层财政金融支农合作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当前财政部门和金融部门支农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机构直接承担部分财政支农职能。计划经济时期,我国财政、金融职能相互交织,财政支配金融,金融充当“第二财政”,扮演着财政的出纳角色。近年来,随着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基本构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农村合作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体系,部分商业银行承担的财政性职能相应移交给了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演变成沟通财政与金融支农合作的主要桥梁。以广饶县为例,该县1994年设立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除保留小额农户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政策性业务,原承担的粮棉油贷款购销等政策性贷款业务均划转至农发行。支农再贷款?

(二)财政部门透过对相关“三农”经济主体的贷款贴息。为促进“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幅射带动能力,财政部门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额扶贫贷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补贴,以减轻农业企业财务负担,促进了金融部门对农业贷款投放的刺激性。据调查,2000年以来,东营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2003年,广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县财政每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用于支持重点龙头企业。

(三)财政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支农有关优惠政策。为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财政部门对农村信用社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出台了减免三年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承诺分红补贴等优惠政策。据调查,东营市政府为促进县区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利津、垦利两县农村信用社的股东承诺,如信用社2年内达不到分红比例,市财政将予股东补贴;并在政府权限范围内,尽量减免农村信用社在抵债资产接收和处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税费。全市涉农资金和业务全部交由农村信用社办理,所有农口部门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各级预算外资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农村信用社,乡镇的国库、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和各种行政收费由农村信用社,县、乡公务员和教师的工资由农村信用社,县级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设在农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的具体意见。对过去行政干预的贷款和协调农村信用社购买的企业债券、各级各部门在农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贷款,由县、乡政府负责限期收回;对公职人员的贷款,采取纪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优质资产置换、整体“打包”等多种方式,帮助清收不良贷款。

(四)人民银行助推,政府部门主导,积极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长多次在重要场合论述金融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和关注。面对金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各级人民银行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意义,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据调查,2005年,广饶县委、县政府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县任组长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开展了“金融生态示范县”创建活动,出台了《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设计了“建设金融生态示范县”的具体指标体系,制定了《“金融生态示范县”评价标准》,形成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规范化机制。截至

2005年底,全县已命名“文明信用乡镇”21个,“文明信用村”684个,“文明信用企业”61个,“文明信用户”9.9户,“文明信用工商户”2333个,2006年力争全市60%以上的村镇、农户达到文明信用标准。

二、当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来,广饶县向“三农”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9亿元,投入信贷资金85亿元。财政投入和信贷投入的不断扩大,有力的促进了该县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增强了农民收入。目前广饶县已形成以凯银集团、驰中集团、华誉集团为首的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据统计,2005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820元,同比增长14.7%。2001年-2005年,广饶县农民收入年均增长10.1%。收入结构中,纯粹来自农林牧渔的增幅仅为5.93%,非农产业纯收入增幅高达92.45%。

(一)财政金融支持重点“不到位”与“越位”并存。近年来,为发展农村经济,地方财政不断扩大了支农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支农支出以20%的速度递增。据调查,近四年来,我市投向“三农”的资金达50.7亿元,2003年市级财政用于扶持“三农”的资金3.8亿元,2004年达到了4.6亿元,分别占这两个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财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倾斜的格局没有改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应由财政供给经费的公共产品,财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供水设施及环境治理等社会公益性的投入相对较少。调查中,我们设计的“当前财政和金融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哪个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农项目管理部门庞杂,投资越位和缺位现象并存。由于各部门职责定位不清,没能有效地建立起责、权、利相匹配的财政支农激励和约束机制。既有争项目、争资金形成的投资越位现象,也存在互相推诿导致的投资额缺位现象。因此,项目和资金多头管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农项目涉及的部门众多,部分项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现同一类型支农项目存在多个部门重复立项、实施的情况。

(三)财权与事权分离的财政体制改革,使得乡镇、村委成为财务空壳,不能成为有效承贷载体。城乡财税体制改革形成财权和事权不对称,造成越是基层政府财权越小、事权越大。但另一方面,资金链条长,管理困难。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采取的是分级配套、层层下达、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的做法,有些专项资金从上级财政下拨到实际使用,经过多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又增加了资金管理成本。一个项目,分级配套,每个级次都要考察论证,都要进行检查验收,需要大量的管理费用。县级财政配套能力弱。停收乡村公益事业金,使农民人均每年减少税赋100多元。2004年降低农业税率2个百分点,农民人均减负58元,今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及附加,由此所减少的乡镇及村级收入全部由市财政转移支付。

(四)财政补贴在流通领域消耗太多,轻生产领域。农发行贷款目前还仅局限在粮棉流通领域,虽然对解决农民“卖粮难”、“卖棉难”问题,稳定粮棉价格,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国家的补贴基本在流通领域消耗,因此农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与商业性关系模糊。政策性与商业性并存是当前信用社经营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负金融支持“三农”的职责,这具有强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商业企业。并且,随着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展,商业性业务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当前信用社存在强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还不可能摆脱行政桎梏而真正成为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企业。

(六)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不合理,供给范围“越位”与“缺位”并存。财政支农管理的领域和事务不能随农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时调整,造成很多部门和单位仍在占用财政支农资金,而应由财政资金供给的领域和事务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主要表现在:第一,随着广饶县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三产”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县级农业服务机构仍然过多,职能没有进行较大调整,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宽的主要原因。如:农口设有畜牧、农业、水产、农机等几个服务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资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费现象。如:

2002年财政安排几个中心事业发展经费各100万元,从财政检查的情况看,各中心事业发展的效果不明显。

三、政策建议

一方面,贫困地区公共财政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建立;另一方面,将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支农的工具,进一步扭曲了农村的金融体制。分析表明,只有让公共财政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进一步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形成商业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制。(谢平,公共财政、金融支农与农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农村公共财政体系。一是通过农村公共财政直接投资以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提高农村的技术水平和对一些经济行为给予补助。二是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改变目前我国长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职工才能享受社会保障的状况。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居民生活补助和救助、基础的生产生活设施和文化教育支出,还包括对农户个体生产及合作组织的补助。

第二,把财政和金融资源结合起来,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提高融资效率。财政和金融两者相互补充、支持、促进,形成合力,就可以产生明显的放大作用,极大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通过财政直拨或其他渠道下拨的支农资金千头万绪,开行要通过市场建设和融资推动的方法加以整合,改变长期以来支农资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资金一旦整合,就能发挥集合效应,提高支农效果,产生“一个平台、一个信用、一个账户”多种功能的贷款模式。即通过融资平台账户管理、整合各级政府的支农资金、发放贷款、回收本息,形成统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管理模式。目前大部分县域,特别是贫困县机动财力很少,自身活力相当脆弱,开行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尽快打开工作局面。

财政金融范文篇4

2007.7-7008.8xx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2008.8-2010.5xx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

2010.5-至今xx审计局副主任科员、财政金融审计科长。

二、主要事迹

**同志是我局财金科科长副主任科员,她年轻上进,对自己严格要求,工作上勤奋务实、踏实努力,学习上积极主动、认真勤勉。获得审计署计算机审计中级证书,现任xx市审计局财金科科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人正派,遵纪守法,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圆满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1、坚持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

她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适应时代的变化和工作的需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补充新近完善的各项法规政策,强化审计信息化技术。

2、认真负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审计国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效益性,全面把握财政部门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关键部门、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的资金流向。

二是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严格审计,既要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也要对其任职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到“全面掌握单位财务活动基本情况、重点关注敏感关键事项、科学评价个人经济责任”这三个方面,做到资料完整、事实客观、评价公正。三是科学安排,完成了象湖镇、武阳镇、谢坊镇、泽覃乡、拔英乡等五个乡镇的初中和小学财务收支审计任务。四是脚踏实地,认真完成沙洲坝镇、叶坪乡、云石山乡、黄柏乡等多个乡镇征迁资金审计任务。五是谦虚谨慎,参加全国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抚州市本级审计以及配合xx审计局参加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她本着谦虚谨慎、认真学习的原则,不缺位、不越位,踏踏实实完成审计任务,尽我所能维护xx审计形象。

财政金融范文篇5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导致全球金融、经济危机以来,各国都不能独善其身.我国之前通过拉动投资、消费以及出口的方式进行稳定经济增长发展,而这也带来了一段时期的经济高速增长,但是长期发展会导致出现很多的经济遗留问题。而在最近的几年中,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有减缓的趋势,国家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改善和措施,但这种宏观调控的手段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经济的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周期变化的问题,而是在经济结构上出现了供应和需求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所以必须要对结构采取变革措施,进行相应经济政策调整,保证经济能够稳定的发展。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国的经济主体是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而这也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但在面对新的世界经济局面时,为了跟上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脚步,就必须在创新和制度改革方面做出变革。而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就是我国在解决经济困局中的关键性改革,能使我国的金融业向综合性服务性目标转型。

2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定义

供给侧改革就是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市场所需供给约束为标准的政府改革,就是改革政府公共政策的供给方式,也就是改革公共政策的产生、输出、执行以及修正和调整方式,更好地与市场导向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扩大总需求的同时,从生产领域来说,要让优质供给加强,无效和低端供给要减少,有效和中高端供给要扩大,使结构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生产潜能得以提高,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侧改革主要有投资、消费、出口三方面,供给侧则有劳动力、土地、资本、制度创造、创新等要素。

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内容

供给侧结构的改革要从生产、供给端入手,调整供给结构,启动内需,来带动经济发展。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劳动力、土地、资本和创新的矫正、整合、优化配置经济结构,以提高供给能力来满足需求侧的变化需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来说,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调整。具体表现在优化投资、产权、流通、产业、分配、消费结构方面,达到开源疏流、国进民进、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产业和产品质量、升级消费品的目的。

4供给侧改革的原因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我国的经济主体是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而这也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在经济增速换挡、经济结构转型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三期叠加”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出现供应和需求之间的结构性失衡问题,供需错位,供给量大于需求量,已成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一个关键性障碍。从供给侧而言,中低端产品过剩,高端产品供给不足。如投资品产业、低端制造业以及能源类产业的过度、重复投资使其产能严重过剩,转型步履维艰;而高端消费品和信息技术业产能需要从国外大量进口来填补严重不足。从需求侧而言,国内传统消费饱和而国外需求萎缩,国内不能相应的有效供给,导致有效需求外流,下降三大产业的速度和盈利能力。

5财政金融政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了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有效的助力,金融业就需要在国家的政策指引下变革相应的基础财政制度,以资本为牵引手段,优化产业结构、流通结构、资源配置,发挥其金融杠杆的作用。在面对新的世界经济局面时,为了跟上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脚步,就必须在创新和制度改革方面做出变革。5.1改革和调整财税体制。供给侧的改革,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对相关税费的收费标准进行改革和调整。根据企业的实际经济效益进行收取的高额的税费导致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从而加大了企业压力,为了减轻中小企业运作负担,破解各层面的难题,比如创新、创业、融资开拓市场,就要放权、减税(费)让利。从我国减税历史上看,减税手段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借钱减税。一边扩大国债发行,扩大财政赤字,,一边实施减税。另一方面减少政府支出的办法来实施减税降费。比如压缩一般性支出,非重点财政支出,不增加三公经费来减少支出。为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之举.削减政府支出与减税降费要并举。5.2制定相应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营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财政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整市场而进行的重要宏观调控政策。在制定相应财政货币政策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稳定市场货币供给,使财政赤字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来减少由通货膨胀带来的发展压力。2015年以来,结构性改革促进结构调整,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给稳定市场,扩大就业,增长收入,改善环境带来不少实惠。5.3减产能,进一步促进企业重组。减产能就是对企业进行减少过量产能的发展方式,有效的促进、提升、发展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济发展。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中制造业大而不强,其中金属冶炼业等支撑产业的产能严重过剩,盈利大大下降;而以传统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生产率低。因此,财政政策要注重“减产能”,“补短板”,加强优质供给,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使供给体系更好适应需求结构变化。5.4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拓宽第三产业融资渠道。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中国整体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发展正加快向第三产业主导的形态转变。①金融业与房地产业成为拉动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②社会化养老、休闲旅游、社区服务等新型服务业越来越受到关注。鼓励、支持、提升金融业的综合服务水平,积极创新,为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助力。5.5促进资源集约与环境保护。资源价格飙升使得生产成本提高,微观经济盈利空间缩小。①这就要求财政加强对生态资源优化配置的引导功能,扶持环保产品在应用领域的扩散,即要加大产品的政府采购,并通过一系列环保组合政策,促使企业技术创新的生态化转向;②财政建立专项资金加强节能减排以及补偿自然资源的生态;③资源环境税制改革要深入推进,扩大资源税的计税范围,改革资源税计税依据,推进环境排污收费制度的费改税改革,增强环境税费的权威性。5.6制度变迁与风险相匹配,以降低制度性成本。企业成本包括经济成本、资源成本、环境成本、老龄化带来的成本。经济成本是资源错配导致的高成本。比如产能严重过剩,杠杆率高,财务费庞大,都是资源错配造成的。资源错配会导致成本上升。没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成本的转化率就低就形成了低效成本或无效成本。而这种成本是研发投入不足造成的。而企业成本已不是历史成本而是风险成本,由风险定价。因为我国已经进入了风险社会。比如银行贷款利率的高低是由企业的风险大小来确定,中小企业的高风险会使银行贷款利率高,使得所有的生产要素都会变贵,生产成本就会增大。除了有经济风险还有社会风险,比如企业承担的社会养老缴费。而这种成本都是由于制度变迁滞后无风险造成的。所以为了降低企业各种风险,降低制度性成本就需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创新、变迁。

6结语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的就是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整合资源,优化要素配置,从而使经济结构得到提高和改善。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就是我国在解决经济困局中的关键性改革,能使我国的金融业向综合性服务性目标转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不能照搬、复制以往的财政政策的理论和实践,否则会与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的背道而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金融业在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和引导下,加大服务水平,在实体经济重点领域中发挥出金融助力的作用。比如优化和转型传统行业,并购与重组企业;制度变迁以匹配各种风险,减少制度性成本。

参考文献

[1]肖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逻辑[j].科学发展,2016(3)

[2]胡鞍钢,周绍杰,任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和引领中国经济新常态[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2).

财政金融范文篇6

一、国外财政对农村金融扶植政策的借鉴

(一)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

信贷决策以基层信用社为主,资金清算以上层信用社为主。最基层的信用社是信贷决策的主体,上一层次的合作银行或联合社不进行干预,中央合作银行或中间层次的合作银行则发挥“信用社的信用社”作用,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和融资服务,主要是解决“小”信用社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一是单个信用社法人主体没有像大商业银行一样庞大的分支机构,缺乏自己的结算网络,业务受到限制;二是单个信用社规模小,如果备付金过多,影响信用社的盈利水平;备付金过少,容易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这样,基层信用社和上一层次的信用社就形成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关系。

(二)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成为重要通道

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由于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各国政府制定农业金融法规,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管理和监督,并通过他们贯彻农村金融政策。同时,为了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政府的银行,也有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雹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

各国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其目的是以农村金融为渠道,把财政的补偿输导给农村经济。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那些坚持合作金融组织基本特点和性质的国家仍然维持了对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为了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国政府还对那些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银行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和补贴,并随着贷款的增加,补贴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1.美国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

美国只有3%的农业人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是与其高度发达的农村金融制度分不开的。美国拥有强大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政府对农业保护度极强的国家,粮食生产过剩在美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问题,为了保护国内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粮农利益,美国政府一方面在粮食压库和销路不畅时,就组织农民休耕和粮食出口,由政府出资补贴农民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的金融制度对农业进行间接补贴。

美国的信用社是发放个人贷款,向社员特别是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提供消费信贷的非盈利性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法规放宽,允许信用社提供类似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一样的金融服务。联邦注册的信用社能够发放信用卡和住房抵押信贷。许多信用社也提供生息的结算账户(sharedraftaccount)。信用社免除联邦和州的税收,能够高于市场利率吸收存款,并低于市场利率发放贷款。1984年对信用社会员资格的管理放松了,允许吸纳新的会员,并通过缴纳股金增加信用社的营运资金。目前美国拥有信用社11000多个,有社员7600多万人,约占美国人口的1/3。自愿入社的人只要填一份表格,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

美国合作金融的核心是把非盈利性作为其发展的基本宗旨,其主要目的为通过传授金融知识,帮助无力获得商业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培育良好的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合作和经济发展。美国的第一家信用社是1909年成立的圣玛丽教区居民信用社。由于当时正规的商业银行既不愿意接受小额存款,又不愿意发放小额贷款,这些“小存款人和小借款人”就自发地联合起来,以互助合作精神为宗旨,吸纳社员的存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为这部分特殊群体提供小额消费性贷款。美国信用社对社员有一个基本要求——共同联合要求,规定信用社必须建立在某种共同联合关系的基础上,例如,同属一个雇主,同属一个组织,同属一个社区。美国信用社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为社员提供各种便捷廉价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目的是互助合作,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关于是否保留信用社特点的问题,在美国有很大争议。1998年4月美国众议院以411比8票通过hrll51法案,允许信用社接收新会员,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和会员扩展计划。

美国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最主要的法律是1934年通过的《联邦信用社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信用社管理局的职能与作用、信用社股份保险以及中央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信用社管理局1998年修订的《准则与规章》对信用社的具体运作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1937年美国国会决定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当此项政策受到银行业的普遍反对时,国会多次审查信用社的免税资格,以“信用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作互助组织,其收入均用于帮助社员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社区的协调与发展,因此它的收入不构成利润”为由,也就可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不包括储蓄性股份。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在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所以社员来自股份的收益也就称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得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而社员规模的不断庞大又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社的政治影响力,使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关于税收待遇的长期斗争中,能避免储蓄与贷款协会及储蓄银行的结局,而始终保持着它的税收优惠。

2.法国通过贴息贷款扶植农业

法国对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及国家发展规划的贷款项目,都实行低息优惠政策。向农业经营者直接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向农业投资,而优惠贷款利息与金融市场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是法国惟一一家享受政府贴息的银行。贴息资金,一直固定由农业部从政府拨给的农业年度预算中统一支付给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贴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者的利息负担,很受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此外,也增强了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竞争能力,扩大了信贷业务,提高了收益。贴息贷款,在期限上只限于中、长期贷款,在放款用途上,主要用于生产开支和生产设备投资,在行业上主要是对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市镇小手工业等放款及住房放款。贴息放款的用途、期限和数量均由农业部按信贷原则确定,具体放款办法则由银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该行放款章程确定。每年的放款指标由总行逐级分配给省行及基层行,至于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则由经办行自主确定。贴息贷款并非整个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而只是在一定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比如,购买土地的贴息放款,对年轻农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享受贴息期限10年,对一般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7年;对扩大经营的农场主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只有5年。

二、建立以农信为载体、扶持三农的通道

“金融体制缺乏效率的问题,不可能只由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而得到解决。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与其他非金融政策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金融制度时如不同时采取正确的国内税收刺激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仅仅改革金融制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爱得华·s.肖)扭曲的财政政策将减少社会的金融资产,制造金融业内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植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植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植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是一种直接补贴金融,间接补贴农业的方式。

(一)补偿金融优化财政补农政策效果

财政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的补偿,同样的财政资金,效用是不同的。财政补偿银行,银行支持经济的方式,其目的是财政能够利用较少的补贴支出推动数倍的农业贷款的投入。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种是财政直接投资与间接补偿的效用比较。例如,有5个农业项目,需要投资的资金总额都是100万元,共需500万元。由于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但项目完成后可收回本金),商业银行因现金流量不足“不情愿”贷款。假如财政资金只有100万元,由财政单独用于直接投资,只能投资其中一个项目。现在财政用100万元分别对5个农业项目进行贴息,则商业银行看到收回利息和本金有了保障,愿意给这5个农业项目分别贷款100万元,那么5个项目共500万元的筹资完成了。

另一种是对金融机构补贴的效果。假设某县有10家农村信用社,其中5家亏损,原因是存款都只有800万元,均达不到盈亏点最低存款1000万元的限额。在无人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只有把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撤销,以降低金融风险,则该县农村信用社可能减少存款4000万元。现在通过减免农村信用社税收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下降,盈亏点降到了存款800万元的水平,这5家农村信用社能够盈亏持平了,可以继续营业。那么该县就有了这4000万元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

以上举例省略了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可以说明利息补贴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意愿、改善贷款条件,从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减免税收,有利于降低银行营业费用、扶植偏远和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起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的效果。

(二)财政多渠道支持金融实现对弱势农业的扶植

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可以采取以下财政对金融的补偿渠道,以恢复和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并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意愿。

1.适当的税收补贴

199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把城乡信用社当作城镇集体企业来对待,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赋的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是不公平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不分的继续,是把合作制等同于集体制错误观念的继续。应该借鉴国外发展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对合作金融必须明确其为公益法人,非纳税团体,免征税赋。可行的方式有:(1)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2)根据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加之其服务的对象与部门本身需要政策补贴,信用社应当免除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或返还所得税;(3)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社员存款,视同股金,免缴利息税,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力。

2.合理的收入补偿

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投入高、产出低,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由于投入补偿机制缺乏,尽管有政策约束,也容易造成资金对农业的假投入,虽然统计在农贷科目中,实际上投入到其他方面。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制度,维护农村资金的完整性,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使有些项目投资的回报率能够基本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吸引商业银行直接投资。(1)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例如,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3)建立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一些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项目风险;(4)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支出给予补偿;(5)对一些明显带有政策性扶贫功能的贷款,要界定合理的政策性亏损空间,其政策性亏损由财政拨补。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农民确实需要,又达不到规模效益的经营亏损,可由地方财政弥补;(6)财政补贴除了补贴金融机构外,还要继续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对边远地区、山区等实行特定的补贴政策,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环境。

3.贷款利息补贴和免缴存款利息税

存贷款利率是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政府通过干预利率的结构,把它作为征税和作为补贴的一种途径。如存款利率的补贴,在金融机构储蓄短缺的情况下,对储蓄补贴有利于增加储蓄总量,“使储蓄可以从现金窖藏中提取出来”(爱得华·s·肖);存款利息税的免税;对贷款利率的补贴等等。这样,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

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利率安排比法定利率低一些;农村信用社可对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降低融资成本,达到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减负的目的。给予信用社财政政策优惠的目的,不是提高信用社的利润率,而是通过降低融资费用,从而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反哺农村经济,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存款利息税是利用利率环节征税的一种形式。我国征收存款利息税,在农村刺激消费的正效应不够明显,反而带来抑制农村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农民对金融工具的选择就是存款和现金,其他方面的投资农民得不到,征收利息税不会发生投资的转移,等于增加了财政预算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现金收入,同时抵消了贷款利率补贴的作用。免缴利息税可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作为扶植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巩义、新密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过程中采取了利息税由当地政府代缴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当前信用社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鉴于财政有困难,可首先解决有支付风险的信用社。第一步,农村信用社在账务方面把与农行分家前(含展期)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第二步,由省一级政府成立地方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农村信用社剥离的不良资产。其中,财政部门收购资金的来源:一是把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税收,返还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收购资金的一部分;二是从财政支出中切出一块专项资金;三是经中央政府批准发行地方财政债券;四是直接向中央财政借款。第三步,把不良资产的清理责任按属地划分落实给各级政府,清理收回的现金作为当地农业贷款的担保基金。

5.建立信贷担保基金

地方政府牵头,在县(市)和乡(镇)一级,由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信贷担保基金,其余可在当地企业中募集,作为以工补农的渠道。盈利的信用社可把部分盈利用于认购担保基金。担保难问题也是农民贷款难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民贷款条件不足的问题。

通过金融渠道,把对金融的补偿转变为以间接补偿方式为主的对农业的补偿,由经济主体对国家政策的被动依赖,转变为市场主体能够清醒地判断和把握市场规律,自主做出经营决策,主动进行投资选择,这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政研室赴美农业考察组.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j].中国农村经济,1998,(12).

[2]张贵乐.合作金融论[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6).

[3]谢安等.德、美、日三国农村信用合作制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0,(4).

财政金融范文篇7

一、国外财政对农村金融扶植政策的借鉴

各国把合作金融作为农业金融制度的基础

美国、德国、日本和法国等许多发达国家的实践证实,合作经济是组织个体农民、个体工商户及中小企业发展经济、参与市场竞争的有效组织形式。合作金融的参加者多是社会中低收入阶层和贫困阶层,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者。美国、日本、德国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明确信用社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法人,免征税收。

信贷决策以基层信用社为主,资金清算以上层信用社为主。最基层的信用社是信贷决策的主体,上一层次的合作银行或联合社不进行干预,中心合作银行或中间层次的合作银行则发挥“信用社的信用社”作用,为基层信用社提供资金清算和融资服务,主要是解决“小”信用社普遍面临的两大问题:一是单个信用社法人主体没有像大商业银行一样庞大的分支机构,缺乏自己的结算网络,业务受到限制;二是单个信用社规模小,假如备付金过多,影响信用社的盈利水平;备付金过少,轻易发生资金流动性不足问题。这样,基层信用社和上一层次的信用社就形成了有效的业务合作关系。

财政扶植农村金融进而间接补偿农业成为重要通道

各国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的政策和措施。由于财政的力量是有限的,各国政府制定农业金融法规,建立农村金融制度,对公营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直接治理和监督,并通过他们贯彻农村金融政策。同时,为了保障农业信贷资金的投入,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比较发达的农村金融体系,除了政府的银行,也有私人银行、农村信贷协会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还有非正式金融组织。政府通过税收、补贴、担雹基金、信贷政策和利率等手段进行调控,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信贷的资金总量,支持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现代化。

各国政府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其目的是以农村金融为渠道,把财政的补偿输导给农村经济。通常采取的方法有税收优惠、利差补贴、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资金、提供担保等等。例如,财政贴息后,银行执行低利率的政策,目的是降低农业发展的融资成本。那些坚持合作金融组织基本特点和性质的国家仍然维持了对合作金融组织的优惠扶持政策。为了吸引金融机构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国政府还对那些向农民提供优惠贷款服务的银行直接给予财政资助和补贴,并随着贷款的增加,补贴的数量也随之增加。

1.美国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

美国只有3%的农业人口,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粮食生产国和出口国,是与其高度发达的农村金融制度分不开的。美国拥有强大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也是政府对农业保护度极强的国家,粮食生产过剩在美国是一个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问题,为了保护国内的粮食生产能力和粮农利益,美国政府一方面在粮食压库和销路不畅时,就组织农民休耕和粮食出口,由政府出资补贴农民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健全的金融制度对农业进行间接补贴。

美国的信用社是发放个人贷款,向社员非凡是同一个公司的雇员提供消费信贷的非盈利性组织。从20世纪70年代末期开始,法规放宽,答应信用社提供类似商业银行、储蓄银行和储蓄贷款协会一样的金融服务。联邦注册的信用社能够发放信用卡和住房抵押信贷。许多信用社也提供生息的结算账户。信用社免除联邦和州的税收,能够高于市场利率吸收存款,并低于市场利率发放贷款。1984年对信用社会员资格的治理放松了,答应吸纳新的会员,并通过缴纳股金增加信用社的营运资金。目前美国拥有信用社11000多个,有社员7600多万人,约占美国人口的1/3。自愿入社的人只要填一份表格,交5美元股金,即可成为信用社的社员,享有存贷款、获利分红和选举的权利。

美国合作金融的核心是把非盈利性作为其发展的基本宗旨,其主要目的为通过传授金融知识,帮助无力获得商业银行的正规金融服务的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培育良好的金融意识和理财能力,提高生活水平,促进社区合作和经济发展。美国的第一家信用社是1909年成立的圣玛丽教区居民信用社。由于当时正规的商业银行既不愿意接受小额存款,又不愿意发放小额贷款,这些“小存款人和小借款人”就自发地联合起来,以互助合作精神为宗旨,吸纳社员的存款,服务对象主要是工薪阶层和低收入家庭,为这部分非凡群体提供小额消费性贷款。美国信用社对社员有一个基本要求——共同联合要求,规定信用社必须建立在某种共同联合关系的基础上,例如,同属一个雇主,同属一个组织,同属一个社区。美国信用社的注重力主要集中在为社员提供各种便捷廉价的服务,这些服务是其他商业银行所不愿或无法提供的,目的是互助合作,改善社员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关于是否保留信用社特点的问题,在美国有很大争议。1998年4月美国众议院以411比8票通过hrll51法案,答应信用社接收新会员,维护信用社的合作性质和会员扩展计划。

美国信用社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建立起一套较完整的法规体系。最主要的法律是1934年通过的《联邦信用社法案》,法律规定了联邦信用社治理局的职能与作用、信用社股份保险以及中心流动性安排等具体内容,信用社治理局1998年修订的《准则与规章》对信用社的具体运作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1937年美国国会决定信用社享受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的待遇,并在《联邦信用社法案》中作了明确规定。后来当此项政策受到银行业的普遍反对时,国会多次审查信用社的免税资格,以“信用社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合作互助组织,其收入均用于帮助社员提高生活水平和促进社区的协调与发展,因此它的收入不构成利润”为由,也就可以免征联邦收入所得税。美国信用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其社员的储蓄性股份,作为一种长期负债,所有者权益由储备、公积金和未分配的盈余这三部分组成,不包括储蓄性股份。社员存放在信用社的资金在名义上仍被称为“股份”,所以社员来自股份的收益也就称为“红利”,而不是“利息”,从而得以免征个人利息所得税。这两大免税特点使信用社迅速成为最受欢迎的金融机构,而社员规模的不断庞大又进一步增强了信用社的政治影响力,使信用社在与商业银行关于税收待遇的长期斗争中,能避免储蓄与贷款协会及储蓄银行的结局,而始终保持着它的税收优惠。

2.法国通过贴息贷款扶植农业

法国对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及国家发展规划的贷款项目,都实行低息优惠政策。向农业经营者直接发放贴息贷款,鼓励农业经营者积极向农业投资,而优惠贷款利息与金融市场利率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贴。农业信贷互助银行是法国惟一一家享受政府贴息的银行。贴息资金,一直固定由农业部从政府拨给的农业年度预算中统一支付给农业信贷互助银行。贴息贷款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借款者的利息负担,很受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此外,也增强了农业信贷互助银行的竞争能力,扩大了信贷业务,提高了收益。贴息贷款,在期限上只限于中、长期贷款,在放款用途上,主要用于生产开支和生产设备投资,在行业上主要是对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农村市镇小手工业等放款及住房放款。贴息放款的用途、期限和数量均由农业部按信贷原则确定,具体放款办法则由银行根据农业部制定的基本原则和该行放款章程确定。每年的放款指标由总行逐级分配给省行及基层行,至于贷给谁、贷多少、贷款期限长短、贴息期限长短、贴息幅度大小,则由经办行自主确定。贴息贷款并非整个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而只是在一定贷款期限内享受贴息。比如,购买土地的贴息放款,对年轻农民的贷款期限最长为25年,享受贴息期限10年,对一般农户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7年;对扩大经营的农场主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享受贴息期限只有5年。

二、建立以农信为载体、扶持三农的通道

“金融体制缺乏效率的问题,不可能只由金融机构和金融政策的改善而得到解决。金融体制的改革应与其他非金融政策的改革配套进行。在改革金融制度时如不同时采取正确的国内税收刺激政策和财政政策等,仅仅改革金融制度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扭曲的财政政策将减少社会的金融资产,制造金融业内不平等的竞争环境。建立财政政策补偿金融、金融扶植农村经济的渠道,就是国家把扶植农业经济发展的补贴和保护政策,更多地通过对农村金融的扶植和补贴,改善金融业的融资环境,增强农村金融反抗风险的能力和信用创造功能,发挥对经济的亲和力和推动力,以及对经济资源的组织和调节能力,并把对金融的补贴,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增加信贷额度、扩大贷款范围等方式,输导给需要扶植的农村经济部门,达到反哺农村经济的目的。这是一种直接补贴金融,间接补贴农业的方式。

补偿金融优化财政补农政策效果

财政政策给予金融机构的补偿,同样的财政资金,效用是不同的。财政补偿银行,银行支持经济的方式,其目的是财政能够利用较少的补贴支出推动数倍的农业贷款的投入。下面举两个例子:

一种是财政直接投资与间接补偿的效用比较。例如,有5个农业项目,需要投资的资金总额都是100万元,共需500万元。由于项目的投资周期长,前期的现金流量不足以偿还贷款利息,商业银行因现金流量不足“不情愿”贷款。假如财政资金只有100万元,由财政单独用于直接投资,只能投资其中一个项目。现在财政用100万元分别对5个农业项目进行贴息,则商业银行看到收回利息和本金有了保障,愿意给这5个农业项目分别贷款100万元,那么5个项目共500万元的筹资完成了。

另一种是对金融机构补贴的效果。假设某县有10家农村信用社,其中5家亏损,原因是存款都只有800万元,均达不到盈亏点最低存款1000万元的限额。在无人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只有把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撤销,以降低金融风险,则该县农村信用社可能减少存款4000万元。现在通过减免农村信用社税收措施,使农村信用社经营成本下降,盈亏点降到了存款800万元的水平,这5家农村信用社能够盈亏持平了,可以继续营业。那么该县就有了这4000万元的信贷资金,用于支持经济发展。

以上举例省略了其他因素的干扰,但可以说明利息补贴有利于增加金融机构的信贷意愿、改善贷款条件,从而增加信贷资金供给;减免税收,有利于降低银行营业费用、扶植偏远和落后地区金融机构的发展,也能够起到增加信贷资金供给的效果。

财政多渠道支持金融实现对弱势农业的扶植

笔者认为目前主要可以采取以下财政对金融的补偿渠道,以恢复和提高金融机构的信用创造功能,并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贷款意愿。

1.适当的税收补贴

1996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财务治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把城乡信用社当作城镇集体企业来对待,征收所得税、营业税和其他各种税赋的规定对农村信用社是不公平的,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公益法人与非公益法人不分的继续,是把合作制等同于集体制错误观念的继续。应该借鉴国外发展合作金融的成功经验,对合作金融必须明确其为公益法人,非纳税团体,免征税赋。可行的方式有:给予支农贷款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牺牲的利润和承担的风险进行合理补偿;根据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合作金融组织的特点,加之其服务的对象与部门本身需要政策补贴,信用社应当免除营业税,减免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或返还所得税;农村信用社存款作为社员存款,视同股金,免缴利息税,减少农民的税收负担,增强信用社的竞争力。

2.合理的收入补偿

目前农业投入机制的致命弱点之一是缺乏投入补偿机制,通常是投入高、产出低,这与农业的高风险、低收益的产业特征密切相关。我国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农业经济的市场化程度都较低,农业的自我积累功能低下,积累效益差,造成投入的资金不能较快地形成投资收益,投资主体投入的积极性遭到打击。由于投入补偿机制缺乏,尽管有政策约束,也轻易造成资金对农业的假投入,虽然统计在农贷科目中,实际上投入到其他方面。因此,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和制度,维护农村资金的完整性,调动投资主体的积极性,保证农业投资的连续性、有效性,降低投资的风险,使有些项目投资的回率能够基本达到全社会平均利润率水平,吸引商业银行直接投资。建立农业贷款的保障机制,例如,建立农业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激励机制,主要是国家对积极支持农业发展而使经济效益受到影响的农业金融部门给予必要的奖励,从利益上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农业信贷投入的有效供给;建立贷款项目的配套机制,中心和地方财政安排一些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农业项目贷款贴息和资金配套,降低单独由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支持的项目风险;对农村信用社历年垫付的保值补贴利息支出给予补偿;?砸恍┟飨源姓咝苑銎豆δ艿拇睿缍ê侠淼恼咝钥魉鹂占洌湔咝钥魉鹩刹普σ埂6岳仙俦咔畹厍呐┐逍庞蒙纾┟袢肥敌枰执锊坏焦婺pб娴木魉穑捎傻胤讲普植梗?6)财政补贴除了补贴金融机构外,还要继续运用财政补贴杠杆对农产品市场进行调控和治理,对边远地区、山区等实行特定的补贴政策,改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经营环境。

3.贷款利息补贴和免缴存款利息税

存贷款利率是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政府通过干预利率的结构,把它作为征税和作为补贴的一种途径。如存款利率的补贴,在金融机构储蓄短缺的情况下,对储蓄补贴有利于增加储蓄总量,“使储蓄可以从现金窖藏中提取出来”;存款利息税的免税;对贷款利率的补贴等等。这样,利率由金融手段转变为财政金融综合手段。

商业银行支农贷款的利率安排比法定利率低一些;农村信用社可对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项目,降低贷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以降低融资成本,达到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民减负的目的。给予信用社财政政策优惠的目的,不是提高信用社的利润率,而是通过降低融资费用,从而降低贷款利率水平,反哺农村经济,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

存款利息税是利用利率环节征税的一种形式。我国征收存款利息税,在农村刺激消费的正效应不够明显,反而带来抑制农村经济的负效应。由于农民对金融工具的选择就是存款和现金,其他方面的投资农民得不到,征收利息税不会发生投资的转移,等于增加了财政预算收入,减少了农民的现金收入,同时抵消了贷款利率补贴的作用。免缴利息税可减轻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可以作为扶植农村信用社的措施。巩义、新密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过程中采取了利息税由当地政府代缴的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4.剥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

下决心解决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历史等因素形成的当前信用社存在的大量不良资产问题,补偿其为农村经济发展付出的代价。鉴于财政有困难,可首先解决有支付风险的信用社。第一步,农村信用社在账务方面把与农行分家前形成的不良资产进行剥离。第二步,由省一级政府成立地方性的金融资产治理公司,收购农村信用社剥离的不良资产。其中,财政部门收购资金的来源:一是把从金融机构取得的税收,返还给农村信用社,作为收购资金的一部分;二是从财政支出中切出一块专项资金;三是经中心政府批准发行地方财政债券;四是直接向中心财政借款。第三步,把不良资产的清理责任按属地划分落实给各级政府,清理收回的现金作为当地农业贷款的担保基金。

5.建立信贷担保基金

地方政府牵头,在县和乡一级,由地方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成立信贷担保基金,其余可在当地企业中募集,作为以工补农的渠道。盈利的信用社可把部分盈利用于认购担保基金。担保难问题也是农民贷款难的主要问题之一。通过贷款担保基金,解决农民贷款条件不足的问题。

通过金融渠道,把对金融的补偿转变为以间接补偿方式为主的对农业的补偿,由经济主体对国家政策的被动依靠,转变为市场主体能够清醒地判定和把握市场规律,自主做出经营决策,主动进行投资选择,这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参考文献:

中共中心政研室赴美农业考察组.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中国农村经济,1998,.

张贵乐.合作金融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谢安等.德、美、日三国农村信用合作制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金融理论与实践,2000,.

财政金融范文篇8

城镇化是新时期“四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多次提及城镇化,并将城镇化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内容,作为破解经济结构性矛盾、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这主要是由于城镇化不仅本身与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具有显著的联动性,而且城镇化带来的结构调整和内需释放对处于经济转型期的中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的地理面积也在不断扩张。但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存在诸多矛盾和不足,一个突出表现是人口城镇化速度明显滞后于空间城镇化速度,即伴随着城镇建成区大规模扩展,大量农村土地被占用,城镇空间外延迅速扩张,而城镇人口增长速度却没有随之同步提高。许多学者指出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而是一种扭曲的城镇化。实际上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扭曲现象是由中国的宏观现实造成的,特别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转型经济体而言,空间城镇化凌驾于人口城镇化的现象,本质上与财政金融政策偏向空间城镇化而轻视人口城镇化有关。本文从测度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入手,分析其中不足和问题根源,并提出优化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

在中国的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财政金融政策是重要的支持政策。本文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测度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分析其中不足和问题根源。

(一)测度方法

采用基于数据包络分析(dea)的malmquist指数法对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效率进行测度。dea方法由charnes等(1978)提出[1],该方法利用数学规划和统计数据确定最优的生产前沿,并通过比较决策单元(dmu,decisionmakingu-nits)偏离生产前沿的程度来评价它们的相对有效性。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可作为效率指数(caves等,1982)[2],用来表示从t期到t 1期的整体生产效率变动情况。若malmquist指数大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若malmquist指数小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呈现下降的趋势,malmquist指数等于1,则说明生产效率没有变化。作为非参数方法,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法测度效率具有以下几个优点:(1)不需要假设具体的生产函数形式,避免由于错误的模型假设而导致实证结论出现偏差;(2)可以用来评价多投入和多产出的综合效率问题,避免了指标的单一性;(3)不需要对投入和产出的指标变量进行单位变换处理,决策单元的最优效率指标与投入指标值及产出指标值的量纲选取无关;(4)无须任何权重假设,而以决策单元输入输出的实际数据求得最优权重,具有较强的客观性。dea方法有多种形式,但总的来说,根据对规模报酬是否可变的假设,可以分为ccr模型和bcc模型两大类:前者假设规模报酬不变,而后者假设规模报酬可变。另外,dea分为投入导向模型和产出导向模型。投入导向模型要求在不增加产出的情况下,使得投入最小化;而产出导向模型则是计算在投入不变的情况下,如何使产出最大化。在规模报酬不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来的技术效率值是相同的,而在规模报酬可变的情况下,二者计算出的效率值一般不相同。考虑到本文研究的是财政金融政策在推进城镇化方面的效率,其目标是在财政金融政策资金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尽可能协调资金分配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来推进城镇化,因此本文使用产出导向型的dea模型。同时考虑到规模报酬不变的假定十分苛刻,本文使用产出导向的bcc模型作为基本的dea模型。基于bcc模型的malmquist指数法,不仅能够对同一时期的效率进行分析,而且能够分析不同时期之间,决策单元的效率变化情况。

(二)投入、产出变量和数据

首先来考察投入变量———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按照通常的做法,财政政策用政府一般预算支出占gdp的比重来度量;对于金融政策的度量,我们借鉴arestis等(2001)的做法,采用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占gdp的比重来测度。我们再来看产出变量———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是人口向城市集中和城市空间扩展的复合过程。城镇人口的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一个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程度,城市建成区面积可以衡量该地区的空间城镇化程度,因此采用城镇人口与城市建成区面积之比即城市人口密度来综合反映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也可反映出该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健康程度。根据该指标含义,当一个地区的城市人口密度下降时,说明该地区的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这并不是健康有序的城镇化。图2直观地描绘了2004—2012年城市人口密度的变化趋势。自2004年以来,城市人口密度出现了明显的下滑趋势,这反映了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人口城镇化滞后于空间城镇化的现象,暴露出城镇化进程存在的现实问题。本文的实证研究采用中国的省际面板数据,横截面共包括中国大陆的31个省、直辖市或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1世纪后,中国出现了明显的城镇化提速迹象,基于数据的可比性和可得性原则,笔者最终选择了2004—2011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各变量的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具体如表1所示。基于dea的malmquist指数方法,图2报告了利用deap程序,得到的2005-2011年中国31个省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指数。测算结果表明,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大部分年份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小于1,说明支持效率呈下滑态势,这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财政金融政策并没有很好地支持城镇化建设,这极有可能与财政金融政策偏向于空间城镇化而忽视人口城镇化有关。而且,从演化趋势来看,这种财政金融政策支持效率下降的迹象在近期比样本初期表现得更为明显。表2给出了2005—2011年中国各省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的malmquist指数测算数据。从malmquist指数来看,没有任何省份在7年内效率连续上升(malmquist指数大于1),大部分年份各省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都出现了下降。特别在2009年最为严重,在该年只有3个省份(天津、上海和山东)的malmquist指数大于1,其他28个省份的malmquist指数都小于1,说明这一年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城镇化效率下降最为明显。实证结果表明,大多数省份在利用财政金融政策推进城镇化效率方面没有提升,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这与目前地方政府“唯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紧密相关,在中国地方官员“锦标赛模式”的晋升体制下,地方官员往往以gdp指标代替居民的偏好,上级领导也乐意用gdp这个简单可测的指标来评判下级官员的晋升资格。因此,gdp增长成了地方官员的首要目标,也是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的导向,从而导致财政金融政策偏向gdp,忽视民生和社会福利。特别是中国当前的土地财政收入已占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相当高的比重,使中国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产生很强的依赖性。土地财政收入的形成直接带动了空间城镇化,而受现行地方官员考核机制制约的土地财政支出结构又造成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空间城镇化,消极应对人口城镇化。在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空间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产生了城镇化过程中的诸多矛。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财政金融范文篇9

近年来,专员办以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为重点,强化与“一行三会”派出机构、审计署特派办、省政府金融办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提升监管合力,扎实推进财政金融监管联动机制建设。

一、健全监管事项通报制度。一是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年初召开联席会议,与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相互通报上年度金融监管工作情况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并就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进行研讨,共享监管成果,形成监管共识,避免重复检查。二是实施专项通报制度,对于专员办在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监管部门通报,尤其是对地方金融企业存在的问题,分专题向当地政府及其金融办通报,提升监管层次,拓展监管功效。三是实施监管文件抄送制度,相互抄送重要的文件资料,共享金融监管信息。尤其是最近两年,专员办以转发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为契机,对查处的违法违纪问题在辖区内70余家金融机构范围内进行专题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财政金融监管工作的要求,并将通报文件专门抄送省政府金融办等相关监管部门。

二、健全重大事项移送制度。专员办在实施日常监管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对于发现的重大金融业务问题,在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职责分工移送其行业监管部门处理处罚,并动态跟踪督导,确保落实到位。这种联动监管方式不仅有效扩大了财政监督影响,而且从整体上提升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综合成效。

三、健全金融监管互助制度。财政金融监管与金融行业监管各有侧重、互有所长,两者有机结合既可以发挥财政监督涉及面广的优势,加大对贷款企业延伸检查力度,又可借助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专业视角与技术手段,及时揭示金融业务的财政风险,共同分析研究金融企业存在的财政金融问题。工作中,专员办一方面强化与“一行三会”派出机构的沟通交流,动态分析掌握全省金融行业总体状况和发展趋势,提高财政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另一方面,主动邀请“一行三会”派出机构的业务能手,为全办同志专题讲解金融业务监管知识,提升业务技能。

财政金融范文篇10

(一)财政支农资金不足

近年来,我国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新农村建设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就目前来看,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相对不足,直接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较小,且多偏向于非农产业,不利于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业金融机构减少

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商业性金融退出农村金融市场的趋势比较明显,进而造成了农业和农户贷款的金融机构不断减少,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在为农业提供金融服务时面对着较大的金融风险,一旦金融机构的资金得不到信誉保障,必然会影响到金融机构的对外业务,势必会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民的综合素质普遍偏低。首先,他们道德素质不高。其次,他们的文化素质低。目前,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主要集中在小学、初中、高中不等,对新农村建设缺乏必要的认识,他们对农业的种植已经养成了他们自己的经验,对一些新技术、新科技持有抵触心理,进而影响到了农民的增收。另外,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比较闲散,社会公德心、集体荣誉感逐渐淡化,一些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逐渐兴起,严重制约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

二、新农村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的完善

(一)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

在构建社会主义社会过程中,“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当代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民以食为天,发展农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为此,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有着重要意义。为了满足当代农民对金融服务的要求。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发展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发展农业金融保险,为农民的农业进行保险,并实行保费补贴,从而有效地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

(二)健全农村金融体系

就目前发现形势来看,我国商业金融机构从农村退出的迹象比较明显,金融机构的退出就会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缺乏资金保障。为此,健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非常必要。首先,我国政府要加大财政金融支持,颁布一些政策性的措施,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机构的准入门槛,进而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保障。其次,大力发展新型的金融服务机构、信贷机构等,为农村经济的贷款提供多方面保障。另外,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就必须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法律法规,保障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制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想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必须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为广大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提高农民的金融知识。首先,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对农村金融服务发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从而保障农村金融服务的健康发展。其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信息网络,建立专门的网络系统,为农民群众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同时,在信息网络中,将当前新近的农业技术、金融相关知识进行传播,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四)重视农民队伍建设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素质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关系到金融机构对农村经济的金融支持。目前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着信誉风险问题大部分原因来自于农民素质的偏低。为此,在构建新农村中,我国政府要加大教育资金的投入,设立专业的院校,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其次,政府要采取一些政策性措施来鼓励人们到新农村建设中去,不断壮大新农村建设队伍,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