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2 00:20:21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1
现将本人2018年以来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我县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凡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全力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认真贯彻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真正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之以恒反对“四风”。今年以来,在全省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和建水县开展的“戒骄戒躁戒空谈、落地落实落到位”教育活动中,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促进作风转变,工作作风务实严谨,生活作风健康充实。
二、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管党治党意识,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担任党总支书记以来,坚决把管党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党建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增强做好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跟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党负责,对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的积极态度,切实做到敢管敢严。与纪检组加强联系,对极少数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松驰、工作不认真负责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按照党章和党的各项规矩说话办事,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今年年初,按照院里的统一安排,我与检察长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又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组织分管科室进行各种廉政建设的学习讨论,每半年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一次,帮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制约自己,提高干警的廉政意识,全年与各位干警谈话10次。一年来,所分管科室干警无一人有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四、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自觉抵制腐败奢靡之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检察机关的相关规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各项规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办案,排除各种诱惑干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守住小节,防微杜渐,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视不够,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有重业务工作轻廉政教育的倾向,开会布置多,监督检查少,认为只要不出现腐败问题或者严重违纪行为就行了,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缺失。
2、对政治纪律认识不够深刻,认为在行动上与党的要求保持一致就行了,思想认识无所谓,对社会上一些错误的政治言论没有主动抵制,存在麻痹思想。
3、在作风方面缺乏争创一流、敢于争先的精神,有时对工作思路、计划、措施都停留在嘴上,未真正落实到实际中;有时喜欢作表面文章,安排工作后不注重跟踪抓好落实。
(二)整改措施
1、坚定理想信念,铸牢政治信仰。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会议精神,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彻底肃清周永康、白恩培、仇和等余毒影响,保持政治定力,真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立言立行上,体现在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实践上,使“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把讲政治付诸行动、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忠诚履职的自觉性坚定性。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2
一、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考核对象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名单附后)
三、考核内容
1、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规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
4、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5、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开展情况;
6、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7、解决反映突出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
8、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9、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先行自查。被考核的对象按照要求于2月25日前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市考核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具体步骤如下:
(一)公布举报电话。考核组设立举报电话,被考核单位在考核组到达之前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
县(区)参会人员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县(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书记、镇长、纪委书记,部分担任县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上届以来)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市直单位参会人员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30人以上的单位)或全体人员(30人以下的单位),下属单位负责人。大会主要议程有:
1、考核动员。考核组组长或付组长作动员讲话。
2、述职述廉。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分别代表县(区)委、政府作述职述廉报告,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内容:一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情况;二是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重点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本人完成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情况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县(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在会前必须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审阅。主要内容:一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学习、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报告以写实为主,力求做到言简意赅。述职部分与述廉部分分开写,前述职后述廉。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一般3000字左右,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可根据需要确定篇幅。述职述廉报告应统一印制成册。
3、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工作情况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表于述职述廉大会前2天发至参会人员,并于会前填写好民主测评表,大会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三)调查问卷(仅县区进行)。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随机选取20名县(区)党代表、20名县(区)人大代表、20名县(区)政协委员、20名县(区)直机关工作人员代表和20名市民代表现场填写调查问卷,会议结束时全部收回,由考核组负责汇总统计。
(四)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情况及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个别谈话的范围:县(区)原则上为县级领导班子负责人,部分县(区)直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级离退休老同志;市直单位原则上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具体人员由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商被考核单位确定。
(五)查阅资料。围绕考核标准,查阅反映有关工作的原始资料,必要时复印。主要包括2012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文件、会议记录、年度考核自查情况等资料。
(六)考核组评价。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被考核对象予以填表评价。
(七)汇总材料并上报。考核组形成考核综合报告向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八)反馈。考核组向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有关考核情况。反馈内容: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民主测评和调查问卷(县区)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履行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九)通报和存档。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就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等有关材料存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3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一)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述职述廉的时间和方式
(一)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镇、办事处党(工)委、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别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镇、办事处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政府组成人员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二)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区直副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本机关干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其中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还要向区纪委常委会述职述廉一次。
(三)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总支、党支部及其成员每年年底在本企业总部党员干部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上述职述廉一次。
三、述职述廉的内容
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任现职期间,履行“一岗双责”即岗位职责和廉政职责的情况。具体包括八个方面:
(一)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二)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情况。
(三)履行本职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五)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及廉政准则、廉政守则的情况。
(六)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七)围绕建立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的情况。
(八)本地区、本单位干部提拔任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经费开支、经营性项目承发包等重大事项依法按章办理,并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程序
(一)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述职述廉的内容,实事求是地总结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既要讲取得的主要成绩,也要如实检讨工作中的缺点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要按照述职述廉的方式,提前3天通知有关人员依时到会,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90以上才能召开大会。
(三)询问。领导班子或其成员述职述廉后,应留一定时间给与会人员就某些问题提出询问,党员领导干部应实事求是答询。也可以采取无记名书面询问方式,由党员领导干部统一现场答复。
(四)民主测评。述职述廉和询问后,进行民主测评,由与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
(五)落实整改。对在述职述廉中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述职人应采取积极态度和措施,认真整改。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班子,由上级党组织作出组织处理;对民主测评“不满意”票率超过30的领导干部,由上级党组织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述职述廉的组织实施
(一)述职述廉工作原则上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或基层党组织组织实施,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二)镇、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区直各副局以上单位及其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区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述职述廉包括民主测评工作,由各单位、企业的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必要时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述职述廉工作结束后,副局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落实整改的情况由各单位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并存入廉政档案。基层单位的述职述廉报告和整改情况按归口管理范围报上一级主管部门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述职述廉工作情况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综合上报。
六、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端正对述职述廉工作的认识,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4
根据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述责述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前部署,精心组织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今年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县委、县纪委,其他班子成员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归档并报县纪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述责述廉报告须由本人亲自撰写。
二、严格程序,注重效果
2020年1月15日,召开2020年度述责述廉大会,采取大会陈述和书面陈述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本人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会上,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就2020年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纪律作风情况、廉洁从政情况、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等情况作了汇报,分管领导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机关中层干部作出了客观评价,并现场反馈测评结果,提出整改希望。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
1、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各级领导班子对重要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凡属政策规定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凡属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在讨论决定时实行班子集体表决,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归档。
2、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要按照“科学配置、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人承担。主要负责人一般不直接分管干部、财务、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完善重要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必须召开相应的正式会议,不能以书记办公会代替班子会,更不能临时动议,要提前将议题通知班子成员。讨论决定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对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如实记录。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
4、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要广泛听取和征求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馈。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自身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落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由镇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述职述廉的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述职述廉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群众观念、工作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
2、认真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之后,要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民主评议的意见和民主测评的情况要如实反馈。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调整现任职务。
三、建立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应及时向纪律和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住房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本人、子女涉外婚姻情况;子女、配偶就业情况;本人车子使用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纪执法机关查处、经商办企业和出国(境)定居情况等。
2、加强对报告事项的管理。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后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同时抄报镇纪委备案;每年年底还应集中报告一次。对不报告和不如实报告的,要按照规定追究责任。对报告事项群众有反映或与实际明显不符合的,由组织部门责成其说明情况;仍不能说清问题的,由有关职能机关调查处理。
四、建立健全干部诫勉谈话和制度
1、建立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制度。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其他领导成员与分管的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谈话,主要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镇委负责人要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方面 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任前谈话。
3、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镇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留存。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干部管理权限,由镇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结果、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记录、审计结论、信访结论、信访反映调查核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情况。加强管理,重视廉政档案的运用,把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惩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和竞争上岗等办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干部提名人选推荐范围,推荐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扩大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范围,对测评中多数群众不认可的人选应予否决。讨论决定重要干部、应当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认真落实提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机关意见制度。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凡本地区、本人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1、努力加强党内监督。充分发挥镇委委员的监督作用,每年选择一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组织镇委委员分小组进行专题视察督查;镇委委员在其分工范围内,每人联系五至六名镇党代会代表,听取他们对镇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2、强化政府部门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积极开展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强化审计监督、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审计、逐步推行绩效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
3、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查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提倡和鼓励署实名举报。建立信访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建立和完善社会各界评议党政机关作风制度。
八、落实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制
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直属部门(单位)、基层站所(含学校、卫生院)、村(居)委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年初要签订《廉政承诺书》,郑重承诺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廉政承诺内容要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公布,并报纪委备案,以便接受监督检查。同时,在每年度述职述廉大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执行《廉政承诺书》的情况向干部职工报告,接受评议和监督。为了确保廉洁自律承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抓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聘请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对干部践诺情况开展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有诺必践、违诺必纠,务求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自觉履行廉政承诺,有诺必践、严格自律的,大力表彰;对违诺的,批评教育,限期纠正存在问题,对屡纠屡犯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九、切实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本部门监督工作情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6
20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初工作会议及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真抓实干,各项目标任务均超时序进度,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现将一年来履职和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中,我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抓,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述职述廉,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局系统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一是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人事劳动保障工作全过程。二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我和班子成员同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中央、省、市、区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的文件、论述和讲话,带头给全体党员干部讲反腐倡廉党课,并利用个别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通过设立党政纪宣传栏、悬挂廉政提示语、在网站开辟廉政在线栏目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被市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五是由我亲自带队,组织考核组,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水平。
二、清正廉洁,做好勤政廉政表率
我始终坚持“基层第一、群众至上”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人事劳动保障政策,为职工和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一是坚持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优质高效完成。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全体同志强化“争先进、创一流”意识,在全局系统营造出了“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二是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不用权谋私、不滥用权力,带头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不徇私情,不感情用事、不留后遗症、不引起连锁反映。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纪律
我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党纪政纪,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扛得住灯红酒绿的诱惑,经得起权利和金钱的考验,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都能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在管好自己的同时,我还管好自己的亲属、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纪委规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12条规定,不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问题,不存在借用、租用小汽车、公车入私户和违反规定乘坐军、警牌照小汽车以及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问题,不存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利用职权和职位影响经商办企业问题,不存在以学习考察为名弄虚作假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问题,不存在以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问题,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事宜收钱敛财问题,通讯费用未通过单位报销,未持有私人护照。在财务支出方面,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在社保基金和就业专项基金管理上,牢固树立高压线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在干部任用上,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程序办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从不个人说了算,做到了严把用人观,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7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直以来是党和国家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在抓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我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把廉洁从政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着重在抓学习、抓组织、抓检查、抓重点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营造了廉洁清明的政务环境。
一是抓政治学习,思想认识到位
结合农行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教育,采取内培和外培相结合的方式等形式,做到书本教育、集中与日常教育、正面典型与警示教育“三个结合”,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干部员工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学习效果。加强法制教育,组织员工开展学习和贯彻总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和“四个一律”活动,严禁违规操作和越权办事;加强“两个务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及《新党章》等主题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出了庄严的承诺,并在“两禁止”活动中处处以身作则,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警示教育,运用正反面事例,特别是近年来发生在农行系统的案例教育员工知法、懂法、依法办事。通过经常性的教育,使大秘书网我行干部员工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
二是抓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到位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成立了领导组织,落实了各自的责任和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置和落实,完善健全了三项制度。一是目标管理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时根据市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整治措施,将目标责任制进行了分解,上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网络体系。二是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制度。在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上,年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全体员工廉洁自律承诺内容,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对其落实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评廉、考廉等情况一并装入档案,单独装订成卷,起到监督检查的作用。并分别与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签订责任,注重检查考核,跟踪问效。坚持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坚持定期以书面报告廉洁从政工作的开展以及自身廉洁情况,确保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始终处于动态监管之下。三是民主监督制度。开展了党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行员工参加民主评议,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行领导都能够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检查和反省自己,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从而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促进了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是抓检查考核,监督追究到位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8
同志们:
今天,按照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召开我局述责述廉大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xx公司负责人及17名特邀代表。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下属事业单位、xx公司负责人做述责述廉报告陈述,并接受在场其他同志的询问质询;二是民主测评;三是我代表局纪检组就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提几点要求;四是局党组书记xx同志做重要讲话。
l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议程,会议述责述廉或询问质询:
首先,请xx同志做个人述责述廉报告,xx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在按照民主测评表格下方的填表要求,认真负责地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xx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付奎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xx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xx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xx同志做准备。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请xx同志做述责述廉报告。 (xx同志报告结束) 在场各位同志有无需要询问质询的问题?(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代权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l 下面,会议选取一名书面述责述廉同志接受询问质询:
首先,请在场各位同志对xx同志进行询问质询 (质询结束) 请各位同志填写xx同志的民主测评表。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市二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对市纪委二届三次全会、市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一岗双责”意识,着力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斗争深入开展。
二、检查考核原则
检查考核工作以《关于印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分工的通知》为依据,按照以下原则组织开展:
1、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全面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8年度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如实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考核工作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考核时间、统一考核方式、统一考核标准的办法,充分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围绕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考核,充分注重实效。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定性考核,又要对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情况进行定量考核。
三、检查考核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检查考核内容
检查考核工作要紧紧围绕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情况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主要包括:
1、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及《2008—2012年工作规划》、构建惩防体系情况。重点检查被检查考核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构建惩防体系阶段性规划和年度目标,并按要求落实责任,抓好实施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情况。
3、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情况。重点检查党务政务公开。治理行风不正之风,廉政文化“六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单位检查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
五、检查考核时间
各单位要按照考核内容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局监察室。每位班子成员要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撰写履责报告。检查考核在各被检查考核单位自查结束后进行,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
六、检查考核的组织
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纪委从局属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具体实施年底考核工作。
七、检查考核方法
1、听取汇报。检查考核组全体成员集中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汇报单位及个人2008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书面述职述廉。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不含业务工作情况)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3、民主测评。根据市局统一制作的民主测评表,对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及汇总表详见附表2、附表3、附表4)。
4、座谈会和专题了解。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干部群众的形式,征求干部群众对被检查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5、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工作资料和会议记录以及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情况。
6、个别抽查。对各单位的检查考核,随机抽取1-2个所属单位和部门。抽查单位由检查考核组在检查期间临时选定。
八、检查考核成果运用
1、检查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70-84分之间的为合格;60-69分之间的为基本合格;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2、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对优秀等次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成员不得参加当年评先评优活动。
九、几点要求
1、检查考核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客观、准确地肯定被检查单位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防止出现形式主义和敷衍应付现象的发生。
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参加对象
述职述廉的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区管领导干部。
三、基本方式
述职述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
四、主要内容
1、思想作风情况。包括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等情况。
2、工作情况。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主要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和发挥具体作用,以及所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等情况。
3、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的情况;家庭住房调整,配偶和子女工作安排、变动、提拔任用、出国(境)和在国外定居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等;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重视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的情况。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对述职述廉内容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党委(党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增加有关内容。述职述廉内容可先在干部群众中征求意见,把干部群众意见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纳入其中。
五、工作程序
认真按照“自我总结、公开内容、群众评议、反馈意见、落实整改”五个步骤有序进行。
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准确、简明扼要,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在正式报告前,区直单位“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区联系领导审核同意,其他人员的述职述廉报告要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
2、公布述职述廉内容。党委(党组)应加强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的联系和沟通,协商确定召开述职述廉大会的具体时间,并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将参与述职述廉的对象、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政策规定通知与会人员。
3、召开会议。述职述廉会议由党委(党组)主持,由领导干部本人向与会人员报告,本人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述职述廉的,由党委(党组)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乡镇、街道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本乡镇、街道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委会(居委会)主任、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区直单位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区有关领导和所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
4、收集和反馈意见。采取请与会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收集意见。收集意见过程中,要给与会人员留有足够的时间发表意见。统计汇总工作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负责,并及时与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沟通,如实反馈群众提出的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
5、整改落实。党委(党组)有关领导对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综合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凡不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整改情况,由党组织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凡是署名反映的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当事人反馈。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于述职述廉会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情况和领导干部本人在大会上的述职述廉报告(原稿),分别抄送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2、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文章
监狱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研究 2022-07-13 08:54:27
城投公司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2022-04-19 10:09:19
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整改方案 2022-04-15 09:13:17
领导班子和民主生活会检视工作方案 2022-04-12 09:27:09
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2022-04-10 04:43:27
街道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2022-03-22 10:2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