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范文 -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5-06 18:12:09
导语:如何才能写好一篇交通事故案例分析,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资料和文献,欢迎阅读由公务员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鉴。
篇1
关键词:疑似交通事故;命案;分析
本文所述的疑似交通事故命案。是指那些从表象上看具备交通事故案件及命案的部分特征,但在案件性质的确定上又存在分歧的案件。本文对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进行了分析,总结出了疑似交通事故命案的特点,将对此类案件定性能提供参考。
1.材料和方法
15例疑似交通事故命案样本来源于四川、浙江、山东和陕西部分省、市2002年到2010年的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案件档案资料。每例档案资料均包括死者性别、年龄、现场勘查资料、尸检情况和实验室检验等资料,对信息不详样本进行了再次确认[1,2]。
2.结果与讨论
2.1 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死者男性12人,女性3人,案件现场地点在道路路边附近的有4例,在车辆里面的有11例。
2.2现场车辆上的痕迹及现场遗留散落物特征:一般交通意外案件的现场肇事车辆在与对方车辆或其它物体发生碰撞、刮擦时,会在双方的接触部位形成碰撞、擦划痕迹,以及物质的转移;碰撞后车辆倒地过程中,又会在车辆逐渐接触地面的各部位形成碰撞或擦划痕迹,而且根据车辆碰撞初速度及地面粗糙程度等因素的不同,会造成擦划痕迹线条的深浅、长短、宽窄等形状上的差异,当车辆受损时会在现场遗留散落物[3]。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中,有11例现场有车辆,且死者在车里。车上均未发现明显碰撞痕迹。
2.3 现场地面上的痕迹特征:一般交通意外案件的现场车辆或人身与对方车辆或其它物体发生碰撞、刮擦后,会在地面上形成动态擦划痕迹,或者遇到紧急情况下车辆紧急制动,在地面上形成刹车痕迹;而伪装的现场往往难以形成这些痕迹[3]。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现场却无这些痕迹的反映。
2.4现场血迹分布特征:一般有尸体的交通意外案件现场,在人体与车辆或其它物体碰撞过程中,在车辆或其它物体的碰撞接触部位会形成片状血迹或碰溅血迹,而后会出现由于人体滚动或滑动形成的带状血迹,带状血迹的方向指向尸体最后停止的位置,在尸体最后停留位置,会形成血泊。而在命案现场往往会出现喷溅状、滴落状、甩状血迹及血泊[3]。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现场有10例有较明显的血迹,且血迹分布特征符合上述命案现场血迹分布特征。
2.5现场死者身上的损伤和衣着痕迹特征:交通意外案件现场的尸体上一般都有明显的擦蹭伤,并且衣着上也有擦蹭痕迹和由于擦蹭、翻滚形成的尘土附着;另外尸体主要损伤的形成符合一次形成,而命案现场尸体上的致命损伤往往不会一次形成,且损伤特征不符合交通事故所致[3,4]。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现场有10例有较明显的损伤,有7例在尸体上发现了致命的锐器伤,有3例在尸体上发现了致命的钝器伤,损伤特征不符合交通事故所致。
2.6实验室检验结果分析[5]: 15例疑似交通事故的命案有5例尸体未发现明显的损伤,其中在2例死者体内检出毒物,另外3例经尸检为疾病死亡。■
参考文献
[1] 涂有水, 何定风, 黄文斌,等.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案件1669例分析[j]. 刑事技术,2010,6.
[2] 李凤刚,李桢.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医学检验与鉴定[j]. 科学技术与工程,2004,9.
[3] 戚久强. 浅析交通事故疑似命案的定性[j]. 刑事技术,2009,6.
篇2
过程与方法目标: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媒体课件让学生对交通事故有深刻的了解。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能够主动关注身边的交通现象,形成初步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教学内容:为了真正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让学生切实感受到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恶果,教科书设计了“交通事故的警示”这一主题活动。本案例首先创设了这样一个活动情景:参观交通事故图片展。其中既有交通事故现场图片,又有相关的统计数字,让血淋林的现实告诉学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其次,通过引发学生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交通事故呢?”承上启下,为后面的学生所感所想做了准备。通过探究使学生明白:交通事故的发生既有违章司机的责任,也有行人违章等因素。
教学重、难点:让学生体会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养成注意交通安全的习惯。
学情分析:通过第一主题活动的学习,学生已经熟悉了各种交通规则标识。但是对于交通事故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还缺乏了解或是深刻的认识。本班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家中有农用三轮车、摩托车的学生很多,而家长普遍漠视交通规则。
教学媒体的选择和设计:
本节课教学使用“powerpoint”和“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课件。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注重参透对学生情感、良好习惯的培养。在素材安排上,视频、图片、文字有机结合,利用学生的自主学习,也利于教师根据自己的理解,灵活自主的进行授课使用。
教学过程:
这一课时我们一起来学习交通事故的警示。在前面的学习中,我们了解了交通安全有规则,并且认识了很多交通标志。这节课让我们先来做个小游戏。
一、游戏导入,揭示课题
小游戏的名字就叫“争当文明小司机”。
a游戏要求:
大家看,我们的座位排得正是一个十字路口的形状,而且每位在路边的同学,都可以随意出示交通指示标志,“小司机”迅速作出判断,判断正确就可以通过这个路口,不正确的话就没收驾驶证,虚心向同学们学习。听明白了吗?好,谁来争当第一位文明小司机?
b生1--2名参与游戏,其他学生作为交警及时反馈。
c生生评议,师生评议
二、案例反思,激发社会责任感
1、案例透析
导入:两位小司机表现得真好,即使违章了,也能够虚心接受老师同学们的批评教育。可是社会上有些人的表现还不如咱们小学生,他们总是以为“我是司机我怕谁”,在马路上横冲直撞,于是在他们的车轮下,一幕幕惨剧发生了。播放幻灯片(事故现场图片:交通事故现场图片,让血淋林的现实告诉学生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
看了这些你们有什么感受?(学生自由发言)
引导学生反思:你们真有同情心和正义感,老师真高兴。同学们,在我们的国家,像这样的惨剧时有发生。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份社会调查资料。
(课件出示:相关的统计数字,触目惊心。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其次,通过引发学生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交通事故呢?”承上启下,为后面的学生所感所想做了准备。)
引导:同学们,看到这些现场的画面和这些数字你们又有什么想说的?
生自由回答:
(这太可怕了,一天的时间,一个班的同学就没了。每年死于车祸的人太多了,太恐怖了;违章的驾驶员你们真是太可恨了!请遵守交通规则吧!我想对行人说,遵守交通规则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
这一场场噩梦是如何发生的呢?下面让我们走进具体的案例来分析交通事故带给我们的警示。
(课件出示一起交通事故发生的视频:出示活生生的具体案例,引导学生具体分析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9条鲜活的生命刹那间变成了他们亲人无尽的伤痛。我们在惋惜、心痛之余更应该做的是去思考。吸取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下面就让我们用假如………,悲剧就不会发生。来分析这起案例。
生自由回答。
下面我们来看另一个案例:
(课件出示殷雪梅交通事故案例:通过探究使学生明白,交通事故的发生既有违章司机的责任,也有行人违章等因素。)殷雪梅案例
同学们,在你们身边有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学生自由回答,教师及时总结、板书。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让我们感受到灿烂的阳光,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享受到美好的生活以及为人奉献的乐趣,然而生命就像一朵娇嫩的鲜花,稍不注意保护它就会受伤。因而热爱、珍惜和保护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啊!我们小学生热爱生命,首先要从注意交通安全开始。真正做到:(课件出示:“交通安全,从我做起,珍惜生命,安全伴我行。”引导学生对本节课做出总结)(学生齐读)交通安全,从我做起,珍惜生命,安全伴我行。
走出我们学校的大门,就有两个大的十字路口,今后我们应该怎样来安全地通过这两个十字路口呢?
学生自由发言。
老师衷心地希望大家能走出校门,走上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倡导“遵守交通规则”的社会新风,期待在坊子的街头,能看到我们“交通安全宣传小分队”的身影,让他成为文明坊子的另一道绚丽的风景线。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交通安全每一天。
附:
板书设计(根据学生的交流情况随机板书):
交通事故的警示
司 机 行 人
不要超载 不要在马路上玩耍
不要超员 不要翻护栏
不要超速 不要闯红灯
不要酒驾 要走人行横道
不要违章 要靠右边走
要谦让…… ……
教学反思:本节课,我首先创设了这样一个活动情景:观看交通事故图片展。其中既
有交通事故现场图片,又有相关的统计数字,血淋林的现实使学生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强烈地感受到了交通事故造成的危害是多么可怕。引发了学生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交通事故呢?”接着视频呈现两个真实案例(酒后骑摩托车送朋友回家,造成了恶性交通事故案例和优秀教师殷雪梅车祸案例),学生结合身边的案例对这两个案例进行了深入探究,深刻了解了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同时使学生明白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既有违章司机的责任,也有行人违章等因素。这个教学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学生自己探究、自己反省的过程。很好地完成了教学目标。
备查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fbf219f0100g7mr.html
篇3
一、自由写作
自由写作阶段主要是学生案例故事写作过程的热身,可以跟同学交流自己的想法,提出自己的问题。在这个阶段,有些学生可能会觉得无从下手。在自由写作之前,教师可以先给学生呈现一些案例故事,并让他们自己写下可能遇到的问题。在自由写作结束后,教师将学生分为几个小组,分别由学生报告自己可能遇到的问题,别的学生可以提出建议。
二、编写案例故事
自由写作后,开始编写案例故事。教师要求学生在一定的时间内编写出一个真实情境下的案例故事。以“学习动机”这一节内容为例,由于职业院校的学生最常见的问题就是缺乏学习动机。教师可以引导学生编写一个职业学校学生缺乏学习动机的案例故事。动机可以分为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只有职校生对所学专业感兴趣,才能激发其内部动机。社会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认可则可以激发学生的外部动机。不同的学生缺乏动机类型不一样,教师可以建议学生针对不同类型的动机结合自身的体验编写案例故事。案例故事需要有事实,还要呈现问题,此外在细节上还可以建议学生从人物的性格和教师、学生,以及家长之间的对话等这些方面入手。
三、讲或听案例故事
编写完案例故事后,再次将学生分组(跟第一次分组不一样)。每个小组中分配三位学生,一个负责讲案例故事,一个重点记录和听故事,另外一个学生负责监控时间。每五分钟为一轮,一轮结束后,三个学生轮换角色。讲故事的学生需要大声讲出案例故事,别的学生不能打断其讲故事。讲完以后参与者总结出案例中提出的问题。案例故事讲述者和倾听者之间应该多交流。在课堂中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沟通交流技能,并促使他们参与别人的案例故事。
四、讨论
一些研究者认为讨论是案例故事教学的重要环节。皮亚杰提出同伴间的相互交流可以促进知识的内化[2]。案例的讨论对准教师的职业发展是一个强有力的工具,学生可以在毫无压力的情况下自由发表自己对案例故事的观点。讨论以6名学生为一组,教师可以提出一些问题引发学生思考,如学生的案例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相关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你对这个案例故事还有没有别的观点?教师要引导、启发学生始终围绕案例故事进行讨论。同样以学习动机这一课为例,引导学生分析所呈现案例中不同学生动机不足的原因。如有的学生缺乏内部动机,对职业教育没有认同感,觉得职业院校地位较低。另外一些学生没有外部动机,觉得职业院校毕业以后收入不高,企业不认可等。根据需要层次理论,有的学生可能是低层次的需要没有满足,如家庭经济困难、吃不饱、穿不暖。而有的学生则是缺乏相对高层次的需要,如缺乏父母的关心与爱。针对不同学生写的案例故事,让学生提出欧洲杯买球平台的解决方案,如何根据诱因理论,归因理论等来提高该案例中不同学生的学习动机。
五、总结
老师需要对学生案例故事进行分析总结,分析理论在案例故事中的运用。教师在总结中要对每个学生的案例故事及课堂表现作出合理的评价。学生也要对自己案例故事的情况进行反思,可以在个体层面反思也可以集体反思。前者包括自我问询,后者包括同伴间相互经验的交流。集体反思因为涉及跟学生或老师的外部对话,比自我反思程度更深。總结与反思是案例故事教学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既可以巩固案例故事教学法的成果,还可以为以后的案例故事教学提供建设性的意见。
参考文献:
[1]包昆锦.《职业教育心理学》课程改革行动研究综述[j].职业技术教育,2006(1):57-60.
[2]jeanpiaget.themoraljudgmentofthechild[m].simonschuster,1997.
篇4
关键词:海上交通肇事罪的应然性;海上交通肇事罪的实然性;海上交通肇事罪的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122-02
一、海上交通肇事罪设立的应然性分析
(一)海上交通肇事入罪的合法性分析
交通肇事罪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刑法理论上说,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安全[1]。这里的交通运输应该是指道路交通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我国刑法第131条、第132条规定了重大飞行事故罪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却没有针对水上交通的单独罪行[2]。依据《刑法》第133条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的立案标准和处罚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刑法中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仅限于对陆上交通肇事的规定,并没有考虑到水上交通肇事的特殊性。量刑标准也仅适用于陆上案件。水上交通肇事为空白区域。水上交通肇事案件的死伤人数是巨大的,船员在航行期间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与陆上交通肇事用相同的量刑标准对船员来讲是不公平的,不符合法理公平正义的要求。而且,由于我国对海上交通肇事方面立法薄弱,外来船员在我国无制裁,而我国船员到国外却会接受外国法律制裁,从而导致国际关系上的不对等导致我国此方面的司法弱势。
所以,笔者认为应该将海上交通肇事罪入刑,从而使我国海上交通摆脱立法薄弱的局面。
(二)海上交通肇事入罪的合理性分析
鉴于海上交通肇事犯罪的特殊性,学术界认为设立海上交通肇事罪势在必行。2002年8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此条例第81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责任船员基于暂扣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3个月至6个月直至吊销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交通肇事罪可以是道路上的,也可以是水上的。虽然目前对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仅限于在内河航线,但是海上交通事故发生的更为频繁、更为严重、更为复杂,从内河水上交通肇事的法律规定来看,设立海上交通肇事罪具有法理根据,也更能被接受。
二、海上交通肇事入罪的实然性分析
(一)海上交通肇事与陆上交通肇事罪同构性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第4条可知,“海上交通事故”是指船舶、设施发生的下列事故:碰撞、触碰或浪损;触礁或搁浅;火灾或爆炸;沉没;在航行中发生影响适航性能的机件或重要属具的损坏或灭失;其他引起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海上交通事故。然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上述条例适用的“交通事故”是指“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通航水域发生的碰撞、触碰、触礁、浪损、搁浅、火灾、爆炸、沉没等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与陆上交通事故相比,海上交通事故会造成后果更为严重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虽然海上交通事故有其独特性,但海上交通肇事犯罪与陆上交通肇事罪在构成要件上具有同构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要件
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陆上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交通运输;而水上交通运输则指内河、湖和海上运输[3]。水上交通运输肇事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相对而言,陆上交通事故的危险性要小得多。
2.客观要件
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两个方面组成的[4]。
一方面,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处理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包括水上、海上、空中、公路、铁路等各个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则以及从事交通运输工作必须遵守的纪律、制度等。对于海上交通而言,主要法规有《1972年海上避碰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值班规则》、《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就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实践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为主要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者违章行驶等。例如,船舶违章行为有:船舶强行横越,不按避让规则避让,船员超航区任职或无证驾驶、船舶未使用安全航速行驶,在有碍航行处锚泊或停靠等等。上述违章行为的种种表现形式,可以归纳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基本形式,不论哪种形式,只要是违章,就具备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条件。
另一方面,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但未造成上述法定严重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海上交通事故而言,由于与公路环境、公路运输工具等有较大差别,因此,海上交通重大事故等级的衡量标准是2002年交通部第5号令《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
3.主体要件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及其他人员均可构成。陆上交通肇事主体主要指火车、汽车、电车的驾驶人员,而水上交通肇事主体则主要指船只的船员。主体不能理解为在水上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船舶、浮动设施等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水上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以及非直接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应包括下列四种从事水上交通运输的人员:水上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水上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水上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人员和水上交通运输活动的指挥人员[5]。上述人员所担负的职责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有着直接或非直接的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有可能造成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4.主观要件
陆上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和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驶、强行超越、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6]。海上是一个特殊环境,即有特殊风险,所以海上的法律制度都有别于陆地上。海上没有过失犯罪只有故意犯罪。海上交通肇事罪应从对结果的认识来考察故意还是过失。
(二)我国海上交通肇事入罪的判例性分析
船舶碰撞案件作为水上交通肇事情形的一种,此类案件的判决对水上交通肇事的其他类型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在实践中,船舶碰撞案件鲜有进入行政诉讼程序的先例,习惯的赔偿是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2002年以广州市珠海区人民法院出现了首例海上交通肇事罪入刑的判例。2002年4月18日凌晨,一艘满载900吨建筑瓷砖的四通8号货船在由佛山开往江阴的途中经过大鹏湾水域时,与江苏南通的南宁3号货船相撞,经调查事故是由于通宁3和四通8没有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造成的。其中通宁3号作为追越船没有主动采取避让行动,事故发生后,四通8船员向其请求救援,南通3号未实施任何救援措施,在肇事后逃逸。最终四通8号货船沉没,5人失踪。后香港水域发现一男性尸体,经证实为四通8遇难船员。广州市中院对该事故出具了民事裁定书,裁定通宁3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四通8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的通宁3号加倍赔偿责任,即通宁3承担90%,四通8承担10%。由于海事法院受理的只是民事诉讼,深圳海事局认为此案可能涉及刑事责任问题,特向公安机关报案。由交通运输部公安局指定广州海运公安局管辖本案。根据深圳海事局先期获取的证据,以及对事故愿意和责任意见,对此案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侦查。经侦查认定通宁3号是418海难事故责任方,船长、大副为事故的责任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2003年1月29日,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分别判处船长有期徒刑7年、大副有期徒刑8年,两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遂成为终审判决。这是我国海上交通肇事罪入刑的首例,对于我们探讨海上交通肇事入刑具有重要影响。
三、我国海上交通肇事罪入刑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海上交通犯罪的理论难点主要有两方面: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海上交通肇事罪与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的区别,两者都是违反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其区别主要在于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依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于水上交通肇事罪,根据交通部2002年5号部长令《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第9条规定,船舶搁置在浅滩上,造成停航或者损害,按搁浅事故统计,停航在三十日以上,确定为“重大事故”。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3号文件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凡达到重大事故标准,并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水上交通事故也应借鉴。上述是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以刑罚的最低情形,也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线。
一般水上交通事故虽然也违反了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规章制度,若只是构成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但是其违章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没有达到上述法定要求的严重程度,不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而不构成犯罪,应由海事行政机关依据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二)重罪与轻罪
水上交通犯罪具有特殊性,因而在制定法律法规、定罪量刑方面应综合考虑并结合水上交通犯罪行为的特点,其与陆上交通犯罪入罪标准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点。
1.标的额巨大
船的价值标的大,一旦发生事故损失巨大。因而,水上交通犯罪的起刑点应比照普通交通肇事罪予以提高。陆上交通肇事的起刑点为30万元,因为船舶的价值较大,水上交通肇事应提高起刑点。
2.水上人员失踪问题
水上交通肇事失踪率高,人员失踪是否属于犯罪构成的危害结果、在船员失踪的情况下对犯罪行为人如何定罪量刑应予以着重考虑。失踪人员是否属于造成他人伤亡的范畴,是海上交通肇事入罪的窠臼。
四、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按照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和罪行相结合的原则,建议将海上肇事行为引发的犯罪纳入刑法中。但由于目前海事法院仍然以审理民商事案件为主,不审理刑事案件,故而,笔者建议在海事法院系统内部设立相应的刑事审判部门,不仅用于处理海上交通肇事案件而且可以处理日益增多的其他类的海上交通犯罪案件,以达到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程俊康.略论海上交通肇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j].天津航海,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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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克春.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及辩护适用[eb/ol].http://,[2013-04-20].
[5]范丽.交通肇事罪[eb/ol].http://,[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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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关键词:交通安全;贝叶斯网;事故机理;netica建模
引言
高度现代化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逐渐成为威胁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性杀手。近两年来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次数达到总数的42.39%[1],呈现上升趋势。因而深入开展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机理研究是非常迫切的。现阶段开展的事故发生机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基于事故因果链锁论[2],利用系统综合分析法剖析典型案例的成因,揭示事故本质;二是基于事故数据挖掘手段鉴别出道路黑点[3],分析其空间分布特性和形成规律。总体而言,绝大多研究缺乏科学的定义和可量化判别标准,没有形成系统的分析治理方法。本文引入交通特性的微观分析,将单个事故成因的重要度计算与基于贝叶斯网的多个事故影响因素耦合作用分析相y合,开展事故发生机理的量化分析。
1 贝叶斯网建模分析
1.1 贝叶斯学习算法
1.2 显性变量的确定
本文选择采用层次分析法[4]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成因进行相应的关联度分析,选取权重较大的关键因素作为贝叶斯模型的显节点。分析过程如下。
(1)模型构建。建立如图1所示的交通事故形成层次结构模型。
(2)构造判断矩阵。在层次模型构建完成的基础上,根据统一的saaty1-9级判断矩阵标准度,比较下一层因素与上一层选定因素之间的相对重要程度,其量化值用w表示,即权重。
(3)层次总排序及一致性检验。层次总排序是指最底层以下的各因素对最高层总问题的重要度排序,具体结果见表1。为了保证排序评价的有效性,引入一致性指标[5]ci和随机一致性比率cr进行检验。
(4)确定模型显性变量。总权重排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各成因对事故发生的贡献度大小。为适当简化机理模型,同时保证分析结果准确可靠,选取交通参与者的违规情况、车辆状况、天气情况和道路条件四个关联度最大因素作为模型的显性变量。
2 模型参数分析
首先引入显节点:交通参与者的违规情况x0、车辆状况x1、天气情况x2和道路条件x3。各变量节点值域取值如下所示。
(1)x0:{0,1,2,3}分别代表驾驶员无违规行为,判断失误,操纵失误,其他违规行为。
(2)x1:{0,1,2,3}分别代表车辆状况良好,信号装置失效,制动失常,其他机械故障。
(3)x2:{0,1}分别对应天气状况良好和天气恶劣两种情形。
(4)x3:{0,1,2,3}分别代表普通路段,丁字路口,十字路口,其他交叉路口。
(5)a:{1,0}分别表示表示发生交通事故和不发生交通事故两种状况。
在确定了显性变量的基础上,引入驾驶人员无规范感和紧张程度两个隐变量,记为y0、y1,并规定隐变量有3个不同的取值,记作d1、d2、d3,对应表示程度的“低”、“中”、“高”。
3 案例分析
采用本文构建的机理模型进行案例分析,以镇江市具有代表性的城市道路解放路为例,选取大西路与中山东路之间的解放路路段为研究对象,结合事故数据对事故发生机理进行建模推理分析。
依据该路段历史事故资料,通过数据学习不断修正事故发生的先验概率,利用贝叶斯软件分析包netica建立事故分析的贝叶斯模型,并结合数据统计分析,得到显性变量与隐形变量之间的条件概率,见表2。
确定变量及其取值后,按照上述值域将数据抽象成布尔类型的值,利用贝叶斯软件分析包netica建立事故分析的贝叶斯模型,见图2。利用该模型进行道路系统事故概率分析,将天气节点调整为天气恶劣且存在交通违规行为时,事故发生的概率由0.38上升到0.47,这是符合常识推理和历史经验的结果。此外,对结果进行敏感度分析,可以发现天气状况是敏感性最强的影响因素,其次是交通违规行为,而车辆状况的影响较小。这可以解释为该路段为市区道路,驾驶员通常对本地路况比较熟悉,且市内车流量较大,车速较低,即使车辆出现一些轻微的意外情况,一般驾驶员都可以平稳应对;当出现较为恶劣的天气状况时,对客观的外部环境和交通参与者的主观判断都会产较大的影响,因此敏感度表现最高。
4 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道路交通环境进行系统的分析,以贝叶斯网络模型为基础,针对目前事故发生机理研究中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事故信息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建立关键因素耦合作用对城市道路交通事故影响的定量化关系模型,实现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应有的互补与统一。结果显示,良好的天气状况、交通参与者的规范出行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至关重要。实例验证表明结果符合实际情况,证明了模型的准确度和可靠度。
参考文献
[1]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z].江苏: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2015.
[2]李淑庆,彭囿朗,肖莉英,等.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机理研究现状与趋势分析[j].安全与环境学报,2014,14(3):14-19.
[3]刘志强,赵艳萍,汪澎.道路交通安全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4]章倩.“本本族”青年驾驶人事故发生机理与驾驶行为模式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14.
篇6
如付某交通肇事一案,公安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2003年5月9日下午,付某驾驶一辆翻斗车拉土,当行驶到某乡镇公路一弯道与迎面驶来的高某驾驶的拉土车交会时,两车将行驶在两车之间韦某驾驶(无证驾驶)的无牌两轮踏板摩托车碰刮倒在地上,并导致乘坐踏板摩托车的周某摔落在付某驾驶的车辆左后轮下被当场碾压致死,两车肇事后分别逃离现场,造成了本次重大交通事故。
根据现场勘察,鉴定结论及调查取证,我队认定本次事故责任如下:1、付某驾驶车辆,遇险情采取措施不力,在车左后轮挡泥板刮到踏板摩托车工具箱,且左后轮碾压周某致死后,驾车逃离现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条下款“遇到本条例没有规定的情况,车辆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第二十条“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之规定,是引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2、高某无证驾驶车辆,左前轮碰刮踏板摩托车后,驾车逃离现场,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机动车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继续行驶。”第二十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之规定,是引起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3、骑摩托车人韦某及死者周某不负责任。该案案件材料反映,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为韦某违章弯道超车引起的,韦某也是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当事人付某不服申请交警支队重新认定,交警支队维护了原责任认定。审查时,检察人员发现该事故责任认定书有疑问后,开出介绍信和委托书找到省公安交警总队,希望交警总队能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认定,他们以无法律依据为由而拒绝受理。检察院只有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也认为该案责任认定书存在明显错误,但又无法否定该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结果仍依据该责任认定书认定付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对付某判处了有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周某(韦某之妻)大部分经济损失。从以上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从立法上加以规范。随着社会经济及道路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交通事故案件越来越多,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愈加突出。笔者现就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的几个法律问题进行初略的分析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个人的一些见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主体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当地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司法实践上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作出。也即是案件侦查人员作出的。有利的一面是对案情了解、熟悉,不利的一面是容易带个人主观片面性。而从刑事司法证据的角度加以深入的分析就不难看出,侦查人员同时又作出对案件起关健、决定作用的证据,显然是不符合刑事诉讼原则要求的。
笔者在多年办理交通肇事案件司法实践中了解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员在认定事故责任时经常考虑,甚至可以说考虑得最多的是民事赔偿问题,也就是说责任认定如何有利于民事赔偿。许多肇事司机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明知事故责任认定有错误而不愿提出申请重新认定,甘愿自己承担与相应的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现举这样一个实例:林某驾驶汽车装运石块(车厢内坐有一人)经过一县级公路时,因车速较慢,一放学回家的小孩欲爬上该车,不小心摔了下来,被车后轮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当时根本不知道有人爬车,交警大队在划分事故责任时,却以该车人货混装为由,认定林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并追究林某的刑事责任,林某并未提出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后在检察机关审查时,经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确认林某不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地位
在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证据,但其属于刑事诉讼七种证据中的哪一种,目前在理论上未作出统一的归类,在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各不相同。大多数的意见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属于鉴定结论,因为其目的是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责任这一专门性的问题的。然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由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大队作出的实际上是由案件侦查人员作出的。也就是说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公安交警办案人员既是侦查人员又是鉴定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人的”。根据该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鉴定结论其取证程序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
另一种意见认为将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为书证,并属于公文书证。因为它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制作的文书,以此文书内容作为证明案件有关情况的书证。符合书证证明力的特点,即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既是证据事实,也是案件事实,二者是重合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书证所表达的思想和意图同案件事实有联系;(2)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可以被认知;(3)书证要有明确的制作者。由此分析,事故认定书划入书证范畴似乎妥当。但如果我们对此作进一步的分析就不难发现它的制作程序和证明力都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规定的书证要求不一致的。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今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这就是说公安人员即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侦查人员又是证据的制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书证所反映的都是案发前已存在或案件发生的客观过程,它所反映的只能是案件的客观事实,而不能掺入个人对案件事实的人为认识。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客观事实与个人知识和经验的产物。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一种证据的法律效力是基于其法律地位而产生的,法律地位确定了,其法律效力自然形成。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都是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肇事者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和法院量刑的主要依据,甚至可以说是起决定作用的依据。可见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法律效力是至高无上无以替代的。然而从前面的分析当中,我们已经发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无论是作出该认定书的主体还是认定书的法律地位在我国刑事司法证据体系中都是一种不确定因素,甚至是与我国现行法律相抵触的,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是值得怀疑的。
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采信及变更程序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上述问题,是涉及到交通肇事案件中罪与非罪,正确量刑和处理的关健问题,也是司法实践当中经常遇到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解决上述问题应做到:
(一)正确界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法律地位。
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性和便于司法实践的延续性,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界定为刑事诉讼中的鉴定结论,有利于对交通肇事案件的正确处理。鉴定结论是鉴定人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的判断。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独立的证据,其作用和意义在于:(1)鉴定结论是正确认识和处理案件的重要根据之一;(2)鉴定结论是查明案件事实,确定案件性质,明确责任的重要根据;(3)鉴定结论是审查、判断其他证据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确实发挥了鉴定结论的作用。
篇7
关键词:安全管理专业; 课堂教学;安全隐患;案例教学法
安全管理专业的学生因为没有社会生产实践经验,学习专业知识,如《hse管理》《安全评价方法》等课程会有很大的难度,充分运用案例教学法,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调查、阅读、思考、分析、讨论和交流等活动,这种“做中学”的教学形式,不仅能加深学生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同时能够有效帮助学生提高学习能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准备
一个好的案例是将部分真实生活、事件所处的情境及工作环境引入课堂,能够使学生身临其境,对事件有深切了解,会判断,会运用课本的理论知识去处理事件,案例可成为理论到实践的桥梁,成为教师和学生对知识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
案例的选取案例必须是真实的。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保障,安全管理专业学生在校就要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真实的案例才能使学生对安全的政策方针有深切的认识,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有感知力、注意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付诸实践热情。例如,选取胡锦涛总书记参加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会议作为案例,在课程第一章节进行案例教学分析,胡总书记讲话中有关“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更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等内容,使学生不仅对“h”、“s”、“e”的基本概念以及三者的关系有了充分的认识,同时,对我国生产安全的严峻形势充分了解,树立了“以人为本”的安全管理理念。www.133229.com学生们都能认识到,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在经济发展中要最大限度地促进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真实的案例还会使安全专业的学生深深体会到安全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危险预知预测,不仅仅是消灭死亡事故和伤害事故,还要发现、掌握并解决潜藏在工厂和作业中的危险乃至潜藏在每一个劳动者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危险(问题)。大舜号沉船事故、江西萍乡烟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重庆天然气井喷事故以及松花江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案例都能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世界著名公司的成功案例如杜邦公司、壳牌石油集团公司都是很好的教学案例。
案例的描述案例所描述的事件都是客观真实的,在描述的过程中,不能对它进行分析和评论,不能人为加入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样由案例的真实性直接导入案例教学的真实性,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得出自己的结论。案例描述目的是为了进行充分的讨论,案例应该包含大量的信息和细节,这样有利于从不同的角度、多个知识点进行分析、评论,有利于教学知识点的掌握,同时还能引发持有不同观点的学生进行主动的分析和解读。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0次会议“三个不能”讲话精神作为案例描述的重点就达到了很好的教学目的。学生不仅对知识点的概念有认识,同时对本专业职业特性也有认识,还能增强学生的责任感,提高职业素养,实现教学的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
案例教学的实施
在实施中,案例教学大致可分成案例引入、案例讨论、概括总结三个基本环节。
案例引入案例是真实的,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包含典型行为、思想、感情在内的故事。案例的引入要讲究技巧,要在课本理论知识与工作实践之间找到切入口,使学生一边阅读案例、教材,一边思考,从案例中引出一般规律。如在安全隐患排查方法的教学中,要求学生为学生宿舍实施安全管理,以隐患作为切入口,使学生很快掌握排查方法。
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是案例教学中心环节,通过案例教学讨论,学生针对某一情境作出具体的决定,并能将其应用到有关的实际情境之中去,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怎样用概括的语言准确地表述自己的观点,怎样组织充分而又有说服力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反驳不同的观点时要以理服人。同时案例讨论还有利于学生积极思维,有助于学生之间的合作和互相学习。
概括总结案例讨论后,教师和学生都应对讨论做出总结。教师的总结一般包括案例本身和对案例讨论的总结等。如宿舍安全隐患排查的案例教学,学生对宿舍安全隐患、危险因素进行仔细辨识,对宿舍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社会环境状况、宿舍楼状况、宿舍居住一般情况、宿舍相关规定、天气情况进行五方面详尽的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学生把课堂上教师教的理论知识、排查安全隐患的方法恰当与完整地应用在宿舍安全管理工作中,“教”了就会,“会”了就能应用,同时这种严谨、细致、认真的工作、学习态度正是一名合格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学生在案例讨论后,可以对自己阅读案例、发言准备、案例讨论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分析整理,写出案例分析报告,如在《hse管理》、《安全评价方法》等课程结束后,整理撰写课程教学成果集,不仅是对案例的一种总结,而且是教师、学生教与学的融合结果,浓缩了教师、学生对知识的学习情感,对专业的思考,对未来的安全工作的展望。
案例教学课堂实施实录
(一)大舜号沉船事故
知识目标:会分析事故原因,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所导致的事故原因有一定认识。
能力目标:安全评价概念的认识和运用能力。
1999年11月24日13时,山东烟大汽车轮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大舜号客货混装船,载客304人,汽车61辆,由烟台地方港出发赴大连,途中遇风浪于15时30分返航。调整航向时,船舶横风横浪行驶,船体大角度横摇。由于船载车辆系固不良,产生移位、碰撞,致使甲板起火,船机失灵,经多方施救无效,于23时38分翻沉,造成28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00万元人民币。这就是“11·24”特大海难事故。
环境因素:天气恶劣,有8、9级大风,暴雨、大浪。
管理失误:公司和地方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管理者为了经济利益,出船时明知天气恶劣还让人上船;船上车辆没有捆绑好,管理不到位,没有制定应急预案;船长未能指挥乘客逃生(利用救生圈之类的逃生工具)。
人的不安全行为:乘客明知天气恶劣还要乘船;大舜号的管理人员不顾天气恶劣,还载客出船,事故发生时,大多数乘客还在客厅内,船上指挥人员还有船长都没有及时通知他们跑到甲板上,更没有指挥他们逃生,也未能及时报警。
物的不安全状态:船在掉头,而船上的车辆没有捆绑好,发生了碰撞产生火花,车上的油又泄露了,发生了巨大的火灾。
这次大舜号事故足以说明大舜号所在这个公司缺乏安全意识,没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监督部门监督不力,管理不到位。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下,他们竟然还安排船只出海,完全没有对危险源进行判别,缺乏对运营的安全评价。
(二)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知识目标:学会安全隐患排查方法。
能力目标:能针对真实的工作情境完成安全检查工作。
1.学生宿舍基本情况。(1)社会环境状况:学生宿舍楼位于黄埔区石化路中段,楼下是广石化的员工饭堂,楼对面是明珠宾馆;宿舍楼在一个常有车辆来往的小斜坡上,有个保卫室在斜坡口,周围是民居和商店(以饮食居多)还有地铁、房产、化工等生产项目正日夜忙碌。(2)宿舍楼状况:宿舍楼只有一栋,呈“e”字型,分为东、西、北、中四部分,分别称作东栋、西栋、北栋、中栋。其中位于东栋和北栋的交接处、中栋、位于西栋和北栋交接处各有一条楼梯。前两者在上楼梯时右手旁有墙,后者在上楼梯时右手边只有矮围墙,对于一个1.7米的人来说还不及腰。宿舍楼共六层,在每层的三个楼梯口处设有消防栓和灭火筒。每层有宿舍17个,每个宿舍有学生4~12人不等,以平均8人记,住学生800人以上,而现在也已基本住满。(3)宿舍居住一般情况:宿舍门是一个向里开的铁门,窗户和门是通风的,厕所还算宽敞,有窗户通风,每个人都安排有一个床位和一张写字桌一把椅子一个插座,留有至少一张床供摆东西,安装有两支灯管和至少一个风扇。在这里居住的学生来自不同的地方;普高、成教、深宝蓝三种不同学历的人居住在一起,关系十分复杂。(4)宿舍相关规定:22∶30大门关闭,学生出入需批准。男女生不得串宿舍。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取暖器、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5)天气情况:由于学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受季风气候影响明显,分雨季和旱季,主要是潮湿和炎热。
2.从以上各方面来分析,学生的住宿生活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并相应提出整改建议):(1)由于宿舍楼和教学楼、生活区有一定距离,学校又无相应的配套设施,学生每天都要来回走动,经过斜坡和石化路,同学间喜欢打闹,而宿舍在一个交通相对繁忙的地段,红绿灯有时不开,开时也会因为布满灰尘看不清亮没亮,来往的车流对学生的安全出行造成威胁。整改建议: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最好是集体行动,有条件需建一座天桥。(2)北栋和西栋交界处的楼梯右手边的围墙过于矮小,这是一条学生经常走动的通道,且在这里可以看到很漂亮的风景,同学喜欢在这里看风景聊天嬉戏,容易造成坠楼事件。整改建议:加装护栏。(3)宿舍楼的两个大门一个终年常锁,主要是为了避免外人进入,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安全隐患,少了一个逃生通道;另一个大门晚上10∶30也会关门且是反锁,钥匙在保安手上。整改建议:加强门卫管理,有门就有人,有锁就有钥匙。(4)宿舍楼周围人流复杂,虽然有保安24小时看守,但不会24小时守在门口,宿舍楼里面也很复杂,即使出现什么新面孔也不会大惊小怪,盗窃行为是很可能发生的。整改建议:学生进宿舍楼要出示学生证,不能凭保安感觉,如有外来人员要进入宿舍楼需有住宿生陪同并做好出入登记;保安有事离岗时需要交待宿管或者其他人暂替其位。(5)车流穿梭、蒸汽管发动和工作、地铁施工、化工厂生产使得宿舍楼时刻发生轻微震动,相伴的声响无时无刻刺激着同学的神经,空气中更是飘散着有毒有害气体。整改建议:需请专业人士检测宿舍楼的抗震能力和架构、声响和气体排放的有害程度。建议在布告栏上列举一些有助于排毒的食物以减轻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
3.宿舍的安全问题及解决要点分析。(1)相对于自家的居住环境,宿舍是比较拥挤的,而宿舍门是向里开,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人会紧张,一心想向外冲,很可能会因此而把门堵住,耽误时间。要点分析:控制宿舍人数是根本。(2)虽然明文规定不能使用大功率电器,但热水在楼下,图方便买个热水壶是很普遍的,电饭锅也不在话下。冬天在自己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更普遍。宿舍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超负荷,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较为薄弱,加上宿舍楼本身没有接地,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规定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要点分析:首先应该解决地线问题,减少触电伤害。再者是学生观念问题,让学生明白贪一时方便所换来的可能是灾难后果。坚持查宿舍,见到一件没收一件。普及用电常识。(3)宿舍里存有许多棉被、衣服等易燃品,易着火并使火灾蔓延;用火不当,如抽烟、点蚊香等会出现明火,有火灾隐患;对于一般电器(如电脑)的灭火方法一无所知。要点分析: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强调注意生活细节,并开展用火安全教育。(4)很多学生能与他人相处得很融洽,却很难与舍友相处,这就存在宿舍关系紧张带来的安全隐患,日久彼此会产生仇视、敌对情绪,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要点分析:独生子女一般都比有兄弟姐妹的人在处理寝室关系上差一些。也就是说,我们虽然学会了与人交往,但是,一旦离开了社会环境,到一个相对安逸,相对放松的地方(寝室,家)之后,平常一些没有加以控制的习惯就显现出来了。首先要尊重别人的隐私,其次要有容纳意识,而距离有时是情感的添加剂。真诚、独立、包容或许是对待舍友的不二法宝。通过组织一些活动,如舍歌征集比赛,促进彼此的了解,增进友谊。
通过对宿舍很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分析,总体上可以看出宿舍存在最大的隐患是用火用电,周边环境对于学生的身体健康问题也存在威胁。之所以会有这些隐患,多与学生的安全意识薄弱有关。在教师对宿舍楼安全隐患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时,最重要的是要先从学生的角度出发,使学生先有安全意识,对用火用电慎之又慎,让学生时时刻刻做好心理和行动上的准备,做事时既要维护自己权利,也要尊重和保护他人的利益。
通过安全管理专业学生的案例教学课堂实录,证明案例教学为学生搭建了理论到实践的桥梁,为课堂注入活力,能使学生在“教”、“学”、“做”中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同时培养团结合作精神,大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民杰.案例教学法[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6.
篇8
一、连环撞车事故中,未相撞者可不担责?
案例:2012年11月初的一个大雾天气,汪某驾驶轿车与同方向马某驾驶的农用小型货车追尾相撞后,导致小型货车又与相对方向刘女士驾驶的轿车相撞。汪某、马某及小型货车上的2名乘员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经交警事故责任书认定,汪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和刘女士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汪某和刘女士的轿车均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对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三方当事人均无意见。可在具体赔偿时,刘女士和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认为,其轿车并未与汪某的轿车发生相撞,不应承担汪某的损失赔偿责任。但法院在审理中并未认可刘女士和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意见,依法判决刘女士和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按15%的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主持人评析:连环撞车交通事故并不以肇事车辆之间是否直接碰撞为要件,关键是看过错责任的划分。就本案交通事故而言,对负有事故责任的车辆,应在投保的交强险限额内对伤者的人身及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刘女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依法承担15%的赔偿责任。
二、侧翻后被撞身亡,谁撞谁担责?
案例:2012年1月25日21时许,刘某驾驶中型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因雨雪形成的冰雪路滑翻于一、二车道中间处,后面安某驾驶轿车驶来后,因无法躲避,车头与侧翻的货车车尾底部相撞,安某受伤、二车受损。随后,赵某驾驶轿车行驶而来并在躲避中碰撞中央护栏并与侧翻的货车车头部相擦,继续向前运动中撞击位于第一车道内的刘某,致刘某因抢救无效身亡。经高速公路交警认定:刘某应负第一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安某应各负第二事故的同等责任;赵某无责任。
该责任认定意味着:刘某虽未与任何车辆相撞,且又被撞身亡,但却要承担第一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事故的50%责任,刘某的妻子很不理解。诉讼环节,人民法院采纳了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并做出判决。公安部门的责任认定与法院的判决公平吗?
主持人评析: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看当事人过错程度,如果有过错,即使行为人为被撞,也应负事故责任;二是看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对事故发生原因力的大小;三是看事故当事人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有无因果关系。本案,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说明,在第一事故中,当刘某的货车侧翻横于一、二车道中间后,安某保持车距、紧急处置等均无过错;在第二事故中赵某保持车距、紧急处置等均无过错。那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当然,刘某的妻子若对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三、连环撞车中,未撞第三人不应担全责?
案例:何某驾驶越野车沿102国道线由北向南行驶,因超越同方向吴某驾驶的轿车时与之相剐,致使吴某驾驶的轿车又与同方向兰某的电动车发生相撞,造成吴某、兰某受伤的交通事故。吴某左尺神经损伤,共花费医药费5000余元;兰某经鉴定构成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花费医药费38000元。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强行超车未确保安全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何某则认为,自己只就对吴某的损害承担责任,而兰某是被吴某撞伤,吴某至少应承担一定的责任。该说法对吗?
主持人评析:何某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依据交通事故过错责任原则,连环撞车责任事故应由过错方担责,都有过错按过错程度比例或连带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也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既然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在此次连环撞车中负全部责任,说明何某驾驶车辆缺乏安全意识,在强行超车中未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即使何某未直接撞到兰某,同样需要向兰某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兰某的损伤虽然是吴某直接相撞所致,但吴某在此次连环相撞过程中并无过错,所以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四、冰路连环撞车,只能由过错车主担责?
案例:2012年12月中旬的一天夜里,天下雨雪,能见度较低。金某驾车到某高速公路路口时,见高速公路并没有关闭,便驾车驶入高速公路。当他行驶通过一处大桥时,发现路面上有散落的枕木等异常情况,立即踩刹车,却因桥面结冰,在躲避前面同方向一辆轿车时,撞向路边的护栏,并导致后面数辆汽车发生连环追尾事故。经交巡警高速大队认定,金某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该责任只能由金某一人承担吗?
主持人评析:虽然交巡警部门认定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过错责任人为金某,但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另一个次要责任人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存在两个方面的过错。一是未能及时发现并清除公路上的障碍物。《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公路进行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发生公路突发事件影响通行的,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修复公路、恢复通行。而本案,金某是因躲避路面上散落的枕木等障碍物而引发事故,高速公路管理部门难辞其昝。二是在低温雨雪天气路面易结冰是一种常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该预见到,但其疏于管理,未能及时采取封闭或有效除雪、融冰措施,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依据2012年12月2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因道路管理维护缺陷导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道路管理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连环撞车后,只能以交警认定的责任为准?
篇9
关键字:调度指挥、智能决策、应急方案、知识库
abstrac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highway scheduling command to emergency response and processing efficiency, realized based on knowledge base technology, using gps and gis, the 3 g technology of highway scheduling command system.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plan, by digital rule reasoning, case reasoning and the best path recognition technology produces emergencies resources scheduling solution, the disposal scheme and information release scheme.
keyword: scheduling command, intelligent decision, emergency plan, knowledge base
中图分类号:u412.36 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交通流量的日益增加,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高速公路面临的“保安全、保畅通”的压力日益增大。为了解决日常运营管理和应急处置中存在的资源掌控不足、决策不科学等问题,通过高速公路智能调度指挥系统的建设,实现调度指挥中心统一接警,信息统一管理,资源统一调度;实现应急资源调度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和信息方案的智能化决策;实现系统高速运转。
高速公路智能调度指挥系统,以交通地理信息系统(gis-t)为平台,以集群通讯(gps)系统为手段,生成事故处理的指挥调度方案,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指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件损失。方案制定的准确与否、展现形式是否直观有效、能否动态地根据事件进展的自动修改,是应急方案能否在应急指挥系统中起到指导性作用的关键。本文针对智能调度方案的相关技术进行研究,并在山东高速日常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中得到应用。
2 设计与实现
2.1 系统架构
调度指挥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日常调度和应急指挥等功能。利用gps定位技术实现对所有车辆定位,根据接警管理的信息,对事件级别、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危害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应急预案的匹配和专家意见,辅助生成应急方案,根据方案合理地调度车辆、人员、物资等应急资源处理各种事件。
调度指挥方案在应急指挥系统中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是调度指挥系统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日常调度与应急指挥系统功能结构图如下:
2.2 关键技术
调度指挥信息系统涉及的关键技术有:知识库、gps、gis、路径识别。
2.2.1 知识库技术
2.2.1.1 知识获取和表示
知识的表示在人工智能和专家系统中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如何把预案中的知识表示出来形成方案模型,是方案设计的关键环节。文本应急预案如:《道路畅通保障预案》、《紧急(突发)事故处理预案》、《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描述了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责及事故处置程序。这些预案既包括所规定的流程、任务和资源等信息,又包括形成智能预案过程所需的工作机制、模型、案例、知识等信息。
2.2.1.2 规则推理
基于规则的推理(rule-based reasoning,rbr)是专家系统的一种,它根据以往领域专家(应急预案)的经验,通过知识的获取,将其归纳成为一系列规则,它具有明确的前提,并可以得到确定的结果。然后通过推理引擎,将事实(fact)和规则库里的规则(rules)进行匹配,寻找匹配的规则。
2.2.1.3 案例推理
案例推理(case-based reasoning,cbr)通过重用和修改以前解决相似问题的方案来生成方案,缓解了知识库中知识获取的瓶颈,具备动态知识库和动态学习的特点。系统中的历史案例构成一个案例库,当前处理的事件成为目标事件。处理事件时,先在案例库中搜索与目标事件最相似的若干案例,再通过案例的匹配情况进行调整。
案例推理的关键是案例的存储和检索,案例库的好坏决定案例检索的性能,案例存储形式可以采用xml表示方法、面向对象表示方法、基于petri网表示方法等。
2.2.2 gps、gis技术
地理信息系统( gis) 作为一种辅助决策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从理论研究走向行业应用。它以直观的方式在地图上显示数据,同时提供强大的空间分析功能,更加有利于从空间关系、空间分布中发现隐含的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在日常调度和应急指挥系统中,用以显示路况、车辆、人员、路网设备、事故等信息,能够让指挥员在地图上直观了解当前的应急资源和形势的变化,快速做出正确的决策。
gps技术能够快速、高效、准确地提供点、线、面要素的精确三维坐标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具有全天候、高精度、自动化、高效益等显著特点。利用gps定位技术实现对所有路政巡查车辆、养护巡视车辆、清障车辆的跟踪定位,调度指挥中心能够实时监测公司所有车辆的位置信息,掌握他们的运行情况。系统通过comet实时推送技术,将所有gps终端设备的情况直观地反映到电子地图上,方便调度员及时了解当前救援的进展情况。系统提供基于事件位置指定半径范围内的车辆搜索功能,圈选功能,方便调度员对车辆和人员的调度;提供历史轨迹回放,对车辆行驶路径进行评估。
2.2.3 路径识别技术
根据应急物资以及运输保障机构、车辆的分布情况,结合实时交通情况(交通流量、交通阻断信息等)和事故的影响区域(危险区域、隔离区域、警戒区域)对公路通行的影响,提供当前情况下的最佳运输路径。目前的搜索算法有两种 (l)盲目搜索算法。系统不考虑给定问题所具有的特定知识,仅根据事先确定好的某种固定排序,依次调用规则或随机调用规则。主要包括宽度优先搜索、深度优先搜索以及等代价搜索;(2)启发式搜索算法。系统考虑问题领域可应用的知识,动态地确定规则的排序,优先调用较合适的规则。主要有有序搜索和a*(a-star)算法。
2.3 调度方案设计
为确保系统具有易维护、可扩展、松耦合、稳定性好等特性,系统设计的主导思想是力求标准化、层次化、模块化。其设计重点是知识获取与管理、推理过程。
2.3.1 方案知识获取
本系统采用产生式规则来表示知识。把预案中的知识分为两部分,一种是静态知识的事实(fact):包括相关机构、需要的资源、路网设备、路线等;一种是推理和行为的过程规则(rule),用于表示像“如果有危化品泄露,那么就通知安监局”之类的具有因果关系的业务规则。
历史案例的存储采用面向对象的方法,采用了将语义网络转换为一阶谓词,把一阶谓词作为一个对象存储到关系数据库中,充分利用数据库的特性。案例描述分三个方面:问题描述域、特征属性集、欧洲杯买球平台的解决方案域,通过案例属性之间的距离标识案例的相似度。
知识库采用oracle,主要的数据机构有:fact表、rule表、case表、cbr表。cbr表的主要列结构:
列号 列名 数据类型 能否为null 说明
1 predicate_no smallint not null 谓词编号,主键,标识
2 case_no varchar(15) not null 案例号,一般为case 数字
3 predicate varchar(30) not null 谓词
4 predicate_property varchar(30) not null 谓词属性
5 param_nums tinyint not null 谓词参数的个数
6 param1 varchar(50) null 谓词函数的第一个参数
2.3.2 方案推理过程
指挥调度方案的推理首先根据案例的问题描述、特征属性、欧洲杯买球平台的解决方案域,通过案例属性之间的距离标识案例的相似度。并设定相似度最低的阀值,如果高于阀值,则根据典型案例生成调度方案,如果低于阀值,采用规则推理生成方案。
系统中规则推理采用的引擎是效率较高的rete 算法及其变体,充分利用规则之间各个域的公用部分,减少规则存储,同时用网状结构加快匹配速度的正向推理(forward chaining)算法。并且系统根据路网实时采集的数据,通过规则推理,还具备预警功能,确定气象、事故的级别、影响区域,在gis地图上按照灾害严重程度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显示。
2.4 方案实现
基于知识库理论,采用java技术、oracle数据库、运筹学求解软件等相关开发环境与技术,实现了高速公路调度指挥系统应急方案的智能生成,再生成,包括信息方案、资源调度方案、现场处置方案。
2.4.1 信息方案。
情报板信息:根据事故的级别、影响程度、高速路线布局、情报板的方向,自动选择路线上不同的情报板,情报板的内容根据路况信息自动生成,并且在关键点或立交桥的情报板,可选路线信息。
短信通知:根据公司的值班表、事故的级别,把事故信息自动通过短信通知路政值班人员以及相关人员。
公众出行信息:动态路况信息实时推送到公众出行网站,提供直观、丰富、实时的公众出行服务信息,包括交通运行状况、占道施工、突发事件、收费站封闭/开放等。
2.4.2 资源调度方案:
系统根据突发事件基本信息、应急资源动态分布信息、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持续时间、演变趋势等分析结果,运用运筹学相关知识,在满足资源供求约束条件下求解给出调度方案,使得资源到达各个应急点的时间最短且数目最少。应急资源的调度方案,包括应调度的应急管理机构、需要协调的外部单位、调度的车辆、物资,调度的应急救援队伍,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和人员的最佳运输路径方案。
系统计算最佳路径时,主要考虑因素:
1、实时交通速度。以高速公路的额定速度为基准,根据路线的实时速度,调整路线的长度,计算最佳路径。
2、事故的影响区域。根据事故的影响区域危险区域、隔离区域、警戒区域,调整路线的权值,计算最佳路径。
3、考虑地方路。在高速的gis地图上,采集了高速周边的地方路线,发生事故后,根据交通阻断信息,计算最佳路径。
根据以上影响因素,系统自动计算k条最佳路径,采用的是yen算法,其中最短路径用dijkstra深度优先算法。为资源运输和救援工作提供辅助决策,节约救援时间。
2.4.3 现场处置方案
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自动从应急预案库中搜索匹配的应急预案,给出不同的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方法,包括:变道行驶措施,防撞桶、反光锥等行驶标志的摆放,主线分流措施,收费站封闭措施等。
3 结论
1)根据高速公路日常运营管理和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给出了调度指挥系统的系统架构,阐述了应急方案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分析了系统开发需要的关键技术:集成gps和gis系统;通过数字化预案建立知识库,结合规则推理和案例推理技术生成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最佳路径识别技术。
3) 论述了根据关键技术,系统如何生成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信息方案、资源调度方案、现场处置方案。
4) 系统实现已成功应用于山东高速调度指挥平台中,对高速公路日常调度和应急指挥过程起到科学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 谷江河, 徐瑞华 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z ].2008. [ 2].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处置预案管理信系统设计[j] 2009(2):42一65
[2] 郑黎黎, 丁同强, 成卫. 高速公路交通事件管理智能决策支持系统[ j].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4 29(6) 119-121
[3] 胡中豫, 申 涛, 李高峰, 等. 基于案例与规则推理的干扰查找专家系统[j]. 计算机工程, 2009,35(18):185-187
篇10
关键词: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存在问题
1 高速公路交通系统中驾驶员的失误类型分析
1.1 很多交通事故中,人为因素是关键
在高速公路交通行驶系统中,人、车、公路等要素是相互串联的,在该模块中,人是重要的影响因素,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需要根据周边的环境进行具体感知及其判断,通过对一系列的信息的处理,找到安全性行驶的技巧,保证车辆的健康行驶,从而维持系统的平衡性及其安全性。在实际应用中,高速公路交通环境系统本身就是开放性的,这就导致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感知模块、判断模块、操作模块等时时刻刻都受到来自外界因素的干扰,值得注意的是,在该“人-车-路”系统中,“路”具有不同于其他公路的特点,如封闭的道路设计、道路宽阔平坦、路面情况变化较少等等。因此,处在该系统中“人”这一元素受“路”的因素的影响,也具有不同于其他道路驾驶的特点,如快速行驶使得紧急刹车难以控制、道路情况单调极易造成驾驶疲劳等。
在高速公路驾驶系统中,其他车辆的行驶方式,路面情况等都会经由驾驶员的视觉等传入他们的大脑,驾驶员就会根据自己的驾驶经验,针对这些信息展开取舍,要进行其大脑所发出指令的判断,再进行神经系统的反馈,从而满足日常驾驶的需要,保证行驶人员工作模块的正常开展。于是在整个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循环不断地重复上述“感知-判断-操作”过程,这个过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会存在干扰,且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延迟或差错,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感知失误,主要是由于驾驶员注意力分散而对车内外环境信息感知出现了偏差、疏忽或者观察不清的情况。
1.2 感知失误是人因失误的主要原因
在驾驶环节中,感知失误是普遍存在的,这与驾驶员的自身心理因素密切相关,特别是受到外界因素的干扰,就有可能做出不合理的判断及其观察,从而影响其判断环节、观察环节等的正常开展,就导致其判断上的失误出现。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受到驾驶员的工作状况的影响,其信息的选择、取舍都受到影响。
在判断过程中,由于驾驶人员的认识能力、知识水平和经验等不足或外界信息的干扰等,会使判断与现实需求不相符合,因而造成错误的判断,出现判断失误。操作的动作选择来自于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判断失误是操作失误的基础。
2 研究方法案例模块的优化
2.1 事故分析是了解高速公路事故发生根本因素的重要途径。(如图1是我国历年高速公路事故发生的数量。)
图1 我国历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数
在生活中,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问题。为了更好的进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分析,进行其事故的根源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是必要的,这就需要进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体系的深入探究,进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积极选择,进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积极搜集。通过对案例的重点问题,进行事故的整体状况的跟踪。为此笔者重点搜集了我国高速公路发生的一些交通事故作为具体分析研究对象。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在2000年时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为18000起左右,而到了2003年则增加到40000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量已经是2005年以前的数倍,而其中由人因失误引发的事故数量占总数67%。
2.2 人因失误是引发高速公路事故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事故失误类型的深入分析,可以得知导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因素是非常多的,特别是驾驶员自身不具备良好的素质,驾驶员难以适应当下高速车流的状况,就容易导致其精神的紧张,从而影响了对紧急事故情况的解决。这与其高速公路相关交通参数的参与是密切相关的,如果交通道路环境的单调性,也容易导致驾驶员视觉疲劳或者从心理上放松警惕、注意力不集中,造成感知失误和判断失误;一些驾驶员缺少高速公路驾驶经验和对行驶规则的掌握,违章超速、超车等操作失控;大雾、雨天等不良天气增加了高速驾驶的危险性,使驾驶员难以安全控制车辆行驶。
通过对驾驶员失误因素的分析可以得知,路面的因素、车辆的因素及其人的因素都导致了日常驾驶模块的不正常开展。这就需要针对路的因素、车的因素及其人的因素展开分析,进行不同案例的事故原因的深入探究,并需要积极做好统计工作,通过对这些操作失控情况的分析,可以得知,造成操作失控导致事故主要与人的因素有关,其次与路的因素有关。所以,对于高速公路人因失误引发的事故,我们要充分了解影响其产生的原因,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以降低由于人因失误造成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2.3 驾驶员操作失误是人因失误中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实际中所发生的事故案例情况的分析,可以得知影响其行驶失误的情况“人的因素”比较多的是疲劳驾驶问题,这就大大降低了其高速公路安全驾驶素质,从而导致日常安全驾驶模块的正常开展导致其人为失误情况的出现。这与参与者整体驾驶素质是密切相关的。在失误因素整体性分析过程中,笔者发现影响驾驶员失误的因素具备一致性,高速公路每一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几乎都是驾驶员的操作失误造成的。但更深层的原因却是多种多样的,如周围环境的影响、驾驶员自身的能力素质等。因此,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高速公路驾驶员的感知失误、判断失误及操作失误的发生,需要加强对“人”、“车”、“路”三方面因素的控制。
3 结束语
该文通过对高速公路驾驶过程中驾驶员的感知模块、判断模块、操作模块等展开分析,进行失误因素的深入分析,从而针对这些模块展开人为失误情况的分析,保证该问题研究的深入,针对这些失误的方式、机理等展开控制模块的应用。
参考文献
[1]中国投资咨询网.2007年中国高速公路行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r],2007: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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