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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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

张全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

近年来,我国雾霾等重污染天气频发,水污染事故多发,为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环境形势,治理水污染,自1987年开始施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也被本届人大提上议事日程。如何加快立法进程,并以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坚强法治后盾,“两会”代表委员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建议。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

《环境保护》:今年的“两会”上,您所递交议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全:今年“两会”,我所递交的议案有2个,均是关于法律修订的,一个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另外一个是加快修订《水污染防治法》。

目前,全国人大正在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通过一审,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从修订草案的相关内容来看,强化源头控制、落实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推进公众参与以及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较有针对性,但还存在如何与《环保法》进一步衔接,尚未充分吸收地方上一些好的做法,一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制度没有明确等问题,还需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和水安全问题,1984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这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1996年和2008年对这部法律又进行了两次较为重要的修改。本届人大又根据当前我国面临的水污染严峻形势,再一次把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提上了议事日程,为此,我们建议,加快《水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进程,以解决我国水环境管理中突出问题。

《环境保护》: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议案中,您认为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存在哪些不足?

张全: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大的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还没有明确或者体现得不充分。

一是社会共治的理念尚未充分体现。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如何体现全社会共同责任上作进一步的细化,从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是大气污染治理市场化的相关制度尚属空白,例如,第三方治理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都是行之有效的市场化治理措施,但这两项制度在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中尚未体现。三是交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上海市自2007年统一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检验周期,将排放检验纳入安全检验的范围,并明确在用机动车未经排放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建议在本次大气立法中明确机动车排放检验采取类似上海的做法。此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应引起重视,港口船舶排放加重了雾霾等大气污染,建议本次大气立法在严格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的基础上,推行大型港口、码头岸基供电和使用低硫油等措施。四是大气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依然存在,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也应当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要从制度设计源头上解决违法成本低、执法难的问题,做到完全剥夺企业违法所得的预期利益,以消除企业的违法冲动。

《环境保护》:除上述框架上的不足外,在立法思维和制度规定等具体内容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应做哪些完善?

张全:一是给地方立法留出空间,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国家层面对某一事项作统一具体的规定难度较大(如社会面源的污染防治措施各地差异较大),如果作出统一规定执行性可能比较差。鉴于环保的特殊性,建议创新立法思维,参照环境标准的管理模式,授权地方在大气法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可以作出更严格的规定;如果地方有更严格规定的,优先适用地方规定。二是体现社会共治,建议在修订草案中除了强化政府责任外,要突出企业在源头减排、污染治理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明确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和损害赔偿责任。要倡导公众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并且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公众低碳节俭生活行动指南。在监管上,除了明确环保部门的职责外,还要明确其他管理部门的相关职责。三是建议增加有关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制度。针对第三方治理采取引逼结合的方式,既要在起步阶段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又要在法律层面规定约束性措施,同时强化对第三方治理单位的监管,划清排污单位与第三方治理的法律责任;建立严重污染企业强制保险制度,对化工、石化等严重污染企业推行强制保险制度,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投保环境责任险;完善机动车定期排放检验制度:推行机动船岸基供电和低硫油;进一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在《环保法>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差别化电价、停水停电、变排污结果罚为行为罚等措施。

《环境保护》: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区域联防联控”,2015年上海在大气治理上将有哪些新举动?

张全:一是“治理”,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治理力度。到2015年底,将全面完成剩余1900台工业中小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全面淘汰剩余的9万多辆黄标车,完成老旧车辆淘汰任务。同时,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限期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继续深化扬尘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二是“执法”,就是要全面落实新《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严执法、从重处罚,倒逼治理和转型。三是“协作”,深化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我们明确了10项协作重点工作。主要是治理上的共同落实,重点是黄标车、中小锅炉、重点企业结构调整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机动车“异地同管”,对外地牌照在沪机动车与上海牌照车辆一样实施环保管理。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港口的污染控制。长三角地区是河网地区,船舶有8.8万只,占我国船舶总数的56%,航运大气污染对空气质量影响占比较大,因此长三角必须在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上先行一步,上海更要带头做好。此外,对接“十三五”规划、排污费政策、联动执法,包括第三方治理也准备在长三角对接,让市场机制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今年,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一期将建成,区域预测预报将进入常态化。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2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源;改善路径;探讨分析

0 前言

2014年apec峰会举行期间,北京及其周边区域的天空格外蓝,空气也格外新鲜,从而诞生了一个新词汇――apec蓝。“apec蓝”是会议期间北京及其周边城市通过高污染高能耗的工厂企业停产、燃煤锅炉改造、扬尘工地停工、机动车限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增加公共交通出行等临时实施的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而取得的效果。通过实施该应急措施最终证明:实施严格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雾霾是可以减轻的,环境空气质量是可以有效改善的,这对于中小城市探寻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1 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

环境空气污染的成因非常复杂,形成雾霾的因素也非常多,通过对国内各大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对比分析,基本可以认为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气污染、燃煤及生物质燃烧、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交通和工地扬尘、以及污染物相互作用造成的二次污染等,因此,中小城市要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需重点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控制、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扬尘治理、以及减少生物质燃烧等。

2 中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路径分析

2.1 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及节能减排工作

近年来,污染及重污染天气逐渐增多,持续困扰着各中小城市,除与气象因素紧密相关外,一方面与城市功能区布局不完善、不合理有很大关系,造成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形成热岛效应[1],从而出现重污染天气,因此,需要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根据城市常年气象气候及地理地形特点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消除污染物聚集产生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小城市普遍存在大量高污染高能耗产业,往往也是该城市的支柱产业,进一步加重了城市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概率,因此,中小城市需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等落后产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大力支持并发展绿色的环境友好型高新技术产业。

2.2 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扬尘、油烟等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中小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连年上涨,机动车尾气排放已经成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因此,需要加强机动车管理,依据城市环境承载能力[2]及污染现状实施限行措施,严格落实机动车准入制度,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实施机动车油改气、引进新能源车等工作;对于城市建筑工地及道路运输扬尘需严格监管,并加强道路清扫洒水,做好降尘、抑尘工作;并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烧烤监督管理,引导并鼓励广泛使用清洁能源。

2.3 转变发展思路和观念,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

我国经济经过长期高速发展后与环境污染的矛盾逐渐突出,环境空气污染尤为明显,因此,需要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逐步转变经济发展思路,树立绿色发展观念,并切实增强环保责任,深刻认识环境空气污染是人类活动的产物[3],治理污染是有办法的,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通过持之以恒的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4 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空气治理工作

城市环境人人享有,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加强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3 结语

通过对中小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源解析及相关分析,改善中小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需加强五个方面:一是完善优化城市功能区布局,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步伐;二是加强机动车管理,实施扬尘、油烟等治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三是政府及各级各部门需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大气污染治理精细化、常态化,转变发展思路和观念,并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五是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引导并鼓励社会各界及公众广泛参与环境空气治理工作,共同推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参考文献】

[1]赵志敏.城市化进程对城市热岛效应因子的对比分析[j].中国环境监测,2008,24(6):77-79.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3

关键词:空气质量标准;实施;问题;建议

1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灰(雾)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pm2.5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话题。为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国家环保部于2012年2月29日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根据“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文件的要求,全国范围应于2016年全面执行,新标准的执行不仅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同时要求我们相应提高监测能力。在执行新标准前,华中某市提前引入pm2.5进行实验性监测,现根据监测结果及该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几点思考供以供参考。

2 华中某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

2.1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旧标准的空气质量变化情况

2009年至2013年,该市执行旧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数据。数据显示环境空气质量整体表现平稳,pm10基本无明显变化,但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有上升趋势(详细数据见下表1):

2.1.1 二氧化硫在09~11年略微上升,但由于近几年对燃煤锅炉等控制力度的加强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应用的普及,11~13年基本趋于稳定。

2.1.2 二氧化氮整体呈缓慢上升趋势,特别是近三年由于工业与机动车的快速增长,上升较为明显,需要警惕。

2.1.3 pm10整体表现平稳,该市在总量消减上付出了大量努力,但消减与增长基本持平,需要重视。

2.1.4 近五年的环境空气达标率在86.6%~90.7%之间浮动,主要是因为每年受灰(雾)霾、秸秆焚烧等影响的天数不同,整体无明显变化趋势。

2.2 pm2.5项目试监测情况

为先行了解和掌握该地区城区环境空气中pm2.5污染情况,培训相关技术人才,根据其他城市先行建设的经验和专家的建议,选用了美国met-one的pm2.5自动监测仪器,建成了一套了细颗粒物(简称pm2.5)监测系统。该pm2.5监测站点处于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对照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该点位pm2.5监测项目日均值达标率仅为68.8%,最高日均浓度为0.312mg/m3,超标3倍以上,年均值为0.071mg/m3,超标1倍多,较老标准的达标情况大幅下降。

3 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面临的问题与建议

3.1 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面临的问题

3.1.1 环境监测标准体系即将完善,pm2.5监测数据可能升高

我国从提出pm2.5自动监测系统的概念,到现在的全国大面积建设,时间较短,pm2.5自动监测系统的配套的标准体系还未完善。在运行pm2.5的过程中,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予以修正,确保数据准确性。

3.1.2 地形特点、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等三大不利因素,使我市环境空气污染面临更大压力

该市中心城区大部分位于山谷之中,逆温发生频率较高,特别是夜间和冬季,逆温频率接近100%,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扩散,容易造成环境空气中颗粒污染物富集,导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而该市工业结构偏重,目前正在或即将上马的大项目较多,再加上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可以预计该市pm2.5污染负荷还将持续加重,后续pm2.5指标达标情况将不容乐观。

3.1.3 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势在必行,各种考核工作迎来更多挑战

根据环保部要求,2016年全国范围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按照目前状况,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必然会大幅下降,而按老标准执行的各项考核工作势必将面临更严峻的考验。

3.2 建议

3.2.1 政企合作,寻求环保发展新道路

政府与企业都拥有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同时也有各自的优势,在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问题上,建议以“相互支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原则,加强与企业合作,联手共同建设灰(雾)霾站监测站,强化环境空气监测力量,建立健全环境空气预警体系。

3.2.2 强化增量监督管理,减轻环境空气污染压力

国家和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改善环境质量即是要求也是责任,但经济发展离不开企业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又势必加重环境污染负荷。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必然可以减轻环境污染压力。

3.2.3 以多面开花方式加快减量步伐,实现环境空气改善的目标

目前在颗粒物总量减排工作中,主要重点倾向于工业减排。据研究显示,环境空气中pm10的含量50%来源于地面扬尘,在现有的条件下仅仅依靠工业减排,显然无法达到国家关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要求,因此我们建议在保持工业减排力度的同时,加大矿山、建筑扬尘、城市道路等扬尘污染的治理与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启动饮食油烟控制工作,从各个环节减少颗粒物,特别是pm2.5的排放量,加大减量步伐,实现环境空气改善的目标。

参考文献

[1]郝吉明.大气污染控制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谢伶莉等.宜昌市城区典型灰霾日pm2.5污染特征研究[j].绿色科技,2015.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4

级别。

“希望蓝天白云不是一个遥远的梦。”3月2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新闻会,发言人吕新华谈道:环境问题是目前最大的民生问题,老百姓迫切期待生态环境改善。越来越多的代表委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开展议政和讨论。

雾霾和污染

从党的十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到今年地方两会聚焦治霾和产业结构升级,绿色生态问题一直是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热点。在本届全国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也将目光聚焦于此,为环境治理出谋划策。

针对公众普遍关心的雾霾问题,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在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彻底改善大气污染,既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也是时不我待的过程。环保部门将加倍努力,既要打攻坚战,也要打持久战。他指出,雾霾的形成污染物排放量大是根本原因,主要排放源包括燃煤、工业、机动车、建筑和道路扬尘;不利于扩散的气象条件是直接原因;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重要的因素。

吴晓青还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圈的空气污染情况作了分析。他指出,三大经济圈是我国空气污染相对较重的区域,占我国国土面积的8%,但消耗了全国煤炭的43%,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京津冀区域的空气污染最重。京津冀13个城市中,11个排在污染最重的前20位,其中7个排在前10位。污染物排放最大源头是燃烧排放,要减少京津冀污染,必须减少该区域燃煤量。

“我连续7年到北京参加政协会议,北京的天一年比一年灰,空气一年比一年污浊,这不得不让我们对当前的经济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刚到北京的祁德川委员对着“雾霾天”皱起了眉头。

“来到北京,就很想念我们西双版纳的蓝天。”罗红江代表对记者感叹。

“雾霾是一种警示,提醒我们要回归低碳、环保、可持续的发展。”余文良委员说,尽管云南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但如果不注重转变发展方式,淘汰落后产能,那雾霾就离我们不远了。

“空气、水、土壤、森林,这些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都正在遭受严重的污染。这不是个别人、个别地区的责任,而应该是全社会和全体人民共同的责任。”魏艺红委员呼吁。

郝萍代表指出,近年来,我国雾霾天气越来越多,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缺失,环保法制观念淡薄。一些企业、一些个人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保护,急功近利,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经济利益,导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为解决日渐严重的环境问题,国家采取经济、立法和技术的手段保护生态环境,但由于缺乏道德意识的支撑,生态文明观念仍然淡薄。地方政府为了追求gdp,没有严格管理污染企业,导致污染越来越严重,人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

临汾市市长岳普煜代表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其实,在山西,特别是在临汾,我们是提前向污染宣战了。这是由临汾的特殊情况决定的,临汾的定位是能源重化工基地,经济结构以煤焦铁为主导,以及两山夹一川的城市地貌,导致一度出现了非常严重的污染。临汾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坚决向污染宣战,不要污染的gdp,先后打响了工业污染源达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等战役。打生态环保战就要有成本,以煤炭产能为例,临汾从高峰时每年8000万吨降至现在的2000万吨,2008年至今,财政至少减收600亿元。

卜昌森代表告诉记者,煤炭是一个全新的能源产业,在未来的十到几十年的时间内,中国的能源结构将仍以化石能源为主,而化石能源中以煤炭为主,这两个为主的结构不会改变。煤炭行业作为高危行业,转型升级首先要围绕着安全发展,要大力提高机械化水平,即把人减下来,把机械化程度提上去。同时,改变传统落后的采煤工艺,实施安全开采。其次,要大力发展清洁生产来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煤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生产过程、转移运输过程和利用过程三个方面。在煤炭转移运输过程中,要变远煤为近煤,运煤输煤要变成输气,不要输电。煤炭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在利用过程中,因此要关闭淘汰小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同时拆除、淘汰落后的设备及生产工艺、改变粗放的浓烟排放方式,按照国家标准来严格开发利用煤炭。尽量减少煤炭的利用过程中对大气的污染,减少对大气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废水废气的排放,从而实现我们正常生活的发展,恢复我们的蓝天碧水,为生态为美丽中国能够添彩。

“有湖不能渔、有田不能种、有矿不能开、有林不能砍、有房不能住,这是我们在环境保护与治理中容易犯的错误,不仅限制了经济发展,也损害了群众利益。”邹建民委员提出,水污染治理最终要落实到发展上,政府应该把水资源保护与新型产业发展,与新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沿湖地区产业转型,让群众从中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长陈金彪表示,2014年,温州市将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加大雾霾监测预警和治理力度。温州市将从强化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施工扬尘等的整治入手,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术设备改造,抓好垃圾焚烧、秸秆焚烧、餐厨油烟污染治理,淘汰黄标车1.5万辆,扩大清洁能源利用,有效削减pm2.5排放,逐步改善空气质量。

马瑞燕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法,建立法制保障;同时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政策扶持,以无息或低息贷款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并严格考核。她建议,因时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发挥大自然生态调控功能,如保护营造湿地、草地、植被过渡带、河岸缓冲带等;推广新型农业,如循环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等。最关键的是应在法律、技术等方面有效控制农业生产中高毒农药的投放与使用,倡导、扶持、奖励采用生态调控、生物农药等环境友好的新技术,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统防统治体系,从根本上保护人畜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建设美丽乡村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部分,也是加快云南城乡一体化步伐的迫切需要。”艾徐委员说,云南天蓝地绿、山清水秀,生态资源丰富,建设美丽乡村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她希望进一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群众生活更幸福。

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

《政府工作报告》将“努力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列为2014年九大重点工作之一,对生态建设着墨较往年更多。《报告》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下决心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今年拟安排500万亩。实施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石漠化治理、湿地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三江源生态保护。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国有农牧林场改革。

代表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呵护我们共同的家园而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韩玉臣说,我是连续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年是第12次参加会议。生态文明在这些年的报告中地位越来越重要,提得越来越响亮,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由此可见,生态问题已经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发展和每个老百姓的生存。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省长鹿心社说,国家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江西在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的同时,保持了生态优势。去年,全省造林绿化253.7万亩,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优生态已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

“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元素。”全国人大代表单增庆说,大兴安岭广袤的森林不仅孕育着黑龙江、嫩江两大江河源头,年提供生产生活用水156亿立方米,庇护着“两大平原”1.62亿亩耕地,也是调节和改善我国乃至东北亚地区生态环境的绿色天然屏障。他建议,国家从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强生态屏障能力角度,继续加大对“天保”工程的投入和生态补偿力度,大力扶持生态产业发展。

来自林都伊春的高环代表说:“近年来,我们的森林保护基本面越来越好,但与开发初期相比,森林面积减少了12.5%,涵养水的能力下降34%,为大江大河提供供水能力下降20%。”这些“赤字”都充分说明生态系统已处于弱化阶段。她呼吁,实现政府工作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必须在科学保护上下更大的功夫,全面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填补“生态赤字”。国家应坚持项目化推动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

全国人大代表魏琴认为,要建设生态文明的美好家园,首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要高度重视生态工程建设,大量植树造林是改善生态的有效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副书记尚勇建议,贫困地区的扶贫应该与生态补偿相结合。开发扶贫很可能对生态造成破坏,生态补偿有利于贫困人口的就业,既可以搞生态保护,也可以搞旅游开发。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林业厅厅长阎钢军提出,江西鄱阳湖湿地面积很大,群众为了保护候鸟,牺牲了自己的利益,现在保护压力越来越大。他建议在国家层面尽快建立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并尽快启动湿地的生态补偿。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唐明说,在退耕还林工程的推动下,近几年,陕西的绿色面积逐渐扩大。退耕还林需要长效性政策的支持,因为有些林子可能要经过几十年才能充分显现生态效益。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启动十分必要。

“总理的报告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兴奋地表示,几项重大生态工程相当于一套组合拳,对生态红线的划定、对林业发展的作用巨大,也提升了我们搞好林业工作的信心。

“红线是什么?就是雷池,不能越半步。划定生态红线,其实就是党和国家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我们必须改善生态、必须建设好生态。”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一说起生态红线,音调提高了许多。

“林业的四条红线,维护的是自然资源。生态文明建设要迈出实质步伐,这四条红线就是物质保障,没有这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就是空话,美丽中国梦就实现不了。”吴鸿说。

谈到环保改革重点,吴晓青说,当前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体制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现行生态管理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还不够,部门职能分散交叉较为突出,政出多门、权责脱节、力量分散、重复建设等问题突出,影响行政效能,削弱了环境监管的合力,基层监管能力薄弱,甚至还存在“小马拉大车”的现象,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和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5

关键词: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项目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13yjc630196);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4gl018);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2015030241)

中图分类号:x321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9月22日

一、我国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演化过程

我国区域大气污染联动机制演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大气污染属地管理模式到“两控区”(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分区域管理”,再到区域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设立;第二阶段:从区域环境保护督察中心设立到局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实践。北京奥运会期间环境保护部与北京及周边六省区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完成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开启了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新模式;第三阶段:从局部区域、临时性的实践活动上升到国家层面的重点区域联防联控长期规划,并开始付诸实施。2010年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制度。也就是说,解决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应当走点源防治和区域联防联控相结合的立法路径(常纪文,2010)。2012年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是我国第一次以全国五年规划形式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但是区域联防联控仅局限于规划的编制,缺乏持之以恒的行动力(柴发合等,2013)。201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立了我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新模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分别于2013年10月、2014年1月开始启动区域大气染防治协作机制,但具体的联动内容、联动措施、联动执法等方面的长效机制都还很不完善,联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河北省大气污染原因分析

(一)城市内源过量排放污染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决定性因素。河北省的内源污染主要来自煤烟型污染源、石油型污染源和扬尘型污染源。

1、煤烟型污染,主要由工业、电厂、垃圾焚烧、小锅炉、餐饮业、居民生活等炉窑燃煤释放出的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等一次污染物,以及由这些污染物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的硫酸盐、硝酸盐等二次污染物。首先,以煤炭为主要燃料的能源结构导致煤烟型污染严重;其次,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硫、烟(粉)尘是煤烟型污染的首要来源;再次,工业污染主要集中在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石化六大行业。最后,餐饮业及市民生活排放对pm2.5亦有重要贡献。2012年河北省常住人口7,280万人,目前市民生活燃料主要是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用户和用量家庭仍然占有较大比重。

2、石油型污染源,主要是机动车尾气排放,尤其是高污染的“黄标车”排放。一是巨大汽车保有量导致大量尾气排放。2012年河北省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总量647.8万吨,全国排名第一,其中排放颗粒物7.42万吨,占全省颗粒物排放总量的5.05%,排放氮氧化物56.18万吨,占全省所有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1.13%。同时,由于城市道路拥堵严重,低速、怠速等产生更多有害气体和细颗粒物,使污染严重;二是长期存在的“黄标车”是各类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最大“制造者”,全面淘汰“黄标车”,可降低pm2.5浓度9%~10%。河北省的“黄标车”总数105万辆左右,却占了80%左右的机动车污染排放。与国iv标准车辆相比,“黄标车”排放高出5~10倍;三是燃油品质较低是造成机动车污染严重的重要原因。巨大的机动车燃油消耗制造的尾气污染非常可观。

3、扬尘型污染,主要来自城市施工建设。2012年,全省各种房屋施工建设、道路建筑工程,缺乏有效扬尘管理的巨大施工量从土方作业、堆场、渣土运输等多方面制造大量扬尘,雾霾的污染源中约10.35%来源于工地扬尘。

(二)外源输入污染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重要因素。河北省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候,大部分地区四季分明。有利于气态污染物朝颗粒状污染物的转化和累积,且秋冬季节多西北季风,容易受周边城市传输的影响。pm2.5污染物由于粒径小,易漂浮在空中随风传输。经分析2013年10月~12月河北省与周边城市pm2.5爆发规律发现:河北省与华北区域内其他城市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河北省pm2.5浓度与距离较近的北京、天津、济南、太原等城市有较高的一致性。外源输入污染加剧了河北省雾霾污染程度。

(三)内外源共同作用生成二次污染。在内外源共同作用下,大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反应,生成硫酸盐、硝酸盐、二次有机气溶胶等颗粒态物质,成为pm2.5污染的重要因素。因此,防控pm2.5污染,不但要减少一次颗粒物的排放,还要降低二次颗粒物前驱体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的排放。

(四)不利天气是河北省雾霾爆发的诱发因素。由于污染物产生量远远大于城市大气环境容量,一旦遇到逆温、静稳、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不易扩散而累积,马上导致雾霾污染爆发。不利天气只是城市雾霾爆发的诱发因素,而不是决定因素,要想彻底消除雾霾,必须从大量减少内外污染源的污染物产生量。

三、河北省大气污染治理对策建议

综合借鉴国内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成功经验,构建河北省大气污染区域环境转移补偿体系,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并对管理体制、机制、组织、技术、标准、监测体系、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以适应新的管理模式。

(一)联防联控机制与目前属地管理相结合。根据区域内不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污染状况,划分重点控制区与一般控制区,实施差异性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区域内大气污染减排的责任与主体。环保厅负责制定区域空气质量标准,区域内市级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达标方法与时间表,县级政府负责具体实行并针对本地特殊情况对此进行补充的大气污染防治三级管理体制。

(二)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相统一。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控制、评估、考核体系。根据总量控制与质量改善之间的响应关系,构建基于质量改善的区域总量控制关系体系,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和均衡控制,有效解决当前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从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抓起,以点带面,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突出大气环境问题。

(三)组建权威的跨市区域环境管理机构。根据大气污染的区域性特征,划定大气污染控制区域,组建河北区域大气污染管理委员会,隶属河北环境保护厅,实行区域联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监管,增强对区域内各地市的约束力,确保区域内大气环境资源协同管理。并赋予其执法、监督、处罚的权利,通过推行空气质量管理计划、排污许可、检查、监测、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方式,实现治污目标。

(四)采用行政或税收手段推动市际联防联控机制的协同管理。考虑目前我国大气环境管理体制和政策实施难易程度,采用行政或税收手段推动市际联防联控机制,既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发挥区域各地市污染物去除成本差异优势,又具有强制执行、公平感强等优势,考虑到征税立法程序时间比较长,可先以征转移费作为过渡,等排污转移税立法获批后,再用排污转移税取代转移费。在此基础上,应尽快地建立一个跨市的区域级税收征管系统,制定具体的排污转移税征收政策、征收标准和对象、征收资金的征收和补贴办法。

(五)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河北省区域内地市级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下,定期召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地市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管省级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区域内各地市轮值召开年度联席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进展,交流和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六)提升大气污染相关数据统计能力,扩展统计范围,加强统计水平,实现信息共享。建设河北省区域大气污染相关数据库,确保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全面性和一致性,为科学政府决策的提供保障。首先,要确保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强化全方位、多角度统计,只有真实的数据经过计算才会真实的反映实际情况,真实的数据是决策科学的保障;再次,要确保统计数据的一致性,区域各地市统计各种数据、各项指标值时口径、标准应一致;最后,要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适时公布、及时更新并及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编发报道统计信息,实施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及时的数据支撑。

(七)建立河北省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建立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构建区域内地市联动一体的应急响应体系,将保障任务层层分解。当出现极端不利气象条件时,所在区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限产、建筑工地停止土方作业、机动车限行等紧急控制措施。

(八)完善区域内大气污染治理法律体系。发达国家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成功经验表明,大气污染的治理,必须是配套体系的多管齐下,除了技术上的保障,还要有立法的配合。而我国现行法律远远滞后于目前大气污染治理的需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不健全,排放限值过于宽松等,积极探讨、完善具有河北省特色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主要参考文献:

[1]常纪文.域外借鉴与本土创新的统一:《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之解读(上)[j].环境保护,2010.10.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6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形成与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r122.7 文献标识码:a

1大气污染的分类和定义

按照新实施的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分为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等,“严重污染”是空气质量最差的一个等级。重污染天气是表征空气质量的当天空气污染指数(api)大于等于201数值,即空气质量达到4级及4级以上污染程度的统称。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不同成因和污染特征可分为静稳型、沙尘型两类。静稳型重污染天气是指由于出现持续不利于扩散气象条件导致污染物大范围积累,最终可吸入颗粒物(pm10)达到重污染水平。沙尘型重污染天气是指外来沙尘或者本市局地大风扬沙造成的颗粒物重污染。去年冬季,在石家庄、邢台、邯郸等城市造成的雾霾天气就属于静稳性重污染天气。

2 引发重污染天气原因分析

引发重污染天气的直接原因是大气中的可入肺颗粒物(pm10 和 pm2.5)含量严重超标。其中,pm2.5 的含量相对较高,属主要诱因。随着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大气环境的。“煤烟型”加“复合型”污染特征越来越凸现。工业企业燃煤是主要来源。汽车尾气排放是重要来源。

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迅速增长,我国城市污染逐步进入以多污染物共存、多污染源叠加等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汽车尾气不仅直接排放苯、甲苯、重金属等危害性极高的颗粒物,而且排放的大量氮氧化物和硫化物气体,可以氧化成硝酸盐和硫酸盐,形成粒径较小的粒子,变成pm2.5污染物,直接入肺,危害健康。机动车污染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污染日益加重。长期以来,河北产业结构上重化工业的比重较高,尤其是近些年重化工业布局向环渤海地区集中。河北产业结构以钢铁、装备制造、石化、医药为核心的产业体系带有明显的重化工业特征,经济增长对第二产业的依赖性变强。

3、应对对策研究

3.1发达国家应对对策

在工业化进程中,英美等发达国家也出现过类似的大气污染现象。这些国家主动应对,积极探索,颁布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相关立法,大气环境质量逐步得以改善。伦敦大雾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积极采取立法应对,如 1954 年伦敦市通过了治理污染的特别法案,再如1956 年英国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案》。依据相关立法,伦敦市采取了关闭市内发电厂、强制提高烟囱高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污染处罚力度等措施,大雾天气在短期内得以有效治理。美国早在 1997 年就提出对 pm2.5 进行监测,并把其纳入强制性的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有效的减少了可入肺颗粒物的排放量。此外,美国治理二氧化硫排放的经验,也可供我国借鉴。美国在 20 世纪 70 年代确立了世界上最早的排放权交易机制,并通过修订《清洁空气法案》的方式将排放权交易机制上升到法律层面,借助于排放权交易机制及其他相关机制,30年(1970 年-2000 年)减排了约 47.6%的二氧化硫。

3.2我国采取的解决方法

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是最重要的大气环境治理立法。依据该法,环保部门加强了对大气污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确立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申报、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等相关制度。1996 年修订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 pm10纳入标准体系,2012 年修订通过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则进一步把 pm2.5纳入环境标准体系。将可入肺颗粒物纳入强制性的环境标准体系,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首先执行。

4 应对重污染天气的建议

近两年我省及我国的重污染天气频发,而且持续时间长,影响面积大,对人体健康、社会活动、经济发展的损害也越来越明显。这表明,我国的大气污染状况已进入非常时期,非常时期应有非常做法。本文对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改善提出如下完善建议:

4.1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地位

在非常时期,摒弃传统环境立法所强调的协调发展理念,,突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如果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之间发生冲突,应当以生态利益为重,使经济建设在环境质量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4.2明确监管职责,健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协调机制

环境监管存在职责不清问题。建议明确政府在大气环境治理方面的领导作用,确立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的主导地位,明晰各部门在相关领域的具体职责,使得相关部门在处理像重污染天气这样的大气污染事件时能够各司其职,并快速应对。

4.3树立大环境理念,协同行动控制大气污染

当重污染天气出现时共同限产减排,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打破部门和地区隔阂,建立常设性的污染治理和应急联席会议制度,在污染应急工作中,注重信息互通,资源互补,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实现应急的无缝对接,步调一致。

4.4加快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标本兼治目标

政府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建立统一管理机构,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开发推广新能源和洁净能源的使用,更为关键的还在于产业结构的升级改造和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实施产业升级战略。

4.5加强公众参与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7

关键词环境空气;质量;spearman相关系数法;黑龙江牡丹江

中图分类号x8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8-0264-01

analysisonenvironmentalairqualityinmudanjiangcity

li jing 1lang gui-lin 1yu zhi-guang 2

(1 mudanjiang enviromental monitoring central station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mudanjiang heilongjiang 157000;2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bstractthe causes and changing trends of environmental air pollution in mudanjiang city were discussed,and the trends analysis were carried out by spearma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 method.the results showed that environmental air pollutants mainly constructed with pm10 and dust in mudanjiang city,which showed the trend of decreasing.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to improve the local environmental air quality.

key wordsenviromental air;quality;spearma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s method;mudanjiang heilongjiang

1环境空气污染成因及变化趋势

1.1大气污染成因

受市区复杂地形与气象条件影响,空气污染物被滞留在山地丘陵所环绕的市区[1]。煤炭的消耗量占燃料消耗总量的90%以上,尤其在采暖季节居民小炉灶和采暖锅炉排放的燃烧废气滞留期间。由于部分企业缺乏环境意识,在城市上风向及中心的居民稠密区建立如橡胶、水泥、化工等企业,这些是构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

1.2空气污染的变化趋势

牡丹江市空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见表1。可以看出,2006—2010年,可吸入颗粒物变化最为明显,下降12.5%。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污染趋势分析

2.1分析方法

利用spearman相关系数法进行趋势分析,推算出环境空气污染趋势年际变化,计算公式:

di=xi-ri

式中:rs—秩相关系数,s—按时间排列的序号,xi—周期按浓度值由小到大排列的序号,di—变量x和变量r的差值。

2.2分析结果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降尘的相关系数rs分别为-0.6、0.3、-0.6、-0.9。分析结果表明,“十五”期间,除氮氧化物变化规律不明显外,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降尘量均呈现明显下降的趋势。总体来看,牡丹江市的环境空气污染 仍属煤烟型污染,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构成仍以可吸入颗粒物、降尘为主。

3污染缓解的原因分析

3.1烟尘控制区的建设卓有成效

“十一五”期间,西三、东安、爱民、大庆等4个烟尘控制区面积达到 302万km2。

3.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较快

投入巨资建成热电联产供热面积达到1.940 hm2,城市热化率达到 77.6 %,推行了石油液化气和煤气。

3.3重点污染源治理成果显著

加强对洗浴业和餐饮业的扰民污染治理力度,市区435家饭店全部使用了清洁能源,139家浴池全部使用专业型煤锅炉,狠抓机动车尾气治理,使牡丹江市机动车排放废气达标率在82%左右。

4建议

“十一五”期间,牡丹江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虽然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但不能忽视后续治理力度,“十二五”期间仍需继续采取治本措施加以控制。坚持热化、气化、绿化、地面硬覆盖和创建烟尘控制区为治本措施,千方百计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如兴建煤气工程、大力普及型煤、取缔原煤散烧落后的燃烧方式,继续推行集中供热和小锅炉并网的可行供热方式,积极治理分散的空气污染和加大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的措施[2-4]。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污染源的科学化管理。

5参考文献

[1] 李四清,张向东.气象因子与空气质量监测预报的关系[j].现代农业科技,2007(16):233-236.

[2] 翟萌,卢新卫,龚文姣,等.西安市近十年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治理成效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09,21(4):173-175.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8

岸绿水清鱼儿欢游,天高云淡白鹭蹁跹。今天,多彩贵州正挥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画笔”,为美丽画卷锦上添花。

继赤水河、乌江、清水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后,今年伊始,按照“可复制”原则,贵州省把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含草海)纳入规划,全面开启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行动。

通过改革强化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贵州努力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美景,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贵州式治水模式渐成系统

贵州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两大流域、水系。长江流域包括牛栏江―横江、赤水河―綦江、乌江和沅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65.7%。珠江流域包括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水系,流域面积约6.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

贵州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流域水环境保护特别是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每年均把乌江、赤水河等流域作为重点流域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先后在赤水河、乌江实施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在清水江、红枫湖、赤水河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在乌江等全省流域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通过探索实践,贵州式治水模式已渐成系统,为其他流域的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贵州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全省水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特别是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我省及时建立了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省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省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贵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大措施。

2015年,省政府先后批准并实施了《乌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2015年―2020年)》和《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通过过硬的措施,切实抓好三峡库区及上游区水污染防治工作。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安排7440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综合整治,使饮用水水质得到显著改善。2015年,全省长江流域共布设监测断面59个,其中47个河流断面水质达到优良水质标准,达标率为79.66%。三岔河龙场断面、赤水河鲢鱼溪、乌江望水渡口三个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ii类,满足《三峡规划》规定的水质标准。

今年开始实施的流域改革,将在赤水河、乌江、清水江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制定各流域生态文明改革工作方案,实行“一域一策”,同时启动编制南盘江、北盘江、红水河、都柳江、牛栏江―横江(含草海)五大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规划。启动实施环境保护河长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等工作,确保多彩贵州水清景美。

铁腕治污力保天蓝水清

“十二五”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 全省上下形成了“深化改革是动力、环保设施是基础、污染防治是手段、执法监管是保障、改善质量是目的”的共识,环境管理实现风险可控、总量控制和质量提升。

贵州省环保工作靶向施策重点难点,突出设施托底,推进改革创新,以“治水、治气、治渣”三大任务为重点,“治、建、改、管”四措并举,投入500亿元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了环境保护设施不足的短板,有力支撑了全省环境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善。

2015年,全省9个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5.8%,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月度排名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中位于3至7位,全省88个县(市、区)的空气质量三个主要指标的评价达标率为99.7%,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是我省有环境监测数据以来环境质量最好的一年。

2015年,全省44条主要河流85个监测断面达标率为87.1%;出境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为 92.9%;湖库水质达标率为64%;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个数达标率和水量达标率均为98.3%。

成绩的背后,离不开严格的监管措施。贵州省环保厅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铁腕治污,不欠新账”和“多彩贵州拒绝污染”指示精神,创新方法,严格环境监管。成立了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专门机构,省级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分别成立生态环保执法机构。

同时,与省级公、检、法等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衔接工作机制,与省公安厅挂牌成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建立并执行联合挂牌督办制度,2015年以来已挂牌督办环境违法行为53件。

此外,建立跨界联合执法机制。与云南、四川签订了《川滇黔三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协议》,与云南、广西建立了《万峰湖库区水环境保护协调备忘录》,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实施跨界联防联治。

“十二五”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600件,查处金额1.31亿元。

贵州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熊德威介绍,“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显著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高,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力度显著加大,环保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为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做出了贡献。但环保攻坚难度仍然较大,需坚定信心,上下合力,共同保护好贵州的天蓝水清。

坚守底线打造美丽贵州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将以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以设施建设、总量控制、改革创新、科技进步、法制保障“五大支撑”为手段,以守住山上、天上、水里、土里四条生态底线为根本。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视察贵州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按照省委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环保部门全程监管、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扩大监测范围,防止出现污染监测漏项;要严格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问责,为贵州省守住山青、天蓝、水清、地洁的生态底线作出新贡献。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9

一、总体目标

健全环境空气重污染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形成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指挥体系,信息共享、运作灵敏的防范体系,行动迅速、反应及时的处置体系,责任明确、配合密切的保障体系,实现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应对系统化、保障统筹化,有效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警与响应相结合。建立常规气象监测和环境空气监测预报合作机制,统筹预警环境气象,及时、科学布防应急响应对策,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环境空气重污染。

(二)坚持减灾与减排相结合。把保护受污染人群摆上突出位置,贯穿应急工作全程,尽量减轻健康损害;把减少大气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为根本措施,尽可能防范和化解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坚持劝导与严管相结合。注重环境空气重污染危害常识普及和排污行为管理约束,既主动面向社会倡导防范污染损害的建议性措施,更加大环境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保证环境管理与为民服务都见成效。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部门齐抓共管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应急办具体协调、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空气重污染。

三、适用范围

环境空气重污染是指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哈尔滨市区环境空气重污染,所辖县(市)参照执行。

四、组织体系

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除承担日常制定政策、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解决难题外,负责组织应对环境空气重污染工作。

(一)联席会议组成。总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召集人:市环保局局长。会议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市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监察局、执法局、工商局、农委、建委、卫生局、新闻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工作联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并组织实施本预案。

(二)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分工。市政府办公厅(应急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预报预警、信息,组织重点企业落实环境空气重污染内部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大气污染源违法排放行为。市气象局:负责与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环境空气重污染联合会商和服务响应机制,开展环境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研究。市交通局:负责紧急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劝导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组织停运尾气超标公交营运车。市交管局:负责临时调整车辆限行范围、路段和时间,会同市环保局集中路检尾气不达标车辆。市住房局:负责组织供暖单位错时错峰起炉,压缩供暖燃煤量,加强供暖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行业管理。市发改委:负责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两高”行业项目审批。市工信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工业企业降低生产负荷、停止或减少废气排放量大的工段生产。市农委:负责会同区县(市)政府落实秸秆禁烧应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负责组织区政府落实道路保洁应急预案,减少道路扬尘。市建委:负责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市执法局:负责集中查处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等违法行为。市工商局:负责配合查处烧纸行为。市公安局:负责管控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教育局:负责建立中小学校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科学安排学生放假及课外活动,普及中小学生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市卫生局:负责组织预防大气污染导致的疾病,科学指导公众提高防护能力,及时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群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市财政局:负责提供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资金保障。市法制办:负责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依法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市新闻办:负责指导协调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信息、新闻宣传,协调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和舆论引导、舆论监督。市监察局:负责严肃追究重大环境违法问题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区县(市)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指挥落实应急措施。

(三)成立专家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建环境空气重污染专家组,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欧洲杯买球平台的技术支持保障。

五、分级预警

依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实测与预报,并综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续时间,将环境空气重污染分为3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对应黄、橙、红色预警,红色为最高级别。

(一)ⅲ级黄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201-300定为重度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重度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研判、审定,启动黄色预警。

(二)ⅱ级橙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301-500定为严重污染。当市区24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严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48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研判、审核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2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批,启动橙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备案。

(三)ⅰ级红色预警。市区24小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500以上定为极重污染。当市区12小时实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均值达到极重污染程度,并预测未来持续12小时以上,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1小时内组织市环保局、气象局和专家组会商分析后,立即与市应急办沟通,并通报相关情况,1小时内报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核,再1小时内报市长审批,启动红色预警,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市应急办,由市应急办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六、预警

(一)黄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环保局公众网和市气象局气象用户平台2小时内向社会,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提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建议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二)橙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或减少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市民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尽量避免昼间加油。

(三)红色预警。启动预警后,由市新闻办组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30分钟内向社会预警信息和应急预案,并给予市民健康防护提醒和公益性建议提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暂停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建议:倡导公众节约用电;一般人群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减少汽车上路行驶;暂停重大群众性户外运动赛事和露天大规模群众活动;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应急响应

(一)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动。

(二)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市环保局、气象局加密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市应急办,每8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和相关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每天15时前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情况,并固定夜间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前提下,按照职责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秸秆焚烧违法行为;

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垃圾焚烧违法行为;

3、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露天烧烤违法行为;

4、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范围,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5、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闭行为;

6、要求供热单位确保供暖锅炉24小时低温连续作业;

7、确保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从重处理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8、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建筑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增加公交运力;

12、立即纠正并严格依法处罚和问责供暖储煤、输送用煤(运灰渣)车辆未有效防尘行为;

(三)红色预警应急响应。在橙色预警响应基础上,由市环保局、气象局随时向市应急办报送信息,每2小时更新1次环境气象与重污染程度信息,并由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步向市长、有关副市长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每8小时向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长每24小时召开1次联席会议,听取应急情况、研判污染趋势、部署任务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增加4项强制性措施:

1、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其中,前一日22时前预警并维持到22时后的,或者前一日22时后至当日6时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6时后至上课前预警的,采取停课措施;当日上课后预警的,不停课,但停止户外课及户外活动,迟到、缺勤学生不作迟到或旷课处理,学校灵活安排教学进度。

八、预警解除和应急终止

经实测和预测研判,未来不满足预警条件时,由有权决定预警的部门2小时内解除预警或终止应急响应,并向社会。橙色和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终止后,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总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再由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总结评估后,报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市长。

九、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所需预警及应急经费,由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安排解决。

十、预案管理

(一)演练培训。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组织至少1次本预案联合演练和操作流程、岗位职责等培训。

改善空气污染的建议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按照《应急方案》的要求,根据我局职能,认真做好空气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最大可能的改善我区空气质量,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重点

(一)履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在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应急措施;做好区指挥部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落实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减少影响空气质量指数的污染物排放为主线,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重点大气污染源监管机制,监督重点大气污染源落实限产限排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加强空气质量的预测、监测工作;完善空气质量信息报告机制;实时空气质量数据及健康防护提示;协调有关部门在持续出现严重和极重污染天气时,通过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空气质量及应急措施等信息的。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方案的实施,区环保局设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刘立正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环境管理科、环境监察大队、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生态科、计财科负责人。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管理科,董志新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环境管理科:负责协调区局各相关部门、科室建立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科室及单位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承担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同区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会同监察大队制定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及限产限排内容,并根据企业状况,及时调整限产限排企业和限产限排内容;在出现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及时通知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应急监管措施;

办公室:负责收集上级环保部门下发重污染天气启动和解除通知,及时向局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在持续出现极重污染天气时向相关区控企业发送限产限排通知,并监督其落实;监督超标排放和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改;对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在出现持续极重污染天气时下发企业限产限排通知。

法规宣教科:负责与区委宣传部及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组织做好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

生态科:利用手机短信及时全区空气质量、健康防护提示及应急措施等信息。

计财科:负责全局参加应急工作经费保障。

五、工作机制

根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重度(201-300)及以上,同时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重度污染天气、严重污染天气、极重污染天气时,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环境管理科在收到市环保局关于启动持续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要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半小时内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提出实施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二)区指挥部同意采取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通知其落实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三)环境管理科与相关部门、科室确定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起草限产限排通知报局领导小组批准,监察大队将限产限排通知送达相关企业。

(四)监察大队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检查限产限排企业落实情况,监督未纳入限产限排范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及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的企业要责令其整改或停产,并依法高限处罚。

(五)环境管理科接到市环保局关于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通知后,应立即向局领导小组报告;在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要在1小时内向区指挥部提出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建议。

(六)区指挥部同意解除重度污染、严重污染、极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后,环境管理科以区指挥部办公室名义起草通知,经区指挥部审核后下发至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解除应急措施,恢复常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