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进度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5-23 17:42:52

跟踪审计进度

跟踪审计进度篇1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审计;制度;

一、建设工程审计

建设工程审计传统概念是基本建设经济监督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是审计机关或社会、内部审计组织依据国家有关的方法、政策和法规,运用现代审计技术方法,对建设单位投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作出客观公平的评价,并出具审计报告,以贯彻国家投资政策,维护国家或业主、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严肃财经纪律,如实反映造价,促进加强管理和廉政建设,提高投资效益的经济监督活动。

二、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2.1跟踪审计相关的制度不够完善

虽然跟踪审计实行已经好多年了,实践中也制定了一些操作规定,但还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完善、科学高效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法制化。跟踪审计是在建设全过程中进行的一种动态审计,审计人员承担着非常大的责任和风险,这就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不仅为建设单位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提供遵循的依据,也为跟踪审计部门提供衡量的标准。但是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却相对滞后。这些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支撑。

2.2实地取证及记录不够积极主动

因为审计人员已经对传统的工作模式习惯成自然了,时间观念薄弱。到施工现场的审查拖拖拉拉,通常情况下需要建设方多次催促,延误了施工进度;晚到的工作人员记录不到之前的内容,甚至需要重新挖开进行查看。当施工过程中使用定额以外的新技术的时候,没有详细计算人工、机械、材料的成本,从而无法按照工程的需求分析要补充的金额,也无法为审核本工序成本的时候提供相应准确的资料。

2.3缺乏较强的审计力度

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是对项目整个建设过程的监督和控制,这个过程中不仅具有较大的资金投入,涉及到的环节和专业也较多,需要具有较强专业技能水平的人参与完成。但是从当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从审计部门本身来说,还是从建设单位以及地方政府来讲,对现有跟踪审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不够,审计机关内部及社会审计一则人员有限,审计力量明显跟不上工程建设的需要;二则执业人员专业水平良莠不齐,造成造价成果质量存在较大差别。

2.4项目建设单位对跟踪审计的认识偏差,委托内容不合理

跟踪审计属于审计发展的新事物,造成很多的建设单位对跟踪审计的作业内容不清楚,不知道具体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从而使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受阻。在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对跟踪审计人员的要求不合理。由于建设单位不了解跟踪审计的流程和内容,有些建设单位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必须安排土建人员与安装人员各若干名。这就造成了很多跟踪审计机构不愿意做跟踪审计。

三、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3.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行为

应按照《审计机关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和本地工程建设造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例如:跟踪审计项目工作流程。跟踪审计质量责任制等,组织工程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并监督工程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在跟踪审计工程中,及时总结不足,逐步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跟踪审计流程,保证跟踪审计有效实施,使跟踪审计逐步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中。

3.2加强跟踪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

对现有的跟踪审计人员进行培训,增加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的能力,增强作业的能力,明白怎样处理发生的问题,以便可以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要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的各个方面的能力,增强实际的工作能力。完善跟踪审计职业资格证审查机制,提高资格证获得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准。对拥有跟踪审计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实行不定期的抽查考试,保证跟踪审计人员的质量,只有合格的跟踪审计人员才能做好审计的本职工作。所以,要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完善机制。

3.3要强化审计力度,科学安排审计工作

跟踪审计工作具有复杂性的特点,且其设计的内容较为广泛,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强化审计力度,并提升设计者的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工作,才能够推动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说来,要形成多部门的配合,将审计工作贯穿到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中。审计部门需要扩大自身影响,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的服务作用;建设部门则需要进行全过程的服务,通过和审计部门的共同合作解决棘手的问题;政府部门则需要通过自身的调节作用,及时的解决审计过程中的问题,并要对整点的工程强化审计力度,并增加审计资金的投入,提升审计工作的整体力量。

3.4建立完善的跟踪审计制度体系

科学完善的跟踪审计制度能够更好的推动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此,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地区实际和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建立起完善的跟踪审计体系。如相关人员可以根据当地的特点,确定好跟踪审计的综合目标,并对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方案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意见以及竣工决算报告出具相应的规程,并明确潜在的风险问题,以确保整个跟踪审计过程在执行过程中能够有制度体系的支撑。

3.5明确跟踪审计的合同工作内容

审计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把跟踪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编写出具体的文字范本,加入到合同里面,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这样就可以在实施工作中做到有目的、有计划的进行,最重要的是可以让项目建设单位知道跟踪审计的工作职能和具体的任务,从而避免出现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跟踪审计的工作职能不清楚,而做出错误的指示,对跟踪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3.6统一认识,争取各方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就跟踪审计的作用、目的、审计程序、审计依据等内容,向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讲解和宣传,使参建各方对跟踪审计有一个整体认识和定位,为日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要使参建各方知晓跟踪审计的职能是监督不是监视、是评价不是批判、是提建议不是提意见。消除部分单位或个人的消极抵抗心理,使审计工作形成合力,确保建设项目取得预期效益。

四、结语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为了解决事后审计的弱效性问题,强调事先的预防和控制,具有监督、控制、鉴证、评价和初审的职能,是现行建设项目审计领域中比较推崇的一种审计方式。为了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在实践中广泛地开展,必须健全、完善跟踪审计的法律和法规,积极探索跟踪审计的路子,使跟踪审计起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吴智华.开展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j].科技信息,2010,(1):287.

跟踪审计进度篇2

[关键词]高校;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2)23-0032-02

1 跟踪审计的概况

11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内涵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的咨询、评价和监督活动。它不同于竣工结算审计,其实质是实时审计,就地审计。跟踪审计贯穿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能够及时发现、纠正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设计变更、隐蔽工程、材料价格等事后求证难的问题,摆脱了事后审计的被动局面,将审计重点从对事后结果监督转移到对过程监督、咨询和评价上来,体现了现代审计理念。

1.2高校实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起因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高校的基本建设投资不断增加,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不少学校都启动了新校区建设。为了保证大额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也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规定,各高校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对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从实践效果看,跟踪审计有效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避免了事后审计“虽然查出问题,但已既成事实,纠正起来难度较大”这一难题,有效地发挥了审计部门的“免疫系统”的功能。

2 跟踪审计的具体做法

2.1 合理规划,积极立项

主要有:一是与学校领导积极汇报沟通,获取领导的支持和重视,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能有效开展;二是成立了跟踪审计领导小组,负责新校区审计工作。并将项目分配到人,纪委、监察审计处的工作人员每人负责一个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使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有了组织保证。

2.2 精心挑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通过招标的形式实施委托审计根据日常工作接触、考察,我们通过招标的形式按服务价格、综合实力、跟踪审计实施方案、社会信誉度等方面选取了社会信誉好、人员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作为新校区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单位。要求公司提供详尽的跟踪审计方案,同时要求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得力。签订协议后,召开了监察审计处、基建规划处、监理人员和跟踪审计人员四方参加协调会。通过协调,明确各方权责。

2.3 建立考核制度,确保跟踪审计效果

跟踪审计不能一托了之,必须对跟踪审计单位进行指导和考核。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专门制定了《新校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考核细则》,从跟踪审计方案、人员保障、时间保障、跟踪审计措施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评分办法,根据评分办法对各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定期向各单位通报,便于他们改正提高。

2.4 明确跟踪审计的重点和要求。

①招投标阶段。项目招标申请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真实,标底是否经过审计,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精确、完整等。②签订合同阶段。审核合同是否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双方责任划分是否清楚,合同中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条款是否完善等。③施工阶段。项目参加各方是否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相互间是否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各环节的畅通,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物资采购供应是否满足进度要求,工程计量支付是否按照合同文件进行,计量的基础资料是否真实完善,工程变更和签证的审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程序,对隐蔽工程是否进行了现场审核,并完整记录隐蔽工程实际发生情况;是否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付款等。④验收交付阶段。每一次验收必须通知各方全部到场,切不可走过场。一定要深入现场,严把施工图纸与设计图纸的一致性。变更、签证手续是否齐全,隐蔽工程是否属实,跟踪审计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施工档案资料收集齐全,为日后竣工结算做好准备。⑤竣工结算阶段。竣工结算现在一般采用“标底 变更”的方法。审核前,首先要熟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弄清标底范围,明确哪些内容调整涉及造价变更,哪些不涉及,再根据现场有关资料,审核工作量计算是否准确,变更部分与现行规定有无冲突,清单子目套用是否正确,规费计取是否合理,材料计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审计过程中,跟踪审计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要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使工程造价得到准确反映。

3 跟踪审计取得的效果

31 审计的参与度加强,透明度得到增加

使审计的监督职能渗透到工程建设程序验收的各个环节。

32 能更好地控制和节约工程项目的成本,取得更佳的经济效益跟踪审计能拓展以往事后审计的做法,做到关口前移,使审计做在项目开始之时,贯穿于项目建设过程之中,有效地降低了项目的造价。

33 进一步促进了对工程项目质量的监控

目前,我国建设项目管理客观上还存在着一些程度不同的设计不到位、施工不到位、监理不到位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通过跟踪审计,可及时、及早发现问题,促进各方加强管理,以利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34 有力地促进了高校干部队伍的廉政建设

众所周知,当前高校建设项目是“高危区”,腐败案件时有发生。跟踪审计形成了从源头上控制和监督的机制,通过制度和程序,能有效地减少建设工程中的一些不良行为,起到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作用。

4 跟踪审计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41 跟踪审计的取费

我们认为,跟踪审计的取费要根据实际跟踪效果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计取跟踪审计费用,做到客观、公平、合理审计的支付审计费用,公正合理地评价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劳动。实际操作中,可以把跟踪审计和结算审计服务分开,分别交给不同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在跟踪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书需经过跟踪审计单位的审核之后方可送审,结算审减金额在送审金额5%(含5%)以内的,全额支付跟踪审计费用;审减金额在送审金额5%~10%(含10%)的,审减比率每增加1%,扣减工程造价1‰的跟踪审计费,扣完为止;审减比率在10%以上的,由跟踪审计单位支付结算审计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对跟踪审计单位提出诉讼。通过上述约定,可有效防止跟踪审计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业主利益的情况发生,也可以显著提高跟踪审计工作质量。

42 审计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尚难适应跟踪审计的实际要求高校建设项目数量较多,目前,出于成本效益原则的考虑,许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没有指定专人跟踪或者一个人同时承担好几个跟踪审计项目的任务,人员的数量难以达到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控制的目的。由于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相对于传统的事后审计来说,涉及内容更多、范围更广,审计人员需要的知识范围更宽。而现有建设工程审计人员几乎都是造价审核类的工程师,基本没有施工经验,普遍缺乏土建、结构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知识范围不够宽,很难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提出有影响力的意见,不能起到对监理的监督和牵制作用。因此,审计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需要学校和跟踪审计单位的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43 跟踪审计与设计方、施工方、建设方和监理的沟通协调不够,实际工作中没有形成合力跟踪审计需要协调好、处理好与各方之间的相互关系,但由于跟踪审计尚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各方对跟踪审计的认识不够一致,对跟踪审计不理解,认为是对他们不信任,跟踪审计就是跟踪监视,既然有跟踪审计把关,那就把一切责任推给审计部门,有的甚至怀有抵触情绪,因而有时在实施跟踪审计时各参与方配合不够积极,使跟踪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同时又因跟踪审计的相关制度与规范尚不健全,因此审计单位与各方责、权、利关系划分不清,很容易使审计人员偏离正确的定位而侵入项目管理者的职责范围,导致在跟踪审计中不是从第三方独立的角度来实施审计,而是从建设方的角度来参与和评价审计事项,从而造成审计工作不应有的越位与缺位,使监督的作用弱化。

跟踪审计进度篇3

一、基层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的策略

(一)创新审计理念,全方位开展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对审计单位、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的一种监督活动。刘家义审计长指出,要从为什么审计、为谁审计、谁来审计、怎么审计等四个方面,切实树立“科学的审计观”,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资金,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揭示和分析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从完善制度和政策的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基层审计机关要顺应形势发展需要,由事后的、静态的、微观的、批判性的传统审计向预防的、动态的、宏观的、建设性的现代审计理念转变,大力推广运用跟踪审计,凡具备条件的项目,都应积极开展跟踪审计。当前应重点向社保、农业、资源、环保、外资运用等专项资金审计拓展,特别是在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源环境项目、重大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中全面开展跟踪审计。要加强立项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和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跟踪审计项目,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

(二)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推动跟踪审计规范开展。跟踪审计已经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由于仍处在初级阶段,规范化程度还不高。现行的某些制度和准则条款也影响和制约着它的发展。应加大创新力度,为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一是推行跟踪审计意见书。与传统审计形式相比,跟踪审计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因此,应设立与跟踪审计相适应的文书载体,及时揭露问题,促进管理。从实践看,通过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一类的文书,及时揭露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以起到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作用,增强了审计处理的时效性,是具有跟踪审计特色的审计文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可以将其纳入审计准则,作为法定审计文书使用。在目前可以作为过渡性文书使用,如遇到被审计单位不接受、不落实时,也可以通过下达审计决定书的方式进行处理。二是推行阶段跟踪审计报告。现在,跟踪审计的对象都是党委政府关心、社会群众关注的重要资金和重大项目,并且具有周期长、资金量大的特点,它们的运用和建设情况十分引人注目。如果等资金和项目审计全部结束后,才出具审计报告,则不能有效满足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需求。因此,可以根据资金运用和项目建设过程,合理划分周期,出具阶段性审计报告,定期反映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阶段性状况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在审计全部结束后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做到阶段性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的有机结合,以满足党委、政府和社会的需求。

(三)科学选择审计项目,列入当年项目计划。跟踪审计项目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合理界定项目范围;二是准确选择项目内容。项目范围内容的选择取决于审计的目标和理念,要从规范权力运行、财政资金运用等方面确定跟踪审计范围、内容。对于财政资金用于建设、维护、购置、重要活动事项和其他专项支出的,由于社会影响面大,既涉及经济效益,又有明显社会效益,广为关注,都应纳入跟踪审计范围。具体包括:城市基本建设、重大固定资产投资支出;国债资金支出: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农村合作医疗支出;救灾、救济、扶贫、以工代赈、扶困、优抚等资金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国有资产变价收入及支出;财政各专项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及支出;教育、卫生、科技专项支出:涉农、水利、林业、畜牧专项支出;其他重要活动事项支出。如目前应把促进中央扩大内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跟踪审计的重点内容。对于财政资金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的行政经费,实行跟踪审计意义不大,一般不应纳入。

(四)创新审计方式方法,提高跟踪审计的针对性。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应根据资金和项目的特点不断创新跟踪审计的具体形式,最大限度的发挥跟踪审计的作用。一是阶段性跟踪审计。将资金运行、项目建设全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人员少与任务重是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开展全过程“贴身”式跟踪审计难度较大。因此,审计机关应根据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周期,开展阶段性跟踪审计,以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二是环节性跟踪审计。针对资金运行和项目建设的重点环节进行跟踪审计,其最大的特点在于贯彻了“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对重点环节发生的重要事项的监督,如对建设项目中征地拆迁、招投标、重要隐蔽工程、重大工程变更等重要事项以及重大资金筹集、工程款拨付等环节的审计,既能节省人力物力,又能保障项目审计质量。三是同步跟踪审计。是指派出审计人员常驻资金管理单位或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的跟踪审计,这一形式可以充分掌握资金运用和项目建设情况,最大限度的获得审计成果,但是投入审计力量较多,除特殊的审计项目外,一般不宜采用此形式。四是批量跟踪审计或行业、系统跟踪审计。它是对同一类型、同一行业或系统的所有建设项目全部进行跟踪审计。其长处是可以将一个或几个资金、建设项目审计中取得成果和经验扩大到同类型资金、建设项目审计中去,提高审计效率,扩大审计成效。

二、开展跟踪审计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围绕法规和审计工作职责,研究和制订开展跟踪审计的操作规范,规范和指导跟踪审计工作,促进跟踪审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规范跟踪审计的方式,使审计做到恰当介入建设环节,恰当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当前任务是监督和评价,

如果包办代替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能,审计工作就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

(二)正确处理跟踪审计和一般审计的关系,制订切实可行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计划。跟踪审计适合重大政府公共工程的审计,对一般建设工程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实施跟踪审计。同时这也是“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所决定的,是统筹审计资源,合理调配人员、降低审计成本的必要措施。

(三)研究和制订建设项目各环节效益评价体系。通过制订审计项目各环节效益评价体系,全方位对审计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充分发挥跟踪审计促进项目管理、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作用。

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中逐渐采用,并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建设资金和杜绝、揭示了一批行为,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经济成果。只要我们树立跟踪审计“免疫系统”理念,以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努力做好“两个转变”,即:实现传统的查错防弊决算审计到跟踪审计的转变,从揭示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到实现预防为主的免疫系统转变;坚持服务与监督并举。从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制度、效益着眼,从各个重要环节着手,实现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经济性、效益性以及效果性审计的结合;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三统一”跟踪审计监督体系。

(四)跟踪审计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审计机关在跟踪审计时,要区别项目不同情况,明确审计目标,抓住重要环节,关键时点和重点内容开展审计。要结合各级审计机关的实际承受能力,积极稳妥,尽力而为,把握好尺度和分寸,有重点地开展跟踪审计。另一方面,要讲究跟踪审计方法。由于受审计力量限制和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可主要采取抽样审计方法,找准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审计重点,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五)审计机关开展跟踪审计要准确定位。要恪守《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能,把握好审计机关是监督者的角色定位,要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错位”,不能替代建设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负的职责,也不能混同于被审计单位的内审部门。要坚持在法定职权内开展跟踪审计工作,不能因审计介入时点提前,而去参与项目管理,这是违背审计监督的本意。

跟踪审计进度篇4

关键词:建筑项目;跟踪审计 ;问题

中图分类号:e23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特点

项目跟踪审计和传统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相比,更有突出的特点。首先,项目跟踪审计是项目成本的主动控制。从材料采购招标、材料设备合同,项目合同管理、索赔和反诉,预算审查、工程进度付款支付审计等基建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使工程建筑投资在事前和事中得到控制, 达到这一目标的主动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成本。其次,从时间的角度来看,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属于事前、事中审计,传统的工程结算审计属于事后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只能结束后。根据施工与监理单位提供结算数据审计;对工程建设中大量的隐蔽工程以及许多变化建设不能准确地把握,使工程造价的潜在水分。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隐蔽工程, 非实体费用等可提前计量、记录和获得的证据,以避免事后争端。通过参与施工过程的变化而设计的可行性变更和变更费用的论证,进步付款额分配审核,工程建设同步确定工程造价,避免大幅度超预算现象, 杜绝了进度拨款的失控,但也增加透明度的审计和审计后期工作量。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期的技术经济活动和固定资产形成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以维护国家或业主及参与工程建设其他各方的合法权益,完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二、当前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1、业主对跟踪审计认识不明确,无法合理地界定造价咨询单位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跟踪审计虽然已经出现了几年,但由于这方面没有比较系统的介绍和研究,仍然属于一个新生事物,而业主对跟踪审计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没有明确认识,错误地认为跟踪审计就是控制对施工单位的付款额度,这样就将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简单化,这种错误认识产生了两方面不良后果:

①业主在进行招标选择跟踪审计中介机构时,由于业主对跟踪审计认识不清,仅仅关注各中介机构的审计收费额,将收费额的高低作为选择跟踪审计机构的唯一标准。在这种情况下,致使中介机构不是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工夫,而是通过低价竞争来承揽业务,形成恶性的不正常的价格战,而收费上不去,又无法提供比较好的服务,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使收费高一些,而服务质量更好的中介机构反而无法生存。

②业主在与中介机构签订跟踪审计合同时,注重收费项目的谈判,而对工作内容却以跟踪审计四个字代替,没有进一步的关于跟踪审计具体内容、人数、跟踪审计方法等详细明确的约定。

2、部分工程项目的业主代表出于自身私利考虑,不想让中介机构参与过多,导致中介机构无法发挥应有作用。

3、中介机构对跟踪审计的认识不清,中介机构从事跟踪审计的人员良莠不齐,使跟踪审计流于形式。中介机构的人员都非常熟悉事后的结算审计,但对跟踪审计的认识却是片面的、不系统的、不完善的。例如,我们发现大部分中介机构对跟踪审计的目的认识不清,没有认识到在控制工程成本时,不但要考虑建筑阶段静态的工程造价,还要考虑竣工验收后项目的运营成本,跟踪审计成本控制的目的是在考虑整个项目建筑及运营期的前提下,使项目建筑期造价和运营期成本合计的净现值最低。

4、在如何搞好跟踪审计上也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跟踪审计人员的权力、责任认识不清,中介机构也不注重跟踪审计方面的培训,接到委托后,就直接派人,没有很好考虑委派人员是否能够胜任,这样,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理解去从事跟踪审计,而认识上的偏差使他们虽然主观上想搞好跟踪审计,却力不从心或没有认识到自己工作的思路、方法存在偏差,使跟踪审计的效果大打折扣。

5、跟踪审计投标书仅仅成了中介机构获取跟踪审计资格的一种敲门砖,而没有成为对双方责权利约定的一种法律文件。为了获取业主的青睐和委托,大部分中介机构的跟踪审计投标书做的非常漂亮,对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也作了比较多的明确的承诺,而业主在招标结束后,一般仅仅根据标书的报价签订审计收费,就把标书扔在旁边,却不注重投标书中中介机构的承诺是否兑现,就是发生的纠纷,也基本根据跟踪审计合同解决问题,此时,跟踪审计投标书仅仅成了中介机构获取跟踪审计资格的一种敲门砖,而没有成为对双方责权利约定的一种法律文件,跟踪审计发挥的作用也就可想而知。

三、做好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的几点建议

1、在界定跟踪审计工作内容的情况下,提高中介机构的跟踪审计的素质,提高全社会对跟踪审计的正确认识,促进跟踪审计的发展。

2、中介机构加大对跟踪审计的研究,对跟踪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经验进行及时的总结、提炼,对出现的新问题内部进行集体探讨,以便集众之长,发现新对策,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对跟踪审计的认识,减少跟踪审计工作失误,树立中介咨询机构的良好信誉,促进跟踪审计业务的良好发展。

3、业主在选择跟踪审计中介机构时,要完善招标程序及招标标书的设计。业主应该对将要委托的跟踪审计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然后在工作内容一致的前提下,再来比较各中介机构的收费额。实际上,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也不一定能选择比较好的中介机构,因为跟踪审计是一项服务,服务的好坏是很难评价的,好的中介机构提供的好的服务所节约的资金、带来的效益和一项不称职的服务相比,差异是相当大的,而审计收费和带来的效益相比,简直微不足道,所以把审计收费当作选择的主要标准是不恰当的。

四、结束语

建筑项目跟踪审计已经在大中型建筑项目审计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直接经济成果。为了使建筑项目跟踪审计在实践中广泛地开展,必须健全、完善跟踪审计的法律和法规,积极探索跟踪审计的路子,使跟踪审计真正起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完善建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的作用。

跟踪审计进度篇5

关键词:跟踪审计;规范;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2-0-01

政府跟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前介入,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大资源环境项目、重大民生专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执行等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实施的持续、实时、动态的一种审计监督活动,以预防和提前揭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反馈,从而达到提高资金的经济性、效益性和效果性的目的。

跟踪审计是对传统审计方式的突破和发展,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五年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开展跟踪审计的实践和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跟踪审计也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但是,目前跟踪审计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规范化程度不高即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浏览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文件,对跟踪审计的规定并不多,并且大部分是属于工程建设方面的。1999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中提出“审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对国家拨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审计。对重大项目要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可以说是国家层面上对跟踪审计的最早要求,2001年审计署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明确“对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为多年来审计机关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提供了法规依据。2008年,国务院制定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公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并在审计结束后公布最终的审计结果”,才在国家法规层面上提出了在建设项目之外的领域开展的跟踪审计,可以看出,跟踪审计的制度建设仍任重而道远。

首先,在审计依据方面,跟踪审计虽然是对审计方式的创新,但在实施中也部分涉及审计内容和审计样式等的变革,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等,基本上规定了审计的对象是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而跟踪审计的实施,涉及到预算的编制、与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相关的决策、管理过程,这些,严格来说都在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围之外的,为了减少跟踪审计的风险,应该补充这方面的规定,在相关审计法律法规中对跟踪审计的地位予以确认。

其次,跟踪审计缺乏统一的审计规范和操作指南。由于没有统一的审计规范和操作指南,各地在跟踪审计的实践中或者“摸着石头过河”,或者“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仅靠以前工作打下的基础来开展跟踪审计,导致不同项目在审计范围、内容、程序、取证、报告等方面做法不一,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难以确保审计质量,也给跟踪审计的开展带来很多阻力和困难。虽然部分地方总结经验和做法,制定了有关的行为规范或操作指南,但仍没有全国性通用的规范和指南,即便在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虽然已对跟踪审计作出一些指引,但也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条款。

另外,相关的配套规定不完善,如对于在审计过程中要求相关单位对问题的整改,通常以“整改通知函”等形式发出,与审计决定书相比其法律效力较弱,有的单位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没有按要求进行整改,不但影响了跟踪审计的效果,还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如对于联网审计,目前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要求在审计实施前三天送达审计通知书,而联网的远程监控是事前监控和实时监控相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实时监督,显然不符合当前的规定,因此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出台法律补救措施迫在眉睫。

依法审计是审计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基础和主要特征。审计机关作为政府执法部门,需要完善的法律环境与其配套才能排除干扰和阻碍,做到依法审计,才能真正发挥其功能。为确保跟踪审计有法可依,应从跟踪审计的依据、原则、组织方式、审计程序、内容及重点等方面加以规范,明确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与权限划分,严格区分审计的监督、建议权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权,实现跟踪审计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同时,对跟踪审计的经验和不足应及时、全面进行总结,完善项目管理制度、跟踪审计制度,为跟踪审计人员提供具体的业务指导,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还应完善相关的配套规定,跟踪审计的实施过程和时间跨度不同于一般的审计项目,为适应跟踪审计的特点,应该针对其特点,探索新的跟踪审计统计制度和激励机制,对跟踪审计全过程的情况和成果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以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在当前情况下,审计实务中可以采取将选定的跟踪审计项目纳入年度计划或单独上报政府批复,得到政府的支持,或者出台地方的跟踪审计操作办法,在其中对应实行跟踪审计的项目进行规定,据此进行审计以减少审计阻力,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跟踪审计进度篇6

近年来,各地审计机关对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起到一些效果。但同时也在审计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就需要认真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以便于保证审计在服务国家治理中所起到的基石作用。从宏观角度来说,审计工作能更好的推动经济稳定增长,促进改革,结构的调整,民生优惠政策更好的落实到位,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运行以及转型升级,更好的提升审计的职能,使得审计的内涵更加丰富。

二、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意义和特点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意义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可以更好的保证国家经济的发展以及企业经营,跟踪审计是更好的监督责任人对职责的履行情况,通过跟踪审计的实施,更好的保证落实建筑跟踪审计政策,更好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在整个政策措施实施的过程中,跟踪审计都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有效的保证了政策的实施和运行。所以,政策落实的跟踪审计推进政策的落实、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也更好的保证政府建设审计方法的实现。

(二)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主要特点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主要特点有:首先具有时效性。跟踪审计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对社会焦点以及热点来进行关注,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作出反应,准确的找到解决方法,防止问题持续发酵,出现滞后的情况。其次具有持续性。政策跟踪审计落实监督事前、事中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规范和完善管理及制度,发挥审计的作用。再次具有针对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对经济形势的变化、政策关注、政策实施的可能性等方面的风险问题提出建议。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制度不够规范

政策措施的落实跟踪审计属于一个全新的审计形式,目前并没有规范的标准来对规定有所明确。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缺乏相关的操作指南、指导意见等系统性的规范性文件,无法保证其有效性以及权威性。同时,国家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开展的时候,审计制度和当下跟踪审计实际工作情况不相吻合,所以,政策措施的完善落实是当务之急。

(二)跟踪审计监督与管理缺乏实效性

因为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进行的比较晚,最近几年才得以重视,所以,政府部门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到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而且在监督和管理的实效性以及准确性方面的约束是相当缺乏的。许多跟踪审计工作不仅仅存在于表面,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因为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会对一些部门的经济利益产生所影响。

(三)审计力量不适应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审计人员的要求有财务审计专业的技术,以及相关专业知识面的广度,同时还应该掌握政策动向,有一定的政治敏锐性以及深刻的洞察能力。然而,当前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只是结构单一,缺乏复合型人才,不能够熟练应用审计调查方法以及技术,又加上审计人员不足,任务繁重,没有系统完整的培训,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四)审计对象、范围更加广泛

常规审计的审计对象很明确,往往是某一个具体的单位、部门及其经济业务;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审计对象比较抽象,不限于具体的某个单位,而是与某项经济政策相关的所有单位或部门。

四、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措施

(一)统筹谋划,确保跟踪方式科学性

对跟踪审计的内容、周期长、人员不足等问题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进行解决。一是节能的方法。对组织领导、工作方案、标准口径、审计报告以及对外公布几项原则采用统一的手段,统筹兼顾审计和人力资源,业务科室分界线有效打破。对审计人员专业的特长以及时期不同的审计工作的偏重点、混合编组、合理搭配审计人员,这样便于高效科学完成。二是复合式方法。将实施方案中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中的事项合理的编入正在进行的审计项目实施方案中,与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以及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等方式相结合。三是采取交叉式方法。将审计力量更好的整合,集中抽调基层审计机关人员,更好的实现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之间交叉审计,更好的保证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审计工作的严肃性。四是探索建立审计对象数据库管理系统,采集整理审计对象的有关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为科学制订审计计划奠定基础。

(二)完善法规体系

对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制定明确的、操作性比较强的审计规范以及制度,更好的对跟踪审计程序以及行为进行规范细化,评价标准体系的完善。二是要不断学习,借鉴国外政策审计经验,提出一些和我国国情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更符合的制度体系。三是积极的推动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法规制度的建设,在法律体系审计过程中,要更加明确部门政策监督权限,保证政策落实跟踪审计顺利进行。

(三)抓准审计时机

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是一项绩效审计模式,对被审计项目的执行时间、审计的资源以及审计的成本等方面的要素,选择更合理,更恰当的审计方法介入恰当的时间点。对每个项目都应该加强审计,审计机关必须充分的了解政策背景以及实施的情况,要清楚明了最适宜以及最佳介入时间间隔为多少。对政策实施周期不够长的政策项目,应该重点控制其环节,不定期跟踪审计。根据自身项目特点以及自身力量,按季度划分阶段,应该分阶段,分时期,分步骤展开审计工作。同时,应该把握政策执行阶段特点的不同,以不同程度关注,根据审计内容对审计介入深度更合理的定位。

(四)采取多种审计方式,督促审计整改,确保跟踪审计成效

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对数据、相关资料等进行审查,也要深入部门、单位、企业和项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多种审计方式来更深入的了解情况,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具体整改情况,要在下一季度审计报告中予以反映。充分发挥政策落实“督查员”和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作用。

(五)强化政策执行结果的跟踪问效

跟踪审计监督问责对各部门的整改采取有效的监督问责,从而取得了审计成果。首先,整改时间的确定,按时积极的整改督促各部门。其次,对各部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对整改情况报告予以提供,抓住问题突出部门的关键环节和责任主体,让其明白自己的责任担当。最后,应该加强对政策审计结果的执行公告力度的宣告,更好的提升社会公众政策受益群体关注政策的积极性,适当通报执行不力的人员以及部门,追责问责,更好的维护审计权威性以及严肃性,更好的发挥审计作用。

跟踪审计进度篇7

关键词:建设项目 阶段 跟踪审计 分析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对建设项目从前期、实施到竣工结算各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其主要内容分为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实施阶段的工程招投标中的标底和合同价、施工过程中的动态造价及竣工结算中的造价审核等。文章主要从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分析。

一、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前期跟踪审计

前期跟踪审计主要包括:对是否建立建设项目法人制进行审查,对建设项目的调研、初步设计、立项、规划、概算、消防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土地征用情况以及是否符合环保规定进行审查,建设项目是不是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进行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非法的问题进行检查,以及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等是否依照规定进行招投标以及合同的签订。

(二)实施期间跟踪审计

建设项目实施期间的跟踪审计主要包括:首先,对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其实施是否跟投标书保持一致;其次,对建设项目实施中所发生的一些变更进行比较检查,同时开展现场签证;再次,对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暂定价材料配合建设方进行现场询价,向他们提供合理正确的结算价格,防止承包商的从中牟利;最后,按照建设项目投标合同及文件,结合施工进度,对施工单位的月度支付账款进行核查,监督各施工单位制定月度支付计量报表。同时,审计部门还应该协助各业主单位对施工单位在造价、工程验收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三)竣工结算审计

竣工结算审计主要包括: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结算的编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进行审核;对工程量是否具有真实性、清单中的单价和套用定额是否具有准确性、工程签证和设计变更等事项是否符合事实进行审查;对结算是否根据投标书的标准进行计算、各项材料设备是否依据合同进行单价调整、工程造价费用记取是否存在违规性、工程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质量而完成等进行审查核实;对竣工图纸以及相关材料是否符合事实、竣工资料是否跟实物保持一致等进行核查。同时,竣工结算审计还包括配合建设方进行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估。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原则

(一)成本效益原则

在建设项目审计中,成本效益是项目效益评价最为基本的原则。要想实现跟踪审计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就应该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即审计开销。由于审计资源是稀缺的、有限的,只有将这些审计资源投入到最有生产力、最有效益的领域,才可以得到较满意的审计效益,反之将是资源的浪费。所以,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必须在合理的审计成本下实现最有效的投资监督、资金监督、建设监督等效用,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提升建设项目的各个环节的效果。

(二)社会需求原则

在建设项目审计中,社会需求原则是其进行的重要依据和前提。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我国公共行政体制的不断推进,社会公众越来越关注政府部门的公共管理效率以及各项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开展各种审计活动是社会公众的一项客观要求。审计部门必须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对建设项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可能出现腐败的环节进行认真审查监督并予以公示,同时,审计部门应该从社会公众的利益出发,切实履行其审计职责,确保审计是为国家、为人民,防止资产的流失,资金的浪费。

(三)实效原则

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应该注重跟踪审计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说,对于跟踪审计结果以及形成的评价和意见应该得到相关部门或者单位的采纳和执行,例如在施工阶段如何有效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管理部门和建设项目业主比较关注的问题。现场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是对某种施工实施情况的书面描述,由此发生的价格不仅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而且也是成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如果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举个例子,某工程笔者到现场查看某建筑垃圾堆清理工程量签证,施工单位提供的尺寸为50m长*50m宽*2.1m高,但实际测量仅21m长*15m宽*2.1m高。因此不能将跟踪审计当做一个形象工程来抓,不能将其看成是一种形式,必须注重其进行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如果跟踪审计后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和评价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或者审计建议和评价根本就不符实而无法采纳,那么跟踪审计也就是一种形式,其评价和建议就是一种废纸。

(四)风险防范原则

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过程中,应避免因为缺乏明确的审计标准而作出错误的审计结论以及引起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的频繁出现。尽可能把审计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三、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应具备的措施

(一)加强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

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专业性非常强,它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具备非常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以及相关财务知识;同时,他们还应该具备非常强的协调和现场沟通能力以及较好的计算机技巧和文字编写能力。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提供全方位的审计服务。

(二)确保跟踪审计的客观性、准确性

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审计工作底稿在有效年限内都可以成为法庭的证据,所以跟踪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必须根据实情,搜集现场资料,其取证必须客观准确,工作必须全面彻底,跟踪审计人员必须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上去对待各个建设项目环节,不能掺杂个人主观因素。

(三)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有关制度

在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多年的经验中,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已经具有了一套有效的、快速的、准确的操作规范和流程,但同时,其在实践中没有一套可遵循的规章制度,从而使得审计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而影响审计的质量。因此,必须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进行完善,使跟踪审计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四、结束语

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建设审计中的一大创新,其主要包括前期跟踪审计、实施期间跟踪审计和竣工结算审计;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应该遵循着成本效益原则、社会需求原则、实效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必须加强对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的培训、确保审计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有关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设项目的优质、优量。

参考文献:

[1]曹慧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

跟踪审计进度篇8

【关键词】跟踪审计;风险意识;防范

一、前言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近年来我国建设投资审计领域中比较推崇的一种审计方式,与以往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比更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影响工程建设的问题和隐患,在促进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遏制建设领域腐败等方面的成效更大、效果更好。但跟踪审计作为一种审计思路,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国家政府有关部门还没有就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有关具体内容、范围、原则、方法、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步骤提出明确、细致的要求和规划。跟踪审计工作人员的配备,责、权、利的划分等相关问题也无章可循,跟踪审计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审计实践被动,在实践操作中还还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伴随着这些问题而产生的审计风险也越来越大,分析如何应对问题及有效防范审计风险,将有利于提高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将审计风险降低到一定限度,从而能够减轻跟踪审计人员工作压力,使跟踪审计人员能够对所要进行的工作有一个相当全面、客观的认识,有利于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进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通过对实际工作中的跟踪审计项目存在的各种困难及风险,进行分析研究,谈谈自己的看法。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职能定位

跟踪审计与传统审计相比,审计方式有了实质性的改变,但并未改变审计的本质。跟踪审计起到的应该是监督作用而不是管理作用,所以审计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大包大揽。

跟踪审计应正确定位,严格恪守《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能,把握好审计机关是监督者的角色定位,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监督,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偏离定位介入管理,不替代建设、监理等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不混同于被审计单位的内审机构。监督是跟踪审计法定的职能,同时跟踪审计在发挥审计监督功能的同时,还应发挥咨询服务功能,咨询服务职能是建立在监督基础之上的,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搞好监督。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从第三方独立的角度来实施审计,而不是从建设部门的角度来参与和评价审计事项,否则与监理、建设主管部门等职责交叉、重复,也就失去了审计监督的意义,破坏了部门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因此,在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中,一方面,要全面履行跟踪审计的职责,不可偏废,不应只重视工程造价核实的职能,而忽视跟踪审计的监督和咨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严守监督咨询的角色定位,以服务建设项目为己任,对于发现的工程建设管理问题,一定要通过建设单位或监理等管理机构去解决,而不能越俎代庖。审计人员既要当好政府资金的“卫士”,又要当好决策者、管理者的“谋士”,并应逐步建立起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机制、商量机制、融合机制,与被审计单位在提高管理水平上融为一体。工程跟踪审计组应在前期准备、工程实施阶段的审计过程中就要通过提前介入、掌握情况、收集资料等手段,对发现的违规行为等问题及时提出审计意见或建议,促进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规范操作,充分发挥监督与咨询服务的作用,同时不直接参与投资项目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相关决策,做到“到位而不越位”。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体介绍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主体从宏观角度来看有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部门三类;从企业角度角度而言审计的主体有社会审计机构、内部审计部门两大类。目前市场主要是造价咨询企业为审计主体。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主体的选择需要针对企业的需求,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力量和技术力量来选择。当企业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而自己的内部审计力量不足时,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来进行;当企业自己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则可以委托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如果内部审计部门的技术力量有欠缺,可以就欠缺部分聘请外审,采用内外组结合的办法进行跟踪审计。

目前大多数企业内部审计力量较为薄弱,聘请社会专业造价咨询企业参与项目的跟踪审计是适应市场要求、企业高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存在局限性,从而存在审计风险。

(一)建设领域体制,制度的缺位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制度的设计还不完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情况还时有发生;无法可依甚至有法难依的现象还客观存在;责任不明、有责难究还较为普遍等等。而跟踪审计必须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其权威性的来源之一就是法律法规及审计标准的规范化,而这些制度的不健全及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滞后,使得审计人员在开展跟踪审计工作时难以遵循和把握,难以对建设项目作出共性的评价和判断,审计质量难以提高给审计带来的风险隐患也就愈大。

(二)审计力量有限以及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跟踪审计是对整个建设项目过程的监督与控制,投入时间长,一个大的投资项目从启动到投资目标的达成,就管理而言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理论上说跟踪审计应涉及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充足的审计力量,以满足跟踪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大量性。然而,在审计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面对如此繁重的审计任务、如此详细的审计内容、如此长期的审计过程,审计风险必然增大。

另外,跟踪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涉及到项目建设的多个环节,审计内容纷繁复杂,审计领域涵盖诸多行业,同时,建设项目中大量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都对我们审计人员的综合审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但以目前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经验能力,与跟踪审计的要求存在差异,增加了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偏差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审计的风险性加大。

(三)建设单位对跟踪审计的定位模糊

跟踪审计由于通常是受审计机关的委托由中介机构完成,在实际工作中常会被误解,建设单位容易将跟踪审计与中介机构的投资咨询相混淆,认为跟踪审计就是他们建设项目管理的一个环节,有事就找跟踪审计。有的建设单位还依赖于跟踪审计部门,特别是基建力量较薄弱的部门,更是大事小事请审计参与决策,有的甚至将政策难以处理的一些事项推给审计部门,先要审计人员表态后各方才签署意见,实际上是将责任和风险转嫁到审计头上。例如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会议,如果审计人员不参加,就难以了解情况,一旦参加,建设单位要求跟踪审计人员在签到单上签字,有时甚至会要求审计人员表明态度、提出意见。如果不签字,不表态,建设单位就认为跟踪审计没意义;若签字、表态,审计人员有时也较难把握是否恰当,因为审计人员的意见是代表权威性的审计部门意见;此时如果审计人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未被采纳,建设单位仍按照自己的意见写入会议纪要,而会议纪要后的签到单上有审计人员的签名,就被认为审计组认可他们的意见。况且,在目前的建设市场中,政府工程一般都是形象工程,对进度的要求很高,现实情况与法规理论上的冲突会有很多,审计人员发表意见的尺度就更难把握。

(四)跟踪审计力量有限,审计风险增大

由于跟踪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跟踪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和大量性,从而对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跟踪审计人员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分析、组织、协调、沟通等综合能力,不仅要掌握工程计价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要掌握设计、监理、施工、管理及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掌握国家的有关政策和了解市场信息。而我们面临的实际情况是,从事投资项目审计的人员知识结构和人员配比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搞财务的只懂财务,搞工程的人员只懂工程,既懂工程又懂财务的人员较少。因此,提升审计能力,是影响跟踪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五、完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对策、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一)抓住重点,提高跟踪审计质量意识

在跟踪审计实施过程中,要抓住跟踪审计的关键点,例如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招投标和合同履行情况、材料、设备采购情况、重大现场签证、工程款支付等内容。跟踪审计人员对于提出的审计建议或意见要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质量意识,积极防范风险。对于一般性问题,可进行口头沟通发表意见,同时做好跟踪审计台账记录及审计工作底稿;对于需提出必要的审计建议和进行审计成果收集的,可采用审计意见单的形式。通过以上方式提高审计意见的成效性和时效性,即使审计意见或建议未被采纳,事后也有案可查,规避了审计风险。

(二)培养教育,提升跟踪审计人员素质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涉及项目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需要审计人员不仅具备精湛的专业技术和较宽的业务知识面,同时还要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加强对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审计能力,是影响跟踪审计效果,降低审计风险的重要因素。

(三)统一认识,准确把握跟踪审计定位,谨防越位和错位

跟踪审计的主要作用是监督,所以审计必须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定要时刻把握好监督者的角色定位,而不是去参与建设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而是以完善项目管理机制、规范建设程序为目的,履行对上述工作的审计监督。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管理方反映,不应直接进行干涉,防止产生利益冲突,导致审计的客观性受损,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因而要积极做好宣传、搞好沟通,消除一些部门对跟踪审计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强调审计与其他部门职责的区别,促使投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协同规范投资市场。另一方面跟踪审计工作离不开被审计的相关单位的支持,如果在跟踪审计问题上不能统一思想,跟踪审计的作用就不能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就难以顺利开展。

(四)建立廉政风险控制体系

工程建设领域是容易出现权钱交易问题的重要领域,从根本上讲,跟踪审计风险的控制在于对廉政风险的控制,因而需要建立廉政风险控制体系。

跟踪审计进度篇9

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末,地方政府背负的债务已达17.89万亿元,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全面加强地方债管理,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下文简称地方债)风险隐患,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和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发布,部署各地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时将政府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对地方债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债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地方债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学术界也提出了一些缓解地方债风险的建议。然而,地方债的增速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据新华社2015年8月29日报道,截至2014年底,地方债总规模为24万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15.4万亿元,相比2013年6月末的累计债务规模增长了41.3%。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学者尝试从审计角度就如何提高地方债管理水平进行研究,这些研究大多是从事后审计的角度探讨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由于事后审计往往存在即使发现问题,但已木已成舟的问题,难以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而在实践中日益受到重视的跟踪审计,通过事中与事后的有机结合,能及时反馈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利于防患于未然,审计效果显著。那么,跟踪审计能否参与地方债管理?

基于此,我们尝试将跟踪审计引入到地方债管理工作中,深入研究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问题。将地方债管理与跟踪审计相结合进行探讨,不仅丰富了地方债管理和跟踪审计两方面的学术文献,而且有助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模式和风险评价体系,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分析和监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思路和方法,进而有利于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国家审计是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一个重要手段,本文的研究既拓展了地方政府债务审计理论研究,又为国家审计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审计监督和治理提供了借鉴,在一定程度上更加有利于促进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作用的发挥。

二、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作用及实践探索

(一)跟踪审计的含义及特点

跟踪审计通常是指审计事项发生后,审计机关依法对财政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的全过程、分阶段、有重点的持续性审计,其对象是政府投资资金使用者从事的经济活动。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的发展过程持续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具有过程性突出、时效性强、效益性明显等特点。白日玲(2009)根据跟踪审计的介入时间点,将跟踪审计分为全程介入式、适时介入式和重点介入式等三种模式。谭劲松等(2013)在分析跟踪审计含义的基础上,借鉴人体免疫系统的思想,提出跟踪审计具有三道免疫防线特征。

(二)跟踪审计的作用及适用范围

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反馈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表审计意见和建议,是一种动态监督活动。跟踪审计是跟随被审计事项同步进行的一种审计方式,其优势主要表现为及时发现问题、揭示风险,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审计机关能利用自身专业技术,对被审计单位管理上可能存在的漏洞早发现、早预防,从根本上解决过去事后监督时滞性问题。这不仅有利于全面促进和提高被审计单位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或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跟踪审计的作用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推动政策措施落实是跟踪审计的又一实践创新。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全国审计机关自2014年8月起,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政策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总之,跟踪审计在及时发现与披露问题、揭示风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宋常(2011)认为,跟踪审计的成本通常会高于传统的事后审计,成本的提高往往会抵消其带来的经济效益,因此只有那些金额高、性质特殊的项目才适合采用跟踪审计。审计署在《2008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曾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已经实施并完成了汶川灾后重建、玉树和舟曲灾后重建、京沪高速铁路建设、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等跟踪审计项目。学者们也对跟踪审计实践进行了归纳总结,王中信(2009)以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款物全过程跟踪审计为例,对如何开展重大突发性公共事件跟踪审计进行了探讨。自2009年起,美国审计署对一系列重振制造业政策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布审计报告12篇。美国审计署还针对页岩油气开发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先后出具了89篇报告。

(三)跟踪审计用于地方债管理的创新

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地方债管理的目标是控制规模与防范风险,跟踪审计的目的是将监督关口前移以提高监督效果,两者的着力点或关注的对象实质上都是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在实践中,财政资金或财政性资源已经将地方债与跟踪审计连结起来,比如有关地方债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实质上就是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体现。然而,现有的理论研究并未能较好地将跟踪审计与地方债管理结合起来,对地方政府债务如何进行__跟踪审计,学术界并未提供较好的答案。

尽管对如何加强地方债管理已有了一些探讨,但从审计视角的研究较少。王世成和李袁婕(2013)认为应制定《地方政府债务法》,在法律层面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全方位立体监督体系,实现依法治债,从而使地方政府举债能够有法可依,有序运行。李燕和同生辉(2014)则提出只有事前控制和执行控制相结合、主动管理和风险监控相结合,才能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落到实处。liu(2014)认为,导致中国地方债现状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软约束和非市场化的要素分配,而缓解地方债风险的措施则包括强化预算约束和改革地方政府的投融资体制。brthaler等(2015)发现,对市政债券进行限额管理能有效降低地方债规模及波动性。马轶群(2015)通过模型推理发现,国家审计的揭示、抵御和预防功能可以对地方政府债务租值耗散进行治理,提高信贷资金的配置效率,是目前治理地方政府债务的重要手段。从上述文献可知,学者们普遍认可对地方债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立体型的管理方式。我们认为跟踪审计体现的监督关口前移、时效性强、全程监督等特点,正好契合了这些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债务跟踪审计既是地方债管理方式的创新,又是跟踪审计范围的拓展。

三、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

跟踪审计从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就参与到地方债资金使用的监督之中,一方面能及时发现地方债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环节中的舞弊、违规、违纪行为,另一方面能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各方揭示,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地方债管理工作,及时堵塞内部控制和管理过程中的漏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相关违法违规,从而进一步完善地方债资金监督管理体制。而原有的事后审计只是事后反馈存在的问题,发挥的监督作用相对有限。

(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

从审计署2013年审计结果看,近87%的地方债资金投向了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保障性住房、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工程,并且这些工程一般周期长、业务复杂。对地方债资金运行过程中的浪费现象,事后审计只能是批评与处罚。跟踪审计由于能更早地发现、反馈地方债资金运行中的浪费现象,促使被审计单位加强后续资金的管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项目后续过程中资金运行低效或无效行为,有利于节约地方债资金,提高其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

如前所述,地方债资金主要投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重大工程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大多属于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执行地方债跟踪审计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总结和反映好的做法和经验,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及不断完善。通过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可以连续监控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实施过程,并如实反映与客观评价有关政策执行情况,推动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地方债审计的效率和效果的提高

跟踪审计的优势之一是提高了审计信息的及时性。跟踪审计将监督关口前移,不仅有助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而且通过信息的及时反馈,有效地降低地方政府与资金使用单位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抑制或降低道德风险进而提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效果。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从而缓解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的抵触情绪,营造良好的审计氛围,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另外,地方债资金从举借、配置、使用到最终偿还需要在很多部门之间流转,如果每一个环节都各自开展审计工作,必然造成衔接困难、重复劳动、效率低下。而跟踪审计则能自始至终围绕地方债的某一笔资金,有效减少流程中的重复环节,优化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总之,传统的地方债审计主要审计地方债的规模、结构及期限,很少涉及资金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方面的内容。如果采用地方债跟踪审计,则可以将审计监督的关口前移,对地方债资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与反馈,促进纠正,进而起到亡羊补牢甚或未雨绸缪的作用。因此,在地方债资金管理中实施跟踪审计,对促进地方债监督管理体制的完善、地方债管理水平的提升、地方债政策措施的落实及地方债审计效率和效果的提高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实施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有利条件

(一)已有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

1999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各级审计部门应对国家拨款的基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2001年8月,《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提出,对关系国计民生或财政性资金投入较大的国家建设项目,政府审计机关可以对其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投产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署2008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强调,对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201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审计机关持续开展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执行政策落实措施情况的跟踪审计。2014年11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也提出,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密切关注财政、金融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务、区域性金融稳定等情况,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刘家义审计长在2014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后一段时期审计署会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

在政府部门的强力推动和基于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的客观需要,跟踪审计作为一种新的审计方式应运而生并蓬勃发展,成为国家审计的重要监督手段。在实践中,国家审计机关已经成功实施了汶川大地震救灾款物和灾后重建项目、玉树地震救灾物资项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西气东输工程、京沪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的跟踪审计,积累了较丰富的跟踪审计实践经验,为开展地方债跟踪审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相关思路与经验。

(二)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

国家审计最基本的职能是经济监督,其初始目标是检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评价政府部门利用公共资源的效率和效果、增强财政收支的透明度等。随着经济社会的进步和制度环境的变迁,国家审计的内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刘家义审计长(2012)提出,国家审计的实质是国家依法使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本质是国家治理系统中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应再局限于对经济行为的监督和经济后果的评价,而应更加强调事中控制和积极预防,进一步发挥预防、揭示、修补功能,即预防潜在威胁、及早发出预警信息,揭示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修补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真正担当起作为国家经济社会运行免疫系统的角色。

与事后审计方式相比,跟踪审计突出过程监督,有效克服了事后审计即使发现问题,但纠偏成本很高或木已成舟而于事无补的局限,具有时效性较强、过程性突出、预防性明显、效益性显著等特点,充分体现了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本质(宋常等,2014)。其实,加大审计参与地方债资金管理力度的呼声一直不断。审计署《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曾要求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的审计监督。李克强总理指出:审计是我们国家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政策落实的督查员和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因此,有必要扩大审计对地方债资金的监督范围,将地方债资金的举借、配置、使用及偿还等环节纳入其中,即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跟踪审计对象与地方债资金投向的交叉融合

目前,地方债资金的投向与审计署实施的跟踪审计项目已有部分交集。财政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安排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据审计署2013年12月30日公告显示,截至2013年6月30日,大部分省市的地方债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主要投向市政建设、交通运输、土地收储和教科文卫及保障性住房。

强化审计监督要做到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可以说,无论是对重大项目还是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其根本落脚点还是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效率与效果)。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监督是跟踪审计的应有之义。因此,财政资金是连接地方债与跟踪审计的纽带。地方债资金投入的项目大多具有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其资金使用效果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有关政策的落实,对这些项目加强跟踪审计十分必要。其实,国家审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查核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而且是为了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存在的问题,改善经营管理,堵塞各种漏洞,进而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绩效。审计的主要目标,应该体现为审计发现的问题都能够及时导向制度上的缺陷及其改进,减少屡审屡犯和屡犯屡审的现象。目前的地方债事后审计模式显然达不到这样的预期目标。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2014年)规定,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审计署关于2015年地方审计机关开展审计业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据此,更多的地方债资金项目将纳入审计全覆盖的范围,与跟踪审计的交集也会越来越多。由此可见,对地方债资金实施跟踪审计是可行的,既有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实践经验可资借鉴,又有国家审计的相关理论予以指导,更重要的是审计机关当前正在实施的部分跟踪审计项目所关注的对象就是地方债资金。因此,无论是从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效益,还是从控制地方债风险来看,地方债管理工作都需要跟踪审计的积极参与。

五、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目标与重点

地方债资金运行涉及举借、配置、使用、偿还等多个环节。针对我国地方债资金运行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可以明确各个环节跟踪审计的目标与内容,并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流程、目标及指标体系。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流程设计应按照风险导向和成本效益原则,将跟踪审计的重点放在能有效降低地方债风险的关键环节,促进地方政府将有限的地方债资金投入到可以产生更多经济及社会效益的活动中去,以提高地方债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一)地方债资金举借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依法适度

地方债举借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起点。新《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债全部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适度举借债务,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代为举借。政府债务只能通过__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然而,地方政府举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等信息并未完全公开。针对举债环节的审计应重点关注地方债举债主体、举债方式、举债规模、举债程序等内容。该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有:地方政府未遵循新《预算法》的规定,委托非政府机构代为举债,比如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举债、地方政府仍存在债券以外的融资方式、举借规模超出预算规模、举债不按规定程序等。

针对当前地方债举借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否依法适度是该环节审计的目标与重点。第一,明确举债主体,即地方债的举债主体是否符合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是否仍然通过地方融资平台这类举债主体举债;第二,规范举债方式,即除发行债券外,融资方式是否有其他形式;第三,控制举债规模,即核算地方债规模是否超出了地方财政的实际承受能力、偿债峰值是否超过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第四,严格举债程序,即核查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根据地方债举借环节的审计重点,在进行审计评价时,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举债主体合法性、举债方式市场化、举借规模合理化以及举债流程规范化;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债务率(债务余额/政府可支配财力)、新增债务率(新增债务/债务余额)、债务负担率(债务余额/gdp)、利息负担率(当年债务利息/政府可支配财力)和财政收入增长率等。

(二)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有理有据

地方债资金的配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分配地方债资金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下,财政资金要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市、县、乡(镇)进行层层拨付,导致地方债资金的分配环节过多、时间过长等问题突出,甚至有些资金始终没有拨付。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李克强总理2015年先后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部署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

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省、市、县之间的资金配置缺乏分配依据,比如未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而进行几乎平均的分配;未遵循项目确定、预算安排、人大审批等程序;分配不及时,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

鉴于此,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省、市、县之间如何合理分配地方债资金,是否充分考虑各级政府的财力及偿债能力,是否及时分配、及时拨付,是否存在资金滞留、挤占或挪用等现象,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在地方债资金配置环节,也宜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地方债资金配置是否存在分配标准,是否真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资金分配是否进行了公示;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分配到位时间和资金及时到位率(及时拨付金额/应拨付金额)等。

(三)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效益导向

地方债资金不仅仅是其规模问题,更重要的在于其使用效率与效果问题。地方债资金的使用既涉及风险水平,又涉及社会效益,是地方债管理的关键环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规定,地方债资金只能用于中央投资配套、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然而,地方政府如果将地方债资金完全投向公益事业,其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足,从而导致地方政府的动力不足。

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资金使用部门改变地方债资金既定用途和范围,将地方债资金投向非公益性项目,甚至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浪费等现象;地方债资金使用缺乏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地方债资金使用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资金的投向,比如地方债投资项目名称、项目工期、项目负责人等信息是否进行了公示,资金使用单位是否按申报时的用途合法合规使用资金;还应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及预期效果,如是否存在资金沉淀现象、已使用资金是否与项目进度相吻合等。在地方债资金的使用环节,可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有资金使用的目标性(如是否专款专用)和项目目标的可行性(如有无可行性报告);定量评价指标主要有资金到位率、施工进度完成率、项目净现值以及项目回收期等。

(四)地方债偿还环节审计目标与重点足额及时

偿还环节是地方债资金运行的终点。在此环节,落实还款来源、优化还款方式是关键。该环节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偿债责任不清、偿债意识不强、偿债机制不健全,以及偿债计划缺失,地方政府无相对固定的偿债资金来源,还款资金来源渠道少。

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重点应关注偿债资金的及时到位及规模,即偿债资金到位的及时性及稳定性,偿债资金是否有预算安排;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债务监控体系,是否有系统的偿债约束机制,是否实行了债务报告制度,债务相关信息是否透明。

地方债偿还环节的审计评价,也应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性分析指标主要包括是否设立了偿债制度、是否有完整的偿债计划、财政金融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定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当年可支配财力、偿债资金规模等。

六、改进和加强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的政策建议

(一)大力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

加强地方债跟踪审计理论研究,有利于审计人员把握其发展规律,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然而,我国目前的跟踪审计实践还处在起步阶段,跟踪审计理论也比较薄弱。有关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含义特点、功能作用、内容目标、方式机制以及技术运用等问题亟需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以便指导和促进地方债跟踪审计的实践。现阶段可从以下方面入手。第一,紧密结合已有跟踪审计实践,加强调查研究,了解跟踪审计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探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借鉴其他项目跟踪审计有益做法,不断总结地方债跟踪审计实践经验,探索其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理论成果。第二,充分借鉴已有审计理论成果,拓展跟踪审计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第三,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审计机关立足审计实践,是审计理论的实践者和应用者,掌握着大量的一手资料和实践经验,但在审计实践经验的凝集和升华上可以与科研院所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开展理论研究。

(二)进一步充实地方债跟踪审计人员队伍

审计人员是提升审计质量的关键因素。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时间跨度大,情况复杂,对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人员不仅需要具备法律、会计、财务、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而且需要深刻理解地方债资金投放与使用的制度背景及政策意图,并作出科学、合理的职业判断和专业评价。因此,需要对现有的审计人员加强培训,增强其跟踪审计业务的能力,打造一支能有效开展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工作的人才队伍。在整合内部审计资源的同时,还应该拓宽思路寻求外部力量的支持。随着跟踪审计范围的逐渐扩大,在一些专业性很强的知识领域,可以在《审计署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允许的范围内,引进或聘用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这既有利于降低审计风险,也有利于增强审计结果的权威性及在社会公众中的认可度。

(三)尽快制定地方债跟踪审计相关规制

完善的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规制,是依法开展地方债审计工作的依据。我国跟踪审计实践的时间较短,积累的经验不是很多,目前还缺乏用来规范跟踪审计的有关规制。因此,需要在不断实践并积累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与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关的具体规制、指导性意见或业务指南,使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并逐步走上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目前,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明确地方债跟踪审计范围,跟踪审计不是大包大揽,不能越位参与地方债资金项目的管理;第二,要考虑审计风险,准确把握跟踪审计的介入深度和关键控制点;第三,要建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地方债跟踪审计的质量;第四,要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

(四)进一步创新地方债跟踪审计方式方法

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努力挖掘大数据的价值以期望其在本行业带来巨大变革,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审计将在信息获取渠道、抽样方法、审计范围、审计模式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在思维及理念上,应借助互联网 ,尽快创新审计技术及方式方法,以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一方面,在审计技术方法上,地方债跟踪审计应致力于审计信息化建设,尽快适应科技创新和外部环境的深刻变革,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进行在线审计,加快构建地方债跟踪审计应用系统,实施信息化审计;另一方面,在审计方式上,伴随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高度融合,各类型审计常常相互重合和支撑,财政资金流转于企业、税务、金融等领域,涵盖多方面、多方式、多专业的综合审计将逐步成为一种主要的审计方式。因此,应尝试将地方债资金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财政资金审计项目结合,以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跟踪审计进度篇10

【关键词】跟踪审计;重点关注;新要求

3月19日,审计署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011年跟踪审计结果。报告称,京沪高铁建设项目发现部分采购招投标不规范、部分工程管理不到位、地方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资金、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这次跟踪审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完善发展跟踪审计,成为摆在各级审计部门面前的又一课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基建、农业、社保、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力度。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止重大的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出现各类问题,审计机关及时调整思路,一改过去的事后审计为事前介入、事中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等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一、跟踪审计发挥着独特的作用

(一)跟踪审计由静态向动态转化。传统审计模式是在工程竣工后集中进行一次结算审计,这时要面对如在施工阶段各个施工程序中发生的大量签证。而跟踪审计可以分时段分内容地进行动态审计,使审计思路更清晰,可以缓解短时间内处理大量数据的压力,可以分析前后阶段互相影响的关联因素,动态地监督各阶段的工作。

(二)跟踪审计促使事后审计向事前、事中相结合审计转变。在施工阶段审计人员及时深入现场,在隐蔽工程掩盖前或变更过程中作好记录取证,准确掌握工程中各种有效信息,减少与施工方的矛盾与纠纷,为后期确认签证、审核结算做好准备。

(三)跟踪审计在减少时耗,提高工效上效果明显。审计人员在施工现场会同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签字认可了实测记录后,可立即计算出相应的工程数据,避免了推诿和以往长期不签证,大量积压的弊端,将较长的传统审计周期提前压缩在事中阶段,加快了结算审核速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四)跟踪审计是对建设项目从筹建时起至竣工验收时为止所发生的技术经济活动过程进行的审计监督,它不但强调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而且注重对前期决策工作、对设计质量、招投标阶段的跟踪审计。

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的内容

(一)做好项目的审前调查。跟踪审计主要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施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内容进行审核。(1)对工程建设资金的审计,重点是审查建设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2)对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审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3)对工程设计概预算的全面性、准确性进行审计。使其能真正起到控制作用。(4)对施工招投标的投标文件和标底的严密性、合规性、准确性进行审计。

(二)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工作重点是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材料价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及其现场变更签证单等内容进行审计监督。(1)对于隐蔽工程量的现场确定。工程施工中会涉及到大量的隐蔽项目,隐蔽项目工程量的确定是否属实会对决算审计效果及最终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2)材料价格确定。材料价格确定要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区分。同时,要对市场主要材料进行询价,避免因市场行情的变动,造成不必要损失;材料若为建设方自行购买,则要对材料购买各环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进行监督。(3)变更签证的确定。现场签证的内容涉及工程设计变更、建设方对施工方提出的工程要求以及隐蔽工程验收等内容。同时,现场签证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监理、跟踪审计单位等多方签字。因此,只有发挥各方力量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工程造价。

(三)工程竣工后,跟踪审计组要及时对施工单位下发提报竣工结算要求,对施工方提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施工方提供的决算资料中涉及变更、隐蔽项目内容的工程量的真实性进行复核,确保施工方提供资料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三、跟踪审计提出的新要求

(一)提高跟踪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项目规模、投资主体和筹资融资渠道日趋多样,审计内容也日趋复杂。因此,跟踪审计人员要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还要掌握和具有与建筑施工相关的专业知识。

跟踪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对待每个工作环节,同时还要求跟踪审计人员有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具备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职业道德,真正履行审计人员职责。

(二)正确处理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

审计部门与被审计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要认识到:审计是作为第三方参与项目建设的过程,审计是以为项目建设堵塞漏洞、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为目的,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项目建设单位取得联系并以合理形式反映,不能直接干涉施工单位的工作。同时应该处理好与基建、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关系,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

(三)积极探索跟踪审计的技术方法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是现代审计工作的创新,是一个全新的尝试,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在审计的技术手段上不断创新。随着信息和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各种审计软件广泛应用于审计领域,提高了审计工作的科技含量,扩大了审计的覆盖面,提高了审计效率。

跟踪审计作为现代审计的一种方式,已经在大中型建设项目审计中采用,并且取得了明显的管理效益和经济成果。只要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工作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地选择审计跟踪点,把握审计的相对独立性原则,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质量保证体系,跟踪审计就会逐步完善并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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