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31 06:49:06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1
一、强化学习、抓实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我镇始终把《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和宣传则是贯彻和实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涉及面广、内容丰富,我镇在强化机关公务员进行学习时,将学习宣传的重点放在了对原文的仔细研读上,吃透法律政策,达到融会贯通的效果。对我镇全体公务员,尤其是新入职公务员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和培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习、中层干部必须率先学习、普通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印发原文读本等途径抓实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抓好贯彻落实
(一)公务员日常管理情况
1.公务员的录用和登记。自《公务员法》实施以来,我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凡进必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务员录用工作。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且有相应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考录公务员的申请,并对岗位安排、年龄限制、专业类别等报考条件进行科学合理设置;对县人事局统一招考、拟录用的公务员,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严格考察,2014年至今,我镇共组织专门力量对5名新进公务员进行了实地考核。严格按照《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规定的登记原则、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公务员进行登记,仔细填写《公务员登记表》,严格把关,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2.公务员退休、辞职和辞退。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退休的规定,对我镇符合退休条件的龚方荣等几位同志,依法办理退休相关手续;根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认真清理公务员相关情形,无管理对象辞去公职和被辞退的情况。
3.公务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每年年底我镇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上级下发的关于公务员年度考核文件,对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对象个人进行总结、主要领导群众意见、民主测评、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的程序进行考核;2015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创新实施《镇亮牌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评先、提拔推荐的依据。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符合奖励情形的机关公务员,给予通报表彰,并依法向上级推荐,申请予以奖励。镇纪委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务员用人机制执行情况
1.公务员交流、竞争上岗。为全面提升我单位公务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我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以便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综合型公务员队伍。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条件及要求,扎实做好公务员职务升降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通过对拟提拔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进行严格考察,配合竞争上岗机制,择优选任,确定机关内公务员晋升中层干部人选。
2.公务员回避。在执行公务和公务员岗位设置上,从严贯彻公务员回避制度,凡遇处理公务过程中涉及公务员本身利害关系及其亲属的利害关系的,该公务员必须回避。
(三)公务员权益保障情况
1.公务员福利、待遇执行情况。我镇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均按照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执行,根据上级下发的执行标准,于每年年初合理编制财政预算,并按时申报工资调整资料,按规定的标准足额、及时缴纳五险一金,保障公务人员正常待遇,解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后顾之忧。另外在机关内为家住较远的职工提供了部分宿舍,建设了职工食堂,充分提供后勤保障。如无紧急事务需处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未安排工作,保证了公务员的正常休假和带薪休假。
2.公务员培训。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中央着眼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重要战略决策,我镇始终高度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一是领导带头学习,在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时,根据学习内容把范围扩大到全体机关干部,引导机关干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二是对新进公务员和从事部分重要业务的公务员,积极与市、县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推荐其参加业务培训,收到明显成效,仅2014年我镇共推荐7名公务员就有到日报、县档案局等部门学习培训。
(四)公务员履行义务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素质培养和行政职业能力提升,全镇上下形成了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为民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全体干部职工均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执行政策、落实规定等均按照合法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同时,我镇也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公务员法配套政策法规。
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内容丰富,我镇在认真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了解掌握还不够深入;二是对公务员的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培训经费投入上还有所欠缺;三是公务员交流渠道还不够畅通,轮岗范围不够大;四是仍然存在借用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弱了镇上的工作力量;五是因工作业务繁忙等客观原因,导致部分公务员公休、补休未得到有效落实或未全部休完。
整改建议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2
要深化改革,为实施公务员法提供机制保障。要以改革的精神贯彻公务员法,对过去的规定、做法进行清理,凡与公务员法相抵触的,一律予以废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不允许变通,不允许走样
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全新任务。思想到位,工作才能到位;真抓实干,难事就不难。为了确保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必须精心进行准备,认真抓好落实,加强基础工作,努力做好铺垫。
要抓紧培训、广为宣传,为实施公务员法提供舆论保障。这部法律对公务员的进与出、升与降、奖与惩、用与管等,都作了全面规定。公务员法的实施,将带来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一系列变化。要分层次、分领域搞好培训,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公务员法,领会这部法律的立法背景和重大意义,掌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水平。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媒体,广为宣传,形成氛围。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3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为提高广大公务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优秀人才密集、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支撑。
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要大力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制定规范,抓好落实。通过学习培训和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熟练掌握公务员法,使公务员熟记遵守公务员法,使广大群众了解公务员法,为公务员法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并贯穿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始终。从公务员登记一开始就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努力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的问题,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勤政廉政,全心全意做好人民公仆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4
公务员法规
就机关分类来讲可以分三等:
一等为部分事业单位:电信、电力、有线电视等垄断行业的人员
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为管钱的部门:国税、地税、工商、银行、财政、海关
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应该在2014元左右
三等为普通党政机关:包括政府、政府职能部门、党委序列部门
全国平均月收入(包括工资)大约1000元左右。
按地区来分,以普通党政机关,本科学历,公务员科员,工龄3年以内为标准
一等:上海、北京、深圳、广东、江苏、浙江这些直辖市和经济发达省
平均月收入应该在3000元以上
二等:辽宁、海南、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青海、陕西、湖北这些经济较发达省或者国家给边疆补贴、西部开发补贴的省份
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800元左右
三等:河北、湖南、云南、山西、福建、河南、湖南、等省份,这些省虽然经济不是太发达,但每次涨工资,国家都给予拨款帮助
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200元左右
四等:山东、安徽、贵州、江西、广西等省。山东省经济勉强还可以,但如果没有国家拨款自立更生很困难,国家的增资政策兑现比较难,但是自己吹牛太大,国家不给拨款,因此,就成了工资小省。安徽、贵州尽管国家拨款,但经济太差,自己财力苦难。
平均月收入应该在1000元以下
公务员队伍界定:我国的干部身份很复杂。公务员队伍的确和一些网友所说,其实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对并不是十分庞大的队伍。很多人都把事业单位和具有一定行政职能企业的工作人员收入作为公务员收入比较高的论据,因此,我就把他们全列进来了。
在我国真正具备公务员身份也并不是所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里的工作人员也有干部身份、工人身份,干部身份里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而公务员就是党政机关里具有干部身份的那部分人中,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人,具有行政编制的也未必全是公务员。
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比如说史志办(政府)、党史研究室(党委)、考试办、编办、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分配办(人事局)、电教中心(组织部)等这些部门都是党政机关的下属事业单位,这里的工作人员肯定不是公务员。再就是政府办、组织部、财政局、人事局这些具有明显党政机关特征里的工作人员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里面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具有干部身份,是事业编制,事业编、行政岗。就是领导干部里面也未必全部是公务员,大家一注意就能明白,看组织部或政府的红头文件任命书里,凡是任命的,一般是公务员,而聘任,则肯定不是公务员。就这么说吧,类似财政局、人事局、经贸局、环抱局这样具有典型性特征的行政机关,真正具有公务员身份也就是所有工作人员的40%—50%。
再说其他事业单位,比如说学校,虽然说学校是事业单位,但是学校也具备一定的行政职能,所以学校里面也有人具有公务员身份,而学校里的教师(除了临时工),统统都是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吃财政拨款);卫生局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政机关,受它管理的比如说防疫站和少数没有改制的医院,都是事业单位,而部分医院改制后,虽然成了企业单位,但是里面的工作人员都保留了原有的身份,或者是干部身份或者是工人身份,或者是行政编制或者是事业编制。再就是粮食局,这也是个比较特殊的机关,因为这个部门的行政职能日益减少,很多地方把粮食系统进行了改制,所以说粮食系统的工作人员也大部分不是公务员。
再说具有行政职能的企业单位,比如说电业公司、电信公司、药材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也有的地方是事业单位),这些单位虽然说经过改制全部变成了企业,但是因为这类企业在2014年以前都是事业单位或者行政机关,因此这里面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很多人认为事业单位改制,里面的工作人员也由原来的公务员变为工人了,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单位改制了,但人没有改制。况且,这类单位的领导干部,大都还是经过组织部门任命,基本上都是事业编制或者行政编制。(当然,除了少数聘任的)
再说银行,现在正进行银行系统的改制。也可以说,银行是具有企业性质的,但是银行里面的工作人员(除了临时工),大部分也是事业编制,而银行的领导,从中央到地方,都是组织部门任命的,基本也都是行政编制。
再说企业,比如说烟草公司、旅游公司(少数地方还叫旅游局)、石油公司,这类企业也比较特殊,特殊在哪里呢,就是他们在市场没有全部放开的情况下也具备一定类似行政职能的职能,所以,这些公司里面的领导层,也几乎全是行政编制或者事业编制。
最后再重申一点,事业编制的虽然是干部,但肯定不是公务员,行政编制的也不一定是公务员;真正的公务员只是具有行政编制的一部分。因此说,公务员队伍是一个相当数量不是很大的队伍。
而真正队伍庞大的是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这些人员领的是职称工资,具有本科学历的,就是拿初级职称工资,而中级、高级职能通过考试、评议也能容易获得,所以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相对比较高。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5
第十三条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二项)(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解读:
所谓非因法定事由、非因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涵义是指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这被称为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各国公务员法无一例外,都规定了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公务员法之所以规定公务员的身份保障权,是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和行政管理的连续性的需要,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的需要,是现代社会发展日益复杂化、专业化的需要。
公务员身份保障权的涵义是:
第一,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所谓法定事由,是指公务员的行为确实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或者公务员的纪律,构成了被依法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的情形或者事由。公务员的免职情形一般有:转换职位;晋升或者降低职务;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工作1年以上;退休等。公务员降职或处分的事由主要是违反了公务员的纪律,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等。公务员辞退的事由主要有: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能接受其他安排;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积超过30天。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6
一、明确学习内容
在活动月期间,重点学习了2014年新修订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政策法规,突出学习领会了文件精神,切实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二、丰富活动载体
一是悬挂了“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为内容的横幅。二是组织专题学习。我局利用集中学习时间,集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相关内容。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7
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人才人事依法行政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和县“五五”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深入扎实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加快推进人事法治建设,为人才强县战略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人事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人事系统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事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对象和主要任务
(一)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其中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培育信仰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
(二)主要任务。
1、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法律法规,注重培养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现代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全面提高法律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开创人才人事工作的新局面。
2、学习宣传依法行政方面的政策法规。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人事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3、学习宣传以公务员法为重点的人事政策法规。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程性质的法律,是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的里程碑。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是人事部门和广大公务员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紧密联系人才人事工作发展形势,深入学习宣传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人事部门围绕中心、创新发展人才人事工作和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水平和效能,促进社会对人才人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学习宣传干部任用、廉政建设等党内法规文件。深入学习宣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任用“1 5”法规文件,进一步增强人事部门的领导干部、人事干部和公务员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和法治观念,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人事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水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廉政建设党纪规定,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提高人事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实施步骤安排
“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
根据省、市、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研究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的宣传发动,学习资料的准备、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09年)
根据本规划制定好各年度的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确保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20*年,重点组织学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20*-2009年,重点组织学习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编写的《人事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读本》和其他法律常识读本。要及时组织学习新出台的人事法律法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对照本规划认真开展自查,搞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报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上级业务部门“五五”普法领导小组,接受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开展人事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人事工作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它当作人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为此,决定建立“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彭洪奇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并确立*同志为联络员,负责办理普法工作具体事项。
(二)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法制知识学习。深化完善公务员法制知识培训制度,结合贯彻实施《*省公务员“十一五”培训规划》,把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贯穿到各类公务员培训中,切实增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人事法制法规的宣传活动,为全面推进人事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人才人事工作的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人事部门政府门户网站、人才网、人事服务窗口、政策咨询等服务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人事政策法规,更好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人事法律服务。
(四)落实普法教材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认真做好征订普法资料工作,为学法、普法、用法提供便利条件。“五五”普法期间,人事系统普法教材统一使用全国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编写的《人事部人事法规政策读本》、《人事干部法律常识读本》和全省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的《人才人事法律法规汇编》。把人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人事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将人事系统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创新发展人才人事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五五”普法规划贯彻好、实施好,保证人事部门普法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措施、有经费。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8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法定职责,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逐步提高人事法治水平,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建立结构科学、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的行政执法体制和严谨、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督体制,确立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事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形成科学、民主、法治相统一的人事行政决策制度以及权力与责任挂钩的人事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切实做到人事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全面、正确实施,各类人事争议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人事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或制裁,人才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人事系统尊重、崇尚和遵守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
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是公务员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执政为民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市政府《意见》对公务员观念和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认识公务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教育培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人事部门作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加强市区政府依法行政中的能动作用,完善全市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提高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以政府人事部门的积极作为参与全市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等专项工作,推进市区政府依法行政。
(一)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市“五五”普法规划,健全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和集中培训学法制度,建立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牵头,公务员管理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组织公务员学习《决定》,深刻领会其基本精神,明确其确定的主要任务,增强贯彻实施《决定》,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责任处室: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
工作目标:联系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考试法律知识测查制度,对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公务员,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4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牵头,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配合。
工作目标:联系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明确有关制度规范并切实加以落实。
(四)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为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选拔推荐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
责任处室: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要求选拔推荐相关领域专家学者。
(五)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要求,参与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对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调整执法权限,下移执法重心,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制度,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公务员管理问题,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提出政策意见和处理建议。
责任处室:局公务员管理处。
工作目标:履行公务员主管部门职责,按全市统一要求派人参加各项专题调研和专项改革工作,相应提出政策处理意见。
三、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局公务员依法行政自觉性
《意见》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求各政府部门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深入学习《决定》和《意见》。对照《决定》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报告局党组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决定》和《意见》;
2、局机关党委牵头、局政策法规处配合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决定》和《意见》;
3、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人事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组织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学习《决定》和《意见》,总结我局依法行政情况并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工作目标:购买学习辅导教材,组织集中学习,适度开展宣传。
(二)建立健全重大人事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研究制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程序、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增强人事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力度,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配合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工作目标:研究制发相关制度规范并在工作中加以落实。
(三)完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审查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做到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的现象发生,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人事行政管理服务对象义务的现象发生。
建立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对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宣布失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文件规定或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
责任处室: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局办公室及相关处室中心配合。
工作目标:发文落实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定期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组织清理建国以来我局制发的人事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整理各处室中心初步意见,按照全市统一清理标准,提出清理审核意见,报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政府法制办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完善人事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政府人事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格杜绝以收费、罚款等方式筹措行政执法经费的做法。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责任处室:局办公室。
工作目标:明确制度规范落实政府要求,保证人事人才工作经费。同时,联系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落实人事行政处罚罚款收据和账户管理等事宜。
(五)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目前,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政府人事部门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必须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现象,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确保《公务员法》等人事人才政策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执行。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侵害人才权益、扰乱人才市场秩序、影响人事人才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责任处室:
1、局公务员处牵头,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人事争议仲裁办配合,落实《公务员法》确定的各项制度规范;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3、局政策法规处、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合同法》确定的有关制度规范;
4、局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处负责落实《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5、局流动调配处负责,人才服务中心配合落实《湖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市驻军干部随军家属工作安置办法》;
6、市职改办牵头,局职称处、人事考试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中心配合落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负责落实《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政策法规;
8、市军转办、军转处、自主择业办、军转培训中心负责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法规;
9、局人事争议仲裁办负责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等人事争议仲裁法律规章政策性文件。
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起草相关制度规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维护各类人才合法权益,配合政府法制机构、部门法制机构、部门信访机构妥善处理人事行政复议、诉讼、仲裁以及信访事项。
(六)规范人事行政执法行为。
1、政府人事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要遵循立案调查等法定程序,使用统一执法文书。对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理由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须如实告知;
2、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梳理量化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裁量幅度的人事行政许可条款,依法规范人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实施三步式执法程序,防范和化解人事行政争议;
3、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推行网格化行政执法方式,努力解决基层行政执法机构岗位不固定、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消除人事行政执法盲点和死角;
4、按照行政相对人的守法记录,对不同市场主体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既严格执法、履行职责,又不执法扰民。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人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
责任处室:局流动调配处。
工作目标:按全市统一部署不断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
(七)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认真贯彻《*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定期梳理人事行政执法依据,明确岗位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
2、建立健全人事行政执法质量评议考核机制,根据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推行动态量化考核并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体系;
3、加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行为的责任人员,依照《*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处室:
1、局人事处负责明确岗位职责事宜,并采取措施落实《*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2、局政策法规处负责梳理执法依据,起草人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组织执法检查,并配合局人事处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
工作目标:有安排,有总结,有落实,杜绝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违法执法行为。
(八)接受外部监督,树立和维护人事依法行政良好社会形象。
1、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高度重视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
2、完善人事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建立依法行政统计制度,定期对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制宣传培训、政府法制组织体系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评估,及时总结并面向社会公布人事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3、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案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程序,健全机制,加快人事政务网站及其信息的维护和更新;
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责任处室:
1、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中心配合,落实依法行政统计、报告制度,依法受理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组织相关处室参加行政诉讼并履行行政诉讼判决裁定;
2、局办公室负责制定人事信访和人事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面向社会公开,按规定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依法受理处理人事信访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工作目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及时受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调查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
四、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市政府打造法治政府的决心。积极参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人事部门参与全市重大决策的渠道之一,持续推进人事依法行政更是建设法治人事,保障人事人才管理秩序,维护人才合法权益,优化人才环境的重要工作,是提高人事人才工作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贡献率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全局同志高度重视积极作为。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9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全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意识,切实维护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夯实思想基础。
二、集中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主要是近年来中央、省市委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重点是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等内容。市委近期出台的《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市市直机关科级公务员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局将印发市委组织部下发的相关学习资料,供干部职工学习参考。
三、集中教育活动的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重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组织专题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全体、科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专题学习,印发学习资料,组织知识测试,对严守组织人事纪律提出要求。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撰写学习体会文章1篇,并连同所作答的测试卷交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2、组织专题宣讲。局党组书记,要结合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宣讲。充分利用宣传栏、局局域网等宣传媒体,开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专栏,通过组织知识竞赛、征文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
3、开展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处的违规违纪用人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控机制,严防类似情形的发生。通过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对经查属实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4、开展专项自查。局要对照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对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等情况进行自查,深入排查干部工作岗位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5、开展专项整改。局党组中心组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政策法规列入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时,班子成员要逐人表态发言,开展交流研讨,并做好学习会议记录。针对本地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研究制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
公务员政策法规范文篇10
王首萌在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上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安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3月20日,省水利厅邀请了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有关水利老专家,以及有关新闻单位在肥举办了纪念"世界水日"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王首萌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最大限度地为安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
在发言中王首萌指出:开展"世界水日"和"水法宣传月"的宣传活动目的是让全社会都能够从我国是一个水土资源贫乏、人口众多、自然灾害频繁的基本国情来认识水问题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成为社会的基本规范,使每一个公民自觉参加水利建设,参与水资源管理。
在谈到如何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时,副秘书长王首萌强调: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要从水的本质特性、缺水的现实、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和水资源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两个转变、以及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是《水法》赋予我们的基本职责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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