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德育对生态文明的意义-欧洲杯买球平台
上传:lifangning212 2021-11-12
资源环境问题日益凸现,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以及经济发展的内在结构密切相关。其一,我国由于生产力水平有限、经济整体素质不高、产业结构大部分处于中低端。而不得不依靠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的密集投入来换取微薄的利润,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使得我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急剧下降并遭到破坏。其二,我国进入工业化中期以后,主要是“重化工业”加速发展,导致资源能源消费增加。产业发展以“高消耗、高污染、高破坏”为特点,多以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能源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因而一方面造成了环境的污染,另一方面也导致不可再生资源的减少。其三,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城镇人口大幅度增加,基础设施规模加大,人均生活能源消费量较快增长,生活方式的明显改变以及消费结构的不断提升,导致资源能源消费量迅速增长。其四,在一段时间内,政府在发挥职能的时候,一定程度上形成“gdp崇拜”,忽视了资源配置以及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发展以及日常生活中只关注物质利益,而忽视了生态保护的义务。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如果中国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不及时转变观念,不尽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转变),人类历史上突发性生态危机对经济、社会体系的最大摧残,将可能出现在中国”[1](p112)。因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化解我国生态环境困境、保证中国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正确抉择。
什么是生态德育
生态文明目标的实现,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全体人民的清醒认识与自觉参与。这又依托于全体国民的生态意识培养。生态德育是适应生态文明建设客观需求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从而成为新世纪德育的创新主题。国内学术界关于生态德育的研究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最早涉及生态道德教育的文章是杨学良发表在《教育理论与实践》中的《应该重视生态道德教育》。作者在文中指出,生态道德对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意义至关重大,只重视社会道德而忽视生态道德是一种偏狭的伦理观念和短视的教育观点。[3]之后著名学者鲁洁在其《试述德育的自然性功能》一文中指出,鉴于生态伦理学主张从生态科学以及道德意识领域来寻找限制和禁止人类某些行为的根据,从而提出“自然道德”、“生态良心”等概念,并认为人类的“善”的概念应当扩展,如果从一种伦理理论不包括人与自然的规范就不算是完善的伦理的观点出发,学校德育面临着道德、伦理学领域发生的新变化,从而必须重视学校德育所具有的自然性功能的发挥,来培养和塑造具有完善伦理的下一代。[4]文中所指的学校德育的自然性功能的发挥,实际上指的就是要进行生态德育。1998年、1999年刘惊铎,王磊两人分别在《教育评论》第五期和《河东学刊(运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五期上发表了《生态德育及其跨世纪意义》与《生态教育:世纪之交德育改革的价值取向》两篇文章。文章中首次提出生态德育的概念,并对于什么是生态德育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作者指出,所谓生态德育,不是生态伦理学,也不是生态道德,而是一种生态教育活动,一种新德育观。它是指教育者从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的生态道德观点出发,引导受教育者为了人类的长远利益和更好地享用自然、享用生活,自觉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意识、思想觉悟和相应的道德文明行为习惯。这个界定比较全面地对生态德育进行了概括,它将生态伦理学与生态德育区分开来,从而也将生态德育与生态道德区分开来,明确将生态道德教育纳入到德育的视阈中来,指出了生态德育的理论基础就是人与自然相互依存、和睦相处的生态伦理学观点;生态德育的目标则是养成爱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生态保护意识、思想觉悟和相应的道德文明行为习惯。德育视阈下的生态道德教育即生态德育,拓展了德育的范畴。可以说,以往的传统德育都属于“人际德育”。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年鉴》中,曾经这样说道:“在缺乏觉悟的情况下,义务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要把社会觉悟从人延伸到土地。”[5](p199)“土地伦理观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严重后果的障碍,是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教育和经济体系是背离,而不是朝向土地意识的。”[5](p212)正如利奥波德所认为的“土地伦理的进化是一个意识的,同时也是一个感情发展的过程”一样,生态德育的目标就是要实现道德情感从人际关系拓展到人与自然关系中。传统人际德育是从把自然界作为征服对象观点出发,仅仅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处理及一切行为方式纳入人际道德规范的制约中,要求人们体现出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和与人为善的态度,但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上,则单方面地为人类的思想行为辩护。而生态德育则是将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到道德规范约束的范围内,要求人们在建设自己家园的时候,不能仅仅把科技、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标杆,更要将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生态道德关系作为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它是在“横向比较、纵向扬弃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新德育观和新的德育范型。它以一种更为宽阔的视野,教育和引导人们学会热爱自然、热爱生活、享用自然、享用生活”[6]。使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
生态德育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
生态德育作为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1.生态德育促进人们生态文明意识的养成,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撑和内在动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其中特别强调“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原因就在于,生态文明观念属于思想意识层面的范畴,如果没有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的支撑,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淡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就不会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并把“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认识更加清醒和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生态文明意识包括生态忧患意识、生态科学意识、生态法律意识、生态道德意识等。西方国家发展的经验教训也说明加强生态德育的重要性。在20世纪50-80年代,尽管加强了环境保护的科技投入和环境立法,暂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使得发达国家的环境状况普遍得到好转。然而,到80年代末,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环境问题虽基本得到解决,但全球环境问题却并未好转反而越来越恶化。这说明:“割疮疗毒的办法只能解决一时一地的问题,却并不能使之全面好转,环境问题必然潜伏着更深层次的内因,而不仅仅是单一的、科技不完善的问题;面对它,任何人想独善其身是徒劳的。这个内因就是人的生存价值观问题,透视环境问题须有人文视角。”[7]这里所指的更深层次的内因,是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即思想意识层面的培养问题。《21世纪议程》指出:“教育是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提高人们解决环境与发展问题的能力的关键。教育对于改变人们的态度是不可缺少的,对于培养环境意识和道德意识,对于培养符合可持续发展和公众有效参与决策的价值观与态度、技术和行为也是不可少的。”[8](p92)通过生态德育,培养人们新的环境价值观和对待环境的态度,促进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内在动力和生态文明观念的养成,弥补以往人们往往注重环境保护的硬件投入而忽视生态德育的软件投入的缺陷,并且纠正以往只注重工程建设的推进而忽视生态价值观念和态度的正确引导、忽视培养和发展保护环境的伦理精神的误区,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精神支撑和动力。
2.生态德育促进社会公德意识养成,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更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公德意识的强弱,直接决定着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以及国民素养的提高。社会公德意识意味着现代社会公民意识的养成,它是调整公共生活关系,维护公共生活安全的基石。社会公德意识“能够改善人际关系,和谐社会气氛,弘扬社会正气,为人们提供健康、文明、礼貌、有序的社会生活,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完善人们的生活氛围”[9]。现代社会离不开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现代社会的健康运行必须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公德意识。然而,我国自传统社会以来,一直就以重私德而轻公德为显著特征,社会关系中更加强调私人的道德而非公德,因而人们的公德意识淡薄。公德的约束力相比较于私德也显得十分微弱,“就像格兰亨姆的公律,坏钱驱逐好钱一般,公德心就在这里被自私心驱走”[10](p25)。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部宪法中几乎都不例外将社会公德内容包含在内,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能够看到国民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已经是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之一。其中生态意识薄弱实际上就是公德意识薄弱的体现,从大至生态环境污染事件的频频发生,小至人们乱扔垃圾,破坏公物行为,都表明国民公德意识的缺失。生态德育是基于人际道德规范之上要求人们形成人与自然道德规范的一种实践活动,它要求人们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环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价值观,实际上恰恰是促进了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与提升,从而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良好的德性基础,从而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实施。
3.生态德育有助于产生对生态制度建立并完善的内在诉求。强化生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硬件支撑和根本保证。制度是人为设计出来的属于某个共同体所有的规则,正如柯武刚所说,“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11](p32)。制度必定会依赖于惩罚而得到贯彻,因为只有运用惩罚的约束,制度才会发挥功能来使人的行为变得可预见,也从而将人类行为导入可合理预期的轨迹。“如果各种相关的规则是彼此协调的,它们就会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可靠合作,这样他们就能很好地利用劳动分工的优越性和人类的创造性。”[11](p32)因此,制度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所谓内在制度指的就是从人类的经验演化而来的,体现着过去最有益于人类的各种解决办法,如习俗、伦理规范以及礼仪等;所谓外在制度指的就是被清晰制定在法规和条例之中,并要由一个诸如政府那样的、高踞于社会之上的权威机构来正式执行,这样的规则是由一批人设计出来并强加给社会的,需要通过强制性法律手段来执行,如通过司法系统。[11](p36)“生态危机的解决特别需要有健全的生态制度发挥其应有的基础和保障作用。生态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证,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建设的积极成果。生态制度是指以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为中心,调整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制度规范的总称,生态制度是把生态文明理念和精髓纳入发展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度基础和有力保障。解决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必须把生态制度建设纳入整体的生态文明建设规划。”[12]生态德育从两方面促进我国生态制度的健全与完善。首先,生态德育通过激发人的生态需要,使人们认识到人不仅仅具有物质需要、精神需要,除此之外还有生态需要,即拥有享受自然审美、生存和生活的需要,使人们认识到爱护自然、保护生态环境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必须承担的责任,生态需要的满足离不开社会制度规则的保障,从而为生态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供直接动力。其次,生态德育通过培养人们的生态制度意识,为生态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提供内在动力。生态制度意识教育包括制度意识教育和道德意识教育,即通过教育使人们不仅仅认识到生态制度(规则)的重要作用,并使人们将生态制度(规则)内化为内在的准则,从而上升为对生态制度(规则)的尊重以及自觉遵守意识。它内在地要求生态制度制订的公正性与科学性,从而推动非正式生态道德规范以及强制性法律制度的建设,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大的硬件支撑和根本保证。生态德育是实现生态文明目标以及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是中国当代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补充,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人文价值,必将在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中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作者:刘铮郭昭君单位:上海大学社科学院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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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德育对生态文明的意义
2013-05-02 15:35:06 阅读: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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