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上海文艺出版社
《小说界》是一本由上海文艺出版社主办的一本文学类杂志,该刊是北大期刊,主要刊载文学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创刊于1981年,出版周期双月刊。该期刊已被北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国家图书馆馆藏、上海图书馆馆藏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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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界》创办于1981年,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主管,上海文艺出版社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文学类北大期刊。栏目设置有:短篇小说、特别推荐、小小说、专访、观点、译笔、爱读。该杂志创刊以来所获荣誉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等。以其独特的文学风格和高品质的文学作品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喜爱和文学界的认可。注重作品的文学性和艺术性,关注作家的创作思想和创作实践,致力于推动中国文学的发展和创新。
该杂志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文学流派和题材,包括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等不同风格的作品。该杂志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其作品被广泛收录在各类文学选集和教材中,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文学阅读资源。同时,还与国内外文学机构和出版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促进了中国文学的国际交流和传播。杂志是一份高品质的文学刊物,以其独特的文学风格和高品质的文学作品赢得了广泛的读者喜爱和文学界的认可。该杂志致力于推动中国文学的发展和创新,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文学阅读资源,为作家提供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1.正文每段第一行起空两格;文中独立段落的引文,首行另起空四格,回行空二格排齐,独立段落的引文首尾不必加引号。独立段落的引文字体变为仿宋体。
2.基金项目。基金项目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包括基金和项目两类。论文若有此种背景,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列于作者单位之下列,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编号。
3.标题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不同层次的数字之间加下圆点相隔,最末数字后不加标点,如第一级标题用“1”、第二级标题用“1.1”、第三级标题用“1.1.1”等。
4.来稿应标明作者姓名、单位及邮编,并注明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一),性别,职称(博士或博导请注明),主要研究方向,e-mail。
5.注释主要包括释义性注释和引文注释。释义性注释是对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引文注释包括各种引用文献的原文摘录,要详细注明节略原文。
6.论文标题应言简意赅,准确反映论文的内容,一般不应超过22个字(含正副标题),尽量避免出现标点符号及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词、代号等。
7.常用文献类型及其标识为:普通图书[m]、会议录[c]、汇编[g]、报纸[n]、期刊[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标识位置紧跟文献题名之后。
8.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导向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练,用字规范,层次清楚,必要时应做统计学处理,文稿附图表量不限。
9.稿件应符合该杂志的办刊宗旨和定位,关注现实生活和社会问题,具有时代感和现实意义。
10.稿件应具有原创性和独特性,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过,且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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