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促进法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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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促进法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1

1.目前农村机耕道路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无人管理,路况很差。据了解,在江西省的乡村,原先兴修的一些机耕道路,由于没有明确由谁来管理和养护维修,因而长期处于无人管理,无人养护维修,路况很差的状况。有的乡村机耕道路恢复成了农田;有的被开垦种上了蔬菜;有的机耕道路越来越窄,最窄的路段宽度不足1m,变成了羊肠小道;有的被雨水冲坏,坑坑洼洼,沟坏桥毁……

(2)缺少资金,无法兴修和养护。有的乡镇村干部提出,兴修和养护农村机耕道路是农村中的公益性事业,应该由国家投资出钱;有的农民认为,兴修机耕道路应由当地政府投资出钱,养护维修机耕道路则由农机户(农机手)出钱;而有的农民认为,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是村集体的事,应该由村集体出钱。由于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的资金得不到落实,有的村就摊派农机户和农民的义务工来兴修和养护维修机耕道路,但农机手和农户都敷衍了事,使兴修和养护机耕道路的事得不到落实。

(3)机耕道路建设不标准,不规范,存在农机事故隐患。近几年来,有的乡村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时,也安排了兴修机耕道路。但在兴修时无技术标准,无验收制度,无技术档案,使机耕道路的宽度、弯度、坡度、路面的平整度,沟、桥的设置等都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行走的要求,专题在农业机械转移行走过程中,掉沟、陷机、翻机(车)的现象常有发生。由于存在农机事故隐患,影响了机耕道路的安全使用。

2.加快农村机耕道路建设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农机化促进法》)。《农机化促进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农村机耕道路建设年年有规划,有措施,有督促检查,有责任。

(2)制定管理法规,依法管路。根据《农机化促进法》的规定,地方政府应制定《机耕道路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农村机耕道路的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使机耕道路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同时,还要制定机耕道路建设规划,申报、验收,使用等一系列程序和要求,确保机耕道路建设顺利进行。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2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施行,这是全国农机系统的一件大事、盛事。它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机化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对农机化发展重要性的认同,标志着我国农机工作从此纳入法律规范的轨道,将对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和更为有力的内在动力。它所展现的基本精神,提出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指明了农机化系统的工作方向,所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农机化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时代特点是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的基本前提,是今后正确而有效地推动农机化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思想保证,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希望通过我的学习与体会,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促进法》的重要性

(一)、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国家鼓励农机化发展的政策取向,明确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提高了农机工作的社会地位。第一条指出:“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制定本法。”第三条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财政支持和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扶持等措施,逐步提高对农业机械化的资金投入……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上述内容从法律的高度确认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支持农机化的发展是国家的政策取向,同时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负有的责任和应采取的扶持措施,从而把农机化工作进一步纳入国家和政府工作的主渠道。

(二)、《促进法》的出台,进一步改善了农机化发展的环境,运行质量将进一步提高。近年来,中央先后制定了对农民个人、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了补贴,对种粮大户给予购机奖励,以及加强水稻全程机械化基地县建设等政策措施。农机化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特别是《促进法》的实施、逐步实行的购机补贴和燃油补贴的试点,进一步激化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实践表明,1元的国家投入可以带动8-10元的农民投入。这将再一次形成农机发展的新高潮。

(三)、《促进法》的实施将促进农机化管理工作从管理为主向促进为主转变。《促进法》是一部意在促进的法律,其规定的措施大部分也是支持性、引导性、调控性的,而少量以管理为主的条款则集中在质量、安全和约束政府行为方面。这说明了该法立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适度引导推动与国外促进农机化发展通行做法接轨的取向,体现了管理理念的转变,体现了《农机化促进法》的时代特点,这也是对新形势下农机化管理工作改革趋势的引领。

(四)、《促进法》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原则。该法第三条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经济有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的原则,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这一原则既是多年来农机化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又被与时俱进地赋予了新的内容。“因地制宜”是发展农机化的思想路线。“经济效益”是发展农机化的目标和动力。即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规划和推进农机化的发展,评价农机化的成效;“保障安全,保护环境。”是农机化工作管理的重点。它不仅包括操作者的安全、农机作业相关人的安全,还涉及农机作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二、如何贯彻《促进法》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就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好、宣传好《促进法》,不仅要使农机工作者自身吃透精神,而且更应让社会知晓《促进法》,要广大农民和农机手宣传,向社会各界宣传,向有影响、有决定力的人宣传,让各级领导都来关心农机,重视农机化。通过召开会议、电视讲话、巡回宣讲、发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

(二)调整思路,转变观点。过去由于长时间计划经济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在工作指导思想上,一些同志仍习惯于从如何加强直接管理来思考农机化工作,所制定的农机化发展目标、布局、模式、特点往往带有过多的行政色彩,农机化的工作机构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多数以“管理”冠名,日常工作重在加强直接管理措施,而忽视间接管理和服务促进功能的提高和完善;在农机化工作目标和效果评价上,偏重于农机数量、马力的多少,忽视农机化机构、运行质量和效益的分析;在方法上仍热衷于较多地采用行政手段,而缺乏运用引导调节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在作风上重视形式的轰轰烈烈,忽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等。这些观念和做法与《农机化促进法》关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扶持农机化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政府经济工作以效益为中心的方向是不够一致的,需要认真地调整和转变。要转变观念,就是解放思想树立市场经济的观点,放弃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按市场规律运作,树立优质服务的理念。当前主要克服三种观念,树立三种意识。一是克服“等待观望”的观点,树立市场意识,在市场中找出路;二是克服“悲观失望”的观点,树立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找出路。通过为“三农”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来发展自己,壮大自己。三是克服“无所作为”的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在尽职尽责上找出路。在其位谋其政,在其岗谋其职,人人都来想办法、出主意、抓落实。

(三)改进方法,转变职能。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改革与发展,农业机械在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一是作业领域在扩大,从粮食生产向经济作物和畜牧、渔业、林业生产、农村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扩展,从产业的耕耙播收向产前的生产资料、生产条件的改造,到产后的产品保鲜、烘干、加工、包装、运输等方面廷伸。从单一生产环节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流通的全过程扩展。从以当地乡村作业为主逐步发展到跨县、跨市、跨省,有的还走出了国门。二是作业方式在转变,从传统的分散的作业方式提升到集约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和标准化的作业方式。所有这些都逼使我们要改进方法,转变职能。

一是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管理转变为依法行政和依法兴机。由以人、机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为农民、机手提供组织、引导和服务的转变。加强服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农机作业,培训、维修、信息、中介等社会化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从而提高经济效率。

二是从努力争取部门性支持项目转向积极争取政府对农机化事业的稳定扶持政策,创造有利于农机化发展的农村金融、流通、社会服务等系列性政策环境。

三是从以“安全监理为龙头”转变到以农机新技术推广为重点。因地制宜,推广一些本地农民买得起、用得上、修得好、推得开、收得回的新机械。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提供什么,什么东西有用,我们就拿来。同时要充分发挥推广的示范作用,要培育和扶持农机大户和农业机械的示范基地,让农民有看头,有榜样。

四是安全监理应从道路转向田间,强化田间作业机械的监管。

五是从主要搞好系统内部的工作和建设,向更加注重协调,争取各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转变。

六是基层农机站要从直接管理为主,向更多地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和服务性转变。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促使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大规模撤并。这一切不仅使原有相对独立的农机化管理行政系统难以保持稳定,还将使基层农机站从定期直接从事农机服务的“局内人”变成了与农机服务组织没有隶属关系和经济联系的“局外人”。这逼使我们从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上,加以改变。该管的管,该放的放。通过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经济秩序,促进基层农机组织更好地为农机使用者和农机化服务。

三、用足政策,争取支持《促进法》明确了六大扶持措施。一是农机技术创新财政支持政策;二是农机科研开发、制造、销售和农机作业服务税收优惠政策;三是农机购置补帖政策;四是贴息贷款购机政策;五是农机作业用燃油补贴政策;六是农机机耕道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六大扶持措施以“法”的形式予以保障,给农机化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我们必须认真吃透法理精神,争取各种支持。具体要争取如下:

一是争取乡县政府把农机化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把农机化发展计划纳入政府工作统筹和千分制考核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农机化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争取政府加大投入,设立农机化推广、培训专项经费。

三是争取政府协调各有部门,赋予农机管理部门必要的管理手段,加大对农机作业市场和维修、销售市场的管理力度,规范农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和农机手的合法权益。

四是争取政府将农业综合开发中农业机械措施的专项资金划归农机部门管理与使用。

五是争取政府提供更多的“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培养大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民机手和维修人员。

六是争取更多的购机补贴资金和燃油补贴项目落实华容。

四、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

就是要建立适应市场需要、功能齐全配套,实实在在能起作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网络,每个乡镇都要有这方面的队伍,逐步提高技术服务档次,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农机服务。县局的作用:一是支持引导;二是提高信息平台;三是产品的销售量与维修服务。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3

一是深入开展“六五”普法,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大力开展配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执法为民满意政法”和我区提升“两率一度”规划方面的法制宣传,确保我区一个时期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治区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

五是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

六是将普法宣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法制宣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第二篇

一、未来五年,公证、律师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用房及配套的现代化的办公设施。

二、现有注册的执业律师14名,未来五年要翻一番,达到28人,两个律师事务所年收入总计达到150余万元。

三、不断开拓新业务,涉外业务和非诉讼达到一定规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力争达到以下目标: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人员到位;以今年为基数,每年法律援助案件递增20%。

第三篇

1、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完成明年半数以上省级规范化示范司法所的建设任务,使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2、继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对基层矛盾纠纷要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把纠纷激化案件减少到最低限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3、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进一步完善衔接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4、继续抓好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篇

一是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是大力开展配合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创名城,建强区”和我区“十一五”规划方面的法制宣传,确保我区一个时期中心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依法治理,不断提高依法治区水平。

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开展。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4

一、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学法活动。坚持局党委会、职工会学法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电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省发窃电管理办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法律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各股室要制定具体的学法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学法活动。二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人事任免、项目安排、重大活动安排等决策事项,实行局党委研究决策制度。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取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批制度。凡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需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严格执行行政权力运行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制度。凡行政权力事项,各股室必须按照要求,在网上规范运行。坚决禁止行政权力不上网运行或网下办理、网上登记等现象。凡未严格执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制度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实行行政权力目录动态管理。各股室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变更情况,依法新增、取消、合并行政权力,并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申请调整行政权力目录。

三、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按照区法制办要求,积极组织没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得当。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各股室要使用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文书,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材料的归档和案卷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有案可查。四是创新行政复议机制。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及时撤销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深化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公开政务事项,保障群众快捷、方便获知相关信息。二是执行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办理制度,案卷材料同步录入上网,适时公开案件办理环节。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罚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案件信息依法在网站公开。三是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广泛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发挥引领舆论的正能量作用。

五、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

采取自查和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局办公室负责梳理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切实开展认真开展《电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收集整理有关宣传资料。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进军营、进高墙活动,有效开展“12.4”法制日宣传等专项宣传活动。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5

(一)以教育宣传培训提升法律素养。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协调业务处室充分利用“3·15”、“4·26”和“12·4”等时机,向社会大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积极推进工商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为工商执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全员学法。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针对新《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结合公务员法治理念教育培训,以机关季度学法测试活动为主要形式,定学时、提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学法活动,提高全员法律素质。要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确保提拔的领导干部必须通过法律知识测试关。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制队伍的业务培训。结合案件核审工作,着重开展法制员案件核审技能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法制队伍的监督能力。开展听审活动,组织法制干部,不定期到法院旁听庭审,促进法制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方式;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制干部辩论赛,以模拟案件为例,开展辩论,锻炼队伍的业务能力。

(二)以法制监督提高执法水平。2014年,工商系统法制条线要立足执法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效能。一是对于具体行政行为,加大执法监督的广度、力度和深度,畅通监督渠道、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实现执法全领域、全流程监督,不留监督死角。每季度对各直属局、分局的案卷进行随机抽查一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全系统综合执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通报。二是对于抽象具体行为,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三是加强层级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于在行政复议中发现的问题要指导和监督被申请人认真分析,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重复重现。

(三)以指标体系促进法治建设。法治建设根基在基层。2014年要以基层工商所(分局)为重点,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法治建设工作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深入推进基层所(分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要通过基层法治建设评价工作,推进全系统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水平和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度的有效提升。市局要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按照《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分局)法治工商建设工作评价实施细则》的目标、评价内容和具体要求,不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理论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准确找出基层法治工作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正确把握问题的实质和规律,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提高基层法治建设的科学性。各县级局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立足工作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细则》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年底,市局将进行全面评价。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6

**月11至20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全市民办教育(义务教育部分)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情况汇报并先后到车辆厂子校、中天北京四中、兴农中学、春风学校、南亚学校等十六所民办学校了解情况,调研重点是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黑卫平参加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加,我市各级政府强化依法管理,使民办教育取得长足的发展。全市现有民办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共有219所,在校生6.7万人,占全市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11.5%,三城区民办小学在校生3.8万人,占三城区小学在校生总数的3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民办职业培训学校69所,年培训量为5万人次。

民办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439人,占全市普通中学教师的9.88%;民办小学专任教师2262人,占全市小学教师的12.33%;职高教师173人,占全市职高教师的16.27%。教师的学历以中专、大专为主,其中除聘用的退休教师具有教师资格外,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教师的平均工资约500元,幅度为250至1500元以上。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参差不齐。由企业举办的办学水平高。如中天北京四中、车辆厂中学、川外附中学等学校,与全国名校合办,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好,设施设备较为先进,收费较高,学生大多是来自中、高收入的家庭。个人举办,以外来务工农民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在逐步提高。如白云兴农中学,办学理念新颖,内部管理机制灵活,发展为现该校已拥有学生2000余人,教职员工250多人,学生公寓、实验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齐全的完全中学,2003年高考成绩名列我市前列,并被教育部评为优秀民办中学。由于该校教学质量高,设施设备先进,一些贵阳市常住人口子女也要求进入读书。达兴学校在充分依托28中的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方面积极探索,初见端倪。

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我市民办教育的现状,制定《贵阳市民办中等学校审批暂行办法》和《民办流动儿童少年初中必备办学标准》,成立了民办中学设置评审委员会,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标准。从2001年起,每年拨民办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帮助民办学校购置教学设备,其中80%用于帮助流动人口子女学校。2003年,市政府拨专款300万元用于民办学校建校贷款贴息,帮助民办学校的发展。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的学籍管理、教学业务、德育工作、师资培训、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统一的管理,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

二、问题和困难

1、《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不够,相关政策不配套。调查中感到《民办教育促进法》中规定“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落实得不好,认识普遍不到位。民办学校申请信贷,不能以举办者投资兴建的校舍作为抵押,制约了民办学校的发展。征用土地新建、扩建民办学校,没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手续复杂。民办学校的学生由于不具有本市户口,不能升入本市重点高中,而升入普通高中也需交3000元借读费,民办学校认为这直接影响民办学校初中阶段的办学规模及水平,也是不平等待遇,同时我市也失去一批优秀的高中生资源。一些办学者对教育的公益性认识不足,办学急功近利,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缺乏长远规划。

2、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我市民办学校90%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规模小。办学者有热情,但缺乏现代教育管理知识,常常是家族式管理,而聘用的校长没有管理权,缺乏监督制约机制,不利于学校的规范管理和学校的长远发展。

3、相当一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设施不能达标,设备简陋,办学条件差。多数学校是租赁民房作校舍,教室面积窄小,采光不足、通风不良,有的教室就是通道。课桌椅多是公办学校淘汰的,新旧不一,教具配置不齐,实验设备简陋,影响学校教学质量。一些学校缺乏安全保障措施,学生活动场地少,课外活动受限制。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学校收费往往较低(约80-500元),仅能维持教育教学低水平运作。

4、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稳定性差。在生源以流动人口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里,教师的来源是进城打工的乡村教师和外地非师范毕业的大中专生,大多不具备教师资格和职称。教师工资偏低,大多没有办理养老、失业、医疗保险,教师没有安全感。学校与教师之间没有正规的聘用手续,双方缺乏制约机制,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

5、教学质量令人担忧。除兴隆中学等少数学校外,相当一部分民办学校的生源是外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家长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要求不高,学生基础差别大,加上教学水平的原因,至使教学质量难以达到义务教育规定的要求。初中生的毕业合格率低。

6、职业培训专业结构不尽合理。我市的职业培训设置的专业虽然有四十多种,但市场需求量大的家政服务、药业加工等专业却很少,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

三、建议

1、加强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民办教育的认识。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形式多样的宣传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国家鼓励民办教育的政策和法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民办教育的积极性,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教育,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扩大教育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要。让更多的人了解民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为民办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各级政府应将民办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各类民办教育的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生源、师资进行全面的统筹,制定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引导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民办学校,合理布局,保护合法办学,严厉查处违法办学,遏制恶性竞争。同时在流动人口密集地区,整合公办学校的办学资源,尽快实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目标。

3、加大民办教育的扶持鼓励力度,改善办学条件。随着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外来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日益增加,我市民办教育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应依法逐年增加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的专项投入,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探索有效可行的办法,帮助民办学校解决贷款发展问题。

4、加强校长及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民办学校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和教师人才档案,对民办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定,业务培训、评先评优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制定相关的政策,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积极鼓励公办学校的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以吸引优秀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7

年6月是国家确定的第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上级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切实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监字号文件的要求和我市农机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望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认真学习贯彻《省安全生产条例》,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行之有效的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措施,从严查处农机严重违章行为,消除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对这次活动的领导,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决定成立由市农机局局长任组长、农机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三、活动主题

今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四、活动安排

这次活动时间为年6月,活动安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重点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活动。这期间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培训班、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张贴标语、通告、办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宣传,提高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6月25日,结合三夏农机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好集中整治活动。三夏是农机作业的高峰期,也是农机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要以中队为单位分片划定责任区,在所在地农机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这次检查的重点是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度检审和超载、超速、酒后驾车、违章载人等。各镇、街道办事处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它投入三夏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严禁技术状态不良、无牌、无证、未检审的机械和人员从事三夏农机作业。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8

以“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活动,大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促进法治建设,为加速建设首善之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围绕《百部重点普法目录》,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在全区普遍开展“七个一”活动,即:法律进机关(牵头单位:区直工委),举办一场机关法制讲座;法律进乡村(牵头单位:区农委),组织一场农村普法大集;法律进社区(牵头单位:区民政局),举办一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法律进学校(牵头单位:区教育局),举办一次法制主题班会;法律进企业(牵头单位:区经信委),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进单位(牵头单位:区总工会),举办一场法律宣讲活动;法律进景区(牵头单位:区旅游委),举办一次法制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组织好“七个一”活动的同时,精心设计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二)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法律进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结合中期督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扩大覆盖面和渗透力。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画和渗透力。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新建社区、城乡接边、集贸区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阶段(4月)

4月中旬前,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进行部署。4月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进行再动员。

(二)实施阶段(5-10月)

1.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区依法治区办会同区直“法律七进”牵头部门开展“法律七进”现场活动。

2.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创建活动。

4.出台全区“法律七进”工作制度。

5.利用普法网、政府网开设专栏、设置专题开展网上主题教育活动。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地各部门对“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区依法治区办,区依法治区办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法律七进”牵头单位的协作,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指导、跟踪督导工作,推动主题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9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任务

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仲裁调解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积极完善和推广网上学法活动,在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中举办一场与本单位、部门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讲座。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充分利用农民工返乡时机,结合企业用工招聘会、就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向农民工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劳动用工巡查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加强对农民工学法用法宣传。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结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深入社区,宣传《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知识。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在培训基地、各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普法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普法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结合平时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知识宣传,组织普法活动。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通过各单位政策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四、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7月-8月)。7月下旬制定全局活动方案,局属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进行动员部署。

2、实施阶段(9月-10月)。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安排,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

3、总结阶段(11月)。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进行汇总后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县法宣办进行汇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乡村促进法范文篇10

主要目标是:全区城镇新增就业480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000人,其中“4050”人员6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年末农村劳务输出总量3000人,其中当年新增100人;年末城镇居民医保6.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00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90%以上。

一、贯彻法律,落实政策,大力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文件精神,把促进就业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和经济发展的战略任务,坚持就业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1、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就业和社会保障主要目标任务列入区政府考核体系,下达到各目标责任单位,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月通报制度,强化监督考核管理机制。

2、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做好国家法律规定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全面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介补贴、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拓展政策扶持范围,推进政策叠加使用。年末全区小额担保贷款累计发放额不少于50户、100万元。区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不少于30万元;加强就业资金的专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抓好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大力实施“创业扶持工程”,引导、支持和鼓励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进一步加强创业园、(街)建设。增强“孵化”功能。完善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强化培训、创业指导、项目支持、跟踪服务等措施,改善创业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完成农民工创业培训880人,免费职业介绍1000人。发挥典型示范的引导作用。总结、交流和推广创业促就业的工作经验,表彰创业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4、努力做好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继续实施“消除零就业家庭行动计划”、“再就业百日帮扶”、“充分就业社区创建”、“社区530工程”等活动,逐步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的长效机制。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提高就业稳定性。

5、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区、街(乡镇)居(村)三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完善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等就业服务体系、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体系。整顿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强化统一管理职能,规范职业介绍市场秩序。

二、组织做好“劳动保障民生工程”工作

1、推进“阳光再就业工程”系列活动的组织实施。把2008年作为“公共就业人本服务年”,以统筹城乡就业为重点,以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为难点,以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为手段,聚集社会之力,共同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2、完善“银发帮扶”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对接工作。以移交社区的鳏寡孤独、病残特困退休老人为重点,根据其需求,提供生活家政、健康护理等服务,并以此开发更多的社区“银发”岗位,托底提供给“零就业家庭”成员,建立“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

3、强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采取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广泛发动等有效措施,完成城镇居民参保任务。协助市劳动保障局改进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征缴和待遇支付办法,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务。

4、完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理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来源渠道,探讨建立市级统筹、社会化发放制度

三、坚持城乡统筹原则,切实做好农民工各项工作

1、认真落实农民工就业服务政策。推进城乡一体、统一开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消除就业歧视。组织开展“2008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加大转移就业工作力度,强化有序劳务输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乡村”活动,重点帮扶转移就业农户,确保至少有1名家庭成员实现转移就业。

2、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在农民工中开展“签约参保”行动,教育引导农民工和督促用人单位主动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及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参保工作。

四、依法做好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深入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受理和裁决各类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热情接待和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不断净化和理顺劳动用工环境和用工秩序,维护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