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等教育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12-13 17:56:49

小学初等教育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1

本文不拘泥于某一个国家和地区,而是力图从世界背景看私立中小学教育的发展和现状,并尽可能地依据具体数据来说明观点,从而鲜明地区别于我国很多学者在介绍外国私立教育时所常用的定性方法。

写作本文的目的是希望为教育决策提供些许相关决策支持材料。1997年10月开始实施的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这

句话既明确了国家政府对我国民办学校给予鼓励和支持的良好愿望,也对民办学校的“补充”功能作出了原则

性的规范。然而,这里的“补充”是维持民办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的补充,还是允许其适度发展的补充,尚无明

确说明,只能等待《条例》的“实施细则”来作出规定。而本文可作为“实施细则”的一个小小的注脚,因为

我国民办学校规模的预测和确定,不能完全忽视国外相关领域的实践、发展和经验。

本文数据全部取自于《世界教育报告》里的有效数据。所谓“有效数据”,就是比较系统和完整的,既有八十年代的数据,也有九十年代的数据。一个国家仅仅拥有一个时期的数据,则不在选择之列,因为无法作前

后对比。在这一原则下,笔者选择了98个国家和地区的私立初等教育的数据和78个国家和地区的私立中等教育

的数据。数据均为同一个指标,即私立学校学生数占同一阶段学生总数的比值。通过对这个比值的对比和分析

,我们将得出几点结论,并将结论作浅近的定性分析。

二、98国私立初等教育的发展与变化

附图{图}

表1的释读和分析:

(1)本表依据的是1980年至1992年间私立初等教育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值的变化情况,例如美国,1980年

的比值为11%,而1992年的比值为10%,其变化特征为下降,尽管下降幅度很小。

(2)在98个国家和地区中,私立初等教育覆盖的学生数占同一阶段学生总数的比值,有所提高的国家和地区

有53个,占54%;有所下降约有28个,占28.6%,而没有变化的有17个,占17.3%。

(3)表1表明:国外的私立初等教育,尽管在各国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但发展和上升的势头是明显的。

附图{图}

表2的释读和分析:

(1)智利的私立初等教育增幅最大,上升了20个百分点;格林纳达私立初等教育的降幅最大,下降了84个百分点。

(2)在变化最为剧烈的国家和地区中,增幅在7个百分点之上的有8个,降幅在7个百分点之上的仅有3个。

(3)增减幅在5个百分点以上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5个,占98国的15.3%,说明多数国家的增减幅在5个百分点之内,私立初等教育变化的相对平稳是明显的。

(4)就地区分布而言,增降幅较为剧烈的国家和地区多在非洲、拉丁洲和亚洲,很少出现在欧洲(东欧除外

)和北美洲,说明这些地区的私立教育发展已进入较为成熟的阶段,不大可能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公私立初等教育的平衡已基本形成。

附图{图}

表3的释读和分析:

(1)本表的两组比值代表了两个极端,虽然就统计而言,它们都不在常态分布范围之里,但12年间未出现较

大的起伏,也可能暗示出私立初等教育机构与其环境已达到了某种程度的契合。

(2)这些国家的比值,无论是特殊的高,还是特别的低,绝大多数都有程度不同的上升,尽管上升的幅度多数在两个百分点之内。

(3)比值较低的国家,其公立教育的普及和发达是勿庸置疑的,然而这些国家似乎十分珍惜那百分之一和百

分之二,而不是政府缺乏财力来举办这很小一部分的教育。

(4)国别的地区分布在表3中没有表现出特别之处。公务员之家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所有

附图{图}表4的释读和分析:

(1)表4表明:私立初等教育规模在0~4%之间的有26个国家,占26.5%;在5~9%之间的有17个国家,占17.

3%;在10~24%之间的有34个国家,占34.7%;在25~49%之间的有11个国家,占11.2%;在50%以上的国家有10个

,占10.2%。

(2)比值在25%以内的国家有77个,占78.6%;在50%以内的国家共88个,占89.8%;

(3)由(1)和(2)可以得知,大多数国家的私立初等教育规模都在25%以内,因而只能是公立初等教育的某种补充。

三、78国私立中等教育的发展与变化

附图{图}

表5的释读和分析:

(1)本表依据的是1980年至1992年间私立中等教育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值的变化情况,例如比利时,1980年的比值为64%,1992年的比值为66%,其变化特征为增加或上升。

(2)在78个国家和地区中,私立中等教育覆盖的学生数占同一阶段学生总数的比值,有所提高的国家和地区

有42个,占53.8%;有所下降的有31个,占37.9%;未发生变化的有5个,占6.4%。

(3)私立中等教育,就全球范围而言,上升势头是明显的。

附图{图}

表6的释读和分析:

(1)博茨瓦纳的私立中等教育增幅最大,上升了31个百分点;加篷的降幅最大,下降了26个百分点。

(2)增幅在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9个国家;降幅在10个百分点以上的,有4个国家,升降幅度最大的国家,

其升降幅度全部在5个百分点之上;如果与表2相比,则可发现私立中等教育的变化幅度大于私立初等教育。

(3)就地区分布而言,升降幅剧烈的国家和地区多位于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地区,发达国家基本不在此列。

附图{图}

表7的释读和分析:

(1)在比值排名前10位的国家中,除孟加拉国、斐济和毛里求斯以外,其它国家的比值均有上升。

(2)在比值排名倒数前10位的国家中,除斯里兰卡和希腊未发生变化外,其它国家的比值也都有所上升。

(3)从表7与表3的比较中可以发现:私立中等教育相比于私立初等教育,发展的势头更为明显一些,例如就

比值排名第10位的数字而言,私立初等教育由1980年的55%下降到52%;而私立中等教育同期则由48%上升到62%。公务员之家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所有

附图{图}

表8的释读和分析:

(1)私立中等教育规模在0~4%之间的有7个国家,约占9%;在5~9%之间的,有14个国家,占17.9%;在10~

24%之间的,有26个国家,占33.3%;在25~49%之间的,有19个国家,占24.4%;占50%以上的国家有12个,占15.4%。

(2)如表8所示,比值在50%以内的国家,占84.6%,而在其中,比值在5~49%之间的国家有4

0个,居三分之二多。

(3)如果按照10个百分点划段,那么则发现:10%以内的,有23个国家;11~20%之间的,有17个国家;在2

1~30%之间的,有12个国家;换言之,多数国家的私立中等教育规模在30%以下。

(4)将表8与表4作一比较,则可以发现:多数国家,私立中等教育的规模要大于私立初等教育的规模,因为

私立初等教育规模在25%以上的国家,仅占21.4%;而私立中等教育规模超过25%的国家,约占40%。

四、结语

自1980年至1992年,私立初等教育规模有所下降的国家和地区有28个,占98国的28.6%,私立中等教育规模

有所下降的国家和地区共31个,占78国的40%弱。由此我们可从反方向得出:世界私立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是明显

的。私立中小学教育继战后初期的大发展而曾出现较为严重的下滑,那么为什么八十年代以来能够出现这种反

弹呢?究其原因,可以归纳为:探索新的办学模式,增加教育服务的品种,扩大家长和学生的选择。而选择的

背景,自然是人们对教育质量的需求进一步提高的反映,以及人们对公立教育信心的不断下降。因此,鼓励私

立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成为不少国家的共识,这里的鼓励不是以牺牲公立教育为代价,而是尽可能的创造适度竞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2

第一条为保障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市辖区,下同)进行评估验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初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五年、六年制的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三年、四年制的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教育。

第四条评估验收工作,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在2000年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普及情况,分段或一并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教育阶段普及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小学三年或四年义务教育的县,可组织阶段性评估。

第六条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第二章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

第七条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入学率:

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他县达到95%左右。

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其他县达到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辍学率: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应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2%以下;其他县应分别控制在1%左右和3%左右。

完成率: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一般达到98%左右。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识字人口含通过非正规教育达到扫盲要求的,下同)。

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第八条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集镇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能入学。

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

适龄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和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文盲率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师资水平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都能达到任职要求。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确有实际困难的县在1995年前亦不得低于70%。

实施义务教育后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均符合国家规定。

小学、初中校长均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的设置符合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

小学、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第十一条教育经费的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财政拨发的按年度每生平均计算的公用经费达到省级制定的标准,并逐年增长。

教职工工资(包括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乡均按规定足额征收了教育附加,并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法、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教育质量的要求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凡本章已量化的指标,各地不得自行降低要求;凡本章未量化的指标,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经普及初等教育,但居住特别分散的边疆地区、深山区、牧区等,因自然条件不利,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可对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的要求做适当调整,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的村办小学,可先要求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教学有教具和必备的资料。

第三章评估验收程度

第十五条按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期限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先根据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县,应组织教育和财政、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评估验收。凡达到各项要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即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县。有关评估验收的报告、资料等,应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地级人民政府在评估验收工作中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报评估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复查,并有权对复查结论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第四章表彰和处罚

第十九条凡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凡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称号的,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公布名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定期组织评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县,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在接受评估验收后,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消其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称号,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一)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3

第一条为保障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市辖区,下同)进行评估验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初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五年、六年制的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三年、四年制的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教育。

第四条评估验收工作,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在2000年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普及情况,分段或一并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教育阶段普及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小学三年或四年义务教育的县,可组织阶段性评估。

第六条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第二章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

第七条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入学率:

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他县达到95%左右。

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其他县达到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辍学率: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应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2%以下;其他县应分别控制在1%左右和3%左右。

完成率: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一般达到98%左右。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识字人口含通过非正规教育达到扫盲要求的,下同)。

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第八条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集镇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能入学。

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

适龄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和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文盲率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师资水平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都能达到任职要求。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确有实际困难的县在1995年前亦不得低于70%。

实施义务教育后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均符合国家规定。

小学、初中校长均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的设置符合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

小学、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第十一条教育经费的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财政拨发的按年度每生平均计算的公用经费达到省级制定的标准,并逐年增长。

教职工工资(包括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乡均按规定足额征收了教育附加,并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法、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教育质量的要求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凡本章已量化的指标,各地不得自行降低要求;凡本章未量化的指标,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经普及初等教育,但居住特别分散的边疆地区、深山区、牧区等,因自然条件不利,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可对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的要求做适当调整,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的村办小学,可先要求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教学有教具和必备的资料。

第三章评估验收程度

第十五条按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期限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先根据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县,应组织教育和财政、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评估验收。凡达到各项要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即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县。有关评估验收的报告、资料等,应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地级人民政府在评估验收工作中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报评估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复查,并有权对复查结论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第四章表彰和处罚

第十九条凡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凡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称号的,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公布名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定期组织评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县,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在接受评估验收后,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消其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称号,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一)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4

第一条为保障本世纪末在全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和在大部分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决定对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市、市辖区,下同)进行评估验收。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评估验收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教育委员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三条九年义务教育包括初等和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在现阶段初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五年、六年制的教育;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包括实行三年、四年制的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教育。

第四条评估验收工作,应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分期分批进行。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在2000年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和初级中等教育普及情况,分段或一并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就其初等教育阶段普及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在2000年前只普及小学三年或四年义务教育的县,可组织阶段性评估。

第六条评估验收以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实施义务教育的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

第二章评估项目及指标要求

第七条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入学率:

初等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级中等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都能入学;其他县达到95%左右。

各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达到80%左右,其他县达到60%左右(含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下同)。

辍学率:

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在校生年辍学率,城市和经济文化发达的县应分别控制在1%以下和2%以下;其他县应分别控制在1%左右和3%左右。

完成率: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一般达到98%左右。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文盲率: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一般控制在1%左右(识字人口含通过非正规教育达到扫盲要求的,下同)。

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评估验收。

第八条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县普及程度的基本要求

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县城和集镇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大多数能入学。

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15周岁人口中的文盲率控制在5%左右。

适龄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和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文盲率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师资水平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教师都能达到任职要求。

教师学历符合国家规定和取得相应专业合格证书的,小学达到90%以上;初中达到80%以上,确有实际困难的县在1995年前亦不得低于70%。

实施义务教育后补充的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均符合国家规定。

小学、初中校长均经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十条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

小学、初中的设置符合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小学、初中校舍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标准要求,做到坚固、够用、适用。校舍中的危房能及时消除。

小学、初中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均达到省级制定的分类配备标准要求,满足教学基本需要。

第十一条教育经费的要求

财政对教育的拨款做到了“两个增长”。在教育支出总额中做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

财政拨发的按年度每生平均计算的公用经费达到省级制定的标准,并逐年增长。

教职工工资(包括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性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在城乡均按规定足额征收了教育附加,并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资金,坚持依法集资办法、捐资助学,开展勤工俭学。

第十二条教育质量的要求

小学、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达到省级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凡本章已量化的指标,各地不得自行降低要求;凡本章未量化的指标,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区别不同类型地区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条对已经普及初等教育,但居住特别分散的边疆地区、深山区、牧区等,因自然条件不利,达到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有困难的,省、自治区可对初级中等教育阶段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的要求做适当调整,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对2000年前只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的村办小学,可先要求做到:班班有教室,校校无危房,学生人人有课桌凳,教师教学有教具和必备的资料。

第三章评估验收程度

第十五条按省级确定的义务教育实施规划期限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应先根据本办法认真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评估验收申请报告。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提出申请的县,应组织教育和财政、人事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按本办法进行评估验收。凡达到各项要求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核准,即成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县。有关评估验收的报告、资料等,应于每年10月底以前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地级人民政府在评估验收工作中的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十七条国家教育委员会经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报评估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可责成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复查,并有权对复查结论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八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工作和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进行评估。

第四章表彰和处罚

第十九条凡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相应的称号,发给奖牌,并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凡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授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县”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县”称号的,经审查,符合本办法规定要求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分期分批公布名单。

国家教育委员会定期组织评选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或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先进县,并予以表彰。

第二十一条国家教育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评估结果,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表彰。

第二十二条凡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的县在接受评估验收后,必须继续采取措施,巩固、提高普及义务教育的水平。

第二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撤消其普及九年或初等义务教育县的称号,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一)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5

一、我国的教育现状及困境

总的来说,由于受原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教育体制与模式的影响以及在深层次上我国文化传统的内在作用,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实行的是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首先,教育投资尤其是政府教育投资增长缓慢,总体水平偏低。按照世界有关标准,当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300、500、600美元时,他们的平均教育预算应分别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2%、3.5%、4%。但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的数字,1994年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共教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中,中国仅为2.2%;世界平均水平为5.2%;就连一般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也分别为3.9%和3.0%。即使近年来我国明确提出“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经过这几教育投资的高成长,现在教育预算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仍不足5%。我国以占世界公共教育经费总数1.4%的财力,支撑着占世界学历教育人口22.9%的庞大教育体系。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解决教育供求的矛盾。

其次,我国教育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甚高的情况下,投资基础教育能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而我国自7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急剧扩大,初等教育相对萎缩。在国家教育事业经费中,初、中、高三级教育投入的比例,90年代初为35.22:36.22:21.47。高等教育在有限的财政教育拨款中超过20%,不仅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从使用效率看,高等教育规模有限,毛入学率仅为5%,远远低于国际水平,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投资相当于培养60个小学生和25个中学生,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因此这样的国家教育投资在结构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据权威部门统计,从1994年到1996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中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比重从59.85%下降到54.37%,其中农村学校下降到52.63%。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中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小学从59.85%下降到51.92%;初中从56.44%下降到49.44%;义务教育中政府拨款的比重比非义务教育的还要低,是政府拨款比重不尽合理的一个方面。

还有,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对教育发展不利。我国的基础教育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在财政支付方面实际上由县、乡政府负担。但国家并没有实际的财税政策支持,以增加县、乡政府相应的财政支付能力。如1996年在全国义务教育财政预算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0.04%,非常之低。县、乡政府往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教育的投入,而且在实际使用中还到处被挪用挤占,所以真正投入到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中的费用少之又少。

二、实施教育产业化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了教育产业化的条件。而且一些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已经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到现实的社会运行之中了。

1、实际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就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教育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构成教育市场,交换的商品是教育服务,这与传统意义上服务企业的性质完全一样。尽管由于教育服务产品的受益具有社会性和私人性,但这种复杂关系并不影响教育的产业性质。因此从产业分类学上把教育看作产业是不成问题的。

2、从需求方来看,社会和家庭居民有强烈的教育消费需求愿望,教育产业化呼之欲出。我们是一个13亿人口大国,到2020年将达到16亿,这就决定了教育市场有很大的潜力和拓展空间。而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是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从居民的消费比例看,教育消费的年均增长速度是20%。中国青年报社几年前做过的一项社会调查中表明:85.6%的家庭希望子女能接受高等教育,而我国目前高等教育18-25岁青年毛入学率不足10%,我国的高等教育尚处于“精英教育”阶段,而越来越多的人期待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也导致基础教育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局面。家庭对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千方百计为子女选择一所好学校以争取高考的胜利。另外近几年,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费出国留学,按每人每年1.2万美元的低限计算,至少每年在教育上以3亿美元的增率在流出。教育的巨大需求为教育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3、教育产业化是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不足增加教育供给的途径之一。按同龄青少年毛入学率计,研究生教育我国仅为0.4%,本科生为4%,专科教育为7%,高中段教育为34%,初中段为85%,小学净入学率为99%。2020年要达到本科生10%,专科生20%,高中段65—70%,九年义务教育95%以上,没有通过教育产业化增加教育供给,几乎是不可能的。首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和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模式单一、办学体制僵化、教育机构冗员严重、教育资源利用率低,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状况。在这些公办教育机构中沉淀着相当数量的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存量。若通过教育产业化手段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方式整合这部分沉淀着的教育资源存量,其增加教育市场供给的潜力是相当大的。其次,改革开放后,民办教育教育异军突起,至1999年底,全国有民办幼儿园24643所,民办小学1806所,民办普通中学1702所,民办职业中学689所,民办中等专业和技术学校1036所,民办高等学校20所,分别占相应学校比例的13.2%、0.28%、2.1%、6.9%、12.6%和1.9%,已初步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另外各类培训机构21309所,年培训量达600万人次。大大地满足了社会的受教育需求。

三、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尽管从理论上说教育产业化有充分的依据,教育产业化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和解决教育中的种种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现实中某些条件离教育产业化相距甚远,如果操之过急,可能欲速不达。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1、树立市场经济的理念,从整体上把握教育产业化

教育产业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市场化,即是在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化。既然政府的作用是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那么教育产业化在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教育效率的同时,必须依靠政府的作用保证教育自身目的的全面实现。政府要建立一套全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运行制度,并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监控机制,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手段。只有当政府具备很大的监控能力以后,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协调作用才能真正到位。

现阶段教育产业化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里的公平是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即无论是在宏观层次上还是在微观层次上,只要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加和教育条件改善,我们都可以视为公平程度的提高。如果从相对意义上来理解公平,即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的扩大视为不公平增加,那么,在微观层次上教育产业化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加剧。但是,追根究底,这种不公平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所致。要做到完全的、高水平的公平,那只能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政府有能力为任何一个人提供足够的教育机会和完全平等的优良的教育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现实的选择。

2、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自身属性与特点,对各类教育进行组织与管理。

首先,就初等普通教育而言,虽然初等教育的投资可以由社会、私人承担,并由市场来决定其发展;但考虑到初等教育是一种基础性的国民教育,其发展往往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精神素质的普遍提高,并制约整个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发展。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为初等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比较平等的接受初等教育,以保证整个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对初等教育的投资与管理,原则上讲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实行相对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以加强政府对初等教育发展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初等教育这一国民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而不能由私人和市场来自发地决定。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适当发挥社会和个人对初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以便扩大社会对整个教育投资的来源。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6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教育产业化”由此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尽管社会各界对此一直争论不休,但教育产业已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到社会经济运行体系中去了。

一、我国的教育现状及困境

总的来说,由于受原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教育体制与模式的影响以及在深层次上我国文化传统的内在作用,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实行的是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首先,教育投资尤其是政府教育投资增长缓慢,总体水平偏低。按照世界有关标准,当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300、500、600美元时,他们的平均教育预算应分别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2%、3.5%、4%。但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的数字,1994年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共教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中,中国仅为2.2%;世界平均水平为5.2%;就连一般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也分别为3.9%和3.0%。即使近年来我国明确提出“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经过这几教育投资的高成长,现在教育预算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仍不足5%。我国以占世界公共教育经费总数1.4%的财力,支撑着占世界学历教育人口22.9%的庞大教育体系。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解决教育供求的矛盾。

其次,我国教育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甚高的情况下,投资基础教育能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而我国自7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急剧扩大,初等教育相对萎缩。在国家教育事业经费中,初、中、高三级教育投入的比例,90年代初为35.22:36.22:21.47。高等教育在有限的财政教育拨款中超过20%,不仅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从使用效率看,高等教育规模有限,毛入学率仅为5%,远远低于国际水平,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投资相当于培养60个小学生和25个中学生,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因此这样的国家教育投资在结构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据权威部门统计,从1994年到1996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中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比重从59.85%下降到54.37%,其中农村学校下降到52.63%。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中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小学从59.85%下降到51.92%;初中从56.44%下降到49.44%;义务教育中政府拨款的比重比非义务教育的还要低,是政府拨款比重不尽合理的一个方面。

还有,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对教育发展不利。我国的基础教育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在财政支付方面实际上由县、乡政府负担。但国家并没有实际的财税政策支持,以增加县、乡政府相应的财政支付能力。如1996年在全国义务教育财政预算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0.04%,非常之低。县、乡政府往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教育的投入,而且在实际使用中还到处被挪用挤占,所以真正投入到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中的费用少之又少。

二、实施教育产业化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了教育产业化的条件。而且一些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已经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到现实的社会运行之中了。

1、实际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就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教育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构成教育市场,交换的商品是教育服务,这与传统意义上服务企业的性质完全一样。尽管由于教育服务产品的受益具有社会性和私人性,但这种复杂关系并不影响教育的产业性质。因此从产业分类学上把教育看作产业是不成问题的。

2、从需求方来看,社会和家庭居民有强烈的教育消费需求愿望,教育产业化呼之欲出。我们是一个13亿人口大国,到2020年将达到16亿,这就决定了教育市场有很大的潜力和拓展空间。而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是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从居民的消费比例看,教育消费的年均增长速度是20%。中国青年报社几年前做过的一项社会调查中表明:85.6%的家庭希望子女能接受高等教育,而我国目前高等教育18-25岁青年毛入学率不足10%,我国的高等教育尚处于“精英教育”阶段,而越来越多的人期待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也导致基础教育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局面。家庭对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千方百计为子女选择一所好学校以争取高考的胜利。另外近几年,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费出国留学,按每人每年1.2万美元的低限计算,至少每年在教育上以3亿美元的增率在流出。教育的巨大需求为教育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3、教育产业化是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不足增加教育供给的途径之一。按同龄青少年毛入学率计,研究生教育我国仅为0.4%,本科生为4%,专科教育为7%,高中段教育为34%,初中段为85%,小学净入学率为99%。2020年要达到本科生10%,专科生20%,高中段65—70%,九年义务教育95%以上,没有通过教育产业化增加教育供给,几乎是不可能的。首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和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模式单一、办学体制僵化、教育机构冗员严重、教育资源利用率低,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状况。在这些公办教育机构中沉淀着相当数量的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存量。若通过教育产业化手段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方式整合这部分沉淀着的教育资源存量,其增加教育市场供给的潜力是相当大的。其次,改革开放后,民办教育教育异军突起,至1999年底,全国有民办幼儿园24643所,民办小学1806所,民办普通中学1702所,民办职业中学689所,民办中等专业和技术学校1036所,民办高等学校20所,分别占相应学校比例的13.2%、0.28%、2.1%、6.9%、12.6%和1.9%,已初步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另外各类培训机构21309所,年培训量达600万人次。大大地满足了社会的受教育需求。

三、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尽管从理论上说教育产业化有充分的依据,教育产业化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和解决教育中的种种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现实中某些条件离教育产业化相距甚远,如果操之过急,可能欲速不达。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1、树立市场经济的理念,从整体上把握教育产业化

教育产业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市场化,即是在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化。既然政府的作用是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那么教育产业化在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教育效率的同时,必须依靠政府的作用保证教育自身目的的全面实现。政府要建立一套全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运行制度,并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监控机制,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手段。只有当政府具备很大的监控能力以后,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协调作用才能真正到位。

现阶段教育产业化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里的公平是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即无论是在宏观层次上还是在微观层次上,只要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加和教育条件改善,我们都可以视为公平程度的提高。如果从相对意义上来理解公平,即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的扩大视为不公平增加,那么,在微观层次上教育产业化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加剧。但是,追根究底,这种不公平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所致。要做到完全的、高水平的公平,那只能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政府有能力为任何一个人提供足够的教育机会和完全平等的优良的教育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现实的选择。

2、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自身属性与特点,对各类教育进行组织与管理。

首先,就初等普通教育而言,虽然初等教育的投资可以由社会、私人承担,并由市场来决定其发展;但考虑到初等教育是一种基础性的国民教育,其发展往往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精神素质的普遍提高,并制约整个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发展。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为初等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比较平等的接受初等教育,以保证整个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对初等教育的投资与管理,原则上讲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实行相对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以加强政府对初等教育发展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初等教育这一国民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而不能由私人和市场来自发地决定。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适当发挥社会和个人对初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以便扩大社会对整个教育投资的来源。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7

一、我国的教育现状及困境

总的来说,由于受原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教育体制与模式的影响以及在深层次上我国文化传统的内在作用,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基本上实行的是国家集中计划、政府直接管理的体制。在现有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原有的教育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首先,教育投资尤其是政府教育投资增长缓慢,总体水平偏低。按照世界有关标准,当一个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300、500、600美元时,他们的平均教育预算应分别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3.2%、3.5%、4%。但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提供的数字,1994年在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共教育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中,中国仅为2.2%;世界平均水平为5.2%;就连一般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也分别为3.9%和3.0%。即使近年来我国明确提出“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经过这几教育投资的高成长,现在教育预算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仍不足5%。我国以占世界公共教育经费总数1.4%的财力,支撑着占世界学历教育人口22.9%的庞大教育体系。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投入,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都难以解决教育供求的矛盾。

其次,我国教育投资结构不尽合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教育发展水平不甚高的情况下,投资基础教育能争取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而我国自70年代以来,高等教育急剧扩大,初等教育相对萎缩。在国家教育事业经费中,初、中、高三级教育投入的比例,90年代初为35.22:36.22:21.47。高等教育在有限的财政教育拨款中超过20%,不仅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而且高于发达国家的水平。但从使用效率看,高等教育规模有限,毛入学率仅为5%,远远低于国际水平,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投资相当于培养60个小学生和25个中学生,高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因此这样的国家教育投资在结构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另据权威部门统计,从1994年到1996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中财政预算内拨款的比重从59.85%下降到54.37%,其中农村学校下降到52.63%。义务教育经费支出中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小学从59.85%下降到51.92%;初中从56.44%下降到49.44%;义务教育中政府拨款的比重比非义务教育的还要低,是政府拨款比重不尽合理的一个方面。

还有,我国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对教育发展不利。我国的基础教育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义务教育在财政支付方面实际上由县、乡政府负担。但国家并没有实际的财税政策支持,以增加县、乡政府相应的财政支付能力。如1996年在全国义务教育财政预算中,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仅为0.04%,非常之低。县、乡政府往往由于地方财政困难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教育的投入,而且在实际使用中还到处被挪用挤占,所以真正投入到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中的费用少之又少。

二、实施教育产业化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目前已初步具备了教育产业化的条件。而且一些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已经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到现实的社会运行之中了。

1、实际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中,教育就被明确列为第三产业,而且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产业”。教育有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方构成教育市场,交换的商品是教育服务,这与传统意义上服务企业的性质完全一样。尽管由于教育服务产品的受益具有社会性和私人性,但这种复杂关系并不影响教育的产业性质。因此从产业分类学上把教育看作产业是不成问题的。

2、从需求方来看,社会和家庭居民有强烈的教育消费需求愿望,教育产业化呼之欲出。我们是一个13亿人口大国,到2020年将达到16亿,这就决定了教育市场有很大的潜力和拓展空间。而培养与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发挥我国巨大人力资源的优势,是关系到21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大局。从居民的消费比例看,教育消费的年均增长速度是20%。中国青年报社几年前做过的一项社会调查中表明:85.6%的家庭希望子女能接受高等教育,而我国目前高等教育18-25岁青年毛入学率不足10%,我国的高等教育尚处于“精英教育”阶段,而越来越多的人期待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也导致基础教育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的局面。家庭对基础教育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千方百计为子女选择一所好学校以争取高考的胜利。另外近几年,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自费出国留学,按每人每年1.2万美元的低限计算,至少每年在教育上以3亿美元的增率在流出。教育的巨大需求为教育产业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3、教育产业化是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不足增加教育供给的途径之一。按同龄青少年毛入学率计,研究生教育我国仅为0.4%,本科生为4%,专科教育为7%,高中段教育为34%,初中段为85%,小学净入学率为99%。2020年要达到本科生10%,专科生20%,高中段65—70%,九年义务教育95%以上,没有通过教育产业化增加教育供给,几乎是不可能的。首先,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国家和各级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办学模式单一、办学体制僵化、教育机构冗员严重、教育资源利用率低,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状况。在这些公办教育机构中沉淀着相当数量的物力资本和人力资本存量。若通过教育产业化手段充分利用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方式整合这部分沉淀着的教育资源存量,其增加教育市场供给的潜力是相当大的。其次,改革开放后,民办教育教育异军突起,至1999年底,全国有民办幼儿园24643所,民办小学1806所,民办普通中学1702所,民办职业中学689所,民办中等专业和技术学校1036所,民办高等学校20所,分别占相应学校比例的13.2%、0.28%、2.1%、6.9%、12.6%和1.9%,已初步形成了从幼儿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基础教育到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较为完整的民办教育体系。另外各类培训机构21309所,年培训量达600万人次。大大地满足了社会的受教育需求。

三、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尽管从理论上说教育产业化有充分的依据,教育产业化对我国教育的发展和解决教育中的种种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现实中某些条件离教育产业化相距甚远,如果操之过急,可能欲速不达。因此,我们应当积极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1、树立市场经济的理念,从整体上把握教育产业化

教育产业化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市场化,即是在政府干预下的市场化。既然政府的作用是为了克服市场的缺陷,那么教育产业化在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教育效率的同时,必须依靠政府的作用保证教育自身目的的全面实现。政府要建立一套全新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运行制度,并形成一整套科学的监控机制,包括法律、规章制度和政策,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手段。只有当政府具备很大的监控能力以后,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协调作用才能真正到位。

现阶段教育产业化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里的公平是绝对意义上的公平,即无论是在宏观层次上还是在微观层次上,只要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加和教育条件改善,我们都可以视为公平程度的提高。如果从相对意义上来理解公平,即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的扩大视为不公平增加,那么,在微观层次上教育产业化在一段时间内可能导致教育不公平的加剧。但是,追根究底,这种不公平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所致。要做到完全的、高水平的公平,那只能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政府有能力为任何一个人提供足够的教育机会和完全平等的优良的教育条件下才能实现。所以,在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条件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现实的选择。

2、根据市场经济要求,平稳地推进教育产业化。

按照市场经济要求,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自身属性与特点,对各类教育进行组织与管理。

首先,就初等普通教育而言,虽然初等教育的投资可以由社会、私人承担,并由市场来决定其发展;但考虑到初等教育是一种基础性的国民教育,其发展往往关系着整个国家和民族文化精神素质的普遍提高,并制约整个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发展。为了在全社会范围内为初等教育的普及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条件,使每一个适龄青少年都能比较平等的接受初等教育,以保证整个国民素质的普遍提高,对初等教育的投资与管理,原则上讲只能由政府和社会来承担,实行相对集中的投资管理体制,以加强政府对初等教育发展的组织与协调,确保初等教育这一国民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而不能由私人和市场来自发地决定。当然,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可适当发挥社会和个人对初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以便扩大社会对整个教育投资的来源。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8

关键词:委托;教育目标;培养过程;成因分析

一、引言

教育根本目的关于人全面培养在教育学界已达成共识,按照《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目标作为教育目的具体表现形式,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不断与时俱进也是为了体现教育目的内在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但问题的关键是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过程往往是相背离,育人为本教育改革目标与育智为本教育实践相冲突。教育改革目标对教育目的体现时代性、创新性在实践过程中没有得到落实,在具体教育实践过程中教育改革措施实践与其期望的教育目标很难兼容和平衡,主要原因在于针对教育主体(学校、教师、学生)评价体系存在问题。比如,高考制度即使不断完善和内容创新,2000-2014年,共计15年来,全国各地高考制度先后经历3-5次改革,但其注重文化课程学习,以总分高低评价本质没有改变,这就使得基础中等教育各级主体在实践过程中偏向与高考相关的显性评价指标,而与其相关教育改革目标,如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终身学习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等隐性指标有所背离,这就使教育改革目标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目前,针对教育改革目标评价研究,局限于教育学本身研究。李雁冰总结教育评价专业化经历确立、成熟、深化和重建等四个阶段,顾彬彬总结实践主体性在教育改革实践中的重要意义,王颖从促进教师职业发展谈教育改革核心内容包括学校管理、课程设置、高考制度和教师政策,丁步洲提出构建“一纲多元”的农村教育改革目标,容中逵提出从教学之性、待生之道、从业之责等方面拓展基础教育改革路径。根据对既有文献研究,还没有学者具体分析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的机理是什么。本文运用委托这一崭新视角从教育培养过程分析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的成因,并结合分析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纠正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二、教育培养过程委托分析

(一)教育培养过程评价机制

教育培养过程评价指标体系存在两大类型:一是显性指标,如衡量学生的成绩,衡量教师的教学水平,衡量学校的升学率、本科率等;二是隐性指标,如衡量学生的道德水平、综合素质、衡量教师师德、衡量学校全面素质完全人格培养等。教育改革目标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上注重评价指标的完全覆盖,但问题关键是在教育培养实践过程中,由于不同指标量化程度不一,显性指标比较容易量化,隐性指标相对来说难以做到量化、显性化,隐性指标同时还存在主观评价的问题,主观评价使得评价主体很难做到客观公正,所以在教育评价指标中隐性指标所占权重被易于量化、显性化的指标所挤占,即使隐性指标所占权重不被挤占,也会由于主观评价标准模糊,导致评价结果差异性在评价主体上体现不出来,从而导致隐性评价指标和显性指标即使同时存在,但最终隐性指标在评价主体上的无差异性导致其起不到对教育培养过程的全面评价作用。比如,基础教育改革目标要求学生人格全面发展,并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但教育培养过程重要一环评价机制———中高考制度,中高考制度是评价机制显性化最典型的制度安排,最终评价依据按照考生的分数进行从大到小选择。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对学生教育由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培养目标,转移到跟中高考相关课程教育学习,进而演变成以学生的智力教育为主要目的的片面发展,而对教师的相关选择和评价也会因学生智力评价而跟着变化,由德、能、绩、心等方面演变成所教学生成绩为依据片面评价,对学校的教育培养过程评价也会跟着变化,学校好坏往往由中高考录取率和本科率所决定,从而导致教育实践过程与教育改革目标不统一。

(二)教育培养过程委托分析

教育培养过程连续性建立在各级教育委托分离机制上,也就是教育培养整个过程存在分割,即初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为什么分割点基于初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划分?因为这种分割是建立在各级教育委托分离机制上的。高等教育选择人才委托中等职业教育培养,此时高等教育是委托人,中等职业教育是人;中等职业教育选择人才委托初等教育培养,此时中等职业教育是委托人,初等教育是人。教育培养过程中委托人真实意愿是人能够为其提供德、智、体、美、心等全面发展人才,这个委托人意愿也正是教育改革目标。教育改革目标总是过于理想化,假设人能够按照委托人意愿做事,或者没有考虑委托人意愿存在不一致。作为人按照道理应该遵从委托人意愿,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德、智、体、美、心等全面培养人才。但问题关键是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因为委托人不可能完全监督人,高等教育不可能时刻监督中等职业教育有没有按照其意愿全面、均衡、可持续培养人才,道理很简单,高等教育可能连它的人在哪都不清楚?即使知道,人具体做了什么委托人不可能完全清楚。委托人就要想办法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问题,以使得人能够按照委托人意愿做事,这就是教育改革目标。办法就是委托人对人进行评价,评价真实目的使得委托人和人意愿一致。这种评价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形式为中考和高考。那么教育实践过程中的中考和高考这种对人评价制度有没有使得人按照委托人意愿做事呢?前面已经分析由于评价机制存在显性化问题,也就是说委托人是通过中高考相关课程分数多少来评价人,这种评价机制使得人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存在道德风险,也就是不完全按照委托人意愿做事,而是过多倾向跟中高考评价相关课程,因为这满足人收益最大化,获得更高录取率。也就是说委托人对人评价没有解决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人道德风险问题,反而这种结果最终还会导致委托人存在逆向选择,委托人选择的人才就是跟中高考相关极度显性化的高分者,而不是满足其最终意愿的德、智、体、美、心等全面发展人才。

(三)教育培养过程人问题解决思路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教育培养过程中人存在违背委托人意愿的道德风险,也就是人问题。如何解决人问题,并尽量满足委托人意愿。让各级教育都朝着德、智、体、美、心等全面、均衡、可持续发展方向,并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其核心是弄清楚产生人问题根源在哪里?通过以上逻辑分析,不难看出有两个原因导致人问题:一是因为存在委托分离;二是委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人问题思路就要从根源做起,委托分离是因为教育培养过程存在分割,解决委托分离,就要消除教育培养过程分割性,这种分割性不是初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以及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简单划分出来,而是委托分离机制取消。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初等教育中的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不存在严格委托分离机制,因为初中教育逐渐取消对小学教育评价来选择人才,而是采取了学区直升制。也就是说,初等教育中的小学教育和初中教育没有严格委托人和人分离。小学教育不是初中教育人,这样教育实践重心由初中教育评价转移到小学教育自身成长轨迹,从而才会使得教育改革目标与教育实践相一致。如何消除初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分割性来解决委托分离?核心思路就是中等职业教育不再以显性化方式评价初等教育来选择人才;高等教育不再以显性化方式评价中等职业教育来选择人才;中等职业教育不再以显性化方式评价初等教育作为选择人才依据,而是采取学区直升制;中考相关课程分数不再起决定作用,而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在教育均衡化基础上采取学区直升制。只有这样,初等教育实践过程才会由关注中考相关课程教育转移到初等教育自身成长轨迹,这个成长轨迹就是教育改革目标,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才会一致。中等职业教育与初等教育委托分离解决了,也就不存在第二个原因,即委托之间信息不对称。高等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委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委托分离自身必然带来的,解决的思路根源主要有两个:一是尽量消除各级教育之间信息不对称,实行开门开放办教育;二是预防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人道德风险问题。各级教育之间加强交流,建立固定的交流学习平台,学生、教师、学校等各方面参与交流学习。高等教育不仅关注自身阶段人才培养,还要关心人才来源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树立正确的人才培育观。解决人道德风险问题则需要激励人使得其尽量满足委托人意愿。高等教育评价机制应该逐步完善:首先,应降低高考考试难度,不需要过多、过难、过偏地追求跟考试相关课程学习;其次,有效地建立除了考试以外的相关评价体系;最后,在确保公平、公正情况下,建立高考以外渠道。同时,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好坏评价不再以高考录取率和本科率为依据,而是大力鼓励和奖励素质教育、特色教育、创新教育、文化教育等中等职业教育主体,对素质教育、特色教育、创新教育、文化教育搞得好的中等职业教育主体,高等教育在录取上有所倾斜,这就需要高等教育设置经得起推敲的多渠道人才选拔机制。总之,对人的激励和引导不再是评价机制极度显性化指标,而是评价机制隐性指标。

三、总结与政策建议

通过前面分析,不难看出委托机制是其教育参与主体以及教育培养过程制度安排,具有共生性。这也是我们站在委托视角下去解决教育目标和教育实践相分离问题的原因。通过前面分析不难看出,教育培养过程由于教育分割带来的教育委托分离,同时教育评价显性化和显性化指标极度显性问题导致教育改革目标与实践相背离。下面针对这些原因,提出五个方面修正教育实践与教育改革目标相背离的政策建议,使得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教育改革中部分目标得以实现。一是在有条件地区逐步取消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制度改革,解决教育培养过程被过多评价和分割的问题,保持教育培养过程的一贯性;二是在实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地区逐步取消中考,基础教育全过程培养完全按照学区、就近入学等制度安排采取直升制,这样就会减少教育培养过程的博弈次数,教育主体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教育长期行为而不是短期行为上;三是完善高考评价体系制度,打破现行单一高等教育招生制度,建立多渠道的招生体系,对特殊人才建立绿色通道,与此同时增加高考评价制度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取消学校星级评价,将教育资源多向农村地区、教育薄弱地区投入,避免教育资源配置的非均衡,对重点学校的优质资源向普通学校转移,平衡校际差距;五是加大对教育过程监管而不是对教育结果评价,教育主管部门注重教育过程评价,对教育主体培养过程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从而改变目前对教育主体结果考核过于注重局面。

作者:郑志来 单位:盐城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雁冰.论教育评价专业化[j].教育研究,2013(10):121-126.

[2]顾彬彬.实践主体性:学校教育改革实践的现代性意识追踪[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12):4-5.

[3]王颖.教育改革与促进教师职业的发展[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9(11):108-110.

[4]丁步洲.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目标探究———以苏北农村中小学为例[j].教育发展研究,2008(21):71-74.

[5]容中逵.论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精神与路径[j].课程教材教法,2013(12):29-36.

[6]叶忠.教育均衡发展中的政府财政角色冲突与协调[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4(6):20-24.

[7]刘玮.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不同向度与路径选择[j].中国教育学刊,2015(1):6-10.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9

关键词:初等教育;小学教师;现代技术;工具选择

要实现初等教育的基本目标,必须发展学生的能力,为终身教育提供坚实可靠的基础。当前,在初等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现代信息通讯技术(ict)已经与教育工作者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将现代教育技术引入日常教育课堂,利用ict技术进行具有挑战性的创造性研究和解决问题的活动[1],对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和学习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必须对能改变教育目标的教育方式做出反应,并适应它的教育风格[2]。在各级学校和不同的教育条件下,尤其是在初等教育中,充分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是实现新一代以质量为导向的素质教育和学生发展的关键。

一、研究方法

本文对信息和通信技术应用情况的一般性和在小学教学系统中信息和通信技术实施的具体问题进行思考。这是一类由技术和心理教学环境造成的相当广泛和有分歧的问题[3]。因此,调查有必要明确调查方向和被调查者感兴趣的主题。于是,笔者对研究问题确定了大致范围:ict技术是否和以何种方式进入初等教育系统中教师的日常工作,以及这些信息和通信技术在多大程度上成为综合教育教学影响的一部分。在本研究中,围绕研究方向,笔者确定了具体问题:1.小学教师有哪些具体的ict技术应用经验?在教学和备课过程中,这些应用技术是如何参与教师的教学工作活动的?2.哪些因素(个人、技术)影响了教师在工作中实施ict技术?根据以上问题,笔者与20名被试调查者深度访谈后形成问卷,在区县初等学校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小学教师,收回有效问卷218份。为确定问卷统计数据量表的信度,笔者使用spss软件工具,采用cronbach系数α法对问卷量表数据的信度进行检验(即可靠性分析)。结果显示,α系数为0.813,说明量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二、结果分析与讨论

(一)使用技术工具类型。根据调查结果,最常用于教学和为之做准备的技术是计算机。主要工具类型使用情况如图1所示。图1显示,最常用的工具是msoffice软件包(包括word、excel、ppt)、internetexplorer和mozillafirefox网络连接工具,以及interwrite(交互式电子板工具)等。被调查者甚至有少部分可能参加smartnotebook计划。但受互动式电子白板价格的影响(带有受控程序对讲机的双板比带有smartnotebook程序的smartboard便宜),事实上,市县地区难以全部普及。调查分离出4个聚类群体(年龄不是群体描述的决定性参数),其特征如下。第一个类型被描述为一个进步型群体。这类教师群体使用了msoffice包的所有工具,在一个开放式办公场所工作,且通常使用了internetexplorer和mozilafirefox。这类教师群体很少(类似于第二类)使用图形软件工具,但会使用交互板interwriter和smartnotebook。第二类群体被描述为“msoffice”,主要使用word、excel和powerpoint工作。该群体几乎不利用图形工具,即使有交互式白板支持,也几乎不用interwrite工具。与第二类相反,第三类群体使用mozillafirefox的用户占主导地位。第四类主要为最不活跃的教师群体(包括快退休或年龄稍大的教师)。(二)使用技术动机来源。教师实施信息通信技术教学的动机是什么?根据调查数据,我们可以找到一些教师的行为动机,其结果归为三类。第一类为外部动机,在群体中占主导地位,主要是来自学校管理方面,或科技已成为儿童生活的一部分而教师不得不适应新技术的运用所带来的影响。这种动机称之为压力。第二类动机主要是来自对新事物的渴望,占据了主导地位。因仍然能够学到一些新的东西,当需要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来处理时,教师就会使用它。这种动机称之为吸引[4]。第三类是中立的态度,忽视了压力和吸引的因素。对压力和吸引的忽视可能受到几个因素的影响。样本中对性别因素的影响未区分,而选择了年龄因素。在以上三类动机(通过练习的长度判断教师是否为初学者)中,样本将30岁视为一个断点。但通过检验数据,笔者发现年龄未得到证实(p=0.761)。事实上,样本中有受访者(49%)是吸引动机占主导地位,33%的受访者主要是在压力下使用技术。在其余的受访者中,没有一个动机占主导,或是忽视了压力和吸引力。样本中以显性同意程度为基础,采用不同的肯定方式来确定主导动机。结果显示,倾向于吸引力动机的教师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次数多于不感兴趣的教师(cramer系数值在p=0.000时达到0.28)。显然,即使是那些在压力下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教师,也比那些未感到压力的教师使用得多。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关系似乎是相关的。本例中,吸引力的关系似乎比较强(cramer系数值为0.35,p=0.000)。从动机角度看,其诱因主要是内在的,即吸引力。教师应用技术主要是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即工作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有助于充实教师自己,甚至学生。他们在工作中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另一个动力因素是寻求帮助,其来源为“个人”或“组织学习活动”。这些因素驱使教师使用技术,并从中寻找到帮助,如图2所示。图2使用技术给教师带来的帮助及寻求帮助的来源从图2可看出,在寻找帮助时,大多数被调查者会求助于同事,紧接着就是学校规定的培训课程,然后是教师自学。事实上,尽管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工作者继续教育的课程(或教案)提出了各种意见,但这些课程从作为援助来源的频率上来看仍然排在第二位。另外,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只有少部分受访者(13%)认为大学学习可作为帮助来源。而在教师自学方面,如果教师效率很高,他就不需要帮助,或者没人提供帮助。(三)技术实施受阻碍。同样,以年龄分组,在两个年龄组中,同事们的帮助是相似的。年轻的教师更多地帮助自己,并期望在大学教育中学到的知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年长的教师则求助于他们的孩子。除了解动机之外,样本还考察了使用ict技术的复杂化及受阻的因素。调查结果如图3所示。图3显示,教师对技术中断故障的担忧最强。信息和通信技术的技术问题可能会阻碍课程或教学进程,并会引起学生的强烈关注。障碍因素为教师应用技术过程中的工作准备程度(经验或严格高要求)及在备课计划中缺乏足够的时间。其他方面的障碍没有显著性差异,结果显示为43%~50%。很明显,被调查者认为,这些方面的障碍因素也不可忽视。

三、结论与建议

总体来看,对初等学校的调查数据表明,信息与通信技术已成为日常教育实践的内在组成部分。小学教师对现代技术的选择主要集中在word、powerpoint、internetexplorer、firefox及interwrite等工具上,且使用这些技术工具的动机主要是其吸引力及能从中获得的支持,渠道主要是同事、培训课程和自学。但使用这些技术最大的担忧在于技术的中断、故障,以及应用技术过程中准备工作和时间的不足。因此,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入现代教育技术工具,加强对教师运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的学习和培训,转变小学教师的认识和观念,建立合适的激励机制,拓宽教师获取教育信息资源的渠道,调动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的积极性,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和媒体应用能力[5],对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积极性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刘彦华.现代教育技术在小学及对教师的要求[j].辽宁教育,2006(9):23-24.

[2]howies,mullera,patersona.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iesinsouthafricansecondaryschools[j].facilitiesmanagementhandbook,2005,6(1):96-113.

[3]coxmj,niederhauserds,castillon,etal.researchingitineducation[j].journalofcomputerassistedlearning,2013,29(5):474-486.

[4]sorgoa,verckovnikt,kocijancics.inform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logies(ict)inbiologyteachinginsloveniansecondaryschools[j].eurasiajournalofmathematicsscience&technologyeducation,2010,6(1):37-46.

小学初等教育范文篇10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城西南,镇政府距县城23公里。东邻开元镇,南与××镇毗邻,××海田为界,北与××接壤。全镇辖14个行政村,11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3816余户,总人口16048人。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两基”工作班子不散、力度不减,抢抓扶贫开发、远程教育、布局调整等发展机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要求,使我镇教育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镇现县级中学一所,初中在校学生人,完小一所在校学生人。

二、“两基”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两基”迎国检标准及教育局的要求,我们建立了“两基”迎国检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具体落实到人,采取了表册关系不清不填表,并制定出迎国检实施方案、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安排,填好表册,为建档打下良好的基础。大多数学校教师牺牲星期天、节假日,加班加点,填好表册,给予人力、财力、时间的保证,确保我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两基”指标完成情况

(一)、“普九”达标情况

1、普及程度

①初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

2006—2007学年:小学适龄人口1165人(其中女生592人),其中在校适龄人口1162人(其中女生590人),未在校适龄人口3人(其中女生2人),入学率99.9(其中女生99.8)。

2007—2008学年:小学适龄人口1170人(其中女生596人),其中在校适龄人口1168人(其中女生595人),未在校适龄人口2人(其中女生1人),入学率99.9(其中女生99.9)。

②初级中等教育阶段人口入学率:

2006—2007学年:校内外适龄人口数576人,其中在校人口数574人,未在校适龄人口数2人,入学率99.8。

2007—2008学年:校内外适龄人口数577人,其中在校人口数576人,未在校适龄人口数1人,入学率99.9。

③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06—07学年12人,入学率100。

07—08学年11人,入学率100。

④初级教育在校学生年辍学率:

06—07学年在校学生1165人

07—08学年在校学生1170人

均无辍学学生,辍学率为0。

⑤初级中等教育在校学生年辍学率:

06—07学年在校学生576人,辍学11人,辍学率1.9;

07—08学年初在校学生576人,辍学8人,辍学率1.3。

⑥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文盲率:

15周岁人口167人,完成初等教育167人,完成率100,文盲率为0;

⑦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

17周岁人口192人,完成初级中等教育192人,完成率为100:

2、师资水平

初中、小学共有专任教师66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6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3人,专任教师学历符合规定及取得相应老师资格证达100。

在小学专任教师中,从2001年起新补充的教师人数3人,学历达标100。

共有小学校长4人,其中培训4人,合格率100。

中学专任教师22人,其中达任职要求22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0。取得大专学历15人,取得本科以上学历7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0人,专任教师学历符合规定及取得相应老师资格证达100。

3、办学条件:

(1)、学校设置:全镇小学6所,其中完全小学1所,有教学班级32个,平均班额54人,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校舍:6所学校,校舍总面积5638平方米,危房已经全部消除。全镇中小学校园设施、教室、行政用房、厕所设置基本达标。

(3)、教学仪器:镇中心小学教学仪器达到二类标准,配器率90,已基本满足初中和小学的需要,并经常利用。

4、教学质量:

(1)、小学:

2005—2006学年:毕业班学生136人,全科合格人数134人,全科合格率98.9,毕业生136人,毕业率100;

2006—2007学年:毕业班学生135人,全科合格人数134人,全科合格率99.5,毕业生135人,毕业率100;

2007—2008学年:毕业班学生138人,全科合格人数138人,全科合格率100,毕业生138人,毕业率100。

初中:

2005—2006学年:毕业班学生138人,全科合格人数130人,全科合格率94,毕业生136人,毕业率98.5;

2006—2007学年:毕业班学生136人,全科合格人数135人,全科合格率99.2,毕业生135人,毕业率99.2

2007—2008学年:毕业班学生139人,全科合格人数138人,全科合格率99.2,毕业生138人,毕业率99.2。

(二)、扫盲工作达标情况:

1、我镇1985年通过县级“普及初等教育”验收;1995年通过了省级高标准“扫除青壮年文盲”验收;1999年通过了省级“两基”验收,2003年“两基”工作又通过省级复查验收。

2、全镇现有11900人,2005、2006、2007年分别有15-50周岁青壮年人口5712、5736、5732人,丧失学习能力的有10人。三年青壮年非文盲率分别为98.1、99.4、99.5。全镇13个行政村非文盲率全部达标。

3、扫盲、成教经费:

2006-2008年各级财政投入成教扫盲经费13200元。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

我镇的“两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普九教育、成人教育发展不平衡。重视了普九教育工作,轻视了成人技术培训和盲后继续教育。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2、全镇学校内部设施还不完善,应用水平和效率还较低,有待进一步改进。

3、办学经费不足,教育发展缺乏后劲。

针对以上问题,我镇打算以“两基”国检为契机,进一步查漏补缺,把教育教学工作做实做好。今后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放在如下几方面:

1、进一步建好成人技术学校阵地,完善内部设施,聘请专兼职教师,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农民有一技之长,从而实现普九教育、成人教育的双翼齐飞。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学校现有设施、设备的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