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贷款管理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11-28 18:06:41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1
现代金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手段的运用和金融创新进程的加快,在支持服务经济成为“现代金融百货公司”并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具有高度经营风险的企业。于是,拓展业务与防控风险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不可分割的两个主要方面。农业发展银行与诸多金融业一样,在建立现代银行的过程中,金融产品迅速增加、业务效益迅猛发展、金融服务手段越来越现代。与之相伴的是经营风险,主要是贷款风险逐步增多,有的甚至呈加重的趋势。贷款风险事故和案件屡有发生,一些地方不良贷款前清后生。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企业信用缺失、市场变化、内部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偏差,等等。因此,必须遵循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切实注意发展业务与风险控制的均衡性,创新金融产品与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并重。
一、应用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理想选择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是企业管理理论创新发展的产物。它强调企业控制功能的主导地位,认为系统各要素的联结构成具有控制特征的系统框架,颠倒了原有企业管理理论中以管理为系统。将控制与组织、计划、协调等为手段的体系。在这种理论下,管理只是为实现控制要求所进行的调控活动,起辅助作用。这种原理已经为现代企业实践所证明,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它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控制的主导地位
控制是系统构建和运行的主体目标,是系统存在的基本特征。企业系统的控制功能是通过系统要素有机联结的程度、系统框架和系统“软件”的科学性体现出来的,系统结构有机程度高,系统框架合理,控制功能就强。
(二)管理的从属位置
管理是在控制基础下进行的、是在已经形成的系统框架下,对原有的系统控制进行调整的活动。没有控制作为基础,管理的目的、作用和活动的价值就无法体现出来,也就不存在管理了。
(三)控制与管理的不可分离性
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刚是控制,柔是管理,它们之间缺一不可。控制是构建系统各要素间存在的原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客观存在的生克现象的具体反映。管理是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调整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功能和影响,调整控制能力、控制力度、控制范围,是为系统达到运行目的服务的调控活动。控制功能增强了。管理的难度相对减小,管理调整工作也就减轻。驾驭企业的难度也会减小。反之,如果控制功能弱、管理难度则大。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现代企业管理,甚至在社会重大问题、军事管理和重大科技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学者对计划生育管理、疾病防治管理研究后得出显见的证明。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达到人口健康有序增长的目标,就必须对婚育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为了控制瘟疫传染,达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目标,就必须实行疾病系统控制的有效措施。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控制和管理之间的关系,控制是目标,管理是围绕目标的实现开展的活动:控制是主体,管理是围绕主体进行调整的手段。由此,不难思考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中引入控制原理的问题。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问题上采取了诸多办法和措施,但业务越是发展,特别是随着新的业务领域的拓展,贷款风险管理更值得人们深思。对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我们不难发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并没有上升到系统控制的高度。因此,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那些特征和效用无法体现,这是贷款风险问题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主要原因和矛盾之一。在此状况下,一般意义上想实现保护贷款资产和员工人生安全,即通常所说的“两个资产安全”的目标尚难以实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是显然的,必须尽快全面引入现代企业控制原理,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完整系统。
其一,有利于将贷款风险控制目标过程化
通过实施贷款风险控制,将要实现的目标细化。将控制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每个环节。颠倒贷款防范管理与控制的关系,从而产生通常所说的有好的过程就会有好的结果的效应。同时。由于贷款审查、审核、审批流程中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即便因不可抗因素产生贷款风险也能有效保护员工人生安全,达到尽职免责的效果,从而有利于极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参与贷款风险控制的积极性,贷款有风险,人身有保障。
其二,有利于更新贷款风险管理理念
现代银行不仅仅在于现代化手段的提高和运用,更多地应该在于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和创新。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仅通过管理手段是无法实现贷款风险管理目标的。从根本上讲。如果企业系统结构上存在漏洞,通过管理的方法是无法弥补的。就像一幢大楼,硬件结构存在问题,仅靠物业管理修修补补根本不能解决问题,隐患和漏洞的存在使大楼始终处于隐患或危险之中。因此,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不应该是单纯的贷款管理,而应当是以控制为基础的体系构建。我们要积极开展贷款控制实践,按照贷款风险控制来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全部构架。
二、强化贷款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关键所在
做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首先必须强化贷款审查流程控制。这是问题的关键。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贷款风险控制要达到的目标大致是: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发展要求,遵循贷款政策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贷款审查,提高贷款审查质量和效率,实现有效控制贷款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其实质就是达到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与此同时。贷款控制各环节在审查过程中要做到明确权限、严格程序、分清责任、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力求达到尽职免责。为此。结合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的实际,要全面推行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思想,必须把握以下三个大的方面:
(一)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应该执行的原则
按照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内在规定性要求,在结合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贷款产生的背景真实,是真实的经济贸易往来所需。各种贷款信息、依据真实可靠。
2,完整性原则。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资料、依据和信息必须完整。
3,合规性原则。发生贷款业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规章制度。
4,风险性原则。贷款业务必须进行全面风险分析与评估,全方位揭示贷款风险隐患,落实有效风险保障措施。
5,效率性原则。办理贷款必须强调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
6,流程性原则。贷款办理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各部门、岗位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次审查、不得缺级或越级。
(二)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流程
从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其流程大致分为原控制和再控制两个层面。
其一,原控制层面主要在县级支行,部门。县级支行的信贷部一支行行长室:岗位:信贷部客户经理一副行长兼信贷部主管一支行行长。
其二,再控制层面主要在市分行。部门。客户部一利率审查部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含法律审查部门)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岗位:客户部门审查岗位一客户部高级主管一利率审查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岗位一法律审查岗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一有权审批贷款人。
(三)必须明确各部门、岗位贷款风险控制的要素和职责
根据现阶段对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原控制层面和再控制层面各部门、岗位职责研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必须遵循前述“六项”原则的基础上,各自掌握的要素和应履行的职责如下:
1,原控制层面,即县级支行,必须对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风险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信贷部客户经理控制。它是所有贷款的起点,必须把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作为控制的主体。对贷款企业申报贷款必须严格审查各种原始依据,判断贷款的真实程度;必须按制度、法规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判断贷款的合规程度;必须索要、整理与贷款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判断贷款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做好贷前调查的各项工作。按要求撰写调查报告。阐明调查意见和结论,完成相关基础资料并转下个流程。
其次,副行长兼信贷主管控制。在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贷款相关信息资料后,必须重点在真实性、合规性和风险性上进行全面复核,发现缺漏、疑点,及时进行核实。对贷款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和公司章程等重要信息依据,应组织到有关专业评估或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对客户经理提出的调查意见和结论进行重复论证;对贷前调查有关事项进行核实或操作。要结合岗位应知信息,论证贷款风险度。审查无异后,按规定转交下个流程。
再次,县级支行行长控制。县级支行行长是县级支行贷款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首要执行者。必须重点审核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风险性。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全面审视贷款业务是否真实可行、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等;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信用、信誉状况,生产经营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就本笔贷款申请的可行性进行审查,确定能否贷款,贷款额度是否合理,贷款方式是否可靠等;要坚持稳健经营的思维,切忌盲目追求贷款量的增长的观念。真正体现“贷款放到哪里风险就控制到哪里,风险控制到哪里贷款就放到哪里”的效果。
2,再控制层面,即市分行各有关部门、岗位。必须对贷款的完整性、合规性、风险性、效率性和流程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客户部门及其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审查、材料完整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审查、与cm2006系统核对审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审查、风险提示。客户部高级主管要结合掌握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能否贷款、贷款额度等做出准确判断;对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贷款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判断;要结合岗位性质特征,从贷款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市场现实、贷款安全效益等对贷款投放做出综合判断。客户部对贷款全面审查后要联系计划部门利率审查确认,并将完整手续资料、调查报告、申报材料转下个流程。
其次,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的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复查、材料完整性复查、信息充分性复查、内容一致性复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复查、与cm2006系统再核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复查、风险再揭示。法律审查岗位收到资料后,要结合cm2006系统对信贷项目的风险预警情况进行风险提示,重点审查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保证人主体资格及偿债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是否合法、足额、有效。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要对贷款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率性进行控制。必须对前述各流程环节的审查进行核实:必须坚持风险防范的政策制度规定审核把好贷款风险保障关口:必须全面审视贷款潜在的可能风险点,向流程前后环节做好反馈工作;必须对贷款工作效率、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再其次,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其副主任、主任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作为贷款审议的集体决策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合理地组织和运作。要严格执行贷款风险控制“六项”原则。贷款审查委员的每个成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专家,必须对贷款决策进行独立思考、判断,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只有每个贷款审查委员都能够发表独到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才能发挥集体决策的真正效应,才能把好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收到申报及审查材料后,对前述流程各环节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查,总体把握调查、审查意见是否完整、是否合理。要重点结合所了解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贷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判断;要审查贷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根据借款人前期贷款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本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判断贷款风险程度,提出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和要求。
最后,有权审批人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六性”原则,对贷款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特别对揭示的贷款风险要胸中有数。要严格执行有权审批人有权否决贷款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项目或提出复议意见,无权变更贷款审查委员会否决或复议的贷款项目的规定。要统揽全局,对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做出符合逻辑的、科学合理的判断和终决。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关键作用。
三、强化贷款风险控制细节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有效保障
贷款风险细节管理是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应用中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控制原理中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的关系。只有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实行细节管理,才能确保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效应,达到贷款风险控制的目标。为此,在贷款风险控制流程外必须高度关注相关的细节管理。就目前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励约束问题:建立健全信贷资产保全责任考核机制
一是围绕信贷资产保全梳理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将应该检查的内容、要求到边、到底、到时、到实。二是建立责任评议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与流程中各环节责任部门、责任人薪酬、奖金等收入考评挂钩,严格赏罚分明,充分调动员工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流程环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作为对上一流程环节日常考核的依据。三是对流程外实施的资产安全检查、条线检查和信贷主管考核等各项检查,也要重点围绕前述“六性”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依据。由于履职不到位导致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农业发展银行违反业务规章制度行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抵押担保问题:建立抵押担保贷款的实效合规考查机制
对抵押物的评估必须坚持实效合规原则,在实际落实抵押物值时,要坚持稳健经营思维。不能以高估换取贷款的增量,贷款额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之内。对所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必须到既规定部门进行登记并公示。在审查抵押物的存续和保值时,必须执行《担保法》规定,要审查抵押物的存续状态,是否有损毁或转让的事实,更要审查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发生毁损转移灭失情况下,债权人监督权力的行使问题,切实防止抵押权人明知抵押物处于损失状态。而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对担保企业的选择,在执行有关信贷政策制度的前提下,要坚持买事求是的态度。务实做好对担保企业的综合评估,绝不高估,坚决抵制违规虚假情形的产生。
(三)风险预警问题:建立贷款风险预防分析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客户评价制度。重点客户评价半年一次;一般客户一年一次:新准入客户,在贷款申报前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做出客户评价报告。同时,要定期对贷款企业经营管理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等进行调研,对相关产业政策制度进行研究。二是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县级支行、市分行应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对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等进行评价判断。对重点客户要进行全过程监测,对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品行、贷款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企业货款归行率、企业日均存款余额、企业销售与纳税额等要素进行及时监测分析。三是要大力提倡引进科学风险预测技术。在cm2006系统基础上,全面收集、筛选业务和管理数据,对贷款风险进行客观度量;逐步建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评价系统、贷款定价系统以及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贷决策辅助工具。
(四)风险处置问题: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应急处置制度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2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防范
1.引言
现阶段,中国经济呈现出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深度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提出新的挑战。特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去库存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以来,商品房价格持续走高,催生房地产市场泡沫,给整个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带来不稳定因素。而今年一季度末全国各个城市为应对房地产市场过热相继出台的限购政策使得房价跌落的同时,也加剧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不断适应经济环境的变化,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带来的挑战,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管理,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在经济新常态下稳健发展。
2.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与特点
2.1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将个人住房贷款定义为:借款人由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需要而向贷款人申请的贷款。同时贷款人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农业银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并以购房设定抵押的贷款。2.2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特点。与其他个人贷款不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贷款额度较高。随着房屋价格的走高,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一般在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明显高于其他个人贷款额度。第二,贷款期限长,还款周期短。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年龄及意愿一般为5至20年,最高可达30年。其还款形式为按月还款的偿还方式。第三,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与抵押物单一。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对象是自然人,贷款只可用于购买自用住房,其抵押物是所购买的住房本身。第四,贷款信息分散庞杂。住房贷款属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人数量较多,涉及申请人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贷款数量和年限信息、还款信息等,对商业银行信息处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分析
由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具有上述特征,其风险也呈现出隐蔽性、系统性、对政策的敏感性等特征。本文从银行、借款人和市场三个角度,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进行分析。3.1商业银行内部因素产生的风险。(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人住房贷款风险是由银行内部人员违规办理业务、设计不当的风险控制体系、信息处理系统失灵以及欺诈等引起的潜在损失的可能。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调查、审批、发放和贷后追踪环节均有不同程度的操作失职现象。(2)制度缺陷。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往往依据个人征信报告、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等信息对借款人作出评价,缺乏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估体系,无法识别借款人的长期经济状况和潜在信用风险,使银行处于信息劣势。(3)流动性和银行挤兑风险。随着房贷业务的迅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规模迅速扩大,造成银行资金运用的长期化和来源的短期化期限错配问题严重。银行资金流动性受到限制,容易造成流动性风险,同时也为银行挤兑埋下隐患。(4)抵押物风险。当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出现违约,银行将处置其抵押物以减少损失。抵押物风险主要有抵押物价格风险和抵押物处置风险。当抵押物价格下降,不足以偿还贷款时会产生抵押物价格风险。而当处置耗费成本过高或房地产二级市场不完善导致抵押物拍卖价格偏低,不足以偿还贷款时则会产生抵押物处置风险。3.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契约中所约定的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第一,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银行不能全面了解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导致银行向一些劣质客户发放贷款,易造成信用风险的发生。第二,目前互联网金融、担保公司和中介机构发展迅猛,相关管理滞后,借款人通过上述途径筹借“假首付”,冒充合格的借款人,容易引发违约风险。第三,借款人利用银行管理漏洞,编造借款用途,以购房的名义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另做他用,这种“假按揭”的现象给商业银行带来信用风险隐患。3.3市场风险。(1)利率风险。一方面,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速度加快,各个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呈现非同质变化态势,成本较高的银行会调高房贷利率,信息的不对称将引发逆向选择问题,引致高风险借款者的加入,增加银行房贷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房贷期限较长,当利率处于上升期且借款人预期未来利率仍将升高时,会选择提前还款来规避损失,利率的波动增加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2)房地产市场风险。当房价下跌,剩余贷款本息额大于所购买的房产价值时,借款人选择主动弃房的可能性增加,导致银行贷款无法收回,形成银行不良资产。目前,为防止房价进一步增长,国家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限购、提高首付比例、降杠杆等方式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2016年,天津市也陆续出台“9•30”“11•28”“3•30”限购政策,促使住房回归其作为消费品的居住属性,抑制其作为投资品的资产属性。在政策调控下,天津房地产市场降温明显,银行个人贷款政策趋紧。
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防范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影响大,范围广,不仅影响着银行经营的优劣,更影响着整个金融体系甚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命脉。因此,必须加强个人房贷风险管理,做好风险防范。4.1严把按揭楼盘准入关。当前市场环境下,各大银行收紧银根、控制额度、审慎批贷,开发商及购房客户贷款审批更为严格,企业回款速度放缓;受环境治理的影响,政府往往在冬季出台停工令,拉长了开发商回款周期,资金压力增大,这都考验了开发商的综合实力。大型开发商制度规范、资金实力雄厚、员工管理严格,能正面应对房地产市场降温,而小型开发商则可能面临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的困境,从而可能出现大规模一手楼假按揭情况,危及信贷安全。因此,一手房严把按揭楼盘准入关,关注企业办证进度及资金状况,深入调查关系人贷款。二手房要优选大型中介推荐的业务,大型中介制度规范、员工管理严格、业务量较多,能利用集体智慧及资金实力正面应对房地产市场。4.2注重贷款客户真实性调查。2015年以来,天津房地产市场快速升温,房产价值几近翻倍,这无疑刺激了个人客户将住房作为投资性资产的热情。虽然现在国家政策限制了个人客户购房资格,但不断涌现的地王,坚定了客户对未来房地产回温走高的信心,因此依旧可能存在个人客户通过虚假借款主体、虚假婚姻状况、虚假工作、虚假收入、虚假自有资金支付首付等情况来获取银行贷款。因此,客户经理必须与借款人进行面谈,核验借款人证明资料、购买行为真实性、工作情况等,并通过电话核实、上门调查、征信查询、企查查等手段进一步核实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确保真实购买行为,保证第一还款来源的稳定性。4.3关注周围楼盘价格波动。当前市场环境下,楼盘价格大部分维持稳定,不排除降价的可能。应关注周围楼盘价格波动情况,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楼盘,对周围降价现象较多的楼盘,要提前采取措施,提高该楼盘客户贷款首付成数,避免抵押物价值降低造成我行第二还款来源价值不足。4.4严格做好贷后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贷后管理工作要求,开展贷后检查、处置风险信号、了解楼盘办证进度、逾期催收清收、档案管理等工作,遵循“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管理、明确职责、快速处置”的原则,识别、化解风险,保障我行个人信贷资金安全。
5.结语
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管理面临新的挑战,商业银行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使企业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稳健经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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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3
1浅谈高校贷款的必要性
高校之所以必要贷款主要在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高校自身收容学生增加,开设业务增多。正如《红楼梦》中王熙凤所说:"大有大的难处"。高校维持日常的正常运营的开支量很大;第二,国家的财务拨款支持鞭长莫及或者不足。在我国,大多数的普通高校分到的中央财务支持十分有限,根本不足以维持高校的日常运营;第三,高校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高校想要做大做强,没有充足的资金后盾是根本无法实现的;第四,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分灵活,为高校向银行借贷提供了多种优惠的政策,很多地方高校有当地政府做担保,比较方便且容易从银行借贷到资金;第五,现代社会,高校可以经营很多盈利性业务,也就是说高校可以通过作为独立的法人进入到市场经济中获得经济收益,高校具有偿还银行债务的经济实力。
2高校贷款具体风险详谈
高校贷款存在的具体风险无外乎两个方面,一个是高校外在环境存在的借贷风险,这类风险往往难于控制,对高校借贷的影响比较根本,而且该种风险本身的风险性就很大;另一个是高校自身经营管理导致的借贷风险,此类风险是高校内部产生的。中国有句古语说:"外界的忧患可以抵御,内部的问题才最难解决也最致命"。因此,高校因自身原因所承担的借贷风险往往容易演变成严重的危机,最终导致高校的破产。接下来,笔者将就这两种风险进行具体的介绍。
(一)外界环境中高校贷款的风险
外界环境中的高校贷款风险包括以下几种:第一,高校的信誉风险。在我国,具备公共事业性质的单位一旦爆出丑闻就特别容易导致一边倒的舆论攻伐,高校尤其明显。一旦高校有负面新闻被爆料出来将会引发社会对高校的普遍批评,造成高校声誉扫地,再难借贷到银行的贷款,而且正在借贷的资金合同存在很大的会被解除的风险;第二,高校与政府、经融机构的关系存在的风险。当下高校向银行贷款往往是由地方政府做担保人,原本借贷人,经融机构,担保人三者的关系明确而且稳定,但是,如果政府是担保人,高校是借贷人,银行是提供贷款的经融机构,那么原本纯粹的三者关系就会变得十分复杂。政府对高校的经营事业难免指手画脚,而且政府与高校中涉款人员往往会中饱私囊一部分,造成高校贷款存在亏空,高校对借贷资金的管理缺乏绝对的自主性,要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督。三者的关系很多时候不明确,这对于高校借贷有害无利,增大了借贷的风险;第三,外界经济环境的风险。高校所经营的营利性项目承担着较大的经济风险。
(二)高校自身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
高校自身经营管理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高校需要承担财务部门容易贪腐的风险。对于高校从银行借贷来的资金,由于监督管理不善,管理资金的财务部门人员往往无法抵御诱惑,从中挪用或者直接贪墨,这是高校需要承担的最大的内在风险;二是高校承担资金投资使用的风险。高校如果缺乏理财高手或者善于投资的人才,就无法充分利用从银行借贷来的资金,不仅无法发挥资金的作用,反而使高校在投资活动中担负更高的债务,最终债台高筑导致破产。
3降低高校贷款的风险,科学管理高校财务的若干建议
(一)明确借贷活动中的关系
高校应该提出明确借贷活动中的三方关系,将三方的义务内容与权力范围明确地写明在合同契约之中。通过合同限制政府部门作为担保人的权力,其应只有监督的权力而无涉款的权力以及干涉款项使用的权力,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样有监督借贷资金使用的权力,而无中间撤资的权力,否则承担高于借贷资金的赔偿。明确借贷活动中三者关系的同时,高校应该尽力搞好与担保人以及经融机构的关系,降低借贷的风险。
(二)优化高校的财务机构
高校自身应该优化其财务机构,并建立廉政监督小组,以监督所贷资金的使用去向。优化财务机构,最重要的是要保证每一笔资金的去向明确,数目明确。高校首先需要启用具有资金管理能力的人才,并对所用之人的品德有较高的要求,同时成立资金监督小组,严格监督资金的用度。
(三)慎重向银行贷款
高校要对贷款之事慎重再慎重,贷款虽然好,无奈风险大。向银行等经融机构贷款之前首先需要有全面严密的规划,要对借贷资金的数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借贷资金未来靠何种方式偿都必须有全面的规划。高校要有未来稳定的可偿还资金来偿还贷款,这一点十分重要。比如,某一高校有一个附属医院,该附属医院每年的稳定经济收益为五百万元。那么该高校就可以向银行借贷五千万,期限是十五年。在未来十五年,高校有附属医院作为银行贷款偿还的稳定收入。如此做,是降低高校贷款的风险,避免债台高筑而导致破产。
(四)妥善经营高校的盈利业务
高校要妥善经营其所开设的盈利性业务,确保高校的经济收益健康,稳定。高校盈利业务稳定收益为高校按时偿还银行等经融机构的贷款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可以大大降低高校贷款的外界风险。
(五)引进社会资金,建立校企合作模式
高校要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在一些业务项目上建立校企合作经营的模式。在今天,校企合作具有美好的前景,高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和技术,企业为高校提供管理经验、经营方法以及资金。高校可以将一些项目交给企业去完成,获利后按合同分配利润,也可以与企业共同经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中的互惠,平等的原则。
(六)引进政府资金
高校毕竟是研究学问之所在,培养人才之所在,所以工作重点还是应该在于学术研究。高校要积极开展学术研究的工作,承揽更多的国家科研研究项目,从政府那里获得资金支持。政府资金的引进可以减少高校借贷的金额,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高校贷款的风险。此外,政府的资金投入更加稳定而且是无偿的,所以更有利于高校的建设和发展。
4结语
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日渐强盛,高校终有一天会摆脱向银行贷款维持经营的枷锁。但是,就目前的教育发展形势而言,贷款维持高校的发展仍有其积极的作用,要远大于其消极的影响。而且,只要高校科学预算,妥善经营,就可以降低贷款的风险,最大化的发挥从银行中借贷来的资金优势,不仅推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而且还能促进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作者:孟鑫 单位:天津中医药大学
第二篇:小额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
一、小额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内部管理风险
内部管理风险是很多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管理机构不健全、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信贷人员专业能力不强等造成的。首先,信贷管理机构设置不健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管理机构至少应包含贷款调查部门、贷款审查审批部门和贷款审计部门。贷款调查部门负责对贷款进行调查和评估,同时做好与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贷后管理。贷款审查审批部门负责对业务部门和调查部门提交的贷款进行审查。贷款审计部门则负责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领导反馈审计结果。但当前一些贷款公司在管理机构上设置不合理或不健全,人员配置也不完善,导致贷款流程不完善,造成一定的风险。其次,风险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方法,业务操作流程不合理,操作不规范,导致贷款管理混乱,贷款风险高。再次,信贷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强。一方面,存在信贷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差,有索要回扣、收受贿赂等现象。另一方面,一部分信贷评估人员缺乏专业水平,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学习不够,分析、评估能力差,无法及时有效地发现贷款风险。
(二)流动性金融风险
抵御风险能力与公司资金流动性水平直接相关。由于制度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当发生金融风险时无法扩大资金来弥补资金空缺,容易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
在小额贷款发展的历程中,常常遇到借款人资不抵债、或躲避债务的现象。一方面,这是由于小、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不善或为了贷款而对资产实力进行造假,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人的债务信息掌握不全面,不能及时根据贷款人的债务偿还能力或资产实力调整贷款发放。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金融市场(如利率、汇率、信贷资产价格)的波动而可能导致的金融企业蒙受损失的风险。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在当前的法律环境及金融环境下,随时面临可能被改制转型的风险,或者小额贷款公司受市场经济影响较大,如果经济发展萎缩则贷款难以安全回笼的风险就会提升。
二、风险控制的措施
(一)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做好客户风险分析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制定合理、全面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是提高抗御风险能力的重要工作。主要的信贷风险管理制度应该包含贷款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办法、贷款调查评估办法、贷后管理制度、违规处罚制度等。同时,要切实提高信贷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够认真分析借款人的诚信情况、经营能力及经营情况、资本情况、抵押质押财产价值与性能等,确定是否有按期偿还的能力,确保贷款安全回笼。
(二)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能够有效降低小额贷款公司信息不对称性,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能够全面监测市场经济形势、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各项活动、客户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自身流动性水平及运营情况,并对信息指标、参数加以量化分析,从而促进风险控制方案的制订。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需要设置专门的金融风险信息采集数据库,通过对信息流加以分析、整合、匹配和分类,对新的政策、法规等加以有效收集。同时,加强对资产流动性、风险备付金比率、短期贷款比率等的分析,促进资金回笼,建立起金融风险预警指标,有效对风险进行预控。
(三)找准市场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要抓住“小”这一特性,遵循“小额、分散、安全”原则,为各类小微和个体业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不能贪大求全,盲目扩张、滥发贷款,从而增加金融风险。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可积极设立基层营业网点,支持多种经营,使公司的投资多样化、分散化,减少各种贷款的关联性,从而优化贷款结构,分散风险点。
(四)严格程序,健全制约机制
严格办贷程序,首先要做到执行贷款“三查”制度,不能将其流于形式,切实提高放款质量。贷款基本制度包括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审贷分离制度,“三性原则”包括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三性”原则是确保贷款资金实现安全和效益最大化的根本。坚持贷款面谈制度对申请人的还款意愿从细节上进行把握。同时,严格执行贷款调查岗位责任制,通过健全制约机制提高贷款质量。
三、结束语
除上述措施,小额贷款公司要切实增强风险管理意识,敏锐把握经济发展环境下的宏观与微观变化,不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严格控制贷款不良率,进一步降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
作者:李淑鸿 单位:抚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第三篇:商业银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综述
一、引言
农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第一助力产业,农业发展紧密关系我国人民生计。不断出台的惠农贷款政策,使小额信贷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就是小额信贷加速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问题。但农户小额贷款作为专业支农贷款,在发展过程中也凸显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问题,如:县域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贷款难”;农户“还款难”;农户不良贷款高。为农户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必须解决农户贷款风险管理问题,避免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畸形增长,进而加剧银行的运营风险。
二、农户贷款综述
何广文,刘勇(2011)认为:小额信贷是“由最初的一种扶贫手段发展而来,现价段专门针对中低收入群体金融需求信贷机制”。根据各国普遍接受的标准,具体来看农户小额贷款(简称:农户贷款):农户贷款指专门面向农户发放的贷款,这里的农户广义上还可以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个人经营户、农民合作社等。关于商业银行农户贷款面临的风险方面,2004年6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针对商业银行的全面分先进行了重新划分,称之为“三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我国学者张转方(2008)则认为,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部分贫困农户的信用观念较差,客观原因是由于自然灾害、银行利率波动以及政府政策的干预。
三、农户贷款所面临的主要风险
1.信用风险
安利花,王爽(2010)通过研究认为,农户小额信贷由于不需要实物抵押品,与传统的抵押担保贷款相比,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道德风险更大。陈庭强,王冀宁(2010)在研究如何能科学地控制小额信贷风险时,通过博弈分析发现:农户生产、经营的成功率是影响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高低的主要因素。农户贷款的客户差异大,风险成因各不相同,既有农户自身的原因,又有自然因素等,但客户还款能力不足和偿还贷款意愿不高还是导致信用风险最大诱因。
2.操作风险
有很多学者认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以及农户之间的相互勾结,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联保贷款的还款率。张丽屏,付剑平(2011)认为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高是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我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抵押担保要求与需求脱节、农业保险欠缺,无法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叶维武(2012)在文章中指出,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与金融供给主体之间存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供求双方无法达成平衡。目前,农户贷款调查虚假、审查不严、贷后监管不到位、信贷资料缺失、与客户勾结或擅自变通等行为,导致贷款人与贷款使用人分离,形成人为的贷款风险,即操作风险。为促进银行农户贷款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操作风险防范。
3.区域风险
方首军,黄泽颖,孙良媛(2012)在文章中论证得出,农业保险未能对农村金融的发展起到助推作用,是农村信贷业务发展不够健康的主要因素之一。造成区域风险通常不是由一种因素造成的,往往是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区域经济比较差的地区或者农户种植种类单一的地区,国家及地方政府政策的变化极大造成了银行农户贷款损失的上下波动。
四、商业银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我国市场经济体质的不断发展与改革,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也面临更多的危机与问题,同时商业银行的不断深化,其操作风险也随之增加,在商业银行中,操作风险管理是最为主要的一个部分,而农户贷款风险管理不仅关系到银行的整体发展,同时还与农户的经济利益密切联系,因此在风险管理中,农户管理是十分重要的部分,针对农户贷款风险管理中的存在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具体分析如下:
1.信用风险防控
冯定清(2010)在自己的文章中指出:信贷风险管理是银行在经营贷款业务中,对贷款风险进行科学预测,有效监督,建立多重风险防范屏障。而信用风险防控的关键是严格把好客户准入关口、严格贷款用途、贷后跟踪管理。严格客户准入。重点支持踏实干事、诚实守信的客户,把握借款农户的实际从业情况,实地具体核实借款农户的生产经营等相关材料,将村委会的“同意推荐”意见表作为参考,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走访当地公安、工商、村部和邻居了解借款农户的社会口碑。严格贷款用途。严禁短期资金长期占有、流动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入、合理测算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量,不得盲目“垒大户”。办理借款农户贷款的相应职员,应积极研究借款农户投资经营行业、产品市场等相关信息,加大借款农户的财务经营分析。对风险较大、管理难度较大的要积极增加风险补偿措施。贷后跟踪管理。贷款投放后,办理该贷款的职员要尽职尽责,加大实地检查,加强风险识别和预警,及时了解贷款资金流向,客观真实的帮助农户制定债务偿还计划。
2.操作风险防控
刘雪玲(2010)认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业务财务重组后农行农户小额贷款业务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只有实行精细化、全面的风险管理,才能使农业银行的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刘超指出应从选好信贷对象,健全贷款抵押、担保制和严格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在商业银行中,大多数的操作风险都是人为引发的,控制操作风险的关键在于有效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他们的价值理论和价值取向,建立良好的风险文化,对员工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另外,要在银行中构建一个良好的监督管理环境,并积极改进银行操作风险建设的方案。银行通过积极进行集中学习、领导宣讲以及理会交流等行之有效的手段,来提升员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和职业素养,银行内部要建立各项约束制度,为员工提供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和约束。实际上,风险的防范是最为关键的,负责客户的职员要对农户家庭信息以及发展能力全面了解和掌握,真正做到将资金用于农户建设发展。尽量采取相对有保障的担保方式,创新农户专门担保方式,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打造良好的担保环境。
3.区域风险防控
罗英杰,邱俊杰(2012)在文章中指出,现行的农户信贷制度体系不适应农户的实际需求。应从系统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找出解决农户信贷制度的根本出路。第一,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政策变化,如有不利于区应急发展的重大变化,要及时跟进化解风险。第二,加强内部信贷管理,密切跟踪行业经营情况变化,对风险提前预警。在经济环境比较差的区域,信贷政策上应积极与政府沟通,争取政府政策支持。
作者:陈俊元 单位: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第四篇:高等院校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对策探
一、我国高校银行贷款的现状
(一)贷款周期长且金额较大。在大量扩招之后,高校贷款的主要目的一般都是用于学校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而这些工程通常都具有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因此高校在获得贷款之后占用资金的时间也很长。
(二)收入渠道相对单一。高校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其收入来源渠道相对单一,主要构成就是学费、国家财政教育经费、科研经费及其他收入等。而在支出方面,我国高校实行的是全额拨款预算制,也就是大多数的教育经费都被用于教职工的工资发放,其余则全部用于学校的日常开销。因此,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的资金则主要靠金融机构的贷款。长此此往,高校的支出大多时候是大于其收入的,如果出现招生数量减少或者学生欠费严重等情况时,高校就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进而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危机。
(三)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高校都是政府办学,人们在潜意识当中都认为高校是基本不会存在风险的,而高校自身也表现出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现象,认为不必承担因经营不善而引发的系列风险。因此,大多数高校对银行贷款进行风险管理的意识相当薄弱,没有建立科学的贷款机制。
二、我国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成因
(一)高等学校接收到各级政府财政的拨款增幅有限。近年来,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国家对高校教育经费的拨款虽然几乎年年增加,但增幅有限。财政拨款的增加速度跟不上高校规模的扩张速度。
(二)高校的学费有着严格的规定。高校学费是高校收入的主要来源,甚至在一些院校学生已经成为支撑整个高校正常运作的主要力量,但是国家政策对于学费的收取标准有着严格的规定,也就是高校学生的标准不得超过培养学生费用的25%,因此对于以学费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高校而言,学费的设定标准使得其收入受到很大的影响。而除了学费收入外,科研经费、校办企业等收入都比较有限,而且也都需遵循专款专用原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只有非常少数的结余,这些资金在数额巨大的银行贷款面前只能说是杯水车薪,因此现阶段高校规避负债办学的风险很难通过增加学费等收入来实现。
(三)高校内部缺乏财务风险意识。由于长期以来都是政府预算拨款给高校,所以高校在财务管理上缺乏风险意识,尤其是很多高校仍然沿用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他们的财务支出依靠财政拨付,因此很难有市场风险意识。另外当前虽然高校进行了体制改革,但是高校的事业单位属性并没有改变,其仍然是采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模式,这样就会造成高校不关心财务问题,尤其是资金风险意识,因为任何风险的后果都由财政兜底,因此很多高校的管理者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浪费、超额支出的现象,最终导致正常的还贷计划会受到严重影响。
(四)高校贷款融资成本的高低、偿还期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利率的变化。目前高校的运营方式更多是以贷款的方式进行,比如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上都是依靠向银行贷款获得,虽然许多贷款都具有政府贴息,但是由于高校的基建项目比较多,而且基建周期比较长,因此受到财政汇率政策等方面的影响,银行的利率是不断变化的,正是不断变化的利率使得高校的贷款融资成本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高校资金的安全管理。例如,近几年国家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央行不断提高贷款利率,直接增加了高校贷款的资金成本,进而增加其贷款风险。
三、防范高校银行贷款风险的措施
(一)加强政府对高校贷款的监管。虽然政府和高校贷款之间并不存在责任关系,但是教育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理应代替政府行使其监督和审核职能,从高校的整体发展规划入手监督高校确定合理的贷款规模,防止盲目贷款。
(二)提高银行发放高校贷款的风险防范意识。银行作为高校贷款的发放者,其对于高校贷款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是负有一定责任的。因此,防范高校贷款风险,一是应从银行自身出发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把关高校贷款的项目,从源头上防止高校盲目扩大贷款规模;二是银行可利用其专业知识协助高校建立合理的贷款机制,规划好还款时间,确保高校资金的正常运转。
(三)高校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为了有效地防范高校的贷款风险,必须尽快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使项目实施的每个环节都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完成,做到“一审、二帮、三促进”。对风险较大的项目的决策,必须充分利用各职能部门的作用,通过他们的严格审查、评估和论证后才能实施,尽可能地避免因为决策失误而造成的财务风险。
(四)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贷款风险。由于高校的特殊性质,其资金来源渠道往往相对狭窄,因此,除了依靠银行贷款获得融资之外,高校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比如,积极争取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经费投入,包括财政补贴、学科专业建设经费及科研经费等。此外,可充分发挥高校自身优势积极地向社会提供教育、科研、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还可通过与相关公司合作,创办教学企业,既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又能和企业实现互利共赢,增加高校收入。
作者:刘锦铭 魏敏 单位: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第五篇: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分析
一、小额贷款的基本概念论述与特征分析
1、小额贷款的基本概念论述
小额贷款这一概念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的孟加拉国,其在当时的情况下诞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提供相应的帮助,在这个目标的基础上,孟加拉国当时还为此专门设计了一种与正规的贷款方式存在很大差异的资金供给模式,在随后的应用中,这种新型的资金供给模式在孟加拉国得到了较好的效果,小额贷款的概念正式的诞生,也因此而被世人所知并普遍的流传开来。事实上,这种新型的资金供给模式主要针对的就是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在对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特点进行科学分析之后,综合了他们以往的信贷记录,从而制定出与绝大多数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密切相关的贷款原则,从效用来说确实能够在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层面上做出贡献,并且迄今为止也在世界各地帮助了不少人口和企业实现了脱贫。
2、小额贷款的特征分析
对小额贷款的特征进行分析,则主要有两点。第一,小额贷款的放款对象主要是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在实际的贷款操作中,针对贷款对象最基本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条件,来判定是否应当发放贷款,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小额贷款能够切实的帮助到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第二,小额贷款一般的贷款额度都较小。小额贷款对某一对象的单次贷款额度通常都是较小的,这一点从小额贷款的概念中就可以看出,而这一特点则是由小额贷款面向的对象决定的,小额贷款主要面向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相对而言,放款对象要改善生活或者恢复生产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数额都不算很大,因而小额贷款会在有效分析器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向其提供相当额度的贷款,因此一般情况下,小额贷款的贷款额度都较小。
二、小额贷款公司当前面对的主要风险分析
1、国家政策风险分析
任何公司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都离开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同样如此。现阶段,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逐渐发展壮大,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力度也逐步加大,在政策方面也有所放宽和优惠,但是相较于对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的国家政策,对小额贷款提供的国家政策实际上并没有表现出足够的力度,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小额贷款公司本身并没有强大的竞争优势,这也就是的国家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所出台的任何政策都成为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而国家政策在这一方面态度的不明确性就给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政策上的风险。
2、操作风险分析
小额贷款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操作方面的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的工作人员对具体的工作没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业务操作中表现出行为的不规范、不合理,小额贷款公司所招聘的业务工作人员大多数都缺乏在银行工作的经验,因而其风险的防范意识较为薄弱,对于公司发展风险的管控能力也较低。除此以外,业务工作人员正式进入公司从那于业务流程之后,小额贷款公司也没有对其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基本上是以经验传授、互相帮助、彼此带动的方式来完成业务工作,这就导致相当一部分业务工作人员在没有具备扎实的工作能力的条件下就开始工作,而没有接受过公司培训的员工,在职业道德方面也没有形成意识上的约束,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向客户索取贿赂或者回扣的情况,给业务工作的安全性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降低了小额公司放款的质量。
3、信用风险分析
从小额贷款公司的属性上来说,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现阶段还只是停留在初级发展时期,并没有正式接入到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端口中。对于小额贷款公司而言,要对低收入阶层发放贷款时,小额贷款公司要在贷款发放前对贷款者的信用状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存在一定的难度,因而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只是通过现场的调查或者是间接取证的方式对贷款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表面上的了解,但是那些在调查中没有涉及到的各种婚姻、家庭、身体健康状况或者工作情况等一旦出现意外因素的影响,就会造成贷款者还贷能力的受损。有的小额贷款公司对申请贷款的中小型企业进行信用调查时,基本上是根据其企业当前所处的位置、发展前景基本分析来对其进行风险的预测,这种做法实际上具有强烈的主观随意性,其所隐含的信用风险也较大,中小型企业没有强的资金实力,可能会由于经营、管理等能力不够而出现贷款拖欠或者丧失还贷能力的情况。另外,小额贷款公司信用风险较大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贷款过于集中,这一点主要是从其发放贷款的对象得出的认识,小额贷款公司放款的对象相对单一,大多数是集中在某一个行业,而且其发放贷款的额度和时间存在趋同的现象,与公司经营管理要有效的分散风险这一发展原则背道而驰。
4、内控风险分析
从市场参与这一角度上来看,小额度贷款公司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其建立发展的最根本目标还是赢利,为此大多数公司都将工作的重心放置在扩张业务层面上,而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没有形成足够的重视,也就缺乏内控管理机制的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如果没有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实际开展业务时就不能够根据制度的要求来进行业务行为的约束,尤其是在决定是否发放贷款时,没有严格的贷前审查的环节参与,基本上是由公司的经营管理者根据个人的认知和经验来决定,这就在无形中加大了内控层面的风险隐患,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性发展。
三、小额贷款公司存在各种风险的原因分析
1、社会法律环境不够健全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还处在初步发展时期,因而针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的行业属性界定也不够明确,因而也就无法像其他融资性的担保公司一样获得《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这一社会法律环境就直接将小额贷款公司置于矛盾发展的层面上。其次,小额贷款公司中正当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放款,而不能够向社会公众吸纳存款,这一点是与银行的不同之处,因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也不适用于《商业银行法》的条文要求。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工作业务属于金融行为的范畴,又不同于其他的有效责任公司,因而《公司法》也不能够完全的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综上所述,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就被排除在了法律管理之外,使得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够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设定自己的合法行为,从而引发了各种法律应用的风险。
2、贷款对象信用低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向低收入阶层和中小企业放款,其中低收入阶层主要指的是农户或者个体户,而中小企业都会是因为出现了资金困难或者是在融资过程中受到限制等情况才申请贷款的,所以对于是否能够按时收回放款金额可以说是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一个风险挑战,固然如果只出现极少数的不能够回收本金的交易业务并不会影响到小额贷款公司整体的发展,但是如果出现了较多的无法偿还本息的情况,就会动摇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根基,在情况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会造成公司的破产,这一系列的风险就是由于贷款对象的信用较低所引发的。
3、人员管理体系不完善
虽然从其分类上看,小额贷款公司并不属于商业银行的范畴,但是若果从小额贷款从事业务的性质来分析,则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实质上就是银行的贷款业务,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在对借款人的信用条件进行审核时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和银行发放贷款同样的风险问题。对公司的工作人员构成进行分析,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业务人员素质远不如经过严格的从业培训正式上岗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高,其专业方面的能力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且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没有切实的业务处理经验,极容易在实际操作时发生各种问题,而且很多小额贷款公司中也没有专门设立风险管理的职位,即使设立了相关职位,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所谓的风险控制还是没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4、融资的渠道较少,放宽资金有限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由本金、捐赠资金和两个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因而一旦资金发放完毕,小额贷款公司就会面临着资金不足的窘况。尽管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向两家以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并且其融资的数额要限制在资本净额的二分之一以下,但是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和面对的客户群体都与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当地的金融机构大致相同,这就造成了在行业竞争的影响下,当地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是不会轻易的提供贷款融资的,另外小额贷款公司要想从各类国有银行和股份制的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中进行融资,其实现的可能性较低,因为这一方面的原因,小额贷款公司在放款过程中就容易产生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倘若小额贷款公司要获得更多的资金,以一般化的工商企业的身份申请贷款则融资的成本较为高昂,要想将这部分资金在投入到贷款发放中去所获得的盈余就十分有限了。
四、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举措分析
1、全程强化信用风险管理与控制
既然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整个工作流程中,信用风险一直存在,那么就要采取有效举措将信用风险限制在可管可控的限度内,在各个业务流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在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审查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来全方位的掌握客户的真实信用情况,将利用不同的方式获取的调查信息进行科学比对,准确核查,保证不会出现造假或者是隐瞒的情况。如果贷款对象是低收入阶层,那么就可以通过向邻居、同事或者其所属的公司进行真实情况信息的采集,在对中小型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调查时,应当从实地、供应商和客户等多个环节进行调查,在发放了贷款之后,不能就将完成的交易业务置之不理,还需要定时对其进行必要的检查,综合考察现阶段的贷款客户的还贷情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从预防和控制两个方面对信用风险进行控制。
2、重视公司内部人员的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强公司内部的风险管理,重点就要提高对业务工作人员的招聘要求、加强对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从而推动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素养的全面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在培训活动安排中,因当将熟悉业务流程作为工作人员学习的重点,在金融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等众多层面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教授,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利用专业的理论知识推动公司的业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另外还要向工作人员灌输相关的道德素养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形成严谨自律、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考察工作人员的意志力,要求其坚决抵制不良诱惑,杜绝可能危害到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行为的发生。
3、构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
要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构建完善的公司内部管理体系是极为重要的一种措施,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业务决策体系和经营管理制度等,对于实现经营管理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业务中的风险无处不在,公司内部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失误行为如信用审核失误、文书填写无效或者违反规定进行操作等都可能引发各种风险问题。因而要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发生,就要重点从以下点着手。第一,要充分发挥管理阶层的管理监督职能。第二,实施信贷岗位或者异地岗位定期轮换的制度,使各个环节和岗位彼此监督。第三,对审核的经办人进行严格的指责审核。第四,对信贷档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保证全面获取信息。
4、提高对外部环境的应对能力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4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贷款违约
由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及投资理念逐步提高,城镇购置房屋率也在逐渐增加,在住房价格日日攀升的情况下,由于住房公积金有着“低息低贷”的优势,这使得绝大部分的人们需要借助贷款的资金方式实现购置房屋的愿望。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述
(一)住房公积金的概念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共同缴存并用于购买住房的专项存储资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的适用人群
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畴: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其他相关单位都要为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建立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或者已经办理了离职退休手续的;完全丧失行使能力的,并且单位与其终止了劳动合同的;已出境定居的公民;用于偿还自己购买的住房贷款;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收入的;在职的员工亡故,有其继承人或者有其受赠予的人。
二、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风险表现
一般在实施公积金借贷过程中主要涵盖了三个主体,依次是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借贷人。银行作为“受托人只收取相关手续费,不承担风险”,所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实际上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独自承担。
(一)借贷人风险
借贷人具体面临如下风险:信用风险,我国现阶段未建立完整的个人资信评估系统。无法及时准确掌握借款人实际情况的变动;支付风险,贷款过程中,借贷人在一定程度上预测走高自身的总体年收入,使得在将来还款时收入减少难以还贷;投资风险;借贷人贷款所购房时想投资获利时,当所购房屋贬值,贷款人就有可能难以还贷;失业风险。借贷人可能随时丧失经济来源;是意外风险,因意外事故造成丧失还款能力。
(二)担保方式风险。担保风险主要分为保证人风险和抵押物风险
1、担保人风险
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应该具有一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代为清偿的能力。在实践贷款担保阶段中,假如不具有以上的相关规定,那么担保人在一定程度上就没有实质意义,也就是所谓的空头担保,风险性较大。二是保障能力风险,担保人属于贷款人获得债务履行担保的第三人,如果贷款人无法正常履行偿还原有债务的话,依据约定必须要担保人进行偿还以及履行义务,不过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并不是固定的,因此其支付能力应该进行全面的把控,所以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风险。
2、抵押物风险
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时,为确保自己的利益,都会要求将新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来降低风险,但是,即便有抵押物,风险却仍然存在。而抵押物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降低价值,例如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害等。
(三)项目风险
1、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是指房屋因为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出现一定程度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贷款的正常回收。一是因为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状况等因素,房屋市场价值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开发商销售,运用虚假购房合同套取贷款;二是随着经济环境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影响下,房屋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借贷人会放弃贷款所购房屋,而另购新房。
2、开放商风险
开发商经营出现困难,难以完成项目;由于开发商是贷款资金的实际使用者,如果开发商将贷款金挪用,会造成项目建设资金的缺口。
3、楼盘的风险
楼盘市场地方偏差,户型结构不合理,销售困难,楼盘规划设计有缺陷、配套设施不完善,都会影响借贷人的还款意愿。
(四)流动性风险
当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增长而不能满足借贷需求时,就会产生资金缺失。
(五)经济风险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个人住房贷款的违约率与宏观经济情况相关,如果宏观经济情况好的话,失业水平出现下跌,那么违约率也会出现下跌。
三、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风险的管理
(一)现阶段公积金中心违约风险管理模式
贷款初审阶段;贷款复审阶段;贷款操作阶段;贷款的检查与审计。
(二)当前违约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1、风险管理理念由于现阶段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率很低,导致很多人对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的风险认识不够,很容易放松对个人住房抵押违约风险的管理和研究。2、风险管理技术对于中心对申请借贷人的风险调查和审查缺乏科学性。信息不准确性严重,应该制定更加严谨,更加科学的管理技术,使当前借贷审查的主观性,随意性进行大力度改善。
(三)风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提高认知,增强管理意识由于现阶段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情况不常发生,导致银行对对口违约风险不够重视。因此管理者应改善这种情况,加大重视情况。2、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在国外,定量化管理技术已经成为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这中定量化管理技术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建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违约风险定量评价模型,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科学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因此在原有管理基础之上我门应多多借鉴外国已有的先进管理技术,为我所用从而大大降低因管理问题上带来的风险。
四、结束语
我们应该对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的风险形式进行深入的了解,对违约的可能方式和原因进行分析,加大风险管理理念的培养,完善风险管理技术的缺陷,建立科学严谨的制度提高业务人员的能力和素养,从而才能大大的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违约的风险。
作者:张芳 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参考文献: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5
关键词: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风险控制;主成分分析法
一、个人住房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概念。个人住房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商业银行向需要购买住房的居民所提供的一项个人信贷业务。为了确保客户能够按时还款,商业银行通常需要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提供可以作为抵押的担保物或资信度较高的担保人。如果发生违约情况,银行直接收回担保物或向担保人寻求赔偿。(二)个人住房贷款特点。1.贷款金额大。个人住房贷款的目的是为了支付高昂的购房款项,因此其金额与房价的变化是息息相关的。随着近年来通货膨胀的压力和土地价格的上涨,房价也在逐步攀升。以北京市为例,十年内房价上涨了181个百分点,导致市民对住房贷款金额的需求也随之上升。2.利率水平高。相比较其他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固定,但是利率水平偏高。以20年的偿还期限为例,2017年我国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年利率已经达到了5.15%,比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多了0.25个百分点。3.定期还款。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来源主要是个人工资和奖金,都是一些固定性收入。因此,个人住房贷款每月还款金额固定,还款时间固定。(三)个人住房相关政策。2017年起,我国开始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放贷新政。该政策规定,凡是在2017年6月8日前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利息的缴纳降低。并且,2017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经历了两次下调,年利率变为4%,五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也下降到了4.5%。虽然对首套个人住房的利率有所下降,但是对于二套房贷的利率却进行了上调,规定二房房贷利率上浮10个百分点,该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炒房现象。
二、个人住房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宏观风险。宏观风险主要从市场和政策两个方面产生风险。从市场角度而言,当市场形势良好,社会经济处于繁荣发展时期时,人们更倾向于安居乐业,对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大;当经济萎靡不振、市场情形不乐观时,人们大多处于观望状态,对个人住房贷款需求小。从政策角度而言,如果国家采取降低个人贷款利率,实行宽松的房地产政策时,个人或家庭对房产的需求会增加;反之,如果个人贷款利率过高,对二房条件政策趋紧时,房地产的需求往往呈现下降的态势。(二)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由于还款人无法履行合同中预先规定的还款义务,而造成银行承受经济损失的行为。还款人不及时偿还贷款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由于国民素质水平不高,还款人信用意识淡薄而导致的违约;二是因还款人没有还款能力,恶意骗取贷款。(三)银行内部风险。近几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容,个人房贷业务也逐渐增多。而高素质银行从业人员的补充存在滞后性,银行员工存在操作不规范、违规操作的现象。不仅如此,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对贷款的批准条件放开,对贷前、贷中、贷后缺乏跟踪监管,也都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四)抵押物风险。个人申请住房贷款需要提供易变现的抵押物,住房贷款的担保物主要包括贷款人的房屋和银行认可的个人财产。既然是可变现财产,那么就存在风险性。首先,有些开发商为了骗取贷款,利用质量不高的楼盘骗取贷款后出逃。其次,一些信誉不高的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变相利用个人信贷筹资。一旦资金链断裂,银行的贷款追回的可能性极小。
三、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的层次分析
(一)层次分析模型构建。假设八个风险因素a1,a2,…,an的权重系数分别为w1,w2,…,w8,接下来利用层次分析的方法求解得到这八个权重系数的数值。记每一个风险因素与第j个风险因素的比值构成向量aj(j=1,2,…,5),所有的权重因素构成权重向量w=(w1,w2,…,wi)(i=1,2,…,8),所有因素比值矩阵构成矩阵a。aj=wiwja=(a1,a2,…,ai)由于aw=nw,因此n为矩阵a所有特征值中的一个,w则是n所对应的权重向量。在此,引入一致性检验指标ci来判断风险因素重要性程度的误差。ci=λmax-nn-1通过公式可以发现,λmax的取值与ci的值存在正相关关系,随着λmax值的增大,ci将不断减小。当λmax增大到极值n时,ci的值为零,此时矩阵达到完全一致。在八个风险因素情况下,即n=8时,ri对应的值为1.14。如果ci<0.114,认为结果一致性较满意。反之,则需要创新构造矩阵。(二)主成分分析评价。指标为了保证结果具有较高的准确性,本文的评价标准由走访的工农中建交等国有商业银行部分信贷经理进行评判,通过一致性检验,得到评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评价指标专家打分(见表1)。分别构造目标层对准则层和准则层对方案层的判断矩阵,并进行一致性检验,对通过一致性检验的矩阵求权重系数。(三)主成分结果分析。得到目标层对准则层的权重w和准则层对方案层的权重w1,w2,…,w8,两者的乘积即为最后的综合权重(见表2)。通过表2可以发现,信用风险和银行内部风险在个人贷款风险中占据较大比重,而信用风险权重大是由于借款人客观风险导致的,银行内部风险则是由借款准入风险导致。因此,要想降低个人贷款存在的风险,重点应放在如何防止借款人无力还款和审查借款人资质这两个方面上。
四、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
(一)加强贷款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日常关注国内房地产发展情况和国家政策导向,预测房贷业务的发展与经营规模,及时调整房贷的利率,防范由于市场的波动导致的损失。在此过程中,还要结合地域特点和人口需求做出适当的调整。(二)跟踪借款人资金状况,防范违约风险。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定期进行贷后追踪,建立个人贷款征信机制,调查借款人工资收入变动情况,提醒贷款者履行定期还款的义务。一旦发现借贷者存在资金异动或者资金抽离,立即冻结其相关抵押物。(三)商业银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商业银行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规范内部业务考核制度,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个人素质,防范道德风险。建立严格的房贷准入机制,严格执行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工作,加强与同业银行之间的交流,从源头上根治不良贷款的产生。(四)加强与工商部门联系,防范抵押物风险。银行不仅要对借贷人的情况进行评估,还应该对借贷人抵押的房屋进行实地调查。与工商部门进行核实,审查房地产公司的真实合法性,防止骗贷现象的发生。不仅如此,还要审查公司的经营状况、资金流动情况以及抵押质押状况,防止开发商利用房贷变相融资。
五、结论
房贷业务的发展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房地产事业的不断繁荣扩展刺激了房贷规模的扩大。在影响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各种各样的风险中,信用风险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影响尤为重要,主要体现在个人信用风险和房地产商的信用风险上。因此,加强信用评级制度,完善贷款审查是当代商业银行针对住房贷款义务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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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6
[关键词]互联网模式;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策略
近年来,在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获取的成果十分显著。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具体运行时,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存在于银行运行机制本身,而还有一些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则是基于互联网金融独有特征。因此,对于当前各大银行来说,关键且核心问题所在就是如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有效利用,进而促进自身个贷业务效益有效提升,同时有效规避个贷风险。本文分析银行个人信贷风险,进而探索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贷风险管理问题,以此为基础具体阐述个贷风险有效管理、有效规避的路径,有效降低各大银行个贷风险发生概率。
1银行个人信贷风险
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仍有诸多薄弱环节,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信息交换不足、缺乏共享,基础数据和信息平台支撑薄弱,风险评价和报告存在多头管理等。目前,银行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较为严峻,特别是一些商业银行通常会向基层行下达相关硬性指标,通过这一方式的应用,盲目推动银行个贷规模扩大,此时必然会加剧恶意竞争[1]。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银行急于扩大市场份额而降低准入标准等不良现象的存在,对客户的基础信息、财务数据、违约记录等风险数据的收集、整理不够重视,过分倚重外部数据;科技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风险控制指标不健全,对风险管理支撑度不够;风险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了解不够,全行风险文化认知不到位等。此外,尽管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面对庞大的网络个贷客户,在获取充足客户信息并进行准确判断方面的能力尚有所不足,尤其当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逐渐暴露的不良资产风险对银行平稳运营形成持续的压力。目前,我国并没有健全的社会个人信息管理体系,因而对于银行来说,难以对借款人各方信息进行充分掌握,所以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分析和判断难以实现,在没有有效控制资信评估机制的情况下,借款人有可能存在隐蔽相关信息的行为。
2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问题
2.1道德风险
借款人明知自己的还款能力将发生重大变故,例如临近退休、工作变动、突染重病等情况,仍恶意占用银行授信,签订合同套用资金,此种借款人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经济损失。同时,如果贷款经办人员自身缺乏较强风险意识,加之并未进行严格的个人贷款调查审批等工作,此时银行仅依靠线上数据分析的信用体系,无法准确掌握借款人线下经营和消费情况,难以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等作出真实判断,导致出现一些借款人蒙混过关现象。此外,风险防范基本保障就是具有广泛覆盖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一旦银行之中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分享或共享等途径,必然不能保障银行充分收集借款人相关信息,且不乏存在一些经办人将信息收集工作流于形式化的现象,由此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真实借款意图和还款能力的难度将加大,最终就会导致银行个贷风险逐渐加大。
2.2体系问题
体系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健全个人信用记录体系方面。首先,目前我国系统化申报个人财产信息的体系尚未形成,所以多数居民借款人难以出具最准确最真实的个人收入证明,同时因互联网模式下的个人信贷及时性、灵活性等特征较为显著,所以很难对借款人所有信息进行充分掌握。其次,以我国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为主要依据,税务及工商等部门往往是能获取个贷风险评估关键数据信息的部门。但受到数据难以对外公开这一因素的制约,使得银行风险评估所需的信息难以从正规的渠道获取,从而无法对风险进行准确判断,给大量实际上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2.3监管不力
以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规定为主要依据,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方面。从目前互联网下的银行个贷情况来看,30万元以下的个人信用贷款,通常都是以自主支付为主,并且全额提现也能实现。所以,线上贷款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用途合规性难把控监管风险就会随之出现,如贷款人全额提现贷款的情况下,银行难以禁止一些炒房及股票购买等行为,所以银行难以把控贷款用途合规性[2]。与传统的个人抵押贷款相比,互联网下的个贷存在有限的担保,甚至不需要抵质押物或者担保人,使得客户即便违约也不会产生太高的违约成本。并且因单笔贷款金额较小及客户分散、客户信息有限等因素影响,都大大增加了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难度,即便通过诉讼追偿不良资产难度也很大,最终面临无可执行财产的窘境。
2.4法规问题
当前,无论在法律层次还是法规层次,国内的法律法规都还不能给予互联网环境下的个人信贷业务以充分有力的法律保障。首先,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而一些银行的主要依据通常是以相关银行法及担保法等为主,此类依据对互联网个贷并不具备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并未建立健全的实施性强的个贷业务配套制度政策。此外,在诉讼执行中,常见的可执行财产分别为银行账户存款、公积金账户、车辆、房产、股权等,因此当农房无证无法司法拍卖,或者私人企业股权变现价值大于实施成本,车辆虽被查封但并未被实际控制,加之在借款人本人名下账户又无存款的情况下,只能是限制高消费和罚款,而此种方式不足以产生震慑效果,借款人收益大于成本,所以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
3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3.1健全信用机制
为确保信用机制得以有效健全,必须注重各经济参与主体部门及单位的信息互通,如银行、公积金处、税务局、工商局等,通过上述多部门信用互通及共享等机制的健全建立,明确各参与主体对于信息披露的责任和约束,科学规范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和标准,为银行充分全面掌握借款人所有信息提供便利渠道。同时,还应该注意信用评价机制的建立,这一环节需要重点评分借贷人个人基本状况,以个人年龄及职业等为主要依据,在个人风险状况方面进行不同角度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每种情况基础标准参数进行设置[3]。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信用记录、评价、评级机制和失信、惩戒等机制过程中,还应该评分个人资金业务情况,基于个人特定信用记录的设定,以业务发生的不同阶段为依据,采用相应分数进行设定,如具体及细化的存贷款、消费、投资等。此外,应在特殊业务奖罚分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对于存在恶意透支、有6次及以上贷款拖欠次数的借贷人来说,应予以罚分处理,严重情况下,把此人归到黑名单中;而对于还本付息能提前进行或基于透支弥补后存在多余存款的借贷人来说,应予以相应积分奖励。
3.2强化贷前审查
贷前尽职调查工作是否积极开展,是贷款质量评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整个贷款流程来说,其最为重要的刚性及硬性要求就是贷前严格调查及审核。通过贷前工作的积极开展,能把潜在风险问题有效挖掘出来,进而基于风险因素的有效剔除或者控制或者转移,为资产质量提供保障的同时,使得贷后风险发生概率得以大幅度降低。首先,注意过程控制的引入,重视业务的连续性和深度,条线和部门之间高效协作,各层级互相监督及制衡的良好保持,并且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客户规模等因子来建立差异化的授权审批流程,而不是仅仅靠增加环节来控制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应注重个贷集中审批机构及专职审批人员的设立与配备,可推行客户经理及专职审批的授信信用流程并轨,借此在为个贷审批人提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又能准确掌握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子,使得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又为实现大规模开展审批工作提供了保障。应对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管理,且建立相应的监督问责机制。其次,注意个贷风险十二级分类法的应用,重点关注贷后管理工作,实施十二级分类管理方法,能使得单一矩阵五级分类制度缺陷得到有效弥补,确保风险前瞻性有效突出,使得银行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有效提升。
3.3进行风险管理
及时调整和转变传统的风险理念和思路,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和个贷的融合趋势,应以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为主要依据,进而注重内部风控体系的积极构建,其中,需要重点优化的内容就是个贷流程。对于银行来说,需要以职能为依据,利用数据挖掘方法和客户行为模式识别来有效地配置风险结构,明确各角色的权限、责任和管理措施,同时对一般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流程进行标准化和集约化改造,精简业务中的多余环节,依照风险与成本最小化原则,减少贷款损失,因此银行应重视流程中各岗位的设置。具体来说,明确职责边界,突出管控要点,避免盲区或重叠,提高岗位专业化程度且岗位间相互制约,进一步强化多道风险防线,确保监督的合理性,在控制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经营绩效,风险管控能力有所增强,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将风险管理推向集约化和精细化。
3.4完善贷后管理制度
在互联网模式下的个贷风险管理过程中,尤为重要且属于管理难点的就是贷后管理,对此银行需要注重相关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首先,在贷款催收力度方面不断加强,基于内外部资源的充分整合,全面收集客户的微观数据,详细记录违约的时点、风险信号、客户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使得客户信息得以逐步健全完善,保障催收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注意保险机制的积极引入,对于小额不良贷款来说,应在保险公司代偿方式方面加强应用力度[4]。最后,在逾期及不良贷款清收化解方面加快步伐,保障银行资产得以高效流动的同时,使个贷风险有效降低。此外,尤为关键的是,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的内部交流和学习,开展系统化、分层次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技能,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全行健康的、统一的风险管理文化,实现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对个贷实行名单制管理,强化发放责任和约束机制,细化个人贷款责任追究办法,改变以往“轻贷后重贷前”的观念,推行到期提示制度、逾期警示制度、逾期及不良贷款定期问责制度、不良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责任制度的同时配之以奖励制度,将客户经理的贷款发放质量与其考核挂钩,进行奖励。在我国逐步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的背景下,会进一步淡化人为管理,以信息技术手段代替人工操作,从而降低流程落地的人为影响因素,由此数据管理成为主要形式,能确保个贷管理目标得以有效实现。
4结语
互联网下的个贷在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并且因互联网金融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多变性等特征,开始收获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与肯定,但是在对互联网金融便捷性进行享受的同时,互联网下的个贷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此,必须清楚认识到互联网下个贷业务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而从互联网角度出发,注重个贷流程的积极优化和严格把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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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7
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
冯兴吾贾维国陈洪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以及企事业单位。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一、汽车消费贷款的种类
1、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中常以固定资产如房屋作为抵押。
2、质押贷款
质押是债权担保的重要方式,动产质押属于质押的一种最主要的方式。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在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的质押是以权利质押为主。根据《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包单、提单;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质押的大多是以凭证或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贷款方出具的个人存单作为质押。
3、第三方保证贷款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指企事业法人单位作为第三方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种是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机动车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向银行申请分期支付购车贷款。
二、汽车消费贷款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1、金融风险
贯穿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方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借款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威胁。
2、贸易风险
从订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风险。虽然社会建立了相应的配套机构和防范措施,如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等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加上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完全运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3、经济环境风险
环境的变化会对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社会经济秩序和政策的稳定性、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发展态势、地方政府的关注程度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的经济环境因素。
4、产品市场风险
汽车消费贷款,要了解该型汽车产品的销售、市场占有率、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
5、不可抗力
有些风险不是人为的,属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对于这种风险只能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出现问题时,争取把风险降到最低点。
6、经营管理风险
如指导方针战略错误、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的错误以及管理失误等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
7、法律风险
可能被起诉或承担法律的或合同的责任。银行金融机构的汽车消费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汽车消费贷款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规定,其受偿顺序只能屈居法定优先权之后。二者一旦相遇,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汽车消费抵押权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债权悬空。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留置优先权等。
三、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的管理
1、加强适格借款人的管理
借款人信誉的优劣,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经济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汽车消费贷款的安全性。个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信誉良好;③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④能够支付首期贷款;⑤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②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③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④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应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的完税情况、抵押物情况、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情况深入了解。在借款人申请阶段,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部门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纳税情况,并要求借款人先行完税,再接受抵押。
2、加强对借款比例的管理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汽车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冯兴吾贾维国陈洪汽车消费贷款是指借款人(购车人)以抵押、质押、向保险公司投保或第三方保证等方式为条件,向可以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再由购车人分期向银行归还本金、利息的一种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的贷款人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商业银行;借款人为在中国境内式申请贷款(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
3、加强对贷款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支付方式的管理
贷款必须保证购车专用,并且经银行转帐处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在贷款期限内,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和收入状况以及抵押物保管状况进行监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变换、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
4、加强对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管理
以抵押形式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金额抵押。
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所购车辆的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其他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保证人破产或保证人分立的,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重新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5、加
强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管理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②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资料,可能或已经造成贷款人损失的;③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挪作他用的;④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⑤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新设置抵押、质押的;⑥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⑦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同时,明确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物。实践中,在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明确借款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3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贷款人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执行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8
一、汽车消费贷款的种类
1、抵押贷款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担保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中常以固定资产如房屋作为抵押。
2、质押贷款
质押是债权担保的重要方式,动产质押属于质押的一种最主要的方式。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并以该动产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法律制度。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在实践中,汽车消费贷款的质押是以权利质押为主。根据《担保法》第75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㈠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包单、提单;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目前,办理汽车消费贷款质押的大多是以凭证或国库券、金融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以及贷款方出具的个人存单作为质押。
3、第三方保证贷款
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指企事业法人单位作为第三方的连带责任保证;另一种是指购车借款人在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机动车分期付款购车保证保险后,向银行申请分期支付购车贷款。
二、汽车消费贷款中可能遇到的风险
1、金融风险
贯穿于汽车消费贷款的全过程,对于银行方来说,最大的风险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借款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情况;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威胁。
2、贸易风险
从订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风险。虽然社会建立了相应的配套机构和防范措施,如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等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理解和认识程度不同,加上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完全运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3、经济环境风险
环境的变化会对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社会经济秩序和政策的稳定性、产业结构的布局、经济发展态势、地方政府的关注程度都是汽车消费贷款产生风险的经济环境因素。
4、产品市场风险
汽车消费贷款,要了解该型汽车产品的销售、市场占有率、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
5、不可抗力
有些风险不是人为的,属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对于这种风险只能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出现问题时,争取把风险降到最低点。
6、经营管理风险
如指导方针战略错误、目标的错误理解,方案的错误以及管理失误等无法正常经营的风险。
7、法律风险
可能被起诉或承担法律的或合同的责任。银行金融机构的汽车消费贷款还存在抵押权与法定优先权相冲突的风险。汽车消费贷款抵押权是基于商业银行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规定,其受偿顺序只能屈居法定优先权之后。二者一旦相遇,将会导致商业银行的汽车消费抵押权无法实现,从而导致债权悬空。法定优先权主要包括: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权、留置优先权等。
三、汽车消费贷款风险的管理
1、加强适格借款人的管理
借款人信誉的优劣,收入来源是否稳定,经济实力的强弱直接关系汽车消费贷款的安全性。个人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的能力,信誉良好;③能够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企事业单位作为保证人;④能够支付首期贷款;⑤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②在贷款人指定的银行存有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③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④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应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借款人的完税情况、抵押物情况、建设工程款的结算情况深入了解。在借款人申请阶段,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完税凭证及相应的建设工程款支付凭证,必要时可直接向税务部门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纳税情况,并要求借款人先行完税,再接受抵押。
2、加强对借款比例的管理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或保险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首期付款额不少于购车款的20%,借款比例最高不超过80%。
以所购车辆或其他不动产抵押申请贷款的,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30%,借款额最高不得超过购车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证方式申请贷款(保险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额不得少于购车款的40%,借款额最高不超过购车款的60%。
3、加强对贷款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支付方式的管理
贷款必须保证购车专用,并且经银行转帐处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在贷款期限内,贷款人应对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资信和收入状况以及抵押物保管状况进行监督。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变换、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
4、加强对汽车消费贷款担保的管理
以抵押形式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第42条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物的,应以该车的价值金额抵押。
借款人应当根据贷款人的要求办理所购车辆的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其他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保证人失去保证能力、保证人破产或保证人分立的,借款人应当及时通知贷款人,并重新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5、加强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管理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①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②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或资料,可能或已经造成贷款人损失的;③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挪作他用的;④套取贷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⑤未经贷款人同意,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新设置抵押、质押的;⑥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监督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的;⑦用于抵押、质押的财产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或保证人因意外情况不能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实抵押、质押或保证的。
同时,明确借款人连续3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物。实践中,在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合同后,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明确借款人如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3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贷款人有权向公证机关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执行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9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规避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体,已成为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首选的贷款方式。很多城镇居民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自住住房,改善了长期困扰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规模不断扩大,贷款时间的推移,贷款逾期率也不断上升,贷款风险不断增强。对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不断地加强,管理风险与规避方式显得格外重要。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形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既拥有共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同时又有其自身独特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而管理风险是目前各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运行体制带来的管理风险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房改资金中心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应当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以委托方式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并由房改资金中心承担风险。也就是同一贷款业务的委托方与受托方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受委托银行是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的经济实体,虽有手续齐备的合同要求和约定,但仍无法回避自身利益的驱动,和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利害冲突之间的矛盾。
1、受委托银行自身的风险及利益。在受委托银行在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之间,存在将风险较小、利润较高的贷款项目留下,而将风险相对较大的项目以委托贷款方式留给房改资金中心,大力推荐商业贷款,甚至出现对只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不给予按揭签约的现象,这样,房改资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资信较好的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
2、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繁琐。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的冲击,加之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为业务受委托银行所带来的利益不均衡,购房者选择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其利息全归受委托银行所有,若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且失去了许多贷款客户。正是由于受委托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往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采取一些消极拖办和误导的手段,抵制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高效、快速发展。而其自运营的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快的多,并且程序简捷。当然无论是对开发商还是借款户来说,都希望资金快速及时到位,惧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遥遥无期。有些开发商甚至还打出实行商业贷款给予优惠,或用先贷商业贷款以后再转公积金贷款等等方式。使许多客户由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住房贷款,继而使房改资金中心失去了许多优质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我国许多地方房改资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许多职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受委托银行力争主导地位和强调自己的网络优势,往往会采用其通畅、便捷的程序,进行贷款人员信息登陆和计息扣款,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统计信息滞后,贷款程序无法正常运行,双方数据无法统一。而且房改资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群体,业务发展趋势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商业秘密都无法对外保密,既不利于市场的竞争,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4、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在贷款资金的回收方面处于被动地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贷款发放到位后,银行既不能及时通知客户还款,也不实行跟踪服务,导致客户逾期还款比比皆是,甚至对逾期户不及时还款视而不见。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因贷款业务审核后就不再直接面对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又与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够,致使有些贷款逾期户根本不知贷款已逾期,还有原准备一次性预还多月贷款本息的客户,因受委托银行以计算机程序不便、不畅等多种推托为由拒绝,由此也形成了逾期还款。由于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是由政府或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即使受委托银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收贷职责,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也无力对银行进行制约和追究,处于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之间的被动局面,没有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场形成的管理风险
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决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中低收入城镇职工、居民,同时也决定金融管理风险。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当一部分职工收入不稳定,偿债能力有限,甚至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随时会面临着下岗或买断工龄,严重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风险性,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还会加重,逾期率就会上升。
2、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我国许多城市在住房公积金配贷时,只注重借款人的还款经济能力以及是否满足贷款的其他条件,却很少评估借款人对住房公积金的贡献率,住房公积金配贷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从现在现阶段看,这种信贷方法似乎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刺激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信贷规模。但从长远看,今后可能会导致资金缺口,而且加大住房公积金储蓄长期融资的风险。
3、国民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城镇职工、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发生通货膨胀等,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相对固定利率,这就会使住房公积金蒙受贬值的风险。同样数额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延长一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20年,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看,容易产生市场风险,并其风险将增加一倍以上。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单一性使它缺乏银行通过多项业务组合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机制,更加剧了其风险性。4、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带来的风险。地方政府为拉动住房消费,许多地方对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任务目标,过分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增长,往往忽视住房公积金贷款质量,加大了产生不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措施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理应正视和竭力规避,避免出现大的风险损失,根据上述风险的分析,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确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导地位
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制度性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委托与受托两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首先必须强化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体地位,采用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自营模式,可以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又能做到了职责分明。运作高效,彻底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运作机制。使委托方始终居于主体地位,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同时也应该将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自主权交给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敷衍应付办事不力和操作失误,而导致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委托银行承担,或由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体现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的主导地位。
(二)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
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将风险管理系统纳入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中,并授予该体系应履行的功能:一是对个人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时实评估,特别应能防范恶意超贷的情况;二是实现对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核与贷后监察结合的功能,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高风险的预警功能,并给出响应的规避建议;四是实现会商制度的建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定时对预警高风险的情况进行会商,特别是对金融、房地产市场、社会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的应急响应,以期协同规避,对已发生逾期的应协助尽快催收;五是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基金,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化解损失的规避功能。
(三)采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减轻中低收入职工住房贷款负担的贴息和担保制度,可采取政府扶持(实行贷款贴息政策)、社会参与的办法,组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既减轻了这部分低收入职工的债务负担,又化解了金融风险。
2、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并制定严格核销坏账制度和程序,认定后及时核销坏账、呆账。
3、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险,在个人住房担保中介机构尚未发育成长起来的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结合起来,开拓住房保险新业务,既降低保险费用,减轻借款人的负担,又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四)采取相关配套还贷措施
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跟踪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因服务质量带来还贷风险。
1、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利用银行网点和资源,办理还款储蓄卡或一卡通,实行通存通还,自动划款等便捷的方式,在时间和地点上方便借款人还款。
2、受委托银行贷款放款后,及时通知借款户月还款额和其帐户余额情况,使借款人知道每月实际应还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做到心中有数,经济上有准备,敦促贷款人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减少不必要还款纠纷。
(五)加强贷款抵押审查力度
住房抵押贷款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抵押审查,对降低贷款风险,资金的安全运营提供了重要保证。具体审查程序应做到:
1、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被抵押的合法性。
2、要求售房单位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做出连带责任承诺,与产权抵押登记部门协议确保抵押手续完整到位。
3、控制抵押率,规避抵押物市场价格变动的变现风险。
4、切实执行担保法,对不按照合同清偿债务坚决依法拍卖抵押房产。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实行低存低贷的政策,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有力地推进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是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的政策性融资途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贯穿于贷款审核、发放和回收整个的管理过程之中。因此,必须建立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程序性方面的制度建设,使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催收、内部稽核、违规操作责任追究等全部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汲取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用法律和制度等管理手段,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风险,以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
参考文献:
1、梁万泉.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四大风险及控制[j].青海金融,2006(9).
风险贷款管理范文篇10
[关键词]互联网模式;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策略
近年来,在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获取的成果十分显著。但是,在互联网金融具体运行时,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存在于银行运行机制本身,而还有一些问题的决定性因素则是基于互联网金融独有特征。因此,对于当前各大银行来说,关键且核心问题所在就是如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有效利用,进而促进自身个贷业务效益有效提升,同时有效规避个贷风险。本文分析银行个人信贷风险,进而探索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贷风险管理问题,以此为基础具体阐述个贷风险有效管理、有效规避的路径,有效降低各大银行个贷风险发生概率。
1银行个人信贷风险
银行内部控制机制仍有诸多薄弱环节,风险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信息交换不足、缺乏共享,基础数据和信息平台支撑薄弱,风险评价和报告存在多头管理等。目前,银行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较为严峻,特别是一些商业银行通常会向基层行下达相关硬性指标,通过这一方式的应用,盲目推动银行个贷规模扩大,此时必然会加剧恶意竞争[1]。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银行急于扩大市场份额而降低准入标准等不良现象的存在,对客户的基础信息、财务数据、违约记录等风险数据的收集、整理不够重视,过分倚重外部数据;科技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风险控制指标不健全,对风险管理支撑度不够;风险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了解不够,全行风险文化认知不到位等。此外,尽管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源,但面对庞大的网络个贷客户,在获取充足客户信息并进行准确判断方面的能力尚有所不足,尤其当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逐渐暴露的不良资产风险对银行平稳运营形成持续的压力。目前,我国并没有健全的社会个人信息管理体系,因而对于银行来说,难以对借款人各方信息进行充分掌握,所以对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分析和判断难以实现,在没有有效控制资信评估机制的情况下,借款人有可能存在隐蔽相关信息的行为。
2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问题
2.1道德风险
借款人明知自己的还款能力将发生重大变故,例如临近退休、工作变动、突染重病等情况,仍恶意占用银行授信,签订合同套用资金,此种借款人道德风险问题的存在,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经济损失。同时,如果贷款经办人员自身缺乏较强风险意识,加之并未进行严格的个人贷款调查审批等工作,此时银行仅依靠线上数据分析的信用体系,无法准确掌握借款人线下经营和消费情况,难以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等作出真实判断,导致出现一些借款人蒙混过关现象。此外,风险防范基本保障就是具有广泛覆盖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一旦银行之中缺乏个人信用信息分享或共享等途径,必然不能保障银行充分收集借款人相关信息,且不乏存在一些经办人将信息收集工作流于形式化的现象,由此来分析判断借款人的真实借款意图和还款能力的难度将加大,最终就会导致银行个贷风险逐渐加大。
2.2体系问题
体系问题主要体现在缺乏健全个人信用记录体系方面。首先,目前我国系统化申报个人财产信息的体系尚未形成,所以多数居民借款人难以出具最准确最真实的个人收入证明,同时因互联网模式下的个人信贷及时性、灵活性等特征较为显著,所以很难对借款人所有信息进行充分掌握。其次,以我国现行政府管理体制为主要依据,税务及工商等部门往往是能获取个贷风险评估关键数据信息的部门。但受到数据难以对外公开这一因素的制约,使得银行风险评估所需的信息难以从正规的渠道获取,从而无法对风险进行准确判断,给大量实际上并不具备还款能力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2.3监管不力
以中国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规定为主要依据,个人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地产及股本权益性投资等方面。从目前互联网下的银行个贷情况来看,30万元以下的个人信用贷款,通常都是以自主支付为主,并且全额提现也能实现。所以,线上贷款在为客户提供便利的同时,用途合规性难把控监管风险就会随之出现,如贷款人全额提现贷款的情况下,银行难以禁止一些炒房及股票购买等行为,所以银行难以把控贷款用途合规性[2]。与传统的个人抵押贷款相比,互联网下的个贷存在有限的担保,甚至不需要抵质押物或者担保人,使得客户即便违约也不会产生太高的违约成本。并且因单笔贷款金额较小及客户分散、客户信息有限等因素影响,都大大增加了逾期贷款催收工作的难度,即便通过诉讼追偿不良资产难度也很大,最终面临无可执行财产的窘境。
2.4法规问题
当前,无论在法律层次还是法规层次,国内的法律法规都还不能给予互联网环境下的个人信贷业务以充分有力的法律保障。首先,统一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尚未建立,而一些银行的主要依据通常是以相关银行法及担保法等为主,此类依据对互联网个贷并不具备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其次,并未建立健全的实施性强的个贷业务配套制度政策。此外,在诉讼执行中,常见的可执行财产分别为银行账户存款、公积金账户、车辆、房产、股权等,因此当农房无证无法司法拍卖,或者私人企业股权变现价值大于实施成本,车辆虽被查封但并未被实际控制,加之在借款人本人名下账户又无存款的情况下,只能是限制高消费和罚款,而此种方式不足以产生震慑效果,借款人收益大于成本,所以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损失。
3互联网模式下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对策
3.1健全信用机制
为确保信用机制得以有效健全,必须注重各经济参与主体部门及单位的信息互通,如银行、公积金处、税务局、工商局等,通过上述多部门信用互通及共享等机制的健全建立,明确各参与主体对于信息披露的责任和约束,科学规范信息披露的范围、方式和标准,为银行充分全面掌握借款人所有信息提供便利渠道。同时,还应该注意信用评价机制的建立,这一环节需要重点评分借贷人个人基本状况,以个人年龄及职业等为主要依据,在个人风险状况方面进行不同角度的考察,在此基础上对每种情况基础标准参数进行设置[3]。值得注意的是,在完善信用记录、评价、评级机制和失信、惩戒等机制过程中,还应该评分个人资金业务情况,基于个人特定信用记录的设定,以业务发生的不同阶段为依据,采用相应分数进行设定,如具体及细化的存贷款、消费、投资等。此外,应在特殊业务奖罚分方面进行重点关注,对于存在恶意透支、有6次及以上贷款拖欠次数的借贷人来说,应予以罚分处理,严重情况下,把此人归到黑名单中;而对于还本付息能提前进行或基于透支弥补后存在多余存款的借贷人来说,应予以相应积分奖励。
3.2强化贷前审查
贷前尽职调查工作是否积极开展,是贷款质量评价的主要因素之一。对于整个贷款流程来说,其最为重要的刚性及硬性要求就是贷前严格调查及审核。通过贷前工作的积极开展,能把潜在风险问题有效挖掘出来,进而基于风险因素的有效剔除或者控制或者转移,为资产质量提供保障的同时,使得贷后风险发生概率得以大幅度降低。首先,注意过程控制的引入,重视业务的连续性和深度,条线和部门之间高效协作,各层级互相监督及制衡的良好保持,并且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客户规模等因子来建立差异化的授权审批流程,而不是仅仅靠增加环节来控制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应注重个贷集中审批机构及专职审批人员的设立与配备,可推行客户经理及专职审批的授信信用流程并轨,借此在为个贷审批人提供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又能准确掌握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因子,使得工作效率大幅提升的同时又为实现大规模开展审批工作提供了保障。应对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实施有效管理,且建立相应的监督问责机制。其次,注意个贷风险十二级分类法的应用,重点关注贷后管理工作,实施十二级分类管理方法,能使得单一矩阵五级分类制度缺陷得到有效弥补,确保风险前瞻性有效突出,使得银行对风险的敏感程度有效提升。详见表1。
3.3进行风险管理
及时调整和转变传统的风险理念和思路,清醒地认识到互联网和个贷的融合趋势,应以全面风险管理原则为主要依据,进而注重内部风控体系的积极构建,其中,需要重点优化的内容就是个贷流程。对于银行来说,需要以职能为依据,利用数据挖掘方法和客户行为模式识别来有效地配置风险结构,明确各角色的权限、责任和管理措施,同时对一般授信、放款、贷后管理等流程进行标准化和集约化改造,精简业务中的多余环节,依照风险与成本最小化原则,减少贷款损失,因此银行应重视流程中各岗位的设置。具体来说,明确职责边界,突出管控要点,避免盲区或重叠,提高岗位专业化程度且岗位间相互制约,进一步强化多道风险防线,确保监督的合理性,在控制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经营绩效,风险管控能力有所增强,通过提高管理效率、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将风险管理推向集约化和精细化。
3.4完善贷后管理制度
在互联网模式下的个贷风险管理过程中,尤为重要且属于管理难点的就是贷后管理,对此银行需要注重相关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首先,在贷款催收力度方面不断加强,基于内外部资源的充分整合,全面收集客户的微观数据,详细记录违约的时点、风险信号、客户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使得客户信息得以逐步健全完善,保障催收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注意保险机制的积极引入,对于小额不良贷款来说,应在保险公司代偿方式方面加强应用力度[4]。最后,在逾期及不良贷款清收化解方面加快步伐,保障银行资产得以高效流动的同时,使个贷风险有效降低。此外,尤为关键的是,加强风险管理人员的内部交流和学习,开展系统化、分层次的教育和培训,提高风险管理工作技能,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形成全行健康的、统一的风险管理文化,实现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对个贷实行名单制管理,强化发放责任和约束机制,细化个人贷款责任追究办法,改变以往“轻贷后重贷前”的观念,推行到期提示制度、逾期警示制度、逾期及不良贷款定期问责制度、不良责任追究制度。在建立责任制度的同时配之以奖励制度,将客户经理的贷款发放质量与其考核挂钩,进行奖励。在我国逐步健全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的背景下,会进一步淡化人为管理,以信息技术手段代替人工操作,从而降低流程落地的人为影响因素,由此数据管理成为主要形式,能确保个贷管理目标得以有效实现。
4结语
互联网下的个贷在近年来发展十分迅猛,并且因互联网金融经营方式的灵活性、多变性等特征,开始收获了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与肯定,但是在对互联网金融便捷性进行享受的同时,互联网下的个贷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对此,必须清楚认识到互联网下个贷业务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而从互联网角度出发,注重个贷流程的积极优化和严格把控。
参考文献:
[1]薛飞客户备付金集中缴存背景下网络支付业务安全的思考[j].财富时代,2020(10):209-210
[2]刘国泉农村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研究[j].大众投资指南,2020(6):243-244
[3]石菲大数据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的完善思考[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9,30(20):143-144
[4]曾理,要小鹏基于互联网模式下的银行个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策略[j].全国流通经济,2019(14):13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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