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课程论文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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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程论文

德育课程论文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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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养与促进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的德育中,各种教育因素(体智德美劳各育)、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社会)、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以及各种教育形式(活动教学、学科教育与环境中的体制和气氛的教育作用)是各成系统并各以整体的形式发挥其全息整体教育作用的;同时,各个系统又是以特定方式构成一个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生综合性的教育作用的。因此,我们认为,要从四个方面考虑德育课程的改革问题:1.根据系统论与全息论关于整体系统与全息联系的观点,我们提出以体立德、以智启德、以美冶德等方法与途径;2.实施家庭、学校与社会全息对应的整体教育与整体德育;3.发挥全面参与社会整体生活(经济、政治与文化生活)的德育作用;4.建立由两类正规的、显性的课程与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课程组成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即认识性德育课程、活动性德育课程、体制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与气氛意义上的德育“课程”以及前两类德育课程中“隐性的”或“潜藏的”德育“课程”。

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认识性德育课程。认识性德育课程也称理论性德育课程,它是通过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的知识、观念与理论的学习与教学(育)去促进学生道德认识、道德观念与道德理想甚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发展。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德育课程相类似,或者说是从这些课程“原型”中脱胎而来的。但是,无论在目的与任务、内容与途径(或组织形式)、过程或规律、原则与方法乃至效果的测试与评定等方面,这种认识性德育课程与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欧美国家德育课程发展史看,从学校教师、校长对学生进行的比较零碎的劝诫、说教、讲演,到《圣经》学习、公民课、社会课、道德哲学、哲学研究、道德科学等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德育课程,都属于从知识、理论角度入手培养学生道德品性的知识性德育课程。这种传统的知识性德育课程及其具体的实施方法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一直在欧美学校中普遍存在着,也正是从那时起,由于社会的变化与发展等因素才受到人们的批评与否定。当时,从理论角度对这种“传统品格教育”提出批评的主要是杜威。在《道德教育原理》等论著中,杜威批评“传统品格教育”中直接讲授道德规范或美德知识的方法与方式实质上是将道德教育变成了“特定的问答教学”,“关于道德的功课”,因而是不合理的,也是无效的。

对于欧美学校中传统德育课程的性质与效果作出科学的否定性评价与批判的是一些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在本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哈桑与梅领导的“品格教育研究会”对当时的德育——“品格教育”进行了科学研究并得出了否定的结论。这一研究发现:人们在口头上主张诚实是道德的价值,但与他们的实际行动毫无本质关系,一些要欺骗的人在口头上会与不欺骗的人一样或者更激烈地反对欺骗;教师在班级内认为的诚实的人数与实验测量出来的人数不相符。

这一科学角度的研究与前述社会变化、理论家批评等因素结合在一起,不仅证明了传统德育课程,特别是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不合理性与无效性或低效性,而且直接导致或加剧了传统德育课程在学校中的被否定与消失。

从中国德育工作的最近几十年历史与现状看,学校德育工作的途径、方式与方法基本上有如下三类:1.名称不一的各种“正规”德育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法律基础课、思想品德课、中共党史或中国革命史(及国际共运史)、政治理论课以及各种集会与活动中的道德谈话。我们将这一类课程称作“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2.课外与校外各种班、团活动及其它校内外德育活动。我们将这一类称作“活动性的”或“实践性的”德育“课程”;3.“各科教学”中的德育因素,即有关学科的课堂教学中的德育作用。这种德育体系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发挥过其积极作用,而且现在仍在发挥作用。但是,从具体的分析看,这种德育课程体系一方面表现出繁多、过量而效果不好,另一方面却存在着不完整、在应该予以重视的地方没有给予注意的问题,例如,上述第三类德育因素或德育“课程”经常因为它是隐蔽的或无形的而被有意无意地忽视了;第二类各种旨在德育的活动在多数情形中常常会变成各种单纯的道德行为“训练”的活动,从而在实际上效果不大。至于第一类各种“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德育课程,可以从三个方面看。第一,在这种德育课程中,被用来教给学生的是被编成各种形式的教材或教科书和学习资料中的“有关道德的”知识(knowledgeaboutmorali-ty)或“道德方面的”观念(idealsaboutmorality),它们是伦理学与道德学或道德社会学中的知识内容或观念体系,是非道德的(unmoral)知识与观念,而不是道德与道德教育意义上或范围内的“道德知识”(moralknowledge)与“道德观念”(moralldeals)。对于前者的教育与学习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智育范围内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只是一种“特定的问答教学”或“关于道德的功课”;而对于后者的教育与学习,只要其正确合理,就是一种真正的德育意义与范围内的教育与学习,它将会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那种道德认识、道德信念或信仰。第二,在学校的这一类德育课程中,存在脱离学生实际情况与发展水平、接受愿望的现象。第三,知识性德育课程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缺乏自身的稳定性、逻辑性与科学性。

总之,这种“知识性德育课程”或“理论性德育课程”,因为其“道德功课”的性质与一定程度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在其对学生的实际影响或“教育”作用上,从积极方面看,能让学生们“学会”或“知道”一些“非道德的”知识或观念,即“有关道德的”知识或“道德方面的”观念,但是,在形成真正的道德认识、道德信念、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行为习惯方面就收效甚微了。

对于传统的与现行的知识性德育课程的上述缺点,不少欧美国家采取了不同形式的改革实验。在其中,最值得我们重视、研究与借鉴的是柯尔伯格的认知——发展的德育方法,特别是他所创导的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法及其德育课程的理论与方法[1]。作为德育课程及其教学领域的一种新探索,它对于学生道德判断发展和道德行为成熟是有积极作用的;同时,它作为一种特定的道德教育方法,某些方面是有限度的;当这一方法与其他教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及各种隐性课程相联系时,其作用将得到保证和扩大。在我国学校认识性德育课程及说理、讨论、辨别等德育方法的建立、改进、发展与实施过程中,这种课堂道德两难问题讨论方法与道德推理课是值得批判性借鉴的。当然,借鉴国际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实际的科学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特别是德育课程的教学方法与途径还有待于大量的比较研究、探索创造与验证性实验。

整体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或第二类是活动性德育课程,也称实践性德育课程。在其中,又有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的、隐性的德育“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这里要讨论的第一个重要问题是:德育课程的主要性质或主体部分是认识性的还是活动性的?是理论性的还是实践性的?还是两者并重?无论在欧美还是中国,无论过去还是现在,这既是一个从未得到解决的理论问题,是一个需要予以解决的实际问题。从欧美的情况看,在德育课程问题上,人们所做的与所想到的一直是一些看得见、可操作的知识性的、理论性的或认识性的课程。这类课程正如前文所指出的那样,是没有多大效果的。退一步说,即使此类课程的某些部分的确对学生的道德认识的发展起了作用(如道德推理课的效果一样),但是,在这种道德认识与道德行为习惯之间还有很多中间因素与问题有待研究与解决。

其实,道德知识与道德行为的关系及其教育问题是一个相当古老的问题,在两千多年前,古希腊人就提出了“美德可以被教吗?”的问题。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就是道德,对道德的认识即会导向对道德的实践(德行),因此,美德是可以被教会的;从现代角度看,苏格拉底的观点只有在前述道德讨论课等严格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的正确教学中才能成立。而对于苏格拉底同时代的许多人来说,“美德可以被教吗?”这一命题是否成立要取决于“美德”意味着什么与“教”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这两个问题的解决。“教”给学生“美德”,究竟是指将“有关道德的知识”教给学生呢?还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培养学生的“德行”呢?“在前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事实,可以象历史学、社会学或政治学之类的任何其他事实材料那样用理智的方法来教。在后一种情况下,美德是一种行为。德行是一种技艺,技艺的进步需要实践”[2]。在这一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有非常明白的看法。他指出,美德有两类:理智的和道德的。“理智的美德由教学产生和发展,道德的美德由习惯而来。我们首先是通过练习道德的美德才能获得他们;由于实行公正的行为我们才变得公正,由于实行节制和勇敢我们才变得节制和勇敢”[3]。当然,亚里士多德并没有因此否定智慧或理智美德的作用,而是要求年青人不仅要具有清晰地认识与思考伦理问题的能力,也要将他们的选择付诸实践。

在现代学校德育中,如同古希腊一样,根本的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将道德认识与推理的教学与道德行为习惯的培养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这一问题的一个侧面看,即从一切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使受教育者具有符合一定道德要求、标准的道德行为及习惯的角度看,道德教育的重心是,在具有道德认识的同时或在此基础上从事实际的道德活动或道德实践。这正如学游泳,必要的理论知识是前提条件或基础,但是,真正学会游泳最终要通过亲身的游泳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理,在学校德育的课程问题上,我们认为并强调,要采取适当删除、合并、精简等方法,适量削减学校的各种知识性德育课程中不科学的、效果不好的门类与内容,并根据哲学伦理学、道德发展心理学、道德社会学等理论与社会实践发展的规律与需要,研究、探索并逐步建设几门真正意义上的认识性德育课程。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并强调,在学校德育课程体系中,活动性德育课程也是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或“主课”之一。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也应有系统的教育与教学目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科学的测评手段和标准。

有关活动性德育课程的第二个重要问题是它的外延的界定与内涵的确立问题。从表面上看,我们可以将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内外与校内外的班组、团队会活动与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社会实践活动”作为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原型”。但是,与此同时,在这两者之间,无论在课程的外延或范围(数量)上还是在内涵或本质属性上都有着明显的差别。

从外延或范围、数量上看,我们所说的活动性德育课程既包括前面提到的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所提到的各种专门活动,又包括各种非专门性的、从未被看作德育活动的、甚至从未被看作教育活动的、但却具有育德性、德育意义或德育作用的,即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有客观必然的实际影响的其它一切校内与校外的正规与非正规的活动。这些活动都应该被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设计者与执行者加以认真的考虑与吸纳。

其次,从内涵与本质属性上看,传统的与现行的德育体系中的不少德育活动或实践,是在教师、学校、家长与社会的“要求”下,由整体对学生个人的、从上而下的、自外向内地单向地“组织”或“发起”、并要求学生“参加”的。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是被动的。与此相反,在我们提出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学生是主人或主体,是真正的“参与者”与“当事人”,不是“客体”、“旁观者”。在其中,学生是他们的“人生舞台”——学校生活与社会生活的“演员”、“主角”,也是他们自己的“管理者”或“领导者”;学生参加的一切活动都是一种“主体参与”活动、一种对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的“介入创造”活动。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教育者认识到并在实际工作中遵循学生是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主动的主体的原则,把学生看作是有权利并有责任或义务参加或参与校内外一切活动的积极主体,引导启发学生作为活动的积极主体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有权利也有责任并真正自愿地主动地、直接地、民主地参与到校内外各种事务、活动及其决策与管理工作中去,从而主动地选择、吸取(“接受”)各种活动的教育影响,以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责任感、参与能力与其它各方面的品性、能力与素质。这是一种发自主体内部的、自内向外的、主动积极的活动,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活动。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学生主体“自己塑造自己”的活动或“自己构成自己”的活动,而不是被动地“被人塑造”或“被人模造”的活动。人具有主体性与创造性,他需要的是将其作为主体的真正的教育与自我教育。只有这种主体参与式的自我教育活动才会为德育中存在的空洞说教与机械训练和学生言行不一(知行脱节)与缺乏自觉纪律和责任感(及使命感)等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与方法。在这个意义上,主体参与式活动是真正的自我教育的德育活动,是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种主体参与的自我教育是“教育的最高形式”。

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真正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外延或范围与内涵或本质是什么?在中外德育理论界,从总体上看,从理论角度对这些问题作系统探讨与阐述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过,学校德育的实践发展已经先于这一领域的理论研究迈出了较大的步伐;在当代教育特别是学校德育实践的改革与发展中已有了不少有意与无意地、自觉或被迫地出现的各种可以被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领域的新措施、新方法与新尝试,尽管它们在外延或范围、尤其在内涵或本质上并不完全、也并不严格地符合活动性德育课程的要求。

用传统的经典的德育课程理论看,现代欧美大多数学校不仅没有过去那些如公民课、道德哲学等知识性德育课程,而且也没有过去那种通过宗教活动、学校仪式与通过榜样、学校规则控制学生生活,形成特定道德品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这一意义上看,人们可以说,现代欧美学校无德育。但是,从现代的课程论观点与现代德育课程发展的实际看,在欧美大多数学校,除了通过各育、各科的学科教育与教学中的“潜在德育课程”或“隐性德育课程”以及我们论及的道德推理课等“显性德育课程”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外,更有通过由学生作为主体参与的各种校内外活动(学习、生活、闲暇活动与劳动等)对学生进行教育或使学生从中受到教育(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学生们正是在这些日常的活动中,学会社会生活、获得道德成长的。在传统教育观与传统课程论中,看起来是“无德育”的不少欧美学校,实际上是无处没有德育的“泛德育”,而且其效果还是不错的。这一现象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与批判借鉴的。

在我国学校,通过各种活动、实践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与道德教育,历来是受到普遍重视的,而且积累了不少好的传统与经验。从形式上看,可以归入我们所称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范围(尽管从内涵上看还值得研究)的有:专业实习与毕业设计(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实习、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等)、社会考察与社会调查、公益劳动与社会服务(包括咨询服务、课外学术活动等)、军事训练与勤工助学。此外,如实验、练习、作业、音体文娱活动等等也对学生品德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最近十几年中,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得到了广泛的开展、发展与研究。它既是一种广义的教育、教学活动,也是一种特定的德育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各个方面,不少学校作了系统的、制度化的探索。这些社实践活动不仅对专业学习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方面的素质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述种种历史传统与新的探索对于建立活动性德育课程是一个宝贵的经验;但是,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建立需要一个广泛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与理论,并在此基础上经过逐步的、反复的、漫长的科学探索与实验的过程。

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国际课程理论研究领域的一个重大发展是隐性课程(hidden-curriculum,又译隐蔽课程、潜在课程、潜藏课程或潜课程)或自发课程(unstudiedcurriculum)概念的出现与人们对它的研究。

隐性课程或自发课程的概念是由菲利普·w·杰克逊(phillip.w.j-ackson)在他的《课堂生活》(lifeinclassroom,1968)一书中首先提出的[4]。此后,德里本、弗里丹柏格、罗森塔尔与柯尔柏格等人都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且,在不少人看来,隐性课程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涂尔干及以后的一些功能社会学家、存在主义现象学家以及杜威和皮亚杰那里。

从目前的情形看,关于隐性课程的定义有许多不同看法。按照罗兰恩特·梅根的看法,隐性课程是指“在学校中除正规课程之外所学习的一切东西”,或者是指“能导致学习的(无论是否有目的)、与学校教育相联系的一切东西”;或者可以更具体地定义为,“隐性课程是既非学校、又非教师所教的东西。无论教师如何开明、课程如何进步、以及学校的社会方向如何,总会有某些东西传递给学生。这些东西无需在英语课中讲授,也无需在集会中灌输,但学生总会从中学习到他们的生活观与态度”[5]。

基于现代课程论新发展的上述观点,我们可尝试建设由正规德育课程、显性德育课程与非正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两大类组成的完整的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其中,首先是正规的认识性德育课程与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这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然后是潜藏或隐蔽在这两类正规或显性课程之中或之后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最后是教育环境中体制性与气氛性的德育“课程”。这样,在两类正规的或显性的德育课程之外,还需要研究四类非正规的、隐性的或潜在的德育课程。

(一)与认识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这一类隐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又可分成两个部分来讨论。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一部分实际上可指学校中专门的、旨在德育的知识性、认识性或理论性的课程——如公民课、大学生修养课、政治理论课等课程中隐含的德育因素。专门的认识性德育课程有其预定的目的、内容与作用,但是,学生从这些课程中“学会”或“获得”的并不一定就是这些课程的设计者与传授者所预期的结果。

第一类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二部分指的是学校中除专门旨在德育的认识性课程之外的其他一切认识性课程中的育德因素与育德作用。这种育德因素或育德作用隐含在学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中,并以无形的、潜移默化的方式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道德发生着积极的与消极的影响。

当然,应该注意的还有其消极作用。教育社会学家们曾讨论过隐藏在历史、宗教、语言、文学等课程中的“教材作者的幽灵”问题,即教材作者、教学材料或内容的设计者与提供者以及教师在价值观、道德观上的偏见、曲解与错误的问题。这些因素中有些是被有意地放入课程内容之中的,有些是无意地隐含在正规的课程内容之中的,有的连作者与教师都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与作用。如历史课本中的民族主义、种族主义因素,宗教、语言文学中的性别歧视与社会阶层偏见。

(二)与活动性德育课程并存的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在这种活动性德育课程中,前半部分是显性的、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后半部分是隐性的、非正规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从整个隐性德育课程体系看,这是第二类隐性德育课程。当然,即使在前半部分正规的、显性的活动性德育课程中,也有隐性的育德因素包含其中。

(三)隐性德育课程的第三类与第四类是教育、德育环境中体制与气氛的育德因素、育德作用或育德意义。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中,所谓体制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组织与管理体制;所谓气氛指的是每一个学生学习与生活于其中的那个环境——班级、学校、家庭与社会的特定的风气和氛围。在特定的意义上可以说,体制是环境中固定、形式化了的气氛,是“硬”的气氛,而气氛是环境中“软化了的”体制,这两者经常是结合在一起而难以截然分开的。在很多课程社会学者与道德教育研究者那里,体制与气氛两个因素通常与校园内外的文化这个概念相通用。

从特定角度看,这方面的隐性课程可以从以下三个层次来分析。当然,这三个层次在很多情况下是难以截然区别开来的。

1.第一层次是物质——空间方面的隐性课程,它指的是学校建筑设计、校园规划与班级教室设置等物质与空间环境方面的“体制”(布局)对于学生发生的潜移默化的隐性作用。罗兰恩特·梅根在分析隐性课程时曾指出:“课堂是一个幽灵萦绕的地方或场所”,在其中的幽灵之一即是“建筑师的幽灵”。有时候,学校的建筑本身就象征着历史传统、校园文化与校园气氛,这一点可以在欧美与中国大学中某些古老建筑物中看到。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可以认为,学校如同一个“舞台”,教育、教学这场“戏”就在其中演出,而影响这场“戏”的效果的因素不光有导演、演员、台词与动作等,“舞台”本身的设计安排及其性质、特点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社会学家科尔曾指出:“物体在空间里的摆放并不是随心所欲的,房间以其物理形式表示着该场所与机构的精神灵魂。一位教师的房间可以告诉我们他的性格以及他正在干什么”。的确,传统的学校教室布置中教师站在讲台前,学生坐在讲台下,象征了传统教育中学生的被动地位与知识传播中的权威主义。而当课堂桌椅被安排成圆圈形,让学生围成一个圈坐,而教师成为其中的“平等”一员,一些激动人心的现象与结果可能会因此发生。再就办公室中的桌椅布置而言,不仅反映了学校行政人员与教师的兴趣爱好、生活习惯与价值观念,也对进入其中的学生们发生一定的作用,从而使他们体会到校长与教师的为人风格及其处理同事关系、师生关系的态度与方式。在这些事例中,学校的物质——空间环境起了一种“无声的语言”的隐性教育作用。最后,我们前面论及的学校围墙也是学校物质——空间环境中对学生、甚至教师与公众发生很大的隐性作用的“体制”因素之一。

2.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二层次是指学校组织——制度方面的隐性因素。具体有学校的组织与领导方式,教学、生活与其他一切活动的安排方式、教育教学评价制度等因素。在这一方面值得注意的主要问题有:学校的领导与管理体制是专制的、还是民主的?大学是教授治校还是官吏治校?教师与学校对大学管理的参与程度如何?学生自治的程度如何?在教学计划、教学过程与教学评价中学生的参与程度如何?学校内部有什么样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所有这些“制度”或“体制”方面的因素都以隐蔽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观点、价值观念、道德品性与行为方式。例如,作为德国大学学术自由传统之一的学生自由选课制度不仅没有使大教室的座位日趋空闹,相反使学生在学习上更富有自觉性、积极性,并锻炼了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学习、自觉检查的习惯、能力与自主负责的素质。在这一点上,我们再看加拿大散文家兼文学教授斯蒂芬·利考克在《我见之牛津》一文中对牛津大学教学状况的描述与评论。他写道,在牛津,“方法是陈旧的,它轻视科学。它的讲课很糟。它有从不教课的教授和从不听课的学生。它没有秩序,没有安排,没有制度。它的课程表令人看不懂。它没有校长,它没有国家立法来告诉它怎样教书……”“然而,它成功了,无论我们喜欢与否,牛津给了学生某种东西,一种生活和一种思想方式。……秘诀何在?我了解到,这个秘诀的关键就在于导师的作用”。但是,导师是怎么教学的?“牛津导师所做的就是召集少数几个学生,向他们喷烟。被系统地喷烟,喷了四年的学生,就变成了成熟的学者”。利考克评论说,牛津并不急功近利,不追求眼见得到的“效率”。只要是好学生,导师“就会对他喷烟,直到在他心里点燃火苗”。说牛津教授只对学生喷烟,当然指的是教授叼着烟斗检查学生的论文与报告,与学生讨论聊天。他重视的是那么一种自由的、融洽的师生关系与教学方式,一种教育气氛对学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其中,教授的指导是通过学生主体的主动积极的学习与探索活动发生教育作用的。大学考评制度中对学生作弊采取罚款等处罚措施,其本意是为了教育学生、严肃考场纪律与公正原则的要求。但是,根据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学生作弊处罚制度似乎没有发生什么有意义的作用。原因何在?我们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这种处罚措施合不合理?有没有作用?这种措施的制订有否经过学生们的民主参与的讨论与同意?的确,从宿舍生活与上课点名等管理制度与规则等等,都需要考虑究竟是单方面地制定一些男女学生隔离制度与上课点名、缺课处罚制度呢?还是让学生作为主体民主地参与讨论制订与执行合适的制度,从而让学生从他们的选择、行动中吸取教训、承担责任、学会自律呢?学校与社会环境中的其它体制与措施是否与此相配合?

3.学校隐性课程的第三层次是文化——心理方面的隐性因素,它指的主要是各门学科的隐性因素、师生关系、教师人格与心理影响、班级心理环境的气氛等等。其中的某些因素如各门学科中的隐性因素前文已经论及,再如教师的心理影响与期望对于学生的作用大家都比较熟悉(如皮格·玛利翁效应),此处不再展开。这里只就教师人格与师生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问题作些讨论。

关于教师人格榜样的作用从孔子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到韩愈的“以身立教”,中国人在这一点上的认识是很深刻的。在外国,乌申斯基曾说过:“教师个人的范例,对青年人心灵”的影响,是“任何教科书、任何道德箴言、任何惩罚和奖励制度都不能代替的一种教育力量”。现代的苏霍姆林斯基说得更好:“形象地说,学校好比一种精致的乐器,它奏出一种人的和谐的旋律,使之影响到一个学生的心灵——但要奏出这样的旋律,必须把乐器的音调准,而这种乐器是靠教师、教育者的人格来调音的”。的确,教师人格的教育力量是很大的,“用追求理智统一性的兴趣感染学生的最好方法是让学生接近一个将自己无私地投入与专注于探索真理之中的教师”[6]。

综而言之,从影响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发展的因素角度看,在学校内外,凡是人们能够想到与看到的一切现象、事物、活动与观念都是广义的隐性德育课程的组成部分。学校整体大德育课程体系要考虑的有教育中的各种因素(各育因素、各科教学)、各个途径(活动教学、学科教学与环境中的体制与气氛)、各种教育力量(家庭、学校与社会)以及各种教育影响(经济、社会、政治与文化)等各成系统的德育“课程”以及它们以一定方式构成的更大的整体对学生发挥的综合性教育作用。学生们无论是否在接受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的教育与影响,他们始终在接受着前述各类隐性的或潜在的或自发的“课程”的影响,这种隐性德育课程对于学生的影响是客观必然的和巨大的,同时,它对于学生的影响和控制又是潜移默化的与无形的,犹如电学中不可见力场的运动和无线电波的不可见传播。学校要引导学生去适应、选择这些隐性因素并主动吸取其中的积极影响,这样,在整体大德育课程中,配合正规的、显性的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才会在培养与发展学生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方面发挥出最佳作用,收到出奇效果。

注:

[1]kohlberg&turiel,recentresearchofmoraldevelopment,holt,rinehart&winston,1973,p.50.

[2]布鲁巴克著,王承绪等译:《高等教育哲学》,浙江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78~80页。

[3]s.g.lesser,psychologyandeducationalpractice,scott,f-oresman,1971,p.421—423.

[4]p.w.jackxon,lifeinclassroom,holt,rinehart&winston,1968.

[5]r.magon,societyofeducationing,holt,rinehart&winston,1981,p.78.

德育课程论文篇2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德育课程源于老解放区的小学教育。老解放区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都是根据当时革命的中心任务确定的。战争年代为战争服务,例如,1939年《陕甘宁边区小学规程》规定:“小学课程以政治、军事为中心”。各门课程中都进行政治和军事教育,此外,共产党和民主政府还十分重视在学校开设专门的政治课。

当时政治课的内容以革命斗争为主,紧密结合当时的政治斗争任务,抗战时期教的是抗日战争的有关内容;国共和谈时,教材就有“和平谈判”的内容;到1947年又学习的政策。由于老革命根据地是处在反动派的分割包围中,因此,不可能有全国统一的教材。各根据地都从当地斗争的形势与任务出发,编写政治课教材。这些教材思想观点明确,密切联系革命战争、阶级斗争和生产劳动实际,革命性、思想性强。教材呈现形式有故事、问答、对比、歌谣、韵文、顺口溜等,文字通俗易懂,有的能贴近生活,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有的还配上插图,形象生动。

但同时也存在“政治口号化”“对儿童要求过高”“反映儿童社会生活的内容太少”等弊端。[1]除了政治课和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思想教育外,老区的德育主要通过参加各种课外实践活动进行,如生产劳动、儿童团活动(有站岗放哨、小先生教成人识字、拥军优属)等。因此,课堂教学与革命实践相结合是老区德育成功的经验。但是,在战争环境下,对礼仪等文明行为习惯,即所谓私德不够重视。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在实现对旧教育的接管与改造时,就十分重视对教材的改革。1950年7月,教育部、出版总署联合发出《1950年秋季中小学教科用书表》,统一各地使用教科书的版本。同年9月,组建人民教育出版社开始重编中小学课本,并实行中小学教材全国统一供应的方针。新编和修订的中小学教科书于1951年秋季起陆续供应。

不设政治课(1951~1957年)

1951年10月政务院作出《关于学制改革的决定》,并根据新学制制订了《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并于1952年3月颁布。这是新中国制订的第一个小学教育工作规程。根据这个《规程》,在小学实施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的全面发展教育。其中德育目标是:“使儿童具有爱国思想、国民公德和诚实、勇敢、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等优良品质”。这时开始不再设政治科或其他专门的德育课程,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主要通过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进行,内容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国民公德教育。

1953年政务院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特别强调了加强纪律教育的问题,指出“应该依靠耐心的说服教育,既要禁止采用体罚和斗争等粗暴方式,又要反对放任不管。应加强纪律教育,使学生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2]故1953年之后,小学德育逐渐偏重于日常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培养。到1955年2月第一个《小学生守则》颁布,共20条,其中关于在校和上课纪律方面的内容就有近一半,比较具体地指导了小学生的日常行为。

这时期还十分重视榜样教育,当时,书报刊物和电影广播配合学校,全方位地宣传英雄人物的先进事迹,各地涌现不少以英雄名字命名的班级和中队。当时,社会风气良好,再加上通过实施《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有了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受到了共产主义道德教育,发扬了集体主义精神,学习目的更明确,纪律普遍良好,成绩有所提高,并且养成了优良的习惯和品质。热爱祖国、尊敬老师、同学互助、爱护公物、拾金不昧等优秀事迹蔚然成风。这时期小学虽然没有德育课程,然而德育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

重设政治课(1957~1980年)

1957年以后,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当时,“有社会主义觉悟”是社会主义教育区别于资本主义教育的标志,是新教育方针的重要特点;而且还强调青年学生需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学习时事政治,认为“没有正确的政治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在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指导下,中小学德育的重心逐步转移。教育部颁发的《1957—1958年度小学教学计划》中就规定,“各年级每周新设‘周会’一节,以便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作时事报告等”。为了使政治思想教育由马列主义水平较高的专职教师担任,一些地区(如江苏、浙江等)的小学高年级又重新设置政治课,以加强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此后逐渐影响全国,以至大多数地区的小学高年级都相继开设了政治课。此时的政治课全国没有统一要求,没有统编教材,上课内容都是依据当时国内政治形势而定,如“”“阶级斗争”等内容。1963年3月中共中央颁发《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小教40条),以纠正“”以来教育工作中的偏差。1963年5月教育部又重新制订并颁发了第二个《小学生守则(草案)》(以下简称《守则》)。《守则》的内容与“五爱”国民公德一致,是“五爱”教育的具体化。其中第2、7条是“爱祖国、爱人民”;第1、3条是“爱科学”;第4、6条是“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此外,按时作息、讲卫生、诚实等也是小学生基本的行为习惯。这些内容都是小学周会和政治课的教学内容之一,也是加强基础道德品质的培养,使小学德育工作走上正轨的一个重要措施。但此后,在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大背景下,德育被打上了深深的阶级烙印,良好品德的培养越来越被忽视,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政治化倾向日益严重,到了时期达到了顶峰。“”期间全国并没有统一的教学计划,但开设政治课的地方比较普遍。像北京、上海等地还组织专业工作者编写并正式出版了政治课教材,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教材结构包括课文、思考题、辅助读物和单元教学建议几部分。

粉碎“”以后,各地政治课教材进行了重编,但当时的思想受“两个凡是”的禁锢,成人化、概念化依然如故。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规定在小学四、五年级开设政治课,每周各2课时,上课的总时数是136课时。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教学计划内第一次明确规定设置德育课程。教学计划规定,政治课的教学任务是对学生“进行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必要的政治常识教育”,但却没有基本的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所以说还未完全克服“左”的影响。根据这个教学计划,197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一套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政治课教材(四册),全套教材共八个单元,即第一单元: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苦难生活;第二单元: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第三单元: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和列宁;第四单元:共产党、领导人民求解放;第五单元: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一);第六单元: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二);第七单元:学点正确的思想方法;第八单元:建设伟大的祖国,树立崇高的理想。这套教材供全国通用。

这套教材一直用到1981年。教学方法主要是教师讲解和学生讨论,强调注意小学生年龄特点,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革命领袖和革命先辈的英雄事迹,用具体的材料说明革命道理,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组织些参观展览、看电影等活动,但还是以灌输革命道理为主,没有改变形式主义、空洞说教的弊病。

总之,这时期德育课程的开设完全是为了政治斗争需要,课程的社会功能、政治功能十分突出,完全抹杀、否定了它的个体,忽略了对每个个体道德主体意识的培养与提高,使受教育对象视德育为“异己”,是外部强加于己的东西而予以拒绝。同时,教学的运动式、成人化、概念化倾向逐渐严重,德育工作出现形式主义、追求表面热闹、但实效不高的局面,影响了小学生基础道德的形成。

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阶段1981~1997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领域也开始拨乱反正,1979年4、5月间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会后,印发了《全国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纪要》指出,“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注意青少年的年龄特点,有的放矢,讲求实效”“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与成人化的做法。教育活动要生动活泼,多种多样,为青少年所喜闻乐见”。[3](95-104)许多地方着手扭转小学德育跟形势、运动式(大轰大嗡,紧跟政治运动)、“三化(一般化、简单化、成人化)两不(不联系学生实际、不讲究实效)、一个样(大、中、小学一个样)”的局面。20世纪70年代末,北京、上海、广东、天津的一些教育理论工作者和中小学教师开始研制中小学德育大纲,力图按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来规定德育的内容和要求,希望中小学的德育目标和内容逐步走上科学化、序列化的道路。与此同时,也要求政治课改变单纯学语录、板着面孔讲大道理的做法。上海市1980年率先在部分学校进行开设道德课(后改为思想品德课)的尝试,集中对小学生进行以“五爱”为主要内容的共产主义道德教育。

小学思想品德课正式开设于1981年。当年3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在修订说明中指出,“目前四、五年级的政治课脱离学生思想实际,效果不好。根据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精神,将现行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一至五年级每周各1课时,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进行生动活泼的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和形势教育。”可见,从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最根本的原因是为了改进和加强小学德育,克服政治课因脱离儿童实际而造成效果不好的弊端,要求根据小学生的年龄特点与思想品德形成发展的规律来进行教育,并且突出了基础的道德教育。这是小学德育的一大进步。与此同时,教育部还专门发出《关于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这门课的性质、意义、教学内容和要求以及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勾画,是这门课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通知》首先确定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性质是“对学生进行初步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这门课程,“加强对小学生的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为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打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教学内容和要求方面,《通知》没有细分,归纳起来包含六个方面的教育:1.共产主义理想教育;2.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及国际主义教育;3.热爱人民的教育;4.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教育;5.遵纪守法、公共道德教育;6.集体主义教育。关于这门课的教学方式方法,《通知》指出,“对小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要坚持正面教育,积极诱导;要从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照顾少年儿童的年龄特征,注意由近及远,由浅入深,深入浅出,生动活泼,讲求实效;要善于用革命前辈和英雄人物的模范事迹鼓舞教育学生,有效地进行革命传统教育;要把教育与实践结合起来,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开展‘学雷锋,创三好’和‘五讲’‘四美’等活动”。同时,还指出了这门课与班主任工作、少先队活动、课外活动和各科教学的关系。[3](105-106),在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没有制定出来之前,这个《通知》起到了规范教学的作用。各地根据《通知》精神,以自编的讲授提纲和参考资料形式开始了思想品德课最初的教学。从此,小学德育课程也进入了一个逐步科学化、规范化的阶段。

1982年,教育部在组织各方专家广泛讨论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发了第一个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即《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行草案)》(以下简称《大纲(试行草案)》)。[4](49-55)这个大纲共有四个部分:一、教学目的;二、教学内容和要点;三、各年级教学内容和要求;四、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其中各年级教学内容和要点是分年级写的,每个年级都有12~14条不等的具体内容的要点。虽然现在看来,有些内容安排不一定恰当,有些要求过高了,但这是建国以后小学德育课程力求做到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开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国家教委根据《决定》精神,在总结了几年来各地开设思想品德课的实践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大纲(试行草案)》进行了修改,并于1986年4月正式颁布《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4](57-62)(以下简称《86大纲》)。这个《86大纲》的结构分为前言;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教学要点(分低、中、高三个年段安排);教学的基本原则;大纲实施几部分。除了结构上与《大纲(试行草案)》有所不同外,在各部分的内容与表述上也有不少变化,如课程性质部分增加了“系统地”三个字;明确指出了课程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目的中“共产主义接班人”改为“社会主义的各类建设人才”;教学内容从14个方面概括为8个方面;在大纲实施部分对编好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提出了具体要求;等等。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贯彻义务教育法的需要,国家教委着手制订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教学)计划,于1988年9月颁布《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相应的各门学科教学大纲。但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大纲没有同时颁发。同年8月,国家教委还颁发了《小学德育纲要(试行草案)》,全面规范了小学德育工作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和基本要求、教育途径、教育原则及学生的品德评定等内容。制订此文件的目的是“为了使小学德育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改革和建设对合格劳动者和人才素质的要求,适应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适应当前小学生的思想品德实际;使学校干部、教师以至学生家长都能有目的、有计划、协调一致地做好工作;使德育工作逐步制度化、科学化,提高整体效益。”[3](208)它是整个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和依据,因此,也是思想品德课教学的依据。为了适应这两个重要文件对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新要求,必须对《86大纲》作进一步的修订,修订的主要方面是经过实践所认识到的不太切合实际的地方和表述不够科学之处。1990年8月,国家教委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初审稿)》,两年后,又正式颁发《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试用)》(简称《92大纲》)[4](69-74)这个大纲与《86大纲》在结构上相同,在具体内容和表述方面的不少改动体现了更科学、更准确。如课程性质方面,在《86大纲》“比较系统地”基础上又加了“直接地”三个字,这是根据《小学德育纲要》的精神,与其他德育途径比较而言的,在其他各科教学中德育是间接的、渗透的,而思想品德课则是直接的。在课程作用方面,强调其在“引导学生从小逐步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起着奠基作用”,突出本课程的主要作用,而不是泛泛而谈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教学目的部分则把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四有”具体化了,对思想品德课的教学任务也更明确了,它规定为“着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指导道德行为”,而不是全面的德育任务。与《86大纲》相比,在内容上改动较大,因国家制订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内小学增设了社会课,于是原思想品德课大纲中的生活常识和法律常识教育的内容删除了。此外,适当降低了部分过高要求。教学原则的提法也由各学科共同的一般原则改为更符合思想品德课的特点,如“观点正确,说理明白”“以情感人,情理交融”等等,使教学大纲比较切合少年儿童的实际和思想品德课的特点。

《大纲(试行草案)》公布后,全国有十多个省、市组织编写课本与教学参考书,在教材编写和教学研究上开始了初步的探索试验。这可以说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开创阶段。当时,大家对思想品德课教材的认识是必须“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思想性是首要的。”有的老师还特别强调:“思想品德教材一定要把着眼点放在培养创造型人才上,时代气息要浓,要讲新话,把传统教育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但实际上各地编出的教材大多“存在要求偏高,内容偏深和成人化的问题,从而超出了小学生的接受能力。”教材的练习设计也“多数比较单调,主要是太大、太空、太死,回答问题居多”,有的是读课文后谈认识和感想。[6]

《86大纲》颁布后,国家教委委托北京市和人民教育出版社、上海、天津、广东、四川、辽宁和黑龙江等地,根据此大纲共编了六套半通用教材(其中有一套在三年级以后分成五年制与六年制两种版本),分别满足城市、农村、沿海、内地等不同地区五年制、六年制不同学制对教材的需要。刚编写出的教材比较强调思想性、政策性,板起面孔训人的味道较重,不够生动活泼。教材中成人化、概念化的现象突出,要求偏高,如要小学生弄清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之间的关系;要求小学生举例说明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好;要认识实践出真知、内因与外因的关系等等,脱离了小学生的思想实际与认知水平。1986年,国家教委成立了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1987年开始审查根据《86大纲》编写的小学思想品德教材。经过审查、审定后,大家对思想品德课教材质量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开始注意从小学生实际出发,努力克服“假、大、空”和成人化的倾向。在审查通过的教材中以北京市和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版本使用面最广,影响最大。这套教材由课题、课文、插图、练习、阅读材料五部分组成。课文形式基本上是故事加道理,并力求图文并茂。一年级的前几课没有文字,以图来表达故事内容。二年级文字渐多,但不超过200字,采用童话、故事、儿歌等形式,插图多而且是彩色。中年级以上主要通过讲故事说明道理,或夹叙夹议摆事实讲道理,或采取通信、对话、讨论形式讲道理,比较多样化。这套教材的练习注重道德辨析,富有启发性和实践性。从第七册起,课文后还附有阅读材料,用以扩展学生的受教育面。与教科书配套的还有12册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教学幻灯片。因此,这套教材是当时比较适合儿童心理发展水平的教材。

《92大纲》颁布后,各地又进行了新一轮教材编写工作。国家执行“一纲多本”的教材方针,鼓励各地开展教材建设。这期间,许多省市都编写了思想品德课教材,仅国家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就有十五六套。这批教材吸取了前一批教材的经验,并注意克服成人化倾向。编写者重视对儿童思想实际、生活实际、接受能力的研究。他们到学校中去收集日记、作文作为编写课文的素材;编好后还读给教师、学生听,征求意见。编出的教材比较贴近儿童实际,受学生欢迎,质量有明显提高。教材建设也进入了一个规范化阶段。但由于大家认为思想品德课教材是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材料,它代表了国家意志,不同于一般的儿童读物,必须严谨、规范、准确。因此,教材编写中不成文的条条框框很多,如课题必须有思想品德教育的特点,要明确反映本课的教育观点。课文要求明确表达观点,不能含糊,不能没有结论性语言。结果就造成观点过于直白,存在概念化、公式化、说教味重的毛病。再如,插图强调思想性与艺术性结合,不得过分夸张、丑化儿童,艺术性要服从思想性。这样,漫画、卡通画就都不敢上教材了。此外,这时期的教材虽然要求做到各具特色,以体现教材的多样化,但这时“一纲多本”的“多”还处在初级阶段,多样性只停留在选材上,多选些当地的人和事,就算地方特色,在教材体系、结构等方面还缺少独特性。尤其在教学思想上仍局限于研究教师的教,不重视研究学生的学。教材也只是教本,还不是学生的学本。

在进行教材编写的同时,各地教学研究部门配备了小学思想品德课教研员,开展了广泛的教学研究活动;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纷纷开设小学思想品德教材教法课,进行了思想品德学科教师的培训。在教学实践中总结了“明理、激情、导行”六个字的课堂教学特点。所谓明理,就是在教学中要观点正确,说理明白、清楚。要让学生知道某个道德规范是什么,为什么要有这个规范,以及怎么做。激情是指激发学生的道德情感,引起与真、善、美情感的共鸣。激情与明理结合,达到情理交融,有利于将道德规范内化为学生自身的道德需要。导行是指引导学生按社会的道德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能否有道德行为,是检验教学效果的标志之一。根据这六个字的教学特点,第一线的教师们设计了各种不同的课堂教学结构,有三段式,有四环节,有五步型,等等。而其中四环节教学结构比较普遍,所谓四环节教学,在提法上虽各有不同,但其基本内涵是一致的,所以,也有人称其为思想品德课课堂教学的基本结构,这就是“导入新课,学文明理,辨析导行,总结延伸”。从这个结构可见,当时人们按照教学大纲的精神,这门课要“着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指导道德行为”,把重点放在提高道德认识上,用说理贯穿全教学过程。具体教学方法的改革和选用,也是围绕着提高道德认识。也正因为这样,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质量虽比以前有所提高,但容易使教育效果仅停留在口头上。学生在课堂上讲得很好听,却没有真正感悟,没有实际行动。从1981年发出设课通知,经过三个教学大纲的修订、颁发,反映了人们对小学思想品德课认识的变化和教学实践的探索历程,也是这门课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建设过程。

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阶段1997~)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后,中共中央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整体规划学校德育体系”,使各教育阶段的德育课程、教学大纲、教材、读物、教育和管理方法,学生思想品德表现的评定标准和方式等都要加强整体衔接。为此,1997年3月国家教委又制订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4](75-127)使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德育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原则、教学方法、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方面都贯通起来,成为一个整体。

这个《课程标准》与原《教学大纲》相比,变动是很大的。首先,关于学科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课程标准》指出学科的性质“是对学生系统进行公民的品德教育和初步的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以及有关社会科学常识教育的必修课程”,没有再沿用过去的“共产主义思想教育”,以避免由于对“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片面理解而产生的思想混乱。关于这门学科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作用。《课程标准》指出,“它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我们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重要标志之一。它对学生确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地位与过去提法一样,作用明确为“指导作用”,比之过去提“奠基作用”更符合这门课的实际情况,因为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有多种途径,思想品德课只是其中之一,而且每周只有一课时,它对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养成文明行为习惯起系统的指导作用,而真正养成要在其他各途径中反复实践锻炼。

其次,关于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课程标准》更突出了基础性和广泛性。小学各年级所设德目都是基础道德品质,也是人类社会共同的道德准则。它包括热爱祖国、孝亲敬长、团结友爱、关心集体、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热爱科学、勤劳节俭、遵守公德、诚实守信、勇敢坚毅、自尊自爱、热爱生命等德目,涉及做人的方方面面。而其中“热爱生命”就是过去《教学大纲》没有提到的德目。教学内容和要求的层次性是《课程标准》的另一个特点。长期以来,小学和初中的德育课程没有通盘的考虑和安排,因此,造成教学内容不必要的重复或脱节。有些本该初中讲的内容,为了求得小学教学内容的完整性,勉强安排在小学,这样既难教又难学,影响教学效果。现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统一安排,根据《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总目标,按四个学段分解为具体目标和教学内容,体现出整个教育既有层次性和渐进性,又有连贯性,自然衔接。小学思想品德教育的内容按一二年级、三四五年级、六年级三个学段分配,一二年级涉及其中的十个德目,三四五年级涉及十四个德目。相同德目拉开层次,螺旋上升;每项教育内容在认知要求上分“知道”“了解”“懂得”等层次,在行为要求上分“学做”“会做”“做到”等层次,情感教育贯穿其中,知行并举,循序渐进。六年级作为小学和初中的连接部,既是六三学制的六年级,也是五四学制的初一年级,它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就带有明显的过渡性,它要求“较系统地对学生进行道德规范教育,使学生知道社会生活中必须有道德,并能对社会生活中遇到的道德问题进行比较,做出正确的道德选择,从而提高道德行为的自觉性”。教学内容则按生活圈归纳整理,分个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家庭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学校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国家民族生活中的道德规范五个单元较系统地安排。但这样的系统又不如初中按学科体系编排那么严密。同时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的呈现方式也改为表格式,使要求的层次性更加一目了然。

再次,《课程标准》不仅规定了教学原则,还对教学方法、教学用具、学习评价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给教学改革作出了指导。

2000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共同发表《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对于如何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二、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课程建设;三、加强德育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品德形成。考虑到德育课程建设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情况,增强时代感;同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启动,为了在2005年全面推开新课程之前,有个适应期与连续性,因此有必要对《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试行)》进行修订,以供过渡之需。2001年10月教育部颁发了《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修订)》(以下简称《修订版》)。在修订说明中指出“此次修订的目的是根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小学思想品德课和初中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之更好地发挥学校德育工作主导渠道的作用”(单行本)。这次修订与小学思想品德课有关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调整和充实教学内容,如小学一二年级加强了文明礼貌、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三至五年级增加关心帮助贫困家庭、灾区人民的教育要求,加强了关心他人的教育。在小学的教学内容和行为要求中还增加“学会与教师交换意见”“学会与人交流”“要自信、不自卑”等内容,增加了时代性。2.适当降低要求,减轻学生负担。如在一至六年级,删除对一些概念的认知要求;将对某些内容的要求确定为“知道”,以降低教学要求等。3.强调更新观念,推进素质教育。如要求树立民主平等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等,并突出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培养。4.较大幅度增加实践环节,让小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如在教学时间安排中,规定小学至少有30%的时间用于开展学生课堂活动和相关的实践活动等。5.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如提出“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和研究性学习等方式进行教学。对小学生应多采用活动方式进行教学”。[6]

在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小学思想品德课的教材编写和课堂教学也出现了崭新的面貌。为了实施国家宏观调控,使教材质量更高,教育部党组专门成立了中小学思想品德、政治课教材领导小组,负责课程标准的制订和教材的编写工作。《课程标准》颁布后,由教育部及一些教材专家组成教材编写委员会,在全国聘请作者参加教材编写,先由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出版了一套示范教材,1997年12月审查,通过后于199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用。随后,江苏、辽宁、黑龙江、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等地也相继编出了新教材。新的思想品德课教材按照“求实、求新、求活”的精神编写,强调教材要紧密联系儿童的实际和社会的实际,努力反映时代对中小学生的新要求,反映20世纪90年代小学德育研究的成果和思想品德教学的成功经验,以适应21世纪教育发展的新形势。[7]这时期在教学思想上突出“育人为本”,更重视学生主体的参与、道德情感的陶冶和道德选择、道德评价能力的培养。因此,教材总体上出现了不少可喜的变化,具体表现如下。

1.教材的结构体例有较大变化,出现栏目式、板块式结构。如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新小学思想品德课就是每课设三大板块,一是引入新课,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和具体感受出发,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愿望;二是课文,注意选材内容丰富、生动,在课文中还设“框”,“框”中是思考题或名言,便于学生边读边想,帮助他们加深对课文的理解;三是练习,设“读一读”“想一想”“议一议”“说一说”等栏目,以多种形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有的教材是以学生认知规律或学习过程为内在线索,以学生主体性活动为外显形式,如四川版教材每课设五个板块,“想想说说”,引起学习新课的兴趣和愿望;“看看读读”引导学生学习课文,树立道德观念;“想想做做”,联系实际,明辨是非;“学学记记”,用简单的语言概括总结教学内容的基本要点;“查查评评”,将道德评价引入教材,用各种形式让学生自评、互评,或回家请家长评,促进道德认识转化为行为实践。这样的设计反映了儿童品德形成的过程。其他版本也有类似的变化。总的来说,这一轮新教材的设计,注意了引导学生参与教学过程,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为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创造了条件。

2.改变了过去板起脸讲道理的方式,注重以情动人。有的教材从情感体验入手,引起学习动机。如人教版第6册《拾金不昧》一课的导入就是:“想一想:如果你丢失了心爱的东西,当时的心情怎样?如果有人拾到送还给你,你又是什么心情?”用自身的感受来体会课文讲的道理。有的教材注意以情感人,让学生在诗情画意的气氛中接受教育。

3.教材明显地透出信息时代、知识经济社会的特点。首先,教材内容的选择更富于时代性,电脑、“神舟号”可载人飞船、可视电话、杂交水稻等新的科技成果在教材中都有反映。借用了商店里的“文明伞”要及时归还等现代社会公德教育也出现在教材中,使道德教育更加贴近儿童的生活实际,易于理解和接受。其次,在表现形式上有的教材也富有时代感,如辽宁版教材的栏目有“金话筒”“信息窗”等在影视、报刊中常见的名称,儿童就会感到熟悉、亲切,从而易于接受。不少教材的插图采用照片来反映真实的画面,漫画与卡通也开始进入课本。教材版式也更加生动活泼,有的如四川版和黑龙江版的教材,采用了大开本,等等。

4.练习设计更加具有启发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有的设计了开放式题目,给学生留有较多的思考空间,如江苏版教材第7册第5课《情同手足》有一道题是:

“小光的脚扭伤了,走路一拐一拐的。如果小光在你们班,你──

(1)关心、安慰他,课间休息时搀扶他到室外活动。

(2)放学时和他一起走,帮他背书包。

(3)。

(4)”

这样的思考题没有绝对的、唯一的标准答案,可以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认识和实际情况作出多种选择,避免了说大话、空话,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道德选择能力。实践活动在教材中得到了重视。人教版教材的练习中设计了“做一做”栏目,要求学生开展办展览、作调查、搞演讲、辩论等活动。有的教材则增设了专门的实践活动课,如江苏版教材从第5册起每册除了编13课课文外,还安排了2个活动课。《课程标准》修订后,要求实践活动不少于30%,江苏的这一做法便被各地普遍采纳。

新的教材成为教学改革的“领头雁”,为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指明了方向。所以,这以后在课堂教学方面则倡导了“感悟—导行”模式,其结构是:动机产生感悟归纳演绎深化操作延伸。开始从教师教的角度转向由学生学的角度来研究教学,整个进行过程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师生互动的改革精神。在许多学校中,思想品德课教学出现了以下转变:由教师传授灌输、学生被动接受为主转向强调师生互动双向交流、学生主体参与、主动发展;由强调提高道德认识为主转向注重情感体验,增加教学实践活动的机会,让学生在生活实践中获得“道德感悟”;教学要求由统一化、标准化转向多样化、个性化,实行开放式教学,致力于提高学生的道德评价能力、道德选择能力和创新能力;小组合作学习、调查访问、查询资料、讨论、辩论、模拟现实生活表演等自主学习方式被广泛采用;等等。此外,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运用到思想品德课教学,更使课堂教学不断优化。

总之,到本世纪初,思想品德课已开设二十余年。这二十余年是一个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其改革和发展的轨迹是,不断贴近儿童发展的实际,不断紧跟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参与社会生活的实际,使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求实、落实、努力提高实效。存在的新问题是这门课与同属小学课程计划的社会课在内容上有许多交叉和重复,两门课的综合就成了必然结果。

对小学德育课程历史回顾的研究思考

通过对新中国小学德育课程演变过程的回顾,总结历史的经验,引起我对如下三个问题的思考。

(一)课程功能的社会性与个体性的关系问题

德育课程的功能是什么?或者推而广之整个德育的功能是什么?应该有两个:一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这是社会;一是形成与发展受教育者个人良好的品德,这属于个体。两种功能又是互为条件,互为结果的。“德育的社会是个体之汇集,通过德育所形成的社会大多数个体的道德倾向、道德水平,标志着社会的道德倾向和水平。同样,德育的个体又总是反映着社会”。“社会整体的完善是个体完善的前提,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不高就难以使学校德育发挥其个体,个体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就会受阻。”[8]反之,若忽视德育的个体的发挥,那么多数个体的道德主体意识没有得到发展,道德人格没有完善,社会也就难以稳定与发展,德育的能也将实际上丧失。所以,德育课程应该同时发挥社会性与个体性两个功能。

但是,我国长期以来过分强调德育的社会,把个体的发展看做社会发展的工具,即完全以社会为本位来培养每一个个体。整体精神和社会秩序是绝对的价值取向,强制性、规范性是德育的主要特征。这样久而久之,受教育者视德育为“异己”,是外部社会对自己的要求与约束,而不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从而产生抵触、排斥,影响了德育的个体的发挥。这也许就是德育(包括德育课程)实效性差的原因之一。

今天,应充分发挥德育课程的个体发展功能,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学生品德的形成既有道德认识的部分(对这点以往还重视)、更有道德态度的方面。人们常说的理想、信念、价值观、人生观等都属于态度的范围。构成态度的主要因素是学生自身的需要和由需要产生的情感倾向。有了道德需要,那么道德规范就会内化为自身的行为要求,遵守道德规范就会由“他律”变为“自律”。所以,我们的德育课程必须十分关注学生主体意识的启迪,培养和发展他们的道德需要,从无道德需要到有道德需要,从非道德需要到道德需要,从低层次道德需要到高层次道德需要,重视学生道德情感、意志的培养和道德选择能力的提高,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使他们学会过有道德的社会生活。这样,个体的道德素质普遍提高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就有了保证,也就较好地发挥了德育课程的社会。

当然,德育课程对个体发展的功能有限,它每周的固定课时不多,因此,德育课程应注意与其他德育途径,如各科教学、校班会、课外活动、少先队活动等相配合,发挥学校教育的整体效应。

(二)小学德育课程内容的范围与层次的问题

国外大多数国家的德育仅指道德教育。而我国德育的内容包含了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诸方面,范围较广。在道德教育中还有私德、公德、职业道德之分。私德是涉及私人生活的道德规范,如个人品质、修养、作风和在处理私人生活中家庭伦理、朋友关系及邻里相处等方面的行为准则;公德则是国家及社会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如爱祖国等“五爱”、国民公德与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则是与某个具体职业有关的道德规范,如爱岗敬业、诚信服务、办事公道等。古代社会公共生活不多,对公德的要求相应较少,学校德育内容以私德为主。近代社会开始注意社会公德教育。但在我国广大地区在长期的农业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共生活较为贫乏,社会公德要求不高;新中国成立后,又长期偏重政治思想教育,忽视道德教育,即使抓道德也是指的国民公德(通常说的“大德”),而不是社会公德。因此,人们的公德意识不强。小学德育就应大力进行个人私德与社会公德教育,打好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的道德基础。

从德育内容的层次上看,有道德规则教育、道德原则教育和道德理想教育几个层次。不同层次的教育功能是不同的。道德规则是带有强制性的、必须执行的道德要求,如乡规民约、学校校规、不随地吐痰等“七不”规范。进行道德规则教育应该具有约束功能。道德原则是在道德规则基础上归纳出的具有普遍性的道德原则,如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等。进行道德原则教育具有指导或导向功能。道德理想又是对道德原则的高度概括,是这个社会提倡的希望人民去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如“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进行道德理想教育具有激励功能。[9]三个层次具有递进关系,低层次的教育为高层次的教育打基础。在大、中、小学不同的教育阶段,德育内容的层次应有侧重,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育人功能。小学阶段是打基础阶段,道德教育应着重发挥约束功能和导向功能,即主要进行道德规则与道德原则的教育。但政治课时代是以道德理想教育为主,所以出现“理想泛滥,规则贫乏”的局面,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都丢失了。思想品德课时代开始注意基础道德,但由于学习方式、方法相对陈旧,效果不佳。所以,今天的德育课程应注意不同层次德育内容的比重,调整好它们的结构,以更好地提高课程的实效性。

(三)德育课程发展中渐变与突变的问题

回顾我国德育课程的开设与演变过程,可以发现,一种新的课程理念和教学思想在实践中往往首先只有少数先进的、实验性学校提出,慢慢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并被政府教育部门采纳而形成新的制度,再达到全国实施。从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以及思想品德课的不断改革都说明了这一点。这是因为教育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生产力发展了,人们的思想文化需要也会随着改变,再加上国门打开了,中外文化得到了交流,长期支配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受到了冲击。于是,新的教学思想、新的教学方法在旧的课程中孕育,渐渐否定了旧课程中不合理部分而产生了新课程。所以课程改革并不是在一天中突然发生的,它有一个逐渐成长的过程,它是在渐变的基础上产生的突变。新课程的设置,新课程计划的制订,就是突变的标志。认识到这点,就要正确对待过去与未来。一方面,要正确对待过去,要看到新的思想和方法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离开当时的社会背景。今天我们在教学改革中产生的新思路、创造的新方法,在翻阅了历史后,发现似曾相识。那么就应该找一找过去是怎么提出来的,又是怎么丢弃的,如何避免重蹈覆辙。过去有哪些教育方法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怎么为今日所用。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出现的新思想或与众不同的做法不应该轻易否定,而要研究其原因,鼓励其创新,帮助其完善,也许未来的教育就在其中。

*本文历史演变写到2002年,即小学思想品德课课程标准修订稿的出版及其实施,未涉及新课程《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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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斌.怎样编写好小学思想品德课教材[j].课程·教材·教法,1985,(5).

摘要:新中国成立初期,小学的课程设置源于老解放区的教育。1951年学制改革后,小学没有单独设立德育课程。1957年以后,为了突出政治思想教育,逐步开设小学政治课,从教材到教法,运动式、成人化和形式主义现象日益严重。20世纪80年代初,为克服小学德育的成人化和形式主义,将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并不断修改与完善学科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和与之相应的教材、教法,历时二十余年。回顾这一变化发展过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今后这门课程的建设将起积极作用。

德育课程论文篇3

在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小学的德育教育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更加强调德育的地位,重视德育的发展,培养综合型人才。需要学校不断进行创新,创造出新方法和新途径来强化教育的时效性,从知识传递过渡到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各学科的教育中都强化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积极乐观、不断上进的优秀品质。在课程改革中,尽量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展示不同学科在实现道德教育上的不同价值,改变了传统教育的德育课程面貌,强调在真实、客观的生命体中感受构建个体的道德成长经验。就此,新课程的改革解决了传统教育背景下道德与生活的分离局面,学校开始从教学向教育转变,引发了教学工作者对传统教育新的定位和思考,更加重视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的统一性,强调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利于培养中小学生健全的人格。基础教育的新课程改革提出了许多新的观念,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提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等,有利于德育工作的继续发展和探索。

二、课程改革背景下中小学德育教育发展的对策

(一)针对中小学生思想特点,构建道德教育体系课程改革下中小学遇见域的发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就目前中小学生的思想年龄特点来制定教育对策,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教育方式,完善德育教育体系。现在中小学生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受到父母的溺爱,生活能力和学习能力都不是很理想,依赖心理严重,给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因此,学校要制定有效的对策,提高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能力,以往单纯的说教式教育方式已经行不通,要创建新的渠道,将教育的理念深化到学生内心,付诸实践,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例如,学校可以通过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教学方式,加强中小学生思想方式的转变,并且还可以运用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方式积极引导学生思想道德观念的转变。

(二)将中小学的教育工作回归生活回归生活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学以致用,另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的研究视野,直接表现为德育课程类型从理论体系开始向生活体系转变,同时,在实践中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逐步发展起来,德育隐性课程如校园文化、人际关系和精神环境等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进一步提高了中小学生德育教育的发展。并且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和自然生活等各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使学生在不自觉中接受道德教育。学校不仅是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的场所,更是加强德育教育的场所,还是学生思想道德观念成熟的重要场所。

(三)重视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实践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实践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观念和独立人格的形成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教育机构要重视教师教学行为和教学实践的发展,对教师的导入方式、提问方式、行为举止和工作态度等方面严格要求,做到为人师表应有的道德观念。比如,备课充分、守时和负责等优良品质,要以身作则,给中小学生起到良好榜样,教师要转变思想观念,努力营造民主平等的教学氛围,并且根据难易程度的不同兼顾不同层次的学生,达到教育的目的。

三、结语

新课程的改革过程中摒弃了传统观念中落后的理论,使学校的教育工作迎来了新的曙光,重视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总之,在课程改革背景下,加强并改进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是新时代下中小学的教育迎接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时代赋予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因此,在新课程改革的形势下,中小学教育工作者要坚持科学发展观,转变传统教育方式中的不良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创中小学教育的新局面。

德育课程论文篇4

关键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

在我国,尤其是在我国的高校,德育受重视的程度是国际上绝无仅有的。党和国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改进和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广大教师也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但效果仍然不尽如人意,德育理想和德育现实间的反差明显。提高德育效果的举措是多种多样的,由于课程是教育的核心,是联系社会要求和学校教育的桥梁和纽带,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德育“高投入”与“低成效”之间的尖锐矛盾,关键是要直面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困境,分析陷入困境的根源并找到出路。

课程是为了培养人和教育人而产生并发展的,培养人是课程的本体功能。德育课程是以培养人的德性为本质的。本文在讨论高校德育课程建设时,是站到文化的本质是人生命存在及其活动的高度,站到人的本性是“活动”的高度看,课程的本质就是人的学习生命及其活动。[1]在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德育课程建设是一种涉及社会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社会性的教育行为,而不仅仅是教育领域内部的仅仅涉及教育内容的孤立的课程行为。

一、高校德育课程建设存在的困境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存在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德育课程地位的失落

德育课程的设置虽然在形式上显得至高无上,但在实际中却显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一种摆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2]是对德育课程地位失落的生动写照。我国高校的德育课程在设置形式上是至高无上的,德育课程的设置和教育内容的确定是由中央政治局讨论审定,然后颁布全国,遵照执行的。高校的其他课程从来没有受到过如此的重视。然而,这种由上而下的高度重视并非是自始至终的,具体而言,只有德育课程的设置和内容的确定受到重视和关注,而教育效果则无人过问。[3]

(二)高校德育课程内容的失宜

作为德育课程内容主要载体的教材,虽然在数量上多达几百种,但学生对德育教材不感兴趣。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高校陆续开设德育课程至今,关于德育的教材已经出版了几百种,但数量不等于质量。曾有调查表明,“认真读过教材”的大学生仅占13%,学生普遍反映教材的说教味太浓,脱离了现实生活。[4]高校学生对德育教材不但没有表示出浓厚的兴趣,还表现出对德育教材的不珍惜。例如,每到考试期间,图书馆的座位往往变得紧张,一些学生有用书本占座位的习惯,据笔者观察,用于占座位的书本十有八九是在学生看来“丢了就算了”的德育教材。

(三)高校德育课程实施的失效

德育课程的实施虽然在显性的途径上种类繁多,却难以形成整体性的、一致的教育影响。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途径和方式:一是由思想政治课教师实施的各种名称的政治课和思想品德课程;二是由各任课教师在各门文化课程教学中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三是由学校行政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及各类社团组织的各项德育工作。[5]这些德育课程的实施耗费了行政人员、科任教师、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难以形成整体性的、一致的教育影响,有时甚至出现相互脱节、相互抵触的现象,造成高校德育“高投入”与“低成效”之间的尖锐矛盾。

(四)高校德育课程评价的失败

德育课程的评价虽然在数量上越来越精确,却难以真正检验学生对德育内容的体悟程度及内化程度。用“失败”一词来形容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评价”,似乎有点于心不忍,但理性地想想,却又觉不失为实。这种“失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高校德育课程评价工作耗费了大量学者和实践工作者的时间与心血,也制定出科学的、系统的甚至是非常全面的、精确的高校德育课程评价标准与细则,但这些评价标准与细则在现实的高校德育课程评价中缺乏可操作性。有多少高校能严格按照“拾金不昧的次数与数量”“出早操的次数”“参加义务劳动的次数”等指标评价学生的品德?其二,如果高校真的严格按照这些德育课程评价标准与细则来评价学生,把学生品德的高低等同于“a数 b数 c数 d数 ……”,那么,这些看似科学的标准与细则,在实际上却无法真正检验学生对德育内容的体验、领悟和接受程度以及德育内容在学生身上产生的真正影响,并容易产生误导,使学生表面一套私下又是一套。

二、高校德育课程建设陷入困境的根源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为什么会陷入困境?拨开浮在表面的种种复杂因素的干扰与影响,以“本质与现象”作为哲学范畴的思维方式,来考察、认识和理解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可把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建设陷入困境的根源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

当前高校德育课程地位的失落在很大程度上是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所导致的。所谓价值性工具是指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把高校的德育作为传授和灌输意识形态以及价值观念的工具,[3]高度重视。所谓工具性价值是指我国高校的部分德育教师把教授德育课程和灌输价值观念作为保住自己工作和饭碗的价值,而不管所传授和灌输的价值观念自己是否理解和接受,仅仅是一种工作而已,教完了便完成任务。[3]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些教师缺乏教师应有的职业道德,而是因为课程内容是上级框定了的,不管教师接受与否,都得那样地传授和灌输。然而,教育不仅是一种言传,更是一种身教与潜移默化的熏陶,为师者要感动学生,首先要感动自己,如果连德育教师自己都不能理解和接受的价值观念,学生们又怎么可以理解与接受呢?这种照本宣科的方式不仅亵渎了德育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甚至给德育课程戴上了“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的虚伪面具。

(二)高校德育课程目的的一元性与学生需求的多元性之间的矛盾

当前我国高校德育课程的目的是一元的,这种一元性主要表现为高校德育课程要完成其政治功能,在内容的选取上一直偏重国家的意识形态领域,主要是体现我国的教育行政部门所要传授、灌输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强调统一人才的培养。但是,学生的需求是多元的,学生在民族、文化、地域、年龄、性格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其道德伦理水平的差异及需求的多元性。一元性的课程设置,很难满足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求。

(三)显性德育课程内容的认知性与德育内容内化过程的体悟性之间的矛盾

前文把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途径概括为三种途径和方式,若将这三种途径置于课程这一名称下加以分类,可以分为三种:[5]一是“知识性的”或“理论性的”课程,也称认识性德育课程,这是学校的“正规德育”课程,如哲学、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法律基础等;二是“活动的”或“实践的”德育课程,也称活动性课程,[6]如课外与校外德育活动,学校和教师组织的各种场合进行的德育谈话;三是学科教学中的“德育课程”,主要是指任课教师在文化课教学中借助教材所蕴含的德育因素进行的思想品德教育。以上三种我们可以称为显性德育课程。这三类课程在高校德育教育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各有不足之处:第一类认识性德育课程往往只教给学生“关于道德的知识”;第二类活动课程在高校里往往只是“走过场”;第三类学科中的德育课程更是零散而随意的。归根到底,这三种德育课程往往是强调教给学生“有关道德的知识”而忽略学生的内化机制。

杜威在《教育中的道德原理》一书中区别了两个概念:“道德概念”(moralideas)和“关于道德的概念”(ideasaboutmorality)。所谓“道德概念”是把这种观念“在行动中见效果,使行为有所改变”,使之“成为品性中的一个部分”;而“关于道德的概念”就是直接传授道德知识的教育,也称为知性道德。杜威认为这种教育即使是讲得最好的,也是在数量上比较小的,在影响上也是微弱的。[7]知性德育课程实际上只是伦理学的知识性教育与学习,这种“特定的问答教学”存在一定的“空洞说教”的缺点,很难在学生的头脑中形成真正能影响与指导其实际道德行为的道德认识、信念、情感、意志和行为。这是因为德育是传承人类精神文化成果的活动,作为德育内容的精神文化成果不能像房子、汽车等物质财富那样通过简单的购买、赠送或继承等方式获得。教师可以引导学生思考,但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思考,教师不可能把德育内容直接装进学生的脑袋里,即使能“装进去”,装进去的也只是“关于道德的概念”而不是“道德概念”,因为德育内容的内化过程需要体悟。也就是说,德育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等)是来自社会生活的,它不像自然科学的理论那样可以通过实验来反复验证,德育内容只有通过心灵的特殊体验和领悟,才能内化为学生的道德理念,约束学生行为。

(四)德育内容的精神性、思辨性与科学方法的实证性、精确性之间的矛盾

德育内容具有人文性、精神性和思辨的特征,不像自然科学中公式和定理那样具有实证性、精确性。对德育课程进行评价的关键不在于检验学生记熟了多少“关于道德的概念”,而在于检验学生是否通过自身的体悟,通过设身处地的联想而领会德育内容的意蕴,并把这些意蕴深深地融入到自身的身心让其真实地存在,从而指导他们的学习实践与生活。因此,如果高校的德育评价照搬了自然科学知识测验和考核的量化方式,以知识测验的分数来衡量德育的效果,这种方法显然是片面的,势必会导致高校德育评价的失败。

三、高校德育课程建设的出路

(一)高校德育课程目的的确立

要以“公平”为道德核心,把高校德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的德性而不是“神”的德性。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的,要做有道德的人就意味着要“吃亏”“奉献”甚至是“牺牲”。人有着许多与生俱来的无法解决也无法逃避的矛盾,譬如说“生”与“死”的矛盾,“追求最大价值”与“价值的不完整性”的矛盾,当遇到种种矛盾冲突需要作出抉择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性,而传统德育课程把目的定位于苛求所有人在遇到种种矛盾冲突时都是以“首先满足他人利益及集体利益”来“奉献”甚至是“牺牲”。这其实是漠视人的本性,人为地拔高了德育目标,把德育蜕变为“无人”的德育,把德育异化为培养“神”的活动,从而导致了以下误区:误区一,有的教育者以为自己和学生都是“神”,把德育当作是“神”培养“神”的活动──现实中自以为满腹经纶,空洞说教,对学生吹毛求疵;误区二,有的教育者知道学生是“人”,却以为自己是“神”,把德育工作当作是“神”培养“人”的活动──现实中居高临下,道貌岸然,借用一套套理论来“压制”“征服”学生;误区三,有的教育者很清楚自己是个“人”,却想把学生变成“神”,把德育工作当作是“人”培养“神”的活动──现实中对自己不严格要求,对学生却责备求全。

出现以上误区的根本原因是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的,而不是以“公平”为道德核心的,把德育目的定位为“培养神的活动”。为什么传统的德育是以“奉献”甚至是以“牺牲”为道德核心,而不是以“公平”为道德核心呢?其根本原因并不是人们的认识水平有限而理解不了“道德应该以‘公平’为核心”,而是因为传统德育把实现德育的政治功能作为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价值性工具与工具性价值的矛盾导致了当前高校德育课程目的错位,目的的错位便导致了地位的失落。

因此,德育课程建设的首要环节是要把错位的目的调整过来,以“公平”为道德核心,把高校德育目的定位于培养“人”的德性而不是“神”的德性;在关注高校德育的社会功能、致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的同时,还应该关注德育的个体功能,努力使个体更有尊严地活着。

高校德育应该是“有德性”的人培养“人”的德性的社会活动,树立教育者与教育对象平等的观念,完善感染、激励的教育机制,“像挖掘财富一样把埋藏在每一个人心灵深处所有的才能发挥出来”。[8]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的关系和谐而平等,“让一个人去关心另一个人,力求看到自己身上的好的东西在另一个人的身上表现出来”(苏霍姆林斯基语)。

(二)高校德育课程内容的建设

内容的建设要从培养“人”的德性出发,注重“全球化趋势”与“民族化特色”的融合,注重一元与多元的统一,让德育教材更加接近学生的生活。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概念被不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相互渗透而变得面目全非。当“地球村”的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的时候,地理意义上的国家概念逐渐从人的意识形态中淡化。世界各国正共同面临着生态恶化、资源枯竭、人炸和道德嬗变等问题,迫使各国跨越文化、民族而进行合作。[9]基于这种趋势,各国德育都应该注重吸纳时代精神,注重全球共同拥有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各国公认(亚太地区教科文组织提出)的12个核心价值观和5个工具价值观。12个核心价值观是:关心他人;关心社会、民族及人类福利;关心环境;关心文化传统;自尊与自立;社会责任感;精神性和灵性;和平解决冲突;平等;公正;真理;自由。5个工具价值观是:不屈不挠;勇气;合作;是非感;宽宏慷慨。

面对全球化的到来,高校德育课程在完成其政治功能,注重培养个体作为一个公民所应该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的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文化特点和不同学生的个性需求。“什么也不确定”充分体现了后现代价值观的多元性,高校德育要尊重和包容学生的个性特点与差异,以学生为本,充分关注学生生命的生存状况和生存意义,关注学生的价值观的多元性。注意弘扬各民族文化精髓,在高校德育课程内容关注全球发展趋势的同时,要重视传统,回眸寻根,吸收中华民族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将“忠孝仁爱礼义廉耻”八德赋予新的内容,作为大学生谨行的八种美德,增强大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

(三)高校德育课程的实施

课程的实施应充分开发和利用教育资源,精心设置隐性德育课程,加强显性德育课程与隐性德育课程的结合。由于德育内容(包括世界观、人生观、历史观和价值观等)来自社会生活,德育内容具有人文性、精神性、体悟性和思辨性的特点,隐性德育课程由于具有广阔性、潜隐性和发生作用的无意识性,正迎合了以上的特点。因此,德育内容的实施除了要注意优化显性课程之外,还要精心设置隐性德育课程,创设良好的德育氛围,通过学生心灵的特殊体验和领悟,内化为他们的道德理念。

高校隐性德育课程的设置与实施方式主要包括:第一,显性德育课程背后的隐性课程,如宿舍生活、学术活动、教育实习等;第二,物质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例如,反映治校才识与价值取向的学校建筑物、校园规划、教室设置等;第三,制度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例如,民主的学校管理体制、健全的生活制度;第四,精神形态的隐性德育课程,如校风学风班会、领导作用、教师言行和学校人际关系等。

(四)德育课程评价系统的思考

课程评价要承认复杂与不确定性,从关注评价结果转向关注评价的过程,以评价促发展。德育课程实施效果的评价是德育课程建设中的一个难点,德育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德育课程在其实施后不可能有一个具体的、统一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评价标准。但这并不是说要放弃评价,相反,为了使评价更加全面而客观,更要加强评价体系的建立。对德育课程实施后的评价应立足于以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行为等方面为内容的基点,通过书面考核、教师评价、学生评价、家长参与的立体途径进行。评价时要注意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甚至可以给出一个语境,给出一个使德育内容的意义在其中得以显现的场景,考查学生是否能激发自己的想象力,使自己的思维能摆脱个别之物的束缚,进入本质性的语境性的意义领域,进入思想的状态,在思考和辨析中提高判断能力,达到心灵的更高境界,一如苏格拉底式的哲学对话和科尔伯格的两难故事。

高校德育课程建立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笔者不揣浅陋,从高校德育课程的目的、内容、实施和评价等方面讨论了当前我国高校德育课程建设中存在的困境,分析了成因,思考了出路。如何完善高校德育课程的建设,有待更多有识之士进行更深入的思索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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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课程论文篇5

[论文摘要]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与互补,主导要素是对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的体认、培育与发展;其二是增强综合性与实践性,整体构建德育的目标内容和实践活动体系;其三是德育课程形态回归生活,促进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发展。

一、道德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的主导要素

课程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聚集点。中小学德育课程在德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中小学德育课程仍面临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如何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如何整合中西方文化,以发展和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文化的历史性课题。对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以对两种文化主导要素的把握为前提。这种主导要素以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为标志。

1、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的体认。

文化哲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表明,一个民族在其历史演进和文化行为中积淀形成的长久地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对待事物的审视趋向和众所公认的观点,就是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人类文化现象的深层本质,是对人类文化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稳定因素。了解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把握了该民族文化演进的纲要。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总体特点是整体和谐、辩证综合。中国古代哲人观察宇宙、人生运用整体思维,把人放在与天地社会的动态联系中认识。中国古代哲学是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的统一,化伦理道德、人生价值的探究为中心。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关于人生问题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接触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及其主导思想,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所有传统美德都与这种整体精神相联系。传统价值观总是置国家、民族的利益于第一位,要求个人服从整体,强调国家统一、社会太平。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局面,但很快又获得了统一,这与民族精神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这些内容完全可以成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材料。这种思维方式及其传统道德对维护国家统一,幸民族团结,调解人际关系,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不仅重视整体和谐,而且强调辩证综合。例如:儒家追求“仁爱”,崇尚道德,但并不否定刑罚;主张“德政”,但不否定法治,从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这里边蕴含着辩证综合的思想。儒家还特别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在人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正己修身的人生修养也具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种修养方法对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中国传统道德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同任何事物一样,中国传统道德也具有两重性,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建立在小家生产基础和封建宗法制度之上的传统道德,必然有封闭性和保守性的一面。因此,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批判地继承,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同时,还要有世界眼光,实现中西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上,我们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现在可以清醒地认识到,采取闭关自守、全盘否定,或崇洋、全盘西化的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分析、鉴别、学习、借鉴、吸收、利用,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实现中西文化的互补与整合。首先,在思维方式上,西方学者注重归纳和实证,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逻辑,从道德现象、具体事例、个案分析入手,总结归纳各自的教育理论,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国学者则注重演绎,沿着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逻辑,从概念出发,说明或指导实践。这两种思维方式恰好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其次,在教育方法上,西方主张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鼓励学生自由选择,师生平等对话;而我们则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理论讲授和教育导向。这方面同样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再次,在教育内容上,特别是西方文化中那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如改革开放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效率效益观念、互利互惠观念、公关信息观念、商品市场观念、文明消费观念等,更需要借鉴和吸收,使其与中国传统美德相融合。同志指出:“发燕尾服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和发扬。”这是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综合性与实践性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特点

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整体性的德育内容,通过教育才各受教育者双主体互动的实践活动,培养受教育者完整德性的教育过程。德育课程是实现这种教育过程的最重要的活动载体。要培养学生完整的德性,必须加强德育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经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初步构建出德育的目标内容体系和实践活动体系,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决策依据。

1、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目标内容体系

整体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的做法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生;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内在包含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目标要根据学生年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将总目标转化为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具有年级梯度的具体目标,并体现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

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依据总目标,从广义上认识德育,确定德育内容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五项要素构成。政治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他们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思想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及“五爱”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教育,进行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环境道德、刚强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法纪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心理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的教育,培养他们具有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调控的心理素质。德育内容五项要素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但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了德育统一体。其中思想教育是灵魂,政治教育是方向,道德教育是核心,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要分别研究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教育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以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五者不可割裂,更不能互相取代。如果在理论上仅仅把德育视为“政治思想教育的同义语”或“道德教育的简称”,那么在德育实践上就会失之偏颇。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是以五项要素为纬,以各项要素质的不同层次为经,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从而解决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内容的倒挂、脱节、简单的重复、脱离实际的问题。中小学德育内容的整体性,不仅指五要素横向结构的整体性,还包括五要素在年级与学段纵向衔接中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经过德育实践活动的“内化”与“外化”的过程,五要素促进着学生德性的整体化发展。

2、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

德育课程不仅是德育目标内容的知识体系,同时还是德育实践活动体系,这是由道德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道德来源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因而实践是道德的发展基础,也是道德的存在形态。实践体现着道德的本质,反映着德育的基本规律。再次,道德实践能力是学生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生的品德素质只有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这是因为学生在面临的生活情境中,其道德认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潜在的品性变为显性的德行,只有在这种状态中才能根据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认识和评定其品德发展水平。同时,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能认识个体品德对人、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在德育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把认识理解的道德知识运用到道德实践中,不仅自身品德不能得到切实提高,而且会出现“知行不一”的情况。只有把品德培养引向道德实践,德育才能取得实效,同时,德育实践也是克服学生主行不一现象的最好途径。所以真实的道德实践能力是品德形成和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

因此,中小学德育课程在整体构建德育目标内容基础上,要树立“新三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以情景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德育理念,整体构建本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这一实践活动体系包含德育的途径、方法、管理、评价四个紧密联系的要素。

三、回归生活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形态

1、回归生活是德育课程形态的一种改革趋向

回归生活的趋向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理论的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促进了德育课程类型的变革和发展。其表现为原来占一统地位的德育学科课程开始由理论体系向生活体系转移,同时,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如德育活动课程、德育综合实践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等,德育隐性课程(校园文化、人际关系、精神环境等)也纳入德育课程范围。在近年来的德育课程改革实验中,“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课题组研究编写的《德育》系列实验读本在德育回归生活上进行了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自然办生活、国家民族生活六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内容的选择坚持“近、小、实、亲”的原则,即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提出问题小一点,回答问题实一点,使学生感到亲切一点。2002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所持的德育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上要求,即“我们在品德教育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是一种生活德育的理念。我们认为道德始终存在于人的整体生活之中,没有脱离生活的道德。人们是为了生活而培养个体品德,改善、提升社会的道德的,并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同样,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人们自己的生活。脱离生活的道德和品德必将导致道德和品德的抽象化、客体化,脱离了生活去培养人的品德也必将使这种培养因为失去了生活的依托和生活的确证而流于虚空、形式、无效。”新课程标准设计了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等四个生活维度,提出了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六大生活主题,充分体现了生活德育的理念。

2、回归生活是学生道德主体性形成的源泉

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重大意义在于更加切近德育的客观规律。第一,生活是德性发展的动力源泉。道德是人的“生活规则”和实践结果,人的道德素质所体现的是对生活规则的运用能力。社会实践不断丰富着道德活动家的条件和环境。使道德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水平逐渐提高,随着人参与社会实践程度的加深,社会实践不断对人的道德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与人目前道德水平这间形成一种不平衡状态,产生道德需要。这种道德需要包含着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是人参与道德实践、发燕尾服自身德性的动力。德育活动课本形式和途径灵活多样,与社会生活建立起多种联系,为学生的道德成长引进了源头活水,增强了动力。第二,促进德性的整体性发展。传统德育课程偏重于道德知识体系和道德认知,现代认知派又将认知引向单纯的道德判断和思维技巧,造成德性发展的片面性。完整的德性应是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个体只有置身于道德实践之中才能达成这种统一。同进,道德意义上的完整德性不仅要成就自我,还要通过成就自影响社会,成就他人,即完整的德性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完美统一。同样,只有参与生活实践,才能实现这种统一。这两种统一表现为人在现实的道德情境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即道德主体。《德育》读本坚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主体的“双主体”理念,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根据教育止的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德育环境、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进行选择、加工和设计,对学生的主体性进行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在教育者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德育活动、发燕尾服道德能力,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学生逐步做到自订成长目标,自析成长环境,自寻成长动力,自开成长渠道,自开成长方法和自评成长效果,道德主体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提高。

社会生活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德性发展应有整体性开放性,这就给德育课程提出了如何具有与之相应的整体性开放性问题。《德育》读本在德育课程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进行了多角度探索。如在内容体系上把德育内容五要素融为一体;在德性结构上把知、情、意、行融为一体;在德育过程上把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融为一体;通过德育活动课,在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和隐性课程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建构了一个既有开放性,又有整体性的德育课程体系。

上述三个方面反映着现阶段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趋势中,尚隐含着需要深化研究的课题,如德育回归生活、注重实践并不意味排斥知识的系统性,如何适应中小学阶段德育的规律性,如何在道德的“认知课程”、“经验课程”、“体验课程”之间找到合理的结合点,仍有待继续探索。

首先,德育目标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德育目标是对德育结果的预期规定,因而其制定的依据和标准是品德的整体形成状态。德育目标既包括对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的培养,也包括对学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锻炼,归根到底是道德信念(知、情、意)和道德行为的统一,落脚点在学生的道德行为上。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实践中践行、践言了,才标志德育目标实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