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领导履职报告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9 05:25:29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1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篇)

目 录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

3.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7

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9

5.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0

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2

7.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4

8.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6

9.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8

10.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1

1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3

1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5

1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7

1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0

1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2

16.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4

17.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6

18.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8

19.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0

20.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3

21.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5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7

2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9

2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6

25.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7

26.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0

27.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2

28.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4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5

3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8

1.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

二、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

四、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

五、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

六、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一)确保宪法全面实施。

(二)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三)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夯实首都治理的法治基础

增强总规实施的制度刚性。

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改进地方立法工作机制。进工作。

三、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动重点工作见行见效

保障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推动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创新学习培训方式。

健全代表联络机制。

推动办好代表建议。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完善具体制度机制。

深化协同联动和交流互鉴。

加强人大制度宣传阐释。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着眼超大城市治理,推动完善首都治理体系。

三是围绕生态城市建设,推动守好首都绿水青山。

四是回应群众关心关注,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

3.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方向

二、突出质量效率,提高立法水平

三、突出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

四、突出主体地位,深化代表工作

五、突出自身建设,推动创新发展

工作经验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重大政治原则。

二是必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本质特征。

三是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

四是必须坚持服从服务大局这一工作主线。

五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

差距和不足

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立法合力有待增强;

监督方式的运用还不够充分,监督实效有待提升;

代表履职培训还不够精准,主体作用有待发挥;

干部队伍的本领还不够过硬,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4.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围绕重大任务,衔接改革决策,加强法制供给

三、市区人大联动,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

四、加强对“老小旧远”等问题的监督

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着力提升法治的供给力、引领力、推动力

六、挥代表主体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推进全过程民主

5.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落实总书记嘱托,聚焦中心保证工作高起点。

强化思想引领,对标对表保证工作高站位。

狠抓主题教育,力求实效保证工作高水平。

二、坚持质量效率并重,努力立良法保善治

着眼开放创新,加强经济领域立法。

着眼民生改善,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

着眼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

着眼提高质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三、坚持正确有效推进,努力强监督促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

聚焦民生事项开展监督。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

四、坚持依法规范,做实做好决定和任免工作

决定权行使在规范中稳步前行。

任免权行使在探索中完善发展。

五、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联系群众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

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服务保障和履职激励约束不断强化。

六、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加强阵地平台建设。

注重提升保障能力。

不足

依法履职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

立法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法规结构还不够优化;

监督的着力点、切入点还需更加精准,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方式还需创新;

对区县、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还需加大;

人大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还需提高等。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立足管用有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三是着力增强实效,做深做实监督工作。

四是注重规范有序,依法开展决定任免。

五是坚守人民立场,持续深化代表工作。

六是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6.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坚决贯彻省委决策部署。

二、着力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筑牢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基础。

强化问题导向。

切实提升质量。

三、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推动党的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

深化联动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

增强监督实效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充分履职,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积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

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五、密切全省人大工作联系,对外交往迈出新步伐。

工作联系更为紧密。

基层基础更加坚实。

对外交往更富成效。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突出政治建设。

完善制度机制。

提升能力素质。

弘扬务实作风。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服务中心大局,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依法有效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制度的显著优势和功效。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为人大工作完善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五、保持奋进姿态,推动常委会工作整体再上新台阶。

7.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扛起以法治方式落实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聚力服务大局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差距

在立法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下,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监督的方法需要持续改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任务还很重,监督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代表工作需要拓展和深化,联络站运行还需要规范,群众反映意见建议的办理机制还需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还需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

干部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本领与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尚不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强培养。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理论武装要更加注重学深悟透、学以致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突出重点、体现特色,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监督工作要更加注重拓展深度、增强实效,以务实的举措推动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四、代表工作要更加注重创新方式、完善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支持保障代表履职。

8.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

——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监督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

——决定和任免权有效行使。

第一,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二,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

第三,全力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四,依法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

第五,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

第六,加快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

第七,切实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

第八,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不足

人大主导立法的机制还不够完善;

监督工作的效果还不均衡;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还有待落实;

代表建议的落实率还需要提高。

二〇二〇年的主要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

二是紧扣重要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紧扣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民生关切,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是紧扣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9.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

持续深化理论武装。

坚持和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坚持按需立法,立法质量扎实提高

围绕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问题立法。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立法。

着眼民生重点问题立法。

坚持立改废释并举。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三)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力度和实效进一步增强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重点工作监督。

围绕保运转、保民生,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

围绕巩固提升绿色发展优势,加强生态环保监督。

围绕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加强民生保障监督

围绕平安辽宁、法治辽宁建设,加强社会治理监督。

(四)坚持为民履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

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和拓展“双联系”工作。

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

(五)坚持守初心、担使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深入讲好人大故事。

提升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不足

对照党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我们在贯彻的深度、力度、效果上还有一定差距;

对标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我们在立法质量、监督实效、代表主体作用发挥等方面,还有创新提升空间;

按照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定位,我们还应在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提高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上下功夫;

面对人民群众期盼,我们在回应群众关切、推动群众困难解决方面,还应更扎实、更有效地开展工作。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四)严格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五)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六)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10.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去年的工作

一、坚定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经济领域立法,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强环保领域立法,着力促进绿色发展。

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方法,着力提高科学立法水平。

三、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推动省委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

紧扣三大攻坚战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紧扣高质量发展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紧扣民生问题有效开展人大监督。

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四、正确行使任免权和决定权,依法实现党的意图决定重大事项

五、着力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积极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

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认真抓好专门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化基础性作用。

不断强化人大机关的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切实增强地方人大的联系,努力形成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不足

立法工作支撑改革发展的力度还不够,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的创新还不够,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自身建设还不够完善,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年的主要工作

一、更加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用党的创新理论统领人大工作。

二、更加注重重点领域立法,以科学立法引领吉林振兴发展。

三、更加强化监督工作力度,有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更加深化人大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五、更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为人大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11.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提高立法质量,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立法。

二是围绕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三是围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立法。

四是围绕民生和生态保护立法。

三、增强监督实效,依法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是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

三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是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加强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作用

一是深化“双联系”制度。

二是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三是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审议督办工作。

四是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常委会履职能力及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二、加强监督工作,更好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四、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依法履职责任担当。

12.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

自觉强化科学理论武装。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重要作用。

二、注重立法质量,筑牢法治根基

围绕发展要务,立推进经济提质增效之法。

贯彻为民宗旨,立保障民生持续改善之法。

把握需求导向,立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之法。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升监督质效

高度关注财政经济运行走势。

主动呼应城乡民众重大关切。

依法助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切实加强有法必依审议监督。

四、优化服务保障,彰显代表作用

多措并举,深化同代表和群众的“两个联系”。

质效为重,提高议案建议办理水平。

健全机制,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与时俱进,创新表达沟通路径方式。

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其中包括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还有待继续强化,对一些重要法规制度谋划设计的把握不够精准;依法监督的问题导向还不够鲜明,对基层群众诉求集中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些突出问题聚焦发力仍不够到位;人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尚未达到应有的广度和深度,代表依法履职的主体作用还应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等等。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

以更实举措贯彻省委部署。

以更好成效展现担当作为。

13.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一)恪守初心使命,不断增强我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列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力抓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精心组织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

持续强化人大制度宣传和研究。

(二)聚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动稳企业稳增长稳经济。

以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推动我省全面深化改革。

以保障“三大攻坚战”为重点推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以服务对内对外开放为重点推动国家战略实施。

(三)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

依法加强执法和司法领域监督。

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动人大履职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密切同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提升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质量。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推进人大建设

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

改进和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

加强和规范街道人大工作和建设。

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规制定与加强法规宣传、监督法规实施同步推进的力度有待加大,精准监督和有效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还需加大力度,上下级人大之间沟通联系机制还需完善。

二、2020年主要任务

(一)着眼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强化创新理论武装。

(二)着眼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三)着眼推动重大决策和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四)着眼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做深做实人大决定工作。

(五)着眼畅通民主主渠道,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六)着眼固基础强基层,提升人大履职能力和整体水平。

1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着力提供高质量制度供给,地方立法取得新成果

强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立法引领。

推进民生改善、文化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小切口”立法。

织密绿色发展的法治保障网。

严格审查报批准法规和报备规范性文件。

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二、严格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监督。

聚焦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定行使职权。

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

聚焦公正司法和监察体制改革履职尽责。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议事决策推出新举措

职权行使不断拓展

协同协作更深更实。

全省人大共同推进。

四、完善代表履职服务机制,代表工作实现新提升

做细做实多层联系工作。

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加大履职服务保障力度。

推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

全力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履职。

五、忠实践行初心使命,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二是持续改进作风。三是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强化履职保障。

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清醒认识到,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代表联络机制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等方面,仍需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能力还存在不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以高质量立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以正确有效监督支持和促进中心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履行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职责

四、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

15.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提升人大工作新格局。

(二)深入学习贯彻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人大建设新发展。

(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制度新优势。

(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展现人大履职新气象。

二、突出重点加强立法,更好发挥法规制度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一)抓牢经济立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抓准惠民立法,完善民生保障制度。(三)抓紧环保立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四)抓实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

(五)抓好协同立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聚焦中心开展监督,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一)助推发展提质增效。

(二)深化预算审查监督。

(三)促进民生福社改善。

(四)推进美丽福建建设。

(五)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四、紧贴实际改进服务,更好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一)强化常委会与代表双向联系。

(二)优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三)深化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

(四)细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法规未能按时提请审议;监督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保障工作有待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需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机关的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和贯彻。

二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

四是切实做好代表服务和保障。

五是切实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16.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二〇一九年工作

成绩 一、强化思想引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2.持续深化专题活动

3.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强化法治保障,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

1.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2.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3.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

三、强化问题导向,不断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1.聚焦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开展监督

2.聚焦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开展监督

3.聚焦持续巩固生态优势开展监督

4.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5.聚焦促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

四、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代表工作的活力和成效

1.健全代表联系机制

2.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3.强化代表服务保障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政治建设

2.加强机关建设

3.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

4.加强工作联动

二〇二〇年工作安排

1.着力夯实思想根基

2.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3.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4.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5.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17.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聚焦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

重大专项立法取得新进展

开门立法实现新突破、

立法工作指导推出新举措

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更好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围绕重点问题,运用法定方式进行监督

加大监督力度,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

改进监督方法,完善监督工作机制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支持代表充分发挥作用

创新代表工作制度机制

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增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实效

抓实抓紧自身建设,整体履职能力得到新的提升

持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和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加强立法工作,为提升地方治理效能提供法治保障

健全监督制度,不断增强人大监督实效

严格制度程序,扎实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8.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的主要工作

一、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围绕对河南的殷殷嘱托履行职责。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持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健全河南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

立法引领推动改革发展。

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立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规范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

三、持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力推动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

为人民看好“钱袋子”。

四、持续深化决定和任免工作,依法保证党的决策和意图顺利实现

五、持续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支持人大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

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

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

六、持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新时代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

注重加强工作联系和对外交流。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高举旗帜、把牢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常委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三、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民生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

四、坚持密切联系、深化服务,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

五、坚持强基固本、奋发有为,高质量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19.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地方立法质效并进。

——监督工作实效增强。

——重大事项决定权有效行使。

——代表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根本政治制度深入人心。

一、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思想引领、政治担当。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加强重要领域立法。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推湖北高质量发展

围绕“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

围绕“六稳”加强监督。

围绕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加强监督。

围绕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加强监督。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深化“两个联系”。

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实效。

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积极探索实践,增强全省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工作机制创新取得新成效。

全省人大联动发展呈现新局面。

对外交往迈出新步伐。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还未完全解决,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还不充分,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常委会自身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独特功效。

紧扣大局抓重点,进一步彰显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

肩负使命善作为,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勤勉履职勇担当,自觉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锲而不舍强能力,着力推动全省人大工作更具生机、更具活力。

20.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围绕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把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摆在首要位置。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坚持务实管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健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人大主导立法的工作机制,拓宽各方参与立法途径,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自我检视。

——加强审查指导工作。审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地方性法规21件,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件。

认真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

——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强化监察、司法监督和备案审查工作。

依法开展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全年共作出决议决定6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履行人事任免工作职责,全年共任免国家工作人员111人次。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首次实现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全覆盖,28位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全部参加所在代表小组活动。

——深化拓展闭会期间履职活动,推行基层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试点,建立常委会负责同志与列席会议代表座谈制度,基层代表和新任代表履职学习实现全覆盖。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交付审议的4件代表议案列入常委会相关立法工作安排;1419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期答复,所提问题解决和正在解决的达86.4%。

2020年: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着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坚持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驰而不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21.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务求真学真懂,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调查研究中明思路。在研究宣传上求实效。

(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三)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中心工作,依法履职

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着力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四)推动县乡人大工作深化发展,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重要领域立法有待加强,监督工作实效有待增强,代表作用有待更好发挥,人大制度的研究宣传力度仍需加大,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仍是薄弱环节。

二、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的政治引领和任务要求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定位。

做好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党中央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二)紧紧围绕落实“1 1 9”工作部署履职尽责

全力助推形成“双区驱动效应”。

及时供给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法规制度。

加强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把服务代表、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工作做得更细更实。

(三)继续深化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健全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三、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强化经济社会发展制度供给

(一)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突出重点立法。

(二)提高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的速度、准度和精度。

(三)加强立法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四、增强监督实效,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民生改善。

(三)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五)深化落实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改革。

(六)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

五、依法决定和任免,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六、联系代表服务代表,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三)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

七、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筑牢依法履职基础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支持和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监督工作还需要增强实效,助推重点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的发挥还需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还需要深入推进。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主要任务

加强立法工作。

加强监督工作。

加强代表工作。

加强自身建设。

23.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回顾2019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海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政策落实年”。省人大常委会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落实“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及省委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大工作重点及成效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奋力扛起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政治担当

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紧贴新时代新任务加强立法,为法治海南建设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发挥了助推作用

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一、加强政治建设

务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取得新成效

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谋划工作,有力保证了人大工作始终紧扣全省中心任务

二、推动自贸区(港)法律体系建设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立法调研、起草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已正式提上国家重要立法日程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立法研究取得重要成果,形成了涵盖人员、资金、货物、数据跨境流动,以及财税制度、风险防控、纠纷解决机制等十个方面共54条建议清单,以及一批重要研究成果

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调法调规取得新进展,已报送的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需调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事项清单得到有关国家机关的有力支持和指导,进一步研究梳理法律180多件、行政法规100多件,提出了第二批请求调法调规事项清单

三、推进地方立法

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32件

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9件

重点加强四个领域的立法

重点领域改革开放立法

制定外国企业从事服务贸易经营活动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极简审批条例、反走私暂行条例、村庄规划管理条例;修改注册会计师条例、律师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

生态保护立法

出台全国首个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法规;制定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修改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

经济建设立法

制定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关于海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民生保障立法

出台全国首个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管理法规;修改公民无偿献血条例

四、加强依法监督

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个

开展3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

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

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2017年度审计披露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省本级财政2018年决算和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专项报告,针对国有企业小散弱、资产配置不合理、管理体制不顺等突出问题,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融资、财政支持、生产要素保障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开展以“源头治理污染、守护碧水清流”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我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聚焦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紧盯全国人大常委会海洋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推动整改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关于解决我省五个华侨农场职工社保遗留问题采取的政策及其实施效果情况、关于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对海南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围绕法治海南建设开展监督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情况的专项报告,首次对省高院开展专题询问,就解决“执行难”工作询策问效,推动了一批生效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对禁毒法和我省禁毒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

五、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

扎实开展

代表教育培训

先后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基层代表履职能力水平”为主题举办了两期培训班

进一步扩大代表知政议政渠道

邀请省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立法听证、专题询问、视察调研等活动超过400人次,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超过100人次;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三沙建设发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重点园区建设情况;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重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网络平台作用,加强对市县代表联络站和代表之家建设的指导

抓实代表议案建议办理

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受理的议案19件、建议365件。目前,全部议案都已审定办理意见,全部建议都已办结,并答复代表

展望2020

总体要求

5项重点任务

推进立法工作

■ 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

■ 努力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赋予海南更大立法权

■ 进一步梳理提出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需要调法调规事项清单

■ 拟安排审议法规和法规性决定23件,加强重点园区和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管理等领域的立法

加强监督

■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4项,开展2次专题询问、3次执法检查

■ 重点加强经济工作、生态保护、社会管理和改善民生、法治建设四个方面的监督

加强代表工作

■ 拟举办两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

■ 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组织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

■ 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

■ 加强对市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

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创新

■ 进一步完善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联组会议等议事规则

■ 探索建立立法和监督工作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等制度

■ 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分类办理、重点督办、全程公开、科学评估机制和代表联络机制

■ 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主任会议成员座谈征询代表意见制度

■ 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

加强自身建设

■ 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 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

■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加强作风建设

24.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守初心使命

二、凝心聚力脱贫攻坚,尽职尽责冲锋在前

三、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力助推后发赶超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五、依法守护绿水青山,持续强化履职担当

六、努力建设“两个机关”,充分彰显制度优势

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机制仍需健全完善,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联系的制度尚待落细落实,协同推进全省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力度还需加大。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20年工作主要任务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制度优势。

二是精准聚焦脱贫攻坚,坚决打赢决胜之仗

三是深入推进精细立法,不断提高质量效率。

四是持续强化重点监督,着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不断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六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25.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三)坚决贯彻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

(四)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西藏的成功实践。

(五)自觉扛起维稳政治责任。

二、紧扣着眼点着力点,重要领域立法取得新进展

(一)全力做好民族团结立法工作。

(二)稳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立法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切,推动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聚焦新发展理念,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改善民生,助力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期盼。

(三)聚焦司法公正,助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聚焦生态文明,助力美丽西藏建设。

(五)改进方式方法,增强监督实效。

四、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代表工作的活力与实效

(一)密切联系代表,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

(二)丰富活动内容,促进代表有效履职。

(三)强化服务保障,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往,讲好“西藏故事”

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常委会工作与党的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还有不相适应、不到位的地方,与各族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围绕区党委中心工作,立法的前瞻性有待提升,在立法过程中的协调推动作用还有待加强;监督的重点需进一步聚焦,跟踪检查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代表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提升;自身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的任务安排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二、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五、围绕强化制度执行力,着力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26.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着力强化思想引领。

(二)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三)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四)深入推进宪法实施。

二、注重以良法促善治,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一)深化经济领域立法。

(二)推动生态环保立法。

(三)推进社会民生立法。

(四)加强市州立法指导。

三、依法正确有效监督,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一)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二)聚焦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

(三)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开展监督。

(四)聚焦法治甘肃建设开展监督。

(五)聚焦增强实效创新监督方式。

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二)丰富代表履职活动。

(三)切实办好代表建议。

(四)加强代表服务保障。

(一)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二)持续推进作风转变。

(三)加强人大机关建设。

(四)推动形成整体合力。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在提高立法能力、确保立法质量、实现精细化立法、更好服务改革发展上需要持续用力;在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问题解决上需要积极探索;在密切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质量上需要深化拓展;在改进工作作风、联系指导市县人大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上需要不断加强。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采取务实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坚定正确方向。

二、坚持在加强法治保障中服务工作大局。

三、坚持在增强监督实效中凝聚发展合力。

四、坚持在发挥主体作用中体现责任担当。

五、坚持在加强自身建设中增强履职实效。

27.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强化政治自觉,坚定制度自信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开展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系列活动

二、聚焦良法善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

提高立法质量效率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三、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监督。

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四、坚持“两个统一”,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

五、拓展联系代表渠道,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六加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主动融入大局,深化拓展对外交往

加强联系协同,增强工作整体实效。

2020年的主要任务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认真贯彻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大监督力度

依法履行决定、任免职责

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

28.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

二、突出立法质量,彰显特色精细

三、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质效

四、依照法定职责,做好决定任免

五、尊重代表权力,发挥代表作用

六、持续从严务实,加强自身建设

在总结工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监督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及作用发挥还不够经常、有效和充分;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机关及基层人大的基本能力、基础建设需要不断加强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

二是始终围绕职责定位,着力建设全面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

三是始终坚守人民立场,着力建设践行宗旨的代表机关。

四是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建设务实担当的模范机关。

2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定不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

二、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工作。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设区市立法工作。

三、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法律正确实施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围绕推动宪法法律实施开展监督。

围绕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开展监督。

围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

围绕推进民生保障和改善开展监督。

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监督。

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开展监督。

四、坚持尊重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深化拓宽人大代表履职渠道。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

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五、坚持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强化思想建设,提高政治自觉。

强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职本领。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服务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督还不够精准有效,代表工作创新举措还不够丰富,常委会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牢记嘱托,走好新的长征路,奋发有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宁夏的新实践,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履职。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着力夯实履职服务基础。

——着力加强政治建设。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着力夯实履职服务基础。

30.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关于2019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事要事有声有色

(一)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四)做好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和学习贯彻工作。

(五)坚定坚决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六)积极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坚持为实现总目标提供法治支撑,立法工作又谱新篇

(一)重要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

(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报批法规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

三、坚持为实现总目标服务保障,监督工作更具成效

(一)稳定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二)经济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三)三大攻坚战监督有力增强。

(四)民生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五)司法工作监督有力增强。

(六)监督实效有力增强。

四、坚持为实现总目标凝心聚力,代表工作纵深推进

(一)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

(二)服务代表水平明显提升。

(三)议案建议工作高质高效。

(四)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坚持为实现总目标增添助力,决定权任免权依法行使

六、坚持发挥在总目标中的职能作用,自身建设再上台阶

(一)党的建设全面深化。

(二)履职本领不断增强。

(三)信息化建设实现突破。

(四)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各位代表!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越是有力,各方面的支持越是给力,越需要人大自身加力和发力。过去一年,我们工作中也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的精细化水平还不够,备案审查工作仍需加强;监督工作中发现问题、拿出硬招实招方面还有不足;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仍需推进;人大干部能力仍需提高,工作作风仍需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我们一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不畏艰难的勇气,以坚韧不拔的意志,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关于2020年主要任务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二、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三、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履行人大职责。

四、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五、围绕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刚性和功效。

六、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增强代表工作活力和实效。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2

同志们:

按照培训班的安排,下面我围绕“新时代乡镇人大干部如何履职尽责”这一主题,与大家交流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乡镇人大基本定位和基本职权

(一)乡镇人大的法律地位。《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为四级区划、四级政权,但实际上由于实行“市管县”体制,在实际工作中是五级区划、五级政权,乡镇人大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乡镇人大的属性。一是政治机关。乡镇人大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二是工作机关。在党的报告中指出,要“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所谓工作机关,就是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并落实到工作中去。这就需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担当,善作善成。三是代表机关。深刻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人大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必须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方面走在前头,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乡镇人大的基本职权。《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列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决议;3、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4、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5、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6、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7、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8、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9、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10、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11、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12、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13、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四)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产生和履职方式。《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我市乡级人大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动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加强了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新气象、新面貌。

(一)加强和改善了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根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出发,加强对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和推进。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普遍推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联系人大、党委会议定期研究人大工作、人大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重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乡级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更加到位。乡级人大深入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依法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认真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三)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各乡镇普遍把代表工作作为乡级人大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拓展代表工作内涵,创新代表工作方式方法,代表活动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比较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各乡镇普遍设立了“代表接待室”、“代表联络站”等代表联络机构,实现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组织、有制度、有经费。二是国家机关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县级人大普遍完善了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乡镇人大普遍实行人大主席定点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三是代表活动主题鲜明、务实有效。各乡镇普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比如组织人大代表进社区、进乡村,开展法治宣传、走访接访、调解纠纷等工作;组织代表投身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民生重点领域,人大的主要民主渠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中央18号文件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乡级人大组织建设,全市乡镇普遍实现了人大主席专职配备,各街道普遍设置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工委主任;人大主席团人数有所增加,配备更加规范;不少乡镇设立了办公室,实现了乡镇人大工作有人理事、有人干事。

在肯定乡级人大工作和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一些地方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有的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不管不问,放任自流;有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在安排工作、组织活动时,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自娱自乐”现象;有的同志认为人大主席是“二线岗位”,开展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热情不高。

二是组织机构不健全。有的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后,长期空缺,没有补齐;多数人大主席团没有配备工作人员,造成人大主席一人跳“独舞”,在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中,未设置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事机构;多数人大主席承担其他工作,甚至承担政府工作,不能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大工作中,不能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三是履职尽责不规范。多数乡镇人大对履行法定职责的途径不清晰、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省人大《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而我市多数乡镇每年只开一次;会期不少于一天,而有的乡镇仅开半天,根本没有时间进行审议。在行使监督权时,不能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时,对发现的问题,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讲成绩长篇大论、讲问题一带而过、提建议泛泛面谈,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为事先没有充分沟通交流,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及时回应,使决策的效力大打折扣。

四是代表工作不到位。从乡镇人大主席团层面来看,一些地方不注重代表主体作用发挥,代表小组形同虚设;有的地方履职平台不健全,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不落实;有的忽视代表履职培训,使代表缺乏必要的履职能力;有的未有效实施对代表的监督管理,代表履职档案不健全,使代表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代表的层面来看,个别代表不知道代表是职务,而是当作是荣誉;有的代表履职热情不高,不愿参加会议、参与代表活动;有的代表能力素质不高,提议案、提建议只停留在要钱要物上,不知道如何开展监督;有的代表不能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个别代表还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五是运行保障不落实。一些乡镇没有专门办公室,缺乏活动室、联络站;一些乡镇财政预算未安排人大主席团的工作经费;有的乡镇缺乏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网络装备。

以上这些问题在全市各乡镇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

三、乡镇人大主席如何履职尽责开展工作

(一)自觉坚持党的领导。

在党的报告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是根本政治原则,乡镇人大主席必须自觉坚持和接受党委的领导。

一要从政治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讲政治,就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人代会上的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起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委意见,把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主要措施等,体现在报告中。在会议审议过程中,引导代表积极依法履职,最终形成决议,表决通过这两项工作报告。这一过程,就是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同样,闭会期间举行主席团例会,都要贯彻党委意图。确保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和实际运作,都同党委的中心工作同步、同调,形成落实党委决定的合力。

二要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从思想上保证党的领导,就要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执行者。

三要从组织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落实党委的人事安排布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的权力机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则是会议期间的领导机构、闭会期间的工作机构。把权力机关和工作机关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乡镇人大主席负有特别的责任,发挥特殊的作用。在代表大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一是落实主席团人选及分工。党委书记是主席团的关键人物。应当把党委书记推选为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二是落实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副乡镇长的选举。依照法律规定,正职一般实行等额选举,副职必须差额选举。三是表决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为任期内的代表变动的资格审查打好组织基础。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要协助党委、选举委员会做好各项人事工作。一是换届的人大代表人选的酝酿、推荐、考核、选举、资格确认工作。二是届内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的准备工作。这些环节,如何既贯彻党委意图,又严格依法办事,都是乡镇人大主席必须严肃面对的问题,没有回避的空间。

四要从程序上保证党的领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宪法从国家的国体、政体的高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原则。如何在乡镇政权建设的过程中,把这一原则贯彻到底,既有一个党组织加强领导、善于领导的问题,也有一个人大主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善于在党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的问题。党的领导如何同人大工作衔接好,从人大主席的角度,要讲规矩,讲程序,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合法地把党委的意图落实好。

(二)依法开展日常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也可以称工作安排、工作要点。依据《地方组织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些工作内容多、头绪多、形式多,需要很多代表,甚至全体代表的积极参加。为保证这些工作、活动的有序进行,必须有统一的计划安排。考虑到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数少,兼职人员多的实际,主要由主席组织实施计划的实际,可以搞一个综合性的安排。就一个乡镇来说,一年内往往不能把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普遍开展一遍。一般都要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突出重点又切实可行的统一安排。工作计划在列举主要工作事项的同时,最好附一个细化的方案。每项工作何时开展,在什么地方开展,由谁具体负责,请哪些代表参加,请哪些人列席,准备哪些材料等。有了这样一个总体布局,开展工作就会有条不紊,不打乱仗。

二是开好主席团会议。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列席人员、议题、材料、通知等,均应由主席作出安排。对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有初步意见或提供若干具体方案,以便开会时有的放矢,较快地形成共识,作出可行性安排。如研究执法检查,则应提出检查的法律或法规的名称、检查的时间、参加检查的代表名单、检查到达的具体单位、检查的参考提纲等。开会时,则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各位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遇有不同意见时,或留待下次会议讨论确定,或进行表决,按多数人通过的意见办理。对于依照选举法规定,主席团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的资格或者确定代表的当选无效的议题,要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

三是筹备人代会相关事宜。中央18号文件和《工作条例》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主席团安排,主席组织实施。筹备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会议的质量、效果。对会议的材料、出席代表和列席人员的通知与落实、新闻媒体的沟通、会场的布置、议程与日程的草案、会务工作人员的组织、重要议题的调研等都要作出周到细致的安排,具体扎实的准备。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要千方百计发挥其主体作用。

一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代表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依照本法的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

二要支持代表履职尽责。各级人大代表要积极依法履职尽责,代表大会期间按时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审议意见,提出代表议案、建议;闭会期间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采取视察、调研、联系接待选民、代表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应邀参加各级国家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真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

三要服务保障代表活动。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有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的权利。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团重要的职责。一是根据代表要求,安排本级人大代表约见本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二是根据代表要求,联系安排本级或者上级人大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三是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培训。注意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代表初任培训,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增强制度自信;搞好专题培训,学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立法法、预算法等法律,代表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制度等知识,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搞好履职培训,学习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基本能力知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四是为本级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协调解决。

(四)督促办理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简称,是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国家机关各方面工作的看法、意见、批评、建议等的总称。代表建议同普通公民建议不同,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特有的建议权。提出代表建议是在行使代表职权,本质上是代表人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因此,不但要用法律形式保障建议的提出,而且要用法律的形式保障建议的研究办理和答复。一些地方存在“重答复,轻办理”“最满意的答复与最不满意的落实并存”的现象,必须认真克服,不断改进。

一要认真收集代表建议。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听取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是主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主席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鼓励、听取本级人大代表认真负责地提出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内容不仅包括同所在选区有关的事项,也包括同所在行政区域有关的事项,还包括代表所关心的各方面的国家大事。

二要及时反映代表建议。乡镇人大代表建议由主席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这是主席的职责所在。由主席转交,一是体现对代表建议的尊重,表明组织的态度,密切代表同主席团的联系;二是有利于代表建议处理的规范、有序,防止出现建议被扣押、漏送等问题;三是有利于落实承办单位,引起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重视;四是有利于主席掌握建议办理进展状态和结果,随时督促检查。因此,除了代表在视察时直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并当场得到答复处理的代表建议,一般建议都要送给主席,由主席根据建议内容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

三要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有关机关、组织的办理代表建议有若干具体要求。主席要依据这些法律规定,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让代表满意。一是办理时限。一般代表建议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应当自交办之日起六个月内答复。逾期不办或没有答复的,主席要提出批评,并及时将情况向提出建议的代表反馈。二是办理方式。办理单位应当与代表联系沟通,充分听取意见。代表了解的情况往往细微充分深入,包含了包括代表本人在内的很多人的意见,加强联系沟通才能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让代表对办理结果确实满意。乡镇人大代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点一般都同办理单位共处一个乡镇,距离近,沟通交流方便。办理单位要放下身段,以对代表履职负责的态度,尽可能同代表面对面地交流意见,把代表的书面意见不能完全表达的意见也了解清楚,实现代表建议办理效果的最佳化。三是办理结果。每项具体建议都要给提出建议的代表答复。对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应当向主席报告,由主席向主席团报告。并将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报告印发下一次人大会议,向社会公布。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确保乡镇人大工作落到实处,才能确保各项工作的质量。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和推进乡镇人大工作,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乡镇人大工作。在代表小组中成立临时党支部,积极组织引导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认真履行人大代表和共产党员的双重责任,带头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把党的领导体观到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领导、实现党的领导。

二要加强组织建设。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一般由7-13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不能超15人,注重吸收农业、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积极履职、与乡镇工作联系密切的代表进入主席团。主席团成员不担任乡镇政府职务,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1人,有条件的可以设专职副主席和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人大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或者人大主席组织代表根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审议乡镇政府工作报告,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地方组织法》和我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总结乡镇人大工作的有效做法,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三项职责”(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主席团职责、人大主席职责),建立健全“十项制度”(乡镇人代会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议事规则、人大主席团向乡镇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制度、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制度、办理代表建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履职管理制度、代表培训制度),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度要切合实际,务实管用,使乡镇人大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四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一是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乡镇人代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每次会期不少于一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适当增加,年初人代会侧重于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年中会议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和督办代表建议为主,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每三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健全议事规则,完善审议程序,充实会议内容,全面有效行使人大法定职权。二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握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重点和范围,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要向本级人大报告,对法律法规规定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提请人大依法讨论决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充分发挥主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决定的科学性、准确性。三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围绕乡镇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每年选择若干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监督。监督要广泛听取意见,体现理解支持,切实增强刚性,审查和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等进行重点审查。健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工作机制,积极通过开展视察、专项调研、代表建议办理等方式不断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推进整改,加大督促落实力度。

五要加强代表工作。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规范加强代表服务管理工作,每年年底以约谈、通报或探索开展表决的方式,鼓励、鞭策和规范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提高参会率、发言率、建议率。根据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以方便、快捷有效为工作原则,将每位代表组织起来,建立代表小组,并根据工作特点,明确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岗位,让代表有事干、能解决问题。每年至少组织2次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代表小组活动。健全代表述职制度,要求代表每年进行一次述职,代表每年在会议上述职不低于30%,根据文化程度(书面口头均可),两至三年内实现代表述职全覆盖,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监督。密切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对乡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进行量化,每位主席团成员固定联系代表不少于10名,每位代表固定联系群众不少于3名,明确每个月代表接待选民的时同安排、人员安排、情况记录、建议办理等工作要求。组织好代表的履职学习,从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入手,采取实地教学、工作示范、履职交流、理论学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推动代表履职学习提质增效,加强“人大代表接待室”和代表联络站建设,以“就近、求质、多样”为活动原则,将人大代表分片集中安排至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明确活动内容,公开代表联系信息,建立代表活动台账,重视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健全督办重点建议机制。

六要加强运行保障。着力解决挪用或不落实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人大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的问题,市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指导,帮助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县乡财政要将乡镇人大的工作经费、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专户管理,专项使用,加强乡镇人大办公室、代表联络站软硬件建设,配备基本的办公设施。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发放无固定收入代表误工补助,对路途较远的人大代表报销往返路费,注重活动中代表食宿安排,努力营造良好的代表履职环境。建立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长机制,逐步提高经费标准。

四、做好乡镇人大工作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在履职尽责过程中,要善于把握、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与同级政府的关系。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产生与被产生、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识有误区,监督力度不够,有的认为人大监督政府就是挑政府的毛病,因此,把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的关系绝对对立起来。从政府方面说,有的对人大监督很反感,有抵触情绪。从人大方面说,有的对监督政府有畏难情绪。有的将乡镇人大与政府的关系混淆起来,认为不必分那么清楚,谁家有活一起干。出现乡镇人大主席代替乡镇长、副乡镇长工作的现象。这些都是要不得的。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一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的含义,乡镇人大对政府监督有三个含义:即补充完善、推动促进、纠偏纠错。二是要明确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的关系,乡镇人大和同级政府既不是绝对对立的关系,也不是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而是在党的领导下,既合理分工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的关系。乡镇人大作出的决定、决议需要由同级政府来执行;政府工作需要同级人大在法律意义上予以保证。乡镇人大按照宪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事关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因此,做好促进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这篇大文章,政府离不开人大,人大也离不开政府。三是要明确乡镇人大监督同级政府的内容和形式。乡镇人大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两个方面。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宪法和法律法规等在本行政区域的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作监督主要是通过督办乡镇人大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组织开展工作评议,进行专题调研、视察等方式,加强对乡镇政府工作监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正确处理与县级人大的关系。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之间是法律监督关系、业务指导关系和工作联系关系。加强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县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密切工作协同,开展工作交流,形成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一是要把乡镇人大工作纳入常委会日常工作范围,定期听取乡镇人大工作汇报,注重解决乡镇人大工作实际问题和困难。二是要健全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三是要探索实行县乡两级人大联动开展工作机制,即县级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对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工作计划,两级人大统一主题、统一时间、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对两级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培训,健全岗位职责、机构编制、议事规则、履职程序、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配套建设,使乡镇人大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五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六是要召开县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定规范性文件,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履职程序、工作方式、工作责任等予以明确。七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县级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会议,为乡镇人大主席了解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供方便,做好与县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集体行使职权。会议制度、议事规则都是体现集体行使职权的体现和保障。集体讨论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定问题以全体代表或主席团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所以,人大是集体有权,个人不能单独行使。各级人大必须召开会议才能讨论决定问题,不召开会议不能决定问题。在人大会议上,主席、副主席、主席团成员,没有高低主次之分,都享有平等的“一人一票”权利。因此,乡镇人大主席行使职权,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集体意志,更不能将个人行为强加为集体行为。

(四)正确处理主业与副业的关系。中央18号文件指出:“乡镇人大设专职主席一人,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省人大《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主席团成员不能担任乡镇人民政府职务。”乡镇人大主席专职配备,人大工作是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和大部分时间抓人大工作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人大主席多数是由党政重要岗位转任,绝大多数同志威信高、能力强、办法多、影响大,有的就是乡镇长的“后备军”。因此往往在党委班子里还会承担其他分工,比如党建、政法等工作,甚至有的还直接承担政府的一些分工,造成“裁判员”直接上场“抢球”的局面,违背了中央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对此,一定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的理解和支持,理顺工作分工。乡镇人大主席作为乡镇人大工作的第一召集人、直接组织者、专职负责人,如果不用主要精力抓人大工作,就是失职,就会给乡镇人大工作造成难以估量的重大损失。

五、积极探索做好街道人大工作的方式方法

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前并无专门人大工作机构和专职人大干部,2016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中央18号文件,各地开始设立街道人大工委,并配备专职人大工委主任,有的还配备了人大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街道人大工委的性质。2015年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作出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在街道设立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这是设立人大工委的法律依据。街道人大工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首先,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派出到街道的工作机构;其次,街道人大工委虽然是经过党委、人大和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但它与乡镇人大的地位和职能截然不同;再次,街道人大工委受上级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二)街道人大工委的作用体现。街道人大工委设立以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是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它能充分调动基层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二是使基层人大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纵向到底的完整工作体系。基层人大工作通过工委这一载体,有效地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工作生活在街道和社区之中,可以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街道工委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如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设立选民联系电话,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有力调动代表的积极性,激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加大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和质量,做到了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

(三)街道人大工作面临的现状与困境。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立,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利于推进街道、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但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作用发挥还不充分。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常设工作机构,不同于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级权力机关,还不能独立对本区域的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如何进一步发挥其作用,尺度还不好把握。二是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虽然街道工委配备了专职主任,但工委委员是由街道中层干部兼任的,工委办公室也没有专职人员和秘书,人大工委缺乏专职办事人员,人大工委主任成为“光杆司令”,这种状况直接影响着街道人大工委工作的开展。三是代表活动不易开展。由于街道人大工委只是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缺乏对代表的有效管理方法,平时对代表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代表自觉,而一些代表缺乏责任心和使命感,履职意识不强,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致使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活动较难。四是人大工作氛围不浓。街道人大缺乏深入、有效、持久的宣传,人们对街道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认识,对人大如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没有真正了解。这也使街道人大工作缺乏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做好街道人大工作需要不断开拓创新

由于街道人大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探索,对于工作中存在的困惑和疑虑,要善于在伟大思想中寻找答案、在实践探索中寻找答案、在学习借鉴中寻找答案、在规范提升中寻找答案。

一要突出四个重点。一是联系代表常态化,突出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联系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是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要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提供信息资料,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保障代表知情;要有计划的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要认真落实人大代表会议言论免责权、人身自由特殊法律保护权以及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保障、物质保障、经费保障、组织保障等各项具体措施。二是组织活动制度化,突出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基本形式。考虑到街道人大代表数量相对较少的实际情况,街道人大工委可以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联组活动。要遵照法律规定,制定好切合本地实际的一系列代表活动制度。要按照推选一个好组长、制定一个好计划、选择一个好主题、确定一个好形式、提出一条好建议的“五个一”要求,真正使每次代表小组活动都富有成效,解决一两个现实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必须强调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三是联系群众经常化,突出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本功。通过不断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采取定期组织代表进社区、代表联系卡、代表接待日、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完善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机制,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在此基础上,指导代表形成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依法向有关部门交办,也可以形成街道人大工委专题调研报告,呈送街道党工委参阅,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真正体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立言。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自觉参加回原选区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报告履职情况,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交办工作规范化,突出落实好常委会交办的监督等工作。“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工作。”这是街道人大工委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人大常委会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民主评议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完成好交办的监督工作任务;要积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街道党工委布置的中心工作任务;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向“一府一委两院”提出接地气、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信访工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完成好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要理顺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党工委的关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搞好人大工作的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街道党工委是街道辖区工作的领导集体,街道人大工委必须自觉接受党工委领导,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工作,使党工委及时了解人大工作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街道人大工委履行职责。特别是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人大工委要严格执行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同时,要紧紧围绕党工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主动为党工委决策服务。二是正确处理好与街道办事处的关系。在法律上,街道人大工委不是街道的权力机关,街道办事处不是由它直接选举产生的,也不存在直接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街道人大工委在人大常委会的授权下,又可以对办事处以及辖区内的行政部门、司法机关的工作进行监督。街道人大工委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推进辖区内的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正确处理好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关系。街道人大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派出的工作机构,要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法定职责开展工作,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人大工委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街道人大工委与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工作上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不同的是,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性较强,而街道人大工委既要相对独立地开展服务人大常委会职能的全面工作,还要服从和服务于街道的中心工作,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选举等方面的工作安排一般都是通过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的,而其工作又需要依靠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来组织落实。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与街道人大工委在工作上存在着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街道人大工委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工作本领。街道人大工委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必须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要系统学习贯彻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要补短板、强弱项,针对性地强化人大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制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服务水平。当前,街道人大工委要把代表履职管理和履职平台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常抓不懈,抓出成效。近年来,一些地方在街道推行“街道选民代表会议”、“街道居民议政会”等制度,丰富了人大工委履职平台和抓手,值得借鉴。街道人大工委要通过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的内生动力,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履职潜能。街道人大工委要积极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主动为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代表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反映上来,努力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积极推动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3

 

2021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省十三届人大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扣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努力在推进法治建设上有新建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有新成效、在汇聚民心民力上有新作为,为扎实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党的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使我省地方立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衔接配套、与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决策同向同步、与“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实践相适相融。

2.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适应新时代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精心编制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按程序报请省委批准。协助省委召开全省立法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五年立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任务,全面系统部署我省立法工作。制定20xx年立法计划,合理安排立法时序。今年拟安排3项继续审议项目、13项正式项目、15项预备项目。

3.推进经济领域立法。制定海洋经济促进条例,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集聚创新要素,打造江苏特色的“蓝色”增长极。制定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促进水运行业结构调整,推动水路运输科学发展。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发展。修改广告条例,规范广告行业管理,增强广告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审议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集中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7件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4.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不动产登记条例,规范登记行为,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强化父母家庭教育法定主体意识,保障儿童全面健康成长。继续审议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保证妇女各方面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发挥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继续审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更加有效地控制污染、保护环境。

5.注重社会领域立法。修改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弘扬优良传统,匡护社会正义,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修改授予荣誉公民称号条例,鼓励和引导更多外籍人士积极投身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推进地方志事业依法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贯彻党的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修改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制定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规范省人大常委会履职和推进街道人大建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修改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将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纳入宪法宣誓范围,完善誓词和宣誓仪式。

6.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健全法规起草、论证、咨询、评估、审议等工作机制。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文件精神,推动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健全公众意见采纳和反馈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立法协商,凝聚立法共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使每一项法规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契合省情实际。

7.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协同配合,防止地方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有关部门起草法规,相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督促、推动有关方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立法质量。

8.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的指导。强化立法项目统筹,确保省和设区市之间立法计划相互协调,科学利用地方立法资源。加强对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建立常态化机制,推动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履行人大监督职能,推动中央和省级层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9.把握监督重点提高监督成效。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立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回应社会普遍关切等依法开展监督,努力推动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和法律有效实施。今年拟听取和审议19个专项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审计报告,开展4次执法检查,结合审议工作报告开展3次专题询问。

10.聚焦经济领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报告,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和分析,支持和督促政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听取和审议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全面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进一步深化预算决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破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题,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我省新型文化业态。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报告,促进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布局适应新需求的生产能力,全面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检查专利法和省专利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有关方面加大专利保护和转化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检查旅游条例实施情况,推动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加快旅游强省建设。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11.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支持政府深化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领域防范风险的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听取和审议20xx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更大力度推进绿色发展,促进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加大扶贫投入,以更大力度推进精准扶贫,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12.呼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普遍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创建并落实全省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规范化、高水平发展提升,努力使全体人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报告,推动政府加快规划编制实施,科学规划城镇空间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化利用资源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集约发展。听取和审议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对档案法和档案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档案在社会治理和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

13.围绕依法行使监察权和公正司法开展监督。根据宪法法律规定,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支持监察委员会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推动建立公开透明的审判运行机制。听取和审议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我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扎实稳步推进。

1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全国人大要求建立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依法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快完善相关运作机制,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1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及时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和促进相关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

16.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拓展审议组织形式,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热点议题实行小组审议或联组审议。结合审议相关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创新工作模式,增强询问效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省市县上下联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

17.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及时作出决定。深入贯彻在我省视察时特别强调的坚守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发展、深化国企改革、推动乡村振兴、修复生态环境等重要指示精神,紧扣中央关于打好“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和省委提出的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正确行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18.及时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上一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等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支持政府把更多财力用于发展实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民生实事上,发挥公共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保持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听取审议政府提交的重大事项报告。根据省政府提请,听取和审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报告,促进有关方面坚定发展以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融合科技新潮流,增创竞争新优势,凝聚升级新动能,实现制造大省向制造强省的新跨越。

20.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党委办公厅牵头、人大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参加的协调机制,规范重大事项提出程序,加强对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推动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制度,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21.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和平台建设。落实并不断完善代表工作各项制度,拓展代表履职途径,建设代表履职平台载体,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推动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努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水平,为代表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便利、营造环境。

22.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坚持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到基层调研时走访省人大代表等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固定与3名基层的省人大代表保持联系,每逢双月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更多熟悉相关议题和提出相关议案建议的代表参加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重点议案建议督办等活动。完善向代表通报情况和征求意见机制,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23.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丰富联系内容,拓展欧洲杯买球平台的联系方式,推进人大代表更密切地联系群众。向原选举单位的市人大代表公布省人大代表基本信息,省人大代表固定联系原选举单位3名市人大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的效用,支持省人大代表依托当地“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工作站”等载体定期接待选民和群众,参加全省各地组织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工作平台和服务网络,鼓励支持省人大代表建立实名制qq群、微信群,使其成为密切与群众联系的“连心群”。

24.增强代表履职能力。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代表开展初任培训、履职学习活动,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渠道拓展代表知政知情面,增强代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帮助代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切实提高代表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25.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建立省直单位和各市省人大代表小组,结合代表的行业和专业建立专业代表小组,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组织代表联组或跨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年中调研。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切实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着力提高代表活动的实际成效。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协助做好在苏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

26.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组织代表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为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创造更好条件。完善议案审议机制,加强建议办理的沟通协调和督促,提高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的实际成效。进一步完善省政府领导同志领办、常委会领导同志督办重点议案建议工作机制,提升督办落实的层次和力度,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对代表建议优秀承办单位进行通报表彰,激励先进,以点带面,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27.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代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省人大代表数据库和履职档案,组织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本届任期内省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在苏全国人大代表每年提交一份书面履职情况报告。探索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管理新方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做到代表履职有记载,履职考核有依据。探索开展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28.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有效开展。邀请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办好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会、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密切与市县人大工作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交流,深化协同联动,更多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效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县乡人大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实践经验,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发挥联系点乡镇人大的示范作用,推动全省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和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29.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结合原则,不断完善拟任职人员任前法律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常委会及机关依法履职水平

30.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重中之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协助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对做好新形势下全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31.推动人大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着力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领导责任。支持省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32.增强常委会及机关的履职能力。坚持常委会党组集体学习制度,完善和丰富常委会专题讲座,针对性地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运用系统思维谋划全局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加强人大干部的培养锻炼和交流使用,提升人大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活力。

33.抓好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改进会风文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

34.完善制度体系。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制度建设,从常委会履职和机关建设管理两个层面,全面梳理、修订各项现有制度,根据实际制定新制度,促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制度在管人管事管物上的重要作用,保证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协调、高效运转。

35.深化理论研究。围绕党的关于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部署,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践,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系统的理论研究,组织交流研讨和成果评比,推进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作用,加强人大智库建设,深化人大制度理论阐释,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提供智力支撑。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纪念活动,围绕人大领域改革创新举办研讨会,总结回顾人大工作发展成就,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36.强化新闻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人大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在省主流媒体开辟代表专栏,讲好代表履职故事,总结推广代表工作经验做法,提升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重视人大新闻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办好《人民与权力》杂志、江苏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形成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合力。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常委会行使职权、信息公开、服务代表、新闻报道及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4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市各项事业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依法行使

职权,突出工作重点,高度关注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6个工作报告,作出6项决议、12项决定,检查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任免6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依法实施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常规监督和专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重点审议了工业经济发展、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为了更好地促进工业经济的有序发展,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常委会分别在6月和8月份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分析我市经济状况以及金融危机对我市实体经济的影响,指出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此,市政府采取了得力措施,抢抓我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突出在工业经济发展上以经济开发区为重点,积极发展产业集群,在项目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上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蒲圻电厂二期项目、晨鸣10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等一大批项目进展顺利,蒲纺工业园、陆水工业园、赤马港工业园正在有序推进,等等。这些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增添了活力。 (二)贴近群众,围绕民生热点进行监督。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一直是常委会工作的重点。一年来,我们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保护、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治安等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监督。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十分关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从分析我市医疗卫生现状入手,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列入审议课题。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报告。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我市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市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及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等建议。

住房保障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又一重点。为了确保城区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得到国家住房保障实惠,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安排了2500万元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加快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工程建设进度,我市住房保障建设步入了发展快车道。

社会治安状况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市黑恶势力有所抬头的治安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把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列入重点议题,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政法公安机关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意识,建立打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和预警机制,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方针,做到全力以赴,险恶务尽,确保打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和政法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健全网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扎扎实实在全市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5起,狠狠打击了各类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目前,我市社会治安总体状况较好,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提升。

(三)围绕宪法法律实施,开展执法检查。

2009年,常委会重点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招投标法》、《水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做到统一部署,精心安排,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一同参与,深入调研,找准问题,提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督促执法机关认真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解决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使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由于存在城乡二元体制上的矛盾和高额利益驱动,我市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状况十分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常委会组织了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情况的检查。检查组在对违规建筑较集中的地段及陆水湖周边现场检查后,写出了调查报告,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重点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乡结合部违规建筑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整合力量,组建一支由城管及其他部门参与的拆违队伍,对正在翻建的违章建筑全面叫停,坚决制止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于未然等建设性建议。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下半年我市违规违章建筑情况有所遏制。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组织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情况的检查,常委会检查组深入到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地方,重点调查了学校周边网吧、娱乐场所、非法出版物等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指出了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氛围不浓、执法主体保护未成年人措施滞后等问题。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宣传上加大了力度,在管理上落实了举措,在打击上强化了手段,一个由政府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安全网络初步形成。

为了开展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工作,全面了解我市妇女参政议政状况,女性受教育程度、妇女就业保障、女性健康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在组织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同时,在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客观指出了我市女性权益保障工作存在的诸多方面问题。会后,市政府和妇联组织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对策,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人大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服务站创建及关爱单亲特困母亲等活动,建立了妇女权益保护长效机制,营造了有利女性发展的和谐社会环境,使妇女权益保障法在我市得到了更好的贯彻落实。

(四)围绕社会公平正义进行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2009年,常委会还加强了对重点城建项目的审议,作出了将××市新区路网建设项目资金、陆水河橡皮坝建设资金和新××火车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工程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5项决定,为加快我市城市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还依法加强对财政预算调整、预算审计、部门预算调整情况的监督。

二、突出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常委会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争取咸宁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同时,我市代表述职评议工作得到了咸宁市人大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肯定,多数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一)抓好述职评议,创新代表履职形式。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促进代表依法履职是新形势下搞好代表工作的重要课题。一年来,常委会把人大代表置于群众的监督下,促进代表履行好职务。一是健全代表网络。利用代表小组这一网络优势,抓好代表小组向选民述职,然后普及到每位成员述职,在述职测评前,代表小组成立专班到选民中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参选选民对照调查报告逐一评议,使评议工作具有针对性和真实性。二是完善代表制度。制订了《××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方案》将评议工作制度化,常委会规定本届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述职评议一次,述职内容上统一规范,明确述职重点放在履行代表职务和完成中心工作上,各代表小组根据常委会的部署制订相应的述职评议工作计划,确定评议对象、评议时间、参评人员、工作程序。三是促进代表履职。我们认真采纳选民提出的意见,督促代表进行整改提高,对口帮扶对象 50余人,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20余件,赢得了选民一致好评。整改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代表履职水平和效果明显提升。

(二)征集代表意见,拓展代表履职渠道。

人大代表分布在全市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和乡镇农村,他们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和贴心人,他们的呼声和建议最真实,最有代表性。为广泛收集和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首先,形成了工作制度。每次例会邀请与会议议题相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与常委会委员一同视察、座谈,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建言与督办等都要广泛采纳代表们的意见。其次,建立了工作平台。通过不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这个平台吸纳代表的建议;常委会领导、各位委员每年年中都要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各战线和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三,实现了工作联动。常委会领导每年都坚持深入基层看望走访代表,送去关心和问候,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人大工作动态,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常委会领导通过大接访和人大工作,接待基层代表、群众来信来访、获取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诉求。第四,开展了代表培训。2009年6月,我们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作《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辅导报告,通过以会代训和座谈会等形式帮助代表学习履职的相关知识,提高代表整体素质,收到了一定效果。

(三)督办代表建议,提高代表履职实效。

常委会从健全工作机制入手,努力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促进代表履职。一是落实建议承办责任。人代会后,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明确办理期限和办理质量,并指导各承办单位建立议案建议办理责任制,做到领导督办,专班负责,专人具体落实。二是加强建议过程督查。对议案、建议承办大户和重点议案建议,常委会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联系的单位进行指导和督办。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意见,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三是突出建议办理实效。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议案建议交办会和工作进度会后,在12月份的例会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市政府在本次人代会上向全体代表书面报告落实情况,并虚心听取代表意见。

(四)表彰先进典型,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注重优秀代表典型引路作用,在工作中培养和挖掘典型事迹,以点带面,激发广大代表履职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在经过民主推荐,综合评定的基础上,评选出了优秀人大常委会委员、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本次大会将对5名优秀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6名优秀市人大代表,5个先进代表小组予以表彰。

三、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的规范性

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整体效能、决策水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水平。2009年,我们继续深化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做到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继续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与交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把学习贯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始终。二是完善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常委会和机关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和《湖北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人大常委会《预算监督暂行办法》、《关于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程序》、《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规定》、《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暂行规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暂行办法》等九个议事工作制度,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进一步修改完善现有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管理工作。三是改进作风,不断增强工作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做好市委中心工作,配合完成蒲圻古城墙拆迁,××新火车站,城市景区建设等工程;同时,常委会领导还带头接访和阅批件,督办案件,机关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

各位代表,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依法履职,人大工作才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只有坚持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人大工作才能不断发展。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感到,常委会的工作之所以取得一定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两院”密切配合,人大代表大力支持和监督,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工作还缺乏措施和力度;与代表的联系不够密切;对乡镇办人大工作的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全面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五五”普法教育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新年度的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在服务大局上求突破,在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在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有作为。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方向

一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人大各项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开展工作,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促进市委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三是坚持落实中央9号文件、湖北省委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二、坚持依法履行职责,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在新的一年里,人大常委会一是要更加关注工业经济发展,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对发展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传统产业改造、做强县域经济、强化节能减排的调研、视察和检查,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转变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实力。二是要把“三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促进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新时期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农民持续增收。

三、突出监督重点,促进法律实施和民生保障

人大常委会要以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为重点,积极探索执法检查的有效形式,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要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审议方式,提高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重点检查执法部门的监管情况,督促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要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市政府承诺的全年十件实事的监督。要加强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行使好人事任免权,维护和实现好党委的意图。要加强对“两院”工作的监督,推动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增强工作实效,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四、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所在,常委会要把代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年中岁末开展集中视察,重视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代表的学习培训交流,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继续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优化服务、提供保障,发挥代表小组在代表活动中的组织和引导作用。要完善代表联系制度,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的条件,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等做法,全方位、多渠道的听取代表意见。要完善代表监督机制,组织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做好优秀市人大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5

一、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切实把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方面。

2.按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八点要求,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统筹推进。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定期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遇有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4.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融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任务,着力推进监督考核和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5.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委全委会、常委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并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6.定期听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听取党务工作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单位(部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7.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牢牢把握办学方向,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大学,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8.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

9.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委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10.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11.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构建民族团结进步长效机制,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教书育人全过程。

12.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保密工作,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保密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1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切实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党章党规、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内容的学习。

14.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全委会、常委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发挥其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

15.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人才使用、重要阵地建设、重大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评价评奖活动等要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决策事项先调研论证,实行两咨询、三评估(技术咨询、法律咨询,和谐指数评估、稳定指数评估、廉政指数评估),并将决策同步跟进相应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监督检查责任人。

16.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党建例会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基层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7.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等规章制度。

18.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的有力抓手,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

19.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将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学校重点工作规划,坚持思想引领,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2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精神,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办公用房、出席会议庆典、出国(境)等管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22.严格落实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密切联系服务师生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受理师生信访举报,及时解决损害师生利益问题,解决发生在师生身边的推诿扯皮、与普通教师争利等各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2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检查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对党委常委、党委委员,纪委、党务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24.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基本建设、采购招标、后勤修缮、教学运行、科研经费使用、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26.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7.推进党务公开,推动权力的规范运行、阳光运行,坚持对非涉国家秘密事项公开决策过程、决策执行、决策结果,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8.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制定学校校内巡察制度,对学校各单位(部门)定期进行巡察,及时分析研究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并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情形,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0.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1.领导和支持学校纪委工作,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并作出决定,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

32.加强对纪委纪律检查的领导,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及时听取纪律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决定,支持和保障纪委依纪依法开展纪律检查。

33.严格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述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和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34.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切实将从严治党贯穿于群团工作中。

35.加强和改进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臵,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广交深交各界朋友,筑牢统战事业的坚强基石。

36.严格履行报告责任。每年年初向国家民委党组、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地方党委报告学校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及时就重大问题请示报告。

二、党委监督责任清单

1.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纪委全会首要议事内容,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将中央和上级以及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报告反腐败重大工作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4.准确研判形势,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向学校党委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议。

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宣传、师德师风和岗位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规党纪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6.指导和督促各单位(部门)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点查找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

7.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制度治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8.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公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9.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10.切实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11.加强对选人用人、招生考试、基建修膳、采购招标、财务管理、教学科研经费、校属企业、国有资产、学术诚信、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保证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12.坚持和完善学校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以及有关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事项。

13.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14.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辽宁省委十项规定、大连市委具体规定情况的监督,抓住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15.协助党委开展校内巡察工作,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16.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督察。对学校各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7.认真受理党组织、党员的控告、检举、申诉。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臵,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众反映突出、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

18.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慑力,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

20.配合学校党委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四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21.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每办结一起典型案件后,既要撰写案件调查报告,也要提交案件分析报告,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

22.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臵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学校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23.加强校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指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定期聘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日常管理与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

24.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有应当追究而未追究或者责任追究处理决定不落实等问题的,及时督促下级党组织予以纠正。

25.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6

第一条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

第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都有预防职务犯罪的义务,每个公民都有参与预防职务犯罪的权利。

第四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持单位内部预防、职能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

第五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设区的市、县(市、区)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负责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六条预防职务犯罪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管理、生产和经营秩序。

第七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

第八条预防职务犯罪专项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章预防职责

第九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在职责范围内查处违法行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对下级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接受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指导,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预防职务犯罪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按其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明确有关内设部门承担本行业或者本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检察、审判、公安、监察、审计等国家机关应当依据自身职能履行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第十二条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开展以下工作:

(一)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个案预防;

(二)结合类案分析,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在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系统预防;

(三)结合公共投资建设的重点工程和大型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政府集中采购等重点项目,指导和配合有关机关、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预防;

(四)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调查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

(五)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三条审判机关通过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分子,发挥审判活动的教育作用,对公民进行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

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会同有关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履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查处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渎职等违法失职行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

第十六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其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建设项目预决算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接受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和监督,不得、、,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在招聘、录用或者选拔任用国家工作人员过程中收受礼金或者谋取私利;

(二)在行使行政许可权和政府采购、分配使用资金过程中为个人和单位谋取私利;

(三)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干扰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四)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和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利益;

(五)利用职权要求有关单位给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友贷款、拨款、借款或者提供担保;

(六)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七)其他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当坚持全面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应当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重要内容。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领导岗位、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和重点行业的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的人员和拟任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

大中专院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列为法制教育的内容。鼓励有关教学、研究机构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研究,提出改进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意见。

各类干部培训学校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监狱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依法规范行政行为,采取以下措施预防职务犯罪:

(一)实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执行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国债资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社保资金和其他资金收支情况及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审计监督;

(四)对市政、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产权交易等依法实行招标投标或者拍卖;

(五)对人事、财政、行政审批、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岗位加强监督,并定期交流或者轮岗。

第二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

第二十一条司法机关在履行侦查、检察、审判等职能时,应当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公开职权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径等事项,规范司法行为,实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应当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重大事务、财务公开,健全和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二十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和会计。

第二十四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咨询,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要求,为其提供免费及保密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咨询服务和防范建议。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列入廉政责任制和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一并实行考核。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

第二十六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建议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

提出检察建议、司法建议、监察建议、审计建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同时可以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

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

第二十七条公民通过反映、控告和举报等途径,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务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单位提出批评和建议。

有关单位对反映、控告、举报应当依照规定及时受理,并为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的,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保护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反映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二十八条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制定或者不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和措施的单位提出批评,并向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或者检察机关反映。

有关行政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向有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答复处理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具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预防职责,致使本单位人员在其任期内三人以上或者三次以上出现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的;

(二)不依法查处或者不依法协助查处职务违法行为,对涉嫌重大违法的案件不及时报告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部门,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不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

(三)拒绝接受和配合有关国家机关的监督和指导,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任用或者聘用因职务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担任机关领导职务、法定代表人、财务主管、财务总监和会计的;

(五)接到检察、司法、监察、审计建议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的;

(六)干扰或者妨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七)对举报人、控告人、反映人实施打击报复或者不依法保护致使其遭受打击报复的;

(八)向被反映人、被控告人、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

(九)妨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十)其他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因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依照本条例从事监督、检查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7

述职报告属事务性公文的范畴,是对干部本职工作完成情况的检验,也是考查干部能否很好地履行职责以及是否称职一种手段。述职者要对自己在前一段时间或整个任职期内完成的工作,作一个综合的、自我评述性的汇报,突出表现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表现履行职责的能力。

述职报告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述职者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能力,有利于组织或上级领导进行各方面的考核;述职报告作为重要的业绩材料,有利于群众地述职者进行监督和批评;述职报告是述职者对自身的检查,可以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述职报告已经成为各类人才精英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一条重要渠道。如何写好述职报告,笔者认为应做到四要四忌。

一、要实事求是,切忌华而不实

述职报告一定要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无论称职与否,都要与事实相符,既不要自吹自擂,也不要过分谦虚。述职报告一般要当众宣读,一些同志为了顾面子,获取领导和群众的好感,对自己的工作成绩大肆渲染,夸大其辞,只讲自己的优点和所取得的成绩,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回避态度。其实,任何人无论做什么工作,即使非常尽职尽责,缺点、错误也不可避免。而且,每个人所取得的成绩并非一己之功,是全体同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作为一名合格的国家干部,应排除私心杂念,以群众利益为重,上不欺领导,下不瞒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分清功过是非,做任何事都不要抢头功,做到实事求是。在肯定自己成绩的同时,也要敢于承担责任,使述职报告真正全面地体现出自己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

二、要突出重点、切忌报流水帐

平时的工作材料是琐碎的、分散的、零星的,述职者在动笔之前,要对材料进行筛选和整理,选择主要工作,抓住主要政绩来写,不要事无巨细,一概罗列。如果为了评功摆好,照顾各个方面的关系,把述职报告写成啰啰唆唆的“流水帐”,就会让人不知所云。述职报告的写作目的是为了说明其工作是否称职,因此,要将履行职责的过程,取得的成绩或出现的失误,及对工作的认识表述出来,要对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要解释棘手问题的处理方法,特别是要交代清楚对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处理的。剖析工作失误的原因,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对得与失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真正体现述职者的道德素质、政治理论素质、处事决断开拓进取精神。这些内容写得恰切适度,能全面反映述职者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让领导和群众清楚地了解述职者称职与否,从而对述职者作出恰当的评价。

三、要情理相宜,切忌考虑个人

述职报告在叙事说事过程中,要有适当的感彩。但是个人情感不要融入过多,以免造成不良影响。述职者要对自己以往所从事的工作进行归纳、概括、提炼,围绕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反思,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要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以坦诚的胸怀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工作中群众反映较大、意见较为突出的问题。另外,述职报告要如实阐述群众的反映,面对事实,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公之于众,这样群众会感到亲切,而且也加深了群众对自己的理解和信任。然而,有一些竞争上一级职务的述职报告,述职者过多地考虑个人的利益,过于看重取得的政绩,热衷于锦上添花,缺乏面对错误与失败的勇气,这不仅脱离了群众,也严重违背了述职报告的宗旨。同志多次强调,共产党人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作为党的干部,一切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光明磊落,襟怀坦白,乐于奉献,这样才能更好地为群众办一些实事。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8

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一、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确保统计资料完整与安全。

二、统计人员要加强对统计资料的管理,做到定期清点和检查,每逢节假日要将统计资料集中保管,以防失泄密。

三、统计人员要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借阅制度,不准把机密资料私自外借。

四、不准随便摘录统计资料内容,谈话不得与非有关人员涉及统计资料内容。

五、统计专用微机严禁上互联网,以防失泄密。

六、不准在统计室内会客,非统计人员严禁使用统计专用微机。

七、对需要销毁的统计资料,必须登记造册,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要到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八、因玩忽职守造成统计资料丢失或泄密者,视情节轻重依纪、依法处理。

***人民检察院

关于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

查阅、提供、保管制度

为加强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的查阅、提供和保管等工作,充分合理利用各类统计资料,制定本制度。

1、本院各局、科、室、队来统计室查阅统计资料、案件登记卡资料,必须持有借阅单。并经本部门 领导签字后方可借阅。

2、外单位来我院查阅统计资料,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介绍信,经分管检察长签字后方可查阅。

3、查阅统计资料,一般应在统计室内进行。如需借出资料者,要经分管检察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并及时归还。

4、查阅统计资料者不得私自携带外出。仅限于在本院使用。

5、查阅者不得擅自摘录、转借,确需要摘录、复印的需经分管检察长批准。

6、统计报表、案件登记卡等统计资料需按规定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保管人员要爱护资料,不得涂改、圈化和污染。

2003年2月14日

***人民检察院机关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院机关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和上级检察院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检察统计职能

统计工作在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办公室统计人员负责搜集本院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统计人员要按照案卡进行微机录入,并对全院检察业务部门办理各类案件的信息数据进行汇总上报;负责定期编写统计分析报告,每月为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的查询服务;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统计资料整理

(一)严格按照《统计法》依法统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篡改统计数据的行为,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信息、咨询、监督的职能作用。

(二)各业务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办理案件的有关数据、信息填写案件登记卡,并提供给办公室,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把关,使用计算机录入、管理。

(三)办公室统计人员每月27日前,将本院办理的各类案件信息及统计报表上报市院统计科,上报前要与业务部门进行核对,对上报的统计资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四)对市分院上报检察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严格八好报表质量关;对出现的错报、漏报、瞒报及逻辑性错误及时纠正;经核实数据准确后,及时汇总于每月10前上报高检院统计处。

(五)对市分院上报案件信息进行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错、漏项和录入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及时纠正,保证案件信息质量;经核对案件信息全面准确后,于每月15日前上报高检院统计处。

(六)负责统计数据信息资料传输、存储;每月对统计标本数据和个案信息进行备份、管理;对本科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及维护。

(七)负责统计数据、案件信息的安全保密。保证数据传输安全;机器统计机房管理,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负责全院检察统计汇总报表、统计分析、文件资料的收集、管理、立卷和归档。

三、统计资料咨询与服务

(一)认真执行《检察统计数据信息资料查阅制度》,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为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提供检察统计报表和个案信息的查询、借阅、打印等服务。

1、每月2日前,为院领导提供全院主要业务情况及自侦案件大要案台帐。每月6日前,提供全院其他检察业务情况表。

2、每月10日后,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种检统月报表和累计台帐汇总表的查询。

(二)开展统计调查,撰写统计分析。组织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利用统计数据和个案信息,编写进度分析和专题分析报告;每年上报统计分析报告不得少于8篇。

(三)对各部门内勤上报的统计分析进行筛选,质量较好的给予转发或提供上级业务部门;搜集整理优秀的统计分析报告作为参考资料下发;不定期开展统计分析交流学习活动。

四、培训与指导

(一)负责全院检察机关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举办1—2期培训班,进行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知识的培训。

(二)负责对全院检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下发书面材料帮助及时解决;对各部门提出的软件使用问题给予及时答复。

(三)负责组织全院统计工作执法检查。依据《统计法》检查各部门统计工作情况,对业务部门填写的案件登记卡项目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对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五、奖惩

依据全省《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每半年对各地统计数据、案件管理质量情况进行通报,年度对各地的统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对被评选为前六名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对统计工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人民检察院机关保密工作制度

为切实做好我院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密法》和高检院有关保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范围

(一)具有秘密内容的各种文件、文稿、电报、信件、统计数字、表册、电子文档、音像资料、档案、图片、磁卡、软盘等;

(二)尚未公布的院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检察委员会涉密会议内容和会议记录;

(三)院领导参加的尚未公布的各种涉密会议及活动内容;

(四)机关各部门的涉密业务工作情况,包括组织人事、案件情况、技侦手段、行动方案、羁押地点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卷宗、询问笔录、举报材料、来信、来访情况等;

(五)涉密传真、电话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及内容;

(六)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七)检察机关武器弹药调拨、发运、存放情况;

(八)检察技术方面的器材、资料等;

(九)保密电话、密码机、密钥等;

(十)印章、印信、证件等;

(十一)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二、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三)不在私人交往中或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事项;

(四)不携带秘密文电和案卷到公共场所或宿舍内传阅;

(五)不用普通电话、无线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递秘密事项;

(六)不在个人著作和文章中引用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七)存储文件和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与因特网和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三、保密要求

(一)严格各种文电、信函的查收、登记、编号、分发和签字手续,不得私自扩大机密文电的传阅、使用范围。

(二)党组传阅的机密文电由机要秘书负责管理;各部门的机密文电由内勤负责管理;机密文电每季度组织清交一次。

(三)送交打印、复印的稿件及文件软盘,要按保密要求妥善存放;印出的文件要及时通知送印部门取回;打印、复印的清样、废版及废品要及时销毁。

(四)摘抄、复印、翻印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院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复印件要与原件一样登记,用后收回。

(五)凡开通使用涉密信息网络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院保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六)文件销毁由院统一组织并派人监销,各部门不得私自销毁,严禁当废品出售。

(七)秘密文件或案卷材料应通过机要或派专人专车递送。执行递送任务时,不得在无关单位、场所办理其他事宜,不压件,不丢失。

(八)宣传报道应按有关规定执行,非经批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九)加强保密教育,每年在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和检查。

四、保密机构

(一)院成立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办公室。各部门设一名兼职保密委员,在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基本职责:

1.负责组织研究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的具体意见及措施。

2.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本单位(系统)的保密工作。

3.对院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4.及时听取保密办公室、职能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汇报。

5.审定本单位保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6.组织研究和处理保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请党组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调查和研究处理泄密事件。

8.主持召开保密工作会议或保密委员会成员会议。

9.协调解决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和通信、自动化建设中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10.组织向党组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

五、保密责任

(一)保密委员会主任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主持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保密委员会副主任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履行上述职责,当好参谋。

(三)保密委员会成员对主任、副主任负责,实行委员分工负责制。根据其所在部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工作范围,具体抓好所在部门的保密工作。

(四)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完成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事项。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9

个人保密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中共黄山市委办公厅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工作秘密管理的意见》(办字[20**]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我局及时对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以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强化保密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保密措施和保密责任制的落实,杜绝重大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一是局党组始终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制定保密措施,形成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的管理体系。二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以局长、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制,纳入总体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做到年初有布置,平时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二)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坚持带头认真学习各项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同时,利用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职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改变了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二是对我局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情况坚持每季度检查的制度,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三是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严格保密管理

一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为了确保秘密载体的安全,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送、使用、保存、销毁八大环节的管理,使秘密载体的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机关内制作,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在收发和传递环节上,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传递时,指派机要人员负责并采取相应安全保密措施。在使用环节上,严格知悉人员范围,对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并指派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采取相应不泄密的方法销毁,杜绝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二是加强档案保密管理。为了加强文件档案的借阅、传阅中的安全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档案的交接制度》等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加强了文件收发、传阅、清退以及档案的借阅等工作,使我局的文件做到清退齐全,传阅及时,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三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了岗位责任。四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办公室审批后方能报送。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保密教育的力度不够,普通职工的保密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资料文件乱摆乱放现象,涉密人员管理记录不完善。

整改措施: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规范文件资料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保密制度不健全,在落实制度上有打折扣的现象。计算机、笔记本电脑、网络、移动硬盘的保密管理规定,还需进一步的细化,在网络泄密的问题认识不够。

整改措施:通过这次保密工作自查和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抓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在细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做文章。加强网络的维护和管理,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3、要害部位和部门的保密管理还存在漏洞,注重了硬件建设,忽略涉密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等使用管理。

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涉密泄密事件的发生。加强制度建设和要害部位和部门进出人员的审查和控制。在完善涉密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狠抓各基规章制度的贯彻和落实。

个人保密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做好涉密文件信息资料保密管理工作,我局结合实际工作,对照检查目录表,逐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我局所收到文件,指定专人进行了妥善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

我局设有信息化机房,使用内外网分离的方法,同时所有电脑都配备了杀毒软件,定期杀毒与升级,并指定专人从事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通过自查,我局的计算机保密工作基本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检查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领导刚度重视,并成立了保密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执法,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风。

(二)重点突出,狠抓工作落实。我局定期以主要部门和主要领导为重点检查对象,对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违规外联和特种木马为检查重点,以查促管,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坚决切断涉密信息流向互联网的所有渠道。

(三)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为加强我局涉密人员保密安全意识,我局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并将各类保密学习文件予以转发至各股室,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安全。

(四)完善措施,严格制度规范。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我局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计算机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能力;二是制定局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五)督促检查,堵塞管理漏洞。为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计算机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我局十分重视对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计算机进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重视,强化对涉密内容的管理,力争保密工作取得新成绩,确保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个人保密自查报告范文(三)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党政机关保密工作检查的通知》(市委保发[2008]2号)通知要求,市政府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办的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检,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与-制度建设情况

1、严格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市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按照各自分工,明确职责,负起责任,将保密工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管到那一级,保密工作就管到那一级。在研究部署、检查、总结工作时,同步安排保密工作。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自觉学习、掌握保密制度,做到懂法、知法、执法,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真正树立起有法必依、有章必循、违法必究、令行禁止的作风。并对涉密科室、岗位及人员贯彻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执行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和完成保密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

2、保密制度建设情况。成立了由杜志学副秘书长任组长,秘书科、综合科、文档科、信息科科长和机要文书任领导小组成员的市政府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保密工作,检查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各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守国家秘密的教育工作及其它与保密有关的工作。制定了《市政府办公室保密制度》,对保密范围、保密组织、保密事项都做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保密工作务实、高效。修订完善了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防范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既保证办公系统正常运行,又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保密工作开展情况

1、保密重点科室、要害岗位的保密工作情况

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综合科、文档科、信息科为保密重点科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这些科室的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督促,防止失密、泄密。多年来,这些科室的规章制度健全,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如综合科要求市政府常务会、党组会、市政府办公会议记录等孤本案卷不借阅,确属工作需要,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由档案管理人员向查阅者提供所需情况;秘书科要求秘书人员未经室领导同意,不准随意扩大涉秘人员范围,不准随身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文档科、信息科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文件或信息处理完后及时清退或归档,严格按照制度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党和***,特别要严格管理联网计算机,严密防止文件丢失和泄密事件发生。

2、对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教育情况

办公室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坚持每季度一次,认真组织办公室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应知应会》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规定制度。经常组织全体人员观看有关《保密法》的电视录像节目,学习《保密工作》杂志的内容。这些活动的开展,使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保密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避免泄密事件的发生。

3、保密书刊订阅及保密设施情况

积极订阅《保密工作》等保密业务刊物,加强了对自身保密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同时加强保密设施装备,采用专用卷柜存放文件,并设立了档案室,专人管理档案资料,从硬件上加强了保密工作。

4、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情况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工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每台电脑系统都安装瑞星防火墙和瑞星杀毒软件网络版,防止黑客、病毒入侵。二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每天对网络防火墙进行一次扫描和实时监测,及时做好安全漏洞修复和病毒清理。三是制定电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全局人员严格按规范操作,发现病毒及时报告,由专人处理。四是上网资料需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上传,严防泄密。五是落实值班制度,网络信息安全24小时值班,对政府网站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保密领导履职报告篇10

1994年,省委下发[94]9号《中共省委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试点和组织人大代表评议行政执法机关工作的报告〉的通知》后,我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任命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到目前止,已先后对20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开展重点述职评议。2004年,又实行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制度。随着述职评议工作方式的不断完善,述职评议工作任务也不断加重,提高述职评议实效成了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我县述职评议工作实际,对如何提高述职评议实效进行探讨。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人大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述职评议是人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要紧紧地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支持,要自始至终把述职评议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在评议工作开始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将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告县委批准;在评议过程中,及时向县委汇报述职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评议结束后,要将评议结果向县委全面汇报。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好政策,述职评议工作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坚持依法评议。

坚持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人大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的主要依据是宪法和法律,就是运用宪法和法律去评判是、非、曲、直。开展述职评议必须坚持依法评议的原则。

1、述职评议工作是有法律依据的。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之一是“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些规定清楚地说明,宪法和法律赋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由其选举和任命的“一府两院”干部的监督职权。至于在实施监督中采取的各种形式,只能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完善。述职评议制度正是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来的加强监督的形式之一,是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有关原则性规定的结果。

2、依法评议必须贯穿述职评议全过程。述职评议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评议的过程,就是用宪法和法律法规来评价、衡量和检查的过程。离开了法,述职评议工作就会失去应有的尺度和标准。因此依法评议的原则必须贯穿评议活动的始终。一是要评前学法。县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参加评议人员和各被评议对象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关法律规定,学习有关评议法规,使大家从思想上确立起评议活动的法律地位,明确述职评议的目的是加强和改善对国家事务的领导,监督国家机关、司法机关和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的完成,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县。二是评议的重点应放在执法上,着重评议是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三是评议的发言要以法律为准绳,要依法论事。四是述职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应严格按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及法定的程序进行,既不越权,也不失职。

三、坚持实事求是。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是人大常委会提高述职评议实效的基础和前提。从本质上说,述职评议是人大为了对自己的人事决定行为负责而采取的一种人事监督行为。通过了解被评议对象依法履职情况,要求被评议对象加以勉诫,责成整改,促使其更好地依法履行职责。也就是说,开展述职评议不是与“一府两院”唱对台戏,拆评议对象的台,而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工作。它是加强干部监督的一种好形式,也是关心、爱护和支持干部工作的一种好方法。所以,述职评议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也要坦诚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公正客观地评议。必须把好“三关”:

1、把好调查报告的质量关。人大常委会在开展对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工作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对述职干部履职情况的调查研究。这项工作做得好坏,对提高评议质量和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常委会及其述职评议工作小组或有关工委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研,既要听取述职干部所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要听取其下属干部和群众的意见,还要听取与其工作有关的上级领导、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要注重倾听人大代表的意见。方法上可采用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无记名问卷等。必要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通过深入、广泛地调研,较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述职干部履职中的功过得失,写出与述职干部本人“象”、“真”、“实”的调研报告,提供常委会参考。

2、把好述职报告的质量关。被评议人员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写好述职报告。人大常委会对述职报告的质量要提出具体要求,如写作上,必须述职者本人撰写,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准确,区别于部门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上,主要围绕学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的情况,勤政廉政、自身建设的情况等,既要写任职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又要深挖思想根源,分析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同时,被评议人员要广泛听取意见,对述职报告进行认真反复修改。

3、把好评议的质量关。人大常委会是述职评议的主体。评议要评出水平,评在点子上,关键在于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依法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述职对象履职情况的建议和意见,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应当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评议调查人员应当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并且由常委会审定通过,获得常委会的认可和授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参与到述职评议的全过程中去。在评议中,坚持“两点论”,要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充分肯定成绩、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又要提出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性质、危害,提出其产生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评议有理有节,深入人心,力求讲成绩恰如其分,摆问题有根有据,提建议切实可行。避免只评议述职人的优点、长处,不评议其缺点、错误,或者仅用提建议来代替揭短,提缺点和谈问题轻描淡写等现象发生。

四、精心组织评议。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是搞好述职评议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愈严密,监督活动愈规范、愈统一,产生的评议效力就愈大。在具体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制定评议实施方案。年初在安排工作要点时,就要对评议对象的选择,先后顺序的安排,评议的程序和组织形式等进行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评议活动具体方案。重点要做好评议对象的选择,与群众关系密切、建制时间较长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先进行评议。

2、健全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评议的主体资格,评议的对象和内容,评议的程序和方式,规范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以保证评议自始至终依照法定程序公正有序地进行,防止随意性和盲目性。对重点评议对象,要坚持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继续健全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书面述职报告制度。对当年未参加重点述职评议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底都必须递交书面述职报告,汇报自己一年来的工作以及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办理人大议案、代表意见的情况。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分组认真进行审阅,并形成反馈意见,逐一与述职者见面,从而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和制度化。

3、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组要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熟悉评议对象工作的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等组成,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呼声,从中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材料。

4、重视评议大会规模的确定和与会对象的选择。从提高评议透明度出发,适当扩大评议规模,邀请政府领导、政协领导、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门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各级人大代表、组织、纪委部门领导、被评议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人员等列席会议。这样安排,有利于使述职评议成为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洁意识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推进“一府两院”工作的过程,提高评议效果。

5、加强对评议会议的组织。通过听取述职报告、审计报告、调查报告、委员评议发言等形式,广开言路,让参加评议的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重视对发言内容的把握,保证发言内容来自调查,来自群众,把群众反映的意见摆到会议上,做到评有事实,议有依据。

五、认真落实整改。

述职是形式,评议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述职评议的实际效果如何,说到底是整改工作是否动真格。整改工作做得好与否,关系到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整改是述职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人大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整改工作,把整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