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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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篇1

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以及我市相关规定,**就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展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我站共有3辆公务用车(1辆报废),按照“一车一档”进行管理,已建立起车辆加油、维修、出车记录台账,做到公车使用信息清晰,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公车是否运行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没有发现对公车标识进行涂改的现象。

二、办公用房管理方面

我站目前在广播电视台办公楼拥有办公室3间,业务用房2间,设备用房1间,办公用房面积共㎡,业务用房㎡,设备用房㎡,单位领导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都没有超出规定,没有未上报房产(包括驻外房产)。

三、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方面

一是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将垃圾分类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和有害垃圾,目前与**市广播电视台共用垃圾分类处理桶。二是发挥宣传的作用,使环保理念深入人心,通过站内会议、党组织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的方法及意义,带动形成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办公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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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篇2

 

各位领导:

    今天,张局长、孟局长和郭主任不辞劳苦,莅临丰县调研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丰县机关事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更是对我们干部职工极大的鼓舞和激励。首先,我代表机关事务中心全体人员向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下丰县机关事务工作近年来的开展情况及下步打算。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2016年3月,经县编办批准(丰编办〔2016〕11号文件),将原丰县人民政府接待处正式更名为丰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事务中心),正科级建制,核定编制11名,一正两副。目前,事务中心副职2名,在编人员8名,借用县政府办行政人员6名、工人11名。科室为7个,分别为办公室、公务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科、公务用车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安保科、国资科。中心成立了丰邑后勤管理服务公司,在职职工35人。

(二)职能范围。主要职责为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集中办公场所内的物业后勤、安保绿化,县级机构公共节能以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公务接待活动。目前保障集中行政办公场所的物业三处,服务总使用面积49783㎡。

(三)制度建设情况。近年来,我们逐步形成了包括食堂管理、安全保卫、设施维修、绿化卫生、服务保障等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共20多项。组织编印了《机关后勤采购暂行管理办法》《机关食堂物品采购及仓库管理办法(暂行)》《内部管理制度》《聘用人员人事机制改革及职务工资晋升方案》等16项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工作流程,规范了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先行,全面提升机关效能。事务中心党组不断加强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常态化、制度化等各项机制。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两项工作互促共融,同频共振,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机关效能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精神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教育活动,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组织生活,班子成员分赴基层科室讲专题党课,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二是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加强机关队伍建设。多措并举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后勤服务队伍。组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扫雪抗灾等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展现党员风采。参加市局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5位选手获得各专业“岗位标兵”“技术能手”称号,荣获徐州市综合奖评比二等奖。2018年度县直机关绩效考评在全县同类型单位排名第六名。三是完善机关制度,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党纪法规学习,增强廉政意识,每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学习教育。举办了“党风廉政教育暨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主题讲座,实地组织了“参观看守所警示教育”活动,集中一周时间开展传统文化道德教育、公文写作、接待礼仪、消防应急、拓展训练等系列机关规范化建设培训活动,既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又提高机关人员的综合素质、道德修养水平,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机关事务管理的良好形象。

(二)规范操作,扎实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市车改办统一要求和部署,顺利完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任务。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善公车平台运行规章制度,持续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实现一车一档、统一标识,做到公务用车基础信息完善、准确,调度使用方便、及时。一是规范公务用车制度管理。先后出台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10余项,对车辆申请、车辆调度、车辆维修、油耗统计、费用结算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二是运用派驻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平台管理车辆302辆,包括应急车辆122辆,执法车辆180辆。平台累计处理信息2290条,安全行车距离40000公里,科学有效保障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工作。三是积极引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为缓解我县车辆更新压力,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补齐我县车改后公车运行短板,通过积极协商对接,完成13个政府充电桩的调试工作,为下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项目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精心接待,圆满完成服务保障任务。一是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精心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近年来,圆满的完成了国家、省、市、及各县区来宾的接待任务400批次,8000人次。充分发挥公务接待的桥梁纽带作用,主动服务于我县发展大局。二是严格接待标准,努力推行节约型接待。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力求节俭,杜绝铺张浪费。目前我县机关食堂高效运营,食堂的接待工作餐节约了成本,娄勤俭书记来丰调研、全市重大观摩活动等重要活动都安排在食堂接待,获得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据初步统计,机关食堂接待比在酒店接待节省40%以上的费用。三是完善接待审批机制,规范接待流程。采取事前公函、公务活动交办单、接待清单等接待手续,逐步实现了公务接待管理的规范化、公开化和透明化,推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

(四)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一是严格管理,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实地专项检查6次,其中突击检查2次,检查领导办公用房32间,查处超面积房间3处,对超面积的单位全县进行了通报并立即进行了整改。二是扎实开展办公用房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党政机关现有办公用房面积加大摸底清查力度,重点完成了总部经济园、开发区审批中心大楼、园林局、无锡办事处、南京办事处、异地干部周转性住房等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县委县政府统筹规划办公用房提供了详实的参考数据。三是高效规范做好机构改革办公用房保障工作。提前谋划,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按照集中集约、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做好办公用房调配相关工作,确保涉改单位办公用房及时有序调配到位。扎实做好了县种子公司、福利服装厂等9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的办公用房的调查摸底工作,规范高效做好了台办、民宗局、统战部、开发局等20余家党政机构办公用房的保障任务。

(五)积极创新,打造高标准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构建334管理服务体系,即服务质量最好、服务时效最快、服务内容最广的“3个最”;设备设施运行零事故、车辆安保工作零事故、重大活动保障零事故的“3个零”;建成一流队伍、强化一流管理、打造一流服务、树立一流形象的“4个一流”服务品牌。一是大院安保管理不断加强。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对机关大院内供电、燃气、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薄弱项和隐患进行联合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挂号督办,限时解决。提升门岗礼仪规范和服务意识,统一配备安保服装。二是物业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机制,实现服务高效化。完成大院水管更新铺设工作,投资20万元安装自动切换双线路,确保大院供电。更新安装监控20余处,做到安全防控全覆盖。三是机关食堂服务水平进一步提质。严把质量关,确保食品环境卫生。食堂物品实行定点采购,落实专人每天对食品原材料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满足职工就餐需求。建立生活服务中心,为机关大院内干部职工提供米面粮油、办公用品、零食快餐等生活服务。四是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圆满完成2018年省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组织开展了“节能进校园”“节能进机关”等活动。完成县机关大院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并协调推进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卫生大比武工作和垃圾分类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在过去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

足。主要体现在工作标准不高,在日常工作往往满足于以往的工作标准,与市、县领导和干部职工对我们的期望有不小落差。体现在攻坚克难的力度不够大,一些难点工作推进、遗留问题破解的成效还不够明显。体现在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手段、借助信息化建设综合施策、统筹推进的力度还不够大。体现在受限于目前的硬件和人员情况,与兄弟县市区有一定的差距。

 

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奋力开创机关事务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纳入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目标管理,切实有效的抓好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基本组织、基本队伍,规范基本活动、完善基本制度、落实基本保障,不断夯实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组织架构,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大管党治党力度,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督促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切实履行廉政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效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规矩意识。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强化防控管理,不断完善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的机制。

(二)强化服务意识,以创新驱动服务质量跃级提升。坚持服务意识和主动创新能力。在工作中始终铭记服务角色,树立“服务无止境”意识,时刻关注服务对象需求,积极听取意见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主动创新,用创新力破除发展中各种瓶颈制约,同时积极探索后勤经济发展新路径,推动经营模式转变,对服务力量进行整合,不断用创新力量驱动服务质量跃级提升。

(三)巩固改革成果,扎实构建新型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深入学习《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认真研究企业事业单位公务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改革成果落地扎根。持续推进公务用车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更新信息数据,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四)突出集中统一,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深入学习《江苏省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加强县级机关办公用房日常管理。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搭建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初步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网络化、信息化管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十项规定要求,各级巡视督查反馈落实情况,督促县级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反馈意见落实。建立办公用房考核机制,对县直机关、乡镇(街道)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常态检查。

(五)厉行节能环保,切实发挥公共机构表率示范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节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市节能工作要求,完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推进探索节能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节能、节水型示范单位创建,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廉洁高效后勤队伍。实施

“高标准、高质量”工作年计划,以管理质量提升主线,深入巩固“对标找差提优”工作,着力夯实工作基础、补强短板弱项、破解瓶颈制约,推动后勤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政治教育为主线、能力建设为重点,持续开展机关工作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第一书记大走访”扶贫活动,完善督查巡查机制,推动机关作风建设持续向善向好发展,机关效能不断提升。

“昨夜回北斗,今朝岁起东。”回首过去,我们秉承初心,

牢记使命、砥砺奋进;展望未来,我们壮怀激越、勇毅自信、创新前行。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关怀指导下,丰县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一定会在新时代呈现新面貌,新形势下打开新局面,为丰县“12358”发展布局做好高质量服务保障工作。

丰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5月28日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9年上半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精神为指导,紧密围绕“细化管理、优化服务、强化保障”的要求,不断拓宽思路、创新举措、强化落实,稳步推进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活动保障等机关后勤重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化

1、国有资产管理有序落实。一是做好涉及机构改革单位办公用房保障。根据我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办公用房现状,提出新组建和机构职能调整部门办公用房调整分配方案,解决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扶贫开发局等6家单位的办公用房(含过渡用房),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维护修缮、配备办公设备,保障正常办公。积极与市编办及广告公司对接,于1月29日前制作安装到位涉改部门名称标牌24块。二是统筹办公用房调配置换。协调解决市政府办、市委统战部、市信访局、市直机关工委和市“三重一大”指挥部零星办公用房需求问题。归还人民银行铜陵市中心支行旧办公楼,并完成市司法局、市委巡察办临时办公场所调整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程双林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北斗星城办公用房置换工作专题会议,讨论研究c5、c6栋房源置换问题,并报市政府领导审批。三是加强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积极做好原市档案局办公楼、市青少年宫教学场所等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2、公务用车管理深入推进。一是严格公车配备管理。制定2019年度市级公务用车配备计划,安排7家单位购置22辆公车,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上半年集中采购公车16辆,调剂使用4辆,另对3家事业单位的9辆车出具处置鉴定意见,公开拍卖收储的4辆旧车,成交价款9.55万元。二是建立车辆监管长效机制。加强车管中心车辆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公车监督管理平台,不定期抽查车辆行驶轨迹,坚持每月向用车单位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确保立行立改,推进车辆监管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公务用车租赁平台使用监管,平台现有车辆59辆,登记驾驶员70人,上半年共产生订单2032个,结算金额147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公务出行需求。三是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自觉强化事业单位车改牵头单位责任意识,加快推进车改进度,按照今年全面完成我市企事业单位车改工作目标,制定详细计划安排。组织车改办成员单位赴周边已全面完成车改的省市学习考察,经过前期数据统计、考察学习、征求意见和座谈讨论,拟定铜陵市企事业单位车改实施意见(草案),确定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或费用报销范围、标准。四是加强应急用车保障。建立健全车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加强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培训,完善车辆服务设施配备,提升车辆服务水平。车管中心现统一调度车辆39辆,截至5月底,共出车1500余单,安全行驶里程20余万公里,有效保障了市级领导干部出行需求,圆满完成了长三角高质量发展院士论坛、2019融媒体广告创新峰会等全市性重大活动车辆保障工作。

3、公务活动保障规范周密。一是严控接待工作标准。严控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范围、陪餐人数,有效杜绝超标、超范围接待。坚持“四单齐全”报销接待费用,坚持接待账单一笔一结,一月一清。二是不断提高接待工作水平。做到日常接待高质量服务为先,重大活动多预案快速响应。积极参与国际铜加工协会2019技术年会、长三角(铜陵)高质量发展院士论坛暨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对接会、融媒体广告创新峰会、第五届合福高铁旅游媒体联盟联席会议暨沿线旅游发展论坛,中国文联“送欢乐下基层”走进铜陵慰问演出、第二届长三角产业创新峰会暨铜陵市产融合作发展论坛、综合医改试点典型经验新闻会等重大活动接待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公务接待交流指导。加强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内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准确把握公务接待新情况,新动态。加强全市公务接待指导工作,统筹各类接待资源,形成全市公务接待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二)精细全面,持续优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

1、后勤服务保障有力。一是加强办公设备维护。对行政中心主楼8台中央空调和会议中心空调机组进行维护,有力保障夏季正常办公。维修更换行政中心主楼排水槽,有效防止雨季渗漏。更换会议中心地下消防管道,完成主楼地下泵房线路改造,全力保障消防安全。二是营造优美办公环境。加强园区景观硬件、绿化树木、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对主楼南北楼15至18层公共区域进行全面维修粉刷,组织开展白蚁灭杀、除四害、消除“牛皮癣、卫生死角、三根”等环境清洁行动。三是强化会务保障。以统一安排、统一调度为原则,上半年共保障各类会议3362场次,接待参会人员近2.4万人次。四是做好食堂运营管理。会同建投和食堂中标单位等相关部门积极做好食堂运营前准备工作。3月份正式营业后,对中标餐饮企业就菜品、卫生、服务、环境采取不定时检查抽查,确保广大机关干部就餐质量。五是做好交流干部公寓服务保障工作。

2、办公环境安定和谐。一是强化安全保障。建立完善制度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根据现实需要,在机关食堂新增保安岗位。办公楼重点部位、各重点区域设专职值班、巡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严格人员和车辆查验登记,上半年配合信访、公安处理群访事件920余人,陪同前往人大、纪委、法制办信访670人次。二是突出重点安全隐患排查。多次组织安保大队、物业工程部和维保单位对行政中心重点区域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报修处理。三是积极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依据“七五”普法规划,坚持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联合天井湖社区举办“综治宣传月”活动,宣传发放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多人次。

3、财务统管精准高效。一是规范日常财务管理。完成30家统管单位日常财务审核报销、资金支付,上半年共申请计划指标1646笔,授权支付资金4876笔,直接支付资金257笔。严格执行票据核旧领新规定,详细登记统管单位领用和核销的票据,上半年共领用票据40本。按时做好统管单位人员公积金、保险、个税等计算变更缴纳等业务工作,完成涉及机构改革单位的公积金、社保转移等财务衔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管单位800余张2018年决算相关报表,及时挂网公开局(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是配合完成各项审计。配合财政监督局对统管11家单位2018年账务进行审计审查,配合财政局国库科对统管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存量资金开展核查,完成被巡查单位2016—2018年所有财务资料准备及审查过程中财务配合方面工作。

(三)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机关自身建设水平

1、强化意识形态责任。一是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负责人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绩效管理考核共性目标之中,努力增强意识形态管控能力。二是凝聚意识形态思想共识。大力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印发《2019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中心组学习会6次,先后学习了视察上海、广东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战役中线指挥部旧址及枞阳烈士陵园,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维护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树立“管用防并举”思想,提高网上征求意见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对网站信息的审查,填写了44份《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做到“先审查后”,加强网络舆情管理,明确网信工作人员配置,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正面宣传。上半年,我单位获得“2018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四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道德建设,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积极参加全市开展的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落实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目标任务,制作悬挂双拥方面宣传栏11块。创新思想文化宣传载体,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吟革命诗歌、读红色历史”的“吟诗读史”主题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记革命传统,不忘初心使命,提升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2、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与机关工委签订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下发《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各支部紧扣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建工作要点,与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制定2019年党支部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了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梳理了支部全年工作落实的各项要求,确保党建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思想武装。积极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在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学、党员自学的基础上,以“阳光后勤”微信群、“先锋在线”党员教育管理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网络教育平台为抓手,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组织参加培训交流,安排1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党务培训,安排1人参加廉政教育学习。三是规范日常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共开展扫黑除恶、缅怀先烈、脱贫攻坚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严格党费收缴,上半年共收缴党费7222元,按规定做好上交及公示工作。规范党组织关系管理,按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上半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1名预备党员正在办理转正。

3、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一是联合党委强引领。认真落实 “四个一”工作机制。上半年召开联合党委会2次,同村两委共同谋划脱贫工作。开展送党课下基层活动,党组书记为新农村党员作党课报告,城乡党员共度组织生活。二是深入走访解难题。每月组织17名包户干部深入结对贫困户家中走访,宣传帮扶政策,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三是慰问帮扶促真情。开展“冬日暖阳”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向村两委和贫困户发放慰问金1.01万元。积极组织爱心帮扶和消费扶贫,按贫困户需求赠送营养品、药品、学习用具;用“以购代捐”的形式,购买贫困户农副产品,调动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每月初向局党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报告上月督察工作情况,严格按章办事,截止目前共开展不定期督查18次、月报5次。二是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把好节日“廉洁关”,重要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督查,抓好节前教育,做好警醒工作,做到节前有检查,节后有报告,并将督查情况及时报送驻市政府办纪检组备案。三是落实群众监督。坚持每周开启两个作风建设意见箱,截止目前共开箱20次,无投诉信件。四是开展“严强转”专项行动。成立了“严强转”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3次作风纪律专项督查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持续开展“三查三问”活动。自觉把该项工作作为检验政治、工作、作风过不过得硬的重要措施,认真进行动态对照查摆,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5、加强群团工作。一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节日慰问、生日慰问、重大疾病慰问等。春节期间,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慰问走访退休职工、困难职工、关爱女童等活动,送去慰问金和生活学习用品。二是关心关爱职工身体健康。6月,组织56名在职干部职工、42名离退休干部职工、11名交干楼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体检档案。三是大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组织开展“阳光后勤”杯迎新春文化娱乐活动和“春游”活动,增进了同志之间的互助交流,增强了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凝聚力。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稳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建国7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履行党组政治领导责任,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增强意识形态管控能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水平,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培养,深化党建特色品牌;把好廉政关口,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拟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坚持督察工作月报制度。持之以恒抓好“四风”建设,探索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办法。继续开展好廉政风险防控“双述双评”、“以案查险”等专题活动。

(二)探索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与国家标准衔接,突出我市特色,构建完善涵盖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和控制功能,全面提升我市机关事务管理能力和保障质量;进一步做好机关事务政策研究工作,科学做好机关事务发展规划、计划,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深入推进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联合巡检,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与市财政部门联合出台《铜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办法》,对办公用房维修工作实行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北斗星城办公用房房产置换工作及办公用房调整工作。

(四)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平台化、标识化、信息化”要求,做好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使用、处置工作;做好公车改革全面收官工作,推动各涉改事业单位如期完成公车改革;加强车改政策调研,适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巩固公车改革成果;加强车管中心人员管理培训工作,全面推行高速出行etc缴费,提升公务用车保障水平。

(五)扎实做好公务活动保障。着力推进接待工作标准化建设,从接待程序、范围、接待菜单模板化及参与市重大活动流程等方面入手,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接待工作;着力提高接待预期效果,科学制定个性化接待服务方案,加强接待工作过程细节把控,进一步提高服务标准;着力推进全面发展,不断总结提高升华,主动“请进来”和“走出去”,加强与外地接待部门的联络与沟通,学习典型,寻找差距,进一步提升接待工作水平。

(六)切实强化综合治理和安全保障。加强行政中心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管理、检查流程;以做好日常安全保卫为基础,进一步抓好重大节日、重大会议和重要节点的安排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做好行政中心安保智能化设备升级改造工作和2020年行政中心保安公司招标工作;进一步扎实做好综治宣传工作,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

(七)持续提高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后勤服务信息化水平,搭建铜陵后勤信息化平台app,将职工食堂、会议室预定、维修管理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加强食堂运营监管,加大对餐饮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就餐;继续做好办公环境和设施设备维护,加强行政会议中心漏水点施工维修和行政中心办公室玻璃更换,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正常安全运行。

(八)不断提升财务统管服务水平。认真详尽做好本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到应编尽编,能细则细;配合审计和财政以及纪检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专项审计审查工作;加强与财政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提高财务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九)着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强化联合党委引领功能,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指导,加强新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生活经常化、严肃化,带动村级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新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将广大新农村党员打造成脱贫攻坚的排头兵;进一步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举措,深入了解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和贫困户脱贫内在需求,掌握各项帮扶措施和帮扶资金到户情况,确保年度脱贫目标顺利完成。

(十)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凝聚力。进一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拓展思想教育形式,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工作氛围;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发放读书卡,撰写读书心得,组织开展学习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习惯;组织职工开展“秋游”、“健步走”、“登山”等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激发干部职工活力。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终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工匠后勤”品牌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党建工作 

1、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率先学习营造氛围,从而带动干部职工主动学,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学习交流,不定时组织知识测试,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约谈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及重大问题议事会议。机关党支部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托“工匠后勤”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以“主题党日”为主要抓手,切实规范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5次,上党课1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党组书记组织集体约谈2次达28人次,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进一步明确了约谈人员各自岗位职责、廉洁纪律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开展了。建立完善党组规章制度3项,综合管理制度1项,节能管理制度1项。 

3、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制定《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网军队伍,加强自媒体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按规定做好学习笔记。推荐购买书籍50册,切实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不断鼓劲提气、凝神聚力、树立典型,单位公众号信息24余篇。 

(二)业务工作 

1、政府集中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规范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采购中心严格按照采购办批复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办理采购事项。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让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采购办批复。截止2019年6月20日,共完成政府招标采购任务22场次,重点完成了金川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金川区水务局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金川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金昌市金川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等项目的采购任务。其中:公开招标9场次,询价采购13场次,组织自行采购2场。 

    2、后勤管理。加强保洁工作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评比标准,加大对保洁工作的督查力度。今年上半年大小型项目维修34项。主要完成了二号楼上水主管线抢修更换,教育局防水修补,球馆增添了4套健身器具。特别是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厕所对外开放耗时2个月,通过走访及摸排随即确定了22家厕所对外开放挂牌单位,制定了金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工作方案,改造厕所两家,通过标示牌、导向牌、门牌,使单位厕所清楚的面向大众、方便大众。半年来完成大、小型维修638余次,确保了各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为全区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3、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加大驾驶员服务意识的培训,使之形成单位光荣我光荣的良好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购买车辆保险67辆。实行“专人专管、定点加油”管理,并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册”台账。加强了维修管理制度,2019年6月新招标8家汽修厂做为以后定点修理厂家。上半年共修理131批次,年检车辆37辆,加强了车辆管理,车辆集中停放,统一调度。三是完成了车辆调度平台调度派出车辆1112台/次,累计行驶里程20万公里,同时建立了相关派车台账并妥善保存。 

4、公务接待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金川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服务、务实节约、简化礼仪”的原则,严明接待纪律、压缩接待费用,明确接待范围、标准,认真做好接待管理工作,积极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完成了中亚—中俄经贸文化交流特色小镇项目及英雄孟兆星家属等多项重大接待。上半年共接待122批客人,达2119人次,其中公务接待1432人,商务接待687人,较好地完成了我区各项公务接待任务。 

5、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开展了以“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以“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活动。6月19日,区机关事务局牵头组织在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区机关单位在人民文化广场采取了悬挂横幅、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咨询服务、发放彩页和宣传品等方式宣传节能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等低碳节能相关知识。2019年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得“部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6、会议保障。认真做好会场布置、卫生清洁、茶水服务等工作,加强会议灯光、音响设备、空调以及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利用节假日对报告厅会议设备、墙面、空调、桌子、进行了更换,确保了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上半年以来在会务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大小会议共280场,圆满完成了金川区党代会、两会、妇代会等会务服务工作。 

7、安全保卫。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制定和出台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和完善了《门卫值班制度》《固定岗值班职责》《流动岗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等。强化安保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安保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严格的查验登记。 

8、文印服务。牢固树立“文印中心无小事”的思想,把好登记关,统筹安排各项文印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文印成本,保质保量完成文印工作任务。截至目前,为全区各部门共印刷文件、资料8万张。 

(三)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围绕我局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慰问5次。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安排5名干部职工和1名帮扶干部到龙口村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改厕工作,我单位49人完成了村庄清洁行动,确保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争取上级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提供有价值线索1条。我局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争取上级资金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个、到位资金17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不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缺乏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持续抓、反复抓的工作韧性。二是机关党建有薄弱环节,还需深入推进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三是服务保障能力不够,主动服务意识和勇于担当的魄力不够强。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党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走,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效果。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下功夫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二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明的班子队伍。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班子的民主决策和督促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团结协作的和谐氛围。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三是深化巩固作风建设,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制度,强化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党员教育管理,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完善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党态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党组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四是抓党建促业务,坚持统筹兼顾。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工匠后勤”党建品牌建设,狠抓业务与党建工作有机融合,以“精心、精细、精准”的服务态度夯实机关业务工作,深入推进贴心式的公车服务、“一条龙”式的会务服务、精细化的维修改造、专业化的卫生保洁、科学化的绿化管理、规范化的停车管理、优质高效的接待服务、健康阳光的政府采购。进一步采取措施,向上争取资金,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2019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刻学习领会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职,较好完成各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应急事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公务接待工作   严格执行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方面相关规定,特别是依据《灵璧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这一符合本县实际的规定,稳妥有序地开展各类公务接待工作。据统计,1-6月份累计一般公务接待65批次,1785人次。其中,保障服务质量较好、层次较高、人次较多的有我县脱贫摘帽第三方评估验收一行人等的接待工作。为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奠定扎实的后勤保障基础,展现了我县良好的对外形象和政府自信力。          

(二)公车管理工作   公车管理平稳有序,持续为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在确保我县脱贫摘帽国家第三方评估验车辆保障工作中履职尽责,恪尽职守,使得评估验收圆满完成,无一差错;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三定点”制度有效落实,完成加油、维修、保险事宜。

(三)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 ,严格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办公用房使用,积极配合县纪委监委做好办公用房使用监管工作:今年4月份,我局按照县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局组成联合工作组,抽点业务骨干,对入驻政务中心办公大楼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梳理。通过摸排,共计清理腾退长期闲置、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场所3间,合计36平方米。此外,我局工作人员对摸排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形成政务中心办公用房使用状况平面分布图,有效的实现了办公室用房使用管理的科学化精准化。

(四)物业监管工作   我局在监管物业公司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物业公司员保密安全意识、礼仪文化、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塑造,制定物业工作考核办法,激励物业公司持续有效为政务中心美好环境的打造做出贡献。二是督促物业加强院内亮化工作,整改楼梯灯和大门灯饰,更换破损照明设施,统一更换为节能环保灯具。三是强化各区域安保工作,特别是门卫安保,提高其安全意识进而主动引导各类车辆停放包括大院内单位车辆停放和外来办事各种车辆停放,避免了行政中心院内院外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发生,为政务办公营造安全有序的环境。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我局派员前往安徽邦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灵璧分公司调阅资料、现场察勘等方式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检查工作,既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给予客观公正的指正,又结合实际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目前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我局作出的处罚规定,同时加强相关问题整改,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较之前有明显提升。

(五)“小食堂”管理方面,为保障小食堂就餐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保证饭菜质优量足。按照去年年底的工作部署安排,一方面安排专人负责小食堂物资采购,规范资金使用和餐饮环境。另一方面制定小食堂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确保食堂环境有序,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保证安全健康。

(六)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一方面严格依据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和节能主管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能耗要求,加强用水用电管理,较上年度人均能耗下降1.4%,人均水耗下降1.8%,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4%;二是公共设备方面逐步淘汰老旧设备更换节能环保设备。三是强化宣传,今年6月我局与县发改委共同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布置展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有效达到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预期效果,为在全社会倡导低碳、节能、绿色、环保等行为习惯树立行业典范。

(七)党建工作  上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报告精神,以为人民群众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党员整体素质为主线,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学习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各类会议精神。以党支部为阵地,着力抓好党员教育,提升党员素养,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三会一课”学习教育活动。二是组织建设方面,按照发展党员流程完成了对一名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严格党费收支,落实党务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新党员参加党务知识培训等,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激活组织活力,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三是作风纪律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内涵,坚守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感情,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八)招商引资工作   我局瞄准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半年来重点做好已引进企业安徽成达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秸秆生物质综合循环利用项目的跟进服务工作,该项目1-6月份追加投资1380万元,并于4月份正式投产盈利。另外,去年引进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共享单车项目累计完成增加投资750万元。

(九)扶贫工作,一是干部包户工作,根据我县扶贫工作规划和扶贫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扶贫工作方案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帮扶精准扶贫方案,局干部职工十人结队帮扶灵城镇虹川社区贫困户14户。二是“双包一联”工作,我局抽调四人参与联系开发区十里社区,通过近半年的摸排走访,逐步掌握了社区非贫困户、贫困户家庭详细信息,包括危房调查、“六类人群”识别等工作。

(十)其他工作  午季禁烧工作方面,我局抽调人员6名参与开发区十里、叶庙 、三张三个社区的午季禁烧工作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社区开展夏收夏种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9年下半年,我局在总结上半年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公务接待方面   多措并举,实现接待质量的再提高。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及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学习先进的公务接待管理经验做法,以期提高接待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我局接待职能部门的力量配备,以应对不断增加的接待任务。

二 公车管理方面   不断总结公车管理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完善公车管理相关管理制度,让制度引导公车管理更科学。车辆管理上,不断总结已有管理模式的利与弊,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市先进公车管理模式。有计划更新平台车辆,满足公务用车需求,适时招录一批驾驶员,使人员比例趋于合理化,提高车辆利用率;公车制度改革上,继续深入推进公车改革,加强制度引领、制度创新。

三 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方面   加强对全县办公用房督查检查力度,增加自查、检查的频率,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巡查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巩固已有工作成绩,逐步实现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四 物业监管方面   对物业的监管是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9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是完善对物业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日常监督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不能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的按合同兑现处罚或解除合同,从而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

五 “小食堂”管理上  加强对小食堂管理人员的力量配备,提升小食堂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和管理经验;完善食堂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实现物资采购和餐饮环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六、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   鉴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等原因,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职能按照县委机构改革文件精神已划转到政府办公室,我局将在下半年度积极配合划入部门做好职能划出等交接工作,做好各项工作事宜的衔接配合。  

七 党建工作    在总结上半年度党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梳理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细化2019年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党建业务人员的专业素养,保障以抓党建工作带动全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八 招商引资工作   一方面积极做好我局引进企业的服务工作,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投资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加强我局外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适时引进符合我县实际且具品牌实力的企业进驻我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活力。

九 扶贫工作   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做到本职工作和扶贫工作两不误,一方面加大对干部包户的工作力度,每月增加走访慰问次数,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另一方面加强“双包一联”工作的力度,严格按照“不忘初心帮穷亲,牢记使命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走访及相关数据调查统计上报等工作,确保在全县脱贫摘帽工作中,不拖后腿。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上半年工作终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工匠后勤”品牌作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一)党建工作 

1、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率先学习营造氛围,从而带动干部职工主动学,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app学习交流,不定时组织知识测试,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制度,约谈制度。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共召开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及重大问题议事会议。机关党支部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依托“工匠后勤”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以“主题党日”为主要抓手,切实规范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截至目前,共开展“主题党日”5次,上党课1次,开展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1次。机关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1次。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党组书记组织集体约谈2次达28人次,党组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进一步明确了约谈人员各自岗位职责、廉洁纪律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开展了。建立完善党组规章制度3项,综合管理制度1项,节能管理制度1项。 

3、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制定《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网军队伍,加强自媒体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按规定做好学习笔记。推荐购买书籍50册,切实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不断鼓劲提气、凝神聚力、树立典型,单位公众号信息24余篇。 

(二)业务工作 

1、政府集中采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操作程序,规范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采购中心严格按照采购办批复的《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申报表》办理采购事项。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让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采购办批复。截止2019年6月20日,共完成政府招标采购任务22场次,重点完成了金川区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购项目、金川区水务局2019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金川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金昌市金川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等项目的采购任务。其中:公开招标9场次,询价采购13场次,组织自行采购2场。 

    2、后勤管理。加强保洁工作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卫生评比标准,加大对保洁工作的督查力度。今年上半年大小型项目维修34项。主要完成了二号楼上水主管线抢修更换,教育局防水修补,球馆增添了4套健身器具。特别是全区公共机构单位厕所对外开放耗时2个月,通过走访及摸排随即确定了22家厕所对外开放挂牌单位,制定了金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免费开放工作方案,改造厕所两家,通过标示牌、导向牌、门牌,使单位厕所清楚的面向大众、方便大众。半年来完成大、小型维修638余次,确保了各公共设施正常运行。为全区党政机关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3、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加大驾驶员服务意识的培训,使之形成单位光荣我光荣的良好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购买车辆保险67辆。实行“专人专管、定点加油”管理,并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册”台账。加强了维修管理制度,2019年6月新招标8家汽修厂做为以后定点修理厂家。上半年共修理131批次,年检车辆37辆,加强了车辆管理,车辆集中停放,统一调度。三是完成了车辆调度平台调度派出车辆1112台/次,累计行驶里程20万公里,同时建立了相关派车台账并妥善保存。 

4、公务接待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金川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按照“规范服务、务实节约、简化礼仪”的原则,严明接待纪律、压缩接待费用,明确接待范围、标准,认真做好接待管理工作,积极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完成了中亚—中俄经贸文化交流特色小镇项目及英雄孟兆星家属等多项重大接待。上半年共接待122批客人,达2119人次,其中公务接待1432人,商务接待687人,较好地完成了我区各项公务接待任务。 

5、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开展了以“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以“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活动。6月19日,区机关事务局牵头组织在文化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区机关单位在人民文化广场采取了悬挂横幅、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咨询服务、发放彩页和宣传品等方式宣传节能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等低碳节能相关知识。2019年金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得“部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6、会议保障。认真做好会场布置、卫生清洁、茶水服务等工作,加强会议灯光、音响设备、空调以及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利用节假日对报告厅会议设备、墙面、空调、桌子、进行了更换,确保了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上半年以来在会务组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大小会议共280场,圆满完成了金川区党代会、两会、妇代会等会务服务工作。 

7、安全保卫。一是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制定和出台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建立和完善了《门卫值班制度》《固定岗值班职责》《流动岗岗位职责》《交接班制度》《夜间巡查制度》等。强化安保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安保人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进出人员严格的查验登记。 

8、文印服务。牢固树立“文印中心无小事”的思想,把好登记关,统筹安排各项文印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文印成本,保质保量完成文印工作任务。截至目前,为全区各部门共印刷文件、资料8万张。 

(三)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围绕我局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四)精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精准扶贫工作有关要求,组织干部认真开展精准扶贫,入户走访慰问5次。结合脱贫攻坚“回头看”安排5名干部职工和1名帮扶干部到龙口村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料,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村庄清洁行动和改厕工作,我单位49人完成了村庄清洁行动,确保脱贫和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争取上级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今年以来,提供有价值线索1条。我局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工作,截至目前,争取上级资金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2个、到位资金170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不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升,缺乏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持续抓、反复抓的工作韧性。二是机关党建有薄弱环节,还需深入推进党员教育监督管理。三是服务保障能力不够,主动服务意识和勇于担当的魄力不够强。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的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以党的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线,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学习宣传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走,不断增强学习宣传效果。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下功夫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抓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生命线”。 

二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勤政为民、清正廉明的班子队伍。进一步严格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党组班子的民主决策和督促落实,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积极营造团结协作的和谐氛围。三是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时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三是深化巩固作风建设,强化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机关日常工作和管理制度,强化作风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内政治生活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和巩固党员教育管理,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完善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长效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党态化。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党组班子和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切实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篇3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为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人为本,深入基层,深入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开展和全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确保了区机关正常高效运转,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深入学习党的精神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织党员同志学习党章党规、《准则》和《条例》,并制定专题系统学习党的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结合本职工作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倡导所有干部职工做中华民族优秀道德品行的传承人,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守住为人做事的底线,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学做互进,知行合一,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献谋出力。

(二)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一是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学习党中央及区、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素质。二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紧急情况下救人常识和逃生技能等业务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上级开展的各种理论和技能培训,使干部职工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树立终身学习、终身受益的理念,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四是开展互学互帮共同促进学习活动。在工作中互相学习,促进工作开展。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增强以人为本优质服务意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持久战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纪律和财经纪律,整治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章制度;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不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四)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1、抓好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是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性常规工作。6月7日,我区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会暨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会议。会议通报了2017年度全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情况、宣读《2018年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并开展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数据统计工作培训。通过培训,更加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深入了解,掌握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知识,提高统计工作业务水平,统计工作能力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升。极大促进了我区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工作的开展。今年全年的统计工作能够按照上级的要求,全面完成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分解指标等常规统计工作,做到按时报送各种报表材料,严格审核,保持统计台帐要与原始票据相符。

2、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是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18年我区严格按照市相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今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到一些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相关事项,按部就班开展落实创建各项工作。通过考察学习和深入摸底排查,我局很快确定了以南马路小学新校区为今年我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3、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今年,我局利用全国开展节能周宣传活动期间,广泛开展节能宣传。一是宣传贯彻《条例》。通过墙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做到了让节能精神进机关、入人心。二是节能工作宣传。利用公共场所、政府党政大楼电子屏及电梯门口等广泛宣传。

(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做好机关事务和后勤服务工作

机关事务和后勤工作涉及面广且繁琐,需要细致耐心,因此我局任劳任怨,真抓实干,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

1、水电暖运行安全可靠

一年来,对党政办公区的水、电进行维修维护,对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对暖气管道进行了全面改造,对供水设备进行安检、保养和维修,深入开展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巡查,及时、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和水电的正常供应。

2.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加强对党政办公区提供服务的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持续做好车辆秩序维护、办公区安保、大环境卫生及会议室和公共区域保洁等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对党政办公区庭院、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了强化管理,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并按照区领导指示,会同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建立联合监督检查组,每周五下午对公共区域卫生和各单位办公室进行卫生检查。

3、会议保障服务优质高效

区机关事务局认真抓好区委、区政府会议会务工作,会场布置、清洁、茶水供应等会务工作能及时完成;加强礼堂、会议室灯光、音响、空调、线路以及台椅等设施设备的检修维护,确保了区委、区政府xxx场会议的顺利召开。各类大型会议,我局每次都投入大量人力,积极开展会议筹备工作,把工作做在前,同时尽力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大型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万无一失。

4、公产维护管理工作全面完成

我单位坚持保障及时维修党政大楼内的基础设施,保障广大干部的工作环境,并整体通过招标进行了“回民区党政办公楼机关服务办公场所综合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对地下车库、地下车库防雨棚、党政办公楼热水器、净水设备、地板、窗户、纱窗、暖气分水器等基础设施进行集中维修改造。为了确保电梯质量及延长电梯使用寿命,每月两次的定期维护保养,并禁止带故障运行,有效预防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了党政办公大楼的正常运转。

5、调整餐饮服务方向,努力提升就餐环境

努力把机关餐厅打造成领导关心干部职工、凝聚人心的窗口。通过采取放心菜基地配送、自行采购与集中批发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有效降低了进菜成本,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每周集体讨论菜谱,科学合理配置主、副食品,确保吃得营养、吃得健康;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加强对机关餐厅员工的培训,提高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食堂每周推出一次新菜,中西结合式,想办法,出新菜、出新招,力求粗菜细做、细菜精做。每周制定食谱并定期更新餐厅内食品宣传展板,增加菜肴品种,并将食谱每周在“和谐回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提高烹饪质量,开展优质服务,机关餐厅服务满意率达到97℅以上。

(六)扎实推进区公务用车改革各项工作

1、我局负责公车改革后全区保留的跨部门综合执法车辆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一直以来,我局把加强执法用车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注重抓紧抓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巩固公车改革工作成果。根据《回民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回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办法》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车辆相关信息台帐;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科学、合理调配车辆,做到有条不紊。

2、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于今年移交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我局按照市里要求,积极完成了我区公务用车改革考核数据网上上报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

我局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办公用房管理和统计,在原有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精神,坚持分级管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进一步对全区的党政办公用房进行摸底、普查,今年按照市里要求开展了党政办公用房摸底统计工作、党政办公用房自查清理整改工作,党政机关房地产证载信息普查工作,以上办公用房均包含学校和医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党政办公区办公用房进行来了重新调配,并在国庆后配合区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对全区直属机关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实地督查。

(八)继续抓好挂点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和各项中心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到户”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局班子能够经常带领干部职工深入村贫困户xxx、xxx家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掌握第一手材料,与塔布板扶贫干事协商,结合两户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扶贫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一年来,我局共投入扶贫资金xxx元。

2、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包联社区报到,对接摸底、认领任务,并实行包联工作值班制,坚持经常到责任社区清扫整治外,还跟社区同志一起,沿街逐户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逐步形成户户讲卫生,人人爱清洁的良好氛围。

(九)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仍需继续努力。主要表现在:

1、工作经费短缺,资金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事务工作的及时开展、进度和效率。

2、个别干部职工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有限,干部职工素质有待提高。

3、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工作难度大。

二、2019年工作计划

我局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着力加强机关事务工作管理,继续深化机关事务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做好后勤服务各项工作。

(一)工作重点

1、抓好日常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对党政办公区的各项管理工作。二是克服保卫工作点多面广人员有限、进出大院人员复杂等实际困难,继续加大力度抓好党政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全力维护办公区域的平安。三是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房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四是做好水电设备的检查与维修,保证水电供应正常。五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制度秉公办事,精打细算,坚持原则,管好用好各种经费,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不违反财经工作纪律。六是做好各种会议会务后勤服务工作。七是不断完善机关大院内车辆停放管理,尽量让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2、继续完善抓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积极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参加车改单位的干部职工,真正了解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监督平台的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有关规定;车辆管理服务平台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上墙公布,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审批,确保公务用车公开透明,防止出现“乱申请、乱派车”的现象。

3、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二是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计量仪表、照明设备、空调系统、综合电效、用水器具等节能改造。三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协调机制,创建节能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做好节能培训工作。

4、做好项目建设维修及各项工作

做好党政办公区域需要维修改造的各项工作。  

5、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甘当人民的勤务兵。

(二)工作措施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篇4

一、总体目的

贯彻落实市三次党代会精力,深化机关建立,进步行政效能,提拔“治理、保证、效劳”程度,机关事务治理任务在全省审核中比2011年上升1位。一是治理区域不呈现平安责任事情和影响正常办公次序的事情,平安捍卫任务称心度达95%以上。二是效劳任务总体称心度达90%以上,个中,会议效劳称心度不低于95%、市政中间食堂和旭光小区维修称心度不低于85%。三是全市公共机构能耗在2011年根底上降低4%以上,并完成20个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元建立。四是完成党政机关公事用车专项管理任务,不呈现违规违纪批编置办公事用车。五是市会议中间和市体育馆承办妥政治、经贸运动,效劳好各类文明体育运动。六是具体完成市指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任务要点

(一)增强机关建立。

1.进一步展开效能建立。完美和落实各项任务准则,鼎力展开“自动作为创一流”运动,管理“庸、懒、散”景象。改善效劳立场、进步效劳才能、提拔效劳效率、注重效劳结果,增强和改良效劳。定职位、定职责、定目的,完美奖惩机制,执行量化审核。

2.深化展开进修型机关建立。深化中间组理论进修、进修型党组织、进修型指导班子、进修型机关建立,不时进步机关干部职工本质,进一步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任务科学开展。

3.抓好党风廉政建立和行风建立。层层签署《廉政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立“一岗双责”制,落实要害环节、主要范畴、重点职位的防控办法。推进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普遍承受征询与监视。

4.增强财政治理,完美财政治理准则,严厉各项财生意律,开源节省,包管全局资金平安高效运转。

(二)狠抓平安捍卫任务。

1.增强安保步队建立。增强安保人员培训治理,进步安保步队的综合本质。

2.落实平安出产“一岗双责”制,执行责任事情“一票否决”。

3.严厉门岗准则和巡查放哨准则。增强日常捍卫及主要节日、严重运动时期平安防备,确保辖区平安不变。

4.增强平安出产反省,实时整治消弭隐患,确保辖区安全。

5.妥帖处置群访事情,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和维稳任务。

(三)抓好效劳治理。

1.加强效劳认识。改善效劳立场,进一步树立对效劳任务是机关事务治理任务中间任务和效劳程度凹凸是评价机关事务治理任务好坏的主要目标之一的看法。

2.提拔效劳才能。增强对效劳人员的培训,进步效劳技艺,立异效劳方式和内容。

3.进步效劳质量。依照精密化治理要求,优化任务流程,进步任务规范,严厉监视反省,确保效劳质量不时进步。

4.提拔效劳结果。实在增强会议、机关食堂、卫生、维修、绿化等效劳治理任务,确保称心度逐渐上升。

(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治理。

1.进一步完美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准则系统。贯彻落实《节省动力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严厉执行《四川省公共机构节电节水骨气公事用车节油和办公用品节支治理准则》,加节操能降耗任务力度,展开电梯、空调运转专项反省,发掘节能降耗潜力,完成节能目的义务。

2.严厉依照公共机构节能表扬奖励方法施行奖惩,鼎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元建立。

3.加节操能技能使用和节能革新力度。2012年完成对20%以上市级党政机关和10%以上党政机关外公共机构单元的节电、节水、骨气技能使用和革新。

(五)严厉市级机关和部分公事用车治理。

1.完成党政机关公事用车问题专项管理义务,依照中心和省上要求,积极推进公事用车变革,树立公事用车运用治理长效机制。

2.严厉公事用车编制治理,不呈现违规批编购车状况。

(六)增强办公用房和生涯区治理。

1.进一步完美办公用房治理方法,做好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分配、运用和补葺等治理任务,包管正常办公。

2.积极争夺新建办公楼、泊车场项目,处理集中办公区和生涯区办公用房严峻缺乏及泊车难、就餐难问题。

(七)增强市会议中间和市体育馆治理。

1.拓展会议中间和体育馆营业,辨别争夺市外或党政系统外大型政治、经贸、文艺、体育等运动不少于2次,进步国有资产应用效率,逐渐完成“以场养场、以馆养馆”目的。

2.做好各项会议、上演、竞赛等运动的效劳任务,积极支撑群众文明体育运动。

(八)积极展开支部和群团运动。

1.展开“”任务,充沛发扬党支部的战役碉堡效果和党员的前锋榜样效果。

2.积极展开“计生三连系”和帮扶运动,效劳社会,为群众办实事、办妥事。

3.积极展开机关体裁运动,不少于12次,加强干军队伍向心力和凝集力。

(九)全力完成市委、市当局下达的其它任务义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篇5

山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内容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各级党委办公室(厅)、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各项收入安排支出,各项支出要明细到具体项目。

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税收入;严禁将非税收入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严禁将应收缴的非税收入直接抵顶支出。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党政机关应当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年度执行中一般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对违规转移资金、超额提取现金、不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等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严把预算执行关,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九条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建立制度。

构建单位内控规范体系,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运行成本,防范政府财务风险。

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具体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强化支出报销审核责任制,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得报销未按要求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完整的支出。

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公务卡消费支出动态监控和通报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应当建立事前核准使用现金制度。

严格党政机关现金使用限额管理,建立大额提现财政核准制度,从严控制现金使用。

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实行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资产配置标准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和采购方案论证,不得违规采购进口产品、超标准配置产品、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供应商。采购文件中不得有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严格按照预算确定事项开展采购活动,不得自行增加采购需求或者提高项目技术规格等指标。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财政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与交易的信息化、网络化和电子化。

第十三条 加强党政机关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完善资产配置的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标准。加快建立国有资产统筹调配机制,鼓励各级政府建立政府公物仓,促进资产科学配置、高效使用和规范处置。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明确审批责任,规范审批流程。设立差旅审批单,并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五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将应由个人负担,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转嫁给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六条 厅局级及以下人员出差,乘坐飞机不得乘坐商务舱和头等舱,乘坐火车(动车、高铁)不得乘坐商务座。出差人员有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时,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严格按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选择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厅局级及以下人员不得住套间。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在住宿宾馆或者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凡是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必须按标准向接待单位缴纳餐费。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和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统筹安排、科学制定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把出国(境)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访,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到境外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第十八条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从严制定领导干部境外培训计划,压缩数量,优化结构,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和实效。

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凡属国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不到境外培训,地级市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不得直接组织境外培训。

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优先考虑科学发展急需的重要岗位、关键岗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工作分工与所学专题密切相关的领导干部参加培训。

建立团组出国(境)培训情况跟踪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培训成果的总结和推广。

第十九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管理,严格审核团组出访任务的必要性和人员构成、行程安排的合理性,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第二十条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出国(境)经费先行审核和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制度。无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境)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境)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国(境)团组应当严格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者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

出国(境)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第二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二十五条 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用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

接待对象应当在住宿宾馆或者公务活动地点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党政机关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不得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第二十六条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填写接待清单,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审核报销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等。

第二十七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严禁承担应由外宾自行承担的费用。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外事接待开支标准、警卫工作规定,从严控制会见、宴请的规模和次数,尽量压减陪同和工作人员数量。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九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上述设施或者场所建设。

第三十条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三十一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经鉴定达不到节能减排环保标准要求的,进行报废处置;其他车辆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三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第三十三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第三十四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三十五条 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分散管理使用。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单车运行费用核算和节奖超罚制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等,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会议应当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精简会议数量,可以用文件、电话等形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相近、时间靠近、参会人员重叠的会议,应当合并套开或者接续召开。严格控制会期和会议规模,压减参会人员,不请与会议内容无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明确会议分类、会议审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支付等规定。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预算规模,执行中不得突破。

严格会议审批,应当按程序报批的会议,必须提前向会议审批机关提交书面请示,申明开会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所需经费等,经批准后组织召开。

第三十七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定点饭店由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采购。党政机关到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应当在定点饭店协议价格以内结算费用。

应当优先安排使用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召开会议。参会人员以本地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外地召开。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三十八条 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节约费用支出,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严格控制会议食宿和会场布置标准。住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并严格控制菜品种类和数量,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上烟酒。会场不得摆放花草,不得制作背景板,不得提供水果。

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三十九条 完善党政机关会议费报销制度,实行一会一结算。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以及应报批会议的批复文件等凭证。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应当按程序报批的培训,必须提前向培训审批机关提出书面请示。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财政部门会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明确培训审批、培训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报销支付等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举办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

第四十二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从严掌握,总量控制,不得自行设置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的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报省委、省政府审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举办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不准借举办活动乱发钱物或者组织公款旅游等活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四十三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借(占)用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办公用房;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严禁以下属单位名义变相建设机关办公用房。

严禁以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对于已有国家建设标准并列入专项规划的技术业务用房项目,应当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执行相关建设标准,不得超规模、超标准建设。对于建设标准规定建设内容中需设置的少量办公用房、管理用房等行政办公类用房,可以按标准建设,但不得扩大行政办公类用房规模或者用办公用房挤占业务用房,也不得在标准之外合并建设办公用房。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符合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用土地,严禁占用耕地,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

第四十六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建设和捐赠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者摊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项目维修改造资金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十七条 经批准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规划许可、用地批准等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后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中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强化概算管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新建、迁建、改扩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打破部门、系统界限,实行集中建设。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或者突发灾害,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落实审批许可、评估论证、计划编制、造价审核、批前公示等制度。

对新建、迁建、改扩建、维修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进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维修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权属登记、统一使用调配、统一维修管理。省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进行统一调剂。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并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从整合办公用房资源中统筹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第四十九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五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十一条 制定和完善党政机关资源消耗定额标准,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建立党政机关资源消耗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资源消耗目标责任管理,完成情况纳入节约型机关建设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控制资源消耗设施运行,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倡导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

党政机关应当带头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办公用品,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节能型办公设备,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建设节水型单位。

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节能产品采购比重。

第五十三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对党政机关及其经批准举办的大型活动、大型会议或者设立的临时机构等所需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优先从现有资产中调剂使用,确需购买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报废的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应当按规定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五十四条 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降低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五十五条 各级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将社会宣传、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网络宣传、典型宣传、文明创建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类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应当加大采访报道力度,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行为给予曝光。

注重发挥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的影响力和引导作用,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五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不定期通报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进教材、进课堂,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五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

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第五十九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六十条 各级党委办公室(厅)、政府办公室(厅)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等一并开展,督查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六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采取明察暗访、集中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省委巡视组应当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内容,加强对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六十二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贯彻落实《条例》和本办法工作情况作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

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会议活动等公务支出的审计力度,重点关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超标准购置公车等公款消费中奢侈浪费问题,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六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开: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六十四条 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第六十五条 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发挥群众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六十六条 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保证追究效果。

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造成浪费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六十九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造成浪费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照职责权限追究相关人员、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按照职责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

(一)干扰、阻碍调查的;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对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追究:

(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调查,并且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情节。

第七十二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和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或者所在单位依照职责权限予以纠正、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第七十三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各设区市党委和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全省地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1997年7月3日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解读山东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实施办法》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依据和遵循,结合山东实际,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进一步作出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全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深刻领会《条例》及《实施办法》精神,坚决执行《条例》及《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立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