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调控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26 00:12:01
物价调控篇1
一、价格监管成效和经验
多年来,*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群众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措施,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处置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不断强化价格服务职能,积极推进价格社会监督、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在促进经济发展、深化体制改革、保持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价格专项检查取得明显成绩。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价格收费政策,先后开展了农资、粮食、电力、成品油、药品等价格专项检查,陆续组织了涉农、教育、医疗、工商、劳动、人事等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保持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促使价格违法案件数量逐年下降,价格收费秩序明显好转。去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多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51.1万元,实施经济制裁5.11万元,其中,退还用户0.02万元。
(二)价格行为监管有了实质进展。切实加强对放开价格的行为监管,实现了从价格水平监管向价格行为监管的重要拓展。开展查处了商业促销和通信行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及行动,公布了10多类价格欺诈行为典型表现形式;特别是20*年查处市区部分牛肉拉面馆涉嫌串通涨价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通过对市区部分牛肉拉面馆涉嫌涨价案的查处,有效遏制了合谋涨价、联手涨价行为。
(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面推进。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以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商场,进景区七进和进万家为载体,价格公共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社会的价格服务网络,把价格工作做到群众身边.向群众提供价格维权、价格政策、价格自律、价格信息、价格协调等全方位的价格服务,化解了价格矛盾.规范了价格秩序,树立了价格监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目前,市区各乡镇以及裕西社区、金星花园社区、朝阳社区等都建立了价格公示栏。
(四)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初步形成。全方位畅通价格利益诉求渠道,构建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渠道为支点的价格投诉举报网络,开通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20*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32件;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加强软硬件建设,特别是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完善工作制度和办理程序,提高了价格举报工作水平。方便了广大群众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发挥了价格举报在提供违法线索、排除价格隐患、化解价格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价格诚信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倡导明码实价,涉农、涉企、教育、医疗等价格收费公示制度普遍推行,明码标价和价费公示覆盖面不断提高;深入开展价格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价格信用记录采集和公布制度逐步实施,价格诚信信息开始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库,经营者价格诚信和自律意识不断提高。价格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事业单位内部价格管理行为不断规范。经过推选、评比,市医药公司新特药店与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被自治区评为“明码标价示范店”。
(六)落实价格调控政策,努力稳定市场物价
针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我们从下几个方面入手,全力开展稳定物价工作。
1、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不合理涨价。根据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研究部署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工作,确定我市履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和企业,对市场销售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粮油流通企业和副食品超市经营的面粉、大米、胡麻油、牛、羊肉、鸡蛋、牛奶实行调价备案;对液化石油气实行流通环节差率控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实行调价备案的企业和商品品种;及时组织新华百货*超市等十几户经营企业,召开政策提醒告诫会;组织检查人员对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价格进行详细登记和跟踪检查,对经营者的调价备案申请,认真审核及时回复,有效地控制了不合理价格上涨,通过与自治区物价局相关处室协调,增加我市平价液化气的供应量,从而使我市的液化石油气价格处在政策调控范围内。
2、控制成品油和电力涨价连锁反应,防止市场价格波动。认真执行国家出台的成品油和电力价格调整方案的同时,为控制成品油和电力价格上涨带来的连锁反应,保持市场价格稳定,一方面组织“成品油价格”和“电力价格”的专项检查,另一方面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对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运价采取不提高的价格政策。
3、强化市场价格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根据价格形势的发展,重点对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重要商品价格、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和纳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商品价格进行监测分析,建立了应急监测制度和日报、周报、旬报、月报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价格监测报表及价格分析报告,认真分析价格上涨原因、变动趋势,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目前,全市设有价格监测点47个,涉及监测的项目及品种近2200个
二、存在问题
1、去年以来物价的普遍上涨较快,直接影响了物价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从客观上讲,去年的物价上涨是我国经济步入新一轮增长期的正常反映,也是粮食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引起的恢复性上涨,部分行业和地区投资增长速度过快,国际市场价格上扬共同作用的结果。一方面,当前在经济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诸如国家宏观调控煤、电、油、运等重要战略物资在保持总量及结构供求平衡方面仍有欠缺等等,而这些深层次问题又直观地通过价格形式表现出来:其一,粮食价格的上涨,带动了相关农副产品及食品、肉、蛋及其制品等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其二,煤、电、油、运等价格的上涨,既拉动了工农业生产资料和诸多下游产品价格的上升,又加大了与其紧密相关的服务价格的成本,迫使地方政府(价格部门具体承办)相继上调供暖、液化气等所管理的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和服务价格;另一方面,我市地方公共财力及广大百姓收入水平与绝大多数价格的市场“一体化”,又形成了矛盾与反差,造成我市应该由财政补贴的难以补贴,群众较弱的承受能力又雪上加霜(也就是说,在统一的大市场中,各地价格水平都差不多,经济发达地区公用事业价格上调后,企业、财政和群众都可以适当分摊涨价结果,而我们则不然,负担多数落到群众身上,更加重了原本收入就较低的群众负担,使其更难以承受)。而对于上述这些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认为都是与物价部门有关的。
从主观上讲,一方面,未能适时适度、较合理地调整一些价费,及时疏导价格矛盾,尤其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相关的公用价格,导致价格矛盾的积累。例如,我市供热价格是20*年采取一次定价、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调整的,而去年由于煤价过快上涨,导致企业成本增加,经市
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供热价格又从每月每平米2.80元调至3.80元,调幅达35%,同时今年又面临着扁担沟扬水水价调整和垃圾处理费的出台等。造成一段时间出台价费的项目过多,调价时间过于集中,且涨幅过大,引起群众颇为不满。另一方面,我们的宣传工作跟不上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结合工作开展通过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此次物价上涨的上述种种原因,以期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二是未能向群众宣传解释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绝大多数商品及服务价格已经放开,我们只管理极少数重要的价格和服务项目,以及为什么要这样“管”的原因等,导致一部分群众认为凡涨价都与价格部门有关,而另一部分群众却按计划经济时期的观念认为价格部门没有发挥好作用,是“缺位”和“失职”;三是在当前,由于体制、机制等多种原因,造成多数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收入形成较强反差的情况下,我们还在给其不断涨价,使老百姓心理很不平衡,自然把气撒在价格部门身上,部分群众认为物价局就是“涨价局”。这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在对垄断行业的价费管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是否真正“管”好了?四是在进行一些具体项目的调价过程中,宣传也不到位,使部分群众产生怨气,例如,现在一些群众认为,价格部门召开听证会就是走过场,考虑当地群众的利益和呼声少,在群众中或多或少地造成了听证会不规范和“逢听必涨”的影响等等。
2、对价格的监管力度不够。主要原因有:一是存在宣传方面不够的原因;二是反映我们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价格工作尚缺乏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价格工作应如何转变职能?价格工作到底干什么?怎样来干?是否存在缺位问题?三是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方面,正确处理“经营者、政府部门、消费者”三者之间利益方面做得不尽合理,可能考虑经营者或“权利”部门的利益较多了一些;四是反映在工作中,我们为广大百姓的服务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高,认真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做的不够,有些通过我们努力争取能做到的但没有很好地去做;五是由于价格监督检查的配套规章等尚不健全和完善,特别是我们对放开价格如何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监管研究不够,存在不少的“盲区”与薄弱环节,致使诸多价格违法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价格环境没有明显好转,部分群众对价格工作产生不满。
3、价格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缺乏培训、指导和要求,加上部分同志自身又对业务学习抓得不紧,对价格法规政策掌握不透,造成队伍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跟不上形势变化的需要;二是现行体制没有形成竞争机制,干与不干差不多,干多干少一个样,使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缺乏责任心以及敬业和进取精神,得过且过,办事效率低;三是个别价格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比较淡薄,不注意文明执法和廉洁自律,在调定价、物价检查和价格认证的工作过程中,严格公正执法和公平办案做的不够,致使在被查单位和群众中产生一些负面影响。
三、价格监管的思路和任务
展望未来,价格监管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任重道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理清价格监管思路,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作用。新时期的价格监管思路和任务,可以概括为:“一个巩固,两个强化”。
(一)巩固价格监督检查原有履行的有效工作职能。要以执法检查为抓手,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着力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民生价格涉及千家万户、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民生价格监管是新时期价格监管工作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教育收费、医药价格和房地产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要按照“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要求,继续开展教育收费、医药价格专项检查,组织房地产市场价格专项整治行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是着力落实价格改革措施。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资源和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是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要配合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电、水、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检查和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环保收费检查,确保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着力优化发展的价格环境。规范涉农和涉企价格收费秩序,是新时期价格监管工作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要继续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落实国家对“三农”的优惠价格政策措施。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强化价格服务职能既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化解价格矛盾、规范价格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出过重要批示。总理批示:“这项工作要经常化,注意制度建设,以其真实性取信于民。”副总理批示:“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对于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有积极作用。把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价格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形成长效机制,在抑制通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阐明了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新时期价格服务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是把推进价格服务与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一保一控”要求精神,防止经济出现较大波动。我们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优势,充分利用价格公共服务领域宽、形式新、方式灵、服务实的特点,充分调动服务对象、企业等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性,引导其维护、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形成共同参与的局面,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是把推进价格服务与维护物价稳定有机结合起来。要加强监测预警,对粮食、猪肉、食用植物油、蔬菜、化肥、钢材、水泥等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价格、供求总量、结构变化、进出口数量、库存等情况,超前分析判断。要健全价格应急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提高价格应急能力,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商品,依法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以及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价格变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把推进价格服务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要注重价格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联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信息服务制度、情况报送制度、业绩考评制度、成效反馈制度等,以制度保服务,靠制度管长远。要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取得实效,以真实性取信于民。要深入基层听取服务对象的反映和呼声,了解服务对象的愿望和诉求,从服务对象最急切
的需要做起,把事情抓准抓实,把服务做深做细。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价格监管新局面
履行好新时期价格监管职责、完成好新时期价格监管任务离不开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比如学习培训,改革创新,舆论宣传等等。但历史的经验已经告诉我们,惟有改革创新,始终贯穿于价格监管的实践历程,始终体现在价格监管的方方面面;惟有改革创新,才能破解价格监管中的困难问题,才能赋予价格监管事业蓬勃生机。才能保障价格监管工作不断前进。为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最强有力的保障,不断增强价格监管工作的创新性,努力开创价格监管新局面。
(一)创新价格监管理念。我们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创新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监管理念,通过理念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方式创新和手段创新。要破除偏重事后行政处罚的思维定势,树立“科学监管”的理念:一要把握价格监管的规律,加强价格监测与价格监管之间、价格举报与价格监管之间的信息互动,密切关注经济形势、价格运行趋势、价格违法态势,提高价格监管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前移价格监管的关口,主动采取措施防范价格矛盾,把价格监管的重心转移到事先防范、着眼规范上来。三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监管,在监管中体现服务,把实施价格监管与服务市场主体有机结合起来。四要妥善处理不同社会群体的价格矛盾,维护相关各方合法的价格权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创新价格监管制度。要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一整套价格监管制度,形成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一要建立务虚研究制度,加强形势分析、经验总结和理论探讨,为价格监管决策提供富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二要建立定期抽查制度、自查报告制度。实时掌握企事业单位的价格动态,形成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约束机制。三要建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制度,建立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适时信用信息,形成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损的社会氛围。四要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价格利益诉求机制、价格矛盾调处机制和价格权益保障机制。及时梳理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五要建立反应灵敏、协调有序的价格应急管理机制,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提高价格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六要建立与行业部门、纪检、监察、纠风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
物价调控篇2
一、上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围绕稳定物价,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
我市价格总水平呈现持续高位运行的态势,1-6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6.2%,涨幅较上年同期高出2.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与泉州市并列全省各设区市第六位。从类别构成情况看,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现“五升三降”格局,除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衣着类、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外,其它五类价格均不同程度上涨,涨幅最大的仍然是食品类价格。
面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年初对价格形势的预测,充分预计今年价格调控任务的艰巨性,及早布置安排做好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工作: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严格把握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充分考虑其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防止出现轮番涨价。除因历史原因造成滞后出台的出租车票价、高中教育收费和因成本推动调整碳酸氢铵出厂最高限价外,今年未出台其他调价措施。执行各项促进生产、保障供给的价格措施,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的收费减免政策,畅通重要农副产品的绿色通道。
(2)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抓好价格监测分析,服务宏观调控。今年价格监测分析44篇;价格形势分析报告10篇,对我市价格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分析,为政府决策和宏观调控提供参考;做好重点课题调研,服务价格监管。今年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选取16个课题进行调研;做好临时价格干预,维护社会稳定。1月28日,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列入*市部分重要商品调价备案经营企业名单的批复》(闽价监[*]31号),市政府决定对福建长富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所生产、经营的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申请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各1家,涉及大米、牛奶、猪肉3个品种,经成本测算,这些商品的提价确由上游成本提高所致,依法予以准许。对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经营企业商品提价进行严格的审查监督,对稳定市场价格起了积极的作用。2月底我市又对木竹收购价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保护了林农利益。做好信息,服务海西绿色腹地建设。今年已刊发《*价格动态》59期,内容涵盖价格形势分析、监测分析、政务信息和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等。加大重要商品的监测频率。今年对价格监测网点进行了适当调整,扩大重要商品批发市场的监测网点,加强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活必需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价格变动进行监测,注意价格苗头性、趋势性变化的监测,对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价格波动商品实行应急监测,上半年对南方冰冻灾害、汶川地震、闽北汛期、成品油价格调整等可能引发价格波动的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救灾活动板房主要原辅材料进行应急监测,及时报告异动预警信息,为政府调控市场服务。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在发生价格异常波动苗头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肉禽蛋、成品油、液化气、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依法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反国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
(4)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进行市场价格调控的重要资金来源,今年2月市政府根据《价格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下发了《关于加强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改善价格调控的通知》文件,决定恢复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经与有关部门协调,目前开征准备工作已经就绪,7月1日已开征。
(5)加强宣传引导。以纪念《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推出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3.15”价格宣传咨询活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进一步宣传价格政策法规,3月15日,我局在*市文化广场及延平区陕阳开展大型现场消费与维权活动;二是请市政府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市长在《闽北日报》发表纪念《价格法》实施十周年署名文章,并在*价格信息网上开展专题征文活动;三是印发价格宣传资料、悬挂气球标语、在主要街道挂过街横幅,张贴标语;四是在*市物价局门户网站设立专题,以图文声像并茂的形式进行普法并征集公众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是举办一次《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辅导班;六是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作好《价格法》知识宣传,在本地主流媒体《闽北日报》、大武夷网站连续刊登“价格知识小看台”等价格法宣传材料。通过宣传活动,加强价格政策宣传和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政府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物价稳定;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上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稳定社会预期。
(二)围绕科学发展,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力争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1)推进电价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加强脱硫电价管理,继续梳理合理出台的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认真进行调研闽北小水电供、发电矛盾,向省上上网电价调整建议。
(2)完善燃气、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做好理顺成品油价格的相关工作,完善液化石油气临时价格管理措施。
(3)加快综合水价改革。按照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贯彻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合理确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4)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通知》规定的目标要求,落实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工作,敦促各县(市)必须按不低于0.8元/吨的收费标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和按9元/户·月的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
(三)围绕民生民心,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龚清概市长在市政府*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履职尽责要体现在改善民生上:一要关注民心,二要解决民忧,三要落实民利。围绕政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努力解决各类民生价格问题。一是进一步整顿教育收费。切实贯彻国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杂费政策,做好有关收费政策的落实;经市政府同意适当调整高中教育收费。二是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完善土地价格管理,推进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公布制度和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健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行政许可工作;梳理涉及住房建设和交易环节收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贯彻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管理。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四是继续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省上部署对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部门进行梳理、归并,及时掌握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量和收费变化情况,为省上合理制定收费政策提供依据;开展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在收费审验合格的基础上,对相关收费单位重新发放新的收费许可证。五是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经营服务收费行为;清理整顿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规范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收费。六是规范出租车计价方式。我市出租车一直执行原“黄面的”的按人次计费,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范围扩大,原有出租车计价方式与我市出租车市场的实际营运状况已不相适应,去年下半年起陆续通过召开座谈会、网络调查、跟随出租车抽样调查等方式征集意见,讨论出租车计价方式。经市政府常务会同意,自7月1日起,*市出租车票价实行打表计费,即起步基价加车公里基价的计费办法。七是进一步强化成本监审和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垄断性行业的定调价和定期成本监审,逐步建立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成本资料库,为核算定价成本奠定基础。继续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政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围绕社会和谐,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以来我们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开展了农资、林业、教育、房地产、电力、农村建房等专项价格和收费检查。今年1—6月,我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3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39.414万元,其中:退还用户金额0.066万元,罚没上缴各级财政金额132.802万元,尚在处理的11.516万元。市本级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107.495万元,其中:罚没上缴各级财政金额95.979万元,尚在处理的11.516万元。为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的价格环境。
(五)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进一步转变职能。今年5月延平区政府办发出《关于做好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乡镇价格服务站,由从事经管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兼任农村物价员,负责人兼任站长;村主要干部兼任村级价格服务点的负责人,并指定一至二名村干部为农村物价员。通知还明确规定了农村价格服务站点的任务、主要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我局对延平区“价格服务进农家”工作调研后,立即转发了延平区政府办的通知,将其经验在全市推广。
(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塑造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学条规、守纪律、树形象”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行风建设活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扎实做好行风评议:一是坚持把规范程序贯穿价格业务工作的始终,不断完善严格的工作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坚持把严格执行政策作为价格工作的保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重大调价事项召开“听证会”;三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四是坚持把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作为价格工作的根本,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抓学习、抓监督、抓制度、抓奖惩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干部的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切实树立起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是今年中央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价格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今年纠风工作的重点。根据省纠风办的部署和全市纠风工作的任务安排,我局为“价格监管政策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单位,由市纪委、发改、经贸、财政、农业、工商、粮食、物价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班子已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履行价格监管职责。
(一)着力加强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价格调控政策。着力保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副产品的供应;继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密切关注粮食、肉禽蛋、成品油、液化气、建材等市场价格动态。
(二)坚决贯彻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市政府决定对福建长富乳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所生产、经营的重要商品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稳定市场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要继续贯彻落实。
(三)继续治理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要按照更加关注民生的要求,继续治理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在价格与收费方面的合法权益。
一是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对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即将实施的高中教育收费,要加大宣传,稳妥实施。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药价格秩序。贯彻国家制定的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农村医药价格管理方式方法,研究探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医院的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的差别政策,努力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探索按病种收(付)费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三是进一步完善出租车计价方案,规范出租车运价。跟踪调研出租车“打表计价”试行情况,修改完善方案。
四是清理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化肥、农药优惠价格政策,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完善农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实行价格优惠。
五是继续净化市场价格环境。认真开展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整顿;继续开展电力、通信、质监、农资等专项价格检查;做好住房建设中“两管三线”特别是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工程建设费的规范工作。通过价格综合治理,净化市场价格环境。
我们还将积极参加“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协调小组”、“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协调小组”以及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等6个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工作,为推进我市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物价调控篇3
一、当前物价运行形势及特征分析
(一)居民消费价格高位回落,物价上涨结构性特征依然突出
2012年1~2月,居民消费价格(cpi)累计同比平均上涨3.9%,涨幅低于2011年1.5个百分点,低于去年同期1个百分点,低于全年4%的调控目标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cpi同比上涨3.8%,农村上涨3.9%。1~2月,食品和居住价格累计同比平均分别上涨8.3%和2.0%,食品和居住价格涨幅比去年同期分别回落2.3和4.4个百分点;食品和居住分别拉动cpi上涨2.66和0.33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68.3%和8.5%,两类价格对cpi的贡献率为76.8%,表明物价上涨主要由食品和居住价格拉动,物价上涨的结构性特征依然突出。从影响因素看,1~2月,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分别拉动cpi上涨2.4和1.5个百分点,贡献率分别为61.5%和38.5%。
(二)类商品价格全面上涨
分类别看,构成居民消费的类商品价格全面上涨。从历史数据看,衣着、交通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一直处于下跌态势,即使在物价上涨时期也是如此。如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9%,上述三类价格则分别下降1.5%、0.7%和0.9%。而进入2011年以来,这三类类价格也出现上涨。2012年1~2月,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和居住价格累计同比平均分别上涨8.3%、3.7%、3.6%、2.5%、2.6%、0.1%、0.1%和2.0%,表明2011年以来物价涨幅范围有所扩大,值得关注。
(三)工业生产者价格延续回落态势,上下游价格走势出现分化
2012年1~2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累计同比平均上涨0.4%,比去年同期回落6.5个百分点。2011年7月以来,以ppi为代表的上游价格高位回落,上游价格与cpi为代表的下游价格的涨幅差逐步缩小,2011年10月份以来,两者走势出现分化,上下游价格倒挂。2012年1~2月,cpi与ppi涨幅之差分别为3.8和3.2个百分点,上游价格向下游传导的压力有所减轻。
(四)房价调控效果初显,过快上涨势头得到遏制
2012年2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平均上涨0.12%,涨幅比上月回落0.56个百分点,新建住宅价格环比平均下降0.1%,降幅比上月收窄0.05个百分点。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同比平均下降1.46%,跌幅比上月扩大0.2百分点,环比平均下跌0.12%,环比下跌幅度比上月缩小0.04个百分点。
二、物价上涨的影响因素分析及走势预测
当前我国经济在政策调控和“稳中求进”基调的引导下呈平稳回落态势,经济的回调减轻了物价上涨的总需求压力,加之通胀预期减弱和以猪肉、粮食为代表的食品价格趋稳,有利于今年物价总水平平稳运行,全年物价涨幅4%的调控目标可实现。
(一)抑制物价过快上涨的因素
1.物价上涨的总需求压力有所缓解
进入2012年以来,经济平稳回落的趋势进一步确立,我国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双双放缓,出口需求大幅回落,我国工业进入去库存阶段,相关行业生产收缩,工业增加值增速超预期下滑。从三大需求面看,2012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5%,比去年同期回落3.4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长14.7%,比去年同期回落1.1个百分点,实际增长10.8%,比去年同期回落0.5个百分点;出口名义增长6.9%,比去年同期回落14.4个百分点,实际增长1.9%,比去年同期回落7.2个百分点,贸易逆差42.5亿美元,其中2月贸易逆差31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2012年,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继续落实和深化将抑制投资增速;前期消费刺激政策的退出和当前扩大消费需求刺激政策尚未出台,导致消费动力不足;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导致出口需求进一步放缓。初步预计2012年经济增速较2011年有所回调,物价一般是总需求的滞后指标,因此,总需求的放缓将有利于缓解后期物价上涨的需求压力。
2.通胀预期明显减弱
居民的通货膨胀预期一般与前期或前几期物价水平密切相关,近几个月来,我国物价明显回落,居民通胀预期有所减弱。据央行在全国50个城市进行的2万户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显示:2012年一季度居民当期物价满意指数19.7%,较上季度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2和2.4个百分点;62.9%的居民认为物价高,难以接受,较上季和去年同期分别回落5.9和4个百分点,34.9%的居民认为可以接受,较上季和去年同期分别提高5.2和3.3个百分点;未来物价预期指数为62.1%,低于上季和去年同期3.3和10.7个百分点,其中,预测下季物价上涨的居民比例为31.4%,较上季度下降5.4个百分点。通胀预期的回落有利于后期物价水平保持稳定。
3.猪肉价格趋稳和粮食丰收有利于稳定食品价格
近几个月来,生猪存栏和能繁育母猪数量稳步回升,2月份生猪存栏和能繁育母猪数量分别为45,846万头和4949万头,同比分别增长3.2%和4.6%。2012年1月份以来,全国大中城市猪肉出场价已经连续9周稳步回落,2012年3月21日为15.59元/公斤,价格较1月底下降10.6%。预计今年后期猪肉供求偏紧的状况将有所缓解,猪肉价格将稳步回落。2011年受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和单产的提高影响,我国粮食总产量连续8年增产,达到5.7亿吨,增长4.5%。粮价是百价之基,粮食供给增加对保障供应和稳定物价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
4.物价上涨的货币条件有所减弱
2012年1~2月份,商业银行新增人民币贷款14,488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1268亿元,且低于市场预期;截至2月底,m1同比增长4.3%,比去年同期回落10.2个百分点,m2同比增长13%,比去年同期回落2.7个百分点,也低于14%的调控目标;1~2月贸易逆差为42.5亿美元,2011年四季度以来,外汇占款也有所减少,贸易逆差和外汇占款的回落减轻了央行的对冲性压力,有助于缓解物价过快上涨的货币条件。
(二)支撑物价过快上涨的因素
1.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扬,输入性通胀压力增强
在流动性和地缘政治的影响下,大宗商品价格高企。我国是大宗商品的主要进口国,特别是原油,2011年原油进口量为25378万吨,对外依存度达56.5%,比20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对外依存度过高,国际商品价格的波动会较为迅速地传导到国内,输入性通胀对我国的影响不断增强,我国的物价调控难度不断加大。值得关注的是在大宗商品价格走高的拉动下,pmi中的购进价格指数回升势头明显,在1月回升2.9个百分点的基础上,2月又回升4个百分点,达到54%,创去年10月份以来的最高值。
2.投资过快增长拉动物价上涨
金融危机期间,我国投资快速增长,可以认为高投资是本轮物价上涨的诱因。从中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和cpi的历史数据看,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cpi涨幅一般滞后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年,当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速和实际增速高于20%时,在此之后的1~2年内一般会引起物价水平的上涨。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实施了4万亿投资的经济刺激政策,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名义增速为30%、23.8%和23.6%,实际增速为33.2%、19.5%和15.6%,导致2011年物价上涨5.4%。因此,从固定资产投资和物价水平的变化关系看,由于我国当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依然较快,因此,在今后一段时间,我国物价仍存在较大的上涨压力。
3.人口红利效应减弱,劳动力成本上升趋势难改
针对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偏低、消费率持续下降和投资率走高的结构性失衡现状,为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和需求结构,“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同步,因此收入分配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2011年,全国有24个省、市、自治区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约为21.7%,25个省、市、自治区了工资指导线,增幅均在14%以上。近年来用工荒已经从东部扩展到中西部,制造业领域劳动力成本大幅度上涨,中国经济已临近刘易斯拐点,这将成为物价上涨的长期压力。由于生育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和老龄化速度加快,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2011年为74.4%,比上年下降0.10个百分点。中国在短期内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工资刚性”,人力资本价格只能涨不会跌。工资上涨与物价上涨的螺旋式攀升,会加剧我国商品生产的成本增长,进而推动我国物价水平在长期内高位运行。
(三)对2012年物价走势的初步预测
2012年,我国将继续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把防止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总需求放缓、粮食丰收、猪肉价格涨幅收窄、房地产调控累积效应逐步显现、翘尾因素减弱等,决定了2012年物价涨幅将有所回落,但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高货币存量及负利率拉动投资和资源价格改革将支撑物价涨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初步预计,2012年cpi上涨3.5%。
三、做好物价调控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价格改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4%的物价调控目标,已经为资源价格改革预留了一定的空间,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资源价格改革的力度,不要再次错失良机。一是缩短现行成品油的调价周期,更加灵敏地反映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的变化,增加成品油调价机制的透明度,探索建立中国的原油期货市场,以便为日后成品油市场化改革提供参考的标杆;二是煤炭与电力价格改革要同步,以便避免电荒的常态化,加快推行阶梯电价,参考广东和广西按照“市场回值法”对天然气定价的试点经验,并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二)注重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
未来一个时期,货币政策调整应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准确把握经济形势,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适时适度进行预调微调,实施“有扶有控”的结构性政策,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货币政策应以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数量型工具为主。经过多次调整,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已处于相对高位,2012年应将存款准备金率逐步下调2~3个百分点,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是当前主要的政策选择;二是信贷政策应加大向民生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中西部地区倾斜,并不断加强对有资质、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三)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劳动生产率
劳动力成本已成为当前拉动物价上涨的主要因素,要缓解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物价的影响,需要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一是加大财政对科技教育的投入力度,尤其是基础教育和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投入力度,提高劳动力素质,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二是政府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三是加大投入,培养新一代有技术的产业工人,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列为准义务教育范围。
(四)优化投资规模和结构
投资能增加货币需求,进而拉升投资品和消费品的价格。由于当前投资仍处于相对高位,因此,为了调整经济结构和稳定物价,应适当降低投资速度和规模。一是优先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严格控制新上项目和过剩行业建设项目的投资,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二是实行结构性减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大力支持粮油、蔬菜、棉花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建立全国或区域性的农产品生产信息网络,以便稳定农产品价格。
物价调控篇4
通过“促进限出”提高国内
粮食自给率
在国际市场粮价无法大幅回落的情况下,短期内要想平抑国内粮价就只有从内部想办法,应通过调整进出口政策,在保证国内正常需求的条件下,适当控制粮食出口总量、增加进口,扩大国内市场供给,提高国内粮食自给率。目前国际上除了小麦价格以外,玉米、大豆等粮食价格均低于国内,短期内中国可以加大进口以抑制通胀预期。鼓励进口、减少出口不但可以增加国内商品的供应,还可以增加国内市场对外汇的需求。
充分发挥市场平抑价格的
内在机制,减少价格管制
价格管制尽管可以短期内抑制通胀,但可能会引发供给短缺和黑市交易,而短缺是更为严重的通胀。由于目前农产品价格上涨是其价值的合理回归,提高农民等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也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因此,只要农产品价格上涨不是太离谱,政府就不必过多干涉,而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进行自动调节。如果政府采取强硬措施管制价格,则很可能抑制价格信号发挥诱导资源重新配置的作用,反而使某种商品供应紧张的状况持续更长时间。相反,农产品价格上涨会使得土地收益提高,受比较效益引导,农民增加投入从而使农产品供应增加。
增加财政对低收入群体和
种粮农民的补贴
粮食、猪肉等农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非常小,依靠压制需求平抑价格基本不现实。从长远来看,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力度,同时想方设法提高广大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购买力和对物价上涨的承受力。这样的组合措施将不会扰乱市场自然具有的平抑价格的机制,而是政府在市场之外补充市场的某些不足。此外,在种粮成本不断上升,进城务工工资较快上涨的局面下,政府有必要提高粮食收购价,同时补贴农民种粮,以鼓励其种植粮食,提高粮食供给,这是解决中长期粮价上涨压力的正确路径。
完善物资储备制度,
稳定消费者通胀预期
决定价格的并不一定是真实的供需,而是人们对于供需状况的主观认知。对一个人口大国,建立完善的物资储备制度及采取应急措施十分重要,这不仅是为了应对社会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也可对短期市场供给变化予以调节。政府应建立重要商品供应和储备的预警系统,并将信息及时对外公开,消除消费者的恐慌情绪。
加大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
调控力度
通胀既然是货币问题,就得用货币及有关货币的政策解决问题。控制贷款、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扩大央票发行是必要的货币紧缩手段,同时应考虑加大利率、汇率等价格型工具的使用频率,加强利率和汇率政策的协调配合。
物价调控篇5
组合宏观调控将主导今年的经济全局。
压力一:今年的cpi将维持在多少
自从政府将今年cpi控制在4.8%,学界的专家就认为这个数字实现的可能性不大。随着一季度cpi的揭晓――8%,似乎4.8%更为遥远。
“全年cpi增幅会高达7%”,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宋国青对媒体讲道。这个数字比政府的预测高出2.2%,那宋教授得出这个数字的基础是什么呢?“今年前三个月cpi已达7.1%、8.7%和8.3%,平均下来一季度已达8%。那就意味着四季度要非常低,4%至3%左右,那么从现在8%回到3%,这个就要求紧缩的力度非常大。就算12月份回到5%,简单的就是一个全年平均还得在7%。”宋国青教授解释道。
在国务院新闻会上,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年居民消费价格的调控目标是在4.8%左右,是一个预期性和指导性的目标。从目前来看,当年居民消费价格确实面临着很大的压力。
第一,上年翘尾因素比较大。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对2008年全年翘尾影响3.4个百分点,要将2008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4.8%左右的预期目标,新涨价因素就需要控制在1.4个百分点以内。实际上这意味着,后九个月同比上涨不能超过4.2%。
第二,影响新涨价的因素还比较多。一是上游产品价格上涨从去年四季度以来开始攀升,包括工业品出厂价、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都有所扩大,生产领域价格上涨向消费领域传导的压力在加大。二是劳动力成本还在上升。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过增加企业成本推动了企业商品价格的上涨,这都增大了对居民消费上涨的压力。
同时,他强调到,价格的黏性特点,它不像其他的经济指标变化的那么快,上升是很缓慢,下降也很缓慢。
压力二:防经济增速回落过猛,防增速反弹
中国经历了十几年经济快速发展最好的时期,国力、民生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在世界经济舞台影响力越来越显著。与此相对的是中国经济正处在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比较复杂多变及外力冲击性越来越强的压力,这种竞争特点直接挑战调控政策的“执行力”。
对此,李晓超司长表示,未来经济发展存在着两种可能性:一是经济增长存在着继续回落的可能。这主要是因为外部需求继续下滑的可能性在增大,不确定因素也比较多。一方面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还未见底,主要经济体所受负面影响还未完全显露,外部需求有可能进一步收缩。另一方面,受出口环节政策调整的影响,在外需减弱下可能会进一步加大。加上人民币仍然存在着较大升值压力,劳动力成本继续上升,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都可能降低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二是经济增长也存在着掉头向上的可能。这主要是因为固定资产投资还存在着反弹的可能。因灾后重建工作将会陆续展开,灾害中暴露出的一些薄弱环节将会成为投资追捧的热点。今年新开工的项目还在增加,虽然一些行业利润减少或者出现亏损,但大部分行业的利润增长还比较快,将诱发对这些行业投资的增加。目前资金供应比较充裕,为投资提供了资金保障。
经济的下滑和投资的反弹都会对目前的经济产生挫伤。一季度在南方灾害和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下,中国经济仍实现gdp10.6%,显示出中国经济的内在的扩张力和自身的调节了。
压力三:汇率、利率、加息如何组合使用
就在一季度数字公布后不到3个小时,央行宣布从2008年4月25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至此,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已达到16%的历史新高。这进一步显示了今年货币从紧的力度。
“我国财力基础比较好,今年财政收入又保持了在30%以上的增长,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市场供给、调节市场都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还要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将为控制物价提供了一个大的宏观环境。”李晓超司长指出。
围绕控制物价、防止通货膨胀、防止经济走势的大起大落,宏观的组合措施将在今后的9个月内继续出台。
“目前所有的货币政策工具都具有调整的空间,包括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和加息,这些还在研究,没有具体确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近日表示。
一季度金融领域的三个数字值得关注。信贷有所减少。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423055亿元,同比增长16.3%,比上年同期回落1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150867亿元,增长18.3%,回落1.6个百分点;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274亿美元,同比增长61.3%;国家外汇储备余额16822亿美元。
“虽然信贷没有超乎预料地大幅增长,但总体增速依然不慢,速度仍较快,商业银行在利润导向的驱动下,依然有信贷扩张的意愿。”经济学家彭兴韵说。
“一季度外汇储备增加过快,这表明流动性扩张压力仍较大,银行体系内流动性依然过剩。”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祝宝良认为。
物价调控篇6
其中包括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跟踪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加大对价格上涨较多商品的价格巡查、检查力度。
第二,通知强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努力保障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供应,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稳定煤炭价格;确保12月1日起落实完善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立即着手开展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等相关收费的工作。有关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完善糖料蔗与白砂糖销售价格联动机制,保障蔗农利益,稳定榨糖企业生产。
第三,通知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清费降价工作力度。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切实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措施和政策;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
第四,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抓紧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的机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物价调控篇7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价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各镇、街道、板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物价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责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物价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物价调控篇8
【关键词】市场经济 市场价格 政府 调控
一、“限价令”的出台
2007年6月16日,兰州市的部分牛肉面馆经营者,以面粉、牛肉、水、电涨价为理由,将打印好的涨价通告散发给其他经营者,牛肉面价格由每碗2.50元上涨为3.00元,小碗2.80元,统一涨价0.50元,市民和舆论界为之哗然。6月26日,兰州市物价局对牛肉面提出了“限价令”:普通大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50元,小碗牛肉面的价格不得超过2.30元。牛肉面“限价令”一出台就引起了各方强烈反应。
难道是兰州市物价局工作失误?还是政府调控市场有错?本文试图从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各种主要的争论点、兰州市限价的理由、经济理论与实际的差别等方面进行探讨,论述政府如何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
二、主要的争论点
1.完全竞争主义论。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认为,政府细微到直接去干预拉面的价格,这是典型的向计划经济的回归。她分析说,餐饮业早就市场化了,价格早就放开了,拉面涨价与否应该由市场供求去决定。汪研究员的思想只是用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来反对兰州市牛肉面限价的做法,有失偏颇。
2.政府事权越位论。汪利娜又联系此前的肉价、房价的宏观调控,认为“政府一会儿越位,一会儿又缺位”。在肉价的调控过程中,政府以往并没有对猪肉的养殖给予足够的扶植政策,现在过多地干预肉价,无异于打乱市场自身的调节。她认为兰州市物价局对牛肉面提出了“限价令”就是政府事权越位。
3.微观干预冒充宏观调控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福垣指出,宏观调控是指在总量范围内的调控,兰州物价部门对拉面价格设限,已经远远超出了宏观调控的范围。他希望经过此次的拉面限价事件后,其他地方的政府部门能够引以为戒,并与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做法“划清界线”。
4.间接调控论。张朝霞教授认为,政府在不能控制牛肉面经营成本的前提下,一纸限价令让牛肉面不能超过2.5元出售的做法很难让牛肉面老板接受。张教授建议,要将兰州牛肉面产业做大,政府应该用间接调控的手段给牛肉面经营者一定的优惠政策,减免税收,降低其经营费用。
5.打击价格同盟论。宋超英教授认为,像牛肉面这种商品,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是完全可以解决价格问题的。优质优价、适当拉开价格差距是行业发展之后细分市场的必然要求,用限价的方式,不利于牛肉面质量的提高和整个行业的发展。如果牛肉面行业串通涨价,形成价格同盟,那么根据我国的物价法律法规,完全可以对价格同盟进行点对点针对性打击。
6.成本核定、分级定价论。王彦斌教授认为,牛肉面价格是一个特殊现象,不同于其他商品价格,它影响着兰州市的居民生活,我认为政府应该进行适当干预。经营成本虽然提高了,涨价是可以理解的,但应该进行核定,在分等定级的前提下,提高目前牛肉面经营企业的卫生标准、质量和档次,做到优质优价,才能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三、对牛肉面“限价令”经济分析
1.限价的理由:生活必需品。生活必需品的价格上涨会直接导致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上升,进而降低了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涨价的直接受益者是生产者。本文认为“政府应该管,政府干预后,对百姓来讲是件好事”,政府应该在这些小事中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导向作用,市场经济在偏离轨道的时候,特别是关系民生的事情,要充分体现出政府的调控和对消费者的关怀。这种生活现实与汪利娜研究员的市场经济理论有所差别。
2.限价的理由:有助于实现公平。市场经济也有缺陷,政府的职责恰恰在于解决竞争失灵、公共产品、外部效应、信息失灵、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等市场缺陷,发挥政府进行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能。
3.限价的理由:打击价格联盟。据了解,此次西固区牛肉面涨价的过程颇为巧合,各个面馆涨价的幅度一样,而且涨价时间也都是6月16日上午。有暗中勾结,串通涨价,形成价格同盟之举。经调查,此次波及全兰州市的牛肉面行业涨价行为已经涉嫌串通涨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限价的理由:保护行业发展。兰州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发文并不是单纯的限价,而是为了让兰州牛肉面能上档次,市场经济需要市场利用“无形手”进行调节,同样也需要政府部门利用“有形手”进行干预。通过分等定级,让兰州牛肉面拉开档次,有利于兰州牛肉面的整体发展。
四、论政府如何发挥调控市场价格的职能
首先,思想观念上对市场价格的调控管理要取得共识。本文认为,现代市场经济是有调控管理的经济,市场价格也要有调控管理,要在充分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加强市场价格管理的法制建设,在理论与实践上对市场价格调控管理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在思想观念上对市场价格的调控管理取得共识,既要解决政府对市场价格调控监督不到位和各种市场价格失灵的问题;又要监督政府的价格干预过度和失误的问题。
其次,完善市场价格调控管理体制。各级政府要规范价格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例如价格部门内设机构中设立市场价格调管部门,进一步理顺市场价格调控管理状况。同时,明确市场价格调控管理的职责分工,确保调控管理法规、政策贯彻到价格主体单位,形成调控措施到位,调控渠道顺畅的调控管理体制。
第三,改革政府现行的市场价格调控管理办法。实践证明,要实现政府对市场价格的间接调控目标,就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调控办法要与时俱进,调控制度要创新;调控管理渠道要畅通,手段要先进;调控视野要放大,要善于发现和发挥社会调控资源的力量,广泛发挥市场组织力量即行业协会等社会调控资源的作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价格机制作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牛肉面牵动公共民生.甘肃日报,2007-7-12.
[2]政府宏观调控符合兰州实际――市物价局通报牛肉面限价原因.兰州日报,2007-7-12.
[3]限价:为保护牛肉面品牌.兰州晨报,2007-7-10.
[4]牛肉面“限价”仅具抚慰作用.甘肃日报,2007-7-17.
[5]牛肉面价格的背后.甘肃日报,2007-7-18.
[6]请关注没涨价的牛肉面.甘肃日报,2007-7-23.
[7]政府调控市场价格要有新突破.文武汉中国经济时报,2004.
物价调控篇9
关键词:物价水平;60年演进:政治经济学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9-0005-06
一、新中国60年来物价水平波动的基本态势
总体上看。我国的价格总水平是逐步上升的。中国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以1950年为基期开始,从1951年的112.2上涨到2005年的525.5,上升4倍多。以1978年(1978=100)为基年,到了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到了493.6,上升了近4倍,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在2007年也达到了376.7,上升近3倍。无论从1950年开始,还是从1978年开始,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指标的中国价格总水平在总体上是处于上升态势的。
但在新中国60年的发展历程当中,存在着明显的体制差异,改革前的30年是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改革后的30年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代,因而体制的转换必然会影响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也就必然会对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的波动产生影响。依据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与价格总水平变动关系最为密切的一是宏观经济走势(奥肯定律),二是货币供应量(费雪方程式mv=pt)。同时大多数的经济周期与波动理论的研究一般都把gdp年增长率和消费者物价年上涨率这两个指标一起选为经济周期的判断标准。因而在刻画新中国60年的价格总水平的波动态势时。将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与经济增长率(gdp)放在一起来描述,能够更加完整体现整体的经济运行态势与趋势。
改革前的30年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幅度大,但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较小,而改革开放后的30年经济增长的周期波动幅度较小,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较大。1953―1978年,中国年均实际经济增长率达到了6.1%,同期的物价水平的上涨率为1.1%,而1979―2008年,年均实际经济增长率达到了9.9%,同期的物价水平的上涨率为5.7%。所以改革前30年的经济增长是一种古典型周期。而改革开放后30年的经济增长是一种增长型周期,即改革开放前30年出现过国民经济产出总量绝对下降,即负增长的状态,如1960-1962年、1967-1968年和1976年的经济增长率都为负数,是古典型的模式,而且波动幅度较大,即“大起大落”的发展模式,经济稳定性弱;而改革开放后30年没有出现经济的负增长,只有经济增长率的速度放慢,且波动幅度小,是一种增长型发展模式,经济稳定性强。
改革前后30年价格总水平波动的态势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改革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定价权高度集中在政府手中,而政府对物价基本稳定的理解是基本不动,特别是采取了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控制模式,通货膨胀是被抑制的,但商品存在较为严重的短缺。改革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定价权的下放,市场主体多元化,对价格总水平的波动产生了较大影响,同时国家采取了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方式,价格总水平在反映整个经济的供求关系中波动幅度较大,出现了由短缺经济下的抑制性通货膨胀到公开性物价上涨的过程。但改革开放30年的总体物价还是稳定的,克服短缺经济的价格总水平代价是不大的。
二、新中国60年来国家稳定物价目标与行为的历史演进
(一)国家稳定物价的目标演进
1、稳定物价目标的演进:从定性到定性与定量的综合。
旧中国和时期通货膨胀的历史让老百姓对物价波动极其敏感,所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物价水平保持稳定的理解几乎就是价格的固定不变。改革开放后逐步实施的市场经济体制,才使人们认识到价格水平的稳定不等于冻结,而可以有一定范围的波动。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是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即价格总水平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平均每年的变动幅度在一个较合理的范围之内。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含义,从质的规定性讲是通过适时的宏观调控,防止物价大起大落。从量的规定性讲是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实际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明确价格总水平波动的上限和下限。
2、稳定物价目标的演进:从抑制通胀到既要抑制通胀也要防控通缩。
由于改革前我国处于短缺经济,因而价格总水平的控制目标主要是保持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到改革开放后我国基本告别了短缺经济,加之二元经济结构下投资与消费失衡。出现结构型通货膨胀,同时也出现总需求不足,因而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就是保持总水平基本稳定,既要抑制通货膨胀,也要防控通货紧缩。
(二)新中国60年来国家稳定物价行为的历史进程
在新中国60年的物价稳定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经历了六次严重的通货膨胀和一次通货紧缩,国家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政策和措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1、1949年4月-1950年3月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在解放之初。当时不少资本家利用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困难和不稳定的机会,大肆进行投机倒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破坏金融管理,掀起物价大涨风。1950年3月,政务院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决定统一财经,整顿收入,争取财政收支接衡,彻底稳定物价。4月份后物价逐步回落,为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开展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创立了良好的开端。
2、1960-1962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由于1958-1960年的“”和“反右倾”的错误、加上三年的自然灾害,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失调,总需求极度扩张,三年的投资需求分别比上年增长了84.53%、31.85%、13.19%,三年累计增长175.46%。经济出现严重过热,1961年物价水平上涨16.2%。党和政府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价格、稳定18种人民生活必需品的零售价格,同时回笼市场上过多的货币,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1961年物价水平上涨16.2%,而1962年只上涨3.8%,1963、1964、1965年逐步回落。
3、1979-1981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这段时期宏观上经济增长速度迅猛、投资规模猛增、财政支出加大导致出现较严重财政赤字、盲目扩大进口导致外贸赤字,外汇储备迅速接近于零。1979年至1980年我国两年财政赤字都达170亿元以上。国家不得不增发货币130亿元来弥补国库亏损。1980年
底,全国市场货币流通量比1978年增长63.3%,大大超过同期工农业生产总值增长16.6%和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37.3%的幅度,自然引发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通货膨胀,使商品价格上涨率达到波峰的6%。对此国务院在1980年12月发出了《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经过压缩基本建设投资、收缩银根、控制物价等一系列措施,这次通货膨胀得到抑制。
4、1984-1985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1984-1985年的通货膨胀体现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过大引起社会总需求过旺。工资性收入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引起成本上升导致成本推动,伴随着基建规模、社会消费需求、货币信贷投放急剧增长,1984年。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15.3%的经济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1.8%,基本建设投资同比增长23.8%。1985年零售物价指数和消费物价指数分别高达8.8%和9.3%,成为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二个高峰。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增大,全国城乡投资比上年增长38.7%,基建投资同比增长42.8%。1985年实行了货币、信贷“双紧”政策,在抑制总需求的同时。也导致了经济增长速度下滑。1986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势头得到初步控制,同比仅增长16.7%。gdp增长率也随之降低到8.8%,成为波谷。
5、1987-1989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由于1984-1985年中央采取的紧缩政策在尚未完全见到成效的情况下,1986年又开始全面松动,导致需求量的严重膨胀。1987年底货币供应量达到1454亿元,比1983年增加925亿元,增幅为174%。此间,1988年的零售物价指数,创造了建国40年以来上涨的最高纪录,达到18.5%。物价的上涨和抢购风潮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在突如其来的冲击面前,中央迅即做出反应,召开会议整顿经济秩序。于是1989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会议决定抑制通货膨胀。1990年后物价水平开始下降到3.1%。
6、1993-1995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
在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的快车道。但同时也出现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张过猛与金融秩序的混乱。有人形象地总结为“四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集资热、股票热)、“四高”(高投资膨胀、高工业增长、高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高物价上涨)、“四紧”(交通运输紧张、能源紧张、重要原材料紧张、资金紧张)和“一乱”(经济秩序特别是金融秩序混乱)。国内货币供应量增幅均达35%以上,直接导致当期或稍后时期物价水平的普遍上涨,引发“通货膨胀”。通货膨胀高峰在1994年,当年的通货膨胀率达到21.7%,1993-1995年物价上涨率分别为13.2%、21.7%、14.8%。对此,199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提出16条措施为起点,经过3年的治理,到1996年我国实现经济的“软着陆”。
7、1997-2002年的物价稳定:抑制通货紧缩。
由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国内包括收入分配、消费不足在内的一系列因素共同导致了从1997年下半年至2002年的通货紧缩,从1997年10月开始,中国物价总水平开始下滑,到1998年,全社会商品零售物价指数上涨率出现-2.1%的负增长;1999年进一步下探到-3%。消费者物价指数,1998-1999年分别为-0.8%、-0.4%,2002年为-0.8%。针对我国第一次面临通货紧缩的状况,从1998年开始,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由“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新组合。2003年逐步走出通货紧缩状态,物价水平回升,由负数转为正数,2003年达到1.2%。
(三)新中国60年国家稳定物价行为演进的经验解读
1、国家稳定物价的基本原则:从“三大平衡”到“社会总供求平衡”。
1957年陈云同志所作的《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报告里明确提出了“三大平衡”理论,即财政收支平衡、信贷平衡、物资供需平衡,以及它们之间统一、协调的综合平衡。由于计划时代的物价水平波动主要原因是由于商品短缺所致,在这种短缺经济下对稳定物价水平的解决依靠陈云同志的“三大平衡”理论,即通过调整农轻重的比例关系,压缩基本建设投资,通过增加物资供应,缓解社会购买力和商品供应之间的矛盾,控制财政赤字和加强信贷约束来实现的。
改革后,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从封闭走向开放,大大参与了国际化的进程,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影响日益加深,因而计划经济时代的“三大平衡”理论也从“三平衡”到了“四平衡”(物质、财政、信贷与对外收支平衡)。由于市场经济时代是总需求不足与结构性失衡同时存在,稳定物价在计划经济时代主要是供给管理政策,而在市场经济时代供给管理和需求管理政策综合使用。同时从物价水平波动的经济规律可以知道,社会总供求的失衡是物价波动的基本原因,因此国家要稳定物价水平就必须坚持保持社会总供求的总量与结构平衡的基本原则。
2、国家稳定物价的方法:从微观控制到微观规制与宏观调控的综合。
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是通过对每一种商品制定计划,这是以对微观价格的直接控制取代对宏观价格的间接调控以达到稳定物价的目标,显然是一种微观控制的方法。
改革以后,政府放开了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因而政府也就不具体对每一种商品进行微观控制。但这并不等于不要对微观价格进行管理。1997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对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重要的公益价格进行微观规制。同时政府放开了大部分商品的价格,从微观控制走向宏观调控来保持物价总水平的稳定。这是一种市场经济价格调控模式,以宏观价格调控为重点,注重宏观价格调控与微观价格规制的协调。因此,国家稳定物价的方法也就是一种微观规制和宏观调控的综合。
3、国家稳定物价的手段:从行政计划手段为主到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必要行政计划手段的综合。
国家稳定物价水平的手段主要有:计划、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由于行政计划手段具有强制性、垂直性的特点,调控物价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在计划经济体制时代,我国的企业和居民具有很强的依附性,不是一个真正的市场主体,运用经济参数调节的手段显然不合适。但是国家稳定物价的绩效却是经济的不稳定性,是以“经济一放就乱,一乱就抓,一抓就死,一死再放,再放再乱”的大起大落为特征的。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企业与居民逐步成为市场主体、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国家
稳定物价的手段不再是通过直接控制微观价格来进行,而是运用经济参数(税率、利率等)、经济政策、国家规划来调控宏观价格水平的波动。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因而调控手段也在演进,就从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辅到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综合。因此在国家驾驭宏观调控能力增强的背景下,运用以经济手段为主,逐步扩大法律手段和辅之必要的行政计划手段来慰平经济周期的波动,避免了经济的大起大落,保持了物价的稳定。
三、物价水平波动的“中国式”规律:政治经济学的解释
1、物价水平变动的制度性因素:体制机制转换与宏观政策目标的调整。
新中国6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出现过不同的阶段:1949-1957年,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调节机制为主的经济体制;1957-1978年,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1978-1992年,经济体制为行政调控与计划调控为主、市场调控为辅的二元经济体制:1992年后,市场调控为主、行政调控与计划调控为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王志伟,1998)。由宏观经济学原理可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是一个常态,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长期性供不应求的短缺经济导致的通货膨胀则是一个经常现象。因此在不同的经济体制下,经济主体的行为机制不同,特别是体制的转轨,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失衡态势不同,自然就对价格总水平的波动产生不一样的影响。经济体制改革前后的价格总水平的波动态势存在差异就是很好的案例,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价格总水平在表现上是相当平稳、名义物价上升速度非常缓慢,而经济体制改革后,价格总水平波动幅度大,物价上升速度快。特别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因而经常存在的通货紧缩和计划经济经常存在的通货膨胀的交替出现成为转型期中国物价水平波动的一个鲜明特征。因此制度体制性因素的变化造成了“中国式”的物价水平的波动。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是: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但这四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冲突。宏观经济学原理中的奥肯定律、菲利普斯曲线就充分论证了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的宏观目标可能会对物价水平的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学者范从来(2008)研究了经济增长与物价水平稳定目标之间变化,导致价格水平波动。他认为我国以经济增长为货币政策目标,不仅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也使得中国经济运行的波动性很大,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由此货币政策目标发生转变,我国的经济运行的波动性下降。
中国的宏观政策目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矛盾主次变化,调整四大目标之间的顺序,统筹协调各目标之间的冲突,这样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物价水平的波动。
2、物价水平变动的结构性因素: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
投资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传导价格水平波动的机制是通过投资的循环性波动来实现的,即“投资需求膨胀――经济过热――价格水平上涨――产能过剩――经济增长放缓――价格水平下降”这样一种循环性的上下波动机制。
新中国60年的投资率是不断上升的,从1952年22.2%,上升到2008年的43.5%,上升了21.3个百分点,消费率不断下降,从1952年的78.9%,下降到2008年的48.6%,下降了30个百分点。这种投资与消费失衡的经济增长模式是一种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这种模式具有不稳定性的特点,经济起伏不断,价格水平随之波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由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阶段的转变,高投资的产品只有向国际市场消化,因而我国的经济增长模式还有一个驱动力是外贸驱动型的,这就给国际市场的波动传导到国内提供了重要的渠道,国际市场的价格水平波动很快会传递到国内市场,形成输入型通胀或通缩。
3、物价水平波动的改革性因素:价格、财政金融体制等的改革。
价格改革影响价格总水平波动的机制通过商品不完全成本向完全成本转变和比价关系的合理调整,进而再传导致价格水平上升。由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构成商品价格的成本是不完全的,土地、自然资源、劳动力成本都很低,甚至是无偿使用,价格改革后由市场根据资源的稀缺性进行配置,形成价格,必然会导致这些商品成本上升,进一步影响了价格总水平的波动;同时计划经济时期为了重工业发展战略,国家压低了农产品价格,导致工农比价失衡,改革后国家大幅度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调整t212农之间的产品的比价关系导致价格上涨。据国家统计局当时的一个测算,1985年和1988年国家调价引起物价上涨占全部涨价额的45.5%与43.2%(李慧中,1998)。因此价格改革是名义物价上升的一个方面成因是不容否认的,也就是说价格改革是影响我国改革开放后一个时期价格总水平波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在进行价格改革的同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配套体制改革,财政体制、金融体制和外贸体制也进行了改革。中国的通货膨胀产生的直接因素是货币供给的增加和投资的过度,从制度方面看,在于地方政府为增长而竞争的格局下,中国式财政分权会通过货币供应量和国内投资两个层面引发通货膨胀。因此财政分权程度与货币供给增长率、投资增长率成正相关,导致价格总水平的波动。同时金融体制、外贸体制改革从税收、利息、汇率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企业、居民的各项成本,进而传导到商品的价格上,必然带动价格总水平的波动。
总之。虽然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失衡是我国价格总水平的波动的基本原因,但是形成中国的总供求失衡、货币供给量变化的原因却是具有“中国式”的。
四、保持物价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启示与对策
新中国60年国家稳定物价的历史进程和物价变动的经济规律中为我们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教训,也为未来国家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创造稳定的物价环境总结了思路。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谐社会之略
新中国60年的物价水平波动的历史告诉我们,通货膨胀与经济高速增长并存,在国家追求高速发展的时期也伴随着通货膨胀。我国一直以来在实现国强民富的目标下,有追求高速度经济增长的愿望和倾向,但在追求高速度时,必然存在资源、环境等约束,推动物价水平的上升;特别是当前地方政府在以经济增长速度为考核指标的环境中,有追求高速度的内在倾向。它会导致物价水平的波动。因此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确定经济增长的目标,把经济增长目标确定在实现经济长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目标上。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干部绩效考核机制,从以经济增长指标为主转变到以社会经济效益指标为主的考核机制上来。
新中国60年的物价水平波动的一大原因是投资
的高速增长与波动,因此稳定物价就必须控制和压缩投资规模。要保持价格总水平的稳定,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过去的高投入、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增长方式,转变到通过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彻底改变投资驱动型发展模式,走消费驱动型、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的模式。其中,推进资源价格改革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前提。总之一句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物价稳定的基本方针,是新中国60年发展的经验总结。也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基石。
(二)“三农”基础性地位的加强:和谐社会之基
在一个发展中大国,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新中国60年的历次通胀都伴随着粮食价格的大幅上涨,如在1994年中国高通货膨胀启动因素中,首当其冲就是农产品价格,1994年农产品上升对零售物价变动的影响达70%;1995年上半年食品价格上涨33%。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类商品看,食品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物价上涨贡献度高达80%。2007年到2008年中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80%以上的贡献也来自食品类产品。同时我国长期存在的城市偏向型体制,工农产品之间的剪刀差,城市与农村之间长期不合理的比价关系,都严重制约了“三农”问题的解决从而进一步影响了农业的发展,影响了物价水平的稳定。
当前和谐社会中的一个重要不和谐的因素是城乡居民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农业地位依然薄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稳定存在隐患,因此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确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农产品的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补贴基金,完善对农产品提供者和农村居民的补贴政策,推进农村的综合改革,真正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和效率,为和谐社会的物价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推进公共服务等基本民生类价格改革与规制:和谐社会之本
自古以来“民生无小事”,新中国60年来稳定物价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老百姓生活必需品即基本民生类价格稳定,整个物价水平才能稳定,社会才能安定团结。
物价水平的波动深刻影响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物价上涨幅度过大会直接影响到大多数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日常生活。当社会上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处于比较公平的状态时,大多数人对价格变动的感觉和接受程度类似居民对价格上涨的承受力差别不大。但当社会上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差距比较大时,人们对价格变动的感觉和接受程度就会有较大差异。由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差别大,因而价格上涨的总体影响相对更大,民众反应相对更强烈,更容易引起社会问题。特别当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服务等基本民生类价格矛盾(如水、电、房价、教育收费、医疗药品和服务价格等)明显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制约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
由于公共服务类行业往往具有垄断性特点,所以一要厘清行政性垄断和真正的自然垄断的差别,尽可能打破垄断,引入竞争,二要对真正的自然垄断行业进行政府价格规制。要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保持公共服务类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四)健全与完善价格宏观调控体系:和谐社会之术
物价调控篇10
关键词:宏观调控;差异性与特殊性;实践与理论
中图分类号:f1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3)02-0044-05
1978年后,中国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在中国经济转型的同时,中国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干预和管理、调控方式也在转型,从行政命令式的直接管理模式逐步向宏观的间接管理模式转变。与改革开放进程的总体路径相仿,这也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不断探索和实践的过程,在这一进程中,出现了宏观调控的实践和概念。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宏观管理,中国宏观调控与经典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定义的宏观经济政策存在诸多的不同,在目标设定、手段选择方面,中国宏观调控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值得我们关注。
一、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实践
从1978年以来,中国经历了七轮相对完整的宏观调控。
第一轮宏观调控是1979-1981年的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调控。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激发了全国各地的建设热情,出现了国民经济的过热现象:一是1979年经济增长率冲高到11.7%,供不应求的矛盾加剧。二是投资过热、投资品价格上涨,当年投资率为38.2%,由于投资超出了计划,计划之外的产品供给相当一部分是高于计划价格的议价产品,抬高了物价指数。三是财政出现赤字,迅速增长的基建投资使财政支出大大增加,1978年财政结余10.1亿元,而1979年财政赤字207亿元。四是外贸出现较为严重的赤字。为了满足国内投资需要,大规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导致1979年外贸逆差11.4亿美元。五是消费增长和物价上涨,为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政府增发了工资、奖金和补贴,社会购买力快速增长,加剧了供不应求的状况,国家调高了多种产品的价格,1980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达到6%,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一个高峰。1979年4月,专门讨论经济问题的中央工作会议召开,提出用三年时间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实行新八字方针,即调整、改革、整顿、提高。1980年国家计委等部门以计划手段调整了国民经济计划,降低各项经济指标,减少政府和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以行政手段压缩财政支出,压缩国防经费和行政管理费用,加强银行的信贷管理,冻结企业存款。这些措施较快地压缩了总需求、遏制了通货膨胀,1981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率下降为5.2%,经济增长率回落到5.2%,国民经济从过热转为稳定增长。
第二轮宏观调控是1985-1986年的“双紧式”短暂调控。1984年9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改革方向和方针政策,为中国经济增长释放出了巨大的制度能量,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增长的状态:一是经济增长率快速提高,1984年达到15.2%,1985年经济增长率为13.5%。二是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双膨胀,加剧了通货膨胀,到1985年通货膨胀率高达8.8%,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物价上涨的第二个高峰。针对经济过热现象,1985年中央采取了“双紧式”的政策措施:一是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央银行加强了贷款额度的控制,两次上调存贷款利率。二是实施从紧的财政政策,以行政手段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和国民收入超额分配。“双紧式”的宏观调控很快产生了效果,1986年经济增长下降到8.8%,通货膨胀率下降到6.2%。但是,这一事实被许多人认为是经济滑坡,强烈要求放松银根刺激经济,特别是地方政府无法接受五年计划第一年就出现经济滑坡的现象。另外,行政命令手段抑制了经济发展的活力,这导致了主张改革的人士的批评意见,宏观调控被视为计划经济机制的表现。在这样的压力下,这一轮宏观调控很短暂就被迫结束。
- 上一篇:
- 下一篇:物价上涨
相关文章
物价产业投资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 2022-09-13 10:04:26
业财融合下医院物价管理运用 2022-03-02 11:01:09
浅析医院物价管理内部控制 2022-03-02 10:56:58
医院物价管理与经济发展思考 2022-09-17 09:33:54
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总结 2022-03-18 04:31:59
物价局防震减灾工作总结 2022-03-18 04: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