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论文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9 15:54:13
外汇管理论文篇1
(一)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贸易投资便利化大势所趋
2012年8月货物贸易外汇管制度改革全国推广实施,施行近20年的核销制度全面退出历史舞台,2013年资本项目便利化、外债管理、服务贸易等一系列改革进入快车道。改革步入深水区,进一步放松管制,大幅减少审批简化业务流程,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成为大势所趋。
(二)法规清理系统整合理念转变,基层外汇管理转型持续深化
伴随改革深入,各项法规清理工作有序展开,如货物贸易改革共废止了116件与贸易外汇管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服务贸易改革废止了52个文件(含3个与外部委联合发文);简化外债直接投资管理,取消了35项行政审批。改革后,为了实现实时监测、有效核查、精准打击,国家外汇局总局稳步推进大规模系统整合。新的外汇监管模式,使得对基层监管人员的综合监测分析能力要求不断提高,转型迫在眉睫。为应对新形势下的外汇管理挑战,基层外汇局一系列人员培训、结构调整正在逐步展开,通过配备更加专业化的队伍和不断的培训,基层外汇管理转型持续深化。
二、基层外汇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防风险的惯性思维加大了理念转型难度
由于我国在改革初期外汇储备紧缺,国内市场经济十分脆弱,为保障国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外汇管理长期以来形成了重流出、轻流入;重事前、轻事后的传统管理思维模式。随着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原有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已经不能适应。传统的外汇管理理念以“有罪假设”、“正面清单”为主,新的外汇管理理念则转变为“无罪假设”、“负面清单”,管理理念的巨大变化,基层外汇管理人员,尤其是长期坚守在外汇管理一线岗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思维惯性,容易出现理念一时难以转变的问题,增加了新的理念转型难度。
(二)机构及人员配备与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不匹配
外汇管理改革在便利企业的同时,大幅度增加了对基层外汇局的非现场工作量,随着外汇业务快速增长,机构设置及人员结构同外汇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不匹配日益明显。以宁夏为例,宁夏涉外经济总量虽然不大,但近年来发展比较快,伴随着“宁夏内陆开放型试验区”、“银川市综合保税区”建设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程度将进一步扩大,外汇收支对地方经济的影响日益增强。目前,外汇管理处从事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仅6人,肩负18个岗位的工作,面临日常柜台业务、非现场监测分析和现场核查、银行窗口指导、进行各类理论调研、指导辖内分支机构工作等多重任务。机构及人员配备与快速增长的业务规模不匹配,为基层外汇管理转型带来压力。
(三)现行的外汇监测模式不完全适应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
经过多年努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已经逐步整合各类业务系统,基本上实现了对跨境资金的有效监测。但目前,个别业务系统数据还没有实现完全整合,各个业务系统相对独立,难以实现对涉汇主体跨境收支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甄别。可以说,系统整合及数据利用问题已经成为突破外汇管理方式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现了涉外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外汇领域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涉外主体在国内跨地域资金非对称流动,对现有“属地监管”模式已经形成挑战。各基层外汇局只负责对辖区内发生的外汇业务实施监管,难以完整地把握监管对象整体业务运作状况,亟需外汇领域实现跨部门、跨地区合作监管。
三、建议思考
“五个转变”以打破旧有管理模式为出发点,着眼新形势下我国跨境资金监管形势,启动新一轮外汇管理改革,对基层外汇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基层外汇管理部门要抓住各种机遇,努力学习,下大功夫,彻底更新理念,增强政策敏感度,提高发现问题的敏锐性,以适应新形势下外汇管理的需要。
(一)加快机构设置转型
“五个转变”对外汇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整合,以监测分析为核心,核查分类为手段。以往一岗多责、博而不专的岗位设置,已经难以满足的要求。再造外汇业务管理流程,推进监管流程精细化,形成较为科学的机构设置,是实现“五个转变”改革目标,提升监管效能的正确方向。具体来讲,当前涉外主体外汇业务越来越丰富,资金呈现多渠道流动,既涉及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等经常项目业务,又有投资、外债等资本项目业务。因而,基层外汇管理局应逐步推进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的整合,形成综合业务、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分类的监管流程,打造专业化的外汇管理团队。对于中心支局及县支局来说,流程再造尤为重要,既解决了人力资源短缺,又实现了干部队伍转型。只有这样才能有望做到外汇管理“专、精、深”,提高打击异常资金跨境流动的准确性。
(二)加快监管模式转型
旧的管理模式主要依靠事前管理、行为管理和其它部门的前置管理。新的管理模式取消了多项前置审批,企业不再需要拿着前置审批的批件办理对外支付或者收汇,极大地便利了涉外主体。随着外汇局各项改革的有序推进,对跨境资金收付主体的监管逐渐转变为事前便利、事后监管;从对逐笔交易的具体监管转变为对交易主体的总量监管。这一巨大变化要求基层外汇局加快监管模式转型,通过加强监测、分析、核查实现资金流入流出的均衡管理。同时,积极尝试搭建横向的地区协作联动监管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与监管合作,全面掌握异常涉外主体的业务运作情况,及时发现违规线索,实施精准打击,切实提升“主体监管”效率与效果。
(三)加快人员技术转型
近年来,外汇管理局积极贯彻“五个转变”改革思想,以主体监管为主线,以事后核查为原则,对过去分散的多条线的业务系统进行改造整合,初步建立起统一高效的跨境资金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和预警系统,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的实时统计监测与核查。要求基层外汇管理工作者不能再停留在办理基础业务、简单依靠系统力量查看数据的水平上,而必须认识到监测与核查是未来外汇管理方式转变后工作的两大抓手,监测分析质量决定“五个转变”能否更快实现。因此,基层人员技术转型是关键,应尽快适应外汇管理转型要求,由程序性操作向主动分析转变,由单一监测型向复合分析型转变。努力提升非现场监测分析技能与现场核查能力,从宏观、中观、微观等不同层面分析外汇收支情况,深入挖掘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提高对数据变化的敏感性,加强对数据的管理利用。同时,改进核查方法与思路,探索提高核查效率的方式方法,有效实现监测分析结论向现场核查成果的转化。
(四)加快监管角色转型
外汇管理论文篇2
1994年初,中国加大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实施了“银行结售汇制、汇率并轨、建立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并于1996年11月取得阶段性改革成果——顺利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基本吻合,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高度评价。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又进行了新的改革,制订和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为中国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作出了巨大贡献。
一、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1.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
1996年11月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原则及其内容相应发生了重大变化,即由可兑换前的侧重于外汇收支范围的严格审批转为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审核,外汇管理的方式由事前管理、直接审批改为事后监督、间接管理的模式。这就是说,凡是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只要单证齐全、真实可靠,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对外支付货款及运、保、佣费用。按照国际常规和改革顺序,一国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后,应继续进行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改革。不过,中国并没有急于求成。鉴于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国情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等发展中国家脱离实际,过快开放资本项目造成外汇流失、频繁发生金融危机的事实,中国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新方针,并在1997年1月14日新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对资本项目外汇进行管理。”在市场机制不健全、外汇资源相对稀缺的条件下,中国作出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和及时的。随即而来的亚洲金融危机证实了这一点。
2.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
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为中、外资企业及个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外汇环境,促进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顺利进行。本着这一原则,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努力抓了这样几项改革:一是于1997年1月1日起,开始进行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为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成本的保值手段;同年10月15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经常项目外汇收入。二是增加外汇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1999年5月28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开通了国际互联网网站,内容包括全部现行外汇管理法规、业务操作指南等。三是各地外汇管理部门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探索,开办了“红色通道”、“首问负责制”、“免费咨询电话”等新的服务项目,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四是在个人因私用汇方面,也在真实性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向便捷宽松的方向发展。1994年个人出境旅游只能换购60美元,1996年提高到1000美元,1997年再次提高到2000美元。五是于2001年初允许中国境内居民从事b股投资,为国内持有外汇的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3.完善外汇市场建设
1994年4月4日,设在上海的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运行,从此中国外汇市场由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到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新阶段。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卫星和地面通讯网络为媒体,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覆盖全国37个分中心的外汇交易联网系统。各交易中心主体是银行,各银行的交易员每天通过网络进行结售汇头寸交易,为银行提供交易、清算服务,保证结售汇制度下外汇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合理流动。为了进一步完善外汇市场建设,1996年12月2日,中国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就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机构、会员管理和交易行为等作出规定。1997年2月12日,中国又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8年12月1日,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宣布取消外汇调剂业务,并相应关闭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全部境内机构的外汇买卖包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买卖均纳入银行结售汇体系中,使银行间外汇市场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发挥对外汇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4.积极推进金融业的对外开放
1981年,中国批准设立了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蛇口分行。1985年,中国允许在厦门、珠海、深圳、汕头和海南5个经济特区设立外资银行。1990年,为配合浦东开发,中国批准上海对外资银行开放,1992年,中国批准大连、天津、青岛、南京、宁波、福州、广州等7个城市对外资银行开放。但总的来看,金融对外开放的步伐较为缓慢。从1996年起,中国加快了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速度,1996年12月2日,中国允许设在上海浦东、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并同时颁布了《上海浦东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月,中国首次批准上海的9家外资银行迁址浦东并经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8月12日,中国又宣布允许深圳外资金融机构试点经营人民币业务。1999年6月,中国批准25家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其中上海19家,深圳6家。1999年7月17日,中国批准扩大上海、深圳外资银行人民币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从地域范围上,上海扩大到江苏、浙江,深圳扩大到广东、广西和湖南;增加了外资银行人民币同业借款业务;放宽人民币同业拆借限制和人民币业务规模;允许同一家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分行之间自由调拨人民币头寸。由于中国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软环境建?瑁佣繁a艘庾式鹑诨构ぷ鞯乃忱埂?/p>
5.建立健全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
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它能够全面反映一国与世界经济交往状况及外汇供求状况,在世界范围内成为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是否正常、外汇储备与外债规模是否适度以及汇率水平是否合理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具有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1980年,中国开始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1982年起正式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需要,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质量,从1996年1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行国际收支申报制度。1997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开始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的原则进行编制公布。2001年开始按半年期试编国际收支平衡表。至此,中国基本建立和健全了国际收支申报、监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国家宏观监测系统的加强和完善。
6.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1996年底,中国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中国外汇管理当局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对建国以来的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600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47件法规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其中包括1997年1月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使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系统、规范,符合实际需要。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又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为净化外汇环境、打击不法行为、鼓励出口等作了法律上的铺垫。这些法规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完善资本项目管理的政策法规。1997年7月发生了亚洲金融危机,为了加强资本项目管理,保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中国外汇管理当局颁布的重要政策法规有《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境内外汇帐户管理规定》、《离岸银行业务管理规定》、《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等,旨在区分经常项目收支,限制游资的流入,加强对借用外债的宏观调控和及时准确掌握中国外汇外债的统计监测数据。二类是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合法外汇资金需求的法规。1998年受各种利益驱动,骗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势头愈演愈烈,扰乱了国内金融秩序。在此种情况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有关部委联合制订颁布了《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狠狠地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稳定了中国外汇秩序。三类是鼓励出口和利用外资的法规。1998年5月到1999年6月,中国外贸出口增速处于低迷状态,对外筹资能力也受到影响,为改变这种不利局面,从1999年初到2000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独立或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出口收汇考核办法》、《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管理的外汇通知》、《关于改善外汇担保项目下人民币贷款管理的通知》、《出口收汇核销试行办法奖惩条例》等法规,支持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保证中国国际收支稳定和健康。
二、改革的主要成效
1.抵挡住了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
1997年7月,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从泰国开始,金融危机很快席卷马亚西亚、印尼、菲律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沉重打击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金融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考察这次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不难发现这与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过早开放资本项目不无关系。泰国等国家和地区为加快经济发展和吸引外资,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放弃对资本项目的管理,造成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长驱直入,以证券资本、投资于房地产等形式,流进流出,投机造势,套汇套利。当国际形势出现动荡时,这种短期投机性资本便大量抽逃,与这些国家和地区不景气的出口形势、大量银行呆、坏帐及居高不下的外债等不利因素,共同作祟,终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多年的经济发展成果毁于一旦。反观中国,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亚洲金融危机中,却牢牢地站稳了脚跟,取得了先手。这固然与中国良好的经济金融形势有关,但最重要的一点是中国未雨绸缪,确立了对资本项目进行管理的外汇工作方针,将国际短期投机性资本挡在国门之外,使其无隙可趁。同时,中国工农业发展势头良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外汇储备充足、外债适中并结构合理,使人民币汇率一直保持稳定。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成功化解危机冲击,并在危机期间坚持人民?也槐嶂担俳鼙吖揖玫母此眨毡楦枇顺浞挚隙ā9驶醣一鹱橹谝环葑芙嵝员ǜ嬷兄赋觯骸罢且蛭泄谖;胁扇〉母涸鹑蔚暮旯劬谜撸又涫档耐饣愦⒈浮⒔洗蟮墓适罩巢睢⒍宰时菊驶ё杂苫扇〗魃鞯奶群图绦平母锏拇胧攀怪泄冉纤忱囟晒吮敬窝侵藿鹑谖;!?/p>
2.提高了企业出口创汇和外商投资与个人对外交流、投资b股的积极性
近几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采取措施,为中、外资企业和个人营造宽松的外汇环境,对扩大中、外资企业出口和个人对外交流及投资b股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中、外资企业出口方面看,由于采取了规避汇率风险的远期银行结售汇试点、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中资企业保留一定数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增加外汇管理透明度及提高服务水平等措施,大大地提高了中、外资企业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使近几年中国出口创汇形势基本良好,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据统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外贸出口额分别为:1827.0亿美元、1838.0亿美元、1949.0亿美元和2492.12亿美元,其中每年约有35%—45%的出口额为外商投资企业贡献。从外商投资方面看,近几年形势基本稳定。外商并没有因亚洲金融危机而影响对华投资的积极性和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1997年至2000年,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金额分别为452.57亿美元、454.63亿美元、403.19亿美元和427.98亿美元。从个人对外交流方面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扩大个人购买外汇数额,使得近几年中国居民出境旅游、留学、探亲成倍增长。从个人投资b股方面看,尽管中国向境内居民开放b股交易时间较短(2001年初开放),但从目前形势看,从事b股交易者十分踊跃。据证券部门?泄刈腋軧股流通市值(约60亿美元—80亿美元)估计,当前个人投入b股交易的外汇资金约达100亿美元左右。现在中国居民的外汇存款已达770亿美元,b股交易前景十分广阔。
3.保证了人民币汇率的统一和国家宏观调控
近几年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了人民币市场汇率。1998年底取消各地外汇调剂中心,将外商投资企业纳入到银行结售汇体系中后,彻底统一了人民币汇率,人民币汇率主要由外汇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汇价的统一不仅有利于中、外企业的经营和进一步利用外资,同时也使中国在汇率方面比较符合国际规范。二是有效保证了外汇资源的合理配置。通过统一的中国外汇市场,外汇资金可以在不同地区和银行之间合理流动,可以及时解决在办理结售汇业务中出现的外汇头寸的不平衡。据统计,在1998年12月取消外汇调剂中心后的1999、2000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共成交600多亿美元,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三是有利于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外汇市场的彻底统一,使外汇领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机制。中央银行可以在外汇市场进行公开市场操作,平抑汇价,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4.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
在中国长期的“入世”谈判中,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是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一国若想参加该组织,除了在工业、农业、进出口税收等方面向组织内的成员国敞开大门和作出减让外,而且在金融、保险、运输、通讯等服务业方面也要向该组织的成员国开放。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包括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为了配合“人世”谈判,积极采取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开放,不断放宽外资银行设置的标准、地域及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有力地配合了中国“入世”谈判,使世界贸易组织对中国金融开放的进程基本满意。据统计,从1996年到2000年,中国新批外资银行机构达70余家,相当于前15年引进外资银行机构总量(132家)的1/2。
5.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于1996年起建立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摒弃了依赖各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信息的做法,引入了新的数据采集方法,即采用了交易主体申报制,将直接申报与间接申报、逐步申报与定期申报有机结合起来,克服了行业统计的弊端,从而保证了中国国际收支数据的质量。特别是1997年在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申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机构对外资产及损益、汇兑等四项申报内容后,使得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基本包括了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一切外汇收支。进一步讲,从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产品框架看,它不仅能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而且为日后编制国际投资头寸表创造了条件;它不仅能编制按部门、行业、企业属性、交易国别、币种等分类进行划分的补充表格,而且能为现有的结售汇统计、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外债统计等提供重要的核对及必要的信息。中国国际收支申报体系的完善,其监测、预警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作用日渐显现。如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密切注视国际金融市场的走势和爆发危机国家、地区等情况,一方面通过国际收支申报体系认真分析和研究中国经常帐户收支、资本和金融帐户收支、外债情况、外汇储备变化等情况,准确地作出判断,并及时向中国政府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为政府制定预防和化解亚洲金融危机的措施服务。根据中国外汇管理当局网站提供的1997年和1998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可见,在亚洲金融危机最严重的这二年中,中国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分别获得了416。88亿美元和466.13亿美元的货物贸易顺差,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452.57亿美元和454.63亿美元,外债余额分别为1309.6亿美元和1460.4亿美元,没有超过国际警戒线(20%),外汇储备余额分别为1399亿美元和1450亿美元。可以说,中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中之所以处乱不惊,应对措施得当,与新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国际收支申报体系提供的准确、真实的信息数据密切相关。它为监测、预警中国经济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6.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近几年,中国出台的关于加强资本项目管理、打击逃汇、骗汇、非法买卖外汇及鼓励出口、利用外资的一系列外汇管理法规,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同时也为外汇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保证了外汇管理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以1998年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会同其他部委制定出台的《关于骗购外汇、非法套汇、逃汇、非法买卖外汇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为例,就起到了打击非法外汇资金流动、保证中国经济金融稳定的巨大作用。1997年下半年开始,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外形势变化导致市场预期转变,资本流出的动机增强,黑市上美元兑人民币汇价一升再升。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出于走私、骗税等目的,想方设法骗购外汇,非法截留、转移和买卖外汇,使中国外汇收支形势变得趋紧。1998年1—7月,中国外贸顺差27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商投资240亿美元,但同期国家外汇储备仅增加7亿美元,“外贸顺差外汇不顺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整体经济的安全运行。而用于支付走私款的骗购外汇增加,又进一步加剧了非法走私活动的蔓延,干扰了国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这种不良形势下,中国外汇管理当局一方面会同有关部委制订出台了打击骗汇、逃汇、套?愫头欠蚵敉饣愕姆ü妫环矫嬉婪ɑ嵬泄夭课越诟痘阋滴窠辛俗ㄏ罴觳椋远嘀质址ǖ钠阈形辛俗凡椋诩涔膊槌黾俦ü氐?3800多份,涉及骗汇金额高达110亿美元。实践证明,通过上述法规和措施,有效地打击了非法骗汇、逃汇、套汇及非法买卖外汇的势头,维护了中国外汇收支的稳定。1998年下半年中国外汇储备开始恢复正常增长,1999年全年增加了97亿美元,到2000年底,中国外汇储备达到1655.74亿美元,从基本面上保证了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继续保持稳定。
三、今后改革取向
1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2001年11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wto(世贸组织),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虽然汇兑制度不直接在wto协议之内,但加入wto事实上会产生部分资本项目的开放,也会强化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内在需求。特别是在金融市场对外开放逐步成熟的时候,一国货币不可自由兑换是难以适应的。因此,中国今后的外汇管理方针应该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和借鉴工业化国家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应采取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策略,大致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1)在长期资本流动方面,可先放松直接投资的汇兑限制(包括外商来华投资和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然后逐步放松对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其中股票交易的限制可以先行放宽,而带有衍生产品性质的交易应当最后解除限制。(2)在短期资本流动方面,对贸易融资可以较早地解除限制,对于短期资本交易应最后解除限制。(3)针对不同的交易主体(如自然人、企业和金融机构),考虑到自然人和企业的资本交易流量相对有限,可以先放松对他们的汇兑限制,最后解除对银行、投资基金用于贷款和投资的汇兑限制。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中国融人世界经济的最重要标志,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他配套改革必须加紧进行,如加快人民币汇率机制建设,形成合理汇率;积极推进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发挥利率调节资本流动的作用;增强中央银行监管和调控能力,维护中国金融稳定和抑制资本流动风险;加快中国工农业改革,保持良好的国民经济运行氛围等等。
2.推行比例结汇形式的意愿结汇制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银行结汇制,即绝大部分国内企业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人必须按官方汇价全部卖给国家;外商投资企业的经常项目收汇则保留一定的限额不结汇。此种银行结汇机制显然不利于进一步构建宽松的外汇环境,不利于真实反映人民币汇率水平和国内外汇供求关系,不利于中国企业增强汇率风险防范意识,不利于中外合资企业平等竞争,也不利于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因此,中国今后进一步构建宽松外汇环境的重点应该放在逐步实行意愿结汇制方面。目前中国可以选择比例结汇的意愿结售汇制改革方式。其具体做法可以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国家可以根据不同时期宏观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定一个结汇比例。此比例可以依据外汇储备量的增减进行调节,结汇比例越低,则意愿结汇程度越高。第二层次,外汇银行根据国家公布的结汇比列,对国内企业的每一笔贸易、非贸易外汇收入进行按比列结汇。第三层次,批准所有企业开立现汇帐户保留现汇,帐户内外汇可以用于进口支付、临时结汇、进入外汇市场,或进行外汇远期买卖、期权交易等规避汇率风险操作。中国取消银行强制性结汇制,代之以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可以降低中、外资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中、外企业创汇的积极性和平等竞争,同时也可以把外汇资产的储存和风险分散到千家万户,而不是由中央银行一家承担,减缓中国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改善外汇的供求,促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合理完善。当然,今后随着中国宏观调控手段的不断建立和完善,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逐步实现,结汇比例的不断提高,中国结汇制度将会最终过渡到意愿结汇制的形式。
3.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市场经过近20年的改革和建设,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全国性的外汇市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和发展。但客观地看,目前中国外汇市场应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与国际外汇市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是:在交易性质上,中国外汇市场还只是一个与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的市场,并非具有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从市场公平上看,现行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供求关系扭曲的市场(这主要是指强制性的银行结汇制);从交易内容和品种上看,单一偏少。目前主要是人民币对美元、港元、日元的即期交易,缺乏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其他交易品种;从市场形式上看,只是交易所形成的有形市场,而非现代无形市场形态;从对外交流上看,与国际外?亡市场基本隔离。由于现阶段中国外汇市场存在上述种种不足,结果导致许多负面问题,如难于形成合理、均衡的人民币汇率,中央银行经常被动人市干预、敞口收购溢出外汇,不利于提高中、外企业创汇积极性等等。所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已成为当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的主攻方向:一是在交易性质上实现向现代市场形态的金融性外汇市场转变,完善市场组织体系,其中以外汇银行、企业为市场交易主体,实行竞价?灰祝醒胍型顺鼋灰字魈逦恢谩6侨∠恐菩砸薪峄阒疲笠嫡嬲斡胧谐〗灰咨ㄇ逭习h欠岣煌饣憬灰啄谌莺推分郑炫吩缺抑致蚵簦愎谕饩米橹酝饣阕什啾抑止钩傻男枨蟆a硗猓筛莨适谐呃椭泄笠涤胍泄姹芑懵史缦盏氖导市枰煸镀谕饣憬灰住k氖峭晟浦醒胍惺谐「稍せ疲谥醒胍卸酝饣闶谐〉母稍ぶ校×考跎俣匀嗣癖一懵实闹苯有姓刂疲市砥浒凑帐谐┣笞纯鲎杂筛《n苊馊嗣癖一懵实拇蠓ǘ醒胍锌赏ü⑺蚱阶蓟鸬陌旆ǎ攵匀嗣癖叶悦涝亩唐诨懵剩谕饣闶谐〗屑浣拥骺兀佣谷嗣癖一懵饰榷ㄔ谀勘昵段凇n迨峭平谐〉奈扌位ㄉ瑁】煊牍释饣闶谐〗庸臁r欢贤晟频缱咏灰紫低常芯抗实缱泳偷姆⒄梗怪泄耐饣憬灰紫低秤牍式庸欤瞎释饣闶谐〉墓嬖颍⒂肱υ肌⒙锥亍屠琛⒍┑戎墓释饣闶谐〗⒒锇楣叵担贫泄饣闶谐〉亩酝饪拧?/p>
4.扩大中国金融业的开放程度
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开放将呈现全方位态势。按照中国与wto成员国达成的协议,在今后的5年内,中国将向外国金融业开放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在银行业方面,协议明确规定,“5年内允许外资银行全面开办人民币业务,同时取消地区和客户限制。”因此,从外汇管理角度考虑,目前必须加快研究开放银行业的问题。这主是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条件,并简化审批手续。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申办外资银行或分行,须在提交设立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得少于20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在华最低注册资本要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另外申请手续繁琐、批复时间较长,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国银行来华申办银行的积极性。为了保证中国引进外资银行工作的正常进行,中国应适当降低外国银行的资产要求,并简化申办手续,限期内批复。二是尽快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和服务对象。2001年11月13日,中国宣布在今后4年内分5批向上海、深圳等20个城市的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5年后全部放开。在服务对象上,从2002年1月1日起,允许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为中资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5年后允许其提供零售业务。因此,中?饣愎芾淼本钟ω冒凑展业某信担】旃岢孤涫担险娌际鹗凳凑杖嗣癖移笠荡婵钜滴瘛嗣癖掖⑿畲婵钜滴瘛嗣癖掖钜滴竦目潘承颍】煜蛟诨乃型庾室腥婵湃嗣癖乙滴窈头穸韵螅弥小⑼庾室姓驹谕黄鹋芟呱峡挂滴窬赫餐俳泄梅⒄埂h桥μ岣叨酝庾室械募喙苣芰退剑哟罂萍纪度撕腿瞬排嘌⒑徒∪喙芊ü嫣逑担繁6酝庾室械募喙苤柿浚ぶ泄鹑诎踩?/p>
外汇管理论文篇3
论文文摘要:近几年,我国外汇储备余额快速增长,目前稳居世界第一位。巨额的外汇储备应该怎样管理呢?本文详细介绍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整理和分析了一些国家外汇储备管理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讨了国际外汇储备管理对我国的启示,提出相关建议。
一、我国外汇储备现状
自从1994年我国实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国际收支大量盈余,外汇储备高速增长。如下图所示,1994-1997年,外汇储备增长较快,平均每年增长约297亿美元。1998-2000年收到东南亚危机的影响,增长放缓。2001年至今,外汇储备进入高速增长阶段。直至2006年2月,我国外汇储备已达到8536.72亿美元,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到2007年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5282.49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一位。
那么是什么原因引起中国外汇储备增长如此迅速呢?国际收支的双顺差是中国外汇储备增加的直接原因。自1994年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除了1998年资本和金融项目差额为负值以外,其它年份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和资本与金融项目连年顺差,导致中国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另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了外汇储备的增加,人民币升值预期导致各种投资资本流入中国。我国经济发展的增长,外商投资的政策性优惠等很多原因也造成了我国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
二、我国外汇储备管理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面对巨额的外汇储备,我国实行的是比较严格的外汇管制,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独立地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财政部没有起到主导作用,更没有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专门管理。所以,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集中于货币当局,其他经济主体都只能在严格的限定条件下持有外汇储备。这种外汇管理体制产生于外汇储备短缺的情况,对于我国目前的高额外汇储备不适应。2007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公告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三项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得以调整,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基金公司、保险机构采取方式按照国家规定集合境内资金或者购汇进行相关的境外理财投资。这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正在向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模式转变。
随着外汇储备的快速增加,外汇储备管理的问题也随之而来。
其一是外汇储备适度规模的界定问题。有人认为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过多;也有人认为人均外汇储备还相当低。在界定外汇储备合理规模问题上仍然有较高的不确定性。
其二是储备管理与经济政策的协调问题。我国实行的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外汇储备大量增加,为稳定汇率,央行进行持续性、大规模的外汇冲销,必然会受到财政政策的制约,人民币的内生性加强,大大削弱了货币政策的作用。
其三是外汇储备的合理运用问题。我们必须实现大量外汇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合理运用外汇储备,不能造成资源的浪费。
其四是储备管理中的法律保障问题。目前的《人民银行法》仅仅规定了外汇储备由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对储备资金的使用方向、管理程序、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内容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也没有其他任何法律条文对此加以明确。缺少法律保障,外汇储备的管理缺乏合理合法的依据,不利于规范管理,运营风险较大。
三、典型国家的外汇储备管理管理模式
国际上有很多典型的成功的外汇储备管理模式。本文主要介绍日本和美国采取的双层次的外汇管理体系,新加坡和挪威采取的多层次的管理模式。
1日本
1993年末日本外汇储备达956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此后至2006年2月底,日本长期位居世界外汇储备第一。巨额外汇储备不仅没有给日本经济造成负面影响,反而带来了较好的投资回报。日本的外汇储备管理由财务省负责,财务省主要通过日本银行的外汇资产特别账户进行储备管理,日本银行按照财务省制定的目标和决策对储备进行日常管理。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的外汇平衡操作担当,以及国际局的后援担当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外汇平衡担当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得到财务省批准,而后援担当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日本银行把大量买人美元改为大量卖出美元。为了避免大量美元被抛进外汇市场导致美元暴跌,日本采取既控制外汇储备规模、减少过剩外汇储备,又避免冲击美国经济引起美元暴跌的措施。另外,日本的外汇储备并没有大量集中在国家手中,而是“藏汇于民”。数额庞大的民间藏汇不仅分散了日本央行的风险,也让日本国民的投资形式更加多元化。
2美国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进行,美国财政部负责国际金融政策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方面他们共同协作,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具体的外汇市场干预操作始于1962年,由纽约联储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联储和美国财政部各自拥有美国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来管理外汇储备,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来管理外汇储备。
3新加坡
新加坡采取“三驾马车”的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方式,即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淡马锡(te-masek)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所谓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多余储备则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gic专门负责外汇储备的长期管理,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几乎都在海外,投资领域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的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它目前管理的外汇储备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规模位居世界最大基金管理公司之列。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大规模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据统计,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进行投资的回报相当可观,年累积回报达到18%。4挪威
与新加坡类似,挪威也实施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央行(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lm)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体制。其中nbhm的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挪威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挪威银行建立了货币市场组合、投资组合以及缓冲组合。货币市场组合以高流动性的国内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满易性和预防性需求;投资组合以全球配置的权益工具和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满足盈利性需求;缓冲组合,也就是政府养老基金,以油气资源导致中央政府现金流人为资金来源,通过积极的海外投资满足发展性需求。
四、国际外汇储备管理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外汇管理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积极的外汇管理模式。
1中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要多元化
我国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过于单一,主要还是以美元资产为主,超过一半的外汇储备是美元。日本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美元最近几年一直处于贬值的趋势。美元的贬值将使我们以美元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外汇储备遭受资本损失,所以我们应该在储备增量中减持美元。另一方面,欧元区经济复苏进程依然脆弱,而日本经济尽管消费疲弱,但仍然是经济大国。在照顾国际贸易构成和尽量减少汇率风险之间进行权衡,我国必须逐步实现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多元化,逐步减少美元储备比重,增持欧元、日元,以及韩元、澳元、新加坡元等,以实现外汇储备的多币种配置。
2中国外汇储备的资产结构要多元化
目前我国的外汇储备多为美国国债、住房抵押贷款担保证券和高投资级别的公司债券等,这些债券资产虽然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良好的流动性,但其提供的收益率普遍偏低。从挪威的经验可以知道,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我们应该增加黄金储备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民间持汇,相对的多投资于非洲、拉美和中亚等的资源性项目,支持社保基金、商业银行和工商企业等实体投资于国内外企业股权,进而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
3建立多元化的储备经营操作机构
关于中国储备体系的操作机构,目前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来进行操作,保持了一定的高流动性。这种单一的管理体系下央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制,往往难以取舍。而且,我国巨额储备在用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方面的效果也不是很理想。目前急需建立中国的gic、nbim和中国的淡马锡,负责外汇储备在国际金融、外汇、房地产市场的积极投资。国资委的职能局限于对存量资产的整合与转制,无法在国际间进行战略性商业投资。若果我国可以组建国有资产控股管理企业,那么国资委就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更多的注重国际间的战略投资问题。
外汇管理论文篇4
全球金融危机到底对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产生了什么影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究竟是亏损还是收益?思考这些问题,客观评价我国外汇储备管理效益,进而改革外汇储备管理机制,意义非常重大。本文从实证角度对我国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和成本进行了分析,计算了目前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的净收益,并对今后的投资策略与改革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外汇储备管理;成本;收益;投资
一、前言
近年来,全球外汇储备规模急剧增长。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各国外汇储备管理目标、管理策略和投资方式等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外汇储备资产管理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2005年4月imf对外汇储备管理目标进行了修正,指出:“与传统储备管理目标相比,目前外汇储备管理在资产保值和确保流动性基础上,更应注重管理的有效性,以最大化收益(或降低成本)”,从而突出了外汇储备管理收益性目标的重要性。高储备持有国也纷纷采取更加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投资策略,这从近年来纷纷涌现的财富基金(swfs)中可见一斑。财富基金的主要来源就是各国的外汇储备资产,这些资产主要投资于股票、政府或机构债券(包括基金公司、股票交易所等金融机构)以及一些金融衍生产品,其目的是在保持资产安全性基础上使投资收益最大化。但是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元贬值,包括“两房”在内的美国多家金融机构纷纷破产,投资基金关闭,股市剧烈震荡,国际投资环境急剧恶化。这给各国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据统计,主要投资于美国和欧洲的金融证券和房地产领域的科威特财富基金,2008年3月底到12月底损失了310亿美元;淡马锡2008年4月至11月间资产价值下降31%,仅其在美国银行的投资就损失了至少30亿美元;被认为资产最为多元化的阿布扎比投资局,在这轮危机中也难以全身而退,据估计,该基金最多可能亏损1500亿美元,相当于其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在此背景下,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外汇储备投资产生了什么影响?长期以来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管理究竟是亏损还是盈利?外汇储备管理效率如何?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本文对1994-2008年间我国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和成本进行了分析、计算和实证,并得出结论,以期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和参考。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中经网数据库等。
二、中国外汇储备投资收益分析
外汇储备在我国的运转过程,可以表示为:(1)国际收支顺差带来外汇盈余;(2)外汇市场外汇供给增多,人民币面临升值压力,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央行进入外汇市场实行干预操作,买入外汇抛出本币;(3)国家指派专门机构(目前主要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汇盈余以及从外汇市场买入的外汇储备进行管理和投资;(4)为了维持人民币对内稳定,央行发行票据来冲销外汇占款。
目前来看,总体而言我国外汇储备资金的使用还是很有限的。外汇储备除了投资到国外购买一些国家的政府、机构债券外,其余的资产主要存在国外银行。尽管2004年以来国家曾尝试运用部分外汇储备给金融机构注资以及其他股权投资,并在2007年成立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汇储备资产进行积极管理,但资金量小0。在这一运作过程中,持有外汇储备的损益就显现了出来。就收益来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持有外汇储备收益,是指国家对外汇储备资产的投资收益,具体包括:(1)外汇储备投资于国外证券的收益;(2)外汇储备存于外国银行的利息收益;(3)外汇储备用作其他积极性投资的收益。这些储备收益属于显性收益。广义的外汇储备收益是指一国运用外汇储备所产生的所有收益的总和,包括经济收益、社会收益和其他无形收益等,具体而言不仅包括外汇储备投资的经济收益,还包括:(4)一国因持有外汇储备而降低发生金融危机的损失;(5)一国持有外汇储备带来的市场稳定的信心等。(4)、(5)部分收益属于隐性收益。广义的收益又可分为可量化与不可量化部分,可量化部分为(1)、(2)、(3)、(4),不可量化部分为(5)。
(一)投资国外债券的储备资产收益率分析
虽然这两年实行储备资产多样化改革,但我国外汇储备资产中美元资产仍占绝大比重。其中,美国国债约占35%,美国长期机构债券占比30%和长期企业债券占比5%。美国国债具有四大系列:t—bills(4周、13周和26周),t—notes(2—10年期),t—bonds(10-30年期)和tips(通胀保护的国债)。中行全球金融市场部数据显示,我国主要投资的期限品种包括3个月、5年、10年、30年等。近几年来这些品种的收益率随着美国经济周期的变化发生了较大的波动。如3个月短期国债从1994--2008年的收益波动范围为1%-6.66%;5年中期国债的收益波动范围为2%-5.2%;10年期长债近几年的收益波动范围为3.0%-5.4%;30年期长债近两年的收益波动范围为4.25%-5.7%。考虑我国长期以来主要投资中、长期国债,其平均收益率约为5%左右。其次还有美国机构债,它们一般比同期限的国债高100-200基点,因此保守估计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美国债券的平均收益可达5%。除了购买美国国债,我国还动用外汇储备购买了部分欧盟和日本的长期政府债券。根据相关的研究,保守估算我国外汇储备中欧盟长期债券比例约为15%,日本长期债券比例约为8%。欧洲和日本长期债券收益率近年来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在4%和1.8%左右波动,它们相对于美元有超过20%以上的升值水平,折合美元的收益率大约为4.8%和2.16%。
(二)存在国外银行的储备资产收益率分析
除了购买一些政府国库券、债券以外,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主要存于银行,这部分流动性资产约占总外汇储备资产比重的7%。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自1998年1月以来美元一年期存款利率平均只有3.06%。结合投资国外证券收益率,运用归一法,我们可以大致得到我国外汇储备资产投资的整体收益率水平,为4.607%(5%×70% 4.8%×15% 2.16%×8% 3.06%×7%=4.607%)。按该收益率来算,1994-2008年我国各年度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如表l所示,累计总收益为3550.41亿美元,计27553.86亿元人民币。
(三)因持有外汇储备而降低发生金融危机的损失——风险收益分析
风险收益是指因持有外汇储备而减少了金融危机发生的次数以及降低了危机发生时对经济的危害程度,这种降低的危害程度可以认为是外汇储备带来的一种收益。正因为风险收益的存在,使得新兴国家愿意持有更多的外汇储备。rodrikandvelasco(1999)估计遵守guidotti—greenspan—imf规则将使资本流动发生逆转的概率减少10%,假设金融危机的成本为gdp的10%(该假定比率不高,见hutchisonandnoy,2002),那么遵守guidotti—greenspan—imf规则的风险收益等于gdp的1%;表2依此计算了1994-2008年我国各年度风险收益,累计为20112.35亿元人民币。
将上述三种收益累加,得到1994-2008年间我国持有外汇储备的总收益为6081.75
三、中国外汇储备投资成本分析
持有外汇储备的成本也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成本包括:(1)干预成本,即央行进入外汇市场买人美元等外汇的操作成本;(2)冲销成本,即央行对冲市场上外汇占款的冲销行为所支付的费用。广义成本除了(1)、(2)外,还包括(3)机会成本,即如果不将外汇储备投资国外,而运用于其他途径(如进行国内建设投资)可能获得的收益以及(4)如果国内货币市场上外汇占款不能完全冲销,外汇占款剩余对一国造成的通货膨胀压力和影响。这些广义的成本也可分为量化和不可量化两部分。量化部分包括(1)、(2)、(3),不可量化部分包括(4)。
(一)外汇市场干预成本
当外汇市场外汇资产供给大于需求时,为了维持人民币对外价格(汇率)稳定,政府不得不入市进行干预。中国人民银行在外汇交易市场中心执行干预操作,全额从外汇指定银行那里买入外汇资产,以外汇占款形式投放基础货币。干预成本就是央行在外汇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外汇所产生的交易损失及额外的利息支付。由于从1994年以来人民币都呈现稳定与升值趋势,因此央行每年都存在因低价抛出本币而带来的损失。特别是2007年以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由2006年底的7.8087元/美元上升到2008年底的6.8346元/美元,升值幅度达到12.47%,这使得央行外汇市场干预成本剧增。此外,央行买人外汇抛出人民币,由此导致的人民币外汇占款属于央行负债,央行还需额外支付这些负债的利息,这些额外支付的利息也属于外汇干预成本。
本文借鉴murray(1990)和ito(2002)的研究方法来分析1994年1月-2008年12月我国外汇市场干预成本。鉴于干预数据的保密性,本文使用外汇储备的变动额作为每月或每季度的外汇干预的替代变量。
1.央行外汇买卖的交易损失采用talor(1982)的公式来衡量
其中,pi代表利润,ni为第i期外汇干预额,这里是i期的外汇储备变动额,ei为第i期买卖外汇时的实际汇率(以直接标价法表示),et为样本期末的市场汇率。为了避免时间区间的选择对收益的影响,本文以逐年累加的方法进行计算。可以看到,按照2008年底人民币汇率计算的中央银行外汇市场卖出人民币而遭受损失累计为20541.4亿元人民币,具体分摊到过去每一年的损失如表3所示。
按照同样的方法和2007年底人民币汇率中间价7.3046元/美元计算央行的干预成本,结果为11980.9亿元,分摊到每一年的干预成本见表4。可以看到,2007年以来由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维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外汇买卖交易成本比前一年增加了71.45%。
2.央行本币负债的利息c=(btrt)/4(2)bt为第t期末的外汇占款增量,n为本国银行间90天期限的基准收益率。计算结果见表5。1994--2008年央行本币负债的利息累计为1431.44亿元人民币。
(二)货币市场冲销成本
由于国内货币市场外汇占款增加产生基础货币扩张,为了维持人民币对内价格的稳定,央行不得不通过多种工具和手段进行冲销操作,回收多投放的基础货币,以保证基础货币进而货币供应量不受大的冲击。冲销成本就是指央行运用多种工具和手段进行冲销操作以回收基础货币所产生的成本。
1994年以来我国使用过的冲销手段包括:控制贷款规模、回收再贷款、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发行金融债与增加特种存款、公开市场操作(又称对冲操作)、将财政及邮政储蓄存款转存中央银行等,与此相对应的央行的冲销成本主要有:①回收再贷款所损失的利息收入;②向商业银行支付的准备金存款利息;③发行央行票据所需要支付的利息;④邮政储蓄转存中央银行所需支付的利息。其中回收再贷款方面,按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3月期的贷款利率为基准进行计算,1994-2008年间,中国人民银行因对金融机构再贷款余额在样本期间的增减而多收入利息51.49亿元;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支付的存款准备金利息为9935.35亿元;邮政储蓄转存中央银行利息总计4388.1亿元。从公开市场操作来看,截止到2008年底,中央银行累计总共发行票据671期,发行总量为17058.3亿元。为了吸引金融机构用央行票据置换其超额准备金存款,央行必需在收益率和流动性两个方面提供比超额准备金存款更为优惠的条件,这使得该部分对冲成本十分巨大,2002-2008年间央行因发行票据所支付的利息累计达到4714.79亿元。综合上述四项数据,可得到1994-2008年间广义范围的中国人民银行冲销操作成本总共达18986.75亿元(9935.35 4388.1 4714.79—51.49)。其中各年度冲销成本见表6。可以看到,2008年由于本币汇率上升,央行冲销成本比2007年增长了38.4%。
(三)机会成本(又称为外汇储备资产的机会损益)
如果外汇储备不投资于国外证券而是投资于国内建设,比如直接用其购买生产资料和原材料,也会带来一定的收益。我们定义这些因购买他国政府债券而放弃的国内投资收益为外汇储备投资的机会成本。假定外汇资产投资国内,那么外汇储备资产的机会成本=国内投资收益率×外汇资产规模×当期汇率。其中外汇资产规模是外管局公布的每年度外汇储备累积值。当期汇率按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年度数据来算。中国国内投资的收益率可按多种指标估算,如工业资本回报率、工业资金利税率和全部资本收益率等,本文选取工业资本回报率作为参考指标。已有的研究数据均显示,1994年以来我国工业资本回报率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变化趋势,但具体回报率是多少还存在争议。本文援引中国经济观察研究组(ccer)2007年5月研究得出的结论:从1994年到2006年工业资本回报率变化幅度为2.2%到13.4%,净资产回报率变化幅度为6.8%到18.5%;如果选择净资产回报率作为参数,平均值为7.8%。可以算出1994-2008年我国外汇储备持有的机会成本见表7,总计为46826亿元。
四、外汇储备管理的净收益
将外汇储备的总收益减去总成本,就是持有外汇储备的净收益。总收益包括外汇资产投资收益和风险收益,总成本包括外汇市场干预成本、冲销成本以及机会成本。如果不考虑机会成本,用总收益减去干预成本和冲销成本,就得到外汇储备管理的会计利润(见表8中第一列8);如果考虑机会成本,就得到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经济收益(见表8中第1列10)。1994-2008年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净收益见表8。
五、结论
(一)如果不考虑机会成本,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管理是盈利的。1994-2008年间我国外汇储备投资管理实现净利润6706.62亿元,收益率达到4.96%。这主要缘于我国执行了安全、稳健的投资策略,从而降低了金融危机带来的投资风险。对不断发展与改革的中国外汇储备管理而言,能在保证外汇资产安全性、流动性基础上取得如此收益,其管理效果是值得肯定的。多年来,我国不断增长的外汇储备为人民币汇率稳定提供了支持,增强了我国应对诸如亚洲货币危机这类突发性金融危机的能力,维护了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增强人们对中国金融体系的信心。
外汇管理论文篇5
关键词:外汇储备,基础货币,经常项目,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投资公司
引言
2006年底,我国外汇储备高达10663亿元,雄踞世界第一。它不仅反映了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也反映了我国在国际经济、国际支付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但是,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积累太多,一定程度上将加剧国际经济的失衡,不利于国际经济稳定持续地发展,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国际经济秩序。如果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的水平不能及时提高和完善,也将影响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造成通货膨胀压力。大量外汇资金以不同形式的金融资产存放在国外生息,意味着这笔庞大的资金脱离了国内现实扩大再生产的轨道,不能用来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加快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目前也不能用于海外直接投资、促进我国国际经济的合作与发展,从战略高度来看,实际上是对外汇资金的浪费。
针对上述情况,在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总理指出:“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的使用渠道和方式,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温总理的讲话,公开表明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战略意图,明确了外汇储备管理体系的改革方向。
当前,经济理论界和有关部门的学者对加强我国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构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系提出了不少积极的建议和构想。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必须对我国外汇储备的形成、性质、特点再做深入的认识和分析。只有在充分、深入认识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建设符合我国实际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制度。
一、对我国外汇储备形成的分析
(一)外汇储备是一国拥有的特殊债权。在反映国家对外债权、债务的国际收支表中,外汇储备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净流入,另一个是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净流入。这两者之和构成外汇储备(在此没有考虑错误与遗漏项目,该项目金额时大时小,变化较大时对储备的增减有很大影响)。如果外汇储备主要是由经常项目净流入形成,即主要由贸易和非贸易盈余形成,则这种来源的储备相对稳定,因为它所形成的储备是靠我国商品和劳务的出口换来的。这部分可称作债权型的外汇储备。如果外汇储备主要是由资本和金融项目的净流入形成,也就是说,外汇储备主要由国外资本流入形成,即外国直接投资(fdi)、证券投资、国际借贷等项目所形成的盈余。从根本上讲,这部分盈余属于最终必须归还的资金,只不过付息方式和还款期限有所不同。严格来说,它不是真正具有债权性质的储备。因为当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发生变化时,很可能引起外资流出和储备的流失。
(二)外汇储备是国家用人民币置换来的特殊外汇债权。由于我国基本实行强制结售汇制度,可以说,国家外汇储备,无论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金融项目的净流入,都是中央银行用人民币从拥有外汇的企业和个人(包括外企和外国人)手中购买的,对央行来说也是一种特殊的人民币负债。如果谁要用外汇,比如企业要用外汇进口,个人需要外汇出国旅游,必须用人民币购买外汇。
二、外汇储备的增减变化受经济政治形势的影响和制约
(一)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外汇储备的变动与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的变化密切相关。当我国经济、世界经济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时,我国国际收支无论经常项目、资本和金融项目都是顺差,外汇储备也相应地增加。如从2002年底至2006年底的五年中,外汇储备从2684亿美元增加到10663亿美元,增长了7799亿美元,平均增幅约40%。如此巨额的增长在世界各国外汇增长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每年的增幅也是极为罕见的。然而,当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出现动荡、危机时,必将波及和影响外汇储备的增减。比如,1980年底,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实施了错误的“洋冒进”政策,外汇储备急剧下降,减少到-12.96亿美元;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东南亚各国货币纷纷出现大幅度贬值,导致外汇储备大量流失。我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我国政府坚持了人民币汇率稳定的承诺,外汇储备没有减少,但增长速度大大放缓。因此,不仅要关注外汇储备快速增长的问题,而且还要高瞻远瞩,看到外汇储备未来会下降的可能性o
(二)密切关注外商投资企业所实现的贸易顺差和利润的使用和投向。如前所述,贸易盈余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具有稳定性,属于债权型是外汇储备。但是,我们在分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运动时,绝大多数外企在经营外贸出口时,先从商业银行获得人民币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进行加工,完成产品生产直至出口,待收到外汇后向银行结汇换取人民币,归还贷款及支付生产经营费用,余下的即为获取的利润。对此。应认真分析外企利润的形成、外贸顺差和外企利润的关系,并关注结汇后人民币资金使用和投向。因为从理论上说,外企是随时可以把利润汇出的,这样势必对外汇储备的规模和结构带来不确定的影响。
(三)关注和分析资本与金融项目中,外资流出入的状况和规律。我们知道,资本与金融项目的净流入是形成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重要因素。近几年外商直接投资都在500亿美元以上,我国是fdi流入最多的国家,fdi在资本与金融项目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有的学者把我国外汇储备增长的原因归咎于外商直接投资。但是,我们都知道,利用外资的最好形式是直接投资。一般来说,直接投资(fdi)一般不会造成外汇储备的急剧增加。因为fdi百分之七八十都表现为商品形态的实物资产,而不是外汇资产。也就是说,外商直接投资主要通过设备、半成品、原材料等实物,以及技术、专利等折算成金额,统计反映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而企业把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直接换成人民币的做法,所占的比重并不大。但为什么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从表面上看fdi的净流入增加了外汇储备,这是因为国际收支核算是采取复式记帐的方法,即以实物商品形态的直接投资记录在经常项目的贸易进口项下,即在全部进口中,包含了商品形式的直接投资进口,虽然在统计中,这笔外汇已经支出,但却没有实际支付外汇,因此,从统计角度上看,仍然增加了一笔外汇储备。要改变资本与金融项目的顺差,应加快我国对外投资的步伐,而要减少贸易顺差必须相应增加进口。
从去年以来,据相关数据显示,由于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在我国的直接投资中,直接结汇换成人民币的比重大幅增加,造成外汇储备的增长。这种现象有悖于直接投资的性质,对此,需特别关注。
(四)关注并加强监管证券投资和国际借贷等资金的流入动向。由证券投资渠道进入的外汇,绝大多数兑换成人民币,购买国内的股票、债券或进入房地产;而通过国际借贷进入的资金,多数是国内外资企业或中资企业的海外融资,这部分外资也要换成人民币投资于国内金融资产或房地产。它反映在我国对外短期外债的增加。截至2006年底,我国外债余额约为3000亿美元,同比增长14%,其中短期外债增长16%,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余额的比例达到57%左右,处于历史最高水平,而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外债的85%以上为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基本上保持在15%左右。这种现象表明,以短期外债形式的资金流入增长迅猛,同时潜在风险也在增加。需要指出的是,这两部分外资的流入,一方面造成外汇储备的增加,加大了基础货币投放的压力;另一方面推动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6年境外资本投资我国房地产行业的金额达到82.3亿美元,比上年增加57.9%。同时,大量资金进入股市,造成股市的波动加剧。由于上述资金都属于短期资金,具有极大的流动性、投机性,甚至一定程度上具有破坏性,对此必须警惕它可能带来的危害和负面影响。
三、把握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真正原因,积极探索改善的途径
(一)外贸顺差是我国外汇储备持续增长的最主要原因。对此,必须彻底改变鼓励外贸企业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实现“出口创汇”的经营理念。在一切为了创汇的政策指导下,出口部门尽量压低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尤其是一些来料加工企业。它们出口的附加值本来就不高,其利润和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压低工人工资上。据英国《金融时报》今年2月27日的报导,自2005年以来,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约6.5%,在大多数原材料价格也出现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中国出口产品的利润和数量仍有所增长。该报指出,即便是纺织业这样竞争最激烈的行业,在承受升值压力的条件下,利润仍然增长了3.5%.这更加表明,在一切为了“出口创汇”的经营理念下,不是用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是拼命压低工人工资来实现利润。世界银行的数据表明,居民工资收入占我国gdp的比重,已从1998年的53%降到了2005年的41%。因此,如何保障企业工人应得的报酬和福利,改变靠压低工资成本增加竞争力、提高利润的做法,是出口部门应该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结构,改变对外资的过度优惠政策。2006年底,我国累计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高达57.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6919亿美元。2005年外资企业销售收入达27024亿元,占全国销售收入总量的37.5%,2006年,外资企业共缴纳各类税收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12%。据有关资料分析,这50多万户企业,80%以上属于加工制造类的中小企业。全部外企的出口占我国全部出口的2/3,上述资料表明,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应该肯定改革开放以来利用外资的政策和外企对我国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没有它们,我国外贸不可能出现持续巨额的顺差。但是我们应该看到,长时期以来,外企享受了过度的优惠政策,特gu是与国内企业在税收上的差异极大。近几年,地方政府处于对政绩的追求,实现gdp的快速增长,又采取其它优惠手段加大对外资的招商引资力度,这也是造成外企出口产品成本较低的原因。虽然国务院2002年2月21日颁布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该规定详细地说明了鼓励类项目、限制类项目和禁止类项目,问题是如何认真切实地执行这个政策。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明确规定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于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新税率确定为25%。这改变了对外资的过度优惠政策,体现了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的原则。
当前,外商投资由过去投资设厂为主扩大到股权投资和并购等方式,由加工制造业等传统领域逐步向通讯设备、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以及金融、保险和证券等金融服务业领域,这是外商投资的新动向。如果外国机构投资参股的企业、商业银行、保险或证券公司,他们把外汇换成人民币,必然会增加外汇储备,这一动向应密切关注。需要指出的是,外资企业的产品核心技术掌握在外方手里,因此我国制造业必须提高自主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强化品牌意识,提高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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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辨证地看待汇率因素造成储备的高增长。人民币汇率低估是造成我国外贸巨额顺差的原因之一,但绝不能把它当成主要原因,更不能把国际经济失衡、特别是中美贸易之间的失衡归结于人民币汇率。亚洲开发银行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重估人民币汇率对全球贸易不平衡及美国贸易逆差所产生的影响十分有限。假设人民币汇率升值10%,只能使美国的贸易逆差减少36亿美元。对美国贸易平衡来讲,从中国进口减少的部分很可能会被亚洲其它国家增加的部分所抵消。升值无法解决全球贸易失衡问题”。汇率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综合性问题。由于人们对人民币汇率有较强的预期,因此,虽然从2005年7月21日至今,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已升值6.9%,但仍未能减少外资的进一步流入,同时也没有缓和外汇储备的增长速度,美国等发达国家要求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压力仍未放松。对此,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必须坚持自主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实现汇率反映市场供求的原则,从参照一篮子货币到钉住一篮子货币的汇率机制改革需要有一个相当的过程。即便实现了钉住一篮子货币,美元、港币在篮子中的比重应该在3/4以上。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篮子货币和货币的权重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应增加外汇市场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完善做市商制度,为人民币汇率机制的完善奠定基础。
(四)从战略上改变外贸依存度偏高、储蓄率偏高、内需不足的状态,这也是造成外汇储备增长的重要因素。据海关总署统计,2006年我国外贸总额为1.76万亿美元,占gdp约为68%,出口总额为9690亿美元,占gdp约为36%。两组数据都说明对外贸易和出口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过高。1775亿美元创纪录的巨额顺差,表明在进出口收支相抵后,我们把1775亿美元的商品和劳务提供给其它国家消费,其中美国成了由我国提供消费晶的大户。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经济增长主要应该由国内的消费支撑,发展内需是我国经济增长动力的根本所在。然而,我国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的特殊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我国最终消费占gdp的比重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62%下降到2005年的52.1%,居民消费也从1991年的48.8%下降到2005年的38.29%,处于历年来的最低水平。虽然居民储蓄高达16万亿元,但是分配极不平衡,20%的人占有80%的储蓄,这种储蓄结构决定了居民消费倾向偏低,造成储蓄过度、消费不足。当国内经济无法吸收大量储蓄时,必然有一部分储蓄以外汇(外贸顺差)的形式表现出来;与此同时,或由于某些制度(如对民营企业的歧视),国内投资一定程度上被具有优惠条件的外资所挤占。因此,为了减少国民经济的波动,必须降低对外需的过度依赖,刺激内需,加快和完善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改变收入分配不公的现象,为扩大内需创造条件;进一步促进和完善资本市场的发展,增加金融产品的种类,使储蓄从单纯的银行存款转变为多元化的金融资产,实现储蓄、投资和消费的良性循环。
四、外汇储备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外汇储备的使用方向
(一)外汇储备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1,保持外汇储备的货币多元化,以分散汇率变动的风险;2,根据进口商品、劳务和其它支付需要,确定各种货币的数量、期限结构以及各种货币资产在储备中的比例;3,在确定储备货币资产的形式时,既要考虑储备资产的收益率,也要考虑流动性、灵活性和安全性;4,密切注意储备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或不定期调整不同币种储备资产的比例。因此,国家外汇储备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灵活、保值、增值”。第一位是安全,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和增值才有基础。但由于储备资产是支付工具,应该随时能变现,因此必须具有灵活性,这两者缺一不可。当然,这里所说的安全,不仅是货币汇率、利率风险的防范,更重要的是变现、流通、兑换风险的防范。因此,为减少储备资产风险,在考虑对外支付的情况下,应该采取积极主动的手段,把储备当作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运营。在保值的基础上,不仅仅要获取基本利息的收益,还要努力争取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实现储备资产的增值。
(二)外汇储备最主要的需求是满足进口支付。外汇储备的使用,主要是为进口企业提供外汇支付。2006年,我国全国进口用汇超过7916亿美元,这是主要的需求。进口企业用人民币购得外汇,同时中央银行从市场回笼了基础货币。当然在出口结汇的同时,出口企业又用外汇换取了人民币,使得外汇储备增加和基础货币投放的减少。因此,要合理安排进口付汇的时间以及出口结汇的时间,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此,应在外汇市场上开展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的交易。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提出,我国外汇储备过多,可以用来购买石油等战略物资,进而化解储备水平居高不下的状态。这些学者误把外汇储备当作央行的免费资源,有权用做各种用途。他们没有认识到,如果企业要进口石油,就必须要有足够的人民币,向央行购买外汇。如果央行直接用外汇储备进口石油,就等同于央行用发行货币的方法进口石油,采取这种手段来降低储备水平是不正确的。
(三)外汇储备做好为企业“走出去”服务。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内企业加快了“走出去”的步伐,过去由于资本项目严格管制,国内企业的对外投资步伐缓慢。目前我国对外投资的管制已有很大程度的放开,我国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在国外进行收购兼并、参股投资,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有助于改善国际经济失衡,促进国际关系和谐、协调地发展。因此,我们不仅要把注意力放在国际资本的流入上面,同时也要关注我国资本流出的规模和方向。鉴于我国资本流出规模的不断增长,有的学者建议,加快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个别学者更期望能在2008年完全放开,甚至实现人民币的自由兑换。虽然目前资本项目下的多数管制都已放开,但是对于完全放开,尤其是人民币的自由兑换必须慎之又慎。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币币值坚挺,国际资本大量流入。国际资本看好中国的发展前景,看好中国概念股,预期人民币升值。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在我国今后十年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出现经济低迷或危机。如果过早开放资本项目,过早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一旦经济滑坡或出现危机,不仅外资会迅速撤走,老百姓也会用人民币购买外汇,使资产流向国外。到时候,你就是有多少外汇储备也不能抵御兑换的压力。1998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已经十分深刻。据媒体报导,近年来大陆居民在香港的银行的开户数量猛增,香港特区政府已批准允许内地企业可以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人民币在香港实际上可以流通和自由兑换港币,加之内地企业可以在香港发行h股上市,也吸引了内地企业、基金和个人投资者投资香港股市。笔者认为,这无形地为我国资本流出开了口子,一旦人民币汇率升值到预期水平,或者出现下跌预期,都可能造成大量资本流向香港或者海外。
五、对外汇储备管理构架体系的认识和分析
当前,有的学者主张把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组织架构分成两个部分,即中央持有官方外汇储备,满足支付和稳定货币政策的需要,这部分占大的比重,可称为流动性部分。另一部分由其它经济部门设立的外汇投资公司管理和运作,可用于国内外投资参股,追求尽可能高的收益,这部分在外汇储备中占较小的比重,可称为投资性部分。无论是哪部分在管理上都遵循外汇储备的管理原则,即“安全、灵活、保值、增值”,只不过投资性部分更具有增值、盈利的倾向,这样做的好处是:1,可以减少外汇储备过多的存量;2,可以减轻央行基础货币的投放压力,即划出去的投资性部分外汇资金,必须用人民币予以置换,这样就减轻了央行货币的发行;3,外汇投资公司可以按公司治理原则来组建,以市场化的方式运作,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运作水平,特别是从事国际性的投资,从而为调整我国经济结构发挥积极的作用。
笔者同意和赞赏上述的外汇储备管理体系的构想,但是如何认真落实和实现新架构的优点则需深入细致地探讨和研究。
(一)如何减少外汇储备的存量。减少储备存量的方法很多,而且也较容易实现。比如成立一家专业化的外汇投资公司,由该公司发行人民币特种债券,并用人民币把外汇储备从央行买出来;由财政部发行人民币特种国债,由该债券直接从央行把夕,、汇置换出来,财政部可把这部分置换出来的外汇储备交由一家专业投资公司运作;由财政部发行特种国债,所得人民币交给专业投资公司,由该公司把外汇储备买出来等等。总之减少储备的方法很多,但原则是必须用人民币或人民币资产加以置换。
(二)对外汇投资公司发行债券购得外汇储备的分析。我们知道,央行拥有的外汇储备是用人民币置换而来。外汇储备增减的同时,也势必导致人民币相应地增减,从而实现二者的平衡。有的学者认为,只要成立专业化的外汇投资公司,由它发行人民币债券获得资金,用于购买外汇进行投资,这就可以阻断外汇储备和央行基础货币的联系,减少目前过剩的流动性。表面看来似乎可行,但实际上问题很多。我们姑且撇开外汇投资公司发行如此数量庞大的债券如何销售等具体问题。假设外汇投资公司为了购买1000亿美元的外汇,即它要发行7740亿人民币的债券,如果发行成功,用人民币购买了外汇。这就意味着央行回笼了7740亿人民币。但是,我们要知道,这笔庞大的人民币债券的发行,不仅涉及利率、期限结构等诸多问题,而且这笔债券由谁购买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一般来说,真正的购买者还是商业银行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虽然也会有居民,但不可能成为购买的主体。问题是,绝大部分债券的持有者商业银行与机构投资者,不可能保证其长期持有,商业银行随时可以向央行贴现,也可以在同业市场参与回购,居民也可以在二级市场出售。这种方法虽然一定时期内回笼了部分人民币,但从整个资金市场来看,实质上并没有减少基础货币的投放,也实现不了阻断的目的。而且,也会从资本市场的层面对市场产生冲击和影响。当然我们可以分批发行,每次的金额会小一些,对金融市场的冲击也会小些,但从长期来看,其后果是一样的。
(三)对财政部发行债券置换外汇储备的分析。我们再进一步分析,由财政部发行人民币特种国债,用于购买央行持有的外汇储备,财政部应负担发行特种国债的利息,这是购买外汇的主要成本。这种做法是利用财政部的特殊地位,实现人民币和外汇特殊形式的置换,置换的风险由财政部承担下来。如果财政部把这部分外汇储备交给专业投资公司运作,只能是减少了央行的外汇储备,并没有减少基础货币的投放和过剩的流动性资产。只不过改变或增加了央行储备的投向。如同央行持有美国国库券一样,又增加了持有我国财政部人民币特种债券。
(四)如何同时实现外汇储备和基础货币的双减少。笔者认为,可采用的办法有:1、无论是专业的外汇投资公司还是财政部发行特种债券,期限都应该在10年以上甚至更长,利率应该更优惠,购买者应长期持有,不允许进入二级市场交易或向央行贴现。只有严格限制人民币特种债券持有者的交易,才能真正减少货币投放;2、外汇投资公司持有的外汇,原则上只能用于海外的投资参股、收购或购买战略物资。如果投资国内企业,国内企业原则上不能将外汇换成人民币使用。
(五)明确外汇投资公司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这家公司必须由人大立法,是一家非银行金融企业,具有法人地位,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或财政部。对该公司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在置换外汇的方式或手段上,可给于特殊政策。外汇投资公司承担汇率风险以及人民币债券的利息;在组建上可借鉴新加坡、韩国等国家政府投资公司的模式和运作方式。同时必须加强对外汇投资公司的监管,可由银监会或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其实施监管。
外汇管理论文篇6
由于固定汇率旨在保护承包商尽可能地免受汇率波动影响,故承包商乐于接受。但它毕竟只是适用于一部分合同,对于那些在工程结算中不存在外汇支付和固定汇率的合同来说,其外汇风险将全部落在承包商方面。即使合同中规定有外汇支付和固定汇率,但由于外币业务币种的多样化,也会造成外汇风险问题。归纳起来说,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大量的外币兑换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工程结算款与工程货款(如进口设备材料货款等)币种不同时,必须要将所结算的工程款兑换成工程贷款币种还贷。财会
二、承包商在工程前期投入的外币资本金一部分需要兑换成工程所在国货币,用以支付在当期的各项费用开支,当工程结束需要收回投资时又必须将工程结算款兑换成自由货币汇回母公司。
三、工程结算款所形成的资产在转化为其他资产费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经常性的外币兑换,例如,用作从国外购置设备、材料,支付出国人员费用等。
四、工程结束后的利润应兑换成自由外汇汇回母公司。
五、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各种外币兑换活动,例如上缴总公司管理费、支付集团内其他成员公司的代垫款、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行的套期保值及购进期货合约等。
我国对外承包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在外汇风险上存在许多独有的特点:
第一,外汇风险大小由合同条件决定。合同中规定的外汇比例越大,外汇风险就越小。这是因为: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多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通常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通货膨胀率高,当地币贬值较快,特别是南亚、南美及非洲一些国家。所以按固定汇率尽可能多地选择自由外汇结算,可弥补由于当地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及当地币贬值而遭受的汇兑损失。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量风险的大小是外汇风险战略分析的关键。
第二,我国对外承包企业的外汇风险既来源于项目所在国货币与自由外汇的兑换,也来自于自由外汇同人民币的兑换。而且,大多数项目的当地币与人民币都属于非自由兑换的货币。
第三,外汇风险金额大、时间长、这是由国际工程本身的合同金额大、合同工期长的特点决定的;同时外汇风险种类多,即国际工程合同涉及到了外汇风险的各个方面。
第四,外汇风险的防范不但要运用到一般金融工具,而且与项目的经营方式、施工组织与计划、工程进度密切相关。
自从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国际金融体系便进入了动荡不定的浮动汇率时代。90年代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资本在世界金融市场上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流动,从而增加了国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不断加深、蔓延,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外汇风险的严重性
衡量外汇风险一般采用方差δ2、标准差δ和标准离差率v三种。
方差δ2和标准差δ越大,表示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大,企业收益的木确定性越强,外汇风险越大;反之,方差δ2和标准差δ越小,表示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小,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弱,外汇风险越小。
此外,标准离差率v的计算公式不仅反映了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而且反映出单位预期收益所承担的外汇风险大小,它可以在企业的财务战略分析中作为外汇风险系数加以考虑。
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外汇风险是在不同种类的货币相互兑换或折算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造成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所以它有时也称为汇率波动的风险。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外汇风险通常可以分为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外币折算风险三种,如何从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的高度对这些风险强化管理,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般来说,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以外币计价的跨国交易(即外币交易)中,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造成的未结算的外币交易中发生外汇(兑换)损益的可能性。这种外汇风险是以外币交易为前提的,当外币交易的发生日与结算日之间存在着汇率变动的可能性时,交易风险就会产生。从我国对外承包企业财务战略的角度分析外汇交易风险,主要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一、企业运用决策变量的能力。
第一,预测企业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人们一般认为,当企业的债权与债务币种不同时,企业一般选择在付汇时以软币(即在付款期内呈现下降趋势的币种)计价,收汇时以硬币(即在收汇期内呈现上升趋势的币种)计价。但这种计价方式通常要受到交易本身条件的限制,实际上交易双方均会采用相同的商业策略,其结果是若一方想要避免外汇交易风险,则必须相应以较高的交易成本为代价。但是,企业可以从不同的战略层次来分析其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即:(1)从企业集团整体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2)从企业在东道国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3)从特定项目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企业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随上述战略层次的上升而不断提高。
第二,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企业可以通过提前或推迟结汇的方式,选择适当时间兑换外汇清偿债务,但这要依据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而定。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越强,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也就越强;反之,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越弱,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也就越弱。
第三,收支冲销。虽然跨国公司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大多都是由外汇交易所形成,但它们相互之间可以通过财务转账的形式将一部分债权债务彼此冲销,从而避免外汇交易风险的产生。衡量这部分金额可以更加准确地分析出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的程度。
第四,其他各种决策变量的利用能力。企业对其他各种决策变量的利用能力如何,均可以参照上述三种方式分析。财会
二、金融工具的可利用情况。
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比较常用的金融工具有:远期外汇合约(forwardexchangecontract)、外汇期货合约(foreignexchmpfuture)、外汇期权合约(foreignexchangeoption)、货币互换(currencyswap)等.虽然金融工具仍处在不断创新之中,但就金融工具的使用目的来说,无外乎有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三种。在国际工程界,人们普遍认为“承包商应赚工程的钱,而不是外汇差价的钱”,这意味着承包商使用金融工具的目的不在于外汇投机,而是在于套期保值。当然,如果确有套利的机会,人们一般也会加以利用。必须注意的是,相对于外贸公司来说,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使用金融工具套期保值时有以下特点:
第一,外购施工机械设备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由国内母公司运作。这是因为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海外承揽项目的资金在现阶段主要来源于国内银行,用于项目建设的外购施工机械设备一般由国内母公司代购并代垫资金,所以外购施工机械设备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也就由国内母公司运作。
第二,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相互分离。工程收入是随着工程的进度逐步获取,通常都长达数年,对工程收入的保值只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其保值的对象一般都是当地币结算的部分。但工程成本中需要保值的是那些大部分在工程初期业已支付的外购机械设备及动员费等,其保值的对象是所支付货款的外汇部分,期限一般都短于一年。由于工程收入与成本的时差大,保值对象不同,所以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是相互分离的。
第三,金融工具的使用往往要受到东道国金融市场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1)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所承揽的工程多在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较为落后,实际可利用的金融工具一般都十分有限;(2)东道国的货币贬值较快,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3)东道国一般对外资企业在使用金融工具都有诸多限制。
经济风险是指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中由于汇率的意外变化而使企业的营业额受到影响,或者是它的国内经济投入和产出的价格相对于其他方面价格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作为一种潜在的风险,经济风险直接影响到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海外的经济效益和投资的经济价值。分析经济风险的目的在于评估由于意外的汇率变化使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变化。
经济风险的短期影响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年度预算中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它主要取决于不能随意更换的计值货币;中期影响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未来二至五年内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长期风险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未来五年以上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
汇率变动能否构成经济风险,要视情况而定。当外汇汇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以及外汇汇率与利率之间均存在有效均衡时,即购买力平价(ppp)和国际费雪效应(ief)均能实现时,则企业应该能够通过调整对外提品或服务的价格以适应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这样可以抵消汇率变化给预期现金流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风险可以避免;若上述有效均衡不存在,即购买力平价和国际费雪效应不能实现,企业便不能通过调整对外提品或服务的价格来适应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这样外汇风险也会产生。
就国际工程承包来说,经济风险时刻存在,但经济风险的大小要依据合同的支付条件而定。当合同规定外汇风险由业主承担时,则企业的经济风险仅限于业主依据合同规定不能给予补偿的部分;当合同规定存在调价公式时,除固定费用部分要承担经济风险外,物价指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当地币贬值的部分同样要承担经济风险;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合同中规定由当地币支付的部分也要受经济风险的影响。在具体分析经济风险时,通常是采用敏感性分析方法,即外汇汇率每变化一定量的百分比对企业预期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
从企业财务战略分析,采用市场多国化和经营多元化的战略可有效地减少整个公司中长期的外汇经济风险。至于单个项目,利用分包经营的方式,可将当地币计价的合同尽可能地分包给当地分包商,以减少合同本身固有的经济风险(参见案例一)。特别指出的是,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一般不能用主合同支付币种以外的硬通货作为分包合同的支付价款,否则将可能使企业增加额外的经济风险(参见案例二)。
案例一利用项目分包避免经济风险的成功案例
鉴于泰国巴帕南水闸项目是属于用当地币支付的合同,作为主承包商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在对该项目进行外汇风险分析时,考虑到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尽可能地减少前期外汇投入,最大程度地减轻可能发生的当地币贬值引起的经济风险。为达到上述目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准备采取将其中的预应力破桩基础工程分包给当地承包商的战略。其战略分析如下:财会
按主合同规定,该项目的涵闸基础工程、水闸基础工程、船闸基础工程均采用预应力砼桩。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此项分包工程未来的债权约为3.4亿泰铢。按投标时的汇率折合约1379万美元。对此有两种战略方案,即:
【方案一】项目自行组织生产,全套施工设备静压桩机及设备操作人员由国内提供和派遣,在现场布置预应力砼桩的生产线,主要材料水泥在当地采购。在不考虑水泥未来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方案一表明,若自行组织生产,公司为此项工程需投入外汇约883万美元。
【方案二】与此同时,公司组织人员对当地承包市场做了充分调查,认为当地公司完全有能力承担该项目规定的砼桩基础工程,而且市场较为成熟。
方案二表明,如果该分包工程采取当地分包形式,分包合同价格为2.3亿泰铢,全部采用当地币投入。此金额按投标时汇率折合约941万美元。
通过对上述两方案的比较,在不考虑外汇风险的情况下,上述方案一优于方案二。但考虑到方案一需要全部投入外汇,只要泰铢贬值超过6.62%,方案二就会优于方案一。况且该项目工期长,所面临的经济风险大,故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采取了将此项工程分包出去的决策。结果是该项目开工半年后,东亚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泰铢对美元大幅度贬值,由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在预应力砼桩基础工程中采取了正确的分包战略,从而避免了泰铢贬值可能引起的汇兑损失约300万美元。
案例二分包合同支付币种选择不当导致的汇兑损失
仍援引上例,1996年11月12日,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国内某公司就泰国水闸项目引河开挖工程签订一份《内部分包合同》。按该合同规定,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作为泰国水闸项目的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挡潮闸上下游引河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对方。该项工程上方量约350万方,1997年元月开工,1998年10月完工。分包合同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引河开挖综合单价为2.00美元/m3,支付币种为美元40%,泰铢60%,美元与泰铢的兑换率按结算当日银行的卖出价计算。
由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所承揽的泰国水闸项目主合同是采用泰铢计价,所以这一分包合同不但没有避免主合同的经济风险,而且承担了分包合同泰铢对美元贬值的全部风险。结果是,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泰铢与美元的兑换率由签约时的1美元兑换25泰铢最高上升到1998年1月份的1美元兑换49泰铢,该项分包使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损失216万美元。
现代会计是以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为前提的,这一前提要求不同种类的货币在会计上必须要折算成同一种类的货币,通常这种折算是将各种外币按照一定的汇率换算成会计上的记账本位币,这就是所谓的“外币折算”,它又可细分为外币交易的折算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两种。这里的外币折算风险所指的只是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风险。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风险实际上就是外币折算时出现折算差额的可能性。衡量外币报表的折算风险程度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且三者之间互有牵连。这种风险有别于交易风险和经济风险,因为交易风险与因外币交易而引起外汇实际周转的风险相关,它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经济风险与汇率的意外变动有关,它也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而外币折算风险的大小与折算时所选择的具体汇率相关,是会计计量上的差异,所以也称“账面风险”或“会计风险”,它一般不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但是,这种风险也是由于汇率变动所引起,并且它与企业合并后的股东权益大小直接相关,因而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外汇风险。
从理论上讲,如果设法使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外币资产同相应币种的外币负债在金额上保持一致,则外币折算风险可以避免,这就是所谓的“资产负债表保值法”(balancesheethedge)。但这种方法由于受到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实际上很少使用。我们认为,除企业本身通过调整外币资产与外币负债的结构外,避免和降低外币折算风险要按照第21号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有关外币折算的会计准则。因为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出外币财务报表会计主体的经济类型,实际上是统一把它们归类为在国外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这样就忽略了我国目前在国外经营的单位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国内母公司的组成部分,以及整个外经行业的海外业务主要分布在欠发达国家这样一个既定的事实。其结果是,企业的外币折算风险加大,企业利润受汇兑损益的影响而在各年度间呈现较大的波动,既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扭曲了企业的经营业绩。
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曾在其《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提出“功能货币”的概念,并规定:财会
(1)对于自主经营的国外子公司,应以当地币为功能货币,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采用现行汇率法,折算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内,作递延项目处理;
外汇管理论文篇7
1.1优化前存在的问题
优化前湖南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参照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结构而相应设置,是较为典型的条块化管理模式。该模式在日常业务的开展上有其固有的优势,但是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特别是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稳步推进和国家行政管理方式的发展,该模式在一些方面已经出现了较为明显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部机构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监督机制。部门内设综合、投资管理、外债管理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分别对资本市场业务、投资管理业务、外债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存在业务条块相对独立,缺乏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等问题。各个条块的业务工作,只有事前的审批程序,而缺乏相应的事后监督,各条块业务工作的合规性主要靠审批人员自觉执行内控制度。二是无法满足管理理念转变的要求。随着外汇管理改革的深入,工作重心将逐步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转变。优化前为避免“一手清”问题,客观上要求每个科室至少三人,其中投资科在集中年检的时间段还是会出现人手紧张的情况。由于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都集中在日常业务处理上,无法保障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开展,“五个转变”的理念难以落到实处。三是难以满足主体监管思路和跨业务的特殊个案处理要求。在外汇管理改革大力推进的过程中,企业对于突破现有政策框架,通过创新融资模式来降低成本费用的动力较强,业务条块交叉的特殊个案明显增多;与此同时,外汇管理部门各业务之间的资源共享程度有限,难以全面把握单一主体的需求,难以对单一主体实施有效评估,容易产生监管与服务的滞后性,难以落实“五个转变”的主体监管要求。
1.2优化的思路与可行性分析
总体思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应用工业工程理念,对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流程和业务量进行分析,在不增加人员配置和办公资源的情况下,抽调人员专门负责事后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工作。二是解决条块化管理模式下,内部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问题。三是以主体监管思路为指导,保障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解决如集中联合年检期间的人手不足问题等。从岗位设置看,湖南省分局资本项目管理处原内设综合科、投资管理科和外债管理科,三个科十五个岗位,处内正式在编人员11名(正副处长各1人),如下表所示:对岗位进行分析,发现三个科中的岗位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通过合并与重组,以上述三类岗位分类设定科室,即内设业务管理科负责前台业务工作,监测分析科负责事后监测分析、非现场核查与调查研究,综合科负责部门行政工作与内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其岗位设定与职责大致如下:
2.应用评价
外汇管理论文篇8
我国从1949年成立至今,外汇管理制度的立法发展总体而言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到1953年,新中国刚成立,国内经济处于百废待兴的阶段,外汇管理政策和规定比较专断:确定外汇汇率,外汇不得流通,由中国银行对外汇进行统一管理。第二个阶段是1953年到1978年,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缺少外汇储备为适应当时经济需求,政府实行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统收统支、统一分配,即外贸企业必须把获得的外汇收入全部上缴国库,由国家统一分配与使用。第三个阶段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国家对外贸和金融体制进行深化改革。为了适应时展,我国的外汇管理制度也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调整,管理制度由严格管制过渡到有限制的管理,进一步调整为部分放松管理。1980年12月5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于198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我国关于外汇管理的第一部专门条例法规。而后政府为了使得该条例适应当时外汇管理的需求,又公布了一系列施行细则,但仍不够完善,存在许多不足。1994年,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有了较大变革,并首次明确提出,外汇管理的改革目标是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自由兑换。当年,我国根据多年外汇管理改革的实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了修订。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并在1997年根据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实践修改了该《条例》,这与之前的《暂行条例》相比有了很大的改进,管理上更加科学合理,适应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汇市场发展。不仅如此,该《条例》还确立了我国外汇管理的基本制度,给外汇管理构建了基本的法律框架,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对我国经济市场发展起到关键作用。随着时展,我国也在其他外汇领域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例如由于我国的个人外汇交易越来越多,范论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立法完善吕淑芳摘要外汇管理是各个国家或地区通过颁布相关法律和法规,对外汇交易、外汇汇率及外汇市场实施管理,目的是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与货币汇率稳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许多与外汇管理相关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外汇管理的法律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这些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实施。因此,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关键词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立法围规模都逐渐扩大,国家对个人外汇交易做出了许多相关规定。在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通过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2月1日正式实施。2007年1月,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式颁布并于同年2月1日正式实施。不仅如此,国家外汇管理局还颁布了《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境外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外汇交易的严格管理。
二、我国外汇管理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汇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外汇管理的立法也不断健全,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外汇交易行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仍存在着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会对我国外汇交易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加大外汇交易的风险,进而影响我国外汇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1.外汇管理法律位阶低。法律位阶指的是法律制定时,制定的主体不同和程序不同,因此法律的权威性也不同。宪法在我国所有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所有的法律法规、地方行政法规还有规章制度在制定时都不能违背宪法。其次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最后是政府部门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我国,有关外汇的法律中位阶最高的是《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该《决定》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而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尽管如此这已经是我国外汇管理制度中属于狭义上法律的唯一一部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其他管理制度大多是由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权威性不够,在法律上位阶较低,由此可见我国应对外汇管理法律体系构建给予更多重视。而在金融其他领域,比如证券、保险、信托和银行等,国家都颁布专门的法律,但是关于外汇的专门法律《外汇法》一直都没有颁布出台。与我国相比,在一些外汇管理制度比较成熟完善的国家,都首先由国家立法机关部门制定好一部外汇管理的法律,然后再根据该基础法律来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得外汇法律体系的结构得以健全。所以我国还需提高外汇管理相应的位阶,提高其法律的权威性。2.外汇管理法律范围不全面。关于我国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不足,除了外汇法律位阶不够高,还存在外汇法律的范围不够全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缺少统一的《外汇法》,而管理法的功能现在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来代替,《条例》中的内容覆盖面还不够完善,整体存在许多不足。第二,在外汇市场管理方面还应有一部《外汇市场管理法》,用以规范外汇市场的行为。在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1995年颁布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交易规则》,于1996年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这两部管理规章由于年代久远,已经不能和现在的外汇市场相适应。另外,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还颁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这两个管理规章,但是管理范围较小,也不能推广使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关于外汇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也是缺乏的。第三,还应有一部关于金融机构管理的《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法》,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许多关于金融机构的外汇法律法规,比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以及《外资银行结汇、售汇及付汇业务实施细则》等,但这些法规之间衔接得不够好,其中有一部分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若不能改进会制约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开展。第四,还应针对外汇管理职责分配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用来明确相关单位的分管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我国的外汇管理由国家外汇管理相关单位负责,但具体的分工不够明确,比如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之间,职责分配不清晰,存在一定的漏洞。3.外汇法律内容不完善。外汇管理制度中除了法律覆盖范围不全面,在内容上也存在着不足之处,这些不足造成的漏洞,给一些不遵纪守法人员可乘之机。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对违法人员要处以五万至三十万元之间的罚款,但没有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具体数额,这就给了执法人员很大的执法空间。也容易造成一些不遵纪守法的执法者吃回扣或者给熟人网开一面的情况出现,腐败容易滋生。还有在《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我国公民一年外汇结汇总额是5万美元,按照目前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约是31万人民币,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公民从事洗钱的机会,若采用多个身份证进行外汇交易行为,便可将数额巨大的不法资金转移到国外。如何在法律法规上对这种行为进行监管,也是需要明确的。4.外汇管理的法律实施存在漏洞。法律实施的一个完整过程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首先有法可依在外汇管理上已基本做到,外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做出了许多明确规定,但是在执行实施的过程中灵活性不够。另外,外汇管理局是我国外汇管理中的唯一部门,外汇管理的权力集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利于管理,能够避免其他单位在外汇处理中职责不清的情况,但权力过于集中也容易产生权力监管真空,执法必严的原则有时难以做到。某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执法,讲关系人情,吃回扣拿红包,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这给外汇法律实施的权威性公正性造成不良影响,无疑对违法必究提出了更高的监督要求,所以还需对外汇管理法律实施监督。5.外汇法律与相关法律协调不够。众所周知,外汇管理在处理业务时,不是独立的,需要和其他管理机构进行配合,比如银行监督机构、对外贸易管理机构、财务部门和工商管理等单位部门一起参与。因此,外汇管理的法律制度就存在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就是外汇法律必须与其他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形成很好的协调性,这样才能健全各项职责,配合管理。然而,我国现在的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并没有完全做到。法律位阶较高的外汇管理法律,比如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颁布的法规,就能与其他管理机构的法律法规有很好的协调性,可是由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就与各部门机构的法律协调性较差,这对外汇管理带来不少困难,影响外汇管理工作。
三、外汇管理的立法完善
1.提高外汇管理法律的位阶。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外汇管理制度已经日趋成熟,但目前外汇管理法律位阶最高、最具权威性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该条例虽然增加了许多细则规定,可还是远远不够。尤其是我国早已加入了wto,外汇管理已经逐渐放开,趋向市场化并积极与国际外汇市场接轨。所以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一部成熟的《外汇法》非常有必要,这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但也不能为了法律而快速颁布,这可能会造成与实际脱节的现象,需反复修改。所以可逐步落实一些长期实行的规章规定,将其赋予法律效力,上升为法律法规稳定保留下来。同时,也需尽快制定一些与外汇管理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从整体上完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后,便可给全国人大详细制定《外汇法》提供较好的法律基础。早在200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已经把《外汇法》纳入了立法规划,立法也是一个逐步制定,逐渐完善的过程。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明确表态,《外汇法》草案制定也将启动。所以可以坚信在不远的将来,《外汇法》必将制定颁布,提高外汇管理法律的位阶,权威性将得到落实。2.健全外汇法律体系。关于外汇法律的范围不够全面的问题,应在尽快制定颁布《外汇法》的条件下,健全国家的外汇法律体系。因为《外汇法》起到一个提纲挈领的基础作用,以此为基础就可健全外汇法律体系。例如在《外汇法》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外汇市场管理的法律,以加强外汇市场的管理。另外还要制定关于金融管理的法律,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管理,还需对外汇管理的相关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尤其是外汇管理局的管理职责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责,互相分工协调,工作不模糊重复。除此以外,还要从外汇市场的发展和中国的国情出发,对《外汇法》不断进行修订,以符合当前我国外汇管理的需求。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外汇交易与日俱增,也会增加许多业务上的困难,这就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保证外汇市场、外汇交易有序进行。3.完善外汇管理法律内容。对于外汇管理法律中,一些不明确的内容要及时完善更新,以保证现行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以适应当前的市场管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自颁布以来已有18年之久,该《条例》的许多内容已经陈旧,不符合当前的外汇管理需求。目前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汇储备已接近4万亿美元,而且还可能不断增多,所以应首先调整关于外汇储备方面的法律法规。其次,对于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早在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已提出来,当时对资本项目严格管理。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后,国家对外汇资本项目控制已经逐渐放宽,尽管这不是wto的协议规定,可加入wto务必加大了对人民币的兑换需求,所以逐步推进人民币经常项目兑换非常有必要。最后,还要考虑在外汇市场出现紧急情况下,有紧急应对措施。比如早些年出现金融危机的情况,损害到许多国家的金融行业,甚至危害到整个国家的经济正常运行。外汇管理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有相关的措施,来避免外汇市场的进一步损失。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参考台湾地区的《外汇管理条例》中的一条规定,当经济出现紧急危机情况下,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关闭外汇交易市场。所以,我们也应在外汇管理法律中增加这一条规定,来防止外汇市场出现紧急情况下,给国家经济造成更大经济损失。4.严格执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制定颁布外汇管理法律,是实现外汇管理的前提,执行过程才是关键。我国在制定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构建成型,但是在执行外汇管理法律方面的工作还不够。应首先加大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将外汇管理的法律普及到位。近年来我国很多民众都进行外汇业务,加大宣传让更多民众了解知晓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对增强民众的自觉守法意识很有帮助。同时也要对外贸企业加强法律宣传,对外汇管理有清醒认识,避免违法违纪。其次要对外汇管理机构的执法部门加强管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在执行过程中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放过,以保证法律的权威性。5.增加外汇管理法律协调性。管理外汇业务不是一项单独的工作,外汇业务工作与其他金融行业的单位部门息息相关,因此我国的外汇管理部门也应与其他金融行业的部门加强联系。在处理外汇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机构的工作方面,外汇管理法律也要增加法律上的协调性。但是我国在这方面工作是缺失的,一般是由上级部门协商管理,对于职责分工不够明确,许多制度缺乏法律效力,这样就造成执行工作没有稳定性,若出现外汇管理上的问题时各部门容易互相推诿,所以应在这方面加强外汇法律的协调性,用来协调各部门机构的工作,把外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
外汇管理论文篇9
关键词:外汇储备;管理体系;借鉴
中国外汇储备自2006年2月底就已超过日本,跃居世界第一位。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财务省数据的统计显示,到2006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9411.15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而日本外汇储备为8648.8亿美元,我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我国外汇储备自1996年末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以来,就一直处于迅速增长的趋势。外汇储备充裕,有利于增强我国的国际清偿能力,提高海内外对中国经济和中国货币的信心;也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安全。然而,巨额的外汇储备对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有必要构建更为市场化的储备管理体系。本文通过对世界主要国家的储备体系的简要介绍和比较,给出了中国应如何改善其外汇管理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新加坡、挪威: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是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由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一)新加坡的储备管理体系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采用的是财政部主导下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cic) 淡马锡控股(temasek)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体制。新加坡实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所谓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就是在满足储备资产必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以多余储备单独成立专门的投资机构,拓展储备投资渠道,延长储备资产投资期限,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收益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于新加坡经济增长强劲、储蓄率高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不断增加。新加坡政府在对经济前景进行评估之后,确认国际收支平衡将保持长期盈余。为了提高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政府决定改变投资政策,减少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投资的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允许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回报的资产。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即新加坡的中央银行,是根据1970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于1971年1月1日成立的。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1981年5月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成立,它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它的投资是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主要追求所管理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淡马锡控股是另外一家介入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企业。淡马锡原本负责对新加坡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淡马锡利用外汇储备投资于国际金融和高科技产业,至今公司资产市值达到1003亿新元。
就对外汇储备积极管理而言,发挥主导作用的为新加坡财政部。gic与淡马锡所管理的不仅仅是新加坡的外汇储备,也包括了新加坡历年累积的财政储备(主要由gic管理)。gic和淡马锡都为新加坡财政部全资拥有。
(二)挪威的储备管理体系
挪威外汇储备的管理采取的是财政部和挪威中央银行(norgesbank,以下简称nb)联合主导下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 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nbmp/mod)体制。挪威也实行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战略,挪威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净出口国,随着石油收入的快速增长,挪威于1990年建立了政府石油基金。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开始被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财政部对石油基金的管理负责,但石油基金的管理运作被委托给挪威银行。就财政部而言,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定长期投资策略,确定投资基准,风险控制,评估管理者以及向议会报告基金管理情况。而中央银行则是按照投资要求具体进行石油基金的投资操作,以获取尽可能高的回报。
成立于1998年的nbim,是挪威中央银行下属的资本管理公司,它的成立奠定了今天挪威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架构。它不介入一般的银行业务,其主要任务是履行其作为投资管理者的职能,发挥其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优势,对外汇储备进行积极管理。2000年nbim进行了小规模的指数和加强指数投资。从2001年起,一些组合已经开始投资于股票,2003年开始,又投资于没有政府担保的债券,从而使基金资产组合更加多元化,投资的持有期限较以前也有所延长。挪威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市场操作部主要负责外汇储备的流动性管理,其职能类似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储备管理司。
除上述国家外,韩国也建立了财政部 韩国银行 韩国投资集团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二、美国、日本:双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和日本采取由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管理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
(一)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美国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管理。美国的国际金融政策实际上是由美国财政部负责制定的,美联储则负责国内货币政策的决策及执行。在外汇储备管理上,两者共同协作,以保持美国国际货币和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事实上,从1962年开始,财政部和美联储就开始相互协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具体的干预操作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实施,它既是美联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美国财政部的人。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美国财政部拥有一半左右的外汇储备,而美联储掌握着另一半。
美国财政部主要通过外汇平准基金(esf)来管理外汇储备。其管理过程是:(1)早在1934年,美国《黄金储备法》即规定财政部对esf的资产有完全的支配权。目前esf由三种资产构成,包括美元资产、外汇资产和特别提款权,其中外汇部分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主要用于在纽约外汇市场上投资于外国中央银行的存款和政府债券。(2)esf在特殊情况下还可以与美联储进行货币的互换操作从而获得更多可用的美元资产。此时,esf在即期向美联储出售外汇,并在远期按照市场价格买回外汇。(3)esf所有的操作都要经过美国财政部的许可,因为财政部负责制定和完善美国的国际货币和国际金融政策,包括外汇市场的干预政策。此外,美国《外汇稳定基金法》要求财政部每年向总统和国会就有关esf的操作做报告,其中还包括财政部审计署对esf的审计报告。
美联储主要通过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来管理外汇储备,并与美国财政部保持密切的合作。其管理过程是:(1)美联储通过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联储公开市场账户经理(semanagerofthesystemopenmarketaccount)作为美国财政部和fomc的人,主要在纽约外汇市场上进行外汇储备的交易。(2)美联储对外汇市场干预操作的范围和方式随着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布雷顿森林体系时期,联储更多的是关注黄金市场上美元能否维持平价,而不是外汇市场。第二阶段是1971年之后,浮动汇率制度开始形成,美联储开始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当时主要采用和其他国家中央银行的货币互换的方式。第三阶段是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美联储对外汇市场的干预很少使用货币互换,而是采取直接购买美元或外汇的方式进行。
(二)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
日本财务省在外汇管理体系中扮演战略决策者的角色。日本的储备管理体系由财务省负责,根据日本《外汇及对外贸易法》的规定,财务相为了维持日元汇率的稳定,可以对外汇市场采取各种必要的干预措施。而日本银行根据《日本银行法》的规定,作为政府的银行,在财务相认为有必要采取行动干预外汇市场时,按照财务省的指示,进行实际的外汇干预操作。
日本银行在外汇管理体系中居于执行者的角色。一旦开始进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所需资金都从外汇资产特别账户划拨。当需要卖出外汇时,日本银行主要通过在外汇市场上出售外汇资产特别账户中的外汇资产来实现;当需要买进外汇时,所需要的日元资金主要通过发行政府短期证券来筹集。通过大量卖出日元、买进外汇的操作所积累起来的外汇资产构成了日本的外汇储备。日本银行的外汇市场介入操作通常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进行,如有必要,日本银行也可向外国中央银行提出委托介入的请求,但介入所需金额、外汇对象、介入手段等都仍由财务大臣决定。日本银行主要通过金融市场局和国际局两个部门来实施外汇市场干预。其中金融市场局负责外汇市场分析及决策建议,并经财务省批准,而国际局则负责在财务省做出决定后,进行实际的外汇交易。
除了美国和日本采取双层次的外汇储备的管理体系以外,世界上还有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采取同样的管理体系,如英国、香港等。
三、中国: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
我国的外汇储备是由中央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进行管理。这实际上是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在储备管理体系中财政部没有发挥主导作用,也没有成立专门的政府投资公司进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因此属于单一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各主要经济体的实践表明,由财政部决策的、中央银行执行的双层储备管理体系和由财政部主导或财政部和中央银行共同主导,并且建立政府所属的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这种多层次的储备管理体系,它们是储备管理的基础。
目前由中央银行独立进行战略和操作层面的决策当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也会带来弊端。一是使得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冲突无法避免。中央银行从2002年开始发行票据对冲外汇占款,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日益严重地受到汇率政策的牵掣,往往难以取舍。二是巨大的储备规模决定了其运用必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而单纯从中央银行角度进行相关决策,缺乏达到和实施上述战略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国外储备管理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储备管理体系。
四、启示与借鉴
1.采取积极的储备管理战略。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基本目标就是要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以保证储备资产购买力的稳定,这与传统外汇储备管理的流动性、安全性目标存在本质不同。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主要考虑资产的长期投资价值,对短期波动并不过分关注,但对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货币构成、风险控制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尤其在中国外汇储备数量不断增加,外汇储备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更应该学习新加坡和挪威的管理经验,采取积极的外汇储备管理战略,以减少持有外汇储备的机会成本。在世界发达国家,外汇储备的一般金融资产性质越来越明显,增值已成为了功能之一。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经营的原则应当迅速由“零风险、低收益”向“低风险、中收益”上转移,拓宽投资领域,改革投资机制。外汇储备具有同一般金融资产性质相同的一面,在增值投资方面,我国应当积极研究储备资产的增值盈利方式,在投资领域中,不只局限于存款、债券,还可以选取一部分资产,运用国际通行的投资基准、资产组合管理、风险管理模式进入房地产、股票市场,增加储备资产的盈利能力。
外汇管理论文篇10
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的优势所在
一是从控制权上看,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原始权益人,即货币当局出售的只是资产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收入流,投资者只对spv(特殊目的机构)的经营活动存在限制,因此不会改变外汇储备资产的所有权,对货币当局不构成投资关系,对外汇储备没有直接的约束权利。而且资产证券化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是一种不计入原始权益人资产负债表的表外融资方式。因此,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后,货币当局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改善资产结构,利用结构融资技巧提高资产的质量,使外汇储备的效益得到提升。
二是从资金来源上看,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债券、信托凭证或基金募集人民币资金,用以购买外汇储备。货币当局收到人民币后可以用以购买新增的外汇储备,这样可以不增加基础货币的发行,也不增加央行短期票据的发行,因此不会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不会造成通货膨胀。
三是从融资风险上看,spv在接受基础资产(特定规模的外汇储备)后,与基础资产实行“风险隔离,即割断了货币当局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仅仅与项目未来现金收入有关,投资者的风险仅仅限于基础资产,而与货币当局整体风险无关,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四是从融资成本上看,实施资产证券化融资后,由于有资本担保公司的介入,通过商业化担保来确保资产的信用等级,spv便可以适当降低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率,从而可以为货币当局降低融资成本。
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的具体设计
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可以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确定融资目标并组建基础资产池。货币当局根据自身需求确定一定数量的外汇储备作为基础资产。该基础资产应当是保持必要流动性之外的外汇储备资产。
二是设立特殊目的机构(spv)。spv是资产证券化运作的关键性主体,其主要职能涵盖了整个运作流程,包括:从货币当局处购买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选择服务商、受托人、承销商等中介机构。spv的设立可以是公司、信托和有限合伙等几种形式。选择信用良好的国内大型金融机构,作为spv的发起人,在发起人中也可以引入一些国际金融机构,使其在未来的资产运作中发挥海外投资的优势。
三是将部分外汇储备单独分离出来,出售给spv。这种出售必须是“真实出售”,即资产在出售以后,货币当局不能随意动用这块资产。这样才能实现基础资产与货币当局的“风险隔离”,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是由spv聘请信用评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评级进一步增加了证券包含的信息量,提高了证券的吸引力。这个工作完成之后,将由证券承销商负责向投资者发售证券。外汇储备资产支持证券可以以债券、信托凭证或基金的形式发行。可以根据不同的投资群体,不同的风险偏好,设计不同的投资品种,来满足市场的需要。
五是由spv向货币当局支付资产购买价格。spv从证券承销商那里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后,先向聘请的各专业机构支付相关费用,再按资产买卖合同规定的购买价格,用发行收入支付给货币当局。货币当局则获得相应数量的人民币,达到回笼人民币资金、减少流动性的目的。
六是由spv选择服务商对基础资产进行管理。管理的内容主要是进行海外投资,包括收取、记录投资中产生的现金流,并把全部收入存入事先规定的受托银行,受托银行按约定建立专门账户,按时向投资者支付本金和利息。此外,spv还可以选择服务商以发行存托凭证(cdr)的方式投资海外股票市场。
七是还本付息。在规定的证券偿还日,spv将委托受托银行按时足额地向投资者支付本息。资产支持证券被全部偿还完毕后,如果基础资产投资产生的收入还有剩余,则这部分剩余收入将被返还发起人。这部分剩余收入的分割可以在设计不同投资品种时予以不同的界定。
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应注意的问题
一是在确定外汇储备资产证券化的规模时,首先应考虑到投资者的兴趣,适应于市场的需求。截至去年11月底,境内银行售出的qdii产品额仅为可投资额度的3%左右。事实上,人民币升值已抑制qdii产品投资者的回报,也抑制了投资者对qdii的投资热情。到目前为止,银行只能投资海外债券、货币市场产品等固定收益衍生品,基金管理公司可投资海外股市。因此spv在选择服务商和设计外汇储备资产支持证券时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
二是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可以划分为功能性外汇储备和投资性外汇储备两类。功能性外汇储备用以保持汇率稳定及金融安全,而投资性外汇储备采用资产证券化方式比较适宜。同时,投资性外汇储备还应再按来源渠道不同细分,用以判断外汇储备资产可能由货币当局持有的时间,以便根据持有时间不同设计不同的投资品种。
三是发行证券筹集的人民币资金需要在证券到期时偿还投资者或需要应付投资者的赎回。而货币当局在获得人民币资金后将用以购汇。因此,在设计投资品种的期限时要充分考虑偿还与购汇的节奏,以及资金在两者之间的分配,以便形成有效的循环。
四是如果spv选择以存托凭证(cdr)的形式投资海外股市,这种方式虽可以为国内投资者提供用人民币间接投资国外股市的平台,但是以中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来说,国内国外的资本市场是隔开的,人民币在资本项下是管制的,无法实现国内国外股票的互通和流动。因此,spv选择的服务商需以做市商的方式进行运作,即从海外股市买入股票,折算成人民币,在a股市场上挂牌。这种操作需要配合出台相关政策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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