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5 14:30:30

保密范文篇1

一、审计保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审计机关是综合经济监督部门,监督对象涉及各行各业。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监督的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审计机关在保密工作中处于较特殊的位置,审计工作中接触秘密多、存储秘密较集中、传递秘密频繁,因此保密管理范围广、难度大。审计保密工作不仅涉及众多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更涉及审计机关经整理、提炼后新形成的工作秘密甚至国家秘密。持续做好审计保密工作,是保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前提,是防范审计风险、保障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只有不断做好审计保密工作,才能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果,保障审计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近年来审计保密工作出现的难点

(一)审计工作的信息化、电子化,要求审计保密工作同步实现电子化进程。近年来,审计工作呈现出较明显的信息化、电子化、网络化趋势,计算机审计已经成为审计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得到更深入的发展。目前,计算机审计已经涉及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领域,各种审计信息资料在加工、整理、传递、管理等过程中常常以计算机数据、电子文件等形式存储与传输,审计保密工作面临的资料不仅是书面的纸质文件,更多的是计算机数据等复杂格式的电子资料,同时,审计工作的网络化趋势也加大了审计保密工作的难度,如何有效加强审计保密工作是面临的新的任务。

(二)审计取证工作的复杂性不断加大,加大了审计保密的工作难度。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大审计取证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有效性。审计取证工作的复杂性也随之加大,审计人员需要取得更加全面的审计证据,延伸审计、取证的工作量不断增加,涉及的相关部门及单位也越来越多,审计取证的过程同时也是审计保密的过程,由于审计取证的范围的扩大及相关部门、单位数量的增加,也加大了审计保密工作的难度。

(三)审计组的机动性不断提高,加大了审计保密的工作难度。近年来,在审计工作中,时常出现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跨地域远程现场审计的情况,由于工作需要,审计组同审计机关之间需进行保密通讯,以相互传递有关的文件或信息;远程现场审计中,审计资料保管分散,集中管理难度大,审计人员变化频繁,经常临时组成具体审计事项的审计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审计工作,同时,各审计小组的机动性也不断提高。在某些关键环节、关键问题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小组之间的通讯及审计组同审计机关进行的通讯也需要在保密状态下进行,而目前尚缺乏这种保密状态下的通讯机制及渠道,也增加了审计保密的工作难度。

三、不断加强审计保密工作的对策

(一)不断加强审计保密教育和学习,提高全体审计人员的保密工作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审计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审计取证过程中,同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沟通、协调、交流过程中,时刻注意加强审计保密工作,在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及审计取证充分性的同时,不断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规章、制度,深化审计保密工作。面对近几年审计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应不断完善、细化相关的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使之更加有效地指导审计保密工作走向深入,促使审计保密工作不断适应审计环境、审计工作的变化,加速实现审计保密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同步电子化。

保密范文篇2

一、禁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档案库房,非本馆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库房,必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进入,并有库房管理人员陪同。

二、凡本馆工作人员不得超越职责范围,私自为他人查阅、摘抄、复印、拍摄档案文件;不得在任何场合与任何无关人员谈论馆藏未开放档案的内容。

三、凡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馆藏档案资料的存放情况。

四、本馆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摘抄、复制、拍摄的档案材料,凡使用完毕需要作废的,必须亲自及时的予以销毁,不得乱放、带出馆外或做废纸变卖,禁止将档案内容抄于个人笔记本上。

五、利用涉密档案,要严格审批手续,控制使用,不得擅自开放或扩大利用范围。

六、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方可销毁,不得做废纸出卖或做其它用途。

七、档案工作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不得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保密范文篇3

乙方:北京环球译联翻译有限公司

订立本协议旨在乙方为顾客提供规范、保密的翻译或本地化服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译文类型

甲方委托乙方翻译(资料名称),共页,约字。

二、翻译时间

双方协定翻译稿件交付日期为年月日。

三、交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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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料保密

本协议所涉及的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或通过其它任何渠道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项保密义务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知识产权

所有翻译资料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包括报告全文、摘录、单项数据等)公开、转载、使用或其他用途,否则视为违约。

六、本协议有效期内基于业务运作需要,双方协商共同定制的其他相关制度和书面文件,其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保密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地址:地址:*家园3-308室

e-mail:e-mail:*

保密范文篇4

第一条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8〕11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按照部门管理、统一的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把关、一把手总负责制。

第四条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构或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机关的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细化本机关可以公开、不得公开的具体信息;

(三)负责本机关信息的保密审查;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部门申报公开政府信息中的不明确事项;

(五)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二)指导行政机关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三)受理并答复行政机关关于公开政府信息中保密事项的申请;

(四)督促行政机关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五)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机关保密组织或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泄密事件,并协助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查处。

第二章保密审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拟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和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应由提供信息部门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先行自审并签署意见,一般信息交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核后,重大、敏感信息交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

第八条机关公开采集的未公开信息,应征得原信息产生部门同意。

未经原信息产生部门同意,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公开上级或其他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

因工作需要,上级机关可直接公开下级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行政机关拟公开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应由需公开信息单位送上级机关保密审查机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

第十条接到申请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可以公开的批复。特殊情况需延期批复,延长批复的时限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三章保密审查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实行审批领导责任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有保密审查审批记录,审查审批记录可以与拟文封面同步设置;对拟公开但因未通过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信息,应说明理由。

保密审查审批记录应集中保存备查。

第十二条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日常监督检查由机关保密组织或保密工作机构负责。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未经保密审查,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泄密的,有关部门应组织查处。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保密为由,不履行公开义务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密审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保密审查责任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未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由同级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监察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和上一级行政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密范文篇5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维护广大考生利益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区各类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密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准备充分,防范在先;

(二)统一指挥,上下联动;

(三)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四)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六)加强领导,依法处置。

三、适用范围

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特指国家、省各类统一考试、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等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在试卷保管、交接、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管理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

四、组织指挥

(一)成立杭州市余杭区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区保密局局长,副组长:区保密局副局长。区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设办公室,由区保密局承担,具体负责保密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启动本预案;

2、及时掌握动态,统筹协调指挥,研究处置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

3、确认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性质;

4、对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补救措施;

6、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区委保密委员会报告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根据掌握情况及时制定事件补救措施,并逐级上报至区委保密委员会领导及市、省、国家保密局;

3、试卷在存放点被盗泄密,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追查和采取措施,并派工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及时破案;

4、在泄密案未破案之前,应及时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有关情况进行报道和炒作,避免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监控,防止有关信息特别是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应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5、试卷在运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泄密,应迅速通报公安机关,并请求增派警力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隔离相关人员,全力保护试卷安全,防止泄密范围扩大;

6、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查清泄密事件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六、应急预案实施办法

(一)我区各类统一考试进行时,各有关单位必须掌握考试保密安全情况,发生考试保密安全突发事件时,及时逐级上报。

(二)发生试题泄密等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所在地或部门(单位)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30分钟内报告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区考试保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30分钟内报告区委保密委员会有关领导和上级保密部门。同时,要立即制定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保密范文篇6

第一条为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11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国家政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第三条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按照部门管理、统一的要求,坚持“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把关、一把手总负责制。

第四条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构或指定机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机关的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制度,并负责督促落实;

(二)细化本机关可以公开、不得公开的具体信息;

(三)负责本机关信息的保密审查;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部门申报公开政府信息中的不明确事项;

(五)接受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

第五条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对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二)指导行政机关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三)受理并答复行政机关关于公开政府信息中保密事项的申请;

(四)督促行政机关落实信息保密审查制度;

(五)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机关保密组织或保密工作机构负责对本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向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泄密事件,并协助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查处。

第二章保密审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拟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和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应由提供信息部门对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先行自审并签署意见,一般信息交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核后,重大、敏感信息交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

第八条机关公开采集的未公开信息,应征得原信息产生部门同意。

未经原信息产生部门同意,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公开上级或其他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

因工作需要,上级机关可直接公开下级机关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九条行政机关拟公开保密期限届满的国家秘密信息,应由需公开信息单位送上级机关保密审查机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可以公开。

第十条接到申请的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可以公开的批复。特殊情况需延期批复,延长批复的时限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第三章保密审查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实行审批领导责任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有保密审查审批记录,审查审批记录可以与拟文封面同步设置;对拟公开但因未通过保密审查不能公开的信息,应说明理由。

保密审查审批记录应集中保存备查。

第十二条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的日常监督检查由机关保密组织或保密工作机构负责。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未经保密审查,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泄密的,有关部门应组织查处。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保密为由,不履行公开义务或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保密审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四章保密审查责任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未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由同级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监察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和上一级行政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拟公开的信息审查不当,造成泄密的,应追究信息审批人、提供信息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职责,造成泄密的,应追究保密审查机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信息保密审查适用本办法。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其信息保密审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法律、法规关于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保密范文篇7

乙方:*cae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3~10万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4.以上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申请*市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诉。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保密范文篇8

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乱定密”等定密随意性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从而导致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国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由于对工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顾虑而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使一些有利于机关单位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众对此不理解、有怨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关部门解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众明确哪些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自觉限制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有利于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当行使职权。工作秘密是有机关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开或泄露将直接导致妨碍本单位相关职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公共利益,降低或减损其治理社会的效果,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机关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严加保护。同时,工作秘密的确定是一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项权力的滥用将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机关单位应当谨慎地行使这项权力。所以说,准确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机关单位明确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是权力又是职责,保障其正当行使职权。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为秘密的一个重要分类,其内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权威部门、地方法规和学界对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务员法》起草部门的界定,其含义为:(1)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开扩散的事项。(2)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二是《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三是学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这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内在和外在特征,但它们又分别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体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把某些事实上拥有工作秘密并需要准确界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二是没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正当行使职权;三是没有归纳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从而导致实践中确定工作秘密的随意性;四是运用“否定式”来界定工作秘密并没有说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须是一个肯定命题。基于此,笔者认为,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所谓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为了保障其职权的正当行使,依据简易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一)主体的广泛性

毋庸置疑,各级国家机关是产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严加规范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除了各级国家机关以外,某些得到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是产生工作秘密并需要严加规范的主体。实践中,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某些企事业单位获得委托授权以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活动,这些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的工作秘密存在着与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所以,对此类主体的工作秘密也必须予以重视并准确界定。

(二)职权的正当性

行政机关、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管理事项,无论是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都和机关单位的正当行使职权有关。根据现代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公开,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有些事项的确不宜公开。对这些事项,世界各国都把它作为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的一项行政特权予以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特权只

能仅限于保障行政职权和授权职权的正当行使,而不能试图掩盖行政违法或行政错误。与此不同,国家秘密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如果泄露将会直接导致国家整体安全和利益的损害,是宪法赋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权。

(三)程序的简易性

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过多、过滥的工作秘密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对工作秘密进行实体上的限制外,还必须对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作秘密的确定、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标示、涉密、解密等具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虑,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家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而应突出其简易性的特点。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省略、简化或合并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某些步骤和环节,在较短时间之内确定与保护工作秘密的程序。简易性不是随意性,而是相对于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法定性、严格性而言,适当降低其标准。

(四)内容的保密性

一个事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后,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应参照关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管理规定,对工作秘密涉密载体的产生、保存、流转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划定接触范围。但是,保守工作秘密与保守国家秘密稍有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是最高目标、最高原则,对此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则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损害衡量原则,即当保密与公开的边界出现模糊,不容易确定时,通过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对社会的损害与效益分析,决定是否应该保密和公开。公务员之家:

保密范文篇9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1)涉及甲方具体的信息,包括甲方使用600s.net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数据。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2.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事项;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4)乙方了解并承认,通过系统甲方会将有具有商业价值的业绩资料(保密信息)保存于600s.net的服务器上,并且由于技术服务等原因,乙方有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访问这些数据。乙方承认,如果这些数据未经许可披露给他人,有可能使甲方蒙受损失。

(5)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6)乙方同意并承诺,无论任何原因,服务终止后,乙方不可恢复地删除服务器上的任何保密信息,并不留存任何副本。同时,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服务器上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3.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i)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ii)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iii)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务员之家: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名):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代表人(签名):_______

保密范文篇10

二、不得向与工作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不准用电话、传真提供密秘级以上档案。

三、凡借阅秘密级以上档案,须经主管领导及档案馆长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借出、复制或摘抄。

四、档案人员不得随意丢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或销毁档案、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五、密级档案要经常查对,失泄密时要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并对责任者进行追究处量。

六、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七、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