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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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1

1.历史沿革。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0~1987年,为无投资或忽视投资阶段,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

第二阶段从1987~1995年,为无序投资阶段,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甚至借贷,无所不及,从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

第三阶段始于1995年10月,为逐步规范阶段。1995年以来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

2.存在问题。(1)资金运用渠道偏于狭窄。西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法定渠道则较为广泛,比如美国、日本就规定保险公司可进行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放款、不动产、保单放贷等业务。1998年以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有4个方面的法定渠道: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两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规定,如认购定向国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等,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局面仍然存在。(2)资金运用回报率过低,存在较大的支付风险。由于缺乏其他投资渠道,国内保险业的投资基本上都依法转入存款和国债等固定性投资工具上,因此银行存款、债券的利率以及国债的发行量决定着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率。近年来,伴随着多次银行利率下调,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每况愈下,规模收益持续递减。如果不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效益,我国保险将会出现未来支付缺口较大的潜在风险。(3)投资环境不成熟,资产负债不匹配。保险公司的投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市场的发育程度。债券市场、股票市场、投资基金和其他投资工具的不成熟、不完善严重地影响了保险公司选择各种投资工具,参与投资市场的运作。另外,保险资金期限结构不合理,短期行为严重。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4)专业投资管理人才匮乏。保险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缺乏专业性、技术性的投资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匮乏已经严重影响了保险投资的决策和经营管理,也加剧了监管部门对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担忧。(5)不公平竞争问题。在资金运用上外资保险公司有明显优势,如《上海外资保险机构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外资保险资金除可以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购买国债和金融债券外,还可购买企业债券、境内外汇委托放款以及股权投资。显然,外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明显比内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广,导致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国内保险业的发展。

二、保险资金运用现有渠道分析

根据我国《保险法》及有关规定,保险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保险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存款具有安全性好,流通性强的特点,但其收益较差。特别是我国在经历了1996年以来连续8次降息后,银行存款利率已低于保单预定利率,距离寿险公司的实际平均资金成本则有较大差距。

2.国债。国债作为安全性最好的债券,具有流通性强,收益稳定的特点,是保险公司投资的主渠道。自1981年恢复发行国债以来,我国的国债发行规模逐渐扩大,尤其是近几年,更呈几何级数增长。在发行规模明显增加的同时,我国国债的发行品种也逐渐丰富,期限设计日趋合理。

3.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是指银行或其他机构发行的债券。金融机构一般都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信用度较高,其发行的债券票面利率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的利率,发行后可上市转让。目前金融债券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发行的债券。企业债券是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借债凭证。2003年6月,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国保险业投资范围,由原来只允许投资铁路、电力、三峡、电信、广东核电、中信等aa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监管部门批准发行,且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等级在aa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比例也由原来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4.证券投资基金。1999年10月,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向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投资比例上限为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比例由保监会核定。与其他投资者不同,保险公司购买单只封闭式基金的比例可以占到该基金总规模的10%。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其他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有股票投资、公司债券、不动产投资、抵押贷款、资金拆出、境外投资等,对这部分项目的投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目前,除国务院批准个别保险公司个别不动产项目投资外,尚未批准保险公司向这些方面投资。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理

1.完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即保险资金运用的政治经济环境的总称。证券、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构成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环境。一些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其保险资金的运用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具有适宜的保险投资环境。因此,首先,我国急需完善涉及保险投资的法规。投资法规的完善,在于建立保证投资市场公平、有效交易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例如不动产交易法、证券交易法等,保证市场交易有据可依;其次,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国债市场应努力发展中长期国债或向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发行特种国债,扩大和增加中央企业债券品种、数量,要使债券成为保险资金的最主要的投资工具;再次,规范股票市场,大力发展投资基金,培养机构投资者;最后,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进行投资模式、投资渠道的创新。

2.控制投资比例。保险投资必须绝对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这不仅关系到保险企业经营成果,还直接影响到国家的金融稳定乃至政治稳定。所以,既要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又要防范各种外部市场风险,世界各国在保险法中根据本国实际,在规定投资方式的同时,严格规定投资比例。针对我国保险投资结构的现状,建议今后应重点投资国债、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投资比例由目前的不到30%,增加到50%左右;证券投资基金控制在10%以内(目前为5%左右);基础设施等不动产投资比例在10%左右;保持20%~30%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备赔款或给付。

3.对产险、寿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区别对待。产险公司通常都是短期的保险业务,保险基金在运用时对流动性要求较高。基于这一特点,产险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应主要坚持回避风险型的风险选择,主要选择那些短期性的投资项目,以保证其对流动性的要求。同时,产险公司应坚持投资分散的原则,投资分散的重点在投资项目时间的分散上。需要强调,在保持投资项目整体流动性基础上,也可以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流动性相对较弱,即变现能力较差的资产以获取较高的收益。

寿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期限一般都比较长,这部分资金对流动性的要求就较低,而对盈利性要求则比较高。同时,由于风险与投资收益、时间与风险一般呈正相关关系,要获取较高的收益,就必须冒较大的风险或选择期限较长的投资项目。同时,寿险公司在投资风险管理中也应坚持投资的分散性原则。另外,在保持投资项目整体具有一定盈利性的时提下,也应将一部分资金投资于期限短,风险小、收益低的投资项目,以保持一定的流动性。

4.建立内部风险投资监控体系。建立科学投资决策制度,一方面是使投资决策程序化和规范化,投资决策一般应由投资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按程序进行;另一方面是投资决策的工作范围,投资决策应当建立在专家和专业机构确定的投资风险评估和现金流量的基础之上,同时对资金调度、投资策略、资产分配、资产管理采取专业化管理。比如,对投保保单,可分为一般帐户和特别帐户分类管理。根据保险给付情况决定的投资期限长短、公司偿付能力和风险的承受力的不同,安排相应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资本结构。

5.加强保险投资行为监管。外部风险管理主要是行业监管部门,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管制度,加强对保险投资行为的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是保监会最重要的监管目标。从国外情况来看,保险监管层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的监管也主要从定期检查其偿付能力来间接控制,通常不具体规定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比例。因此,根据险种偿付风险大小的不同,科学规定不同的偿付能力标准,增强监管标准的可操作性,是风险控制最基础的工作。

除实施保监会定期和临时性检查制度外,英国保险业实施的指定精算师监管方式,发挥精算师对保险公司的监管作用,对风险控制也很有意义。另外还可通过独立的保险公司资产评估机构,对保险公司的资产状况给出评价。这一方面能够使信息更加公开化,便于监管层精简职能,更公正地监管保险公司,另一方面也方便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进行选择,客观上对保险公司形成方面的第三方约束。

参考文献:

1.国务院研发中心.中国保险市场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002-08-07.

2.李秀芳.中国寿险业资产负债管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2

近期,保险业人士企盼已久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出台了。这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领域的一件大事,它标志着保险资金的运用将进一步专业化、规范化,可以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与有效,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服务于保险业做大做强。

保险资金运用模式应当与资产规模相适应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市场联系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险业发挥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内保险业以年均30%左右的增长速度发展,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保险总资产达到9980.3亿元,保险资金运用总额9205.4亿元,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规模,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

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组织架构应该与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投资领域以及保险资金运作的特点相适应。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及资源配置基本是按照保险业务的管理要求建立的。

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同属于风险管理业务,但是二者所面对的风险的性质完全不同,在管理模式上也具有不同要求。因此原有的管理模式及资源配置会严重削弱保险投资运作的效率和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管控。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基本采用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模式,这对于规模小、运作历史短、资金管理简单的保险公司来说,其模式具有合理性。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公司可运用的资金规模迅速扩大,部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金规模,从数十亿元到上千亿元不等。内设投资部门的管理形式只适合于小规模的、单一品种的投资活动,并不能适应保险资金规模的日益扩大、投资业务量和投资品种快速增长的需要。特别是今后还将可能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架构,很难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及制度保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的拓宽。

建立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

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保险公司适应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说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长远发展的大计。

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实际需要,从市场研究、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诸方面对保险资金运用实行规范化管理和风险控制。首先,建立资产管理公司有利于培育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和偏好,对保险资金运用施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在某些投资领域的受益能力优于其它机构。通过这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推动整个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竞争力。

其次,有利于建立专业化的投资队伍。设立专业化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从根本上改善保险资金的组织管理结构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优秀的专业投资队伍,为今后保险资产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

第三,有利于提高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水平。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机构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集约、规范、高效的管理,为保险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创造了有力的条件。规范化的组织管理模式,使监管部门可以针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来确立更加合理的财务核算体系,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风险监管体系,从而提高监管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更加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借鉴国外保险资金运用经验,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水平

国外保险机构除了设立内部的投资部门,如证券部、国债部、不动产管理部等来进行管理以外,大都设有专门为资金运作服务的资产管理公司。它们接受母公司委托,独立从事资产管理工作。跻身2002年全球500强的34家股份制保险公司中,就有80%以上采取这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运作保险资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监管处处长高艳介绍,在国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管理保险公司自身的资产,更重要的是管理其他第三方资产,来自其他第三方资产的比例超过50%。如英国保诚集团的保险资产430亿美元左右,但其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为2400多亿美元。这种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属性已经弱化,而被视作一般投资性机构。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如有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可以受托管理非保险性质的资金。

今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把保险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彻底分离,允许有条件的公司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此之前,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华泰保险、中国再保险等相继提交了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申请。为保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规范健康发展,促进保险资金的专业化运作,确保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与有效,保监会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方协调,制定出台了《规定》。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3

(一)英国

英国保险业历史悠久,保险市场有健全的自我管理能力。因此,英国政府对保险的监管比较宽松。英国保险业在一定的管制下,可自行决定其投资项目范围,只要保险人具有规定的偿付能力,并依法将营业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呈交工贸部,同时按期公布。这种以宽监管的态度明显地反映在英国1982年的《保险公司法》中。该法第38款规定:“工贸大臣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不投资于其类资产或者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变卖公司拥有的全部或一定比例的资产”。这些都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并未涉及投资的具体内容,在正常情况下,工贸大巨不会行使这些权利。

(二)美国

美国早期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并不严格,致使保险企业的投资相当紊乱。当时纽约州有不少寿险公司凭借其雄厚的实力从事种种不当行为,如动用巨资影响立法机关对保险企业管理的立法,集中投资于某一公司的普通股进而控制该公司等等。

鉴于上述问题的严重性,1905年纽约州由参议员armstrong组织设立了armstrong委员会,开展对保险业的调查。1906年armstrong委员会提出了著名的《阿姆斯特朗调查报告》,倡议设立保险管理机构,监督保险立法的执行,并提出了保险资金的运用应首先考虑本金的安全,而不是投资收益。纽约州议会根据这一报告通过了armstrong法案,严格禁止人寿保险公司对普通股票与不动产的投资,而对权益资产的投资未加限制。

纽约州通过armstrong法案后,各州均予仿效。纽约州对保险资金运用的从严监管,大大地保证了保险企业的财务稳定性,甚至在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大危机期间,纽约州也没有一家寿险公司破产。

(三)日本

日本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也类似于美国。日本政府根据1890年的旧商法,于1900年制定了日本保险法,该法对保险资金的运用也作了规定。日本的保险法在1912年、1927年、1933年、1934年、1935年、1939年屡次作了修改。修改后的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的对象及各类投资对象允许占的比例都有明确规定。这反映了日木对保险资金运用以严监管的特点。

(四)中国

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从这个时候起,我国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该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

2002年,新《保险法》出台,该法在上述基础上,加了以下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占其资金总额的具体比例,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004年,我国出台《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进一步放宽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该法重新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保险资金只可运用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买卖金融债券、买卖企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总的来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起步较晚、发展较快、监管较严的特点。

二、英、美、日、中保险资金运用对象的监管比较

(一)债券

英国保险企业可以投资债券,投资多少保险企业自己把握,没有通过保险立法作明确规定。

美国各州对保险人的债券投资有不同的规定。如纽约州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投资的公司债券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完全清偿能力的公司发行、担保之债,而且该公司从未有过延迟支付债券本息的记录。人寿保险业对每一公司债券的投资不得超过其认可资产的5%。德克萨斯州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业投资购买公用事业债券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寿险认可资产的5%。寿险业投资于其它债券,则对每一公司债券的投资,不得超过认可资产的l%,其总投资额不得超过认可资产的5%。

日本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购买同一公司的公司债券、股票以及以此为抵押的放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

中国1995年《保险法》规定: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2004年《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规定:除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外,保险资金还可用于买卖企业债券。

(二)股票

英国保险人可以投资股票,比例由公司自行决定,政府只对其偿付能力进行监管。

美国各州对普通股投资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直到1951年后,美国各州才陆续开禁。路易斯安那州保险法规定,保险业投资的普通股必须经《证券交易法》注册登记,其发行公司在人寿保险业投资前五年中任何三年,每年对其股份所分配的股息不得少于股票面额的20%,股票无面额时以申报额为准,人寿保险业对每一公司股票的投资,不得超过其认可资产的5%。

日本保险法规定对股票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0%。

中国在2004年《保险资金管理规定》颁布后才开始允许保险人投资于股票,但没有限制其比例。

(三)不动产

英国保险人可以投资于不动产。

美国保险人在1906年前对不动产的投资业务一直很兴旺,armstrong法案颁布后,禁止保险企业对不动产投资。1942年以后,由佛吉尼亚州首开先例,保险人又投资于不动产,后来各州也纷纷解禁。

日本,对不动产的投资在最早出现的1900年保险法中已有规定。日本保险法规定对不动产的投资不能超过保险人总资产的20%。中国目前还不允许保险人投资于不动产。

(四)贷款

英国,允许保险人给其保户贷款。

美国,纽约州保险法规定:第一,贷款的担保必须是不动产第一顺位抵押;第二,不动产没有设立任何其它物权;第三,贷款额不超过不动产价值的2/3。

日本,保险法要求保险人对同一人的贷款不能超过总资产的10%,以同一物体为抵押的贷款不能超过总资产的5%。

中国,不允许保险人发放贷款。发放贷款的权力主要集中在银行身上,一直到最近的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才稍微放宽了对民间借贷的限制。

三、总结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各国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经验,汲取其他国家的教训,建立适合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体系。就当前情况而言,我认为应该冷静对待保险资金投资股票这一现状,尤其应该加强这方面监管。我们更应该牢记:繁荣兴盛的背后是危机!

参考文献

[1]费安玲、王绪瑾,保险投资法律问题的思考,北京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总第91期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4

[关键宇]保险资金运用;证券市场;多元化投资

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与保险资产高速增长不符的是,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极低,保险资金运用成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生死结”。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保险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保险资金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与挑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险资金规模增长迅速

我国保险业在经历了前20年保费收入平均增长33.97%的高速后,最近几年仍保持了较快的增长,2000年保费收入为1596亿元,2005年为4927亿元。保险资产的规模从2000年末的3374亿元增加到2005年末的15226亿元。据统计,2000~2005年保险资产规模年均增长约34%,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年均增长约40%。2005年中国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比重约为5.1%,与2000年的2.5%相比翻了一番。2006年前8个月保费收入3821亿元,保险资产总额已达17577亿元。

(二)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较低

与保险资产增长不相称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低收益。统计资料显示,2000、2001、2002、2003和2004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综合收益率分别为4.12%、4.3%、3.14%、2.68%和2.4%。2005年由于政策导向作用,投资收益率约4%左右。而发达国家保险资金的投资年均收益率在8%至12%之间。如2002年到2003年,美、英等国寿险资金运用收益率为12%左右。专家指出:3%的投资收益率是目前我国保险资金的保本线,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要达到7%才能够得到良性发展。

二、当前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机遇

(一)证券市场逐渐走向成熟

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有很强的互动性。证券市场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我国前些年保险资金收益率较低的根本原因在于证券市场不发达,资金运用渠道受限制。随着保险资金规模的扩大,保险机构已经成为证券市场上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极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两者的良性互动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承上启下意义的一年。这一年我国证券市场有四个重大事件:一是出台了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二是展开了股权分置改革,以出乎意料的顺利程度推进了上市公司股份全流通;三是有效推进了证券产品创新,其中包括短期公司债券、各种股本权证等;四是证券公司发生了大规模的整合重组。这些事件,既推进了证券市场的深刻变革,也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二)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放宽,资金运用进入多元化时代

近年来,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资金大量增加,国务院开始逐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1998年,人民银行允许保险公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现券交易。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购买信用评级在aa 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并可在沪、深两家交易所交易该类债券。1999年,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证券基金间接进入股票二级市场。可以在规定的投资比例内在二级市场买卖已上市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在一级市场上配售新发行的证券投资资金。2000、2001年,保监会对部分保险公司的投资连结产品部分的投资证券基金的比例由最初的5%逐步放宽至100%。2002年,保监会取消了“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额度审批”、“保险公司投资证券投资资金的投资比例核定”在内的58项行政审批项目。2004年,保监会就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做出了规定,会同人民银行就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在当年10月,会同证监会联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使得保险机构投资者直接涉足股市成为现实。2005年8月22日,中国保监会《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

管理暂行办法》,整合了保险债券投资政策,增加了企业短期融资券等新的投资品种。2005年9月11日,中国保监会颁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该细则在《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从整体上构建了保险资金运用国际化合作、专业化运作、市场化操作的管理体系。2006年6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保险资金主要投资渠道几乎同时开放,提高投资资本市场比例,参股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投资资产证券化,投资不动产、投资创投企业⋯⋯

“国十条”有关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意味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瓶颈已全部打破。这也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多元化运用新时代的到来。

三)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雏形显现

保险公司将资金委托给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投资机构管理,实施专业化运作,已成为当今国际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主流趋势。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采取的是内设投资机构的管理模式,即由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部门或资金运用中心,直接进行保险资金的经营运作。随着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对保险资金投资的专业化和独立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模式,我国自2003年以来,已先后设立了8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05年末,上述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量的77.7%。据统计,2005年专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全行业平均投资收益率的贡献最大,保险资金专业化运作机制卓有成效。保险资产管理的专业化团队基本形成,保险资产管理基本运行框架初步建立。

三、当前环境对保险资金运用的挑战

(一)转变盈利模式。提高投资收益

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是承保业务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并重。二者被喻为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不可偏颇。从保险业的竞争态势来看,承保利润逐步下降,承保亏损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普遍现象。因此靠承保业务融资,运用保险资金投资获取收益成为保险公司的主流盈利模式。

由于我国保险费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偏高,承保业务仍是我国保险公司盈利的主要途径。保险公司花大气力培训出越来越多的保险人抢占市场,增加保费收入,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着初级化、表面化的问题,可以这么说,长期以来我国保险业一直用“一个轮子”走路。但是随着保险业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承保业务的利润将大幅度降低,我国保险公司这种主要靠承保业务盈利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持久。因此,如何尽快地转变盈利模式,提高投资收益率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个挑战。

(二)多元化投资使得保险资金管理风险加大

随着保险业资产规模的扩大,投资品种日益丰富,与之相应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更加复杂,对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今年股价指数一路攀高,在给保险资金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风险。再如:汉唐、闽发等证券公司相继清算重组使数亿保险资金陷入券商黑洞,造成重大损失,为整个保险业敲响了警钟。从中长期看,保险资金运用面临两大难题:一方面,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不断积聚。低利率环境将在中长期制约投资收益率,而海外投资又面临货币错配和人民币升值的汇率风险;另一方面,目前在投资渠道放开后,又面临经济减速的风险,长期性保险资金应对经济周期的难度增大。

(三)保险资金运用的复杂性增加了监管难度

正如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所说,“道路已经修好,但红绿灯的时间控制有讲究,现在需要根据路况和风险把红绿灯设置好。”新政策将保险资金运用的束缚全面松绑,剩下的就是如何善用监管,将资金流的运用规范在安全合法的范围内。保险资金现在可以投资基础设施,可以作为qdii境外投资,可以股权投资,可以创业投资,而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要求和风险,需要清楚界定资金投资的空间和规则;而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或者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冲击一这些都对管理层提出了挑战。如何制定好相关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新的风险预警机制以及新的监管体制成为当前迫切的问题。

[参考文献]

[1]丁浩碱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及发展对策[j].河北企业,2006。(6).

[2]胡照青_我国保险资金多元化运用进入新时代田[j].上海投资,2006,(7).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5

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伴随着中国保险业发展,保险资金运用走过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初始阶段。从1980年到20世纪80年代末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起步阶段,保险资金总量小,运用渠道单一。当时保险市场主体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业务总量小,1980年到1985年人保的保费收入才25亿元,加之当时的赔付率较低,保险资金运用的压力比较小。另一方面,根据有关规定,保险资金只能作为存款存入银行。

第二,治理整顿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不断拓宽,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也没有相应的专业人才,加之当时的外部环境,保险资金运用出现了无序、失控和混乱的局面。具体表现为盲目投资房地产以及各类实业项目,大量涉足有价证券、信托和股票市场。在随后的宏观调控中,这些投资中的很大一部分最终形成了不良资产,造成了巨大损失。

第三,规范发展阶段。1995年《保险法》颁布,保险资金运用被严格限制在银行存款、购买国债、金融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形式的投资等几个有限的领域。但由于国务院在这个时期并没有批准过其他形式的投资,所以实际上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仅限于存款、国债、金融债。直到1998年,国家才逐步放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现券交易,购买信用评级在aa 以上的中央企业债券。1999年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证券基金的方式间接进入股票二级市场,并不断放宽投资比例。

第四,专业化、市场化发展阶段。十六大以后,保险资金运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用渠道不断拓宽,从原来的存款、国债、金融债,拓宽到可投资有担保企业债、公司债,到证券投资基金,再到直接股票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优质企业股权投资、境外投资等。2006年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要求“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二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逐步建立起涵盖资金运营管理、资产托管管理、产品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使保险资金运用基本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三是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先后创设了九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占整个行业资产的90%,同时引导中小保险公司合资设立股份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建立保险资金运用和资产管理专业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四是实行了专业化监管,保监会于2003设立了资金运用监管部,对资金运用实行专业化监管。

回顾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路径,走过弯路,教训深刻,走向规范,经验可贵,为今后保险资金有效运用与发展提供了若干启示,其中最重要的有以下三点:

第一,必须实行制度化。这是保险资金安全运作、保值增值的根本保证,可以确保保险资金运用不再重蹈覆辙,过去的教训是没有制度先行。制度的规定是硬约束,只有形成规章制度,才是对行为的强制规范。仅仅依靠人的自我约束是不够的,更为可靠的是由完善的制度来管人。对于保险资金运用而言,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每一个业务环节、操作步骤都能够依法合规进行,核心要求是在激励相容的前提下建立部门、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的内在约束机制,发展趋势是由过去的财务运作转变到公司体制运作。制度先行,在规范中求发展,这是经过历史验证的基本经验。

第二,必须实行专业化。这是与国际接轨的发展方向,是保险资金运用的必由之路。在欧美发达金融市场上,保险资金运用无论采用投资部或第三方委托资产管理的运作模式,还是采用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实行的都是专业化的运作方式,设立有专业化的部门,建立专业化的队伍,采用专业化的技术分析和风险管理工具。专业化运作,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有利于降低关联交易、切断利益输送、防范道德风险。从发展趋势看,资产管理公司模式日渐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主流形式,采用这种模式,不仅能够获得专业化带来的好处,还能够取得规模效应。

第三,必须实行多元化。保险资金来源的多样化,决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必须实行多元化,资金来源与运用必须在期限、规模、价格等方面相匹配。此外,保险资金运用的多元化也是分散投资风险的必然要求。“所有的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只有实现投资的多元化才能有效分散风险,取得整体的、均衡的收益。这就要求保险资金继续拓宽运用渠道,科学配置资产,实现收入的多元化,从整体上分散和降低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二、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保险资金运用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的趋势不可逆转。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的中期和快速城市化时期。2007年的城市化率44.9%,按照“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每年城市化率推进1%,每年就会增加1000多万的城市人口,必然会创造巨大的需求,推进社会经济发展,这个过程预计将持续到本世纪中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将创造巨大的投资需求,同时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资本化程度不断提高,资本的种类和规模也不断扩大,保险资金运用于投资的选择将越来越广阔。

二是经济金融国际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保险业已经履行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目前,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境外金融市场,也可以购买境外金融机构股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渠道得到拓宽的同时,也直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这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控制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保险资金运用必须按照国际化和全球化的方式运作,按国际规则办事。

三是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不可逆转。金融混业经营目前已是一种国际趋势,是国际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必然要求。银行业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普遍开展了保险业务,现在有的银行正在着手建立自己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保险业务和证券业务。保险资金已经可以投资于证券市场和海外金融市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混业形式已经初见端倪。这是我们面临的很严峻的挑战,同时也是很大的机遇。在混业经营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定要抓住股权投资机会,通过股权连接,共同把蛋糕做大,取得双赢。

四是金融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趋势不可逆转。银行业粗放经营的时代基本结束,大银行风险管理薄弱的时代进入尾声,开始搞绿色信贷,集约化经营。保险业也在经历发展方式的转变,更加注重从外部引进先进的理念、技术、体制、机制,消化吸收,为我所用。

基于以上判断,随着保险资产规模的扩大和投资需求的增加,保险资金运用领域扩大的趋势不可逆转,同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风险日趋复杂的趋势也不可避免。这对于保险资金运用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但是最大挑战来自于自身如何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核心竞争力不足,主要表现为运作机制不适应、技术装备不适应、人员素质不适应等方面。

目前,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资金运用方面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抓紧建设高效的运行机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要积极推进保险资金集中化、专业化运用,在目前已有9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上,引导和鼓励中小保险机构合资建立股份制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建立集中化、专业化的运作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大力发展第三方委托资产业务,逐步降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母公司的依附,减少母公司对资产管理公司运行的干预;三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效的投资决策机制,及时对市场变化作出反应;四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高效的全面风险控制机制,尽可能将可预见的风险置于实时的监控之下。其次,开发运用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在现代金融产品竞争的背后,是现代信息技术的竞争,是企业商业秘密的竞争。现代信息技术在保险资金运用领域,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在辅助决策方面,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及时汇总和处理来自各渠道的信息,对管理和决策提供智能帮助;在交易控制方面,现代信息技术可以使各种控制指令内嵌到交易系统之中,降低操作失误的概率;在风险管理方面,依靠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各种现代风险管理工具,减少风险控制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使风险最小化。

第三,培养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保险资金运用领域近年来才得以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普遍缺乏长期的经验积累,普遍缺乏优秀的投资管理人才。培养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一方面要大力引进和培养人才,不断提高个人的素质,一方面要努力塑造先进的投资理念和优秀的团队文化,打造整体的竞争力。相比较而言,后者更为重要。

三、当前保险资金运用的重点领域

在现代保险经营中,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已经成为保险经营的两大支柱。从国际范围来看,承保业务基本上是微利的,行业利润主要靠投资收益。

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权益资本和各项准备金,这就决定了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首先服从并服务于保险经济补偿职能的实现,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

世界上存在两种经济,一是实体经济,二是虚拟经济。现在虚拟经济在上总量已经大大超过了实体经济。虚拟经济具有的复杂性、高风险性等特点。虚拟经济的演化具有明显的周期性,一般包括实体经济加速增长、经济泡沫开始形成、货币与信用逐步膨胀、各种资产价格普遍上扬、乐观情绪四处洋溢、股价与房地产价格不断上升、外部扰动造成经济泡沫破灭、各种金融指标急剧下降、人们纷纷抛售实际资产及金融资产、实体经济减速或负增长等阶段。日本在上个世纪的泡沫时期经历了一个大牛市的神话,1984年股指第一次突破10000点,90年初达到48000点。低利率和股价的不断攀升又刺激了包括房地产在内的资产价格的上涨,推动了整个资产泡沫不断膨胀。1995年,股市从高点一路狂跌,到现在仍只是最高点位的40%左右。虚拟经济的破裂,导致日本实体经济连续低迷十余年。

中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也出现类似的调整和震荡。上证指数从2006年初的1000多点,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一路攀升到6000多点,最高摸到6124点。在这段时间里保险投资收益对行业利润的贡献度已经达到了1121%,特别是股市收益对投资的贡献率是95%以上,这也是中国投资对利润贡献的一个神话。然而好景不长,在随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上证指数一路下跌,目前已跌破3000点,市值蒸发过半。保险资金的投资回报相应地锐减。这充分说明虚拟经济的高风险性。如果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配置到股票的资产比例过高,在股市持续下跌的情况下,保险资金的回报率和安全性将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会导致部分保险机构出现偿付能力危机,最终损害投保人利益,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虚拟经济由实体经济产生,又依附于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周期性运动反过来又对实体经济产生巨大的实质性影响。因此,在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从而选择合理的战略配置。

中国目前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实体经济快速增长,同时也处于资产证券化、有价证券市场化和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快速发展时期,虚拟经济也在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运用,从长远看,从战略上看,首先要做好的是对实体经济的投资,只要实体经济这条腿站稳了,虚拟经济这条腿才能迈出去,迈得远。其次,要做好投资实体经济与投资虚拟经济之间的联动,如果二者长期完全脱离,那将酿成某些严重后果。

当前,保险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重点是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对优质企业的股权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领域:一是能源领域。无论采取什么先进技术,中国将长期是一个能源短缺的国家,对国际市场依赖性很强。二是资源领域。经济的发展能走到多远,最根本的就是能源、资源的约束,这决定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三是交通领域。保险资金投资于这三大基础设施领域符合国情,也符合保险资金获取长期稳定回报的要求,抓住这三个领域,就抓住了核心。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项目,就是由政府主导、商业运作、受经济周期影响小的项目。如果由政府主导,财政先支后收,政府在税收等政策上给予转移支付,则安全性较高。再如通过人大纳入预算,财政每年通过预算还本付息,风险可控。基础设施投资的重点区域,就是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大中城市。在回报最高的地方投资,有利于保护广大投保人的利益,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一致。

四、进一步改善和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面对新形势,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需要加以改进:一是制度建设还远未跟上快速发展的形势,二是监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还跟不上业务快速发展的要求,三是监管手段还落后于整个金融业监管的先进水平。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控风险、促发展、保安全”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抓紧实现全天候、零距离在线实时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的规模不断扩大、运用领域不断拓宽,单纯依靠人盯人的人海战术,监管人员再多,也无法保证有效监管。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依靠监管手段的创新,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最终实现全天候、零距离的在线实时监管。首先,加快保险资金监管系统建设,立足现实,面向未来,既要满足现阶段的监管需求,又要有灵活性、超前性和可扩充性,满足将来一段时期的监管需要,以及与被监管对象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系统对接的需要。其次,大力推动保险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并实现与监管信息系统的对接,可以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作为是否核准保险机构开办新业务的一个必要条件。第三,积极推动保险资金监管系统与其他金融监管系统实现对接,监管信息互通,监管资源共享。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的反馈调整机制。监管与经营信息的不对称、不真实,监管部门做出的决策很可能会发生偏差。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和调整机制,通过沟通交流来减少监管信息和业务信息的不对称现象。监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制度的时候,可以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监管政策制度制定之后,还可以通过举办政策培训班的形式,主动向保险机构解释监管政策制度制定的背景、意图和逻辑联系,提升认识,加深理解,提高执行监管政策制度的自觉性。

三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监管者素质。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紧密贴近国内外各个金融市场,对监管队伍要求很高,需要有既熟悉保险市场,又熟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既熟悉虚拟经济,又了解实体经济,既掌握国内金融市场运行,又熟悉国际金融市场状况,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的着力点,在于提高监管者的素质,重点是更新监管理念、提高业务技能。

四是鼓励创新,加强对创新型产品的监管。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既要支持和鼓励保险产品创新,又要加强对创新产品的监管,规范保险机构的产品创新行为,防止误导,防范风险,提高监管的权威,更好地保证创新产品的安全和有效发展。加强对创新型产品的监管,首先,把好准入关,对创新型产品本身的风险,以及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行严格审查,对投资境外金融市场的产品,还要确认其境外合作对象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国际经验,应严格禁止保险资金从事以获利为目的的杠杆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对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也要加以严格监管。其次,进行持续监管,对创新型产品的市场表现和所承担的风险予以持续关注,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6

关键词:保险资金;运用;资本市场

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的良好发展势头,实现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4咒。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保险从业人员150多万人。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的37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投资设立了62个保险营业机构,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128家外资保险机构在华设立了192个代表机构和办事处。2003年,全国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同比增长27.12;保险业总资产9122.8亿元,同比增长41.5z;保险资金运用余额8739亿元。在我国保险业迅猛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

尽管我国保险公司的可运用资金不断增加,资金运用渠道仍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到2003年末,8739亿元的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银行存款占54.3%,国债投资占16.8%,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5.5笼,其他投资(包括金融债券、企业债和其他投资)占23.4笼,银行存款、国债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比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0.4、3.2和0.1个百分点,其他投资上升3.7个百分点。投资渠道的限制,使进入保险公司的保费难以实现保值增值。银行资金充裕令保险公司协议存款利率持续走低,保险资金年收益率从2001年的4.3%降至2002年的3.4%.而此前,随着央行的8次降息,我国的利率水平已从原来的10.8%下降到现在1.98%,保险公司以前年度以高利率8.5%—8.8%承保的大量保单所带来的利差损极有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进一步加大。我国保险业由此产生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运用保险资金快速增长和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定性,不利于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二是保险公司预期资金运用收益率与保单预定利率不匹配,不仅不利于化解利差损等已有风险,还可能产生新的经营风险。三是狭窄的资金运用渠道限制了保险功能特别是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削弱了保险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作用。从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结构来看,50%以上的保险资金为银行存款,意味着保险业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资金一半以上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也增加了银行风险。

二、保险资金运用趋势

国外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渠道广泛,资金运用成为主要利润来源。随着发达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发展,公司的保险业务逐渐成为一种拓宽资金来源的渠道,承保利润微薄,投资业务成为主要盈利途径。有的国家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险业务盈利很小,甚至出现了承保亏损,但由于这些国家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能力强,投资收益成为公司主要的盈利来源,不仅弥补了保险业务的亏损,而且成为保险业务发展的动力,给社会提供了更为有力的保险保障。美国作为保险大国,2001年其保险市场的保费收人达9040.21亿美元,占世界份额的37.54%.美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实现了多样化,包括:国库券、各等级的债券、各种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政策性贷款、短期投资等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按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资金进行投资组合。在投资多样化的总趋势下,保险公司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的比例逐渐缩小,而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工具的比例逐步增大。1920—1997年的58年间,美国500家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银行存款”、“保单贷款”所占比重从45.12下降至12.2%,而“政府公债”和“公司债权”所占比重从45.12上升至56.3%,上升最快的是股票投资,从1.0z增至23.2%,增加了22.2个百分点;将债券与股票相加,1997年美国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中,证券投资所占比例高达80%.因此,保险资金的广泛运用及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必然趋势。我国于1999年10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可以进入证券市场,但前提是只能以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形式间接进入,并且资金比例也有严格限定。保险资金的直接人市,是利用股市的最有效途径。首先,可以避免投资于基金的管理费用和托管费用,节省成本;其次,可避免投资于封闭式基金造成的折价损失;第三,可避免投资于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用。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基金、企业补充养老基金、商业保险资金等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比例。《意见》的出台为保险业带来了资金直接人市的政策曙光。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时间较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保险资金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必然存在巨大风险,可以结合我国实际,多渠道地运用保险资金。

三、对策建议

(一)大规模增加购买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重要工具,在许多国家中,企业债券投资是各类投资中最多的。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尤其是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的寿险资金已成为其市场融资尤其是企业债券融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之一,如美国将大部分寿险资金投资于固定利率债券特别是企业债券。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行占各类债券发行的比重还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机构投资者缺乏,因此,我们必须从发行主体人手,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积极推进债券的发行,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更多的企业债券来满足投资者的购买需求,同时,必须鼓励保险基金增加对企业债券的购买。2003年6月,我国进一步放宽了保险资金购买企业债券的范围和比例,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将投资比例由不超过上月末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在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小,违约风险大的情况下,我国保险公司可投资于信用等级aa 以上的企业债券,这是一个较合理的做法。

(二)增加购买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比重

金融债券和国债是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商品。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投资具有安全性好、变现能力强、收益相对稳定的优点,保险基金参与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投资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我国保险公司在国债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就是明证。在国债买卖中,保险公司平均收益率维持在52左右,这对于拥有大量资金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的环境。因此,保险基金应增加购买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比重。

(三)少量投资于股票

一般来说,股票投资的潜在报酬率比其他投资方式高、流动性也好,但也是风险最大的投资。在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属于新兴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系统和非系统风险都较高,因此我国保险基金投资股票更要谨慎,可以购买少量的股票进行投资。

(四)参与银行业务的拓展

例如,同商业银行合作开展质押贷款、金融租赁业务,以及住房和汽车等消费贷款业务。通过开展这些银行业务,一方面可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领域。

(五)进行项目投资

一些市政建设项目期限比较长,正好和保险基金尤其是寿险基金长期限的特点相对应,有稳定的收益。因此,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大城市的市政建设项目。

参考文献

[1)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2]杨帆,韩卫国,甘露:《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国内外比较研究》,《金融时报》,2002年3月25日。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7

[关键词]保险资金证券化分级自主保险创新

一、前言

如果把整个保险行业比作一个生命的话,那么保险资金无疑就是这个生命的血液。畅通无阻的血液循环是一个健康生命的前提,保险资金良好的运转则是一个现代化保险体制的先决条件。呆板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会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变差,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血液循环不畅,会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而创新就是当下我国保险业一剂“舒筋活血”的良药。本文正是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抛砖用以引玉。

二、保险资金证券化的背景与利弊

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的规模和体制的完善程度都和保险业发达国家有不小的距离。面对差距,就需要我国保险业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这个起步较晚的行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规范市场,这样才能迎头赶上那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

在一家独大的保险市场中,垄断商可以依靠高保费获取可观的承保利润。但是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进入保险市场,多家保险公司陷入到“囚徒困境”中。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他们为了更多的占有市场,只能降低保费。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直接由保单获得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微薄,很多公司已经在这方面亏损。当然,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毕竟现在世界上大部分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承保盈利率上都是亏损的。

在这样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就必须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维持自身的运营。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保险业的惨痛教训和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让人们越来越真切的认识到灵活运用保险资金的重要性。像过去那样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于国债和银行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尤其当利率下调时,这样的投资方法就很可能产生巨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正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将风险部分转移到市场上。对比美国保险公司超过80%的证券化资产比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率确实显得偏低。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被众多保险公司看作发展方向。

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好处是双向的,一方面市场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盈利能力,盘活了整个保险业的“血液”;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进入会促使证券市场向更加成熟和稳定的方向去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对我国金融业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成本,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等,不再赘述。本文在这里特别想指出的是保险公司自身规模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将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市场中无疑会给他们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现金流,以现在许多公司的运营规模是不是能承受这些现金流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是值得思考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给了保险业更大的发展平台,这就好比让商船驶入大海。但是这里的海域却并非风平浪静,而是波涛汹涌,有些小船能否经得住这大风大浪得洗礼,值得怀疑。

三、分级自主保险的设想

正是由于我国保险业实行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着很多未可预知的风险,所以各界已经达成的共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循序渐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是一部分资金证券化,另一部分还维持原来的状态,我们要想办法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快的发展。在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基础上,受到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概念:一级价格歧视的启发,本文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想法。

一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种情况有时也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在这种价格歧视的情况下,每个单位的产品都出售给对其评价最高,并愿意按最高价格支付的人。在这样情况之下,垄断厂商获得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的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有效的此段引用。

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去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也不是去创新保险制度的初衷。

但是这个价格歧视确实对保险业的创新是有借鉴意义的。首先考虑,为什么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呢?这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的体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忽略了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呢?为什么一级价格歧视的假设下垄断商能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呢?因为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异质性,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保险业,笔者认为保险人这一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异质性。诚然,现在险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是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但要说明的是,这和考虑消费者异质性有着很大差距。

先来看一下我国保险业的一些现状:首先,在同一缴费方式同一赔付模式下,保费只取决于不同人群发生赔付事件的概率分布;其次,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全权决定他的投资渠道。

举例说明:考虑最简单的情形:终身生存年金ax(记为险种a),在每个生存年度末给付等额年金,保费则为趸缴净保费加上相同的保险费用,现在找到两个死亡力几乎完全一致的人(这是实际可行的),他们投保于险种a,那么他们就要在相同的预定利率下缴纳相同的保费,并且接受并信任相同的保险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但这正体现出我们的保险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异质性。被保险人并非只是一个无思想的随机生存群,死亡力的相同并不代表他们对风险的态度是相同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资金有不同的规划。这就是上面那个例子令人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面对一群风险厌恶系数不同,资金状况不同的消费者,要让他们去接受同样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尽管有保险人的承诺,但客观上保险资金的投资是有风险的)

和相同的预定利率呢?即使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万能险,他的投资决策也完全由保险人做出,但风险却又双方共同承担。而且万能险并未起到降低保费的作用,可恰恰这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关键的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现行的保险险种并非帕累托有效的,是存在改进的可能的。

而当下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热潮这是为改进提供了机会。在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的基础上,我提出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我们仍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生存群来投保险种a,但他们对风险的厌恶系数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来的保费将一部分投资于国债,银行这类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另一部分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这里的风险是对纯粹的投资者而言,而并非对保险业而言)。首先考虑简单的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样具有保险资金投资决策的权力,对于那些偏好于低收益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将他们的资金投入于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稳定利率和固定的给付年金;而对于那些偏好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将他们的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较高的但不稳定的利率和较高但不固定的给付年金,然后在随机利率和随机年金下(依一定的概率分布)给出趸缴的精算现值,那么这个现值低于固定利率和固定年金下的现值,但存在一定的波动。这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的模式就是“自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收益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高的预定利率而导致的低保费;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同导致的高收益(年金较高),高风险是指年金会发生波动,甚至完全有可能低于低收益低风险下的年金。这种自主保险中年金的变化和传统的部分险种中的年金变化是不同的,后者年金变化是事先制定的,但自主保险中是随机变化的。被保险人也不会简单的呈现只偏好低风险低收益或只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分级的意义就在于在两个极端之间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供被保险人选择。在这个由低风险低收益向高风险高收益渐变的过程中,保费不断降低,平均利率不断下降,平均年金不断上升,而年金波动的风险越来越高,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比重越来越大。但选择哪一级别,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这就是“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这个概念不局限于终身年金,也可推广到其他险种。

这种“分级自主保险”有两个可以期待的优势:

1.它充分考虑了消费个体的异质性,这样可以满足更多被保险人的偏好,低保费也会降低投保“门槛”,加大保险覆盖率。而自主让风险承担形式更加合理。

2.它为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提供了缓冲,在现在保险资金证券化仍不成熟,市场不完善,存在很多未知风险下,低风险低收益的保险资金的存在让保险公司对突发风险具有更强防范功能,同时它又吸收到了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利处。

四、企业合并的设想

要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质量,不一定只局限于研究投资的渠道。我们也可以从保险公司结构的角度来探求改进办法。

不管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如何变化,究其根本,它是需要成本的,因为它们不是让资金产生利润的最终端。那么能不能找到一种消除成本的方法呢?

如果保险公司直接向某个企业贷款,就会遇到资金周转能力差和成本的双重问题,所以目前保险公司很少采用这样的投资方式。但这个分析投资方式,为什么会有上述两个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

所以我们提出保险公司a与直接盈利的公司b(这里直接盈利是指直接利用资产创造利润,并非投资而得)之间的合并,这种合并有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a经营状况良好,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合并本质在于:保险公司a将保险资金注入公司b,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二者的合并将消除成本,并且会将保险公司a的投资风险转化为公司b资本扩张的风险。

现在国内外不乏那些急需更多资金来扩大自己并且盈利状况良好的企业,所以我国很多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考虑这样的合并,显然把资金注入到那些已经取得成功并且有前景的企业中,比起投入证券市场,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双重优势。这无疑是一个加快保险业改革的机会。

在当下成本突出,投资风险不确定的中国保险业,我认为这样的设想是值得尝试的。当然,这样的合并也有必须注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合并之前双方必须充分评估对方在其业界的表现,这样利于防止其中一方发生逆向选择。其次是要探求合理的财务制度,防止资金运转不畅。

五、综述

本文从保险资金证券化出发,重点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思路,也阐述了跨行业合并这种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想法。虽然要想将这些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构想付诸实际还需要更进一步研究,但我认为,全方位创新才是当下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出路。

参考文献:

[1]乔桂明:中国保险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石新武:开放条件下的保险竞争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8

[关键词]保险资金证券化分级自主保险创新

一、前言

如果把整个保险行业比作一个生命的话,那么保险资金无疑就是这个生命的血液。畅通无阻的血液循环是一个健康生命的前提,保险资金良好的运转则是一个现代化保险体制的先决条件。呆板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会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变差,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血液循环不畅,会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而创新就是当下我国保险业一剂“舒筋活血”的良药。本文正是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抛砖用以引玉。

二、保险资金证券化的背景与利弊

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的规模和体制的完善程度都和保险业发达国家有不小的距离。面对差距,就需要我国保险业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这个起步较晚的行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规范市场,这样才能迎头赶上那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

在一家独大的保险市场中,垄断商可以依靠高保费获取可观的承保利润。但是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进入保险市场,多家保险公司陷入到“囚徒困境”中。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他们为了更多的占有市场,只能降低保费。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直接由保单获得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微薄,很多公司已经在这方面亏损。当然,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毕竟现在世界上大部分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承保盈利率上都是亏损的。

在这样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就必须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维持自身的运营。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保险业的惨痛教训和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让人们越来越真切的认识到灵活运用保险资金的重要性。像过去那样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于国债和银行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尤其当利率下调时,这样的投资方法就很可能产生巨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正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将风险部分转移到市场上。对比美国保险公司超过80%的证券化资产比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率确实显得偏低。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被众多保险公司看作发展方向。

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好处是双向的,一方面市场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盈利能力,盘活了整个保险业的“血液”;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进入会促使证券市场向更加成熟和稳定的方向去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对我国金融业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成本,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等,不再赘述。本文在这里特别想指出的是保险公司自身规模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将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市场中无疑会给他们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现金流,以现在许多公司的运营规模是不是能承受这些现金流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是值得思考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给了保险业更大的发展平台,这就好比让商船驶入大海。但是这里的海域却并非风平浪静,而是波涛汹涌,有些小船能否经得住这大风大浪得洗礼,值得怀疑。

三、分级自主保险的设想

正是由于我国保险业实行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着很多未可预知的风险,所以各界已经达成的共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循序渐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是一部分资金证券化,另一部分还维持原来的状态,我们要想办法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快的发展。在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基础上,受到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概念:一级价格歧视的启发,本文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想法。

一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种情况有时也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在这种价格歧视的情况下,每个单位的产品都出售给对其评价最高,并愿意按最高价格支付的人。在这样情况之下,垄断厂商获得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的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有效的此段引用。

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去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也不是去创新保险制度的初衷。

但是这个价格歧视确实对保险业的创新是有借鉴意义的。首先考虑,为什么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呢?这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的体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忽略了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呢?为什么一级价格歧视的假设下垄断商能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呢?因为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异质性,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保险业,笔者认为保险人这一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异质性。诚然,现在险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是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但要说明的是,这和考虑消费者异质性有着很大差距。

先来看一下我国保险业的一些现状:首先,在同一缴费方式同一赔付模式下,保费只取决于不同人群发生赔付事件的概率分布;其次,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全权决定他的投资渠道。

举例说明:考虑最简单的情形:终身生存年金ax(记为险种a),在每个生存年度末给付等额年金,保费则为趸缴净保费加上相同的保险费用,现在找到两个死亡力几乎完全一致的人(这是实际可行的),他们投保于险种a,那么他们就要在相同的预定利率下缴纳相同的保费,并且接受并信任相同的保险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但这正体现出我们的保险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异质性。被保险人并非只是一个无思想的随机生存群,死亡力的相同并不代表他们对风险的态度是相同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资金有不同的规划。这就是上面那个例子令人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面对一群风险厌恶系数不同,资金状况不同的消费者,要让他们去接受同样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尽管有保险人的承诺,但客观上保险资金的投资是有风险的)

和相同的预定利率呢?即使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万能险,他的投资决策也完全由保险人做出,但风险却又双方共同承担。而且万能险并未起到降低保费的作用,可恰恰这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关键的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现行的保险险种并非帕累托有效的,是存在改进的可能的。

而当下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热潮这是为改进提供了机会。在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的基础上,我提出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我们仍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生存群来投保险种a,但他们对风险的厌恶系数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来的保费将一部分投资于国债,银行这类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另一部分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这里的风险是对纯粹的投资者而言,而并非对保险业而言)。首先考虑简单的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样具有保险资金投资决策的权力,对于那些偏好于低收益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将他们的资金投入于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稳定利率和固定的给付年金;而对于那些偏好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将他们的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较高的但不稳定的利率和较高但不固定的给付年金,然后在随机利率和随机年金下(依一定的概率分布)给出趸缴的精算现值,那么这个现值低于固定利率和固定年金下的现值,但存在一定的波动。这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的模式就是“自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收益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高的预定利率而导致的低保费;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同导致的高收益(年金较高),高风险是指年金会发生波动,甚至完全有可能低于低收益低风险下的年金。这种自主保险中年金的变化和传统的部分险种中的年金变化是不同的,后者年金变化是事先制定的,但自主保险中是随机变化的。被保险人也不会简单的呈现只偏好低风险低收益或只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分级的意义就在于在两个极端之间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供被保险人选择。在这个由低风险低收益向高风险高收益渐变的过程中,保费不断降低,平均利率不断下降,平均年金不断上升,而年金波动的风险越来越高,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比重越来越大。但选择哪一级别,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这就是“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这个概念不局限于终身年金,也可推广到其他险种。

这种“分级自主保险”有两个可以期待的优势:

1.它充分考虑了消费个体的异质性,这样可以满足更多被保险人的偏好,低保费也会降低投保“门槛”,加大保险覆盖率。而自主让风险承担形式更加合理。

2.它为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提供了缓冲,在现在保险资金证券化仍不成熟,市场不完善,存在很多未知风险下,低风险低收益的保险资金的存在让保险公司对突发风险具有更强防范功能,同时它又吸收到了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利处。

四、企业合并的设想

要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质量,不一定只局限于研究投资的渠道。我们也可以从保险公司结构的角度来探求改进办法。

不管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如何变化,究其根本,它是需要成本的,因为它们不是让资金产生利润的最终端。那么能不能找到一种消除成本的方法呢?

如果保险公司直接向某个企业贷款,就会遇到资金周转能力差和成本的双重问题,所以目前保险公司很少采用这样的投资方式。但这个分析投资方式,为什么会有上述两个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

所以我们提出保险公司a与直接盈利的公司b(这里直接盈利是指直接利用资产创造利润,并非投资而得)之间的合并,这种合并有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a经营状况良好,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合并本质在于:保险公司a将保险资金注入公司b,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二者的合并将消除成本,并且会将保险公司a的投资风险转化为公司b资本扩张的风险。

现在国内外不乏那些急需更多资金来扩大自己并且盈利状况良好的企业,所以我国很多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考虑这样的合并,显然把资金注入到那些已经取得成功并且有前景的企业中,比起投入证券市场,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双重优势。这无疑是一个加快保险业改革的机会。

在当下成本突出,投资风险不确定的中国保险业,我认为这样的设想是值得尝试的。当然,这样的合并也有必须注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合并之前双方必须充分评估对方在其业界的表现,这样利于防止其中一方发生逆向选择。其次是要探求合理的财务制度,防止资金运转不畅。

五、综述

本文从保险资金证券化出发,重点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思路,也阐述了跨行业合并这种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想法。虽然要想将这些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构想付诸实际还需要更进一步研究,但我认为,全方位创新才是当下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出路。

参考文献:

[1]乔桂明:中国保险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石新武:开放条件下的保险竞争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9

[关键词]保险资金证券化分级自主保险创新

一、前言

如果把整个保险行业比作一个生命的话,那么保险资金无疑就是这个生命的血液。畅通无阻的血液循环是一个健康生命的前提,保险资金良好的运转则是一个现代化保险体制的先决条件。呆板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会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变差,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血液循环不畅,会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而创新就是当下我国保险业一剂“舒筋活血”的良药。本文正是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抛砖用以引玉。

二、保险资金证券化的背景与利弊

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的规模和体制的完善程度都和保险业发达国家有不小的距离。面对差距,就需要我国保险业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这个起步较晚的行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规范市场,这样才能迎头赶上那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

在一家独大的保险市场中,垄断商可以依靠高保费获取可观的承保利润。但是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进入保险市场,多家保险公司陷入到“囚徒困境”中。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他们为了更多的占有市场,只能降低保费。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直接由保单获得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微薄,很多公司已经在这方面亏损。当然,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毕竟现在世界上大部分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承保盈利率上都是亏损的。

在这样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就必须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维持自身的运营。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保险业的惨痛教训和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让人们越来越真切的认识到灵活运用保险资金的重要性。像过去那样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于国债和银行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尤其当利率下调时,这样的投资方法就很可能产生巨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正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将风险部分转移到市场上。对比美国保险公司超过80%的证券化资产比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率确实显得偏低。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被众多保险公司看作发展方向。

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好处是双向的,一方面市场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盈利能力,盘活了整个保险业的“血液”;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进入会促使证券市场向更加成熟和稳定的方向去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对我国金融业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成本,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等,不再赘述。本文在这里特别想指出的是保险公司自身规模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将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市场中无疑会给他们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现金流,以现在许多公司的运营规模是不是能承受这些现金流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是值得思考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给了保险业更大的发展平台,这就好比让商船驶入大海。但是这里的海域却并非风平浪静,而是波涛汹涌,有些小船能否经得住这大风大浪得洗礼,值得怀疑。

三、分级自主保险的设想

正是由于我国保险业实行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着很多未可预知的风险,所以各界已经达成的共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循序渐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是一部分资金证券化,另一部分还维持原来的状态,我们要想办法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快的发展。在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基础上,受到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概念:一级价格歧视的启发,本文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想法。

一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种情况有时也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在这种价格歧视的情况下,每个单位的产品都出售给对其评价最高,并愿意按最高价格支付的人。在这样情况之下,垄断厂商获得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的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有效的此段引用。

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去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也不是去创新保险制度的初衷。

但是这个价格歧视确实对保险业的创新是有借鉴意义的。首先考虑,为什么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呢?这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的体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忽略了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呢?为什么一级价格歧视的假设下垄断商能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呢?因为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异质性,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保险业,笔者认为保险人这一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异质性。诚然,现在险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是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但要说明的是,这和考虑消费者异质性有着很大差距。

先来看一下我国保险业的一些现状:首先,在同一缴费方式同一赔付模式下,保费只取决于不同人群发生赔付事件的概率分布;其次,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全权决定他的投资渠道。

举例说明:考虑最简单的情形:终身生存年金ax(记为险种a),在每个生存年度末给付等额年金,保费则为趸缴净保费加上相同的保险费用,现在找到两个死亡力几乎完全一致的人(这是实际可行的),他们投保于险种a,那么他们就要在相同的预定利率下缴纳相同的保费,并且接受并信任相同的保险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但这正体现出我们的保险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异质性。被保险人并非只是一个无思想的随机生存群,死亡力的相同并不代表他们对风险的态度是相同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资金有不同的规划。这就是上面那个例子令人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面对一群风险厌恶系数不同,资金状况不同的消费者,要让他们去接受同样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尽管有保险人的承诺,但客观上保险资金的投资是有风险的)

和相同的预定利率呢?即使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万能险,他的投资决策也完全由保险人做出,但风险却又双方共同承担。而且万能险并未起到降低保费的作用,可恰恰这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关键的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现行的保险险种并非帕累托有效的,是存在改进的可能的。

而当下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热潮这是为改进提供了机会。在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的基础上,我提出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我们仍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生存群来投保险种a,但他们对风险的厌恶系数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来的保费将一部分投资于国债,银行这类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另一部分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这里的风险是对纯粹的投资者而言,而并非对保险业而言)。首先考虑简单的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样具有保险资金投资决策的权力,对于那些偏好于低收益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将他们的资金投入于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稳定利率和固定的给付年金;而对于那些偏好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将他们的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较高的但不稳定的利率和较高但不固定的给付年金,然后在随机利率和随机年金下(依一定的概率分布)给出趸缴的精算现值,那么这个现值低于固定利率和固定年金下的现值,但存在一定的波动。这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的模式就是“自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收益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高的预定利率而导致的低保费;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同导致的高收益(年金较高),高风险是指年金会发生波动,甚至完全有可能低于低收益低风险下的年金。这种自主保险中年金的变化和传统的部分险种中的年金变化是不同的,后者年金变化是事先制定的,但自主保险中是随机变化的。

被保险人也不会简单的呈现只偏好低风险低收益或只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分级的意义就在于在两个极端之间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供被保险人选择。在这个由低风险低收益向高风险高收益渐变的过程中,保费不断降低,平均利率不断下降,平均年金不断上升,而年金波动的风险越来越高,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比重越来越大。但选择哪一级别,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这就是“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这个概念不局限于终身年金,也可推广到其他险种。

这种“分级自主保险”有两个可以期待的优势:

1.它充分考虑了消费个体的异质性,这样可以满足更多被保险人的偏好,低保费也会降低投保“门槛”,加大保险覆盖率。而自主让风险承担形式更加合理。

2.它为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提供了缓冲,在现在保险资金证券化仍不成熟,市场不完善,存在很多未知风险下,低风险低收益的保险资金的存在让保险公司对突发风险具有更强防范功能,同时它又吸收到了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利处。

四、企业合并的设想

要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质量,不一定只局限于研究投资的渠道。我们也可以从保险公司结构的角度来探求改进办法。

不管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如何变化,究其根本,它是需要成本的,因为它们不是让资金产生利润的最终端。那么能不能找到一种消除成本的方法呢?

如果保险公司直接向某个企业贷款,就会遇到资金周转能力差和成本的双重问题,所以目前保险公司很少采用这样的投资方式。但这个分析投资方式,为什么会有上述两个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

所以我们提出保险公司a与直接盈利的公司b(这里直接盈利是指直接利用资产创造利润,并非投资而得)之间的合并,这种合并有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a经营状况良好,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合并本质在于:保险公司a将保险资金注入公司b,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二者的合并将消除成本,并且会将保险公司a的投资风险转化为公司b资本扩张的风险。

现在国内外不乏那些急需更多资金来扩大自己并且盈利状况良好的企业,所以我国很多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考虑这样的合并,显然把资金注入到那些已经取得成功并且有前景的企业中,比起投入证券市场,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双重优势。这无疑是一个加快保险业改革的机会。

在当下成本突出,投资风险不确定的中国保险业,我认为这样的设想是值得尝试的。当然,这样的合并也有必须注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合并之前双方必须充分评估对方在其业界的表现,这样利于防止其中一方发生逆向选择。其次是要探求合理的财务制度,防止资金运转不畅。

五、综述

本文从保险资金证券化出发,重点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思路,也阐述了跨行业合并这种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想法。虽然要想将这些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构想付诸实际还需要更进一步研究,但我认为,全方位创新才是当下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出路。

参考文献:

[1]乔桂明:中国保险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石新武:开放条件下的保险竞争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保险资金运用范文篇10

[关键词]保险资金证券化分级自主保险创新

一、前言

如果把整个保险行业比作一个生命的话,那么保险资金无疑就是这个生命的血液。畅通无阻的血液循环是一个健康生命的前提,保险资金良好的运转则是一个现代化保险体制的先决条件。呆板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会让保险资金的流动性变差,这就好比一个人的血液循环不畅,会影响到他的健康成长。提高资金运用的灵活性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课题,而创新就是当下我国保险业一剂“舒筋活血”的良药。本文正是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提出了一些新的思路,抛砖用以引玉。

二、保险资金证券化的背景与利弊

众所周知,我国的保险行业尚处于初级阶段,经营的规模和体制的完善程度都和保险业发达国家有不小的距离。面对差距,就需要我国保险业吸纳更多高素质人才加入到这个起步较晚的行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并规范市场,这样才能迎头赶上那些保险业发达的国家。

在一家独大的保险市场中,垄断商可以依靠高保费获取可观的承保利润。但是近年来保险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利益集团进入保险市场,多家保险公司陷入到“囚徒困境”中。最终博弈的结果就是他们为了更多的占有市场,只能降低保费。这样一来,保险公司直接由保单获得的承保利润越来越微薄,很多公司已经在这方面亏损。当然,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经之路,毕竟现在世界上大部分保险发达国家的保险业在承保盈利率上都是亏损的。

在这样的形势下,保险公司就必须依靠保险资金的投资来维持自身的运营。亚洲金融危机中日本保险业的惨痛教训和近几年我国保险业在发展中遇到的瓶颈让人们越来越真切的认识到灵活运用保险资金的重要性。像过去那样将大部分资金投入于国债和银行已经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尤其当利率下调时,这样的投资方法就很可能产生巨大的利差损。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正是为了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将风险部分转移到市场上。对比美国保险公司超过80%的证券化资产比重,我国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率确实显得偏低。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被众多保险公司看作发展方向。

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好处是双向的,一方面市场有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盈利能力,盘活了整个保险业的“血液”;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进入会促使证券市场向更加成熟和稳定的方向去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对我国金融业无疑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成本,证券市场的不完善等,不再赘述。本文在这里特别想指出的是保险公司自身规模带来的风险。保险公司将资金更多的投入到市场中无疑会给他们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现金流,以现在许多公司的运营规模是不是能承受这些现金流带来的不确定风险是值得思考的。保险资金证券化给了保险业更大的发展平台,这就好比让商船驶入大海。但是这里的海域却并非风平浪静,而是波涛汹涌,有些小船能否经得住这大风大浪得洗礼,值得怀疑。

三、分级自主保险的设想

正是由于我国保险业实行保险资金的证券化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着很多未可预知的风险,所以各界已经达成的共识是保险资金证券化必须循序渐进的进行。循序渐进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是一部分资金证券化,另一部分还维持原来的状态,我们要想办法在规避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快的发展。在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基础上,受到微观经济学的一个基础概念:一级价格歧视的启发,本文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想法。

一级价格歧视是指垄断厂商按不同的价格出售不同单位的产量,并且这些价格是因人而异的。这种情况有时也称为完全价格歧视。在这种价格歧视的情况下,每个单位的产品都出售给对其评价最高,并愿意按最高价格支付的人。在这样情况之下,垄断厂商获得了全部的消费者剩余。这样的价格歧视是帕累托有效的此段引用。

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去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也不是去创新保险制度的初衷。

但是这个价格歧视确实对保险业的创新是有借鉴意义的。首先考虑,为什么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呢?这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的体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忽略了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呢?为什么一级价格歧视的假设下垄断商能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呢?因为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异质性,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保险业,笔者认为保险人这一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异质性。诚然,现在险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是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但要说明的是,这和考虑消费者异质性有着很大差距。

先来看一下我国保险业的一些现状:首先,在同一缴费方式同一赔付模式下,保费只取决于不同人群发生赔付事件的概率分布;其次,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全权决定他的投资渠道。

举例说明:考虑最简单的情形:终身生存年金ax(记为险种a),在每个生存年度末给付等额年金,保费则为趸缴净保费加上相同的保险费用,现在找到两个死亡力几乎完全一致的人(这是实际可行的),他们投保于险种a,那么他们就要在相同的预定利率下缴纳相同的保费,并且接受并信任相同的保险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但这正体现出我们的保险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异质性。被保险人并非只是一个无思想的随机生存群,死亡力的相同并不代表他们对风险的态度是相同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资金有不同的规划。这就是上面那个例子令人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面对一群风险厌恶系数不同,资金状况不同的消费者,要让他们去接受同样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尽管有保险人的承诺,但客观上保险资金的投资是有风险的)

和相同的预定利率呢?即使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万能险,他的投资决策也完全由保险人做出,但风险却又双方共同承担。而且万能险并未起到降低保费的作用,可恰恰这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关键的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现行的保险险种并非帕累托有效的,是存在改进的可能的。

而当下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热潮这是为改进提供了机会。在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的基础上,我提出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我们仍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生存群来投保险种a,但他们对风险的厌恶系数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来的保费将一部分投资于国债,银行这类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另一部分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这里的风险是对纯粹的投资者而言,而并非对保险业而言)。首先考虑简单的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样具有保险资金投资决策的权力,对于那些偏好于低收益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将他们的资金投入于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稳定利率和固定的给付年金;而对于那些偏好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将他们的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较高的但不稳定的利率和较高但不固定的给付年金,然后在随机利率和随机年金下(依一定的概率分布)给出趸缴的精算现值,那么这个现值低于固定利率和固定年金下的现值,但存在一定的波动。这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的模式就是“自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收益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高的预定利率而导致的低保费;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同导致的高收益(年金较高),高风险是指年金会发生波动,甚至完全有可能低于低收益低风险下的年金。这种自主保险中年金的变化和传统的部分险种中的年金变化是不同的,后者年金变化是事先制定的,但自主保险中是随机变化的。

被保险人也不会简单的呈现只偏好低风险低收益或只偏好高风险高收益,分级的意义就在于在两个极端之间设立不同的级别,以供被保险人选择。在这个由低风险低收益向高风险高收益渐变的过程中,保费不断降低,平均利率不断下降,平均年金不断上升,而年金波动的风险越来越高,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比重越来越大。但选择哪一级别,完全取决于被保险人,这就是“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这个概念不局限于终身年金,也可推广到其他险种。

这种“分级自主保险”有两个可以期待的优势:

1.它充分考虑了消费个体的异质性,这样可以满足更多被保险人的偏好,低保费也会降低投保“门槛”,加大保险覆盖率。而自主让风险承担形式更加合理。

2.它为保险资金的证券化提供了缓冲,在现在保险资金证券化仍不成熟,市场不完善,存在很多未知风险下,低风险低收益的保险资金的存在让保险公司对突发风险具有更强防范功能,同时它又吸收到了保险资金证券化的利处。

四、企业合并的设想

要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质量,不一定只局限于研究投资的渠道。我们也可以从保险公司结构的角度来探求改进办法。

不管现在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如何变化,究其根本,它是需要成本的,因为它们不是让资金产生利润的最终端。那么能不能找到一种消除成本的方法呢?

如果保险公司直接向某个企业贷款,就会遇到资金周转能力差和成本的双重问题,所以目前保险公司很少采用这样的投资方式。但这个分析投资方式,为什么会有上述两个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投资方与被投资方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

所以我们提出保险公司a与直接盈利的公司b(这里直接盈利是指直接利用资产创造利润,并非投资而得)之间的合并,这种合并有的前提条件是:保险公司a经营状况良好,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合并本质在于:保险公司a将保险资金注入公司b,公司b有能力通过资本上的扩张实现更大利润,二者的合并将消除成本,并且会将保险公司a的投资风险转化为公司b资本扩张的风险。

现在国内外不乏那些急需更多资金来扩大自己并且盈利状况良好的企业,所以我国很多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完全可以考虑这样的合并,显然把资金注入到那些已经取得成功并且有前景的企业中,比起投入证券市场,具有低风险低成本的双重优势。这无疑是一个加快保险业改革的机会。

在当下成本突出,投资风险不确定的中国保险业,我认为这样的设想是值得尝试的。当然,这样的合并也有必须注意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合并之前双方必须充分评估对方在其业界的表现,这样利于防止其中一方发生逆向选择。其次是要探求合理的财务制度,防止资金运转不畅。

五、综述

本文从保险资金证券化出发,重点提出了分级自主保险的思路,也阐述了跨行业合并这种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想法。虽然要想将这些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构想付诸实际还需要更进一步研究,但我认为,全方位创新才是当下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出路。

参考文献:

[1]乔桂明:中国保险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2]石新武:开放条件下的保险竞争力.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