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债务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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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范文篇1
以上讲了当前j市村级债务的构成及其形成过程。说明了村级债务的形成与调整产业结构、达标升级和高息借贷上缴的关系。以下从村、乡镇与村民三个方面分析村级债务形成的深层原因。
1、村干部
当前农村通行的由乡镇决定村干部乃至组干部报酬数量和结构,并将村干部报酬的大部分与乡镇规定的各项行政任务尤其是税费提留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的做法,严重影响和决定着村干部的行为方式。乡镇这种决定村组干部报酬数量及结构的做法与体制遗留下来的乡村上下级观念与行政命令作风结合起来,使得村干部几乎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村民自治名存实亡。
1990年代中期以前,乡村企业发展较好,一些有固定收入来源的村集体如有村办企业的村,村班子工作积极性高,向农民提取也少,上级因此误以为村级治理最大的障碍是村集体没有诸如村办企业等固定收入来源,提倡消灭“空壳村”。消灭“空壳村”的办法是创办企业,也包括挖精养鱼池,建林果基地等。所有这些都需要资金,因此向外借贷。刚开始搞这些以消灭“空壳村”为号召的所谓“第二次创业”时,村干部比乡镇更清楚将来失败的命运,一些“保守”的村支书抵制这种“创业”。但既然上级已经发出了号召,各种任务已经下达并与年终报酬挂起钩来,多数村干部不得不向银行或农户借贷以“创业”,那时在农村调查,村干部感到最困难的事情是创业“一无资金,二无技术,三无市场”,痛苦得很。上级要办企业,那就办。借来的钱办企业,盲目上马的多,以至于后来j市几乎所有村办企业全部破产,大量借贷资金无法偿还。举例来说,d镇的高阳村,1995年还只有6万元债务,1996年即达40万元,1997年达110万元,1998年超过150万元,到2000年底已近300万元,即为举办村办企业失败所欠债务。这种情况十分普遍。
无法偿还资金,对于负责任的村干部来讲,真是心头解不开的疼。但这个疼的过程不长,便麻木起来。其原因大致有二,第一,在借钱创业的过程中,虽然几乎无一例外所有企业都破产了,但创业者中的不少人有了很大一笔不明收入。我们访谈过一位推土机师傅,他在1990年代中期以来为数十村集体挖鱼池或建林果基地,因此与村干部有经济上的频繁接触。他说,我推了这么多年的土,几乎找不出不要回扣的村干部。尤其是一些年轻的村干部,敢于以市场经济中磨练出来的胆量收受回扣,有些村甚至出现了村干部仅仅为了拿回扣而积极举债“创业”的情况;第二,这时候出现的村级债务是普遍的,村与村比,谁也不比谁更多,法不责众,每个村都负了债,上面总会想办法的。
有了第一笔村级债务,就不怕有第二笔村级债务。在1990年代中期正是粮食价格最高的时候,农民比较有钱,负担重的呼声也较前一段时间有所减弱。在1992-1997年,j市投资9.3亿元搞农村“普九”达标,仅s县的投入即超过4亿元。那时全市几乎村村办有小学,村办小学和乡镇办的中学、中心小学都要求“五配套、七配套”,我们在一个村办小学调查时,因为上级“普九”达标要求校校建有图书室,图书资料必须达到多少册,村小在村里已投资改建校舍,修了围墙,且再也不愿拿钱出来购买图书时,不得不分配每个学生找多少书来“充实”村小图书室的书柜。据测算,仅仅“普九”达标,s县村均增加20万元支出,其中大约一半向农户集资,而仅仅在“普九”达标验收合格一年后,全市村办小学合并,超过半数刚达标合格的村办小学闲置不用,现在要么再成危房,要么已被拆除干净。s县2001年小学数量由1997年的205所减少为86所,其中村级办的小学被撤并的更多。以d镇官桥管理区的6个村为例,1997年村级尚有5所小学,全部通过“普九”达标验收,到2001年,这5所小学均因为生源不足而撤销,师生并入由原管理区中学改建的中心小学。达标验收合格的校舍已被废弃。
至1997年底,j市的村级负债仍然保持在一个可接受的范围内,农民拖欠税费的情况也不多。但这时候粮价已降下去了,1998年的稻谷市场价一度只有0.30元多一点。农民对税费负担变得难以忍受,村组干部的工作也比以前困难得多,且村组干部试图通过“创业”、“达标”来得到回扣的机会越来越少,便有大批村干部辞去职务。也就在1990年代后半期,村组干部完成了第一波频繁变动,1996年和1999年两届村委会选举进一步加速了村干部的更替。新上来的村干部面对已有相当规模的村级债务和越来越难完成的收税费任务,变得得过且过起来。缺乏长远打算的村组干部们与其说关心村集体的发展,不如说关心他们在任上可以得到多少好处。他们希望自己起码可以得回上级确定的年报酬。要得到这些年报酬,村干部就要完成乡镇布置下来的任务尤其是收取提留税费的任务。乡镇安排下来的税费任务是太难完成了,特别是将全年税费收取任务划分为夏秋两季,夏收约占整个税费的一半,而j市农民主要种植水稻,水稻还要等到9月才会成熟。向农户收不上来,就得借贷上缴,等9月向农户收上来税费再还。如前已述,因为银行乃至合作基金会都不愿借钱给村里,村干部只好以高息作民间借贷。这个民间借贷的利息很高,早在1998年,有些村即达月息三分,即一万元借款,一年可以收回3,600元利息,这个利息够一个村干部一年的报酬。村干部特别是那些缺乏为村集体作长远打算的主职村干部们,便将自己若干年的积蓄借给村集体,且若干年不领报酬,存在村里取高息。这些主职村干部因为掌握村集体的经济大权,他们倒不担心因为村级债务太多而无法取出自己借给自己的钱,他在感到风险太大时,将向农户收上来的税费优先还自己的借款,不就可以既得高息又不承担风险了吗?的确,j市农村相当一部分村干部成功获得了高息且在村级债务完全恶化前成功地将全部借款提了出来。但有些村干部失算了。有的村干部想不到自己会突然在选举中落选,或被上级免了职。不当村干部之后,想再从负债累累的村集体中取走借给村里的那些钱,谈何容易!我们在农村调查,因此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形:乡镇要免一个村干部的职,村干部没有意见,唯一要求是乡镇要将他借给村里的钱还给他。
2、乡镇干部
乡镇当然知道村一级的事情。乡镇不仅知道村组干部将自己的钱高息借给村集体以作税费上缴,而且知道村组干部收受回扣,知道村组干部大吃大喝。乡镇对村干部的不良行为及村级债务不闻不问,名曰“保持干部的积极性”。乡镇若查处村干部太多,谁还为乡镇收粮派款呢?“水至清则无鱼”,要让村干部得些好处的。
乡镇最关心的是将钱收上来。向农民收钱,离开了村干部,就没有什么人或机构有办法。而只要这些钱被乡镇收了上来,乡镇的日子就会可以过得象样。这些年,j市乡是越来越少,而镇越来越多了。经过2001年的乡镇合并,s县便彻底消灭了乡。镇与乡的最大区别是镇有城镇规划与建设任务。“比学赶帮”,帮起来有些困难,j市镇一级的建设却有与发达地区镇的建设相比相学相赶的热情。
镇的建设,看得见,摸得着,是扎扎实实的政绩,有了政绩容易提升。j市乡镇一级主要负责人的调动也实在太快,很多镇委书记或镇长未能任满三年任期。调动太快,就更顾不上村级债务这等慢事,而只关心看得见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建设。村一级只要不在我这一任上出问题就行了,任期一满,赶紧调走。谁来谁倒霉。在d镇调查,镇干部编顺口溜说前任的前任(1993—1996年)吃干饭,前任(1996—1999)喝稀饭,现任(1999—)喝西北风,现任就倒了霉。现在喝西北风的镇领导多得是,大家相互一比,也就谈不上倒霉了。事实也是如此。仍以人们都以为要喝西北风的d镇镇委书记为例,就在我们最近调查时,他已用刚从农民手中收上来的钱买了一辆豪华型桑达拉专车。从全镇来讲,经济是困难些,而既然不是一个镇困难,县里也就没有理由认为仅仅是某一个镇的领导没有能力。
总而言之,乡镇是越来越关心村里能否将税费提留交上来,而不大关心村级债务和村干部品性了。g县一个镇委书记在镇村组三级干部会议上说,衡量一个干部好不好的唯一标准是他能否完成镇里安排的税费任务。连税费任务都完不成,还谈其他?在乡镇如此态度和压力下,村干部顾不得什么长远打算,在可以想得出的办法和可能讲得出的代价的范围内,到处借贷。借贷越多,农民也就越是不愿上缴提留税费,村级债务便在1999年前后恶性膨胀起来。村级债务终于坐成了当前乡村治理最大的定时炸弹。还是在1999年的农村调查中,就听镇里的干部讲,某村某组的一个晚上,有8户农户乘夜请来卡车,将全部家当搬走,留下几栋破房子,永久地离开了家乡。他们被过百万元的村级债务吓住了。另一个镇的一个村,近年来已有1/3的农户从村中搬走,因为村级负债已超过300万元,人均达数千元之多。
县里在2000年行动起来。从《s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村级和学校债务的意见》和《s县清理整顿村级和学校债务实施方案》文件的措辞来看,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是认识到了村级债务严重危险性的。但据我们2001年的调查,这些文件执行的效果很差,原因不是措辞不硬,而是积重难返。县一级解决村一级债务的时机恐怕已经过去了。
从s县在2000年3月下发的以上两个文件的提头即可以看出措辞之强硬。第一个文件共分16条,摘要如下:
一、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坚决遏制增债势头。此条的最后一句为:以2000年4月1日为时限,斩断所有债权债务,各学校和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债务;二、除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外,严禁任何集体和个人向村集体和学校提供借贷;三、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四、杜绝高息借贷,降低原借款利息。债权人不要求支付利息的,优先受偿;五、杜绝包干垫付,严禁“寅吃卯粮”;十五,全县减债目标是:村级债务100万元以下的村分3年偿还;100万元以上的村分五年偿还。
事实上,以上强硬措辞在2000年未能落实,不仅村级债务继续上涨,而且借债行为普遍发生。只是因为村级债务风险太大,村级借债的难度太大,而不得不以更高的利息或更优厚的许诺来借贷以完成上级的税费提留任务。
在如何偿还村级债务的办法上,实在乏善可除。据我们调查,s县村一级普遍不分情由停止了所有借款的利息,将钱借给村集体的农户不仅得不到高息,连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也得不到,且无法从村里取出钱来。这也是s县抑制村级债务恶性膨胀唯一起作用的办法。据十里镇1999年的调查,全镇1998年各村的利息支出占村集体收入的61%,其中一个村的利息支出竟是当年村集体收入的1.7倍。
j市以及s县还在如何清偿村级债务中一再强调加大“四荒”拍卖力度。s县2001年加大力度拍卖“四荒”10,794亩,仅得到148万元拍卖款,占全部村级债务的3.9%,每亩“四荒”仅得拍卖款137元。以50年使用权计算,每年2.7元。实在搞笑!
3、村民
构成当前j市农村严重村级债务的另一个深层原因是农民的原子化。我们1999年曾在江西宗族农村调查2个月,发现江西农村农民负担和村级债务都较轻,在一个村调查,村支书整天唠叨说,你看我们村这2万多元债务怎么办?如何还得清?这个村支书的担忧实在没有道理。一个村才2万多元债务,算得了什么?相对于s县村均过百万元的债务,这不是杞人忧天么!不过,我们调查发现不是一个村支书,而几乎所有村里有数万元负债的村支书都表达出这种担忧的时候,我们知道,他们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
这种担忧的道理在于他们所面对的村民。江西也许是当前中部地区宗族保存得最为完整的地区了。我们调查的泰和、崇仁两县,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所有姓氏和村庄都修了族谱,建了宗祠,实现了所谓“宗族重建”。宗族重建的不是物质性的族谱和宗祠,而是宗族文化,是对生于斯长于斯的村庄的价值联结,是一种“根”意识的强化。简单地说,实现了“宗族重建”的村民将自己生命的希望寄托在村庄可持续的发展之中。他们不准备也不允许村庄竟会破产,然后主动或被迫永远离开生于斯长于斯的土地。既然要村庄可持续发展,诸如j市农村那种不顾村庄未来的破坏性借贷都会受到谴责,可能恶性发展的债务,便会成为村支书不得不一再面对村民质问的事由。希望村庄可持续,并将生命意义寄托于村庄未来发展上,就不仅构成了村民文化上的价值,而且构成村干部文化上的价值。村干部不仅看重可以得到的物质报酬,而且看重能否得到村民好评一类的文化报偿。一个关心离任后村民如何评价他们治村状况,急切地期待得到村民好评的村干部,当然不愿意让村民说就是在自己的任上留下了村级债务这种不光彩的“政绩”。
宗族重建起来的还有农民的一致行动能力。也许我们可以在报刊上看到更多江西农民表达自己负担沉重的声音,更多江西农民因为负担而群体上访甚至闹事的消息,却不清楚江西与湖北同等收入的农村,江西农民负担不及j市农民的一半。j市农村,我们称之为“缺乏分层与缺乏记忆”的农村,农民的组织能力几近于无,一致行动能力几近于无。所有农民都感受到了不能忍受的负担,但没有谁愿意为减轻自己的负担而去上访告状,他们也知道这样做不会有结果,因为别的农民对他的上访告状无动于衷。“又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你操么子心!”是j市农民的口头禅。
农民一闹,违反中央政策的负担就不敢加码,就会取消,农民负担就轻。农民上访闹事靠的是他们组织起来一致行动的能力。宗族不仅可以组织农民到县里省里上访,还可以对行为不良的村干部构成有力牵制,所谓“赢利型经纪”,在宗族氛围浓重的背景下,不仅缺乏文化基础,也缺乏组织基础。农民的组织能力还会对那些欠村集体款项的农民构成强大压力,“唾沫星子淹死人”,一个欠村集体债的农民就是欠了全体村民的债。一个拒绝参与村庄公益活动的村民就是自绝于与全体村民共享村庄价值,就会被村民排挤出村庄正常生活,这是所有注重村庄生活价值的人都无法忍受的代价。而再看j市农村,谁管他人欠集体的债呀,又不是欠自己的债。
构成农民组织能力或一致行动能力的东西,我们称之为“乡村社会性质”,乡村社会性质研究可以让我们看到构成农民负担和村级债务的一些深层原因。要理解村级债务,就不能仅仅从政策上考虑,也不能局限在某一地区的农村调查,而应有更为全面深入的研究。
j市的村级债务是十分严重的,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湖北省的村级债务都很严重。全国的情况也许比湖北情况要好。安徽调查说,全省有3万多个行政村,目前负债总额64亿元,村均负债16.9万元,最多一个村负债超百万元[1]。这点村级债务,顶多相当于j市1990年代中期的水平,当然是低得不得了。我们到吉林永吉县调查,永吉农村的农民负担和村级负债也比j市农村低得多了。在永吉县金家乡调查,乡干部说,听说邻县有村级债务过百万元的村,可见永吉县村级债务不严重。不过,永吉农村也如j市农村一样,乡村干部最头疼于收取税费,农民有越来越多人不愿上缴税费,村干部只好高息借贷上缴。这样发展下去,相信永吉县农村现在还不多的村级债务在越过某个临介点后,会恶性膨胀起来。未雨绸缪,现在正是想办法的时候啊!
三、严重后果
回到j市这个村级债务已恶性化的地区来,看一看有什么化解村级债务的良策可想。先看一看村级债务的恶果。
第一,高额的村级债务首先让村民失去了对未来村庄生活的基本预期,一些稍有能力的村民赶紧想办法搬出村庄,几乎没有村民愿意或敢于对村级债务负责任。失去未来预期的村民会更为掠夺式地经营农田,更为短期地安排自己的规划。有一次到农村调查,听说有农民买了大豆种子,准备来年改种大豆,我们颇奇怪,j市是水稻产区,水稻产量高,经济效益比种大豆高得多,何以想改种大豆?原来,村民并不是想种大豆来调整产业结构或获得更好经济效益,而是以前的水利设施越来越破败,村组两级以前还维修一下,勉强可以引水过来种水稻,现在村组干部也不维修水渠了,村民也没有谁愿意或有能力去主持维修水渠。总不能让田空在那里,就种大豆算了。
种大豆总还算种了作物。有些地方的农民干脆抛荒。g县钱曹武镇抛荒面积达到2万多亩。g县全县耕地面积共有80.29万亩,2000年抛荒面积竟超过10万亩。抛荒的原因不止是农民负担太高,而且是由于村民对巨额村级债务如何偿还失去了信心,从而不愿对农业生产条件稍差的土地进行投入,其结果是农业生产条件越来越差,生产所得收入还不够交纳各种税费。
近些年,农民也不再在村庄建造新房子。一方面是因为手上没钱,另一方面,有点钱要建房子,也一定建到镇上或公路边上,永远离开村庄最好。在中国农村人口如此之多、城市压力如此之大的背景下,农民失去对乡土社会的基本依恋,这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第二,高额的村级债务让村干部失去了基本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感。得过且过已成为当前农村干部乃至乡镇干部的普遍心态。无力回天呐!那些在村干部位置上呆过很长时间且竭力使村级减少负债的村支书们,还在尽他们最后一点责任。有一次到a镇马港村调查,马港村支书是一个老支书,他凭借自己的那份有些固执的责任感,让马港村仍然只是全镇负债最少的村庄之一(仅负债42,900元)。他担忧地说,形势逼人,我已经撑不住了。他说这话时,脸上充满着忧郁,这张忧郁的脸时常在我头脑中闪来闪去。马港村与曾集镇相邻,马港周边村几乎都是债务过百万元的村。这如何让他不忧郁。
忧郁的村干部太少了,因为大多数村的债务已经过了忧郁这一关口,仅仅忧郁或负责任,对于巨额的村级债务已无实质意义。不仅如此,乡镇要税费提留的硬任务必须完成。不知从什么时候(大约是改革开放以来就一直如此)开始,收税收费都成了村干部的事情,财政的农税员、地税所的地税员和经管站的经管员是不下村收税收费的,下去的只是包村的乡镇政府官员。村级债务越高,农民负担越重,农民负担重且村级债务高,农户就不愿意交税费,不愿交的农户越来越多,说破嘴皮也没有作用。村级债务的债权人则整天跟着村干部讨债。
第三,高额的村级债务也让乡镇领导失去了偿还村级债务的信心。何况乡镇本身的债务也很多。在j市农村调查,乡镇干部流露出的那种悲观情绪,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只要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乡镇领导人,就一定清楚他根本就没有能力在任期内还清甚至减少村级债务。农民的负担要减,乡镇政府要运转,学校教师的工资要发,一些表面工作多少要做一点点。曾集镇党委书记说:“上交款是钢任务,干部工资、教师工资是铁任务,而农民该交的款又不交,乡镇真难啊!”既然没有办法减少村级债务,就让乡镇维持吧!维持下去,上面总会想办法,这种等着上面想办法的心态,几乎是所有乡村干部的心态。而乡镇负责人既然对村级债务无法可想,也就在上任之初即打算调走。有一个乡镇党委书记对我们说,这种一上任就急于调走的心态,几乎是他认识的所有乡镇负责人的心态。
第四,在如此高额的村级债务下面,乡村治理原来存在的问题更成问题,原来没有的问题也成了问题。以前希望通过达标升级,通过举办乡村企业,来消灭“空壳村”,以解决所有乡村治理的问题,没想到结果竟如此,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原来没有问题现在成问题的比如说当前正在进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若没有村级债务,降低农民负担的基础上费改税,既减少了征求成本,又降低了农民负担,还可以保证乡村组织基本正常的运转,当然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在目前巨额村级债务下面,费改税不仅进一步堵死了偿还村级债务的希望,而且少得可怜的两税附加甚至不足以支付村级债务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出来的利息。第二轮土地承包这样的好事,在高额村级债务之下,也变得可疑起来。农民之所以抛荒,并不是不想种田,或不希望拥有耕地的使用权,而是种不起田,拥有不起耕地的使用权。一些本来可以稳定在农村的农民流动出去,城市发展和国家经济形势持续繁荣就好。一旦国际经济衰退,国内经济形势下滑,那些失去土地的农民会到那里去做些什么呢?
当前村级债务对乡村治理产生的严重恶果,可以用在j市农村十分流行的一句顺口溜来概括,这句顺口溜是“村级名存实亡,镇级摇摇晃晃。”
四、政策建议
农民的相对剥夺感和农业的弱质性,使农业的比较收益大大降低,较重的农民负担使农民不愿上缴税费提留,这种拒缴的税费越多,农民离开村庄的决心就越大,在国民经济形势较好时,离开村庄的农民可以在城市谋得最低生活资料。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农村,在城市谋得最低生活资料越来越困难,最终,农民成为没有回归去处的城市流民与城市贫民,他们不仅没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房,甚至没有明确的身份。而在国民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时候,这些永远离开村庄的人,因为欠家乡一大笔税费,而回不了家乡务农以维持温饱,他们就会成为城市最庞大的也十分危险的一个部分,没有什么人有办法来管理这些城市流民,也没有那么多人有能力给这些流民以起码的机会。j市d县一些乡镇在计算村级债务时,将百万元村级债务平摊到农户。村级债务是化解了,农户也肯定不会交这笔分摊下来的债务。但农户有债务的压力,他们因此有更多离开村庄的动力,这种化解农村债务的办法,实在危险得很。
县一级都没有能力解决的村级债务,必须要靠地市一级乃至国家财政的大规模转移支付。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的实质,不仅在于缓解乡村两级财政的紧张状况,而且是减轻农民负担,降低村级债务,重建农民对村庄生活的信心,并为中央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创造基本条件的前提。不是因为农民理论上应该享受与市民一样的国民待遇,而是当前农村包括村级债务在内的特别严峻形势的现实要求。具体地,我们对以农业为主的农村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乡镇一级撤消政府,建立派出机构。徐勇曾经提出当前乡村治理的一项对策是实行“县政、乡派与村治”,村治是指村民自治,县政是指以县一级作为基层政权,乡派即乡镇一级不再设基层政权,而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具体地,徐勇建议,县以下的乡成为县的派出机构,接受县政府的委派、专事县政府委托的任务。乡的财政支出由县政府编制预算,由县财政开支。乡不必与县政府设立对等对口的机构,人员精简,转变职能,其主要职能一是完成政府任务,二是指导村民自治活动。乡长由县长委任,不设立副职,可根据需要设乡长助理职位。乡属机构均为办事机构,在县政府领导下行使事权[2]。徐勇的建议十分精彩,也切中要害。乡派一是可以改变当前乡镇机构杂多和人员庞大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又切断了乡镇一级积极财政政策的弊端,而根据县政府安排的任务开展工作。
2、改变当前以政绩为主的积极型行政考评制度。乡村组织的主要职能是消极的而不应是积极的,所谓消极的职能,是稳定的保守的职能,而不是发展多少的职能。乡村组织必须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能否发展,视国家的政策而定。今后应大大限制乡村组织达标升级的冲动和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将压力型体制转过来,实行消极的评价体制,主要目标是不出问题,不为乡村治理的问题制造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乡村两级不得通过借贷举办企业,也不得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强迫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乡村组织主要的功能不时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而是为农民致富提供基本秩序。
3、大大减轻农民负担。应在当前正在安徽试点的农村税费改革的基础上,再将农民负担减少一半。农民负担的底线是种田有收益,土地使用权能够有价转让出去。超过这个底线的农民负担,就是国家财政应支付的部分。在当前,农民负担应比这个底线还低一些,以稳住农民、稳定农村,从而为化解村级债务而不是继续增加村级债务提供可能。在乡村两级收入划分上,向村级倾斜,使村一级的收入不仅可以吸引农村能人出来担任村干部,而且这些担任村干部的能人可以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相应地,应由地市以上政府统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包括教师工资。县乡不再承担义务教育的投入,也无力承担教育投入。
村级债务范文篇2
我们在2001年向j市近50名乡镇党委书记发放问卷,让他们回答“你认为当前农村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什么”时,几乎所有乡镇党委书记都回答最大的问题是村级债务或乡村债务。
一、现状与过程
1、村级债务的数量与构成
那么,j市农村村级债务究竟如何?我们从j市下属三县各乡镇获得的村级债务不完全统计数字汇总如下: 表一:村级债务的数量(不完全统计)单位:万元、元、个
债务总额
乡镇平均
村均债务
农民人均
最高乡镇
无债村数
s县
28,960
2,227.7
74.0
573.4
5,000
17
g县
13,635
1,048.9
34.0
340.9
2,143
无
z县
33,422
2,228.1
71.9
402.7
7,000
2
合计
76,017
1,854.1
59.5
412.4
7,000
19
说以上村级债务统计数字不完全,一是我们未能得到有些乡镇村级债务的具体数据,二是乡镇上报村级债务倾向低报。以s县为例,县经管局内部统计的村级债务是3.8亿元,g县人民政府2001年7月提供的全县村级债务为1.75亿元,分别比我们不完全统计数高出27.8%和28.3%。即是说,村级债务的实际情况较上表反映出来的情况更为严重。
根据我们调查获得的官方公开数据,分别统计j市、s县和a镇村级债务的情况如下表:
表二:村级债务的构成略。
说明:上表的数据分别来自j市经管局1999年6月、s县经管局2000年4月、a镇经管站2000年12月的统计。因为统计项目不完全相同,上表中有些数据为笔者合并所得。至2000年底,a镇村级债务总额为s县倒数第三,村均村级债务和人均村级债务为s县倒数第二,是s县村级债务最少的乡镇之一。
构成村级债务的贷款,是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当村级债务不高,村级具有资金偿还能力时,银行愿意向村集体放贷。随着村一级负债的增多,放贷的风险越来越大,银行越来越不愿向村集体放贷。从a镇的情况来看,银行在1996年前后收紧对村一级的放贷。这个时候,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由农村经营管理局下设的具有金融性质的机构在农村大规模发展起来。农村合作基金会名义上是股份制金融组织,国家允许基金会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吸收存款,然后以高于银行的利率向外借款。村一级在向银行借贷困难的情况下,转而以较高利率向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因为镇合作基金会由镇经管站代管,事实上与经管站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而镇经管站又由镇政府管辖,镇政府为了让村一级及时将各种款项上缴上来,也鼓励甚至施加压力让基金会向村一级借款,基金会高息吸蓄之后,也需要将存款借出去,有时还利用自己管理村财的优势,强行向村一级高息放贷。至1998年,乡镇一级农村合作基金会因为放贷太多,债权不良,无法及时收回借款,而发生金融风险,至1999年7月被整顿取消。
在1998年前后,基金会也不愿且无力向村集体借款,村一级便以更高的利息向民间借贷,这就是构成当前村级债务主要方面的借款产生的原因。刚开始的民间借贷,第二年甚至年底就可以还上,月息一般在2分。有些村民向村集体放贷偿到了甜头,当一些村集体以超过2分的月息借贷时,一些村干部以将钱借给村集体获得利息收入作为生财之道,村民则找关系将钱借给村集体。随着村一级债务的迅速增加,村集体的还款能力越来越弱,很多将现金借给村集体的农户无法收回自己有时是急需的用钱。月息2分的诱惑力被村集体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所抵消。村一级必须向上缴各种税费,村集体便以3分的月息甚至4分的月息向农户借款。c镇一个村甚至以5分的月息借贷了2万元现金。
从表二村级债务的构成看,村集体欠农户借款所占比重最大,这些借款的大部分就是1990年代中期以来向农户高息借款的本息。表上反映出来的村集体欠基金会的借款不是很多,与j市清理整顿基金会的办法有关。具体讲,j市将本来是村集体欠基金会的借款,因为村民在基金会存款形成对基金会的债权,而化转为村集体欠村民的借款。表二中的各种应付款,主要是调整产业结构或举办村办企业中的应付款。
2、村级债务的产生与发展
村级债务普遍出现的时间,大致在1990年代中期稍前,j市村级债务在1993年前后已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大多数只在数万元,超过10万元就是触目的数字。举例来说,c镇1993年全镇村级债务171.4万元,债权71.8万元,债权中,相当部分为镇直机关向村级的借款。以c镇26个村来计算,村平债务为6.6万元,村平债权为2.76万元,村平净债务3.84万元,仅相当于当年全镇村平共同生产费7.83万元的49%,可见不高。到1997年,全镇村级债务已达1,201万元,村平46.2万元;1998年村级债务为1,701.6万元,村平65.5万元;1999年增至2,149.3万元,村平82.65万元;2001年达到3,242.8万元,村平124.7万元。
从s县来看,1994年全县统计的村级债务仅6,484万元,1996年为9,786万元,1997年猛增至16,757万元,1999年增至22,880万元,2001年内部统计数字,村级债务已达3.8亿元。若按s县372个村平均,1994年村均债务为17.4万元,1996年为26.3万元,1997年为45.0万元,1999年为61.5万元,2001年为102.2万元。
从j市来讲,1995年村均债务仅10万元左右,至1998年,村均债务便已超过40万元,翻了两番多。而在1998—2000年大约三年时间,村一级债务继续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再翻一番。2000年,不止s县,也不止j市,而是全国忽然发现村级债务相当严重,大家开始惊呼村将不村的时候,村级债务已经积重难返了。
2000年s县下决心治理村级债务,三令五申不能再增加一分村级债务。但在2001年夏秋之交,我们仍然发现不止一个村以高于4分的利息向村民借贷以上缴税费。有一个村向村民借款三个月,实际借款4,000元,但在借条上写借了5,000元现金,三个月后还5,000元钱。还有一个村以0.80元/斤的价格与农户结算超收的稻谷,而后以0.50元/斤的市场价格卖出,以上缴税费。农户是很愿意以0.80元/斤的结算价格超售稻谷的,虽然拿不到现金,却可以抵第二年的税费。这些办法既变通了县政府强调不准高息借款的措辞,又应付过去乡镇政府强大的税费上缴压力。因为村干部根本无法向农民收取足够的税费,尤其是在村集体欠农户大量借款,农户以村集体借款抵上缴任务时,村集体在上级催收压力下唯一可以想出来的办法就是寅吃卯粮。
回过头来,村集体为什么自1990年代以来不断向外借款,以至产生如此严重的村级债务?
先看一看是什么原因形成了村级负债。我们根据调查获得的资料,将村级债务产生的原因列表如下:略。
也就是说,当前村级债务的构成中,举办企业和调整产业结构形成的村级债务,约占原始村级债务的1/4,应付以“普九”验收为主的各种达标检查形成的村级债务,约占1/4。另有2/4的原始债务为村集体垫付农户上缴款。需要注意的是由原始债务引起的借款利息,s县2000年统计的借款利息占全部债务的19.9%,这还是在2000年县政府清理村级债务,扣除近2,000万元高息后的比重。此外,农民高息借款给村集体时,习惯于每年存本取息,村级债务的实际利息支出就会较最后统计数高出很多。c镇2001年曾对村级债务的形成进行细致清理,发现高息一般可以占到现有村级债务的47%,可见村级原始债务的严重后果。而农户欠款也就是村集体的债权中,很多农户早已搬出村庄,或人已去世,欠村集体的债已无法收回。一些高额负债村,如负债超过300万元的d镇高阳村,为了弥补高额负债,竟在1999年以亩平450元向农民分配税费任务,亩平450元甚至比有些农户亩平毛收入还高,农户当然是交不起也不会交了。村里也不准备农户上缴这么高的提留税费,但他们从帐面上提高了村集体的债权,使300万元的村级债务看起来不那么让人害怕。
3、村级债权与农民负担
来看看村级债权的情况。据a镇2000年村组两级债权债务统计,村组两级债权主要是农户欠款。全镇832.8万元债权,应收款仅71.4万元,占8.6%,农户欠款761万元,占了全部村组债权的91.4%,占了当年a镇村组1,115.4万元债务的68.2%。从s县看,据2000年4月的统计,全县村组债权为1.83亿元,其中农户欠款1.36亿元,占74.3%,占全部统计债务3.1亿元的44.2%。农户欠款以前并不是构成村级债务的主要方面。大致在1997年以前,农户欠村组两级税费款是很少的,而当前的农户欠款其实就是农户欠交的税费款。在1990年代之初,农民负担迅速上升,农民负担过重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农民的皇粮国税意识仍然很强,除极少数农户因为经济过于困难不能及时上缴税费,只有很少所谓“钉子户”因为各种具体原因,诸如存在与村组的债权债务纠纷,对村组干部处理问题不公不满意等而拒交提留。1997年之前农户欠款很少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实行粮食“户卖村结”,村组根据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及村组加码的数额,直接从农户应得卖粮款中扣除。有些部门如耕牛保险、畜禽防疫部门通过村组干部向农户搭车收费,村干部得到的高额回扣可以占到搭车收费款的20%。因为农民对日益沉重的负担不满,不愿卖粮,催粮日渐成为乡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和难度最大的工作。
j市是粮产区,1990年代中期正是国际上关心“谁来养活中国”的时期,对粮食的重视便是粮价一提再提。农民负担也在迅速增加,只是曾达0.80元/斤的稻谷价格抵消了农民对沉重负担的感受。自1996年以来,粮食价格一路下滑,一度只有0.30元/斤,农民负担却不仅未减,而且继续上升,并在1998年左右达到最高峰,农民的经济收入越来越少,真正交不起税费提留的农户越来越多,开始是5%,第二年10%,第三年20%,第四年便开始有一半的农户不再上缴提留。农户欠款便越来越多。
根据我们对a镇24个村(缺a镇另外5个村的资料)2000年合同兑现情况的统计,24个村中,有13个村的兑现率不足80%,有21个村交清全年负担税费农户的比例低于总户数的70%,其中有14个村有接近或超过50%的农户未交清当年税费。有4个村竟有70%以上农户未交清当年税费。
村级债务范文篇3
村级债务沉重,已愈来愈成为困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已愈来愈成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丞待破解的难题,已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障碍。自年省委、省政府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会议后,枝江市按照上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化解村级债务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突出任务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清理与化债并举,增收与化债并重,探索了一些化债的途径和措施,遏制了村级债务急剧攀升的势头,取得了化解村级债务的阶段性成效。我市拽车村率先实现了零债务。截止年12月底,我市已化解村级债务5152万元,占2002年锁定村级债务29084万元的17.7%。
一、村级债务现状
村级债务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在90年代初逐步显现,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村级债务以翻番的速度急剧膨胀。
一是负债面广。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我市锁定村级债务29084万元,全市198个行政村村村负债,负债面达100%。
二是负债数额大。截止年底,全市198个村负债额仍达22243万元,村平112.3万元。负债在10万元以下的村仅有5个,占村总数的2.5%。全市负债在200万元以上的村有30个,负债额达8486万元,占全市村级总负债22243万元的38.2%.
三是债务硬,债权软。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村债务的往来关系是明确的,是必须要偿还的,是硬的。但债权清收,省委、省政府明文规定:只能清理村干部养老保险,追缴单位和干部职工拖欠村集体的款项,清收村办企业承包款。农村税改前农民历年形成的税费尾欠,继续执行中央暂停清收的规定。同时,从债权结构分析,90%左右的村级债权是农户税费尾欠款,这些欠款户中有的已经迁走,有的人已去世绝户,很难回收,导致有相当部分成为呆、坏、死账。
四是向村组干部借款数额大,不稳定因素增多。在税改前,村组干部为完成上级上缴任务,用本人存款和向自己亲戚朋友等借款完成上缴任务(在村存款户头都是村组干部个人的名字)。由于村集体长期不能还清村组干部借款,一些债权户经常到村组干部家中索债,甚至拖刀动斧追款,村组干部人身安全不能得到保证。据统计,我市有173个村、1010名村三职干部在村集体以自己名字立据存款1977.29万元,占债务总额的8.9%。
二、村级债务形成原因
造成村级负债不断增大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既有决策中兴办企业、借贷上交形成的债务,也有管理不善、非生产开支失控的漏洞,还有非正确政绩观的诱导,但更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现行管理体制和投资分配政策上存在的制度缺陷。
首先,国家对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主体错位。在财政分灶吃饭的体制下,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项目,几乎都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往往呈倒金字塔,财政越往下越困难。县乡财政被喻为“吃饭财政”,根本无力配套资金,搞建设。随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村级承担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村级债务因此也越积越多。加上有些领导片面追求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制定不切实际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经济发展指标,开展名目繁多的达标升级活动,以政府责任状的形式进行考核,村组干部不得不靠大量举债“搞建设、谋发展”,使本来就捉襟见肘的村级财力更加举步维艰。
其次,税费征收制度中存在的业绩考评缺陷,是导致村级债务增加的重要因素。农村税改前,完成上级下达的税费任务,是村组干部的一项重要使命。为保障税费的足额上缴,大都采用绩效挂钩的办法,实行奖励或直接与本人工资报酬挂钩。考评指标也只管税费是否收缴上来,所反映的只是收入完成情况,而不问钱从何来?是否举债?一些村组干部为了完成任务,拿到奖金,除了挪用村“三项提留”外,向农户或个人借款或直接从银行、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完成各种税费上缴任务。
第三、原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不利于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二元社会经济结构没有打破,国民收入再分配重点向城市倾斜,财政支出中用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投入比例依然不是很高。农村税费改革前,村级公益事业靠“三提五统”维持。农村税费改革后,国家政策支持仍然沿用过去国家、地方、村级各出一点的办法,在操作上实际是有资金缺口的。在现有农民收入水平下,村组要完成这些投入任务,出路只有两条,不是增加农民负担,就是向私人借债。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对策
沉重的债务负担已严重影响基层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障碍。真正化解起来盘根错节,有些问题是积重难返,不可能毕其功一役,不可能一蹴而就,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必然会导致旧债未还又添新债。笔者认为,应本着不操之过急,不增加农民负担,确保农村稳定的原则,按照“禁增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胆探索各种有效的化解办法。
(一)降息减债。以专项治理高息借款作为化解乡村债务的突破口。要对借款本金和利息逐笔清查,清查结束后仍然滞留账外的借款,村级组织将不承认。村级借款利率一律降至金融部门规定的同期同档存款利率标准之内。借款不准利滚利,已按利滚利计算尚未支付的,要纠正;已经支付的,视造成损失情况,追究责任人责任。村组干部利用职权放贷或以工资转为借款的,一律取消全部利息。借款用于吃请送的,由责任人承担。在偿还各类债务中,要优先偿还个人借款,暂时无偿还能力的村,借款要停息挂帐。
(二)清收债权还债。要根据不同欠款对象分类施策,确保回收。一是对农户的欠款要区分情况回收,能一次偿还的,必须做到一次性回收;欠款额度大、一次性偿还有困难的,必须作出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合同,按合同约定偿还欠款;对有偿还能力拒不还款的,要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清收。二是对外单位和国家公职人员欠款,要采取逐人清缴、财政扣缴、银行划拨、工资扣缴、以资抵债、依法清收等措施,力争一次性回收;对有还款能力拒不还款或拖延还款期限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村级组织为企业和个人借款担保形成的债务,一律由企业或个人负责偿还;企业已合并转制的,由接收企业负责偿还;企业已关停或常年亏损无效益的,要拍卖其资产抵债。四是对村集体垫付各项税费等挂账形成的债务,应查明原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农户的,可以转入农户名下。清收的欠款要专项管理,定向用于偿还债务。
(三)盘活资产还债。以盘活集体资产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途径。要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盘活村集体资产,对长期闲置和经营不善的集体资产,如房屋、荒山、鱼池等,可采取产权转让、承包租赁和拍卖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搞好集体现有的土地、水面、林地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增加村级组织收入,以资抵债。
(四)严防增加新债。以杜绝新债务的发生作为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重点。要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一是任何单位不准向村级组织强行摊派报刊、书籍征订任务,更不得以回扣、代扣、代缴等方式促订促销。二是不准强行开展村级组织和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活动,不准强行命令村级组织完成种养计划和技术推广任务,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三是村级组织创办企业及兴办公益事业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准超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上限控制标准,无财力保障的不准借债进行。四是要大力精减村干部职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干部(党员)交叉任职,严格执行村干部定额补贴标准,严格控制村级支出,压缩一切不合理开支,增强村级组织还债能力。
(五)建制防债。以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为核心的长效机制是防止新债发生的重要保障。坚持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组织,完善议事规则,规范财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内容,重大财务开支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内部民主监督;要建立村干部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给村级组织造成新的不良债务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经济、行政、纪律责任;全面实行村财民理乡镇代管,实行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管,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快管理手段的现代化,逐步建立农村经济监测系统和农村经济管理网络,实施会计管理电算化;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力度。
(六)发展经济化债。以拓宽农民、村级组织增收渠道作为化解村级债务的根本途径。村级债务的解决,最终是要靠发展经济,靠农民和村级组织增收来实现。因此一是要加大改革力度,探索新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利用集体资源、资产参股入股,实行股份合作,拓宽村级组织收入渠道,增强村级组织自行化解债务的能力。二是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盘活办企业、上项目的资产,化解其债务。三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及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帮助农民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对农民进行进城务工知识的培训,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其还款能力,逐步回收农民欠村级组织的债务。
(七)财务清理冲债。对历史形成的债务,区别情况,分类处置。对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税费尾欠,按照程序核销,不再向农民追缴;对欠村组干部工资形成的村级债务一律不得计息,对已计息的,其利息一律从债务中剔除,据实核算;对村级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投资形成的债务,由审计、财政、经管等部门审计,据实确认。所欠工程款一律不得计息;同时,对清理过程中发现收入不上帐和重报、虚报支出,虚增村级债务的应如数退回,属违纪违法的问题,由执纪执法机关处理。
村级债务范文篇4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村级债务审计清理的通知(政办电〔〕54号)要求,为做好我县村级债务审计清理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清理目的和政策依据
通过全面审计清理,掌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底数,摸清债务结构、类型、用途,锁定旧债,遏制新债再生。同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为逐步建立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创造有利环境。
自查和审计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村级债务的清理核实。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39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的通知》(政发〔〕2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化解村级债务的若干政策性规定》(办发〔〕1号)等。
二、审计清理对象、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审计清理的对象和范围。本次清理的对象为年底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延伸审计和调查对象为村级债权债务相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等。
(二)审计清理的内容
1、清理债务的真实性。以年全省村级债务清理后的锁定换据(以下简称“锁定换据”)为基础,逐笔核实乡镇财政所代管核算账内所反映的账证表、债务合同、借据等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有无错报、虚报债务等问题,查清债务的真实状况。
2、清理债权的有效性。以锁定换据为基础,逐笔核实乡镇财政所代管账内所反映的账证表、债权合同等资料有效性和真实状况。审查有无虚假债权、是否为有效债权、是否存在不真实的问题。
3、清理债务总额及构成。在核实锁定换据基础上,查清年至年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增债务、类型、用途,偿还债务数额,逐笔核实新增债务、偿还债务情况,清理锁定截止年底村级债务总额、构成和举债用途。
(三)审计清理的方式。审计清理实行“上审下”、“交叉审”、“同级审”三结合的方式进行,清理工作分自查和集中汇审两个阶段进行。各乡镇(场、区)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自查,整理相关账目、凭证等资料,填写自查表格,向审计组提交自查报告。省审计厅组织审计组于3月24日赴我县集中汇审,集中汇审工作年6月底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审计清理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的需要,是清理锁定村级债务、规范村级财务收支、保障基层正常运转的根本措施,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各乡镇(场、区)要充分认识村级债务审计清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县已成立领导小组,各乡镇(场、区)必须高度重视,乡镇(场、区)长负总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财政、经管等部门要在认真清理核实、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加强协调,积极主动配合审计机关做好审计清理工作;不得虚报债务,弄虚作假,对违反债务清理工作要求的单位、人员,应追究相应责任。
(三)做好债务数据自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进行自查(账内、账外),对年村级债务清理中由于漏报、有争议等原因未列入清理锁定换据的债务,也一并自查,按时按要求上报省审计厅审计小组。
村级债务范文篇5
村级债务主要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行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与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各项应付未付款的总额。如村集体银行贷款,向单位、个人借款本金和利息,高于国家利率抬款利息,向合作基金会借款等。根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黑龙江省村级债务总额132亿元。
1.债务面广、额度大。净债务40多亿元。全省9000多个行政村,每村平均债务140万元,3500多个村资不抵债,接近总村数的40%。
2.呆死债权多。农户欠款和所属企业及外单位欠款占债权总额90%。由于各种原因,回收希望渺茫。有关部门预计,全省将有60%以上的债权已无法收回。
3.主要来源是银行贷款和个人抬款。据统计,全省村欠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74亿元,欠农户抬款和外部个人抬款68亿元,总计占到村债务总额90%以上。积累时间长、基数大,年年追加利息,债务增长迅速。
二、形成原因
黑龙江省村级债务的形成,除了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外,更主要是行政体制和政策问题,导致了村债务非正常扩张。
1.超前发展村公益事业。村办各种公益事业不量力而行,用于教育、修建道路、敬老院、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产生债务达到60%以上。如从国家到地方开展的“普九”教育、文明村建设、计划生育等达标,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强迫村级完成任务。校舍、道路、计划生育服务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级公共财政投资不到位,村没有资金来源,只好大量向银行举债和向个人高息抬款。
2.完成各种达标摊派活动。村集体被迫为农户代缴各种税费和种养补贴,垫付后收不回来,导致农户欠集体,集体欠外债。为完成上级部门开展的“地力杯”、“铁牛杯”、“黑龙杯”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竞赛而借债。每年村级承担的报刊征订达30余种。
3.债务利息成为新增债务。长期无力归还的各种借(贷)款和抬款等巨额债务,形成了大量利息支出,利息形成的债务不断增加,造成了新的债务。据统计,村级欠省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息就达30多亿元,占债务总额近30%。
4.举债兴办村集体企业。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省号召大力发展村办企业,层层下达计划指标,一些村集体把积累投进去了,还借款或抬款办企业,有的还为企业贷款担保。企业亏损倒闭,债主也找不到了,债务只能由村集体承担。
5.管理制度不健全。村集体抬款、贷款、担保等经济行为随意性大,大额开支管理混乱,发现时已成事实,追究的法律制度缺失或者空白。村“养员”过多,名目繁多的各级检查评比,造成办公经费、招待费严重超标,也是村债务积累的因素之一。
三、对策措施
各级政府对村集体实行“压力型体制”,加速了权、责、利的分离,导致村集体背负了沉重的债务。可见,从政策上、体制上解决村级债务问题十分必要。黑龙江省化解村级债务,应在“合理分类、区别对待、政策支持、分类化解”的基础上,建立严格制度,坚决遏制新增债务。
1.制订清收债权偿还债务的政策措施。债权大于债务的村,通过清收债权化解债务是一条主要途径。农户欠村集体的是历年应缴农业税、提留和统筹等款项,是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合法负担,是农民应尽的义务。黑龙江省农户欠款接近债权总额的60%,回收债权化解债务潜力很大。现行的《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中制订的关于减缓回收村级债权的一些政策,过于强调减轻农民负担,助长了违反合同信誉、不履行应尽义务的不良行为和风气,特别是大多数信守合同,已经交纳税费农户心理的不平衡。所以,应对这些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维护国家法律、政策的连续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应制定有利于村集体回收债权的政策措施和操作办法。如应允许从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资金中扣缴其相应欠款,实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统一,回收的款项用于化解债务。对于生活困难的农户,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通过村务公开,把村集体所有欠款情况向村民公示。针对各类债权的具体情况,欠款数额大小和不同农户的实际承受能力,分类拿出切实有效的清收办法,制定年度计划,逐步清收。
2.农户“黑”地纳入村集体发包管理。2001年以来,各村收回抵债机动地,用于解决农户土地承包纠纷,村集体带回了近4亿元的新债务。黑龙江省速生丰产林整地,大片林地和草原变成了良田。有关数据显示,全省未列入集体管理的不交农业税、不交承包费的“黑地”上千万亩,这是化解债务潜在的重要资源。收取“黑地”承包费也有法可依。如《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土地等资源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属于有偿使用,经营户应向集体缴纳承包费用。应出台政策,授权以县为单位,制定未纳入村集体管理土地清理的工作方案,按照略低于当地农民自行流转承包土地的价格收取承包费用,用于化解村债。
3.制定核销村集体欠银行贷款本息政策。对村集体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按不同情况,制定相应政策。如对确实是多年老账、坏账、呆账的贷款,要实行“本息分离,息不转本,息不计息”。对确实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贷款,要制定挂账停息的相关政策,逐年给予核销,彻底走出利息转本金,基数增加又产生新的利息往复循环。对确实用于兴办村集体企业的贷款,目前企业已经不存在的,要参照国有企业破产有关政策,给予核销。省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6月,黑龙江省累计实施政策性破产立项43户,破产终结25户,核销金融债权40.4亿元。多数村办集体企业是国家号召兴办的,应该享受和国有企业同等待遇。超前发展村公益事业,也是各级政府指令性、任务性、政策性造成的,核销这部分银行贷款,是遵循“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也是履行政府责任的必然要求。
4.推广化解村级公益性债务奖励政策。2005年,黑龙江省确定绥化市作为化解村级公益性债务试点市。对偿还村级举办农村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社会公共公益性事业建设产生的债务,省级财政给予化解总额30%的奖励。绥化市2005年和2006年,共化解公益性债务2.44亿元,省财政给予9206万元奖励。绥化市化解村债试点已取得成功经验,应在全省加快推广,实现普惠激励制度。省级财政应对各地化解村公益性事业债务给予化债奖励政策。这项财政资金的拨付属于利益的再分配,应公平合理。可以按全省村平均债务额的一定比例发放化解债务补贴资金(也可以考虑村型大小的因素),债务多的村用来化解急需解决、矛盾突出的债务,债务少的村除用来偿还现有债务外,剩余作为财务管理好的奖励资金,鼓励村搞好资金管理,体现“奖优罚劣”而不能“奖劣罚优”。全省村级教育负债占总债务的20%多,比例很大。黑龙江省争取到国家化解“普九”义务教育债务试点工作。化解债务资金来源由国家投入33%,省级财政奖补30%,剩余37%由县级匹配。参照这个政策,对以往开展其他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债务,也应本着“谁主张、谁偿还”的原则,实行剥离挂账,由国家或主管部门补偿归还。
5.坚决遏制新债发生。国家或省级财政要建立农村抢险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支出财政投入机制,把这类支出列为财政对村转移支付项目,从源头上防止新债发生。要严格控制村级管理费支出和村级“三项费用”管理,绝不允许超范围超标准开支。新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得举债办事业。各级政府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应有财力保障,不得采取村级预付、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对于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村,按照“谁举债、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村级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组织贷款或向社会借款填补收支缺口,不允许举债办公益事业,搞形象和政绩工程。健全完善村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和长效的审计机制,有效预防新债的形成。
6.强化县乡化解责任。把村级债务化解成效作为考核县、乡、村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以县、乡政府为单位制定处理债权债务政策。建立集体资源台账,实行分类、评估和价值预测管理。采取承包、租赁或拍卖等方式,提高村集体资产资源运营效益,实现商品化和利益最大化,拓宽化解债务资金来源渠道。各地偿还化解村级债务的有效措施,应上升为政策规定。理顺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农经部门的行政职能,制定出台违反农村财务管理处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管理和监督。坚持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完善“一事一议”制度,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参考文献:
[1]省农委.化解全省村级债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内部资料,2007,(11).
[2]杨茂君.关于乡村债务问题的调查与建议[j].中国改革论坛,2006,(12).
村级债务范文篇6
一、村级负债现状及成因
(一)村级负债现状及特点
仕阳镇共有28个行政村,2007年末的基本情况是:农业人口2.3万,耕地面积8347.3亩,农民人均收入3018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3万元,负债总额92.4万元,平均每个村负债3.3万元。调查结果表明,这些村经济收入十分有限,一些村一年来根本没有什么收入,甚至有些村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总和不够偿还所欠的债务,村干部为此忧心忡忡。
1、负债差距大,债务逐年递增。据农业经济报表及资产负债表提供数据表明:2004年末,村级负债为43.3万元,有债务的村21个,占全镇村数75%,无债务的村7个,占全镇村数的25%;其中流动负债39.3万元占总负债的90.76%,长期负债4万元,占总负债的9.24%.2007年末,报表数据显示村极负债为52.4万元,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40万元的债务因村里无钱支付而没有入账,这样2004年度的负债总额为92.4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加了49.1元,全镇平均每个村负债3.3万元,与2004年同期相比,村均增加1.75万元。按农牧业人口计算,全镇人均负债40.17元。全镇村集体资产5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万元,占总资产的12.16%;固定资产482万元,占总资产的82.53%,有相当部分的村在短期内基本没有偿还能力,化解债务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2、村级债务以民间渠道为主,逾期债务多,高息借贷占相当大的比例。调查显示,在村级债务中,向个人借入的有4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44.18%,其中有息借款为22万元,有好几个村存在高利息借款现象,年利息一般在1——2分之间。长长的尾巴,沉重的包袱,本生息,息转本,日积月累,越滚越多。据调查,有一个村在开发小区建设过程中,向民间借入资金20余万元,而且都是高息借款。高息借款都来自民间个人,用村干部的话说:“负债村在农行、信用社借款长期还不上,现在根本借不出来,只好以村干部个人的名义在民间向个人借,不付高利息根本借不出来。要维持村里的经济运转,只好拆东墙补西墙,还了旧账欠新的账。”
从以上调查情况来看,村级负债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1﹑村级资金缺口增大,正常运转困难。
2﹑村级债务额度大,旧债化解困难。村级债务虽然近几年已下力气进行了化解,并得到一定收效,但村级债务包袱仍然很沉重。
3﹑新债务继续增大,债务总数额继续上升,杜绝根治较难。
(二)债务形成的原因
村级债务是逐步积累形成的,有多方面的原因。通过调查,大量债务的形成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育“普九”等各项迎接检查工作举债达标升级。比如村级学校建设达标、计划生育达标、综合治理达标等等,使基层非生产性支出不断加大,特别是困难乡村,面对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打肿脸充胖子,东借西凑,最为突出的是建校欠款。像瑞昌村2000年把原来的中心校旧校舍搬迁改建,共花了160万元,其中上级拨款30万元,自筹80多万元,目前还欠40多万元。
二是超出群众承受能力大办公益事业造成负债。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量入为出才能收支平衡,但一些乡村却未从实际出发,超越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兴办公益事业,靠举债兴办公益事业,造成村集体经济负债。如有线电视安装、村村通电话及其它各类晋升达标项目等,造成村集体经济负债,也有一些经济实力差的村迫于需要如建学校、农网改造等,包袱越背越沉。
三是地方经济发展滞后财力薄弱。从调查情况看,多数村级财源均来源和依靠于农户,而单一的农业经济收入又是有限的,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自搞自亏。经调查,大多村处于为民办实事的心愿,修乡村公路、建富民桥、集资架电等等,甚至有的建设项目没立项就盲目上马,一无人力,二无财力,一拖就是几年,留下半拉子工程。
四是高息借债还债,造成债务膨胀。一些村经济基础差,底子薄,没有收入来源,长期靠贷款来维持日常运转,利息越滚越高,日积月累形成债务。要使村级正常运转,不仅要应付生产、办公、教育、计生、民兵和优抚对象等方面的开销,而且还要支付村干部工资等,由于收不敷出,无奈只有向农户高息借款。有部分村干部新官上任“三把火”,为早出“政绩”,超出村级财力,借钱办事,千方百计到银行贷款或高息借款,大力兴办公益事业。还有部分村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利建设、整地改土、修路、栽树等指令性任务,因村集体没有钱,只得向农户高息借款,有的年息竟高达2%,这样“利滚利”越积越多。有个村,2004年村级债务是2.4多万元,2005年为18.4万元,2007年变成了41.4万元,每年增加的债务,主要是用高息借债来还高息。全镇村级债务中约20%以上是有息借贷,其中高息借贷月息一般在1%-2.5%,导致债务恶性膨胀。
五是债权清收难度大造成负债。近年来,农民增收趋缓,全家外出打工的增多,弃田抛荒现象呈蔓延之势,加之部分农民因陈年旧帐、矛盾纠纷等原因拒绝还款,遂形成负债,同时也使债权清收难度加大。
六是管理不善,非生产性开支过大造成负债。一些村民主理财制度不健全,对开支把关不严,不合理开支过大,管理混乱,也造成了数额不小的债务。办公费等管理费用开支随意性大;有的村因开发建设招待费开支也很大,这些都给集体经济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二﹑化解村级债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村级负债的日趋严重及其存在着负面影响,已日渐成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沉重包袱,严重困扰了村级日常工作的开展,成为影响农村干部部队稳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化解村级债务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成为当务之急。同时各政府部门也应引起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一)村级债务造成的负面影响
日益恶化的村级债务问题影响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导致干群关系紧张,严重阻碍农村税费改革各项政策的落实,成为加重农民负担和引起农民负担反弹的严重隐患,成为引发农村新的矛盾和纠纷的重要源头。
一是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村级债务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村级债务相当一部分是涉及向农民的借贷,村级债务锁定后,许多农民不仅得不到利息,连本金都要不回,有的无钱购买化肥、种子等生产资料,有的春节无钱购买年货,不少家庭影响建房、子女结婚,有些家庭甚至影响子女上学、外出打工。
二是阻碍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和深入。村级债务除了一部分是向信用社、银行的借贷外,剩下的都是民间借贷,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向村民的借款,涉及到的农户多、数量大、面很广。实行税费改革后,通过规范与减轻农民负担,村集体没有可能从农民那里提取费用用来化解村级债务,向农民欠下的借款无力偿还。虽然现在农民承受的负担都改成了税,但农民只认一个理:欠债还钱。村集体欠农民的债不还,农民势必以债抵税,农民欠集体的债不还,必将会影响基层组织的运转,必然会出现新的借贷,形成恶性循环。
三是恶化农村发展环境,妨碍农村经济增长。一些负债数额较大的村,利息负担越背越重,基层干部精神压力很大,整天被债主所逼,收款时节和春节前根本不敢回家。村干部整天穷于应付村级债务问题,没有精力创新路、求发展。沉重的债务也使村级集体对生产、公益事业投入减少,无法进一步改善条件,优化发展环境。
四是高额的村级债务让村干部失去了基本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感。那些在村干部位置上呆过很长时间且竭力使村级减少负债的村支书们,还在尽他们最后一点责任。由于村干部仅年终才有几百块钱的补贴,许多村干部每年春节前后,四处躲债,工作没有积极性;村集体无力组织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抓好新农村建设更是力不从心,负债村又难以再举债,必然加大对欠款农户的催款力度,极易激化矛盾,影响到基层政权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二)化解村级负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1、负债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忽视。由镇村财务状况的恶化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已经越来越明显的表现出来。一是基层政权职能弱化,该办的办不了,所承担的公共职能和社会基本保障职能无法实现,甚至有的政府机构长期处于瘫痪状态。二是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吃饭都不能完全保证的情况下,村组织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导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不足,影响了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三是导致基层政权不稳,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村级在赤字和债务的压力下,将全部精力放在了“抓收入”、跑借贷应付“吃饭”上,无力顾及村里的其他日常工作和经济建设。沉重的债务不仅会拖垮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加重农民负担,危及财政基础,而且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基层政权的巩固,其危害性绝不容小视。
2、对农村债务要历史地看,客观地看,辩证地看。目前的债务在很大程度上是过去的政治大气候使然,是历史因素,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特别是由农业经济阶段向工业经济阶段转化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它曾经为支撑起过去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另外,由于我国是在没有发展先例的情况下摸索着建设社会主义,不可能不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农村债务中的一部分就是为探索经济发展路子而不得不交的学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的出现也是一种必然。
3、不回避,不怕畏难,积极化解。农村过度负债的问题由来已久,是现行体制下的农村社会性问题,根源复杂,牵涉面广,攻克难度相当大,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没有全方位的综合治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但是,农村债务问题也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我们绝不能退缩,必须面对现实,动脑子,想办法,积极寻找化解债务的良策。
三﹑化解村级债务面临的困难﹑思路及对策
村级债务是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缩影。涉及到干部的利益,涉及到干部的作风,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互相联系,涉及到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化解村级债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矛盾集中﹑许多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不少干部尽量回避。而且村级债务形成的时间较长,且错综复杂,如不及时加以妥善处理和化解,不仅影响农村税费改革的巩固,而且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和乡镇政权的运转。
(一)化解村级负债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些地方也积极的采取措施,化解村级债务,也取得过一定的效果,但当前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还面临着新的困难和压力。
一是债务总数额继续上升。全镇村级债务、债权、净债务基本上是逐年增加。从债务来看,2004年为43万元,村平均1.53万元;2007年达到92.4万元,村平均3.3万元。从债权来看,2004年为23万元,村平均0.8万元;2007年达到39万元,村平均1.39万元。从净债务来看,2004年为20万元,村平均0.71万元;2007年为53.4万元,村平均1.9万元。
二是化解债务的途径越来越少。随着形势的发展,以前的化解债务措施和办法效力降低了。如盘活资产偿债,很多地方集体资产资源能卖的卖、租的租,拍卖、租赁经营权一般都在8到10年,甚至更长。靠盘活资产资源偿债的空间有限。
三是化解债务缺乏资金来源。首先,集体经济发展困难,偿还能力差。大多数村缺乏经济增长因素,有的入不敷出,还需靠借贷维持。2007年,全镇28个村中,当年有集体经营收益的村仅14个,占50%,其中集体收益5万元以上的村仅1个,占3.57%;当年收不抵支,入不敷出,没有收益的村14个,占50%.
四是债务硬,债权软。目前,村级债务能化解的基本上都化解了,剩下的多是“硬骨头”,越往后越难化解。村级债权60%左右是农户欠款,欠款农户有的已迁走,有的人已去世,有的缺乏偿还能力,相当部分债权可能成为呆帐﹑悬帐。
五是高息借贷多,利息沉重。村级债务的来源主要是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向个人借款,这些债务都要支付利息,特别是民间借贷,大都是高利息,月利率一般在1%-2.5%分左右,甚至更高。即使不增加新的借债,高额的利息也使债务总额不断增长。
(二)化解村级负债应注意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尽管各地在化解村级债务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却收效甚微,其原因主要在于:旧的债务虽然化了不少,但新的债务又在悄悄地产生,这种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出现的“推陈出新”现象使得村级债务总额非但没有减少,少数村的债务总额在原有基础上甚至还有所加大。这种现象应该引起各级领导尤其是乡镇﹑村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在化解旧债的同时亦要下大力气坚决杜绝新债的发生,实行标本兼治,才能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彻底杜绝“推陈出新”现象的再现。一是要制定严格的制度,规范借(贷)款程序和借贷手续;二要立足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计划,多管齐下,多方化解村级债务;三要千方百计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偿债能力;四要将上级有关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减轻村级集体负担;五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化解债务工作稳妥进行。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思路及对策
村级债务是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缩影。涉及到干部的利益,涉及到干部的作风,涉及到债权债务的互相联系,涉及到村集体资产的处置。化解村级债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矛盾集中,许多问题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如果方法欠妥或操作不当,就会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甚至因此而引发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那么,怎样有效化解村级债务,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
一是财务清理﹑核销减债。彻底清理村级账目,积极处理各种呆帐、悬帐和历史遗留账目,把那些经清查不实不良的债务和虚假债务以及违反规定增加农民负担形成的债权债务,从通过相关程序从村级债权债务中剔除。对债权单位或债权人已撤销或者主动放弃追债要求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核销。
二是清收债权还债。到2007年底,全镇共有应收款39万元,对各项应收款的清理,可根据不同债权对象,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对单位和个人拖欠村集体的款项,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综合措施进行清收;对国家干部、村组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其家属的欠款,限期、逐笔、逐人清收;对有还款能力而拒不还款的单位,可申请法院依法清收;对单位和个人长期占用集体资金谋取私利的,上级组织除责令其归还本息外,还依法追究责任;对于无能力还款的困难户,实行减免缓和政策;对一次还清有困难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按还款计划分期偿还。
三是结对抵冲销债。村集体与往来单位或个人形成的“三角债”、“四角债”,在协商自愿的前提下,动员债权人、债务人自愿结对子,实行对口转结,相互置换,冲销集体负债额度。
四是盘活资产还债。村组集体拥有的企业、基地、闲置房产等固定资产,以及“四荒”资源,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合理估价后,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形式,综合开发利用,筹集资金还债。对没有合同而被群众占用的经营项目一律收回,实行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对其所形成的资产,动员经营者收回或通过评估由集体一并对外拍卖。乡村集体拥有的闲置办公用房﹑厂房﹑机电设备等能租不闲,能卖不租。以此盘活存量资产,增加收入,偿还债务。
五是落实减免政策清债。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债务,按照程序核销,不再向农民追缴;对符合减免规定的税费尾欠,办理减免手续;对确无还款能力的军属、烈属、特困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报乡镇政府批准,按政策规定给予减、免、缓。
六是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债务。这是化解村级债务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创收,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提高村集体化解债务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决不能搞“村村冒烟”。针对目前村办企业的现状和问题,应主要采取以下两种类型为主发展村级经济:(1)资源型,即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组织开发性生产,兴办经济实体,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些村可以充分利用本村的土地资源,积极发展畜牧饲养业等。(2)资产型,即把集体资产管理好,并充分利用好。目前集体的一些闲置房屋、机械设备和小型加工厂等可租赁给个人承包,村里收取一定的承包费。
七是节约支出化解债务。完善以农村财务管理为主体的各项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活动,遏制村组违规开支,实行村级招待费零招待,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对办公费﹑报刊费等实行限额管理,降低村级管理成本,千方百计压缩各项支出,把节约下来的每一分钱用于还债。
八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化解债务。通过对村级债务的调查和分析,可以看出过去由于村级财务管理不健全,缺乏监督、村干部开支失控等造成村级负债。为防止新的不良债务发生,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入手,全面推行村级资金、账务委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代管制度,村级只成为报账单位,坚持村级资金“村级所有,乡镇监管”,乡镇不能平调、挪用、侵占村级资金。彻底堵住村级乱开支的源头,在化解债务的同时防止新债的发生。要充分发挥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村级重大财务开支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目前全镇28个村全部签订了委托代管协议,建立了规范、科学的村级财务、集体资金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和村级债务前面化解后面增加的现象。
村级债务范文篇7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室主任吴兴国在《谁应当为村级债务买单——对村级债务承担主体的透析》一文中说,村级债务的化解,是“三农”问题破解中的一道难题。如果我们的视角仅仅停留在村委会身上,那么,债务的化解只会陷入借新债还旧债的尴尬局面。根据形成的原因不同,村级债务承担主体应包括政府、村委会、农民以及村干部。
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分隔的二元户籍制度下,我国形成了城乡分离的二元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城镇实行的是由政府供给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农村实行的是以农民“自我供给”为主导的公共产品供给制度。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也比较复杂,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中,明确债务偿还主体、理清偿债责任、规范债务清偿行为就成为前提。公务员之家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所有
村级债务范文篇8
一、目标要求
总体要求:以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为首要目标,以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膨胀势头,取得明显减债效果。
具体目标:2016年6月底化解村级债务总额30%以上,力争达到50%,其中负债50万元以下的村实现零债务;2016年12月底基本完成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省级中心村实现零债务。
二、实施步骤
1.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2016年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提高认识,抓紧时间,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力量开展村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对村级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核实,摸清底数,分类清理。要对村级债务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账和债权债务数据库,锁定债务数额,并于2016年4月底前报市农委、财政局备案。根据村级债务形成原因,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或个人。
2.积极稳妥化解村级债务(2016年5月至12月)。建立村级控债、化债奖惩制度,积极主动化解村级债务。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化解村级债务实施方案,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要把农民、村级干部、村级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现有资金,有条件的地方还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积极化解基础公益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债务。
3.总结验收建章立制(2017年1月)。市农委、财政局组织对各地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三、推进措施
1.严格追究责任。强化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向全体村民公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各乡镇(街道)要严禁没有资金来源上项目,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严禁借群众要求名义上“政绩工程”项目。对违反规定发生的债务,要区别情况,严肃处理;对因“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超财力、超标准搞建设形成村级债务的,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同时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化解村级债务的负责人,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追责。对作假账,虚报债务,骗取化债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以举债为名从中牟利的村级干部,责令其将所得款项全部退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坚决制止发生新的村级债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排的涉及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必须足额安排资金,不得留有缺口,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不得组织开展要求村级和农民出钱出物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验收活动。市农委、财政局要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债务变化情况和原因,提出控制村级债务的政策建议。
3.切实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三资”委托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级民主理财制度落到实处。要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做好村级财务年度预决算,及时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处置、拍卖、发包等重大财务事项,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防止出现村级债务前清后欠的问题。稳步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经营性债务和基础公益性债务的有效分离,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村级债务范文篇9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严禁新增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成绩效果。
(二)具体目标:自2020年始,负债10万元以下村当年实现零债务;10—30万元的村两年内实现零债务;30—50万元的村三年内实现零债务;50万元以上村每年化解率达20%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2020年5月底前)。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口径和内容,组织开展对村集体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此次以2014年村级债务化解基数为基础,重点核查2014年后债务变动情况。镇政府将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清理核查结果填写《镇村级债务情况自查明细表》,5月底前由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至镇政府。
(二)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2020年6月份以后)。镇政府根据所辖村级核实结果、债务形成原因,建立村级控债、化债奖惩制度,积极主动化解村级债务。各村(社区)制定《xx村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实行“一村一方案”,按照“谁举债、谁负责”原则,明确偿还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与个人,要把贫困人员的个人债务的化解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化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不定期对村级化债情况进行抽样督查。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2021年1月)。各村(社区)上报2020年底阶段性化债成果,镇政府汇总一并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计局将对村级化债工作以及控债、化债长效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报送市委、市政府。
三、化解措施
(一)逐步化解债务。优先化解因账务处理不及时形成的债务,对实质性债务要制定还款计划,逐年化解。
(二)节约支出化解债务。严禁各村新增债务,严控村级集体办公费、报刊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确因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需开支的,必须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由镇制定限额,超过部分一律不得入账。
(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以村级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一是整合盘活各类集体资源,清理整顿显失公平合同,实现保值增值。二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广“党组织 农户 基地 企业(合作社)”等形式,整合农村产业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三是除上级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及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资金项目外,承建、领办30万元以下的村级小型建设项目。四是整合土地全域整治、“土地银行”、集体闲置资金募集投资等多项扶持政策,不断拓宽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在不断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稳步有序化解村级债务。
(四)规范财务管理,强化监督举措。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十四项制度》要求,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镇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将于每半年对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各村(社区)上报数据进行核实,对表实不一的村(社区)将实行督促整改,并将化解债务情况纳入“三资”月度抽查工作,尤其是对债务重、矛盾多的村(社区)实行重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应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组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
村级债务范文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制止发生新债务的有关精神,因地制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化解乡村债务,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清理核实截止年月31日,由乡镇财政所、农经站代管核算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各类债权债务。本次清理审计认定不含农业人口比例在50%以下的街道办事处,不含农业局管理的“小三场”(林场、原种场、养殖场)。
三、清查内容
以年村级债权债务清理锁定换据为基础,逐笔分类清理在乡镇财政所(农经站)代管核算账内的债权债务数据,全面反映村级债权债务总额、构成、用途情况。在清理自查的基础上审计认定债务产生的时间段,即年底之前形成的债权债务总额和至年期间新增和化解债务情况。同时延伸审计核实锁定到债权人。
由于暂未支付或结算形成的应付未付款项,财务处理不规范导致的账面挂应付款而实际已支付的款项,不属于债务性质,不在本次填列范围。
四、清查的方法步骤
㈠宣传动员阶段(3月12日至3月15日)。市政府召开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核认定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市清查审计工作。从市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5个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各工作专班到镇(办、区)后,也要集中召开一次由镇(办、区)主要领导、分管农村财务工作的领导、村级负责人、农经站长、财政所长和村级财会人员参加的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核认定动员会,在会上宣读自查清理审计认定村级债务工作方案,对相关人员讲明具体要求,并由镇(办、区)领导、村级负责人、农经站长、财会人员与工作专班签定承诺书。
㈡自查清理阶段(3月16日至3月22日)。各镇(办、区)在市农经局、财政局的指导下组织农村财会人员分别到各村组自查清理村级债权债务,逐笔填入统一规范的纸制表格,并将村级债务资料、表格分时段送到工作专班进行真实性核实确认。
㈢延伸调查取证阶段(3月23日至3月25日)。各工作专班针对核实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延伸到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进一步进行审计核实确认债务。
㈣公布结果听证阶段(3月26日至3月28日)。各工作专班人员分别到各村召开由村组干部、债权人、原村组负责人和村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债务确认听证会。清理审计组将初步审核认定的本村债务向大家公布,听取意见,如有新的疑点问题及时调查核实。
㈤村级债务公示阶段(3月29日至4月3日)。各工作专班将经过以上程序审计核实的村级债务在本村醒目的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审计组电话和农经局办公室电话一并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㈥双方互认债务阶段(4月4日至4月6日)。各镇(办、区)农经站、财政所将已经过审计核实确认的村级债务,分村逐笔填入统一规范的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并进行汇总,经各工作专班核实后,由清理审计组长、镇(办、区)村负责人、农经站长和财会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各镇(办、区)农经站、财政所要及时将汇总签字后的纸制表格和电子表格分别上报市农经局、审计局和农村财政管理局存档。
五、工作措施
㈠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采取先自查后清理再审计核实认定的方式进行,实行“四个统一”,即:由市政府统一制定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工作方案;统一组建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工作专班,指导和核实认定债务;统一工作步骤和方法;统一表格汇总和上报时间。市财政局负责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计认定整体工作的牵头和后勤保障;市农经局负责村级债务自查清理阶段的指导和督办工作,村级债务汇总分类和《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工作报告》的起草;市审计局负责村级债务的审计核实认定工作,并加强与省审计厅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将省审计组汇审信息向市政府汇报;市公安、司法、信访、民政等相关部门也要全力予以配合。
㈡扎实工作,化解矛盾。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积极稳妥搞好这次村级债务自查清理审计认定工作。各工作专班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实事求是地将村级债务如实填写上报,同时,注意处理好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重视防范风险,避免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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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范文
时间:2023-04-11 11:24:16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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