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体系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6 06:27:26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1
关键词:区域创新体系创新层次创新主体
伴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引起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兴趣。但绝大部分研究都过于关注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沿区域,而忽视了那些与世界生产体系的联系并不那么密切的区域以及那些在全球化过程中被边缘化的、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区域,但这些区域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也有建设自己的区域创新体系的需要。如何构建合适的区域创新体系理论,以分析和指导欠发达地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理论界的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目前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研究中都回进的创新层次和创新主体两个视角出发,通过对区域创新体系进行区域化处理,尝试性地为此类地区构建理论分析工具,以期帮助这些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者寻找问题和明确定位。
一、经济全球化视角下的区域创新体系
在所有前现代的经济中,(以新产品数量衡量的)创新是缓慢的,也不是社会长期锁定的系统目标。然而,在现代经济体中创新却被赋予了明显不同的功能和地位。受篇幅限制,我们无法准确而全面地阐述创新体系功能这个跨学科的问题,只能尽可能简洁地提示我们认为至少不应该被忽略的几点:
首先,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同时也是以利润为目的的经济。按照luh-mann(1984)的体系理论(systemtheory),现代经济体系的维持依赖于支付行为的接连发生,但每个生产者都面临着两方面的拒付可能,一是竞争促使产品不断老化(其结果是利润下降),这促使新产品的出现,二是新产品引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必须不断引入新产品,同时尽可能减少引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这就是说,创新是现代经济体系维系的必要条件,—这个经济体系要么增长,要么死亡。
其次,不断的竞争会推动经济体系自身的“彻底合理化”(durchrationalisierung),其结果之一就是各种“标准”(主要包括统一的生产标准、消费倾向、教育内容和游戏规则等)的确立,从而明确了竞争的话语权。这一过程也可称为市场一体化:它不仅仅指经济主体在某个市场内的整合(integration),还更多地意味着市场标准的统一(unification)。
再次,现代市场经济推动着全球化,而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吉登斯所看到的时一空分割的经济含义正迅速消减,还意味着各种“全球标准”的确立。最终,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实体将可能融合为“一个”而且是充分竞争的经济体,在这个经济体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国家竞争力。
第四,技术变迁的系统化,用卢曼体系理论的语言讲,就是科学体系的经济化和经济体系的科学化,即科学和经济体系之间强烈的互相渗透。这一点与19世纪科学以新知识生产为己任与经济负责技术运用相对独立的分工相比,是明显不同的。技术变迁不再是主要由企业独立完成的了,科研机构和政府也日益深入地卷入到技术变迁的进程中。三者之间的紧密合作使得知识创新呈现出所谓“三重螺旋”的格局(etzkowitzandleydes-dorff,1998),也加深了技术创新对其所在的整体(而且主要是区域整体)环境的依赖,从而导致7创新的“线性范式”向“网络范式”的转化(isaksen,2001)。这一转化过程可以了解为创新的区域化过程,亦即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过程。
在“一个”世界经济体形成的过程中,区域差异也在扩大。cookeandmorgen(1998)认为,目前只有在siliconvalley,emilia-ro-nlagla和baden一wiirttemberg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创新区域体系,因为只有在这些地区科研和经济体系之间的相互渗透才发挥到了极至(peterfranz,1999)。这种站在全球高度审视区域创新体系尽管多少有些令人沮丧,但对总结理想的区域创新体系的要素特征是有益的。也有学者争辫说,事实上,世界上所有地区都有某种类型的区域创新体系(toedtlingandkaufmann,2001):不仅仅在那些先决条件较好的地区,而且在老工业区、边缘地区,乃至农村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区域创新体系。因此,更为重要的研究工作应该放在发现不同的创新类型和比较创新能力强弱的影响因素上,这将有利于我们找到合适的参照体系并认清有关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不足。
笔者无意继续深入讨论区域创新体系的定义,而是给出两个限制性的条件:一是区域创新体系至少应该能系统地支持区域内新产品的出现,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它必须有能力在一定时期内维持这种趋势。
二、市场分割与创新层次
除了上述对创新有着不同程度影响的普遍因素外,时具体创新而言更为重要的还是它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因素,包括:(1)各个区域的发展不仅在层次上而且在结构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2)政治(包括区域政治)依然在很大程度决定(至少影响)着资源的流动;(3)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分割的;(4)资本、技术,尤其是人的流动还是受着各种各样的限制;(5)发明以及创新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受篇幅限制,这里主要说明市场分割对区域创新的影响。
尽管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在全球、国家、跨区域以及区域的层次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被感受到,但是总体而言,市场还是处于分割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还将在很大程度上长久维持下去。这部分是因为贸易政策的差别,部分是因为购买力和消费者偏好的差异,甚至也受到地理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因此,尽管产品的升级和替代长期来看对生产者而言是不可进免的,就几十亿人都处于消费不足状态的现实而言,几乎所有类型和层次的产品都有潜在的消费市场。
从生产网络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市场分割的另一层涵义。区域间的交流虽然一直存在,但在现代生产侵入以前,各个区域都有相对完整的独立的生产网络。现代化、市场一体化和全球化在改造区域生产网络的同时也不断地侵蚀区域生产网络的完整性,但目前所有的区域还都有或强或弱的、完整程度不一样的、现代化程度不同的、技术层次差异巨大的生产网络。尽管,区域创新体系的隐含目标显然是要协助区域更好、更快地现代化这些生产网络,但无法否认,即便是那些落后的生产网络对于它们的区域而言还是有存在意义,至少在短时间内知此。—条件是,它们还能够满足顾客的需要。需要指出的是,区域生产网络和区域市场只有部分重叠。这种不重叠性应该是现代经济的一个特征。
指出市场分割,对于企业创新定位具有一定的意义,尤其是中小企业,它们不一定要成为全球竞争者(globalplayer),甚至不需要成为全国的供货商;只要有合适的顾客群,它们也可以瞄准本地市场、其它区域市场。也就是说,只要不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所谓新产品可以有不同的层次:全球的、全国的、跨区域的、区域的、本地的、企业的。就某个时间点的同一种产品而言,全部市场规模显然是依上列次序下降的,但对于具体企业而言,其产品的市场或潜在市场并不一定会存在这样的序列。
对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意味着承认知识的经济价值。保护层次的区别体现了创新类别的差异。比知,国内将合法的药类创新分为六类:第一类是国内外都没有上市的,第二类是动植物中提取有效成分制剂,第三类是国外已上市,国内还没有的,第四类是改进型新药,和片别到胶囊,第五类也是改进型新药,和饮片#到注射液,第六类是仿制,分为受权仿制及国家特许。此外,企业还可以合法引入专利保护已经过斯或产品本身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新产品。本文将这些创新类型的区别简单地理解为创新深度差异,这样就可以看到,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新产品的引入成本应该与创新深度成正比,即创新深度越高,则创新成本越高,反之亦然;而潜在的竞争激烈程度则与创新深度成反比。但是,在复杂、动态的现实中,创新深度与创新成本及竞争程度之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而且,潜在的市场规模却不一定与创新深度有线性关系,加上企业的营利情况受许多其它因素(管理、人力成本、利率等)制约,因此,创新深度与企业业绩不一定正相关关系。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即便是创新深度一样,不同类型的产品对于知识及其它投入的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区别。这些无疑都会影响企业创新的选择空间。
三、企业创新能力及区域创新类型
从知识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企业创新能力可以分解为支付创新成本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市场营运的能力。创新成本可以源于创新知识的购买,也可以是自己研发和参与研发所产生的费用;运用知识的能力可以是源于自身的技术积累(包括人员培训、人才引进、设备投资等),也可以直接(但只能是部分)从市场上购买;市场营运既可以通过自己的营销体系,也可以委托其它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创新能力可以是内生的,也可以是外源的。由于技术层次差异、知识等级不同,由内生资源转化而来的企业内在创新能力也应该是有层次差异的。但是,一方面内生资源最初也来源于外部环境,而且对于初创的企业来说,合理地利用外在资源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另一方面,成熟的企业也必需不断从外部环境获得补充、更新、升级。企业创新中运用的外来资源(知识、设备、资金、市场)从地域层次角度,可以分为区域内的、跨区域的、国内的及国际的;从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政治的;从支付的角度,可以分为市场的、半市场的、非市场的。正是通过在不同层次上同不同的主体产生不同形式的交换,企业创新与外在环境发生了不同的关系,而这些不同的关系又使我们可以从技术层次,从产业分类,从行业分类等角度区分区域创新体系的类型。
在成都市的中小企业调查中我们发现,根据企业创新运用外在资源的程度和特征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创新与区域创新体系的交换关系。抽去成都创新的区域特征,笔者可以得到更为一般的六个主要创新类型:完全市场创新、其它企业及研发机构的衍生创新、完全自主创新、企业间合作创新、与研发机构的合作创新、在政府创新服务体系帮助下的创新。这些创新类型显示在完全内生和完全外源的创新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混合类型。单就这些类型而言,我们无法判断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而且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同一企业的创新中在不同时期可能采取不同的创新类型。事实上,除了创新深度、创新频率外,整合不同创新形式的能力也是某个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因为创新事件是非常复杂的,有些还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因此,在企业的一些创新事件中,创新类型的交替出现是可以理解的。
和果能够确定这些类型出现的频率,并具体区分这些类型中创新的区域内因素的参与程度,那么就可以找出区域创新的主体类型;参照创新深度,可以区别区域创新的层次;参考参与企业的多寡、创新出现的频率,可以发现区域创新的活跃程度。将这些变量结合起来发现,我们就可以从企业创新的角度区分区域创新体系的能力和类型。
四、区域创新体系的区域化:我们的建议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2
关键词:区域创新;区域创新体系;国际比较;区域竞争力
一、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研究概述
区域创新理论起源于技术创新理论。熊彼特在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将“创新”引入经济学范畴,并对产品、技术、市场、组织等创新活动进行了界定。在其开创性研究的基础上,后人对创新理论不断进行深化和发展,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弗里曼1987年在《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中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国家创新体系研究使技术创新理论研究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世界各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产业群的迅速成长,使人们注意到创新活动的强烈地域性特征。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了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innovationsystem)理论。
较早研究区域创新体系的是英国卡迪夫大学的库克教授cooke(1996),他在《区域创新系统: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文中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研究机构和高等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该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另外,asheim(1997)、b.carlsson(1999)、cassiolato(1999)等也从不同侧面研究了区域创新体系,而frarztoctling(1999)则提出了区域创新的五个特征。近年来国外对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转向具体案例,如doloreux(1999)、philipcooke(2002)以及bjornt.asheim&arneisaksen(2002)等的研究。
在国内,区域创新体系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大量研究在2000年之后才开始。2001年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北京大学王缉慈教授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区域网络各个结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在协同作用中结网而创新,并融入到区域的创新环境中而组成的系统。中国人民大学的陈秀山等人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内有特色的、与地区资源相关联的、推进创新的制度组织网络,其目的是推动区域内新技术和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四川大学的顾新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在一国内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将新的区域经济发展要素或这些发展要素的新组合引入区域经济系统,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实现新的系统功能,使区域内经济资源得到更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清华大学吴贵生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区域内相互关联的技术创新行为主休,以及相应体制和机制构成的开放性网络系统。
综观国内外关于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可以发现,对于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还没建立系统化的理论体系,不仅概念界定模糊,研究对象也多侧重于发达的市场经济和地区。虽然如此,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要素却是可以被提炼出来的,主要包括:①主体是企业、研发(r&d)机构;②市场中介服务组织(技术)的广泛介入和政府的适当参与;③创造和转让新知识、新技能和新产品;④围绕新知识、新技能和新产品创造和转让形成的创新网络(innovationnetwork);⑤最终目标是实现一定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国际比较
在世界范围内,区域创新已经成为区域竞争力强弱的决定性因素,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无论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区域创新体系都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由于资源禀赋、技术条件、市场基础、文化传统等的差异。造就了各国不同的区域创新体系。
2.1英国的知识带动型
英国也是一个具有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英国人注重稳健和忠诚等保守主义因素,悠久的历史也使英国有着浓厚的文化知识氛围。英国的区域创新体系是以知识的生产和加工为主要推动力的,知识创新性企业和研究型大学是英国区域创新的支撑载体。为了推动知识和科技成果的转化,英国政府鼓励科研型大学建立科技园区,19世纪80年代,英国46所大学举办了近20个科技园,1987年发展到37个,2000年则达到了53个。一些著名的科技园如剑桥工业园、赫利奥特瓦大学科技园、艾斯顿科学园、沃里克大学科学园等,大大加强了知识的研究和应用之间的联系。
知识的生产和创新一直是英国政府在区域创新中关注的重点。为了鼓励知识创新,英国政府很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3年的《科学技术白皮书:实现我们的潜力》,标志着英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变自主研发为吸收扩散,强调知识的流动性,并通过加强技术扩散来降低知识价格水平。1995年又推出了《加速前进》白皮书,提出了“技术共享与转让的效益指标”四要素7个指标,并制定出一系列计划来支持技术扩散过程。如政府无偿转让由公共投资形成的知识产权、政府及研究理事会退出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线、鼓励“大学与产业界共同承担r&d”,以及“通过物化的r&d流动和专利化知识的市场分布”促进技术扩散等。1996—1997年,英国政府用于技术扩散的花费超过5000万英镑。为解决知识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问题,英国主管科技和工业政策的贸工部甚至考虑设立“知识银行”,通过基金或者政府担保的运作方式支持企业进行知识生产和创新。
剑桥工业园是英国区域创新体系的典型代表。1969年,为响应英国政府关于大学和工业界联合的呼吁,剑桥大学便于当年开始筹备建立剑桥工业园。2000年,剑桥地区约有1200家高技术公司,就业人数为35000人,年贸易额达40亿英镑。该地区的公司以研究与开发为主,集中了大量的高技术公司,主要是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科学仪器和电子工业,还有13渐增多的生物技术、医药化学、空间技术等方面的公司。剑桥工业园还集中一大批大型跨国公司的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如诺基亚、日立、甲骨文、施乐公司、斯坦福研究所、微软等。剑桥工业园的成功与剑桥大学不可分割。剑桥大学在计算机、信息、物理和生物等方面的学科优势和科研实力通过知识产品化和技术转让得到充分利用。
2.2日韩的技术引进型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来说,日韩两国在发展初期的经济基础较弱,知识和科技的研发力量不足,像英国那样搞自主创新缺乏现实条件。更何况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对于后发国家来说,发挥学习效应,引进而不是独立开发是日韩两国的明智选择。因此,日韩两国的区域创新体系具有技术引进的突出特征。当然,同是实行技术引进,日韩两国的具体做法并不完全一样。日本初期注重模仿创新,20世纪80年代后转向自主创新,而韩国在模仿创新的同时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
日本的区域创新主要是通过技术引进实行模仿创新。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一片萧条,没有基础象英国一样搞独立创新。为了尽快发展经济,从战败的废墟中站起来,日本采取了从欧美购买和引进技术的方式。但是日本战后的飞速发展不仅仅是依靠技术的引进,在引进基础上进行的模仿创新也是日本经济竞争力增强的重要原因。技术引入基础上的创新使日本企业在技术进步上的起点很高。日本企业具有重视新产品开发的个性,被引进的技术被日本稍加创新即生产出新产品,而且这些新产品很快被出口到技术引进国,赚得的外汇又可以用来引入新的技术成果,然后再创新,如此循环。所以日本企业往往会步入投资少、效益快、质量高的发展轨道。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日本经济实力的增长,日本也开始投入到原始创新领域,实施科技立国战略。90年代后,日本的实用技术成果层出不穷,便重点引导产学研结合。而日本在60年代开始设立的科技园和科学城,如筑波科技园、关西多核心科技城等,已经逐步发展成为比较成熟的区域创新体系。另外,日本的区域创新还很注重管理技术的创新,更好的发挥了工程技术创新的效应。
韩国的区域创新体系建立经历了“工业集群——r&d集群——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的过程。韩国的区域创新在引进技术的基础上,着重于自身的创新。在工业集群阶段,韩国的出现了大宇、现代、三星和宏达等大企业,并且这些大企业都设立了自己的r&d中心。在r&d集群阶段,韩国政府通过设立r&d集聚中心着力建设自主创新能力。1978年,韩国在大田特别市的大德组建科学工业园区(scienceandindustrialpark,简称dsip)。到2000年,在dsip已设立了25个研究与开发类研究所,1个教育研究所和1个国立大学,并建有112个企业研发中心。在工业集群和r&d集群的交互效应下,以技术引进为基础、以自主创新为动力的韩国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2.3印度的政府推动型
在当今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能在软件业上与位居世界前三甲的印度相比。迄今为止,印度已在全国建立了l8个软件技术园,其中已有6228家注册企业,累计出口96.31亿美元,2000年园区的软件出口额达43.59亿美元,全国软件出口额达58.9亿美元。印度一些地区已经成为印度区域创新体系的代表,如班加罗尔已经成为全球第五大信息科技中心,到2001年已经拥有4500家高科技企业,另有250多家跨国公司(如ibm、motorola、cisco等)在这里开展业务。与其它国家相比,印度的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政府推动作用特别突出,这与印度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身份不无关系。
20世纪70年代,计算机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开始在印度工业界得到应用。到80年代中期,印度开始意识到自己在发展计算机软件方面的优势和潜力。于是印度政府在1986年出台了“计算机软件出口、开发和培训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为印度培养了大量优秀的软件人才。但是作为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市场制度和政策环境的不足使得软件业的发展缺乏独立发展的基础,政府的责任当仁不让。1989年,印度电子工业局(现信息技术部前身)在制定了“软件技术园区”(stp)计划,并于1991年专门设立“印度软件技术园区(中心)”(stpi)来实施管理这项计划,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印度政府为了推进区域创新实施了全方位的措施:
在基础设施上,印度大力进行供水排水、电力煤气、电信通信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人才培养上,政府在软件园区设立各种公立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机构,并且鼓励私人资本投资信息技术教育业,同时提倡企业内部设立自己的信息技术培训机构。在政策环境上,印度着力保证软件业发展的制度供给,如投资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倾斜、产品出口和质量标准等等,有力促进了以软件业为主导的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
三、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区域创新体系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个性。无论是知识带动型的英国,技术引进型的日韩,还是政府推动型的印度,不管是发达国家抑或发展中国家,区域创新体系都是各有特色。资源禀赋、市场基础、文化传统、技术背景等差异产生的竞争优势是区域创新体系个性形成的决定因素。我国是经济转轨时期的发展中大国,对于区域创新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摸索都是刚刚开始。因此,借鉴国际区域创新体系的经验,建立个性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是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总的说来,国际区域创新体系的比较研究对我国有以下启示:
3.1知识和技术是区域创新的核心因素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早在300多年前,实验科学家的始祖培根在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名言的同时,就强调知识的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在以知识为基础、“知识爆炸”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和技术的传播和创新更具有决定性意义。综观英日韩印度等国的区域创新体系,其共同的核心因素就是知识、技术的生产、传播和创新,企业、r&d机构、技术中介、政府、人员和资金围绕这一核心因素相互作用而组成创新网络。知识和技术的生产、传播、应用和创新离不开教育、科研机构、人才和产学研联合体等的作用。日本对于“创新人力资本”的投资,使其在20世纪90年代的科技成就硕果累累,韩国和印度由政府牵头的科研机构聚落对于区域创新的作用意义非凡。对于我国来说,要把“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落实到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中,就要充分利用后发优势,紧紧抓住知识和技术这个核心因素。
3.2区域创新体系要依据竞争优势
哈佛商学院教授michaele.porter认为,一国竞争优势形成的关键在于优势产业的建立和创新,而要素条件是选择优势产业的重要依据之一。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区域创新体系。区域优势产业选择是区域创新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区域创新特色或个性之所在,而这正要以区域要素条件产生的竞争优势为依据。日本和韩国在发展初期主要依靠技术引进和模仿创新来发展经济,也是扬长避短。相比之下,印度之所以让政府在区域创新中主导,主要是市场、技术和基础设施的落后,而选择软件业作为创新的突破口,正是发挥其软件人才竞争优势的体现。因此,我国的区域创新体系也要以竞争优势为基础,选择合适的方向进行突破。如在中部和北部,科研型大学比较多,则可以采用建立大学科技园的方式。同时可以结合韩国的做法,由政府牵头企业和r&d机构组成产学研联合体。西部落后地区则可以采用印度区域创新的方式,由政府主导选择合适的产业建立区域创新体系。特别要指出的是,促进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是带动区域创新的必要路径依赖。
3.3区域创新体系的重点是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
不管是英国还是日韩、印度,其区域创新的路径选择各异,但区域内企业创新能力的培养都是重点。英国通过灵活的人事制度和对企业的倾斜政策刺激了大量创新能力极强的新型高科技企业的产生。韩国设立的中小企业管理局(smba)重点就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培养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技术人才聘用、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等,尤其是技术企业孵化器(tbi)中心计划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效果明显。日本则成立各种类型的育成中心来支持企业创新和孵育创新企业。即使是政府主导型的印度,也是主要是通过产权保护、税收优惠和出el鼓励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进而增强区域创新能力,特别是吸引跨国大公司研发中心落户的政策对于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影响显著。krugman通过技术转让模型对技术创新和扩散的时滞效应分析表明,技术引进和模仿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空间越来越小,自主创新才是根本。所以从长远来看,区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点。公务员之家:
就目前情况来说,我国企业的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能力比较低下,在外贸上表现为出口产品大都是资源型,高科技含量不足,核心技术依赖于国外;在科技上表现为企业科技投入低、科技创新水平低。虽然我国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增强区域技术创新(如90年代原国家科委启动的“国家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等),但是我国目前的区域企业创新能力仍然比较低,特别是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严重不足。而且区域企业的创新能力存在层次性,即东南部高于中部,西部最低。因此,成立类似于国外中小企业管理局性质的政府机构或者中介机构,采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风险投资发展的宽松政策等是培养我国区域企业创新能力的可借鉴之道。
3.4充分发挥政府在构建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
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部分,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适当参与”是政府在国际区域创新体系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最好概括。英国的区域创新中,政府的政策倾斜是工业园区创新企业大量涌现的客观保证;对于外向型经济的日韩两国,政府在组织、政策、融资和产权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其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印度虽然是政府主导的区域创新类型,但是并不是说政府就包揽了一切,只不过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完善的市场经济需要政府在很多方面比发达国家政府发挥更多的作用而已。总的来说,政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主要是提供区域创新环境的制度供给,这是政府“适当参与”的内涵所在。鉴于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区域创新需要的基础设施也不完备,因此,区域政府要在区域r&d机构建设、区域基础设施、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企业融资和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等方面为区域企业提供应有的保障。特别是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制度创新上,需要政府做出更多的努力,为区域创新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制度供给。当然,市场经济归根到底是市场主体的舞台,区域创新还是要依靠企业,政府只能适度参与,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只能适得其反。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3
论文摘要:研究了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基本内涵,并基于要素结构、产业组织、空间结构、制度结构、发展动力对区域创新体系的模式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在不同视角下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1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基本内涵
区域创新体系是在特定区域内.促进创新的网络结构的总合,是集成创新要素、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动力等的复杂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区域创新体系模式作为区域创新体系的表现形式,是这一系统的输出“熵”,其内涵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1.1区域创新体系模式受所处时代背景与环境约束
发展模式是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的发展模式,任何一个区域创新体系模式都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的模式。区域创新体系模式选择不能离开区域分工这一大环境,也受自身构成要素、区域创新制度安排、区域产业结构、产业组织、空间结构制约]。因此,模式是对自身发展的“合理”选择,而非“最优”选择;是对体现自身特色与优势的方式的总体把握,而非对其它成功“范式”的模仿。
1.2区域创新体系模式是对创新要素结构的描述与抽象
创新要素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基础与支撑.区域创新体系是由创新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因此,结构是决定区域创新体系功能特征的直接因素。考察创新要素结构,至少要体现以下5个视角:
一是组织要素结构视角。区域创新体系作为推动区域创新的“网络”,是南各类要素组成的。主要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及基础设施。它们是创新活动的主要载体。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组织结构,主要体现在区域创新活动的执行主体结构上。执行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不同,区域创新体系模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二是产业组织视角。产业创新是区域创新的重要支撑。在产业和企业发展中,创新活动的市场结构决定了创新资源的分布定位;产业组织形式决定了企业参与市场分t的方式,决定了企业与外部要素的联结形式产业组织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和生产力水平的重要表现形式,是选择决定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重要依据。
三是功能结构视角从创新体系的要素功能看,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知识技术转移、知识技术应用转化等环节,这4个环节构成了区域创新的4个子系统。4个子系统结构反映创新资源的结构和布局,反映了创新系统的定位。
四是空间结构视角。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区域概念,空间结构是区域创新体系最直接、最基本的特色和形式。从区域视角研究区域创新体系的模式,就是研究创新资源的空间布局,研究区域内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互动。
五是发展动力视角。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发展既有内在动力,同时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时代,又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和产业转移密切相关。
1.3区域创新体系模式是在一定外力“输入”下.形成的“系统内各要素的协同与整合”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构成系统的创新要素间是平行的、独立的,静止的。如果没有外力的输入,要素间的互动是不可想象的。政策制度、动力输入是激发创新要素互动并形成功能的“催化剂”。区域创新体系模式的内涵结构如图1所示。
一是政策制度。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模式是在一定的制度框架内形成的。制度要素是区域创新体系的决定性要素,其实质是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关系。市场(企业)是创新的主导推动力量,政府是创新活动的调控主体,政策制度结构就是两者博弈的结果。它是调控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手段。二是发展动力。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其发展既有内在动力,同时在经济科技全球化时代,区域创新体系发展与国际周内产业分工和产业转移密切相关。
2基于不同视角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2.1基于要素结构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作为区域创新的推动“网络”,创新体系主要由两类要素组成:一是组织要素。主要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及基础设施,它们是创新活动的主要载体。二是政策制度要素。包括区域创新战略、与创新相关的制度框架(如知识产权制度、科技评价制度、政府补贴政策等)、政府的参与调控方式、技术市场等。这些要素主要是通过政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技计划等形式作用于创新组织要素,是调控创新活动的主要手段和工具。
根据创新体系组织要素结构的组合,我们将区域创新体系划分为研究开发主导型模式、企业(产业)主导型模式、研发——企业(产业)互动型模式和投资主导型模式4种。
2.2基于产业组织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产业组织是指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相互关系和结构的总和,同样体现了区域创新资源的组合结构。基于产业组织的创新体系模式,就是在研究分析并确立产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结构的基础上,寻求创新资源在同一产业内部企业间的合理配置。从而实现企业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既充满创新活力,实现有效竞争,又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性,避免过度竞争带来的低效率。
产业组织和竞争形式的变化,使企业参与分工协作和竞争的同时,其创新网络——创新体系的结构和功能也发生重大调整。服务于生产方式的、以企业为单元的具有竞争形式的创新体系,转变为服务于企业群、企业联盟之间的竞争的以产业为中心的产业创新系统和产业创新集群。在这一背景下,一方面,创新资源要素分别属于不同的企业和创新机构,属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技术转移应用等系统;另一方面.这些创新要素又面向特定产业服务,具有特定的目的性创新要素按服务的方向,可分为一系列面向特定产业和目标的创新链。这些特定的创新链就是产业创新系统。面对产业组织的这一重大变化,不同企业采取了不同的战略。我们可以将区域仓4新体系划分为创新链联盟型模式、自主型模式、配套型模式。
2-3基于空间结构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创新资源的空间布局是指各种创新资源和要素在一定空间区域内的配置.以及这种配置对创新活动的影响。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空间布局与产业布局并不正相关。通常,城市和产业中心是区域创新资源的主要载体,是创新活动的重要舞台。但是.“模块化”革命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推进使产业发展与区域创新呈现“不对称性”特征。主要表现是,国际产业转移加快了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制造的分离,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若干以研究开发和核心产品制造为主要功能的创新聚集区,和以零部件加工以及产品组装为主要功能的制造基地、制造聚集区。为垄断创新权益,跨国公司通过公司内贸易、技术锁定等手段.控制技术外溢,使创新密集区和加工制造区间缺少有效的互动。这些区域难以形成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体系,成为创新“空心化”区域。可见,创新资源的区域布局、产业布局是非均衡的。在一定区域内,不同的城市、地域承担不同的创新职能。这些地域间创新资源的分布情况及地域创新互动。就是创新资源的空间结构。
区域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空间结构.是区域创新资源布局的结果,也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特征。根据空间地域(城市、产业中心)间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的分布情况和互动,区域创新体系的空间结构模式主要有中心辐射型模式、板块型模式、孤岛型模式3种类型。
2.4基于制度要素的区域创新体系模式
政策制度要素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区域创新体系的组织要素是创新活动的载体,是创新活动组织和推进的直接承担者和执行者:而政策制度要素作为社会、政府对创新体系的调控体系,既决定创新体系的总体构架和区域创新的结构、模式,又是创新组织要素问关系的基本规范。在区域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中.政策制度要素是确保创新体系有效运行并发挥效能的基本保证。
影响区域创新体系制度要素的关键,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是区域创新体系的特殊要素,它是联系组织要素与制度要素的纽带。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作用和影响创新组织要素和创新活动,是创新活动的调控主体。根据政府影响创新要素和创新活动的方式及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区域创新体系具体又可分为市场主导型、政府推动型和政府——企业联盟型几种模式。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4
因此,能否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期,实现武汉在中部率先崛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拥有一个功能完善而强大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以及这个体系对科技资源的最大容纳力、吸纳力,取决于我们城市的整体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公务员之家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所有!
全面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加速提高武汉城市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建设一个功能完善而强大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城市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作为重大战略,是加速提升武汉城市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也是武汉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武汉曾经是我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传统工业的比重较大,传统体制的惯性较大。从历史积累的因素分析,武汉经济运行模式中,存在着国有经济比重较大,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和缓慢,传统产业比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缓慢,以及产业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提升城市竞争力,必须实现经济运行模式的根本转轨:要通过企业和产业的再构造,实现由传统工业为主导向以高新科技为主导的现代工业转轨、由粗放型的资源消耗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向集约型和可持续发展型的知识经济发展模式转轨、由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向现代市场经济运行模式的转轨。显然,这种转轨离开了完善而高效的科技创新系统的支持,是难以完成的。
首先,城市经济结构特别是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主要依赖于大批量民营创业企业的诞生。民营创业企业发展了,国有经济的比重就会逐渐缩小,城市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就会逐步增强。而没有完善高效的科技创新系统,就无法源源不断地提供高强度的创业支持,这样势必使得创业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创业企业的发展空间受到制约,进而延缓武汉的区域经济结构特别是所有制结构调整进程。其次,完善而高效的科技创新系统,是城市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动机,是实现城市产品、产业结构调整的根本保证。没有完善而高效的科技创新系统,就无法源源不断地提供高强度的新技术、新产品和先进智力的支持,更无法建成一大批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充满竞争活力的现代化企业,城市的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就可能沦为空谈。
在全球“新经济”大趋势的推动下,为抢占高科技及其产业化发展的制高点、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与产业品质的升级,国内各主要省和中心城市都在调整经济发展战略,旨在建立一种以智力资源为依托、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知识(科技)创新为主导的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对于武汉来说,抓住中央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的契机,通过全面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极为优越的科技创新资源,深入推进科技兴市战略,对于加速建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知识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武汉经济的快速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构建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
全面构建武汉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就是要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的创新机制、新的创新体制、新的创新制度和新的创新环境。检验武汉城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是否完善、体系建设的目标是否达到,主要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科技资源在知识生产、知识流动与知识应用各环节是否得到合理配置,各创新主体大学与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服务组织、政府之间是否实现良性互动、协同配套;二是这个体系能否最大限度地容纳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能否最大限度地释放科技这个“第一生产力”,其直接标志是:在一定阶段,有没有一批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或企业群落诞生,有没有一批新型的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品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涌现。
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的战略性工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协同推进,“十一五”期间应力争在以下几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第一、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加速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大幅度向企业集中。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整个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神经中枢,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状况,决定着整个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功能发挥状况。要区别不同行业领域、不同规模,不同技术层次,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扶持和引导。
对于在武汉工业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科技创新的重点是运用高新技术、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通过新产品开发调整产品结构。要通过其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打造若干个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上极具影响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以此带动武汉企业的整体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由于高新技术开发的前瞻性和高风险性,在创新投入上,政府应予以重点扶持,要通过政府资助、风险资本和银行贷款等形式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对于—般性的民营科技创业企业、区街乡镇企业,也要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建立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提供多方面的创新支持。
针对武汉地区绝大多数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在非市属的高校和独立科研机构这一体制特征,要采取积极的政策引导措施,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集中。要抓住中央、省属在汉科研院所转制的重要机遇,充分利用其科技创新、创业资源优势,推动其结构调整和人才分流,引导一批科技人才在本地区创业,引导—批成果在本地区转化。在开发性院所全面转制基础上,继续深化公益类和农业类院所的改革。通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吸纳、稳定一批科技人才队伍。
第二,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园区为创新、创业的战略高地,大力发展高科技创业企业,推动现代高科技产业群的形成。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培育科技创业企业的摇篮,也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效组织形式。要把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载体和科技人才创业的战略基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杠杆作用,通过创业中心数量的扩张和素质的提升,创建更多的社会资本流向创业企业的机制,在更大更广阔的空间上为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加速实现本地区创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在当前以政府为主导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模式基础上,充分发挥大型工业商业企业、金融投资银行、外资财团、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资本优势,全面整合社会闲置资本资源,发展各种产权组织形式的综合孵化器、专业孵化器以及大学科技园、留学生科技园等科技创业孵化组织。现代科技园区在本质上是当代先进生产力的集中地,也是科技创新的重要战略基地。要加强园区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对接,使科技园区成为创业企业产业化、规模化、集团化的战略高地。
第三,以实施重大科技专项为纽带,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力争在若干技术领域取得原创性突破。
作为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体系,必须立足于产业技术创新为主的战略选择。要聚焦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技术领域,设立若干个能够对武汉产业技术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革命性突破的科技攻关项目,集中目标,进行攻关,力争取得若干项原创性突破。要加强“产学研”战略联盟,充分调动有实力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的积极性,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加大投入,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武汉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科学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并在实施项目的过程中加强和完善创新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与高校、中央在汉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或科研基地。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与中央在汉科研院所的合作开发、合作攻关。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基础上,推动双方共建科研生产联合体。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大型科研院所在知识创新,人才培养和知识传播方面的重要作用,把高等院校,大型科研院所建设成为实现武汉区域性知识创新特别是原创性突破的战略基地。
第四,大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创业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科技创新的根本在人才。吸引、留住、用好人才的根本大计是我们的产业政策导向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事业是否真正具有巨大的吸引力。因此,要抓住中央加大对中部地区投入的契机,着力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支柱产业,运用先进技术、高新技术及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培育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和名牌、名牌产品;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集群,为人才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和用武之地。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各方面的领军人物,并通过制定计划,落实资金,明确政策,以项目为牵引,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一流的创新环境和舞台,使他们愿意和能够为武汉的科技创新发挥才能,体现价值。要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创业的社会氛围,创造、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政策、体制与法制环境,建立“产业导向”、“环境导向”和“资本导向”的人才配置新机制,逐步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5
进化理论认为,学习是组织创新能力提高的核心,集群化可以改善组织的学习效果,区域创新体系能够促进区域整体创新能力及竞争力的提高。因此,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是区域内包括企业、科研院所、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等在内的各个行为主体进行学习和创新的结果。这就要求区域内各行为主体要加强对组织内外知识的整合,以有效地进行知识创新;进一步讲,企业微观行为是其与区域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区域的自然环境、政策环境、竞争环境以及文化环境等,都会影响到企业的行为选择。因此,构建区域创新体系首先应该改善区域环境中的关键因素,促进区域内企业网络的构建和企业的知识管理活动,并通过企业等组织的知识创新活动和集群知识的有效管理,实现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和提升。根据这一分析思路,可以构建一个模型来说明区域创新体系的要素构成及其运行过程。
二、区域创新体系模型的运行机制
根据模型中区域环境、企业行为与创新绩效三个关键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将区域创新体系的作用过程可以分为三个环节:“环境--行为”机制、“行为--绩效”机制和绩效的反作用机制。
图1ecp(环境—行为—绩效)模型
1、“环境--行为”机制
这一机制要说明的是区域环境如何影响到组织的行为。首先,区域资源环境既包括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固定性资源,又包含人才、资金、技术等流动性资源的状况。这些资源是区域内组织行为选择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其次,政策环境能够引导组织行为的选择。企业的战略选择与政府的政策选择往往是相辅相成的,尤其是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与创新都需要有灵动性的政策作为指导。第三,合作和竞争关系构成了行业环境的主要内容,区域“产学研金”的密切结合能够促进知识的流动,拉动各个组织的知识管理活动;而激烈的竞争则是组织实施知识管理以求创新的直接动力。第四,文化环境是促使组织行为的内在动力。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和创业文化一方面不断催生了新的企业,另一方面在产业集群的发展过程中,促进了区域规范、信任与协作、知识流动机制等社会资本的形成。
2、“行为--绩效”机制
通过对区域环境因素的改善,能够促进区域创新网络的构建和知识创新活动的进行。但组织和集群创新活动的有效进行并不等于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要构建区域创新体系还必须经过“行为--绩效”机制的作用。
首先,构建企业网络能促进知识创新与区域创新网络的形成。1)在吸引资源方面,企业网络可以发挥巨大的集聚效应,吸引优质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流入,改善区域的资源基础,为区域创新的产生提供重要的源泉。2)在地理空间层面,企业网络可以通过拉动和挤压效应促进区域创新的发生。拉动效应是指网络中上下游企业由于共同利益而共同学习,知识、信息等在学习过程中得以有效传递,从而促进创新的发生。挤压效应是指网络中一部分企业的创新活动及其成果的出现,会给其它相关企业带来压力,并迫使这些企业去进行更进一步的创新,从而使整个集群的创新活动层出不穷。3)从知识的角度考察,企业网络能够产生知识溢出效应,储存于网络成员组织中的知识在网络内部流动和扩散,使得各成员组织能够最大程度地获取创新所需的各种知识,加快了创新的速率,并以此来提升企业网络整体的创新能力。4)在文化价值观层面,企业网络中容易形成一种嵌入社会结构的共同文化,并基于这种文化约束形成了规范、信任与协作、知识交流机制等社会资本,促使创新知识和信息在集群内部的流通与扩散。基于上述的四个层面,企业网络能够较好地实现知识在各组织之间的交流与传递,推动了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
其次来看企业的知识管理过程。企业通过网络获取足量的知识后,便进入了对知识的整合和创新阶段。知识创新过程通过社会化、外在化、组合化和内在化四个环节,将来自组织内外个人的默会知识变成明晰知识,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应用,使得这些知识变成组织成员所拥有的技能,然后进入新一轮的知识创新过程。随着企业知识螺旋的不断运行,企业知识得以积累和利用,具体表现为企业新产品的不断涌现
图2企业知识管理的实施过程
和企业竞争力的不断上升。在知识管理的整个过程中,企业需要建立和完善各种支持平台,包括欧洲杯买球平台的技术支持平台、组织结构、制度体系以及组织文化等,以促进企业知识运行的各个环节。企业知识管理的过程如图2所示:
单个组织的创新是区域创新最基本的起点,任何区域的创新都是从单个组织的创新开始的。当一个组织形成创新后,通过集群的知识流动机制和沟通网络迅速向其他组织扩散,推动整个集群的知识创新,最终形成区域的知识创新体系。
3、绩效的反作用机制
区域创新体系形成以后,又会对区域环境、组织行为选择产生反作用。首先,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会促进区域环境的改善。区域创新体系能够极大地提高区域的竞争力,相应地能够吸引区域外优质资源的流入,改善区域的要素条件;大量企业和资本的流入会促使政府改善区域自然环境,优化区域的基础设施等;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能够提高政府的效率和决策水平,促使地方法规的完善,优化区域的政策环境。同时,企业网络的建设有助于稳固和提升各组织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并形成区域共同文化和社会资本。其次,区域创新体系能够引导组织的行为,促进知识创新活动和企业网络的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形成后,区域内各组织包括企业、政府、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都是创新网络上的一个节点,必须进行不断的学习和创新,才能保留在网络中的位置,这在客观上成为组织知识创新的动力;同时,区域在创新网络形成后,能够吸引更多相关的企业进入,扩大网络的规模和竞争力,并在客观上促进了区域产业结构的改善和提升。
三、模型的政策价值分析
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和运行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环境--行为--绩效”机制发生作用的过程。在区域环境的建设上,政府承担着主要的责任,尤其在我国目前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还掌握部分资源的配置权力,对企业等组织的行为会产生相当大的影响。因此,在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该重视政府作用的发挥。为了促进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政府的政策必须包含以下几点:
1、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和引资政策。区域经济的发展强烈地体现了政府的意图,政府的产业政策能够决定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水平。因此,地方政府应发挥政策指引的积极作用,培育区域的特色主导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产业技术层次的提高。在制定引资优惠政策时,要做到政策的目的性、透明性和优惠适度等。即制定引资政策要遵循产业发展方向,有意识地引导区域产业集群的发展;同时政策要透明和适度,符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能因急功近利而背上沉重的包袱。
2、鼓励区域内“产学研”之间的合作和中介机构的发展。随着创新越来越依赖于企业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政府一方面要通过制定政策推动“产学研”的合作,鼓励大学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以各种形式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另一方面要搭建促进“产学研”交流的平台,促进相互之间的知识流动。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为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营造透明的法制环境,以满足企业在创新的过程中对信息、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中介服务。
3、鼓励创新与竞争。在鼓励创新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创新基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也可以通过制定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政策,在创新资金、科技推广、技术转让等方面鼓励创新。在鼓励竞争方面,政府首先要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提高官员的自律性和各项政策的透明度,杜绝企业的“寻租”行为,给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其次完善地方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防止不正当竞争;第三,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的职能体系,充分发挥其监管作用,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等。
4、改善区域基础设施。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政府负有最主要的责任。不断改善区域的自然环境、交通和通讯条件等,为企业创新和发展塑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建设良好的区域信息环境,包括建立图书馆、博物馆和统计信息库等,为企业等组织的投资和创新活动提供正确的方向指导。
5、塑造开放的、学习型的区域文化。在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过程中,区域文化和社会资本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地方政府可以运用舆论的力量,引导区域形成不断学习与创新的文化氛围,塑造一种学习型的区域文化。另外,还应重视区域内社会资本的积累,推动企业等组织之间的相互信任与合作。为此,地方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企业、个人的行为,引导诚信交易、守法经营、有序竞争,并且建立监督机制和惩戒机制,加强对欺诈行为的监督惩戒,以形成良好的区域文化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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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6
陕西作为我国内陆和西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在国家长期持续的支持下,科技基础、智力资源具有显著的优势。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并以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带动陕西经济整体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对此,陕西各界已有充分的认识,历届政府也一直是这样引导的。但一直收效甚微。陕西经济发展仍非常缓慢,在全国排名相当靠后。科技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协调。对此,我们试从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角度作一分析,揭示其体系的内在缺陷,并给出相应的调适对策。
一、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结构的缺陷和后果
1.部级科技力量强大,地方科技力量弱小
科技人员、机构、研究开发活动总要落在某一地理空间上,从而形成科技的区域布局即区域科技。对某一特定区域而言,由于科技经费的来源和科技活动功能定位不同,从而可区分为“国家科技”和“地方科技”。按国家主要提供公共物品和克服市场失灵的经济职能[2],国家科技活动研发经费全部由中央政府提供,主要进行基础研究、战略性研究和前瞻性技术开发以及国防科技研发;按地方政府主要是保持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经济职能[3],地方科技活动研发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在直接、间接享受国家科技成果的同时,集中力量进行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求和具有本地资源特色的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和技术扩散、推广与普及工作。根据上述分析,在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结构中,可明显地看出,陕西部级科技力量强大,而地方级科技弱小。
区域科技发展是一个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历史的综合过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科技战略布局是影响区域科技形成实力的决定性因素。我国在建国以后,就把国家建设与区域经济、科技布局紧密联系在一起,统筹考虑和安排。“一五”、“二五”时期,国家把陕西作为战略后方,在陕西关中地区新建了20个大型军工骨干企业、研究所和配套企业,奠定了陕西科技与工业基础。20世纪60年代,出于国防安全考虑和与“三线”建设配合,国家又相继投入巨额资金,在“三线”地区(重点是陕、川、贵等省区)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工业和国防科技建设,陕西陇海沿线和汉中地区当时新建军工企业59家,研发机构23家,新建和内迁重点高校3所,使陕西成为我国重要的军工研发和生产制造基地,也使陕西的科技实力迅速提升。20世纪末期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又看好陕西良好的科技基础,在科技经费投入、科技重大专项安排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陕西的支持力度,使陕西科教大省的地位更加牢靠。由此可见,陕西科技是嵌入式的,是国家根据总体战略布局考虑长期支持培育形成的,而非陕西经济、科技自身发展的结果。从而造成了陕西区域科技结构国家科技力量强大、地方科技力量弱小的不平衡态势。
据统计,1999年陕西省共有104个技术研究机构,46218名技术研究人员,当年获得重大科技成果589项,居国际先进水平的197项,占33.4%;居国内领先水平的265项,占44.9%;在全省科研院所一级学科的101个优势专业的研究领域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8754项,其中部级成果奖564项,而且17个是全国唯一[4],详见表1、表2。
表1陕西省科研机构高新技术成果资源分布研究研究技术获省部级在全国
学科领域方向机构人员以上奖励专业
(个)(个)(个)成果数量(项)水平
航空航天技术1217257172753(部级154)4个国内唯一
兵器制造技术9114996848(部级269)5个国内唯一
动力与电气工程992040760(部级10)1个国内唯一
电子通信技术55169981(部级8)1个国内唯一
食品科学技术421411001个国内唯一
土木建筑工程451452141个国内唯一
测绘科学技术2252139(部级27)1个国内唯一
材料科学1114191个国内唯一
军事医学1112371个国内唯一
机械工程6538211个国内唯一
表2陕西省科研机构各优势学科领域获奖成果所占比重及排序学科领域获奖成优势专技术人排序
果比重业比重员比重
航空航天技术31.4%11.9%55.6%1
核技术16.4%1.9%2.1%2
冶金工程技术10.8%2.9%3.1%3
兵器制造技术9.7%8.9%10.8%4
动力电气工程8.6%8.9%4.4%5
从表1、2可以清楚地看出,陕西省科研机构、技术人员和获奖成果所占比重前5位的优势学科是航空航天技术、核技术、冶金工程技术、兵器工程技术、电力电气工程,基本上都属典型的国防高科技。
进一步从陕西研究开发经费来源和投入结构看,也可明显地看出这种不平衡状况。多年来,陕西r&d经费投入一直较高。2001年,陕西r&d经费支出占全国总额的4.96%,居全国第8位。r&d经费占gdp的比重更高,为2.8%,居全国第2位,仅排在北京(6.02%)之后,高于广东、上海、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达到发达国家的科技投入强度。但高投入的r&d经费主要是由作为陕西r&d活动主体的中央所属研发机构、重点高校通过争取中央财政获得的,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r&d经费投入很低。2000年,在陕西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占60.85%,居全国第1位,甚至高于北京;政府r&d投入占gdp比重居全国第2位,为1.81%,高于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是全国平均值的5.5倍;同样,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r&d经费占总额的76.9%,高于北京,居全国第一,而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r&d经费支出仅占总支出的23.1%,远低于上海(45.8%)、湖北(39.9%)等省市[5]。而且,投入中央企事业单位的r&d经费中主要用于国防科研,民口研究机构投入很低,在2001年r&d执行经费中,民口仅占2.63%[6]。由此可见,主要承担国家高精尖和军工技术任务,为国家总体经济、军事服务的中央属企事业单位是陕西r&d活动的主力军,而陕西地方科技和主要为陕西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属企事业单位的r&d活动能力却很弱。
2.研发能力较强,产业化和市场实现能力弱
一般认为,对科技相对发达地区,应采取技术推动型的技术创新模式。技术推动型的创新模式大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五个相互关联、上下游互动的完整过程。研究表明,在陕西技术创新上、下游的链条中,其优势在于上游的研发能力较强,而下游的产业化和市场实现能力则较弱。上、下游链条严重断裂和不平衡。
据柳卸林等主持的以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等五项为一级指标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01、2002、2003连续三年陕西区域创新综合排名均比较靠前,三年全国排名分别为第11、10、11名。但其靠前主要由作为其二级指标的研发投入和研究成果带来的,研发投入强度三年全国排名均为第二,仅列北京之后;研究成果中又以作为表现基础研究成果形式的科研论文指标靠前,三年排名分别为第5、7、4名;而作为应用与开发研究成果表现形式的技术专利指标则相当靠后,三年排名分别为第19、15、20名;制造与生产能力也靠后,分别为17、13、18名[7]。另外,从研发经费投入内部结构看,2003年陕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者经费支出比例为1∶5.1∶1.2,而同期全国三者比例为1∶3∶13[8],也表明陕西用于基础研究经费较高,与生产直接联系的试验发展经费太低,不到全国的10%。由于后续投入跟不上,使得上游的科技成果难以形成产品和产业化。与这种不平衡直接相关,在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还存在着科技能力强大,经济能力(吸收能力)弱小的不平衡。
据吴贵生等建立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国各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状况进行评价,将全国分为五类区域:ⅰ类区域——经济科技最发达地区;ⅱ类区域——经济科技发达地区;ⅲ类区域——经济处于中等水平,但科技相对发达地区;ⅳ类区域——经济处于中等水平,科技欠发达地区;ⅴ类区域——经济科技均欠发达地区。陕西属第ⅲ类地区,为典型的科技发达、经济落后地区。
3.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能力强,外资和民营企业研发能力弱
这可从陕西工业企业内部r&d经费投入结构明显地看出。在工业企业内部,虽然陕西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很高,2000年,有科技活动的工业企业的r&d经费投入强度居全国第1位,为2.57%,是全国平均值的2.5倍。但在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系统占绝对优势,为56.64%,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占22.75%,两者之和为79.39%,是陕西r&d活动的主要执行者,而港、澳、台和外商企业合计仅占6.9%,民营企业r&d经费投入更少,研发能力很弱,这和浙江、福建、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国有企业在企业r&d中经费支出的比重很低(浙江国有企业占8.22%、福建15.22%、广东17.46%)[9],外资企业、股份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成为r&d活动的主力形成明显反差。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市场化和经济外向型等因素制约,致使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活力不足,创新效率低下,对陕西经济增长贡献不大,也加剧了陕西科技研发能力强、经济吸收较弱,科技与经济严重不协调的状况。
4.西安等中心城市科技能力强大,其他市县区科技能力弱小
科技及其产业化具有空间聚集性特征,其科技产业集群的区位选择一般会落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发达的大城市,这在国内外都是如此。但陕西这种科技区位分布不均衡性在国内最为显著。科技能力近八成分布在省会西安市,而省内其他地市科技能力极其微弱。据魏守华对全国27个省区(除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科技集中度计算分析,西安集中陕西76.9%的科技,在全国除海南外,居第2位(虽然海口市集中海南省90.5%的科技,但由于海南科技发展尚处起步阶段,在全国科技力量很弱,全省科技基数本身很小,所以西安科技集中度实际上在全国最高),为最典型的科技单中心城市(将科技首位城市的集中度在0.5以上称为单中心城市,科技前两位城市的集中度在0.5以上称为双中心城市,在0.5以下的称为多中心城市),而西安以外的宝鸡、汉中、咸阳、渭南等市和广大县区科技力量极其微弱,与东部的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科技分布为双中心或多中心,科技分布相对均衡明显不同。如在江苏,科技集中度位居前两位的城市分别为南京(26.2%)和无锡。南京、无锡之和仅为37.9%,为典型的多中心城市[10]。
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除了上述非均衡的二元结构缺陷外,还存在着人们公认的体系内各创新行为之间相对封闭的内在缺陷。由于国家科技与地方科技、军工科技与民用科技等职责、任务的不同,加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束缚,使得产业与产业之间、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科研院所、重点高校与企业之间、军民创新体系之间联系较弱,往往自成体系,存在着大而全小而全的特点,缺乏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就在产业集群相对较高的西安高新区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一家做压电陶瓷变压器的企业,从材料到元件再到器件背光电源,都要自己来做。尤其作为陕西科技支撑的国防科技部门、军工企业和重点高校,受行业和体制束缚,几乎不和地方科技与企业发生联系,研究合作、加工配套都在系统内部进行。特别是近年来军工需求升温,把刚刚开始的国防工业向民品、向市场转化的过程又停顿下来;部级科技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研发中心基本不对外开放和合作,地方科技经济很难利用;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高校的大量研发成果,或者通过自办企业自行转化,或者流向资金雄厚、市场化程度高的东部发达地区。
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缺陷的直接后果是创新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科研机构和能力建设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要解决的科技问题脱节,科技供给与需求严重不匹配)和创新效率低下(1999-2002年4年间技术创新效率一直在全国排第20位以后,分别为第24、26、20和22位[11]),科技优势远未转化为经济实力,最终形成日趋明显的科技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协调的“陕西现象”。
二、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缺陷的调适对策
1.克服认识误区,提高技术创新的实效
早在1要为陕西当地经济发展服务的地方属企事业单位的r&d活动能力却很弱。
2.研发能力较强,产业化和市场实现能力弱
一般认为,对科技相对发达地区,应采取技术推动型的技术创新模式。技术推动型的创新模式大体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五个相互关联、上下游互动的完整过程。研究表明,在陕西技术创新上、下游的链条中,其优势在于上游的研发能力较强,而下游的产业化和市场实现能力则较弱。上、下游链条严重断裂和不平衡。
据柳卸林等主持的以知识创造、知识获取、企业创新、创新环境和创新绩效等五项为一级指标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01、2002、2003连续三年陕西区域创新综合排名均比较靠前,三年全国排名分别为第11、10、11名。但其靠前主要由作为其二级指标的研发投入和研究成果带来的,研发投入强度三年全国排名均为第二,仅列北京之后;研究成果中又以作为表现基础研究成果形式的科研论文指标靠前,三年排名分别为第5、7、4名;而作为应用与开发研究成果表现形式的技术专利指标则相当靠后,三年排名分别为第19、15、20名;制造与生产能力也靠后,分别为17、13、18名[7]。另外,从研发经费投入内部结构看,2003年陕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者经费支出比例为1∶5.1∶1.2,而同期全国三者比例为1∶3∶13[8],也表明陕西用于基础研究经费较高,与生产直接联系的试验发展经费太低,不到全国的10%。由于后续投入跟不上,使得上游的科技成果难以形成产品和产业化。与这种不平衡直接相关,在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中,还存在着科技能力强大,经济能力(吸收能力)弱小的不平衡。
据吴贵生等建立的一套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国各地区科技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状况进行评价,将全国分为五类区域:ⅰ类区域——经济科技最发达地区;ⅱ类区域——经济科技发达地区;ⅲ类区域——经济处于中等水平,但科技相对发达地区;ⅳ类区域——经济处于中等水平,科技欠发达地区;ⅴ类区域——经济科技均欠发达地区。陕西属第ⅲ类地区,为典型的科技发达、经济落后地区。
3.国有大中型企业研发能力强,外资和民营企业研发能力弱
这可从陕西工业企业内部r&d经费投入结构明显地看出。在工业企业内部,虽然陕西工业企业r&d经费投入很高,2000年,有科技活动的工业企业的r&d经费投入强度居全国第1位,为2.57%,是全国平均值的2.5倍。但在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中,国有大中型企业系统占绝对优势,为56.64%,股份有限公司(大部分是国家控股)占22.75%,两者之和为79.39%,是陕西r&d活动的主要执行者,而港、澳、台和外商企业合计仅占6.9%,民营企业r&d经费投入更少,研发能力很弱,这和浙江、福建、广东等东部沿海地区国有企业在企业r&d中经费支出的比重很低(浙江国有企业占8.22%、福建15.22%、广东17.46%)[9],外资企业、股份企业和民营企业等成为r&d活动的主力形成明显反差。国有企业由于体制、市场化和经济外向型等因素制约,致使企业技术创新机制活力不足,创新效率低下,对陕西经济增长贡献不大,也加剧了陕西科技研发能力强、经济吸收较弱,科技与经济严重不协调的状况。
4.西安等中心城市科技能力强大,其他市县区科技能力弱小
科技及其产业化具有空间聚集性特征,其科技产业集群的区位选择一般会落在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发达的大城市,这在国内外都是如此。但陕西这种科技区位分布不均衡性在国内最为显著。科技能力近八成分布在省会西安市,而省内其他地市科技能力极其微弱。据魏守华对全国27个省区(除北京、上海、重庆三个直辖市)科技集中度计算分析,西安集中陕西76.9%的科技,在全国除海南外,居第2位(虽然海口市集中海南省90.5%的科技,但由于海南科技发展尚处起步阶段,在全国科技力量很弱,全省科技基数本身很小,所以西安科技集中度实际上在全国最高),为最典型的科技单中心城市(将科技首位城市的集中度在0.5以上称为单中心城市,科技前两位城市的集中度在0.5以上称为双中心城市,在0.5以下的称为多中心城市),而西安以外的宝鸡、汉中、咸阳、渭南等市和广大县区科技力量极其微弱,与东部的浙江、江苏、山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科技分布为双中心或多中心,科技分布相对均衡明显不同。如在江苏,科技集中度位居前两位的城市分别为南京(26.2%)和无锡。南京、无锡之和仅为37.9%,为典型的多中心城市[10]。
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除了上述非均衡的二元结构缺陷外,还存在着人们公认的体系内各创新行为之间相对封闭的内在缺陷。由于国家科技与地方科技、军工科技与民用科技等职责、任务的不同,加上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束缚,使得产业与产业之间、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之间、科研院所、重点高校与企业之间、军民创新体系之间联系较弱,往往自成体系,存在着大而全小而全的特点,缺乏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就在产业集群相对较高的西安高新区也存在这样的情况,一家做压电陶瓷变压器的企业,从材料到元件再到器件背光电源,都要自己来做。尤其作为陕西科技支撑的国防科技部门、军工企业和重点高校,受行业和体制束缚,几乎不和地方科技与企业发生联系,研究合作、加工配套都在系统内部进行。特别是近年来军工需求升温,把刚刚开始的国防工业向民品、向市场转化的过程又停顿下来;部级科技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研发中心基本不对外开放和合作,地方科技经济很难利用;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高校的大量研发成果,或者通过自办企业自行转化,或者流向资金雄厚、市场化程度高的东部发达地区。
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存在缺陷的直接后果是创新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科研机构和能力建设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要解决的科技问题脱节,科技供给与需求严重不匹配)和创新效率低下(1999-2002年4年间技术创新效率一直在全国排第20位以后,分别为第24、26、20和22位[11]),科技优势远未转化为经济实力,最终形成日趋明显的科技与经济发展严重不协调的“陕西现象”。
二、陕西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缺陷的调适对策
1.克服认识误区,提高技术创新的实效
早在1988年,陕西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了“教育奠基,科技兴陕”的战略,实施了技术创新工程和构建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的重要举措,收到了一定实效。但陕西在实施“科教兴陕”的战略中,存在着片面的认识误区,有为科教而科教的倾向:把科教兴陕的重点放在发展“科教”上,而忽视了其宗旨是“兴陕”;把技术创新当成技术的创新,而忽视了技术创新的实质在于实现技术的经济效益;把发展高科技产业当成发展高科技,而忽视高科技产业化和对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其结果是科技确实发展了,教育也上去了,在全国确保了科教大省的地位,但兴陕的根本目的远没有达到。具体表现在:陕西历来把注意力放在争取部级课题、项目和经费投入上,放在追求在sci、ei发表多少篇论文的“虚名”上,以取得在全国科教排名前列为荣耀,而对整体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结合,实现科技的经济价值重视不够;在发展路径上,过度依赖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开发和自主培育产业增长点,而在对外开放、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国际化上力度不够。对此,陕西应认真对多年来科教兴陕成效不彰进行反思,克服认识误区,从整体上调整科教兴陕的发展思路,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国家科技资源与地方科技经济资源的整合上下工夫,切实提高技术创新的实效。
2.充分利用国家科技实力,大力发展陕西地方科技
陕西区域科技布局中部级科技与地方级科技不均衡状况,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出于整体战略考虑长期支持培育而历史形成的,具有客观必然性。作为陕西地方政府和企业,应主动服从、服务和支持部级科技的发展。一方面,部级科技包括军工高科技应充分发挥技术外溢和溢出的空间局限性[12],通过军转民项目、人员流动、技术转让和示范与学习等路径内化和提升陕西地方科技实力;另一方面,陕西地方政府和企业则要提高利用国家科技资源的意识和能力,更加主动地做好与其的对接工作。一是根据陕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的实际需求,通过建立科技园区、科技孵化器等科技转化平台,选择若干重大科技项目和成果,利用地缘优势,做好部级科技产业化长链的中下游工作,使其首先在陕西本地开花结果;二是利用陕西强大的部级科技优势,依托西安高新区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两个“中国亚太经合组织科技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争取国外大企业把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设在陕西。利用陕西的优势、廉价的人力资源和随着西部大开发已大为改善的投资软硬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创造条件,促使陕西一部分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主动对外寻求跨国集团与国内大企业在陕设立、共建技术开发中心,以此使本地国家科技、人员从高端介入国际产业链,并通过人才密集、研发机构密集形成硅谷效应;三是积极促使本地企业、科研单位、承接国内外科技产业的业务外包,鼓励企业开展产品代加工,使本地生产要素得到充分就业。同时,更重要的是,陕西要大力发展地方科技,增强地方科技的实力与能力。当前,一是要切实加强地市和县域科技开发推广机构建设,切实落实领导、政策、人员和资金投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地方财政对本地科技的资金投入,尤其要采取强力措施,确保“科技三项经费”的到位和专项使用。投入专项资金加强地方科技信息化建设和完善地方科技服务体系;三是要结合地域资源优势、特色和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大力发展服务地方经济、提升地方科技实力的地方属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以此作为突破口,逐步改变陕西部级科技与地方级科技一头沉的状况。
3.加大企业产权结构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第三产业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7
论文摘要:环太湖地区,可以在区域行政协调体系制度的保障下,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加快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以建立一个以长三角为背景的、开放式的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从而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1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兴起
1987年,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首次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概念,他认为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和私有部门的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并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区域创新体系理论是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演化发展而来的,是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的一个延伸和发展。由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仅仅强调了国家范围内的创新活动,而忽视了一国国内经济区域的特殊情况。最早提出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的是英国卡迪里大学的教授库克,他认为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互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系统,该系统支持并产生创新,其目的在于推动区域内新技术或新知识的产生、流动、更新和转化。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在国家创新系统框架内开始关注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在1999年召开的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完善和发展国家创新体系被当作一项长期战略任务提了出来。党的十六大,把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使其具有了更为明确的经济政策内涵。十七大报告更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升到了国家发展战略核心的高度。
2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现实意义
2.1有助于提升环太湖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003年,长三角两省一市科技行政部门在杭州召开了“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论坛”会议,会上决定成立“长江三角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自此,长三角城市间的科技创新合作日益增多。然而地域相近、人缘相亲的环太湖五市在科技创新领域方面的参与度却相对滞后。在2004年长江三角洲首批联合科技攻关项目的9家第一承担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1家,在l3家参加单位中,环太湖区域仅有2家;长三角地区首批启动海关通关一体化的四个城市中,没有一个环太湖城市。这些都与环太湖区域“长三角核心腹地”的经济地位极不相称。
因此,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协作,提升这一区域的区域创新能力,显得十分必要。而构建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则有利于形成环太湖地区共同的利益核心,建立共赢机制,加强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可减少恶性竞争,避免区域内重复建设造成的创新资源的浪费,为环太湖地区发展提供资源、技术等共享的新平台,从而提升这一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
2.2有助于优化环太湖地区的产业结构
产业结构状况是决定一个地区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产业结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进步,就成为一个地区解决产业结构层次低、技术水平低、经济效益差等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加强环太湖区域的科技合作,优化配置人才、信息等各种创新要素,降低创新成本,形成要素集成、网络互动、系统开放、良性发展的区域创新体系,可以充分满足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对技术支撑的要求;可以推动创新扩散,加快从企业创新扩散到产业创新、从单个产业创新扩散到产业集群创新的速度;可以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栖息地,并聚积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塑造区域品牌,进而推动整个环太湖区域产业结构的提升。
2.3有助于推动整个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构建
近年来,区域科技合作与发展,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将区域科技发展战略作为促进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来。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以制度创新促进实现环太湖地区的创新联系和互动,充分发挥这一地区科技成果吸收、转化的优势,合理有效地利用区域内科技资源,联手推进创新源泉、创新主体、创新环境的建设,逐步提高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的能力,从而推动这一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对整个长三角及其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也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同时也为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
3建设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思路
为促进环太湖地区创新要素的合理配置,加大环太湖地区科技协作和科技资源共享的力度,提升环太湖地区的竞争力,需在构建环太湖地区行政协调体系的制度保障下,以产业集群为依托,通过加快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建设一个以长三角为背景的开放式的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
3.1建立环太湖地区行政协调体系,为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长期以来,环太湖地区以其共同的地缘文化形成了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产业结构,但人为的行政分割导致的地方保护却严重阻碍了这一地区区域之间的进一步联合。而在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跨行政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资源流动以及跨区域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通过构建环太湖地区的行政协调体系来解决这些问题,为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区域行政协调体系指为保证区域内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发展而建立的区域性管理机构。区域内各级政府在建立区域性组织机构的基础上,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来促进区域内各成员协调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协调与市场调节是协调区域发展的两种基本方式。其中,市场调节发挥着主导和基础的作用,行政协调是对市场调节的一种补充。在单一的市场机制调节下,由于各地方政府作为利益主体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及利益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区域合作极有可能会失败。在这种情况下加强行政协调可以起到弥补‘市场失灵’的效果。”
依据发达国家经验,构建区域行政协调机制的有效途径是建立相应的跨区域管理机构,以协调区域内各方利益,推进包括科技合作在内的区域合作,实现科技要素的优化配置。如美国在整治田纳西河谷时设立的田纳西河谷管理局,这一机构在整治田纳西河谷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跨区域的协调、组织及管理功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具体到环太湖区域,作为大长三角核心区域的小三角,环太湖区域可尝试构建实体性的区域创新协调机构,由该机构对环太湖地区的科技发展和产业发展进行协调,联合部署、统一规划,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以达到1加1大于2的目的,从而使环太湖地区整体的区域创新能力得到提升。
3.2以产业集群为依托,夯实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的基础
加大培育产业集群的力度,是构建具有环太湖区域特色创新体系的基础。产业集群是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模式。相互关联的企业集中在一个区域中,产业间的紧密合作构成一种网络关系,一个产业或产业某种环节的技术突破,就会带动整个区域产业的群体技术进步,形成其他区域不可复制的创新优势。产业集群这种产业空问组织形式能够创造竞争优势,其具有的群体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是其他形式无法比拟的。产业集群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完善中发挥着核心作用,已经成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活力所在。产业集群是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区域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它可以促成区域创新系统的形成,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氛围。因此,建设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的关键是促成环太湖地区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环太湖地区经济发达,文化相近,长期以来受上海辐射,轻工业、电子等多个产业在这一区域形成了包括上游原材料、加工设备和下游销售商以及中介服务在内的产业集群。但是这一区域的集群存在产业链短、产品单一,以及以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为主,对国外市场依赖性大等制约产业集群创新优势发挥的缺限。建立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的具有环太湖区域特色的创新体系,必须根据产业集群的形成规律,找准环太湖地区的优势产业和潜力产业,建立健全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共同营造良好的产业集聚环境,培育分工合理、联系紧密、具有区位优势的产业集群。
3.3加快科技创新中介的发展,营造环太湖地区区域创新的良好环境
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必须有一个环境服务体系来支撑,它体现了创新体系市场化运作的机制。中介机构或称为区域市场支持服务体系,是一个多向互动的枢纽和平台,构成了市场服务支撑体系。企业逐渐通过中介机构同大学、科研机构进行沟通,从而达到推动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目的。学校和科研机构则通过这个枢纽来了解市场需求。作为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中介机构成为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环太湖地区的科技中介组织逐步发展壮大,但却存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服务单一的问题。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创业的服务机构不全。虽然环太湖五市都建立了一批工业园区和特色产业园区,但是诸如科技评估、技术产权交易、创业投融资服务等中介组织在环太湖地区还发展得不够成熟,难以适应这一地区快速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需要。二是现有的科技中介机构多数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的,或是由事业单位改制而来的,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原来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服务理念和方式,运作机制缺乏创新、不够灵活。因此,需要努力在环太湖区域培育和发展起一批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支撑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构建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咨询与评估等中介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培育服务功能强的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投资、招投标以及科技法律、审计、专利等中介机构。这样才能构建起一个拥有完善科技中介服务网络体系保障的、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的新型环太湖区域。
3.4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科技创新协作,形成以长三角为背景的、开放式的环太湖区域创新体系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8
[关键词]产业集群;区域;创新体系
产业集群是在一定地理范围内,众多相互关联的、共性的企业或产业聚集在一起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在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产业集群现象比较普遍,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美国硅谷高技术产业集群、意大利中小企业集群等在世界上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我国产业集群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较快,形成了浙江“区块经济”、广东“专业镇经济”、北京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等模式。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集群经济也在崛起,出现了广西汽车产业集群、云南烟草产业集群,以及依托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等现象。产业集群是经济发展的一种高级形态,是一种重要的经济现象。它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对促进企业创新、区域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地区竞争力、国家竞争力,引领区域经济成长和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从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来看,产业集群能够改善创新的条件,为区域创新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文拟就基于产业集群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进行探讨。
一、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一)产业集群的含义。产业集群的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波特提出,他在对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等国有竞争优势的产业进行了考察之后,认为这些产业都形成了集群。波特认为,产业集群是在某一特定领域内互相联系的、在地理位置上集中的公司和机构集合。产业集群是指集中于一定区域内特定产业的众多具有分工合作关系的不同规模等级的企业和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行为主体通过纵横交错的网络关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空间集聚体,代表着介于市场和等级制之间的一种新的空间经济组织形式,它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它不仅可以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而且也成为提高一国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新力量。产业集群的最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它的地理集中性,即大量的相关产业相互集中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由于地理位置接近,产业集群内部的竞争自强化机制将在集群内形成“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机制,刺激企业创新和企业衍生。在产业集群内,大量企业相互集中在一起,既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又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如联合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建立生产供应链,由此形成一种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合作竞争机制。这种合作机制的根本特征是互动互助、集体行动。在产业集群内部,许多单个的、与大企业相比毫无竞争力的小企业一旦用发达的区域网络联系起来,其表现出来的竞争能力就不再是单个企业的竞争力,而是一种比所有单个企业竞争力简单叠加起来更加具有优势的全新的集群竞争力。
按照集群的产业性质,可以将产业集群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传统产业集群。它以传统的手工业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工业部门为主,如纺织、服装、制鞋、家具、五金制品等行业,大量的中小企业在空间上相互集中,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市场组织网络。在这种产业集群内,劳动分工比较精细,专业化程度较高,市场组织网络发达。典型的例子是意大利的特色产业区。二是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它是一种主要依托当地的科研力量,把众多科技含量高的产业集中在一起,以产生群体效应的集群模式。如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为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企业间通常相互密切合作,以实现效率最大化。美国的硅谷和印度班加罗尔软件产业集群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三是资本与技术结合型产业集群。如日本的大田、德国南部的巴登一符腾堡等。一般说来,由于存在着不确定性以及研发与生产的日益分离,高新技术企业比传统产业企业更倾向于集聚。产业集群的产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因为产业的聚集能够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改进激励方式,能够创造信息、专业化分工、声誉等聚集效应。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含义。关于区域创新体系,目前在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定义。综合国内许多学者所下的定义,笔者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指在特定的经济区域内,各种与创新相关联的行为主体、物质条件,以及协调它们之间关系的制度、政策和文化环境所构成的网络系统。区域创新体系是相对于国家创新体系而言的。其中的区域可以是一个省,也可以是一个省内的行政区;可以是跨省市的区域,如长江三角洲,也可以是省内跨行政区的区域,如广东的珠江三角洲。但这种区域应当具有某种共同属性的边界,可以是一个行政区,一个特定的地理区域,如一条河的流域,或是一种语言区域。
构成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有主体要素、机制要素、条件要素和环境要素。主体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主要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和地方政府五大创新主体;机制要素即创新行为主体之间联系与运行的方式;条件要素即创新主体赖以进行创新活动的客观物质条件与活动平台;环境要素即创新活动的软环境,主要有制度政策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各创新主体具有不同的职能。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创新产品生产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载体。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知识创新的主体,在创新体系中担负着创新知识和技术供给、创新人才培养和为企业技术开发提供支撑的职能,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依托。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技术创新供求双方的桥梁与纽带,是实现创新要素互动的重要媒介。政府在创新体系中主要履行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职能,是制度创新的主体,是基础和公益类研究的支持者,是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环境的建设者。
区域创新体系作为一个网络系统,其直接功能是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最终增强区域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内学者的论述,区域创新体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一是地域邻近性。区域创新体系都是某一特定地理空间范围内的经济现象。二是主体多元性。区域创新体系是一定区域内与创新全过程相关的各种主体组成的系统,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等诸多创新主体在创新体系中缺一不可。三是文化根植性。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创新要素密切联系和流动,需要塑造一种互信互惠、可靠合作的社会文化环境,包括正式的契约关系和非正式的人际关系。创新活动就根植于这种文化环境的土壤之中。四是系统集成性。区域创新体系由区域范围内的产业体系、科技体系、教育体系、社会服务体系、政府宏观管理体系等子系统构成,它们的系统集成,推动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五是网络开放性。成功的区域创新体系能够充分挖掘利用区域内创新要素,并最大限度地吸收利用域外的创新资源。六是创新集群性。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创新绝非是单个创新主体的活动,而是各类创新主体交互学习、合作分享的群体性活动,是集群性创造活动。
(三)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关联。一是地域关联。区域创新体系源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地域特性和产业特性的有效结合,产业集群往往在特定区域出现,具有明显的地域性,成为目前区域经济发展中产业布局的新形式。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以产业集群为基础、按照一定的制度安排组成的创新网络与机构,可以构成次一级的区域创新体系。二是要素关联。产业集群的主要要素有企业、政府、中介机构等与其发展有关的各种机构、组织等,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要素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因此,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和中介机构等就构成了产业集群和区域创新的关联性。此外,区域内共有的知识、技能、人才、市场、公用设施及地域的专有文化等要素本身就构成区域创新的必备条件,同时也是该区域内众多创新者寻求外部性的动因。三是功能关联。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和进行新知识和新技术的生产、扩散和应用;产业集群实现创新的主要途径是建立有效的合作网络、促进知识在本地扩散流动。从这一意义上讲,产业集群和区域创新体系在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扩散上的功能具有很大的重叠性。四是目标关联。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最终目的是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产业集群体现特色产业与区域经济的有机结合,其目标是通过企业集聚形成外部经济,显著降低创新成本,提高产业和区域竞争力,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紧密相关。产业集群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基础和有效途径,产业集群的多样性和特色正是区域创新体系的活力所在。积极培育和推进地方产业集群已成为目前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政府制定政策的着眼点。二、产业集群对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产业集群为区域创新提供良好氛围。产业集群是培育企业学习与创新能力的温床。企业彼此接近,会受到竞争的隐形压力,迫使企业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组织管理创新。由于存在着竞争压力和挑战,集群内企业需要在产品设计、开发、包装、技术和管理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和改进,以适应迅速变化的市场需要。一家企业的知识创新很容易外溢到区内的其他企业,因为这些企业通过实地参观访问和经常性的面对面交流,能够较快地学习到新的知识和技术。
(二)产业集群的组织结构有利于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在市场变化快、不确定因素多的情况下,企业应变能力和快速反应的灵活性成为竞争的关键。在不确定的环境和柔性生产技术的基础上,处于产业集群当中且具有网络协作关系的众多中小企业具有对市场反应的灵活性及风险不扩散的优势,往往比大企业具有更强的生存能力和创新能力。此外,产业集群内企业之间由于地理位置接近、业务往来频繁、相互关联紧密等因素,极易在知识、技术、生产、销售等方面密切合作关系,形成经济区域内企业和产业之间的分工协作,从而大大提升企业乃至区域创新能力。
(三)产业集群有利于促进知识和技术的扩散和推广。产业集群与知识和技术扩散之间存在着相互促进的关系。在新经济时代,产业布局不再像工业经济时代那样各行各业简单地聚集在一起,而是把相互关联、高度专业化的产业有规律地聚集在一个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集群内由于空间接近性和共同的产业文化背景,不仅可以加强显性知识的传播与扩散,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加强隐性知识的传播与扩散,并通过隐性知识的快速流动进一步促进显性知识的流动与扩散。
(四)产业集群有利于形成创新人才库。形成产业集群的经济区域,通常是一个拥有相似或相近文化背景的区域。如北京中关村,相似的文化背景、共同的价值观往往会使经济区域内行为主体间产生大量的非正式关系,而技术创新活动所需要的隐含经验类知识就这样得到有效扩散。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又能吸引更多的人才。因为产业集群区域具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学习机会。产业集群有多层次的人才培养体系,既有正规的大专院校的学习,也有师徒之间、企业之间、员工之间的经验交流,这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三、以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建设性意见
如何以产业集群促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这是摆在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本人认为,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产业集群区能得以稳定发展,有赖于区域的创新环境。产业集群指向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所必须遵循的原则一般有:竞争力最大化原则、集群发展阶段性原则、产业和市场针对性原则、低门槛原则、公共资源共享最多原则以及企业与政府互动定位原则。区域创新体系在内容架构上,应包括:确定产业指导和创新措施的战略定位;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措施;针对中小企业的技术、信息;管理服务支撑体系,区域所能提供的针对性的产业政策,正向的激励投资、创新;国际化扩张的措施,人力资本开发体系,鼓励非正式交流和非政府机构融入产业发展的氛围,产业集群监控体系等。政府本着促进产业集群与区域创新体系相结合的基本准则,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框架之下,制定并完善产业集群的发展政策,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提升区域创新能力。
(二)促进区域分工协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现阶段,我国区域间以及城乡间的创新能力分布极不平衡,各地都在探索如何增强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区域科技发展要充分体现特色,要发挥各区域的竞争优势,围绕各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形成各具特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科技发展格局。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加强企业间、产业间以及区域间的竞争和合作,依靠竞争与合作,形成区域科技特色,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科技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产业集群、知识集群和创新集群建设,培育各区域的基本科技能力,全面提高各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9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行政区域跨行政区域创新创新体系
我国区域创新体系主要是基于行政区域的,在目前的行政体制下,这种创新体系往往加强了行政区域意识,人为地隔断了创新联系,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创新主体与要素的流动(特别是在区域利益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从而降低了区域创新体系乃至国家创新体系的创新效率与能力。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现状
在国外,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如saxesonian(1994)等强调的区域都是特定地理、历史、文化因素的区域,如硅谷、麻省128号公路,并不以行政区域为重点。但在我国,国内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多偏重于行政区域单位评价之上的城市竞争力分析,打破行政界限进行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很少。根据kaufmann和todtling的研究,区域创新系统形成的障碍之一,是占优势的市场与互动空间处于区域之外。随着生产全球化与区域化的加剧、劳动分工的细化、产业链的延伸,区域之间的合作愈加密切,跨行政区合作与一体化进程成为区域化发展的主流趋势。随着邻近地区的创新主体联系与合作的加强,一些跨行政区创新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创新合作,增强大区域整体竞争能力,必须加强跨行政区创新体系研究(龙开元,2004)。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与核心特征
(一)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内涵
龙开元(2004)认为跨行政区创新体系是指跨行政区划的一种区域创新体系,是由不同行政区划内的有着密切联系的企业、科研院所、大学以及政府在具有统一创新环境下相互作用,不断创新而形成的一种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创新体系。如跨二省一市的长三角10多个地区组成的创新主体间形成密切的创新联系与合作后,可称之为长三角创新体系,是一种典型的跨行政区创新体系。它与基于行政区划的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创新主体特别是政府的多元化、跨行政区划的密集联系、多行政区创新活动的明确分工。跨行政区创新体系的核心特征:创新主体的多元化、跨行政区划的密集联系、多行政区创新活动的明确分工。
孙超英,贾舒(2007)采用龙开元(2004)对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并指出这种跨行政区域的区域创新体系与基于行政区的区域创新体系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内的各种主体都是跨地区的,且各种主体都是从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域。第二,跨行政区的企业之间在创新链与产业链上有密切的创新联系和相互作用,由此产生跨行政区的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信息流等。这种密集的联系是跨行政区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的基础。第三,跨行政区各个行政主体的政府之间能够引导创新主体进行跨区域的合作,通过建立跨行政区的创新平台的建设,促进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第四,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要求各个创新主体能够共享创新的基础设施,降低互相之间的交易成本,这是提高跨行政区区域创新效率的根本保证。第五,跨行政区区域内部要有共同的创新文化氛围,有利于各种创新机构面对面的接触,促进不同创新知识的扩散。
许超(2008)认为跨区域创新系统即指跨越传统的行政区划而形成的一种区域创新系统,是有着相似之处的不同行政区划在发展的过程中,创新知识的频繁流动以及创新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统一的创新环境,即有密切联系的企业、科研院所、大学以及政府在具有共同创新环境的相互作用下,不断创新而形成的一种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创新系统。跨区域创新系统与区域创新系统在本质上没有区别,而更加强调创新行为的跨区域特性,是不同区域之间创新诸要素的复杂交互作用网络。贾蓉等(2006)认为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是由不同行政区域间多个城市形成的,也可以说是系统的城市群,各个城市之间的联动形成一种系统地互动流通的网络关系。作为一个网络系统,必然存在着发展模式的形成机制。王鹏(2009)认为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是建立在各区域创新系统的基础上的,它通过一个跨越行政区划的协调组织把不同行政区域的创新要素,经过有效整合组成一个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以减少要素摩擦,降低交易成本,共同推动跨行政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核心特征:创新主体的多元性、内在联系的紧密性、地理范围的模糊性。
上述对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的界定主要是从创新体系的构成要素及要素之间的动态联系方面进行的,共同目标是通过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跨行政区域创新能力。龙开元、孙超英等还指出了跨行政区域创新与行政区域创新的区别,但是却没有阐述二者之间的联系。
(二)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特征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必须在优先考虑如何进行区域合理分工进而建立产业发展互补机制的前提下,兼顾行政区域作为单独经济利益主体的因素,谋求形成不同行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各行政区域通过比较优势进行区域产业分工,可以提高区域经济福利水平,增强跨行政区域创新合作的动力,达到“1 1>2”的整合效果,使跨行政区域的创新能力和宏观福利取得最大化。
许超强调了有着相似之处的不同行政区划在发展的过程中,创新知识的频繁流动以及创新要素之间的密切联系而形成统一的创新环境。这里的知识应该包含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由于隐性知识需要直接交流的特性与创新的背景依赖,地理邻近性在创新研究中越来越受到重视。michael(1996)指出,地理距离、可达性和集聚对知识流动、学习和创新提供了一个有力的影响,这种相互作用常常超出了区域范围内部(可达性,技术扩散以及区域创新系统构建之间存在密切互动关系,这些内容袁立科等(2007)有详细论述)。所以“相似之处的不同行政区划”的含义有些模糊。同时,区域创新系统不是系统要素的简单相加和偶然堆积,而是各要素通过非线性相互作用构成的有机整体。区域创新系统各要素之间通过相互作用,形成网络关系。在区域创新系统运行过程中,要素与系统之间、要素与环境之间以及各要素之间进行着知识、信息、资金与人才的交换,存在着有机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使系统呈现出单个组成要素所不具备的功能(顾新,2001)。
贾蓉认为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可以说是系统的城市群。城市群理论和都市圈理论是关于中国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经济组织形式的两个主要理论。它们都研究城市体系的发展,研究对象具有相似性,但是又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冯,2006)。笔者认为,应该对城市群与都市圈经济现象进行分析,为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构建模式提供借鉴。构建都市圈的本质在于淡化行政区划,从区域角度强化城市间的经济联系,形成经济、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发展态势(袁家冬等,2006)。都市圈是“点-线-圈”式的空间结构,其中“点”主要是指圈内的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线”是指连接各“点”的快速通道和交通干线,“圈”是依据受中心城市影响的大小和距离中心城市距离的远近分别形成的核心区、紧密区、边缘区和影响区,这些区域呈“圈”层式分布在中心城市的周围。都市圈一般为单核心都市圈,也有双核心都市圈。“人多地少、资源短缺”是我国基本国情,沿海地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京津唐三大都市圈已呈现雏形,都市圈化正在初级阶段,要充分借鉴日本都市圈化的经验,扬长避短。我国三大都市圈各具特色,既适应世界潮流,又符合中国国情,我国的人口和经济仍然在继续向三大都市圈聚集。三大都市圈是目前,更是未来我国人口高度密集和经济发展的增长极,对推动全国经济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龙头作用和辐射作用(原新等,2008)。
中国是一个大国,创新体系必须是多层次的。巨文忠提出区域创新网络的三级架构,第一层是城市创新体系,第二层是都市圈创新体系,第三层是大区域创新体系。应以提高国家竞争力为目标,而不能就区域创新体系而论区域创新体系,陷入行政边界与区域创新体系之间的辩证关系迷雾中,必须着眼于区域之间的合作,形成一个流动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而这种合作首先必须建立在地理接近性、经济关联性等基础上(巨文忠,2004)。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是一个系统组合,涉及区域和行政区域等多个概念。其中行政区域是国家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将国内的疆土和居民进行有层次的管理划分而形成的,地域管理区域行政区域不同于地理范畴上的地理区域,也不同于从宏观经济运行角度出发界定的经济区域,其内部存在行政管理的一致性,政策的统一性和自然条件的相似性。体现国家行政力量的分配和组合。行政区域在快速发展过程中相互之间通过各种联系形成跨行政区域,并且随着行政区划调整形成新的行政区域边界。
从系统运行机制上看,行政区域的行政主体是政府,它依托一套自上而下的纵向行政管理系统运行,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特征,而经济区域的运行主体是各自相对独立的企业,它们依托的是发育不均衡的横向经济网络系统。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运行,具有高度的市场化特征。从区界的角度看,在不同的区划标准下,经济区域的区界与行政区域的区界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龚荒(2003),陆立军等(2009)关于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的关系都有详细论述。
巨文忠(2004)对行政边界与区域创新体系的对应性与非对应性进行了分析,指出行政边界与区域创新体系之间既是对应的也是不对应的,这一判断的政策含义是:地方政府应在推动本地区创新体系中扮演积极角色;同时要着眼于跨区域创新网络的建设,在地理接近性,经济关联性等基础上,构建中心城市、都市圈、大区域三级创新体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界定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概念时,应全面考虑不同行政区划的地理邻近性,产业关联性,基于行政区域创新体系与跨行政创新体系的辩证关系、以及借鉴美国日本的都市圈模式等因素。跨行政区创新体系的核心特征也是围绕概念来进行归纳的。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构建模式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是由不同行政区域间多个城市形成的。各个城市之间的联动形成一种互动流通的网络关系。作为一个网络,必然存在着发展模式的形成机制,要么各个城市节点间平等共存,要么存在共同的发展核心,带动周围的节点发展,或者是中心城市带动,与其他节点城市互补互存的网络。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按城市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中心城市带动型、平等互补型和带动互补并存以及多级圈层网络等多种类型。根据不同的区域特性以及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的特征,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往往是多种类型混合的发展模式,如核心城市带动型、平等互补型、带动互补并存型、多级圈层网络型等。
跨区域创新系统一般可以分为三大类:市场牵引型跨区域创新系统;研发驱动型跨区域创新系统;政府主导型跨区域创新系统。由于行政区划的存在,该系统的构建必需要考虑到不同行政区域的自身特点,以及由此产生的相互联系与差别。因此,需要根据不同行政区域的具体特征,分层次、分类别地建设好以下创新子系统:第一,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中央政府参与的跨行政区域协调创新系统;第二,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现代产业体系为发展重点的跨行政区域技术创新系统;第三,建立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跨行政区域知识创新系统;第四,建立以中介组织为纽带、生产力促进中心为结点的跨行政区域服务创新系统;第五,建立以硬环境为基础、软环境为特色的跨行政区域环境创新系统;第六,建立以风险投资体系为保障、人才聚集为优势的跨行政区域动力创新系统。按照创新难易程度和发展逻辑,可以将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创新模式分为技术引进、技术学习、技术集成、渐进自主技术创新和突破性技术创新5个层次依次递进。构建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模式时,应充分考虑不同行政区划的特点,城市所具有的不同职能和所处的地位,城市之间的联系,产业之间的关联度,城镇化发展情况等因素,构建适合于不同跨行政区域的创新体系模式。它是创新体系良好运行的前提。
跨行政区域创新体系的运行
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是构建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客观要求。创新要素是与创新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种要素,包括知识、r&d和创新政策等。从本质上看,创新要素不以行政区域为边界,它需要在跨行政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流动,在更合适的区域寻找更快的发展。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均以各省(市、自治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很少有跨行政区域的概念,更少有跨行政区域的创新系统共建或合作。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过于强调行政区域边界会强化人们的行政区域意识,人为地隔断创新联系,从而降低本地区的创新效率,不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和持续创新。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呼唤跨行政区域创新系统的出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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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创新体系范文篇10
论文摘要:建设区域创新体系成为近年来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就目前的情况看,各地的区域创新体系无论在技术层次上还是在经济功能上都相差甚巨,异质程度很高。要理解和分析这些发育程度很不相同的区域创新体系及其前景,显然离不开适当的理论工具。通过时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创新层次和创新主体的分析,丈章认为,这两个分析视角有助于建设者们了解自己所在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现状和问题所在,从而重新确定工作重点。
伴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引起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的兴趣。但绝大部分研究都过于关注世界经济发展的前沿区域,而忽视了那些与世界生产体系的联系并不那么密切的区域以及那些在全球化过程中被边缘化的、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的区域,但这些区域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也有建设自己的区域创新体系的需要。如何构建合适的区域创新体系理论,以分析和指导欠发达地区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已经成为理论界的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目前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研究中都回进的创新层次和创新主体两个视角出发,通过对区域创新体系进行区域化处理,尝试性地为此类地区构建理论分析工具,以期帮助这些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者寻找问题和明确定位。
一、经济全球化视角下的区域创新体系
在所有前现代的经济中,(以新产品数量衡量的)创新是缓慢的,也不是社会长期锁定的系统目标。然而,在现代经济体中创新却被赋予了明显不同的功能和地位。受篇幅限制,我们无法准确而全面地阐述创新体系功能这个跨学科的问题,只能尽可能简洁地提示我们认为至少不应该被忽略的几点:
首先,现代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同时也是以利润为目的的经济。按照luh-mann(1984)的体系理论(systemtheory),现代经济体系的维持依赖于支付行为的接连发生,但每个生产者都面临着两方面的拒付可能,一是竞争促使产品不断老化(其结果是利润下降),这促使新产品的出现,二是新产品引入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必须不断引入新产品,同时尽可能减少引入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这就是说,创新是现代经济体系维系的必要条件,—这个经济体系要么增长,要么死亡。
其次,不断的竞争会推动经济体系自身的“彻底合理化”(durchrationalisierung),其结果之一就是各种“标准”(主要包括统一的生产标准、消费倾向、教育内容和游戏规则等)的确立,从而明确了竞争的话语权。这一过程也可称为市场一体化:它不仅仅指经济主体在某个市场内的整合(integration),还更多地意味着市场标准的统一(unification)。
再次,现代市场经济推动着全球化,而全球化不仅仅意味着吉登斯所看到的时一空分割的经济含义正迅速消减,还意味着各种“全球标准”的确立。最终,世界上所有的经济实体将可能融合为“一个”而且是充分竞争的经济体,在这个经济体中,起决定作用的不再是国家竞争力。
第四,技术变迁的系统化,用卢曼体系理论的语言讲,就是科学体系的经济化和经济体系的科学化,即科学和经济体系之间强烈的互相渗透。这一点与19世纪科学以新知识生产为己任与经济负责技术运用相对独立的分工相比,是明显不同的。技术变迁不再是主要由企业独立完成的了,科研机构和政府也日益深入地卷入到技术变迁的进程中。三者之间的紧密合作使得知识创新呈现出所谓“三重螺旋”的格局(etzkowitzandleydes-dorff,1998),也加深了技术创新对其所在的整体(而且主要是区域整体)环境的依赖,从而导致7创新的“线性范式”向“网络范式”的转化(isaksen,2001)。这一转化过程可以了解为创新的区域化过程,亦即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过程。
在“一个”世界经济体形成的过程中,区域差异也在扩大。cookeandmorgen(1998)认为,目前只有在siliconvalley,emilia-ro-nlagla和baden一wiirttemberg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创新区域体系,因为只有在这些地区科研和经济体系之间的相互渗透才发挥到了极至(peterfranz,1999)。这种站在全球高度审视区域创新体系尽管多少有些令人沮丧,但对总结理想的区域创新体系的要素特征是有益的。也有学者争辫说,事实上,世界上所有地区都有某种类型的区域创新体系(toedtlingandkaufmann,2001):不仅仅在那些先决条件较好的地区,而且在老工业区、边缘地区,乃至农村地区都存在一定的区域创新体系。因此,更为重要的研究工作应该放在发现不同的创新类型和比较创新能力强弱的影响因素上,这将有利于我们找到合适的参照体系并认清有关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不足。
笔者无意继续深入讨论区域创新体系的定义,而是给出两个限制性的条件:一是区域创新体系至少应该能系统地支持区域内新产品的出现,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二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它必须有能力在一定时期内维持这种趋势。
二、市场分割与创新层次
除了上述对创新有着不同程度影响的普遍因素外,时具体创新而言更为重要的还是它所面临的现实环境因素,包括:(1)各个区域的发展不仅在层次上而且在结构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2)政治(包括区域政治)依然在很大程度决定(至少影响)着资源的流动;(3)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分割的;(4)资本、技术,尤其是人的流动还是受着各种各样的限制;(5)发明以及创新都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受篇幅限制,这里主要说明市场分割对区域创新的影响。
尽管市场一体化的趋势在全球、国家、跨区域以及区域的层次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被感受到,但是总体而言,市场还是处于分割状态,而且这种状态还将在很大程度上长久维持下去。这部分是因为贸易政策的差别,部分是因为购买力和消费者偏好的差异,甚至也受到地理和气候因素的影响。因此,尽管产品的升级和替代长期来看对生产者而言是不可进免的,就几十亿人都处于消费不足状态的现实而言,几乎所有类型和层次的产品都有潜在的消费市场。
从生产网络的视角我们可以看到市场分割的另一层涵义。区域间的交流虽然一直存在,但在现代生产侵入以前,各个区域都有相对完整的独立的生产网络。现代化、市场一体化和全球化在改造区域生产网络的同时也不断地侵蚀区域生产网络的完整性,但目前所有的区域还都有或强或弱的、完整程度不一样的、现代化程度不同的、技术层次差异巨大的生产网络。尽管,区域创新体系的隐含目标显然是要协助区域更好、更快地现代化这些生产网络,但无法否认,即便是那些落后的生产网络对于它们的区域而言还是有存在意义,至少在短时间内知此。—条件是,它们还能够满足顾客的需要。需要指出的是,区域生产网络和区域市场只有部分重叠。这种不重叠性应该是现代经济的一个特征。指出市场分割,对于企业创新定位具有一定的意义,尤其是中小企业,它们不一定要成为全球竞争者(globalplayer),甚至不需要成为全国的供货商;只要有合适的顾客群,它们也可以瞄准本地市场、其它区域市场。也就是说,只要不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所谓新产品可以有不同的层次:全球的、全国的、跨区域的、区域的、本地的、企业的。就某个时间点的同一种产品而言,全部市场规模显然是依上列次序下降的,但对于具体企业而言,其产品的市场或潜在市场并不一定会存在这样的序列。
对发明进行专利保护意味着承认知识的经济价值。保护层次的区别体现了创新类别的差异。比知,国内将合法的药类创新分为六类:第一类是国内外都没有上市的,第二类是动植物中提取有效成分制剂,第三类是国外已上市,国内还没有的,第四类是改进型新药,和片别到胶囊,第五类也是改进型新药,和饮片#到注射液,第六类是仿制,分为受权仿制及国家特许。此外,企业还可以合法引入专利保护已经过斯或产品本身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新产品。本文将这些创新类型的区别简单地理解为创新深度差异,这样就可以看到,在其它情况不变的情况下,新产品的引入成本应该与创新深度成正比,即创新深度越高,则创新成本越高,反之亦然;而潜在的竞争激烈程度则与创新深度成反比。但是,在复杂、动态的现实中,创新深度与创新成本及竞争程度之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而且,潜在的市场规模却不一定与创新深度有线性关系,加上企业的营利情况受许多其它因素(管理、人力成本、利率等)制约,因此,创新深度与企业业绩不一定正相关关系。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即便是创新深度一样,不同类型的产品对于知识及其它投入的要求也存在很大的区别。这些无疑都会影响企业创新的选择空间。
三、企业创新能力及区域创新类型
从知识经济学的视角来看,企业创新能力可以分解为支付创新成本的能力、运用知识的能力以及市场营运的能力。创新成本可以源于创新知识的购买,也可以是自己研发和参与研发所产生的费用;运用知识的能力可以是源于自身的技术积累(包括人员培训、人才引进、设备投资等),也可以直接(但只能是部分)从市场上购买;市场营运既可以通过自己的营销体系,也可以委托其它企业。也就是说,企业创新能力可以是内生的,也可以是外源的。由于技术层次差异、知识等级不同,由内生资源转化而来的企业内在创新能力也应该是有层次差异的。但是,一方面内生资源最初也来源于外部环境,而且对于初创的企业来说,合理地利用外在资源往往是最好的选择,另一方面,成熟的企业也必需不断从外部环境获得补充、更新、升级。企业创新中运用的外来资源(知识、设备、资金、市场)从地域层次角度,可以分为区域内的、跨区域的、国内的及国际的;从主体的角度,可以分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政治的;从支付的角度,可以分为市场的、半市场的、非市场的。正是通过在不同层次上同不同的主体产生不同形式的交换,企业创新与外在环境发生了不同的关系,而这些不同的关系又使我们可以从技术层次,从产业分类,从行业分类等角度区分区域创新体系的类型。
在成都市的中小企业调查中我们发现,根据企业创新运用外在资源的程度和特征可以更好地理解企业创新与区域创新体系的交换关系。抽去成都创新的区域特征,笔者可以得到更为一般的六个主要创新类型:完全市场创新、其它企业及研发机构的衍生创新、完全自主创新、企业间合作创新、与研发机构的合作创新、在政府创新服务体系帮助下的创新。这些创新类型显示在完全内生和完全外源的创新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混合类型。单就这些类型而言,我们无法判断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而且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同一企业的创新中在不同时期可能采取不同的创新类型。事实上,除了创新深度、创新频率外,整合不同创新形式的能力也是某个企业创新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因为创新事件是非常复杂的,有些还经历了很长的时间,因此,在企业的一些创新事件中,创新类型的交替出现是可以理解的。
和果能够确定这些类型出现的频率,并具体区分这些类型中创新的区域内因素的参与程度,那么就可以找出区域创新的主体类型;参照创新深度,可以区别区域创新的层次;参考参与企业的多寡、创新出现的频率,可以发现区域创新的活跃程度。将这些变量结合起来发现,我们就可以从企业创新的角度区分区域创新体系的能力和类型。
四、区域创新体系的区域化:我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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