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8 15:59:28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1
当前中国经济已基本实现了由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过渡,有效需求不足成为中国经济的焦点问题。在此背景下,消费信贷作为一个崭新的消费方式和信贷渠道,引起政府、银行、企业和居民的多方关注。特别是1993年3月,中国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后,各大商业银行加快了开展消费信贷业务的步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消费信贷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大,消费信贷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增多,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国消费信贷的发展。消费信贷是新生事物,它的开展无疑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机遇,但也带来挑战,商业银行应该既要抓住机遇,充分拓展这一业务领域,又要有效防范风险,不使本来低劣的资产雪上加霜。目前,世界上金融危机连续不断的爆发,使得人们对金融风险尤其是银行风险有了更深的认识,它已成为了阻碍经济发展的最大的不确定因素。银行风险的预测和控制就越发重要紧迫。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消费信贷的发展水平仍然相当低,各种制约因素非常多,市场处于培育阶段。与生产信贷相比,管理的复杂程度更高,因此,需要针对个人消费信贷建立一套风险防范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个人消费信贷风险。
本论文通过对前人理论进行总结和运用,形成一定的理论认识;接着对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约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种种风险,并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来说明风险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在后,找出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形成原因;最后,通过确定信用评价评分标准和设计信用评分模型来控制个人消费信贷风险,并以次提出防范和化解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
本论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以实证分析为主的研究方法。对消费信贷风险问题则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对具体问题则采用个案分析与综合归纳相结合的方法。
研究内容如下:
1、通过对消费信贷、风险以及消费信贷风险理论的认识和运用,指出消费信贷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图消灭风险,回避风险,是不现实的,只有积极地认识风险、控制风险,将消费贷款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才能实现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
2、我国消费市场目前买方市场格局已初步形成,消费市场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人们的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更新,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商业银行越来越倾向于开展消费信贷业务,这些都使得我国大力发展消费信贷变得可行。虽然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然而,由于文化传统、经济状况和相关配套措施不足等原因,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还面临着许多难题:(1)中国居民传统的消费观念保守;(2)中国居民现在其预期的收入总体水平偏低,负债消费的承受力较弱;(3)消费信贷政策存在偏见与歧视;(4)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5)银行的经营意识、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3、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有长期潜在性、不确定因素较多和风险较其它信贷风险高三个特征。
4、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1)银行方面的原因。(2)消费者方面的原因(3)其他方面原因。
5、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识别与评估。(1)个人消费信贷风险识别;(2)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评估。
6、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对策:(1)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以及个人信用评价体系;(2)建立和健全消费信贷的法律法规体系;(3)健全银行内部管理制度;(4)实行消费信贷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5)建立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6)建立消费信贷风险保障机制;(7)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关键词:消费信贷;个人信用;风险
analysisofthe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personalcreditofcommercialbank
abstract:currentchinaeconomyisalreadybasictorealizetobegonetobysellingpartymarketthetransitionofthebuyermarket,thevalidneedshortagebecomestheeconomicfocusinchinaproblem.soasanewconsumptionwayandchannel----consumptionbycreditcausingthegovernment,bank,businessenterprisetopayattentiontowithresidentinmanyways.especiallyin1993march,thechinesedomesticaffairsmansionpromulgatedthe《concerningexhibitionindividualthatopenthecircularthatleadingopinion》,thestepsofmostcommercialbanksondevelopingconsumptionbycredithavebecomemoreandmorequick,andgotgoodresult.butthereweresomeproblemsappearedduringthetimeofdeveloping,theseproblemswereseriousrestrictthedevelopment.theconsumptionbycreditisneonatalbusiness,itdoubtlessbringopportunityandchallengetocommercialbank,socommercialbanksshouldtakethisopportunityandexpandthisoperationactively,atthesametimetheyshouldalsokeepawayformriskeffectively.current,intheworldthefinancialcrisisissuccessivetobreakout,makingpeopleisabiggestindeterminationfactorthatbankriskhadthedeepercognitionparticularlytothefinancialrisk,ithadbecomethebafflingeconomydevelop.hereby,parewiththeconsumptionbyproduction,consumptionbycreditisjuststartwithlow-levelandeverykindofmakeroughlythefactorisquiteafew,themarketisplacedintogrowthestage.withprovidealoanforproducecompare,thecomplicateddegreethatmanageishigher,therefore,thedemandaimsatprovidealoanbypersonalcreditestablishesasetofrisksagainstthesystem,againsteffectivelywithdissolve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personalcreditrisk.
thispaperbasesonthetheoriesthatthepeopleresearchbefore,itanalysistheactualityofconsumptionbycreditinourcountry;afteranalysisthereisafurtherstudyofallkindsofriskwhichrestrictpersonalconsumptionbycreditandshowwhatfacetaretheserisksbehave;thenfindoutthereasonshowrisksappear;atlastensurecreditestimatestandardtocontrolrisksandthisstandardisfoundationofkeepawayformriskscountermeasure.
mainadoptioninthisthesissubstantialevidenceanalysiswithnormanalysiscombinetogether,withthesubstantialevidenceanalyzesformainresearchmethod.to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creditriskproblemtothenadoptthequalitativeanalysiswiththemethodthatquantitativeanalysiscombinetogether,atthenadopttheindividualcasesanalysistotheconcreteproblemwithsynthesizethemethodthatinducecombinetogether.
studythecontentsasfollows:
1、dependtheconsumptionbycredit,riskandconsumethetheoreticalcognitioninriskofconsumptionbycreditwithmakeuseof,pointouttheconsumptionbycredit’sriskisobjectiveexistentof,theschemeexterminatestherisk,gettingaroundtherisk,isnotrealistic,onlyhavetoknowtheriskprogressively,controlrisk,willconsumetolendmoneytheriskaslowaslowestdegree,thencanrealizethetargetofthemanagementofthecommercialbank.
2、theourcountryconsumesthemarketcurrentbuyermarketstructureandformalreadythefirststepbecomes,consumingthemarketvalidneedobviousshortage,peopleconsumptionideatooatrenewcontinuously,reformdeeptoturnalongwiththefinance,thecommercialbankinclinestowardtoopenmoreandmoreexhibitionconsumptionbycreditbusiness,theseallmakeourcountrydevelopstronglytheconsumptionbycreditbecomescanline.althoughourcountryindividualconsumptionbycreditdevelopmentobtainedtheverybigadvance,however,becauseofculturetradition,economicconditionwithrelatedintegrationshortageetc.reason,individualconsumethedevelopmentoftheprovidealoanbycreditstillfacesmanyhardnuttocracks:(1)thetraditionalconsumptioninchineseresidentideakeeps;(2)thetotallevelinitsanticipantincomeinnowinchineseresidentislow,theacceptancedintthatliabilitiesconsumeisweaker;(3)consumetheprovidealoanbycreditpolicyexsitsprejudiceandbias;(4)thepersonalreputationsystemisnotsound;(5)thebankoperatestheconsciousness,servicequantityneedsthefurtherexaltation.
3、commercialbankpersonalconsumptionbycreditriskcontainmorelong-termlatent,indeterminationfactorwithotherrisk,consumptionbycreditriskhighthreecharacteristics.
4、commercialbankthereasonoftheprovidealoanbycreditriskcreation:(1)thereasonofthebank.(2)theotheraspectinreason(3)reasonoftheconsumer.
5、commercialbankprovidealoanbypersonalcreditriskidentifieswithtakesthegaugeof.(1)providealoanbypersonalcreditriskidentifies;(2)individualconsumesthevaluationoftheprovidealoanbycreditrisk.
6、commercialbank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personalcreditriskagainststhecounterplan:(1)establishwithperfectandpersonalreputationsystemandpersonalreputationevaluationsystems;(2)establishwiththesoundlawlawssystemofprovidealoanbycredit;(3)internalmanagementsysteminsoundbank;(4)practicethe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creditstockcertificateturn,scatteringaboutthe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creditrisk;(5)establishtheriskmanagementthatbankprovidealoanbycredit;(6)establishtheprovidealoanforconsumptionbycreditriskguaranteesmechanism;(7)practicetofloatthelendingratewithcompensatetopunishtheaccrualinadvance.
keywords:consumptionbycredit;personalcredit;risk
目录:
第一章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
第二章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
第三章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研究结论与对策思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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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2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内容,而其中份额最大、目前开展得最好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成为银行业和房地产业中的热点。分析和探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主要是围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来进行的。
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因素
房地产信贷引起银行巨额坏帐从而引发金融动荡,可谓屡见不鲜。1955~1980年间,日本住宅地地价上涨约40倍,而同一时期各产业现金工资总额仅增加14倍,进入1980年代以来,日本商业用地地价高涨,另一方面为抑制急剧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宽松措施,使房地产信贷进一步扩大,并最终成为进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间出现了房地产开发热,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产更是热得炙手,要不是及时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过度的房地产开发热,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积压房地产的处理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前几年发生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过度的房地产信贷也是元凶之一。
房地产业是我国近十年发展最快、关联度最大、对gdp增长贡献最大的行业,房地产的发展带动房地产金融的发展,个人房地产贷款余额从1997年的190亿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万亿元,增长63倍。2003年末的坏帐率为1‰~2‰,但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往往在3~8年后大量显现,而2003年末的贷款余额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发放的。那么,讨论和分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大体来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分为政治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所谓政治风险,是指贷款住房所在地区或国家发生社会动荡,政权极不稳定,从而引起房地产价格的急剧贬值,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而法律政策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的完备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以及税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在个人住房贷款期内发生大的变化或调整,从而影响到整个住宅类房地产的市场租金和市场价格,进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的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是就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如果他们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违约导致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如期支付给贷款银行的风险。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则指因市场供求的变化,使贷款住房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贬值,或者取得贷款支持的购房者发生非故意违约不能支付到期贷款,因而不能全部归还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政治风险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下面仅就与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相关的一些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1.选择项目风险一种情况是个人住房贷款所选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情况:一是规划报建手续瑕疵,如因土地出让金未交而未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这些房地产项目极容易在购房户和开发商之间产生集体纠纷,现实中这种纠纷的往往造成购房户集体拒付个人住房贷款,对这种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风险。二是该房地产开发项目事先未作好市场分析,市场定位不明确导致该项目本身根本就没有市场前途;三是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者开发商缺乏经验,没有高素质的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烂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银行不慎选择了这样的项目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则该贷款从开始就面临成为呆坏帐的可能。
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需了解商品房类型的不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以投资为目的的客户的违约风险大于以自省居住为目的的购房户的风险,商业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为投资品种的小户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场上小户型购房户中投机淘金的购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几年投资高回报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资小户型的行列,推动小户型的价格快速上涨,一旦租金达不到预期水平,违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从金融部门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类小户型违约的概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银行对投机性客户应从严审查,对容易成为炒房户目标的项目谨慎介入。
2.销售价格不实风险。开发商销售价格严重不实,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类似住房的市场价格。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开发商因种种原因,将销售价格人为抬高;;或者将银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价格抬高,有的销售价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类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高出20%~30%.试想,如果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之初,贷款金额就高于相应的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还奢谈什么防范信贷风险之类的话题呢?成都市市场上也出现了通过提高单价,同时对购房户高赠送返现的方式,达到实际降低银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销售单价实质并未抬高的方式。
3.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开发商可能因为工程建设资金的短缺而恶意套现,一是开发商组织一批假的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开发商出具虚假的首付款证明从而放宽实际交付的首付款限额(比如,首付款应达房价款的30%,开发商私下答应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垫付10%~20%的房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现金的目的。而不论是开发商组织的那些不真实的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购房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都是有极大疑问的。
4、个人信用风险。这里谈到的个人信用风险,仅指购房者故意违约,如本来没有还款能力而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具有还款能力而恶意拖欠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至于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以及发生借款人死亡、失踪而无人带其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或代管人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造成的借款人违约,属于通过健全有关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个人信用风险范围。6~}1[o?/*s::%&98,3lqe7r&u.tknhs数学论文=\7(*_&q) *;??u-h#ahy€
5、资本价值风险。房地产的资本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的收益现金流和可能的未来经营费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费用都不发生变化,资本价值也会随着收益率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在证券投资市场上反映的较为明显,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率也经常变化,这种变化也影响着房地产的资本价值。预期的资本价值与现实的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按揭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是指该住房的预期市场价格与现实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影响住房的资本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论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来自免费论文网
(1)未来住宅类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关注房地产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市场是个周期性的市场,房价水平处于波峰时期的贷款风险肯定大于其他阶段的风险,未来的预期市场价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故金融机构要对不同阶段在首付比例上区别对待,从宏观上控制住该风险。
(2)住宅功能陈旧。以后人们对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户型设计、外部景观、室内设施等)总是日新月异、不断增强的,当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总会逐渐陈旧过时,相应地,其资本价值也有贬值的可能。
(3)房地产估价。如果某地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均有高估房地产价格的倾向,则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获利能力均被抬高,相应地,房地产的资本价值也就容易高估,从而推动经济泡沫的出现。
住宅资本价值风险的出现,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来市场价格极大地低于办理按揭之时的市场价格,导致借款人大面积理性违约,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
6.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可达30年,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如不能解决,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一级市场必然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资金占用的长期性与资金来源的短期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巨大需求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有限的矛盾。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使银行的长期资金使用和短期资金来源的不匹配,使商业银行自身加大了资金短缺的压力,从而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难以开展下去。
7.法律风险。个人住房贷款的法律风险,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1)合规性问题。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的备案登记应办妥等。(2)按揭住房的权利瑕疵。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还存在其他抵押权人、典权人或其他买受人,则银行的贷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银行的贷款风险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处分问题。借款人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尽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从抵押住房迁出或者借款人迁出后无立足之地,银行就不能顺利地处分抵押物。
8.档案管理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保存相当重要,因为在如此长的借款期内(可长达30年),银行工作人员必然产生变动,甚至从领导到信贷员要换四、五次班,现在已经发生了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流失的情况,若银行内部有人与外部勾结,则问题更为严重。若出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失真、失实,则银行的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
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虽然很多,但其中许多风险因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减小风险。具体来说,有如下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评估工作,可以选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从而避免项目选择风险、销售价格不实风险,部分避免资本价值风险和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贷款项目评估。通过对按揭项目的建设条件评价、市场前景分析、开发商素质和业绩评价、项目的财务盈亏平衡分析和风险分析,可以判断项目是否具备给予按揭支持的条件,从而择优挑选好项目。
(2)对拟提供贷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价格进行市场评估,经银行确认后,确定合理的贷款成数。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评估,避免了开发商高价销售策略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商业银行通过评估机构曾发现,开发商针对按揭住房的销售价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价的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获得了暴利,但银行贷款的风险从一开始就额外加大了。通过评估,还可以部分避免开发商的恶意套现风险。因为即使开发商组织假的购房者办理了按揭手续,套取了银行现金,但个人住房贷款毕竟拥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住房抵押,在开发商仅能获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的七成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根据按揭住房在建项目的形象进度,预留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证金,以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开发商终究会想方设法按月代替虚假的购房者归还贷款,否则银行一旦处分抵押住房,加上银行预留的保证金,应该可以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而开发商则得不偿失。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价格评估,还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通过对未来同类住宅类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分析,对住房功能陈旧的判断,以及对城市空心化趋势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分析、评估,可以评测出较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论价格,根据该理论价格计算的贷款成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无疑可以减小抵押住房未来的资本价值风险。当然,减小抵押住房的未来资本价值风险的前提,还是要有规范的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而且对期房评估得出的理论价格应能基本反映类似房地产的未来市场趋势,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则,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虚假和不真实,远远高于其理论价格(往往由房地产抵押人、贷款银行和评估机构三者共同推波助澜),就会和证券投资的过度繁荣一道,形成“虚拟经济”的极度兴旺,即“泡沫经济”,最后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
2.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不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其实只要是开展个人消费信贷,都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实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借款人以往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但是,目前对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缺乏权威部门的统筹,往往难以实际推行。比如,建设银行在1999年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资信评定标准,工商银行也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指导意见》,但都限于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和各自银行系统,资信评级结论不能在其他商业银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并且如果开发商同意卖房给购房者,购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资信评级势必流于形式;如果先办个人资信评级,达不到资信标准的个人不担不支付评估费,还可以换一家银行办理按揭。
因此,为了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抓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该机构应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能够调阅各商业银行的电脑网络资料,出具的资信评级结论在各商业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并可进行实时跟踪,一但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信用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可以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个人资信等级。
(2)尽快建立个人存款实名制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评价个人的还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银行已宣布即将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相信个人财产申报制也将很快出台。
(3)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都存储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况时,个人资信评级机构通过个人信用实码可以查询所需资料,从而评定信用等级。
(4)建立个人银行帐户。将目前个人收支以现金为主,改为以个人银行帐户转帐收支为主,个人只有零星的现金收支。这样,银行对个人的货币化资产、不动产等非货币资产(通过转帐和税收确认),个人收入和到期偿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进行评估。
3.健全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涉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修订和完善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房地产转让和预售法律制度,通过制订物权法、个人破产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手续在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更加完备、简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保障抵押权人拥有能够顺利、合法地处分抵押住房的权利。
4.强化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银行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实现电脑和文件资料(原件)的双重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内部牵制,以保证业务档案不失真、不失实和不流失。通过电脑化管理,对每月拖欠银行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及时催收,并纳入“黑名单”,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力度。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3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个人消费信贷的主要内容,而其中份额最大、目前开展得最好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成为银行业和房地产业中的热点。分析和探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主要是围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及其防范来进行的。
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因素
房地产信贷引起银行巨额坏帐从而引发金融动荡,可谓屡见不鲜。1955~1980年间,日本住宅地地价上涨约40倍,而同一时期各产业现金工资总额仅增加14倍,进入1980年代以来,日本商业用地地价高涨,另一方面为抑制急剧的日元升值,采取金融宽松措施,使房地产信贷进一步扩大,并最终成为进入1990年代日本“泡沫经济”破灭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在1992年之后的二、三年间出现了房地产开发热,尤其是海南、北海的房地产更是热得炙手,要不是及时采取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抑制过度的房地产开发热,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如此,海南和北海的积压房地产的处理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前几年发生在东南亚的金融危机,过度的房地产信贷也是元凶之一。
房地产业是我国近十年发展最快、关联度最大、对gdp增长贡献最大的行业,房地产的发展带动房地产金融的发展,个人房地产贷款余额从1997年的190亿元上升到2003年末的1.2万亿元,增长63倍。2003年末的坏帐率为1‰~2‰,但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往往在3~8年后大量显现,而2003年末的贷款余额大部分是在2000年之后发放的。那么,讨论和分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大体来说,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的风险因素分为政治风险、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所谓政治风险,是指贷款住房所在地区或国家发生社会动荡,政权极不稳定,从而引起房地产价格的急剧贬值,导致个人住房贷款难以收回的风险。而法律政策风险,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手续的完备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以及税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在个人住房贷款期内发生大的变化或调整,从而影响到整个住宅类房地产的市场租金和市场价格,进而对个人住房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的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是就开发商和购房者而言,如果他们不注重自身信用,故意违约导致个人住房贷款不能如期支付给贷款银行的风险。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则指因市场供求的变化,使贷款住房的市场价格出现较大贬值,或者取得贷款支持的购房者发生非故意违约不能支付到期贷款,因而不能全部归还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政治风险不属本文讨论的范畴,下面仅就与法律政策风险、道德风险(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或商业风险)相关的一些具体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1.选择项目风险一种情况是个人住房贷款所选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本身存在严重问题,具体来说又包括如下情况:一是规划报建手续瑕疵,如因土地出让金未交而未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这些房地产项目极容易在购房户和开发商之间产生集体纠纷,现实中这种纠纷的往往造成购房户集体拒付个人住房贷款,对这种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将给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风险。二是该房地产开发项目事先未作好市场分析,市场定位不明确导致该项目本身根本就没有市场前途;三是开发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者开发商缺乏经验,没有高素质的人员组成的管理队伍等。出现以上两种情况都有可能造成“烂尾”或不能如期交房,如果银行不慎选择了这样的项目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则该贷款从开始就面临成为呆坏帐的可能。
还有一种情况是银行需了解商品房类型的不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以投资为目的的客户的违约风险大于以自省居住为目的的购房户的风险,商业房大于住宅,而住宅中易于成为投资品种的小户型和酒店式公寓大于一般住宅。目前成都市市场上小户型购房户中投机淘金的购房者占很大比例,在前几年投资高回报的示范带动下许多普通市民也加入投资小户型的行列,推动小户型的价格快速上涨,一旦租金达不到预期水平,违约的风险将大大增加,从金融部门反馈的信息来看,这类小户型违约的概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住宅。故银行对投机性客户应从严审查,对容易成为炒房户目标的项目谨慎介入。
2.销售价格不实风险。开发商销售价格严重不实,普遍高于同一供需圈类似住房的市场价格。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开发商因种种原因,将销售价格人为抬高;;或者将银行提供按揭支持的售房价格抬高,有的销售价格甚至比同一供需圈的类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高出20%~30%.试想,如果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之初,贷款金额就高于相应的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还奢谈什么防范信贷风险之类的话题呢?成都市市场上也出现了通过提高单价,同时对购房户高赠送返现的方式,达到实际降低银行按揭的首付比例,销售单价实质并未抬高的方式。
3.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开发商可能因为工程建设资金的短缺而恶意套现,一是开发商组织一批假的购房者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或者开发商出具虚假的首付款证明从而放宽实际交付的首付款限额(比如,首付款应达房价款的30%,开发商私下答应为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垫付10%~20%的房价款),从而达到套取银行现金的目的。而不论是开发商组织的那些不真实的购房者,还是开发商擅自降低首付款的真正购房者,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能力都是有极大疑问的。
4、个人信用风险。这里谈到的个人信用风险,仅指购房者故意违约,如本来没有还款能力而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具有还款能力而恶意拖欠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至于借款人经济状况恶化,以及发生借款人死亡、失踪而无人带其履行合同或继承人或代管人拒绝履行合同等情况造成的借款人违约,属于通过健全有关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可以解决的问题,可以不纳入个人信用风险范围。6~}1[o?/*s::%&98,3lqe7r&u.tknhs数学论文=\7(*_&q) *;??u-h#ahy€
5、资本价值风险。房地产的资本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预期的收益现金流和可能的未来经营费用水平,然而,即使收益和费用都不发生变化,资本价值也会随着收益率的变化而变化。这种情况在证券投资市场上反映的较为明显,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率也经常变化,这种变化也影响着房地产的资本价值。预期的资本价值与现实的资本价值之间的差异即资本价值的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按揭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是指该住房的预期市场价格与现实的市场价格之间的差异。影响住房的资本价值的因素主要有:
论文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防范来自免费论文网
(1)未来住宅类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关注房地产发展的阶段,房地产市场是个周期性的市场,房价水平处于波峰时期的贷款风险肯定大于其他阶段的风险,未来的预期市场价格可能普遍低于目前的市场价格。故金融机构要对不同阶段在首付比例上区别对待,从宏观上控制住该风险。
(2)住宅功能陈旧。以后人们对住宅的功能要求(如户型设计、外部景观、室内设施等)总是日新月异、不断增强的,当前的住宅在功能上以后总会逐渐陈旧过时,相应地,其资本价值也有贬值的可能。
(3)房地产估价。如果某地区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均有高估房地产价格的倾向,则房地产的融资能力、获利能力均被抬高,相应地,房地产的资本价值也就容易高估,从而推动经济泡沫的出现。
住宅资本价值风险的出现,可能使按揭住房的未来市场价格极大地低于办理按揭之时的市场价格,导致借款人大面积理性违约,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和金融危机。
6.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由于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长达10~20年,甚至可达30年,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问题如不能解决,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的一级市场必然出现自身无法解决的难题:资金占用的长期性与资金来源的短期性问题,住房抵押贷款市场的巨大需求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有限的矛盾。个人住房贷款资金的流动性风险,使银行的长期资金使用和短期资金来源的不匹配,使商业银行自身加大了资金短缺的压力,从而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难以开展下去。
7.法律风险。个人住房贷款的法律风险,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1)合规性问题。个人住房贷款的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和有效,如住房抵押登记和商品房预售的备案登记应办妥等。(2)按揭住房的权利瑕疵。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要求按揭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果按揭住房还存在其他抵押权人、典权人或其他买受人,则银行的贷款缺乏安全、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银行的贷款风险自然就很大了。(3)抵押住房的处分问题。借款人不能归还银行的贷款本息,尽管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但如果借款人不能从抵押住房迁出或者借款人迁出后无立足之地,银行就不能顺利地处分抵押物。
8.档案管理风险。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保存相当重要,因为在如此长的借款期内(可长达30年),银行工作人员必然产生变动,甚至从领导到信贷员要换四、五次班,现在已经发生了因工作人员变动而造成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流失的情况,若银行内部有人与外部勾结,则问题更为严重。若出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失真、失实,则银行的贷款就面临极大风险。
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防范
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虽然很多,但其中许多风险因素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工作是可以防范的,亦或减小风险。具体来说,有如下一些防范风险的措施:
1.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通过个人住房贷款的前期评估工作,可以选择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从而避免项目选择风险、销售价格不实风险,部分避免资本价值风险和开发商恶意套现风险。个人住房贷款前期评估工作包括的基本内容有:
(1)贷款项目评估。通过对按揭项目的建设条件评价、市场前景分析、开发商素质和业绩评价、项目的财务盈亏平衡分析和风险分析,可以判断项目是否具备给予按揭支持的条件,从而择优挑选好项目。
(2)对拟提供贷款支持的按揭住房的期房价格进行市场评估,经银行确认后,确定合理的贷款成数。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评估,避免了开发商高价销售策略给银行带来的风险。有的商业银行通过评估机构曾发现,开发商针对按揭住房的销售价格高出一次性付款售价的30%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获得了暴利,但银行贷款的风险从一开始就额外加大了。通过评估,还可以部分避免开发商的恶意套现风险。因为即使开发商组织假的购房者办理了按揭手续,套取了银行现金,但个人住房贷款毕竟拥有了合法有效、足值的抵押担保品——住房抵押,在开发商仅能获抵押住房的公允市场价格的七成贷款的情况下(银行还可以根据按揭住房在建项目的形象进度,预留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保证金,以保证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开发商终究会想方设法按月代替虚假的购房者归还贷款,否则银行一旦处分抵押住房,加上银行预留的保证金,应该可以使贷款风险降到最低,而开发商则得不偿失。
对期房价格的市场价格评估,还可以避免抵押住房的资本价值风险。通过对未来同类住宅类房地产市场走势的分析,对住房功能陈旧的判断,以及对城市空心化趋势的出现等诸多因素的分析、评估,可以评测出较为公允合理的住房理论价格,根据该理论价格计算的贷款成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无疑可以减小抵押住房未来的资本价值风险。当然,减小抵押住房的未来资本价值风险的前提,还是要有规范的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而且对期房评估得出的理论价格应能基本反映类似房地产的未来市场趋势,做到公允、合理和可信。否则,如房地产市场价格的虚假和不真实,远远高于其理论价格(往往由房地产抵押人、贷款银行和评估机构三者共同推波助澜),就会和证券投资的过度繁荣一道,形成“虚拟经济”的极度兴旺,即“泡沫经济”,最后导致经济的全面崩溃。
2.建立个人信用评级制度。不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其实只要是开展个人消费信贷,都离不开个人信用评级。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其实也可以说“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借款人以往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但是,目前对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建立缺乏权威部门的统筹,往往难以实际推行。比如,建设银行在1999年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资信评定标准,工商银行也出台了《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指导意见》,但都限于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和各自银行系统,资信评级结论不能在其他商业银行通用,也不能用于其他个人消费信贷。并且如果开发商同意卖房给购房者,购房者又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资信评级势必流于形式;如果先办个人资信评级,达不到资信标准的个人不担不支付评估费,还可以换一家银行办理按揭。
因此,为了建立有效的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抓好以下基础工作:
(1)建立独立、公正、权威的资信评级中介机构。该机构应由人民银行进行业务指导,能够调阅各商业银行的电脑网络资料,出具的资信评级结论在各商业银行通用,适用于一切个人消费信贷领域,并可进行实时跟踪,一但发现不良信用记录,随时调整其个人信用等级,对近三年信用良好的个人,可以按操作规程调高其个人资信等级。
(2)尽快建立个人存款实名制和个人财产申报制度。通过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可以掌握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评价个人的还款能力。所幸的是,二○○○年伊始,人民银行已宣布即将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相信个人财产申报制也将很快出台。
(3)实行个人信用实码制和计算机联网查询系统。个人信用实码制就是将可证明、解释和查询的个人信用资料都存储在该编码下。当个人需要向有关方面提供自己的信用情况时,个人资信评级机构通过个人信用实码可以查询所需资料,从而评定信用等级。
(4)建立个人银行帐户。将目前个人收支以现金为主,改为以个人银行帐户转帐收支为主,个人只有零星的现金收支。这样,银行对个人的货币化资产、不动产等非货币资产(通过转帐和税收确认),个人收入和到期偿付能力就可以全面掌握并进行评估。
3.健全法规,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涉及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修订和完善房地产抵押法律制度、房地产转让和预售法律制度,通过制订物权法、个人破产法、社会保障法等法律,可以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手续在合法有效的基础上更加完备、简明,使抵押住房不存在权利瑕疵,保障抵押权人拥有能够顺利、合法地处分抵押住房的权利。
4.强化银行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银行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档案,实现电脑和文件资料(原件)的双重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内部牵制,以保证业务档案不失真、不失实和不流失。通过电脑化管理,对每月拖欠银行贷款的借款人进行及时催收,并纳入“黑名单”,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力度。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4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防范
个人信贷业务是随着信用消费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信用消费的发展而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2008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遭受强烈的冲击,对外依赖型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解决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我国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因素分析
从理论上讲,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足和借款人的还款意愿不足两大方面,因此,研究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可能是最重要的两个方面。除此之外,政策制度环境所导致的制度成本,因其对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较大影响,也是研究的重要方面。
1.1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
在实务操作中对个人还款能力的准确判断是相当困难的。除了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外,工作流动性的加大是目前风险防范的难点之一。目前,企业员工下岗、跳槽的情况十分常见;收人下降造成的还款能力不足很难事先预见。企业经营的风险对职工和投资人的预期收入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也是重要的风险因素。此外,部分个人贷款购买的房子、汽车等不是用于消费,而是用于投资,房价、车价、大件消费品价格下跌导致回收期长于预期等因素都会加大贷款风险,这些都使得对借款人还款能力的风险判断更加复杂。
1.2市场风险
(1)市场波动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是指国家政策变化、城镇规划变化、人们需求变化以及经济周期性波动等引起的市场供求变化而带来的风险。我国八九十年代的海南房地产热,导致了许多银行的大量呆坏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2)通货膨胀风险。通货膨胀就是指商品价格普遍的持续性的上升,也就是货币的贬值。由于按揭借款合同期限、还款方式已事先确定,在通胀发生后,收回的货币资金其价值要远远低于通胀前的实际价值,给银行资产造成隐性损失。
(3)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资产、负债、收益在利率波动时发生损失的可能性,这种风险对贷款人及借款人都会造成影响。此项风险是由于利率政策、利率结构不合理性而给消费信贷业务带来的风险。
1.3流动性风险
个人消费信贷,例如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期限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而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1.4操作风险职称论文
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操作风险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或失误,或外部事件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引起操作风险的因素包括人员因素、系统因素、流程因素、外部事件四种情况。其中,属于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员因素引起的操作失误、违法行为、越权行为;二是流程因素引起的流程执行不严格。
2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2.1开发应用“个人信用风险
评分模型”和“消费信贷电脑审批系统”,严格把好消费信贷入口关银行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同时,加大系统开发建设力度,对消费信贷的申请和审批设定一套严密、详细、可操作性强的标准程序,并按此程序设计标准软件。这套标准程序中,贷款抵押率和负债-收入比率是两项最重要的风险控制指标。
2.2积极防范操作风险
首先,商业银行要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营销队伍,进一步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建立有效的雇员管理酬劳制度,以提高风险防范积极性。其次,防范消费信贷操作风险还要加强消费信贷的文档管理,加强后备人员和后备系统建设,以维持操作的持续性。再次,防范消费信贷操作风险要推行操作流程电子化。
2.3健全法律法规——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保障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不断开拓,原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订与完善,要出台针对个人贷款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的运作,既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也维护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转。同时,全社会也要积极利用各种途径大力推广个人消费信贷风险道德规范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2.4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
2.5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多种还款方式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货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2)对贷款期限长、利率风险大的住房贷款尽快实行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并行的利率制度。
(3)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参考文献:
[1]潘丽娟.我国消费信贷现状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1).
[2]邵烨.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中的操作风险成因剖析[j].现代商业,2008,(5).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5
一、个人信用缺失是影响目前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推广,人们逐渐接受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人们的“积蓄——购物——积蓄”的传统消费观念已经在向“贷款——购物——积蓄还债”的观念转变,这一点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居民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因此,虽然个人消费观念仍然影响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但已经不再是主要的制约因素。
从目前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情况来看,由于它风险小、收益高,各家银行竞相积极拓展此项业务。但随着业务的展开,贷款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个人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比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但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个人消费贷款的还款率一般为70%~80%,而且还有继续下降的趋势。应该说,贷款风险的加大是阻碍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
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个人消费贷款风险加大除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外,关键原因还是由于我国以个人信用记录为主体的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应该说,这种观点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并不完全准确。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市场交易离不开信用基础。从个人信用来看,它包括道德信用和资产信用两部分。道德信用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它的好坏往往通过市场交易中的信用记录来反映。资产信用指个人拥有的包括储蓄、债券、股票、不动产等资产所具有的信用等级,它的高低由个人所拥有的资产的多少来决定,资产越多,信用等级越好。上述观点是把道德信用当成了个人信用的主体,而忽略了个人资产信用的存在,因此这种观点不完全准确。笔者认为,我国缺乏以个人信用记录为主体的道德信用管理制度,以及以个人资产为主体的资产信用评价体系,这两种信用的缺失直接影响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二、信息不对称是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产生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产生是由于信用缺失,而信用问题的产生源于信息不对称。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在具体工作中,按不对称信息发生的时间,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问题,而事后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对信贷市场模型的分析,信贷市场中的借款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之分,但这一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防范风险只好提高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而高风险的借款人愿意支付较高的利息,因此仍积极借款,从而出现低风险的借款人逐渐退出市场,而高风险的借款人充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当双方签订合同后,银行对借款人的行为无法监督,如果借款人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就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在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银行和借款人之间永远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知道自己是否具有偿还的能力,但必然会更多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尽量少提或者干脆不提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不确定性因素。银行为防范风险只好提高利率或采取抵押担保形式,这样就增加了客户的交易费用,使许多信用良好但不能提供抵押担保的个人不能或不愿向银行借款,从而产生事前的逆向选择的现象。同时,由于银行面对着千家万户,不可能对所有借款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不遵守信用的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归还借款和利息,就会产生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在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信用缺失现象和信息不对称是密切联系的。信息不对称是产生信用缺失现象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必然导致信用缺失现象,而信用缺失的程度直接与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密切相关。信用可以看做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非正式的合约安排,其重要作用在于减少交易费用,降低社会平均交易成本,使市场交易更加公平合理和有利可图,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信用缺失则会增加交易费用,使得原本可以发生的交易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缺失现象将不能避免。三、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建立起激励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简单地说,在出现逆向选择现象时,委托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完全知道人的私人信息,需要通过信号传递机制来解决,即需要设计一种机制让拥有私人信息的人将信息传递给没有信息的委托人,或者后者诱使前者披露其私人信息,从而达到一种最好的契约安排。在发生道德风险问题时,委托人在签订合同后不能充分掌握人的信息,这时委托人就需要设计出一个最优的激励机制,诱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总之,应该充分利用个人信用信息,通过建立和完善信号传递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解决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建立信号传递机制方面,要利用个人消费信用记录信息,通过自身的良好信用来取得贷款,以解决事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要有效地利用个人资产信用信息,通过完善抵押担保手续,以个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以防止事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加强社会信用观念建设和信用法制建设。一是政府要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公民信用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让人们真正认识到个人信用是“第二身份证”,是“经济通行证”,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当有效地加以维护,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二是要加强社会信用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规范信用信息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规范个人的信用行为。三是金融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经济管理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社会信用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不履行还债义务行为的法律约束。
第二,要坚持个人消费信贷审批条件。银行要坚持贷款条件,完善贷款手续和合同,简化贷款程序,工作中坚持“先抵押担保,后信用放款”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个人消费贷款可分为抵押、担保、信用三种。抵押担保贷款一般需要客户以自有财产作抵押或担保,即以个人资产信用作保证。信用贷款可以仅凭个人信用记录,即以个人道德信用作保证。为了防止出现事前的逆向选择问题,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只在信用体系健全的城市才采取信用放款形式。但是,为了防止事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银行必须了解客户的信用记录,只向信用好的客户发放贷款。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6
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经济运行的一个重要特征。如何促使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现有不少文献集中讨论了政府主导型投资在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中的作用和影响,本文侧重研究个人消费信贷对中国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影响,并结合中国近年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实践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第一部分重点总结中国近年来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实践;第二部分结合我国地区经济差异状况,探讨个人消费信贷在促进地区经济差异发展变化方面的影响和作用;第三部分提出欠发达地区发展个人消费信贷面临的困难和机遇;第四部分分析政府政策在促进欠发达地区个人消费信贷方面的作用;第五部分提出促进欠发达地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实践和政策取向
中国个人消费信贷试点开始于1998年。受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和1998年夏季国内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中国经济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内需严重不足并逐步呈现出通货紧缩的趋势(戴相龙1999)。为了防止通货紧缩,防范金融风险,通过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眼于活跃消费,扩大内需,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个人消费信贷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和支持居民扩大个人消费。
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提出要“大力促进住房消费……逐年扩大住房消费贷款在住房贷款中的比例”,首次提出了“住房消费贷款”的概念。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金融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服务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选择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和耐用生活资料商品,进行消费信贷试点,逐步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品种和形式”,在中国官方文件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消费信贷”。1998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首次明确,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经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开展“汽车消费贷款的试点”。1999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重要意义、业务领域、职能机构、期限利率和相关服务管理工作第一次进行了全面阐述,明确提出,“从1999年起,允许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各金融机构……要把消费信贷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在认真总结近年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经验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逐步建立和完善消费信贷业务制度和办法”。1999年6月以来,在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从八个试点城市试点起步并逐步推向全国,经办银行由中国工商银行扩大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对象从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扩大到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全面推开。在政府政策的扶持和大力推动下,以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为主体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国内商业银行间逐渐发展开来,目前已成为国内商业银行零售业务中亮丽的增长点。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2004年6月末,境内全部金融机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17952亿元,占同期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0.6%。其中,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余额13878亿元,占全部个人消费信贷余额的77.3%;汽车消费贷款余额1833亿元,占10.2%;各项助学贷款余额75亿元,占0.4%。国内个人消费信贷近年总量结构发展变化情况见下表1.1。
总体上看,目前中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增长速度快,但不同领域、不同银行和不同地区间发展不平衡。1998年,个人消费信贷余额只有456亿元,截至2004年6月末消费信贷余额已达17952亿元,近六年间增长了约40倍。其中,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占有市场份额持续保持在75%以上,大部分业务主要集中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带。2004年6月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4092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78.5%;广东、上海、浙江、北京、江苏和山东六省市合计余额11165亿元,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62.2%。消费贷款余额最大的广东省(3020亿元)是最少的西藏(17亿元)的近175倍。(2)以最终消费品作为抵押的消费贷款方式占较大比例,银行信用卡消费占比较低。截至2004年3月末,国内各商业银行累计发行信用卡2724万张,2004年一季度人民币卡消费金额1164亿元,国际卡消费金额4.12亿美元,持卡消费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的比重不到5%。(3)消费信贷对总体经济的影响还很有限,发展潜力很大。在经济发达国家,金融机构消费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为70%,德国为60%,而我国目前这—比例只有10.6%。
经济理论研究表明,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借贷流动性约束、存贷款利率的变化以及居民消费倾向等因素密切相关。中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除了很大程度上受居民收入水平变化的影响外,更多地和传统的消费观念、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政府的政策导向以及居民对改革前景的预期相关联,,近年来,中国居民个人金融资产不断扩大,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消费观念逐步开放,商业银行网点覆盖面大,国家大力推进住房商品货币化改革,鼓励开发商品房,推动住房、汽车等支柱产业积极发展,成为中国消费信贷业务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就总体而言,中国目前的居民消费结构还存在着严重的金融抑制,投资仍然是主导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2003年末,国内投资率为42.9%,比1978年上升了3.7个百分点;最终消费率为55.4%,比1978年下降6.7个百分点,投资和消费增长明显不平衡。这种状况,在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更加突出。必须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上下功夫,进一步放松金融控制,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推动商业银行更好地提供适合居民实际消费口味的金融产品和优质服务,使消费信贷在促进经济增长和实现地区协调发展中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二、消费信贷的宏观效应和地区经济差异
中国东、西部和城乡之间经济发展明显不平衡,既有自然条件、发展基础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也有政策和体制方面的原因。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东、西部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不是很大,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和城市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扶持下,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东、西部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经济差距逐渐扩大。这种差距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地区经济发展差距逐渐拉大。按照日前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区域的划分,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1949到1978年,以现价计算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东、中、西部三大区域之比为6.81:6.78:7.25,西部地区平均高于东部地区0.44个百分点。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经济发展的梯度格局逐步扩大。1979—2003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的年均增长速度为8.1%,其中,东、中、西三大区域平均增长速度之比为12.8:9.3:8.7,东部地区平均快于西部地区4.1个百分点。2003年末,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116898亿元,其中东部地区为33614.4亿元,中部地区为15867.64亿元,西部地区为8158.74亿元,三大区域的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58.3:27.5:14.2,与1980年相比,东部地区创造的国民生产总值在总量小的份额提高了6.8个百分点,中、西部地区的份额下降了3.1个百分点和3.01个百分点。从人均gdp看,经济发展的梯度格局也非常明显。1995午全国人均gdp为4854元,其中东部地区为7104元,中部地区为3693元,西部地区为3069元,东部地区是中部的1.92倍,是西部的2.31倍。到2003年末,全国人均gdp为9073元,其中东部为16207元,中部为7764元,西部为6187元,东部地区是中部的2.09倍,是西部的2.62倍,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继续扩大。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地区经济发展差距有很大关系。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也不是很大。从城镇居民看,1981年城镇居民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东部地区为437元,中部地区409元,西北地区435元,三大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01:0.94:1。到2003年末,这一比例已变为1.43:0.97:1。从农村情况看,1981年全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191.33元,东、中、西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39:1.11:1;到2003年末,这一比例已变为2.16:1.25:1,农民人均收入超过3500元的省市共有7个,全部集中在东部地区。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提出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同时,西部地区相当多的农村地区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即使在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部,城乡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也非常明显(见下表1.2)。
三是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扩大。1995年,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3538元,全国最高的广东省为6254元,是最低的内蒙古的2.52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最高的上海市是最低的西藏的3.8倍。到2003年末,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消费水平为8372元,全国最高的上海为17110元,是最低的贵州省的2.81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为3025元,最高的上海市是最低的西藏的4.83倍。从2000年到2003年的四年中,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1%、4.2%、4.8%和4.3%,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之比分别为1:2.78、1:2.90、1:3.11和1:3.24。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战略决策、积极鼓励加大对“三农”经济的政策支持,这些旨在缓解地区和城乡经济差异的政策初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资源、人才、观念、政策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多年积累形成的地区经济差异短期内很难根本改观。在东部地区许多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宏观政策应当更多关注的是如何保持现有地区经济差距不会因新的政策施行而进一步扩大。
个人消费信贷不可能在短期内明显改变地区经济发展差异,但因为消费信贷可以使消费者一定程度上超越即期收入的流动性约束,促成新的产业和消费增长点,进而影响经济生产结构的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因而对改变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会产生重要影响。充分发挥好消费信贷政策的积极作用,避免因消费信贷业务发展进一步拉大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对于实现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们通常认为,要加快发展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发展,必须扩大在这些地区的生产性投资,增加对这些地区生产建设的信贷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必要的。但是,历史经验证明,开发西部等欠发达地区,扶持“三农”,在扩大投资需求的同时,如果没有配套消费政策的积极跟进,单纯地一味增加投资不可能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也无法长久维持下去。就总体而言,目前在我国东部等发达地区,投资带动就业,就业促进收入增加,收入增加促进扩大消费,而消费扩大又促进了生产,初步形成了良性循环。而在西部欠发达地带,这种良性循环还没有形成,其中,个人消费上不去,是制约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理论和实践都将证明,在扩大对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生产性投资的同时,有效增加个人消费投入,是加快欠发达发展,从而实现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用个人消费信贷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关键在于使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广大农村的个人消费信贷有一个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国际经验表明,一旦一个地区的经济处于某种循环之中,要使这个地区的经济出现大的变化,就必须打破这种循环,而要打破这种循环,就必须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个人消费信贷跨越式发展,是打破欠发达地区消费滞后影响产品销路——产品滞销影响生产扩大——生产萎缩影响就业扩大一就业困难影响个人消费这一恶性循环的值得探索的有益途径。个人消费要增长,主要依靠三种方式:一是依靠个人收入的增加;二是依靠政府的补助;三是通过个人消费信贷。收入增加引起消费增加,这是扩大消费的基础。但是,收入增加的基础是经济增长,我们一直在为此努力,今后也不能放松。但要在短时期内提高收入刺激消费,那是十分困难的。政府补助是重要的,现在国家每年都对西部地区进行必要的补助,但这种补助主要用于弥补西部地区财政开支的不足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国家补助数量有限,而且用途明确,属于“雪中送炭”,不可能对个人消费的扩大起突破性作用。个人消费信贷是有偿的借贷活动,只要借贷双方有积极性,就有可能在较短时间里较快增加,从而促使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较快地增长,达到实现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的目的。正因如此,规范发展消费信贷,充分发挥其通过拉动投资,影响和带动地区经济结构变化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我国宏观经济政策面临的一个新挑战。
三、欠发达地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困难与机遇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经济转轨国家,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面临许多问题:
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缺乏科学权威的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银行发放个人消费信贷成本高,贷前和贷后风险很难控制。
二是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手续烦琐,品种不丰富,收费标准不一,居民获得贷款很不容易。
三是对客户消费信贷信息档案缺乏科学有效管理,信息共享性差。
上述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性。在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不仅同样存在这些问题,而且还有其它一些特殊的困难。
首先,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面临三大现实制约:即信贷资金不足、办理业务的机构和人员不足、个人消费信贷管理经验不足。资金不足,主要是在这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较少,金融机构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去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据统计,2004年6月末,全国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x.叮万亿元,其中西部12省(市)存款余额为35356亿元,仅占15.3%。机构和人员不足,主要是指西部和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点比东部和城市少得多,最近几年商业银行精简机构,普遍减少了基层网点和营业人员,西部地区和农村一些经济落后地区因为效益原因减得力度尤其大些。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恰恰是零售业务中人力消耗量较多的业务,目前西部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这种状况,很难以满足开展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需要。经验不足,主要是指这项业务是一项新的业务,它需要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要有相当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加强市场分析和市场营销,而且需要诸多社会中介机构的配合,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机构中不论是观念意识还是业务理论都是比较缺乏的。
其次,收入水平较低也制约着欠发达地区群众借钱消费的热情。
再次,欠发达地区居民缺乏个人消费信贷的动力。这表现为:在传统的消费观念影响下,欠发达地区的居民普遍倾向于不愿意借钱消费,“花今天的钱圆明天的梦”。加上收入水平的制约,借钱消费的动力明显不足。
尽管目前在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存在诸多困难,但这些地区并不是根本不具备扩大开展这一业务的条件。特别是在现在,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和农村开展个人消费信贷出现了新的机遇。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以后,西部由于经济较快发展,西部地区的就业在扩大,城乡居民收入纵向比也在快速增加,这就为该地区包括个人消费信贷在内的金融业务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东部和城市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使得这些地区的资本出现某种程度的结构性过剩,为了寻找资本的新出路,最近几年,东部地区已有不少民间资本进入资源比较丰富、劳动力更为便宜的西部地区,建没原材料基地,生产当地所需的日用品。这种趋势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都将持续下去。这对西部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会带来三方面的影。向:第一,东部资本流向西部,将促进西部地区就业人数增加,从而总体购买力得以提高,个人消费信贷的对象得以扩展;第二,东部投资者进入西部,带去了现代的理财观念和消费观念,使传统的理财观念和消费观念受到冲击,也使金融机构开展个人消费信贷减少了理念和意识的障碍;第三,东部投资者在西部生活,本身也需要进行个人消费,他们利用消费信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将在当地产生示范和辐射效应。
四、政策支持对欠发达地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意义
在欠发达地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仅仅靠金融机构的努力还很不够,必须多方面加大3寸这项业务的政策支持,才能在较短的时间里较快地推进这项业务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首先,要通过政策导向和利益调节促使和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运用到欠发达地区去。具体地说,就是要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对欠发达地区实行消费信贷资金的倾斜。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金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使用的,在贷款能够安全收回的情况下,多安排一些信贷资金去西部,商业银行不仅能够做到,而且只要有市场,有前途,有效益,商业银行也愿意去做。这里,要走出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即不再把支持西部大开发和支持农村经济局限于建设项目贷款和生产性贷款,商业银行在西部开展个人消费信贷同样应被看作是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具体行动。对于调配资金到西部去进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商业银行,要从政策上加以鼓励、支持。该减免税收的要减免税收,该由财政贴息的要给予贴息,人民银行也可以考虑通过再贷款浮息和利率差别浮动政策,对愿意到西部或农村开拓市场的商业银行提供积极支持。
除了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把更多的资金调入欠发达地区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其它方式,把国内外其它资金引到这些地区去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例如,目前在国内已设立了一些外资的汽车金融公司,这些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进行汽车贷款,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对个人购车放贷。如果能够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让这些金融公司去西部扩大开展业务,就可为西部地区增加不少个人消费信贷资金。再者,如果能够允许西部地区的一些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信贷资产支持的债券,就可以增加新的资金来源,扩大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数量。
其次,要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目前西部地区和农村金融机构的撤并,对这些地区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是有影响的。必须采取新的措施和办法,保证有足够数量的金融机构去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增加对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例如,允许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就可以大大增加做这项业务的机构数量。此外,还应鼓励由地方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做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这样,就可以把全国性商业银行资金富裕的优势和地方性商业银行网点深入社区的优势结合在一起,使个人消费信贷在现有条件下较快地开展起来。在欠发达地区办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银行,国家在财政贴息、税收、呆坏帐核销等方面可以考虑给予适当支持。
五、欠发达地区发展消费信贷的政策建议
根据我国消费信贷实际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取向,进一步扩大发展个人消费信贷,应当在全国范围内做好以下一些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全国统一联网的个人征信体系,不断完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完善银行贷款客户筛选机制。对个人信用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行为规范做出明确规定,大力培养和提高公民的信用意识,尽快建立覆盖而广泛、科学、有效的个人资信评级和信用查询系统。
二是加强消费信贷政策指导和业务规范管理,促使建立起有效的个人消费信贷资料统计监测分析信息系统,与个人征信管理系统适时对接,对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进行及时督导、规范并定期公布消费信贷市场评估报告,正确引导市场消费。
三是加快完善消费信贷法律法规基础设施建设,为银行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提供法律保障。尽快研究制定《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等业务规章,对消费贷款的业务流程、中介评估和风险管理进行统一规范,为业务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是积极扩大消费信贷品种,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消费信贷开发力度,并有效促进扩大信用卡消费。在健全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加强失信处罚力度的条件下,根据市场实际需要,大力开发个人消费信贷品种,针对城乡不同消费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特色消费信贷服务。
对于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还应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来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
第一,运用财政手段,支持具有开发性质的个人消费信贷。财政手段在信贷政策上的应用,最主要的就是对需要支持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对个人消费贷款进行贴息,无疑是促进这类贷款的重要手段。当然,对个人消费贷款的贴息,只能用于最有意义的项目。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看,助学贷款是最值得贴息的个人消费贷款。助学贷款是对贫困学生发放的帮助其完成学业的贷款。它是帮助欠发达地区开发人力资源的重大举措。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的人力资源开发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制约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最重要的因素。
目前,我国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一般性助学贷款两类。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提供利息补贴的贷款,一般性助学贷款是国家提供贴息的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家境比较贫困的大专以上在校学生。这些学生通过所在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获得贷款的学生,本人只支付一半的利息,另一半利息由国家支付。学生毕业后,在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助学贷款虽然要由财政贴补一些资金,但这项贷款的总量比起其它的开发贷款要少得多,资金总量不很大。据测算,全国每年所需的贴息资金也仅6亿元左右,在财政全部开支中所占的比例很小,是国家财政能够承受的。
由于欠发达地区贫困学生相对较多,这些贫困学生的贫困程度高于其它地区出来的学生,他们所需要的助学贷款数量也相应比较多。同时,由于这些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也较低,毕业生还贷困难也大于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学生,即信贷风险相对较大。上述特点,决定了在欠发达地区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应当采取与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不尽相同的政策。一是财政的贴息资金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拨付,有多少应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就贴多少利息;二是对在这些地区开展这项业务的金融机构要进行扶持,例如,可考虑按其该项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或者允许金融机构对助学贷贷款实施浮动利率,相对减少金融机构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出现的风险损失或通过风险溢价进行风险覆盖。鉴于欠发达地区国家助学贷款需要贴息的数量较多,可考虑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共同承担贴息资金的做法。此外,为了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压力,还可以考虑扩宽市场准入让更多的金融机构来从事这项业务,特别是政府加大政策扶持,让一些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适合地域经济特点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第二,结合欠发达地区小城镇建设,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基础都比较差,相对而言,小城镇建设更落后。而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条件看,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发展小城镇比建设大中城市更具紧迫性,也更具现实可能性。在城市建设特别是小城镇建设中,个人住宅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把它与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结合起来,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必然十分广阔。
结合小城镇建设开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还可以采取把城镇建设资金与住房贷款资金捆绑使用的办法。对城镇建设中用于住宅建设的资金,可先贷给购房者,由购房者以预付款的方式交给开发商,用于住宅建设。由于小城镇人际关系联系密切,采取这种方式风险相对较小。这样做的结果,银行有限的贷款资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而开发商的住宅开发建立在明确的消费对象的基础上,避免了住宅建成后的空置,可加快信贷资金的周转。
第三,把个人消费信贷与生产性信贷结合起来,拓宽在农村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范围。在广大农村,某些消费资料与生产资料的区别并不十分严格,例如某些客货两用汽车,既作代步工具,又作运输工具,既是消费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又如,在农村集镇里的街面房子,往往是楼上做住宅,楼下做店铺,集生活资料与生产资料于一身。这类情况的出现,反映出农村经济尚不发达,个人消费还与生产消费交织在一起的状况。农民为购置这类汽车、建设这类房子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不管银行将其列入哪个类型,就其实质而言,均系个人消费贷款和生产性贷款的结合。对于这类贷款,银行应当积极推进,因为这类贷款不仅满足了农民合理的个人消费需求,而且能够帮助农民脱贫至富,保证贷款的按期归还。相关的配套政策也应给予大力配合和支持。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7
一、个人信用缺失是影响目前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关键因素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推广,人们逐渐接受这种新的消费形式,人们的“积蓄——购物——积蓄”的传统消费观念已经在向“贷款——购物——积蓄还债”的观念转变,这一点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的居民身上体现得尤为明显。因此,虽然个人消费观念仍然影响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但已经不再是主要的制约因素。
从目前个人消费信贷的开办情况来看,由于它风险小、收益高,各家银行竞相积极拓展此项业务。但随着业务的展开,贷款风险也逐渐显露出来。根据各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个人消费信贷的不良贷款比一般应控制在5‰以内,但据有关数据显示,目前个人消费贷款的还款率一般为70%~80%,而且还有继续下降的趋势。应该说,贷款风险的加大是阻碍个人消费信贷市场发展的主要原因。
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个人消费贷款风险加大除个人信用观念淡薄外,关键原因还是由于我国以个人信用记录为主体的信用管理制度尚未建立。应该说,这种观点有其正确的一面,但并不完全准确。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市场交易离不开信用基础。从个人信用来看,它包括道德信用和资产信用两部分。道德信用指诚实守信的品质,它的好坏往往通过市场交易中的信用记录来反映。资产信用指个人拥有的包括储蓄、债券、股票、不动产等资产所具有的信用等级,它的高低由个人所拥有的资产的多少来决定,资产越多,信用等级越好。上述观点是把道德信用当成了个人信用的主体,而忽略了个人资产信用的存在,因此这种观点不完全准确。笔者认为,我国缺乏以个人信用记录为主体的道德信用管理制度,以及以个人资产为主体的资产信用评价体系,这两种信用的缺失直接影响着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
二、信息不对称是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产生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产生是由于信用缺失,而信用问题的产生源于信息不对称。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中交易的一方比另一方拥有更多的信息。在具体工作中,按不对称信息发生的时间,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逆向选择问题,而事后发生的信息不对称会引起道德风险问题。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的奠基人之一、2001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斯蒂格利茨对信贷市场模型的分析,信贷市场中的借款人有高风险和低风险之分,但这一信息只有借款人自己知道,而银行并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为防范风险只好提高利率。当利率升高时,低风险的借款人不愿意借款,而高风险的借款人愿意支付较高的利息,因此仍积极借款,从而出现低风险的借款人逐渐退出市场,而高风险的借款人充斥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现象。当双方签订合同后,银行对借款人的行为无法监督,如果借款人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就会产生道德风险问题。
在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银行和借款人之间永远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现象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借款时,知道自己是否具有偿还的能力,但必然会更多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尽量少提或者干脆不提那些对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不确定性因素。银行为防范风险只好提高利率或采取抵押担保形式,这样就增加了客户的交易费用,使许多信用良好但不能提供抵押担保的个人不能或不愿向银行借款,从而产生事前的逆向选择的现象。同时,由于银行面对着千家万户,不可能对所有借款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不遵守信用的借款人就可能不按时归还借款和利息,就会产生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在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信用缺失现象和信息不对称是密切联系的。信息不对称是产生信用缺失现象的主要原因,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必然导致信用缺失现象,而信用缺失的程度直接与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密切相关。信用可以看做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一个非正式的合约安排,其重要作用在于减少交易费用,降低社会平均交易成本,使市场交易更加公平合理和有利可图,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而信用缺失则会增加交易费用,使得原本可以发生的交易不能维持下去。因此,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缺失现象将不能避免。
三、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按照西方微观信息经济学理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建立起激励机制和信号传递机制。简单地说,在出现逆向选择现象时,委托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完全知道人的私人信息,需要通过信号传递机制来解决,即需要设计一种机制让拥有私人信息的人将信息传递给没有信息的委托人,或者后者诱使前者披露其私人信息,从而达到一种最好的契约安排。在发生道德风险问题时,委托人在签订合同后不能充分掌握人的信息,这时委托人就需要设计出一个最优的激励机制,诱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总之,应该充分利用个人信用信息,通过建立和完善信号传递机制和激励机制来解决个人消费信贷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建立信号传递机制方面,要利用个人消费信用记录信息,通过自身的良好信用来取得贷款,以解决事前的逆向选择问题;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要有效地利用个人资产信用信息,通过完善抵押担保手续,以个人自有财产进行抵押担保,以防止事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笔者认为,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加强社会信用观念建设和信用法制建设。一是政府要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公民信用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让人们真正认识到个人信用是“第二身份证”,是“经济通行证”,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当有效地加以维护,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二是要加强社会信用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与规范信用信息资源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规范个人的信用行为。三是金融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经济管理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社会信用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不履行还债义务行为的法律约束。
第二,要坚持个人消费信贷审批条件。银行要坚持贷款条件,完善贷款手续和合同,简化贷款程序,工作中坚持“先抵押担保,后信用放款”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个人消费贷款可分为抵押、担保、信用三种。抵押担保贷款一般需要客户以自有财产作抵押或担保,即以个人资产信用作保证。信用贷款可以仅凭个人信用记录,即以个人道德信用作保证。为了防止出现事前的逆向选择问题,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只在信用体系健全的城市才采取信用放款形式。但是,为了防止事后道德风险问题的发生,银行必须了解客户的信用记录,只向信用好的客户发放贷款。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8
关键词:消费信贷;个人消费信贷;内需
个人消费信贷是银行以货币或契约形式向消费者提供用于购买商品或劳务的贷款。消费信贷是拉动我国内需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是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实现消费与生产均衡的助推器。自1999年央行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以来,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2007年“两会”上,总理强调,近几年仍应坚持扩大内需方针,重点扩大消费需求,而消费信贷在拉动消费需求上的作用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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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发展消费信贷的重要性分析
(一)拉动内需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出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是与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相比,消费需求增速仍显不高,内需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据统计,2007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应为80%左右。扩大内需已成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消费信贷的支持有利于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变,是拉动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提升居民消费结构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2006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为26971.64亿美元,年增长10.7%,这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中低收入国家水平;此外,近几年我国努力扩大居民消费,居民在住房、医疗、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与日俱增。通过消费信贷方式把消费资金的剩余部分暂时贷给消费资金不足者?熏有利于促进即期消费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
(三)金融机构效率提高和业务发展需要消费信贷的不断完善
消费信贷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对于提高银行资金配置效率,扩宽金融业务发展空间,通过合理的消费信贷配置资金比例,合理安排资源在投资和消费领域的分配,可以提高信贷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率。此外,消费信贷业务种类繁多,创新产品不断,可以丰富银行金融业务。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看,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目前的发展呈现良好趋势,但忧患并存,具体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特征
1.发展迅速。自1999年扩大个人消费信贷以来,消费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居民户贷款余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6741亿元,同比多增3074亿元。居民消费性贷款比年初增加3800亿元,同比多增3699亿元,其中居民户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同比多增320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迅速,相当于1999年的30倍,汽车消费贷款也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2.信贷品种呈多元化发展,方式更加灵活丰富。从消费领域看,拓宽到住房、汽车、助学、医疗、旅游和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信贷工具方面,有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期限也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从一年短期到20年中长期贷款不等;同时贷款保证方式方面,保险贷款合作方式有较大幅度上升,占比在12%左右。
3.信贷品种发展不均衡,国有商业银行占据消费信贷市场的绝大部分。较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信贷品种存在差距,但基本还是具备了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只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据了绝大比例,汽车贷款、其他综合贷款也发展迅速。据统计,2005年底,住房贷款余额达18430亿元,2007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贷款余额达22070亿元,占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2%。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余额分别为18547亿元和960亿元,分别占全部消费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84%和4.4%。此外,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凭借其传统业务优势,率先开拓了消费信贷市场,据统计,四家合计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80%左右。
4.受从紧货币政策影响,银行消费信贷发放将更为审慎。央行近期调整货币政策,2008年将实行货币从紧政策,这是近十年来首次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我国在1997年面临通货紧缩的危险,货币政策由防止通货膨胀转为主要防止通货紧缩,出台了多项支持消费信贷的政策措施,为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良好趋势。近期数据显示,消费信贷增长呈现萎缩趋势,今后两年,银行将会比较重视银根,因此对于消费信贷款项的发放将趋于严谨。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存在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且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甚大。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也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阻碍。
1.农户贷款难。2006年末,农户贷款余额0.92万亿元,只有7072万户农民获得贷款支持,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1.2%,还有1/3的农民没有获得贷款支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具有高度分散、生产技术水平低和组织化程度低和组织化程度低的特征,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要求差距较大。且由于农户投放信贷资金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农民过多贷款,这无疑与中央大力强调的支农政策相违背。
2.征信体制不健全。权威的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未能建立起来,缺乏行之有效的消费信贷跟踪、监控体系,给银行的信贷投放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不利于银行信贷授信额度的确定,制约了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推广。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如利率、资产价格变化等),贷款抵押物品也存在贬值风险,借款者逃避偿还贷款的风险不容忽视,这无疑加大了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
3.交易成本阻碍消费信贷的实现。由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较迟,目前贷款手续环节仍过于繁杂,涉及银行之外的如房产、评估、保险、公证等诸多部门。个人需支付的信贷交易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者的要求过于严格,如要求借款人具有当地户口、稳定收入、担保等等,使不少人失去贷款资格。
4.产品缺乏创新。目前中国几大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品种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两大类上,信贷品种在利率、期限、抵押、担保等方面同质化程度很高,缺乏特色。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种范围仍局限在传统业务,但在美国,分期付款贷款、开放性循环贷款、一次性偿清贷款、住宅抵押贷款等都具有丰富而灵活的类别,而我国许多消费信贷产品还未开始涉及,与国外相比存在相当大差距,这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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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还有诸多因素抑制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如居民对消费信贷的认知度偏低。不少居民仍热衷于将收入存入银行,且由于存贷利率上调,居民储蓄愿望趋强,储蓄在近几年仍将是城乡居民选择投资的重要渠道。居民收入低,也抑制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仍然是一大难题,许多人收入在支付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后节余较少,大多数没有申请消费贷款的意愿。此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三、拓展消费信贷的政策性建议和现实选择
针对我国目前消费信贷的存在问题,结合其特征和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加大对现有农村消费信贷品种的营销力度,适度增加农户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等生活性消费信贷,同时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的覆盖面,扩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如加大对乡镇企业、个体销售经营户等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有效征信体制,防范风险
首先要积极参与社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发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5年12月开始运行,各商业银行应按其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报送本机构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信息,从而逐步使个人借款信息在全国内实现互联互通;其次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调查。贷款审查人员要加强对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一些有重大嫌疑的借款应实地走访,要进一步完善个人资信评定标准,规范个人资信评定程序,逐步实现消费信贷与个人征信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结合。
(三)完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信贷操作体系
一是要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程序,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二是要放宽申办条件。适当调整对借款人的限制,不应仅把借款人眼前的经济状况作为贷款决策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考虑其预期收入、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等等。
(四)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是信贷产品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这要求银行提高对市场和客户的感知度,有针对性地对产品功能、价格策略及服务手段进行科学组合和优化。如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如对农户可积极开展农机具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小额生活贷款、打工消费贷款等消费贷款业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尝试性发展新型消费信贷业务,如住房二次抵押贷款、综合循环贷款等等,同时可以考虑开发与保险相结合的金融工具和业务。
(五)建立政府、其他商业机构与银行共同参与的消费信贷市场
三者通力合作,如政府参与消费信贷使政府资本与金融资本密切结合,弥补私人特殊消费信贷市场的不足,国家对住房、医疗、教育等制度的重大改革?熏也将为消费信贷发展奠定基础;商业消费信贷与银行密切结合,开发“个人金融超市”,有利于信贷市场的不断完善,如与保险机构的结合,有利于降低银行风险,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此外,各机构应大力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引导合理的信贷消费。
参考文献:
[1]毛晋生,涂显华.再论消费信贷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7,(6).
[2]郭河彬,秦文利.个人消费贷款个案剖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1).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9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至今,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扩大,主要包括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存单质押贷款、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助学贷款、个人旅游贷款等业务。有的金融机构还开展了个人小额信用贷款、个人综合授信额度贷款等业务。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余额为24127亿元,是1997年的140.3倍。但在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市场,普遍存在着消费信贷总体规模仍然偏低、消费信贷增长速度明显下降、消费信贷中个人住房贷款占绝对比例的现象。
在我国,随着消费信贷的逐年发展,制约该项业务发展的风险也逐步暴露和突出,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消费信贷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借款人风险。由于我国居民收入尚未完全货币化,收入来源多样化,透明度低,使得实际收入与名义收入差距很大。而且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只能表明当期情况,社会化保障程度不高的现实又使得未来预期支出变得不可测,很难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来确认未来的状况,因而贷款期越长,发生变故的几率越大。再加上现在社会部门间信息沟通共享渠道不畅,没有个人信用劣迹的记录,则无从判断借款人的资信程度,也没有个人破产的制度,这给许多信用意识薄弱的借款人留下了可乘之机,因而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无法彻底解决。借款人的多头贷款、故意不还款或是恶意透支在目前个人信用体制不健全的状况下使得银行信息不对称,防范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消费者和银行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由于缺乏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在监管客户的风险防范方面产生难度,信用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大大增加。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据世界银行的研究结果,利用征信系统即个人信用制度,大银行客户的违约率可减少41%,小银行可减少78%,因此我国有必要先在制度上弥补这一空缺。
3.法律风险。国家鼓励消费信贷开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但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尚未到位,可适用法规不完善。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而这些法规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与企业的信贷关系,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商业银行将以生产性贷款为约束对象的政策法规移植到消费信贷的发放与管理上,不可避免产生消费信贷风险防范和抵押物处置上的矛盾。
4.抵押物风险。一般情况下,银行为确保自身的安全,在对个人发放消费贷款时往往要求提供抵押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应该取得对抵押物的处置权,但抵押物可能会因各种自然、人为灾害或周围经济、交通环境的变化而造成价格下降或价值灭失。此外,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保障银行顺利实现对抵押物的处置权,法院往往会从社会安定、和谐的角度考虑,在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法院即使做出了判决,也往往难以执行,这些因素都导致了信贷风险大大增加。
5.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消费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债权的流动性较差而产生的风险。目前在配套市场条件不健全的情况下,尚缺乏盘活这块资产的措施。由于目前消费信贷在各银行所占比例还较低,且经济较为疲软,整个社会资金需求不旺盛,因而银行资金充裕,流动性风险尚未暴露。但随着消费信贷的迅猛发展,其比重在银行资产中的增大,资金“短进长出”的矛盾会日益突出。当经济高涨,整个社会资金需求旺盛时,若这块资产还不能盘活,银行很有可能会出现流动性危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二、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
由于消费信贷的对象涉及不同的个体消费者,且在我国出现不久,各种规章及配套措施尚不健全。从内外因角度来看,导致信贷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银行自身管理薄弱。从银行内部来看,其经营管理的制度是存在缺陷的。近年来,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带来极大的隐患。并且,还存在着信贷人员贷前调查不深入、贷中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力的松懈行为,放松了消费信贷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这是导致借款人多头贷款和道德风险形成的原因之一。
2.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一方面,我国尚未建立起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很不透明,居民收入中包含着许多非货币的收入和“灰色收入”,相当一部分借款人出具的收入证明的真实性无从查证,导致银行无法确切计算和查证贷款申请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现行的政府管理体制,符合国际惯例的、完整的个人信用风险评估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自于公安、税务、工商、法院、银行、保险、公共事业收费等部门,但目前除银行以外,分布于这些部门的大部分个人信息仍处于封锁状态,银行无法通过正规的渠道取得相关信息,这就使得商业银行难以对个人的信用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估,从而难以对消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做出准确判断。
3.风险防范法规体系不完善。一方面,我国尚未出台一部完整的《消费信贷法》,目前商业银行主要是依据《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经济合同法》以及一些人民银行出台的办法如《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对消费信贷进行管理,其针对性当然不强,并且对现有法规也有不统一的理解,也未出台什么解释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在国内,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与消费信贷配套的制度政策尚未建立或有待完善。由于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缺乏配套措施,使消费信贷缺乏完备的操作依据,无疑给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影响。
4.利率尚未市场化。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5.信用评分技术落后。主要体现在:第一,由于缺乏个人信用基础数据,普遍采用专家法评分模型以应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快速增长。第二,评分模型的种类较少。随着消费信贷品种日益增多,其显现的风险特征各不相同,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也存在较大的差异,而目前除了信用卡业务的评分模型针对性较强外,对于其他消费信贷产品未根据信贷品种、担保方式、区域经济特点的不同开发相应的评分模型,而是一个评分模型“一统天下”。第三,对评分模型的使用还限于贷款申请、审批环节,在贷后风险管理、风险预警、风险计量方面的运用基本是空白。
三、我国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防范对策
1.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首先,加快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建设的步伐,使其以商业化运作方式收集和使用有关个人信用档案的信息,同时兼顾公益性,逐步形成拥有全国基础信用信息资源的大型、综合性征信机构和众多提供信用信息评估等信用增值服务的各具特色的区域性、专业性征信机构,形成一个既能充分利用各项资源,发挥规模效益,又能适应不同征信需求,多层次、多方位的征信机构体系。其次,应加快全国统一的个人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构建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战略布局中,可以实行让一部分条件成熟的城市或地区先上的政策,先在一些信用消费发展较快的大城市推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类似上海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然后逐步向其他中小城市推广,最后形成覆盖全国的个人征信网络。第三,充分利用政府的力量,整合协调和掌握各部门的个人信用数据、运用人民银行的网络形成全国个人征信的数据库,由一个专门性的全国个人信用管理局对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定价,产生一个个人信用档案的管理、查阅、购买信息的服务,从而实现市场化的运作。
2.建立健全消费信贷相关法律体系。一是要将消费信贷列入国家整个法律体系特别是经济、金融法律体系中,从总体上加以规范和完善,要尽快对《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法》等相关经济、金融法规中的有关消费信贷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尽量简化手续、降低费用、放宽条件,使之有利于促进和规范消费信贷的发展。二是要根据消费行为和消费信贷行为的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制度和具体的实施细则,让居民有参加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和还贷的约束性,让银行有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的动力和责任感,形成“居民对银行有信心,银行对居民能放心”的良好格局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秩序。三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抵押贷款担保制度、医疗制度等相关制度,从而分散和共担个人信用风险。
3.建立有效的内控体系,实行浮动贷款利率。首先,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第三,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的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应当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第四,加强量化考核、质量监测,实行竞争上岗、奖罚分明,完善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促进消费信贷规范发展。第五,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
4.采用科学的信用评分技术。首先,由于专家法评分模型的局限性,就要求商业银行高度重视个人信贷业务基础数据的搜集、整理与建库工作,改进现行的业务系统,加强新受理业务数据录入完整性、准确性的监控管理,特别是对未获批准的申请人信息的收集。其次,商业银行应根据数据资源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方法开发评分模型。建议对不同的产品设置不同的评分模型,由于目前各项基础条件较薄弱,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分产品分步推进。最后,必须将信用评分技术用于个人信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建议国内商业银行尽快发掘银行内部贷款账户信息,开发欠款催收评分模型、风险预警评分模型等行为评分模型,进一步开发相应的自动化账户管理系统、催收管理系统,提高个人贷款贷后风险监测、不良贷款管理的效率。
5.转变消费观念,提高信用意识。我国居民长期以来有着“勤俭持家”、“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观念,对于“负债消费”还比较陌生。商业银行应通过多种营销方式,向消费者大力宣传消费信贷,并创新服务品种、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培育消费者的信用消费观念、创造信用消费需求,实现业务发展和观念转变的互动,使人们增加安全感,消除后顾之忧,提高即期消费欲望,从而积极使用消费信贷。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介,形成强大、广泛的宣传和监督系统,提高社会群体的信用意识,以此来推动和保障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对于我们来说,仅仅是再造信用的一种手段,而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程度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我们要用信用的约束来促进社会公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促进国内消费信贷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赖小民.银行个人消费信贷案例与分析[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杨大楷,俞艳.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状况及风险防范研究[j].金融论坛,2005,(7).
[3]匡国建.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j].南方金融,2006,(3).
[4]梁媛,余栩华.消费信贷需求的影响因素[j].特区经济,2006,(10).
[5]邹虎,昝炉君.个人房产假按揭贷款风险防范与监管[j].金融研究,2007,(4).
个人消费信贷论文范文篇10
(一)拉动内需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消费品市场出现了持续快速增长的势头,但是与投资和出口的高速增长相比,消费需求增速仍显不高,内需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障碍。据统计,2007年前三季度,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7%,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般应为80%左右。扩大内需已成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问题,消费信贷的支持有利于潜在需求向现实需求转变,是拉动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提升居民消费结构需要消费信贷支持
2006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为26971.64亿美元,年增长10.7%,这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中低收入国家水平;此外,近几年我国努力扩大居民消费,居民在住房、医疗、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方面的消费与日俱增。通过消费信贷方式把消费资金的剩余部分暂时贷给消费资金不足者?熏有利于促进即期消费和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
(三)金融机构效率提高和业务发展需要消费信贷的不断完善
消费信贷作为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之一,对于提高银行资金配置效率,扩宽金融业务发展空间,通过合理的消费信贷配置资金比例,合理安排资源在投资和消费领域的分配,可以提高信贷资金配置的整体效率。此外,消费信贷业务种类繁多,创新产品不断,可以丰富银行金融业务。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看,中国个人消费信贷目前的发展呈现良好趋势,但忧患并存,具体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特征
1.发展迅速。自1999年扩大个人消费信贷以来,消费信贷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据统计,2007年上半年,居民户贷款余额4.6万亿元,同比增长25.7%,增速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6741亿元,同比多增3074亿元。居民消费性贷款比年初增加3800亿元,同比多增3699亿元,其中居民户中长期消费性贷款同比多增3206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长迅速,相当于1999年的30倍,汽车消费贷款也呈现较快增长势头。
2.信贷品种呈多元化发展,方式更加灵活丰富。从消费领域看,拓宽到住房、汽车、助学、医疗、旅游和耐用消费等多个领域;信贷工具方面,有信用卡、存单质押、国库券质押等多种方式;贷款期限也有不同程度的放宽,从一年短期到20年中长期贷款不等;同时贷款保证方式方面,保险贷款合作方式有较大幅度上升,占比在12%左右。
3.信贷品种发展不均衡,国有商业银行占据消费信贷市场的绝大部分。较发达国家相比,虽然我国信贷品种存在差距,但基本还是具备了个人消费信贷产品体系,只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据了绝大比例,汽车贷款、其他综合贷款也发展迅速。据统计,2005年底,住房贷款余额达18430亿元,2007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贷款余额达22070亿元,占人民币贷款余额的10.2%。在各项消费贷款中,住房贷款和汽车贷款余额分别为18547亿元和960亿元,分别占全部消费者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84%和4.4%。此外,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凭借其传统业务优势,率先开拓了消费信贷市场,据统计,四家合计占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80%左右。
4.受从紧货币政策影响,银行消费信贷发放将更为审慎。央行近期调整货币政策,2008年将实行货币从紧政策,这是近十年来首次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我国在1997年面临通货紧缩的危险,货币政策由防止通货膨胀转为主要防止通货紧缩,出台了多项支持消费信贷的政策措施,为消费信贷发展创造了良好趋势。近期数据显示,消费信贷增长呈现萎缩趋势,今后两年,银行将会比较重视银根,因此对于消费信贷款项的发放将趋于严谨。
(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存在问题
虽然近几年我国消费信贷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但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且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甚大。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也给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阻碍。
1.农户贷款难。2006年末,农户贷款余额0.92万亿元,只有7072万户农民获得贷款支持,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1.2%,还有1/3的农民没有获得贷款支持。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经济,具有高度分散、生产技术水平低和组织化程度低和组织化程度低的特征,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手续,与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要求差距较大。且由于农户投放信贷资金成本高、风险大,金融机构不愿意给农民过多贷款,这无疑与中央大力强调的支农政策相违背。
2.征信体制不健全。权威的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未能建立起来,缺乏行之有效的消费信贷跟踪、监控体系,给银行的信贷投放带来诸多不确定性风险,不利于银行信贷授信额度的确定,制约了金融机构消费信贷业务推广。同时受宏观环境影响(如利率、资产价格变化等),贷款抵押物品也存在贬值风险,借款者逃避偿还贷款的风险不容忽视,这无疑加大了消费信贷的流动性风险。
3.交易成本阻碍消费信贷的实现。由于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较迟,目前贷款手续环节仍过于繁杂,涉及银行之外的如房产、评估、保险、公证等诸多部门。个人需支付的信贷交易成本较高,商业银行对申请贷款者的要求过于严格,如要求借款人具有当地户口、稳定收入、担保等等,使不少人失去贷款资格。
4.产品缺乏创新。目前中国几大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品种大同小异,主要集中在住房贷款、汽车贷款两大类上,信贷品种在利率、期限、抵押、担保等方面同质化程度很高,缺乏特色。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种范围仍局限在传统业务,但在美国,分期付款贷款、开放性循环贷款、一次性偿清贷款、住宅抵押贷款等都具有丰富而灵活的类别,而我国许多消费信贷产品还未开始涉及,与国外相比存在相当大差距,这不利于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发展。
5.还有诸多因素抑制消费信贷业务发展。如居民对消费信贷的认知度偏低。不少居民仍热衷于将收入存入银行,且由于存贷利率上调,居民储蓄愿望趋强,储蓄在近几年仍将是城乡居民选择投资的重要渠道。居民收入低,也抑制了消费信贷的发展,受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就业仍然是一大难题,许多人收入在支付家庭基本生活支出后节余较少,大多数没有申请消费贷款的意愿。此外,社会保障制度的落后也是影响因素之一。
三、拓展消费信贷的政策性建议和现实选择
针对我国目前消费信贷的存在问题,结合其特征和我国国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力度
农村信用社应继续加大对现有农村消费信贷品种的营销力度,适度增加农户购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等生活性消费信贷,同时积极扩大农村消费信贷的覆盖面,扩大农村消费信贷支持的对象和范围,如加大对乡镇企业、个体销售经营户等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建立健全有效征信体制,防范风险
首先要积极参与社会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发的全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于2005年12月开始运行,各商业银行应按其要求,及时、准确和完整地报送本机构所有个人贷款、贷记卡和准贷记卡的信息,从而逐步使个人借款信息在全国内实现互联互通;其次要加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调查。贷款审查人员要加强对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一些有重大嫌疑的借款应实地走访,要进一步完善个人资信评定标准,规范个人资信评定程序,逐步实现消费信贷与个人征信体系的科学化、标准化、程序化结合。
(三)完善金融机构个人消费信贷操作体系
一是要简化贷款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交易程序,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二是要放宽申办条件。适当调整对借款人的限制,不应仅把借款人眼前的经济状况作为贷款决策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考虑其预期收入、素质和未来发展潜力等等。
(四)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是信贷产品创新的源泉和动力
这要求银行提高对市场和客户的感知度,有针对性地对产品功能、价格策略及服务手段进行科学组合和优化。如创新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如对农户可积极开展农机具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小额生活贷款、打工消费贷款等消费贷款业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尝试性发展新型消费信贷业务,如住房二次抵押贷款、综合循环贷款等等,同时可以考虑开发与保险相结合的金融工具和业务。
(五)建立政府、其他商业机构与银行共同参与的消费信贷市场
三者通力合作,如政府参与消费信贷使政府资本与金融资本密切结合,弥补私人特殊消费信贷市场的不足,国家对住房、医疗、教育等制度的重大改革?熏也将为消费信贷发展奠定基础;商业消费信贷与银行密切结合,开发“个人金融超市”,有利于信贷市场的不断完善,如与保险机构的结合,有利于降低银行风险,促进消费信贷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此外,各机构应大力培育良好的消费环境,加大消费信贷的宣传力度,引导合理的信贷消费。
参考文献:
[1]毛晋生,涂显华.再论消费信贷对农村消费需求的影响[j].金融研究,2007,(6).
[2]郭河彬,秦文利.个人消费贷款个案剖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7,(1).
[3]樊纲.克服信贷紧缩与银行体系改革[j].经济研究,1999,(4).
[4]王广谦.中国经济增长新阶段与金融发展[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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