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主办单位: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
《公司法律评论》是一本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主办的一本政法类杂志,该刊是省级期刊,主要刊载政法相关领域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创刊于2001年,出版周期年刊。该期刊已被知网收录(中)收录。
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公司法律评论》company law review(年刊)中文,出版地:上海市,2001年创刊,主要内容有:年度法制报告、公司法制、股东派生诉讼专题、证券法制、域外法制、理论综述、案件聚焦等,全书既有对全年法制建设的综述,又有对最新社会问题的专题评述和探讨,同时每年都会对当年的重大影响的案件作学术评析。
《公司法律评论》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1.内容:立意新颖,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严密,语言精炼,资料可靠,能及时反映所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本刊尤为欢迎有新观点、新方法、新视角的稿件和专家稿件。
2.《公司法律评论》格式必备与顺序:标题、作者、作者单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或参考文献。篇幅以2200-8800字为宜。2200字左右为1个版面。
3.请在来稿末尾附上作者详细通讯地址。包括:收件人所在地的省、市、区、街道名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代收人的姓名以及本人要求等,务必准确。论文有图表的,请保证图片和表格的清晰,能和文字对应。
4.本刊实行无纸化办公,来稿一律通过电子邮件(word文档附件)或qq发送,严禁抄袭,文责自负,来稿必复,来稿不退,10日未见通知可自行处理。
5.本刊来稿直接由编辑人员审阅,疑难重点稿件送交相关专家审阅,本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审稿原则,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6.来稿一经采用,杂志社将发出《用稿通知单》,出刊迅速,刊物精美,稿件确认刊载后,赠送当期杂志1册。
说明:该杂志未出现在最新新闻出版总署目录内,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
地址:上海福建中路193号
邮编:200001
主编:顾功耘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上海福建中路193号,邮编:200001。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