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知识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12-02 15:29:06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1
随着我国体育竞赛制度改革的深入,竞赛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数量的增加,政府对各类体育竞赛的资金投入已不能适应于体育竞赛市场的需要。因此,政府对社会各方力量来承接比赛及竞赛承办单位自筹经费给予大力的支持。企业的赞助、体育竞赛转播权的销售、开发广告资源、体育的提成、社会捐赠及向社会的集资等等都是体育竞赛运作资金的主要筹措方式。国内外的学者,在体育竞赛转播权的研究论述中明确指出竞赛转播权的收益是体育竞赛运作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但由于我国竞赛转播权市场并不成熟,体育竞赛的主要资金并不是竞赛转播权的收益。在国内,竞赛运作方式主要为企业的赞助和广告竞赛资金及资源的收入。另外,体育的提成以及其他相关产品市场的开发、基金等等也是获得竞赛资金的重要渠道。而对于一些成熟度低的弱项竞赛,其投资市场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其赞助方式一般是由政府进行购买,对当前阶段的体育发展和推广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整个竞赛运作的重要物质基础是体育竞赛的设施。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论述中,认为城市居民自豪感上升、城市形象提升、居民的认同感及所在城市在国内外影响力的增强是因为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体育竞赛场馆建设社会化、体育竞赛场馆运营、管理社会化、体育竞赛器材及相关竞赛软硬件来源社会化等方面都是体育竞赛设施的社会化。体育场馆设施的“社会化”问题曾在陈元欣等其研究论述中提出。只不过他把“社会化”用“民营化”来代替的,且明确指出了社会投融资是体育场馆建设的主要方式之一。场馆设施建设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通过公私合作或由民间资本来投资的方式对场馆设施进行兴建,可以使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的状况得以缓解,同时也有利于引入民间机构,且能使场馆设施后期的运营问题得到有效地解决。同时也要对场馆设施运营及管理方面进行社会化,对其管理模式和运营模式进行探究。政府可制定出多种场馆运营优惠政策,以便充分调动民间资本的参与经营。体育竞赛组织者、管理者、运动员、裁判员、体育经纪人、志愿者等等都属于体育竞赛人才。体育社团、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是体育竞赛组织、管理者的来源。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熟悉竞赛的流程,具有体育知识,并且掌握一定的商业营销知识和技能是对体育竞赛组织、管理者的要求;体育竞赛的重要支撑是运动员,现在也正逐步对运动员的培养进行社会化的改革,俱乐部、协会、普通高校、体育运动学校等都是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来源;裁判员是体育比赛的执法者,其来源是社会的各行各业,裁判员的要求是具有精湛的裁判专业知识,而且职业道德操守良好,这样竞赛才能保证顺利运行;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是体育经纪人。体育经纪人,其要求具有法律、体育、营销等专业知识,社会上各中介组织是其来源;体育竞赛志愿者,一般是由志愿者组织或体育竞赛组委会从社会上招募并受其管理,自愿为竞赛服务的一类人。其来源是社会各阶层。体育竞赛特别是大型体育竞赛的成功举办需要利用社会上大量的、不同层次的人力资源。
使体育竞赛能够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障就是对其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经过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体育竞赛规范化管理的研究和分析,可以发现,对体育竞赛进行规范化管理,其基本的实施路径主要有四个方面:随着体育竞赛的发展,当前的体育竞赛运行机制其要求是政企分离和管办分开,与发展阶段的体育竞赛运行机制完全不同,发展阶段的体育竞赛运行机制由于其特殊的背景,对其要求是政企不分和管办结合。为了使体育市场能够发挥其最大的作用,让社会总产值达到最大化,就必须将体育竞赛的界定权、举办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进行分离,交由政府及各相关的部门进行执行,并制定出相关的政策允许其相互交易。通过对非营利性体育组织的大力扶植,并加强对体育中介市场的重点培育,且由政府实施一些优惠政策,增强社会力量在体育竞赛的参与性,对体育竞赛的社会化和产业化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目前,虽然在相关的政府文件中已有明确的规定,要加大对投融资的支持力度,改进税收优惠政策,以便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个体兴办体育竞赛,但是,由于一些细则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使得该项规定的实施没得到预想的结果。譬如,作相应的低息贷款或贷款贴息政策,减免税或税款返还政策,允许体育部门或单项运动协会建立基金等等政策。正所谓“家有家规,行有行规”,只有加强了行业本身的监管力度,使社会监督体系健全了,才能让体育竞赛市场以良性的状态进行运作,使其更加市场化和社会化。体育竞赛市场规范运作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完善的体育市场的治理机制,政府可以通过对体育竞赛的相关法规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强,并以一些相关的政策作为指导,使体育竞赛市场的治理机制得以完善。为实现体育竞赛市场内部平等竞争,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让行业内部的规定、规章及制度得以完善,使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化,同时这也是使竞赛参与主体的权益不受侵害和竞赛能够顺利举行的客观要求。举办体育竞赛的目的一是为了提高社会公共效益,二是为了增加社会经济效益,同时也能够满足于参与主体对竞赛的多元化需求。竞赛的参与主体主要有:①政府。政府主要是通过体育竞赛来促进社会效益,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促进体育的社会认知度,促进城市的发展,扩大全民健身工程的覆盖率等方面;②体育社团。社会体育团体主要指以单项体育运动协会为代表的相关社会体育组织,由于其承载着推广所属体育运动项目社会化和产业化的蓖要责任,在大型竞赛表演投融资活动的过程中,不仅有着参与和组织的主体作用,还具有启动社会投入,引导社会投资流向的重要媒介作用;③俱乐部。职业俱乐部主要是通过体育竞赛市场运作扩大资金的来源,激活体育竞赛市场,促进体育竞赛水平的稳步提升,以获取利润最大化;④媒体。媒体通过购买体育竞赛的转播权,转播体育竞赛来提高自身的收视率,增加广告收入;⑤运动员。运动员主要为了获取较高的经济利益和提高社会地位;⑥观众。观众则是通过观赏体育竞赛来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为了保障竞赛参与各方的权益,应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在外部加强立法和引导,在内部建立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来保障体育竞赛市场的自由竞争和良性发展。
本文作者:于蕴工作单位:南通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2
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的可行性
现有管理组织机构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组织保证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管理者行使管理职权,是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来实现的,所以,管理机构是管理活动赖以进行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精干,对于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也是十分重要的。[8]目前,主管我国高校体育竞赛的主要有国家、省市教委,各单位体协以及院校等职能部门,虽然各级机构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分工合理,但在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学校的体育竞赛活动时,其组织成员兼职的多,专家少,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欠缺,管理混乱、不到位。因此,采用聘任专职人员的办法,加强基础管理层次的机构建设,能够保证竞赛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现有的体育法规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制度保障2002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006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以及《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都要求开展体育锻炼、运动训练等体育课程,加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合作,努力满足学生的体育活动需要。[9]另外,还有各省市教委、各体育协会等都建立了相应的体育竞赛法规,这都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细化法规方面不够系统和科学,没有定量的标准,甚至模糊不清,因此,要建立健全适合我国高校体育竞赛的法规。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体育设施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了条件雄厚的教师资源高校体育人才资源密集,体育教师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较高。高校体育教师中教授、副教授所占比例较高。另外,高校体育教师学历较高,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所占比例已超过半数。现阶段我国无职业裁判员,其中高校教师裁判员中教师比例较大,整体文化水平较高,裁判员执法年限长、国内比赛场数较多,但国际比赛的场数较少,缺少执法大型国际比赛的经验,但执行国内比赛具有一定的水平。[10]先进和完备的体育设施近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大学城的快速建设,高校的体育设施得到较大的改善,使越来越多的学校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学生体育学习和锻炼的需要,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众多高校体育场地和场馆建设也是为该地区的举行大型运动会而修建的。所以,这些场地和场馆都具有较高的标准,能够为体育竞赛。
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的意义
促进对高校体育组织机构完善和体育法规健全的改革随着大学体育运动的发展,高校间体育竞赛活动的广泛开展,必将促进对高校体育组织机构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完善,形成高校体育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分明,充分调动高校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同时,体育法规在竞技体育的发展中具有规范、管理、调节等作用,对促进高校竞技体育事业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而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又需要以体育法规为依托,对健全体育法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促进了高校对体育场馆和器材的建设和管理体育场馆和器材是保证高校竞赛的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校开展教学、训练和群众健身娱乐的重要场所。因此,高校竞赛的广泛开展必然要求学校必须满足比赛的需要,想方设法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体育场馆和器材的建设和管理。另外,促进高校加快引进管理人才,做好场馆的运营和管理,更好的保证体育场馆和器材在学校开展体育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区域高校间体育教师在教学、科研、训练和裁判等方面的交流教学方面在借鉴、学习其他兄弟院校的先进教学理念和方法上,根据自己学院教学条件的具体情况,大胆的在体育教学上进行新的教学改革尝试,促进和加强了体育教学的交流和改革。科研方面加强了在体育科研信息的交流,促进组织建立高校体育学术研究团体和教师间的合作,改变高校体育科研“单兵作战”、“零打碎敲”的做法,在学科间、校际间开展综合性体育科学研究工作,促进高校间体育科研的学术交流。训练方面教练员在训练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促进训练水平的提高。同时,临近的高校间可举行对抗赛和邀请赛,加强体育训练和比赛的交流,以达到相互学习,互通有无,共同提高之目的。裁判方面区域高校竞赛联盟的建立必然为高校的体育教师在裁判方面的锻炼提供很好的锻炼场所,让裁判员巩固了知识,树立了信心,锻炼了实践能力,同时,还促进教师在裁判知识、裁判临场能力等方面有所交流。促进各高校运动队和体育俱乐部的发展国家教委在1987年发出在全国51所高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通过多年的努力已初见成效。[11]目前,我国高校很多运动员和球队已达到很高的水平,有的高校运动队已经进入甲级球队,如:北京理工大学男子足球队、四川女子排球、武汉体育女子排球等。在深圳大学生运动会上中国运动员获得奖牌总数和金牌总数第一的优异成绩,中国共获得145枚奖牌,其中金牌75枚,银牌39枚,铜牌31枚。因此,区域高校竞赛联盟的建立不仅推动我国知名高校竞技运动的发展,还将对普通高校体育在体育俱乐部方面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不断丰富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形成了大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习惯,增强了大学生竞争和终身体育的意识体育竞赛能够影响大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让学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的价值观。提高学生体育锻炼价值观就是使学生认识到,体育学习与锻炼不仅是现代社会对学生的要求,也是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的重要手段。[12]在体育锻炼和体育竞赛的过程中也培养了大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终身体育既是培养人的健康体能、坚强毅力和拼搏精神的最有效手段,同时也具有培养人的合作精神和团体意识的特殊作用。故此,这种区域性体育竞赛因其经常性、多样性、灵活性能培养大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和健康意识,落实终身体育目标的具体要求,为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促进高校校园媒体的发展(1)高校可通过学校官方网站进行体育竞赛的宣传,上传图片、音频甚至视频等,这样对外宣传有着巨大的优势,[13]促进了高校官方网站的管理和传播作用。(2)利用标语海报、宣传栏等宣传方式进行宣传,也丰富了校园内学生团体的宣传。但是它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受到它的数量、位置等因素的制约。(3)现场观看和电视转播是高校体育竞赛传播的主战场,不仅能满足观众寻求视觉、听觉等综合感官刺激的享受,而且也满足了他们普遍存在希望而真实全面地感受赛场文化信息的心理需求。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3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虽然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但它从开始就与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一开始就利用发行邮票、举办博览会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后,国际奥委会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最终使奥运会走出困境,成为各国竞争的“香饽饽”。在主办奥运会的商业化运作中,转让电视转播权是一种代表潮流而又逐渐起主导地位的运作方式。自1960年冬季奥运会以5万美元出售了电视转播权,以66万美元出售了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以来,电视转播权给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带来了巨额利润,2000年悉尼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达到7.98亿美元,而且这一收入还在攀升。其他比赛也是如此。1997年11月11日,nba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特纳有限电视公司以26亿美元的价格延长了4年期的电视转播协议,2002年日韩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转让价格为3.988亿美元,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甚至认为,将来体育运动会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类:一类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前者发展,后者衰亡。总之,当电视与体育竞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现代体育才得以普及和迅速发展。
体育竞赛进行产业化运营时,其突出特征是其信息经济的特点。以奥运会为例,组委会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收入;top赞助计划收入;标志特许使用收入;组委会赞助收入等,其中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收入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70%以上。而组委会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收入,也多与信息产业相关。这些收入的基础则是体育竞赛本身,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97年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权原及解决途径
体育赛事由于其较强的自我封闭性和专业性,一般强调行业自律,并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根据国际惯例,体育竞赛的电视转播权属于赛事主办者,包括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和赛事转播权。我国的体育竞赛转播一般由主办者和当地电视台联手进行,由当地电视台制作竞赛的节目,转让给其他购买电视转播权的电视台。在转让过程中,全国性的比赛,例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是由中国足协牵头签约,然后将出售转播权所得利润分成给各个俱乐部和比赛地的有关单位。在外国,例如美国,由于其发达的电视网络,一般是由几大电视网来集中买断节目,再出售给各个电视台,实现制播分离,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提供较优质的服务。尽管这两种方式由于体育运动及电视业发展水平而有不同,但都面临相同的问题:体育竞赛的节目制作者、竞赛运动队以及队员、赛事主办者,谁才是转播权的真正享有者?转播权的性质是什么?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转播权的性质,才能深入的探讨其他问题。在许多著作中,基于我国以前的著作权法,将转播权与播放权作为邻接权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其实是不正确的。《保护邻接权罗马公约》专门规定了广播组织权,即广播组织有权:(1)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节目;(3)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他们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4)授权或禁止向公民传播其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由被要求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内法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广播组织应享有权利禁止未经其许可而为的下列行为:将其广播以无线方式重播,将其广播固定,将已固定的内容复制,以及通过同样方法将其电视广播向公众传播。如果某些成员不授予广播组织上述权利,则应依照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使对有关广播之内容享有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之人,有可能制止上述行为。有人认为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了广播组织权,是不确切的。而真正明确地规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则是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该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就明确将广播组织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开来。事实上,如果电视台自己制作节目进行播放,它首先享有节目(作品)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其次才是广播组织权(邻接权)。体育竞赛的现场直播属广播组织权,而赛事画面集锦及专题节目,如果是电视台加工制作的,只要有独创性,就形成作品,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非广播组织权。因为邻接权无论是从权原、保护期限及保护程度方面都比著作权要小。因此,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电台对非其制作的节目所享有的一种邻接权。转播权正属于这种邻接权,当然,它属于授权转播的权利人,而非转播者。
其次,在将电视转播权界定为邻接权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是其原始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何在的问题,因为没有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就没有邻接权。在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体育竞赛主办者授权电视节目制作者将竞赛场面制作成电视节目,若在剪辑等方面制作者进行了独创性劳动,则作者无疑应属节目制作者,而基于合同关系,可采用委托作品的形式使主办者成为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主体,以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除表明制作者身份权外,主办者与节目的具体制作者可通过合同解决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归属问题。
如果说通过合同的约定即可将赛事制作成的节目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问题明确的话,那么仅仅其直播(发送信号而没有独创性)就可获得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其真正的表演者,即参赛运动员能否享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众所周知,著作权(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是作者、其他主体及其合法继受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关键之处是其权利基础——作品。显然,运动员的竞赛不属文学与科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将作品的范围概括为:文学、科学与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成如何。在其例举中并未提及体育竞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类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而最后一项中,至今尚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体育竞赛表演的性质及权属问题。《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2条规定:表演者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文学作品的人。笔者认为,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所能受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保护的应是其表演,即他们享有表演者权(当然若是独创的作品则享有表演权)。《保护邻接权公约》限定表演者权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但在该公约第9条中,又采用许可主义,间接地承认那些不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也是表演者,只不过要由各国国内法予以确定:任何缔约国均可根据国内法律和规章,将本公约提供的保护扩大到不是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要求。据此,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杂技艺术作品明确列举为表演者可以表演的作品,已将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范围扩大了。在此情况下,讨论运动员(包括体育竞赛节目的其他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些典型的运动竞赛表演项目,如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都与杂技表演没有什么差别。它们具有以下特征:技能要求很高、难度大;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极强观赏性;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更何况,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可固定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条件。因而,这些表演就其本身而言,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编排出来的融音乐、艺术动作于一体的艺术体操,实际上就是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但是,像举重、击剑、足球等程式性的竞赛,并没有特定的独特表演特征,而且风险性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不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国际上之所以不将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表演列入知识产权法中表演者权的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体育运动的自成一体性、专业性、竞技性,使运动员的表演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补偿,而通过电视转播权等形式可将投资一并收回;第2,体育竞赛就其宗旨而言是非商业性的,报酬权仅是其考虑的一项因素;第3,传统的体育道德观念并未认可体育竞赛的表演可以获得商业利益;第4,体育运动重视普及,这在现实中必然涉及重公益而牺牲一些私益的情况。例如,虽然欧洲联合广播公司出价甚低,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基于普及体育的宗旨拒绝分拆转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高额转播费,以便使广大观众能够支出少量费用即可观赏奥运会实况。最后,传统知识产权法的范畴也在发生变革,在体育竞赛与知识产权法之间除了经营性标记外,尚未有很强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基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法体系的相对封闭性,可以设想用单行法的形式将一些竞赛表演者的权利明确规定出来,以切实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创作协助者的利益。这一构想还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1,是否保护竞赛者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各国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体育项目的普及性和受欢迎程度与之紧密相连。第2,日益发展的“阳光产业”——体育产业也需要以物质利益(更独立的物质利益而非劳务性的债权利益)来调动竞赛者的积极性。例如巴西法律就规定了对运动员比赛的产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此,在现实体制下,可以勾勒出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般权利框架。这种权利框架,以职业性体育竞赛(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与一般性体育竞赛(如奥运会)的划分为基础。首先谈职业性体育竞赛。运动员(包括其他协助者)享有表演者权,在将其表演让渡给俱乐部(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对其可独立使用的表演节目享有著作权。运动员与俱乐部(或其他组织)之间除了合同约定的雇用关系外,其独立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体育比赛的主办者享有竞赛电视转播权,然后通过合同关系与各参赛主体约定转播权转让费用的分成,并通过合同关系与电视节目制作者约定委托作品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事宜,而电视台则在转播时支付转播费。电视机构在转播时以独占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也由合同予以约定。由此,就在合同的体系内划清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妨碍体育竞赛的转播和各方的收益。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律性,还可对运动员及其他相关者约定其权利义务,以免妨碍运动的普及。这样,就在自治性与法律性之间将体育竞赛转播权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就一般性体育竞赛而言,虽然参赛队或参赛个人不采用职业俱乐部的形式,但可比照职业联赛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
2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以内容划分,主要有三类: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从播出范围来看,可分为全国性转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从转播方式来分,可分为无线频道转播权、有线频道转播权、卫视频道转播权以及互联网电视转播权。一般而言,在新闻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不得超过3min,且播出间隔不得少于6h,在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权超过3min就需购买赛事画面集锦权,要转播整场比赛则需购买赛事转播权。只有购买了相应范围和内容的转播权的电视机构,才能获得赛事采访权和公用信号使用权。转让可以单独转让,也可一揽子转让,可采用独占许可转播,也可采用一般许可转播,这需要通过合同明晰,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这些并没有什么争议,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如何进行转让?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现实操作中,主办单位享有转播权的财产权利,在具体转让中多采取集中转让方式进行。以全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它由中国足协统一与各电视台进行转播权转让的谈判,收益与各俱乐部分成。集中转让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2:第1,节省成本,提高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可以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第2,尽量缩小各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分化”,减少由于财产的差距而影响竞赛水平的因素。但是,足协本身的地位尚未廓清,实际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又是管理机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难以在进行电视转播权的收益分配上真正代表俱乐部的利益。现实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各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大约要在球队上投入2000~3000万元,而收入远未能补偿投资。因此,甲a球队冠名权频频易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帐面上渐渐积聚起几千万元的赢利,而在对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分配上,并没有与各俱乐部进行平等的协商。因此,尽管体育产业是阳光产业,但在缺乏产业的成熟运营机制、政企不分的前提下,电视转播权难以按其市场价值来转让,同时,甲a联赛质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这种漠视真正的投资者与表演者利益的做法,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各俱乐部也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试图组建nba那样的联合公司,以实现商业运营与体育竞技的良性循环,在电视转播、广告、相关产业的带动方面形成产业链,以便进行企业化的转播权运营机制。这种做法值得提倡,而且在时下人们对足协两块牌了一班人马进行质疑的大环境下,实现以参赛者为主体的产权运营机制,将是中国未来体育竞赛运营的当然选择。这种情况下,若足协集中签约,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即各俱乐部通过信托合同委托足协集中与各电视机构签约,足协根据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议来分配收益,并不得违背信托合同。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治性和独特性,各俱乐部必须委托足协集中签约,而不能私自签约。这样,就将足协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职能区分开来,足协就可在职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地履行职责。同理,其他各类活动也可比照这种法律关系进行操作,而这种做法,又有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作为依据,显然是一条合理合法的选择。
体育竞赛首先是一项公益事业,但也包含着私人利益、局部利益。因此,要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推动体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目前体育电视转播权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央视在与各竞赛主办者的谈判中压价现象严重。这除了竞赛本身的水平外,还与整个体育及媒体运作与管理机制有很大关系。一两家电视台形成了强势媒体,占据垄断地位,势必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从而变相压价。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甲a联赛的各种广告收入及赞助收入上亿元,而受让转播权支出费用仅几百万元,还在2002年甲a联赛转播权上不肯让步,要求压价,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央视在国际体育比赛、奥运会、城运会及全国性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购买与谈判上独断地位,更增强了央视在转播权问题上的主动地位,不利于其他电视机构的竞争和体育赛事转播与体育运动的推广。在广播电视机构不准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的今天,这势必成为制约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一大制度性障碍。因此,在电视业引入商业竞争、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引入地方电视台与央视的竞争机制,才能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实现。在确保央视在新闻及时事宣传中“喉舌”作用的同时,必须将文娱节目引入公平竞争,才能正确协调各个电视机构的关系,更好地普及体育运动。另一方面,在体育竞赛产业运营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将转播权、门票收入、赞助、广告收入等各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广告与赞助及转播权结合起来,打造规模效应,引入外资和民间投资,才能将竞赛的运营做活、做好,也使体育在带动相关产业和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真正起主导性作用。
3结论
目前,全球体育产业产生的价值每年已超过4500亿美元,体育产业成为了“阳光产业”,体育竞赛在保持其非商业目的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商业的推动下得到了更迅速的普及和发展,而电视则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在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争取到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的背景下,推进体育竞赛的法制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些基本问题,限于篇幅,对行政管理体制、国际交往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则很少涉及。总结全文,笔者的结论是: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广义)中的邻接权,它属于赛事主办者,但并不排斥某些项目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表演者权,即一种著作邻接权;
(2)体育竞赛(特别是俱乐部形式的竞赛)在专业体育组织与参赛主体之间分配电视转播权时是一种信托关系,参赛主体才是委托人,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信托合同约定,但受体育竞技纪律的规制;
(3)发展电视业的竞争与体育产业的多极化参与是普及体育运动的根本大计,行政机关与自治团体分开,创造自由宽松的竞技环境和商业环境是现代体育与传媒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淑萍,王银桩.美国电视纵横.华文出版社,1999:18.
[2]温源.奥运大商机——2008奥运会全接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44~46.
[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4.
[4]张杰.运动竞赛表演中的著作权保护.体育学刊,2001(4):14.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4
[关键词]初中体育;体育竞赛;健康教育
随着改革开放带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能力也渐渐提高,家庭对学生的重视也慢慢转移到学生的学习成绩上。久而久之,就忽视了学生的身体素质,学生的体质普遍变差,这和学生在学校和家庭生活中的锻炼有关。
一、初中生身体素质下降的原因
初中是学生时代最朝气蓬勃的一个时段,可是随着社会条件变得越来越好,初中生的体质却变得越来越差。导致初中生体质直线下降的原因分为三大点,第一个方面是社会因素,社会在往高科技发展的同时,过于注重研究型人才,这样的社会潮流让人们误以为在初中的教育中,只要注意培养初中生的学习成绩,为以后的学习生活打好理论知识基础就好。第二方面是家庭原因,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在对学生的生活起居条件上也比之前好,被家长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基本上运动量很少,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学校的体育课上才会多动一点。第三个原因就是学生自身原因,因为生活条件的优越,学生变得越来越懒,惰性每个人都有,可是初中应该是在操场上挥洒汗水的时期,所以要让学生养成热爱运动和自觉运动的习惯。
二、利用体育竞赛提高初中生身体素质
1.以体育竞赛的方式,引起学生对自身身体健康的重视。初中是一个过渡时期,所以初中生在打好理论基础的同时,也要有健康的体魄。因此初中生在学习生活之余,学校要合理安排体育课。因此,初中的学习安排不是很紧张,学校可以适当的多安排一些体育课,让初中生劳逸结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教师也要对学生的身体素质状况有一定的了解,鼓励那些体质比较差的学生参加体育竞赛。2.以体育竞赛的方式,培养学生的班级团结精神。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每一个都是独立的个体,因此在初中的学习生活中都是自己学自己的,很少有交流学习的机会。因此学校可以考虑在大型的考试后,组织一场年级之间的体育竞赛,例如篮球比赛。篮球比赛是一项需要团队相互配合的体育竞赛活动,篮球比赛不仅能使初中生的身心得到放松,还能增加班级的集体荣誉感,增加学生之间的交流,增进学生之间的感情,使班级的凝聚力提高。适当的开展篮球比赛等体育竞赛,能让学生增加班级集体荣誉感,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锻炼,还能学到有效的体育知识。3.以体育竞赛的方式,使学生与教师的关系融洽。在传统的教育课堂上,教师的形象一直是严厉的,所以学生和教师在课堂之外的交流很少。在现代的初中教育中要加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联系,因为紧张的师生关系不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因此体育教师在对学生进行体育竞赛指导的时候,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加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例如在对学生进行个人的体育竞赛技术指导的时候,可以在给学生讲解体育技术之后,结合自身的经历,交流体育竞赛中的心得,教师有效加强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不仅仅提高教学效率,还有一定程度上加强师生关系的融洽度,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综上所述,在初中体育教育教学中,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对人才需求也慢慢由原来的技术类人才转变为知识型的技术人才,对未来求职者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学历有进一步的提高。因此社会应该加强对初中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关注。
参考文献:
[1]范开会.利用体育竞赛提升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质量[j].学周刊,2018(2).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5
现代竞技体育比赛虽然不以商业营利为目的,但它从开始就与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例如,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从一开始就利用发行邮票、举办博览会等方式解决经费问题,萨马兰奇担任国际奥委会主席以后,国际奥委会章程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最终使奥运会走出困境,成为各国竞争的“香饽饽”。在主办奥运会的商业化运作中,转让电视转播权是一种代表潮流而又逐渐起主导地位的运作方式。自1960年冬季奥运会以5万美元出售了电视转播权,以66万美元出售了夏季奥运会电视转播权以来,电视转播权给体育比赛的组织者带来了巨额利润,2000年悉尼奥运会组委会电视转播权收入达到7.98亿美元,而且这一收入还在攀升。其他比赛也是如此。1997年11月11日,nba与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和特纳有限电视公司以26亿美元的价格延长了4年期的电视转播协议,2002年日韩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转让价格为3.988亿美元,国际奥委会前主席萨马兰奇甚至认为,将来体育运动会可简单地归纳为两类:一类适合电视的口味,另一类则不适合,前者发展,后者衰亡。总之,当电视与体育竞赛结合在一起的时候,现代体育才得以普及和迅速发展。
体育竞赛进行产业化运营时,其突出特征是其信息经济的特点。以奥运会为例,组委会的收入构成主要包括:电视转播权收入;top赞助计划收入;标志特许使用收入;组委会赞助收入等,其中电视转播权的转让收入一直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70%以上。而组委会收入之外的其他经济收入,也多与信息产业相关。这些收入的基础则是体育竞赛本身,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
然而,对体育竞赛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世界各国各有差异,在我国则更有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受到传统体制、传统观念及现实法律本身的制约。中央电视台大约到1997年才开始在转播国内体育赛事时向举办者交纳转播费,而目前全国足球甲a联赛的转播权谈判,足协与央视尚未达成协议。此外,体育竞赛的某些项目,如花样滑冰、花样游泳等项目的表演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以及如何在转播权的权原及权属上进行明晰的界定,都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中国体育运动本身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本文正是基于以上的背景,从电视转播权这一典型的、颇受争议的问题出发,探讨体育竞赛中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并分析我国立法及现实法律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权原及解决途径
体育赛事由于其较强的自我封闭性和专业性,一般强调行业自律,并得到各国法律的认可。根据国际惯例,体育竞赛的电视转播权属于赛事主办者,包括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和赛事转播权。我国的体育竞赛转播一般由主办者和当地电视台联手进行,由当地电视台制作竞赛的节目,转让给其他购买电视转播权的电视台。在转让过程中,全国性的比赛,例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是由中国足协牵头签约,然后将出售转播权所得利润分成给各个俱乐部和比赛地的有关单位。在外国,例如美国,由于其发达的电视网络,一般是由几大电视网来集中买断节目,再出售给各个电视台,实现制播分离,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提供较优质的服务。尽管这两种方式由于体育运动及电视业发展水平而有不同,但都面临相同的问题:体育竞赛的节目制作者、竞赛运动队以及队员、赛事主办者,谁才是转播权的真正享有者?转播权的性质是什么?
首先,我们必须理清转播权的性质,才能深入的探讨其他问题。在许多著作中,基于我国以前的著作权法,将转播权与播放权作为邻接权的一部分加以论述,其实是不正确的。《保护邻接权罗马公约》专门规定了广播组织权,即广播组织有权:(1)授权或禁止转播他们的广播节目;(2)授权或禁止录制他们的节目;(3)授权或禁止复制未经其同意而制作的他们的广播节目的录音录像;(4)授权或禁止向公民传播其电视节目,如果此类传播是在收门票的公共场所进行的。行使这种权利的条件由被要求保护的缔约国的国内法确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规定,广播组织应享有权利禁止未经其许可而为的下列行为:将其广播以无线方式重播,将其广播固定,将已固定的内容复制,以及通过同样方法将其电视广播向公众传播。如果某些成员不授予广播组织上述权利,则应依照伯尔尼公约1971年文本,使对有关广播之内容享有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之人,有可能制止上述行为。有人认为我国1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第42条规定了广播组织权,是不确切的。而真正明确地规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则是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该法第44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有权禁止未经其许可的下列行为:(一)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转播;(二)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就明确将广播组织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著作权)与邻接权区分开来。事实上,如果电视台自己制作节目进行播放,它首先享有节目(作品)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其次才是广播组织权(邻接权)。体育竞赛的现场直播属广播组织权,而赛事画面集锦及专题节目,如果是电视台加工制作的,只要有独创性,就形成作品,其享有的是著作权而非广播组织权。因为邻接权无论是从权原、保护期限及保护程度方面都比著作权要小。因此,广播组织权是广播电台对非其制作的节目所享有的一种邻接权。转播权正属于这种邻接权,当然,它属于授权转播的权利人,而非转播者。
其次,在将电视转播权界定为邻接权的前提下,需要探讨的是其原始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何在的问题,因为没有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就没有邻接权。在电视节目制播分离的情况下,如果体育竞赛主办者授权电视节目制作者将竞赛场面制作成电视节目,若在剪辑等方面制作者进行了独创性劳动,则作者无疑应属节目制作者,而基于合同关系,可采用委托作品的形式使主办者成为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主体,以获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可见,除表明制作者身份权外,主办者与节目的具体制作者可通过合同解决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归属问题。
如果说通过合同的约定即可将赛事制作成的节目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问题明确的话,那么仅仅其直播(发送信号而没有独创性)就可获得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其真正的表演者,即参赛运动员能否享有著作权?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众所周知,著作权(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是作者、其他主体及其合法继受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关键之处是其权利基础——作品。显然,运动员的竞赛不属文学与科学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将作品的范围概括为:文学、科学与艺术领域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成如何。在其例举中并未提及体育竞赛活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类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而最后一项中,至今尚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体育竞赛表演的性质及权属问题。《wipo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wppt)第2条规定:表演者指演员、音乐家、舞蹈家和其他表演、演唱文学作品的人。笔者认为,体育竞赛的运动员所能受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保护的应是其表演,即他们享有表演者权(当然若是独创的作品则享有表演权)。《保护邻接权公约》限定表演者权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但在该公约第9条中,又采用许可主义,间接地承认那些不表演文学艺术作品之人也是表演者,只不过要由各国国内法予以确定:任何缔约国均可根据国内法律和规章,将本公约提供的保护扩大到不是表演文学或艺术作品的要求。据此,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将杂技艺术作品明确列举为表演者可以表演的作品,已将伯尔尼公约的作品范围扩大了。在此情况下,讨论运动员(包括体育竞赛节目的其他创作者)的著作权保护问题,是有现实意义的。
一些典型的运动竞赛表演项目,如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都与杂技表演没有什么差别。它们具有以下特征:技能要求很高、难度大;具有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是体育群体的智力成果的集中展示;具有极强观赏性;它同舞蹈一样可以有形再现。更何况,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将可固定性作为作品受保护的条件。因而,这些表演就其本身而言,受著作权法保护应该没有什么问题,而且,编排出来的融音乐、艺术动作于一体的艺术体操,实际上就是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但是,像举重、击剑、足球等程式性的竞赛,并没有特定的独特表演特征,而且风险性大,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可以不作为著作权法所保护的表演。国际上之所以不将体育竞赛中运动员的表演列入知识产权法中表演者权的对象,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体育运动的自成一体性、专业性、竞技性,使运动员的表演可以通过工资、奖金等形式得到补偿,而通过电视转播权等形式可将投资一并收回;第2,体育竞赛就其宗旨而言是非商业性的,报酬权仅是其考虑的一项因素;第3,传统的体育道德观念并未认可体育竞赛的表演可以获得商业利益;第4,体育运动重视普及,这在现实中必然涉及重公益而牺牲一些私益的情况。例如,虽然欧洲联合广播公司出价甚低,但国际奥委会还是基于普及体育的宗旨拒绝分拆转让电视转播权而获取高额转播费,以便使广大观众能够支出少量费用即可观赏奥运会实况。最后,传统知识产权法的范畴也在发生变革,在体育竞赛与知识产权法之间除了经营性标记外,尚未有很强的结合。在这种背景下,基于体育运动的特殊性和知识产权法体系的相对封闭性,可以设想用单行法的形式将一些竞赛表演者的权利明确规定出来,以切实保护运动员及其他创作协助者的利益。这一构想还基于以下两点理由:第1,是否保护竞赛者的无形财产权是由各国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决定的,体育项目的普及性和受欢迎程度与之紧密相连。第2,日益发展的“阳光产业”——体育产业也需要以物质利益(更独立的物质利益而非劳务性的债权利益)来调动竞赛者的积极性。例如巴西法律就规定了对运动员比赛的产权保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由此,在现实体制下,可以勾勒出我国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般权利框架。这种权利框架,以职业性体育竞赛(如全国足球甲a联赛)与一般性体育竞赛(如奥运会)的划分为基础。首先谈职业性体育竞赛。运动员(包括其他协助者)享有表演者权,在将其表演让渡给俱乐部(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对其可独立使用的表演节目享有著作权。运动员与俱乐部(或其他组织)之间除了合同约定的雇用关系外,其独立的财产权受到保护。体育比赛的主办者享有竞赛电视转播权,然后通过合同关系与各参赛主体约定转播权转让费用的分成,并通过合同关系与电视节目制作者约定委托作品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事宜,而电视台则在转播时支付转播费。电视机构在转播时以独占许可使用或其他方式使用,也由合同予以约定。由此,就在合同的体系内划清了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并不会妨碍体育竞赛的转播和各方的收益。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律性,还可对运动员及其他相关者约定其权利义务,以免妨碍运动的普及。这样,就在自治性与法律性之间将体育竞赛转播权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就一般性体育竞赛而言,虽然参赛队或参赛个人不采用职业俱乐部的形式,但可比照职业联赛来规范各方权利义务。
2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转让的法律问题与对策
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以内容划分,主要有三类:新闻报道权、赛事画面集锦使用权和赛事转播权。从播出范围来看,可分为全国性转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从转播方式来分,可分为无线频道转播权、有线频道转播权、卫视频道转播权以及互联网电视转播权。一般而言,在新闻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不得超过3min,且播出间隔不得少于6h,在节目中使用赛事信号权超过3min就需购买赛事画面集锦权,要转播整场比赛则需购买赛事转播权。只有购买了相应范围和内容的转播权的电视机构,才能获得赛事采访权和公用信号使用权。转让可以单独转让,也可一揽子转让,可采用独占许可转播,也可采用一般许可转播,这需要通过合同明晰,并报有关部门批准。这些并没有什么争议,而关键性的问题在于:如何进行转让?如何协调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矛盾?
现实操作中,主办单位享有转播权的财产权利,在具体转让中多采取集中转让方式进行。以全国足球甲a联赛为例,它由中国足协统一与各电视台进行转播权转让的谈判,收益与各俱乐部分成。集中转让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有2:第1,节省成本,提高谈判地位与讨价还价的能力,而且可以协调各俱乐部之间的关系;第2,尽量缩小各俱乐部之间的“贫富分化”,减少由于财产的差距而影响竞赛水平的因素。但是,足协本身的地位尚未廓清,实际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又是管理机构,这种双重身份使其难以在进行电视转播权的收益分配上真正代表俱乐部的利益。现实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目前,各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者每年大约要在球队上投入2000~3000万元,而收入远未能补偿投资。因此,甲a球队冠名权频频易主。另一方面,中国足协帐面上渐渐积聚起几千万元的赢利,而在对出售电视转播权的收入分配上,并没有与各俱乐部进行平等的协商。因此,尽管体育产业是阳光产业,但在缺乏产业的成熟运营机制、政企不分的前提下,电视转播权难以按其市场价值来转让,同时,甲a联赛质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这种漠视真正的投资者与表演者利益的做法,势必造成恶性循环。因此,各俱乐部也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基础上试图组建nba那样的联合公司,以实现商业运营与体育竞技的良性循环,在电视转播、广告、相关产业的带动方面形成产业链,以便进行企业化的转播权运营机制。这种做法值得提倡,而且在时下人们对足协两块牌了一班人马进行质疑的大环境下,实现以参赛者为主体的产权运营机制,将是中国未来体育竞赛运营的当然选择。这种情况下,若足协集中签约,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即各俱乐部通过信托合同委托足协集中与各电视机构签约,足协根据与俱乐部之间的协议来分配收益,并不得违背信托合同。同时,基于体育运动的自治性和独特性,各俱乐部必须委托足协集中签约,而不能私自签约。这样,就将足协的行政管理职能与行业自律职能区分开来,足协就可在职权明晰的基础上正确地履行职责。同理,其他各类活动也可比照这种法律关系进行操作,而这种做法,又有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作为依据,显然是一条合理合法的选择。
体育竞赛首先是一项公益事业,但也包含着私人利益、局部利益。因此,要协调好各方利益,才能推动体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我国目前体育电视转播权价格普遍较低,而且央视在与各竞赛主办者的谈判中压价现象严重。这除了竞赛本身的水平外,还与整个体育及媒体运作与管理机制有很大关系。一两家电视台形成了强势媒体,占据垄断地位,势必在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从而变相压价。例如,中央电视台转播甲a联赛的各种广告收入及赞助收入上亿元,而受让转播权支出费用仅几百万元,还在2002年甲a联赛转播权上不肯让步,要求压价,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加强体育比赛电视报道和转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赋予央视在国际体育比赛、奥运会、城运会及全国性体育比赛电视转播权购买与谈判上独断地位,更增强了央视在转播权问题上的主动地位,不利于其他电视机构的竞争和体育赛事转播与体育运动的推广。在广播电视机构不准民间资本及外资进入的今天,这势必成为制约体育产业良性发展的一大制度性障碍。因此,在电视业引入商业竞争、制播分离的形势下,引入地方电视台与央视的竞争机制,才能有利于良性竞争环境的实现。在确保央视在新闻及时事宣传中“喉舌”作用的同时,必须将文娱节目引入公平竞争,才能正确协调各个电视机构的关系,更好地普及体育运动。另一方面,在体育竞赛产业运营中,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开发,将转播权、门票收入、赞助、广告收入等各方面结合起来,特别是将广告与赞助及转播权结合起来,打造规模效应,引入外资和民间投资,才能将竞赛的运营做活、做好,也使体育在带动相关产业和丰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方面真正起主导性作用。
3结论
目前,全球体育产业产生的价值每年已超过4500亿美元,体育产业成为了“阳光产业”,体育竞赛在保持其非商业目的和在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同时,在商业的推动下得到了更迅速的普及和发展,而电视则在其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在加入wto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和争取到2008年奥运会举办权的背景下,推进体育竞赛的法制化已迫在眉睫。本文仅从知识产权角度论述了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的一些基本问题,限于篇幅,对行政管理体制、国际交往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则很少涉及。总结全文,笔者的结论是:
(1)体育竞赛电视转播权是一种广播组织权,属于著作权(广义)中的邻接权,它属于赛事主办者,但并不排斥某些项目运动员及相关人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表演者权,即一种著作邻接权;
(2)体育竞赛(特别是俱乐部形式的竞赛)在专业体育组织与参赛主体之间分配电视转播权时是一种信托关系,参赛主体才是委托人,它们之间的权利义务由信托合同约定,但受体育竞技纪律的规制;
(3)发展电视业的竞争与体育产业的多极化参与是普及体育运动的根本大计,行政机关与自治团体分开,创造自由宽松的竞技环境和商业环境是现代体育与传媒优势互补、协调合作的现实出路。
【参考文献】
[1]赵淑萍,王银桩.美国电视纵横.华文出版社,19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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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04.
[4]张杰.运动竞赛表演中的著作权保护.体育学刊,2001(4):14.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6
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管理属于学校体育管理之一,从某种角度又属于社会学范畴[3],因此,学校体育运动竞赛从竞技体育的社会性意义来划分,华南师范大学卢元镇教授将竞技体育划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商业职业体育.自身具有非正规竞技体育和组织化竞技体育的基本要素,但已被某些商业目的和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文化目的所控制,这种体育是一种商业行为.第二类,组织化的竞技体育.组织化的竞技体育具有一个活动的基本组织,这个组织在竞技体育的基本宗旨的指导下,保障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参加者的合法权益.第三类,非正规竞技体育.这是一种为了娱悦身心而进行的游戏性的身体活动,其活动有一定的规则指导,但某些规则是由参加者临时协商制定的[4].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是学校校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受益.因此,主要是指卢元镇教授划分的第二、三类.本研究在卢元镇教授划分类别的基础上,把我国学校体育运动竞赛划分为三类来进行研究:第一类,正规的学校体育竞赛,主要是指按奥运模式、正规竞赛规程进行的体育运动竞赛.包括全国、各省、市学生运动会,如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以及学校自己牵头的体育竞赛,如校田径运动会,校篮球联赛等;第二类,非正规的校内体育运动竞赛,是指以系部、班级、寝室、协会等自行组织的各种小型多样的校内比赛.是正规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有效补充与延伸;第三类,自组织的校内体育运动竞赛,是指在校园内,具有相同体育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自主地进行非正规的、协商性的各种比赛活动,活动竞赛规则可以协商同意自定,管理完全是学生自我之间的管理.例如半场篮球赛、半场足球赛等[5].综上所述,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管理的概念是:学校体育的管理组织者或机构,为了有效实现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任务和目标而对正规、非正规、自组织的三类学校体育竞赛,进行计划、组织、指导与协调的活动过程.即在学校范围内,以教育和增强体质为目的,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开展正规的、非正规的、自组织的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竞赛活动.
2我国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活动与管理的现状分析
2.1正规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活动与管理分析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生体协的干预太大,体协缺乏必要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学生体协的组成,大部分由政府行政人员组成,这种人员组成势必影响了学生体协自身积极性的发挥,使得协会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体协只是一个虚构的名字,一切行政部门说了算[6].第二,缺乏立法监督和强有力的处罚.中国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制度不够规范,目前制度和管理办法只重视竞赛的规模、收益、学生运动成绩(锦标),而忽视了竞赛的教育本质功能,现有赛制挫伤了学校参加体育竞赛的积极性,助长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赛风不正现象,带有明显的急功近利.第三,校际体育竞赛组织分类不够科学合理,导致参赛学校不多,影响参赛学校积极性.如中小学比赛一般就是一个组.现在影响比较大的大学生篮球联赛,分组主要是大学生篮球超级联赛(cubs),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两个组别,非体育特长生几乎没有参加比赛的机会.许多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甚至从没有参加过一次学校大型比赛.根据对600名学生的调查,收回有效问卷557份,调查情况如表1.表1学生参加学校运动会的情况调查统计(n=557)0次1-2次3次以上学生人数35713862百分比64%%读书期间没有参加过学校运动会的学生共357名(占64%),与运动会开幕式热闹情形相比,整个校运会比赛期间除了参与者外,人员稀少,不少老师、同学把校运会当作又一次的长假.另外根据收集校田径运会秩序册统计了部分学校2013年学生参与学校田径运动会情况,如表2所示.从表2显示,现在学校田径运动会参加比赛的人数占总学生人数比例很低,服务人员有时却占比赛人数的近一半,这完全是一种极少数人参加的“专政”学校运动会,没有普及性与健身性.
2.2非正规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活动与管理分析
第一,领导不够重视,管理体制不够健全.一个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活动开展好坏,与学校校长直接相关,并且影响因子最大.目前很多学校体育运动竞赛开展不够普及,主要是受学校领导不够重视体育,过份强调文化学习有关.特别在中、小学这方面现象尤为严重,甚至有文化课占用体育课,课余体育竞赛取消,全力抓文化学习的现象.这一现象也显露出我国学校体育管理体制的不够健全.第二,管理观念落后.现代学校体育课,已摆脱了“三基”教育的束缚,确立了生物、心理、社会相结合的多维教育、教学观念,使学校体育内容更加丰富.因此,现代意义上的学校体育工作,应树立“素质教育”的思想观念.我们在学校体育课上有了较大改革,但在学校体育竞赛管理方面却没有跟上改革的步伐.首先,学校体育竞赛活动与终身体育的指导思想脱节,导致大部分学生厌恶体育竞赛.其次,单纯的生物型、应试型学校体育运动竞赛违背了素质教育的宗旨:学校体育竞赛存在片面强调增强学生体质的观念,这种思想在注重体育的生物学功能的同时,对于学校体育竞赛的社会拓展功能缺少开拓,难免陷入“体育即育体”的狭路[7].从调查情况来看来看,学校体育竞赛效果是不能令人满意的.表3显示,不到一半的学生选择了“打下了良好的体质和健康基础”和“获得了体育知识、技能和方法”;更不到30%的学生选择了“使我身心愉快”、“获得了体育健身的知识和能力”.调查结果说明了我们学校体育竞赛不但在增强学生体质方面效果不令人满意,在竞赛娱乐性上更差强人意.第三,缺乏科学管理、人浮于事.目前,学校体育竞赛管理体制与制度仍在很大程度上沿用上世纪末形成的一套管理模式,呈现多头管理、相互推诿扯皮,整体管理不协调的现象,已不能适应当前学校教育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和复杂多变的现实情况[8].调查显示,在体育竞赛的管理上,体育老师、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团委、体育协会等均可以进行组织与管理,结果很多时候造成竞赛内容的重叠,或者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作怪,互相推诿,导致计划不能落实,制度空洞[9].另外,从教师与学生所选择的结果差异分析:说明学校体育竞赛管理制度与宣传上没有规范化,管理混乱.第四,经费、场地不足.经费和运动场地问题,是制约学校体育竞赛发展的重要环节.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学校目前年人均体育经费不足7元,而在西部一些农村学校不足3元,即使是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中小学校,也因体育经费短缺,导致只有20%左右的学校按最低要求配备齐了体育器材.目前国家规定学校生均体育场地面积约7平方米,而大部分学校根本达不到这个条件,如长沙市教育局在2008年4月14日下发的文件中,对中小学的生均体育场地面积作了如下规定:学生体育场地面积标准:小学和九年制学校不低于每生2.3平方米,初级中学不低于每生3.3平方米[10].
2.3自组织学校体育运动竞赛活动与管理分析
第一,学生受传统体育课与正规体育竞赛组织管理模式的影响,在自组织体育竞赛时,还是较多的沿用正规竞技体育竞赛规则,只是在场地、人数、比赛时间、胜负分数上有别于正规比赛,在组织上还是偏重竞技性.第二,学校和体育科组对学生自组织体育运动竞赛缺乏积极的引导,平时对其指导也相当匮乏,调查情况显示:教师对自组织体育竞赛的指导更多学校只是停留在偶尔的指导,甚至有的学校根本没有指导.指导情况见表5.第三,受学校场地、器材硬件的影响,自组织体育竞赛开展数量有限.现在许多学校在课余时间和周末把体育场馆承包出去,学生想在课余时间使用体育场馆与器材,还需要出钱,严重影响自组织体育运动竞赛的开展.调查问卷显示学校开展自组织体育竞赛的相关情况如下:从表6看出,目前学校开展的自组织体育运动竞赛项目有限,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开展的项目匮乏.表7显示,学生们平时参加自组织体育运动竞赛普及率还不到一半,只有48.7%的学生经常参加,有51.3%的学生并不经常参加,甚至还有极少数学生从来就没有组织并参加过类似的体育竞赛活
3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管理发展与改革的对策
3.1政府宏观管理与学生体协微观管理结合
目前,政府在学校体育竞赛管理中的角色更多的是宏观与微观管理的双重角色,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并且抓住学生与学校实际情况来有的放矢,政府应放权,只是在大局上把握总体方向.具体计划的制定,具体方案的落实都交给天天与学生打交道的学生体协和学校相关体育部门来管理.
3.2提高认识,加强立法,加快体制改革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同样,学校体育竞赛要想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必须加强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立法管理,首先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然后扩大宣传,加强对法规的学习.有法可依,但一定要执法必严,严惩违纪违规,以其收到杀一儆百的管理效果.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长”是第一法律责任人的学校体育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监督管理机制,保证学生的合法权利,切实保障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的合法、有序运行.这就要提高到法律层面,制定相关体育法规来进行约束.另外,要加快学校体育竞赛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当转换教育部对学校体育竞赛工作的管理方式,变直接领导为间接调控,变微观调控为宏观调控;使学生体协的管理职能实体化,担负起推动学生体育竞赛发展的职责.
3.3改变管理观念,开展倡导素质教育与终身体育思想的竞赛活动
管理理念是学校体育管理和发展的基础.21世纪,学校体育表现出社会化、终身化、生活化、多元化、个性化和市场化趋势,学校体育管理理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学校各级领导必须改变以往“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上来.就体育竞赛改革而言,要把体育竞赛活动作为学校素质教育来落实,同时,将学校体育定义为:是终身体育的基础和保障.
3.4加强目标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
管理心理学认为,追求较高目标是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是每个人的工作动力.通过实行目标管理,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杜绝人浮于事,相互推诿现象.学校体育主管部门与学校领导应根据学校体育工作任务和目标,采取针对性强、力度大的措施,由上而下,制定切实可行、明确具体、可检可查的工作目标和责任书,细致分工,层层负责.在工作中积极创建校校联合,校家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的新型管理模式,使学校体育竞赛不仅贯穿于学校的全过程,而且体现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各个方面.
3.5加大投资,完善设施,保障管理制度功效的发挥
政府应该加大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完善学校体育场馆,切实改善体育场馆和配备足够的体育器材.学校也要利用政策,自筹资金,优先保证体育场地设施资金的投入.从而改善学生的锻炼环境,保障各项运动竞赛的顺利开展.对于一些农村学校和西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学校,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管理者应该作好长远发展规划,预留体育场地用地,因地、因资金情况制宜,多建设一些投资、规模不大,简洁实用的练习场馆.同时,把体育设施建设作为评估校园环境、教育环境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科学的学校评估指标体系,把体育设施建设作为办学条件、办学水平的考核内容之一,以督促学校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加场地、器材的利用率.场地建设好了,器材配备齐了,学校体育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起来,供学生练习使用,而不是仅仅用于教学和承租.
3.6对学校体育运动竞赛的分组合理化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7
1.1中美高校体育竞赛发展的时代背景
我国高校体育竞赛的发展经历了初建阶段(1949-1956),稳步发展阶段(1957-1965),停滞阶段(1966-1976)和全面发展阶段(1977-至今)。新中国的体育发展在借鉴前苏联体育和改造旧高校原有基础上起步的,同志在建国初期给教育部长马叙伦写信中就提出:“健康第一”和“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的指示,同时国家还颁布了相关的体育发展的文件如:《关于加强领导,进一步开展一般高等学校体育运动的联合指示》,其中就强调高校必须加强有效措施,把高校体育运动的工作当做工作重点来抓,高校体育在这个时期得到了初步的发展;在我国全面大规模的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尽管受到自然灾害和的影响,但高校体育工作不仅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还有所发展,尤其在高校运动训练和竞赛上。教育部在此期间制定了《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的文件也充分表明当时高校体育工作的发展现状,为体育工作在高校的发展和稳定奠定了基础;十年因受“知识无用论”的影响及其“封闭式”社会的制约,加之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高校体育在教学、运动训练和竞赛、师资队伍、场地器材都受到严重的影响,高校的各项体育工作处于全面的混乱和停滞状态;改革开放后,我国联合国地位的恢复和奥林匹克大家庭的重返,使中国参与国际体育的力度不断加大,面临各种国际高校间的体育文化交流因此,建立高校体育运动队已迫在眉睫。1986年4月国家体委陆续下发了《关于开展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规划》等4个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试行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通知,并正式批复了清华大学等51所院校作为试点,这无疑对高校体育竞赛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90年代后,国家教委相继颁布了《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部分普通高等院校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高校开展运动训练,积极探索培养优秀运动员的规律,提高大学生的体育运动水平。在美国,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没有明显的界线,高校竞技体育的系统目标不仅是面对竞技体育,更重要的是全面覆盖到美国大学生的体育。美国高校体育属于业余体育的范畴,由大学生联合会(ncaa)管理,该组织创建与1906年。ncaa管辖的竞技运动分为三个等级,即甲级、乙级和丙级。甲级是最高水平的比赛,现已成为事实上的职业运动,丙级则属于传统的业余性学校竞技运动,旨在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1940年又创建了全美校际运动联合会(naia),每一年参加这一组织的大学生运动员在83000人,比ncaa影响小很多[2]。
1.2高校体育竞赛组织管理体系的现状
当前我国体育事业正处在后奥运改革的关键时期,处在改革的关键时期,高校体育的发展同样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而高教体制下的高校体育在开展体育竞赛方面,往往受到教育行政体制的限制,给高校体育竞赛的开展带来很大的局限性,对高校体育事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阻碍。我国高校体育竞赛主办单位主要有国家教委,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及各单项协会,各省市教委,各大专院校,各个高校体委、体教部、教研室、校体协、工会团委、学生会及社会团体、个人办竞赛。另外国家体委系统的体育大学,各个部属院校也举办各种形式的竞赛。在竞技体育高度发达的美国,学校竞技体育则是美国体育的基石,由于竞技体育是以学校为中心的,到了大学则是培养优秀运动员的高级阶段,而且美国健全、有效的组织结构为竞技体育的发展提供了保障。美国大学体育协会(ncaa)每年都要组织举行18个项目的大学生联赛,深受大学生、企业及媒体的关注,市场开发程度高[3],美国校际运动联合会(naia)组织的比赛也深刻的影响着美国体育竞赛的发展。
1.3我国高校体育发展的不平衡
改革开放后,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不同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平衡,这也使得不同地区高校的体育资源自然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另一方面,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历史形成了在体育资源的配置上存在着倾向于重点而忽视非重点普通高校的资源配置[4]。高校体育的发展不仅存在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差距,也存在体育资源配置上的不平衡,这都限制了高校体育的发展,抑制了高校体育竞赛的普及和开展。这种不平衡还主要表现在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三个方面,重点高校比普通高校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而且具有名牌效应,在教师的待遇、职称等各方面也都有较好的发展,在管理方面更能促进其更好发挥效能,因此高学历、高素质的体育人才都较容易引进;其次,大学财力资源的分配权往往由行政部门掌控,无论是经费的分配权还是各种优惠政策的制定,都是由行政管理部门决定[5],因此,重点高校更容易受到关照。另一方面,由于这些高校历史悠久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实力雄厚,来自各方面的款项较多,比普通高校能享受高等教育资源多出十几倍或更多;政策和财力的不平衡,导致在体育教学的基础建设方面具有较大的差距,管理不善也容易使本来就稀缺的资源容易产生浪费。
2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的可行性
2.1现有管理组织机构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组织保证
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管理者行使管理职权,是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来实现的,所以,管理机构是管理活动赖以进行的依托和组织保证。同时,管理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精干,对于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也是十分重要的[6]。目前,主管我国高校体育竞赛的主要有国家、省市教委,各单位体协以及院校等职能部门。尽管在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学校的体育竞赛活动时,其组织成员兼职的多,专家少,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欠缺,管理混乱、不到位,但各级机构层次分明,任务明确。另外,我国管理体育竞赛的行政体系存在两条腿走路的问题,如果能改变现状,由教育主管部门管理,通过加强领导和强化管理将对高校体育竞赛的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2.2现有的体育法规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制度保障
2002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006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以及《关于在新学年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都要求开展体育锻炼、运动训练等体育课程,加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合作,努力满足学生的体育活动需要[7]。各省市教委、各体育协会等都建立了相应的体育竞赛法规,这都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在细化法规方面不够系统和科学,没有定量的标准,甚至模糊不清,因此,要不断健全适合我国高校体育竞赛的法规。
2.3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体育设施为构建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提供了条件
高校体育师资力量雄厚,教授、副教授所占比例较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教师所占比例已超过半数,还有一部分教师具备执教运动队和参与职业比赛裁判工作能力,因此,在组织体育竞赛、参加裁判工作和运动队的建设等各方面都能很好的胜任。近几年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大学城的快速建设,高校的体育设施得到较大的改善,且众多高校体育场地和场馆建设也是为该地区的举行大型运动会而修建的,这些场地和场馆都具有较高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既能满足大学生体育学习和锻炼的需要又能保证体育竞赛的顺利开展。
3实施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的对策
3.1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达成共识
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的建立与发展,首先要求上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解放思想,从战略高度正确认识体育竞赛联盟的重大意义,对区域内高校建立体育竞赛联盟给予政策、财力和技术的支持,发展壮大体育竞赛联盟。其次,要求竞赛联盟的各成员院校、体育部门领导,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打破体育管理者在长期的体育竞赛中形成的一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和思维定式,并积极、主动与所属机构、部门的领导加强交流、沟通,实现内外的思想统一,达成共识,争取得到更大的帮助和支持。
3.2建立高效务实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政策和法规制度
建立一支高效、务实的竞赛组织与管理队伍,针对目前区域高校竞赛体制不完善、不健全的现状,设置一套好的计划以及应对方案。首先,打破原有的传统体制格局,增加区域高校间竞赛的交流内容和形式。其次,充分利用原有高校间竞赛协作渠道,建立健全高校间竞赛的各项制度,包括竞赛分级制度、竞赛管理运作法规等内容。
3.3多渠道筹集经费
经费是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联盟正常开展体育活动的必要条件,区域高校间组织管理、运动训练和器材等各方面的重要保障。首先,从财政上找支持。争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为体育竞赛联盟提供部分经费的支持,高校的财政加大对本校的体育竞赛的开展提供经费的支持。其次,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市场赞助来解决举办体育赛事所需要的经费和物资,以弥补区域高校体育竞赛资金的不足。
3.4营造良好的体育竞赛为教育服务的氛围
通过高校间的体育竞赛丰富了大学生体育文化生活,促进高校体育教学的发展,丰富了高校体育竞赛的内容。同时,为保证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优异的运动成绩,学校对运动训练的组织、管理与控制的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高校组织、管理和控制比赛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进行研究,也自然促进了体育学科的教学与科研的发展。独立第三方进行统计,以求数据真实;将效益评价工作与资源补偿标准的设计相结合,共同开展。
4结语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8
关键词:中专学校;创新;体育活动;全民健身
当前,各学校都非常重视体育教学,推行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大课间活动,目的在于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要求,强健学生体魄,全面提升学生身体素质。从目前各校开展的体育活动来看,具有紧密结合校情、小型多样的特点,比如大多学校每年都要举行一次全校性的学生田径运动会,把体育教学与课外活动有效结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活动,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然而,在当前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理念的指引下,单单局限于每年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已不能适应现代教育思想的要求,无法达到预期的体育教学效果。因此,体育教师要努力创新教育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多渠道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训练的积极性。
一、体育课与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
体育课上单纯的跳绳、跑步、做操,不能有效激发学生的兴趣,必须开展一些竞赛活动,引领学生不甘落后。利用竞赛吸引学生全身心投入训练,可以培养他们对于体育课的情感。把体育竞赛与课外活动有机结合,比赛时间、地点可随机选择,场地器材可以有效利用,更能体现体育运动的多样性、经常性、趣味性、健身性及考核性等特点,从而达到体育教学与开展活动相互结合、促进及提高的效果。国家《全民健身计划》指出,要实现学校体育和社会体育的有机结合。就学校体育教学而言,教师要抱着对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态度,切实把强健学生体魄,培养学生终身锻炼意识,让学生尽享锻炼的乐趣,养成良好的体育技能和习惯,作为学校体育教学的宗旨和目标。
二、体育课与量化考核相结合
体育竞技训练的指标量化考核与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紧密相连,可以对学生运动能力及身体素质发展发挥有效的督促作用。教师要做到以下几点,如体育运动融入指标测试,要求小组、班级、年级、校际等不同层次,切实加强训练,开展比赛竞技活动,激发学生全员竞争,互相监督。要制定活动规则,比赛做到公正、公开、真实、准确,增强学生自觉参与意识,引导学生在紧张而又快乐的竞争中完成锻炼任务。
三、集体竞赛与快乐健身相结合
竞赛可以极大调动学生参与体育训练的积极性,尤其是集体性的体育训练活动可以使学生融入团队。教师必须积极创新教学方法,紧密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结合学生的知识层次结构,结合当地的人文特点,经常创造性地开展一些富有情趣的训练活动,学生乐于参与的竞赛活动。这样,学生可以在团结、竞争、快乐的氛围中,快乐和谐地锻炼身体,强化他们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观念,顺利完成体育教学目标。从实践来看,学生参与这种活动的积极性高涨,兴趣浓厚且持久,活动效果显著。
四、体育竞赛与卫生保健相结合
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广大青少年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和完成学校体育教学目标的重要途径。学校体育活动必须在创新教育教学方式,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要积极征得卫生、防疫、保健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向学生全面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做好疫情防控,搞好心理咨询,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五、体育竞赛活动应注意的问题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学校开展体育活动不要局限于几个“苗子”,单单对他们进行重点培养。体育课程的开设宗旨必须面向全体学生,要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科学的体育竞赛目标,不断进行创新和改革,进而实现学校体育活动真正面向全体、面向社会、面向未来、面向终身。要从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出发,把学生从机械重复的繁重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引导和组织他们自主参加体育锻炼,强化体育意识,以利于他们的终身发展。(2)调动学生、社会及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学生的体育锻炼不仅仅是在学校完成的,教师要积极鼓励学生在走出校门以后,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经常参加形式多样、项目各异的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兴趣小组活动。另外,学校在组织全校性运动会时,在活动编排、宣传、主持、讲话等方面,要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可以放手让学生创办,发挥体育运动培养人、教育人、锻炼人的效能,这对于培养学生的体育意识,培养学生的组织交际能力和展现学生个性才华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对于体育竞赛表现突出、具有良好精神品质、成绩增长幅度大、服务工作贡献大的学生,学校要进行隆重表彰,激励群体学生参与锻炼的积极性。(3)考虑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学校群众体育竞赛在内容与形式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当地的气候特点、地理环境、民族习俗、经济状况和社会团体体育运动的特点,综合考虑科学性、实效性、趣味性、有恒性和适用性,才能逐步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体育竞赛特色,进而促使学校体育活动竞赛蔚然成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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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锐.试论中专体育教学中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j].教育教学论坛,2013(04).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9
[摘要]阳光体育倡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体育竞赛目的在于通过争取优胜吸引和鼓励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推动体育运动开展,促进体育技术水平提高。竞技运动教育是指在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为了发展学生的竞争意识、超越意识、追求卓越精神和竞技能力而对竞技运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体育教学活动。学校体育竞赛和竞技体育的发展要基于阳光体育基础,最终达到学校体育良性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体育锻炼;阳光体育;竞赛;竞技
中国学校体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身心发展,增强他们的体质并对他们进行道德品质的教育,使他们能很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学校体育中的环节很多。阳光体育是基础性工作,体育竞赛是中间链,竞技体育是精英体育。只有各环节协调,中国的学校体育才能良性发展。
1学校阳光体育
阳光体育,全称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在2007年4月29日全面启动的。2011年3月5日,“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阳光体育倡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能做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并至少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从而使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阳光体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并形成健康意识和终身体育观,确保“健康第一”思想落到实处,让学生有选择地参与学习享受体育,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潜能,改革学校课间操,优化课间操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地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锻炼,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和谐关系,提高学生的合作、竞争意识和交往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学风。学校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前提是要在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与体育教学相结合的原则上有序地开展。同时,还要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配合和延伸体育课堂教学,保证学生日平均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来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学校要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学生课余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这就是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的目的所在,也是养成终身体育意识的良好契机。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也必须丰富多彩,要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体能层次学生的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基础上良性发展循环局面。
2体育竞赛
学校体育竞赛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体育目标的基本途径之一。学校体育竞赛既包括学校(本校或外校)组织的比赛,也包括各级教育、体育等有关部门组织的比赛以及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学生的国际性体育比赛等。学校体育竞赛目的在于通过争取优胜吸引和鼓励师生参加体育锻炼,推动体育运动开展,促进体育技术水平提高。体育竞赛是推动和吸引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好办法,是没有语言的宣传和动员。学校体育竞赛作为学校体育的一部分,其本质功能是之一是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素质,向学生传授更丰富的体育知识和丰富学生的文体活动。目前,学校体育竞赛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以体育运动项目竞赛为主要载体,融入文化、艺术、教育、体育等要素,以对学生进行教育为主要目标的综合性的学校教育活动。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学校体育竞赛在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及在培养学生智力、道德、人格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许多学校的体育竞赛仅限于一年一次的以田径等竞技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并且还难以保证。随着全民健身、素质教育等思想的深入,学校这种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运动会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教育思想的要求与发展,表现出诸多弊端。学校体育应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竞赛参与不同于一般的体育活动参与。竞赛参与是全身心投入的一种参与,所以培养学生体育情感的效果要比一般参与活动好的多。平时的比赛,不仅参与人数多受益面广,而且时间地点可以任意选择,场地器材可以交叉使用,不受条件限制,举办容易。我们在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开展多样性、经常性、小型性、趣味性、娱乐性、健身性、考核性的体育比赛活动,使体育竞赛与体育活动、体育课、“达标”等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紧密结合,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竞赛又能对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情况进行促进检查评比提高学生锻炼的积极性。
3竞技体育
长期以来,我国体育理论教科书和许多体育教材中,竞技运动(即竞技体育)定义为:“竞技运动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或集体的运动能力争取优异成绩而进行的运动训练和竞赛”。它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活动。西方的竞技体育是为了育全人。我们认为,竞技运动教育是指在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为了发展学生的竞争意识、超越意识、追求卓越精神和竞技能力而对竞技运动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体育教学活动。竞技体育在承担历史责任的同时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除了为国争光、树立民族形象之外,它还引领群众体育与学校体育,在普及体育意识、营造舆论氛围、示范精湛技艺诸方面去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在不少人眼中,学校体育与竞技体育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还有一些人认为,要健身就别竞技,竞技不仅不健身,甚至无益健康。倘若真的如此,诞生数千年的竞技体育或许就没有生存的必要了。其实,这是一种极大的误解。由于现代社会对人的综合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脱离教育的竞技体育无法对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系统的培养,而缺乏竞技的学校体育也是不完整的学校体育,同样难以使学生得到全面和平衡的发展。“体教结合”,健康第一,强化竞技,对学校体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以及为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建设人才有无可质疑的重要意义。
4学校阳光体育-体育竞赛-竞技体育的联系
4.1学校体育竞赛对阳光体育的发展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如果忽视或者不能充分发挥学校体育竞赛的作用,“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掌握两项基本技能”这一阳光体育运动的目标的实现也会大打折扣。第一,体育竞赛具有激励作用。这是由体育的竞争性所决定的。体育竞赛活动能激发学生的上进心,培养他们奋力拼搏,勇往直前的优秀品质。通过体育竞赛活动让中职生发现自身的闪光点或优势,增强自信心。教师紧紧抓住他们心灵深处的闪光点加以耐心、适时的启发诱导,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转化。第二,体育竞赛具有凝聚体现在集体项目上聚力的作用。体育竞赛活动能使广大学生由于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群众意识而凝集在一起。如篮球、拔河比赛等,他们更容易为了集体利益、荣誉,克服自身的一些缺点而紧密团结在一起。这样更有助于提高学生对自己行为的责任感,更有利于学生不良习气的矫正,更有利于他们形成团结互助、遵守纪律、热爱集体的思想品德。第三,体育竞赛尤其对表现不好的中职生具有约束的功能。体育竞赛本身就具有严格规范,加强学生组织纪律性的特点,对学生的思想和行为起着约束功能。第四,体育竞赛具有愉悦身心和享受成就的作用。体育竞赛能给学生精神上愉快感受,减轻焦虑状态,缓解抑郁症状,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学生通过努力学习、训练和拼搏,一旦能完成预先的目标,取得一定的成绩,他们所获得的成就感、自豪感是不言而喻。学校体育竞赛也要把握好度。当今,随着全民健身运动的提出,人们素质教育等思想的深入,学校这种以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举行一次以田径为主的综合型运动会越来越难以适应现代教育思想的要求与发展,表现出诸多弊端。这是因为凡属“比赛”,无形中给体育成绩差的学生在思想上、心理上造成一种对于体育“可谈而不可及”的不良影响。其结果严重影响或阻碍了人们正常体育活动的开展,显然又不利于推动体育活动的开展。
4.2竞技体育不能脱离学校阳光体育和体育竞赛
以体育为职业的广大体育教师不得不时刻思考着自身比赛和组织学生训练并参加比赛问题。特别是为了参加大型比赛,教师往往只对少数体育尖子学生进行训练,在教学中表现为重训练,放弃学生群体活动,始终难于处理好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和摆正自身在学校中的位置。这样在普及提高全校学生各项运动水平的目的就难以实现。体育的根本目标是人们自身的健身与健心,应主动地将自身的目标与全民健身计划的要求相吻合。学校往往因为体育比赛而使体质较差的学生望而生畏。在美国,nba组织认为,篮球竞赛的本质是通过这项运动去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英国足球总会认为,足球是培养会踢球的全面与发展的人。结合当前中国足球发展改革项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中明确指出,各地中小学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教学内容,加大学时比重。全国中小学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在现有5000多所基础上,2020年内达到2万所,2025年内达到5万所。其中,开展女子足球的学校占一定比例。竞技体育也不能单纯依靠专门的体育学校,更多的是依靠学校阳光体育和体育竞赛,选拔优秀的人才加入职业竞赛。姚明曾在一次政协会议上发言指出,中国体育最大的问题是人才培养脱离校园。姚明这番话是从职业运动员的角度来说的——重视校园体育,这样才能赢得国际体育比赛。校园体育不只是为了比赛,更不只是为了足球比赛,是培养会踢球的全面与发展的人。如果建立庞大的专业体育学校,必然耗费大量的社会资源,而且学生的全面发展也是足球学校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以足球为例,我们可以在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加入更多的足球元素,发展校园足球竞赛活动,挑选优秀的人才进行专项训练,参加足球竞技体育竞赛。
5结论
竞技体育是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不只是独独为了更强更高更快。它是智能与体育的完美结合。只有打好阳光体育基础,才能走到竞技体育的最高平台。同时,学校体育竞赛和竞技体育也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阳光体育的发展,使“阳光体育”不只是一句空口号。
作者:樊新慧 单位:汕头市卫生学校
参考文献
[1]封雷,祖晶.阳光体育运动理念下中小学竞技运动教育的人本主义思考[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10(6):96-99.
[2]吴建平,段彩霞.浅谈我对学校体育比赛的看法[j].成功:教育,2012,(1):165.
第二篇:校园足球有效课堂实施分析
摘要:随着世界体育事业的发展,足球运动也逐渐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我国,足球运动也在体育运动的倡导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该文简要阐述了目前我国高中校园足球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阳光体育背景下强调有效课堂构建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在此背景下足球教学构建有效课堂的策略。
关键词:阳光体育;校园足球;有效课堂;教学实施
足球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都十分流行的运动,也是高中阶段学生比较喜欢的运动。高效的足球教学,不仅能达到锻炼学生身体素质、提升意志的目的,还能为国家培养更多专业的足球人才,为我国足球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的推动力量。因此,有必要对新课改理念下的高中足球教学进行分析与探讨。
1目前高中足球教学存在的不足
1.1教师仍旧选择传统教学方法
传统的教学方法主要体现在教师以理论传授为主,忽视了对学生个体特征的关注,以及实践性教学的实施也有所缺乏等方面。与世界大部分国家的足球水平相比,我国的足球水平相对较差,所以高中足球教学在教师资源方面也有所不足,导致教学效率难以得到提升。同时,高中阶段学生的学习压力比较大,许多学校在足球课程方面并没有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认为足球课程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放松身心,而没有进行系统性的、专业性的教学和训练。
1.2教学缺乏一定的针对性
教学缺乏一定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教师没有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能力与学习情况,明确学生个体的差异,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才能有效提高教学效率。但许多教师在教学时,忽略了这一点,有一定的盲目性;二是部分教师没有将足球教学与学生的实际生活有效结合,忽视了学生在课堂中的学习能力与运用能力,一味地进行训练教学,却忽视了理论教学,也极易导致教学效率不高。缺乏针对性的教学容易导致教师认真教、学生认真学却效率始终难以提升的现象出现。
1.3缺乏系统性教学
目前,我国高中阶段的足球教学,大多都存在这一问题。许多教师认为足球教学的主要目的是让学生锻炼身体、放松身心,所以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没有进行系统性的教学方案的设置,也没有构建起科学的考核方式等。在这样的教学理念的影响下,许多教师在教学时都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与精力,学生能够学到的知识也就十分有限。另外,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做到专业的安全保障,以及学生对足球运动的认知不够明确等,都是目前高中足球教学存在的问题。
2阳光体育背景下强调有效足球课堂构建的意义
2.1丰富学校的体育课程内容
有效课堂是目前比较常见的运用方法,能够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将课堂教学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高中阶段的教学时间相对比较紧凑,学生的学习压力大。足球教学作为体育课程的一门,若是缺乏学习乐趣,教学内容与方式不够丰富多样,学生很难在学习过程中保证充分投入。所以,有效课堂的强调,不仅仅是为了提高足球教学的效率,更是丰富体育课程内容,促进我国高中足球教学实现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手段。
2.2推进足球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与传统的足球教学相比,有效课堂的教学理念更强调关注学生的个体特征和实际学习能力,强调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参与程度。而传统教学更关注结果而非过程,许多教师将教学重点放在了学生足球能力的提升方面,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和成长能力的锻炼。相对来说,有效课堂的构建能够让教师和学生都更加关注自身能力的提升。在有效课堂的教学理念引导下,能够激发教师不断创新和调整自身的教学方法,进而推动足球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2.3更好地践行阳光体育理念
阳光体育活动是国家为吸引广大青少年走向操场、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而发起的体育项目。有效课堂的构建能够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将高中足球教学的作用发挥到最大,通过日常教学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实现对阳光体育理念的倡导和充分落实。同时,有效课堂的构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通过对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激发学生的自主锻炼积极性和热情,进而推动足球教学不断发展。另外,有效课堂在构建过程中需结合阳光体育理念,也是对该理念不断发展和延伸的一个方式。
3阳光体育背景下校园足球有效课堂的构建策略
3.1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对于足球运动来说,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练习与比赛的机会,是提高学生足球能力的重要手段。在高中足球教学中,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是指将足球课程的理论知识与学生系统性训练相结合,两者都是足球练习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因素,所以只有实现两者的充分结合,才能促进有效课堂的实现,充分提高足球教学的效率。例如,在日常的足球练习过程中,教师可合理分配教学时间,在理论知识的讲解过程中,同时进行动作演示。这样的教学方法能够调动学生的所有感官,激发学生学习能动性的发挥。学生对理论知识进行掌握和总结,并进行实际的动作练习。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可经常组织学生进行足球比赛,并引导学生不断总结和分析,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3.2借助多媒体设备丰富教学内容
多媒体设备在足球教学中的作用发挥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结合多媒体设备,教师能够带领学生学习到更多专业的、优秀的相关视频,进而使学生在课堂的学习效率更高。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多媒体已经充分融入到学生的生活,但大部分学生在自主选择足球视频时,缺乏明确的引导和针对性,没有针对自己目前的个体情况进行提升。而在教师的系统性引导下,能够将多媒体的作用发挥到最大。二是结合声音与画面实现的足球教学,能够促使学生留下更深的印象。教师结合专业的教学视频或比赛视频,进行相关动作要领的讲解会更加形象,学生的掌握与运用能力也会更高。这样一来,学生再将学到的知识与自身能力进行融合,进而实现足球能力的迅速提升。
3.3构建教学情境,充分发挥学生能动性
在足球教学课堂中构建教学情境,能够激发学生的参与积极性,促使其自身能动性的发挥,进而提高学习效率,实现有效课堂的构建。足球练习与其他课程的学习过程有所不同,必须要学生充分参与,并在参与过程中不断反思和总结,才能实现提升,不断提高自己的足球能力。同时,在实际的足球练习过程中,教师可安排学生进行比赛,学生自主选择队友,学生自己选择裁判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教师在这个过程中主要起到观察和分析的作用,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做出分析,得出结论,以实现提升。教师则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分析,判断学生的实际水平和学习能力,再进行后续的针对性教学的安排。教学情境的安排,主要是发挥学生的能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调动学生的思维能力以实现教学效率和学生自主提升能力的提高。
4结语
高中阶段足球教学的有效课堂构建,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足球教学的水平,推进其实现与时俱进和改革。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借助多媒体设备以及构建教学情境等方式,从教师、教学工具以及学生3个方面提出了构建有效课堂的建议,为高中足球教学的完善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作者:钟勇宽 单位: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华侨中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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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卫东.阳光体育运动中校园足球推广模式的理论思考[j].湖北体育科技,2012(3):330,34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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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唐铁锋,龚波.上海“校园足球建设联盟”的创新举措与前瞻思考[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6(5):528-532.
第三篇:阳光体育理论在高校体育教学的运用
摘要:阳光体育理念的宗旨是倡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积极的参加体育运动的一种新的体育教学理念,它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引导学生们树立一定的体育锻炼精神和养成终身进行体育锻炼的意识,因此在该课程中渗透阳光体育教育的教学理念将更有利于高校体育教学目标的完成和学生们体育锻炼行为的培养。体育课程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它虽然不是学生们学习的主要科目,但它对学生们的健康和成长起到一定的影响作用,由于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许多高校学生们整日沉迷网络游戏而忽略了自身的体育锻炼,根据现阶段高校学生的体育锻炼现状,该如何在他们之中贯彻阳光体育锻炼理论,完成体育教学的目标成为了广大体育教师最关注的课题。
关键词:阳光教育;教学策略;理论运用
在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下,学生们的饮食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大多数高校学生的主要生活习惯除了上课以外便是打包快餐在寝室里打游戏,这便造就了高校学生肥胖人数的剧增,所以在高校中推行阳光教育,倡导学生走向操场是势在必行的。教师在高校中实行阳光体育教学的过程中首先要完成教学大纲中的教学任务,接着便是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绿色运动意识,让学生们养成亲近自然、健康运动的良好习惯。除此之外,教师在高校阳光体育教学的过程中要及时的转变自身传统的体育教学观念,把阳光体育理论的教学宗旨作为教学的主要任务,以此不断推动我国高校的素质教育课程发展,提高我国高校学生的个人素质和身体素质发展。
1阳光体育的基本概念
阳光体育理念是由国务院、教育部以及党中央在对我国高校学生的健康和成长的高度重视下而推行的一种户外运动理念,它开展的目的主要是想改善学生们亚健康的身体状态、引导学生们摒弃不良的生活习惯,在远离城市污染和电子设备影响的基础上要求学生们多去亲近自然,走出室外去感受大自然的清新与美好,享受绿色体育运动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乐趣并达到缓解人们学习、生活及工作上的压力,帮助人们调节身心以达到强身健体的绿色运动宗旨。阳光体育它是一种引导当代高校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的一种新型健身理念,因此它的教学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大大的变革了传统的体育教学理念,该理念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为学生们营造良好的健身锻炼氛围,使得高校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体育锻炼之后能够自觉的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进而为他们今后所要养成的终身体育锻炼打下良好的基础。
2高校阳光体育教学的主要特点
阳光体育教学主要有课程内容较丰富、锻炼方式较有趣的特点,它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调动他们的体育学习积极性,以此得以成功的引导他们走向操场。因此高校在推行阳光体育教学课程的时候要尽量去满足不同学生所提出的不同的运动需求,增加运动项目的选择项,应该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实际的体育学习情况选取多种运动项目进行尝试和锻炼,以此增加学生们的体育锻炼自信心,使之能够带着自信参与到自己比较擅长的体育运动中,提升运动在学生心中的趣味性,进而达到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和潜能的良好效果,让学生们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被动体育锻炼之后能够自觉的将其转化为主动体育锻炼,使锻炼变成学生们每日生活中必做的一件事。在这基础上便需要高校在落实阳光体育教育理念时一定要保证学生们接受的教学理念是正确的,接着便需要教师们积极的转变自身的体育课堂教学理念,将新型的、健康的、绿色的体育健康锻炼精神融入到课堂中,并重视培养学生们的自主锻炼意识。除此之外,教师还要积极的去了解每一位学生的实际体育锻炼情况,让他们得以在课堂中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与个性,进而带着一种轻松、快乐的学习心情参与到体育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以此为完成阳光体育教学理念的宗旨而做出不懈的努力。
3高校阳光体育教学的实施策略
3.1完善阳光体育教学的教学理念
高校在落实阳光体育教学前首先要不断整合及完善自身在体育课堂教学中的各项工作,进而使得阳光体育教学得以在实施的过程中变得更加具有制度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等。学生都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高校可以在这基础上将训练、课外体育运动以及竞赛等形式结合起来运用到体育课堂教学的任务中,教师通过一定的课堂训练指导后让学生自觉进行体育锻炼,学生便会因为即将到来的体育竞赛活动而相继的根据自己的实际体育学习情况做出调整及锻炼。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培养学生自觉展开体育锻炼的意识,使得阳光体育教学理念得以真正的落实下去。
3.2创建多种课程模式
高校中的学生在性格特征、兴趣爱好以及身体素质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如果逼着某一位学生去进行一项他很讨厌或者是很不擅长的体育运动将会引起他极度的排斥与反感,所以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不同学生在身体素质以及兴趣上的需求,即让他们选择自己感兴趣或者是擅长的体育项目进行锻炼,而在课堂教学的过程中也要考虑教学内容的多样化,即为学生普及多项体育运动的理论知识、运动要求及竞技规则,接着再让学生们展开相应的体育锻炼,以此让学生们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得到比较系统、科学的发展。但是上课的时间是有限制的,再加上体育课程课时较少,也许一个学期都学不到班级中某位同学喜欢的体育课程,所以在这基础上,高校的体育课程的设置可以更加灵活一些。例如,设立体育选修项目,让学生们在每学期选择一门自己喜欢的体育项目进行学习,这样几年下来学生们也学习了许多项体育锻炼项目,这便使得学生在今后的体育锻炼中具备更多的选择。
3.3增加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我们在高校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完成国家颁布的教学任务这么简单,而是要培养学生的体育锻炼精神,使之能够树立正确的体育锻炼意识。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尽可能的去增大体育课程资源在其他方面的开发与利用效率,在丰富体育运动项目以及教学内容的同时要增强体育运动在对社会、娱乐、身体素质、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阳光体育教学理念是终身性的,它希望学生能够全面的且终生养成一定的体育锻炼习惯,以此解决高校体育教学中长期存在的教学不足和教学弊端。除此之外,阳光体育理念还提倡学生的体育锻炼不应该受到地点和环境的限制,即学生在家中、社区里或者校园里等各种地方都能利用当时存在的资源进行一定的体育锻炼,进而不断的丰富体育运动的形式。
3.4完善体育活动课程体系
高校学生在体育课堂之外大多都是一个人进行体育锻炼,许多时候一个人锻炼是提不起劲的,或者是有些竞技类的运动项目,如篮球、足球这些需要组队的,一个人根本没办法进行,但是考虑到教师并不能对其他学生进行强制性的锻炼要求,所以在这基础上教师应该将课外活动与体育运动相结合,通过有趣的、热闹的运动氛围来激发学生的体育锻炼兴趣,这样不但可以使得一些喜欢锻炼的学生找到一起锻炼的伙伴,还使得一些不喜欢锻炼的学生在气氛和同学的带领下逐渐的走向操场,感受体育运动给我们带来的魅力。
4结语
总的来说,阳光体育教学理念是我国推出的一项对高校体育教学较有指导意义的教学理念,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高校传统体育教学模式存在的不足和弊端,引导学生们展开正确的体育锻炼并良好的进行体育锻炼。
作者:何伟珍 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z].中发[2002]8号,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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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组织“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n].中国教育报,2006-12-25(1).
第四篇:高职院校阳光体育策划与实施研究
摘要:阳光体育活动是展示高职院校体育成果和精神风貌的窗口,由于参与人数多、影响面广、组织难度大,必须事先进行周密的策划。根据我院几年来的阳光体育活动实践经验,结合本校实际,对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策划的具体步骤和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旨在为成功策划完美的阳光体育活动提供参考。
关键词:体育节;策划;步骤;内容;阳光体育
阳光体育活动是高职院校全民健身的一部分,由于参与人数多、组织难度大、影响面广,因此需要在广泛调查大学生兴趣,分析学生对阳光体育活动需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体育特色或传统项目,遵循特定的程序,对一些竞赛、活动事先进行系统而全面的构思和谋划,同时制订出合理、可行的执行方案。以此明确目标,确立主题,优化竞赛活动内容,满足大学生的活动需求,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圆满完成。
1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开展策划的步骤与内容
1.1明确目标,确定主题。高职院校举办阳光体育活动要根据本学年的中心工作和体育工作计划,充分利用本校的各种优势,制定出本次竞赛具体的目标,确立主题,发挥竞赛的传播和影响价值。阳光体育活动主题是活动核心思想和内容的提炼,通常指举办活动的目的、要解决的问题。活动主题的确立是大型活动成功的关键,是整个活动的“点睛”之笔和活动组织与管理的中心要素,关系着阳光体育活动形式、操作手段的策划与实施。活动内容、时间、形式、地点等要素都要围绕主题来设计和安排。阳光体育活动的主题既要根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进行反复的酝酿,提炼出符合活动要求,彰显活动主旨、运作脉络、参与面等实质特征,又要用艺术的语言加以修饰,渲染、营造与活动主旨相和谐的气氛、情绪,注重语言形象的描述、文化品位的提升、个性特征的展示,以使其具备更大的多维想象空间、更深的文化底蕴,提升精神内核。主题词通常要求能准确、生动表达阳光体育活动的宗旨,文字简练,寓意深刻,朗朗上口,便于宣传和推广。例如,我校主题为“阳光体育人人参与精诚合作互信共赢阳光体育活动”。1.2精心设计活动的内容与形式。阳光体育活动内容与形式设计是展示活动主题的关键,是整个活动最终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体现了组织者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的创造性智慧和工作艺术。活动的内容与形式设计一般运用模仿法、移植法、联想类比法、组合创造法、逆向思维法进行选择或组合。围绕主题召开专题讨论会,要求紧扣主题、服务主题,从活动的规模、所要求的硬件条件、学生的体育基础、文化素质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考虑场地的容量、设施、可视性、可聚集性等实际情况出发,普及体育健康知识,提高学生的体育文化素养,根据活动的健身性、竞技性、娱乐性特点,把握好举办的时间、地点、主要活动内容与组织形式,活动衍生品的开发等四大要素,激励参会人员无约束地自由思考,尽量提出新奇设想,力求别出心裁,与众不同地设计出便于学校组织、学生容易接受、利于广大学生参与的活动内容与形式。开展以体育文化活动和体育与健康知识普及为主的体育小制作、体育绘画、体育知识竞赛、体育知识黑板报评比、宣传栏、会徽和秩序册封面设计、学校及班级口号征集、各班级入场方队设计、闭幕式团体操编排等活动;在开幕式上举行以健身性为目标,锻炼身体素质效果显著且简易可行、可测的班级健美操、校园集体舞蹈、武术操比赛;在竞技性和娱乐性体育活动后,开展体育摄影、体育征文比赛。1.3拟定活动组织流程。高职院校体育节是集中在一段有限的时间之内多个相互交叉、相互作用的环节和任务组成的。为提高活动效率,使活动有条不紊的进行,各组织环节应绘制详细的流程图,通过流程图来显示所有要求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起止时间,以提供组织实施的整体蓝图,为编制计划提供依据。对一些重要的核心环节进一步采用备忘录的方式,对活动安排的日期、时间、项目、地点、责任人员等进行细化、解释、说明,尽可能详细地考虑所有时间段内应该完成的任务计划。
2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的策划实施
2.1注重全员参与。高职院校举办阳光体育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推动体育工作的落实,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参与,关注度、参与度越广,活动效果就越好。因此,在进行阳光体育活动策划时应面向全体大学生,把吸引学生参与作为基本原则,加强广泛调查、研究,收集社会热点及国内外体育相关信息资料,吸取校内外的好经验好做法,根据高职院校体育特色,准确把握学生不同需求,注入新鲜的元素,不断以新的亮点来吸引学生,使活动体现时代感、新颖性、竞赛性和娱乐性,从多层面、多角度为学生提供施展体育才华、展示运动天赋的舞台。学校要积极利用学校网站、集体晨会、橱窗、展板、校报、黑板报等手段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做到人人知晓,从而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让学生享受到阳光体育活动给他们带来的无限欢乐,真正“人人参与、个个受益”,使高校阳光体育活动成为学生向往、渴望、难忘的校园风景线。2.2进行可行性试验和分析。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内容和形式的可行性试验和分析是活动策划得以实现的前提与保障,没有可行性试验和分析的策划,只能是空谈计划。因此,策划前要对高职院校所能提供的人、财、物等情况进行仔细分析,反复斟酌,形成方案后还要对阳光体育活动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进行具体、深入的论证和评价,使活动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场地、技术设备等与所具备活动内容相匹配,不能一味追求声势浩大,搞花架子,而忽略了本校的实际情况。可行性分析的具体内容包括:1)活动内容和形式必要性分析;活动内容和形式是否对学校工作、学生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活动内容技术可行性分析。基于校情,所策划的活动内容,教师组织、学生活动是否存在技术难题,是否超出教师和学生的能力范围,场地和器材是否满足活动需要。3)风险因素及对策。活动内容和形式、场地和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分办法是否合理,音响系统是否存在故障。4)财务可行性分析。活动所需经费是否能控制在预算范围内。2.3科学安排,注重细节。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都要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很多人的密切配合,所以必须建立一个包括竞赛、仲裁、场地器材、宣传、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医务服务等职能组织机构进行高效配合。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的组织细节最能反映出组织者的工作水平。因此,策划要做到细致精确,对竞赛项目时间、空间的把握,项目工作人员的调度,项目开展的具体形式、步骤等都要考虑周到,安排有序,使项目组织者分工明确并清楚参赛人数、起止时间、场地器材,以确保活动的圆满成功,避免因微小的组织细节出现问题,酿成无法弥补的失误。尤其要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对每个环节明确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策划高职院校阳光体育活动时还要兼顾计划性与灵活性,使方案具有弹性,为活动的操作者留出一定的余地,便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时可以随机应变,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
作者:王晓倩 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
参考文献
体育竞赛知识范文篇10
关键词:课外体育活动;“三维立体式”;管理模式
1前言
开展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外体育生活,既是对体育课堂教学的补充,同时也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实施特定人群的体质健康的干预计划;保证青少年课内外体育活动的时间与质量。《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青少年体育“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均指出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青少年的体育工作,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加强制度与服务保障[1]。可由此可见,合理有效的课外体育组织与管理,促进青年学生保质保量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对于保障和落实国家的相关措置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发掘各大高校目前对于学生课外体育的管理模式的优缺点,结合我国目前高校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管理模式与课外活动开展现况,构建体院专业教师“三维立体式”下院指导模式[2],以学院、年级、班级、个人为单位制定体育锻炼计划,推动校园内课外体育开展氛围。
2我国高校课外体育活动管理现状
2.1我国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模块设置现状
在我国,大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一般是在学校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之下,由校团委、学生会组织,体育学院(部)承办以及其他院系共同协作管理与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体育学院作为全校体育课程唯一的专职部门,因此其应当具有管理职责。就目前来看,我国高校大学生体育课外管理体系由四部分组成:正式的校内体育竞赛、体育协会(俱乐部)、个人或集体课外体育活动、室内和室外休闲性体育课外活动[3]。其中团委部门主要负责校内体育竞赛与体育协会(俱乐部)的管理;体育学院负责校外体育竞赛、课内外一体化建设中个人与集体的课外活动等内容。其工作职责如图所示。
2.2我国高校课外体育活动模块管理运行现状
管理与组织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体育课外活动的开展效果[4]。随着学生对于课外活动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作为管理与组织者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与变迁,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全校性的课外体育活动是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通过各学院自行组织所开展的全校性的活动,主要以早操、太极拳、八段锦等内容为主,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制性满足学生身体对于运动的需求,但是也因为管理模式较为单一,时间固定,内容枯燥乏味等主观因素以及场地、气候等方面客观因素导致部分学生出现逃避现象,不能从根本上激发学生参与运动的欲望[5]。在体育竞赛方面,目前我国各高校每年都会在学院运动委员会的指导下举办春季或秋田径运动会以及足篮排等对抗性较强观赏性较高的体育单项校园联赛,各个学院自行选派最优秀的运动员参加到比赛中去,具有组织性、竞争性的特点,而弊端则是由于比赛的规模较小,只有小部分学生能够有机会且重复多次参加到各类课外体育竞赛中去,反观一些运动能力较差的学生则严重缺乏参赛机会[6]。在体育俱乐部(社团)方面,目前大多数高校施行体育俱乐部模式,对体育项目的教育与兴趣的激发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在专业教学方面教学,俱乐部负责教师角色定位有所偏差,教学指导方式、教学内容已经管理制度严与传统课堂教学环节相仿,严重缺乏项目特色教学[7];在经费支持方面则主要来源于从财政拨款以及外界赞助,由于各地区高校对社团协会重视程度不同,导致俱乐部的发展在资金方面缺乏保障,难以支持俱乐部“模式化”发展。
3体育教师“三维立体式”下院指导工作模式构建逻辑
3.1体育教师“三维立体式”下院指导工作模式学理基础
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课堂教学之外的延伸,是检验学校体育实行情况的重要指标。课外体育活动具有多重含义,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与走访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国内学者对于课外体育管理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究,如将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记录作为体育课部分期末成绩的课内课外一体化综合管理模模式[8];每天活动一小时的课外体育模式[8]等等。这些课外体育的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生的身体活动性,但是在实施方面存在一些弊端,如在活动的开展方面,活动内容的“非直线性”“非过度性”“非层次逻辑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10]纵观近年以来我国学生参加体质测试的成绩逐年下降的趋势来看,各大高校开展体育课外活动严重不足[7]。可以说,体育课外活动管理模式并非单一的集中管理,而是应当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综合考量与整体设计,通过体院专业教师下院指导的方式,构建下院教师工作体系,对于课外活动内容,充分发挥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将活动项目内容进行结构化、整体性学习,充分利用与发挥信息化平台在体育教学方面的作用;抓好体育竞赛这一平台,均衡竞争性与娱乐性之间关系,以院系为单位委派体育学院专业教师对班级间、年级间各类体育活动的组织、计划、施行方面进行专业指导,以让更多学会有机会参与到的运动中去;在体育俱乐部(社团)方面,下院指导教师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项目特色进行整体性教学,将运动项目作为一种包含技战术对抗、项目规则、礼仪、运动员裁判员角色扮演团队及个人荣誉等要素作为整“立体式”教学,鼓励赛季与各项目之间的交流。
3.2体育教师“三维立体式”教师下院指导工作模式发展维度
体育在新时代被赋予新的内涵即包括体育精神、运动实践以及健康促进三大核心维度以及下属六个要素。[11]其中体育精神是根本,由体育情感与体育品格所构成;运动实践是关键,由运动能力与运动习惯所构成;健康促进是基础,由健康知识、健康行为所构成。体院教师下院指导模式是以三大维度和六个要素为依据,制定了辅助类体育活动板块、体育竞赛类板块以及体育知识文化板块,所开展活动具有较高针对性,构建三个维度立体式管理结构。
3.3体院教师下院指导工作推进策略
在辅助类体育活动方面,组织活动以行为规范、倡导健康生活为主,例如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早操项目,以舞蹈、武术、健美操、啦啦操等形式代替传统广播操;坚持实行课外线上健身跑活动,同时依靠线上平台,根据学情分析,下院指导教师制定个性化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使学生能够得到针对性提高;下院各专业教师就体育文化、运动技能、运动康复与保健、体育审美等主题每月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与讨论,着力普及体育知识,推广体育文化,解决学生在运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在竞赛活动方面,组织活动主要以年级、班级、宿舍为单位,下院指导教师积极指导学生开展体育竞赛活动,构建院系、专业、班级三级体育竞赛活动体系,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其次,把大学生体育精神写入竞赛方案,每次竞赛活动有明确的体育精神培养目标,平衡竞技性与娱乐性的关系。下院指导教师建设并长期维持院级运动队,积极参加校级以上体育赛事和名校邀请赛。对高年级本科生和体育生开设“提高班”,除必修课之外,面向专项技能有提升需求的“优秀学生”开设专项高级班,还会面向底子薄弱、难以完成体质测试的部分学生开设针对性课堂和课外辅导站,开展个性化项目训练。在体育知识文化方面,下院指导教师集中组织活动,主要以弘扬传统体育文化和传播校本体育文化为主。体育文化制度建设是随着体育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将我国如八段锦、五禽戏、太极拳、抖空竹等传统体育项目以体育俱乐部、体育竞赛等形式进行传播。传承与发扬具有学校特色的传统体育项目,将校园体育文化紧贴时代特征,使其成为学生的内在精神素养。
4体育教师“三维立体式”下院指导工作运行体系
4.1坚持有的放矢,完善管理目标评价体系
在管理工作中行成考核机制。各学院将体育纳入学院整体工作计划中,制定具体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学期末组织检查、考核;明确一名副院长分管体育工作,将体育工作列入院领导工作职责中。学校就学生课外课外活动工作目标、实施途径制定标准,以促进建立成果评价方式。各学院严格执行活动标准,将学生活动的教学资源、师资情况与组织管理列入学院工作计划中;在每学期初期,下院指导教师根据大学课外体育标准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在学期末通过学院评价、教师自评、师生互评等方式对课外活动开展与完成情况进行逐级报告,强化校园课外体育计划实施力度。完善学生参与考核机制。体育学院教师下院指导工作制定体育与健康教学计划、单元计划、活动计划,依据学生需求组织体育活动,完成计划内容。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考勤和考核登记制度,并将结果放入学生档案。优化学生成绩评价方式,课内外体育活动着装和考勤等纳入成绩评定,培养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同学们在教学和比赛中表现:勤学苦练、吃苦耐劳、拼搏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等体育精神,都纳入成绩评价指标。将院级体育比赛各学院所有项目成绩相加形成全年运动总分,在秋季运动会上进行颁奖仪式。每年都举行明星社团评比,并纳入评分指标,并加大评分比重,调动社团的积极性。加强体育教师指导工作考核。在每年的年底将由体育学院、团委、被指导学院共同对体育教师的指导工作进行量化考核,通过对思想道德、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知识更新情况、教学态度、活动内容完成情况等项目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打分结果由高到低评定优秀指导教师,对于获奖教师则以标准工作量作为奖励,其指导成果也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4.2促进制度保障,建立体育教师下院指导长效机制
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体育教师下院指导活动工作顺利实施,各级负责人在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上加强领导职能[12]。学校成立体育运动指导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体育教师下院指导活动负责人,分管体育工作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为体育学院主任、校办主任、教务处处长、学工部长、团委书记、体育场馆中心主任,成员由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加强师资建设。重视教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体育教师综合素质,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模式,每年定期请各方面专家,同时组织各专项教师出去考察等方式,使下院教师完全具备教学、科研、运动训练和组织各项群体竞赛的多项能力。全面关心体育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努力提高体育教师待遇,不断改善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环境,不断加大体育场馆设施改善。确保体育教师合法权益,坚持付出和回报成正比原则,以服务师生为目的,对于各项课外体育工作合理计算工作量。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学校每年成立专项基金用于体育教师下院指导活动,并且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制度,采用层层包干,并且严抓落实,为体育教师下院指导活动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4.3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多方资源强化硬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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