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2-03-03 16:07:36
一、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一)全面完成司法所提档升级总结验收。今年是《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验收之年。各司法所要按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全力打造“智慧司法所”,积极创建省示范司法所评定。新潭司法所要主动向新潭镇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力争10月底前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省厅、市局验收。
(二)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关于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厅、市局部署,探索开展司法所承担法制审核、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治建设等职能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真正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方法,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精心打造“枫桥经验”实践。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广“作退一步想”工作法,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发展、完善、宣传、推广好“法治门诊”“乐合和”“解忧聊吧”“夕阳红”等一批具有特色的调解品牌,进一步丰富调解方式方法,不断提升调解成功率,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道)、重大矛盾不上交”目标。
(二)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一主线,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为人民,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题活动,集中时间排查化解一批重点领域和典型突出的矛盾纠纷。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涉及农村宅基地、承包地、涉企、涉疫、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做到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三)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为人民群众搭建说事、议事、调事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风险研判,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2月底前,各镇、街道至少打造一个“百姓评理说事点”示范点。年底前,实现全区村(社区)“百姓评理说事点”全覆盖。
(四)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强化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提升,认真开展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以案释法等方式,抓好镇(街)、村(社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扎实开展调解案件卷宗质量评比活动,加大人民调解案件审核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效能。
三、推深做实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推进“平安”建设
(一)实现安置帮教对象无缝对接。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救助帮扶和跟踪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强化与监所双向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认真做好人员核查和反馈,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机制。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大走访大帮扶专项行动,努力减少安置帮教对象重新犯罪。
(二)严格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刑满释放人员摸排、走访、谈话、帮扶等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加强与公安、社区等单位的沟通交流,扎实开展失联人员查找,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推进“阳光中途之家”建设,切实提升帮教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远程视频会见工作。贯彻落实《省犯罪嫌疑人远程视频会见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远程视频会见室规范化建设,规范审批程序和探视流程,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升便捷度、丰富功能性,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四、做好“两员”选任管理工作,着力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一)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及时调整补充任期届满的人民陪审员。会同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名单备案、全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系统数据及时录入以及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日常考核等工作。
(二)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质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配合上级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考核、奖惩、保障等工作机制。推进人民监督员信息库建设,健全完善人民监督员个人档案和履职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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