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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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篇1

[关键词]特殊教育 师资队伍 专业化

[作者简介]吴填(1983- ),女,江苏南京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残疾人社会工作。(江苏 南京 210038)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残疾大学生社会适应与社会工作介入:理论视野与实践模式”(项目编号:13yjc840038)和2009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重点课题“基于残疾人现实需求的职业康复专业服务研究”(项目批准号:院[2009]04号)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3)21-0075-02

2012年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对残疾人教育事业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国家二十多年来的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学校从1985年的350所,上升到2008年的1640所;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校学生从1985年的37989人,上升到2008年的417440人;专任教师1985年的6686人,上升到2008年的36306人。①2006~2009年,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达22497人,其中17459人获得了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另有数以万计的接受了初等职业教育的残疾人参与到社会生活之中。②残疾人特殊教育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残疾人的自身状况,提升了残疾人的社会适应能力。

但是,随着特殊教育的进一步深化和残疾人对自身社会需求能力的提高,对特教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术界普遍认为,建立一支高层次、高素质、高水平的特殊教育师资,是促进整个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通过对n市特殊教育学校的调查,呈现当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人才队伍现实状况,并针对其目前发展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从专业化的角度提出合理构建特殊教育师资的对策。

一、调查背景

n市是我国东部地区重要政治、经济、文化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位于该省第三,选取该市一方面是因为相对东部其他城市,其特殊教育资源相对集中,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有利条件较为成熟,城市残疾人及家庭对教育的选择性和多样性更高,因此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另一方面由于研究者身处东部,在调查的资料收集过程中具有便利性。本研究选取了该市公办的特殊教育学校为样本。以问卷调查法为主,同时对部分典型机构辅以现场访谈或电话访问。

本次调查一共发放问卷260份,回收问卷235份,其中有效问卷210份。回收率达到90.3%,有效率达到89%。

二、特殊教育师资调研结果

(一)特殊教育教师基本信息

1.教师年龄分布。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中40岁以下中青年占大多数,在调查的210人中共有中青年167人,约占79.5%,只有20.5%的特殊教育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上。

2.教师性别构成。调查显示,特殊教育教师的男女比例差异较大,男教师占总数的29%,女教师占总数的71%。

(二)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背景

1.学历构成。调查显示,特殊教育教师中有本科学历的达122人,占总数的58.1%,专科学历42人,占总数的20.4%,中师(专)学历38人,占教职工总数的18.4%,高中及以下8人,占总数的4.2%。

2.专业背景。据调查,n市的特殊教育教师中,只有12.2% 的教师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绝大多数教师都是普通师范毕业或从普通教师转为特殊教育教师,如幼师专业、小学教育专业等,还有8.2%的教师所学专业与教育无关。

在接受调查的210名教师中,职前教育背景为特殊教育专业的占16.3%, 职前为普通教育背景的(如学校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普通师范)有49.5%,此外,学科教育(如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等)的有26.5%,而教育背景为心理学、医学等方面的教师为数很少。

3.职称构成。调查显示,在专任教师中,已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有17人,而尚未定级的教师有23人,约占总数的11.3%,

(三)特殊教育教师的发展构成

1.知识构成。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教育学及心理学知识,还应具备精深的专业知识以及广博的课外知识,对210名特殊教育教师知识结构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76页表所示。

2.培训情况。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可以分为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两种。职前培养主要是指教师的教育背景以及岗前培训等情况。职后培训就是指教师的继续教育,它主要指对在岗、在职的教师进行的一种培训。在被调查的210名教师中,有187人,占总数89%的教师参加过有关特殊教育的专业培训,在这些培训当中,属于职前培训的有132人次,占到培训的70.5%;未参加过相关培训的占11%。

调查显示,因日常教学工作需要而参与进修的最多,占47%;学校推荐参与培训的最少,占12.4%。

3.科研能力。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潜力。在调查的210位教师中,有119位认为特殊教育教师需要进行科学研究,占总数的56.7%,而认为不需要做科研,只要进行教学的约占总人数的38.2%;而从事过各类科研活动的教师约有61.2%,其中,参与或主持课题的仅10.4%,发表过论文的人数较多,占总数的78.3%。在科研活动方面,指被调查教师开展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进行科研项目研究等。调查结果为2008-2009学年有46人次的论文在各类期刊发表,占总体被调查人数的21.9%,其中16人次在各级部门举办的论文大赛中获奖。

三、特殊教育师资状况分析

(一)基础结构趋于合理

经过多年的发展,特殊学校的教育师资结构正在发生改变,在专任教师、年龄结构上趋于合理,基本可以满足特殊教育工作开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专任教师的比例处于优势地位,有助于教学活动的开展和教学责任的分工。二是教师年龄分布趋于合理,形成老中青三级年龄梯度。

(二)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

特殊教育由于其教育对象的特殊性,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要求程度与普通教育有所不同,特殊教育教师除了拥有特殊教育工作上所需要教育、心理、医学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外,还需要掌握鉴别、评估特殊学生理论、工具和方法,以针对特殊教育过程中不同情况、不同群体的需要。目前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主要涉及从事具体特殊教育工作的教师专业构成、学历、职称、教育技能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从调研的结果来看,目前特殊教育师资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职称结构分布不均匀。其中高级职称所占比重过少,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较多。二是教师学历有待提升,尤其是本科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教师更为稀少。三是教师专业构成不足。在这些任课教师中,多数教师为非特殊教育科班出身,教师当中具备特殊教育专业知识的非常缺乏,这种现状制约着特殊教育开展的有效性。

(三)针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发展工作亟待开展

特殊教育教师需要通过自身的主动学习和努力,以促进和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为目标开展各种培训和科研工作,以提升自身素质,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能力,提升教育效率,最终促进整个特殊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从调研的情况来看,目前针对特殊教育教师的发展性工作亟待开展,主要呈现在接受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以及科研意识和能力上。

在对样本进行深入访谈之后,我们发现当前的培训主要以理论为主。一方面集中在特殊教育理论上,缺乏一定的操作性和实践性。另一方面,对于国内外先进的特殊教育实践方法的培训,由于缺乏必要的资金条件,使得整体培训水平滞后,不利于信息和教育理念的更新,客观上限制了大多数特殊教育老师的进一步发展。

尽管第一线的特殊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第一手资料对于特殊教育事业的推进有着基金作用,但是,目前这些身处第一线的特殊教育教师自身的科研意识和水平呈现出欠缺,发表和获奖的层次偏低,科研成果难以运用到教学生活中去。且大多特殊教育教师的科研驱动力主要为职称需要,缺乏长效机制。

(四)存在一定程度的人才流失现象

由于特殊教育教师的收入水平与普通教师相比存在差距、晋升渠道相对狭窄,以及缺乏相应的培训发展机会,工作较之普通教育又具有特殊性,使得作为特殊教育的教师压力相对较大,加上社会对于这一行业奉献性的强调,弱化了其本身的工作价值和职业价值,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

普通教育教师的横向对比中容易产生心理落差,进而缺乏职业尊严和自我认同感。这也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人才流失,特别是在年轻教师当中,通过转行和再深造改变现状的心态普遍存在,调查中也发现在教师在自身深造之后选择离开这个行业的现象。

针对上述特殊教育师资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尝试从专业化建设的角度寻求解决路径。

四、特殊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构建的对策建议

专业化最初产生于生产过程中,现代广泛运用的是利伯曼有关专业化的标准定义,主要涉及社会构成、技术构成、专业教育、自我约束以及伦理纲领等方面。本文认为,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主要是指从事特殊教育、具有教师资格的工作者专业发展的过程,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具有相应的学历和资格认证,主要是具有大专以上文凭和获得特教教师专业资格证;二是在从事特殊教育工作过程中,对自身专业理念、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进行不断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三是在从事特殊教育工作中形成的一套培养和相关制度。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特殊教育师资进行专业化构建:

(一)通过建立“前后融合”的师资培训体系,强化教师教育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前后融合”指通过特教主管部门、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共同参与,使特教教师的培训实现从入职教育(岗前培训)再到职后教育(在职培训)的相互融合,建立系统的职前培养机制,并加强职后培训的力度,使在职培训成为教师专业学习的延伸,重视教师教育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实现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效果的最优化。

(二)通过改革用人制度,优化特殊教育教师的师资结构

本次调查显示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水平低, 很大一部分教师没有受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和学科专业培训,在专业素养上存在着先天不足。跨专业、跨科目、跨年级、跨残疾类别教学的现象仍存在。因此,各类特殊教育学校需要改革用人制度,建立起完善的师资招聘制度和岗前培训制度,改善师资结构。

此外,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结构的优化,主要可以通过对其学历的提升和专业结构的调整来实现,一方面,要增加特殊教育专业背景教师在教师整体中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需要增加与特殊教育相关的心理学专业、医学等专业背景的教师比例,以完善整个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对于现有非特殊教育背景专业的从业教师,要通过系统培训和再深造的方式,改善其专业背景的结构,更好地服务于特殊教育事业。

(三)建立起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的保障制度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程度的提高,还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将特殊教育专业化建设与资格认证和晋升考核结合起来,将国家现有的实行残疾人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逐步完善,制定相应的特教教师资格认证的专业标准,完善特教教师培训评估体系。二是从制度上对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化建设提供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做法是通过对特教教师的待遇的保障、以激励特教教师的从教热情,进而促进整个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除此之外,还需要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地位,将这种专业变成一种具有一定社会地位,受人尊敬的专业,以吸引和留住这一领域的优秀人才,并逐步提升这一领域人员的整体素质。

[注释]

①谢永飞.中国特殊教育的布局结构特点及调整建议[j].现代教育管理,2010(12):25.

②刘俊卿.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经验、现实问题及未来选择[j].中国特殊教育,2011(3):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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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建新,冯敏.陕西省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1(1).

[5]蒋云尔,王辉,范莉莉.构建符合江苏省情的特殊教育师资继续教育体系——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继续教育情况调查报告[j].现代特殊教育,2008(9).

[6]刘全礼.特殊教育导论[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7]彭霞光.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面临的六大转变[j].中国特殊教育,2010(9).

[8]田寅生,方俊明.江苏省特殊教育教师继续教育需求情况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

2011(1).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篇2

关键词 特殊教育 教师 胜任力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review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liu chunyan

(school of education and psychology, university of ji'nan, ji'nan, shandong 250022)

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special education by the state and the public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and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is essential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according to research at home and abroad for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competency were reviewed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ultivation of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s.

key words special education; teacher; competency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日益重视特殊教育的发展,社会公众对于特殊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不断增加。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问题受到特殊教育界越来越多的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或特质才能胜任工作,成为优秀的特殊教育教师呢?探究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质,是明确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目标、建立特特殊教育师资评价体系的重要手段。本文从一般教师胜任力和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着手进行总结论述,为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提供借鉴。

1 教师胜任力的研究

胜任力(competency)一直是人力资源管理和组织行为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1973年,美国心理学家david mcclelland首次提出胜任力的概念,认为能够真正预测工作绩效的因素并不是人们主观上认为的能力、人格或价值观,而是胜任力。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发展,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受到研究者们的大量关注。

国外研究者对教师胜任力的研究较多。1985年,huston首次通过访谈调查、行为事件分析等方法得出教师的胜任力特征:能够识别学习者情绪、社会、生理以及智力的需要;能够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制定操作性目标;能够设计合适的教学方法;能够完成与计划一致的教学;能够设计完成基于学习者成绩和教学有效性的评价过程;具备其他的文化知识、实用性技能。haymcber于2000年6月提出,高绩效的教师具有专业化、思维、领导、与他人关系、领导、设定期望等五项胜任特征,并向美国教育与就业部提交了一份题为“高绩效教师模型”报告。bisschoff和grobler等使用结构化问卷对教师胜任特征进行了研究,并对学习环境、专业承诺、教学基础、教师反思、纪律、合作能力、有效性和领导等8个理论层面进行了因素分析,最后总结出了二因素模型,即教育胜任力(educative competence)和协作胜任力(collaborative competence)。近年来,国外研究赋予了教师胜任力一个更广阔的定位,将教师胜任力纳入到教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与教师入职、发展、评价、培训等相联系,将教师胜任力视为一种动态的、发展的因素。

国内对于教师胜任力的研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研究者(蔡永红、黄天元,2003;邢强,2003)对教师胜任力进行了理论性的阐释或论述,也有研究者(许燕,2000;徐建平等,2004;李英武等,2005)对不同类别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胜任力进行了实证研究和模型建构。

2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研究,教师胜任力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普通教育教师,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的研究非常少。国外主要是通过相关文件来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备哪些胜任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任职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准则、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其中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体的教育潜能和生活质量、在工作中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推动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八个方面的规定;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的特点与发展、个体之间的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估、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则对不同领域(例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工作者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规定。任职标准中强调了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应该熟练掌握各种技能,会实际操作,会了解、评估诊断残疾儿童,会各种教学方法,会处理各种问题,会管理班级和学生,会客观评估自我。这些能力的强调使得特殊教育教师在培训后能立即投入实践工作中,并能有效地、高质量地进行教育教学,达到总的教育目标。

我国对于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要“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具有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并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只是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笼统、粗略的要求,并没有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们对特殊教育教师应当具有的素质进行了研究,但大部分研究仅仅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者理想化理论的构想上,实证研究非常缺乏。梅玲(2009)对上海市4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一般教师进行行为事件访谈,并结合胜任力特征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胜任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要取得较高的工作绩效所必须具备的胜任特征有9项,分别为: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质、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对15名特殊教育专家进行调查,并用行为事件访谈法对15名特教教师进行访谈,建构了特殊教育教师胜任力模型,认为特教教师的胜任力由5个维度构成: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质、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

3 结语

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性因素,是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教师招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参照标准。相较于国外和港台地区,我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被接纳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科技发展水平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有怎样的素质才能高效完成本职工作?通过更多的实证研究来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胜任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 刘钦瑶等.教师胜任力研究述评[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1):65-69.

[2] 徐建平.教师胜任力模型与测评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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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马芳,石学云.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分析――基于教师胜任力理论[j].江西教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10.10.31(5).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篇3

课题组根据发展规模、办学质量、办学条件和区域分布等因素,将s市23所特殊教育学校大致划分为三个层次,然后分别在每个层次抽取一定数量的学校,总计选择14所学校的教师作为本次调研的对象。采用问卷调查与访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从学校教师的整体状况、专业素质水平以及影响专业发展的因素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其中,整体状况主要从教师数量、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职称等基本情况,以问卷调查为主;专业素质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态度三个维度进行探讨,同时采用问卷调查与开放性访谈。而关于相关问题的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是以开放性访谈调查为主。

二、研究结果及分析

(一)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的总体状况

1.性别比例失衡。

调查结果显示,在性别结构上,县级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性别比例很不均衡,男性教师占有效样本的25.2%,女性教师比例达到74.8%,男女教师比率约为1∶2。个别学校的女性教师比例在80%以上。从全国范围来看,教师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现象普遍存在。据200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数据显示,女性教师占全体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的72.46%。这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从现有高校专业招收录取情况,男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的比例一直偏低,因此进入教育系统包括特教学校的男教师也就不会多。另一方面,与其他职业相比,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要求高,待遇较差,社会认同和接纳程度低,很多男性不愿意从事教师工作。

2.年龄分布基本合理。

调查数据显示,30岁及以下教师比例为8.9%,31-40岁的教师占到43.2%,41-50岁教师比例为35.6%,51岁及以上教师比例为12.3%。总体来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符合老中青互补均衡、共同发展的要求。

3.学历水平逐渐提高,但专业化水平不高。

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特教学校专任教师队伍中,本科及以上教师比例达到51.36%,专科教师比例43.64%,中专学历的教师比例仅5%。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尽管在不同县区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初始学历略有不同,但整体的初始学历水平偏低,多是中专中师。在国家学历达标的强制要求下,很多教师是通过成人教育、自考等途径获得现有学历。在被调查的教师群体中,初始学历专业是特殊教育的教师仅占教师总数23%,普通师范专业的教师比例64%;一般专业的教师比例为13%。这说明,很多特教学校教师职前并未接受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系统训练就直接进入特殊教育领域。在职后学历提高培训中,多是非特殊教育专业。

4.职称情况。

职称结构反映的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和技术、工作能力和工作成就。调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职称多为中级职称,其比例为78.8%,高级职称的教师数量偏少,仅为12.9%,这说明特教学校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但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改革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实施适当的倾斜政策。在访谈中,不少老师表示,在职称评审上,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被边缘化,职称评审指标给得太少,很多教师几年都没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审。现有的高级职称的教师也都是在原来普通学校时获得的。因此,必须让特殊教育事业真正纳入教育管理部门的视野,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切实让特殊教育工作从边缘走向中心。

(二)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师资专业素质总体水平一般

1.有相当部分的教师专业知识匮乏。

随着特殊儿童的类型从原来的聋哑盲等显性的感官障碍向智力残疾、情绪障碍等隐性的发展转变,特殊教育工作难度不断提高,而现有的特教学校师资多是由原来的聋哑学校、盲校等转调而来,并没有接受系统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培训。调查发现,78%的教师并没有特殊教育专业教育背景,专业基础知识薄弱。尽管经过多轮全员专业培训,教师们对特教基本理论有了系统了解和认知,但有相当部分教师专业知识匮乏,对智力障碍理解浅表化,对障碍发生的内在机理知识缺乏系统性认知。特别是缺乏有关特殊儿童的教育评估方法和具体技术。特殊儿童的评估是开展特殊教育工作的基础,渗透在特殊教育全过程,从确认特殊儿童发展需求,到个别化计划的制订,再到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评估,以及对儿童发展状况的追踪都需要合理的教育评估。对评估方法和技术的缺乏,导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教学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2.专业技能水平有限。

特殊教育的对象是有着各种障碍的特殊儿童,其工作的复杂程度非普通教师所能比,需要更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更强的专业技能。调查发现,91.6%的教师能够组织好教学活动和有效管理班级,并为特殊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基本能满足他们的需要。但在特定的专业技能方面,比如相关康复技能,78.8%的教师表示了不确定,这反映了相当部分的教师对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缺乏信心。超过一半的教师缺乏制定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的能力。对教师制定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内容的研究,发现其质量不高,并不完全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这种状况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一方面,现有的特教学校教师群体中多数是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缺乏职前专业素质培养。即使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在职前培训中也存在重理论传授、轻实践教学的状况。另一方面,在职培训不足,仅有的培训主要以新知识传授为主,缺少专业技能培训。

3.专业态度良好。

与普通中小学教师相比,特殊教育教师需要付出更多的爱心、具有更强的责任感和耐心。调查发现,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对特殊教育教师职业本身的理解和认同程度较高,教师队伍比较稳定,教师流失率和流动率很低。很多教师在谈及对特殊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感受都提到“热爱特殊儿童”这个词语,他们认为特教师资应该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等良好的职业道德。尽管工作很辛苦,大多数教师表示愿意奉献,尽可能为特殊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并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准。整体上看,大部分教师具有良好的专业态度和高尚的专业情操,对工作有较高的认同感和投入感,但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较差,难以承担起教育康复的责任。

(三)职后培训体系不完善

调查发现,在当前教师培训热潮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训项目很少,而且往往多是短期培训。超过九成的教师认为接受的特殊教育专业培训太少。这反映了职后特殊教育专业培训机会不多、覆盖范围有限。近两年,s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显著加强。s市教育局于2013年3月,组织全市230名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在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分三期进行全员培训。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专业能力和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康复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切实将“医教结合、综合康复”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到特殊教育康复教学中,又委托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特殊教育康复技能骨干教师培训班,对全市46名特殊教育康复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目前,非特教专业毕业特殊教育教师接受特教专业培训比例已达到64%。调研发现,职后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还不能满足教师的需求。广大特教教师对近两年的培训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许多培训科目和内容针对普通学校转岗教师,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强,通过培训提高了业务水平。仍有不少教师认为,培训整体上还是偏重理论知识。当下教师最迫切的现实需要是专业技能水平的提升,尤其是智力障碍、自闭症、情绪障碍等方面的教学技能和干预技术。多数教师希望采用理论讲授和操作示范并举的形式开展培训工作。

(四)注重科研,但面临不少困难

调查发现,近三年来超过一半的教师参加过教学研究,其中约三成的教师参加过市厅级以上的教育科研项目。如z县特殊教育学校已经成功获批两项省级课题,课题研究成果在s市其他县区特教学校中推广应用;l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与本省培智学校地方教材建设的课题研究,并有两项县级科研课题获得立项。从研究内容主题看,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科研带有很强的行动性、实践性,与教学工作实践需要紧密相连。课题研究的成果并不都是以理论性的学术文章呈现,多是以校本课程、特色教学模式等呈现。对参加科研的障碍和困难,教师们意见不一致。近一半的教师认为时间精力不足是阻碍自己参加科研的最大障碍,而三成的教师认为从事科研工作的最大障碍在于缺乏专业的指导。此外,资料有限、经费不足等也是现实困难。

三、基于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能力建设,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随着国家一系列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出台,特别是教育部等五部委《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意见》的颁布,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已经有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根据这些政策文件精神,s市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强化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和提高待遇等方面对该地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做出了具体安排。怎样把国家政策和s市的有关安排落到实处,不仅需要有关部门认识的提高,还需要强化执行能力,尤其政策执行工具和技术的研发。如该市在上述政策文本中明确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普通学校承担特殊教育任务的教师,除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教补贴费外,地方政府按其本人岗位和薪级工资之和25%核定发放特教补助”,但调研发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不少县(市)、区并没有做到。此外,该市规定“县(市)、区财政要从每年的教育培训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特殊教育的教师培训工作”,但究竟拿出多少、以什么的形式拿出等这些问题并没有明确下来。因此,对这些政策必须进行操作性研究,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和问责机制,以确保政策实施的有效性,提高政策执行水平。

(二)研制完善的专业标准,严格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认证

欧美发达国家对特殊教育师资的从业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如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制定的《每个特殊教育者必须知道什么———有关特殊教育教师准备和资格的国际标准》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从业者必须掌握特殊教育的一般理论知识、有关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特征的知识以及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订与实施能力等。而在我国教师从业资格制度体系中,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已经有了明确的职业资格标准,但尚无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与普通学校教师相比,特殊教育者既需要掌握一般性的教师教育专业知识和能力,又要掌握特殊的专业知识、伦理规范和专业技能。因此,必须尽快研制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实施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以推动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

(三)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其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

如前所述,国家有关教育法律和政策都明确规定了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津贴,但实际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必须深刻认识特殊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和复杂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教育教师享有与其劳动相当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一方面,实施荣誉倾斜,在优秀教师表彰、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加大特殊教育者比例,同时加强优秀感人事迹的宣传,从精神上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另一方面,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经济收入的提高和工作学习条件的改善,从物质层面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教师。

(四)改革特殊教师教育,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质量

在职前特殊教师教育中,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结构,加强实践教学,“建立以突出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并重的新的教学计划结构模式”。在增加实践教学课时比重的同时,要严格实践教学质量标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后培训是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在职后特殊教师教育方面,一是要加大培训经费投入,扩大培训的覆盖面,建立严格的继续教育计划。二是优化培训内容,要针对一线教师的需要,增加实践性转移技能培训。三是改进培训形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与对接,注重培训的临床性、实践性,提高培训实效。四是建立科学的培训评估机制,加强培训过程监督和质量控制。五是加强培训资源建设。丰富的资源是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这需要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不同区域特殊教育资源的共享。特殊教育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特殊教育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专业化水准。通过教师专业发展促进特殊教育可持续发展已经开始成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是动态的持续发展,需要政府、社会和学校以及教师自身共同的不懈努力。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篇4

加强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是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文章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例,在总结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经验,分析其存在问题,展望其未来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对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校长培训、培训内容和形式创新、培训支持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思考;江苏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办好特殊教育”[1],这为我国特殊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也对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如何根据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需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是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关键。本文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为例,在分析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依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2015年)[2]和教师专业成长规律,仅就特殊教育在职教师和校长的未来培训发展情况进行了思考,以期对相关研究者和师资培训实践工作有所启发。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状

(一)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有经验

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3](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无论是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还是教师工作,都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和加强。2012年开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4]以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等国家纲领性文件陆续出台[5],有力地加快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此背景下,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1.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受众面和项目内容得到拓展

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受众面得到大力拓展。一方面,以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师培中心)为基地,负责贯彻落实了由教育厅牵头制定的覆盖全省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计划。例如,在“十二五”期间,省师培中心先后举办特殊教育教师培训44期、2404人次,对全省109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正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了两轮培训。另一方面,省师培中心积极参与和承担了国家师资培训计划,如参与实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服务,为内蒙、新疆、甘肃等西部各省特殊教育教师开展培训,又如争取到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项目,近三年已举办9期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班,培训校长450余名。这些师资培训项目的推广与落实,提升了大量特殊学校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水平。除此之外,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内容也越来越具体和有针对性。例如,针对特殊教育学校不会使用相关设备的情况,省师培中心牵头开展了设备使用的专项培训。通过举办数期特教设备使用培训班和蒙台梭利教育班等,及时帮助基层特校的老师学会使用设备及技术。针对江苏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发展的需要,举办了学前融合教育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培训,有力地促进了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的发展。针对教师对融合教育观念的了解不足,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组织专家团队编写网络远程培训《融合教育》教材,拍摄教学视频,并通过网络远程培训体系进行远程培训和网上知识竞赛,全省“十二五”期间有35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融合教育》课程的学习,较好地普及了特殊教育教学知识和方法。这些项目的开展体现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主动性和引领性,也更好地促进了特殊教育发展工程[6]的落实和特殊教育“两头延伸”的发展可能性。

2.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质量得到提升

为了提高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质量,需要做好充分的调研、论证和监督等工作。江苏省师资培训工作首先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复进行专家论证,认真做好培训方案。比如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国培项目实施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到校长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是所有校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新入职校长亟待提高的专业能力,以此确定了以学校发展诊断、学校规划能力为主线、校长专业标准学习和校长专业素质提升为副线的培训内容,按照“理论学习(了解诊断和规划发展的知识和方法)———影子培训(在先进学校跟岗、调研学习)与沙龙研讨、案例分析———返岗实践并制定所在学校发展规划”三个基本阶段依次展开校长培训。实践表明,基于实践调查的培训方案针对性强,实操性好,不仅帮助校长学到了理论和方法,提高了认识,拓宽了视野,而且还学习了先进学校的优秀办学经验和校长领导艺术。最为重要的是,通过返岗培训制定发展规划这一综合实践环节,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大提高了校长谋划和领导学校发展的能力。另外,还通过积极探索和创新“接地气”、针对性强的培训方式来提高培训质量。例如,在聋校、盲校学科骨干教师培训中,重视学科教学、特殊教育专业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升,注重将学科知识教学与特殊教育更加紧密地结合,理论联系实际,让培训学员通过上课、评课、研课等方式,提升学科教学能力和特殊教育专业化水平。再如,在校长培训方面,探索并建立了以提升校长谋划学校发展能力为主线的培训方式,实行“学”(理论学习)“研”(案例研讨会)“察”(考察学校)“跟”(跟岗影子培训)“导”(返岗培训指导)一体化培训,特别是在返岗培训时,由相关专家集中对每个校长的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现场点评和典型案例分析,帮助他们在实践反思的基础上,融会贯通,以此提高了他们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质。

(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现存问题

从总体上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师资培训规模、培训内容和方式、培训教师队伍等方面。首先,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不能满足未来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虽然江苏省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逐年扩大,每一所学校的校长和骨干教师都参与了各类培训,一些专业任课教师、心理咨询教师等也参加了相关专业培训,但总体而言,还有大量特殊教育教师没有机会参加高级别、高质量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项目。特别是随着随班就读的开展,需要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起随班就读工作,但接受过特殊教育相关培训的普通教师数量相对不多。其次,培训内容和方式还比较陈旧和单一,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现有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内容还未完全跟上最新的特殊教育相关政策或思想,培训内容较多是根据传统的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组织和传授,还不能做到有效地适应特殊教育实践工作的一些新政策思想、新实施模式。在培训方式上仍然以讲授为主,虽然已经尝试增加了大量实践内容,创新了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培训模式,但仍处于摸索中。随着特殊教育学校的转型,越来越多的特殊教育教师需要承担起指导随班就读、开展送教上门服务等工作,越来越需要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但目前的培训内容还不足以让参训教师有效地开展实践工作。第三,培训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培训教师队伍人员短缺,缺乏高素养的培训教师队伍。有些承担培训任务的专家自身缺乏实践能力或理论厚度,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由于特殊教育的新课程标准、融合教育的普遍实施、送教上门等工作都还处于起步阶段,授课专家自身更新知识、积累实践经验也需要一段过渡期,这也会造成培训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无法完全满足现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需求。另外,还存在授课专家库资源建设不够充分,专家库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可选择空间较小等问题,这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根据培训需求合理选择相应的授课专家。此外,培训管理机制不够优化;培训设施和硬件条件(如住宿、餐饮和培训场所等)较差等问题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发展需求

今后,我国的特殊教育将进一步呈现转型发展新态势:一是随着特殊教育发展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头延伸”发展,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二是随着大力发展随班就读,我国特殊教育将更加走向融合;三是随着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的实施,特殊教育将进入全面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的发展过程。这一转型发展过程必将对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首先,师资培训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随着特殊教育发展的“两头延伸”,在职教师培训的重心亦将随之向两头延伸,大批新入职的学前教育教师和职业教育教师都面临着特殊教育专业知识、能力和职业技能培训不足的问题。其次,在“十三五”期间,随班就读的新发展要求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部门做好对在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随班就读知识与方法的培训,提高他们开展随班就读的能力。第三,根据“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要求,师资培训工作的重心将进一步转向全面提升在职教师专业化水平上。要按照《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中的专业要求,提升在职“熟手”教师的专业水平;培养一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头羊”———专家型校长和教师,即名校长、名师和一大批教学骨干教师。还要配合三类特殊教育课程标准的贯彻落实,开展相关课程研修培训,推进特殊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深化改革。当然,还要积极开展信息化和辅助技术运用的培训,这也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时代特征的体现。第四,随着国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需要建立与完善特殊教育教师发展机制。

二、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建议

(一)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分类培训

充分发挥省级师资培训中心的骨干作用,根据特殊教育发展新态势和教师专业成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要,立足本省,面向全国,注重能力,按需施培,全面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首先,根据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发展需要,积极开展学前特殊教育以“三早”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培训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其次,根据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需要,配合全国特殊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采取远程网络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和资源教师等方面的培训。第三,根据“办好特殊教育”、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的要求,重点做好“熟手”教师和名师、教学骨干等方面培训。这几类教师培训要以新课标学习研修和课程改革为主线,以师德教育、学科教学能力和个别化教育能力提升、必要的康复方法、辅具技术应用、特殊教育科研能力和教学经验的总结等为重要内容全面展开。在“熟手”教师培训方面,对工作至少五年以上、熟悉教学工作的“熟手”教师开展提高培训。这个层次是在职教师的主体,和新入职教师层次共同构成教师队伍“金字塔”型的基础。在名师和教学骨干教师培训方面对教育家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和教学骨干分层开展培训。教育家型教师是塔尖;学科带头人等专家型教师是第二层次;一大批的教学骨干是第三层次。通过分层培训,培养出一批特殊儿童教育家、专家型的学科带头人和一大批骨干教师,形成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合理梯队,从整体上提升特殊教育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

(二)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培训

校长是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的灵魂和关键。所以,要继续高度重视校长的培训。校长培训需按照校长专业标准的要求和不同发展阶段校长专业化的要求,突出校长对学校发展的谋划力和领导力、文化建设能力、校内治理能力和领导者素养的提高等。针对新上岗和转岗校长,需帮助他们了解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特殊儿童、特殊教育理论和方法(如新课标的解读与实施)、特殊教育学校管理和队伍建设的特殊性等,初步胜任校长之职责。针对任职五年以上的校长培训,需通过问题导向的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拓宽视野,更新教育观念,提升领导力和专业素质。培训的重点是提升他们规划学校发展的能力、课程领导力、校内治理能力以及以理论思维和组织能力为核心的专业素养。针对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校长的研修培训,要注重把研修与系统总结特殊教育学校办学经验、特色发展的课题研究结合起来,力图通过校长培训和相关研究,培养出一批眼光超前、理念先进、能力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的专家型校长和教育家型校长。此外,还可以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动态变化和学校自身发展情况,按需开展各种类型的培训,譬如根据特殊教育学校内部治理改革的需要,举办不同类型特殊教育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培训;积极开展与内涵建设密切相关的课程标准贯彻落实等方面的专项培训,主要包括课标研修、科技辅具使用、康复技术、医教结合和送教上门,继续做好手语、盲文推广服务等培训工作等。总之,特殊教育师资培训应根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所需,按需施培,长短结合,灵活多样地规划和推进。

(三)加强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创新

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的创新是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实效的关键。一方面,要根据全国、地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教师、校长专业成长规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在职教师及校长的专业培训需求的调查研究,真正搞清楚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师和校长的共性需要和个性需要,并从时展、事业发展、地区特点和个人专业提升的不同需要,设计适合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教师(如新手—熟手—教学骨干—名师)、校长成长需要的培训方案。每种培训方案都要有明确的主题和能力训练主线,形成按需施培、长短结合、主次分明、必修与选修相结合、且具有弹性的课程模块结构。另一方面,要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核心,推进培训方式改革,如加强跟岗培训、返岗培训的专家点评和指导,注重教师上“下水课”和校长跟岗学习等实践环节,积极推进并形成理论联系实际、教学研一体化、职前职后一体化的培训体系和培训模式,充分运用“互联网 培训”双向互动的现代化培训方式,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和效应。

(四)健全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保障体系

1.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是提高培训质量的根本。因此,要着力抓好三支队伍的建设:一是管理者的培训。培训管理者不仅要有开放的市场意识和经营意识,还要熟悉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相关业务,具有培训课程开发的能力及计划组织能力。但现有的培训管理者队伍能力水平与这一要求尚有较大差距,所以,要加强培训管理者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二是依托高等院校相关学科和专业,进一步加强院校自己的专家队伍建设。要采取措施和激励政策,鼓励校内专家深入基层特殊教育学校,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个案研究和行动研究,不断提高授课专家的特殊教育理论和实践能力,进而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采取更加开放的用人政策和契约机制,在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基层学校聘请一批知名学者和实操能力强的教学专家(如一线校长、特级教师等)加入到培训工作中。通过几年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支责任心强、能力突出、实操性强、专兼结合的培训专家队伍。

2.完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管理体制

要围绕建立和完善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政府及主管部门,要根据《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加快建立教师培训专业标准、任职资格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认定考核标准,严格特殊教育教师准入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及考核制度的执行,以制度规范教师不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其次,培训部门要切实督促教师和校长接受培训考核和平时检查,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逐步将培训考核成绩纳入教师、校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机制。第三,要加强培训管理体制的改革,在政府教育部门的统筹下,进一步明晰高校与基层学校在培训中的责权利,加强校际培训合作,逐步建立校内外一体、任务共担、责任分享、合作双赢、开放灵活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形成高校与特校“联姻”、校内(系统理论学习、工作坊研修、个案分析、专家点评和交流、课题研究等)校外(跟岗实习、跟岗研修、教师结对、合作研修、共同成长)培训一体化的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促进教师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3.重视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资源建设

特殊教育师资培训的有效开展需要依赖于较好的资源建设。为了更好地开展特殊教育师资培训,需要加强信息化、教学资源库和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建成依托互联网双向互动的、无障碍的学校信息中心和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还要加强培训机构和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机构的组织架构、人员配备、管理制度和考评制度,加强校外培训基地建设,逐步建立开放的、校内校外一体化的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此外,还需要进一步高标准建设师资培训中心和会议中心,逐步使住宿、餐饮和会议条件能够满足特殊教育师资培训规模的要求。

作者:陈蓓琴 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新华社.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

[2]教育部.关于印发《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eb/ol].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eb/ol].

[4]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eb/ol].

[5]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eb/ol].

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总结篇5

【关键词】特殊教育;薪酬;障碍;对策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特殊教育起步晚,发展慢,任务艰巨,目前特殊教育教师的薪酬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并且作为地域广阔和风俗文化多样的中国,每个地方的特教教师薪酬制度都不一样,考虑到当地政府部门的重视程度、城市贫富差距和社会风气先进性等,很难制定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薪酬制度,这也给特殊教育教师薪酬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带来较多障碍。

一、我国目前特殊教育教师薪酬制度存在的障碍

(一)特殊教育津贴增幅小。特殊教育津贴是对从事特殊教育编制内的教师的一种鼓励性补贴。1956年,我国就设立了特教津贴,也就是在基础工资上再另外加发15%的补贴。然而61年过去了,如今的社会经济形势与当年新中国成立初期已是今非昔比,15%的特教津贴对于教师而言已经失去了所谓的鼓励性质。即便是如此低的标准,有些地方政府也不够重视,而一些重视特殊教育的地方政府,提高了一定比例的本地区特教津贴,个别地区还把特教津贴纳入了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并且在该岗位退休教师的退休金。尽管如此,从总体上来说,因为定的初始标准过低,导致全国范围内特教津贴的实施标准仍然是一片乱象。(二)特教基础工资偏低。特殊教育教师要面临的是一群有生理或心理上疾病的孩子,这些孩子通常生活不能自理,且存在沟通障碍,不能确切地感知正常人的语言和思维,很难引导,这给特教教师带来了很大的工作压力,特教教师要付出比普通教师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去管理教导这些孩子。但是特教教师的基础工资却比同级普通教育教师要低,工作艰辛而回报少,特教教师在物质和精神都得不到很好的满足,这对于留住特殊教育人才而言是一个很大的障碍。(三)特教绩效考核无优势。特殊教育教师的绩效考核标准与普通教师一样,并未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但事实上,特殊教育教师教学难度及心理压力更大,他们的教学要求更高,需要具备与残疾学生交流沟通的专业技能,还要花费大量的精力管理学生的生活,承担更多的安全责任,精神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另外,面对特殊的孩子,还要因材施教,然而学生的反馈却不一定有成效,这样的长期教学会导致特教教师身心疲惫,成就感缺失,甚至想退岗离岗。所以,在绩效与考核上理应向特教教师予以一定程度的倾斜,给予他们额外的物质精神奖励,减少特殊教育教师的流失。(四)特教职称晋升困难。职称的评定关系到教师工资、晋升以及以后的退休待遇,是很多教师的终生奋斗目标。但特殊教育教师的职称晋升并没有考虑到特教的特殊性,只是纳入普通教育职称评定体系同步进行,需要、课题研究、学业成绩评定、普通话等职称评定“硬条件”,这些都是完全依据普通教师的条件制定的,因此,特教教师的反响十分强烈。特教教师的从业资质也与普通教师有很大区别,特教教师从事的是“康复教育”、“医教结合的教育”,既不是单纯的医学,也有别于普通教育。然而目前无差别的评定标准并不利于特教师资队伍的培养,更不利于调动广大特殊教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而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评比名额少之又少,在评选特级教师时完全不考虑特殊教育的特殊情况,和普通教师一样的标准,看似平等,实则很不公平。如果这一基础性问题不能很好解决,极其不利于特教教师队伍的稳定。(五)特教教师编制名额少。相对于普通学校教师而言,特殊教育教师的编制名额十分有限,有些特教教师从事了数年的特教工作,却依然不能入编,这对辛勤耕耘的特教教师们来说有很强的挫败感,因为没有入编,就意味着享受不到特殊教育教师正常的福利补贴,不能满足物质需求,精神上也得不到很好的激励,会导致特教教师工作积极性不高,最后可能会造成特教人才的流失,不利于特殊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破解特殊教育教师薪酬制度障碍的必要性

(一)破解特教教师薪酬制度障碍是吸引和留住特教人才的关键。特殊教育教师工作压力大,工资低,保障差,导致特殊教育行业成为一些毕业生选择就业对象时一开始就抛弃的行业。因此,提高特教教师薪酬待遇对于吸引和留住特教人才是十分必要的。(二)破解特教教师薪酬制度障碍有利于激发特教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教教师的投入如果能得到更多的回报与认可,这无疑能最大程度地激发教师们工作积极性,增强职业认同感,使特殊教育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特殊教育事业中,从而加快特殊教育的发展。(三)破解特教教师薪酬制度障碍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薪酬待遇,缩小与普通教师的薪酬差距,并适度增加特教补助津贴,是对特教教师工作的一种认可,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

三、完善特教教师薪酬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大特殊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二)充分考虑到特殊教育行业的特殊性,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并且按比例享受额外津贴,来吸引和留住人才,更能调动特殊教育教师的积极性,最大可能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深化体制改革,将特殊教育事业作为行业重点来对待,借鉴和吸收国内外良好的管理制度和系统,完善特殊教育教师薪酬制度,保证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开,通过对绩效评估系统的完善和薪酬激励机制的健全,才能更好的提升特殊教育教师的满意度,打破重重阻碍,营造高效合理的环境。(四)当地政府应该充分认识到特殊教育作为特殊的群体,更应该受到政府政策和相关法律规章的保护,不仅在物质薪酬上,更要关注特殊教育教师精神上的满足。在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上做适当放松处理,并妥善采取优惠政策。(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他们为特殊教育行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默默奉献了一生,就应该也必须得到应有的荣誉。在社会保险上向这些劣势人群提供“保护伞”。社会保障就像是他们最后一道安全线,只有真正保障了他们切身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特殊教育教师没有后顾之忧,才能充分发挥乐观热情的工作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特殊教育伟大事业中。

参考文献:

[1]邓猛,颜廷睿.西方特殊教育研究进展述评[j].教育研究,2016,37(01):77-84.

[2]石学云.我国特殊教育教师胜任特征模型研究[j].教育研究,2015,36(04):79-85.

[3]柴江,王军.特殊教育教师职业认同与工作满意度的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14(11):8-14.

[4]张伟锋.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改革的可行途径——理论依据、相关概念的探析[j].中国特殊教育,2014(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