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审计报告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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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篇1
关键词:内部审计;审计报告;编写方法
一项内部审计项目按照事先制定的审计计划,完成了现场审计工作,就进入到了审计报告编写阶段。然而在内部审计报告编写过程中,在审计发现和建议方面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可能是最费时间的阶段。美国审计专家拉里・索耶在《索耶内部审计师指南》中指出:“在编写报告过程中,审计部门内部引发冲突的根源无法超越。在编写审计报告的痛苦过程中,似乎忘记了最出色的分析结果和最有效的计发现。”可见中外内部审计在审计报告编写阶段都面临着相同的情形。快捷地高水平地完成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写是内部审计人员追求的永恒目标。
一、编写内部审计报告节省时间的方法与策略
现场审计结束后,开始编写内部审计报告,如何尽快完成报告编写,审计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和策略。
(一)审计过程中与被审计单位人员经常沟通和交流,及时通报内部审计的结果
等到审计结束时才将审计意见和建议与审计单位进行交换意见,那么被审计单位见到全部结果的那一刻所受到的冲击效应,会加剧被审计单位退回审计报告的想法。逐渐向被审计单位透露审计结果,会大大降低被审计单位的激烈的抵触情绪。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认为具备了沟通交流的条件,就应该以正式的或者临时备忘录的方式,与被审计单位分享信息。
(二)减少内部审计报告不必要的审查层次,减少审查人员的数量
内部审计部门的多重审查层次通常是审计报告编制延迟的最大根源。规范审查程序,减少审查层次和审查人员数量,会缩短和加快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写进程。并不是参加审查的人员越多,就能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当然每增加一次审查就会提供一个新的看法,就会提供不同层次或者不同类型的专业知识。然而让具有丰富经验的审计人员对草稿予以审查,完全可以代替其他人的审查。减少审查层次是推动报告审计编写更快向前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注意审查层次和审查人员的减少在审计报告质量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使用团队写作可以压缩审计报告编写的过程
审计报告编写一般由审计组组长指定一个成员起草审计报告,然后审计组所有成员对审计报告提出修改意见。这个过程需要很长时间。如果把审计组和所有审查报告草稿的人员集中到一起,共同起草报告,就会大大缩减报告编写的时间周期。这个方法允许内部审计团队和审计主管人员在一起,讨论报告草稿,提出修改意见,没有通常编辑过程中无休止的反反复复。团队写作要将审计组、审查人员聚集在一起,在会议室前面的屏幕上投放审计报告,所有人围着会议室的桌子坐着,都可以对审计报告发表个人看法和意见。
(四)让被审计单位的人员参加审计报告编写会议
审计报告编写会议是更为大胆的一种团队编写方式。将所有审查人员集中在会议室,与团队编写相似,报告编写会议也让被审计单位人员参加。这样被审计单位人员在报告初稿公布前,也能提出他们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这种方式可能增加会议的紧张气氛,也会增加报告修改的难度,然而报告一旦确定,被审计单位就会接受,同时为审计整改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尽量减短审计报告的篇幅以加快报告编写过程
在缩短编写审计报告时间周期方面取得成功的审计组,通常会编写较为精简的审计报告,编写这样报告不仅易于编写,而且易于阅读。报告越短,编写和编辑花费的时间就越少。繁杂也能让审查过程缓慢,所以一般而言,越简单越好。较长的报告,与被审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也是一件繁重的事情,因此在整个编写过程中,精简报告应该是值得的。
二、让被审计单位更容易接受内部审计报告的方法与策略
无论审计组在项目进展过程中沟通得多么好,被审计单位时常还是会对内部审计报告感到敏感或者担心。尽管内部审计报告编写及时,适用法规准确,被审计单位仍然会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通过我们不断地努力,可以减少或不让这种情况出现。有句老话说得好:“重要的是,不是你说了什么,而是你如何说。”一份内部审计报告所引起的反响,取决于报告中如何表述所发现的问题以及如何表达意见和建议。
对于内部审计人员而言,不仅要能够清楚地阐明发现的问题,还要能够阐明潜在影响因素是什么,能够阐明如何加以解决问题,而且还要鼓励被审计单位采取整改,这是内部审计的终极目的。如果我们没有鼓励整改,那么审计的目的就没有达到,整个审计过程就是浪费时间。谈到鼓励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与一大堆的批评相比,一点点的褒奖更能够激发百倍的积极性。我们平常所谈论的情感和观念,算不上是什么要紧的东西,但是在接受一份内部审计报告方面,却能够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三、内部审计报告中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的事项
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时,文字表达上要尽量做到准确、严谨,同时避免出现让被审计单位感觉不舒服的语言,这样的审计报告才能为被审计单位所接受,才能激励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有些表达方式不能使用,至少应当少用。
一要避免使用“被审计单位应当考虑……”这样的表达方式。内部审计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地提出具体措施的建议。当我们的意见和建议仅仅是“考虑”某些事情时,这就将采取措施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要求置于了不利地位。没有一个内部审计人员希望被审计单位对给出的意见和建议,仅仅做出一个“行,我们会考虑”的反应。
二要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话。采用诸如“似乎是”、“我们的印象是”、“表面上看是”这样的短语表述,让人感觉在回避表明观念。如果太频繁地回避表明观念,那些阅读内部审计报告的人将会得出结论,内部审计人员没有提供有支撑基础的事实。被审计单位必须知道他们可以信赖审计发现和建议,模棱两可的话让他们听上去更多地好像是直觉。如果审计报告含有模棱两可的话,那些审查报告的人也会把它退回来,要求提供更多的信息。
三要避免过度使用强调成份。诸如“明确”、“特别”或者“十分”等词语,由于增加强调语气,似乎又走到了模棱两可的对立面。但是这些强调词语也是不明确的,它们可以看成是另一类型的模棱两可的话。强调词语会引起疑问,诸如“意义重大的”,是与什么相比呢?“明确地”,依据什么样的标准呢?在审计报告中如果随意使用强调词语,不同的人员阅读同一份报告,可能对所讲的东西,会留下不同的印象。
四要避免使用绝对的语言。回避模糊是对的,使用诸如“一切”、“无”、“从不”、“总是”这些词语也是不恰当的。“被审计单位总是”、“被审计单位从不”,对被审计单位而言可能是好战的词语,促使他们开始寻找普遍情况的例外,而不是检查实际问题。审计人员测试了十项业务,没有一个得到了批准,这么说是恰当的;而声明所有业务从来没有得到批准,那就言过其实了。
五要避免使用指责性的语言。内部审计报告应该是促进积极的变化,而不是进行归责。当报告给人以中性的印象,而不是给人以有争议的印象的时候,更有可能达成一致意见。目的是要找到问题的根源,而不是列出犯错误的那部分人的名字。针对审计建议,报告中明确了负责整改的那部分人员,这是巧妙的做法;如果说成是某某人的错误,那就让人难以接受。
六要避免使用否定性的z言。诸如“被审计单位未能实施恰当的控制”这样的描述,不可避免地会惹怒被审计单位将来进行整改的部门和人员。不用借助“没有”或者“失败”等词语进行责任归咎,只要简单地叙述问题,更有可能落实将来必须的整改措施;同时这也有助于保持与被审计单位的人际关系,毕竟我们以后还要对该单位进行审计。
七要避免过度使用专业术语。每个专业领域都有一定的专业术语,把专业术语从内部审计报告中剔除得越多,我们的信息就会越清晰。在审计报告中,如果使用诸如“业务控制”、“层次抽样方法”这样的术语,或者在审计报告中使用过多的会计语言,会让阅读审计报告的人感到无聊,难以继续阅读。
总之,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写是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需要与被审计单位进进行更多地沟通和交流,也就更需要讲究方法和策略。只有当内部审计人员掌握了报告编写过程的方法和策略,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richard f. chambers,lessons learned on the audit trail, [m].国际内部审计协会,2014.
[2]张雪秋.审计报告编写的原则和方法[j].湖南审计,2002,7.
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篇2
在《规定》和《细则》出台之前,审计机关经责审计往往在审计评价和审计结果的应用中难以把握。在《规定》和《细则》中对两者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审计评价中明确了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所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并对上述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在审计结果应用上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同时在《细则》中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审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等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主要职责。使审计机关在评价和应用审计结果的执行过程中有了明确的指引,提高了操作性。
2、经济审计报告“共性”的局限性
上述经责审计报告的共性特征,在经责审计报告在操作流程、出具主体、形式内容、评价应用上有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但在执行“共性“特征的过程中如果忽视审计项目的“个性”特征,容易使审计报告存在以下缺陷:
2.1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前述虽然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和环节明确,但审计组和审计机关的责权并不明确。《细则》中说明“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报告时“审计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经审计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出具。该规定意味审计报告各环节的对外出具主体均为“审计机关”。同时还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征求本级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同志,以及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或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的意见。”对上述征求意见几乎停留在口头征求意见环节,未见正式反馈文书。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明确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并对下列事项承担责任:“……(四)得出的审计结论不正确的;(五)审计组起草的审计文书和审计信息反映的问题严重失实的;(六)提出的审计处理处罚意见或者移送处理意见不正确的;(七)对审计组发现的重要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报告的;……”,按《细则》的要求处理,审计组对最终审计报告的审计结论、反映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均不具备决策权,权责不对等导致出具审计报告的主体责权不明。
2.2经责审计报告与经责审计结果报告的同质化。由于《细则》明确了需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但对于审计结果报告的具体内容仅进行了粗泛规定,并规定“审计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确定审计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笔者通过比较某市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发现,经责审计报告和经责审计结果报告在结构体系上完全一致,区别仅在于结果报告上删除了部分数据。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字数上的差异不足20%。显然这也不符合“精简提炼形成的提交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反映审计结果的报告”的要求。
2.3审计内容缺乏针对性。《细则》对审计内容的规定不可谓不细致,具体到了地方各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等方面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处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有个性、不同个性的领导干部其施政风格也迥然不同所形成的经济责任也必然带有鲜明的任期领导干部的个性色彩。如果仅仅是在内容上为符合《细则》的相关规定,套用格式,千部一腔,千人一面难以起到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不能反映分布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千差万别。久而久之就会失去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3、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
要解决上述问题,作为审计机关必须探讨经责审计报告所具备的“个性”特征,并在实践过程中形成具备操作性的工作指引,将审计报告的“共性”与“个性”兼具。才能形成一份有价值的经责审计报告。笔者认为经责审计报告在“共性”的基础上融入“个性”特征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明确审计报告出具环节的责权划分。各审计机关应该制定具体的审计环节审批流程,并明确审计责任。如某市审计局在制定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规定“审计组应根据审计业务会的决定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议题、发现问题、、拟处理意见同时记录业务部门、法制(审理)机构陈述意见及理由。在制定的《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行办法》中明确了审计报告出具的流程审批程序,并且明确了法审批机构应当合理组织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对下列审理事项承担责任:(一)审理意见不正确的;(二)对审计结果类文书做出的修改不正确的;(三)审理时应当发现而未发现重要问题的。对审判部门责任划分明确。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中对审计组责任的规定,并未进一步说明。笔者建议在各审计机关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考虑到审计结果审批单位和审计组之间的责权划分,制定责任分担机制,有效规范各报告出具环节的责任划分。
3.2明确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为提高审计结果报告的可利用性,应该充分思考审计结果报告的应用范围和作用,明确审计结果报告的特征和主要内容,不要将审计结果报告作为缩水版的审计报告。应该在审计机关内部研究的基础上,负责任的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各审计单位应该探索审计结果报告撰写内容和主要适用范围。根据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特点,撰写具有“个性”特征的审计结果报告。如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审计单位可以增加同岗位的横向和纵向的指标对比情况,使信息使用者具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中体现该岗位的风险认识,体现审计结果报告的咨询、决策价值。
3.3经责审计审计内容的个性化方案设计。《细则》虽然对经责审计内容有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领导干部也进行了一定的区分。但是,该规定终究是纲要性的指导,具体到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甚至不同地区都具有其“个性”特点。因此在进行经责审计内容的确定时应该将需要反映的内容具体化,针对本地区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审计机关需要设计个性化的审计实施方案。运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笔者通过比较2014年某市两位镇长的经责审计报告,总结情况如下表所示。从上述对比可以发现,报告中对“共性”的认识不足,缺乏统一的指标和标准,在审计内容中也未能体现针对该领导干部在履职、决策、合规方面的“个性”描述。笔者认为作为一个镇长,在对其进行经责审计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其所处环境和历史,充分反映所处岗位的独特性,反映其在该岗位上的发展、变化、人心、业绩、问题。才能形成有价值的报告。综上所述,经责审计报告的“共性”是经责审计报告出具的准绳,“个性”是经责审计报告价值的体现,在充分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各审计机关应规范在“共性”上的内容、模式、信息,也应该有创造性的关注经责审计报告的“个性”,以期形成真正有价值的经责审计报告。
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篇3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对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和上级审计机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投资审计部为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力量,成立由集团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和聘任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组成的集团内部审计队伍,在投资审计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审计人员的专业任职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列单位进行审计:
(一)集团公司本部;
(二)集团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
(三)集团公司投资的控股公司经征得该公司董事会同意的;
(四)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单位。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年度财务预算、投资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二)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三)年度经济目标考核责任制完成情况,经营者年薪及职工工资总额使用情况;
(四)经营者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五)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改项目;
(六)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情况;
(七)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及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开展审计调查,提出加强调控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以下职权
(一)参加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由集团公司审定公布后施行。
(二)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该项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办公场所等工作条件,如实反映情况,按要求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不得拒绝和阻挠。
(四)检查被审计单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账簿、资料、文件、电子数据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对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有权向集团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同意,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七)视实际情况,组织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或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和具备审计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的有关单位进行审计;
(八)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及纠正、处理违规行为的意见;
(九)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十)对违反财经法纪和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集团公司领导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四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机构根据上级内审机构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根据集团公司特殊需要,也可实行临时专项审计。
第十三条审计方案。按照审计项目计划,根据被审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第十四条审计通知。根据审计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并组成项目审计组,提前三日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临时审计除外)。
第十五条实施审计。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经济合同,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获取各类审计证据,包括书面证据、实物证据、视听电子证据、口头证据等,并及时编制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审计报告。审计组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初稿)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意见,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初稿)经审核后出具审计报告,报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被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内部审计机构将根据有关要求将审计结果报送上级审计机构。
第十七条被审单位应根据审计报告及时作出处理,并在审计报告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告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被审单位对审计报告如有异议,可以向集团公司董事会提请裁决处理。
第十八条后续审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后续审计范围,实行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报告下达执行一定时期后进行,检查审计报告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集团内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加强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积极配合内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各单位的内审结果作为年度经济责任考核及有关先进评比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报集团公司批准后对被审单位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将给予奖励。
对、、、泄漏机密的内部审计人员,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与本单位原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投资审计部负责解释。
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篇4
1.审计报告责任界定模糊、条理不清晰。
在一些没有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的单位,内部审计报告责任界定模糊;或者由于单位内部奖惩措施缺失、不到位,体现在报告中就会条理不清。
2.表达不简明。
大多数内审报告很少用图表、图示来演示数据变化和发展趋势,不能把复杂的数据一目了然地展示给报告的使用者。
3.审计分析不详尽导致审计结论不准确。
审计时收集数据不具体、不全面,后期内审报告分析和对比就不够详尽,导致审计结论不准确。
4.意见或建议没有针对性。
分析存在问题部分与内审意见或建议部分之间缺乏相关性,没有归纳问题的要点。
5.归类不合理。
没有把同类的问题统一归纳,有的报告没有按照内审工作流程顺序分类,有的没有把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分类,各类问题常常交差罗列,眉毛胡子一把抓,致使整篇报告杂乱无章,无法集中深入地揭示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原因。
6.思路不够开阔。
一些内审人员的分析思路只局限于财务数据,没有分析数据背后的原因,审计报告内容没有涉及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方面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二、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认为写好内部审计报告要抓住以下几个关键点:
1.要调动内审人员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写好内部审计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写好内审报告要讲究团队精神、协作意识,发挥集体的力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透过现象的原因,使内审报以告具有针对性,提示、引导被审计单位作出改进。同时,内审人员还应当掌握写作技巧,善于积累。内审报告具有很强的严谨性与规范性,既要文风严谨,适用法律准确,又要通俗易懂,方便被审计单位理解运用。
2.要勤学、善思。
由于内审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审计人员不但要注重审计专业知识的学习,还必须对相应领域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难点热点了然于心,这样才能在写内审报告时从容应对,保证报告的质量和效率。从编制内审计划到实施审计的过程,审计人员就应当善于分析问题,提出好的意见或建议,为写好内审报告打下基础,在实干中检验学习和思考的成果,不断积累经验,查找不足。
3.要把握审计要点,做到点石成金。
内审报告当中的内容应有所侧重,有所选择。首先,应重点把握被审计单位内部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寻找法律依据,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其次,在写内审报告评价时,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量分析时应当有详实数据支撑,使评价公正、公平,要进行全面、具体的评价,切忌片面。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面审计评价时,不能只简单地以数据增减数进行说明,还应当分析增减的原因,增加报告的说服力。要切忌“想象”发挥,做到“三不评”:不是内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评;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评;内审中未涉及的事项不谰。最后,还有应当把握内审评价的“度”,使用规范的语言、专业的表述和适当的措辞,切忌上纲上线。
单位内部审计报告篇5
1.建立单位内部审计行为规范标准,涵盖审计计划、组织分工、资源整合、现场管理、审计复核、审计结果公告等方面需要遵循的规范。2.建立单位内部审计技术标准,包括实施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审计报告、整理审计档案所应遵循的格式、内容和方式、技术与方法。
二、以通用审计程序为重点,加强内部审计程序控制体系建设
1.以审计资源为控制中心,针对审计计划、资源整合、现场调控、后续跟踪等审计全过程的审计人员行为,设计内部审计管理程序,合理配置有限的审计资源,提高使用效率,既要避免低风险领域审计过量和控制过量,又要防止高风险领域的审计不足和控制不足。2.以风险识别和分析判断为中心,针对审前调查、综合判断、分析取证、形成报告等审计全过程的技术与方法,设计内部审计业务程序,准确把握被审计单位或事项的内在发展规律,识别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确定重点精确延伸。
三、加强内部审计责任控制体系建设,确保审计控制标准和审计程序得以贯彻和执行
1.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质量责任制,明确审计各个阶段、所有参与人员各自应承担责任的条件和责任,增强审计人员质量意识和责任感。2.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报告质量检查制度,规范检查程序和检查方法,通过对内部审计报告质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优秀审计报告,督促不合格审计报告的及时修改,增加审计人员的自我约束与审计风险意识。3.建立健全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由于个人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不作为或过度作为导致被审计单位或本单位乃至国家利益遭受损失,严重影响审计形象的审计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内部审计项目关键环节质量控制
1.加强对审计实施方案的审核,提高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审前调查到位、审计目标清晰、重要性水平分配科学合理、审计重点明确,审计技术方法选用适当。2.切实执行审计复核制度,由审计组组长、业务骨干、审计部门负责人对内部审计报告并同审计工作底稿、取证资料及原始材料进行逐级复核,重点复核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审计判断和有关依据是否充分、审计结论是否恰如其分、措辞表达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实用和可操作。要特别重视现场复核和业务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3.形成审计业务会常态机制,在审计实施方案的确定、审计过程中重大发现、疑难问题讨论、审计意见出现分歧、审计报告定稿等关键环节,应经审计组业务会或审计机构业务会集体讨论确定。4.重视并主动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审计过程中,经常性地就管理状况、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特殊事项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审计报告编制初期,应与被审单位就报告编制与披露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进行必要沟通;审计报告初稿形成时,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对象)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对象)提出的不同意见,要将审计采纳情况,特别是不予采纳的理由及时反馈给被审计单位(对象),以使审计报告更符合客观实际,能被其接受。同时,应就审计意见或建议整改落实的必要性,与其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尤其是领导加强沟通,促使其积极主动整改。
五、以人为本,不断提升内部审计人员执业能力
1.加强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正确树立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观,既勤勉敬业、实事求是、不偏不倚,又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遵守保密原则。2.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分析判断能力和工作经验,把审计人员培养成为熟悉审计技术与方法,精通审计业务,掌握财务、会计、金融等各类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规、准则和制度,了解内部控制,懂得管理和沟通,实践经验丰富,具备写作与分析、信息技术、外语运用等基础综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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