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小学范文 -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15 21: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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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眉山映天学校:座落于四川省眉山市城区,始建于1993年,办学设施设备齐全、精良,校园环境清幽、雅致。截至2018年,有学生1300余人,从学前班、小学、初中到高中共35个教学班。教职工200余人。学校坚持“成才先成人,树人先树魂”的人本理念;
2、眉山育英实验学校:坐落在成都附近的中国诗书城眉山市的中心城区,毗邻三苏祠,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全寄宿制精品私立名校。截至208年,学校有学生1300余人,占地面积40020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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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首先是办学经费问题,私立学校的主要特征之一,是由办学者负责筹集办学经费,其中包括学校的设置经费和办学日常经费。办学者申请设置中小学时,必须具备一定数额的设置经费,审批部门在审批时,首先应对申请者的学校设置经费进行审查,以保证经费落实和经费数额能使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目前有些个人或组织在创办私立中小学时,并不具备必要的办学资金,是靠借款或贷款办学,并以向学生家长收取赞助费的形式在若干年内偿还借款或贷款。这种作法表明办学者并不具备必要的学校设置经费,而是一无所有,由学生家长集资办学,这种作法是不符合设置民办学校条件的。中小学作为社会公益机构,不同于企业可以靠生产的利润偿还贷款,举办学校,创办者在学校设置前必须将一定数额的办学经费,作为学校的独立财产先期投入,以保证学校具备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条件。创办者可以用自有资金,也可以用筹集到的社会捐赠款。如靠借款或贷款作为学校设置经费,办学者则必须具有可靠的经济收入和还款能力,但无论经费如何筹集,而这些经费或财产一经投入,则应作为学校的独立财产进行管理(租赁的校舍应签署较长期的租赁合同,设置经费中心须包括一定时期的租赁资金),学校一经批准设置则具有法人资格,学校的财产和各种收益由学校独立管理,并且只能用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学校发展,创办人不得随意抽回或挪用,同时创办人也不能向企业一样用学校的收益(包括各种家长和社会的赞助款)偿还先期投入的办学经费。不具备这种经济能力的,也就不具备设置民办学校的基本条件,那种如同经纪人一样的办学者对教育是不合适的。
私立学校的主要特点是学校经费自筹,一般来讲收取学费是私立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所以应允许私立学校收取学费,即使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私立中小学,也很难要求他们象国家举办的学校一样实行免收学费。同时私立学校应坚持公益性办学原则,合理收取学费。举办中小学不同于办企业,不应依靠收取高额学费获取过高的经济收益,更不能为任何个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私立中小学的学费标准应以收取培养成本费为基本原则,不应完全脱离培养成本收取高额学费。从世界各国来看私立学校的学费普遍高于公立学校,但一般较正规的私立学校也很少有将学费作为学校经费唯一来源的,私立学校更应通过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私立学校董事会应充分利用自己的条件和影响为学校筹集资金和争取社会捐助,建立基金,为学校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另外对私立学校的性质有些人还存在一定的模糊认识。私立学校的重要特点在于学校由个人或社会组织用非公有资金举办,在办学方面享有较大的自主权。但私立学校并不是私人学校,学校一经批准设立,在其存续期间学校财产独立,由学校自主管理。学校董事会应根据董事会章程管理学校经费,学校经费的预决算及重要开支应经董事会讨论决定,不应由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学校创办者可以进入董事会或担任校长参与学校管理,但都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和学校章程,不应把学校作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擅自决定学校的重要开支项目。目前有的人错把私立中小学当做私人的学校,认为既是私立的,就应一切由个人说了算,特别是学校经费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经费使用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有的甚至把学校经费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这些作法都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不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私立学校作为有法人资格的机构,财务工作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接受审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私立中小学作为一个自筹经费,自行决定使用的机构,更应加强对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学校董事会应定期审查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学校也应定期向教职工和家长公开帐目,对学校财务实行民主监督,避免私立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产生漏洞。
私立学校在遵守国家有关教育教学规定的条件下,在教学方面同样享有较大的自主权。但作为私立中小学,特别是实施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课程设置、教材选用及教学语言方面应符合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也就是私立中小学必须执行国家教委和所在盛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设课程,不得随意调整,中小学教材必须选用经国家教委审定推荐或经省级教材审定部门审定推荐的教材。在教学语言上除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可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教学外,都应以普通话为基本教学语言。有的私立中小学为了加强某一科目的教学,自行取消或增加了某些课程,有的在小学以开设英语课为主,并把英语作为基本教学语言,以为今后出国留学打基矗这种作法显然是违反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的,对中小学生全面打好知识基础是十分不利的。中小学的课程设置是根据中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地确定的,随意调整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中小学生的知识积累也是有害而无利的。对私立中小学不按规定设置课程的现象应引起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
篇3
1、邹城市匡衡路小学:学校附设幼儿园,在园儿童680名,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规范加特色"学校,育"合格加特长"学生;
2、泗河小学: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让泗水的孩子受到良好教育”的奋斗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3、曲阜市实验小学:是曲阜市对外开放、对内示范的窗口学校;
4、果庄小学: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办公、活动三区分明,德育室、劳技室、音乐室、实验室、音体美器材室、图书阅览室“六室”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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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然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随着中国改革开放,中国社会的经济、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讲话发表以后,曾一度在中国销声匿迹的“私立学校”重又复活起来,其发展势头大有愈来愈猛烈之势。
私立学较知多少
对于学校属性来说,世界上流行的说法只有两种:公立和私立。
由于“私”在中国是一个敏感问题,因此,改革开放之初,中国的私立学校重新回到中国教育的大舞台是以“社会力量办学”的面目出现的。
我们不需要对“社会力量办学”是否准确去咬文嚼字,但不可否认,中国语言文字在中国的历史进步过程中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1977年,中国恢复了高考制度。在这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文凭热”滚滚发烫:农家子弟上中专、考大学而跳出农门;下乡知青通过高考而返回城市;待业青年通过考学而有了工作;党政干部有文凭才能提拔。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改革开放,教育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杠杆:经济发展需要人才,人才培养需要教育,经济和教育的联系前所未有地紧密。因此,中国教育界的一批有识之士便挣脱了原有的教育体制的束缚,以民办公助的形式办起了改革开放后中国最早的一批“私立学校”。这些学校中,比较有名气的有上海杉达大学、杭州树人大学、上海新世纪中学、新世纪小学、天津静翔中学、江西育才中学等。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目前为止,在国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的私立全日制大学、中学、小学已分别达到17所、54所、655所。从私立学校分布看,沿海、内地都有,但以上海、浙江、四川、湖南、广西等地区最多。尤其是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发表以后,我国的私立学校发展更快,以上海市为例,1992年上半年,就有5所私立学校注册,而在私立学校开办较早的浙江温州,目前私立学校的在校学生已占该地区在校生的10%以上。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1992年7月,四川都江堰私立光亚小学的一则招生启事在中国引起了轰动。这所学校不但可以向学生提供诸如拥有进口空调、钢琴、电脑、大屏幕彩电的教室,有单人席梦思床和淋浴设备卫生间的宿舍等优越的生活条件,还有一流水平的师资、毕业后推荐进入重点中学甚至帮助出国留学的诱人的前景。在这些吊人胃口的说法背后,是进入该校就得交纳的1.8万元的集资费和每年4200元的学杂费的巨额代价。
这则启事一见报就被全国大小报刊转载,成为1992年中国私立学校无限风光的写照,这所私立学校也被人称之为“贵族学校”。
中国人对私立学校的误解完全来自其不同于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
上海私立新世纪中学、新世纪小学每年每个学生学杂费标准为:小学600元、初中800元、高中1000元。浙江温州市8所私立中学每年学杂费300~400元。北京私立正则中学高一、高二、高三文科班每年每个学生学杂费680元~850元。上海第一所全日制私立大学杉达大学的收费则要高出私立中小学的3倍左右,每个学生每学年需交3000元左右的学杂费。全国其他地方的私立学校收费情况也大致如此。
尽管私立学校的收费要高出公立学校许多,但各地私立学校的招生却没有遇到麻烦。北京私立正则中学1992年10月登报招生后仅5天就完成了招生计划。报考上海私立杉达大学的学生竟是其招生额的10倍。
中国私立学校这朵迟开的教育之花为什么开得这般红艳呢?
一言以蔽之,私立学校的魅力来自其教育质量和教育体制。
长期以来,我国学校教育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办学自,学校同国营企业没什么两样,校长是指派的,老师端的是铁饭碗,教学内容是国家规定的,教育质量的高低完全取决于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而相比之下,私立学校的优势就比较明显,为了办好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学校可以自主招生、自聘教师、自选教材。学校有人事任免权,教师实行合同制,干得好重奖,干得不好走人。工资、奖金同工作质量挂钩,严格按劳分配。因此,这种体制上的优越性决定了私立学校在同公立学校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私立学校有了这些优势,就可以在教育产业上同公立学校一决高低。在上海,私立杨波中学新招入学的初中生达到当时上海完全中学入学录取分数线的不到20%,但由于花钱进了私立学校,这些学生的行为方式、学习态度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老师的精心教育下,其中大部分学生入校后学习成绩明显提高。上海私立新世纪小学,从一年级开始就开设外语和计算机课。上海私立明珠高级中学则要求学生毕业时熟练掌握中英文打字和计算机操作,初步学会第二外国语和国际交往礼仪,以增强学生毕业后的社会竞争力。这些私立学校的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教学质量都让人感到耳目一新,许多学生家长说,孩子进了私立学校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为这个,再多花一点钱也值。另外,由于私立学校有分配上的自,私立学校老师的收入也就相应地高于公立学校教师的收入。因此,私立学校便吸引了一批富有教学经验、素质较高的教师。这些较高水平的教师是许多私立学校吸引学生的重要因素。北京私立正则中学20多名教师基本上是高级教师和教研部门的学科带头人。上海杉达大学还聘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教授执教。
规范成了当务之急
私立学校在中国的发展,毫无疑问是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这一结果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单一靠政府办学的模式,使教育由单一的政府行为变为一种全社会的行为,为我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是,我国私立学校的兴起是建立在没有规范的基础上,在其发展过程中,人们自然而然地提出了一些疑问。
——有的私立学校教学条件简陋,学校教师大多是离休和兼职教师,如何保证教学质量?谁来监督私立学校的教学质量?
——私立学校自负盈亏必然追求赢利,其收费标准合理吗?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办私立学校?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当私立学校教师?
——私立学校的办学自同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能否统一?是否符合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法规?
——私立学校能否聘请外国人当教师?
——私立学校可以跨省、跨市、跨区招生吗?
在国家对私立学校还没有有效的法律调控手段以及对私立学校社会化的监督、检查和评估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对私立学校的种种疑问便准确地反映了目前我国私立学校所处的尴尬境地。
私立学校的存在和发展是对我国传统的教育制度、教育体制、办学模式、教学机制等多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就是重新调整学校和社会的关系,将单一的由国家包办的教育改为多元化的、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使教育不仅仅是一种国家行为,而且成为一种社会行为。
因此,中国的私立学校要走上一条健康发展之路,当务之急是要对这种社会行为作出规范。
篇5
【关键词】入学支出;公立学校;私立非盈利学校;私立盈利学校
一、引言
研究中国高校教育成本的时候,我们也要借鉴下国外的教育成本的相关研究。下面以美国为例。我们将美国高校教育成本定义为入学支出。
入学花费包括学生领取的补助,净支出①,贷款。入学支出是每个学生入学花费合计的平均数。研究对象为美国全日制②的本科生。学年:1999-2000年,2003-2004和2007-2008年,共3个学年。由于资料获取的有限性,所以就以此3学年作为研究跨度。而且离现在的时间也相对比较近,有可参考价值。
二、美国各个机构的本科生入学支出
美国高校分为公立学校、私立非营利学校、私立盈利学校三种组织机构。下面我们分别进行研究。
(一)公立学校
图1-2 美国公立学校本科生平均每年支出
由表1-1可知,美国公立学校的本科生平均每年的支出都在一万美元以上,在三种不同的学年制中,公立学校4年制的入学支出相对是最高的。
(二)私立非营利学校
首先,由图2-2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私立非营利学校随着学年制的增加,本科生每年的平均支出是逐渐增加的,小于2年制的学费最低,而4年制的支出是最高,为$34266.67。
其次,由图2-3和表2-4知,从整体看,私立非营利学校的本科生平均每年支出要比公立学校略贵,3个学年里,本科生每年平均的支出,私立非营利的学生支出远远超过公立学校;随着学年制的增加,两者相差支出越来越大,尤其是4年制的支出,差距最大,为$24666.67。
(三)私立学校
由表3-1可知,美国公立学校的本科生平均每年的支出都在两万美元以上,在三种不同的学年制中,公立学校4年制的支出相对是最高的。
由表3-1和图3-2知,美国私立盈利学校和私立非营利学校的本科生平均每年入学的支出都是随着学年制的增加,支出也增长。低于2年制的入学支出最低,4年制的私立盈利学校入学支出最贵,为$28933.33。
三、美国各个学校本科生入学支出对比
现将美国3个学校的本科生平均每年的入学支出进行对比,见表4-1:
观察后得出三点结论:
1.从整体趋势看,不管是那个学年制的,基本上本科生平均每年入学的支出从高到低依次是:私立盈利学校,私立非盈利学校,公立学校。
2.不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学校,本科生平均每年入学的支出,从低于2年制,到2年制,4年制,在逐渐增加。
3.由表4-3可以得出,在同一学年,私立盈利学校本科生的入学支出最多,公立学校支出最少;从1999-2000到2007-2008学年,每个机构的本科生入学支出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增长。
四、原因分析
那么一名美国的本科生在进入到大学,到底一年平均要支出多少呢?据统计数据显示,从20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90年代,公立学校2年制和4年制的学生每年在入学的支出是有小幅度上升的。经过高校通货膨胀的调整后,公立学校每名本科生入学支出从1985-1986年到1990-1991年增长了5%,而在1990-1991年到2000-2001年增长达到28%。③
据统计,2009―2010学年,公立学校和私人学校的本科生学费,吃住加起来,每年的价格大概分别为12804美元和32184美元。在通货膨胀调整的基础上,与1999-2000年度相比,2009年―2010年,本科生的学费,吃住加起来,公立学校上涨37%,私人学校的价格上涨了25%。
所以入学支出的上涨主要是由于通货膨胀的缘故。
从表5-1,我们可以看到,私立非盈利机构的资助比例最大,为24.53%,私立盈利机构资助比例最小,仅为10.11%。私立盈利机构里资助比例小,因此同样的学习环境,私立盈利机构收费是最贵的,其入学支出也理所当然是最高的。公立机构有政府投入补贴,尽管资助比例位于三者的之间,但是本科生收费起点比较低,所以最终公立机构的入学支出是最低的。
五、小结
(1)众所周知,公立学校因为得到政府资金的帮助,所以学生的学费比较低,入学支出也较低;而私立学校由于缺少政府资金,要完成学校的各项管理支出,对学生的收费也较高,造成本科生入学支出高于公立学校。而私立非营利机构有慈善机构组织的捐助,所以其入学支出高于私立盈利学校,低于公立学校。(2)学年制越久,学校的各项经营管理越完善,购买相应的设备所需耗费的资金越多,因此,4年制的比低于2年制的所需入学支出也多。(3)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机构学校,本科生的入学支出都随着学年增加而增长,这主要是因为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的缘故。
注释:
①净支出是对现金支出估计,学生和他们的家庭需要在某一年做出支付教育费用。
②全日制是指学生谁参加全日制全年(由该学校的定义)(至少9个月)。资助包括助学金及所有在学年获得奖学金,包括联邦补助金,国家助学金,体制补助,补助金额外。
③source: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statistics.(2006).digest of education statistics,2005(nces 2006-030),chapter 3.
篇6
关键词:高等教育;私立大学;经营与管理
一、中国高等教育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中国现今的高等教育
现在中国大学主要有公立大学、独立学院、民办高校三类高校,其中公立大学和独立学院都属于公办教育范围,民办高校则是民办教育。在法律上,国家规定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同等对待,但在实际的国家财政支持上,公办教育每年都会得到资金支持,而民办教育则无法得到这方面的支持。这样的结果是,在法律上,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平起平坐,但实际上却是差距甚远,实际的操作与法律上的不一致也是导致中国民办教育无法较快发展的原因之一。
高等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决定一个国家整体的竞争力。广度指的是大学的数量;深度则是大学的质量。在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被提到很高的地位,这些发达国家除了发展公立教育之外,也在政策上大力支持私立教育,而且私立学院的教学质量又普遍高于私立院校。就算是在2008年金融风暴,美国依然向外国留学生发放奖学金,这个是国家和教育形成的共识,在美国每一个人都能享受教育机会,而且美国为世界提供了总学生人数的80%,这些学生中很大一部分人学成后就留在美国,为美国做贡献。对中国来说,中国的大学越多,创新性人才就会更多,会更好地决定中国整体竞争力。国家也意识到这一点,这就导致中国高校扩招和建设校园。大学扩招的同时,有一点并没有做好,就是中国大学生在人数增加的同时,素质反而下降了,课堂学生容量在不断扩大,而师资力量比没有同比例的增加,学生整体素质就不能很好提高。所以,只有公办大学好,而没有民办大学并不能很有效地提高高等教育的水平,还需要民办大学来跟公立大学一起竞争,同时也是在填补公立大学教育的空白。如果只有公办大学,那就变成纯粹的精英教育了,
(二)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趋势
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应该由公立教学体系和民办教学体系组成,民办教学体系形成以后会跟公立教育形成一个竞争的问题。就像国有企业一样,属于垄断状态,服务、价格都没有保证,当教育形成垄断之后,学校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教授队伍多好,都无所谓,国家给学校名额后学校就可以招生,形成这样一个局面以后,公立大学竞争的积极性不高,整体的教学质量就很难提高到更高的层次。
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学校构成。据1993年数据,美国的私立小学占学校总数的24.4%;日本的私立小学占10.1%。1990年,私立小学和中学的学生占学生总数的百分比,欧洲的法国为15%和21%;英国为5%和9%;西班牙为35%和32%;亚洲的韩国为1%和41%;菲律宾为7%和36%;印度尼西亚为17%和50%;南美的阿根廷为19%和29%。中小学阶段如此,高等教育阶段更是比例巨大。在美国的高校中,属于私立性质的高校的比例为55.3%;在日本,这个比例则高达84.6%。
从上面的数据看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欧洲、亚洲还是南美洲,私立学校都是各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等教育阶段,私立学校更是成为学校教育的主体。
回顾中国私立学校的发展史,中国第一家私立大学是1919年由张伯苓创办的南开大学,它是在1904年严氏家塾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之后中国的私立大学就进入发展期,到1927年前,中国大陆出现了厦门大学、复旦大学等一批私立大学。从结构上看,20世纪上半叶是中国高等教育的黄金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形成了公立大学、私立大学、教会大学共存的局面。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统计数据,1922年,中国高等院校的主要分布情况是:公立(含国立、省立)大学7所,私立大学13所,教会大学17所;1935年,公立(含国立、省立)大学53所,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51所;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公立大学的数字为39所,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27所。可见,这是一个三足鼎立的高等教育格局,公立大学、私立大学与教会大学平分秋色,携手并进,共同推进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20世纪中叶以后,私立大学被迫停办,原有的大学或不在了或被转为公立大学,之后私立大学经历了30年的真空期之后,在80年代才出现民办大学,这中间30年的断层至今仍为弥补上来。
从国外私立教育和中国自身私立教育体系的历史看,中国现在的教育体系缺乏私立教育体系来补足,未来私立教育的发展将是推动中国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内外私立大学几种模式的分析
私立教育原则上可以分为两类:模式一是盈利的私立教育;模式二是非营利性的私立教育。
模式一中,资金主要来源是资本家投入,是想要取得合理回报的,私立学校属于资本家的个人资产。这种模式下,是以投资者为主体组成的学校董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校长则是董事会聘用的最高行政首脑。另外,学校为个人资产,其运营性质属于营利性的。学校在为社会提供“服务”、满足社会的需求的同时,也是要通过学校赚钱,使其投入的资金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如像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将教育看成是一个企业来运营,最终做成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带来应有的收益,而美国又是全方位的,包括大学、中学、小学、培训,还有教育图书、教育技术等等有众多上市公司。
模式二中,私立大学是完全慈善性质的私立教育,一般都是由个人捐款、校友捐款、企业捐款,此种模式,虽然学校资金也来源于社会,但是学校本身是全社会共有的。但是学校仍可以用这些捐款去外面赚取利润,同时还需要靠其他的来源使资金增长,类似于哈佛、耶鲁这样的学校就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下,其运营性质只能是公益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就不能以赚钱营利为目的。它的存在是为推进科学与文化事业,为高等教育培养人才。
以上两种模式就像是慈善基金和非慈善基金,慈善基金就不需要向国家交税收,而非慈善基金,要靠基金赚钱,需要向国家缴纳税收。慈善基金的要求要多于非慈善基金,慈善基金的资金来源于社会,属于共有性质,是公共财产;但非慈善基金就像是一个企业一样,基金自己要做好企业管理。
三、从财经眼光看未来中国私立大学经营管理
结合现在中国的现实,模式一更适合现在的中国,即营利性的私立大学,具有一定的回报更容易吸引资金进入斯理论教育这个领域。但从长远来看,非营利性的私立大学更加能代表中国私立大学的发展方向。
下面从经济学和金融学的眼光来设想中国非盈利性大学的运营和管理。
首先,学校的运营不需要国家的资助,完全由私立大学设立的基金承担。学校的一切收入都纳入这个基金,而且一切开支也都由这个基金负担。这个基金相当于整个私立大学的心脏,为整个大学提供血液。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可以包括校友的捐助,其次是企业的资助和学费收入;支出部分主要是学校的硬件建设,运营费用,以及科研经费和奖学金。这和国内现在大多数的高等院校不同,维持现在国内大学的费用来源主要是学费和政府资助,还有一部分的银行贷款和校友捐助,但这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这种模式下,学校要取得研究经费或是颁发奖学金都是不独立的。而独立的基金运营可以保持学校的独立性,同时可以自由控制收支。除此之外,学校基金管理者的另一个任务是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管理。
其次,学校的经营管理也有一定的依据。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私立大学本质上是“公共产品”,学校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及发展策略都是围绕这个核心价值来展开的。公共产品即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对私立大学来说,学校所要创造的是一种不可替代的价值,让相关人员能够从学校的这种不可替代价值中受益。具体来说,就是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只要能不断地扩大学校的影响力,并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以保持教学质量,长期下来,学校所拥有的“公共产品”的价值便会不断增加。此外,学校的影响力越大,校友们就会拥有一种自豪的归属感,这种归属感能够为校友们带来更多的社会地位、社会关系网;这种归属感也能更好地维持学校的传统,又保持了其核心价值。
最后,学校为维护核心价值,还要通过日常的管理上实现。一是对学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待遇问题,学校通过重金聘请好的教师和研究人员提高学校的学术研究,或是聘请国际知名学者来学校做讲座,而这些优秀的教师又会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这些优秀的学生正是学校核心价值的基础。现在国内的一些私立大学则是热衷于招收要一些“富家子弟”,这不仅破坏了学校的学术成就和社会声誉,也会破坏学校的核心价值,这对于学校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二是保持学校核心价值和校友之间的互动。由于学校基金收入主要来源于校友的捐赠,为维持学校的运营,学校必须通过这个核心价值来吸引更多的捐款。如学校的各类建筑上,各种树木,包括桌椅板凳等等都可以刻上捐助者的名字,这些捐款能够增加学校的核心价值,同是也提供更多的价值给校友。
总体来说,此种设想下,未来中国私立大学的经营哲学应是认清自己的核心价值,即“公共产品”的属性,并通过日常的运营管理来增加这种核心价值。
参考文献
1、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篇7
一、完备的立法机制
西方国家关于私立学校的法令法规是成系统的、配套的、健全的。西方国家宪法明确规定了家长有权为其子女选择学校,允许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办学,从而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确立了私立学校的合法性。政策的一视同仁,使公、私立学校并存并荣,互相竞争,共同促进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国家根本大法相衔接的是具体的教育基本法和专项法。教育基本法明确国民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方法,而私立学校专项法则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关于私立学校的各种各样的法令法规,归结起来,主要包括:(1)私立学校的地位、性质的认可和确立;(2)私立学校的设置程序及标准;(3)私立学校方管部门及其权利和义务;(4)私立学校的权利和义务;(5)对私人捐资兴学的奖励办法等。
二、适度的宏观调控
西方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尽相同的方法,或多或少地对私立学校进行着控制和管理。例如美国,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监督检查是多方面的,包括:
(1)学位授予权的审批。私立高校要取得学位授予权,需经过州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尽管学校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取得学位授予权都要通过地区或专业评估组织的检查、评估,但一般都要接受州政府的审批。有些州的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州政府的审批。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需再申请报批。
(2)财务审计和税收检查。学校每年要向政府的税务部门和教育部门提交经费收支报告,政府部门定期检查。州政府立法审计员每一年或二年要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精确和细致的最终审计。
(3)州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状况、卫生状况、消防设施等方面定期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或撤消有关授权,或勒令整顿、停办;发现有问题的,予以惩处。私立学校的办学条件、系科专业设置、教育质量是否被社会和政府认可,则要通过地区评估组织的合格鉴定。地区评估组织均为民间机构,成员实行会员制。各级各类学校可以申请加入本地区或者行业性的评估组织。学校只有通过地区评估组织的评估,其办学质量才会得到社会承认,学校才可以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奖学金和贷款。只有通过评估的学校学生的学分才能得到其他学校的承认,学生才可以相互转学。这种评估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承认,也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
德国对私立学校的管理督导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督导。即从教学和教育方面检查学校是否遵守一般标准和规定。对国家承认学历的私立学校,有关当局还要检查其考试规定和考试内容及学历证书颁发程序等;二是法律督导。主要监督学校是否遵守社会治安及包括青少年保护法在内的法律规定。在法国,政府规定私立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和文凭,官方不予承认。为此,私立学校的学生,为取得官方证书,必须作种种准备,以参加国家考试。此举是法国政府管理私立学校的重要措施,它为促进私立学校课程与国家规定的课程之间取得密切联系方面,颇有成效。
三、有力的财政支持
政府的财政援助是私立学校赖以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例如美国,各州政府虽不直接资助私立学校,但采取了多种间接资助的措施:
(1)联邦和州政府对非营利私立学校实行免税制度。学校的房地产,捐赠给学校的财产、基金,以及收益用于学校发展的产业可以免税。
(2)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或贷款,使一部份低收入家庭学生有可能进入私立名牌学校学习。
(3)联邦和州政府向有科研能力的高校提供有关项目的研究经费。
(4)很多州都将一定数量的教育经费划拨到公立中小学,指定用于为某些私立中小学提供服务。
例如,公立学校为私立学校开设某些课程,允许某些私立学校使用公立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或其它教学设备等。还有公立学校的校车允许顺路的私立学校学生搭乘,公立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定期为私立学校学生提供保健服务等。这就解决了一批私立学校规模孝设备和人员配备难以完善的困难。其它国家则直接为私立学校提供资金援助。
如在德国,各州法律均规定,非营利的并且能够承担与公立学校相同教学任务的私立学校可以向国家申请资助,资助的标准一般视相同规模的公立学校经费而定,但稍低于公立学校拨款数。国家资助和实际开支之间的差额通常由所收学费或社会组织及个人捐款来补足。各州对私立替补学校的资助数额十分可观,个别州的资助款可占这类学校经常性支出的99%以上。按柏林州《私立学校法》的规定,国家参照公立学校的标准100%地承担经国家承认其学历的私立学校的“人头费”,包括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按修改过的《巴伐利亚州学校经费法》规定,该州每年对私立学校的资助额高达9亿8700万马克,这意味着,巴州文化教育部每年预算的七分之一直接或间接用于非公立学校。
在日本,国家负责对开办私立大学和私立局等专门学校的学校法人进行援助,学校法人设立的私立的小学、初中、高中、聋哑学校、盲童学校及幼儿园则由都道府县进行援助(学校法人以外的个人设置的幼儿园也属于援助对象)。国家再对都道府县所支出的援助经费加以补助。具体的援助项目为私立学校的教学研究所需的日常经费,主要有教职员的人头费及教学研究所需的设备、器材费等。援助费是通过日本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来发放的。除此之外,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对借贷助学金事务也进行援助,并采取免除纳税义务等优惠措施。据统计,1985年,县、市的补贴占日本各私立学校的总收入的22.8%。政府通过资金的扶助,既收到投资少而成效大的效果,同时也以此为代价取得对私立学校的进一步控制。
国外私立教育的运行机制中还有不少值得我们参考。比如美国准予注册兴办与鉴定认可分开的制度,这与学校申办之初就按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的制度相比,无疑要更有利于公民和社会团体兴办学校。再如重视教育中介组织的作用问题。美国六大地区的学校评估组织以及70多个全国性的学科专业评估组织,虽属民间机构,但也起到了政府机构的作用,它们对公、私立学校的评估,颁发鉴定合格证书,对保证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起到了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
篇8
一、完备的立法机制
西方发达国家关于私立学校的法令法规是成系统的、配套的、健全的。西方国家在宪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家长有权为其子女选择学校,允许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办学,从而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确立了私立学校的合法性。政策的一视同仁,使公、私立学校并存并荣,互相竞争,共同促进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与国家根本大法相衔接的是具体的教育基本法和专项法。教育基本法明确国民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方法,而私立学校专项法则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关于私立学校的各种各样的法令法规,归结起来,主要包括:(1)私立学校的地位、性质的认可和确立;(2)私立学校的设置程序及标准;(3)私立学校方管部门及其权利和义务;(4)私立学校的权利和义务;(5)对私人捐资兴学的奖励办法等。
二、适度的宏观调控
西方发达国家都采取了不尽相同的方法,或多或少地对私立学校进行着控制和管理。例如美国,政府对私立学校的监督检查是多方面的,包括:
(1)学位授予权的审批。私立高校要取得学位授予权,需经过州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尽管学校为了得到社会的承认,取得学位授予权都要通过地区或专业评估组织的检查、评估,但一般都要接受州政府的审批。有些州的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州政府的审批。学位授予权的审批有效期一般为5年,到期需再申请报批。
(2)财务审计和税收检查。学校每年要向政府的税务部门和教育部门提交经费收支报告,政府部门定期检查。州政府立法审计员每一年或二年要对学校财务状况进行精确和细致的最终审计。
(3)州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建筑设施安全状况、卫生状况、消防设施等方面定期检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政府有关规定标准的,或撤消有关授权,或勒令整顿、停办;发现有问题的,予以惩处。私立学校的办学条件、系科专业设置、教育质量是否被社会和政府认可,则要通过地区评估组织的合格鉴定。地区评估组织均为民间机构,成员实行会员制。各级各类学校可以申请加入本地区或者行业性的评估组织。学校只有通过地区评估组织的评估,其办学质量才会得到社会承认,学校才可以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奖学金和贷款。只有通过评估的学校学生的学分才能得到其他学校的承认,学生才可以相互转学。这种评估得到联邦和州政府的承认,也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
德国对私立学校的管理督导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业务督导。即从教学和教育方面检查学校是否遵守一般标准和规定。对国家承认学历的私立学校,有关当局还要检查其考试规定和考试内容及学历证书颁发程序等;二是法律督导。主要监督学校是否遵守社会治安及包括青少年保护法在内的法律规定。在法国,政府规定私立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和文凭,官方不予承认。为此,私立学校的学生,为取得官方证书,必须作种种准备,以参加国家考试。此举是法国政府管理私立学校的重要措施,它为促进私立学校课程与国家规定的课程之间取得密切联系方面,颇有成效。
三、有力的财政支持
政府的财政援助是私立学校赖以发展的重要外部条件。例如美国,各州政府虽不直接资助私立学校,但采取了多种间接资助的措施:
(1)联邦和州政府对非营利私立学校实行免税制度。学校的房地产,捐赠给学校的财产、基金,以及收益用于学校发展的产业可以免税。
(2)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奖学金或贷款,使一部份低收入家庭学生有可能进入私立名牌学校学习。
(3)联邦和州政府向有科研能力的高校提供有关项目的研究经费。
(4)很多州都将一定数量的教育经费划拨到公立中小学,指定用于为某些私立中小学提供服务。
例如,公立学校为私立学校开设某些课程,允许某些私立学校使用公立学校的实验室、图书馆或其它教学设备等。还有公立学校的校车允许顺路的私立学校学生搭乘,公立学校的卫生保健机构定期为私立学校学生提供保健服务等。这就解决了一批私立学校规模孝设备和人员配备难以完善的困难。其它国家则直接为私立学校提供资金援助。
如在德国,各州法律均规定,非营利的并且能够承担与公立学校相同教学任务的私立学校可以向国家申请资助,资助的标准一般视相同规模的公立学校经费而定,但稍低于公立学校拨款数。国家资助和实际开支之间的差额通常由所收学费或社会组织及个人捐款来补足。各州对私立替补学校的资助数额十分可观,个别州的资助款可占这类学校经常性支出的99%以上。按柏林州《私立学校法》的规定,国家参照公立学校的标准100%地承担经国家承认其学历的私立学校的“人头费”,包括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工资。按修改过的《巴伐利亚州学校经费法》规定,该州每年对私立学校的资助额高达9亿8700万马克,这意味着,巴州文化教育部每年预算的七分之一直接或间接用于非公立学校。
在日本,国家负责对开办私立大学和私立局等专门学校的学校法人进行援助,学校法人设立的私立的小学、初中、高中、聋哑学校、盲童学校及幼儿园则由都道府县进行援助(学校法人以外的个人设置的幼儿园也属于援助对象)。国家再对都道府县所支出的援助经费加以补助。具体的援助项目为私立学校的教学研究所需的日常经费,主要有教职员的人头费及教学研究所需的设备、器材费等。援助费是通过日本私立学校振兴财团来发放的。除此之外,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对借贷助学金事务也进行援助,并采取免除纳税义务等优惠措施。据统计,1985年,县、市的补贴占日本各私立学校的总收入的22.8%。政府通过资金的扶助,既收到投资少而成效大的效果,同时也以此为代价取得对私立学校的进一步控制。
国外私立教育的运行机制中还有不少值得我们参考。比如美国准予注册兴办与鉴定认可分开的制度,这与学校申办之初就按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的制度相比,无疑要更有利于公民和社会团体兴办学校。再如重视教育中介组织的作用问题。美国六大地区的学校评估组织以及70多个全国性的学科专业评估组织,虽属民间机构,但也起到了政府机构的作用,它们对公、私立学校的评估,颁发鉴定合格证书,对保证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起到了监督检查的重要作用。
篇9
【关键词】“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g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604(2008)03-0050-04
21世纪初,有调查显示日本小学生中接受过正规学前教育的儿童比率仅次于法国,居世界第二;日本3~6岁学前儿童入园(所)率接近100%。〔1〕当今日本的学前教育有如此高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迅猛发展。
根据财政来源的不同,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分为国立、公立和私立三种不同性质。国立和公立学前教育机构由国家或地方当局设立,并接受国家或地方当局的财政拨款。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则由私人创办,大多自负盈亏。而按照行政管理体系的不同,日本的学前教育机构分为幼儿园和保育所两种。保育所是社会福利机构,依据《儿童福利法》招收0~6岁儿童。幼儿园是正规学校教育机构,依据《学校教育法》招收3~6岁儿童。在日本,国立、公立、私立幼儿园和保育所并存。根据统计,截至2003年5月,日本私立幼儿园共8389所,在园儿童139.3万名,在园教师82674名,分别占全国幼儿园总数、在园儿童总数、在园教师总数的59.2%、79.1%、76.0%。〔2〕私立幼儿园数已超过国立和公立幼儿园的总和。由于日本的保育所属于社会福利机构,所以公立保育所数超过私立保育所数,不过私立保育所仍占很大的比率。据统计,1999年4月日本的公立保育所有12879所,占所有保育所数的57.8%;私立保育所有9396所,占所有保育所数的42.2%。〔3〕研究“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快速发展的经验,对促进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有一定借鉴意义。
一、“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经验
1.政府立法保障
现今日本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与国立、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同属国民教育机构,它们的机构组成、教育内容以及教学人员资历都有相应的法令和规章制度保障。因此,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具有公共性,与国立、公立学前教育机构一样担负着为全国学前儿童提供教育服务的任务。
日本早在1899年就针对私立学校制定了《私立学校令》,1903年又制定了《公私立专门学校规则》。“二战”后,日本学前教育机构开始走上体系化发展道路,发展迅速。1949年《私立学校法》《私立学校法实行令》《私立学校法施行规则》出台。1956年《私立学校职员共济组合法》,1970年《日本私学振兴财团法》,1975年《日本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私立学校振兴资助法施行令》等又相继颁布。这些法令对私立学校的性质、注册手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劳务管理、学生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为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作为国民教育机构的一种,在这种健全的法律保障之下,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在日本迅速发展。
2.政府经费支持
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与公立学前教育机构的主要区别是经费来源不同。根据统计,在日本公立幼儿园中,家长负担8%的儿童保教费用,其余92%的费用由国家或地方当局负担;而在私立幼儿园中,家长要负担67%的儿童保教费用;即使是在具有福利性质的私立保育所,家长也要负担35%的儿童保教费用。〔4〕 经费来源的差别,不仅增加了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儿童家长的负担,而且还拉大了私立与公立学前教育机构之间的差距。因此,改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振兴学前教育,成为“二战”后日本各界人士的一致要求。他们纷纷主张政府应该从经费上支持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20世纪70年代初期,为了实现第二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日本政府投资10亿日元,加上政府的其他拨款,成立了隶属于日本文部省的私学振兴财团,为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提供财政补助。1975年日本又制定了《日本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明确指出:“鉴于私立学校在学校教育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特对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为私立学校提供的援助措施予以规定,以谋求私立学校办学条件的维持与提高,减轻私立学校在籍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学生)或幼儿学业上的经济负担,完善私立学校的管理,促进私立学校的健全发展。”〔5〕调查显示,1978年国家和地方当局为私立幼儿园提供的补助经费比1960年增加了18倍。〔6〕日本政府还根据家长的不同经济情况,部分减免儿童入读私立园所的入园费和保育费。1991年,日本又制定了“二战”后第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规定国家划拨专款,为新建或改建幼儿园设施提供经费。同时,日本政府还针对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现状,规定了幼儿园学杂费减免标准。
除了以拨款方式扶持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外,日本政府还利用免税、减税措施为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提供间接经费支持。到1991年日本政府开始实施第三次幼儿园教育振兴计划时,日本70%以上的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已经开始接受政府的财政资助,同时也因此受到政府的管理和制约,成为“半官半民”的机构。〔7〕
20世纪90年代后期,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日本经济发展疲软,但是在国家财政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1997年日本政府为私立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的财政资助与1996年相比还有所增加。进入21世纪,日本政府依据《日本私立学校振兴援助法》,继续增加对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资助,并努力寻求多种资助渠道,进一步促进私立学前教育的发展。
3.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彰显特色
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强调特色服务。比如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学前教育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生育率降低带来的托幼机构生源日减的问题。许多幼儿园生源不足,经费短缺。在这种情况下,日本私立幼儿园采用多种方法来改变现状,谋求发展。特色办园便是办法之一。许多私立幼儿园开始招收不足3岁的儿童入园,纷纷开设“2岁儿童教室”,帮助家长解决0~3岁婴幼儿入园问题。同时私立幼儿园还打破传统,延长儿童在园时间,甚至为儿童提供24小时保育服务。这些做法方便了民众,吸引了大批儿童入园,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私立幼儿园的发展空间。
日本私立幼儿园大多规模较小,因此因陋就简、多样化办学成为“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发展的又一特色。比如,日本政府特别重视农村学前教育的发展,私立的简易幼儿园和季节性保育所可以为农村儿童提供保育服务,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为了鼓励家长将儿童送到这类幼儿园或保育所,促进儿童发展,日本政府为偏远地区的农村儿童提供交通费、膳食费等经费补贴,间接促进了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综上所述,“二战”后日本政府利用经费资助和法规政策导向两个杠杆,对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进行调控;私立学前教育机构为了较好地适应社会发展,自身也在不断调整发展策略,拓宽生存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迅速发展,促进了日本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为日本儿童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对我国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启示
在我国,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是指除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依照规定设立的幼儿园和其他学前教育机构。〔8〕农村基层组织自筹资金创办的幼儿园也属于民办幼儿园性质。目前,我国民办幼儿园数不断增加,从1996年的24466所增加到2001年的44526所,增长了82.0%。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数占全国在园儿童总数的比率也在不断增加。民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数从1996年的1303902名上升到2001年的3419310名,增长了162.2%,占全国在园儿童总数的16.6%(朱家雄,张婕,2004)。2005年,全国共有民办幼儿园68835所,在园儿童6681000名,〔9〕分别占全国幼儿园总数、在园儿童总数的55.3%、30.7%。〔10〕民办幼儿园已成为我国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幼儿园的大力发展,对提高儿童入园率,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有些民办幼儿园的创办者为了尽快收回成本,通常会减少投资,结果导致幼儿园硬件设施不达标,师资缺乏,甚至会出现无证营业等问题。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发展不规范问题尤为严重。因此,面对民办幼儿园蓬勃发展的势头,努力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道路,这成为当务之急。
与日本相比,我国的民办学前教育还处于较低的发展水平。吸取“二战”后日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迅速发展的经验,有助于推动我国民办学前教育的发展。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需要教育立法的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的方针,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1997年国务院了《社会力量办学条例》,提出“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教育发展方针。2002年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特别是2004年4月1日起实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既阐明了我国政府对待民办教育机构的政策,同时明确了民办教育是整个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来说,上述法令、法规的针对性还不是很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创办、监管还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只有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才有可能获得良性发展。
2.加强扶持监管力度
由于管理不到位,许多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硬件设施不达标,师资缺乏,教育质量令人担忧。要解决这个问题,政府要加大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经费补助力度,保障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硬件设施、师资水平。20世纪70年代后期日本政府加强对私立学前教育机构的扶持力度,经费补助、税费减免相结合的措施值得我们借鉴。另一方面,政府应健全和完善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督机制,比如规定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质量评估等,以此规范民办学前教育市场,促进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
3.促进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规模较小、设备简陋、师资水平较低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的大问题。然而,这些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又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农村学前教育的需要。因此,在当前国家还没有足够力量来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情况下,充分调动农村各种力量来发展学前教育是十分必要的。针对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师资水平较低的现状,当务之急是加强师资培训力度。各地可以充分利用城市中较为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为农村幼儿园教师提供培训服务,不断提高农村幼儿园现有师资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从而促进农村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虹,韩康倩,杨利民.兼收并蓄,力求本土化:日本学前教育研究会会长户健夫教授访谈录〔j〕.幼儿教育,2001,238(10):7.
〔2〕文部科学省.文部统计要览〔r〕. 东京:文部科学省,2003.
〔3〕厚生省.厚生白书:平成12年版〔m〕.东京:东京株式会社,2000:436-437.
〔4〕〔6〕李永连.日本学前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251,256.
〔5〕北京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国外私立学校产权与权益问题研究〔eb/ol〕.〔2008-01-23〕. 省略.
〔7〕吴文侃,杨汉清.比较教育学〔m〕.2版.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370.
〔8〕王雯.我国民办幼儿教育的性质和特点〔j〕.教育与经济,2002,(3):31.
〔9〕金平一,王德林,宋德民,等.民办教育〔eb/ol〕.〔2008-01-23〕.moe.省略.
篇10
摘要:清末郑州教育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剧变,具体表现为传统教育的衰落与新式教育的勃兴。1904年河南兴学诏令前,郑州传统教育虽已衰落,但是它仍然是学生们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径。诏令颁布后,郑州新式教育产生,传统教育加速衰落,作为传统教育一部分的私塾教育得以改良并继续存在。改良后的私塾与新式教育的并存构成了晚清郑州教育的新格局。
关键词:晚清郑州;教育;变革
一、传统教育的衰落
1904年郑州根据河南省兴学诏令,将东里书院改建为郑州中学堂,拉开了郑州新式教育发展的序幕。在这之前,中国传统教育仍然是郑州人民接受教育的唯一途径和方式。清末郑州传统教育的主要办学形式有儒学、社学、书院、私塾四类。“儒学1所,天中书院、东里书院2所,社学1处,官办义学3所。这些学校多数有名无实,天中书院和社学早已房屋倒塌,瓦砾无存”[1]。到1903年郑州只有东里书院1所,虽然它名义上仍是一所学校,但实际上已经不负责学生教育,且日益沦为一种生员进修性质的学校。可以说,新式教育施行前,儒学、书院已经日益没落,私塾成为吸纳郑州大部分的儿童、青年的重要教育机构。因此,相对于其他性质的日益衰败的学校,私塾因为本身承担着城乡人民的教育重任,其数量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然而这种数量上的增长,并不能拯救中国传统教育必然衰败的命运。
私塾教育弊病丛生,其落后的教育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已经完全不能适应近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明清科举制日渐成熟以来,社会上所有的教育几乎都在围绕科举这根指挥棒在运转。“家长为了光耀门庭,将子弟送到私塾,通过启蒙教育,取得童生的资格,进入县儒学、书院,然后经过科考跻身官场,私塾也就成为了官学的重要阶段,特别是明兴八股,科举考试演变为以经义为主题,那种从小注重读经习礼的私塾教育,就更符合当时社会的需要”[2]。彼时的社会需要和教育目的到了清末已经越来越不符合社会对现代人才的培养的要求。
在教学内容上,私塾教育将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研习中国古代经典文学和史学上。“私塾教学首先从识字入手。儿童一般六、七岁时(早的三、四岁)既入私塾接受识字教育,教材主要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一套识字课本。经过一年左右的识字教学,儿童年龄已八、九岁,大概能认识两千字左右,有了初步阅读的基础,这一阶段的教科书基本包括韵语读物、散文故事、浅易的诗歌等几个方面的内容,如《李氏蒙求》、《千家诗》、《神童诗》等。经过知识阶段的教育,少数有条件、有志科举的学童开始接受直接应对科举的经学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及封建法规与律例,完成上述几个阶段的教学大约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3]。总之国学几乎构成了私塾教育的所有教学内容。单一的教学内容是为了应付科举考试而出现的,而“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更为需要的是“能担任外交政治,农工商业,交通,教育事业的专门人才一”[4]。私塾教育显然已经不能担当起培育新型人才的重任。
在教学方法上,私塾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问题主要表现在私塾的不分班制。首先,在私塾中学习的的塾生既有二、三十岁屡试不第的老童生,也有仅有四、五岁刚开蒙的儿童,塾生不分进度杂居一个教室课读的状况,严重影响了教学进度的推行。其次,这种不分班的教学方法还在无形中加重了塾师的教学负担,塾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照顾所有的塾生。近代中国处于一个内忧外患的社会转型时期,需要大量参与社会建设的人才,但是私塾这种不分班的教学方法非常不利于教育的普及和推广。
总之,无论是教学目的、教学内容、还是在教学方法上,私塾都已经不能肩负起整个社会对于人才教育和培养的重任。等待它的要么与书院一样自行消失,要么实行内部改良继续存在。当时的郑州当局因为财力有限,不可能在全州取消私塾,兴办新式学堂,所以私塾才得以继续存在。
二、清末私塾改良
郑州新式教育开始推行后,为了更好的在社会中推行新式学堂的建设,私塾的改良日益被提上了日事议程。“宣统元年(1909年),郑州有私塾20所,其中城关4所,四乡16所”[5]。同年河南省提学司根据清学部的要求颁布《河南省私塾改良章程》。章程规定“改良私塾分三步,第一步、塾师入师范研习所学习,用新编教授法,用学部审定教科书。第二步、加课算术、体操、购置黑板设讲坛,学生面师而坐,按时举行期考年考。第三步,加格致、历史、地理、修身等科均用部定教科书实行初级小学堂一切规则。改良合格的私塾,学生可以参加本区小学堂年考,考试合格者发给文凭。塾师经过进修,工作合格者可以任小学教员[6]”。郑州劝学所根据省府要求,积极展开对私塾的改良工作。宣统年,郑州在东里书院旧址开办了塾师训练班1班,主要学习新教授法和算术,然而因为种种原因,能够真正得以改良的私塾和塾师并不多,传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仍是私塾的首选。当然也有一些比较好的私塾经过改造,完成了从私塾到学校的转变,但是数量相对较少。我们现在还无法得知其确切数字,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些经过改良的私塾多位于州治所,而大多数没有改良的私塾往往位于偏僻乡村。
三、新式教育的兴起
(一)新式学校教育的兴起
与许多中国内陆城市一样,郑州学校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是在政府主导和推动下展开的。1901年9月清政府下达兴学诏,1904年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葵卯学制),它的颁行为郑州兴办新式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1904年郑州知州饶拜r在城内东里书院创办郑州官立高等小学堂,这是郑州第一所新式小学堂,同年又将州东圃田集、州南柴郭庄,州北京水镇3处官捐义学改为官立初等小学堂,郑州教育改革由此开启。随着1905年清廷科举制的废除、郑州劝学成立,郑州教育改革步伐加快。到1911年清廷灭亡,郑州新式教育已经初具规模。
1.新式学校教育结构日渐完善
根据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学校等级是根据所在地的行政级别的高低来设置的。1904年前郑州仅是一个县级州,按照规定只能设置普通小学,然而因为京汉铁路的修建郑州于1905年第二次被提升为省属直隶州,具备了设置中学的资格,因此到1911年清朝灭亡,郑州新式教育逐渐形成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两种基本的教育结构。
从1904年郑州官立高等小学堂创立后,郑州小学教育发展起来。到1908年郑州有官立高等小学堂1所,官立初等小学5所,分别是“敬业初等小学堂、京阳初等小学堂、邢家屯初等小学堂、知新初等小学堂、明经初等小学堂”[7]。中等教育发展较为缓慢。1906年郑州知州叶济因为州制改升始设郑州官立中学堂,这是郑州第一所新式中学堂。同年郑州还在官立中学堂内附设郑州师范传习所、并创办了郑州京汉铁路实业学校。郑州中等教育虽然仅有三所,但是却包括了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教育两种中等教育形式。总之,从1904年到1911年郑州新式教育结构逐渐成形,为民国郑州新式教育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学校教学内容逐渐丰富
新式教育推行前,国学是学校(私塾)教学的主要内容。根据奏请学堂章程中对小学和中学教学内容的要求,学校教学内容除了国学之外,还增加了大量的其他课程。“1908年郑州高等小学堂的课程是:修身(学习小学)2节、经学(学习诗经)10节、国文(学习马氏文通等)8节、算术(学习数学教科书)3节、地理(学习地理教科书)2节、历史(学习东洋史要)2节、格致(学习格致教科书)2节、体操(柔软操、哑铃)2节、图画(铅笔自在画)2节、音乐(单音歌词)2节[8]”,“郑州中学堂开设的课程修身、经学、国文、中西历史、地理英文、算术、物理、化学、体操图画、音乐等”[9]。从郑州高等小学堂和中学堂的教学内容看,虽然修身、经学、国文等国学仍然是学生们必须接受的基本教育,占据了课堂教学的大部分时间,但是国学已经不再是课堂教学的唯一内容。丰富的教学内容开始出现在学校的教学计划当中。总之多样课程的开设,大大丰富了学生们的知识需求,改善了郑州人口的知识结构。
郑州的新式教育虽然初具规模,但是仍然存在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郑州教育的深度改革和发展。首先学堂开设伊始,因为新式教育刚刚推行,符合要求的教师相当缺乏,导致多数学堂的教师只能由一些接受中国传统教育的塾师担任,他们的知识结构和教学方法都不足以承担起培养新式人才的重任。其次作为新式学堂的学生都是一些年龄稍大的学生,因为其接受传统教育多年,多数很难适应新式教育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导致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最后科举制度虽然已经废除,但是清廷为了顺利推行新式教育和笼络新式人才,仍然实行变相的科举,学生们普遍存在学而优则仕的观念,这种观念与新式教育为社会发展培养多层次人才的目的背道而驰。总之,清末发展起来的新式教育尚待继续改革。
(二)清末社会教育的改革
新式教育推行前,郑州的社会教育主要通过兴办社学来完成的,但是新式教育推行前社学已经完全衰败。考虑社会教育的重要作用,1909年河南抚院通饬各府、州、县统于本年内,由官督饬绅董,就地筹款,各办20处简易识字学塾,要求“凡家道贫穷力难入初等小学堂之子弟及年长失学之肩挑、负贩、店徒、仆役等,不论年龄、不论何人皆应入私塾学习”。郑州根据这一文件开始积极筹备兴建简易识字学塾,“1910年正月郑州已建立简易学塾20所,其中城关4所,四乡16所,学徒共计646人,到1911年发展到42所,学徒1277人[10]。该私塾的建立为降低社会文盲,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因为多数贫困人口需要为生计奔波,真正能够入简易识字学塾的只有少数。
总之,清末是郑州新式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郑州新式教育刚刚诞生,虽然时常受到来自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其本身的发展还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和不足,但是清末郑州新式教育所取得的成绩还是主要的,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郑州地区人口科学文化素质,为民国时期郑州新式教育的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郑州市教育局编著:《管城回族区教体志 1901-2003》,珠海出版社,2004年出版,第7页
[2] 陈阳凤:《“废科兴学”以后私塾存在的原因》,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6期
[3]贾国静:《清末民初私塾改良述论》,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4月
[4] 陈诩林:《最近三十年中国教育史》,上海太平洋书店,1930年版,第28页
[5]《郑州市教育志》编辑组:《郑州市教育志》郑州市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出版,第66页
[6]《河南教育官报》第46期
[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志》第81页
[8]《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志》第95页
[9]1908年《郑州中学堂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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