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治理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4-07 12:14:10

it治理

it治理范文篇1

缓解乃至消除阶层、地区以及城乡差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各个方面做大量的工作,其中有一项紧迫任务就是改进我国的乡村治理。关于乡村治理,尤其是关于村民自治这个我国近年来实施乡村治理的新措施,许多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但是,已有的研究大多致力于对我国某个或某些村庄的治理进行细致的描述与分析,而较少联系其他国家在乡村治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也较少放在我国宏观政治体制改革的背景中去考察。我们选取发达国家德国、转轨国家匈牙利、以及人口大国印度作为研究对象,就是希望通过比较分析,看看这些国家在乡村治理的体制和操作方面对我们有哪些启发。

就乡村治理而言,考察面很多,例如选举、政府职能、财政收支体制等。这些问题我们也将有所涉及,但不是我们的线索。我们考察的线索是乡村公共事业(如道路建设、校舍修建、饮用水供应、垃圾处理等等)的决策、融资、实施与监督过程;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围绕这些公共事业的建设,厘清这些国家决策权力在乡村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是怎样分配的、这些公共事业是怎样融资的(特别是各级政府在融资过程中的作用如何),以及这些公共事业是怎样实施与监督的。之所以如此,主要是考虑到改进乡村治理的基本目标之一是要促进乡村公共事业的建设、改善乡村的生产与生活环境,建设和谐的乡村社会。

我们的分析在理论上参照治理的分析框架。治理理论为我们提出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目标模型,各国的现实状况与这个理想模型相比较一定是有差距的,我们要分析这个差距,同时找出形成这些差距的原因,进而讨论我们可以从中学习到什么样的经验和教训。

根据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完善的公共品供给应该具备以下九个要素:(1)合法性,即关于公共品提供的决策被自觉认可和服从;(2)透明性,即有关的决策和执行过程是公开的;(3)责任性,指的是有关管理人员对其行为的负责程度;(4)法治,即法律成为公共管理的最高准则;(5)回应(responsiveness),它的基本含义是,公共管理人员和管理机构必须对公民的要求作出及时的和负责任的反应;(6)有效,主要指公共品的决策和执行富有效率;(7)参与,指决策和执行的过程有人们的广泛参与;(8)廉洁,指有关的决策人员奉公守法、清明廉洁,公职人员不以自己的职权谋私;(9)公正,即不同性别、阶层、种族、文化程度、宗教和政治信仰的公民在享有公共品的服务方面是平等的①。

一个国家在公共品的提供问题上,是否符合以上九个标准,能否达到上述理想状态,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已有的研究表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民主制度的完善程度、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大众传媒的开放程度等都是影响善治的变量。理论上,一个国家经济越发达,在公共品的提供上就会越充分,决策人员就越有经济资源去回应居民对公共品的需求。因为回应充分,所以也容易在“公正”和“有效”方面有好的表现。健全的民主制度则是合法性、透明性、法治、参与和廉洁的保障。中央和地方的适当分权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也有助于厘清各级政府的责任。传媒的开放程度对监督的影响很大,开放的媒体有助于治理过程的公正、廉洁、透明和高效。这些方面都是我们要研究的。不仅如此,我们还要研究乡村的经济、社会、人口规模和构成等要素,因为它们对乡村公共品的提供也有很大的影响。

我们将考察和分析德国、匈牙利、印度和我国乡村治理,比照善治的理想状态和影响善治的变量,分别就各国在乡村公共品提供的状况,以及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进行分析。本文是建立在这些研究基础上的比较分析。

二、通过比较获得的初步观察

1.经济发展水平与民主制度的影响

通过四个国家的比较,我们发现经济发展水平极大地影响着乡村公共品的提供状况。从四国情况来看,德国乡村公共品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比匈牙利好,匈牙利的状况大大优于中国,中国的情况又略微优于印度。这与德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高于匈牙利,匈牙利大大高于中国,中国略微高于印度的情况是一致的。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对公共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有决定性的影响。

但是,经济发展水平不能自动解决与公共品提供有关的一切问题,比如公共品提供过程中的合法性、透明度、责任性、效率、廉洁、公正等问题。并不是经济发展水平越高,这些方面的情况就一定越好,经济发展水平越低,这些方面的情况一定就越差。德国和匈牙利的经济都比较发达,而且两国的民主制度都比较健全,但是在乡村公共品的提供方面,匈牙利却有很多问题,主要是效率低下。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过于散碎②,中间层级的政府过于弱小,没有干预和协调的能力,致使一切跨地方政府的公共事业都难以开展。虽然部分地方政府横向联合起来的各种地方政府协会起到了一定的弥补作用,但是散碎的地方政府和弱小的中间层级政府构成了制度性的障碍。匈牙利地方政府的散碎化,是对1990年代以前体制下匈牙利地方被强迫合并的一种反弹,改革以后,人们唾弃过去的强制合并,各地纷纷要求建立自己的村镇政府,整个社会的思潮也赞美这种做法,造成村镇地方政府数量大增,规模大大缩小,产生了新的困难。目前改革地方政府,尤其是解决地方政府规模过小的问题,正在匈牙利全国上下进行热烈辩论。

经济不发达固然严重制约着公共品的提供,但是其他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可能使得情况变得更糟,也可能使得糟糕的情况有所缓解。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印度相当,都远远落后于匈牙利和德国,所以在公共品的提供水平上远低于匈牙利和德国。但是印度的民主制度使得乡村公共品的提供在决策的合法性、参与、透明度、回应性、廉洁和公正方面都有优良的表现。同时印度政府掌握的资源较少,所以印度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使得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在乡村公共品的提供方面起了很大的作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利用非政府组织调配资源的能力,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资源匮乏的困境。虽然从总体上看,中国乡村地区的公共品与印度相比,在数量上更充足些,质量也更高一些,同时中国的公共品提供在决策和实施的效率上比印度高,但是中国乡村公共品供给与善治的几个标准相比差距依然很远:合法性的程度低、民众的参与度低、不透明、回应性差、有很多的腐败现象、不够公正,造成很多地方的乡村地区公共设施落后,或者造成政府改善基础设施的努力反而会导致群众抗议。虽然不够普遍,但是在中国的一些地方,高效率的建设恰恰是社会高度紧张的原因。高度的社会紧张,造成群众和乡村政府之间的对立,最终会损害地方政府的决策和实施效率。

2.政府间责任与权力分配的影响

通过对中国、德国、匈牙利和印度四个国家的比较,我们发现,政府间权力与责任的分配,以及决策在政府间的传导机制对公共品的供给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研究表明,中国的政府间责权分配与其他三国的政府间责权分配有巨大的差异。简单说来,德国、匈牙利和印度的政府间责权分配是清晰的,有些任务上级政府不能随意摊派给下级政府,而有些上级规定的任务对下级来说不是强制性的。而在中国,情况大不相同:首先,政府间责权分配是模糊不清的;其次,所有的任务都可以下派给下级政府;第三,所有上级规定的任务对下级来说都是强制性的。综合比较,具体表现如下:

首先,正如我们在德国、匈牙利和印度所看到的,这些国家的地方政府法律都清楚地规定了地方政府的责任,以及相应的决策权力。相关的法律规定甚至清晰到幼儿园、小学、中学、技术学校、公园、图书馆、老年人福利住房、残障人教育与福利住房、道路交通建设与维护、供排水系统建设与维护等等责任和决策权力分别属于哪一级政府。法律的规定是细致的,一目了然。但是,中国的法律对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利的规定则非常模糊。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和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只是笼统地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但在任务分配方面不再有具体的规定。

其次,在德国、匈牙利和印度,有些责任是不能随便下放到基层政府的,法律清楚规定了某一水平的政府有哪些责任、没有哪些责任。比如,在匈牙利,就教育类的责任分配而言,法律明确规定,学前和小学教育是乡村政府和城镇政府的责任,不是县政府的责任;而中学、技术学校和残障人学校教育是县政府的责任,乡村和城镇政府没有这方面的责任。县政府不能把举办中学、技术学校和残障人学校教育的责任下派给乡村和城镇政府。中国则是上级政府可以把所有责任无限下派给下级政府直到最基层的乡镇政府。我国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省、市、县政府应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乡镇政府应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③。村委会组织法也规定,村委会要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和帮助,协助乡镇政府工作④。这样,在法律且事实上,就导致了上级政府可以将一切任务都下派给下级政府,直到最底层的乡镇政府,甚至村民委员会。

第三,在德国、匈牙利和印度,对基层政府来说,并不是所有的责任都是强制性的,有些责任是自愿性的,就是说地方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办某项公共事业。每项公共事业是否是某级政府的强制性责任,法律都有清楚明确的规定。例如,在匈牙利,学前和小学教育是乡村政府的强制性责任;而图书馆、文化中心、影剧院等则为自愿性的责任。但在中国,一切任务都是强制性的。法律根本没有赋予基层政府自主选择的空间。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某项责任只能下派到哪一级政府为止,又由于法律要求下级政府必须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所有一切责任都可以下派,而且一切责任都是强制性的。

在我国,上级政府将任务转移给下级的另一条途径是党的系统,各级政府受同级中共党委的领导,而党的组织原则之一是下级服从上级,所以上级政府的任务可以提交党委形成党的决议,或者上级政府的任务本身就是同级党委决议所提出的,这个决议下派给下级党委,再通过下级党委转移给下级政府,如此不断地向下转移,乃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⑤。这种状况在德国、匈牙利和印度是不存在的,不用说这些国家存在着上级政府的执政党与下级政府的执政党分属不同党派的情况,不同党派之间不但没有从属关系,甚至可能是对立关系,转移公共事业建设的任务根本无从谈起;即使上下级政府的执政党都属于同一个党派,法律也已经清楚规定了哪些公共事业建设的任务是由哪一级政府承担的,把建设任务转移给另一级政府,即使主观上转出方与接受方都愿意,也是违法的,是绝不允许的。相比之下,我国的体制特点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首先,它造成了互相推诿的现象,需要建设某项公共事业时,没有人知道应该由哪一级政府去提出和实施,各级政府都可以尽量把这份责任推卸到其他层级的政府那里去,尤其在公共事业出现短缺需要追究政治责任时,因为没有清晰的法律规定,各级政府更是互相推诿,以致有关责任不了了之。

其次,我们没有制度保障,可以清楚明确地阻止上级政府任意“盘剥”下级政府直到乡村的意图。如果我们像德国、匈牙利和印度一样,法律明确规定某些任务不是强制性的,是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可以自主决定的,而且某些任务是不得下派给下级政府的,那就可以大大制约上级政府“盘剥”下级政府的企图,大大增加村民自治乃至乡镇自治的空间。

第三,它导致基层政府和村委会的行为严重扭曲,要完成所有的任务是不可能的,所以基层政府要么最大限度地从居民那里汲取资源,造成居民与基层政府严重对立;要么谎报数字隐瞒真相做表面文章来欺骗上级政府,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整个体制的决策是自上而下的,所以谈不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也无法做到决策过程透明。这些决策很难得到普通群众的认可和自觉服从,也就是说合法性不足,同时因为没有自下而上式的多主体参与,责任回应性很低;没有自下而上的监督,廉洁难以保证。

3.村与乡镇治理结构的影响

如前所述,政府间责任和权力的分配,以及决策传导机制的差异对乡村治理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它们制度化地界定了乡村治理能够自主转圜的空间。在有限的空间内,村与乡镇治理结构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我们以乡村政府或村委会的决策过程为例,来分析乡村治理中的核心人物(如下表所示)。

我们来考察一下这些核心人物在决策与实施过程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先从匈牙利的村镇公务长(notary)谈起,这是一个公务员的职位,也是一个非政治性的职位,跟村镇政府的换届选举没有关系,其工作业绩由内政部根据公务员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定,而不是由当地居民来评定。因此,这个职务没有任何的决策权,而决策和实施权完全在经由选举产生的村镇长手里,村镇公务长要确保村镇长的决策和实施符合法律规定,即村镇长在考虑某件事情时,他要事先告知其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决策的过程中他要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在实施的过程中他也要时时地对照法律,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规范。如果决策和实施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律的状况,他应该拒绝为相关的指示背书(所有村镇政府的指令、签订的合约、以及提交的报告都必须同时有村镇长和村镇公务长的签字才是有效的)。由于他要关照决策和实施的法律面向,因此要求村镇公务长应该是律师出身。德国没有村镇公务长这个职务,但是德国的村镇长要完成匈牙利的村镇长和村镇公务长两个职位应当完成的工作,因此,德国的村镇长大多数也是律师出生,因为其他职业的人很难担负起需要复杂法律知识背景的村镇长的工作。同时,无论德国、匈牙利还是印度,村镇长都是经由自由、开放、透明、竞争的选举产生,村镇长是得到了选民充分授权的决策者,他的决策计划也得到了选民事前的考察,同时他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的决策效果还要受到选民在下次选举中投票考验。正是村镇长及村镇公务长候选人的特殊要求使匈牙利与德国乡村治理满足合法性条件在我国乡村治理结构里,没有类似村镇公务长这样的角色,它反映了我国乡村治理的法律制度很不完善,缺乏必需的法律规范,也就没有了遵守法律规范的必要。同样重要的是,我国乡村治理的核心人物在决策过程中很难照顾到居民意愿,因为民意对这两个职位产生过程的参与非常有限,对这两个职位的监督和制约也极为有限。党支部或党委书记是由上级党委经由党员大会同意任命的,这个过程没有普通民众的参与。虽然近年有些地区的村庄在党支部书记的任命过程中采取所谓“两票制”的做法,尝试整合普通群众的民意,这些新的举措值得鼓励,但是到目前为止效果如何还不甚清楚,而且即使是这种举措,实行的地方也很少。而乡镇党委书记的任命方面,还没有尝试整合民意的举措⑥。村主任的产生过程,虽然近年的选举在透明、公开、公正方面有进步,但还是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乡镇长的选举虽然也有“公推公选”的新举措,但是实施的过程仍然有很多制约,实施的乡镇数量也很少。总的来说,我国乡村治理的核心决策人物较少反映民意,也较少照顾到是否合乎法律规范,这也造成了许多弊病。

4.融资机制的影响

德国乡村公共事业项目的融资完全由政府预算提供。虽然政府不禁止私人捐款建设敬老院、残障人福利机构、初级教育机构等,但是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这些方面的基础性服务,私人提供的这些服务只是给有关人士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政府不能以已经有私人投资为借口不建设这些项目。进一步地,一个项目的融资方式和结构与该项目的性质有关。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委托的地方政府建设的项目,则其全部开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以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由法律规定强制性地由地方政府建设的公共事业工程,则由地方政府与州和联邦政府共同承担,联邦预算和州预算则根据给定的公式统一为各地方政府拨付一定的资金,地方政府从自己的预算中拨付其余的支出。由法律规定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的项目,地方政府要全部从自己的预算中支付,也可以由本地区的公民投票决定建设某个项目,并为这个项目单独设立一项一次性的税收。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举办的公共事业项目,不接受任何企业或个人的捐助。企业和个人可以自己出资举办某项公共事业,但它们不能出资让政府去操办这一项目。

匈牙利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在名称上不叫联邦政府,中央政府以下没有一个权力广泛的州政府层级。匈牙利也有中央政府全额拨付委托地方政府实施的项目,有村镇政府与中央政府共同融资而由村镇政府举办的公共事业项目,有完全依靠村镇政府预算的自主选择的项目。政府不禁止私人举办公共事业项目,但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同样设施和服务的任务。匈牙利的村镇公共事业项目的另一个资金来源是欧盟的资助,这在2004年加入欧盟后成为可能,当然目前这项资金来源的数量还很有限。由于村镇政府的常规财政收入不足,村镇政府更多地依赖的是居民公决,并收取项目导向的一次性税收来给村镇的自主选择项目进行融资。

中国的财税体制在政府间的收入划分上是很明确的,而且是向上级政府特别是中央与省政府集中的。但是在支出责任的分配上无相应的法律规范。正如前文已经指出的那样,事实上支出责任通过地方政府组织法和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党系统内下级服从上级的体制不断地转移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非常有限的收入完全无法应付不断转移下来的建设责任。一个办法是向上级政府申请补助,但这些补助的数量极其有限。即使是这笔微薄的补助,也是通过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的谈判来达成的,而没有清楚明确的公式或规章可循。谈判年复一年地进行,谈判的结果也在年复一年地变动,因而地方政府在公共事业建设上的融资能力很不稳定。更为严重的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专款不能专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常常全部或大部分被基层政府挪作他用,这在其他三国都是不可想象的。融资不足和融资渠道不明的问题造成了我国无法公平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资源在乡村地区进行公共事业建设,使许多乡村公共品供给处于极为匮乏的状态。

5.监督机制的影响

监督是确保基层政府以合乎法律规范的方式实施法律规定的任务,包括动议提出、决策、筹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以及交付使用与维护。在德国、匈牙利和印度,反对党在民意机关内外的监督和自由的新闻媒体的监督是强有力的,它使得任何水平的政府都不敢有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对基层政府的监督还有来自中央政府的力量。匈牙利中央政府在各地区设置了公共事务公署(publicaffairadministration),这些公署最重要的职能就是监督地方政府的行为并使之符合有关规范。这些公署的监督并不是在发现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以后变更地方政府的人事和改变它们的决策,公署没有这个权力。公署对地方政府行为恰当与否的考察角度,只能是决策和执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形式规范,它无权评判地方政府的行为恰当与否,比如它无权评判一项公共事业的决策是否有利于当地居民的利益,它只能评判诸如一项决策是否经过了法律规定的投票程序等等。当公署确信某个地方政府的某项行为不当以后,可到法院对地方政府的行为提起公诉,地方政府依从法院的判决维持、撤销或修正自己的行为,但公署无权直接指令地方政府采取或不采取某项行动。

我国的监督非常薄弱,这是众所周知的。虽然在反对党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方面我国与上述国家没有可比性,但是这些国家的监督机制仍然有许多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地方。富有启发意义的一点是,这些国家的监督“对事不对人”,我国的监督则倾向于“对人不对事”。具体地说,在确保基层政府的行为符合上级政府的规范方面,德国、匈牙利和印度依靠的不是基层政府的人事由上级政府控制和监督,因为基层政府的执政者与上级政府的执政者可能分属不同党派,而国家的整个行政机制仍然能够井然有序地运行,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法律规范了行政秩序,无论什么人,只要按相关的规范行事就可以了。但在我国,对下级政府的约束主要依靠任命下级政府的人事来实现,关于决策的程序和规范、责任和义务的分配等等没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通过任命服从上级命令的人、领会上级意图的人来实现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领导。这种机制有一定的效率,缺点是难以对其实施监督,不仅因为没有规范政府官员行为的法律可遵循,而且即使有法律,也因为上下级在人事上的亲密关系,上级不可能站在客观的立场根据一般性的、非人格化的法律来监督下级的行为。

三、初步的结论

与德国、匈牙利和印度相比较,我国乡村治理存在着巨大的缺陷。经济发展水平固然是我国乡村地区治理绩效不佳的原因,但是我国乡村治理绩效欠佳还有很多原因,如我国法律在政府间责权分配的规定上模糊不清,上级可以无限制下派任务给下级,上级下派的所有任务都是强制性的,乡村基层的自治和自主空间被极力压缩;乡村治理结构反映民意不足,对决策和实施过程是否合乎法律程序的关照不够;融资渠道不畅通;对各级政府的监督过度依赖上级机构和党的组织,而上级机构和党的组织又任命了下级政府的人事,因此监督难以到位等等,造成或加剧了乡村治理的不良状态。当然,其他国家,特别是匈牙利和印度,也不仅有良好的经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验,其教训也值得我们吸取,比如匈牙利地方政府散碎化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再比如印度也存在资源分配非常不平衡的问题,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有巨大的差别,富裕的城市地区,公共品的供给比较充分,但是大多数贫穷落后的地区,公共品的供给也都量少质次;此外,印度在公共品提供过程中也存在着巨大的腐败,如此这些弊端均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注释:

①俞可平,“善政:走向善治的关键”,文汇报,2004年1月19日。

②匈牙利地方政府有3200多个,平均每个政府下辖人口3000多人,多数人口集中在布达佩斯等大城市,所以村镇政府的规模是很小的,有些村镇政府下辖人口只有一两百人。

③见2004年10月27日公布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组织法有关条款。

④见1998年11月7日公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

it治理范文篇2

关键词:财务治理;公司治理;高校财务

现代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潜力是与该国未来的教育水平密切相关的。我国的高等教育不再是过去的精英教育,而是一种更受欢迎的大众教育,承载着人才培养、科技研发、文化传承和推动社会进步的重任。我国高等院校不断扩大招生规模、不断深化产学研工作,经费收入的来源渠道也愈加多元化,而由此产生的财务治理也趋显复杂。为了加快高等教育的发展,现代化高校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校财务管理在观念、管理和人员素质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因此,高校迫切需要改变财务治理的模式。陕西是中国重要科教高地之一,近些年大部分高校同样面临此类问题。因此,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陕西省高校的财务管理,是陕西高校乃至中国高等教育面临的新课题。

一、公司治理理论和财务治理

1.公司治理理论。公司治理理论首先出现在亚当斯密的时代,亚当斯密提出了公司治理的问题是要解决问题。而伯利与米恩斯于1932年出版了《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才使得该问题真正引起了经济学家的关注。自此,职业经理人如何被股东监督,成为了经济学家研究的热点。由于研究目的不同,不同学者对其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一些学者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发现,虽然各种思想流派从公司治理的作用、具体的表达形式和研究的基本问题等方面表达了公司治理的内涵。但新兴的主流观点是,公司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参考国内外学者对公司治理的研究,主流观点分为三类:第一类,林毅夫教授(1995)认为,公司所有者的监督和控制、公司的管理、绩效和公司治理是一套监督和控制公司的制度安排。在协调股东和经营者的利益时,这种观点更加关注股东的利益。第二类观点认为公司治理是处理相关利益者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钱颖一教授(1995)提出,公司治理是为了协调企业内部各层关键团体(股东、经理、员工)之间的关系,并从中获取相关经济利益的一套制度安排。第三类观点认为公司治理包括广泛而狭隘的公司治理。经济学家布莱尔(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控制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系列法律、文化和制度安排。由此,我们认为公司治理是一种制度安排,有助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公司治理应首先确保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平衡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利和责任。2.财务治理与高校财务管理。(1)财务治理。在界定财务治理时,许多学者将其置于公司治理框架之下。其中,伍中信(2001)、张敦力(2002)和程宏伟(2002)等提出的观点最为普遍,这种观点的定义方式强调财权配置核心内容,认为金融治理主要是界定和协调各利益相关者在金融权力流动和分配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各实体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制衡,从而提高企业治理中的企业资源配置效率。除此之外,以宋献中(2000)和吴树畅(2002)为代表的学者们,则更加重视处理财务治理中股东与经理层间的关系,其出发点是保护股东权益,他们认为财务治理必须确保管理者遵循股东的利益来工作,业主和经营者之间科学合理地分配财产控制和索赔,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的制度安排。黄菊波(2003)和杨小舟(2000)认为应将财务治理研究纳入公司治理框架,认为财务治理结构用于划分公司的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和财务监督权。它是从属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子系统,它依赖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性质。还可以从广义和狭义的角度分别考虑其内涵:从广义的角度来看,财务治理是一套系统和机制,用于协调财务关系并平衡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权利;从狭义上讲,财务治理只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其他权力机构合理分配公司财务权所形成的财务激励和约束。综上所述,财务治理是通过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公司财务权利来实现科学财务决策的一系列系统和行为的设计和规范。(2)高校财务治理。随着中国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市场化对高校改革的影响不断深化,大学正在转变为自主的法律实体。学校资金不仅仅是单一的财政拨款,而且多元化的资金渠道正在逐步形成。因此,与公司类似,在引入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后,高校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平衡和限制每个主体的财力越来越重要。高校应从长远角度考虑,进行可持续的、优化配置资源的财务治理。作为财务治理的主体,参与高校各级利益相关者的高校财力分配(如政府教育部门、学校管理、工会、学生代表、校友等)需要优化财政权力分配,以促进财务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督。为确保学校的有序秩序,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率,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科学的财务决策,合理分配大学内部的财力,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机制和权力制衡机制,确保大学获得更高的利益并最大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换句话说,高校财务管理是通过合理分配财务执行权、监督权、决策权等来协调高校财务系统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提高了一系列制度安排的资金效率。3.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的关系。财务治理与公司治理既有重合,又相互独立。具体而言,财务治理本质上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其行为是以经济利益为指导,公司治理的治理效果反映在经济利益中。如果公司治理的定义完全取代财务治理,则更加片面,不仅不能反映财务治理的财务特征,还会限制其内涵和外延。合理的公司治理制度是实现高校财务治理的理论基础。值得注意的是,高校的正常教学活动不容忽视。高校应首先保证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此前提下利用科研工作实现财务治理,充分协调好教学与研究的关系、相关人员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公正廉洁的财务管理,利于高校的长远发展。此外,在应用公司治理理论实现财务治理的过程中,应充分协调财务人员与教职工间的关系,在保证财务人员恪守廉洁守法、公平公正的同时,确保科研人员开展高质量的科研工作,消除学术不端行为,不影响高校的声誉。另外,对于部分高校选择与其他科研单位或企业合作的财务行为,高校财务负责人在财务治理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总之,高校应在公司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实现合法合理的财务治理。此外,在通过财务管理工作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还应结合自身建设合理利用资金惠及师生,如引进高水平教师、建设先进科研实验室、校区改造等。

二、陕西高校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陕西高校出现了一些财务管理的问题,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若不能有效解决,会影响高校的中长期发展。1.预算管理有待提高。大部分陕西高校采用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水平较低,预算的质量、编制效率、执行效果、监督力度不高,此外,还普遍存在资金不足但资金浪费严重的现象。首先,高校财务预算的透明度不高,导致科研、教学等各部门无法清晰掌握其可使用的资金范围;其次,编制预算的方法不够科学,目前陕西大量高校仍沿用基数加增长的方法,使得本年实际情况与核定的支出指标的差距较大;最后预算审批执行时不够及时,在第四季度集中支付大量的专项资金,且相应的财务监督体系不够健全。2.财务信息公开不完善。随着陕西高校的规模扩大、筹资渠道多元化、经济活动多化,高校信息公开的迫切需求已成为教育系统不可回避的问题,财务信息披露的需求更是迫切。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高校的财务信息只能满足教育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管理高校的需要。对于高校的管理者、教职工、学生、投资者、捐赠者等利益相关者,虽然他们拥有其财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却缺乏相应的渠道获得相关信息。造成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相应的体制,导致了信息不对称,并且未有效发挥监督作用。3.资产管理效率不高。当前,陕西高校资产管理不够科学,部分资产闲置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造成资产损失。原因在于:第一,高校教职工、学生对国有实物资产的概念和范围没有清晰的认识,导致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较强的责任心,缺乏管理意识;第二,部门之间没有进行定期账目核对,未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当国有资产发生变化时,相关信息无法及时更改;第三,学校在宏观管理层面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健全,关于产权范围的划分也不够明确。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和大学管理层对产权有不同的理解,使得一些国有资产不能纳入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结果造成部分资产与高校控制权分离,资产流失。

三、陕西高校财务治理模式的构建

it治理范文篇3

现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资背景中小商业银行和外商独资商业银行这三种类型。调查显示,我国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的it治理几乎完全模仿于其国外总行的it治理模式,符合国际通用的it治理模式,并且公司其它方面的治理结合在一起,将公司管理得井井有条,另外还要学习和吸取国外银行在it治理方面的优势,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一条切实可行的有效的it治理实施路径。我国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为我国的四大银行,它们经历了股份制改造的过程,并且通过境内外的途径上市,从而也建立起了较好的it治理结构。而我国的中资背景中小商业银行的发展时间较短,它们的it治理仍处于初级阶段。由于整个行业对it治理的需求度提高,我国大部分的中小商业银行也开始尝试着采用itil和cobit等实施策略,但目前对其运用的程度较低,并没有真正创建it治理框架。因此本文将在国外和国内it治理研究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it治理的必要性并且对此提出一些建议。

二、国内外关于it治理研究的比较

国际上认为it治理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不仅包括信息技术系统、技术的连通性、相关商业活动和相关法律事宜,而且还包括it治理中所有利益主体及相关者,包括it流程的操作人员、公司高层、it硬件供应商、经营管理骨干、相关审计人员以及it的具体使用者等,it治理成为企业治理的一部分并且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骨干的责任。国外的it治理不仅应用到金融、媒体等对it应用需求较大的这些行业,而且也不断的应用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来,应用范围不断扩大,it治理的模式也不断创新,it治理在发达国家的覆盖率达到了60%以上。几年前it治理的概念被引入国内,在媒体、金融等这些对it要求较高的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it方面的专家和学者也在对it治理的重要性不断强调,但是能够真正领悟到it治理的理念并将其应用到公司运营中来的企业还非常少。由此可见,我国的it治理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从中国it治理论坛的数据中可知,it治理的有效性达到60%的企业仅占15%左右,大部分企业it治理的有效性仅在40%左右,与国际水平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我国商业银行it治理的必要性分析

it治理在银行治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完善先进的it治理能提高银行治理的水平,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企业整体上朝良性的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银行信息管理水平的提高和银行治理中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的加强,从而可以提供充足的信息给股东和客户进而有利于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提高。由于在我国商业银行的it治理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所以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决策风险、项目管理风险等多种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与监管要求不相符,关于it治理的投资以及对it基础资源的合理分配等重大决策流程混乱复杂,效率非常低下;二是基于银行全局的角度还难以对it资源进行全面有效的战略部署;三是由于分行和事业部不断增加的自主研发项目,银行it治理的规划和结构管理很可能出现失控的现象。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进行it治理是完全有必要和有意义的。

四、提升我国商业银行it治理的几点建议

it治理在银行治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完善有效的it治理是有助于银行竞争力的提升的,现给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it治理框架的有效性。目前在it治理方面已经建立了一些模型,并且在实施方面也有了通用的标准,因此,如何保证it治理框架的有效性才是模型实施中最为关键的问题。cobit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cobit从it的规划、组织、服务的交付、服务的支持、过程的评价、系统的建立等角度建立了关于it治理的34个过程,为了保证企业能够获取自身所需的it信息来实现其战略目标,要求每个过程的控制评价方法和控制目标以及对it准则的影响程度要做到尽可能的详细。

(2)确定决策框架。银行应当制定一些关键的it决策的决策框架并且明确决策权归属问题。决策内容包括业务需求、it原则、it投资、it架构、it基础设施等。同时也应当明确相关各部门对以上it决策的决策权。应当在遵循权力明晰、权责相匹配、能力和权责一致等原则的前提下来分配决策权限。

(3)争取银行董事会或者经营管理骨干的支持。离开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认同和参与,健全完善it治理是空洞的和无效的。it治理能够推动业务创新以及企业管理走向精细化,在银行经营业绩方面起着放大器、加速器和助推器的作用,这一点要让高级管理层充分认识到并且加强和董事会沟通和说服,明确it治理是董事会和经营者的共同责任,最终使it治理为各个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银行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自上而下地推动it治理工程:一是it治理要成为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it治理要与银行的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的配置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三是it治理要在银行当前的业务流程再造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4)充分发挥it治理中it管理方面的委员会或技术总监、cio等高级别it管理岗位的功能。各银行基本都成立了专门的高层次的it管理岗位,包括it管理委员会、cio或者技术总监等,它们在信息技术的发展规划、信息技术的重大投资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银行应特别发挥it管理委员会的协调决策作用,主要体现在费用分摊机制、项目优先级、基础资源配置、服务协议签订这几个方面。

it治理范文篇4

【关键词】统治;治理;比较

当新公共管理运动在西方兴起时,治理理论便应用而生,这一理论对于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产生一定影响,并为世界各国政府的改革提供可一个新的理论依据。由传统的统治理念向治理这个新的理念转变,是顺应时代变化发展。然而,作为新生的理念,它又有着自身的一些缺陷,我们在实际应用中必须予以克服,不能照搬理论。在现今这个时代,经济发展和人们的思想文化都达到一定水平,传统的统治理论,已经制约了社会的发展。因此,新兴的治理理论取代传统的统治理论占主导地位,是时代变化发展的选择。

一、统治

(一)统治的起源

统治一般是指用政权来控制、管理国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统治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兴起的。国家产生了必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阶级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强大的政权,对国家进行管理。如果没有诞生国家这个政治实体,我们也无法谈起统治。因此,我们可以从国家起源这个角度来分析统治的起源。

首先,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来追溯统治的起源。洛克指出,在自然状态中,自然法是由每个人行使的,人人都是自己的裁判者。因此,自然状态是完全自由的状态,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统治与被统治者的关系,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者。然而,这种完全自由的状态便是混乱无序的根源。在自然状态中,既没有一部明文规定的法律作为裁决纠纷的共同尺度,又缺少一个公共的裁判者和公共权力来保证裁决得以执行。于是人们为了克服自然状态的缺陷,更好的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便相互订立契约,自愿放弃自己惩罚他人的权利,把它交给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按照全体成员或他们授权的代表所一致同意的规定来行使。当人们这样做了之后,国家就成立了。“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原始权利和这两者之所以产生的缘由,政府和社会本身的起源也就在于此。”[1]国家的产生,是统治形成的前提,而政府则是统治的具体执行者,他是充当公共的裁判者的角色,拥有社会全体成员所让出的那一部分公共权力。

其次,运用阶级分析法来追溯统治的起源。它的主要特点是,它是阶级利益和阶级关系作为政治分析的决定性变量,以此来观察和评估人的政治行为和政治制度。[2]因此,用阶级分析方法来分析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指出,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而阶级斗争是各阶级利益的争夺,最终的胜利者便成为了统治者,失败的一方沦为被统治者。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统治是如何产生的。

(二)统治理论自身的困境

面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问题,依据统治理论作为基础的传统统治管理模式已经无法解决。市场失灵是指在资源配置的某些领域完全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3]市场在公共产品的提供、限制垄断、约束个人的极端自私行为、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及统计成本等方面存在着内在的局限。[4]因此,单纯的依靠市场手段不可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此时西方经济学家推崇的政府干预的管理模式,被认为是解决市场失灵最有效的方法。

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被认为是西方统治理论发展的顶峰。但是政府在发挥经济职能时也有一些内在的局限,与市场失灵一样,政府也会出现失灵。70年代开始在西方国家出现的“滞胀”现象以及其他社会经济问题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从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西方各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纷纷采取了放松管制、私有化等减少政府干预的政策,正是鉴于国家的不足和市场的失效,愈来愈多的人开始寻找新的理论来对付市场和国家协调的失效,而此时治理理论正在兴起,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理念。

二、治理

(一)治理理论兴起的背景

在1989年世界银行关于非洲的报告中,“治理”一词首次出现;世界银行1992年度报告的标题就是“治理与发展”。在这短短的十几年的时间里,“治理”一词已经被广泛应用,由此引发学术界的关注,并使得一大批学者进行持续不断的研究和探讨,使其得到了不断的发展。

然而治理理论的兴起有着现实的状况,从20世纪下半叶到现在,西方政府管理的指导思想是“最好的政府,用市场机制与非政府组织合作等方式提供最大的公共服务”。因为一方面市场调节有失灵之处,即市场在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约束极端个人主义、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统计成本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局限。因此,单纯的市场手段不可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导致公共资源得不到保障,人民开始抱怨政府的无能。另一方面,政府调节也有失灵之处,即政府依靠国家计划、命令手段,也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

(二)治理含义的界定

由于治理概念越来越广泛的被应用于各个领域,以至于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治理理论。然而,关于治理含义的界定,学术界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各种治理理论都很难给治理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首先,詹姆斯·罗西瑙将治理界定为一系列活动领域的管理机制,它们虽未得到正式授权,却能有效发挥作用。[5]罗西瑙将治理的主体多元化,并不是简单定为政府。同时,将治理定义为一个潜在的规则,是恒定不变,人们自觉的遵守治理这个潜在的规则,它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实行下去,这将减少政府的权力,由一个“强政府”向“强社会”转变,符合当前构建“有限政府”的理念。

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全球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中将治理定义非常宽泛,把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层面、政治决策的纵面模式都包罗在内,据此,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的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治理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市民、市场等等。学者格里·斯托克提出了五种关于治理的理解:第一,治理是指出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一系列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第二,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答的过程中存在的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第三,治理明确肯定了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的权力依赖;第四,治理指行为网络的自主自治;第五,治理认定,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在于政府的权力,不在于政府下命令或运用其权威。[6]这是比较充分的理解治理的内涵。

其次,我国学者对治理的含义的也有着自己的观点。治理理论从更高层面上强调了公民参与政府治理的重要性,主张用治理代替统治,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政府的双“失效”,认为治理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调控和协调过程中的某些不足。[7]俞可平给治理下了一个定义,他认为治理一词的基本含义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求,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他将治理理解为一种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管理过程。但同时也指出治理需要必要的公共权威、管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将治理理解为由多个中心(国家、公民、市场、社会)组成,遵循公正、公平、效率的原则,采用非暴力的方式对公共事务以及一些私人事务中需要公共部门解决的那一部分进行管理的过程。好的治理意味着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和公民的合作管理,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的过程。政府不可能在以简单的强制性行为来表达到社会管理的目的,治理是一种民主性的过程,使公民拥有了更多的选择权。

三、治理与统治的比较

“治理”与“统治”从词面上看似乎差别不大,但其实际含义却有很大的不同。第一,管理的主体不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公民、一些民间的或非政府组织,而统治的主体则必定是政府。第二,管理的形式不同。治理是政府、公民以及一些民间组织通过合作、协商的方式进行管理,而统治是政府运用政治权威的方式进行管理。对政府制定的政策,被统治者只能被动的接受。第三,管理的范围不同。依据当前全球治理理论的提出,治理的范围可以是无国界的,由于治理的主体可以是非政府的、跨国界的民间组织。而统治的主体是政府。因此,统治就有了领土和主权作为限制。第四,管理的原则不同。治理以自愿为主,兼有强制,但是主要还是公民的认同和共识。而统治则以强制为主,政府通过依据法律、法规来管理。

通过治理与统治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治理的优点,首先,在一定范围内,治理理论发挥弥补政府缺陷、纠正市场失灵的作用,促进社会法治的建设、市场有着自身的缺陷,无法解决垄断、以及提供公共物品的问题。政府也有缺陷,政府无法解决“寻租”行为、低行为等问题。面对市场失灵和国家的失效,人们想通过运用治理理论来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必须要拥有一个健全的法治来解决这类问题。其次,治理理论推动了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来解决现代社会问题,公民广泛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为政府决策的合理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宣传民主政治思想,建立健全民主制度。

综上所述,治理与统治的比较,治理完全可以取代统治在国家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已经成为一些西方政治学家和政治家的流行口号。

四、结语

虽然治理理论还处在不断发展的阶段,但它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两分法传统思维方式,即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与国际社会,它把有效的管理看作是两者的合作过程。他强调管理就是合作,否认政府的那种权威统治的管理模式。因此,统治与治理的融合,是未来政府改革的必然选择,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参考文献

[1]洛克.政府论下篇[m].上海:商务印书馆,1981.

[2]俞可平.政治与政治学[m].北京: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3]韩丽华潘明星.政府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4]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权衡两种不完善的选择[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

[5]罗西瑙.没有政府统治的治理[m].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

[6]格里·斯托克.作为理论的治理:五个论点[j].国际科学(中文版),1999,(2).

it治理范文篇5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培训分管领导和erp项目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任组长,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主任、各专业组组长任成员的erp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培训工作组,由项目办主任任组长,培训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专业组关键用户和相关部分相关职员任成员的erp系统培训工作组,负责落实培训资源,组织培训办班,开展培训质量评估并实施考核激励。

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为erp系统培训的责任部分,负责统筹协调培训资源,培训班职员安排、培训班治理、培训效果评估、考核激励等。为每个培训班指派一名职员作为班主任,具体落实培训工作,负责培训班治理。

二、培训质量治理

各培训班、各单位(各专业组)要按照《公司培训项目质量治理手册》的要求做好培训效果评估工作,对erp系统培训采用三级评估方式进行评估。培训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将评估结果汇总报送省公司培训工作组和省公司人力资源部。

三、培训激励

为进步培训质量,鼓励培训师和培训学员共同做好培训工作,决定对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按照每批次考试考核的前10%予以表彰奖励,对培训项目质量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培训师予以表彰奖励。对于首次考试考核的分歧格的学员,安排参加第二轮培训;第二轮培训考试仍然分歧格者,继续参加下一轮培训。每组培训结束后的考核奖励情况由培训工作组书面报公司培训领导小组决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四、培训班治理

(一)持卡上机和上机练习申请制度

1、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按照省公司提供的同一模板,为每位学员制作上机卡。

2、培训学员凭卡根据培训同一安排,上机参加培训。

3、学员在上机培训期间不得随意删除、修改、拷贝、移动系统文件及其他学员的文件、资料。不得擅自使用外接存储设备(如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4、学员在授课时间需要上机练习的,需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负责统计人数,并向授课老师报告,协调安排老师跟班辅导。

(二)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培训班学员日常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培训班的日常治理工作。

2、负责协调联系培训教师,督促参培学员按时参加培训。

3、负责培训班的考勤签到和签到表的保管,在培训结束后报送本单位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

4、协助培训教师做好上机卡的审核、验证,以及非同一安排的上机申请。

5、根据erp系统培训工作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并向工作组汇报学员中存在的意见和题目。

(三)学员治理

1、保持教室(机房)内肃静,不得随意出进教室(机房),认真听讲,不交头接耳。学员上课期间手机一律封闭或静音状态。

2、保持教室(机房)内整洁,爱护室内设备和教学用品。

3、学员上机操纵期间,应自觉遵守公司信息安全治理规定,不得进行与培训无关的操纵。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授课教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培训期间的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自学和上机操纵等环节的活动,并做到预备充分,务求实效。

5、学员上机时发现计算机有任何故障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报告,不答应私自搬动或拆卸机器任何部件,造成设备丢失或损坏者将追究其责任。

6、学员要严格按照同一安排的课程时间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造成无法取得上岗证的,责任自负;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定期参加学习,需要调整学习时间的,应由本部分提出申请,经erp系统培训领导小组组长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再行安排学习。

(四)考勤制度

1、学员培训期间实行培训签到制,出勤情况由班主任负责记录、检查。

2、班级考勤记录由班主任负责妥善保管,在培训结束后上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同一保管。

3、学员因特殊原因需请假时,半天以内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半天的,经erp系统培训领导小组组长审批。未办理手续、请假未准而缺席者、超假者,按缺课处理。

4、考勤结果作为考试考核的重要依据,占总成绩的30%。培训班结束后每位学员须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考试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

(五)信息安全治理制度

1、erp培训机房网络系统与互联网络物理隔离,单独通道接进省公司数据中心。

2、每台学员机安装还原卡,用攀达设备屏蔽软件,屏蔽光驱及usb存储设备,防止学员带进病毒。

3、教师机和学生机均安装单机版防病毒软件(采取手动升级方式)。

4、服务器仅开启必须的端口。

5、持卡进进学员机房。

6、机房出口安装防火墙,屏蔽常见病毒端口。

五、实行erp系统持证上岗

公司各批次erp培训结束后,按照考勤与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学员出勤情况占总成绩的30%,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对考试总成绩合格者发放培训证书。erp上线后流程所及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培训证书治理办法”执行。

it治理范文篇6

一是狠刹人情歪风,遏制腐败现象。社会上个别有权有势者,假借各种名目,如生子、升学、结婚、搬房、祝寿等,大摆宴席,大宴宾客,别有用心、有所求者则趁机表示心意,请客者则名正言顺,借机敛财。“宴席”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成了借请客之名、行腐败之事的“正常”途径,这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对此种“红色名片”加大治理力度,明察暗访,发现一起,就严肃查处一起,就公开暴光一起,决不手软,从而有效堵塞了此种腐败渠道,防止了此种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二是纯净人际关系,端正社会风气。面对满天飞的“红色名片”,让公薪族防不胜防。去吧,摸摸日渐消瘦的钱包,囊中羞涩,家里还有众多的费用(如电费、水费、煤气费、学费等)等着去交;不去吧,人家已经向你发出了热情的邀请,不意思意思也太不给面子了吧,说不定还会引起别人的误会,以为你对他有什么意见。算了,一咬牙上,人家去多少,咱一分也不拉下,还别人的人情还要加一点份量,其结果,套上沉重的人情债,个中滋味,岂一个“累”字了得。自治理“红色名片”后,感觉被邀请次数明显减少,心里自然一轻松,再也不用每月去盘算:别人请客去还是不去、去多少才像个样、如若碰上特殊情况不能去,别人会不会有什么想法等等。随之而来,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也显得自然、轻松、和谐。

三是可防互相攀比,减少奢侈浪费。“来而不往非礼也”,“红色名片”下的宴席规格是越来越高,宴请地点的选择也越来越讲究,所造成的浪费也越来越大。不堪重负也别无选择,很多事情人生也就那么一次,总不能让别人笑话了去,往往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硬着头皮上,其中浪费自不必说。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的宴席背后真是苦不堪言。记得以前听父母说他们结婚时的情景,请亲朋好友、同事在家里聚一下,吃糖、喝茶、聊天、赠送礼物,气氛热闹、温馨而和谐,虽说拘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只能如此简单,但轻松、自然、节俭,免去了许多繁琐的程序,又不失其永恒的纪念意义。想想真有几分羡慕,于今应该也不失其借鉴之意。好在现加大对“红色名片”的治理力度,有效防止了相互攀比之风,大大减少了令人心痛的浪费现象,令人高兴。

it治理范文篇7

*省召开第十次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总结*年来小流域实践的经验,提出新形势下小流域发展的思路,很有必要。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不仅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行动。我代表水利部和汪部长对这次会议的召开和受到会议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水土保持事业的各级党政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在*水利水保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慰问!

*地处黄土高原,是我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水土流失的危害和治理难度都很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与水土流失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三晋面貌,改善了自身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快了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周边地区、下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从全国来说,*水土保持工作最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党政高度重视。*始终把水土保持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持之以恒,长抓不懈。从*年起,省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全省小流域治理工作会议,每次会议明确一个主题,树立一批样板,总结推广新经验,不断推动水土保持的新发展,今年已到了第十次,这在全国来说是独一无二的。早在上世纪*年代中期,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省里就每年拿出*万元资金用于汾河上游的水土保持治理,而且一直坚持到现在,这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同时,*从省到市、从市到县的许多党政领导对水保工作非常熟悉,有些甚至是搞水保出身的,能讲出许多水保方面的思路和经验,这既反映出他们对水保工作的重视,也说明水保工作在*有地位。

二是勇于开拓创新。纵观*多年水土保持发展的历程,*在各个时期都创造了极富时代气息的新鲜经验。*年代,阳高县大泉山治理模式和离山县水土保持规划得到了主席的充分肯定。*年代,河曲县曲峪大队成为治理黄土高原的榜样和明珠,影响较为广泛。*年代,在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带动下,开户包治理小流域之先河,开拓出一条千家万户治理千沟万壑的新路子。*年代,在全国又率先出台了拍卖“四荒”的新举措,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加快了水土流失治理速度。进入新世纪,*又在组织形式上总结推广了专业队施工、大户治理的经验,在项目管理上推行了资金报账制管理的做法,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近几年,临汾市在淤地坝建设中推行了护坝田制度,这也是一条方向性的经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值得在整个黄土高原总结推广。

三是技术路线完善。多年来,*各地根据其不同的气候、地形、地貌、水土流失类型,因地制宜,总结和探索出一系列科学、完善的治理模式,在矿区复垦、坝系建设、沙棘开发等方面形成了许多成功的做法,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实践。这里我想特别强调指出的是,*是我国较早提出“以支毛沟为单元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地方,并不断予以推动和发展,为全国水土保持基本技术路线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可以说,这个思路的提出和不断实践,为后来形成“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路线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今天,小流域综合治理已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我国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的一条主要的技术路线,成为水保部门一个响亮的“品牌”或水保生态建设的代名词,对提高水土保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又根据新形势的要求,在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推进了大流域治理和大示范区建设。同时,在长期水土保持实践中,*大力推广了集雨节灌、径流水保、山地植物篱、梯田复式生物埂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水保实用技术,有效地提高了生态建设的成效。比如梯田复式生物埂技术的应用,田里种庄稼,地埂栽果树或种经济作物,既稳定了地埂,又减少了风沙危害,改善了田间气候,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四是防治成效显著。经过长期的努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全省水土流失治理保存面积达到*.*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修建了*多万亩的基本农田,栽植了近*万亩的经济林果,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生态环境实现了良性循环。这确实来之不易,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如果没有水土保持大规模的基本农田建设,*就不可能有今天这样扎实的农业生产能力;没有水土保持大规模的经济林果建设,就不可能有今天这么多的山区群众实现脱贫致富;没有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建设,就不可能有今天生态建设的可喜局面。近年来,*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也是有目共睹的,最典型的是在汾河上游、永定河上游、三川河流域、平鲁右玉片以及河保偏等地区,建成数百平方公里集中连片的大示范区,有力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河流域坝系工程建设成效也非常显著,根本上改变了那里的农业生产条件,群众非常欢迎,对生态建设也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这些年从*流入黄河、海河的泥沙量也大大减少,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三川河流域、汾河水库上游的减沙率分别达到*%、*%以上,这相当不简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的水土流失的形势依然严峻,生态恶化的趋势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既要面对自然地理造成的困难,也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新形势下,*怎样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实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事业新发展,这是摆在各级政府和水利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

做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前,各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下面,我就如何在水土保持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坚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水土保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作用。因为,没有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就不可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不可能有效解决温饱和贫困问题,更不可能实现全面小康。进入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家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战略高度,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把其作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部根据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针,确立了新的治水思路,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作为新时期水利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了投入力度,全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进入了一个全面、快速发展的新时期。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山川秀美的目标,任重而道远。从*来看,目前仍有*%以上的水土流失面积亟待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任务相当艰巨。同时,*是革命老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许多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非常艰苦,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要求非常强烈。从全国来讲,*地处上风、上水地区,承担着减少入黄泥沙、防治京津周边风沙危害、保护首都水资源等生态任务,责任重大。这种情况下,我们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决不能有丝毫的松懈,要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当前,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水土保持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从自身生存发展着眼,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全国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切实把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问题,扎实有序地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说到底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只有让广大群众在水土保持建设过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生态安全也才能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土保持工作,必须坚决贯彻这一指导思想和要求,并以此为指导统领各项工作。从*来讲,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非常突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必须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和生态三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要优先安排梯田、坝地、水源等事关生态建设全局的建设内容,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为群众增产增收创造条件,使群众能够从生态建设中得到实惠,避免长期依赖政府,甚至回过头来重新走破坏生态的老路。二是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根据群众的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我们的规划设计和内容,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努力寻求一些好的方式、方法,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要重视示范的作用,多做一些示范和引导性的工作,通过示范、试点,引导群众逐渐接受我们的想法和要求。实际上,用“以人为本”的方法做工作,不仅会取得更好的效果,治理成果也容易巩固。

三、尊重自然规律,加大封禁保护的力度,充分发挥大自然的力量,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长期以来,我们主要依靠人工治理的手段来治山治水,而忽视了自然的力量,生态改善相对缓慢。近年来,在对自然规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之后,各地开始尝试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生态的做法,短短几年时间便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内蒙、陕西、宁夏、河北等地,禁牧舍饲的力度非常大,成效也非常显著,大面积的严重退化草场得到恢复,过去许多光山秃岭重又披上了绿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畜牧业也得到了良性发展。客观地讲,这些地区治理的难度是比较大的,过去也走过不少弯路,现在通过采取少量得当的治理措施和大面积的禁牧,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非常令人振奋。从*来看,尽管近年来在这方面也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总感到,相对于其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目前采取的禁牧力度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

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人工治理和生态自我修复都是生态建设的重要手段,二者不是排斥的,而是相互补充、共同促进的。当前在积极开展人工治理的同时,特别要注意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依靠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改善生态,解决生态问题。实际上,对于如此艰巨的治理任务,我们仅仅依靠有限的财力、物力是不可能全部进行人工治理的。这种情况下,就要尽可能利用大自然的力量,特别是像*北部这样人口密度相对较少,气候条件也允许的地区,应充分依靠大自然力量恢复生态。当然,就封论封、就生态修复论生态修复也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发挥大自然的力量也必须依靠人们主动地为其创造条件。在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中,要积极辅助必要的人工促进措施,把人工治理同生态自我修复有机结合起来。人工治理重点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高效利用水土资源,增加群众收入,为生态修复创造条件,而生态修复主要放在人口密度相对较小、自然条件又允许的地方。对一个地方来说,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用地和生态用地,对于必须生产出粮食、水果的生产用地,应尽可能地进行人工治理,提高产出水平;对于远山、陡坡等生态用地,应尽可能封禁起来,让生态自我修复。

四、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地遏止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开发建设对生态造成的压力很大,必须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作为国家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开发建设项目多,资源开发强度大,生态保护的任务尤其艰巨,一定要注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努力在挖出地下资源的同时,建设好地上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增强人们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根本上避免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二是加大对开发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开矿等的执法力度,坚决落实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三同时”制度,把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三是加强与煤炭、电力、交通、冶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共同推动工作。

同时,目前在*实施的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比较多,投资比较大,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黄土高原淤地坝工程、国家八大片工程、黄河上中游水保工程等,国家每年给*的水土保持投资在全国占的比例很大。这些年来,*实施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比较成功,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惠和好处,增强了大家建设秀美山川的信心。但项目多、资金多、责任也大,今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须继续努力,坚持不懈,把项目抓紧抓好,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另外,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勇于探索、敢于实践的精神,不断创新和完善水土保持建设管理机制与体制,当好全国水土保持改革与发展的开拓者,为全国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水利部将一如既往地大力支持*的水土保持工作。

it治理范文篇8

摘要: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我国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发展而来,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的时间也不长,所以我国公司内部的问题尤其多,考察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像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深入的比较,我们发现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更加合理而操作也更加有效,因此我们应吸取德国公司治理的先进经验,以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

一、我国公司治理之现状

我国公司制企业大多从原来国有企业的机制上发展而来,原来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为:厂长(经理)是整个企业的总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厂长拥有除国家保留的对国有企业的某些决定权外,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业务执行权、生产指挥权和对外代表权均集中于厂长(经理)一身。这种模式同市场经济对公司制度的要求差距甚远,但它已经深深根植于人们的观念中,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行为和思维方式。

实行市场经济后,我国颁布了公司法并于2005年修订了公司法,其所确定的有限公司的治理模式为:其一,股东大会。其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法律规定了它的11项职权,这些权力都是涉及到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一系列事项的决策权,体现出股东大会处于公司的权力中心地位。其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之下的董事会是公司各项重大决策的执行机构,具有公司事务的执行权,其对股东大会负责。其三,经理。有限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鳃聘,它依照公司法或者董事会授予的职权行使具体的经营管理职能。其四,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内的专门监督机关,负责对董事和经理等高管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从现行公司法及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发现仍存不少的弊病。其一,虽然现行公司法依然赋予股东大会的权力中心地位,但实际其地位不断弱化,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也很难对董事会、经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其二,董事会的权力日益膨胀,使得对其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而不是应该有职工代表,这为公司少数高层控制董事会提供了方便。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经理,①这为董事垄断权力大开绿灯。其三,关于监事会,监事应该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是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之议,②不是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怎么能促使监事积极行使监督权?分析公司法赋予公司监事的职权可以看出,财务检查权,对董事、高管的监督权及要求董事、高管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进行纠正权都未落到实处,缺乏具体操作性。

二、世界公司治理模式之考察

随着公司制的不断发展,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的日、美、德为代表的三种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

1.日本模式,以日本为代表。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二者并列居于股东大会之下属公司的必设、常设机关,互不隶属。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实际上属于董事与经理竞合),对外代表公司。监事会拥有财务监督权和业务监督权,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高管的行为和公司财务的合法性。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属于监督与制约的关系,各司其职,以实现公司平稳、良好的运行。

2.美国模式,以美国为代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关。股东会和董事会共同行使决策权,董事会行使业务执行权,由首席执行官等行使经营管理权。董事会内部下设各种委员会以协助董事会更好地进行工作,这些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由董事长直接领导,战略委员会又成为董事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中的审计委员会、外部独立董事及外部常设机构共同行使监督权,对执行业务的董事进行监督。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非本公司股东代表,与公司没有根本利害关系,似乎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

3.德国模式,以德国为代表。在德国,实行“双层董事会”制度,即所谓的“管理董事会”(即董事会)和“监督董事会”(即监事会)圈。两者并非并列平行,后者地位高于前者。监事会由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拥有任免董事会成员的权力,是股东大会和职工利益的代表机构和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其主要责有:任命和解聘执行董事,监督董事是否按公司章程经营;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审核公司帐目。董事由监事会任命,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对监事会负责,受监事会的监督。

监事会虽然并不直接干预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但对某些公司章程或监事会另有特别规定的项目或决策,董事会在具体执行、落实之前必须报经监事会审批或认定,而且监事会对这些项目和决策享有否决权。此外,为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独立行使职权,使监督制约切实有效,两会中的成员不得交叉任职。

可见西方的公司治理存在着很大区别,日本模式与美国模式基本上是董事会集决策权与执行权于一身,德国公司中监事会对董事会起着良好的监督制约作用,相比较而言,德国公司治理模式较日、美优越。

德国公司的监事会拥有相当大的决策权和监督权,尤其拥有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命和解聘权,可以对公司董事等高管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约束。美国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外部独立董事很难对董事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日本公司的监事会对董事等高管的监督与制约作用也是很有限的。

德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与总经理不能交叉兼任,这比美国的公司制更加合理些。只有从制度上将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角度分开,才有可能保证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对公司总经理实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德国的经验从正面验证了这一点,而美国经验从反面验证了这一点闻。

三、我国公司治理之完善

目前,我国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经过分析和比较本人认为,为了完善我国公司治理,我们应当主要学习和借鉴德国公司治理模式之经验。反映在公司组织机构上,必须建立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公司治理模式,其内容是合理配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在强调董事会经营管理权的同时,强化董事法定义务和责任以及股东、监事内部监督制的作用。

1.公司法应合理地规定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主要职权,使二者职责分明,避免职责、角色模糊不清,这是完善公司治理之基石。目前股东大会地位的弱化已是一个普遍不争的事实,公司治理正向董事会中心主义转移。股东会与董事会在职权规定上的含混不清,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了很多的问题,因此首先必须解决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分权。股东大会的权力应当集中在质询权、听取报告权、选任、解聘公司董事、监事权、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的决议权。其实在更大程度上股东大会应扮演监管者、制约者的角色。公司在运行过程中诸如投资、发行新股、发行债券等事务应由董事会负责。

it治理范文篇9

关键词:网络治理共同治理趋同性

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基于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委托关系的股东至上单边治理模式,公司控制权属于股东,公司的经营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随着股权的分散、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的增加、企业战略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以及人力资本等非财务资本对于企业经营的日益重要,产生了基于相关利益者利益的共同治理模式,强调各种利益相关者对公司治理的广泛参与。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体现一种追求效率的原则和目标,广泛关注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共同治理模式则更侧重于企业和社会整体的帕累托最优,强调企业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体现了一种追求公平的原则。在网络经济条件下,治理环境的变化使治理任务所依赖的路径发生改变,引发治理形式的渐变,形成了一种新的治理形式——网络治理。网络治理是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和个体通过经济合约的联结与社会关系的嵌入所构成的以企业制度安排为核心的参与者间的关系安排。包括两方面,一是公司内部网络治理,即公司内部的股东、经理与员工之间等之间的关系安排。二是公司外部网络治理,即公司与外部利益相关者通过正式契约和隐含契约所构成的组织模式中的关系安排。共同治理作为一种不同于单边治理的模式,得到了理论界的共同认同与重视,并对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但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的关系却有待进一步研究。本文认为,网络治理与共同治理并不是两种不同的治理形式,二者在理论基础、治理目标、治理机制等方面具有趋同性。

一、理论基础的趋同性

共同治理的理论基础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拥有包括股东、顾客、员工、供应商、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社区、舆论影响者和其他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群体。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拥有专用性资本的主体,他们分别向企业提供自己的专用性资本,拥有企业专用性资本的利益相关者同时也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股东不是企业的惟一所有者。企业则是这些提供专用性资本的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种合约,是治理和管理这些专用性资本的一种制度安排。公司的治理和管理应当平衡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各利益相关者应广泛参与公司的治理。这里的利益相关者是任何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或被实现公司目标所影响的集团或个人。利益相关者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关系,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可以是显性的也可以是潜在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间是一种影响互动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行动、决策、政策会影响利益相关者利益,另一方面,利益相关者也会影响企业的行动、决策和政策。根据这种影响互动,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1、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合作性强,威胁性低,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与顾客等。2、边缘性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威胁和与企业合作的可能性较低。包括雇员的职业联合会、消费者利益保护组织以及未经组织起来的股东等。3、不支持型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较高,而合作的可能性较氏,如存在竞争关系的相关企业、工会及新闻媒体等。4、混合型的利益相关者。其特点是对企业的潜在性威胁和潜在性合作的可能性都较高。包括紧缺的雇员、顾客。

网络治理的理论基础是企业网络理论。1934年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莫雷诺运用社会计量学的方法对小群体进行实证研究奠定了网络研究的基础。经济学主要从以下两个视角来研究网络的存在性以及网络的功能:一是把网络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网络”概念最初被描绘成组织内部的非正式关系纽带,然后发展为一个表达组织环境是如何被构建起来的术语,最后又成为分析权力与治理关系的研究工具;二是把网络作为一种治理形式。把网络视为一种治理形式,实质是把它当作使单个主体整合为一个连贯体系的社会粘合剂,把网络与市场、科层等并列,视为一种独立的交易活动协调方式。把网络视为治理机制或合作机制离不开网络分析工具,而网络分析的最经典对象就是网络。在企业的网络分析中,不论是社会关系网络结构观、弱关系力量假设与社会资源理论,还是嵌入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研究的都是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以及人与组织之间形成的关系网络。企业不是孤立的,会与许多关系主体发生各种交易行为,由此形成的网络中如何协调各网络主体的利益,如何对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网络资源进行有效的组合,成为网络治理的主要内容。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网络理论虽然是两种不同的理论,但二者具有趋同性。在企业网络体系中,与企业相关的网络主体与企业及网络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关系。从企业间网络看,企业间基于信任与合作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通过合作、竞争、控股、集团等形式,借助正式或非正式的契约,获取各自的利益,他们是利益相关者。从企业内部网络看,经营者、内部员工、股东等网络主体与企业之间也是一种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内部科层组织结构,以保障各自的利益。因此,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网络理论研究的都是同样的对象,即企业的利益相关者。

二、治理目标的趋同性

共同治理的目标是合理平衡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利益,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并以此来安排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力。按照权利制衡权力的逻辑,利益相关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利益),必然要借助一定的权力,通过行使相应的权力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因此,要求在公司治理中根据自己权利的大小分配适应的权力,当公司行为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侵害自己的权利时可以通过行使权力来保障自己的权利,以此参与公司治理。不仅于此,利益相关者对公司资本的投入要追求最大的回报,即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要求各利益相关者作为整体联盟,对投入公司的资本进行有效的整合,通过资本经营方式,实现资本运营的最佳效率与效果。这里的资本不但包括现有的利益相关者投入公司的现实资本,还包括潜在的利益相关者的潜在资本。

而网络治理的目标一方面是各网络主体利益的协调,另一方面是作为网络组织的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网络资源的整合。各网络主体利益的协调实质上就是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合理平衡,同样需要按利制衡权力来分配各网络主体之间的权力。按照企业资源基础理论,企业的资源包括有形的资源和无形的资源,资源在企业之间是不可流动的且难以复制,这些独特的资源是企业持久竞争优势的价值。可以认为,所有对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都可以是企业的资源。虽然企业不能通过流动或复制来获取其他企业的内部资源,但可以借助企业间网络来利用网络中其他主体的内部资源。网络治理就是要通过参与企业间网络获取其他网络主体的资源,并将其与企业内部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经营效率与效果。现代企业的资本经营,就是通过资本的交易或使用追求资本增值的行为,是生产要素综合动力的总概括。企业所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源,各种生产要素都以资本的身份加入到经济活动中,通过流通、收购、兼并、重组、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租赁等各种途径优化配置,进行有效经营,以最大限度实现增值目标的一种经营管理方式。这里的社会资源,即有企业内部资源,也有企业外部资源。

可见,共同治理与网络治理目标具有趋同性,一是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二是各利益主体利益的最大化。即将各利益主体提供的资本要素综合利用,实现各利益主体综合利益最大化,再按照一定的利益分配机制权衡各利益主体的利益,保障各利益主体的个体利益。

三、治理机制的趋同性

共同治理的机制主要是科层机制与协调合作机制。共同治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关于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控制权配置上分权制衡,在公司经营上监督制约的问题。企业科层是指一组规范与法人财产相关各方的责、权、利的制度安排,其中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者和工人。或者说,它是企业内部不同权力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关系。在科层中,生产和交易活动是在雇佣的背景下进行的,企业家居于核心地位,他与其有要素提供者签订要素契约,契约中所未规定的剩余则由企业家利用自己的权威相机处理。由于难以区分不同成员的贡献,因此它是通过命令机制以及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来解决企业内部成员的矛盾并做出必要的行动。在共同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签订详尽的契约,通过正式契约界定自己的权力,通过行使权力保障自己的利益。在企业内部通过正式组织制度,以行政命令进行生产和交易活动。同时,由于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有大小之分,以权利分配的公司控制权力也有强弱之分。弱利益相关者在运用弱势权力维护自己权利时一方面要依赖法律的保护与支持,用法律规范保证权力的正常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还需要借助利益趋同的利益相关者联盟。利益趋同的利益相关者组成的联盟权力高于单个利益相关者,如小股东联盟、债权人联盟、顾客联盟,更能有影响力地行使权力,与大股东、经营者的权力进行抗衡,以达到权力的牵制和制约。利益相关者联盟的形成是基于联盟内各利益相关者的信任合作与协调机制,否则难以形成利益相关者联盟。同时,各联盟之间也需要信任合作与协调,才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否则将陷入争权夺利之势。

网络治理的机制同样也是科层机制与信任合作机制。在企业内部网络治理中,各成员之间如员工、部门等,组织网络的信息交流和创新活动往往由个体完成的,在团队管理和合作开发过程中,很多创新知识的来源依赖于成员的隐性知识和来自个人社会关系网络的信息,以及这些信息和知识与组织网络资源的整合,而这更多的依靠科层治理机制,通过激励与约束实现整合。信任机制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常常体现在企业间网络的制度安排,例如与供应商长期性的关系契约和关系融资等。关系契约很大部分是依赖于对欧洲杯投注官网的合作伙伴的声誉、竞争力、双方在价值和文化上的某种程度一致性,以及组织和个人的社会关系。因此,关系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可变性,可以依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减少谈判和执行的成本。

由于不同的治理机制各有利弊,科层机制可以实行统一的集中控制,有效地防止被套牢和信息溢出的风险,但是正式科层权威系统的信息传递慢、损耗大,缺少有效的激励手段;以信任为基础的机制可以促进知识的交流和创新活动,以及参与者对资产的专用性投资,但是由于缺少严格的契约约束和权力保证,存在被套牢和信息溢出的风险。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存在互补性,可以采用不同治理机制的组合来有效减少治理成本。因此,不管是共同治理还是网络治理,都不可能是单一的某一种治理机制,任何一种机制都不能解决治理的问题,而应是多种治理机制的有机组合和有效的运用以达到治理目标,只是在具体运用时的范围与侧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因此,共同治理与网络治理在治理机制上有趋同性。

四、结论与启示

可以发现共同治理与网络治理在理论基础、治理目标与治理机制方面都有趋同性。作为一种治理形式,理论基础、治理目标与治理机制又是其核心内容之一。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下结论:

1、网络治理不是独立于共同治理的一种治理模式,也不是对共同治理的发展

相对于股东至上的单边治理,共同治理是在对企业的性质与边界认识的不同基础上形成的另外一种独立的治理模式,是对单边治理模式的发展。而网络治理并不是相对独立于共同治理的另外一种治理形式,它们之间在理论基础、治理目标与治理机制上存在趋同,因此也不是发展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它们是同一种治理形式。只是二者研究治理的角度有所不同。共同治理从治理主体角度研究公司治理,解决公司治理应由哪些主体治理,这些主体如何治理等问题;而网络治理则是从治理方法与内容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用网络分析的方法完成各主体的共同治理,而治理的内容则是网络关系。

2、共同治理是观念,网络治理则是实现机制

共同治理是观念,是一种各利益相关者都要广泛参与公司治理,分享公司剩余收益的观念。而各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协调等,则需要依赖一定的实现机制。网络治理是将各利益相关者与企业、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看作一种网络关系,各利益相关者、企业都是这种网络关系结构中的一个结点。运用网络这种种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治理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权衡它们之间的利益,进而实现共同治理。

参考文献:

[1]彭正银.网络治理理论探析[j].中国软科学.2002,3.

[2]全裕吉.从科层治理到网络治理:治理理论完整框架探寻[j].现代财经.2004,8.

it治理范文篇10

关键词:协同理论;农村垃圾治理;垃圾收运模式;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分类;优化策略

2016年12月我国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的文件中明确指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专项行动,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添砖加瓦。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农村垃圾治理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计划的主攻方向之一;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再次强调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性,并提出到2020年我国对于农村环境治理的目标,即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由此可见,我国对于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高度重视。协同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型治理策略,提出的多元主体治理模式可应用于当前的垃圾治理研究中。因此,从协同治理的角度出发,探讨农村垃圾分类的协同治理路径,对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有重大意义。

1协同治理理论与农村垃圾治理之间的关系

1.1治理主体相同。协同治理作为公共管理领域的一个新兴概念,是基于协同学和治理理论发展起来的,该理论提出,政府、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之间发挥协同作用,相互协调、相互合作,共同完成任务[1-2]。政府作为农村垃圾治理的参与主体,仅凭单一力量无法解决垃圾治理的问题。因此,需要当地居民、企业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等力量加入其中。当地居民是生态环境改善的受益者,通过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还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企业作为垃圾治理的主力军,在政府政策的指引下,可以通过相关技术等自身优势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社会组织作为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的桥梁,对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由此可见,二者的治理主体是相同的。1.2治理目标一致。协同治理理论主张子系统之间出于自愿原则进行平等协作[3],即各个参与主体之间尽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自身的优势及资源进行合作,从而更好地完成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而不仅仅是依靠政府强制分配任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党的报告中被首次提出,该战略对农村发展提出了20字(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其中生态宜居是关键,体现了我国对农村生态环境改善的高度关注,而造成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垃圾处理问题。为了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政府有必要对当地居民进行有关垃圾处理方面的教育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多方面的可实施措施,从而减少由垃圾引起的生态污染问题。由此可见,二者的治理目标一致。综上,协同治理理论与农村垃圾治理主体相同、目标一致。因此,将协同治理理论运用到垃圾治理研究中,对于改善农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2目前农村垃圾治理面临的问题

当前,由于我国对农村农业发展高度关注,相较于以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现代化建设进程明显加快,相应地,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改善,消费水平也相应提高。在这种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农村环境建设也产生了新的问题。2.1财政投入力度小,垃圾收运模式不完善。就目前情况来看,一方面,农村面积大、人口多且居住地较分散,因此垃圾处理需要大量人力、物力的支持,而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2017年我国虽然对农村环境治理投入资金达9539亿元,但是结合实际调查情况来看,政府财政投入仍然与现实存在巨大的差距[4],如农村公共设施缺乏与落后等。由此,应该反思资金投入的有效利用率以及政府等相关部门监管是否到位。另一方面,垃圾收运模式不完善也严重阻碍了农村环境治理的进程。多地调研结果发现,大部分农村尚未形成完善的垃圾收运模式,基础环卫设备不到位,垃圾桶数量分配不合理且数量较少,无法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等[5-7]。此外,垃圾收运不及时严重影响居民的日常生活质量,如夏天气温过高,一些易腐烂物品会散发难闻的气味。2.2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法制体系不健全。宣颖等对安徽省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行为进行调查研究,结果发现,村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意识过于淡薄,具有分类意识并能做到的人只占20%[6]。村民往往顾及个人利益而忽视群体利益,如对于塑料瓶、废旧纸张、书籍等可回收挣钱物品的关注度显著高于垃圾袋、废旧电池等无利益回收物品,因此垃圾桶中常常混杂各种垃圾,导致环卫工人的回收工作量大大增加。另外,各地对于农村垃圾分类的标准并未统一,常规的“一桶收集所有垃圾”的回收方式显然不符合各地农村的实际需求。此外,农村垃圾治理的法律法规尚存在不足。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指出,各级政府需要负责所管辖的地区环境,但是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够全面,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相关职能部门无法采取具体实施方法。因此,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是农村垃圾治理进程面临的阻碍之一。2.3尚未形成垃圾治理协同机制。虽然我国目前在农村垃圾治理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其中也存在着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治理工作难以深入推进。其中最为主要的问题是垃圾治理参与主体单一,而政府作为主导力量,未能履行相应职责,导致各部门之间存在分工不协调、相互推诿的现象[8]。此外,农村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薄弱,分类能力较差,且政府等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村民未能重视到垃圾污染的严重性;企业作为提供垃圾处理技术的主要部门,未能给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技术来解决问题,导致资源无法循环利用,甚至有些企业将工厂建设在农村,给当地带来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如噪音污染以及污水排放影响当地居民水资源的使用等;社会组织作为最贴近群众的一个部门,未能起到桥梁的作用,导致政府与居民、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交流。由此可知,协同机制的缺乏会导致各部门责任分散,资源无法整合,在一定程度上严重阻碍了垃圾治理的进展。

3协同治理视角下农村垃圾治理的优化策略

3.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垃圾收运体系。2015年以来,我国对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投入的资金总额越来越多,但治理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政府不能仅仅依靠国家拨款,应发挥政府的号召力,通过给予优惠政策引进企业等外部资金投入,鼓励企业提供高科技技术,为改善农村环境添砖加瓦。此外,赵细康等研究发现,“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9],该方法强调垃圾回收从源头处理,极大地调动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且实施效果较好,因此可考虑在各地农村大力实施。与此同时,政府应该提供适量的垃圾桶,确保相关环卫设备及基础公共设施到位。3.2因地制宜实行垃圾分类,健全法制体系。2019年12月1日新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正式实施,此次国家标准将生活垃圾调整为4个大类(例如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和11个小类(例如纸类、塑料等)。各级政府可以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处理当地垃圾分类问题。谢玉研究表明,实施垃圾回收奖励制度能够有效提高回收效率,他通过搜集以往别省关于垃圾回收奖励制度的相关文献发现,该方法具有良好的可行性,村民在获得利益的同时能够显著改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10]。此外,农村垃圾处理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人居环境优化的短板,也是应对突发公共疫情事件响应机制中的短板,我国应当从立法的层面进行全面综合治理。因此,强调居民应承担环境污染的法律责任这一意识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借鉴法律制度相对成熟的一些国家的经验,如美国、日本、德国,加快完善我国法律中破坏环境者所要承担的一系列责任等问题。通过奖惩制度可以提高居民参加活动的积极性以及破坏环境面临惩罚的警惕性,这不失为一种好方法。3.3建立垃圾治理协同机制。政府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政府不是唯一的管理组织,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参与性也越来越重要。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各部门分工合作,进一步提高垃圾治理效率。首先,政府可从制造垃圾的源头———村民入手,联合公益宣传组织下乡宣传环保知识,通过拉横幅等方法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减量化思想,并提供我国关于垃圾分类的标准,采取在垃圾桶上设置简易标语等方式帮助村民学会垃圾分类;其次,提高企业的环保理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同时,政府也应为企业提供高科技技术交流平台,促进企业技术发展,使其在处理垃圾的同时能够遵循资源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争取帮助企业获得最大利益。最后,社会组织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能,应为各部门积极搭建交流平台,了解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帮助政府将环境保护政策落到实处。这样形成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对于减少垃圾数量、改善农村环境有重要意义。

4结束语

解决农村垃圾治理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否能有效治理不仅关系到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同时还影响到农村的经济发展与建设以及我国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进程。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财政投入力度小、收运模式不完善、分类标准不统一、法制体系不健全以及尚未形成垃圾治理协同机制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由各地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供一套合适的垃圾收运模式;在国家制定垃圾分类标准的大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实行各地垃圾分类标准,并完善适合我国农村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强调政府等多元主体进行合作并建立垃圾治理协同机制。显而易见,在这些问题的应对策略中,都需要政府、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因此,立足当下农村的实际情况,走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之路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陈绪梅.协同治理视角下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研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8.

[2]徐雯.农地整治项目治理的内涵及分析框架[j].江苏农业科学,2018,46(4):280-283.

[3]李汉卿.协同治理理论探析[j].理论月刊,2014(1):138-142.

[4]杨腾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农村环境治理研究[j].湖北农业科学,2019,58(15):172-174.

[5]姚刚,李彪,万晶晶.甘肃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技术路线研究[j].甘肃科技,2018,34(20):18-22.

[6]宣颖,吴永婷,王玥.安徽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行为研究[j].安徽农学通报,2019,25(11):135-137.

[7]戴维娜.嘉兴市海盐县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处置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019(1):13.

[8]沈苏莉.从碎片化到协同:农村垃圾的治理[j].特区经济,2014(5):156-158.

[9]赵细康,曾云敏,吴大磊.多层次治理中的向下分权与向外分权:基于农村垃圾治理的观察[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5):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