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23 10:43:51
涉外范文篇1
所谓涉外通则,是指中国人在接触外国人时,应当遵守并应用的有关国际交往惯例的基本原则。它既是对国际交往惯例的高度概括,又是对于参与涉外交际的中国人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每一名从事涉外工作的人员,不仅有必要了解、掌握涉外通则,而且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遵守、应用涉外通则。不然的话,往往就会使自己的努力事倍功半,甚至一事无成。
涉外范文篇2
礼仪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它可以沟通人们之间的感情,感受人格的尊严,增强人们的尊严感;其次,它有助于发展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的友谊。在涉外交往中,遵守国际惯例和一定的礼节,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展现中国礼仪之邦的风貌;最后,健康、必要的礼仪可以赢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广交朋友,避免隔阂和怨恨。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恰如其分,诚恳、谦恭、和善,就必定受到人们的尊重。
国际社交场合,服装大致分为礼服和便装。正式的、隆重的、严肃的场合着深色礼服(燕尾服或西装),一般场合则可着便装。目前,除个别国家在某些场合另有规定(如典扎活动,禁止妇女穿长裤或超短裙)外,穿着趋于简化。
我国服装无礼服、便服的严格划分。一般地讲,在正式场合,男同志着上下同质同色的中山装,或着上下同质同色的深色西服并系领带,配穿同服装颜色相宜的皮鞋;非正式场合(如参观、游览等),可穿各式便装、民族服装、两用衫,配额色相宜的皮鞋或布质鞋。
在涉外交往中,着装应注意下列事项:
任何服装都应做到清洁、整齐、挺直。上衣应熨平整,下装熨出裤线。衣领、袖口要干净,皮鞍应上油擦亮。穿中出装要扣好领扣、领钩、裤扣。穿长袖衬衣要将前后摆塞在裤内,袖口不要卷起,长裤裤筒也不允许卷起。两扣西跟上衣若系扣子,可系上边一个,若是一扣或多扣西服上衣。均应扣全。男同志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穿短裤参加涉外活动。女同志夏天可光脚穿凉鞋,穿袜子时,袜口不要露在衣、裙之外。
参加各种涉外活动,进入室内场所均应摘去帽子和手套,脱掉大衣、风雨衣等送入存衣处。西方妇女的纱手套、纱面罩、帽子、披肩、短外套等,作为服装的一部分允许在室内穿戴。在室内外,一般不要戴黑色眼镜。有限疾须戴有色眼镜时,应向客人或主人说明,并在握手、交谈时将跟镜摘下,离别时再戴上。
在家中或旅馆房间内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如来不及更衣,应请客人稍坐,立即换上服装、穿上鞋袜,不得赤脚或只穿内衣、睡衣、短裤、拖鞋接待客人。
在交际场合中,一般是在相互介绍和会面时握手;遇见朋友先打招呼,然后相互握手,寒喧致意;关系亲切的则边握手边问候,甚至两人双手长时间握在一起;在一般情况下,握一下即可,不必用力。但年轻者对年长者、身份低者对身份高者时应稍稍欠身,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以示尊敬。男子与妇女握手时,应只轻轻握一下妇女的手指部分。
握手也有先后顺序,应由主人、年长者、身份高者、妇女先伸手,客人、年轻者、身份低者见面先问候,待对方仲出手后再握。多人同时擂手,切忌交叉进行,应等别人握手完毕后再伸手。男子在握手前应先脱下手套,摘下帽子。握手时应双目注视对方,微笑致意。
此外,有些国家还有一些传统的见面礼节,如在东南亚信仰佛教的国家见面时双手合什致意;日本人行鞠躬孔;我国传统的拱手行礼。这些礼节在一些场合也可使用。
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一般举起右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也可脱帽致意。与相识者在同一场合多次见面,只点头致意即可;对一面之交的朋友或不相识者,在社交场合均可点头或微笑致意。
涉外交往中,在与外商谈话时表情要自然,语言和气亲切,表达得体。谈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用手指点人。谈话时的距离要适中,太远太近均不适合,不要拖拖拉拉、拍拍打打。
参加别人谈话要先打招呼,别人在个别谈话时,不要凑前旁听;有事需与某人谈话,可待别人谈完;有人主动与自己说话,应乐于交谈;发现有人欲与自己谈话,可主动询问;第三者参与谈话,应以握手、点头或微笑表示欢迎;若谈话中有急事需离开,应向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
谈话时若超过三人,应不时与在场所有人攀谈几句,不要同个别人只谈双方知道的事情,而冷落其他人。如果所谈的问题不便让其他人知道,可另约机会。
在交际场合,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别人讲话时,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的看法。对于对方谈到的不便谈论的问题,不应轻易表态,可转移话题。要善于聆听对方的讲话,不要轻易打断,不提与谈话内容无关的问题。在相互交谈时,应目光注视对方,以示专心。别人讲话不要左顾右盼、心不在焉、或注视别处、老看手表等做出不耐烦的样子,或做伸懒腰、玩东西等漫不经心的动作。
在交际场合结识朋友,可由第三者介绍,也可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要先了解双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不要贸然行事。无论自我介绍或为他人介绍,都要做到自然。例如,正在交谈的人中,有你所熟知的,便可趋前打招呼,这位熟人便将你介绍给其他客人。自我介绍时,要主动讲清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国家),对方则会随后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时还应说明与自己的关系,以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与信任。介绍其他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而不要用手指指点别人。介绍也有先后之别。应先将身份低的、年纪轻的分绍给身份高的、年纪大的,把男子介绍给妇女。介绍时,除妇女和年纪长者外,一般应起立。但在宴会桌上、会谈桌上可不必起立,被介绍者只要微笑点头有所表示即可。交换名片也是相互介绍的一种形式。在送给别人名片时,应双手递出,面露微笑,跟睛看着对方,在接受对方名片时、也应双手接回,还应轻声将对方的姓名等读出,然后郑重地收存好。公务员之家:
涉外交往在谈话时,内容不能涉及疾并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提起一些谎诞离奇、耸人听闻、淫秽的话题。不应径直询问对方的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
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应究根寻底,对方反感约问题应表示歉意或立即转移话题。在谈话中一定不要批评长辈、身份高的人,不要议论当事国的内政,不要耻笑讽刺对方或他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问题。
男子一般不参加妇女圈内的议论。与妇女谈话更要谦让、谨慎。不宜询间妇女的年龄和婚姻状况,不要说对方的身材、健康、收入及私生活方面的话题。不要与妇女开玩笑,更不要无休止的攀谈以免引起对方和他人的反感。
涉外范文篇3
礼仪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它可以沟通人们之间的感情,感受人格的尊严,增强人们的尊严感;其次,它有助于发展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的友谊。在涉外交往中,遵守国际惯例和一定的礼节,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展现中国礼仪之邦的风貌;最后,健康、必要的礼仪可以赢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广交朋友,避免隔阂和怨恨。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恰如其分,诚恳、谦恭、和善,就必定受到人们的尊重。
国际社交场合,服装大致分为礼服和便装。正式的、隆重的、严肃的场合着深色礼服(燕尾服或西装),一般场合则可着便装。目前,除个别国家在某些场合另有规定(如典扎活动,禁止妇女穿长裤或超短裙)外,穿着趋于简化。
我国服装无礼服、便服的严格划分。一般地讲,在正式场合,男同志着上下同质同色的中山装,或着上下同质同色的深色西服并系领带,配穿同服装颜色相宜的皮鞋;非正式场合(如参观、游览等),可穿各式便装、民族服装、两用衫,配额色相宜的皮鞋或布质鞋。
在涉外交往中,着装应注意下列事项:
任何服装都应做到清洁、整齐、挺直。上衣应熨平整,下装熨出裤线。衣领、袖口要干净,皮鞍应上油擦亮。穿中出装要扣好领扣、领钩、裤扣。穿长袖衬衣要将前后摆塞在裤内,袖口不要卷起,长裤裤筒也不允许卷起。两扣西跟上衣若系扣子,可系上边一个,若是一扣或多扣西服上衣。均应扣全。男同志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穿短裤参加涉外活动。女同志夏天可光脚穿凉鞋,穿袜子时,袜口不要露在衣、裙之外。
参加各种涉外活动,进入室内场所均应摘去帽子和手套,脱掉大衣、风雨衣等送入存衣处。西方妇女的纱手套、纱面罩、帽子、披肩、短外套等,作为服装的一部分允许在室内穿戴。在室内外,一般不要戴黑色眼镜。有限疾须戴有色眼镜时,应向客人或主人说明,并在握手、交谈时将跟镜摘下,离别时再戴上。
在家中或旅馆房间内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如来不及更衣,应请客人稍坐,立即换上服装、穿上鞋袜,不得赤脚或只穿内衣、睡衣、短裤、拖鞋接待客人。
在交际场合中,一般是在相互介绍和会面时握手;遇见朋友先打招呼,然后相互握手,寒喧致意;关系亲切的则边握手边问候,甚至两人双手长时间握在一起;在一般情况下,握一下即可,不必用力。但年轻者对年长者、身份低者对身份高者时应稍稍欠身,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以示尊敬。男子与妇女握手时,应只轻轻握一下妇女的手指部分。
握手也有先后顺序,应由主人、年长者、身份高者、妇女先伸手,客人、年轻者、身份低者见面先问候,待对方仲出手后再握。多人同时擂手,切忌交叉进行,应等别人握手完毕后再伸手。男子在握手前应先脱下手套,摘下帽子。握手时应双目注视对方,微笑致意。
此外,有些国家还有一些传统的见面礼节,如在东南亚信仰佛教的国家见面时双手合什致意;日本人行鞠躬孔;我国传统的拱手行礼。这些礼节在一些场合也可使用。
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一般举起右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也可脱帽致意。与相识者在同一场合多次见面,只点头致意即可;对一面之交的朋友或不相识者,在社交场合均可点头或微笑致意。
涉外交往中,在与外商谈话时表情要自然,语言和气亲切,表达得体。谈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用手指点人。谈话时的距离要适中,太远太近均不适合,不要拖拖拉拉、拍拍打打。
参加别人谈话要先打招呼,别人在个别谈话时,不要凑前旁听;有事需与某人谈话,可待别人谈完;有人主动与自己说话,应乐于交谈;发现有人欲与自己谈话,可主动询问;第三者参与谈话,应以握手、点头或微笑表示欢迎;若谈话中有急事需离开,应向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
谈话时若超过三人,应不时与在场所有人攀谈几句,不要同个别人只谈双方知道的事情,而冷落其他人。如果所谈的问题不便让其他人知道,可另约机会。
在交际场合,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别人讲话时,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的看法。对于对方谈到的不便谈论的问题,不应轻易表态,可转移话题。要善于聆听对方的讲话,不要轻易打断,不提与谈话内容无关的问题。在相互交谈时,应目光注视对方,以示专心。别人讲话不要左顾右盼、心不在焉、或注视别处、老看手表等做出不耐烦的样子,或做伸懒腰、玩东西等漫不经心的动作。
在交际场合结识朋友,可由第三者介绍,也可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要先了解双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不要贸然行事。无论自我介绍或为他人介绍,都要做到自然。例如,正在交谈的人中,有你所熟知的,便可趋前打招呼,这位熟人便将你介绍给其他客人。自我介绍时,要主动讲清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国家),对方则会随后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时还应说明与自己的关系,以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与信任。介绍其他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而不要用手指指点别人。介绍也有先后之别。应先将身份低的、年纪轻的分绍给身份高的、年纪大的,把男子介绍给妇女。介绍时,除妇女和年纪长者外,一般应起立。但在宴会桌上、会谈桌上可不必起立,被介绍者只要微笑点头有所表示即可。交换名片也是相互介绍的一种形式。在送给别人名片时,应双手递出,面露微笑,跟睛看着对方,在接受对方名片时、也应双手接回,还应轻声将对方的姓名等读出,然后郑重地收存好。
涉外交往在谈话时,内容不能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提起一些谎诞离奇、耸人听闻、淫秽的话题。不应径直询问对方的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应究根寻底,对方反感约问题应表示歉意或立即转移话题。在谈话中一定不要批评长辈、身份高的人,不要议论当事国的内政,不要耻笑讽刺对方或他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问题。
男子一般不参加妇女圈内的议论。与妇女谈话更要谦让、谨慎。不宜询间妇女的年龄和婚姻状况,不要说对方的身材、健康、收入及私生活方面的话题。不要与妇女开玩笑,更不要无休止的攀谈以免引起对方和他人的反感。
涉外范文篇4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外文化艺术表演活动,是指中国与外国间开展的各类音乐、舞蹈、戏剧、戏曲、曲艺、杂技、马戏、动物表演、魔术、木偶、皮影、民间文艺表演、服饰和时装表演、武术及气功演出等交流活动。
本规定所称涉外文化艺术展览活动,是指中国与外国间开展的各类美术、工艺美术、民间美术、摄影(图片)、书法碑帖、篆刻、古代和传统服饰、艺术收藏品以及专题性文化艺术展览等交流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活动:
(-)我国与外国政府间文化协定和合作文件确定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
(二)我国与外国通过民间渠道开展的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
(三)我国与外国间进行的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
(四)属于文化交流范畴的其他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
第四条有关文物展览对外交流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条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必须服从国家外交工作的大局,服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
第六条文化部负责全国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宏观调控,行使下列职权:
(-)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部级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计划;
(二)协调、平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工作;
(三)批准或不批准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立项申请,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批准或不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中个人通过因私渠道出国进行文化艺术表演或展览活动的申请;
(五)认定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及所属机构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组织者的资格;
(六)审核并认定全国从事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的经营机构的资格;
(七)监督和检查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机构及活动情况;
(八)查处有重大影响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中的违法事件;
(九)其他应由文化部行使的职权。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是本地区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主管部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计划;
(二)协调、平衡本地区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
(三)负责本地区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经营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展览(展销)活动机构资格认定的初审、报批、执行等事宜;
(四)批准或不批准已经文化部批准的本地区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20天以内的延期申请;
(五)批准或不批准本地区个人通过因私渠道出国进行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申请;
(六)认定本地区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组织者的资格;
(七)审核并认定本地区经营场所从事外国来华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的资格;
(八)监督和检查本地区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机构的活动情况;
(九)协助上级领导机关或有关部门,查处本地区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中的违法事件;
(十)其他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行使的职权。
第八条经批准的第七条第(四)、(五)和(七)项的项目,均须报文化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者的资格认定
第九条文化部对从事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组织者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第十条下列部门和机构有资格从事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
(一)文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厅(局);
(二)文化部认定的有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认定的本地区有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部门和团体;
(四)文化部认定的有从事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资格的经营机构;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认定的有从事来华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资格的经营场所(只限于来华项目)。
第十一条文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按照本规定,在接受涉外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立项申请的同时,根据申请单位的工作和任务性质、业务和组织能力对其进行资格认定。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资格的经营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经文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认定的对外文化交流业务和能力;
(二)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
(三)有相应的从事对外文化活动必需的资金、设备及固定的办公地点;
(四)有相应的从事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和组织能力;
(五)有健全的外汇财务管理制度和专职财会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外国来华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资格的经营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条件;
(二)有与演出或展览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和设备;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和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的资格认定程序。
(一)具备本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经营机构或经营场所,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或有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提出申请。
(二)经营机构的资格认定,由其所在地文化厅(局)、有隶属关系的中央或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进行初审,通过后,出具有效证明,向文化部提出申请。
(三)经营场所的资格认定,由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办理。
(四)经营机构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资产使用证明、专业人员资历证明和财务制度文件。
(五)经营场所申请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许可证和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
(六)文化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在接到申请之日起批天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审批,合格者发给从事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经营活动资格证明。
第十五条对取得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资格的经营机构和经营场所,实行定期审验制度。
凡不再具备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经营单位,资格认定部门有权取消或暂停其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的经营资格。
第二章派出和引进项目的内容
第十六条鼓励下列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出国:
(一)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
(二)宣传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就的;
(三)体现当今我国文化艺术水平的;
(四)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有利于促进中国同世界各国人民之间友谊的。
第十七条禁止有下列内容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出国:
(-)损害国家利益和形象的;
(二)违背国家对外方针和政策的;
(三)不利于我国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
(四)宣扬封建迷信和愚昧习俗的;
(五)表演上有损国格、人格或艺术上粗俗、低劣的;
(六)违反前往国家或地区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
(七)有可能损害我国同其他国家关系的;
(八)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八条鼓励下列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来华:
(-)优秀的、具有世界水平的;
(二)内容健康、艺术上有借鉴作用的;
(三)传统文明、民族民间的;
(四)有利于提高公众艺术欣赏水平的;
(五)促进我国同其他国家间友谊的。
第十九条禁止有下列内容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来华:
(-)反对我国国家制度和政策、低毁我国国家形象的;
(二)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
(三)制造我国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干涉我国内政的;
(五)思想腐朽、颓废,表现形式庸俗、疯狂的;
(六)宣扬迷信、色情、暴力、恐怖、吸毒的;
(七)有损观众身心健康的;
(八)违反我国社会道德规范的;
(九)可能影响我国与其他国家友好关系的;
(十)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文化部对国际上流行,艺术表现手法独特,但不符合我民族习俗或有较大社会争议的艺术品类的引进,进行限制。此类项目不得进行公开演出或展览,仅供国内专业人员借鉴和观摩。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项目报批程序:
(-)项目主办(承办)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其所在有对外文化交流任务的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等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附相关资料;
(二)上述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合格的,报文化部审批。
第二十二条我国与外国政府间文化协定和合作文件确定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项目,由文化部下达任务通知,各地方、各单位应认真落实。
第二十三条我国与外国通过民间渠道开展的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活动由文化部确定任务,通知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具体实施;或由有对外文化交流资格的机构,通过规定程序,报文化部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四条我国与外国进行的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必须由经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有对外经营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资格的机构、场所或团体提出申请,通过其所在地文化厅(局)、有隶属关系的中央或国家机关部委、解放军系统和全国性人民团体,报文化部审批。
项目经文化部批准后,方可与外方签订正式合同,并报文化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涉外非商业性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的申请报告须包括下列资料:
(一)主办(承办)单位或个人的名称及背景资料;
(二)活动团组的名称、人员组成及名单等;
(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场次、经费来源及费用欧洲杯投注官网的支付方式;
(四)全部节目录像带、展品照片及文字说明等;
(五)如出国项目,需附包括本条(二)、(三)项内容的外方邀请信或双方草签的意向书。
第二十六条申报涉外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项目须提供下列资料:
(一)中方在确定外方经纪机构资信情况可靠之后,与其草签的意向书。
意向书的内容包括:
1.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的国别、名称及所在地;
2.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团组的人员组成;
3.演出或展览场次;
4.往返国际旅费、运费、保险费、当地食宿交通费、医疗费、演出及展览场地费、劳务费、宣传费和生活零用费的负担责任;
5.价格、报酬、付款方式及收入分配办法;
6.违约索赔等条款。
(二)涉外商业和有偿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资格证明;
(三)国外合作方的有关背景资料、资信证明等;
(四)全部节目录像带、展品照片及文字说明等;
(五)文化行政部门对节目或作品内容的鉴定意见(世界名剧和名作除外);
(六)申报艺术团或展览团出国的项目,需提供中介机构与相关艺术团、展览(博物馆或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议书。
第二十七条我国与外国友好省、州、市之间非商业性文化艺术表演(杂技或另有规定的除外)及展览交流项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文化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我国与外国友好省洲、市之间商业和有偿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杂技出国演出和跨出友好省、州、市之间的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项目,须按本规定的程序,报文化部审批。
第二十九条杂技团携带熊猫出国演出,须经文化部会同外交部和林业部,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十条携带其他珍稀动物出国或来国内展演,须按规定报文化部审批,办理有关动物检疫和进出境手续。
第三十一条同未建交国家和地区进行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活动,须按审批程序,经文化部会同外交部,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十二条组织跨部门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须附所涉及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的同意函,报文化部审批。
第三十三条报文化部审批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须按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前2个月报到文化部。
第四章活动的管理
第三十四条未经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对外作出承诺或与外方签订有关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展销)活动的正式合同。
第三十五条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严禁买卖或转让项目批件。
第三十六条派出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团组应遵守下列规定:
(-)出国艺术表演及展览团组,应以专业人员为主;
(二)在外期间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组织纪律;
(三)在外开展活动,须接受我驻有关国家使(领)馆的领导;
(四)禁止利用出国从事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交流之机,进行旅游或变相旅游;经营未经批准的商业活动;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活动等行为。
第三十七条禁止以劳务输出输入名义,或通过旅游、探亲和访友等渠道,从事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的对外交流活动。
第三十八条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活动的承办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海关、工商、财政、税务、物价、公安、卫生、检疫、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九条主办单位如需变更已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项目内容,或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变更已经批准的意向书内容,须在活动具体实施前30天另行报批。
第六章罚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或取消对外文化活动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派出或邀请文化艺术表演及展览团组的;
(二)未经批准,延长在国外或国内停留时间的;
(三)未经批准,与外方签定演出及展览合同或进行经营性活动的;
(四)倒卖项目批件的;
(五)在申报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从事有损国格人格演出或展览活动的;
(七)造成恶劣影响或引起外交事件的。
前款规定的处罚可以并处。
第四十一条对发生第四十条情况的部门或地区,省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可以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及暂停对外文化活动等处罚。
涉外范文篇5
礼仪在人们的交往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首先,它可以沟通人们之间的感情,感受人格的尊严,增强人们的尊严感;其次,它有助于发展我国人民同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的友谊。在涉外交往中,遵守国际惯例和一定的礼节,有利于我国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展现中国礼仪之邦的风貌;最后,健康、必要的礼仪可以赢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广交朋友,避免隔阂和怨恨。如果一个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彬彬有礼,待人接物恰如其分,诚恳、谦恭、和善,就必定受到人们的尊重。
国际社交场合,服装大致分为礼服和便装。正式的、隆重的、严肃的场合着深色礼服(燕尾服或西装),一般场合则可着便装。目前,除个别国家在某些场合另有规定(如典扎活动,禁止妇女穿长裤或超短裙)外,穿着趋于简化。
我国服装无礼服、便服的严格划分。一般地讲,在正式场合,男同志着上下同质同色的中山装,或着上下同质同色的深色西服并系领带,配穿同服装颜色相宜的皮鞋;非正式场合(如参观、游览等),可穿各式便装、民族服装、两用衫,配额色相宜的皮鞋或布质鞋。
在涉外交往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任何服装都应做到清洁、整齐、挺直。上衣应熨平整,下装熨出裤线。衣领、袖口要干净,皮鞍应上油擦亮。穿中出装要扣好领扣、领钩、裤扣。穿长袖衬衣要将前后摆塞在裤内,袖口不要卷起,长裤裤筒也不允许卷起。两扣西跟上衣若系扣子,可系上边一个,若是一扣或多扣西服上衣。均应扣全。男同志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应穿短裤参加涉外活动。女同志夏天可光脚穿凉鞋,穿袜子时,袜口不要露在衣、裙之外。
参加各种涉外活动,进入室内场所均应摘去帽子和手套,脱掉大衣、风雨衣等送入存衣处。西方妇女的纱手套、纱面罩、帽子、披肩、短外套等,作为服装的一部分允许在室内穿戴。在室内外,一般不要戴黑色眼镜。有限疾须戴有色眼镜时,应向客人或主人说明,并在握手、交谈时将跟镜摘下,离别时再戴上。
在家中或旅馆房间内接待临时来访的外国客人时,如来不及更衣,应请客人稍坐,立即换上服装、穿上鞋袜,不得赤脚或只穿内衣、睡衣、短裤、拖鞋接待客人。
在交际场合中,一般是在相互介绍和会面时握手;遇见朋友先打招呼,然后相互握手,寒喧致意;关系亲切的则边握手边问候,甚至两人双手长时间握在一起;在一般情况下,握一下即可,不必用力。但年轻者对年长者、身份低者对身份高者时应稍稍欠身,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以示尊敬。男子与妇女握手时,应只轻轻握一下妇女的手指部分。
握手也有先后顺序,应由主人、年长者、身份高者、妇女先伸手,客人、年轻者、身份低者见面先问候,待对方仲出手后再握。多人同时擂手,切忌交叉进行,应等别人握手完毕后再伸手。男子在握手前应先脱下手套,摘下帽子。握手时应双目注视对方,微笑致意。
此外,有些国家还有一些传统的见面礼节,如在东南亚信仰佛教的国家见面时双手合什致意;日本人行鞠躬孔;我国传统的拱手行礼。这些礼节在一些场合也可使用。
公共场合远距离遇到相识的人,一般举起右手打招呼并点头致意,也可脱帽致意。与相识者在同一场合多次见面,只点头致意即可;对一面之交的朋友或不相识者,在社交场合均可点头或微笑致意。
涉外交往中,在与外商谈话时表情要自然,语言和气亲切,表达得体。谈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用手指点人。谈话时的距离要适中,太远太近均不适合,不要拖拖拉拉、拍拍打打。
参加别人谈话要先打招呼,别人在个别谈话时,不要凑前旁听;有事需与某人谈话,可待别人谈完;有人主动与自己说话,应乐于交谈;发现有人欲与自己谈话,可主动询问;第三者参与谈话,应以握手、点头或微笑表示欢迎;若谈话中有急事需离开,应向对方打招呼,表示歉意。
谈话时若超过三人,应不时与在场所有人攀谈几句,不要同个别人只谈双方知道的事情,而冷落其他人。如果所谈的问题不便让其他人知道,可另约机会。
在交际场合,自己讲话要给别人发表意见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别人讲话时,也应适时发表个人的看法。对于对方谈到的不便谈论的问题,不应轻易表态,可转移话题。要善于聆听对方的讲话,不要轻易打断,不提与谈话内容无关的问题。在相互交谈时,应目光注视对方,以示专心。别人讲话不要左顾右盼、心不在焉、或注视别处、老看手表等做出不耐烦的样子,或做伸懒腰、玩东西等漫不经心的动作。
在交际场合结识朋友,可由第三者介绍,也可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要先了解双方是否有结识的愿望,不要贸然行事。无论自我介绍或为他人介绍,都要做到自然。例如,正在交谈的人中,有你所熟知的,便可趋前打招呼,这位熟人便将你介绍给其他客人。自我介绍时,要主动讲清自己的姓名、身份、单位(国家),对方则会随后自我介绍。为他人介绍时还应说明与自己的关系,以便于新结识的人相互了解与信任。介绍其他人时,要有礼貌地以手示意,而不要用手指指点别人。介绍也有先后之别。应先将身份低的、年纪轻的分绍给身份高的、年纪大的,把男子介绍给妇女。介绍时,除妇女和年纪长者外,一般应起立。但在宴会桌上、会谈桌上可不必起立,被介绍者只要微笑点头有所表示即可。交换名片也是相互介绍的一种形式。在送给别人名片时,应双手递出,面露微笑,跟睛看着对方,在接受对方名片时、也应双手接回,还应轻声将对方的姓名等读出,然后郑重地收存好。
涉外交往在谈话时,内容不能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提起一些谎诞离奇、耸人听闻、淫秽的话题。不应径直询问对方的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等私人生活方面的问题。对方不愿回答的问题不应究根寻底,对方反感约问题应表示歉意或立即转移话题。在谈话中一定不要批评长辈、身份高的人,不要议论当事国的内政,不要耻笑讽刺对方或他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问题。
男子一般不参加妇女圈内的议论。与妇女谈话更要谦让、谨慎。不宜询间妇女的年龄和婚姻状况,不要说对方的身材、健康、收入及私生活方面的话题。不要与妇女开玩笑,更不要无休止的攀谈以免引起对方和他人的反感。
涉外范文篇6
第一:费用的问题。
涉外交往要强调节俭,要强调务实,要强调宴请的少而精,反对铺张浪费,没有必要每件必吃,大吃大喝。说实话人家不是到你这儿混饭的,大吃大喝,不仅浪费金钱,而且浪费时间,没有必要。少而精,干净卫生,上档次就足够的。必要的时候,到我们职工食堂吃个工作套餐也可以,务实。第一个是讲费用。
第二:菜肴的安排。
但是这个呢,我跟大家讲一下,你要请外国客人吃饭的话,这个地方你要动动脑筋,吃什么?这个有的时候需要表达。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人,他不善于表达,他问你,你爱吃点什么,你喜欢吃什么,这个海鲜行不行。不要这样问,有经验的人其实要问,你不能吃什么,这是比较重要的。
我爱吃什么,有时候不好意思跟你说,最重要的是我不爱吃的东西你不要给我,民族禁忌、宗教禁忌尤其不可触犯,这个事你不了解就麻烦了。
第三:要少而精,要对象化。
其实说实话,宴请外国客人吃的东西,有的时候还是比较好解决,要少而精,要对象化。我经常请他们吃饭,一般的西方人不怎么特别喜欢吃中餐,这跟我们中国人尝西餐尝尝可以,坚决吃下去是不行的,一个道理。偶尔一试可以,人家跟你说好好吃,那是跟你客气,别当真,老让吃也整死他。但是有些东西你还是可以跟他沟通,我一般邀请外国朋友到家,二十块钱可以搞定。我知道他爱吃什么,比如糖拌西红柿绝对可以。他比较喜欢吃这个,糖拌西红柿,酸酸的、甜甜的、半生不熟的。你要觉得这个玩艺不上档次,炸春卷,他喜欢吃面食,爱吃带馅的面食,并且喜欢煎炸,这三者炸春卷全包括,当然你不要说炸春卷,他听不懂,我把它包装为chinese派,一下就沟通了呀。你要觉得chinese派不大过瘾,还有个更省事的,山西的肉夹馍,烧饼切开,把肉馅剁碎了,啪一进去,chinese汉堡。
第四:音乐。
高档的宴请,强调音乐伴宴,当然这个音乐你要注意了,比如有一个国家差异,你最好选择交往对象民族音乐,交往对象个人偏好的那种乐曲,而且应该若有若无,环境优雅情况下的妙、慢的音乐,不要给他造进行曲,不要给他放迪厅的音乐,那还不练倒立呀?音乐有讲究。
涉外范文篇7
涉外服务中应该注意哪些职业礼仪,近日记者跟随港中旅导游吕南工作半日,亲身体验了一回涉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礼仪记者调查
接机:提前到达体现礼貌
记者的体验是从迎接客人开始的。
一大早,记者就跟随旅行社的大巴车来到首都机场接机,抵达机场时针刚刚指向七点。在机场大厅吕南对我说,导游一定要有时间观念,今天的飞机7点30抵达机场,但是我们一定要早到半小时,绝对不能让客人等我们。记者注意到,他下车时特别嘱咐司机师傅不要在车内吸烟,原因是外国游客非常反感烟味。
在机场等待时,记者发现今天吕南的穿着十分正式,上身是白衬衫还系了条款式优雅的蓝色条纹领带,下身着西裤,皮鞋锃亮。他说,今天是第一天接机,所以要穿较正式服装,给外国客人一个可信的、职业化的形象,这也是一种职业礼仪。今天要接待的是美国团,美国客人不太讲究服装,在随后的游览中可以穿得随意些。但是如果接的是日本团就需要每天都穿得十分正式,因为日本客人认为讲究的穿着是对他们的尊重。而且在带团的几天里,每天都要换一身衣服,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迎客:默点人数尊重信仰
吕南最后一次检查接机牌上所列客人的姓名拼写是否正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服装,以饱满的情绪准备接待来自大洋彼岸的客人。
客人出关后,他主动上前迎接并把客人引导到相对空旷的地方开始清点人数。只见他并没有像往常我们清点人数一样用手指着对方的后背一个个的数,而是用大拇指朝上,一边从客人身边走过,一边自己在嘴里默数。吕南告诉我清点人数时最忌讳用手指直指对方。一些外国客人有宗教忌讳,例如穆斯林客人最忌讳用手指指自己或被触摸身体,为了尊重个别客人的宗教信仰对所有客人都不要用手去指。
从机场出来走到旅行社的大巴车要经过一条马路,让我惊讶的是吕南竟然先走到马路中间将过往车辆拦下,对司机说明情况,请求先行通过。我问吕南这有必要吗?他说外国客人对中国的交通非常不习惯。他们不习惯走人行横道,在他们的国家只要有行人,机动车会主动停下让行人先过。在中国他们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果他们过马路,司机应该停车,实际上中国的司机是没有这个意识的,如果导游不能协调好这件事,是有可能发生交通意外的,自己这么做是非常有必要的。
清点人数后将客人带到停车场协助客人将行李装车,待所有客人都上车后,吕南主动将装行李的车辆摆放好,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游览:轻声讲解显示修养
由于飞机航班到达*的时间比较早,所以吕南首先带客人游览*。上午9时30分,车辆抵达颐和园。
在游览颐和园的过程中,遇到几位*老人用海绵制成的毛笔蘸水在地上练习书法,外国客人都非常感兴趣,纷纷要求尝试一下,吕南协助客人向老人表达了对他的欣赏。老人通过导游向外国客人介绍了中国书法的魅力与益处,征得同意后客人们争相与老人照相。游览的过程中,碰巧看到一个国内团的导游正在用喇叭大声向客人介绍景点的由来,喇叭的质量不是很好,导游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像噪音。吕南见状对我说道,我们是不能用喇叭进行讲解的,在介绍景点时还要特别注意音量的大小,因为外国游客会认为大声讲话是不礼貌的。
中午时分,随着颐和园游览的结束,记者也离开了这个旅游团。吕南作为这个团的导游还将陪伴这些美国游客度过7天的时间。
礼仪规范涉外饭店礼仪规范
一、饭店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仪表仪容,要佩戴工号牌,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和外语解答客人的问题,要使用“您好”、“谢谢”、“请”、“对不起”等敬语。
二、电话总机服务应准确、迅速、音量要适度,态度要和蔼,及时无误地提供叫醒及留言服务。
三、大堂副理要坚守岗位,对客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客人的投诉,应认真协助解决。
四,服务人员对待宾客要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法制尊严,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家庭旅馆礼仪规范
一,家庭旅馆的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而且应会用日常英语对话。
二,家庭旅馆必须具有独立的餐厅、厨房、卫生间,并配备电视机、电话通讯工具。
三,客房卫生间配有必要的卫生用品:香皂、卫生纸、污物桶等,要保证客人住宿期间的洗浴。
四,为客人提供餐饮服务时,要确保用料、工具和操作环境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供客人使用的餐具用后必须消毒,而且不能与住户混用。
五,家庭旅馆主人的私人生活不能干扰客人。
礼仪专家
在服务中传递民族文化
*礼仪学院院长李柠
涉外工作一向被看作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对外传播的窗口,是一个主权国家区域内的文明风尚的浓缩反映。由于这个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使得涉外工作人员身上的优良品质永远不会被放大,而只是会被无限的缩小。他们如果做得很出色,人们往往认为是应该的,而如果他们的工作出现一点疏忽则会被认为影响了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比如酒店接待人员的一个冷漠的表情,可能会使外国宾客认为中国人都很淡漠。因此,涉外工作人员应该把自己的工作提升到爱国主义的高度来看待。
酒店业作为一个典型的涉外窗口行业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有以下几点:首先要循法守礼,所谓循法守礼,指的是要循本国的法,具体到酒店业是要遵守行业的行为规范,酒店业最重视的就是服务,服务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要守外国的“礼”,要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民俗和宗教信仰;其次要爱宾敬业,要把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一样来爱护,同时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把为他人服务当成自身价值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敬业;还要做到宽恕谦敬,当客人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时,要尽量给予谅解,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身上应背负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待客人时要做到谦虚、尊敬。酒店的前台接待可谓是窗口的窗口,如果用一幅画来比喻,前台就是整幅画的高光部分。前台承担的是接待迎送的工作,这项工作看起来十分简单,确是所有外国宾客必经的服务程序,因此作为前台服务人员更要重视涉外礼仪的学习,要让外宾一进酒店就享受到宾至如归的高品质服务,这会为外宾的整个行程起到良好的开端。
导游也是一项接触外宾较为频繁的工作,每一位导游就像是不同文化交流的媒介。应该将本国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通过自己优质的服务传达给外宾,绝不能为了一己的私利带客人进黑店或用隐语来向客人索要小费。导游应忌讳当着客人的面议论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提起一些荒诞离奇、耸人听闻的话题。在与外宾的谈话中一定不要批评长辈、身份高的人,不要议论当事国的内政,不要耻笑讽刺对方或他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问题。谈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用手指点人。
礼仪特别关注
得体接受小费体现尊重
西方一些国家有顾客给服务人员付小费的习惯,以对其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在有的国家的一些行业,小费甚至被看作是服务人员的一部分固定而且是重要的收入。
虽然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方国家一直没有给付或收取小费的习惯,但是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很多西方游客也把给小费的做法带到了东方国家。
我国的涉外服务员一直是明确不收取小费的,但是当客人真诚地以小费向服务人员表示感谢时,我们应该采取什么的态度呢。
礼仪专家李柠认为,作为服务员,不提倡主动向客人索取小费,但当客人主动给予小费时,服务人员应做到得体对待。既不能一看给了小费,脸上就乐成一朵花;也不能因为小费的数目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而冷眼相对。正确的做法是礼貌的收下,并以理智又不失真诚的微笑予以感谢,最后热情的欢迎对方下次再到中国做客。
涉外范文篇8
国花:仙人掌
国鸟:雄鹰
国石:黑曜石
最喜欢的颜色:白色
最不喜欢的颜色:紫色
涉外范文篇9
其一,是安排来宾的住宿。
其二,是出访外国时自己的住宿。
安排住宿问题,主要有两种方法。方法之一,是由来宾自行解决住宿。之二,是由接待方以主人的身份为来宾安排住宿。
在为外国来宾安排住宿的具体过程中,一般应当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必须充分了解外宾的生活习惯。
业已强调,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风俗,每一个人也有自己独特的生活习惯。一般而论,外宾对于个人卫生大都十分重视。对于他们而言,随时可以洗热水澡的浴室,单独使用的干净清洁的卫生间,都是自己的临时居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其次,必须慎重选择外宾的住宿地点。通常应当被安排条件优越设施完备的涉外饭店里住宿。在一般情况下,因公正式接待的外国来宾,不应被安排到住宿条件较涉外饭店稍逊一筹的旅馆、招待所里住宿。
除了需要照顾外宾的个人生活习惯,尊重其特有的风俗、满足其特殊的要求之外,尚有如下几点应当注意。
其一,是为外宾安排住宿所需的经费预算状况。
基二,是拟住宿地点的实际接待能力。
其三,是拟住宿地点的口碑与服务质量。
其四,是拟住宿地点的周边环境。
其五,是拟住宿地点的交通条件。
其六,是拟住宿地点距接待方及有关工作地点的距离的远近。
最后,必须热情照顾外宾的生活需要。
“宾至如归”,体贴入微,善解人意理当在接待人员的身上得以发扬光大。应当注意的是,对外宾的关心、照顾,应以不防碍对方私生活为准,并应以不限制对方个人自由为限。
在前往国外进行参观、访问、工作或学习中国人大都会住宿在宾馆、饭店之内。也有人可能直接在外国人家里住宿。先介绍一下在国外住宿饭店在国外住宿饭店时的礼仪须知。国外的饭店虽说差别很大,但大都设施完备,条件较好。特别是那些上了星级的饭店,可以为每一位住店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一般而言,通行于世界的住宿饭店的礼仪主要包括下列四条:
一是应当讲究礼貌。在饭店里住宿,对于自己所遇到的一切人,都应当以礼相待。在通过走廊、也入电梯、或是接受饭店里所提供的各项服务时,要懂得礼让他人。对于为自己服务的各类饭店工作人员,要充分地予以尊重和体谅。
二是应当保持肃静。饭店是专供住宿者进行休息的处所,因此,保持肃静被视为饭店的基本规矩。在饭店内部的公共场所,一定要注意调低自己说话的音量,走路轻手轻脚。即使是在自己住宿的客房里,亦应当保持安静,不制造与周围环境不和谐的噪音。
三是应当注意卫生。在饭店里住宿时,有无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通常会显得十分重要。具体来讲,在卫生方面,住宿饭店时注意的问题主要有:在饭店之内,包括在本人住宿的客房之内,最好不要吸烟。在饭店内部明文规定禁止吸烟公共场所活动进,更是要自觉地遵守这项规定。不要在本人住宿的客房之内开伙做饭,或是任意点火焚毁个人物品。不要在本人住宿的客房之内洗涤、晾晒个人衣服,尤其是不要将其悬挂在公用的走廊里,或是临街窗子这之外,阳台之上。不要在本人住宿的客房之内乱丢扔私人物品,或是将废弃之物扔到地上和窗外。
四是应当严守规定。在国外的饭店下榻时,首先要对有关的规定有所了解,然后需要对此严格遵守。
国处的饭店,尤其是高档的星级饭店,通常都有下述规定。
其一,是不允许两名已经成年的同性共居于一室之内。唯有一家之人,方可例外。
其二,是不允许住客在自己住宿的客房之内,随意留宿其他外来之人。
其三,不提倡住客在自己住宿的客房之内会晤来访的人士,特别是不提倡住客在自己的客房内会晤异性来访者。在一般情况下,饭店的前厅或咖啡厅,被视为住店客人会客的理想去处。
其四,是不提倡互不相识的住店客人相互登门拜访。随意去素不相识的住处串门,或是邀其一起进行娱乐,都是十分冒昧。
其五,是不允许住店客人身着内衣、睡裙、背心、裤衩之类的“卧室装”在饭店内部的公共场所活动。打赤膊,或是衣冠不整,同样也不允许。
其六,是不允许将客房或饭店之内其他场所的公用物品,随意带走,占为已有。
住宿国处的饭店时,还有三点需要注意。
一是多人一同出访时,切勿分散住宿。不仅是最好是住在同一家饭店之内,而且最好要住在同一楼层。这样可以大家互相关照,也有利于集体行动。
二是要尽量多了解一些国外饭店的特殊规矩。接下来,再简要地介绍一下在外国人家里住宿时,所应当遵守的基本礼仪。
在通常情况下,它们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应当两厢情愿。在国外直接住宿在外国人的家里,一般在私人出访时才会出现。因公出访时,通常不允许这么作。在外国人家里住宿时,住宿者与房东二者之间,往往不是私交,就是租赁关系。在这两种情况下,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完全情愿,并且最好有约在先。由于外国人强调个人隐私,忌讳他人妨碍自己的私生活,因而不大喜欢让外人在自己家里留宿。如若外国朋友没有主动提议,则最好不要自己首先提出来,甚至赖着不走。当然,即使对方盛情相邀,自己不愿意的话,也不必勉强。
第二,应当支付费用。对一般人来说,不论是在什么状况下在外国朋友家里住宿,均应自觉地为此而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与房东之间若是存在租赁关系,需要履约付费更是自不待言的。即使与房东是关系密切的私交,亦应支付一定的费用,如果住宿时间较长的话,则对于这一点更加应当注意。哪怕是房东不要自己付房租,平日自己所用的电视费、电话费、传真费等,至少还是应当自掏腰包。
第三,应当好自为之。在外国人家里住宿,不管时间是长是短,不本人与房东是熟人还是以前素昧平生,均应注意自己的表现,处处好自为之,不要由于自己的不自觉而制造矛盾,惹事生非,更不要因为自己的行为不慎而招致非议。在这个方面,最重要的,是要注意下列三点。
其一,是要遵守约定。对于住客与房东之间的约定,不管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大到交付房租的日期,到对于住客生活习惯一的具体要求,都要严格遵守。
涉外范文篇10
比如我们大家知道,在涉外交往中,对行政职务、社会地位比较高的人,我们可以用“阁下”这个称呼,总统阁下、大使阁下这样的称呼。但有些国家不行,比如美国、联邦德国、墨西哥这样的国家不大喜欢讲“阁下”这个词。
一般而论,在涉外交往中,以下三种称呼最为通用:
其一,称行政职务。这个一般是在正式的官方交往中使用的,“董事长先生”“尊敬的经理先生”“部长阁下”,那么这是称行政职务。
- 上一篇:
- 下一篇:涉外产品范文
相关文章
西部高校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现状 2022-08-08 09:35:46
涉外护理专业英语教学改革探索 2022-06-17 14:47:15
法商融合卓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理 2022-03-04 09:24:46
跨文化交际下涉外护生外语教学研究 2022-08-12 11:10:57
涉外劳动关系认定法律适用分析 2022-03-17 08:52:44
电子商务涉外流转税法比较研究 2022-12-14 09: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