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导游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30 17:00:37
涉外导游范文篇1
关键词:涉外导游旅游经济
涉外导游的定义和特点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专门(或主要)从事接待来自海外的访问者、旅游者等(均称为外宾)的“涉外导游”或“导游翻译”。涉外导游就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语)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海外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等事务的工作人员。”其英文可以是“guide-interpreter”和“tour-guide”或“touristguide”。本文的涉外导游指外语(尤指英语)的涉外导游,业内专门称为“导游翻译”(guide-interpreter)。
涉外导游是旅行社的重要成员。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起着协调、沟通的重要作用,其业务是旅游接待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涉外导游的性质虽因时代、国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民族文化不同有所不同,但各国在长期旅游实践中也提炼出涉外导游的共同属性,即社会性,面对八方宾朋,是一种社会职业;文化性,传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同时又吸收各国各民族优秀文化;服务性,以复杂的、高智能、高技能的服务,满足游客的要求;经济性,直接创收,扩大客源、促销商品、促进经济交流;涉外性,是无冕的民间大使,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旅游接待过程即是实现旅游产品消费的过程,旅游消费过程是指向游客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的服务,是非旅行社的旅游部门分别运做的,但将这些服务串连起来,有序运作,使产品和相关服务的销售得以实现,取得利润,同时也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种种需要得以满足,这一切完全有赖于涉外导游的安排。
涉外导游发展现状
我国旅游业的最大变化是国内旅游迅猛发展,增长速度令世人惊诧。但我国旅游产业还急需在制度层面上和国际社会诸旅游大国接轨,在物质层面上和国际接轨,即旅游产业化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否则就会遇到“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式的麻烦。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正是由于旅游活动地位的空前高涨,旅游业成为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的目标之一。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以旅游者的需求为转移。也就是说旅游业兴旺要靠旅游者,旅游者的行、游、购、娱需要导游的服务。旅游业能否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社会接轨,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常常取决于涉外导游对顾客的服务水平。但目前涉外导游水平亟待提高,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来推动中国的旅游产业。有人说21世纪的旅游竞争就是涉外导游的竞争,涉外导游必将走向导游手段的高科技化,导游内容的高知识化,导游方法的多样化。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和导游技能,他们讲解的是一种艺术,能让旅游者获得良好的审美享受,旅游资源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优秀的涉外导游懂得与外国人沟通、交流,令旅游者满意,从而拉动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所以,涉外导游与旅游经济密不可分,涉外导游极大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能把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译出,吸引外国游客,促进旅游经济。
旅游经营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尊重旅游者,不要忘记旅游者不远千里出游为的是享受异质文化。没有旅游文化特色的旅游地就像没有灵魂的木乃伊,旅游者必然唾弃它。
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积淀有丰厚的旅游文化底蕴。如曲埠就有着十分鲜明的儒家旅游文化特色;西安则以汉唐文化为其灵魂,等等。为什么旅游者愿意消费那些古色古香、土色土香、野色野香的旅游项目?外国游客愿意去参观北京胡同,这是因为这些旅游产品体现中国文化的内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涉外导游在翻译“女儿红”、“状元红”时,不要仅概括性的介绍这是绍兴(黄)酒,因为这两个名字蕴涵着风土人情、民俗故事。
当今由于大量的外国作品被翻译到我国,我们对国外的新思想、文化的了解几乎达到同步;但另一方面,中国文化文明史上有许多精华内容还未被充分译介,这势必造成西方文化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很可能造成我国文化的民族特色越来越模糊,甚至逐渐失去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东西文化的趋同过程中被融合乃至消亡。要消除这种危险,在学习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同时,努力向世界译介和传播中国文化。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应该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把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翻译出去,让外国游客知道中国文化的伟大、古老和精深。让游客从亲历旅游目的地的人生经历中流连忘返并获得美好的享受和无限的遐想,以此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会满足外国游客的需求,吸引游客,从而拉动旅游经济。
旅游主体希望在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中得到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这个愿望的满足,需要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既有常规服务,又有情感服务;既有质价相符的服务,又有超值的服务。同时,还要根据游客集群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做好个性化服务。
近年来,我国根据欧美旅游者享受长假期的特点,在海南岛和福建省厦门市开发度假区,其服务形式类似于美国夏威夷和日本冲绳,解决交通和综合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用外语通过各种促销、推广、宣传、讲解、导游、翻译留住海外游客,研究各层次旅游消费者的心理需求。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的高质量服务(如过硬的翻译本领),会直接影响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并且留下深刻印象,吸引回头客。旅游企业成败的关键是满足游客需求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而这其中的主导因素就是具有高素质水平的涉外导游,只有他们才是与游客进行直接的面对面交流活动的主体。
涉外导游应注意的事项
涉外导游要研究海外游客的心理,精选游客能接受的词语。涉外导游接待的主要是外国的游客,在翻译旅游资料时,不仅要使外国游客明白所介绍的内容,还要更使他们能够乐意接受。特别是来华旅游的宾客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必然有着不同的民族心理特征,因此在译介有关旅游产品和风景名胜时,一定要研究旅游者的心理因素,避免产生不良的心理反应,以增添他们的情趣,并留下美好的回忆。因为饮食文化和推销与心理学关系不大,而且涉外导游(导游翻译)这种职业要求他做一名比较合格出色的旅游产品推销员,国家的旅游外汇收入是跟海外旅游者购物分不开的。
涉外导游要恰当运用语言艺术,注重表达效果。旅游资料中有些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产物,如果按字逐译成英语,对理解原文并无多大帮助,反而会令外国游客迷惑不解。翻译时应在原文忠实的基础上予以裁减,以利于读者或游客明白。
涉外导游不仅要了解本国的情况,还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跨文化交际中的非言语行为的最基本的文化差异涉及到时间和空间行为方面,作为涉外导游很有必要了解跨文化交际中的时间学(chronemics)、体距学(proxemiacs)、身势语(kinesics)、接触语(haptics)、外表语(physicalappearance)、目光语(oculosics)、辅助语(paralanguage)、美声语(aestheticcommunication)等的一些常识,这样对顺利完成导译这个任务是很有实际意义的。比如时间学,关于时间的使用、时间所代表的意义及其交际行为等是入境旅游接待中文化差异最大、较容易导致交际失误的方面。
涉外导游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尤其时间节奏的态度,在导游接待过程中,顺利完成导译任务非常重要和关键。
总之,21世纪的旅游经济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会极大促进旅游经济,成为旅游经济的中流砥柱。
参考文献:
1.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旅游教育出版社,1994
2.包惠南.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m].外文出版社,2004
涉外导游范文篇2
关键词:俚语;涉外导游
在教学中,我们不能孤立不考虑服务的对象而进行空中楼阁式的外语教育。经常在涉外导游服务中由于客人的语言习惯不被导游人员所理解和接受,经常出现误解,使得导游人员不能更好的为外国客人服务。在当今说英语国家中,俚语(slang)作为一种语言现象为相当多的公众所理解和使用,并带有一些社会集团和亚文化群色彩的非正式会话词语,是导游从游客的日常会话和交谈中经常听到的一种语言现象。俚语在英语习语中占有重要的比例,它们是一个民族人们的生活环境、历史、文化与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紧密相连的产物,所以有人甚至把俚语称为语言的筋。有位学者说过:“熟悉大量的俚语表达方式并能在具体的环境中运用它们是掌握原汁原味英语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对外服务中的美国客人,美式俚语(americanslang)是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一些生动诙谐的话语。所以如不了解这些俚语就不可能更好的进行对外服务。
一、俚语的起源
说起俚语,我们不能忽略俚语的起源问题。根据记载“slang”一词是由英语中某些首字母为“s”的盗贼黑话或“sling”和“slanguage”的误写而派生出来。“slang”作为一个新的术语在19世纪初被收入英语词典。俚语最初是属于罪犯和流浪者们使用的语言,他们使用俚语的目的是为了向外人掩盖他们所说话的真正意义,现在被称为暗语;如犯人说“grass”指的是“informer(告密者)”,而吸毒者将“shootinggallery”指。俚语也是指从事同一工作、同一职业、有同一生活方式的人所专门使用的词语和短语;除此之外,俚语也是指那些含有传统标准语用法之外的意义的杜撰新词,以及因意义扩展变化而获得新意义的词语。由此可见,俚语是一种有别于语法不规范的用语,又不同于乡下土语的口语体。从那时起,俚语便成为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语言形式,通常用在非正式、活泼或友好的场合。对一些固定的短语,其含义并非是字面意思,不能从字面直接加以解释。
一直以来,关于俚语的问题说法不一。有些导游认为掌握更多的词汇有利于自己的工作,同时在与游客的沟通过程中使用俚语生动幽默,富有感染力,会使旅游者开心愉快。有些导游也认为俚语粗俗不雅,不是规范语言不同意使用。但在涉外的实际工作中导游工作者由于不知道俚语,对句子不知所云甚至产生歧义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在培养合格的涉外旅游工作者时,学习和了解俚语是必要的学习内容。
二、俚语的特征
俚语的主要特征表现在:首先,许多的美国俚语都是利用谐音来达到易记易懂、顺耳入耳、生动有力的效果,尤其以押尾韵的手法来达到生动和幽默的表达效果。例:manproposes.goddisposes.(谋事在人,成事在天)、doinromeastheromansdo.(入乡随俗)、morehaste,lessspeed.(欲速则不达)。这种押尾韵的方式令人感觉到节奏生动,语音甜美,有助于语言的广泛传播与顺利交流,且又幽默感十足,琅琅上口。
其次,现代美国俚语词汇上的幽默主要通过缩略词、截短、重复等方法来体现的。如众所周知的:vip(大人物,veryimportantperson)、d&d(酒后扰乱治安的,drunkanddisorderly)这种表达方式减少了冗余部分,显得更加利落生动。截短与重复亦是俚语表达幽默的主要方法。如g-man是government-man的截短,指的是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但g同时亦是garbage的缩写,故g-man一语双关,幽了联邦调查局一默,讽刺了他们的工作与garbage-man如出一辙。而no-no、so-so、dum-dum这类词汇的重复,显得形象幽默,分别表示“禁忌”、“极其普通”、“傻瓜,笨蛋”的意思。词的重复显得简洁,起到加强语气,强化印象的作用。
再者,大部分俚语都是常用词产生新义,所以很容易将俚语当作普通词来理解而产生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应对源语言所使用的场合和环境加以分析,结合上下文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结合汉语的习惯表达找出最佳的词义。例:英语俚俗词nosweat和agreenthumb常被错误地理解和翻译为“没有汗水”“绿手指”其实,它们的意义是“不费力”“园艺高手”。再如,英语俚俗句don’tbemondaymorningquarterback.曾被许多人错误地理解并翻译为“不要在星期一作评论”。事实上,该句中的mondaymorningquarterback属俚俗词,意为“橄榄球赛后批评球队失误的人”,其正确的译文应为“不要事后诸葛亮”。俚语难以辨认和理解的原因在于俚语本身。俚语之所以难于辨认和理解,除了它们大都是产生出新义的普通词或由普通词变来这一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俚语是通过某些修辞手段如暗喻、委婉语、夸张等构成。如英语俚俗句ihavesomefishtofry.被许多人误解为“我要去煎鱼”。其实,是个由委婉语这一修辞手段构成的俚俗表达法,它的意义是“我有急事要马上去办”,和“煎鱼”没有任何关系。俚语难以辨认和理解,因此学习时应对俚语所处的语境进行精心、透彻地研究。“语境”一词既指语言语境,又指非语言语境。语境赋予词句意义,所以同一个词或句子的意义及所含感情色彩常因语境的不同而不同。语境既可以帮我们区分俚俗词和普通词,又可以帮助我们准确理解其意义。一般说来,只要仔细研究其语境,译者就不难发现俚俗表达法的特异之处。例如:在聚会后的对话里有时可以听到“heisdeaddrunk,andheisnowdrivingthebigbus.”在这句俚语中“drivingthebigbus”如果译为“开公共汽车”就会引起很大的疑虑。既然他都喝得烂醉如泥了,又怎么能去开大客车呢?其实这里它描述的是一个醉汉在卫生间里手扶形似方向盘的马桶边缘呕吐的样子,所以本句则应该译为“他喝得烂醉,在卫生间里扶着‘方向盘’大吐呢。”再例如:“hegotacrushonmaryeversincehighschool.”在这个句子中“getacrushonsomebody”可能就会成为一些译者的拦路虎,这里的“crush”就不再是它原来字面“压碎、碾碎”的意思,而是“迷上某人、迷恋某人、喜欢某人”之意。
三、俚语在导游工作中的使用
涉外导游范文篇3
关键词:涉外导游旅游经济
涉外导游的定义和特点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专门(或主要)从事接待来自海外的访问者、旅游者等(均称为外宾)的“涉外导游”或“导游翻译”。涉外导游就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语)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海外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等事务的工作人员。”其英文可以是“guide-interpreter”和“tour-guide”或“touristguide”。本文的涉外导游指外语(尤指英语)的涉外导游,业内专门称为“导游翻译”(guide-interpreter)。
涉外导游是旅行社的重要成员。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起着协调、沟通的重要作用,其业务是旅游接待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涉外导游的性质虽因时代、国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民族文化不同有所不同,但各国在长期旅游实践中也提炼出涉外导游的共同属性,即社会性,面对八方宾朋,是一种社会职业;文化性,传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同时又吸收各国各民族优秀文化;服务性,以复杂的、高智能、高技能的服务,满足游客的要求;经济性,直接创收,扩大客源、促销商品、促进经济交流;涉外性,是无冕的民间大使,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旅游接待过程即是实现旅游产品消费的过程,旅游消费过程是指向游客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的服务,是非旅行社的旅游部门分别运做的,但将这些服务串连起来,有序运作,使产品和相关服务的销售得以实现,取得利润,同时也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种种需要得以满足,这一切完全有赖于涉外导游的安排。
涉外导游发展现状
我国旅游业的最大变化是国内旅游迅猛发展,增长速度令世人惊诧。但我国旅游产业还急需在制度层面上和国际社会诸旅游大国接轨,在物质层面上和国际接轨,即旅游产业化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否则就会遇到“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式的麻烦。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正是由于旅游活动地位的空前高涨,旅游业成为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的目标之一。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以旅游者的需求为转移。也就是说旅游业兴旺要靠旅游者,旅游者的行、游、购、娱需要导游的服务。旅游业能否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社会接轨,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常常取决于涉外导游对顾客的服务水平。但目前涉外导游水平亟待提高,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来推动中国的旅游产业。有人说21世纪的旅游竞争就是涉外导游的竞争,涉外导游必将走向导游手段的高科技化,导游内容的高知识化,导游方法的多样化。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和导游技能,他们讲解的是一种艺术,能让旅游者获得良好的审美享受,旅游资源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优秀的涉外导游懂得与外国人沟通、交流,令旅游者满意,从而拉动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所以,涉外导游与旅游经济密不可分,涉外导游极大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能把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译出,吸引外国游客,促进旅游经济。
旅游经营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尊重旅游者,不要忘记旅游者不远千里出游为的是享受异质文化。没有旅游文化特色的旅游地就像没有灵魂的木乃伊,旅游者必然唾弃它。
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积淀有丰厚的旅游文化底蕴。如曲埠就有着十分鲜明的儒家旅游文化特色;西安则以汉唐文化为其灵魂,等等。为什么旅游者愿意消费那些古色古香、土色土香、野色野香的旅游项目?外国游客愿意去参观北京胡同,这是因为这些旅游产品体现中国文化的内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涉外导游在翻译“女儿红”、“状元红”时,不要仅概括性的介绍这是绍兴(黄)酒,因为这两个名字蕴涵着风土人情、民俗故事。
当今由于大量的外国作品被翻译到我国,我们对国外的新思想、文化的了解几乎达到同步;但另一方面,中国文化文明史上有许多精华内容还未被充分译介,这势必造成西方文化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很可能造成我国文化的民族特色越来越模糊,甚至逐渐失去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东西文化的趋同过程中被融合乃至消亡。要消除这种危险,在学习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同时,努力向世界译介和传播中国文化。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应该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把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翻译出去,让外国游客知道中国文化的伟大、古老和精深。让游客从亲历旅游目的地的人生经历中流连忘返并获得美好的享受和无限的遐想,以此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会满足外国游客的需求,吸引游客,从而拉动旅游经济。
旅游主体希望在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中得到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这个愿望的满足,需要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既有常规服务,又有情感服务;既有质价相符的服务,又有超值的服务。同时,还要根据游客集群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做好个性化服务。
近年来,我国根据欧美旅游者享受长假期的特点,在海南岛和福建省厦门市开发度假区,其服务形式类似于美国夏威夷和日本冲绳,解决交通和综合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用外语通过各种促销、推广、宣传、讲解、导游、翻译留住海外游客,研究各层次旅游消费者的心理需求。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的高质量服务(如过硬的翻译本领),会直接影响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并且留下深刻印象,吸引回头客。旅游企业成败的关键是满足游客需求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而这其中的主导因素就是具有高素质水平的涉外导游,只有他们才是与游客进行直接的面对面交流活动的主体。
涉外导游应注意的事项
涉外导游要研究海外游客的心理,精选游客能接受的词语。涉外导游接待的主要是外国的游客,在翻译旅游资料时,不仅要使外国游客明白所介绍的内容,还要更使他们能够乐意接受。特别是来华旅游的宾客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必然有着不同的民族心理特征,因此在译介有关旅游产品和风景名胜时,一定要研究旅游者的心理因素,避免产生不良的心理反应,以增添他们的情趣,并留下美好的回忆。因为饮食文化和推销与心理学关系不大,而且涉外导游(导游翻译)这种职业要求他做一名比较合格出色的旅游产品推销员,国家的旅游外汇收入是跟海外旅游者购物分不开的。
涉外导游要恰当运用语言艺术,注重表达效果。旅游资料中有些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产物,如果按字逐译成英语,对理解原文并无多大帮助,反而会令外国游客迷惑不解。翻译时应在原文忠实的基础上予以裁减,以利于读者或游客明白。
涉外导游不仅要了解本国的情况,还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跨文化交际中的非言语行为的最基本的文化差异涉及到时间和空间行为方面,作为涉外导游很有必要了解跨文化交际中的时间学(chronemics)、体距学(proxemiacs)、身势语(kinesics)、接触语(haptics)、外表语(physicalappearance)、目光语(oculosics)、辅助语(paralanguage)、美声语(aestheticcommunication)等的一些常识,这样对顺利完成导译这个任务是很有实际意义的。比如时间学,关于时间的使用、时间所代表的意义及其交际行为等是入境旅游接待中文化差异最大、较容易导致交际失误的方面。
涉外导游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尤其时间节奏的态度,在导游接待过程中,顺利完成导译任务非常重要和关键。
总之,21世纪的旅游经济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会极大促进旅游经济,成为旅游经济的中流砥柱。
参考文献:
1.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旅游教育出版社,1994
2.包惠南.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m].外文出版社,2004
涉外导游范文篇4
关键词:俚语;涉外导游俚语
在教学中,我们不能孤立不考虑服务的对象而进行空中楼阁式的外语教育。经常在涉外导游服务中由于客人的语言习惯不被导游人员所理解和接受,经常出现误解,使得导游人员不能更好的为外国客人服务。在当今说英语国家中,俚语(slang)作为一种语言现象为相当多的公众所理解和使用,并带有一些社会集团和亚文化群色彩的非正式会话词语,是导游从游客的日常会话和交谈中经常听到的一种语言现象。俚语在英语习语中占有重要的比例,它们是一个民族人们的生活环境、历史、文化与他们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紧密相连的产物,所以有人甚至把俚语称为语言的筋。有位学者说过:“熟悉大量的俚语表达方式并能在具体的环境中运用它们是掌握原汁原味英语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对外服务中的美国客人,美式俚语(americanslang)是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常说的一些生动诙谐的话语。所以如不了解这些俚语就不可能更好的进行对外服务。
一、俚语的起源
说起俚语,我们不能忽略俚语的起源问题。根据记载“slang”一词是由英语中某些首字母为“s”的盗贼黑话或“sling”和“slanguage”的误写而派生出来。“slang”作为一个新的术语在19世纪初被收入英语词典。俚语最初是属于罪犯和流浪者们使用的语言,他们使用俚语的目的是为了向外人掩盖他们所说话的真正意义,现在被称为暗语;如犯人说“grass”指的是“informer(告密者)”,而吸毒者将“shootinggallery”指。俚语也是指从事同一工作、同一职业、有同一生活方式的人所专门使用的词语和短语;除此之外,俚语也是指那些含有传统标准语用法之外的意义的杜撰新词,以及因意义扩展变化而获得新意义的词语。由此可见,俚语是一种有别于语法不规范的用语,又不同于乡下土语的口语体。从那时起,俚语便成为一种使用频率较高的语言形式,通常用在非正式、活泼或友好的场合。对一些固定的短语,其含义并非是字面意思,不能从字面直接加以解释。
一直以来,关于俚语的问题说法不一。有些导游认为掌握更多的词汇有利于自己的工作,同时在与游客的沟通过程中使用俚语生动幽默,富有感染力,会使旅游者开心愉快。有些导游也认为俚语粗俗不雅,不是规范语言不同意使用。但在涉外的实际工作中导游工作者由于不知道俚语,对句子不知所云甚至产生歧义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在培养合格的涉外旅游工作者时,学习和了解俚语是必要的学习内容。
二、俚语的特征
俚语的主要特征表现在:首先,许多的美国俚语都是利用谐音来达到易记易懂、顺耳入耳、生动有力的效果,尤其以押尾韵的手法来达到生动和幽默的表达效果。例:manproposes.goddisposes.(谋事在人,成事在天)、doinromeastheromansdo.(入乡随俗)、morehaste,lessspeed.(欲速则不达)。这种押尾韵的方式令人感觉到节奏生动,语音甜美,有助于语言的广泛传播与顺利交流,且又幽默感十足,琅琅上口。
其次,现代美国俚语词汇上的幽默主要通过缩略词、截短、重复等方法来体现的。如众所周知的:vip(大人物,veryimportantperson)、d&d(酒后扰乱治安的,drunkanddisorderly)这种表达方式减少了冗余部分,显得更加利落生动。截短与重复亦是俚语表达幽默的主要方法。如g-man是government-man的截短,指的是联邦调查局的工作人员,但g同时亦是garbage的缩写,故g-man一语双关,幽了联邦调查局一默,讽刺了他们的工作与garbage-man如出一辙。而no-no、so-so、dum-dum这类词汇的重复,显得形象幽默,分别表示“禁忌”、“极其普通”、“傻瓜,笨蛋”的意思。词的重复显得简洁,起到加强语气,强化印象的作用。
再者,大部分俚语都是常用词产生新义,所以很容易将俚语当作普通词来理解而产生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应对源语言所使用的场合和环境加以分析,结合上下文做出较为正确的判断,并结合汉语的习惯表达找出最佳的词义。例:英语俚俗词nosweat和agreenthumb常被错误地理解和翻译为“没有汗水”“绿手指”其实,它们的意义是“不费力”“园艺高手”。再如,英语俚俗句don’tbemondaymorningquarterback.曾被许多人错误地理解并翻译为“不要在星期一作评论”。事实上,该句中的mondaymorningquarterback属俚俗词,意为“橄榄球赛后批评球队失误的人”,其正确的译文应为“不要事后诸葛亮”。俚语难以辨认和理解的原因在于俚语本身。俚语之所以难于辨认和理解,除了它们大都是产生出新义的普通词或由普通词变来这一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有些俚语是通过某些修辞手段如暗喻、委婉语、夸张等构成。如英语俚俗句ihavesomefishtofry.被许多人误解为“我要去煎鱼”。其实,是个由委婉语这一修辞手段构成的俚俗表达法,它的意义是“我有急事要马上去办”,和“煎鱼”没有任何关系。
俚语难以辨认和理解,因此学习时应对俚语所处的语境进行精心、透彻地研究。“语境”一词既指语言语境,又指非语言语境。语境赋予词句意义,所以同一个词或句子的意义及所含感情色彩常因语境的不同而不同。语境既可以帮我们区分俚俗词和普通词,又可以帮助我们准确理解其意义。一般说来,只要仔细研究其语境,译者就不难发现俚俗表达法的特异之处。例如:在聚会后的对话里有时可以听到“heisdeaddrunk,andheisnowdrivingthebigbus.”在这句俚语中“drivingthebigbus”如果译为“开公共汽车”就会引起很大的疑虑。既然他都喝得烂醉如泥了,又怎么能去开大客车呢?其实这里它描述的是一个醉汉在卫生间里手扶形似方向盘的马桶边缘呕吐的样子,所以本句则应该译为“他喝得烂醉,在卫生间里扶着‘方向盘’大吐呢。”再例如:“hegotacrushonmaryeversincehighschool.”在这个句子中“getacrushonsomebody”可能就会成为一些译者的拦路虎,这里的“crush”就不再是它原来字面“压碎、碾碎”的意思,而是“迷上某人、迷恋某人、喜欢某人”之意。公务员之家:
三、俚语在导游工作中的使用
涉外导游范文篇5
关键词:涉外导游旅游经济
涉外导游的定义和特点
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存在着专门(或主要)从事接待来自海外的访问者、旅游者等(均称为外宾)的“涉外导游”或“导游翻译”。涉外导游就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语)导游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受旅行社委派,按照接待计划,从事陪同海外旅游团(者)参观、游览等事务的工作人员。”其英文可以是“guide-interpreter”和“tour-guide”或“touristguide”。本文的涉外导游指外语(尤指英语)的涉外导游,业内专门称为“导游翻译”(guide-interpreter)。
涉外导游是旅行社的重要成员。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起着协调、沟通的重要作用,其业务是旅游接待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涉外导游的性质虽因时代、国家、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民族文化不同有所不同,但各国在长期旅游实践中也提炼出涉外导游的共同属性,即社会性,面对八方宾朋,是一种社会职业;文化性,传播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同时又吸收各国各民族优秀文化;服务性,以复杂的、高智能、高技能的服务,满足游客的要求;经济性,直接创收,扩大客源、促销商品、促进经济交流;涉外性,是无冕的民间大使,增进各国人民的友谊。旅游接待过程即是实现旅游产品消费的过程,旅游消费过程是指向游客提供食、住、行、游、购、娱的服务,是非旅行社的旅游部门分别运做的,但将这些服务串连起来,有序运作,使产品和相关服务的销售得以实现,取得利润,同时也使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种种需要得以满足,这一切完全有赖于涉外导游的安排。
涉外导游发展现状
我国旅游业的最大变化是国内旅游迅猛发展,增长速度令世人惊诧。但我国旅游产业还急需在制度层面上和国际社会诸旅游大国接轨,在物质层面上和国际接轨,即旅游产业化必须遵循国际惯例,否则就会遇到“书不同文,车不同轨”式的麻烦。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正是由于旅游活动地位的空前高涨,旅游业成为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的目标之一。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的推动下,为了吸引更多的外国游客,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以旅游者的需求为转移。也就是说旅游业兴旺要靠旅游者,旅游者的行、游、购、娱需要导游的服务。旅游业能否提高经济效益,和国际社会接轨,在国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常常取决于涉外导游对顾客的服务水平。但目前涉外导游水平亟待提高,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来推动中国的旅游产业。有人说21世纪的旅游竞争就是涉外导游的竞争,涉外导游必将走向导游手段的高科技化,导游内容的高知识化,导游方法的多样化。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和导游技能,他们讲解的是一种艺术,能让旅游者获得良好的审美享受,旅游资源能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优秀的涉外导游懂得与外国人沟通、交流,令旅游者满意,从而拉动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所以,涉外导游与旅游经济密不可分,涉外导游极大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能把有中国特色的传统文化译出,吸引外国游客,促进旅游经济。
旅游经营者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尊重旅游者,不要忘记旅游者不远千里出游为的是享受异质文化。没有旅游文化特色的旅游地就像没有灵魂的木乃伊,旅游者必然唾弃它。
中国是一个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积淀有丰厚的旅游文化底蕴。如曲埠就有着十分鲜明的儒家旅游文化特色;西安则以汉唐文化为其灵魂,等等。为什么旅游者愿意消费那些古色古香、土色土香、野色野香的旅游项目?外国游客愿意去参观北京胡同,这是因为这些旅游产品体现中国文化的内蕴,具有独特的吸引力。涉外导游在翻译“女儿红”、“状元红”时,不要仅概括性的介绍这是绍兴(黄)酒,因为这两个名字蕴涵着风土人情、民俗故事。
当今由于大量的外国作品被翻译到我国,我们对国外的新思想、文化的了解几乎达到同步;但另一方面,中国文化文明史上有许多精华内容还未被充分译介,这势必造成西方文化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很可能造成我国文化的民族特色越来越模糊,甚至逐渐失去民族文化的独立性,在东西文化的趋同过程中被融合乃至消亡。要消除这种危险,在学习吸收世界各国优秀文化的同时,努力向世界译介和传播中国文化。高素质的涉外导游应该具有很高的文化层次,把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翻译出去,让外国游客知道中国文化的伟大、古老和精深。让游客从亲历旅游目的地的人生经历中流连忘返并获得美好的享受和无限的遐想,以此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高素质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会满足外国游客的需求,吸引游客,从而拉动旅游经济。
旅游主体希望在消费旅游产品的过程中得到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这个愿望的满足,需要涉外导游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既有常规服务,又有情感服务;既有质价相符的服务,又有超值的服务。同时,还要根据游客集群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做好个性化服务。
近年来,我国根据欧美旅游者享受长假期的特点,在海南岛和福建省厦门市开发度假区,其服务形式类似于美国夏威夷和日本冲绳,解决交通和综合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质量。
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用外语通过各种促销、推广、宣传、讲解、导游、翻译留住海外游客,研究各层次旅游消费者的心理需求。高素质的涉外导游的高质量服务(如过硬的翻译本领),会直接影响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并且留下深刻印象,吸引回头客。旅游企业成败的关键是满足游客需求的优质服务和特色服务,而这其中的主导因素就是具有高素质水平的涉外导游,只有他们才是与游客进行直接的面对面交流活动的主体。
涉外导游应注意的事项
涉外导游要研究海外游客的心理,精选游客能接受的词语。涉外导游接待的主要是外国的游客,在翻译旅游资料时,不仅要使外国游客明白所介绍的内容,还要更使他们能够乐意接受。特别是来华旅游的宾客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必然有着不同的民族心理特征,因此在译介有关旅游产品和风景名胜时,一定要研究旅游者的心理因素,避免产生不良的心理反应,以增添他们的情趣,并留下美好的回忆。因为饮食文化和推销与心理学关系不大,而且涉外导游(导游翻译)这种职业要求他做一名比较合格出色的旅游产品推销员,国家的旅游外汇收入是跟海外旅游者购物分不开的。
涉外导游要恰当运用语言艺术,注重表达效果。旅游资料中有些内容是中国传统文化特有的产物,如果按字逐译成英语,对理解原文并无多大帮助,反而会令外国游客迷惑不解。翻译时应在原文忠实的基础上予以裁减,以利于读者或游客明白。
涉外导游不仅要了解本国的情况,还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跨文化交际中的非言语行为的最基本的文化差异涉及到时间和空间行为方面,作为涉外导游很有必要了解跨文化交际中的时间学(chronemics)、体距学(proxemiacs)、身势语(kinesics)、接触语(haptics)、外表语(physicalappearance)、目光语(oculosics)、辅助语(paralanguage)、美声语(aestheticcommunication)等的一些常识,这样对顺利完成导译这个任务是很有实际意义的。比如时间学,关于时间的使用、时间所代表的意义及其交际行为等是入境旅游接待中文化差异最大、较容易导致交际失误的方面。
涉外导游要了解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非言语行为方式,尤其时间节奏的态度,在导游接待过程中,顺利完成导译任务非常重要和关键。
总之,21世纪的旅游经济需要高素质的涉外导游,高素质的涉外导游会极大促进旅游经济,成为旅游经济的中流砥柱。
参考文献:
1.沈祖祥.旅游与中国文化.旅游教育出版社,1994
2.包惠南.中国文化与汉英翻译[m].外文出版社,2004
涉外导游范文篇6
1.涉外旅游行业人员岗位构成。在百度栏中输入“国际旅行社招聘”,会得到58611个相关职位(该数据为动态),由此可见,对涉外旅游人才的需求量极大。其中需求量最大的是旅游网络营销人员,占42%,其中网络营销占24%。其次是导游人员,随着出境游和自由行的快速增长,出境领队和自驾游领队需求量大(具体情况见下表)。此外,国际旅行社还招聘项目策划、总经理助理、人事主管、部门经理、司机、财务等管理人员,但这些岗位部分与旅游关联度不高,因此在后面的统计中以旅行社经理为主。2.涉外旅游专业人员学历需求情况。调查发现:国际旅行社需要大量的人才,岗位数量大,人才需求多。但各岗位所需人才无论是管理岗位还是一线岗位对高职的需求量相对较高,其中计调达到了78%,旅行社门市接待的学历要求最低高中或不限学历达到了71%。3.涉外旅游专业人员的知识、能力和素质需求。针对用人单位对于各岗位员工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素质,我们经过调查以后进行了综合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平、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导游讲解能力、出境领队能力。分析:(1)服务意识:目前国际旅行社对人员所要求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中,除去年龄、工作经验的要求之外,用人单位非常看重员工的服务意识。对游客来说同样的旅行往往是一次性的,怎样让这一次经历留下美好的回忆,除优美的景色外,优质服务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就要求旅游从业人员,在接待各个环节上,均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与质量。(2)旅游文化知识:孙尚清指出旅游在发展的一定阶段是经济———文化产业,在发展的成熟期是文化———经济产业[1]。文化部部长蔡武也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旅游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文化活动,是一种文化消费,是一种文化鉴赏。文化提升旅游,旅游传播文化[2]。旅游活动只有挖掘出文化内涵,它才会具备吸引旅游者的魅力。因此,旅游文化知识对于从事本行业的人士至关重要。(3)营销能力和信息能力:目前行业相互渗透,网络营销已深入旅游行业,旅游专业与计算机专业的联袂势在必行,网络营销能力亦显得格外重要。与此相关的旅行社信息能力也成为很多岗位必备能力之一,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从社会信息资源中获取、处理、分析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包括信息意识、信息搜集(开发)、沟通、综合分析的能力以及信息技术运用能力[3]。(4)协调沟通和突发事故处理能力:旅游行业作为服务业,客人的需求具有多变性和随机性,因此难度比一般的物质生产行业更高,沟通能力、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和反应的灵敏程度也就显得尤为重要。(5)英语水平:作为涉外旅游专业,无论是入境,还是出境都需要较高的英语水平,特别是英语口语表达水平,能把中国文化介绍给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能与外国游客进行日常生活交流,能带着中国人游览全世界。注:信息来源于《职友集》(6)导游讲解和出境领队能力:涉外旅游专业的初始岗位之一是导游,祖国河山美不美,全靠导游一张嘴,因此导游讲解能力非常重要。随着出境游呈井喷式增长,领队极其匮乏,提升学生的出境领队能力亦成为涉外旅游专业的核心能力之一。下图表明领队需求旺盛。
二、调研结论
1.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随着入境游的持续低迷,在线旅游市场和出境游的迅猛增长,本专业应把重心转向旅游网络营销和出境领队方向。本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旅游服务职业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熟悉涉外导游的主要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知识面宽、适应性强,具有娴熟的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的旅游事业的高端技能型人才。2.确定专业核心能力。经过市场调研,确定本专业的核心能力为:出境领队能力、导游讲解能力、营销能力、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及信息能力等。围绕这些核心能力,开设专业核心课程。如为了培养出境领队能力,可开设《领队英语》、《出境领队实务》、《旅游跨文化交际》和《世界旅游地理》。为了培养导游讲解能力,可开设《景区英文导游服务》、《中外旅游文化概述》和《导游基础知识》。3.凸显考证课程的重要性。景区导游资格证或全国导游资格证是学生上岗必备证书,因此证书课程或证书置换课程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证书转换课程:《导游基础知识》、《旅行社入境导游服务》和《导游执业法规解读》。4.深挖地方特色文化课程。地方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其重要目标定位;服务并回馈地方经济是其义务[4]。基于此,作为鄂西部的一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武当文化解析》、《景区英文导游服务》和《武当道茶茶艺》。《武当文化解析》包括武当古建、武当武术和武当道教三部分。《景区英文导游服务》课程以真实的导游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依据,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职业成长规律,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构建学习情境,并根据地方特色文化来选择学习载体:神农架景区英文导游服务、长江三峡英文导游服务和武当山英文导游服务。5.重视专业基础能力培养。通过调研得知,所有的岗位都认为旅游文化知识非常重要。但近年来,许多高职高专院校过分强调学生培养与企业的无缝连接,过分注重具体技能的培养,导致学生未来发展有限。旅游市场日新月异,瞬息万变。单纯“上手快”而学习能力差,绝对不会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邱同保也指出,高职教育需要重新审视课程体系,重视专业基础能力培养。落实在专业标准建设中,就是要搭建公共和专业基础平台。在教学中根据培养目标的能力因素和知识需求,筛选出学科中与培养职业能力直接有关并且使用频率较高的专业基础知识组织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只有过硬的专业基础能力,才能打造高职生发展“后劲”[5]。
三、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涉外导游范文篇7
涉外服务中应该注意哪些职业礼仪,近日记者跟随港中旅导游吕南工作半日,亲身体验了一回涉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
礼仪记者调查
接机:提前到达体现礼貌
记者的体验是从迎接客人开始的。
一大早,记者就跟随旅行社的大巴车来到首都机场接机,抵达机场时针刚刚指向七点。在机场大厅吕南对我说,导游一定要有时间观念,今天的飞机7点30抵达机场,但是我们一定要早到半小时,绝对不能让客人等我们。记者注意到,他下车时特别嘱咐司机师傅不要在车内吸烟,原因是外国游客非常反感烟味。
在机场等待时,记者发现今天吕南的穿着十分正式,上身是白衬衫还系了条款式优雅的蓝色条纹领带,下身着西裤,皮鞋锃亮。他说,今天是第一天接机,所以要穿较正式服装,给外国客人一个可信的、职业化的形象,这也是一种职业礼仪。今天要接待的是美国团,美国客人不太讲究服装,在随后的游览中可以穿得随意些。但是如果接的是日本团就需要每天都穿得十分正式,因为日本客人认为讲究的穿着是对他们的尊重。而且在带团的几天里,每天都要换一身衣服,这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
迎客:默点人数尊重信仰
吕南最后一次检查接机牌上所列客人的姓名拼写是否正确,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服装,以饱满的情绪准备接待来自大洋彼岸的客人。
客人出关后,他主动上前迎接并把客人引导到相对空旷的地方开始清点人数。只见他并没有像往常我们清点人数一样用手指着对方的后背一个个的数,而是用大拇指朝上,一边从客人身边走过,一边自己在嘴里默数。吕南告诉我清点人数时最忌讳用手指直指对方。一些外国客人有宗教忌讳,例如穆斯林客人最忌讳用手指指自己或被触摸身体,为了尊重个别客人的宗教信仰对所有客人都不要用手去指。
从机场出来走到旅行社的大巴车要经过一条马路,让我惊讶的是吕南竟然先走到马路中间将过往车辆拦下,对司机说明情况,请求先行通过。我问吕南这有必要吗?他说外国客人对中国的交通非常不习惯。他们不习惯走人行横道,在他们的国家只要有行人,机动车会主动停下让行人先过。在中国他们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如果他们过马路,司机应该停车,实际上中国的司机是没有这个意识的,如果导游不能协调好这件事,是有可能发生交通意外的,自己这么做是非常有必要的。
清点人数后将客人带到停车场协助客人将行李装车,待所有客人都上车后,吕南主动将装行李的车辆摆放好,以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游览:轻声讲解显示修养
由于飞机航班到达*的时间比较早,所以吕南首先带客人游览*。上午9时30分,车辆抵达颐和园。
在游览颐和园的过程中,遇到几位*老人用海绵制成的毛笔蘸水在地上练习书法,外国客人都非常感兴趣,纷纷要求尝试一下,吕南协助客人向老人表达了对他的欣赏。老人通过导游向外国客人介绍了中国书法的魅力与益处,征得同意后客人们争相与老人照相。游览的过程中,碰巧看到一个国内团的导游正在用喇叭大声向客人介绍景点的由来,喇叭的质量不是很好,导游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像噪音。吕南见状对我说道,我们是不能用喇叭进行讲解的,在介绍景点时还要特别注意音量的大小,因为外国游客会认为大声讲话是不礼貌的。
中午时分,随着颐和园游览的结束,记者也离开了这个旅游团。吕南作为这个团的导游还将陪伴这些美国游客度过7天的时间。
礼仪规范涉外饭店礼仪规范
一、饭店服务人员要有良好的仪表仪容,要佩戴工号牌,要用标准的普通话和外语解答客人的问题,要使用“您好”、“谢谢”、“请”、“对不起”等敬语。
二、电话总机服务应准确、迅速、音量要适度,态度要和蔼,及时无误地提供叫醒及留言服务。
三、大堂副理要坚守岗位,对客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尽力满足;对客人的投诉,应认真协助解决。
四,服务人员对待宾客要不论国别、肤色、职业、性别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自觉维护法制尊严,不得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家庭旅馆礼仪规范
一,家庭旅馆的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而且应会用日常英语对话。
二,家庭旅馆必须具有独立的餐厅、厨房、卫生间,并配备电视机、电话通讯工具。
三,客房卫生间配有必要的卫生用品:香皂、卫生纸、污物桶等,要保证客人住宿期间的洗浴。
四,为客人提供餐饮服务时,要确保用料、工具和操作环境符合卫生防疫标准,供客人使用的餐具用后必须消毒,而且不能与住户混用。
五,家庭旅馆主人的私人生活不能干扰客人。
礼仪专家
在服务中传递民族文化
*礼仪学院院长李柠
涉外工作一向被看作是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对外传播的窗口,是一个主权国家区域内的文明风尚的浓缩反映。由于这个岗位工作的特殊性,使得涉外工作人员身上的优良品质永远不会被放大,而只是会被无限的缩小。他们如果做得很出色,人们往往认为是应该的,而如果他们的工作出现一点疏忽则会被认为影响了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比如酒店接待人员的一个冷漠的表情,可能会使外国宾客认为中国人都很淡漠。因此,涉外工作人员应该把自己的工作提升到爱国主义的高度来看待。
酒店业作为一个典型的涉外窗口行业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有以下几点:首先要循法守礼,所谓循法守礼,指的是要循本国的法,具体到酒店业是要遵守行业的行为规范,酒店业最重视的就是服务,服务意识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要守外国的“礼”,要尊重不同国家的文化、民俗和宗教信仰;其次要爱宾敬业,要把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一样来爱护,同时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把为他人服务当成自身价值的体现,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做到敬业;还要做到宽恕谦敬,当客人有做得不对的地方时,要尽量给予谅解,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的绝不仅仅是个人,而是整个国家的对外形象,身上应背负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体现在工作中就是对待客人时要做到谦虚、尊敬。酒店的前台接待可谓是窗口的窗口,如果用一幅画来比喻,前台就是整幅画的高光部分。前台承担的是接待迎送的工作,这项工作看起来十分简单,确是所有外国宾客必经的服务程序,因此作为前台服务人员更要重视涉外礼仪的学习,要让外宾一进酒店就享受到宾至如归的高品质服务,这会为外宾的整个行程起到良好的开端。
导游也是一项接触外宾较为频繁的工作,每一位导游就像是不同文化交流的媒介。应该将本国优良的民族文化传统通过自己优质的服务传达给外宾,绝不能为了一己的私利带客人进黑店或用隐语来向客人索要小费。导游应忌讳当着客人的面议论涉及疾病、死亡等不愉快的事情,也不要提起一些荒诞离奇、耸人听闻的话题。在与外宾的谈话中一定不要批评长辈、身份高的人,不要议论当事国的内政,不要耻笑讽刺对方或他人,不要随便议论宗教问题。谈话时可适当做些手势,但动作不要过大,更不要手舞足蹈,用手指点人。
礼仪特别关注
得体接受小费体现尊重
西方一些国家有顾客给服务人员付小费的习惯,以对其提供的服务表示感谢,在有的国家的一些行业,小费甚至被看作是服务人员的一部分固定而且是重要的收入。
虽然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东方国家一直没有给付或收取小费的习惯,但是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很多西方游客也把给小费的做法带到了东方国家。
我国的涉外服务员一直是明确不收取小费的,但是当客人真诚地以小费向服务人员表示感谢时,我们应该采取什么的态度呢。
礼仪专家李柠认为,作为服务员,不提倡主动向客人索取小费,但当客人主动给予小费时,服务人员应做到得体对待。既不能一看给了小费,脸上就乐成一朵花;也不能因为小费的数目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而冷眼相对。正确的做法是礼貌的收下,并以理智又不失真诚的微笑予以感谢,最后热情的欢迎对方下次再到中国做客。
涉外导游范文篇8
第一条为加强对旅游业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市旅游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进行旅游活动,从事旅游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旅游设施,为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专门或者主要经营旅游业务,取得合法资格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旅游资源优势,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纳入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市旅游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旅游业进行统筹规划、宏观调调控、综合协调,依法对旅游业进行监督管理。
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在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业管理工作。
计划、财税、公安、城建、规划、工商、物价、技术监督、文化、宗教、交通、环保、口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发展旅游教育事业,培养旅游专业人才,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
第二章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第八条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因地制宜,注重特色,增加文化内涵,符合宁波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业发展规划。
第九条市及县(市)、区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评定和规划,统一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时,应当征求市旅游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景区,应当先由旅游管理部门对其作出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的评价意见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项目竣工后,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参与验收。
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旅游饭店和高尔夫球场、大型游乐设施、旅游渡假村和其他旅游重点建设项目,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参与审核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损害旅游资源和擅自改变旅游景区地形、地貌的活动;禁止在旅游景区内建设污染环境、损坏文物、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
在旅游景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山、采石、挖沙、采矿、建坟、采伐林木和捕猎。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内应当按照规划配套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商业服务网点和安全、卫生设施。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景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
第十三条市旅游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旅游价值、环境质量、交通条件、设施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条件对旅游景区核定等级,并分别列入国际、国内旅游线路进行宣传促销。
旅游景区等级标准与评定办法由市旅游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章旅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履行规定的或与旅游者约定的服务标准,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有关部门强行推销的商品,有权拒绝违法设定的收费、罚款和摊派,有权拒绝无合法执法证件人员的检查。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必须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擅自提高旅游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旅游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旅游经营者不得采用付给司机、导游等人员介绍费的方式招徕客源。禁止旅游服务人员向旅游者索取或者变相索取小费。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接受旅游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接受业务年检,按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报送统计、财务报表。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向旅游管理部门缴纳旅游发展统筹资金。
第十八条开办旅行社,应当向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旅行社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的欧洲杯买球平台的业务范围经营。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出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未经旅游管理部门批准,不得经营旅游涉外饭店业务,不得以旅游涉外饭店名义宣传、招徕旅游者。
旅游涉外饭店在开业一年后可以参加星级饭店评定。星级饭店评定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经评定星级的饭店,不得使用星级或者类似星级的称谓进行宣传促销活动。
已评定星级的饭店不得超越评定的星级进行宣传。
第二十条需委托外地饭店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旅游涉外饭店(含星级饭店,下同),应当向市旅游管理部门提交受委托管理的饭店管理公司的资质、信誉、管理状况等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受委托管理的饭店管理公司方能进入本市行使委托管理权。
第二十一条为旅行社接待的旅游团队提供定点服务的景区、景点、餐馆、商店、游乐场所、出租车船和非旅游涉外饭店等单位,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旅游管理部门提出作为旅游定点单位的申请,经旅游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确定为旅游定点单位。
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将其住宿、用餐、购物、游览、租用车船等旅游活动安排在相应的旅游定点单位。
旅游定点单位应当符合市旅游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执行定点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保证服务质量。
市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定点单位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服务质量年度审核制度,并可建立旅游定点单位服务质量理赔制度。
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必须经国家统一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后,方可从事导游业务。导游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职责和标准提供服务。
旅行社不得使用或聘用无导游证书的人员从事导游工作。
第二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依照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依法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取消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
第二十四条旅游业务广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
禁止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旅游者。
禁止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以低于正常成本的价格进行招徕和竞销。
第二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
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保证旅游设施的安全可靠,对旅游中可能造成危险的情况应当向旅游者提供明确的警示。
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造成旅游者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旅游者故意或者过失损坏旅游经营者的设施或财物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六条旅游景区、景点应设置中英文对照说明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在旅游景区、景点摆摊设点,必须在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的范围内进行,做到明码标价,亮照经营,不得尾随、强拉旅游者购买。
第二十七条旅游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按委托权限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检查。
第二十八条市旅游管理部门统一策划和管理全市的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旅游经营者应当配合旅游管理部门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旅游经营者需要在境外、境内其他城市、本市以宁波市的名义举办旅游研讨会、旅游商品展示会、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或组织企业参加类似活动的,应当经市旅游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二十九条旅游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文明执法。其中,公安机关对旅游涉外饭店进行治安管理检查时,应当由持有《浙江省治安管理检查证》的公安人员进行。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为旅游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旅游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条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旅游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旅游产品及旅游服务质量真实情况;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服务方式,选择旅游商品,决定是否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销售行为;
(三)按照合同约定获得质价相当的旅游服务;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受到尊重;
(五)人身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第三十一条旅游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有关旅游的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社会公德;
(二)尊重旅游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三)自觉保护旅游资源,爱护旅游设施;
(四)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卫生规定;
(五)履行旅游合同或约定。
第三十二条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被要求赔偿的旅游经营者应当自收到索赔要求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
(二)从合法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或者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受理旅游者投诉的旅游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或调解的答复,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当事人。向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处理;没有规定的,按旅游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的规定进行;
(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向旅游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由旅游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手续,并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由旅游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旅游饭店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十条的,旅游管理部门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旅游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旅游管理部门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旅游定点单位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并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旅游经营者降低约定的旅游服务标准,损害旅游者利益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旅游管理部门可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对旅行社、导游人员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涉及违反有关治安、工商行政、技术监督、物价、文化、环境保护、规划等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旅游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三条旅游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损害旅游经营者、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六章附则
涉外导游范文篇9
优化海洋旅游和佛教文化课程结构,在旅游英语专业(导游方向)和(休闲旅游方向)的课程设置上,要引入海洋旅游新业态和地方特色文化,包括游艇、禅修等海洋休闲旅游知识和海洋文化、佛教文化常识等,引导学生理解领会地方文化内涵,更好地将地方文化知识渗透到课堂教学中。课程设置要体现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强化职业技能与个性特长,增设形体训练、公共艺术课、服务礼仪等课程,培养学生的外在形象和内涵。课程体系总体上宜采用“宽基础、活模块”的模式,在前三个学期构建由“专业核心课程模块、综合素质能力培训课程模块(基础课程)、职业能力培养技术课程模块”三大模块的“宽基础”教学,培养通用型的旅游英语专业人才;第四个学期开始进入选修的“活模块”阶段,根据旅游产业和旅游企业发展需求,开设酒店服务、国际邮轮、滨海休闲旅游、导游等若干个选修大模块,辅以若干个职业岗位证书培训课程,使学生就业可以在旅游行业中灵活转换职业,适应浙江海洋旅游业发展的多元需要。在课程的设置上可以听取旅游企业的负责人及往届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他们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让他们对该专业未来的需求方向有更清晰的认识。作为本校的毕业生,他们乐意通过自己的建议和意见为母校的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做出贡献;从学校的角度上说,来自于企业一线的意见能够使课程设置更加合理和完善,更加符合社会的需求。
2.强化实践能力,完善旅游英语专业实训体系
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工学交替则是有利于增强学生职业能力的最重要的教学模式之一。校企间的“工学交替”,就是学生在学校掌握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可以分期分批地安排学生利用暑假和周末到旅行企业实习,担任兼职导游并指定老师加强指导;从第二学年起,在旅游服务的旺季到相关的旅游企业顶岗实习,旅游服务的淡季再返回学校继续学习、“工学结合”体现了新时期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也是职业教育本质属性的必然要求。在第三学年安排学生去旅行社,酒店及邮轮等相关企业开展顶岗实习。在参与实习的过程中,要求学生自主设计,自主创新,自我发展,以便于学生提升外语的应用能力,实现“零适应”毕业实习模式。国际化的涉外旅游服务人才,最终要在真实的职场环境中熏陶形成。
目前海外顶岗实习作为人才培养途径已经成为旅游院校高职教育国际化的重要模式,我国台湾地区的高雄餐旅学院、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等都已在阿联酋、日本等国家建立海外实习基地,派遣研修生在旅游企业顶岗实习。根据我院专业特色和办学基础,应逐步在国际邮轮公司、海外酒店等建立实习基地,通过订单培养等方式输送海外实习生。校内的“工学交替”,在理实一体化的基础上,开展校内理论教学与实训的“工学交替”,通过校内仿真实训设施的自助开放,让学生自主训练。目前,高职院校的校内实训基地基本以课堂实训教学为主,实训场所的课后利用率不高,有些经营性的校内实训基地受经济效益的制约,也难以经常性地接受学生的实训活动。对于目前设施先进、装修华丽、仿真性高的非经营性实训场所,应实行开放式管理,让学生在课余时间能够自助训练,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培养的自主性和自觉性。如在我院已经建成的邮轮服务综合实训室,旅游英语专业学生自助训练的方式采取以下途径:
(1)酒店、邮轮情景剧表演,可以班级或社团为单位,设计编排一些与酒店服务、邮轮旅游有关的英语小品、话剧等,也可以进行一些英语卡拉ok的活动,能够让学生在实训室进行排练,既提高文艺表演的才能,满足自娱自乐的需求,又在活动中提高英语学习兴趣;
(2)社团活动。如英语角、英语沙龙活动;
(3)旅游服务技能比武的训练,开展调酒、摆台、茶艺等技能比武训练。
充分发挥校内实训基地的作用,让学生在仿真或真实的语言环境中体验、构建、领会和应用语言知识和交际知识。趣味性、自助型的任务能引发他们极大的兴趣和动机,符合他们的心理发展;能促使他们语言技能的形成,促进他们的思维发展。要鼓励教师担任学生课外活动导师,为学生自主训练提供帮助,提高校内实训活动的质量。
3.培养国际化、双师素质的旅游英语专业师资队伍
目前我院英语教师的专业背景看,大部分是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对于旅游专业知识缺乏专业学术背景的支持。旅游专业课的教师又很少能将旅游专业方面的重点词汇、国际旅游市场的最新动态、从业人员应具备的业务交流能力用英语深入地传授给学生。这些现状势必会影响高职旅游英语专业学生的知识建构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因此,要培养国际化、复合型、技能型的旅游英语专业人才,必然要求教师具备国际化、复合型的双师素质。复合型、双师素质的旅游英语专业教师,既要懂得英语专业知识又精通旅游专业知识,并具有良好的实践技能。根据目前师资队伍中第一学历英语专业多、旅游专业背景相对较弱的特点,专业教师应通过进修、企业挂职锻炼等方式,在涉外旅游服务第一线获得旅游英语的实践锻炼。积极鼓励教师申报面向高职院校的访问工程师项目,带着涉外旅游服务的研究项目、人才培养改革方案到旅行社、涉外饭店、国际邮轮等相关旅游服务与管理单位实践,提高教师的旅游专业知识及运用能力,并将之转化成旅游教学的课程资源。教学团队应逐步形成校企合作项目资源库,为教师的挂职锻炼提供条件。
要提高教师的地方服务能力,利用假期安排旅游专业教师为朱家尖、六横、桃花岛等旅游服务经营者提供英语培训,调查旅游企业培训需求,在服务地方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也为高职院校的旅游英语人才培养改革创造条件。旅游英语专业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要积极参加英语口语培训,通过多种渠道进修旅游专业的相关课程,有选择地参加酒店管理、导游员、茶艺师、香道、禅修等职业能力培训,不断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要加强国际化的师资培养,唯有通过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才能更好地解决课程体系的国际化、教学内容的国际化、教学手段和方法的国际化等系列问题。当前,高职院校与境外高校教师培养的交流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要通过学校间的交流合作、师资互访、短期培训等拓宽旅游英语专业教师的国际活动空间,鼓励教师赴国外研修,选派教学能力强、英语水平高的优秀骨干教师作为在海外星级酒店、国际邮轮参加实践,到境外的大学、旅游高职院校参加相关等课程的进修和培训,及时了解国外旅游管理服务的先进理念和人才培养的动态,让自己的教学、地方服务能力与国际更好接轨,还可逐步引进海归的旅游专业留学生,优化师资队伍。
涉外导游范文篇10
第一条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规范旅游业管理,保护旅游者和旅游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旅游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下午区域内旅游业管理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旅游业,是批旅游经营者利用旅游资源和设施,为旅游得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行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把旅游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
第五条旅游业发展应坚持统一规划,适应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状况,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并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鼓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从事旅游业开发、建设和经营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破坏性开发旅游资源的行为。
第六条*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旅游业的统一管理、综合直辖市和指导监督。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旅游区管理机构,在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领导下负责本区域的旅游管理工作。计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协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业实施管理。
第二章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第七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本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旅游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未经批准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改变。
第八条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必须从本地区整体产业结构、旅游资源和开发能力的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定位、突出特色、配套发展的原则,并注重与周围旅游区的联网。
第九条旅游业发展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游资源及现状;
(二)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
(三)主要旅游项目和旅游区总体布置;
(四)交通、道路、通信网络体系;
(五)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七)相关产业的发展目标。
第十条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县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保障本区域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实现。相关部门应根据旅游业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和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旅游区开发者应编制旅游区规划草案,与城市总体规划或区域性规划相吻合。经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上报审批,并报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旅游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性质和功能定位;
(二)景区范围、保护带、绿化带;
(三)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和环境、资源保护措施;
(四)接待容量与安全、防护、消防设备;
(五)交通、通讯及相应配套设施;
(六)住宿、餐饮服务场所、水冲式公厕及其它服务设施;
(七)文物保护措施;
(八)其它需要规划的事项。
第十二条旅游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区规划,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旅游项目建设者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尖会同旅游、计划、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部门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旅游建设项目的建筑风格、文化定位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旅游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兴建带有封建迷信或恐怖色彩的景观;
(二)擅自兴建寺庙、道庵和其他宗教人文景观;
(三)在游览区内建设宾馆、餐厅等建筑;
(四)破坏资源、污染环境、采伐有保护价值的植被。
第十四条旅游区必须设有下列公益设施:
(一)旅游区风景介绍、游览区示意图、景点内容说明;
(二)休息场所、餐饮服务设施、保洁性公厕、卫生保洁和消防设施、停车场;
(三)游览路线指示牌、警示牌;
(四)导游、咨询服务点;
(五)必要的医疗急救点。
第十五条旅游区保护地带内的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按照旅游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兴办为旅游业服务的产业,开发有地方特色的产品,并履行保护旅游资源和维护旅游区保护地带环境卫生、秩序等义务。禁止从事破坏自然资源、污染环境、损害旅游设施的行为和在旅游区保护地带擅自开发旅游景点。
第三章旅游经营与管理
第十六条旅游区管理机构应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一)贪污制定旅游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旅游区规划对开发建设实施指导、监督;
(三)在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对旅游区内的治安、消防、环保、环卫、绿化等实施统一管理;
(四)劝阻、制止违反本办法和有关制度的行为;
(五)在出现险情或旅游者遇有困难、受到伤害时,予以救助并报告;
(六)依据行业服务标准对经营者服务质量实施监督。
第十七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旅行社: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需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过培训并持有省级以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达到规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和质量保证金。
设立旅行社应当先经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按规定权限上报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对违反者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
第十八条旅行社根据发展需要,可以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接受所在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违反者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罚款。
第十九条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旅游机构在我市辖区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应先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省、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外国常驻(代表)机构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经营旅游业务。对违反者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罚款。
第二十条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确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对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十五日至三十日,并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禁止转让或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违反者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三千元至一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
第二十二条设立经营国际、国内旅游业务的单位,应经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
第二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旅游涉外定点单位:
(一)营业场所、设施、设备符合标准;
(二)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经考试合格;
(三)有适合接待旅游团(队)的服务项目;
(四)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健全;
(五)卫生、消防、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
(六)其他法定条件。
申请旅游涉外定点单位资格,须报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对外经营。
第二十四条旅游涉外饭店可以按下列规定申请星级饭店的评定,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执行。
(一)二星级以下(含二星级)饭店,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评定;
(二)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饭店,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评定。
第二十五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提出旅游景区资源调查评价报告,报经有审批权的机关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旅游景区资源调查报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旅游景区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
(二)旅游景区规模、环境质量、游览条件;
(三)设施、设备;
(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五)管理水平、服务质量。
第二十六条在旅游区内从事经营活动,需向旅游区管理机构申请并确定具体的经营位置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对未经旅游区管理机构同意随意摆设摊点的,由旅游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至一千元罚款。旅游区地段商业摊点的设置,不得妨碍正常的旅游秩序。对随意摆设摊点或揽客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任何部门强行推销的商品或强行安置人员,有权拒绝违法的收费和罚款,有权拒绝无合法证件人员的检查,有权对违法委使职权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第二十八条旅游业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并如实提供经营资料;
(二)诚实守信,按照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
(三)不得从事封建迷信、有伤社会风化和擅自从事与宗教有关的经营活动;
(四)对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或明确警示;
(五)提供产品、商品、服务项目的真实信息,并实行明码标价;
(六)向旅游者出具合法凭证、发票;
(七)其它法定义务。
第二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配备必要的旅游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特定旅游景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域性景区,必须设有水上危险警示牌、配备水上救护人员和必要的救护设备。
(二)山林性景区,必须设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配备防火队伍、器材和必备救护设备,在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及防护栏,并按规定实施封山、护林措施。
(三)旅游区内的索道、大型娱乐设施及观光运营设备必须接受旅游区管理机构、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的安全检查。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并责令停业整顿。对造成旅游者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向旅游者提供游览地可能发生危险情况的信息。旅游经营者在引导旅游者游览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救险措施,保护旅游者的安全。并视险情性质和程度,及时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旅游经营者发现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应有要取有效的救护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者予以警告,并可责令停业整顿;涉嫌触犯刑律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根据安全保障需要,为旅游者投办旅游意外保险。旅游社应按规定为旅游者和上岗的导游员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对违反者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十五日至三十日,并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旅游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虚假广告或攀附性广告;
(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产品;
(五)欺骗、胁迫旅游者购买商品、产品;
(六)擅自摆设摊点;
(七)在旅游区内和保护地带乱采乱伐,捕杀动物、破坏生态环境;
(八)埋压、圈占消防设施,挪用消防器材;
(九)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环境卫生;
(十)乱刻乱划,损坏文物。
对违反者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旅游业从业人员应遵守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行业对客人服务的基本标准》,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旅游业从业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奉公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做有损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禁止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收入。对违反者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不正当收入的,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至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导游人员应经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并与旅行社办理聘用手续后方可执业。导游员应按评定的等级为旅游者提供相应质量的服务。对违反者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导游员不得索要小费、收授回扣、收授佣金或超计划安排购物次数,不得将境外旅游者带往非旅游涉外定点单位住宿、就餐、购物、娱乐等。对违反者,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导游员资格证书和导游证,三年内不得从事导游工作。
第三十六条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向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逾期不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责令限期改正;超限期仍不缴纳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三年内不予以批准申办旅行社。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属于缴纳的旅行社所有,是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七条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尖按规定对旅游社、旅游涉外定点单位和旅游区管理机构实施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应通报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有关证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旅游区管理机构应建立投诉制度,及时受理旅游者的投诉,并反馈处理结果。
第四章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旅游经营者讲明服务的内容、规格、档次、费用等有关情况;
(二)自主选择经营者,自主选择旅游服务方式、选购旅游商品、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三)获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四)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贯得到尊重;
(五)拒绝任何非法搜身、检查;
(六)投诉和要求赔偿。
第三十九条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
(二)尊重旅游地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三)自觉保护旅游资源,爱护环境和设施、设备、爱护旅游区的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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