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思路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20 17:17:31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1
(一)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1月21日,市委召开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兴起了先进性教育的热潮,建立了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组成指导组和宣传组,由党外人士组成群众监督评估组,切实做到了领导、组织、监督“三个到位”。局机关8个党支部(包括市老龄工办支部和市军安办支部)、134名党员参加了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动员阶段,各支部克服了春节前后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挤出时间,严格按要求安排集中学习,认真记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间均达到40小时。每个党员都写了多篇学习心得和体会文章,各支部开展了先锋形象大讨论。局机关设置了教育活动宣传栏,分批张贴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和教育活动图片。3月10日,局机关举办了先进性教育心得体会演讲会,有14名党员进行了演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分析评议阶段,局党委向各区、县(市)民政局、局直属各单位以及机关党员广泛征求意见,每位党员找不少于10名党员谈心。所有党员都认真撰写了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分析,自我剖析态度认真,自我批评深刻,相互批评诚恳。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针对自身建设、民政重点工作和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每个党员都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目标。
先进性教育活动从1月下旬开始,到6月中旬基本结束,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从测评的情况看,党员和群众对教育活动总体比较满意,综合评价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98.2%,五个单项测评内容的满意和比较满意率都在95%以上。市民政局机关历时半年的先进性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使广大机关党员精神振奋,认清了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看到了民政工作存在的差距,增强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前列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素质的提高。二是通过先进性教育,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有了明显加强。领导班子得到了锻炼,广大党员经受住了考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为整体提升全市民政工作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局系统党群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四是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体机关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加强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争创满意单位活动深入开展。20*年,我局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争创满意单位活动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效能建设的内涵,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调整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整合工作力量,把争创满意单位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二为一,全面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机关处室的作用,形成了全员参与效能建设的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召开了效能监督员会议,向每位效能监督员寄送月度、季度工作计划,与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介绍民政工作情况。局领导还带队深入各区、县(市)民政局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基层民政部门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主动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群众代表来我局听取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介绍民政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三是狠抓重点整改问题的落实。在20*年争创满意单位活动中,我局共征求到各类群众意见建议共200条,经过认真疏理分析,确定了帮扶救助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救助管理等方面的3个重点整改问题,提出了19条整改措施,并完成了整改落实。四是认真承办96666机关服务效能投诉件和群众来信来访。20*年,我局共受理96666机关效能投诉电话11件,受理各类信访739件,均按时办结并反馈。认真做好信访日常工作,一些信访老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社会各界反响较好。五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佩证上岗。按照便民、透明的原则,将办事流程、审批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全部在行政服务中心上墙公布和网上公布。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六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顺利办结。今年我局承办市“两会”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9件,各处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对按现行政策办理有难度的,主动上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所有建议提案都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七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全局严格执行省、市纪委的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在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20*年度市民政局的各项考核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干部培训、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民政事业统计、政策法规、信访、信息、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局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
三、20*年民政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20*年是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上迈出新步伐。继续将社会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适时调整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低保家庭人均月补差额一般不少于40元。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按不低于人均3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增强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启动城乡低保和困难对象白内障复明工程。加快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进程,按市政府“三年计划二年半完成”的要求,上半年力争完成6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三年改造目标任务。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完善福利院、敬老院管理制度,为供养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探索经常性实物捐赠活动的新方法,推动捐赠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分层救助与分类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三级救助圈”制度,并探索分类救助的具体办法,使救助政策基本覆盖全部困难群众和群众的各类困难。把26项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扩大到市区农村低保家庭。落实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补贴政策,认真做好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加大慈善救助力度。
(二)在深化城乡基层组织建设上收到新成效。继续巩固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高度重视“城中村”的新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做好全市社区组织首次统一换届选举的准备和试点工作,扩大社区直选范围;积极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等四会制度;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努力减轻社区负担。加强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经费、设施和资产的管理;认真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在社区工作者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30万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便民利民、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区服务,积极培育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强“96345”市民服务呼叫信息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继续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和读书活动。深化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155个“撤村建居”社区和乡镇社区的组织体系,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开展“村务公开示范村”、“村务公开示范乡镇”和“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活动;选择部分村开展以健全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在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争取新成绩。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深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推进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的全面落实,做好出台《杭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巩固退役士兵安置市场化改革的成果,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服务的工作力度,继续提高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率分别达到95%和40%以上。
(四)在发展老龄和社会福利事业上取得新突破。围绕杭州打造“长寿之城”的目标,加快推进居家为主、依托社区、机构补充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推动老龄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推进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和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星级老年活动室)建设活动。加大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办好政府主办的福利院,按照在“***”期间建设一个大型福利院的目标,做好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制定我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发展新途径。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做好有关城区、单位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点)的试点工作;通过社区服务业扶持政策,促进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2
一、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民政工作的宗旨
宗旨就是旗帜,就是方向。只有确立了科学、正确的宗旨,才能指导各项民政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否则就会走弯路,甚至南辕北辙。19*年召开的全国第10次民政会议,将民政工作的宗旨确定为“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应当说,在当时形势下,这一提法是比较准确的,为一段时间以来民政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如果继续沿用这一提法,已不合适。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洪流。wto的一系列规则是西方市场经济几百年发展的产物,加入这一洪流,就意味着我国的经济将更加市场化。同时根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可以预期,我国的政治生活也将更加民主化。政府的职能将进一步转变,企业将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第三部门”越来越走向社会生活的前台。所有这些都将对民政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首先,按照西方经济学家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加入wto之后,一个区域的经济应根据本区域的自然禀赋,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以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不应当搞大而全、小而全。因此,“入世”必然会带来产业结构的重新调整,这有可能使我国的失业率在短期内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入世后各种市场主体将全方位参与到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去,这一方面意味着各种机会的增多,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风险的增大。在这两个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社会弱势群体有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进一步扩大。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老百姓才有可能放心大胆地花钱,才能有效刺激国内需求,拉动经济的快速增长,各种经济主体才能甩开包袱,全力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我们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工作,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进一步上档次、上水平,以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其次,被称为“草根民主”的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广大基层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广泛实践,被很多研究者看作是中国民主政治的起点。加入wto后,随着经济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民主政治必将以此为起点向更高层次延伸。因此,民政部门一定要站在推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高度去重新审视城乡基层民主自治组织的建设工作。
第三,加入wto后,我国众多的规模狭小的分散的“小农”和各自为战的各类企业,如不能借助“第三部门”的力量实现整合,提高组织化程度,就匹马单枪地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将无异驾着孤帆扁舟与现代化的联合舰队相抗衡。要相对改变不利地位,我国的农民和各类企业必须在自愿、民主的前提下组成各种专业性的合作社、协会等中介组织,以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扩大交易规模,提高谈判地位,降低交易成本。这就需要按照真正的合作制原则(即采取自愿结合的办法而不是行政的办法)建立合作组织,以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加强与政府的沟通架起桥梁、系好纽带。另外,在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也同样面临着发展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民间组织,以全面提高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的问题。民政部门作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理应站在wto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对民间组织和中介组织的培育、管理力度,做“第三部门”的“助产士”,以提高整个社会的组织化程度。
总之,加入wto后,就民政部门所承担的职能看,不仅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而且推进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和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等任务,也日益迫切地摆到了民政部门的面前,其作用也日益彰显。推动城乡民主政治建设涉及到公民的民主权利,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更是迫切地要求全面落实《宪法》赋予公民的自由结社权。所有这些,都已大大超出了“基本生活权益”的范畴。如果继续沿用这一提法,只能挂一漏万,使民政工作整体上出现方向性错误。基于上述原因,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必须对民政工作的宗旨作一个更加鲜明、更加科学的定位,这就是“依法维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我们知道,人权包括生存权和发展权。民政部门所承担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职能关系到公民的生存权;而落实公民的民主自治权和自由结社权则是生存权得到保障后“人的全面发展”的又一重要前提。因此可以说民政部门的工作与“人权”有着紧密的联系。但也应该看到,就民政部门的职能看,它所保障和维护的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和最基本的政治权利,因此,民政部门维护和保障的只能是“基本人权”。这是符合同志“七一”讲话精神的。在这个讲话中,他提出了“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维护公民基本的生活权益,更主要是要维护和保障公民全方位参与社会生活的各项政治权利。确立这样的工作宗旨,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就不仅应当一如既往地关注社会的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第三部门”的培育管理上。
二、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发展思路
党的十四大确立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民政部门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口号。这一口号的提出,有利于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政府独立办社会福利事业的局面,有利于减轻政府负担,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客观要求。但加入wto之后,笔者认为应当对“社会福利社会化”进行再思考。
首先,应当明确哪些工作能社会化,哪些工作不能社会化,不能简单地一“化”了之。如目前民政部门承担的农村五保供养和群众优待工作,其经费来源都是从农民手中收取的“三提五统”。纵观当今世界,尽管wto限制各成员国为提高本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对农业和农产品进行补贴,但各国无不想方设法突破限制,以保护本国的农业。最近,美国总统小布什就不顾wto成员国的强烈反对,毅然签署了对本国农产品进行补贴的法案。而在我国,到目前为止对农业实行的一直是负补贴。据有关资料显示,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每年仅“剪刀差”一项就从农业拿走1000多个亿的资金,与此同时,农民还要承担沉重的费税,其中就包括五保供养、群众优待等项经费。加入wto后,这一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改变的话,我国的农业将不堪一击,进而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并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社会稳定的基矗这决不是危言耸听。而要扶持农业的发展,在显性补贴必然要面临wto各成员国普遍反对的前提下,最符合规则的选择就是消除“剪刀差”,减少甚至免除农民的不合理税费负担。这就要求民政部门积极争取,将五保供养和群众优待等面向农民的“费”,改为面向全社会的“税”,列入财政预算,由政府承担起来。另外,社会救助除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筹集社会资金用于慈善事业外,其责任主体也应该是政府。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上述工作对象的保障,本来就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国《宪法》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不应该以“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名义继续转嫁到农民或其他社会组织身上。但这并不是说社会福利社会化不可行,相反,政府在承担了它应当承担的责任后,应当将一些社会能够承担的社会福利、服务事业和项目交由社会承担,大胆、彻底地从具体事务中退出来。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福利社会化才有其现实意义。
其次,应当与时俱进,创新制度,创造与社会福利社会化相适应的政策环境。笔者认为,加入wto之后,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社会福利和服务事业不仅应走社会化之路,而且应走产业化道路,也就是说,政府原则上不应再兴办具体的社会福利项目,而是作为一个产业由社会按市场化的原则来兴办和管理。不仅国内资本可以办,国外资本同样可以进入。应当由政府保障和服务的工作对象,可以采劝花钱买服务”的办法,由政府出资,由社会办的福利项目提供服务。当然政府可以通过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等措施,来确保服务质量。但目前,真正按照这一思路付诸实施的却微乎其微。各级民政部门仍习惯于直接投资兴办各种社会福利、服务设施和项目,如福利院、敬老院、军休所等等,结果是既投入了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而且还要供养一大批工作人员,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体制障碍。比如,目前上级民政部门下拨的很大一部分资金,是针对具体的福利服务设施和项目的,因此,下级民政部门要想争取到这部分资金,就只有建设施、上项目这条路可走。二是利益障碍。如殡葬行业,由于有可观的“盈余”和利润,目前仍被牢牢地垄断在民政部门手中。如果仅从民政部门的角度看,这样做可以取得较大的垄断效益,但如果站在国家和民族的高度看,垄断带来的后果只能是整个产业的萎缩,是不利于殡葬业充分发展的。同时,如果继续维持现行做法的话,民族资本就难以尽快进入并迅速占领市场,剩下的就只有等外国资本家依靠雄厚的资本,根据wto的市场开放原则,来瓜分这一市场了。真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排除障碍,重新设定与wto规则接轨的社会福利服务业的市场游戏规则,是目前民政部门的紧迫任务。当然,这需要国家有关方面的政策调整,但民政部门起码应当为决策者当好参谋,以推动相关政策的尽快调整。
三、适应形势要求,重新调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思路
目前我国的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在村民自治领域广泛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工作,并带动了其他“三个民主”的发展;在城市各地广泛开展了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但也应当看到,这与加入wto以后我国政治民主化将有一个较大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社区(事实上,我国的“村”是更加符合社区本意的“社区”)发展的状况看,政府一般是将其作为民间组织来进行管理的,在发展空间上是完全自由和放开的,因而他们的社区是居民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产生的,其任务和使命也完全来源于社区居民。但在我国,情况却完全不同,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的设立、撤消、区域划分、变更等都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社区居民没有发言权。这必然会造成社区的建设与居民的现实需要脱节。因为,无论政府部门主观上多么努力,都不可能比社区的居民更加了解与谁有更多的共同利益,与谁有更多的心理认同,对哪一个社区有更大的归属感,等等。因此在很多情况下,政府都是出力不讨好。除此以外,由于基层政府的职能没有从根本上转变,我国目前的社区离真正的自治还相去甚远。从村民委员会的角度看,尚难以摆脱来自乡镇政府的各种或明或暗的干预,如村委会的各种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一般都是由乡镇政府制定和下达的,村委会干部的误工补贴标准也是由乡镇政府确定的。在财务管理方面,部分地区以实行“村帐双管”之名,变相地剥夺了村民委员依法管理属于村委会财产的权利。在城市,政府各部门则完全把居委会当作自己的“腿”,各类事务性工作都通过居委会来完成,居委会实际上已失去了居民自治的功能。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加入wto之后政治民主化的顺利推进。因此笔者认为,入世后,政府应完全彻底地从社区自治领域退出,还社区以充分发育的自由空间。目前,民政部门的当务之急是,借鉴外国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成功经验,搞好超前性的政策研究,推动有关法律政策的修改和完善,以尽快建立起有利于社区发育的法律框架。
四、适应形势要求,进一步调整民间组织管理的思路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3
一、××年民政工作回顾
(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走上正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
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年全区城市低保工作要点;完成了全区低保证的更换和低保申请表、变更表、收入证明等系列审批表格的更新工作;建立了低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落实了省民政厅实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全区低保户医疗救助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了户受救助户;配合市粮食局开展“情系困难职工——让更多的人吃上健康好油”的活动,使户低保户得到了实惠;多次联合区财政局的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对低保申请户进行审批核查,截止月份,共审批了户申请户,清退了户,变更了户。
⒉为严格执行当前低保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范低保管理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及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六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及低保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核查分为两个阶段即自查和复查,采用听反映、实地查的方法进行了一户不漏的清理核查。整个核查过程严格按照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对因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符合原有享受水平或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了核减或清理,全区共核减了户低保户,核减低保资金元;清退了户低保户,停发低保资金元。截止月份,我区共有低保户户人。常补对象户人,非常补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金万元。
⒊成立了南昌高新区社会救助领导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高新区加强对流浪乞讨等人员救助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救助管理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地防止流浪乞讨人员返流现象。
⒋为了提高我区民政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按照“三提高”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各民政办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技能培训。为此,我区还专门筹集资金为各镇(处)民政办配置了专用电脑和打印机。目前,全国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在我区得到应用,实现了“微机操作、规范管理、银行发放”的目标,我区城市低保工作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⒌在市农经网、区局域网及《社发动态》上发表了题为《当前我区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对策》的调查报告,并提供给区管委会主任和分管委领导参阅。发表新闻稿件篇,其中题为《南昌高新区顺利开展××年低保核查工作》先后被市民政网、区局域网、区刊《南昌高新区》及局刊《社发工作动态》四家转载。
(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步入新阶段。
按照市民字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区对今年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各级民政干部经过调查摸底,严格按救助对象的确定程序,实施分档救助,分为每人每年元、元、元、元四个档次,全区户人得到社会救助,全年总救助金额万元。同时督促各村做好证(卡)的使用和管理,监督各村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救助政策的兑现以及发放救助款物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和省民政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号)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南昌高新区农村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将为我区特困群众和五保户提供医疗救助。
(三)救灾救济工作创造新格局。
安排好受灾地区的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和社会的稳定。我区民政部门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指导思想,深入基层对困难群众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受灾的真实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统筹解决好春荒期间的灾民生活困难,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年上半年我区下拨了万元救济款用于春荒救济,依据“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原则,采取普遍调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将救济款全部发放到最需要救助的灾民手中。并且根据省民政厅、市民政局要求,救助凭证发放。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获得新成绩。
⒈对全区需负责安置的名城镇退役士兵全部实行自谋职业,由区财政局按照我局提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全面推进了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伍安置工作。
⒉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教育和引导退役士兵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转变择业观念。我处加强了全区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的管理教育,并建立了退役士兵安置保障金专户,及时、足额地发放了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共万元,圆满地完成了××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⒊为使我区伤残人员(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换证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市民政局的要求,我区对辖区内的伤残军人进行了重新核对核实,从月份起开始启动《革命伤残军人证》换证工作。目前,全区共有名伤残军人办理了等级套改审批手续,换发了新式证件。
(五)社会福利工作换得新面貌。
为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努力提高集中供养水平的通知精神,我区加强了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为做好我区五保供养工作我处做了以下工作:
⒈我区五保户通过“农转非”纳入低保,提高五保户的供养标准,截至××年月份共为名五保对象办理“农转非”并纳入低保范围,全面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散居五保户达到元人年;
⒉下拨万元用于全区敬老院的维修;
⒊督促昌东镇利用撤乡并镇后空置的办公用房的现有资源,用来建设敬老院,以提高集中供养率;
⒋要求各镇(处)大力支持五保供养工作,划拨一些土地用以建设敬老院的生产基地来增加敬老院收入,提高供养五保户的生活水平。
⒌加大敬老院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昌东和麻丘两镇统一制作上墙。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和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六月份我区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部署。月份,对昌东镇的三联、芦源、光明村,麻丘镇的麻丘、刘城、鲁溪村,艾溪湖管理处的北沥、广阳村等个村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是在各镇(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镇(处)、村负责人的汇报,现场察看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询问各村村务公开工作情况,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社发局检查组与各镇(处)的分管领导和干部进行了及时的反馈,各镇(处)针对检查结果已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以期进一步加强完善我区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同时,社发局对这次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⒉随着我区湖西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建成区人口急剧增加,随之而来的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矛盾日显突出,为切实解决这些难题,区管委会经请示市有关部门同意,决定成立南昌高新区艾溪湖管理处万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做好这项工作,管委会成立了由社发局牵头,包括财政、规建、公安等部门在内的筹建指导小组,艾溪湖管理处成立了以处党委书记为组长,处党政办、综合办、规建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截止月底,已完成了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居住户数和人口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批;派员到兄弟单位的精品社区参观学习,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居委会各类规章制度;已向市政府申请了社区办公经费;在万科房地产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设施用房已落实,目前,该项工作正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
⒊顺利开展了南昌高新区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包括前期准备工作,如培训、资料收集等;以区管委会得名义出台了指导小组和实施办法,圆满完成了第六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七)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们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着“勤恳干事、热情服务”的态度,坚持“督促、协调、服务、指导”的工作方针,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二、××年民政工作思路
××年,我区民政工作将更加努力地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时下正在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按照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实现民政常规工作稳步推进,重点工作有所突破,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具体打算是:
(一)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把民政工作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开展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课题研究,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抓紧建立和完善灾民救助、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法律援助等相关制度,结合全区实际,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三)创新优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工作。积极探索退役士兵安置新思路,全面推进以自谋职业为主渠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
(四)进一步搞好社区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万科居委会建设管理为契机,集中力量,打造全市精品示范社区。强化居委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居委会为居民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职能作用。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4
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好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购买和入库工作,配备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我县的灾害避灾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灾害来临时安全过渡。五是着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注重灾后重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和乡镇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四、持续抓好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年拟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列入省级补助项目,当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德安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第一期工程,3幢楼交付使用;县德安医院争取完成一期3幢楼建设,力争当年底投入使用;三是做好陵园续建工作。切实抓好陵园进园道路,园区内通道的水泥硬化建设和公墓区主体建设,办公楼内外装修和职工宿舍楼动工,力争安置区全面投入使用,公墓区、骨灰楼部分投入使用。
五、努力攻坚殡改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
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利用宣传车对殡改薄弱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乡镇要加大宣传攻势,及时通报村(居)每月火化率情况,使殡改工作更深入人心;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规范管理,对已建成的督促要100%投入使用;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骨灰二重葬,督促仍未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村要尽快完成任务;加大殡改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殡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及每月点评火化率情况,巩固火化率的提高,力争全县平均火化率达90%以上,促进我县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积极推进老区建设
按照老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搞好老区发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老区建设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落实“老区优先”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
七、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一是优抚工作。检查督促落实优抚对象优待优惠政策和自然增长机制标准,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解决重点优抚“三难”问题。抓好义务兵优待金兑现落实。二是安置工作。继续把安置改革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推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自谋职业率达80%以上。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自谋职业人员补偿金发放工作。完成重点安置对象任务。三是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成果,下大力抓好双拥工作,在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补缺补漏工作,完善材料整理归档,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新培育一批军民共建点,支持驻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八、依法规范做好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强化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程序,逐步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工作,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每月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结婚、离婚登记情况;依法规范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履行好收养登记机关职责,依法办证,确保质量。
2、强化对民间组织管理。按照社团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章程,督促指导他们依法履行章程;积极宣传引导兴办经济性、专业性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组织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行情况调查;开展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年检工作,对新社会组织加强同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规范新社会组织的从业行为和收费行为,规范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县、乡两级勘界联检和县、乡、村三级门楼牌的规范管理;做好门楼牌的补证发放工作。
九、努力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对基层农村“四个民主”建设的指导,指导村(居)委员会进一步做好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补充和修订工作,真正把村(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列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继续指导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总结考评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考评验收。
十、加强综治、平安建设,保持本系统安定、稳定
坚持把综治、平安工作摆上日常工作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思想教育和督促检查,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确保本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认真履行好计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强化对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计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计生工作台帐,落实计生有关惠民惠农政策,认真实施有利于计生工作的社会救助政策,协助指导挂钩村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
积极做好精神文明、普法教育、新农村建设、妇女儿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同时,抓好本局机关效能、信访、保密、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及内部安全防控等工作。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5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㈠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㈡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㈢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㈣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㈤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㈥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㈦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更多切实的民主权利
㈠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㈡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㈢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㈠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㈡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全面推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确保按期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把退役土兵职业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扎实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退役士兵就业。全面落实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在就业、养老、医疗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做好军休干部、无军藉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军休家园”、“和谐军休家庭”活动,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服务。
㈢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充实双拥活动内容,丰富双拥活动形式。落实对驻宜部队和官兵、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社会优待,协助人事、劳动部门安置好驻宜部队随军家属,落实好待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费,解决好随军子女入学入托问题。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互惠互利,军地共谋发展。认真调查研究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生活现状,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教育,落实政策,解决困难,依法维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稳定。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6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并重,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大力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各项救助政策不断完善,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从11月1日起,市区(不含*、*区,下同)提高了农村低保标准。目前全市城镇低保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320元,最低为每人每月21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高为每人每月240元,最低为每人每月130元。低保人数和低保金支出有较大幅度增长,年底全市有低保对象75771人,比上年增加11.8%;全年发放低保金8043.32万元,增长31.1%。12月份城镇人均补差额17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元;农村人均补差额71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元。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人均月补差额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第五次“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金和物价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完成。结合“万名党员访万家困难户”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市区22555户各类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共发放一次性救助金3480.44万元。*区、*区和各县(市)元旦、春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1.52万人,发放慰问金(慰问品)2402.53万元。各级民政部门向全市低保和困难家庭发放2004年度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补贴1629万元。
3、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年底有农村敬老院154所,5667名农村五保对象中集中供养的5068人,集中供养率89.4%(其中户院挂钩供养的比例为6.9%),比上年提高7.2个百分点。1264名城镇“三无”对象中集中供养的1247人,集中供养率98.7%(其中户院挂钩供养的比例为4.0%),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实现了市政府年初确定的85%的工作目标。
4、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成效显著。民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发放医疗救助金2170.44万元,共救助6900人(次)。其中民政部门救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市区持证困难家庭成员1871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700.34万元。市惠民医院及其指导医院、协作医院为市区困难人员减免医疗费216.66万元。其他区、县(市)共救助1413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600.52万元。全市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204.68万元。
5、26项配套援助措施有效落实。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对*市区困难群众实施援助的意见》,向市区持证困难家庭发放医疗救助、水电煤补贴、廉租住房补贴、低保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春风行动”助学等援助金3052.91万元,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和视听费、小区保洁和垃圾清运费、减免自来水“一户一表”改装费、公交费等1641.68万元。各地对困难群众的配套援助政策进一步完善。
6、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改造进程,全市改造农村贫困家庭危房1941户,超额完成了全年1000户的改造任务。市下拨补助资金576.72万元。
7、帮扶救助队伍和信息网络建设不断加强。13个区、县(市)成立了帮扶救助服务中心,所有乡镇(街道)、社区都建立了帮扶救助服务站(所),帮扶救助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对市区各级帮扶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管理水平。低保、困难家庭三级审批软件已通过专家评审,投入试运行。
8、实物捐赠工作广泛开展。市区和*区、富阳市、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先后建立了“捐赠物资调剂中心”或“慈善超市”,全市已有“捐赠物资调剂中心”、“慈善超市”、“爱心家园”56家,已接收捐赠物品价值737.8万元,有28776人(次)困难群众得到实物救助。
(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日趋完善,和谐社区建设全面开展,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
1、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年底全市社区总数696个(其中乡镇社区213个),比上年增加101个。所有社区都建立了党组织。全市社区工作者5101人,平均每个社区7.3人,平均年龄39.7岁。其中党员占47.3%,女性占58.9%,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3.5%。
市政府出台了《*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10年)》和《关于扶持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民政部四月份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全文刊发两个文件向全国各地进行了推广。积极开展社区服务业证书登记工作,至年底,市区有1854家社区服务业单位领取了《*市社区服务业证书》,下达了两批社区服务业发展资金,共计228个项目、523.08万元。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和《*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民政部七月份再次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全文刊发两个文件向全国各地推广。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明确*市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范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的项目及标准。出台了《*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指导意见(试行)》,对市区社区书记、主任和妇女干部进行了培训。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社区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成效评议会规则》、《*市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评比考核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试行)》和《关于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规范了政府部门工作进社区的管理,推进了社区民主自治建设进程。
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市第二届邻居节”,弘杨了中华民族邻里互助、和睦共处的传统美德,营造了安定祥和、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市区落实“十万家庭网上行”计划,对1.4万名社区居民进行了数字电视、电脑网络知识培训。社区建设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评选出2004—*年度社区建设示范街道14个。
2、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深化。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全市有3651个村完成换届选举,占应换届村的99.1%。*区对村规模进行了调整。年底全市行政村总数3684个,比上年减少343个。村委会成员11379人,平均年龄42.7岁。其中党员占55.2%,女性占12.6%。*区推出“自荐海选”的选举方式,在全市推广取得了成功。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要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职能移交到民政部门。
3、民间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新登记社会团体106个,注销39个,年底社会团体总数1920个,年检合格率99%。全市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66家,注(撤)销14家,年底民办非企业单位总数1046个,年检合格率99%。全市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共139家。开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民间组织(包括持股会)秘书长、会计人员共1500余人。
4、部分地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稳妥实施。建德市对部分乡镇、街道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年底全市有街道57个;乡39个,比上年减少10个;镇110个。
(三)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为载体,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了军政军民团结。
1、努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双拥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目标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双拥工作的目标和职责。广泛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全市赠送部队和优抚对象慰问金867万元。努力解决随军家属困难,向暂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178.5万元。在新一轮省双拥模范城考核中,*市和富阳市、临安市争创工作通过了省的考核验收(*年1月被命名为省双拥模范城)。
2、认真落实优抚政策。继2004年市区、*区建立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后,*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富阳市、临安市均建立了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市区提高了优抚对象优抚金标准。全市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了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市发放义务兵家属和优抚对象优待补助金9811万元,比上年增加25.9%。伤残人员伤残等级套改和换证工作基本结束。为1868名残疾军人换发了免费乘车证。
3、退役士兵安置任务顺利完成。全市接收退役士兵3549人,其中回农村安置的1979人,复工复职的66人,城镇安置1264人,转业士官239人,复员干部1人。全市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1211人,占城镇应安置人数的95.8%;转业士官自谋职业96人,占转业士官总数的40%;自谋职业率分别比上年提高1.6和1个百分点。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100%,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2765万元,比上年增加18.6%;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180万元,增加1.2%。
4、军休干部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稳妥做好第五批军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开展有利于军休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军休干部的休养环境不断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加大老年福利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规范福利企业管理,扩大福利发行市场,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
1、老年福利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改造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二期工程主体结构结顶,拱墅区老年公寓开工建设。至*年底,全市有福利床位1.54万张(含农村敬老院),平均每百名老人(60周岁以上)1.61张。全市新增“星光老年之家”27个,总数达563个。对全市“星光老年之家”进行了抽查考核,下拨公益金资助经费150万元。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托老机构管理工作的意见》,扶持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全年对42名残疾孤儿进行了手术,康复效果明显。
2、福利企业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年底全市有福利企业542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1.83万人。全市福利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90.12亿元,产品销售收入273.26亿元,利润14.49亿元,工业增加值51.49亿元,均比上年增长。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参保面继续保持100%。
3、福利销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市发行电脑福利2.49亿元,比上年增加67%,占全省的15.3%。网点即开型福利开始销售,中福在线视频发行获得批准。
4、慈善事业快速发展。全市新成立慈善总会1个,现共有慈善总会16个。全市慈善组织*年接收捐赠资金1.46亿元,接收捐赠物资(折价)987.19万元;使用捐款1.01亿元,使用捐物(折价)857.07万元。接收捐款比上年增加26%。在年初开展的向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活动中,*人民表现出高尚的国际主义和人道主义精神,向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358.13万元。
(五)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1、婚姻收养登记进一步规范。全市办理国内结婚登记4.74万对,比上年减少18%;办理国内离婚登记9353对,增加12.8%。办理涉外结婚登记205对,减少20.5%;办理涉外离婚登记28对,减少22%。办理收养登记854件,比上年减少11.7%。淳安县、富阳市实现了集中或相对集中婚姻登记,我市集中婚姻登记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完成。全市有12个区、县(市)实现了婚姻登记联网,市区完成了解放后历年的52万多对婚姻登记档案的电脑数据录入工作,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婚姻登记员都取得了资格证和上岗证,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2、殡葬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市火化遗体4.26万具。11月1日起,淳安县全面实现遗体火化,全市火化覆盖率达到100%。全市新建生态墓地731个,总数达2116个,生态墓地覆盖率83.3%,比上年提高29.2个百分点。全市清理“三沿五区”坟墓4.43万座,累计61.11万座,清理率达87.3%,比上年提高6.3个百分点。
3、地名管理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对市区文华路等3条路实施了更名,有效解决了因一路多名而产生的指位混淆问题。完成了97条道路、23座桥梁的命名工作。通过了民政部组织的五年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检查验收,*市被评为“全国城市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先进城市”。
4、三峡移民进入相对稳定期。全市990名有劳动能力的三峡移民中务工或经商的占94.7%。安置在*区、*区的移民家庭预计年人均收入比上年增长10%,安置在富阳市的95户移民家庭上半年户均收入比迁移前有较大幅度增长。移民已基本适应安置地的生活生产环境,进入相对稳定期。
5、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全市8个救助管理站实际救助12493人,比上年增加62%。其中*市救助管理站救助10791人,比上年增加64%。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在节假日和西博会期间加强劝导和救助工作,为市民和游客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通过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努力,市区重点道路和主要场所的乞讨人员有较大幅度减少。
*民政事业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全市民政工作进展还不够平衡,城乡差距仍然比较大;民政工作法制化进程有待加快,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中,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实际情况有一定距离,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包括地方立法)工作;部分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和扶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年市民政局机关工作情况
*年,市民政局全局上下以先进性教育为动力,不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好中求快,稳中求进,整体形势较好。
(一)认真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机关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1月21日,市委召开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兴起了先进性教育的热潮,建立了局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业务骨干组成指导组和宣传组,由党外人士组成群众监督评估组,切实做到了领导、组织、监督“三个到位”。局机关8个党支部(包括市老龄工办支部和市军安办支部)、134名党员参加了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动员阶段,各支部克服了春节前后工作任务繁重等困难,挤出时间,严格按要求安排集中学习,认真记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时间均达到40小时。每个党员都写了多篇学习心得和体会文章,各支部开展了先锋形象大讨论。局机关设置了教育活动宣传栏,分批张贴党员撰写的心得体会和教育活动图片。3月10日,局机关举办了先进性教育心得体会演讲会,有14名党员进行了演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分析评议阶段,局党委向各区、县(市)民政局、局直属各单位以及机关党员广泛征求意见,每位党员找不少于10名党员谈心。所有党员都认真撰写了个人党性分析材料。局党委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分析,自我剖析态度认真,自我批评深刻,相互批评诚恳。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起到了很好的激励和促进作用。在整改提高阶段,局党委针对自身建设、民政重点工作和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认真落实整改。每个党员都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目标。
先进性教育活动从1月下旬开始,到6月中旬基本结束,圆满完成了各阶段的任务。从测评的情况看,党员和群众对教育活动总体比较满意,综合评价为满意和比较满意的达98.2%,五个单项测评内容的满意和比较满意率都在95%以上。市民政局机关历时半年的先进性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通过党员先进性教育,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和主观能动性,使广大机关党员精神振奋,认清了我市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看到了民政工作存在的差距,增强了党员干部执政为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前列意识,有力地促进了党员素质的提高。二是通过先进性教育,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有了明显加强。领导班子得到了锻炼,广大党员经受住了考验,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为整体提升全市民政工作水平、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三是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局系统党群关系有了明显改善。局党委和各党支部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四是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体机关干部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研,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加强督查,有力地推动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深化,争创满意单位活动深入开展。*年,我局将机关效能建设与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争创满意单位活动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效能建设的内涵,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工作机制。一是调整了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整合工作力量,把争创满意单位领导小组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合二为一,全面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机关处室的作用,形成了全员参与效能建设的格局,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召开了效能监督员会议,向每位效能监督员寄送月度、季度工作计划,与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主动介绍民政工作情况。局领导还带队深入各区、县(市)民政局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基层民政部门的意见。对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主动约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记者和群众代表来我局听取情况通报,召开座谈会,介绍民政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三是狠抓重点整改问题的落实。在2004年争创满意单位活动中,我局共征求到各类群众意见建议共200条,经过认真疏理分析,确定了帮扶救助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救助管理等方面的3个重点整改问题,提出了19条整改措施,并完成了整改落实。四是认真承办96666机关服务效能投诉件和群众来信来访。*年,我局共受理96666机关效能投诉电话11件,受理各类信访739件,均按时办结并反馈。认真做好信访日常工作,一些信访老户的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社会各界反响较好。五是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局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统一佩证上岗。按照便民、透明的原则,将办事流程、审批条件、所需资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全部在行政服务中心上墙公布和网上公布。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六是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顺利办结。今年我局承办市“两会”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59件,各处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对按现行政策办理有难度的,主动上门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所有建议提案都按时办结,满意率达100%。七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全局严格执行省、市纪委的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在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车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通过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年度市民政局的各项考核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干部培训、纪检监察、财务管理、民政事业统计、政策法规、信访、信息、信息化建设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局机关工作的整体水平上了新的台阶。
三、*年民政工作主要目标任务
*年是实施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上迈出新步伐。继续将社会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深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适时调整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农村和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低保家庭人均月补差额一般不少于40元。健全医疗救助制度,按不低于人均3元的标准安排医疗救助专项资金,降低救助门槛,扩大救助范围,加大救助力度,增强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启动城乡低保和困难对象白内障复明工程。加快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进程,按市政府“三年计划二年半完成”的要求,上半年力争完成600户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全面完成三年改造目标任务。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工作成果,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稳定在90%以上;完善福利院、敬老院管理制度,为供养对象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探索经常性实物捐赠活动的新方法,推动捐赠活动的制度化、经常化。完善分层救助与分类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各区、县(市)进一步完善“三级救助圈”制度,并探索分类救助的具体办法,使救助政策基本覆盖全部困难群众和群众的各类困难。把26项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扩大到市区农村低保家庭。落实市区征地农转非劳动年龄段以上人员的生活补贴政策,认真做好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积极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加大慈善救助力度。
(二)在深化城乡基层组织建设上收到新成效。继续巩固提高城市社区建设水平,高度重视“城中村”的新社区建设,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区基层民主建设,做好全市社区组织首次统一换届选举的准备和试点工作,扩大社区直选范围;积极推行社区民情恳谈会等四会制度;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努力减轻社区负担。加强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经费、设施和资产的管理;认真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培训。在社区工作者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30万企业退休人员的社区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便民利民、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区服务,积极培育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完善社区服务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加强“96345”市民服务呼叫信息中心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继续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活动”和读书活动。深化社区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155个“撤村建居”社区和乡镇社区的组织体系,加强社区配套设施建设。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开展“村务公开示范村”、“村务公开示范乡镇”和“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活动;选择部分村开展以健全公益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化管理试点工作;切实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在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争取新成绩。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深入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推进优抚对象基本权益的全面落实,做好出台《*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标准。巩固退役士兵安置市场化改革的成果,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就业服务的工作力度,继续提高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自谋职业率分别达到95%和40%以上。
(四)在发展老龄和社会福利事业上取得新突破。围绕*打造“长寿之城”的目标,加快推进居家为主、依托社区、机构补充的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推动老龄工作深入开展,继续推进城市社区老龄工作“3587”工程和农村老年人协会规范化建设,开展农村“星光老年之家”(星级老年活动室)建设活动。加大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办好政府主办的福利院,按照在“*”期间建设一个大型福利院的目标,做好调研和前期准备工作;加快市儿童福利院迁建工程建设。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制定我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优惠政策,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营的发展新途径。大力推广居家养老,做好有关城区、单位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点)的试点工作;通过社区服务业扶持政策,促进社区为老服务的发展。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7
二、一是根据上级通知要求,2013年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800元提高到1900元,准备再5月份按动态一次性提标及补发1-4月提标标准,人均月补差标准将提高到110元。二是根据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和2013年考核评价标准,做好村级民主评议票决制不低于20%及入户抽查比例不低于30%的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全县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及做好城乡低保电费季度补贴工作。四是继续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核对工作,以及城镇低保医疗救助一站式的联网开通工作。
三、一是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工作,下一阶段我局拟下发《进一步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通知,推动建立责权明晰,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二是对全县2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对龙贤社会综合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和督查。四是为完成今年我县松城、松港街道的社区和牙城镇的村网络化服务管理试点工作,拟配合县综治办召开全县社区网络化服务工作会议,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四、一是着手准备新一届双拥创模工作。二是准备对各乡镇(街道)参战人员复核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三是对现役军人立功受奖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五、一是加强殡葬管理,提高火化率。加快殡葬改革步伐,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管理,继续深入贯彻省、市、县殡葬改革工作要求,确保《省殡葬管理办法》和《市殡葬管理规定》得以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巩固全县火化率在98%以上。二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墓地生态建设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两路”沿线387座坟墓的绿化整治工作。三是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暂停、整顿、清理、规范,待用地审批手续补齐后再建设,待物价部门核定价格后再销售。严禁公墓非法转让或倒卖,加强骨灰楼堂(塔)建设,完成上级下达的3处建设任务目标。
六、加强“平安边界”建设,边界毗邻县级政府签订边界地区综治协作和治安联防协议书,毗邻乡镇、村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建立矛盾纠纷调处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妥善化解边界地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共同构建平安边界。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8
(一)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三是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机制,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四是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向老年人提供更多更优的社会养老服务。一是积极实施《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建立与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促进民办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三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老年公寓和县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敬老院高标准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对等民办养老机构业务指导,协助做好杜鹃山、爱晚中心、天河国际等项目建设。
(三)着力提升基层自治能力,进一步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一是以贯彻落实《村务权力三十六条》为抓手,全面深入实施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扎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二是强化城乡社区服务管理机制体制建设。以推进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为契机,整合各方服务资源,切实做优做强社区服务管理平台。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进一步完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引导动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公共服务项目。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9
部长在百忙之中到检查指导工作,今天上午在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中对民政工作的职能、发展成就、功能作用、工作任务、工作思路和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刻的阐述;下午又来到民政厅看望大家,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充分体现了部长对省、对民政工作、对民政干部队伍的关心重视。民政部各级领导始终关心,的发展也离不开民政部的帮助和支持。多年来,每当碰到困难都得到了民政部的大力支持。
年,民政部对的资金支持超过40亿,这对解决好遇到的困难,稳定改革发展大局,促进全省发展意义重大。今年1—4月,又有20多位司局以上领导到检查指导工作。学举部长刚才透彻地分析了民政工作特点,肯定了我省的民政工作,明确了民政工作的任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并表示要支持民政工作,帮助民政解决困难和矛盾。学举部长的讲话亲切、深刻、实在,不仅从思想上理清工作思路,也从工作方法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我们启发很大。学部长的讲话不仅体现了中央的精神,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要求,也体现了学举部长对我省民政工作的重视和民政干部的关心。我们要贯彻落实好部长的讲话精神,努力把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是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省份。、、和边境一线的“三江一线”地区,被省委、省政府列为扶贫工作重点。由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重视,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的主要问题仍是发展不快、发展不足、发展不平衡、发展质量不高。最近我到红河南部六县调研,一路走、一路感慨,边疆加快发展、群众脱贫致富的任务还非常艰巨。全省129个县(市、区),有80个贫困县,其中有73个部级贫困县。因为省贫困范围大、贫困程度重、自然灾害频发,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矛盾多、困难多、问题多。因此,做好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民政工作,要把学举部长的“理念化作工作、思路化作行动”这两句话贯彻好,根据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方法,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特别是要下决心打好基础,抓好基层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民政工作思路范文篇10
与时俱进,进一步明确民政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
新的历史时期的民政工作在改革和发展中与时俱进,不断丰富着自己的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论述,使民政工作职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进一步得到加强;使民政工作对象由特定群体进一步向社会公众拓展;使民政工作作用在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向提升社会公共福利水平延伸;使民政工作方式由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进一步向整体制度安排、规范管理的目标迈进;使民政工作机制由政府主导型进一步向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向发展。我们必须顺应时势,完善思路,务实开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积极进取、争先进位,努力实现“六大转变”,建立完善“六大体系”,逐步形成“六大格局”的总体目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安徽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努力实现“六大转变”一是实现思维方式从传统民政到现代民政的根本转变,进一步突破固守阵地,满足于一般性做好事、办善事的被动状态,着眼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思考谋划民政事业的发展;二是实现民政工作内容的根本转变,从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主要职责,进一步转变到以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政治权利为根本任务上来;三是实现工作布局和工作对象的根本转变,从偏重于特殊群体救助,进一步转变到城乡并举、全员保障的社会救助上来,从面向特殊群体的补缺型社会救助进一步转变到面向全社会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上来;四是实现工作方式的根本转变,由过去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为主,进一步转变到推动民政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上来;五是实现工作运行方式的根本转变,由行政手段为主进一步转变到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及市场机制相结合上来;六是实现依靠力量的根本转变,由单一依赖政府进一步转变到坚持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新机制上来。
逐步形成“六大格局”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格局;二是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互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三是家庭为主体、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四是面向公众、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格局;五是以建立完善慈善制度和政策为基础,形成政府支持、社会举办、公众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六是以培育发展健全组织为基础、提升能力为核心、管理监督为手段,作用有效发挥的社会组织建设格局。
建立完善“六大体系”一是建立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临时救济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二是建立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承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建立以经常性社会捐助制度为基础,临时帮困送温暖活动为补充,社区服务相配套的社会扶助体系;四是以政策法规为保障、双拥共建为带动、深化改革为动力,形成国家抚恤与社会优待相结合的优抚安置工作体系;五是以完善政策法规为基础,以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为目标,建立依法、优质、高效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六是通盘考虑和全面推进民政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等阶位不同的制度建设,形成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完整制度体系。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必须把民政工作思路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谋划;把民政工作重点放到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中去安排;把民政工作要求放到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中去落实;把民政工作成果放到科学发展的总要求中去检验。
为了落实上述目标,就必须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平台建设、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用改革创新和市场的办法,着力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影响队伍形象的人的素质问题、阻碍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基础薄弱问题。
解放思想,凝聚实现跨越发展的精神力量
实现民政事业新的跨越,必须不断推动思想解放和观念创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统一思想中凝聚力量,在凝聚力量中实现新的跨越。
进一步认清新形势。当前中央特别强调要抓好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群众共享的理念已深入百姓心中,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民政工作面临着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社会各界越来越支持、关注,人民群众期待、要求越来越高的新形势。这种大环境、大背景,既是挑战又是机遇。民政工作必须善于用战略的眼光、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来研究、谋划发展问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树立全新机遇观,把现实的挑战分析透,把抢抓机遇的措施办法研究透,变现实的挑战为难得的机遇,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进一步促进改善民生。解放思想要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最终以是否推动了各项民政工作新发展、是否改善了民生为根本的检验标准。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为总目标来检验各项工作,切实摆脱落后思想观念的束缚,切实把中央的决策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
进一步强化责任观念。党的十七大把民生问题列为党执政兴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中央大力推进各项民生工程,为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民政部门作为承担民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做好民政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民心向背。只有不断地解放思想,才能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措施。随着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承载改善民生重任的民政工作的担子越来越重,民政人肩上的责任越来越重大。只有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发展得更快些,才能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上取得新突破。
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新时期的民政工作,只有通过解放思想,敢想敢为,开阔视野,勇于创新,才能适应时代进步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要用新观念、新办法,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能墨守成规,甘守落后。各级民政部门都应选准突破口,抓好一项或几项党委、政府关心的、广大人民群众期待的民政工作,形成一定的影响,用强力工作打造强势民政,树立民政新形象。
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通过解放思想,使广大民政干部有一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有一种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敬业精神。坚持严肃认真、谦虚谨慎的科学态度,认真分析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具体措施。怀着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对事业有激情,本着对党、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本部门负责的态度,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放在抓落实上,埋头苦干,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负重前进。
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民政工作新路子
民政工作发展面临的很多问题,只有实行积极的民政政策,改革创新,才能实现民政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
大力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积极的民政政策就是要变被动为主动,有作为、有地位,靠创新求发展,以其前瞻性、主动性、创新性和时效性,把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民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实行积极的民政政策,必须学在前、想在前、干在前。学在前就是要不断充实和丰富自己,用丰富的知识来推行积极的民政政策。想在前就是围绕工作中心,靠创新思维方式,靠超前谋划来实现各项工作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握工作动态,明晰工作思路,对未来的工作趋势做到心中有数,特别是对一些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问题,更要超前谋划、超前参谋、超前安排。干在前就是要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不断强化的责任心,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精神状态,敢于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善于把握机遇的敏锐反应,通过不断的努力,把党和政府交给的各项民政工作落到实处,干出经验来,干出全国一流的水平来。
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民政事业。要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在工作中自觉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不断探求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思路。要大胆探索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民间介入的新路子,减少依赖,拓展空间,放开搞活,加快发展。要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制定相应的政策,开辟社会资金筹集渠道,引导、鼓励、支持知名企业和社会名流以企业或个人名义兴办福利事业。积极制定和落实对企业和个人用于捐助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的资金给予税收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和个人向社会救助机构、慈善基金捐款捐物。民政部门要借鉴妇联、共青团动员社会力量发展社会事业的有效经验,主动为企业家、社会名流搭建发展社会事业的平台,尝试开展认养认助认建工程。建立和完善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运行机制,对民办养老机构采取购买服务或按床位数给予适当补贴的形式给予资助,在税收、用地、用电、用水等政策上给予扶持,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等力量进入社会养老领域。
大力推进民政工作协调发展。涉及民生是各项民政业务最本质的内在联系,必须树立大民生观,用开放的、合作的、包容的理念,积极主动的姿态,协调好内外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推动各业务工作的协调发展。比如灾后重建工作,要与农村养老事业紧密结合,推动五保户倒房重建与敬老院建设相结合,有效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调整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思路,紧密结合民生工程、养老事业、社会福利等,做好政策对接和协调,加大协作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加强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建设,发挥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效益;社会组织管理要与社区建设有机结合,以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推动和谐社区建设;老龄事业要与福利事业紧密结合。
夯实基础,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活力
民政工作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必须适应时展的要求,正视问题,采取措施,勇于破解。
努力适应新要求,建设一支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社会认可的优秀民政工作者队伍。民政工作者队伍要具有善于学习的钻研精神,乐于奉献的为民情怀,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协作的互助意识,开拓创新的改革勇气,廉洁自律的高尚品格,依法行政的法治观念,高效服务的工作能力。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要善于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人才队伍建设的困难和问题,从各方面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要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提升社会工作者整体素质;管好用活,拓展社会工作者进位空间;依托社区,发挥社会工作者服务作用;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新思路,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品德优、作风实、能创新的高素质社会工作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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