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发展论文范文10篇 -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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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论文

内容摘要:

“三农”问题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解决“三农”问题关系到我国推进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目标的实现。当前“三农”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发展不够,特别是农村发展不够。而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投入。从农村资金的供求情况看,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资金供求缺口很大,矛盾十分突出,必须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近年来,在金融领域一直强调要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也出台了一些信贷支农政策,信贷支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三农”资金欠缺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情况,国内理论界和银行部门对信贷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行了许多研究,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对当前我国的信贷支农的困难和挑战并未出作全面、系统的分析与研究,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本文运用农村金融等理论,充分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采取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借鉴、汲取国内外农业和农村信贷体制发展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信贷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的实证研究,分析我国农业和农村的信贷供求、信贷风险、信贷市场的问题和成因,提出了构建完善的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信贷体系的见解,并相应地提出了具体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全文共分八个部分。

第一章,导论。包括提出问题、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论文的基本框架。

第二章,农村金融基础理论及其借鉴作用。主要是为研究我国信贷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找到理论上的依据。重点梳理了有关农村金融方面的理论的发展脉络,了解农村金融理论及其发展历程,对农村金融基础理论进行了比较。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一些可以运用到我国农村信贷发展和改革中的个人判断,如实行“金融约束”政策、供给主导模式和需求追随模式相结合、借鉴不完全竞争市场论的政策建议、政府适当介入等等,企望借鉴这些理论中的合理内核和适用部分,以起到指引我国农村信贷体系建设的作用。

第三章,国外农村信贷的经验与启示。对国外农业和农村信贷的实践活动进行了探讨和分析。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多数国家都相继形成各具特色、与本国实际相联系的农村金融体系。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有较为完善的农村或农业信贷组织体系,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有许多值得借鉴的做法。对国外农业和农村金融机构运作的经验,我们不应该完全照搬,也不能全部否定。本章通过对国外农村信贷的比较,得到了要加强并完善农业和农村金融立法、农村金融改革不能单纯追求商业化、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金融的扶持力度、要合理引导农村民间借贷行为等经验与启示。

(一)众多乡村人口与农产品供求

中国农产品价格自1997年以来出现连年下降,从而导致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也出现连续4年的持续下降。1997年全国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4.5%,1998年下降8%,根据当年农村住户调查的资料反映,1998年农民出售的15种主要农产品中有12个品种的价格下降,而肉类价格跌幅最大,达12.7%。1999年情况更加严峻,全国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12.2%,创改革以来最大跌幅。统计的11种主要农产品价格,除木材上升1.4%外,其余10类农产品价格均出现大幅度下降。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所反映的情况更加严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2002)。2000年和2001年农产品价格虽然略有好转但尚没有从根本上扭转价格下降的颓势。

中国农业发展中出现了十分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是总体的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大宗农产品总体上缺乏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却是众多的农产品过剩和农产品价格的持续

表11994~2000年主要农产品价格指数(%)(上年=100)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0年。

走低。中央政府自1998年以来连续几年提出了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积极支持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种植适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农产品,淘汰过剩的和低品质的、以满足温饱为主要生产目的的农产品生产。这些政策在一些地区和部分产品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针对9亿多农民为仅3亿多城镇人口生产农产品的基本局面,农产品的过剩将是难以扭转。这一轮农产品价格下跌,就是由于农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加与城市人口农产品消费增长缓慢的矛盾加剧所造成的,是因为农产品收入弹性过低的缘故。据专家测算,2000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1996年增加了1441.1元,但这4年中城镇居民人均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了53.6元,食品的收入弹性系数不足0.04,意味着在此阶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增加1元,用于食品的开支只增加不到4分钱,还包括在外用餐费用的增加(陈锡文,2002)。更值得关注的是,城镇居民1999年人均购买粮食比1996年下降近10公斤,鲜菜下降4公斤多,猪肉下降近2公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2001)。考虑到3亿多城镇人口中还有大约1亿多非农业人口是生活在县和县以下,他们的生活水平比大中城市更低,因此鼓励农民进行优质农产品生产的政策所起作用的程度和范围也会是非常有限的。由于农产品价格弹性和收入弹性都很低,当前农产品的过剩是商品农产品消费需求不足导致的过剩,是大量人口滞留于农村所致。(二)众多乡村人口与农民收入

一、三峡库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状况

三峡库区是全国重点贫困区之一,在19个县、市中,有12个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实现百万移民的脱贫致富,任务十分艰巨。经过各个方面10多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其中,农村小额信贷在支持库区许多农民尽快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小额信贷已成为库区农民解决温饱、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径。农村小额信贷在三峡库区各县:市有了长足的发展,其模式趋于多样化。具有典型特征的运作模式有:财政贴息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农村信用社主导的小额信贷模式、社区性民间互助资金组织模式。在这三种典型模式中,以农村信用社主导的小额信贷模式在库区各县、市最为常见。经过10来年的发展,三峡库区农村小额信贷有了几个可喜的变化:一是农村小额信贷的目的由最初的单纯扶贫拓展至帮助库区农民致富奔小康;二是农村小额信贷的对象由传统种养农户拓展至与农业相关的多种经营户、规模大户和农村小型加工、运销企业;三是农村小额信贷额度由3000—5000元拓展至1—30万元;四是农村小额信贷期限由当年发放当年收回拓展至1—5年收回;五是由农村小额信贷信用村户的评定拓展至以农村文明建设的动态综合评价作为农村小额信贷依据的探索。为了更具体地了解三峡库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情况,现通过对三峡库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较具有代表性的开县的调研来反映其发展的脉络。

(一)开县小额信贷业务的启动。重庆开县地处三峡库区,全县人口150多万,其中贫困人口就达30万,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了实现农民的自主脱贫致富,开县从1998年就启动了小额信贷业务。由于开县许多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金融网点较少,特别是撤乡并镇以后,金融网点变得更少,所以,农户小额信贷业务主要是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从1998年开县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就开展此项业务。同时,还成立了开县小额信贷服务总社,专门从事小额信贷业务,其资金来源于县扶贫公司在农业银行承贷的扶贫贷款。该社内设信贷技术服务部、财务部、稽核监测部三个部门,以“县服务总社——乡镇服务站——联保小组——农户”四级管理模式进行运转。并且,开县小额信贷服务总社又是从事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的小额信贷服务总社。2007年11月,在开县被确定为“重庆市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县”后,在6个贫困村建立了互助合作扶贫协会,筹集村级基金124.05万元,人会农户701户。

(二)开县小额信贷的成效。开县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成效是显著的。例如,2007年开县信用社共建农户经济档案28.54万户,评级户数21.90万户,核发贷款证19.50万户,颁证率89%,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39亿元。开县小额信贷服务总社到现在为止在全县20个乡镇建立了486个小额信贷服务中心、3270个联保小组,服务覆盖到321个村、10.9万农户、30.5万农民。11年来累计发放小额贷款113亿元,其中,种养殖业1569万元,农村加工业413万元。使许多农村移民走上了自主致富的道路。

二、三峡库区小额信贷发展的障碍

(一)小额信贷机构势单力薄。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三峡库区农村与全国农村地区一样,作为正规金融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大量地退出农村地区,上收贷款权限。特别是以支农为主的农业银行不仅撤并了大部分县以下的营业网点,而且其经营重点也从农村转向城市,全面收缩农村信贷,造成存贷差日渐扩大,资金外流严重,库区信贷投入乏力。三峡库区农户小额贷款除了部分由各市、县扶贫办解决外,主要部分是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发放。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有限,无法满足农户对小额信贷的需求。

一、农村金融边缘化现象严重,阻碍农民收入增长

1.县级金融机构大幅撤销,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县级及以下营业机构和网点,将经营重心转向大城市、大行业、大企业、大客户、大项目,加速了农村金融边缘化。1999年以来,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农村的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农村信用合作社。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整个信用社为“三农”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力同样非常有限。

2.银行信贷资金投放不足,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幸存下来的县级以下营业网点普遍被剥夺了贷款决定权,变成单纯的吸存窗口。不仅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无法向农村经济提供足够的金融服务,而且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成为事实上的“抽水机”。例如,近年来全国邮政储蓄机构吸收的存款全部存在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又贷款给农业发展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专项用于农副产品的收购,这两块资金几乎相抵。农村资金的“非农化”,使饱受资金短缺困扰的“三农”资金供给雪上加霜,农村信用社虽然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因其资本充足比率低,不良资产比率高,对“三农”的支持显得力不从心。

3.农村金融的服务功能弱化。面向农村的信用社只有最基本的存贷款业务,且贷款手续繁杂,贷款利率一浮到顶,加重了农民负担。农村信用社依然钟情小额农贷,不能根据种植和养殖产业化的周期规律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弱化,使金融机构对农民的服务水平很低,农民几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

总之,缺乏合适有效的金融机构为农村和农民提供金融服务、无法满足后者的融资需求构成了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困境,也是阻碍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支农作用弱化,合作型金融垄断供给

内容提要

农村民间金融主要包括:农村信用社:一般官方界定为合作金融组织。从资产负债表上看,所有者权益里没有国家,应属于民间金融。现实中,信用社有的属于国有金融(仍由国家控制),有的属于民间金融(实际被民间接管),有的界于二者之间。农村合作基金会:合作制集体经济组织。合会:是各种金融会的通称,在国外称为“轮转基金”,在国内包括标会、轮会、摇会、抬会等。民间借贷:此处指无组织的民间拆借活动。集资:包括生产性、公益性、互助合作办福利等集资。此外民间金融还包括典当业、私有银行、私人钱庄、互助会、储金会、各种信贷机构、代办人等。发展现状:信用社:1998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约为12192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的13%,其中储蓄存款占整个金融机构的20%;各项贷款余额约为8340亿元,占整个金融机构的10%.经济发达地区信用社发展较快,信用社多属于民间金融,经济落后地区信用社多属于国有金融,经济中等地区信用社多界于民间与国有之间。基金会1999年全国资产总额为1600亿元。其它民间金融在发达地区比较活跃,在经济中等地区,人们规避着法律从事着活动,在落后地区民间金融较少。

现有政策及其效果:除了无息或低息的友情借贷以外,基本不允许民间金融存在,此政策不利于民间金融的生存和发展,也不利于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完善有关政策:中国经济50人论坛认为:“打击高利贷的最有效的办法是赋予民间金融合法地位,在农村建立和发展民间借贷市场,并加以适当的规范、监管,促进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并率先实行利率市场化。20年前,我国的经济改革最先从农村起步,20年后,也许金融改革需要在广大农村率先展开。”经济学家樊纲认为:1、在规范的前提下,让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重新注册登记,鼓励其发展。2、鼓励民营企业家以各种形式参与金融投资,发展民间金融资本。3、民间金融可以享受与国有金融机构同等的政府信用,以防止因信用不抵后者而吸收不到存款。4、实行利率市场化,给予一定的利率浮动区间,因为如果利率相同,存款人当然情愿把钱存在国有金融机构,这样民间金融机构就没有了存款来源。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初始确实免不了出现一些问题,但只要法制健全了,监控体系完善了,最终是可以在不断的经验总结中走向成熟,这主要是个观念问题

一、农村民间金融概念

(一)概念

本文民间概念是相对于国有而言的,除了国有的以外,都属于民间。国有的概念为:所有权归国家所有的国有独资公司和最大股东是国家的股份有限公司。而民间即是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以外的部分。

一、半个世纪的回顾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50年过去了。在这半个世纪中,中国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成就是,中国的农业和农村所发生的巨变。

众所周知,中国农业历史悠久,以精耕细作为特征的传统农业,养育了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但近二三百年来,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下,农业和农村长期停滞和衰落。至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业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而且国内民不聊生,农村凋敝,绝大多数农民挣扎在死亡线上。

新中国成立,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开阔了宽广的道路,并已实现了两次伟大的历史转折。第一次大转折从1949年到1978年,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农业和农村演变为社会主义的农业和农村。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出现过挫折与失误,但中国农业和农村仍在各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就。第二次大转折是1979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中国农业和农村获得了更为突出的进展,发生了历史性变化。概括起来,这些变化有:

(一)农业持续高速增长,摆脱了农产品长期严重短缺的困境

中国人口众多,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低,长期以来存在农产品供给困难,严重地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1979年以来,由于农业持续、高速地增长,这种局面已基本改观。我国农业总产值指数(不含农村非农产业,按可比价格计算)如表1。

1发展农村沼气,对农民增收有着令人惊喜的作用

发展农村沼气,不单单是能解决群众生活用能,而且可以带动生态养殖业的发展,同时还可促进高效种殖业的发展,对农民增收有着令人惊喜的作用。

据资料分析,农村户用沼气池的建池体积一般是8~10立方米,如果使用新型高效沼气池技术,一年可产生沼气380~450立方米,提供的热能够解决3~5口人的农户10~12个月的生活燃料,年可节省柴草2000千克以上,节约电200千瓦时左右,仅此两项可节约200~400元的开支,另外还能减少作物秸秆的燃烧。种植业增效也在150元左右。1口沼气池带来的直接效益在800元左右,两年即可收回成本。沼气池使用年限按15年计,如果建池成本分摊到每年则为100元。这样,每年农户使用沼气池带来的直接纯效益就是700元左右,人均增加纯效益150~200元。

如果把沼气综合利用与发展庭院经济、发展生态农业联系起来,那么沼气就成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据另一资料反映,沼气1万口,每年可提供优质肥20万吨,相当于节约化肥5000吨左右。沼肥作为高效有机肥,肥效能提高30%左右,同时减少农药使用量70%。沼液浸种使粮食每亩增产3%~5%,养鱼每公顷水面增产约400千克,养猪可提前出栏1个月,头均节饲料40~50千克。将沼气用于贮粮,不但减少了化学农药的消耗和粮食损失,还消除了粮食贮存中的污染;将沼气用于水果保鲜,可以保持水果的品质,延长供应时间,提高经济价值;沼液用于果树、农作物喷肥,增强了抗病性和防冻能力;沼渣用于施肥、栽培食用菌,可提高土壤肥力,从而增加无公害蔬菜产量。如果把沼气池建设与优果工程或无公害大棚蔬菜等高产值作物生产结合起来,带来的效益会更大。北方“四位一体”模式,将大棚、禽畜舍、沼气池和厕所等优化组合,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农村能源生态系统工程。与普通大棚相比较,冬季黄瓜、番茄和茄子等每平方米可增产2~5千克,而且都是无污染的优质产品;生猪在冬季仍可增重出栏;又由于自产能源和肥料,大大节省支出,其纯收入远超过常规农业生产,农户人均收入超千元。

2沼气建设对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也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能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极为重要,这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能源资源短缺问题决定了可再生能源对中国农村更具特殊意义。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是建立新农保的前提

一是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眼光谋划新农保,提高对农村养老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这主要指各级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对农村养老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决不能将养老仍然看成是一家一户自己的事情。老龄化是大势所趋,势不可挡,家庭养老势单力薄,难以为继。据统计,目前我国老年人口达到1.44亿人,平均每年增长200万人,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1%。可以想象,如果不从现在起给农民进行物质积累,再过二、三十年,农民的养老问题可能成为威胁农村社会安定的头号问题。“银发浪潮”不仅仅会冲击城镇,更将猛烈地冲击社保基础相对薄弱的农村。如何防止农村老年人陷入贫困,“防洪”比贫困到来后的“抢险”更加重要。我们必须对此有应足够清醒的认识。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存在问题、潜在危机,万万不可持无关紧要的态度,消除长久以来人们在思想认识层面上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片面认识。

二是从农村人口的实际情况出发,改变传统养老观念,适应新条件下养老机制的转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养老观念需要随之转变。其一,改变完全依靠后代养老的观念,树立多方式多渠道的养老观念,包括依靠社区、依靠个人、依靠土地等等,这样可以减轻家庭养老的压力;其二,改变只有儿子才能养老的观念,打破赡养责任中的性别划分,使女儿和儿子共同承担养老的责任;其三,改变合居才养老、分居则不管的观念。合居、分居只是各自方便的需要,并不改变责任义务关系。子女要一如既往地尊敬和赡养父母老人。此外,应进一步强化青少年一代的尊老爱老意识,努力维持家庭养老制度,为迎接老龄化的更大冲击创造雄厚的人力资源条件。

二、正确界定参保范围是建立新农保的基础

《指导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强调以政策的优惠吸引农村适龄居民自愿参保,不搞强迫命令。农村居民如果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比如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原则上不参加新农保;农村居民已经参加新农保,又进城务工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停止缴纳新农保保险费,新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农村居民因就业和居住等情况变化,在不同阶段参加了多种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将制定有关衔接政策,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权益。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应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逐年确认缴费档次。目前,一部分农村居民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等待遇,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在不降低标准、不损害农村居民既得利益的原则下,妥善做好新农保与这些制度、政策的衔接工作,以确保新保的广覆盖。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力度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是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是实施“三农”资金支持,逆市场配置资金,增加农业农村资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有效结合的支农方式。但农业发展银行从成立至今一直没能有效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与作用。由于产权的单一性即国家所有,决定了其在组织制度、机构设置、人事管理、经营机制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功能缺位明显。对农产品收购资金实行封闭管理,资金流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机构,把优惠农民的各项支农政策公平地让农民享受,提高国家金融支农的有效性,为农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与农村对接的有机力量,推进农村金融改革的顺利进行。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必须要研究农业发展银行如何更好地发挥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强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08年10月,我国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余额仅为10224亿元,只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26.17万亿元的3.9%,其中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仅为446亿元,占农业发展银行总贷款的4.4%。国家必须对其实行政策性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在当前的大部分农村,金融单位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农民对金融产品选择的余地很少,甚至农民只有存钱和贷款等唯一的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对金融的多样性需求,限制了农村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产生经济效益,也影响农民对农村金融的改革积极性。因此,农村金融改革要以农村实际为出发点,创新适合农村需要和农村发展的金融产品,以此提高农村金融主体参与金融改革的积极性。

三、引导规范农村民间金融发展

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应通过法律手段使民间融资逐步走向契约化和规范化轨道。对有益无害的民间金融活动,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确其相应的发展空间,引导其有序成长。

[摘要]从农村改革开始到2003年前后,改革以“减少控制”为主要特征;2004年以后,改革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农村公共品供应为主要特征。党的十七大以后,农村改革进入统筹城乡发展、深化综合改革新阶段。新时期农村改革的核心任务是用更积极的城市化政策引导城乡统筹发展,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加快市场化步伐。

[关键词]农村改革;农村发展;改革模式

30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长期位居世界前列,市场供应日益充足,物价相对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农村改革先走一步并获得成功有密切关系。农村发展与整个中国经济发展有什么样的联系,中国究竟在农村改革方面做了什么,未来农村改革向何处去,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一、农村发展的几个“关键词”

(一)发展奇迹。

30年的改革开放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还大大丰富了中国人的生活,的确是一个奇迹。发展的奇迹也表现于农业,但如果细致分析,农业发展的奇迹实际上有前后两个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中国农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其中有几年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甚至快于城市居民。但这个时期的土地投入、劳动投入和资本投入是增长的,相应的,农业产出也在增长。产出增长比要素增长快,就是“奇迹”。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农业领域资本投入在增长,但劳动投入和土地投入实际在下降。1996年之后,耕地出现净减少;2000年以后,农村劳动力也在稳定减少,减少的速率大约在1.6%左右,但这个时期的农业gdp却在稳定增长,1996年之后农业gdp平均增长约8%。这种变化也是一个奇迹,且比第一个奇迹更重要,因为这个奇迹是在两种要素投入减少的情况下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