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资源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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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资源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1

(一)数据来源。本文在对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发展进行分析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浙江省统计局,通过整理近五年的统计年鉴中卫生事业相关数据而得。(二)分析方法与分析思路。本文分析所采用的方法为统计分析方法,运用统计学相关方法对数据进行归集整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对浙江省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分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①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分析,主要通过卫生人力资源数量和学历构成两方面进行;②医疗卫生物力资源分析,主要通过医疗机构的设置情况、医疗机构床位数、病床使用率等方面进行;③在以上两方面分析基础上,总结目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分析

(一)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分析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是指经过不同医疗卫生职业技术训练,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各类专业医疗卫生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1.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数量分析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不断递增。2004年~2011年浙江省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从221539人上升到374157人,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在6%~7%左右。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从185376人上升到306922人,每年增长速度在6%左右。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生和护师(士)的人数均有增长,护师(士)平均每年的增长幅度为9%,高于医生的增长幅度(7%左右),医护比正在逐年减小,截止2011年,已基本达到1:1。每千人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反映了一个地区卫生人力资源与人口数量的关系,图1依照常住人口计算绘制的每千人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趋势图显示:浙江省卫生综合服务供给水平正逐年提高,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总的来说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还比较紧张。农村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占人力资源比重小,且增长速度缓慢。从总数来看,2010年与2011年浙江省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分别为10995人与10833人,分别占当年卫生技术人员的3.8%和3.5%,大部分的医疗卫生人力资源集中在城市,造成了农村与城市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平。从平均数来看,农村医疗机构平均拥有执业医师数量较少,虽然近5年来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但是平均每家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仍不到0.5人,县(区)乡镇联合办卫生室的平均执业医师数相对较高,2011年达到1.05人,总体来看增长速度较为缓慢。另外,通过计算卫生室执业医师占全省统计的医生比重也显示,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在农村与城市之间分配极不均匀。2.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学历构成分析农村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质量较低,优质资源集中于城市。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学历构成反映了某一区域医疗卫生资源的质量,可以看到,乡村医生以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和在职培训合格者居多,且自2007年开始平均每年占乡村医生总数的90%以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生每年有增长趋势,但仍未超过10%,大部分拥有较高学历的医生更愿意去相对较完善的城市工作。医疗卫生物力资源是指医疗机构提供直接或简介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医疗机构数量、用房面积、病房床位等,由于数据有限,本文主要从医疗机构的数量、病房床位等方面进行分析。1.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分析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呈增加的趋势,各类机构的增长趋势有所不同。2011年浙江省共有医院7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26家,卫生院1250家,门诊部746家,诊所医务室卫生所6879家,村卫生室13851家。除去卫生院为负增长、村卫生室2009年之前为负增长外,其余各类机构数量在近年均有一定程度增长,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年来的增幅最大,自2005年起有4年增幅在10%以上,有两年甚至超过了20%;卫生院数量的减少幅度在逐年递增,2011年减少的卫生院数量占2010年卫生院数量的22%;医院数量的增长除2008年为负、2009年为2%之外,保持了近6%的增长势头。图2绘出了浙江省2004年~2011年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的变化趋势。农村医疗机构数量呈减少趋势。农村医疗机构主要包括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从上文分析中可以看到全省卫生院的数量2004年以来正不断减少,而村卫生室的数量除2011年有所上升外,其余年份均在下降,在目前医疗卫生机构数逐年增长的趋势下,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却在减少,可见医疗资源在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正在不断拉大,使得农村处于不利的地位。2.医疗机构病床及病床利用率分析医疗机构病床数逐年增加,城市医院病床数呈递增趋势,农村卫生院病床数递减。由表2数据可以看到,2011年浙江省医疗机构病床位数比2004年增加了59620个,且逐年有增长;医院病床数除2005年较2004年有所下降之外,其余年份均有较平稳的增长;农村卫生院数量自2004年起逐年减少,2011年较2004年减少了8662个。医院病床利用率较高而卫生院病床利用率很低。表2中医院病床2004~2011年的平均使用率为90%,而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30%,两者之间病床利用效率相差较大。近年来城市医疗机构和病床数的增加并没有缓解病床使用的紧张状态,而大量的农村医疗物力资源却闲置。越来越多的人来城市就医,2011年平均每家医院的就诊人次达到了24.85万人次,较2004年增加了8.03万人次,而每家卫生院的就诊人次只有5.37万人次,仅比2004年增加了3.12万人次,这加重了城市医疗负担。

三、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在全省医疗人力资源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农村医疗人才缺乏。近年来全省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断增加,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量不断增加,医护比例趋于平均,而农村医生和卫生员的数量却增加缓慢,且只占全省医疗卫生人力资源的极小部分,大量的人力资源集中在城市地区,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拉大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去县城及以上城市医院就医,一方面增加了就医成本,一方面也增加了城市医疗人才资源负担。2.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聚集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较低。由农村医疗机构人才学历构成分析可以看到,大量乡村医生只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有的是在职培训合格者,因此农村的医疗机构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水平相对就较低,大部分具有较高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城市,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就医,城市医疗人力资源增长速度赶不上就诊人数的增长速度,也造成医疗资源紧张。3.城市医疗卫生物力资源的扩张难以缓解资源紧张状况,农村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虽然近年来城市医疗机构的数量以及医疗机构病床数量不断增加,但是这些医疗卫生物力资源的利用率仍在继续增大,而农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数量在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利用率依旧较低,这也说明了医疗卫生资源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医疗机构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问题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一部分原因,此外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规模较小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落后也使得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影响资源利用的效率。

(二)相关建议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2

1.1山西省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2010年山西省农村人口数达2329.18万,占总人口数的67.05%,有村卫生室29253个;乡镇卫生院1201个,床位数28891张;县级医院406个,床位数32949张。

1.2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系统分析

从系统的完整性角度分析,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系统包括资源在农村医疗机构内部及医疗机构之间的投入与产出。“投入”指卫生技术人员、床位数、医疗设备、医疗材料等。“产出”则指诊疗人次数、入院人次数、等。此外,“农村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

1.3因果关系图及反馈路径分析

系统动力学模型的基本结构是反馈结构,这种反馈结构是建立在系统的反馈因果关系上的[3]。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系统因果关系分析如图1所示。图中所示“卫生设备”包括卫生机构床位及高科技、信息化的医疗辅助设备等等,“卫生材料”则主要指医疗过程中所消耗的一次性、不可再用的药材和器材。农村卫生资源系统因果关系图中的主要回路为:(1)卫生总投入→县级医院总收入→卫生材料/卫生设备/卫生技术人员→县级医院卫生服务能力→县级医院服务总量→卫生服务总量→农民健康水平→农村人口数→卫生服务需求量→卫生总投入(2)卫生材料→县级医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能力→县级医院/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服务总量→卫生材料其中,(1)为正反馈路径,(2)为负反馈路径。

2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系统动力学模型

2.1系统流图

因本文研究的局限性,对模型进行基本假设:不存在潜在患者;医疗卫生服务不包括疫苗的接种、卫生保健等基本医疗服务;农民的医疗消费均用于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其他医疗机构不予考虑。根据图1的分析结果,用vensim软件绘制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系统流图,如下图2所示。

2.2主要方程设计

本文只列出与“县级医院”的部分方程,如表2所示。“村卫生室、乡卫生院”的相关方程式以此为参考。

3仿真结果及分析

模型运行起始时间为2005年,结束时间为2015年。结果如图3所示。将图3仿真结果及真实数据对比分析,可知:①山西省农村医疗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数在持续增加。②县级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增加,而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却在不断地减少,且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增加速度要远大于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减少的速度。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有很多,归根结底为医疗机构对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体制和激励制度不完善、乡镇医疗机构设备落后,导致医学人才向县级医院集中。由图4可知,农村卫生机构床位数逐年增加。与此同时,病床使用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推测农村医疗机构对医疗卫生资源———床位的配置效率将趋于最大化。但是,乡镇卫生院的病床使用率还是低于县级医院的病床使用率,其原因可能与住院环境、医疗设备等有关。

4结论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3

总的来说,医疗卫生人力资源还比较紧张,农村医疗卫生人力资源占人力资源比重小,2011年浙江省乡村医生和卫生员为10833人,占当年卫生技术人员的3.5%。大量的人力资源集中在城市地区,造成的直接后果是拉大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之间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差距,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去县城及以上城市医院就医,一方面增加了就医成本,一方面也增加了城市医疗人才资源负担。

——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聚集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较低。由农村医疗机构人才学历构成分析可以看到,大量乡村医生只具备中专及以下学历,有的是在职培训合格者,因此农村的医疗机构如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水平相对就较低,大部分具有较高学历的卫生技术人员在城市,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就医,城市医疗人力资源增长速度赶不上就诊人数的增长速度,也造成医疗资源紧张。

——城市医疗卫生资源扩张却难以缓解紧张状况,农村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较低。近年城市医疗机构的数量以及医疗机构病床数量不断增加,这些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仍在继续提高,而农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数量在不断减少的情况下利用率却依旧较低。2011年,城市平均每家医院的就诊人次达到了24.85万人次,较2004年增加了8.03万人次,而每家卫生院的就诊人次只有5.37万人次。这也说明了医疗卫生资源在农村与城市之间的配置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医疗机构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问题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一部分原因,农村医疗机构的建设规模较小以及医疗器械设备的落后也使得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影响资源利用的效率。

针对目前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医疗卫生人力资源是卫生事业发展最关键的要素,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又将影响其他如物力资源的投入和使用效率。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首先需要加强人才建设,鼓励具有较高素质的卫生技术人员走进农村,给予他们较高的回报以留住人才;其次应提高现有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也即通过再培训和考核的方式提高现有资源的水平。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4

一、实现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开发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

第一,提升医疗护理基础知识普及率,完善乡村卫生健康体系,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一方面,医疗护理员返乡就业,可作为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医疗护理员主要从事协助护理等工作,虽然不具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但是凭借一定的医学常识,可以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从事部分乡村医疗服务工作,协助专业人员开展妇幼保健、卫生环境治理、健康宣教、卫生监督等卫生健康工作。另一方面,学习医疗护理的基础知识可成为增收途径,激发了农村人口学习卫生健康知识的内在动力。提升农村人口医疗护理基础知识普及率,从根本上重视生产生活中的突出卫生问题和个人健康问题,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战略和健康中国规划的实施效果。第二,提升劳动技能,实现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促进乡村人口增收。当前农村农业集约化发展、土地资源稀缺、第二产业无法覆盖至农村地区等多重制约下,劳动力开发和转移成为主要发展途径。根据重庆市市级某深度贫困镇年度报告显示,全镇有1911名贫困人口,自然环境恶劣。人均耕地面积仅有967平方米,85%以上属坡耕地,保水保肥差。镇上产业规模小、多、杂、散,覆盖面窄,缺乏带动群众持续增收的主导产业,群众主要靠传统种养业和外出务工。在外出务工的各种行业中,因医护人员的不可代替性及老龄化的到来,卫生健康行业的劳动力资源需求将在未来数十年乃至上百年持续增加。工业化进程中,卫生健康行业虽然利用机械、网络、ai等各种现代化技术减少一部分劳动力支出,但是卫生健康服务需要人的创造力、同理心,所以,部分医疗照护岗位是机械、网络、ai都无法代替的。同时,我国《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高达75%,患病人数接近1.9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加上“二孩政策”开始实施,很多年轻人无法从工作中抽身全职照顾孕产妇、婴幼儿,照护压力普遍较大。而传统的家政人员难以满足当今社会健康照护的高需求。医疗照护劳动力资源面临“质”和“量”的巨大短缺,而农村和农业空闲或剩余出来的劳动力转化为紧缺的照护人力资源,将实现劳动力资源重新配置,让劳动力快速生成价值。

二、当前农村医疗护理类劳动力资源开发现状及问题

正规教育是农村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开发的主力军。2018年,国家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增设护理等相关专业和课程,涉及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社工、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医药类中职、高职院校以培养医药类技术技能人才为核心,结合健康中国战略,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扩大相应专业招生,加强农村地区招生宣传,促进正确就业观的树立,实现产教结合,校企合作,为企事业单位输送大量具备医学基础知识,能够从事医疗护理的青年人才,并不断鼓励毕业生走向基层医疗照护机构,建设家乡。成人教育是解决“照护危机”的突破口。当前成人教育主要由高校及职教中心和培训机构承担,内容涵盖了乡村振兴的五大发展的内容,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农村,职教中心为政府主导,为成人教育的主体,有稳定的教育资源。随着卫生健康行业的需求增多,市场化的教育主体也将目标锁定在了农村,将社会需求快速对接有意愿学习的劳动力。经过数年的发展,医疗护理劳动力的培训体系逐步完善。2015年,医疗护理员正式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一个职业,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台培训大纲,对培训对象、内容等做了详细要求。2020年2月,助理健康照护师、健康照护师、高级健康照护师相继出台,针对中职及以上学历的,并有相关行业经验和知识的人进行继续教育。无论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都对培训对象设置了较低标准,促使短期的成人教育可以使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转化,相对于正规教育能更快地解决“照护危机”问题。近年来,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开发成效也不断凸显。例如,山西吕梁的“吕梁山护工”;重庆“金溪护工”等大量培训出来并顺利就业;河南圆方、济南阳光大姐成为32个国家医疗照护等标准化试点项目中的品牌项目。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的惯性和对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农村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开发任然存在以下四个问题:一是对医疗护理行业的认识不到位,存在偏见。经过正规教育的高职大专学生等存在“下不去”“用不上”“留不住”的情况,加剧了乡村振兴中卫生健康行业人才的短缺。二是当下职教中心教学资源匮乏,无法组织相应专业的课程培训,多依靠行业和企业进行,没有发挥主力作用。三是农村地区对医疗护理工种宣传不到位,有培训需求和就业需求的劳动力无法及时得到信息。四是培训未取得预期效果。培训还没有形成规范体系,培训对象素质参差不齐,岗位对接不够等导致培训预期效果没达到。

三、开发农村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的有效路径

(一)加强医疗护理类职业推广

对医疗护理职业的认识不到位会导致社会认可度低,一方面无法让有需求的人认可并接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也难以让劳动力自主的选择这一项劳动技能参加培训并从事这一职业。2019-202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全国招聘求职100个短缺职业进行排行,其中,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等医疗护理类职业多个季度出现在排行榜中,而新增的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并未出现。其主要原因并不是健康照护师和医疗护理员不短缺,而是社会对此职业的认识不到位,应该从政府角度加大医疗护理类职业推广,并统一职业考核内容、办法及标准,从而获取社会认可,加强职业化发展。推广医疗护理类职业需要完善职业定义,清晰职业范围,统一命名。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医疗护理员可分三个方向——病患陪护、老年陪护、母婴陪护,涵盖了养老护理员、育婴员、母婴生活护理员、医疗陪护、健康照护等多种技能。推广医疗护理类职业要加强经典案例推广和评优评先。当前医疗护理职业的发展仍然处于摸索中,可以以试点、项目化的方式先形成一批优秀品牌案例,通过媒体传播医疗护理的社会价值、效益,让医疗护理职业成为一种成长型、持续性、受人尊重和社会欢迎的新职业。推广医疗护理类职业要实施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聘请第三方机构科学的开展教育教学评价,评价报告向全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医疗护理职业教育重大意义和美好前景,使有关生源勇于选择职教学习,让有兴趣、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愿意为乡村发展注入活力。

(二)完善以职教中心为核心的医疗护理劳动力资源开发链

目前,县级职教中心已成为农村劳动力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载体,是乡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职业教育载体多元化发展,小型的培训机构更能够快速应对市场发展方向,精准掌握供需,快速培训出与岗位对接的医疗护理技术技能人才。众多地区也对公益性的培训机构、特殊培训对象做出政策性支持,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但是小型的培训机构的稳定、规模、覆盖面、社会认可度是无法和职教中心相比较的。在未来医疗护理劳动力需求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只有补足职教中心教育资源方面短板,提高地方职教中心站位,提升职教信心,才能形成稳定的、有规模的、覆盖面广的劳动力开发核心力量。建立职教中心与医药院校高效协同育人模式,结合医药院校劳动教育要求,建立高校学生劳动实践点,缓解教学资源紧张情况。职教中心可以搭建行业、企业、村政府、社区的多方合作平台、采用“订单班”“企业班”“师带徒”等办学模式,形成资源的聚合效应,从培训对象招募、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就业等各个环节形成一条完整的劳动力开发链。

(三)构建供需平衡的分层培养模式

在医疗护理劳动力开发中,应该将成人教育视为突破口,在人才培养方案、质量水平评价、办学机制改革、校企合作等方面形成成人教育的特色,找出与高职院校的差异性。首先,是岗位需求的差异。根据医疗护理内容具体(病患陪护、老年陪护、母婴陪护)划分培训方向,在通识课程学习完后,自行选择相应方向加强实践学习,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才培养效率,精准对接相应岗位。其次,根据照护对象自理程度,制定学习计划,分批次培养初、中、高级医疗护理人员。再次,根据培训对象的受教育程度,进入相应的学习层次,对接医药类高校,构建起医疗护理职业的发展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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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刘芳.西南沿边省区人口老龄化对公共卫生投资的影响研究[d].南宁:广西民族大学,2019.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5

关键词:新医改;一体化;改革

在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医改方案呼之欲出的今天,农村乡镇卫生院生存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如何看待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农村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道路在何方?都没有现成的答案,就此笔者浅谈一些个人想法。

1科学的界定农村乡镇卫生院功能

农村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及药品供应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两项重要职能,它既是农村公共卫生的主要实施者、监督者,更是政府向农民提供健康服务的重要载体之一,它的公益性、福利性质毋庸置疑,这也是乡镇卫生院被定义为“卫生院”而不是医院的根本原因。在此情况下,当效率与公平发生冲突时,我们的卫生政策就应该更多向公平倾斜,除基本医疗可能略有赢利(注意:这种赢利可能需要建立在滥用药物的基础之上,“以药养医”)外,其他都是需要有政府资金投入的。一般常识告诉我们,疾病预防的投入产出比是巨大的,减少疾病的发生发展才是最经济有效的,把乡镇卫生院都往医院模式上逼是现实的无奈与尴尬。

农村基层卫生院是农村卫生服务三级网的枢纽(~at,-目前还没有任何—个组织能够将其取而代之),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尽管这些卫生醇河能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但都不应该冠以“赢利性”和“非赢利性”的帽子,除非这些卫生院已经变成医院,如果我们政府投入不足以解决地方群众的卫生保健问题,能够有一定民间资本加入,也是一件好事,有总比缺失强。

2正确认识农村乡镇卫生院的过去,客观对待乡镇卫生院面临的问题

农村乡镇卫生院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由各级政府和农村集体组织共同筹资兴建的,承担着农村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急诊急救和常见病的防治工作,经费来源主要是农村县市财政的投入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各种形式的扶持,卫生院的职工多数来自赤脚医生,他们离土不离乡,为当地的父老乡亲做着力所能及的工作,他们的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当时的农村卫生制度甚至被后来的发展银行誉为“发展中国家解决群体医疗的典范”,是农村卫生“三大法宝”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手段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一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效率优先”的现实需求下,作为社会公益机构的农村乡镇卫生院不断地被“市场化”,进而逐步边缘化,逐步演变成为“翻牌医院”或“翻牌诊所”,公共卫生服务、社会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职能被不断削弱,乡镇卫生院应有功能被人为地严重扭曲。

由于乡镇卫生院条件艰苦、基本经费无法保障,其中许多能够“治病挣钱”的优秀人才不断外流,使乡镇卫生院的生存状况进一步恶化,乡镇卫生院的就诊率不断下降,据统计,全国乡镇卫生院的诊疗人次从1985年的11亿人次下降到2003年的6.9亿人次;床位使用率由1985年的46%下降到2003年的36%,出现群众就医困难,职工无事可干的尴尬局面,有限的卫生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预防保健工作不断滑坡,1994年农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是城市的1.9倍和2.9倍,到2003年农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是城市的3.7倍和2.5倍,这表明,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农村居民的健康状况与城市的差距在不断扩大。有关专家用期望寿命来推论,农村要达到过去10年城市人口的期望寿命将需要20年。

根据2004年第三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①产妇在家分娩的占33.9%途中分娩的占0.3%。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今天,为了保证产妇安全,为什么不选择在卫生院分娩呢?究其原因,首要问题是农村经济困难,28%是由此原因在家分娩;21%是急产而来不及去医院。其实,最终还是归咎于经济困难和卫生政策错误,若经济条件允许或卫生补偿政策合理是可以在卫生院住院待产的。②第二组数据显示:贫困地区有·36.8%的孕产妇没进行过产前检查,63.1%的产妇没有进行过产后访视,73.9%以上的产妇在家中分娩。

农村乡镇卫生院出现今天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在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给予应有的支持造成的,政府长期投入不足造成的,解决问题需要综合治理,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政府必须给予足够的财政支持。

3明确政府责任。科学指导改革

只有在政府有足够投入的基础上,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经费补偿问题,必须坚决打破“吃饭靠病人、赚钱靠卖药”的体制,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实施科学有效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合理规范的预算管理,使乡镇卫生院能够真正实现“六位一体”目标。面对中国国情,我们应该结合各地实际。稳步推行并积极探讨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卫生院改革,所有“一刀切”的做法都可能面临失败的危险,卫生院建设投^水平需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相对合理的发展模式。

4积极改革。稳步前进

我们应该积极对待乡镇卫生院的改革试点,所有改革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第二”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壮大,应该而且有能力为农民的健康事业提供应有的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建立,对农民的健康保障无疑会起到积极的支持作用,在需方补偿逐步加大的情况下,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得尤为重要,应该积极引导乡镇卫生院从“以药养医”走向“以服务谋生存”的发展道路上来,积极探索患者“双向转诊”和医生“双向交流”机制,逐步形成规范的“分诊、转诊”秩序,加强边缘乡镇卫生院建设,做大做实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积极推行“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工作,走乡村协调发展道路。

5创新发展思路,谋求城乡共同发展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尝试开展“市乡一体化”试点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到实施一体化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极大提高资源利用率;可以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复;可以有效规范分诊、分诊秩序;可以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可以有效进行分类指导;可以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可以最大程度的减少和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清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必须充分认清实施此项工作对管理者的素质要求,没有一个高素质的管理者队伍是不可能做好此项工作的。我们还应该清楚:此项工作必须由当地政府大力支持,“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是“市乡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市乡一体化不可能实现。试点既要克服困难积极作为,又要认清形势稳步推进,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必须尽最大可能发挥试点的示范效应,避免试点挫折,防止试点失败给今后的全面开展造成负面效应。

在市乡一体化前提下,必须积极科学有效地整合现有医疗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克服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重房屋设备更新,轻人才的培养和管理,重一次性投人,轻经常性维护投人隋况的发生。正确认识农村交通和通讯条件不断完善的状况,认真分析由此可能给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带来的影响,传统的“市——乡——村”分级的模式已经或正在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农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必须尽快适应这种变化,必须认真做好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工作。对因区域调整造成的“多余卫生院”绝对不能“一卖”了之,应该及时从新进行功能定位,提高现有及潜在资源的利用率,妥善安置和适当分流“多余”职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农民的健康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6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计划调控两种手段的积极性作用。促进农村卫生院健康发展

不能简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乡镇卫生院发展问题的根本性问题,并不等同于否定市场经济积极意义,医疗服务市场客观存在,市场经济中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同样适用于医疗服务市场,鼓励并支持部分被撤并的乡镇卫生院进行多种形式的所有制改革,鼓励有资质、有能力的个体或集体在农村创建以专科特色为重点的个体诊所或“医院”,充分发挥“鲍鱼效应”,不仅不会扰乱正常的卫生服务秩序,还可以达到促进公办卫生院提高工作效率,扩大农民选择范围的双重目的,应该坚持“养事为主,养人为辅”,对个体诊所要综合运用“转”、“并”、“疏”、“堵”手段,把业务能力强、群众关系好的乡村医生吸收到卫生院工作,可以有效解决卫生院人才不足问题,有效合并个体诊所不仅可以有效避免资源浪费,还可以促进规范分诊、转诊秩序,同时,我们应该重点加强对农村非法诊所的打击力度,不有效打击非法就不可能保护合法者的权利与利益,就可能使越来越多的合法者向非法者看齐。

综上所述,乡镇卫生院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原因是错综复杂的,摆脱困境固然需要政府的资金支持,但仅有这一点还远远不够。农村乡镇卫生院所处的特殊地位,注定它不能用简单的市场化解决问题,综合配套改革对于农村乡镇卫生院生存发展是不可或缺的,用所谓的“断奶”、“断粮”、“甩包袱”对待农村乡镇卫生院,实践已经证明是错误的,这是一种政府不作为。

把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是本届政府的庄严承诺,国家对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建设欠账太多,如今作为三级初保网络的网底的“村卫生室”基本不存在,如果再没有乡镇卫生院,政府就没有办法构建农村公共卫生医疗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乡镇卫生院建设离不开职工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村卫生技术人才与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建设同样重要,任何背离绝大多数人意愿的改革,注定以失败告终。

医疗卫生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首先需要强调公平,其次才能强调效率,这一点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尤为重要,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表明,社会越是发展,政府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投入应该越大,而不是相反。那种认为因为经济发展了,医疗问题都由个人行为来解决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政府有责任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与支持,对农村特别是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应该给予更多的人力、物力支持,应该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卫生医疗存在的实际问题。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6

(一)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二元差距正逐步拉大

中国城乡间医疗卫生资源差距显著且呈现出不断扩大的趋势,医疗卫生资源过度向城市倾斜,农村医疗卫生资源极其匮乏。从人均卫生费用来看,2002-2011年城市由987.07元增长到2695.1元,增加了1708.03元,农村由258.33元增长到871.6元,仅增加了613.27元,城市是农村的2.8倍。从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来看,2007-2011年城市由4.9个增加到6.24个,增加了1.34个;农村由2个增加到2.80,仅增加0.8个。从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来看,2003年城市为4.88人,农村为2.26人,城市是农村的2.2倍;2011年城市为7.97人,农村为3.18人,差距扩大到2.5倍。其中2011年城市每千人口执业医生数为2.8人,农村仅为0.95人,城市是农村的2.9倍;城市每千人口的注册护士数为3.32人,农村仅为0.98人,城市是农村的3.4倍。[1]

(二)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低

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是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现状及对农民医疗卫生需求的满足程度,具体包括物质可及性、地理可及性和经济可及性三个方面。当前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低主要体现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低,农民的患病率未降反升,未就诊率居高不下等方面。2011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仅为1.16个,人员数仅为1.32人。2011年全国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占93.4%,平均每村卫生室人员2.29人,每千农业人口村卫生室人员数仅为1.53人。2011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构成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为0,大学学历人员仅为5.6%,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比例达60.5%。村级卫生组织中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比例高达90%,其中1/3村医没有学历。2011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构成中,初级职称及未聘的人员比例达84.7%,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仅占0.8%。乡镇卫生院2011年诊疗人次为8.66亿次,比2009年下降0.11亿次;入院人数为3449万人,比2009年减少359万人。[2]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农村家庭离最近医疗单位距离1公里以上的比例为42%,其中边远地区的农村家庭离最近医疗单位距离5公里以上的比例高达22.9%;农村家庭10分钟以上才能达到医疗点的比例为34.4%,边远地区的农村家庭20分钟以上才能到达医疗点的比例高达36.9%。农村居民的患病率由2003年的139.5‰上升到2008年的176.7‰。2008年农村居民两周新发病未就诊率仍达35.6%。[3]

(三)农民医疗卫生费用负担过重

农民医疗卫生费用负担过重,是当前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困境的突出表现。医疗卫生费用高速增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加之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凸显。1990-2011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686.31元增加到6,977.29元,增加了10.17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由19.02元增加到436.75元,增加了22.96倍,农村居民卫生支出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其收入增长速度。从我国县属门诊和住院费用来看,1990-2011年门诊人均医疗费用由8.1元增加到131.8元,增加了15.27倍;住院人均医疗费用由309.9元增加到3549.3元,增加了10.45倍,同样也超过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4]尽管2008年全国已经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快速上涨的医疗费用,很快就吞噬掉了各地有限的合作医疗基金,一些农民只能“小病拖、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经医生诊断需住院而未住院的比例农村为20%,其中医生诊断需住院而病人未住院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的占70.3%;疾病或损伤导致农村家庭贫困的比例为37.8%。[5]

(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革缺乏可持续性

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革缺乏持续性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职能定位不明确、制度与制度环境耦合性不足等导致的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无法适应制度环境的现实与变迁。实践证明,任何一项制度的推行,没有健全的法律机制,都难以形成长效机制。我国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然而,由于国家没有把发展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纳入强制实施的法律范畴,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从未上升为政府对社会的一种法定义务,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失去了强制性威力。在缺乏法律保障的情况下,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变革受制于意识形态、国家政策以及公共财政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陷入供给不足和低绩效困境。如改革开放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农民借鉴农业合作社的经验,创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作医疗与当时政治动员式的集权体制、制度和计划经济下的医疗服务递送体系等制度环境实现了良好的耦合,发挥了较高的制度绩效。改革开放后,农村的政治经济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政社合一”的集体经济组织瓦解,市场化的医疗服务递送体系逐步形成。政府片面强调发展经济,没有把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列入社会发展目标,并未能根据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对农村医疗卫生制度进行适应性调整和变革,导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低下。

二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影响因素

回顾和梳理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变迁历程可以发现,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改革理念的偏差、医疗卫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的影响、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决策机制不科学以及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现实困境,阻碍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主要原因。

(一)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与改革理念的偏差

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是促进社会平等、公平,维护农民基本健康权利。然而,改革开放初期对于制度供给的“可以对经济发展过程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工具导向定位,体现了价值导向上效率偏重的理念偏差。改革开放前,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被视为服务于城市重工业发展战略的政策性工具,在思想上急躁冒进和急于求成,在发展规模上盲目追求“大”和“公”,在办医体制上否定多种形式并存,极大地破坏了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和农村办医积极性,使许多地方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合作医疗制度变成了有名无实的空架子。[6]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重心从公平转向效率,创新重点在应对财政负担以及提升服务效率等方面,制度供给成为服务经济发展、节约公共财政成本、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工具。新农合实施以来,农村医疗卫生制度服务经济发展的工具性价值导向并未得到根本扭转。

(二)医疗卫生传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的影响

医疗卫生传统城乡二元制度结构,是造成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二元差距显著、农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的重要原因。建国以来,受传统意识形态、国家发展战略等的影响,逐步形成和强化了城乡二元的医疗卫生制度体系,导致了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差距的扩大。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为保障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逐步形成了以户籍制度、统购统销和“三位一体”制度基础为主要特征的城乡二元结构。政府在城市建立了公费医疗保障和劳保医疗制度,个人基本上不用付费。农村地区则实施以集体经济(公社、生产队)为依托社区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这种模式实质上是由农民隐性承担农村医疗卫生活动中的绝大部分成本,直接导致了城乡差距的形成并持续扩大。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逐步开展了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了以效率为标准的医疗资源的配置方式,导致医疗服务资源在层次布局上向高端服务集中,优质资源过分向城市大医院集中,广大农村仍然缺医少药。进入新世纪,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医疗卫生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然而这些政策和制度的实施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和扭转城乡二元的医疗卫生制度。

(三)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决策机制不科学

决策机制不科学是导致医疗卫生资源城乡二元差距显著,医疗卫生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以及医疗卫生的供给和需求矛盾的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医疗卫生产品的供给数量和质量的决策都由各级政府和决定自上而下的决定,不存在农民表达医疗卫生需求的个人偏好的渠道。改革开放后,和生产队被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所取代,实行“乡政村治”的新治理模式。然而这种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村医疗卫生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农村医疗卫生供给主要不是根据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决定,而是由各级政府通过行政强制性决策。由于缺乏有效的农村医疗卫生供给协商和谈判机制,各级政府在政绩考核的驱动下没有动力和激励去考虑这种供给是否符合农民的需要,农民无法在农村医疗卫生供给中体现自己的意志。2006年,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开通了“我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言献策”专栏,诸多媒体还开展了相关的民意调查。然而,大多数农民未能参与到医疗卫生政策讨论中来,决策缺乏政府与公民平等对话的互动机制,最终政策方案老百姓直呼看不懂。另外,由于缺乏平等博弈的平台和机制,政策出台前进行网上征求民众意见的程序,但是往往“征而不听”,民主参与的“形式”与“实质”脱节,医疗卫生政策被强势利益集团和少数既得利益者操纵。

(四)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

公共财政投入不足是导致农民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医疗公共服务可及性较差的根本原因。建国后,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优先发展重工业,政府选择了“甩包袱”的财政释放路径,农村医疗保障成为抛弃对象,其所需资金基本属于制度外供给。国家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仅仅体现在补贴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并且严格控制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改革开放后,中国实行了以放权让利为内容的财政分权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成为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的责任主体,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能力削弱。由于受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差异以及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方式的影响,地方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严重不足。1991-2000年的10年间,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绝对值有所增长,但比重却由12.5%下降到6.5%。[7]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费1979年为1亿元,1999年下降到了3500万元,仅占全部卫生事业费的0.36%,农民人均不足4分钱[8]。1998-2002年政府对农村卫生机构投入占财政支出比重由1.02%下降为0.69%。1998年全国乡镇卫生院总支出中只有10.5%来自政府财政补助。2003年以来,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的投入绝对数虽逐年增加,但农村医疗卫生公共财政投入不足状况并未得到扭转。城市人均医疗卫生财政投入一直是农村医疗卫生财政投入的3-4倍。大部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得不到足够的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能力较低。

三中国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破解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的现实困境,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科学创新,应从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以改革城乡二元制度结构为重点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以及注重培养多样学习源以寻求制度的有效创新和突破等四个方面展开。

(一)提升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

提升医疗卫生公益性,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农民健康权益作为农村医疗卫生制度供给和变革的价值理念,坚持农村医药卫生事业为农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农民健康为中心,以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为核心和关键。二是规范和落实政府在农村医疗卫生中的责任。明确政府在医疗卫生中的制度创新、战略规划、筹资、优化资源配置以及监管和绩效评估等方面的主要责任。三是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和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所有农民都比较公平地享有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农村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四是要回应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尤其是农村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着力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

提升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绩效,必须构建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推进的制度创新模式。一是发挥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其制度创新意识和能力。政府主导着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活动,享有制度创新的最终决定权,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政府应在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创建机制以及卓越创新实践的持续和推广中积极主动发挥自身作用,创造良好的制度创新环境;另一方面,明确政府制度创新法定职责。二是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应通过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职责,将各级政府的制度创新职能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推动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要促进各级政府间良性竞争与合作,加强宣传与培养地方政府创新精神,对于制度创新给予必要的奖励与政策扶持。三是健全制度创新专家咨询机制。地方政府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必须借助外脑和思想库,发挥专家的优势,运用集体的智慧,优化专家参与结构,提升制度创新的能力。四是健全农民利益诉求表达与政府回应互动机制。要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制度创新的决策听证、立法参与等制度,健全政府制度创新回应机制。要建立农村医疗改革政府决策承诺制、公示制度、民调制度、复决权制度等,实现民意表达与政府回应良性互动,保障医疗卫生制度创新的科学性。

(三)以改革城乡二元制度结构为重点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制度创新

建国以来,中国实行城乡二元的制度结构,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城乡二元制度结构已经成为当前影响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是要建立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的财政保障机制,根据地方财政状况,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统一支援和有差别地资金分配制度。二是要按照“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级财权”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支出的责任和范围,县、乡、村三级医疗财权与医疗事权要统一。三是要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性投入体系,明确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性支出占gdp的比例,合理确定城乡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共财政的比例,依法落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财政经费增长机制。四是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交流与激活,促进城市医院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鼓励医疗机构和中高级卫生人员“错位下沉”,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良性互动。

(四)注重培养多样学习源以寻求制度的有效创新和突破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7

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就是要打破城乡卫生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均衡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医疗卫生差距,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化的新格局。这是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切不可等闲视之。为此,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重要和最关键的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改革,只有敢啃“硬骨头”,直面那些绕不过的“老大难”问题,以更大的智慧、更坚决的勇气、更坚强的信心、更加不懈的探索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1],才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一是要进一步规范与整合城市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区域医疗联合体等形式,把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达到一体化;二是把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规划,纳入统一管理,形成一体化;三是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构成一体化;四是本着“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城乡并举、重在农村”的基本思路,建立与完善覆盖城乡的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并重点关注农村,完善一体化。总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均衡发展是改善农民居民的健康状况、提高健康水平和环境卫生意识的基础,也是促进和保障城乡一体和统筹推进的关键。

2政府主导与市场化改革的问题

在医改过程中,政府主导与市场化的问题一直是在进行不断探索的一个主要问题。多年的医改实践也证明,政府主导和依靠市场都是卫生资源配置的手段,市场化的改革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程。面对医疗卫生服务与其市场的特殊性,特别是医疗服务市场又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市场与服务市场的问题,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成为了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应当引起思考的是,政府主导的范围和能力到底有多大,而市场的作用又有多大,尤其是当出现需求的过度市场化与供给的市场化滞后的问题的时候,打开通向解决问题之门的“钥匙”在哪里?谁拿着这把“钥匙”呢。因此,要区分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与分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正确发挥好政府与市场的作用。(1)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市场化运作,用市场的力量来推进农村医改;(2)强化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领域的主要责任,采取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体制解决好医疗领域中的筹资、药品、价格、质量标准及准入等问题;(3)农村医疗救助、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分别由政府承担、国家集体个人分担、个人承担与市场运作;(4)通过制定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机制,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平等地位。总之,要坚持政府与市场的理性结合,通过政府主导和良性竞争来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和提高效率。

3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问题

多年来,虽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也进行了大力扶持和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居民卫生支付能力不足以及卫生政策与投入、医疗费用与居民需求、农卫生资源配置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农村卫生资源结构失衡、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加之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也使得城乡资源供给不均、卫生资源共享不够,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特别是优质资源和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的现象仍然突出。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最终落脚点和最本质的特征应该是与城市共享卫生资源,以实现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在我国大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失衡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由此造成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上的差异也日渐为人民所关注[2]。因此,要加强中央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卫生投入总量,调整与优化卫生资源结构。各级政府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提供和配置支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质量。公共财政投入的核心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对具有典型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性质的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是各级政府、医疗卫生机构、患者个人要共同承担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责任。完善筹资与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提高卫生资源质量。总之,农村卫生资源的配置关系到居民的健康以及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解决好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问题,可以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卫生需要与需求。

4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和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性改革措施。在当前,受计划经济体制对初次分配的影响、行业垄断及劳动力市场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的影响,医疗收入分配制度还存在许多问题,如收入分配中的不公平、效率不高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国情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也与医疗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和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问题涉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是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现阶段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医疗收入初次分配问题。因此,要搞好以初次分配为重点的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政府要不断完善二次分配制度,治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目标;要在加快城乡卫生服务一体化的同时,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即今后不应再存在“初次分配有收入差距,二次分配反而进一步扩大了收入差距”的怪现象[4];要制定与准确把握深化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尽快形成公开透明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总之,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在不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的同时,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使农村医疗收入分配制度走入正确的轨道。

5卫生服务机构定位的问题

深化农村医改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任务之一,而成功深化农村医改又有赖于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准确定位。一般而言,评价卫生机构设置是否合理的标准就是机构定位是否清楚明确,是否真正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它的功能[5]。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这是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准确定位。同时,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其他机构的功能也进行了定位。研究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问题,就必须要明确其定位问题。为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无论如何改革与变化,公共卫生机构的基本服务职能不能变,公共卫生服务由政府负责不能变;政府要进一步明确转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通过关、停、并、转与改制,盘活部分非政府举办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与私营医疗机构,最终让公立与私立、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驾齐驱”,共同发展;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和依法兴办农村医疗机构,促使城市医疗机构下沉到农村,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创造条件;强化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由卫生行政部门购买居民个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并按人头付费。总之,只有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正确定位,并加强监督与管理,政府有效提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才能保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发展。

6农村卫生人员身份的问题

农村卫生人员是搞好农村卫生工作的主力军。多少年来,从村卫生员和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一批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卫生人员默默无闻地扎根于广大农村,承担着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和巨大的代价,为保证农村居民的健康与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农村卫生人员因所在的机构不同,身份和待遇也存在一定差别,尤其是绝大多数乡村医生的身份一直没有转变,普遍被认为或定义为农民,甚至视为“个体行医者”;既不是纯粹的医生,也不是纯粹的农民,没有明确的身份和待遇,仅仅是“乡村医生”。在没有稳定收入和合理待遇的情况下,乡村医生难以安心钻研业务和全身心致力于农村卫生工作。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中指出,“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卫生部官员也曾提到“研究乡村医生的身份问题,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为乡村医生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乡村医生决定着村卫生室的发展,其身份和待遇问题不能不说是造成乡村医生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保护、农村卫生工作一直不能取得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因此,国家应尽快明确农村卫生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身份,合理确定其地位和待遇。(1)国家出台政策,逐步将部分优秀的农村卫生人员纳入国家卫生事业编制,可以比照对民办教师身份和待遇的解决方法加以解决;(2)全面建立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基本待遇,让乡村医生摆脱所处的十分尴尬和不利的地位;(3)建立与完善对乡村医生的多渠道补偿政策,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调动工作积极性;(4)建立完善的社会公共福利制度与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生的执业环境,确保自身生存和合法性不受到侵害。总之,政府对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加大财政支持,而决不能简单市场化。解决农村卫生人员的身份和待遇问题是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也是巩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关键。

7农村卫生管理体制的问题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8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正处在调整和重构时期,它所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具体来说,存在以下一些主要问题:

(一)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衰退

原农村合作医疗是社员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性质的医疗体系,是社员群众的集体福利事业。建国后,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农村逐步建立了三级(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卫生服务网络,基本解决了农村“缺医少药”的问题。另外,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部分农村开展了合作医疗。合作医疗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共同筹资,为农村居民提供疾病治疗和预防的一种社区型医疗保障体系。合作医疗和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相互配合,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看不上病、看不起病的问题。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由建国前的35岁迅速上升到1996年的71岁,这一巨大成就的取得,为占总人口80%的农村居民提供健康保障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功不可没。

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医疗保障发生了严重的衰退。随着集体经济体制的解体,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复存在,于是农村合作医疗事业发生了大幅度的滑坡,到1996年,全国农村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由1976年的90%锐减到5%左右。绝大部分农民失去了医疗保障,退回到家庭保障状态。

(二)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各级政府为恢复合作医疗体系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成效不大。1998年卫生部进行的“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农村居民中得到某种程度医疗保障的人口只有12.56%,其中合作医疗的比重仅为6.5%,与80年代末的5%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与70年代90%以上的合作医疗覆盖率相比,有很大差距。这说明合作医疗的作用大大下降,相当规模的农村居民失去了社会或社区提供的集体医疗保障,不得不恢复家庭保障和自我保障。1998年城市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为44.13%,农村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达到了87.44%。通过上述数据的分析可以得知,我国农民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很多,局势严峻,未来一段时间必须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加大对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的重视,尽快促进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对重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资源投入不足

一项社会政策出台之后,需要政策资源的支持才能运作和执行。一般地讲,政策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支持。目前,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政府的财政投入。虽然国际上对卫生支出应占gdp的份额一直没有定论,但是大部分国家的卫生支出大于gdp的8%。我国一直以来在医疗方面的支出明显偏少,卫生总费用及其占gdp的比重近年来虽有所增长,但依然不足6%,且这一比例还在缓慢降低,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我国的卫生总费用的支出结构也存在着很大问题,城市和农村的卫生投资出现严重的不均衡局面。

(四)农村医疗保障所需资金筹集困难,医疗保障制度覆盖率仍然很低

目前,农村合作医疗仍然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形式。合作医疗所需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户、县乡政府、村集体和农村企业。在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农村企业不发达,所以无力负担医疗费用的农户出资反而成了合作医疗资金的主要来源。不少基层县、乡政府财政紧张,导致对合作医疗的投入严重不足,财政投入启动资金缺乏,前期的医疗保障得不到很好保障,农民参保率不高,基金规模太小,医疗体系覆盖率偏低。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在不少地方有过两次恢复合作医疗的努力,但是重建的合作医疗体系往往由于筹资困难、设计缺陷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持续时间很短。所以广大农村地区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现在仍然很低,现存的合作医疗也主要分布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

(五)农村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

实行财政分级管理体制后,不仅对卫生院投入减少,也使卫生行政部门对农村卫生机构缺乏有效的调控和监督,原有的医疗卫生保健网功能减弱了,依照农村行政设置的医疗卫生网点中,有不少网点业务量不足。同时,县乡医疗卫生体系机构重叠、人员臃肿的现象也比较突出,造成农村卫生资源不足与浪费并存的现象。乡镇除了卫生院外,还有计划生育站等机构,这些机构大多自成体系、自己进行小而全的建设,不仅造成医疗卫生设施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浪费,而且增加了不少非专业人员,提高了机构运行成本。

(六)农民素质局限,文化于扰因素很大

由于农民自身思想认识的局限性,看问题只看到眼前利益。一些年龄结构比较年轻、成员身体较好的家庭不愿意参加合作医疗。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家庭认为合作医疗保障的水平太低,也不愿意参加。只有那些年龄结构比较大、健康状况比较差、经济收入比较低的家庭才是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由于允许自愿参与,这导致合作医疗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合作医疗的积极参与者,往往又是家庭经济困难的人,造成合作医疗基金的资金到账率不高,使本身实力不厚的基金更加雪上加霜。面对高风险的参保人群,合作医疗基金很难支持。

(七)农村医疗市场体系不完善

1.个体诊所遍地开花,由于体制因素、经费不足、人员培训困难、医疗成本的提高等原因以及医疗卫生人才的流失和个体诊所的挤压,乡镇卫生院大多门庭冷落,拖欠人员工资比比皆是。卫生院设备陈旧,设施不齐全,只能应付一些较轻的常见病。农民是小病上药房,大病上市医院。而个体诊所因为医疗成本低,行医准入门槛低,利润丰厚,纷纷涌人社会,现在个体诊所一个村三四个,一个乡镇七八个,甚至更多。

2.个体诊所医药用品进货混乱,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多。个体诊所大部分从小的、不正规的药店进廉价药品、注射器、输液器、检验试剂,甚至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的疫苗,并高价出售。为应付检查,个体诊所只从正规药店进少量药品和医疗用品。此外,个体诊所多数没有行医许可证,而上级主管部门对违规经营者仅作罚款和没收器械等轻微处罚。

3.医疗卫生知识水平低,技术设备落后。农村卫生院多数没有阅览室、图书馆,医务人员也不订阅专业杂志,医疗技术水平低下。而个体诊所医生更是胆大包天,唯利是图,“包治百病”。由于不少病人得不到及时、对症治疗,小病被看成大病,最后出现病危。有些个体诊所缺乏必要的消毒灭菌输血设施也敢开刀,做阑尾、胆囊的切除手术,这种乱医乱治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对其进行整治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我国农村传统医疗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未能得到及时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瓦解了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所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导致了农村合

作医疗的大面积滑坡。时至今日,新型的行之有效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这一切都是因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改革步伐没有跟上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所致。

(二)农民认识观念上的误区和滞后

农民普遍认为政府不会把农村医疗卫生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来抓,同时也不认为政府有能力解决农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从而不能够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进行配合,导致政府部门对农村工作效率低下,同时也影响到建设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进程。

(三)农村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不高,个人在医疗保障上的支出能力较为低下

巨大的就业压力、家庭压力和收入压力,以及对未来不确定性的压力,使得部分农民还不会在医疗保健方面投入很多。医药费用上涨幅度过快,医疗保障制度尚没有建立,农民绝大部分属于自费医疗群体的现实,使得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降低,进一步制约了农村医疗卫生的发展。

(四)农村地区落后的历史文化因素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传统的生活习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健康水平的提高。加上传统文化中讳疾忌医的习惯和中华民族隐忍的特征,在不威胁到生命的情况下,对疾病采取的是能忍则忍、能拖则拖的态度,另外各种各样的民间验方、处理某些疾病的约定俗成的方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的就医行为。

三、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货币化的程度加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也进入一个体制创新时期。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有较明显的二元经济特征,农村医疗制度创新也受到许多约束性条件的制约,如农业生产特点、经营模式、家庭结构、收入水平、文化习俗乃至医疗条件、医政管理体制等等。因而,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不能一蹴而就,应根据农村自身的特点和今后农村经济的发展从局部人手,逐步推进,走“渐进式”发展的路子。

(一)建立长期稳定的农村医疗保障的资金筹措机制,实行政府、集体经济与农民三方合理出资的办法

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首要的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必须建立长期稳定的筹资机制。农村医疗保障资金可以分为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医疗救助是政府社会救助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应由政府民政救济机构负责。政府应该建立独立的医疗救助基金,通过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和发行福利等方式筹集。对于基层政府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经济实力不足的,中央和省级政府应给予补助。大病医疗统筹资金的筹集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事情。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筹措农民大病医疗统筹资金,单靠政府、村集体经济、农民哪一方都是比较困难的,必须三方齐心协力,共同出资。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不同的地区三方出资比例可以有所不同。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出资的比例可以少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多一些;其他地区,政府出资则应多一些,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出资可以少一些。

1.各级政府都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目前,全国大多数农村经济还不发达,大部分农民还不太富裕,对医疗保障可以出资的程度十分有限,没有政府的出资支持,单靠农民自己出资,大病医疗统筹很难办好。各级政府都应将对农民医疗保障的支持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中每年有所安排。从2003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便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给予资金补助。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也应对农民的大病医疗统筹给予资金补助,上下齐心协力,这件事才能办好。在补助资金使用上不应“一刀切”,上一级政府对所辖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有一定的重点支持。

2.农民个人应出资才能加入大病医疗统筹。这样做有利于增强农民的责任意识,也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普遍做法。对于农民的出资在现阶段应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当前,如何增强农民的互助意识和保险意识,调动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积极性,是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农村的卫生机构、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都应配合基层政府做好农民参加医疗统筹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应通过建立大病医疗统筹,增强农民抵抗大病风险的能力,切实让农民感受到新制度的好处,从而自觉自愿地出资参加医疗统筹,以不断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人口覆盖面。

3.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也应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出资。农民的医药费用是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应该支付的劳动力成本,同时,大病医疗统筹制度的建立也关系到“文明村”、“小康村”的建设,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理应出资。比较富裕的地区,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还应尽量多出一些钱,适当提高当地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1.在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仍应继续推广和完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从当前我国农村的实践来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模式有福利型合作医疗、风险型合作医疗、福利—风险型合作医疗、合作医疗健康保险等多种。但实践证明,现阶段我国的各种合作医疗保险模式已不具备普遍适应性,不可能成为新时期农村医疗保障的主要形式。另一方面,合作医疗制度有其特有的优势,在农村不发达地区尚具有适用性。广大农村落后地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人均收入和医疗支付能力还将处于低水平线,维护“低水平,广覆盖”的合作医疗是保障农民初级医疗需求的合理机制。同时对原有合作医疗机制实施中暴露的问题,应采用相应的完善措施。

2.在发达和中等发达的农村地区应推行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当前,从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情况出发,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民建立大病医疗统筹上,即建立一种民办公助性质的、以分担农民大病医疗经济负担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政府、农民、集体经济和乡村企业集中有限的经济力量,重点解决农民患大病无钱医治和因治疗大病导致返贫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民大多数是温饱有余,但抵御重大疾病的经济能力还十分脆弱,我们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解决农民医疗保障中的主要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不很富裕,农村集体经济和地方政府可以拿出用于农民医疗保障的资金十分有限,大部分农民能够对医疗保障的出资一般也比较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农民的医疗保障既“保大病”又“保小病”,在经济上难以兼顾到。应该集中有限的财力去分担农民的大病医药费负担,这样就可以在缓解或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取得明显的效果。同时,“保大病”不“保小病”也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只需要在乡镇设立管理人员即可,管理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因此,全国农村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的工作从总体上应推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各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疾病谱不同,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筹资水平、报销比例也应从实际出发,不要求一致。对比较富裕的地区且已经实行了“保大病”又“保小病”的农民医疗统筹、又受到农民欢迎的,应该支持他们继续进行下去,不强求全国统一。

3.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在东部沿海农村及城市郊区等生产力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的富裕地区,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条件已基本具备,应采取措施,全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的各项制度及服务网络。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应纳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范畴,农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向城镇过渡,甚至结合。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已经开办了各种各样的医疗保险项目,可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要。但是商业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一般来说保险项目的保险费较高,且缺乏社会共济性,在承保时往往排斥健康状况不良的人群参保,这使得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不具备普遍推广的条件。但是,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农村,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满足富裕农民较高的医疗保障需求时,农民可以自愿寻求商业保险的保障,以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需要。

(三)建立对农村低收入患病人群的医疗救助制度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是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也是大病医疗统筹的重要补充措施。目前,我国农村有贫困人口2820万人,还有几百万五保户家庭,在广大农村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帮助低收人人群解决医疗负担问题,提高他们的健康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医疗卫生社会公平性的重要体现。

农村医疗救助应由基层政府负责。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的患病人群,应该包括四部分人,一是贫困户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二是五保户;三是因患病等偶然原因造成返贫的家庭;四是为公众安全受伤而又没有医疗保障的人。农村医疗救助的形式,对于上述前三种人,在建立了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应该首先资助他们参加当地组织的大病医疗统筹;在这些人患病按有关规定报销了部分医药费后,经济上仍然有困难的应该给予医疗费用补助。在没有建立大病医疗统筹的地区,可以直接对救助对象给予一定的医疗补助。

(四)应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机构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有健全的工作系统。中央已明确卫生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工作机构的建设必须尽快到位。目前,国家卫生部和省级卫生部门的“三定方案”中尚不包括这一项工作职责,也没有负责这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及人员编制,大部分市县也是这种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的工作必须从组织上落实,有机构负责,形成从上到下的工作系统,农民的医疗保障事业才能走上正常的工作轨道。对于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在制度上应该明确其性质。在目前的体制下,建议将农村合作医疗组织明确为民办公助性质的社团组织,纳入相应的法规管理。

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工作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关系到保护农村生产力、振兴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对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我国农村经济还不够发达,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不可能由国家和集体全包下来,也不能完全依靠农民自己负担。过去我国一直实行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解决90%以上农村人口的医疗问题。然而,从合作医疗纵向的历史和横向的现实情况来看,在新的条件下,其运行在大部分地区是不成功的。但是合作医疗的不成功并不代表农村不需要医疗保障制度。我们面临的是一个制度的选择问题。而今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要考虑的核心问题是要让该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符合民众需求、具备完善的制约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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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9

关键词:“新常态”;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是人口总数超14亿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比例约占45%,随着经济发展逐步进入“新常态”,新的机遇、挑战也随之而来。就社会保障中的农村医疗保障而言,如何全面认识医疗保障的发展新阶段,同时应对改革现实中所面临的困境,借力于“新常态”,缓解农民求医不易的现象,保障我国庞大的农村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构成部分。

一、“新常态”的基本概念

“新常态”这一新名词逐渐在当今社会流行起来。这一概念是于2014年提出,用该词描述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新阶段。并在日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阐述了“新常态”的四大特征:经济方面,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经济发展方式方面,由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经济结构方面,由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存的深度调整;经济发展动力方面,由传统增长点转向新型增长点。在我国,“新常态”不仅包括经济方面,也涵盖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将逐渐发展为我国未来社会进步的重要依据。

二、“新常态”对我国医疗保障的影响

“新常态”的稳步推进,使我国政府更为关注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将对我国医疗保障造成一定的挑战。经济由高速转为中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势必放缓未来某时期内政府对医疗卫生保障的投入力度。自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以来,政府在医疗保障上给予了大力的财政支持,已取得了巨大的成效。医疗消费及医疗保障的快速提高,将从一定程度上造成城镇居民、职工、农村人口等人群的医疗保障基金出现安全隐患,本文仅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角度进行阐述。

三、“新常态”下我国农村医保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国历史长河中收获了非常傲人的成绩,但因其自身固有的弱点,以及未能随农村社会经济的变化而及时调整,逐渐显露了一系列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1、统筹层次低。据统计,世界国家医疗卫生投入占gdp比例平均水平是9%左右,中低收入国家的医疗水平也在5.5%,而我国医疗卫生投入在gdp中的比重仅有2%,这种投入比例是难以同我国目前的经济软实力相匹配的。中央财政支出不足和地方财政支付差距大,是造成整个社会医疗保障能力水平较低的重要原因。

2、资源配置失衡。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分工较为明确,村级医疗机构以负责门诊服务为主,乡镇、县级医疗机构以承担门诊和住院服务为主。但城市与农村的医疗资源配置结构有失平衡,在农村,医疗资源通常较为匮乏,无法满足农村日常医疗保障需求量,距离“人均享受医疗保健服务”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医护人员缺乏比较严重,阻碍了农村医疗保障的进程。

(二)原因分析

1、经济落后。目前,我国新型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参保,政府给予相应财政补贴的医疗保障模式。由于农村人口众多且并未集中居住,个别地区交通不便利,经济发展水平极度落后,医疗资源极其有限。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农民的收入状况出现了极为明显的落差,部分地区农民难以承担昂贵的医疗费用,这直接影响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进程。

2、医疗资源缺乏。目前,我国农村医疗机构医疗资源缺乏,医疗设施和医护人员难以应对广大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在当代的农村医疗团队里,缺乏严格标准的医疗技术培训,现有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难以获得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医护人员缺失及医疗水平较低,是农村医疗保障难以得到快速进展的关键因素。

3、管理制度缺失。在农村医疗保障发展过程中,现存体系运行与资金划拨的分割格局,无法满足农民对于医疗保障的需求,不利于建立稳定的农村医疗保障机制。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农村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障依然无法获得有效解决。农村流动人口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低,不能异地享有医疗保障是较大的问题。

四、“新常态”下我国农村医保制度改革的策略及思路

(一)适应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建设状况是改善民生、合理调整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的迫切需求。我国一部分地方已经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医疗需求,建立了具有地域特性的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收效明显。我国要坚持保基本、全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全方位提高农村医疗保障覆盖率,使统筹层次与经济发展状况相协调,确保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二)稳步提升医疗水平,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大建设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力度,扩大医疗服务的覆盖面积,提升农村医疗保障能力。改善医疗环境和医疗设施,让农村人口享受满意地医疗服务质量,有利于提高农村医疗保障的吸引力。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对农村医护人员组织培训和外出进修,提高农村医护人员专业水平,引进优秀医护人员,扩大农村医疗保障队伍。

(三)加快完善法律制度,确保有法可依。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农村医疗保障法律制度,各项政策才能有效落实。需加快对其的完善落实,从而实现农村医疗保障运行体系中的有法可依,满足农民医疗保障需求。

1、建立以《农村医疗保障法》为主导的法律体系。应形成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农村医疗保障法》为主导,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法规为主体,以地方立法机构制定条例为补充的法律制度,就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发展水平、医疗配置、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等问题作出明文规定,使农村医疗保障建设具体化、扩大其可操纵范围。

2、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障监管制度。卫生部门需要全面承担起医疗服务的监管职责,在规划城乡之间医疗资源、扩大医疗服务市场范围等角度,建立起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辅之以全方位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同时,要通过信息化来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系统的合理运行,这是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其监管水平的重要方式。

(四)把握“新常态”下的医疗保障发展机遇。经济发展逐渐进入“新常态”,由此带来的医疗保障制度发展机遇也应同时把握。以吉林省为例,2016年15日,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长春新区的批复》。批复称,要把建设好长春新区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为促进吉林省经济发展和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吉林省的定位是建设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窗口,这对于发展外向型医疗高端服务产业是千载难逢的机遇。应有效把握该机遇,大力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将“医养结合”的创新型养老服务业早日引入农村在内的各个阶层中去。总之,通过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和完善法律制度,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会稳步发展,农民医疗水平会显著提升,对于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者:王鸿儒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农村医疗资源范文篇10

关键词:医疗保障;执行困难;政策分析

一、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阐述。

公共政策执行是正常过程的时间环节,是将公共政策目标转化为政策现实的唯一途径。国外学者对公共政策执行的定义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如琼斯等,十分关注公共政策作为行动指南的指导作用,认为政策执行的关键问题在于政策执行机关如何采取政策行动。政策行动坚强有力、行动方法切实可行就可以较为顺利地实现政策目标,合理的政策执行行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政策决定的不足;另一类如格斯顿等,则强调执行组织机构的作用,认为既定的政策是否能够得到忠实的执行,关键在于政策执行机构在主观上是否能够充分理解政策的含义,是否愿意毫无保留地支持政策决定,在客观上是否拥有足够的能力和资源。

综合以上诸种界定,中国学者宁骚在《公共政策学》一书中的观点是“所谓公共政策执行就是正常政策执行主体为了实现公共政策目标,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作用于公共政策对象,使公共政策内容变为现实的行动过程”。

二、问题: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困境。

在我国农村,多数农民从事着收益低下、剩余很少的农业劳动。在收入增长缓慢的前提下,农民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疾病、养老和贫困,而疾病与养老相比,风险更大。因此,农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第一需求是医疗保障。

目前的医疗保障基本上是农民自我保障。在医药价格猛涨的情形下,农民医疗费用支出急剧增加,医疗费用攀升的幅度超过了农民实际收入增长的幅度,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农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在农村,小病经常不看,大病看不起,一旦出现大病,则整个家庭陷入经济困顿之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极为普遍。农民对社会医疗保障的需求很大。既然农民存在着对社会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而政府原有的合作医疗体系已经解体,医疗服务的供给不复存在,那么,政府恢复和重建农村医疗保障的政策为何无法实施,达不到预期的政策目标和效果呢?

三、解释:政策行动者的视角。

本文主要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认为制度或政策给博弈中的行动者提供了一种激励机制,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改变行动者的行为倾向。好的或成功的制度与政策能够通过激励机制和约束条件的变化改变行动者的行为方式或倾向,从而实现政策的原有目标和预期效果。本文将根据不同的政策行动者面临的约束条件和激励机制,从不同的政策行动者相互博弈的视角解释农村医疗保障这项公共政策执行困难的原因。

1.中央政府在财政紧张的约束条件和没有农民群体政策压力的激励机制下,对重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资源投入不足。

一项社会政策出台之后,需要具有政策资源的支持才能运作和执行。一般地讲,政策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其中最重要的是财力的支持。目前,农村的医保政策主要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财政投入。中央政府主张“举办合作医疗,要在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筹资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其实,中央政府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财政支持严重不足。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作为整个社会保障的组成部分,具有公共产品的特点,即具有消费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它能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持久繁荣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主要由政府组织生产和提供,政府也理应承担起供给的责任。那么,中央政府为什么没有为农村医疗保障这项社会政策投入配套的财政支持呢政府在财政紧张的约束条件下,用于社会保障的资源比较有限。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发展中经济向发达经济升级的过程中,政府需要解决的公共事务很多,因此,中央政府财政能力肯定存在不足的情况,许多国家都遇到财力不足的危机。中国公共政策的制定不是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公共选择,而主要是政府单方面供给公共政策的形式。作为医疗保障政策目标群体的农民对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力量是微弱的,他们没有谈判和制约的力量。在政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中,农民缺乏进行利益表达的途径,也很少有其它途径可以实现群体的政策主张。

因此,政府在既有的财政资源约束条件下,肯定优先处理其它政策问题,而忽视甚至放弃在农村供给公共产品这种政府本应承担的职能。

2.中央政府职能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政策行为同样没有为政策执行提供有效支持。

中央政府虽然决定”恢复和重建“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但是,对于资金来源,各职能部门的观点不一,它们的政策措施是相互矛盾的。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公共政策解决公共问题,但是,这些政策,尤其是各个部门出台的政策都服务于不同的政策目标,例如民政部的规定是为了重建合作医疗的目标,而农业部的政策是为了减轻农民负担,这两种目标都是政府在特定时期中选择的目标,因而发生政策措施的冲突与矛盾。

在中央政府较弱的政策激励机制下,很难促使更多的地方政府重视农村医疗保障。由于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和评价中,城市的社会保障远比农村的社会保障重要。因此,地方政府主要将资源和精力更多地放在城市而不是农村。

3.作为政策行动者的农民无法为建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承担主要责任。

由于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缺少各级政府相应的财力支持,而社会政策又不能离开经济资源而获得有效执行,因此,实施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政策的重要资金来源是向农村中的广大农民筹集。

首先,进入90年代以来,虽然中央政府采取了各种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但是农民收入增加有限,而且农民的税赋负担却非常沉重。因此,农民为合作医疗所交费用虽然从绝对值来看并不算高,但是它在农民的家庭年收人中所占的比例是大多数农民,尤其是广大的中西部农民承担不起的。??其次,农民不太相信建立合作医疗制度能给农民带来很大的好处。因为根据经验,农民认为在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不平等的待遇。农民没有相应的措施保障基层政府从他们其身上收走的钱,能够用于医疗保障,这些钱很可能成为基层政府又一项乱收费,最后落入干部的腰包。

根据笔者对农村医疗保障政策的相关行为者的分析,由于中央政府没有为农村的医疗保障政策投入配套和充足的经济资源,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也同样没有能力或者没有动力为农民建立医疗保障制度,而农民个体又因收入增长缓慢、对政策的某种不信任,导致农民没有能力或不愿为农村医疗保障单独”买单“。因此,我国目前的农村医疗保障政策遇到了实施的难题,很难达到政策制定者起初所订立的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的政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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