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习论文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3-15 07:13:21
法学实习论文篇1
〔关键词〕法学教育;专业实习;实践教育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这一点业已成为国内外法学教育界的共识。但如何在法学教育中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多年来众多国内外法学教育家都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在我国,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理论与实践结合的重要途径之一,已被广泛运用于法学专业教学中,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了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司法改革等种种制度变迁带来的挑战,各法学院校系都提出了各自的应对方案。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法学专业实习已出现了形式化和走过场的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本文通过国际经验的比较,①分析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结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多年的法学专业实习的改革经验,提出解决法学专业实习当前面临的问题的一些思路,以期引发对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问题的更深入的思考。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困境
我国高等法学院校(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曾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专业实习,并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并基本形成了以集中实习(即由学校的教学管理部门在正常的学时中集中安排实习时间)为主的实习方式。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法学专业实习的持续推行却遇到了困难。
首先,随着包括法学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过渡,各法学院校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仅以我院为例,法学本科招生规模已由1995年的32人增长到2000年的250人。各法学院系的共建实习基地的容纳能力已远远跟不上法学院系学生数量的增长速度,继续由法学院系负责联系安排专业实习已不现实。同时,与急速扩张的学生规模相比,实习经费更加捉襟见肘,更增加了共建实习基地的困难。
其次,为克服上述问题,目前大多数院校(系)在法学专业实习中以学生自行联系取代了由学校同有关单位(如实习基地)联系的组织方式,但由于缺乏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实习形式化趋势严重。我院自允许学生自行联系以来,自行联系实习呈逐年上升的趋势。1999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49%,这一比例较1998年增加了24%.而2000年自行联系毕业实习的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则进一步提高到69%.以学生联系为主的实习模式,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监督机制不完善都会为毕业实习流于形式提供制度的温床。
第三,严峻的就业形式和“学历高消费”的热潮对法学专业实习形成极大的冲击。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而较优的时间安排是第6学期结束后,通常安排在第7学期。但这一时间安排正好同毕业生就业、考研时间冲突。在实践中,学生倾向于在有未来工作择业意向的地方实习,同时也倾向于自主、优先地选择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而更多采取自行联系的方式。由于当前存在片面追求高学历和盲目人才高消费观念,再加之本科毕业生严峻的就业形势所激发的“考研热”,使自行联系实习的方式往往成为考研同学的“安全港”。
第四,终身教育思想和全面素质教育思想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冲击。终身教育(educationforalloutlife)思想的教育观念,改变了原来的“一次教育,终身受益”的传统教育思想,从而在继续教育制度和职业教育制度的协调配合下,大大减轻了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压力。从而促使法学教育者反思:四年的法学本科教育应当培养出怎样的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法律人才?专业实习是否不可替代?另外,在全面素质教育的教育思想的指导下,在学生的总学时数受到严格的限制的情况下,如何处理“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的关系?如何科学安排专业实习时间,更高效地利用有限的专业课程学习时间?
二、影响法学专业实习重要程度的因素
法学专业实习在推行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在法学教育界引发了对法学专业实习的基本问题——即法学专业实习必要性的质疑。北大已在本科教学计划中取消了法学专业实习的学时安排,只保留了该门课程的名称。而更多的院校则对实习持一种弱化管理、听之任之的态度。当然,也有少数院校坚持改革以克服法学实习的形式化倾向。
进一步地,通过对国内外法学院校有关法学专业实习安排的考察,我们发现法学教育的目标、法学教育的层次、法学职业教育体制等因素对法学专业实习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1.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法学教育的目的,就是要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20世纪30年代,东吴大学法学院孙晓楼教授在其所著的《法学教育》一书中指出,“法律教育之宗旨及计划是:要以严格之方法,培养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创造精神及善于适应时代需要之法律人才。”几十年后,在人类即将从工业经济时代全面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转型期,上述要求依然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法律人才。具体而言,法学教育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中,一是要改革现行法学教育体系不甚合理的地方,推行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构建适应21世纪知识经济需要的法学教育体制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二是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为立法、司法等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和从事法律辅助工作的高等技术应用型法律职业类人才,如法律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还要为各行各业尤其是行政管理部门和经济部门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
法学本科教育应当以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目标。在我国,我们的社会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产生大量的法学大师。正如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所言,大师不靠教育创制,而是凭天赋自我造就。培养应用型、能力强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应当成为法学本科教育的目标。而达成这一法学本科教育目标的核心工作就是着重对学习能力的培养和实践能力的提高。法学专业实习正是促进本科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采取的有效措施。
2.法学本科教育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层次对法学本科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自1904年清政府建立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所法学教育专门机构———直隶法政学堂以来。已近百年。〔1〕回顾中国法律教育发展之路,虽历经坎坷,却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形成由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教育构成的既有学历教育、又有非学历教育的从中专、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法律硕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层次结构。〔2〕但是中国法学教育体系的不成熟和不科学的地方性的缺陷也日益凸现。
随着法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增强,法学教育的层次结构、法学教育的起点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层次结构的重心将向上移。高等法学教育要坚持本科为基础,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大力发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称jm)研究生教育,形成本科、硕士、博土教育之间合理的层次结构。
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培养应用型人才和学术型人才的双重目标。要在尚以“应试教育”为主的高中教育基础上完成的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积极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实践教学仍是重要的教学培养模式。能充分体现学生自主性、社会性、专业性的法学专业实习也必将在现在及将来一段时期存续。另一方面,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理论研究必须以对社会的充分认知为基础。正如世界教育联盟总裁、日本著名学者奥田真丈在“日本大学改革的现状与课题”的演讲中所言,“广阔的视野及社会分析综合能力”是大学生首先须培养的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使法学理论研究具有实践意义,才能培养有价值的学术型人才。因此,无论是培养哪一种人才,都要以人为本,按照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强调包括专业实习在内的专业实践的重要性。
3.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对法学专业实习重要性的影响
是否具备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学专业实习对于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性。
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法律职业一般分为三种主要类型:第一类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第二类是从事法律教学、科研的教师、专家。第三类是法律辅助人员。与此相适应的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学教育:一是普通高等法学教育,二是高等法律职业教育。研究发现,法学教育成功的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职业教育制度与高等法学教育相配套,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相分离。不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普通法系国家,要培养出能直接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一般至少需6年~7年,其中包括注重素质教育的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和职业前培训阶段。因此,法学专业实习并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必须的要求。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以高中毕业为基础的法学本科教育中,法学专业实习常作为一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教学方法融入法学本科教育中。
而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律职业教育长期作为一种上岗后补充学历培训而存在,因此,法学本科教育担负着素质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双重任务。尽管我们在推进司法改革和法学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提出了应当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根据法律职业对从业者的特殊要求,按法律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建立起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培训和终身化的法律继续教育相互衔接、一体化的教育培训制度。但在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学职业教育体系前,在今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法学本科教育仍将担负重要的法律职业教育功能,以在法律机构实践为主的法学专业实习仍将是未来法律人才职业生涯的重要阶段。
三、法学专业实习的实践探索
如前所述,法学专业实习在很长一个时期仍将是法学本科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法学专业实习遭遇的困境并非是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我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积极研究相关的理论,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只有在制度上不断创新,才能有效克服当前法学专业实习遇到的困难,充分发挥这一制度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尽管在不同的制度背景下,国外法学专业实习在实习的必要性、内容、目标以及实现方式等方面都和我国有着明显的差异,但国外法学院在法学专业实习的制度设计上仍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可资借鉴。在设计法学专业实习制度时,学校的特点(如在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位置、学校资源的优势、法学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地区的特点(如法学专业人才需求的地区偏好、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等)都是影响制度安排的重要的因素。
1.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教学计划的安排则应更为灵活
比较发现,在是否将实习纳入学分管理以及是否将其定为必修课的问题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在美国,由于其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特点以及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普遍采用以及其法学初级学位立足于本科教育基础之上的特点,使美国的多数法学院并不强调学分管理或其必修课属性。耶鲁大学法学院在其j.d教学计划中将实习计划(clinicprogram)列为选修课;纽约大学法学院则不将实习计划作为独立课程,而只视其为一种教学模式。而在大陆法系的德国,尽管存在法律职业准备阶段的实习,但一些著名的法学院仍然强调法学专业实习的重要性,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实习被列为必修课纳入管理。
我们认为由于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环节,是完成从认识——实践——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的关键,因此,不能搞成形式化。在实践中,迫于升学、就业的压力,专业实习形式化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院长期坚持将法学专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从而强化学生对实习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
在时间的安排上,除了根据专业理论课开设的情况安排法学专业实习在四年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合理时间外,是否将其纳入正常的教学周期更是有待思考的问题。在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实习被分成两个阶段,即入门实习(einfuhrungs)以及深入实习(vertiefungspraktikum),由学生在假期里完成,分别为期4周和9周。我院的实践表明,第6学期结束时,主要的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均已学习完毕,是安排法学专业实习的较佳时期。同时,为更充分地利用假期社会实践和在校课程学习时间,我们将专业实习时间调整到第6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到第7学期的第5教学周止(通常为7~9月)。
2.学生自主选择与院系在法学专业实习环节扮演的角色转换
与对部分国外法学院的初步调研结果显示,国外各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习采取的是一种学生自主选择的模式。专业实习环节不同于理论教学环节,同理论教学环节相比,学生的自主性显得更为重要。首先,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权,可以克服强行安排的弊端。我院的专业实习经验显示,在院系组织的情形,由于实习单位的安排与学生的主观意向的差异,会挫伤学生主动投入实践学习的积极性,同时也妨碍了学生个体优势的发挥。其次,招生规模的扩张速度远远超出了实习基地容纳能力的扩张速度,采取以学生自主选择为主的实习模式也符合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
在法学专业实习中,学校更多扮演的是机会提供者的角色。例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就设有了eromen.franklegalservicesorganization(lso)和yaleenvironmentalprotectionclinic为法学院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我国国内的著名法学院如北大、清华、人大、武大等法学院也都有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实习基地以规范化的管理、指导老师丰富的经验等优势仍成为学生的首要选择。此外,由于各地区开放程度的差异也使得实习基地可以为机会不多的学生创造更多、更好的实习机会。
3.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法学院系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监管不力是引起当前法学专业实习形式化的根本动因。国外法学院对学生实习通过加强学生的实习申请和实习效果评定进行。在对学生申请的审核方面,着重于实习单位的选择和实习计划安排。例如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明确要求实习单位须与专业紧密结合,同时要求学生提出计划详尽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而大多数美国大学法学院则鼓励跨学科的(interdisciplinary)实习计划,如耶鲁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半年强化实习(intensivesemesterexperiences),可以跨学院进行,学院着重考察实习计划,对实习单位并没有特别规定。
在实习成绩的考核方面,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采用的是将实习学分区分为不分等级的学分(ungradedcredit)和等级学分(gradedcredit)两部分以及实习导师和院内教授共同评测相结合的方式。而在澳大利亚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麦卡瑟分校,对实践技术教学中的实践部分的评测则采用与理论部分相同的分等级计分法(即从不及格到优秀)〔3〕。
我院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借鉴各国经验,在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的同时,特别注重通过加强实习的动态管理实现对专业实习的有效监管。在多年的毕业实习实践中,已初步形成实习前申请审核、实习期间监督以及实习结束考评的动态管理模式。所谓实习申请审核,是指由参加专业实习的同学在开始实习前须拟订详尽的实习计划,并向实习指导小组提出书面的正式申请,在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鉴于我院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对实习单位的选择只是提倡与法学专业密切相关的单位,例如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但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工商企业等也并不属禁止的范围。实习申请是否可获同意主要在于实习计划的详尽与否以及是否可以实现专业实习的目的。超级秘书网
以学生自主选择的实习模式大大提高了院系监督的成本,且不能确保监督的有效性。因此,实习期间的监督和科学的考评方法是确保实习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我院采取了强化实习课老师和实习地指导老师的合作的方式,对专业实习的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考核的评测方法。实习地指导老师的意见在对学生在实习地的表现的评价上将是主要的参考依据。实习成绩的另一个组成部分是实习论文的成绩评定。考虑到专业实习与校内课程学习在性质、评定老师在学生实习表现的信息不完全、实习单位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我们计划改革专业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改百分制为等级制,以提高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监管的有效性。
我们相信,认真反思我国法学教育界近十多年来的发展过程中的法学专业实习理论和实践,为法学实践教育寻求新的实现途径,对开创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会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方流芳。中国法学教育观察〔a〕。贺卫方主编。中国法学教育之路〔c〕。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法学实习论文篇2
1.1一般资料
将2011年8月~2013年8月间来我科室实习的72名护生采用随机的方式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36名。护生的年龄在20~24岁之间,平均(21.9±1.33)岁,护生均为女性;大学本科学历的39名,专科学历的33名。实习周期为3周,带教老师由科室的主管护师以及护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通过分析,所有护生的年龄、学历等一般资料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对照组的实习生使用传统的带教方法进行带教,具体流程为:入科-分配老师-带教老师随机完成教学大纲-出科前2天进行理论与实践操作技能的考核。观察组实习生进行临床路径式教学法进行带教,具体流程为:入科-介绍-确认带教老师-老师严格按临床路径计划开展带教工作-出科前2天进行理论知和实践操作技能的考核。护士长以及资深主管护师根据实纲要求以及本科室的特点编制临床路径护理带教表,具体如下:第1周:带实习生熟悉科室环境、掌握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以及本科室制定细化的实习内容;掌握入院患者特点与基础评估方式,了解常用药物的使用方法及禁忌;掌握饮食护理和分级护理的特点,掌握与患者及医生等人员的沟通技巧;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等。第2周:掌握护理基础操作方法,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各项基础护理服务;掌握各种操作仪器的使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项;掌握各种疾病并发症的观察和预防,在老师的指导下参与疾病的抢救治疗工作。第3周: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通过疾病临床路径表为患者提供正确的健康教育指导;组织实习生参与护理教学、常规的业务查房;参与专科病例的教学探讨活动、有自己的疑问和见解;最后完成出科的理论与实践技能考核。
2结果
观察组与对照组实习生的理论知识、实践操作技能的出科平均成绩分别为(91.52±4.6)分和(84.5±7.0)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实习生的满意度为97.22%,对照组实习生的满意度为80.56%,两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法学实习论文篇3
关键词:讨论式教学法 高职校 物理教学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b)-0200-02
讨论式教学法是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过程,增加教师和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协调和交流的一种教学方法。学生围绕某一中心内容进行讨论,可以激发学习热情,集思广益、加深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起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效果。
针对我院新生来源文理兼收、物理基础差别较大、对物理课程学习兴趣不大的状况,为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新思维能力,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在物理教学中本人引用了讨论式教学法,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 讨论式教学法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课堂教学中教师如果不首先把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那么,再好的教学内容也很难被学生掌握并转化为实际能力的。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首先要结合教学内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习兴趣。而现在的学生文理科兼有(即使理科生源学生也弃考物理),加上生源基础不同,因而相当部分学生对物理课的学习存在畏难思想,根本提不起学习兴趣来。以往在教学中只能尽量减少难度,反复多讲、多练习题,收效甚微。
针对此种情况,经调查分析,本人认为:学生虽然对学习物理兴趣不大,但他们的思维活跃,知识面广,学习热情较高,自主意识较强。关键在于教学方式的创新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引导。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引用讨论法,增加教与学的互动交流.结合教学内容,找到教与学共同的兴趣点,激发学习热情,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如在第一章讲到位移、位矢时,首先提问 “物体的位置是怎样确定的?”“卫星定位是怎么回事?”因学生知道,近些年来,卫星定位已经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旅游中离不开导航。所兴趣很大,纷纷争着发言。在讨论中原来对物理学习感到困难的学生也有了兴趣,加入进讨论的氛围中。然后结合教学内容,引导他们建立位移、位矢等知识。在教师的指点和调控下,使整堂课一直处于生动而有序的讨论的气氛之中。
在讨论过程中,基础较好的学生能够帮助基础较差的学生理解一些问题。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基础是有差异的,通过讨论和争论,能使学习水平趋向一致。学生之间的解释问题更易被接受,胜过教师的苦口说教。
另外,在课堂上,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情绪反应和认知反馈,随时调整教学进程,让学生针对存在的疑问进行讨论。这是一种实用性强的讨论法。在平时的教学中,尤其是在用讲授法授课时,学生会作出各种的情绪反应和认知反馈,教师应及时发现。如当他们表情迷惑时,表明他们对所讲内容有疑难;当他们嘀嘀咕咕时,意味着理解上存在疙瘩;当他们无精打采时,显示学生的身心困倦、缺乏兴趣。这时教师不应靠提高嗓门或硬要求学生集中精力来维持授课,而是应停下来,给学生一定时间,让他们展开讨论,以暴露并解决他们的问题或教师授课的问题。这种讨论看似耽误了时间,实是促进了教学。它使得教学更利于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更利于知识的落实和理解掌握。
如讲刚体的定轴转动时,教师并不觉得有疑难点可处理,但这是学生在中学没学过的内容,他们常会出现嘀嘀咕咕的现象。这正是讨论法应用的好时机。
在习题教学中,让学生发现问题或教师诱导问题而引发讨论。这种讨论法是主体作用发挥最充分的过程,是学生暴露知识缺陷、暴露思维的过程。思维能力是整个能力结构的核心,思维能力提高了,综合能力也就提高了。
2 讨论式教学法在实验教学中的应用
根据实验的内容提出问题或根据实验中遇到问题而展开讨论的方法,谓之实验式讨论法。充分挖掘实验中的问题,创造学生参与的机会和讨论的机会,也是提高学习兴趣,达到实验目的的方法。
在实验中,不应该由教师做一遍,然后学生照样做一下就算做了实验,而应在学生动手进行实验中引导他们发现问题,引入学生参与讨论的模式如图1所示。
在实验中,教师是实验的指导者和组织者。学生由2~3名一组,实验前指导学生预习内容,结合学过的理论知识,让学生讨论实验步骤;在实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相互进行讨论,实验结果的差异、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等,都可以是讨论的内容。通过讨论,加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达到实验的目的。
3 讨论式(教)学习法在学生相互之间的应用
课堂教学(包括实验)毕竟时间有限,而学生在课后的预复习或做习题中相处的时间较多,因此讨论式互帮互学也是一个很有效果的方法。在教学中注意引导学生在课后由基础不一的同学组成学习小组,遇到问题相互进行讨论,互帮互学,点滴积累,使基础差的同学很快赶了上来。这一方法对学生所有课程的学习和学习方法的建立都是很有效的。
4 运用讨论法应注意的问题
教师要革新教学思想。讨论法耗用时间长,教师应舍得让出时间和空间,让出自己长期以来一直牢牢控制的位置。课堂教学中不能讲的太实、太细、太满、太透,防止束缚学生的思维。
要讨论的问题应与学生的实际认知水平相近,最好处于最近发展区。要善于将学生思维激活,让他们各抒已见,允许不同观点的争论,在广纳众议的基础上得出正确的结论。
合理处理教材,做到详略得当。讨论要尽量围绕中心内容来安排,不要在个别偏僻的枝节问题上耗费时间;教学重点难点要突出强化。
对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灵活运用。可根据教材内容、教师的能力及自身特点,适当地变化教学方法,把几种教法组合运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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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论文篇4
(盐城工学院材料学院,江苏盐城224051)
【摘要】材料学院开设的《科研导论》是自主学习的课程,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主要培养学生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思维,是学生学会献检索方法和归纳总结方法,掌握科研成果的分析和处理方法,并能撰写论文,为后期专业课程的学习、毕业论文的开展和以后从事科研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自主学习;科学研究;创新思维
自2014年,盐城工学院材料学院开设了自主学习的课程,此课程主要针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和对科研感兴趣的材料类学生。本课程注重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多方面、多渠道为学生创造学习环境,强调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互动,通过学生的第二课堂活动促进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从科研实际出发,结合科研特点,着重论述典型的科研方法与基本规范,举实例论述科学研究的战略战术与机智运筹,详细论述科研论文的撰写方略、专利申请、参加学术会议要求以及经典科研案例。课程将按照以史带论、史论结合的方式,注重知识性、哲理性和实用性,由浅入深地使本科生了解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初步掌握科研方法的实践与思维技巧,为其本科阶段参加课题研究、撰写较高水平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做好本科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今后从事深入的科学研究打下坚实基础。
1课程的目的和意义
《科研导论》作为本科生开设自主性课程的实验课程,通过学生主动性、自觉性和创新性等综合能力的培养,为学生主动参与科研活动打下理论和实践基础。通过对本门课程的系统学习,使学生全面了解大学生科研的意义、方法、步骤、环节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要求学生掌握和了解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常用的科学研究一般方法,科学研究成果的处理以及科技论文撰写的基本概念和主要作用,并能正确地应用这些知识,分析、思考和解决科研生产实际中遇到的一般问题,掌握科研论文的写作方法,达到提高本科生科学研究能力和拓展知识的目的,为材料专业本科生开展毕业论文的科研工作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知识,为今后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
2课程的实践与探索
《科研导论》这门课程主要介绍科学技术研究过程中常用的感性方法、理性方法、系统科学方法以及科学研究成果的处理和科技论文撰写的一般方法,并以“自主学习”为主。科研过程是参与人员自主创新的过程,“自主学习”是学习者在总体教学目标的宏观调控和教师的指导下,根据自身条件和需要自由地选择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并通过自我调控的学习活动完成具体学习目标的学习模式[1]。设计建立完整的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的教案、电子教案和教学实施方案,并将教学团队的相关科研项目作为具体科研实例融合到教学内容中,引导学生主动、创新性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全部使用多媒体授课,并建立网站实现与学生互动。教案内容包括:讲授内容、基础内容、拓展内容和典型例题等;全部课程资源上网,基本实现网上教学与互动。
根据课程的任务和培养方案,本课程主要包括以下教学内容:
1)科学研究概述[2],重点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涵义、性质和任务,难点是科学与技术的关系。
2)科研课题的选择与确定,重点是确定科研课题的一般原则,难点是确定科研课题的开创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
3)科学研究的方法,重点是科学研究的系统科学方法的原则和作用,科学抽象的一般步骤,理想模型和理想实验。
4)科学研究成果的处理,重点是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方法。
5)科技论文的撰写,重点是课题和学位论文的综述的写法。
6)研究性学习科研,重点是研究性学习作用、本科生科研方略和具体学科的经典科研示例。
在本课程实践和探索过程中,对教师和学生都提出了一定的要求。首先,建立一个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的教师队伍。由学术造诣高、师德好,教学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课程负责人,同时加强教师团队自身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其次,在教学过程中强调“自主学习”的原则,体系学生学习的“讲、练”合一,要求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进行课程教学专用多媒体教室的设备完善和维护、在教学过程中体系学生学习的“教、学、做”合一,教师根据教学过程中的效果进行总结和提高,确保在学习过程中做到“手脑并用”[3]。利用视频媒体,将抽象内容,用录像、影片等形式进行演绎。最后,认真开展教研、科研活动,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学术氛围,鼓励师生积极创作,提高作品质量。
3课程的实践效果
经过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自主学习,本课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学生对本课程评价很高,认为本课程非常重要,为他们后期专业课程和科研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通过学习,学生能积极查阅文献并整理信息资料,比较熟练的利用学校图书馆的网络查询系统,并能有效获取各种数据库所提供的科研和文献信息,为科研活动开展提供前提。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队伍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制定明确的中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包括职称、学历、进修访学等;组织教学活动,广纳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得本课程具备持续、稳步发展的潜力、为本课程的高质量提供可靠的保证。学生的“学生自主学习”,有效的提高了学生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对科学研究产生浓厚的兴趣。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带着科研问题主动思考,查阅文献,并掌握快速学习能力,学会分类归纳总结。在学习过程中,通过科研项目过程的训练和科学研究,学生的创新能力得到不断提高,能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自己的思维分析、总结、归纳、推论。有效的处理实验数据并撰写科研论文,在巩固科学研究有关的理论知识,并了解科学研究的过程和步奏,培养了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4]。
4结语
在《科研导论》的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中,学生对科学研究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并积极参与到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科学研究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科研工作就是从不断失败中前进,在教师和学生的勤恳踏实的努力工作下,科学研究才会有所成功。科学研究讲究一点的研究方法,掌握了正确的研究方法会让科学研究事半功倍。本课程的实践与探索,增加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学术交流,增长了学生的见识,让学生认识到了自身专业知识的不足,促进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并有效的培养了学生的科研素养、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为后期专业课程的学习、毕业论文的开展和以后从事科研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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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淑英.兴趣教学法在《金属材料及热处理》课程中的应用[j].职业教育研究,2013,5:89-90.
法学实习论文篇5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近年来,笔者特别注重对室外实习教学方法进行有益探索与实践,从灌输式实习转向互动式实习,由教师全程指导式实习向教师辅导与学生独力能力培养相结合式实习过渡,将讲述法、比较法、自学法、直观法、综合法、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专题式、多媒体课件、自制录像片放映等多种教学方法进行综合应用,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着效果。在此仅例举4种教学效果比较显着的方法供同行参考。
一、自主学习分组讨论法
此方法是在指导老师的引导下,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在小组充分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把个人自学、小组交流讨论、教师指点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最后进行归纳总结的方法。自主学习分组讨论法倡导学生探究学习,合作研究,不仅能激发学生参与学习、乐于学习的兴趣和动机,而且能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成功欲和表现欲,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首先,教师会把很多有关植物实习的内容纳入到单独开设的植物学实验中,这样做不仅丰富了综合性和探索性实验内容,更是为室外实习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同样在理论课教学计划安排上,凡涉及室外实习的理论,都在实习前讲授完。教师可在植物分类实验课中讲解有关实习的基础知识,如植物标本的采集和压制、检索表等工具书的使用、相关科技文献的检索和论文的撰写方式与格式要求等,培养学生熟练运用检索表能力和科技论文的撰写方法。其次,针对室外实习,教师尽可能提前一个月布置预实习内容,使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自主学习,分组讨论,积累与室外实习相关的论文图片等资料。学生8人一组,以小组为单位建立本组人员所认植物档案。要求学生每人要积累200~250种植物的原始材料,实习基地一般在哈尔滨帽儿山或大庆校园附近。由组长负责组织充分讨论,之后由小组整理出一份植物目录,并制作一份电子文档或图文并茂的ppt提交给老师。再次,预实习过程中,老师会指导学生如何利用互联网资源、图书馆植物图谱、图鉴、植物名录、植物志等工具书及植物图片信息数据库等网址文献资源,通过学生实习前的预习、自主学习和分组讨论,真正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加强了学生对实习地点植物的知识与资料储备,为提高实习效果提供了保证。
二、启发式教学法
根据“植物学”室外实习教学方式开放性、教学内容复杂性及植物种类多样性的特点,笔者采用了以指导老师适当的提示和启发为特征的启发式教学法并将其贯穿于植物实习始终。此法促使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师先对所观察的植物做一些必要的提示,指导学生亲身体验这些特征的认识过程,通过观其叶花果的形态、表皮附属物、用手揉嗅气味、撕裂是否有乳汁、甚至口尝微量等方法进行自主观察,启发学生将自身体验到的结果与所学过的理论联系起来,把植物的形态特征与科的识别要点联系起来,由学生自己确定被观察植物的科、属,再通过查阅《黑龙江植物检索表》,正确鉴定出植物的种名。如:观察白花碎米荠、垂果南芥时,提示学生先观察其外部特征,从而发现它们叶片互生、花白色、十字形花冠、四强雄蕊、长角果,有了这些特征,学生就能很自然地确定他们属于十字花科;再如:观察白屈菜、荷青花时,先提示学生观察撕裂的茎叶是否有有色乳汁,再观察其叶是否互生、羽状全裂、聚伞花序、花瓣四枚、鲜黄色、蒴果,有了这些特征,学生很快就联想到了罂粟科,再通过检索表的查询,全株含血红色汁液的是荷青花,全株含黄色汁液的是白屈菜。通过这种教学,教授学生观察、用术语描述植物的基本方法,培养学生利用工具书鉴定植物的基本技能。
三、研究性教学法
研究性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专题,用科学研究的方式,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教学模式。这种模式对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适应能力具有积极的作用。研究性教学方法中,教师的主要工作首先是设计“问题”,然后是激发学生去思考、设计、总结和报告,工作由学生自主自觉完成。学生以学习小组为单位从教师提供的源于实际的问题入手,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设计和调整工作计划,组织讨论会,最后以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的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在植物实习中减少验证性实习内容的做法,充分体现研究性实习的特点。研究性实习是充分重视科学问题的答案的不明确性、不确定性和未知性。在不提倡具体的科学的答案的前提下,由学生通过植物学的思维过程来探索寻求出科学问题的答案而进行的实习,从而使学生在对科学产生兴趣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并有助于学生科研能力的提高。在每小组都有研究题目的前提下由小组同学根据研究计划和预实习期所查阅的文献资料,采集相关的数据资料,为实习后期实习报告和论文的撰写积累素材。在这一过程中学生们既锻炼了室外调查的能力,又取得了可信的科研成果。
四、多媒体网络教学法
法学实习论文篇6
关键词:化学学习动机;动机研究;研究综述
文章编号:1005–6629(2013)10–0013–04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b
动机问题历来是学习心理学研究的核心论题之一,可以说,学习动机作为学生学习行为的基本推动力,最能反映学生学习行为的目的性和能动性。落实到学科上,可以认为化学学习动机是决定化学学习成功与否的首要因素,当然是研究化学学习的重要课题。
随着学习心理学的发展,学习动机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然而,学习动机与学生、与时代息息相关,因此研究不会毕其功于一役。尤其是在具体的学科教学中,更有不断分析、不断研究的必要。本研究试图从近十年国内有关化学学习动机的研究文献出发,分析在化学学习动机方面的研究特征,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关于化学学习动机的研究工作。
1 研究思路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以cnki数据库中涉及化学学习动机的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为研究对象。笔者以“化学学习动机”为关键词筛选了2003~2012年间的论文,得到73篇相关文章。其中期刊论文有54篇,学位论文有19篇。这些论文的年度分布情况如表1。
2.3.2 化学学习动机状况及其水平的研究
化学学习动机状况及其水平的研究全部采用调查研究法。研究者常参考和借鉴前人关于学习动机问题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中学生的心理特点,自编化学学习动机的调查问卷,研究学生的动机状况及其水平差异。如申宝爱(2004)在借鉴刘克文等学者的问卷基础上,修改调整问卷并开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化学学习的主导性动机是认知动机和自我实现动机,且部分动机类型在男女生、重点班与普通班学生之间均存在着显著差异[3]。赵秀梅(2005)借用多种学习动机理论,自编问卷对高中生化学学习动机、兴趣、归因、毅力与态度等进行调查,得到与申宝爱不一致的结果。一方面高中生学优生与学差生只在浅层次的受迫动机、依附动机等化学学习动机水平上存在显著差异,但他们在学习化学的兴趣上差异显著[4]。吴江明(2008)则依据奥苏贝尔的成就动机理论,在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三个主项目中分别设定评价指标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中学生的认知内驱力高于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重点中学学生的认知内驱力显著高于普通中学,不同年级学生化学学习动机差异极为显著,男生在部分动机和动机总分上明显高于女生[5]。
可见,关于化学学习动机状况的研究受到一定程度关注。研究者往往采用调查法,并运用统计工具进行分析。由于研究依据理论基础不同,研究结论虽也有相似之处,但也常会出现互相矛盾的情况。
2.3.3 研究影响化学学习动机的因素
研究影响学生学习动机的因素方法主要也是调查法。颜红芹(2008)以初三、高中学生为研究对象,发放1383份调查问卷,采用多元回归分析和路径分析,表明成败归因、自我效能、价值观等3个因素对化学学习内部动机产生影响;成败归因、师生关系2个因素对化学学习外部动机产生影响,并指出上述4个影响因素相互影响[6]。衷明华、严赞开、邱晓佳(2012)采取自编问卷,对粤东地区中学生化学学习动机的影响因素展开调查,结果表明:化学学习动机的影响因素强度为:价值观>成败归因>师生关系>自我效能[7],其结论与颜红芹的研究不一致。还有学者研究实验对学习化学动机的影响,如石郦、朱汝葵等人(2006)采用arcs动机策略调查微型实验对化学学习动机的影响,发现微型实验能提高学生化学学习动机[8]。
可见,在研究影响化学学习动机因素上研究者同样主要采用调查法,并进行统计分析。但研究者使用的调查工具不尽一致,不同研究之间常出现互相矛盾或差异性较大的研究结论。
2.3.4 关于激发和培养化学学习动机的方法和策略的研究
关于激发和培养化学学习动机的方法和策略的研究,大部分研究采用的是经验法。综合这些文章的结论,主要有以下5种方法:
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动机。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是学生能否积极思维的动力,只有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和求知欲,才能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而引发求知欲、启迪思维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设良好的问题情境。成志高(2010)提出创设问题情境要遵循四个原则:①设置的问题小而且具体;②问题新颖,有吸引力;③具有适当的难度;④富有启发性[9]。
运用化学实验激发动机。化学是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调查发现,认为化学实验有趣而喜欢化学的人占大多数。赵礼明(2012)、杨晓珍(2012)等认为应该:①构建实验教学平台——以兴趣激发动机;②深化实验教学思维——以情境引领动机;③挖掘实验素材——以过程强化动机;④变革实验教学——以变化拓展动机[10];⑤揭示猜想与实验事实的矛盾——以冲突激发学习动机[11]。
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激发动机。联系生产和生活实际,能帮助学生认识化学的实用性和重要性。学习内容的实用性是学生学习动机形成的价值要素[12],而要打动学生的心,就要让学生了解社会实践中化学知识的重要性。李奎芳(2008)、钟角金(2011)等认为教师应当注意从学生已有经验出发介绍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如粮食危机、能源短缺、环境污染等,让学生感到学有所得、学有所用[13~14]。
引导学生积极归因。教师应针对学生不同的学习结果, 引导他们进行积极的归因,避免和消除消极的归因。如柳彦梅、张存良(2012)指出,帮助学生将成功的原因归为学生智商高、能力强、学习努力等因素,可使学生拥有自豪感,树立自信心,提高学习积极性。如将失败的原因归为稳定因素(如任务难、能力弱等),则会降低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归因于不稳定因素(如运气不好或努力不够等),则有利于提高学生以后学习的积极性[15]。
及时反馈与适当评价。如于湛慧(2004)提出“在定向环节中使用激励性评价对学生进行正强化”、“在实施环节中激发学生的成就动机”、“在评价与反馈环节中消除学生习得性无力感,培养适当水平的自我效能感”等具体措施[16]。还有研究者提出教师反馈要及时,鼓励学生主动反馈,充分利用批语等,更好地发挥成绩对学生的反馈效应,提高化学学习动机。
3 结论与反思
综上所述,化学学习动机一直是化学教学研究者所关注的研究领域,近年来关注度有所增加。尤其在激发化学学习动机的方法方面的研究,为许多研究者,尤其是广大一线教师所关注,这一方向的论文所占比例最大。调查法和经验法是两种主要研究方法,采用何种方法因研究内容的不同而不同。笔者认为,关于化学学习动机的研究虽然取得很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和值得注意的问题,需要后续研究进行突破。具体表现为:
首先,研究内容失衡。目前的研究过度集中在化学学习动机的教学方法上,虽然有实践的需要。但缺乏基础研究的结果就使研究的结果仅为经验之谈,泛泛而谈,揭示规律性不够,方法上没有重大突破,结论也缺乏可迁移性。
其次,方法上不够丰富。动机研究的方法很多,包括个案观察、问卷、访谈、实验等。但目前化学学习动机却以经验总结为主,至多使用问卷调查方法。问卷法无法深入探究学习者的内心世界,因而结论常流于表面。
第三,问卷设计是否科学,抽样是否规范,所得数据分析是否合理,对研究结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都有极其重大影响。由于问卷编制与应用较为随意,使得研究信度与效度难以保障,在不同情形下常常得出不同结论,缺乏推广价值。
第四,对干预化学学习动机的因素的深入研究较少。研究化学学习动机,最终是要改善学生的学习状况,但这些研究主要停留在经验层面,在研究中关注教师因素较多,考虑学生主观因素较少,总体上缺乏更深入、更规范、更系统的研究。
笔者认为,研究化学学习动机对提高化学教学的有效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学术界或是教学第一线都应当对这一领域保持较高的研究兴趣。在研究中应克服低水平重复,提倡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强调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从而提高研究结论的可理解性和可迁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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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论文篇7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6)04-00-0
法律之基础在社会,国家法律绕不开社会习惯,这似乎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也是长期以来我国主流学说之基本坚持。但在“法学圈”内部,那些从事习惯、习惯法、民间法,进而研究法人类学、法社会学的学者,不过是些边缘人物;他们的学术产品,对法学而言,也属于所谓“小众”之列。例如一份对目下吾国法学院的调侃性评论中,在提及某著名大学某教授的习惯法研究时,直呼其“沉浸于小众的民族习惯法”。可见,在“正宗”的法律人心目中,这样的研究虽也是学问,但难入主流。其实,这种情形,不仅在我国法学界是如此,在国外、特别在西方法学界,也是一样。易言之,我国法学界同仁们的上述观点,不过是西方法学界传统观点的舶来品而已,也是现代社会分工、进而现代学问分工的副产品。
但即使如此,众所周知,以“活法”和“行动中的法”为研究路向的社会学法学(或法社会学)研究,仍是世所公认的法学研究之三大主流学派之一,并且正是它和价值法学的存在,在不断矫正着实在法的事实不足和价值缺陷,其功能至少不比在技术视角为修正和调整实在法提供方便的分析(规范)法学逊色。正因如此,在法治国家尽管规范法学主导着法学“专业槽”,可法学的其他研究领域并未退出法学格局,反之,这些领域的法学研究,不但强有力地支持或影响着法治,而且深刻地影响和启迪着规范法学本身的反思、修正和完善。
这正是在世界各国知名法学家的笔下,往往对习惯和习惯法予以格外关注的缘由。也因为如此,包括习惯法在内的民间法研究,如何敞开其研究视界,不惟把目光在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而且以博怀关注国外的相关研究动态,是这个研究领域的学者们尤应关注的话题。因为和法学的其他领域相比,我的习惯法研究所缺的,正是相关理论的比较和提升,无论在实证方法上,还是在习惯法的学理上,都需借助比较研究而升华其学理内容。
在这方面,我国有些学者已开始关注国外的相关研究,特别是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霍贝尔、格尔茨和法学家萨维尼、梅因、埃利希等人的相关作品译为中文以来,对我国习惯法研究的影响是明显的。这些年来,张晓辉、张冠梓有意识组织一些年轻学者研究、翻译西方法律人类学和习惯法研究的著作,后者还对国外知名的法人类学者进行访谈,已收获不少成果。但不足的是,上述译介及研究,皆集中于法人类学,专注于专门研究习惯和习惯法的学者及其作品,而对其他学者的相关论述关注尚不够,甚至缺乏自觉关注他们的意识。
可事实上,对习惯和习惯法的论述,远非法人类学、法社会学或社会学法学的学者们之专利。作为人类秩序构造的一种原生的、普遍的、重要的资源,习惯不仅被法学界所普遍关注,也被经济学界、社会学界、人类学界、历史学界所特别关注。其中“非正式制度”“小传统”“地方性知识”以及“野史”等人们耳熟能详的概念,就是这些学科的学者对习惯以及与习惯相关的社会事实之学理概括。法学家之于习惯的关注,实在是天经地义,哪怕是那些坚持国家法至上,轻视甚至否定习惯对法律的作用,进而否定习惯之社会作用的法学家,如规范法学的鼻祖奥斯丁、当代代表拉兹等,也对习惯和习惯法有过精彩论述。
所以,对国外学者有关习惯和习惯法研究的关注,不能仅注目于那些专门家的论述。对那些虽未以长篇大论论述过习惯和习惯法,但于其学术体系的建设而言有重要影响的有关习惯与习惯法的点滴论述,亦不应错过。这才是真正敞开习惯研究之视界、并全面审视习惯研究的应有态度和基本作为。否则,习惯研究的视界,依然是半开半闭的,而不是真正敞开的。
基于此,去年底,在我的“法学学习与研究方法”这门课程结课后,我给中南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们布置了一份主题控制、内容自选的作业:每位学生分别就美、英、德、法、澳、加、日、韩、印及北欧、我国台湾学者关于法律与习惯或习惯法的论述做一综述。其中像英美、德法等相关文献资料较多的国家,还可以分段综述,也可以就某一法学流派、甚至某一法学家的相关论述做综述。今年年初,阅过学生们交来的作业,发现其中几篇写的较为认真,便吩咐作者们继续修改、充实、完善资料,并拟借《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推出这几篇文章。
法学实习论文篇8
关键词: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教学 法学
我国目前的法学教育模式注重对学生法学原理和法律常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因此进行法学教学模式的转型与改革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同时也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譬如在课堂教学中引进案例教学法基本取得了人们的共识。但人们很少讨论的是教学方法背后的教学原理,其部分原因是法学专业设计者和研究者较少对教育理论有深入理解。本文试图运用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探讨法学专业的教学方法设计,以期有助于我国法学教育在方法论上的创新。
一、人本主义学习理论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兴起的一个心理学的重要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斯洛、罗杰斯和坎姆勃斯,在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对学习的众多论述中,以罗杰斯的学习理论最为突出,也最具代表性。[1](p29)他提出学习是人的自我实现,学习者是学习的主体,必须受到尊重,任何正常的学习者都能自己教育自己,人际关系是有效学习的重要条件。人本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在适当的条件下,每个人所具有的学习、发现、丰富知识与经验的潜能和愿望是能够被释放出来的。同时,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一个核心是强调意义学习,学习是学生自我实现和自我发展的一个全身心投入的过程。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强调情感因素,主张尽可能地直接“进入”学习的情感世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与学习者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创造出一种良好的学习气氛。[2]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对教学活动提出了以下要求:(1)教学环境,要对学生的认知形成一定的挑战,但又应该促进学生积极情感的培养。(2)教师角色转换,教师是学习活动的指导者、组织者和学习合作者。(3)学生成为教学评价的主体,学习是由学习者自我评价的。[3](p42)[4]本文即从这三个方面来探讨法学教学方法设计中对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运用。
二、法律案例教学:以人本主义为中心的教学环境
案例教学法是指以案例为教学平台,用法律事件提供的环境进行情景教学,让学生通过自己对法律事件的阅读和分析,在群体讨论中甚至作为某个角色进入特定的法律情景,以培养其推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基本目的,使学生通过归纳或演绎的方法实现和掌握蕴涵于其中的法学理论的一种教学方法。[5][6]
案例教学法是符合人本主义学习理论的。案例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潜能,即能够使每个学生所具有的学习、发现知识的潜能释放出来。它培养学生探求新知识、敢于面对挑战、运用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本文认为,设计案例教学,要善于运用学习理论,精心准备,注意四个方面:首先,是案例选择上,要选择典型案例,这个典型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该案例能够充分体现所应完成的教学知识点,二是具有一定的趣味性,和学生有一定的联系,让他感兴趣。其次,是设置好情境问题,既要有一定的挑战性,但又不能让学生感到无法胜任。[7]因此老师要提供适当的机会、学习资源、思考方向等,以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积极性。第三,案例教学中可以采取模拟法庭的方式,让学生进入到相应的角色中去。第四,充分运用实践方式,例如观摩法庭审判,再如有些院系开设的“法律诊所”教学,能够使法学院的学生如同医学院的学生在诊所实习一样,接触到有关法律事件的实际运作、调解和诉讼案件。
三、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与法学教师的角色转换
在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下,教师和学生的地位不是不平等的权威关系和依赖关系,而是建立在师生双方参与、双向沟通、平等互助的关系之上,达到人本主义崇尚人的尊严、民主、自由和平等的价值观。[8]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从过去以教师为中心,单调刻板的理论框架和学院式教学法,转变到教师作为学习活动的指导者、促进者和学习合作者,强调教师的多重身份和多重作用。
1.学习的指导者
教师要为学生创造一种学习环境来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调动学生的学习动机。在教学中,教师重点帮助学生明确其学习目标和需要,安排合适的学习活动和材料,建立和维持促进学习的心理氛围。在具体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应设计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堂活动,善用启发式教学。教师应当是指导学生探求真理的“领路人”,学生需要用知识武装头脑,但更需要掌握“知识的知识”,即灵活运用知识正确解决问题的能力。[9](p45)
2.学习的促进者和参与者
学生最终的发展,取决于学生自律能力的发展,学生整个人(包括情感和理智)的自我发起的学习是最持久、最深刻的。换言之,只有当学习动机来源于学习者内部,学习才能得以永久保持。因此,教师扮演着指导学生成长和发展的促进者和参与者角色。为促进学生学习兴趣的形成,教师必须给学生以充分的信任,能够以真诚的态度对待学生。罗杰斯认为,教学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情意活动,移情就是教师能够通过一定的媒介和渠道,把自己的情感因素转移到学生身上。他认为,如果教师能够移情的话,就将格外有力地增添课堂气氛。在教学方法上,主张以学生为中心,放手让学生自我选择、自我发现。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遵循“多鼓励,少批评”的原则,对学生的参与活动给予肯定和赞许,帮助学生感受自我成就感,消除心理障碍,树立自信心。法学教师应该是有情感的人,不能让师生关系成为顾客和杂货商之间的那种缺乏人性的关系。
四、人本主义学习理论与法学教学实践的创新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了学生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主张学生从教师权威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学生是学习的能动主体,是教学活动的主动参与者。因此,法学教学的创新要从学生为中心出发。本文试图从两个方面来讨论法学教学的创新。
1.教学方法的创新
法学教育的目的是通识教育还是职业教育,一般认为两者要兼顾,同时又要以职业教育为主。一方面,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应当保证学生在四年时间内获得最基本的通识教育,同时也要保证学生系统地掌握法律知识、培养实际应用法律的能力。本文认为,人本主义理论模式下法学教学方法的创新,可以体现在四个方面:基于主题的教学、基于案例的教学、基于情景的教学、基于多媒体技术的教学。
基于主题的教学。传统教学中教学目标分析的目的是要从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总教学目标出发,逐步确定各级子目标。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必须给学生自主发展的机会,因此在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的教学设计,课程设计教学目标是为了确定形成一定的“主题”。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充分发挥教师作为学生学习指导者的角色,确定每一次课堂的主题,围绕着讨论的主题,布置学生阅读材料,以培养学生收集资料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且有利于学生根据个人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步骤和计划,选择合适的学习内容。
基于案例的教学。由于案例能够有效地加强学生记忆的语义表征和情节表征之间的联系,因此基于案例的教学能够克服侧重概念、原理、程序等传统教学的抽象性,加强学生理性与感性的联系。[10]在法学教育中引入案例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手段,已得到我国法学教育界的普遍认可。但问题是应该围绕学生学习为中心,科学设计和安排案例教学。
基于情景的教学。人本主义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情境对学生学习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教师应尽可能多地为学生创造运用知识的情景。专业学习应该在同现实场景相类似的情景中进行。[10]法学教学中借助于法制影视作品,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和原有知识建立联系,进行理解、表达,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再如在法学教学中的模拟法庭也能够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
基于多媒体技术的教学。多媒体技术的出现,为法学教学提供了更好的教学手段。以多媒体为辅助手段,可以再现生动的生活情景,可以超文本或超媒体的方式,综合运用其表现教学内容,组织多样化的学习活动,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学习情况参与到不同的学习活动中来。但在法学教学中,多媒体教学出现了一些问题,其实质是教师仍然还没有做好角色转化的思想和理论准备。
2.学习效果评价的创新
传统的学习效果评价以认知评价为主,其测试的题型通常是以选择题、是非题、填充题、简答题、论述题等形式出现,较少考虑学生的情感主体作用。[3](p44)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强调学生的自我评价性,认为自我评价是自我鼓励、自我提高的直接动因。因此,科学的教学评价有助于学生了解学习过程,了解自己。本文认为,可以借鉴知情意融为一体的真实评价标准,[3](p45)建立适合于法学教学的学习效果评价标准。具体内容为:评价是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多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侧重学生的长处和进步,强调多视角而非唯一正确答案,侧重于高水平学习效果和思维能力,学生对学习本身感兴趣而非为分数而学。具体测试可以采取口试、项目研究、课堂表现、考试等多种形式。
结论
“法学教育是一门真正并且重要的学问,然而目前,我们本能地以前人曾经教育我们的方式教育着后人,于是,机械地灌输依然是目前法学课堂中常见的景象。”[11]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强调学生的情感因素,强调学习效果评价的自我性。这些理论有助于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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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论文篇9
关键词:访谈法;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教学;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1)12-0098-03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核心课程之一的《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下简称《概论》)课程,旨在提高大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理论水平,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但是,在《概论》课学习中,普遍存在着学生学习热情不高,教学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制约着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因此,探讨新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积极性和教学实效性是课程改革的迫切需求。访谈法作为信息获取和知识学习的重要方法之一,在一些社会科学学习与研究中普遍运用,在《概论》课程学习中的实效性如何有待探究。质言之,探讨访谈法在高校《概论》课程学习中的运用情况和实现路径,不仅裨益于该课程教学实效性的提高,而且可以管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由以“师”为主向以“生”为主转变的新思路。
一、访谈法的内涵厘定及教学价值
访谈法是与文献法、观察法、问卷法并列的四种经典调查方法之一,也是实践性教研和学习的重要方法之一。按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05方案”的总体要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保障机制,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深化教育教学的效果。[1]203 通过引导大学生走出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解读社会现象的能力。[2]68 学生也对访谈式学习兴趣浓厚。如在我们的问卷调查中,在回答“在您的课程学习过程中,你比较喜欢哪种学习方式”问题中,选择参与式学习的占到43%、实践性学习的占到32%,两者合计75%;而传统的听记式学习只占16%,自我学习的只有9%。因此,以参与和实践性见长的访谈法学习,应是学生普遍认可和欢迎的学习方法。
单从字面理解,访谈一词既包含有动作性又包含有目的性。它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交谈既有非常相似的地方,又有异质性的差别。即它作为方法,其最终目的是为学习和研究提供直接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因此,作为研究和学习方法的访谈法更大程度上侧重于其目的性,[3]182是指调查者与调查对象直接接触和直接交谈收集资料的方法,是一种口头交流式的调查方法。按照研究者对访谈内容结构的控制程度分为三种类型:结构性访谈、半结构性访谈和无结构性访谈。在结构性访谈中,访问者根据事先设计好的有固定格式的提纲向受访者进行提问,或受访者从备选答案中选择;无结构性访谈具有弹性,且很少限制答案,有时候鼓励受访者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半结构性访谈的弹性在上述两者类型之间。根据访谈规模,分为个体访谈与集体访谈两种类型。个体访谈是在一名访谈者和一名被访谈者之间进行,集体访谈是多名访谈者和被访谈者之间进行的访谈。根据正式程度可以分为正规和非正规访谈。正规式访谈就是双方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就一定问题进行交谈;非正规访谈是指访谈者与被访谈者根据情景自然的交谈,[4]168不特意安排时间、地点和访谈内容。
访谈法的优点是:首先,使用访谈法互动效果较好,易获取完整的资料。一般受访者更愿意通过“说”来表达,回答问题比率较高,获取的资料较完整。若让他们用文字写出来则不太愿意或十分谨慎;其次,可判断受访者回答问题的真实性。由于访问者与受访者口头交流,甚至直接面对面交流,访问者可评价受访者的态度,容易判断受访者回答的真实性,并可在访谈过程中不断改进,查验答案的真实性与一致性;第三,访员对访问各种情况可做即时处理,减少误解。特别是当受访者误解问题时,访问者可采用另一种更易懂的方式表述问题;第四,可适用于特殊对象。如盲人或文字表达困难的人群等;第五,可控制访问环境。访问者可将访问的情境标准化,即在相对一致的环境中访问不同的受访者。而不像问卷法,不同答卷者在不同的情境下(家里、办公室等)作答,条件极不一致。访谈法优点在我们的实证调查中得到证实,如让学生回答“通过本次访谈法作业的完成,您觉得访谈法的优点是?”多选题时,在有效的422份问卷中,回答“信息真实”和“锻炼能力”两项分别有311份和300份;“信息完整”和“信息量大”也占有不小比例。
高校“两课教学”作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主渠道,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掌握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但是,长期以来,在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中,往往脱离了学生的认识水平,陷入空谈理论的境地。面对这种情况,尤其是目前高校“两课教学”中的问题,很有必要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和学习中引入访谈法,以提高课程的教学效果和吸引力。
二、访谈法在《概论》课教学中运用的实证调查
社会科学关注的是社会现象,而社会现象是由人的行为及其动机、后果等构成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离不开对于人的调查。而访谈法在对于人的诸种心理因素(如动机、自信心、价值观等) 的调查中,能够发挥其他调查方法不能起到的独特作用。本研究以笔者任教的华南理工大学2009级和2010级大学生为样本源,以《概论》课程学习中访谈法运用情况为研究切入点,实证了解访谈法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运用情况,探讨访谈法在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效性中的作用。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80份,有效问卷422分。被问卷者的年龄构成和性别构成等合理,满足样本分析要求(见下图)。
被访者年龄构成(%) 问卷性别构成(%)
就本次调查来看,访谈法在《概论》课程运用主要存在以下情况和问题:
首先,许多同学对访谈法不是特别熟悉,了解的途径主要是自学而非专业性的学习。在问题“在本次《概论》课程作业布置之前,您是否了解访谈法”一题的回答中发现,42.7%的同学回答“了解”,23.5%的同学回答“不了解”,33.9%的同学回答“只听说过”,对访谈法没有使用过的同学占到57.4%。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读大学之前的学习,对学生方法的训练欠缺,或有些同学可能也运用过访谈法,但从方法论意义上还不清楚。在问题“在本次期中作业布置之前,如果您知道访谈法,请问您是通过哪些途径知道的?”一题的追问中,回答通过“参加某项目或课题”学会的比例最大,占到34.6%;通过“别人介绍”了解的占到32.2%,通过“自学”获得知识的占到23.8%,而通过“专业学习”获得知识的只占到5.2%,位居倒数之二。(见上图)这说明,就大一和大二的学生来说,系统地访谈法的学习和运用还基本没有。
其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四门必修课程中,让学生运用访谈法收集资料和进行理论学习的还比较少,而学生对访谈式学习比较感兴趣。如问及“四门规定必修的政治理论课程中,其他三门课程您是否做过访谈学习”调查中,多达70.1%学生回答是否定的。而在回答“如果没有参与过访谈,您希望自己有访谈式的学习机会吗?”的问题中,多达84.0%学生回答“希望”。(下图)
第三,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核心课程《概论》课程访谈式学习有很大需求。在回答“您觉得在《概论》课程学习过程中,进行访谈式学习有无必要”这一问题时,88.2%的学生回答是“有必要”。在另外两个问题“如果在《概论》课程学习中,任课教师组织大家进行访谈,你愿意参加吗?”和“在《概论》课程学习过程中,如果让大家自己组织团队进行一次访谈学习,你是否愿意?”回答中,比例都占到了81%和90.5%。说明无论是教师组织还是学生自己组织,他们都对访谈式学习有兴趣。(见下图)
在回答“本学期《概论》课程的期中作业,让大家组队做访谈,您是如何评价的?”这一问题时,有91%的学生选择了“喜欢,获得了新的体验”。
第四,在访谈方式的选择中,多数学生喜欢“半结构式”和“个体访谈”。在回答“在访谈过程中,您喜欢运用哪种访谈方式?”和“在个体访谈和团体访谈方式中,您喜欢?”等问题中,喜欢“半结构”访谈的占到58%,喜欢“个体访谈”的占到50.2%。
在回答“在正规访谈和非正规访谈方式中,您喜欢?”一问时,88.9%的学生回答喜欢“非正式访谈”。
第五,学生通过《概论》课程访谈法的学习,绝大部分学生还是对这一方法有了了解,部分学生甚至已完全掌握。在回答“通过本次期中作业,您对访谈法?”的问题时,7.6%的学生已“完全了解”,86.6%的学生“有一些了解”,两者合计94.2%,只有5.7%的学生“仍不了解”,可能没有认真完成作业,跟前面在完成作业中主要作用的调查一致。(见上图)
最后,在访谈法实践过程中,访谈法运用存在的问题是,学生普遍觉得访谈对象难找,时间安排不容易。在回答“通过本次访谈法作业的完成,您觉得访谈法最大的问题是?(可多选)”一问时,在有效的422份问卷中,有308位同学回答是“访谈对象难找”,有217位同学回答是“时间安排”难度大,“经费问题”的只有22位同学,还有选择“信息真假难辨”的人数较多。可见,访谈对象的寻找十分关键和重要。
三、提高访谈法在《概论》课程学习中实效性的对策
由于《概论》课程的内容十分丰富,从历史到现实,从理论到实践,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到外交、国防、党建、改革、发展和稳定等,我们在社会上面临的诸多问题,该课程多有涉及,涵盖许多理论和知识。对任何一个教师来说,要想深入讲授所有内容是不可能的。而学生需要了解与时代、国家发展紧密相连的政治问题并希望有缜密的理论分析和逻辑推演,希望能参与到相关问题的讨论中来,共享理论学习的乐趣。基于此,在《概论》课程教学中适当引入访谈法,让学生亲自与专家对话交流,有助于提高课程教学效果。而且使学生从被动学习者成为主动学习者,从问题和理论的被动接受者成为主动探索者。为此,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帮助:
首先,开设相关方法论课程,引导学生学会运用访谈法等方式获得知识和技能。方法论是指人们研究社会的基本立场、基本假设和基本出发点,包括哲学方法论和各门具体学科的方法论。方法论确定了研究的方向,研究方式则主要是确定研究途径和研究路线。依据不同的研究目的和不同的研究对象,人们可以采取不同的研究方法,如文献研究法、观察法或访问法等。[5]23-24 任何问题的解决,都要沿着一定的路径,选择一定的研究方式来完成。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学习来说,方法论和研究方式十分重要,人文社会科学概莫能外。因此,作为正在培养独立学习能力的大学生来说,科学方法论的学习十分必要。任课教师要对学生有意识地进行方法论学习引导,鼓励学生选修方法论相关课程。学会运用研究方式研究具体问题,特别是对常用的文献法、问卷法、访谈法等实证研究方法一定要熟悉和掌握,这样,才能使学生将这些有效的学习方法熟练地运用于《概论》课程相关问题的学习与研究中去。
其次,《概论》课程任课教师要有意识地建立专家资源库,适当提供专家信息,帮助学生与专家建立联系。在访谈准备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访谈对象的邀请和访谈问题的合理设计。在前面调查中,学生普遍反映,访谈对象的选择比较难,特别是访谈相关问题的资深专家非常不易。从学生每年提交的实践访谈论文来看的确如此。由于学生社会关系还相对简单,掌握的专家信息有限,加之访谈本身不能给访谈对象一定的报酬,寻找和聘请资深专家的难度可想而知。因此,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学校的、学院的和自己的资源,逐渐建立一个专家库,能在学生不了解相关专家和无法找到专家的情况下,帮助学生和专家之间建立联系,至少能给学生提供专家的较详细信息,这样,对访谈法学习的完成意义深远。
第三,要教会学生熟悉访谈流程和技巧,做好访谈安排。访谈成功与否关键在于访谈过程的组织和有效实施。如访谈之前都要设计访谈提纲,明确访谈的目的和所要获得的信息,列出所要访谈的内容和提问的主要问题。访谈问题在表述上要求简单、清楚、明了和准确,并尽可能地适合受访者。当然,访谈者的提纲往往只是起到某种提示作用,访谈的实际进程仍有相当大的灵活性和变化性。对此,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见机行事、因势利导,尽量使访谈按照预先设计好的轨迹发展。在访谈的过程中,访谈者要全身心地投入到访谈中去,要专心听、关注被访谈者的谈话。因为访谈法收集资料的主要形式是“倾听”。“倾听”应该是“积极关注的听”,而不应该是“表面的或消极的听”;应是将受访者所说的话或信息迅速地纳入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加以理解和同化的“倾听”。这样做,可以给对方一种正式感、受尊重感和谈话有价值感。这样才能建立一种轻松、融洽和正式的访谈氛围,通过访谈获取所需资料和信息。
最后,将各种访谈方式灵活运用,提高访谈的实效性。在访谈过程中,要熟知各种访谈手段和方式的利弊,尽量实现多样化访谈。比如,尽管学生喜欢非正式访谈,但是,由于非正式访谈无法事先预料和计划,交谈的进程不能由访谈者有效控制,只能随谈话情景和对象随机而定。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访谈目的和教学要求,要有一定的正式访谈;再如就访谈参与者的数量来看,应当以集体访谈为主,因为每个学生都找专家访谈不是很实际。在集体访谈中,容易产生和形成的“团体压力”和“从众行为”,访谈者要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控制。总之,能让被访者舒心,愿意被访谈和再次接受访谈,让访谈者收获颇丰,喜欢上访谈。
当然,对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来说,一种新的学习方法的引进与实施,实践一两次是不能掌握全部技巧的。需要访谈者付出相当的精力,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改进。因此,现场访谈或正式访谈结束之后,访谈者要认真回顾和总结访谈过程,反思访谈中发现和解决了的问题,提出改进之策。笔者相信,只要坚持长期的实践、总结和提升,访谈法就一定能在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实效性方面展示出独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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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实习论文篇10
【关键词】钢琴;小组课教学;讨论式学习模式;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0-0220-01
钢琴课程专业性较强,学习难度较大,为实现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高校钢琴教学一般采用小组课教学方式。但是,在长期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小组课教学法逐渐暴露出了众多弊端。构建新型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模式,促进教学改革,已经成为高校钢琴教学的必然发展趋势。
一、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应用讨论式学习模式的重要作用
所谓讨论式学习模式,是指以实现教学目标为最终目的,由老师提出合理性问题,引导学生进行独立思考和相互讨论,通过交换彼此之间的想法和意见,完成整个学习过程,实现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将讨论式学习模式应用于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可以突出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学生的学习参与力度,使学生变得更加积极、主动。另外,w生在讨论、互动过程中,能够交换彼此之间的学习心得及体会,发生思维碰撞,对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及自主探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并且,可以在讨论过程中对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延伸,丰富了学生知识,学生视野变得更加广阔,钢琴专业素养得到了强化和提升。
二、现阶段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小组课教学法作为高校钢琴教学主要方法,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实际教学要求,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有待解决。首先,大多数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基本以讲授法、示范法、练习法等传统学习模式为主,教学方法比较落后,教学效率较低,学生处于被动地位,其独立思考能力及学习兴趣得不到培养。其次,现阶段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重视钢琴弹奏技巧的传授,却忽视了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大多数学生都只是会弹奏几首简单的曲目,对作品的深层内涵了解不透彻,演奏过程中缺乏真情实感。另外,普通高校钢琴小组课的学生基础不够扎实,很多知识学习起来都比较困难,并且在教学过程中的身份往往是听众,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缺乏浓厚的学习兴趣。
三、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讨论式学习模式的构建与实现
基于讨论式学习模式在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应用的重要作用,必须结合高校钢琴小组教学现状,通过合理途径及方式构建讨论式学习模式,实现该教学模式的有效利用。
(一)构建多形式讨论模式。要想实现讨论式学习模式在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应先构建多形式讨论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机会,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设置主体让学生进行讨论,可以以辩论会的形式让学生进行讨论,也可以围绕某一案例让学生进行讨论。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构建哪一种形式的讨论式学习模式,都应该突出重难点知识,并让学生搜集与问题相关的资料,来证实自身的观点和看法。同时,老师也可以参与其中,经过相互交流后得到最佳学习方法。
(二)构建开放性讨论平台。构建开放性讨论平台,实现与校外的良好互动。高校可以邀请本校师生及外校师生参与到讨论式学习模式中去,让学生接触更多的知识与信息,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钢琴知识体系,在开拓学生视野的同时,使其养成善于思考的良好学习习惯。另外,可以与其他院校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交换钢琴小组课教师进行相互教学,并开展学习研究及研讨活动,利用开放性讨论平台,实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的教学效果。
(三)构建相配套评估机制。在利用讨论式学习模式推动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改革过程中,必须构建与之相配套的教学考核评估机制,对整个教学过程及教学结果做出全面反馈,进而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对讨论式学习模式进行优化。在高校钢琴小组课中实施讨论式学习模式时,需要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力度、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平常测试及阶段性考试结果、课后交流及讨论等进行综合考虑,作为讨论式学习模式的教学评估重点内容,及时获取教学动态情况,找出教学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确保讨论式学习模式的有效利用。
在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中,应用讨论式学习模式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满足了当前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实际需求,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及自主学习能力,对于学生钢琴综合素质及能力的提高意义重大。通过探索科学、有效路径,完成讨论式学习模式在高校钢琴小组课教学过程中的构建,能够推动高校钢琴教学改革,实现更加理想的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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