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方案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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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方案

经济发展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昌经建办发〔2012〕1号)的具体要求,站在赢得区域竞争发展的高度,以“最低成本、最高效能、最优服务”为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治理力度,强化惩治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帮扶机制,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投资创业环境,为全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环境支撑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进一步深化对经济发展软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各科室、镇直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深入学习各级党代会、纪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提升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推进措施,有力地提升投资创业环境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明察暗访贯穿活动始终,采取巡回式、拉网式检查的方法,持续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干扰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公开曝光一起,并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软环境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定期开展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解决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提速提效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提高行政效率特别是行政审批提速20%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坚决纠正行政审批层次过多、行政效率低、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行为。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收费、罚款行为。各涉企收费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金)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杜绝随意裁量、违规裁量、滥用裁量权的现象,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要严格按照滨海(下营)经济开发区企业《执法行为报批备案制度》和《重点保护暂行办法》要求,每月1-20日为企业“生产安静期”,“安静期”内对经济开发区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的,填写《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卡》,报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开展涉企收费情况专项检查。组成由纪委、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联合检查组,采取到企业调账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2011年度涉企收费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力争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四)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继续把不作为、乱作为、乱收费等破坏软环境的案件作为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做到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并按照《市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问责办法》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决不搞姑息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对查处“三乱”案件不力、经督办催办久拖不决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建立整改情况反馈机制,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访”,看整改是否到位,是否改出了实效。对回头访中仍发现问题的单位,将从重处理,决不姑息。

(五)创新完善软环境载体建设。每半年开展一次企业双评活动,将企业的评判融入到部门日常工作中,增强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主动性,同时加强对评议结果的使用,切实抓好评议反映问题的整改。各科室、镇直单位要积极配合,及时组织负责同志解答群众提问,并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难题。

(六)建立健全企业联系帮扶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与企业定期沟通机制,及时听取投资者和企业对政务服务的意见建议。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问题暗访,面对面向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建议,了解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软环境的具体人和事,抓好限期整改。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座谈会和开展企业走访活动,了解软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和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北部滨海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督查,排忧解难,促进重点企业、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与发展。

(七)认真做好问题的查摆剖析和整改提高。各科室、镇直部门要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提升年”活动,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形成问题的主要原因,特别是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和办法,并形成《整改方案》,上报镇纪委办公室。

三、组织领导

经济发展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紧依靠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全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构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

二、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13个单位,以下分为社区、站所两个类别。

1.社区、大桥湖社区、花园坡社区、藕塘坡社区、瑶塘坡社区、雷锋山社区。

2.劳动保障站、计生工作站、城管爱卫工作站、经济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司法所、控违中队。

三、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主要是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政务事务公开、勤政廉洁等五个方面。

四、参评人员

(一)企业满意度测评参评人员。

街道纪检、监察直接组织以下四类测评人员共50人对涉企单位进行经济发展环境企业满意度测评。

1.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服务业、房地产等企业业主(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信息测评员)12人;

2.个体工商户代表20人;

3.企业办事人员代表8人;

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0人,。

(二)群众满意度测评参评人员。

街道纪检、监察随机抽取60名辖区范围内群众,对所有测评对象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五、测评时间

测评工作每年度开展两次,主要安排在6月和12月。

六、测评方式及计分方法

(一)测评方式。

1.企业满意度测评。

①上门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随机抽选20人,组织人员分组上门测评,请测评人员如实填写问卷测评表,单独征求有关经济、环境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②电话测评。测评小组从测评人员中随机抽选30人,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有效电话联系测评人员,根据问卷测评表内容征询测评人员意见,按测评人员反映情况如实填写问卷测评表,同时做好电话录音备查。

2.群众满意度测评。

街道纪工委分别从6个社区(选本社区群众,根据测评问卷内容,对所有测评对象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二)计分方法。

1.单次测评得分计算方式。

①涉企单位测评得分为:企业满意度总评分占测评总分的60%,群众满意度总评分占测评总分的40%。

②非涉企单位测评得分为群众满意度测评总评分。

2.年度得分为两次测评的平均分。

七、测评结果的运用

1.每次测评排名情况向各社区、站所以书面通报,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测评排名最后一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单位应及时查找自身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街道测评小组。

八、组织领导

经济发展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今明两年,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问题和偏差,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卫片执法、双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卫片执法检查、双保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进行。要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以查促转,完善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注重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将该项检查与每年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双保工程”等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检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耕地保护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农业局)

2、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双保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分局、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监督检查拟采用自查、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8月中旬)。制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农业、工信、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四方面内容进行自查,查明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专项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9月——10月)。市局上述四个监督检查责任科(分局)联系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检查工作内容,对各县(市、区)有重点的进行抽查与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各责任科(分局)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并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省厅。并做好接受省厅和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3月——5月)。各责任科(分局)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约束、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整改方案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整改方案上报省厅。

(五)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6月——11月)。各责任科(分局)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政策建议及时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上报省厅。

五、主要措施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分局)按照分工负责各专题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人员名单8月25日前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省厅和市《实施方案》对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为五个步骤,并提出了相应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责任科(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局要建立情况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向市局专项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要集中汇报阶段性工作。

经济发展方案篇4

一、活动主题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第一要务,立志二次创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建设和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二、活动时间

*年6月中旬-7月中旬,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问题调查汇总阶段;第二阶段为问题交办阶段,第三阶段为活动总结阶段。

三、活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工业企业,以重点企业为主。

四、组织机构

成立“*县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顺发担任组长,吴积云(县委办)、吴叶林(县府办)、吴善华(经贸局)为副组长,成员:叶丽娅(监察局)、吴日彬(县委宣传部)、吴德诚(发展计划局)、吴荣伟(财政局)、吴园娇(总工会)、王培林(人行)、刘义平(松源镇)、王美芝(经贸局)、施必钊(工业园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王美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加必、吴学益、尤洪君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五、活动具体步骤

(一)问题调查汇总阶段(6月17日—6月26日10天)

下发企业问题调查表,并建立四个调查组进行问题调研(形式:召开企业座谈会,实地调查等),调研后进行问题筛选、汇总和分类。

(二)问题交办阶段(6月27日—7月10日14天)

1、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将问题以交办单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限时办结。

2、县广播电视台和新闻单位全程报道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情况。

3、每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解决进度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关单位对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要按时落实,并要求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到期不能落实的要作书面说明及解决建议。

4、对有关单位办结事项向企业反馈并听取意见,同时对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企业不满意的办结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交有关单位继续办理。

(三)活动总结阶段(7月13-7月20日)

经济发展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党的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县政府2005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会会议精神,围绕拼争全国“百强县”、“文明城”的总体目标,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线,牢固树立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的思想,牢固树立环境是发展第一要素的观念,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观念,发扬“办好事、好办事”的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改进管理方式,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文化广播电视队伍新形象,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审批少、收费低、服务优、效率高”为重点,进一步转变行政职能,改进和完善行政管理方式,转变陈旧观念和工作作风,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提高公务人员和执法人员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提高行政部门和执法单位的办事效率,严厉查处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巩固、扩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成果,为全县经济的发展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任务

1、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经营场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精简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中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利于全县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对去年县政府已取消和转入项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要逐个单位、逐个项目的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取消后继续保留和恢复行政审批、审核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要明确责任,严格监督,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操作,公开运行,提高效率,防止出现脱节。对现已具备集中进行行政审核审批条件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以方便企业和经营者,提高办事效率,利于经济发展。以公告的形式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有关行政审核、审批的主体资格、项目、程序、审批条件、收费标准和审批时限,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规范、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建立行政审批、审核项目层级审批、审核制度,按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对难以集中又不属经常性的行政审批、审核事项,实行首问制和主办负责制,无论申办人申报的审批、审核事项涉及几个部门,程序是否繁琐,均由第一受理部门包办到底,按规定时限严以审核、审批或回复、发证。

2、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逐项疏理,凡依据不足或不符合我县实际,不利于全县经济发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能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暂时不能取消的,能降低标准的就降低标准。必须保留的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要通过公开、简便的方式向社会公示,增加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严格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制度,规范行政收费和罚没收入管理,实行罚缴分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坚决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对涉及有关经营单位的年检,能简化的简化,能免检的免检,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予以取消,杜绝搭车收费行为。

3、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列出清单,下发文件予以废止。确需保留的列出明细,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对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事业的政策、规定和重大决策事项,要实行政务公开,使企业和群众知情、参与,并给予监督。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必经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双重职能,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坚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开、公平、合法、合理、便民原则,依照法定程序执法,切忌违规执法。在执法中要正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坚持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对企业和经营者在合法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违法行为,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经教育和责令改正后,可不予以处罚或从轻处罚。在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查申报和检查预警制度,做到上级不批准不查,上级批准后依法认真查处。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履行必备的执法程序,除简易程序外,必须依法调查取证、制作法律文书、形成卷宗;必须向管理相对人告知复议、诉讼权利。对涉及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作出之前必须告知听证权利,处罚决定作出之后30日内必须向上级法制部门备案。处理违法案件,必须按职责范围权限,实行层级审批制度,履行法制审核程序,经局法制办审核同意后,再由局领导批准。对于案情复杂、处罚数额较大、需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处罚,在处罚决定做出之前,必须认真履行听证程序,做出处罚决定时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必须持证亮证文明执法,必须保持良好的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执法形象。

4、严肃查处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重点查办可能出现的、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群众反映突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认真解决我局执法队伍中个别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便执法、以罚代管、耍威风刁难人、不文明执法的问题,认真纠正个别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搞特权等不正之风。欧洲杯买球平台的版权所有

5、为企业分忧解愁,提供政策、法律服务。继续履行服务承诺,完善对政策、技术指导和法律服务。向文化广播电视旅游企业和经营者搞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解决政策、法律上遇到的困难,为经营者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定期听取和征求企业和经营者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和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6、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加大优化投资环境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为企业服务的正确导向,以正面报道为主,大力弘扬宣传先进典型,对破坏我县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形成“安商光荣、坑商可耻”的社会环境。广播电视台要进一步实行记者新闻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高记者工作积极性,鼓励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挖掘有关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正反面新闻,完善审稿制度,对有利于优化投资发展的新闻稿件,优质、高效播出,对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反面事例,要做到打破情面,坚决予以曝光,真正实现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五、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领导。为保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能够深入持久地开展,并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李惠琳任组长,副局长熊青利、李玉龙、樊桃芳任副组长,县广播电视台党支部书记赵腾益、文化市场稽查大队负责人秦涛、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中心主任杨明亮、局办公室陈大辉、赖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优化经济环境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深入调查研究,采取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常抓不懈,务求实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局决定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局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评价体系,将各单位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执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作为衡量工作成效、评比先进、干部奖惩、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积极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在全局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树立文广电旅良好形象”的大讨论,引导大家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进而提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人人、处处、事事都是发展环境”和环境是发展的第一要素的观念,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增强为实现南昌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3、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建设一流班子、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标准,加强干部队伍尤其是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使之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不断通过教育、培训和工作实践,提高干部队伍、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积极推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过错责任追究,增强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干部队伍和执法队伍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不适应在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坚决调离,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坚决清除执法队伍。通过有效的思想教育和严格管理,使广大干部和执法人员警钟长鸣、有令必行、有禁则止,做到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高效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