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范文10篇 -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1-12 10: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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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执法模式促进城管科学执法,就是要在执法工作中注重结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与构建和谐城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转变执法模式,做到执法与服务的有机统一,创造更加和谐有序、公平和谐的城市市民居住环境。

一是从“事后惩处”向“惩防并举”转变,倡导“理性执法”。

围绕科学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城管执法必须讲究科学和理性,既要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又要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这就必然要求转变重“事后处罚”的传统执法模式,加强城管法律宣传、预警和防范,做到“惩防并举”、事半功倍。一是完善行政教导制度,推行说理在先,处罚在后。二是完善诚信执法机制,促进管理对象守法经营。必须依靠诚信执法机制的力量,构建“诚信获利、失信受制”的诚信体系,促使管理对象自觉守法、规范经营。

二是从“突击整治”向“日常监管”转变,强化“常态执法”。

要增强城管执法的科学性、监管的实效性,就必须转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多在日常监管上下工夫,力求防微杜渐,标本兼治。一是完善“网格化”综合监管,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处理”。二是完善“距离监管”,做到“突击工作平时做”。三是完善“常态执法”,做到“平时工作扎实做”,确保城市管理科学、有效。

三是从“但求无过”向“有所作为”转变,推进“效能执法”。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三年前适逢城管局组建,我有幸成为这个充满生机、团结温暖的大家庭中的一员,三年来,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到综合行政执法,我亲历了综合执法走过的每一个脚步,也亲眼目睹了菏泽在我们城管人的手中一天天变美了,变绿了,变靓了!作为这一过程的见证人和参与者,我既为我们局对这个城市的贡献感到骄傲,也为我能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而感到自豪。

今天,站在这个演讲台上,我已经不是一名新兵了。18年的军旅生涯,从一个学生成长为一名营职干部,是部队这所大熔炉锤炼了我,锻造了我。在18年的军营生活中,我先后担任过排长、连长和师机关助理员,也到过茫茫戈壁滩,上过巍巍昆仑山,在生命禁区练生存,在腾格里沙漠抗严寒。严格的军营生活培养了我一丝不苟、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艰苦的环境造就了我吃苦耐劳的良好品质。也正是部队这个汇集五湖四海兄弟的地方成就了我博大的胸怀和爽直的性格。以情带兵,以理服人使我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这些在今天看来,既是我人生的一种砺练,更是我今后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基础和财富。

从踏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第一天起,我就把综合执法工作作为我人生事业的转折点和新起点,“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是我当时心情的真实写照。三年多的实践,我先在执法科工作,后到直属大队担任副大队长,我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伴随着城管局的日益壮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三年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局党组团结一心,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全局上下相互支持,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正是因为有了领导的关心和大家的支持,才有了我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的提高和进步。无论在局机关工作还是在直属大队担任副大队长,我深感肩上责任的重大,日常工作中,要求队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在任何时候始终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不断学习,精通业务。用坚定的信念,过硬的作风,甘愿吃苦,乐于奉献的精神去感染教育队员。在工作中,我作为大队的副职,注意摆正位置,尊重大队长的权威,维护大队长的威信,多交心多通气,多请示勤汇报,甘当绿叶,切实做到了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踏踏实实,兢兢业业,锻炼自己,干好工作。

1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1.2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各地在针对街头“乱摆卖”的执法过程中,屡屡出现报端的暴力抗法与暴力执法以及由此导致的冲突与伤亡,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何才能摆脱这一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困局,需要我们运用细致的分析和理性的判断,对这一现象进行深入剖析。

“乱摆卖”现象剖析

(一)“乱摆卖”特征剖析

通常来说,“乱摆卖”主要指未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许可)擅自占用道路(马路)、露天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地方)摆卖东西的经营行为,是政府对街头无证经营现象的统称。老百姓则称之为“摆地摊”或“走鬼”等。自1992年全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乱摆卖”正日益成为各地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上档次面临的顽疾。

1、“乱摆卖”的类型划分

2、乱摆卖的发展特点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需要,探索建立城管工作新机制,树立现代城市管理理念,在总结多年执法实践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城管系统探索推行标准化执法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基本要求,以建设人民满意城管为目标,以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程序为突破口,以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行使标准、增强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畅通司法强制执行权申请渠道、增强执法对象自觉守法意识、营造社会公众广泛支持参与城管行政执法的社会环境为着力点,以标准化执法工作规范城管执法行为,树立城管执法权威,改善队伍形象,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二、规范行政处罚权运行机制

明确职责分工,再造执法流程,建立检查权、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执行权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一)督查机构与执法大队共同行使检查权。各执法大队负责所辖区域内日常巡查,发现轻微违章行为应及时教育改正,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和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照规定立案查处。各级行政执法局督查机构要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配备各类取证设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执法大队日常巡查未能发现的违法行为,收集违法线索,制成督办单交执法大队办理。

一、城管执法困境分析

(一)主体地位不明确

城管在法律上是否拥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独立承担因权力而衍生出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的组织。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第一,具有行政职权;第二,是依法拥有部分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组织;第三,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若城管部门的设立,有一条不符合上述要件,则城管不是合格的行政主体。[1]从《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来看,行政处罚权是根据国务院或者是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由某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可见,具有合法性的是集中处罚权,但没有赋予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合法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组织法经由报批备案和审批等法定程序,以规范其权力、职责、行政事务和工作制度等。城管部门的成立若没有经过这些程序则不能够认为是合法的行政主体。事实上,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城管的设立不通过立法程序的现象,只有少数大城市成立城管执法局这样的一级单位,大部分还是受政府或行政机关委托成立城管监察大队或支队。即使是受委托的事业单位,也必须要有严格的行政委托程序和制度,否则不具有城市管理执法的合法性权力。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出台有关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和法规。《行政处罚法》作为现在城管执法的主要依据,其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2]我国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是保证社会公正和公平的最佳工具,在此过程中,程序公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严格规范城管执法程序,控制执法权力行使过程,是完善城管执法路径之一。我国很多地方,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他们的执法过程却会直接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现实社会中,城管和行政相对人对于处罚金额讨价还价,在没有相关法律文件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情况下,城管就可以对行政相对人的私人财产乱罚乱扣,这些现象时有发生。这表明城管在执法过程中程序违法、人为剥夺当事人财产的权利具有随意性,严重损害了我国城管的社会形象。我国许多城市对城管的执法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法制长期动态建设的过程中,依然不能避免“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表现为:缺乏严格规范程序意识,执法程序立法不足。在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到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执法。除此之外,在已有的立法方面也存在不足。例如,《行政处罚法》在处罚程序上有两个缺陷:一是暂扣或没收行政相对人的私人财产后,是否开具清单没有严格规定;二是对没收的财物如何进行处理,也没有加以规定。[3]

(三)执法权力依据不明确

20**年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委、政府及建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以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思路推进城管工作的开展,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积累经验、改进工作、发扬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更好的开展和促进工作。现将20**年度工作做如下总结,并对2008年的工作做简要部署。

20**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城管工作

一年来,全体队员团结一心,攻坚克难,严格按照《**县城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城区内建设、交通、经营、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秩序进行了有力的整顿和治理。

1、建设秩序方面。我大队按照城市管理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论证和“一书两证”制度,对城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监察、监督。一年来共查处无证建设案件9起,同时在临街建筑施工工地的砂石料挤占街道的问题上,我们经过认真考察、研究,采取早发现、早告知、早清除的工作方法,与工地协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置施工机具,分批进料,严格控制占道面积,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人车通道,并且要求施工围场作业,对几经告知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强制清除。一年来共清理违章占道砂石料30余处,计1200余平米。

2、交通秩序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城区的交通标识,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妨碍交通的车辆进行教育处罚。一年来共纠正违章车辆7000余人次。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有限的街道资源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利用;同时要求进城车辆顺向、单排、短时停放,做到了车辆停则有序、行则通畅。

1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在城市管理中,由于作为执法方的政府部门确有权力和责任对城市管理中的违章行为进行管理和处罚,而执法相对人确实有许多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从事违法行为,所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难以调和的,执法问题的现状主要是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行为,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下面四方面:

1.1落后的城管执法观念

当前行政处罚是城市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主要手段,行政指导是辅助的管理手段,这种方式很难使被管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在“官本位”执法观念的指引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尽管执法部门突破“障碍”,但执法效果并不理想,并引发了很多矛盾甚至冲突。城管执法中暴露的诸多问题实质上反映了社会处于转型期的大背景下,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冲突,传统管理手段与多元化社会中日益复杂管理对象之间的冲突。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社会高度合一的管理模式,政府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看成仅仅是政府的管理。公民主体在城管执法中的参与权被剥夺了,执法部门与执法对象处于直接对立的境地。

1.2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

新形势下对执法队伍的素质要求在提高,而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作风不正派,这都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城管执法观念有关,为少数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提供了条件。在执法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代法,既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理由便直接进行处罚,执法无程序或程序被简化掉的现象造成双方地位不平等,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这里隆重召开2011年城管执法工作会议,为认真贯彻市执法局城管工作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四级干部会议精神。总结2010年工作,安排2011年执法任务。刚才大会对去年全区城管执法系统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惩处,此,首先向受到惩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祝贺!希望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工作,再创辉煌。希望全体队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事迹和经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为构建人民满意城管品牌、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参会人员认真听取、深刻领会。一会儿市城管局党委书记、执法局局长同志、区政府韩区长还要做重要讲话。

下面我代表执法局党组就去年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和今年城管执法任务讲两个方面问题。

一、2010年工作回顾

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执法局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超常的工作、超凡的努力、超凡的忍耐、超凡的享乐精神和超常的奉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有力推动了区城管执法事业的发展,为"两会"胜利召开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实现了城管工作的"一大突破、两项创新、五个提高"一大突破:就是管理区域的突破,将玉符街、老城区、114国道、220国道平安段、峰山路全线、大学城商业街等全部纳入了正常的管理范围;两项创新:一是执法体制的创新,将行政执法权下放街道、建制镇,解决了街镇执法中队无执法权的问题。二是执法机制的创新,完善了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法,使量化管理落到实处。五个提高:一是违法违章建设查处力度得到提高,全区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设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整治规范得到提高,今年城区内的门头牌匾达到统一高度、统一厚度、统一规范,非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全部清除,乡村形象、乡村面貌得到明显的提升;三是乱贴乱画、橱窗广告等视觉污染整治规范得到提高,城区内主要道路视觉污染已全部清除,沿街商户达到窗明几净;四是占道经营整治规范得到提高,城区内流动摊贩已基本杜绝,占道修鞋、配钥匙也全部规范至背街小巷,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占道电气焊加工等已全部退路进厅。五是市场摊点群管理规范得到提高,对城区内的市场摊群点进行了规范,达到合理配置、有序经营)

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城管执法局新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工作总体要求,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为中心,以创新、提升、发展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诚信服务于民,科学管理,各项工作均健康、稳步推进。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城管队伍整体素质。

年,大队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执法,一手抓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城管队伍。

1、加大班子建设力度。今年年初,局党组对大队班子成员进行了调整,一批实干的同志充实到了领导岗位。调整后的领导班子“朝气蓬勃,政治坚定,团结务实,工作积极”。新一届班子成立后,班子成员实行了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大队长、副大队长各联系一个中队,与职工奋战在执法第一线,同甘苦、共患难,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今年,大队先后组织了多次法律知识培训,集中学习,集中参加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季度考试。同时,大队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四次,中队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今年,我大队特别重视党员队伍的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深入贯彻公共服务、行政服务、管理服务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