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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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

经济转型范文篇1

经济转型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华丽转身”。

首先,整体经济从依靠出口拉动转变为以内需为主的发展模式;其次,产业的优化与升级成为迫在眉睫的议题。传统的过剩产能需要调整,传统的产业需要进一步推动技术革新,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变,战略性新兴产业需要培育,节能减排、可替代能源、生物工程、信息技术等都可能成为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引擎。再者,区域的协调发展再度提上国家战略的高度,相继出台的区域振兴规划反映了宏观政策的这一取向。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我们看到的则是区域板块、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的相继登场和估值中枢的不断抬升。

经济转型带给资本市场的不仅仅是一个投资话题。目前,代表传统周期性行业的大盘股和代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小盘股的估值差异达到历史高点。随着a股市场的调整,投资者又该如何看待这条投资主线呢?经济转型之年更应着眼长远,把目光转向3—5年后的中国。那时,我国将经历怎样的剧变?这些变化将如何影响要素价格,进而影响上市公司利润,并传导到市场估值?

首先,老龄化将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问题。我国的“人口红利”在2015年左右消失。这就意味着劳动力成本的逐步抬升,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初级加工产业将走向衰退。而医疗保健、技术密集型产业、自动化/半自动化产业将逐步兴起。

其次,节能减排与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是今后相当长时间的一项挑战。为实现我国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45%的目标,发展节能照明、智能电网、建筑新材料、废弃物处理等产业,将是今后产业政策的重点之一。

第三,资源瓶颈仍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对资源瓶颈,发展包括核能、太阳能、风能在内的新能源,推动煤电一体化建设,改变我国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实施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能源政策。

第四,进一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承接东部的产业转移、路网建设、特别是高铁的建设都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

经济转型范文篇2

(一)转型发展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新常态下地勘产业经济必须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增强对地勘经济转型发展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通过转型发展实现新的均衡,朝着更平稳、质量更高的方向发展。实施地勘产业经济转型发展,是贯彻关于“三个推进”和“四个着力”重要讲话精神的战略部署,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系统改革和改制转企的推动举措,也是实现地矿集团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需要。我们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局高度上来,紧绷“稳定”之弦,直面地勘产业发展形势挑战,切实增强加快转型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推动地勘产业经济转型发展。(二)转型发展是应对新常态下市场变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地勘单位发展面临新的拐点。与此同时,地质工作作为国家建设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也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正向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并重发展,地质矿产工作投入由传统固体矿产向能源矿产倾斜。根据全国矿业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趋势,辽宁地矿集团及下属各大地勘单位要积极开拓思路,多措并举全方位加强探矿采矿等地勘建设,抓细抓早对地勘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转变传统的地质工作观念,汇聚力量谋求跨越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三)转型发展是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加快地勘单位转型发展是“十三五”建设的重要目标,辽宁省要紧抓发展机遇,积极推动地勘单位转型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地勘单位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将实现由生存型事业单位向发展型企业集团转型。辽宁地勘企业队伍规模比较大,辽宁地矿集团是在各大地质局的基础上整合新组建的,其经济发展、效益、职工收入相对落后于发达省份,要扭转落后局面,就必须抢抓机遇、拼命工作、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实现更快更好的发展就必须转型发展,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努力推动辽宁地矿集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贯彻落实“三个推进”“四个着力”的要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二、实现地勘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通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地勘产业经济进入全新的发展时期,相信在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的积极努力下,地勘行业的发展将进一步走向正轨,地勘产业经济将迎来新的发展。新常态呼唤“新思维”,新思维催生新举措。地勘单位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打破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谋求新发展。(一)始终保持专注发展定力。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由于经济增速的放缓造成矿产品需求减少、价格下跌,导致勘查资金投入减少、地质勘查市场萎缩,地质矿业等产业板块也受到一定程度影响。我省既不能无所适从、丧失方向,更不能悲观叹气、丧失信心,应该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对矿产品的需求是持续的,仍是引领地勘产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如今,我们又迎来了国家推动实施“一带一路”的历史机遇,必须抢抓机遇,保证地勘产业经济稳步增长,做强做大做实优势产业,全力提升拓展市场的竞争力,这对于实现基层地勘事业单位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二)聚焦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改革是发展的最大“红利”,创新也是一大改革,是培育经济新增长点的重要手段。为了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要像强调的那样———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坚持上层设计与底层创新相结合,及时跟进地勘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进步伐,解决制约地勘单位体制机制、科技引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等诸多问题和矛盾,大胆尝试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以科技引领产业、以人才助推产业,为地勘产业发展注入市场动力,做强地勘主导产业、做优地勘延伸产业、做大做强地勘经济,不断增强地勘队伍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三)科学探索开发管理潜力。强化内部管理,开发管理潜力,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进一步认识到科学管理手段是促进单位科学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在新常态下,地勘单位不仅要重视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的严格化、监督审计的科学化、办公自动化与信息化,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投融资机制,还要加强法治思维的运用,以此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一方面要将法治思维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针对各项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做好梳理完善,注重落实,明确最好的凝聚力是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规范程序,确保依法治企,合规经营。另一方面,要将法治思维与队伍建设相结合,围绕地勘单位发展实际,组织开展普法活动及合同法律知识等专项培训,增强职工尤其是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他们运用法律来解决现实问题,为全局发展保驾护航的能力。(四)真抓实干汇聚增长动力。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生态文化为支撑,突出地勘产业服务社会经济的生态内涵,努力构建地勘产业生态经济体系。针对所有的宏伟蓝图而言,均要依靠实干进行绘制;针对所有的美好愿景而言,均要依靠实干予以实现。滚石上山靠拼搏,振兴发展要实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3月7日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关于“三个推进”的重要讲话精神,为辽宁振兴、为地勘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地勘单位发展中,所有从业人员均要树立“艰苦创业、献身地质事业、积极开拓、努力进取”的理念,并且充分认识到市场开拓离不开实干、产业升级离不开实干、找矿突破离不开实干、所有发展成果离不开实干的现实,从而努力抓住实干,并且贯彻实干,从而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实现地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扎实推进地勘产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措施

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标志我国对地勘工作的重视达到了一个阶段以来的新高速,更是明确了我国地勘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工作重心。地勘单位应围绕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措施、夯实基础,用大资源观统领地质工作、推进地质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争取让地勘事业在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上取得实效,以卓有成效的工作推进转型发展。(一)强化地勘单位内部管理。在当前国家和地方体制改革的大趋势下,地勘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想方设法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对单位内部的管理机制进行改革。无论是体制机制改革,还是内部管理机制改革,都需要我们逐步推进,循序渐进,在改革中逐步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发展和市场要求的新体制。新的管理体制中,要着重强调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为发展契机,善于运用经济的、行政的和法律的手段进行工作和管理,推动改革的快速进行,使地勘经济科学合理迅速地得到发展。(二)推进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角色转变。随着政府逐渐从商业性地质领域退出,地勘单位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改革对地勘单位的冲击巨大。但是,目前地勘单位总体形势还是比较好的,在改革中遇到的困难也是局部的、暂时的。我省应进一步围绕新常态下国家重大需求,聚焦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以发挥国家财政出资的效用。组建地矿集团就是为了进一步减少矿产勘查投入,并将省级财政重点投入到社会必需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中来,颠覆以往地勘单位的生存、发展模式,地质勘查工作投入正面临结构性调整。地勘单位要扎实稳步推动“事”“企”角色转变,紧紧抓住体制改革的大好时机,充分发挥国家优惠政策的作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招商引资促进地勘产业实体经济的迅速发展,增强地勘队伍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地勘产业经济实力。(三)强化基础地质调查拓展地质服务。我们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单位优势,坚持转型发展,努力拓展思路,才能适应经济新常态。强化基础地质调查,发挥地勘工作超前部署、先行先决的作用,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争取好的找矿成果;围绕地方生态、环境和民生问题,积极拓展领域、深度融合,提高勘查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推进地勘工作转型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功能,密切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地勘队伍的比较优势,积极献言献策提出好的建议,找准解决相关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参加地方政府发展规划论证与制定,为地方提供优良地质服务的业绩赢得市场、赢得支持,在新常态下获得服务和发展的良好态势。(四)是转换经营机制坚持融入地方接地气。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完成,地勘部门或单位将成为符合市场要求的企业主体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主体。地勘事业的发展,必须始终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在主动融入中寻找自身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扬地质服务之长,补矿产勘查之短,通过实实在在的作为,赢得地质工作的社会地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地勘产业要想发展,就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合作,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风险勘查融资。地勘行业和地勘单位要紧紧抓住我国推出的“四个全面”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战略,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有利时机,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克服不利因素,争取覆盖辽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我们要抓住发展机遇,建立健全风险勘查资本市场,拓展多元化的矿产勘查融资渠道,扩大和延伸地质工作发展空间,围绕建设富庶文明新辽宁中发挥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地质工作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能力。

综上,在新常态下,改革力度越来越大,我国经济发展需要进行系统转型,全面掌控经济发展规律,进而有效迎接新常态的考验。只有这样,才可以在新常态下实现地勘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卢文彬.新常态下地勘产业经济转型之我见〔n〕.中国矿业报,2014-12-02.

〔2〕廉波.关于地勘经济转型升级的思考〔n〕.中国矿业报,2015-09-10.

〔3〕苗壮.新常态下谋求地勘单位新发展〔n〕.中国有色金属报,2015-07-14.

〔4〕王强.地勘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3,(4):213.

〔5〕房永雯.关于新常态下地勘单位转型发展的思考〔j〕.现代国企研究,2017,(1):124-125.

经济转型范文篇3

城市设计作为一门学科被自觉运用起源于西方19世纪末[1],对城市设计的定义,目前学界存在一定的分歧,但总体上认为其具有学科交叉的丰富内涵,能够有效塑造城市形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活力[2,3]。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年》,我国城市化率已经突破50%,达到51.27%。根据国际城市化经验,城市化率突破50%这个临界点之后,城市化进程将从量变转向质变,即经济增长动力由产业发展带动城市发展,转变为以空间资源配置推动增长。[4]与英、美等国家相比,我国完成同等城市化水平的时间压缩了一半。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在进入城市化后期时,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还处在较低的水平,资源分配不尽合理。因此,我国未来的城市设计必然走向从追求速度、数量到追求质量的转变。

2批判反思:快速发展时期的增量扩张

2.1经济利益的技术工具。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在这种“中国奇迹”背后,是单一关注速度和效率的“增长主义”作为驱动,城市空间扩张正是“增长主义”实现资本增值、积累以及资源、财富分配的主要方式。[5]在这种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城市化进程中,孕育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尖锐问题。由于中国的以gdp为主导的政绩考核体系,地方政府不可避免在任期内寻求快速见效的利益成绩。中国的城市设计实践时常被用作促进城市空间总量和衡量空间效益的经济工具,其服务对象往往也直接瞄准地方政府[6]。通过土地要素指标测算,制定开发计划,城市设计实质上变成了经济利益测算的技术工具。尽管从经济学的角度,城市设计为城市赢得经济竞争具有一定的正当性[7],但是城市设计的服务对象应当是大众而非政府[1]。出于宏大叙事的城市设计,城市空间并非真实的存在,而是抽象的概念,是远离日常生活的,它反映的是决策者的意图。城市经济指标上去了,而城市的活力却并未相应提高。2.2城市公共空间的失落。城市设计最根本的任务,应该是在公共领域为市民谋求更高品质的生活。城市公共空间的本质在于它的公共性[8],城市中的公共空间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是城市社会活动发生的“容器”,是公共空间使得人们联合成社会整体。城市公共空间的失落,究其本源,一方面如前所述,中国的城市设计大多是出于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从现代主义兴起以来,人们的设计意识中过于看重新技术,城市设计中出现了重物轻人的倾向。[9]其中特别是汽车和楼房,宽阔笔直的柏油公路,汽车川流不息;拥挤繁忙的城市中心,高楼摩肩接踵。城市的持续膨胀早已超过了人的身体尺度和感知范畴。街道活力是城市公共空间使用状况的重要表征。工业时代汽车出现以后,城市通过空间扩张来扩大规模,以满足更多城市人口的需要。这个时期的城市设计首当其冲的是对机动性的追求[10],街道的社会属性让位于基础设施属性,变成了冰冷的机器。宽阔的公路一方面在尺度上给行人穿越带来巨大的心理障碍,过去由建筑限定的街道生活被公路一分为二;另一方面,高速行驶的汽车带来安全、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令街道的空间质量急剧下降。张永和曾经对中国的“退红线”制度提出批判①:“(建筑)设计的时候,首先是建筑都要退红线;退了红线还不行,还要进进出出。再进一步,建筑界面不能连续,要强调单体建筑的独立性。”退红线制度使得城市中的建筑成为一个一个的孤岛,街道被分解成不连续的片段,既不利于商业活动,更不利于社会交往。一方面是单体建筑形成碎片化的城市孤岛;另一方面,由门禁社区组成的超大组团形成另一种尺度的城市孤岛。封闭式的管理能够减少政从量到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城市设计府和开发商的维护成本,在城市扩张期间迅速蔓延。门禁社区使得街区之间的公共空间被放到街区内部,公共可达性降低,街区与剩余的外部空间界面模糊[11],城市公共空间被进一步瓦解。2.3城市生态系统的破坏。长期以来,建筑一直占据着城市的基本格局,关于城市发展的研究一直是以建筑学作为背景。正是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城市发展一直严重忽视了城市的自然生态。[12]城市快速增量扩张过程中对城市生态系统的破坏已是学界共识。雾霾、水污染、垃圾围城等报道频繁见诸新闻媒体,成为全民讨论的热点问题,生态系统的破坏正一步一步地侵蚀市民的生活质量。除了应对本土的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恶果,中国的城市还需要面对全球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等外部影响。近年来,夏季洪涝灾害已成为一种常态。天灾之外,我国的城市设计也显得反应迟钝,没有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城市化进程中,原先能够纳水排水的城市肌理被城市开发破坏,具有自然渗水能力的地面被硬化,这些城市开发举动都一定程度破坏了城市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除了上述问题之外,我国城市设计还存在尺度失调、交通低效、风貌雷同、文脉断裂、缺乏地域特色、迪士尼化、场所感缺失等特征,[13,14]中国在过去30年间的增量扩张所带来的一系列城市问题逐渐显现,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民间讨论和学界批判。在我国经济走向“新常态”的转型时期,城市设计的转型也迫在眉睫。

3发展愿景:经济转型时期的存量优化

3.1以人为本的价值回归。随着土地资源的紧缺,过去依靠增量扩张的暴利模式必然发生改变,转向对存量的优化设计。[5]存量优化意味着对既存利益的调整,实施起来必定会面临新的困难,过去在增量扩张阶段由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开发模式也将迎来新的挑战。增量扩张是基于未来的利益分配,而存量优化则直接面向现实矛盾和利益冲突,面对的是作为个体的城市人。在存量优化阶段,设计师的任务不仅要设计空间本身,还需要设计一套直接面向个体利益的空间交易方式。由于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存量优化阶段,其思想转变或许能为转型时期的中国提供借鉴意义。概括起来,其一,强调人本主义思想,把“人”放到城市设计的核心地位,将市民参与下的邻里自建定位为重要的发展方向;其二,由经济导向、市场导向,向公众参与转变,不同社会阶层的意见被接纳;其三,政府、财团、民间的多方合作参与,从自上而下拓展为上、下结合的方式。[15,16]此外,我国台湾地区近年来广泛开展以“由下而上、社区自主、居民参与、永续发展”为原则的社区营造,也取得不俗的成绩。社区营造通过构建一种“参与式的民主”机制,将“自在”的社区转化为“自为”的社区。[17]通过社区文化、生活、环境和产业的协调发展,社区营造创造了一个“心之所在”的故乡。尽管“社区营造”更多地是针对乡村地区,但这种鼓励公众参与使社区保持持续生命力的方法或许也能给我国大陆地区的城市转型提供些许思路。3.2城市微更新与场所重塑。存量优化阶段的城市设计,关注点将从空洞的宏大叙事转向日常生活的场所塑造[5],从追求经济利益转向解决人的真实需求,以人的尺度作为基本标尺进行设计。由于增量扩张阶段粗放式的开发,我国城市公共空间的支离破碎已是既定事实[9]。如何修复、织补起这些支离破碎的空间是存量优化阶段必然要面临的问题。2013年以来,深圳、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纷纷提出“瘦身提质”“零增长”“负增长”等目标,这意味着宏大叙事话语正走向终结,转而关注微观场所的品质提升与活力营造。城市微更新从尺度上而言,相对城市扩张阶段,变得更小更精简,但从系统上而言,它不仅仅需要考虑经济提升,还需要对社会问题、文化传承、物质环境、邻里关系等[18]做出全面的改善,通过经济转型、创新驱动、社会融合、文化引领、空间重构等手段,使衰败的城市空间重新焕发活力。城市空间的本质是为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城市街道作为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是城市活力的发生容器。街道活力本质上来源于以步行为基础的人们所进行的丰富的街道活动。[19]连续的、不受干扰的步行环境既是城市外部空间设计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就需要转变过去以车行交通为导向的街道设计,转而关注人的步行环境。3.3生态修复与景观都市。如何在城市化进程中保护自然生态,是目前全世界共同关心的问题。田园城市、生态城市、可持续城市等概念无不涉及对自然生态的尊重。[20]我国学者俞孔坚提出十大战略以支持城市生态,包括对山水格局、乡土生境、河道海岸、湿地系统等的保护维护。[21]这些战略从不同方面对如何保护恢复自然生态系统提供了思路,但如何将这些战略在城市设计以及建设中落实,是一个留待讨论的问题。此外,近年来在哈佛设计学院流行开来的一种称之为“景观都市主义”的设计方法或许也能为当前的中国城市空间优化带来启发。景观都市主义不仅关注自然生态,并且将“景观”作为一种绿色基础设施,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引发的环境问题,它探讨了一种调解建筑与景观、场地与对象、方法与艺术之间分歧的可能性。[22]在此视角下的城市设计,利用景观研究的思路,将绿色生态斑块和廊道作为构建城市形态和结构的基本骨架,进而创造出社会、文化、生态相互关联的复合城市系统。自然生态不仅仅可作为被观看的景色,也可以作为一种城市触媒,主动影响构建城市骨架网络,并形成良性连锁反应。

4结语

经济转型范文篇4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作用

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并从第九个五年计划开始提出经济转型问题。对经济转型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经济体制转型,即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第二,经济结构转型,即由农业的、农村的、封闭的传统经济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经济转变;第三,经济性质进行一定的转型,即由低级经济性质向高级经济性质转变;第四,经济模式转型,即由单一经济模式向多元经济模式转变。我国经济转型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将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经济转型升级及其特征分析

经济转型升级,指的是从速度型效益转向质量型效益;从行业之间生产要素再配置转向行业内部生产要素再配置;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转向自主创新;从以工业制造业开放为主转向以服务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为主。当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处于关键时期,呈现出以下特征:第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经济始终保持高速增长,但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制约了我国原有经济发展模式,急需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即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经济蓝皮书夏季号:中国经济增长报告(2017-2018)》指出,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通过持续的效率改进,实现向中高端协调发展模式的转变。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重视科技的力量,通过运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产业,进而更好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第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战略目标。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要加快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建设,要加快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

二、经济法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一)保障作用。我国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为了促进各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经济法确认和保护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和管理,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保障。同时,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保护经济改革发展成果,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二)调整作用。经济法与社会发展有直接的联系,能在一定程度上调整经济关系。首先,经济法可以通过对市场主体进行一定的把握、市场客体进行一定的规范来引导市场自身按照一定的规律对经济进行调整。其次,经济法可以对经济管理进行一定的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主要形成于个体、社会和国家之间,是对基本经济制度进行服务。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经济法可以将无形管理与有形管理结合在一起,进而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最后,经济法可以对经济转型升级力度进行一定的调整,及时解决经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三)分配作用。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包含了多个子部门法,各子部门法中不乏对法律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明确权利义务,可以实现经济利益的合理分配,进而使经济活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经济法还能促使各领域资源的转换流通,达到资源共享,使资源分配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经济利益分配和资源分配的良性运行有利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四)维护作用。在经济学上,经济发展过程中会有一双无形的手对经济进行一定的调节,这双无形的手就是经济发展规律。在经济发展规律的指引下,政府并不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而是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市场经济秩序出现了一些混乱现象,解决这些乱象不仅仅依赖于政府的调节与市场自身调节,更需要经济法律来维护。经济法中的市场管理法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这些法律可以对经济对象与市场秩序进行一定的维护,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市场的维护作用,以此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发展。(五)约束作用。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府机构也在进行改革,职能在发生着转变,但相对于经济改革而言,政府改革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府滥用经济权力、过度干预市场经济等现象,需要经济法对政府行为予以限制和约束。同时,经济法还通过对调节市场所依靠的资源配置等市场要素进行约束,进而对市场秩序进行约束,使得市场要素进行合理的配置与完善,市场经济朝着正规化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经济法的作用不容忽视。经济法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着一定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经济活动的科学性,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性,为我国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有效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刘海英.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2018(29):211.

[2]孙华曼.经济转型中经济法的作用研究[j].法制博览,2018(17):230.

经济转型范文篇5

关键词:经济法;转型;发展

我国的经济转型自改革开放便已经开始了,但是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并不彻底,现在还在过渡时期,并且这一过程会持续很长时间,转型的效率与质量也会直接影响到最后我国经济形态的质量和水平。我国一直以来都十分注重依法治国,而经济转型也一直依赖于庞大的法律体系,所以经济法的改变或者调整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要提起对经济法的重视。

一、经济转型的定义

经济转型具体是指对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升级,从一种经济运行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的过程。主要可以划分成两个层面,宏观层面与微观层面。宏观上是对三大产业的调整或者是重新构成,例如把传统的农业升级为现代农业,传统工业升级为现代技术工业等;在微观上具体个各个企业,每个企业通过调整自身的企业发展战略,提高生产效率,引进新型技术,以完成产业链的升级,从而提高微观经济转型的整体效率。经济转型还能从结构与体制两个层次进行研究,在我国经济运行的过程中,社会形式从传统转化为现代,主要动力是科技;另一方面我国的市场经济也在处于转型阶段,依照生产关系的要求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规律,提高和与社会生产力不相符的经济管理方式或者制度。不论是何种层次的改革都是因为在一定时期内的变化而造成的经济上的变化。

二、经济转型的特征

(一)依靠政府的力量。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就开始了向市场经济的转型,经济制度形式也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也就决定了经济转型必须获得政府的支持,从上而下进行。在制度的变化过程中有目标双向性的特点,一方面需要完成社会经济建设的整体目标,另一方面还要完成政治建设的目的,所以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治目标的明确非常关键。(二)经济方式改革应当与经济结构改革同时进行。我国建立初期是计划经济制度,所以要进行市场经济建设,首先就要完成对市场经济的转型。由于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在经济转型中,科学技术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科技也逐渐成为经济转型的核心力量。所以在经济转型中应提起对科学力量的重视程度,将粗放型经济慢慢转化为集约型经济,慢慢提高经济、知识与科技的比重。

三、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作用

(一)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可以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基本的法律形式能够对社会经济形成一定的创设效果,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有调整与引导作用,也能规范其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展。利用经济法能够将法律有形的管理与市场无形的调节结合在一起,更好帮助经济转型的进行。经济法的使用范畴应当是经济关系,所针对的对象是经济制度。在对经济法进行出台或者制定时,要结合我国当前的经济形势,通过经济法的理念重新更正市场经济的地位,并且要一直提高经济转型的力度,解决在经济转型中的问题。经济法包括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甚至一些涉外的经济法律都体现着经济法的调整作用。(二)维护经济秩序。我国近几年的经济发展速度有目共睹,过快的运行速度也导致经济秩序混乱的问题。市场本身不存在秩序调节的作用,这时只能依靠政府,但是不能所有的调节都要依赖于政府,还应该从经济法律的角度提高对经济的维护。很多的经济问题都是由于法律的体系的不完善而造成的,例如假冒伪劣产品、税务问题等,这些都是因为钻法律空子造成的,所以有必要在经济转型中加强对法律制度的完善。经济转型中一定会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而出现市场失灵也会导致社会利益的损害。市场的自由性会让市场主体面临压力的同时也获得一定的发展机遇,促进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主体本身有缺陷,对于未来的发展态势有盲目性,会造成市场失灵,所以必定要有经济法的存在调节市场经济。(三)调整约束市场关系。经济法有调整约束作用,有理论认为在经济发展中会存在一双无形的手对经济发展起到平衡调节的作用,这双手具体就是经济发展规律。随着市场的自由发展,会造成周期性的经济问题,例如经济危机。但是此种调节方式更是私有制,企业为了本身的发展,都期望可以具有获得市场信息的自由性,希望政府能够减少干预。除此之外,经济法还可以适当调整市场要素,在法律的规范下更合理科学的配置市场要素,进一步形成更加完善的市场体系,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效率并完成开放式经济的发展。

四、总结

总体来说,经济转型必然会带来经济秩序的混乱以及相关问题,对社会的发展与建设会造成负面影响。虽然通过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市场的调节能够一定程度改善上述问题,但是两者的调节能力毕竟有限,更多的还要不断完善经济法,通过法律给经济转型提供保障,使经济转型的过程更加有序,规律,改善其中不良的经济行为,最终实现我国经济的转型。

[参考文献]

[1]孟昭君,李彬.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探析[j].法制博览,2018(32):269.

[2]刘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6(08):164.

经济转型范文篇6

关键词:经济转型法律制度;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许多经济问题也在不断地涌现成为前进步伐的阻碍。而我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在经济上依托经济法进行管理和调节经济,成为有效的杠杆,有助于经济在全面的发展,通过经济法发挥的各类作用使得经济在转型中更加顺畅又具有一定的安全性。

一、经济转型及其特点

1.经济转型的概念

经济的转型就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升级,从一种运行状态下改变思路、目标、条件以及过程转化成另一种运行状态。由此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看,一个是宏观的经济,由三大产业的重构进行的调整,传统农业转向现代农业,传统工业转型现代技术工业,服务业转型至新型服务;另一个是从微观经济上来说企业通过对生产率的调整导致的产业链提升,企业通过节约劳动率、开拓新的科技技术带动产品的升级或者服务的升级,通过提高整体效率进行的微观经济转型。同时经济转型又分为体制的转型和结构的转型,一个是从一段时间内创新的市场经济进行的体制转型,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性质这一客观规律的要求,对不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国民经济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进行的改革。另一个是实现经济增长的从传统转入现代的社会转型,主要是依托科技的发展进行的现代经济的转型。不管是哪个层面及哪种形式都属于一段时期的根本变化导致的经济上转变。

2.经济转型的特点

第一,政府主导经济却不参与经济。经济转型是在政府的主推之下进行的,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及变革性,需要由政府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的转型的推动,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有宏观调控的功能,由此形成一定的计划经济。但是由于企业是市场的根本,企业自主发展才是长久生存的路线,政府仅是在经济的转型中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引导和帮助,却未能实质参与经济的发展。第二,通过法律进行经济的约束。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现代营销市场营销法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地位,通过各类法律的约束使得经济转型中有一定的指导方向,在经济基础的搭建过程中,通过法律的制约完善上层精神建筑的构建。经济发展与精神发展同步转型,共同进步。这里面的法律主要是指经济法,经济法作为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主要就是针对经济上的各类问题进行法律上的规范,从而起到对经济转型的促进作用。

3.我国经济转型的现状

由于我国地域南北跨度较大,无论从人口、环境、生态等各个方面都有较大的区别,这就形成了南北经济的差异化。北方经济转型主要以产业结构调整为主,发展替代产业持续技术进步;而南方重点在于推动产业的技术进步,转变增长方式进行的开放式经济发展。现如今,我国经济转型的现状是通过开发和应用先进的技术,运用现代技术进行传统产业的改革,可持续发展经济。同时在发展的过程中要进行环境污染的治理和控制,提高产品品质,用科技化带动产业化。

二、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1.经济法的调整作用

经济法同社会经济的关系更为密切,与经济基础更为直接,主要就是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上形成的法律,通过对市场主体的把握、市场客体的规范逐步形成一定的创设性作用,不仅承认国家在经济中发挥的引导作用,同时使市场符合生存规律进行自我经济的发展。经济法通过调整的作用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有效统一,在经济转型的发展中调整辅助整体的经济升级。我国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以及和经济管理密切相关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管理关系是国家、社会组织、个体经济之间的经济关系。经济法的调整作用是与我国的基本国情相符合的。经济法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正是为经济制度的基础服务的,同时,对于我国的立法要求相适应,经济法是政、企分开,适应经济转型的改革,运用经济法理念重新定位市场经济。加快经济转型的步伐,调整经济转型中的经济管理问题,有利于开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新蓝图。

2.经济法的维护作用

在日益发展的今天,经济转型中常有经济秩序的混乱,市场是不具有秩序调节功能的,政府在调节市场秩序时是有较大优势的,但是不能完全依托政府的管理,更多的是要从经济法律层面进行经济法治的制约与维护。在很多经济秩序的问题上都是因为法律的不健全导致的,比如偷税漏税问题的出现是税法对于税务要求的松懈;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是产品质量法的监管不力。所以,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是推动经济转型的有力保障。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市场失灵是不可避免的问题,它是有损社会整体利益的。市场的自由竞争机制和优胜劣汰效应可以为市场主体带来创新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和激励市场主体将其资源投向最有效率的领域,因此市场是配置资源最基本的手段。但源于市场主体的自利性、短视性等缺陷所导致的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使得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市场失灵简单地说就是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形。因此,通过经济法的有效维护使得市场平衡。同时由于市场经济在转型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公平竞争、良性循环竞争,经济通过法律的维护手段使得经济转型的过程要避免恶意竞争、垄断等不良经济行为的发生,企业通过合理交易和良性发展得到经济的全面转型,过渡到新的经济时期。

3.经济法的约束作用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有一双看不见的手是市场经济平衡发展的经济规律,这种模式的主要特征是私有制,企业为自身发展考虑,都有获得市场信息的自由,形成自由的竞争,无须政府干预经济活动。在经济规律中,市场机制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十分重要的手段。它能通过供求、价格、竞争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影响,推动资源的合理流动与分配,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经济法是促进各类商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深化流通体制的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辅助市场变化,改变了计划经济条件下流通渠道单一、供应短缺、运行僵滞的局面。同时,经济法使得各要素的市场通过有规律的法律制约不断完善,形成了包括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信息市场等在内的比较完备的市场体系。由此,使得经济在转型中适应全球化经济的步伐和开放式经济的新形势。经济法通过法律各类条文条例的制约使得经济逐步走向正规化发展。除此之外,另一双有形的手就是政府,经济法对政府的职能有了明确的定义,使得政府不得干预经济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机构参与经济发展的事件屡见不鲜,行政管理使得较多的企业失去了主观能动性,在产品的创造力上也没有太多的建树。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步认识到政府参与经济的弊端,也将政府划分出三种身份,一个行政管理者,引导发展;一个是经济管理者,在经济发展中的辅助作用;一个是国有资产所有者。要不同身份的职能明确。不仅要通过经济法实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更多的是要通过经济法的平衡,使得政府“简政放权”起到真正的作用。因此经济法的约束作用将推动市场经济转型的平衡发展。

经济法的有效贯彻和实施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转型,使得经济在快速发展过程中有一个良好的制度保障,它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通过经济法的保障使得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起到辅助的作用,不干预经济的发展,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同时,通过经济法保障市场经济安安全,完善市场配套经济发展,有效地推动社会经济的进步。

作者:李娥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

参考文献:

[1]裴长洪.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新亮点[j].经济学动态,2015(01)

[2]刘楠.新时代背景下经济法的社会作用[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4(04)

经济转型范文篇7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作用

党的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转型站在新起点,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时期,经济转型直接关系着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需要社会各界的保障,为经济转型提供基础支持,法制保障是经济转型的必要条件,在这一过程中,经济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此,文章阐述了经济转型的相关内容,介绍了经济转型与经济法的关系,分析了经济法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应用及作用。

1.经济转型的内容

经济转型指的是经济体制发展的改革和升级,由一种经济运行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的过程,主要内容:第一,调整宏观经济,这主要是重构和调整三大产业,如将传统农业调整为现代农业,将传统工业转型成现代工业,将服务业转变成新型服务业。第二,调整微观经济,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生产效率、生产质量而开展的调整工作,进一步升级产业链,在创新和优化现代技术的基础上,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产品和服务的升级,进一步提升微观经济转型的整体效率。另外,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从结构、体制等角度进行分析,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传统社会形式转型成现代社会形式,其主要是依托先进的科学技术。在社会的发展中,市场经济处于转型时期,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生产关系要求,明确满足生产力要求的发展规律,大力改革不符合社会生产力的经济管理方式。因此,任何形式都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变化带来的经济转变。

2.经济转型与经济法的关系

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经济法立法过程中呈现的法治形态存在很大差异,使得法律体制变革日益深入,经济法在立法过程中呈现出立法量多、权力大、差别待遇突出的现象。经济转型为经济法改革提供了基础保障,在总结经济发展、经济探索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满足社会发展要求的经济立法目标,改革目标和民法目标是相互独立的,经济法在管理工作中具有针对性、目标性和可行性特点,改善了法律体系中互相干扰的问题,使得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不断提升,有利于整合、规范市场经济,使其成为经济管理的重要方式。因此,经济转型和经济法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发展理论和实践中都呈现出统一性,相关部门需要根据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突出社会主义中国特点,有效地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出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3.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应用

3.1经济法在构建市场体系中的应用。经济法是市场规制法中的基本规则之一,直接关系着商品建立、商品形成,经济法产生有利于自发性、自由性的市场保持合理的运行效率,为市场运行的高效性提供基础保障。但是,理论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无法调节由农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工业消费市场的商品,很难使其长期处于高效发展阶段。例如,在毒疫苗事件中,人民群众开始怀疑之前注射的疫苗,并对疫苗生产部门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这就使得与疫苗生产相关的经济法中出现了很多漏洞,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合理地调节并修改疫苗生产相关的制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实现法治社会的预期目标,为经济法运行的高效性提供支持。但是,毒疫苗事件是由监管部门发现的,相关监督部门认识到自身岗位职责的重要性,且很多人民群众高度注重这一时间,这就说明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在不断增强,经济法在构建市场体系中得到了有效应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3.2经济法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应用。劳动市场指的是政府部门和市场结合形成的产物,劳动市场逐渐由原有的计划经济转变成现代化市场经济,经济法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世纪80年代,很少有农民工和下海经商的生意人、到工厂工作的工人,到现在很多企业员工、国家鼓励人民群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者,在这一过程中,劳务关系越来越多,我国属于劳动力大国,很多廉价劳动力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突出贡献,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转型和发展,但在市场调节经济转型日益完善的大背景下,劳动力不再廉价,市场经济中的供求关系在市场经济转型中出现了严重的供不应求现象,这就引发了一系列经济纠纷,如歧视、垄断、克扣工资等。并且,由于企业对求职人员的态度比较恶劣、相关监管部位未提供相应的服务,导致经济纠纷矛盾日益增强。为了有效地改善这一现状,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并调整了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应的计划,将计划落实到实际中,解决了经济纠纷问题。

4.经济法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作用

在经济转型时期,法制保障具有重要作用,经济法能够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约束和规范,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发展环境提供支持,推动市场经济转型工作的顺利实施,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相关部门需要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地划分、配置各项资源,营造融洽的市场发展环境,加强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为经济转型工作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下文分析了经济法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作用。4.1约束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在现代化经济发展中,经济活动的开展需要双方共同进行,其中一方是产品制造商、服务提供方,其预计的社会收益需要由协议、约定和合同方式进行固定,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控制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实施,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但是,在经济活动开展中,一方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会采取一系列过激行为,导致各项经济活动无法完全按照市场发展规律进行,违背了经济法的相关要求。在经济法的转型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出经济法的重要作用,有效地约束并规范各项经济活动,通过和民商法进行有效融合,为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实施提供法律保障,这样经济活动的开展会具备更多合理、合法的依据,有利于平衡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确保社会利益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有效地保护并提升个人利益,进而实现调节和整改经济活动的预期目标。4.2构建公平的经济发展环境。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需要具备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作为支持,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对市场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更多的资金、政策作为保障,在遵循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实现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的公平性、公正性。在构建市场经济环境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还需要充分发挥出经济法的作用,提供更多治理支持,保证各个市场主体以平等地位融入市场中,积极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中。另外,相关部门在应用经济法的过程中,需要实行更多的法律手段,维护并规范各项市场竞争行为,改善市场经济转型法律缺位问题,有效地维护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更好地权衡社会利益,以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环境,保护市场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市场经济转型的稳定性。4.3构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中,需要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作为支持,尤其在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秩序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市场自身无法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政府部门应发挥出自身的重要作用,不能单纯地依靠社会经济活动中当事人的自我约束作用,这样才能够为构建良好的经济秩序提供支持。因此,在构建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作为执行者,需要转变原有的角色定位,创新并优化传统的行政命令式管理模式,并针对市场经济发展问题实行有效的措施予以优化。例如,针对税务领域混乱问题,需要利用税收法律体系进行解决;针对财经领域发展缓慢问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法律制度;针对假冒商品问题,需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因此,政府部门需要消除各项体制性障碍,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开展各项工作,为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存在经济发展秩序混乱等问题,阻碍了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利于建设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我国经济转型和升级时期,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出来,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着约束作用,有利于各项经济活动的科学性、安全性,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建设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经济转型和升级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陈慧.探讨新时代下经济转型、经济创新与经济法的“刚柔并济”[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1(21):13-15.

经济转型范文篇8

关键词:经济法;经济转型;概念与特征;关系;作用;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转型可谓是一个热点话题,这也是新时代促进我国整体实力全面提升所必须要完成的一大任务。经济转型具有依靠政府推进、要实现经济结构与经济方式转型同步等特征,且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此时就需要发挥经济法的作用。而如何对经济法进行必要的完善,值得思考。

一、经济转型的概念与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传统的一味追求发展数量的模式得到改变,更多企业开始追求质量,这就要求各企业积极促进各类技术的进步与管理模式的创新,进而实现升级,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全面转型。事实上,经济转型即是指从速度型效益转向质量型效益;从行业之间生产要素再配置转向行业内部生产要素再配置;从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转向自主创新;从以工业制造业开放为主转向以服务业的全面对外开放为主。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依靠政府推进。要实现我国整体经济的全面转型进步,必然离不开政府的科学引导与推动,自20世纪提出改革开放政策后,我国经济活力得到了全面焕发,这一政策的推进也是由政府推动完成的,以此鼓励带动群众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中来。而在当前经济平稳发展的情况下,要实现经济制度的革新,也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实现政治经济的相互协调,通过政策的出台与扶持,为经济转型提供强大的支撑。(二)经济结构与经济方式转型同步。一直以来,我国实行了很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该制度对我国的经济结构、经济方式都形成了深远的影响,这一形势一度起到了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作用。但步入现代社会,必须因时制宜地对该制度所影响的经济结构与方式进行同步创新。尤其是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企业发展必然离不开技术的支持,因此要实现我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就需要运用科技的力量,同时采取科学的管理模式,使得粗放经营模式向集约型转变,改善发展效益。(三)法律制度不完善。自从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经济在随时发生着变革,制度的创新、技术的更新换代从未止步,这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经济转型工作一直在进行。但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相比,国内法律制度的建设却存在相对滞后的问题,这就导致许多经济行为缺乏对应的法律的引导与约束,而在当前经济转型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无疑会阻碍转型工作的进行。

二、经济转型与经济法的关系

在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经济法立法过程中呈现法治形态差异化,使得法律体制变革日益深入,经济法在立法过程中呈现出立法量多、权力大、差别待遇突出的现象。经济法的改革有了经济转型作为基础保障,在总结社会经济发展、探索经验、吸取教训的前提下,明确社会发展需要所要求的经济立法目标、改革目标和民法目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经济法在管理工作中具有可行性、目标性和针对性等特点,改善了法律体系中互相干扰的问题。因此,经济法和经济转型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发展理论和实践中呈现出统一性,相关部门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突出中国的社会主义特点,及时转变政府部门相关职能,高效利用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三、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一)调整经济活动。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方略,因此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必须由科学的法律引导与约束,经济法就是专门用于调节经济行为的法律类型,各经济行为主体的关系也需要经济法的协调,正是因为经济法的存在,使得国内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运行始终处于正常有序状态,社会秩序因此得以保持稳定,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单位的合法效益因此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对应到经济转型的新形势下,市场局势更为复杂,变幻更为多端,此时更需要经济法的作用,由其对经济行为加以引导、对各个行业的经营者关系加以处理,从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为经济转型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二)保证经济转型稳步推进。在经济逐步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市场体系内不断衍生出新的经济元素,制度变化更为快速,许多新的企业开始冒头,这就使得市场结构更为复杂、竞争更为激烈,经济活动主体之间的联系表现出千丝万缕的特征,且其各自在市场上面临的风险也是极为不可控的,此时,如果对这一系列要素的调节不当、对各方关系的处理不到位,就可能导致市场秩序出现紊乱,进而威胁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与群众的正常生活。而借助经济法的作用,通过其条文内容的不断完善,兼顾到更多的法律主体,对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提出更全面科学的要求,利用强制性手段,规范各类经济行为,严厉杜绝不合法现象的大量滋生。(三)约束政府权力。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不仅企业单位、个人是重要的经济活动主体,政府也在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经济法的约束与管理作用应该同样覆盖到政府头上。而在之前的计划经济模式中,我国各地区政府所具有的权力更大、覆盖范围更广,基本全部的经济活动都要经过政府之手,这就使得从前期生产到后期的销售等整个生产链都受到政府控制,其灵活性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模式中,经济管理权力更多地被交还给市场,政府不再能完全地强力干预,仅限于宏观调控职能的履行。而当前促进经济的全面转型升级,就要求不断刺激自身市场自身的活力,排斥政府的大力干预,因此经济法依然需要对政府权力做出持续的约束,以免其干扰正常经济活动的自主进行。(四)调整约束市场关系。经济法的诞生及其后期的一系列调整与完善,本身是根源于现实的经济社会的,后者可以说构成了前者的土壤。考虑到经济社会本身有独特的发展规律,因此经济法的建设必须遵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因为市场体系内分布着成分复杂的主体———即个人、企事业单位、政府、社会组织,这些主体的不规范行为很可能打乱经济秩序、破坏其运行规则,因此就需要发挥经济法的管理与约束功能,使其对各方主体行为加以引导,进而约束市场关系,形成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五)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经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定的独立地位与独特性,而它作为自成一体的一个法律部门体系,内部又涵盖了许多子系统、子部门法,他们能对市场经济体系中众多要素进行全面协调。且经济发展、各类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必然离不开各类资源的使用,如何对这些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确保资源利用率,也是经济法会兼顾到的内容,唯有发挥经济法的分配作用,可以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其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流通与共享,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经济顺利转型。

四、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应用

(一)经济法在构建市场体系中的应用。作为市场规制法中的基本规则之一,经济法直接关系着商品建立、商品形成,经济法的产生有利于自发性、自由性的市场保持有效的运行效率,为市场运行的高效性提供基础保障。但是,理论与经济法相关的法律无法调节由工业消费市场、农产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的商品,无法使其长期处于高效发展阶段。例如,在毒奶粉事件中,人们开始怀疑之前购买的奶粉,并对奶粉生产厂商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这就使得与生产奶粉相关的经济法中出现了很多漏洞,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合理的修改与奶粉生产相关的法律制度,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实现法治社会的预期目标,保障经济法的高效运行。(二)经济法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应用。劳动市场是牵涉到各地区政府、市场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个人的一个全面的体系,因此其要素错综复杂,当前我国劳动市场已经逐步实现了向现代化市场经济劳动市场模式的转变,而劳动力市场的管理依然面临较大的挑战,此时就需要适当发挥经济法的作用。具体来说,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还是以农业与工业的发展为主,当时参与经商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比例较小,且第三产业的发展并不繁荣,此时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并不复杂。但当前,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繁荣发展,国家大力提倡自主创业、万众创新,且在高新产业的发展领域逐步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在此背景下,劳务关系必然呈现出越发复杂、多样的特征,尤其是我国作为劳动力大国,劳动力一度很廉价,但随着群众素质的全面提升,低廉劳动力逐步减少,对于许多优秀人才甚至存在供不应求的问题。总之,这一系列现象就导致了一些新的经济纠纷的产生———这包括歧视、垄断、克扣工资等。且企业为了快速获取经济利益,可能会存在伤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也未能对其进行保护,此时就必须对经济法进行完善与优化,使其在规范企业单位用人行为、保护劳动者利益、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五、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的探讨,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事实上,将经济法运用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可以发挥调整经济活动、保证经济转型稳步推进、约束政府权力、调整约束市场关系、实现资源合理分配等功能,因此,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明确这些基本信息,进而对其具体运用展开研究,使其在构建市场体系中、劳动力市场等领域体现实用价值。

参考文献:

[1]孟昭君,李彬.经济法在经济转型中的作用探析[j].法制博览,2018(32):269.

[2]许利平.经济转型与法律应对:中国经济法的历史考察与展望[j].平顶山学院学报,2017,32(01):35-39.

[3]李万强.国际经济法存在与发展的新视角[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7,57(01):84-93 205.

[4]余贺伟.国际贸易形式变化与全球贸易法治:从wto到tpp[j].亚太经济,2016(06):43-49.

[5]陈慧.探讨新时代下经济转型、经济创新与经济法的“刚柔并济”[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8,1(21):13-15.

经济转型范文篇9

关键词:经济法;茶企;经济转型;作用

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我国茶企经济面临着转型的需要。从优化产能结构的视角出发,企业经济转型的主线则是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结构,并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从市场调研所反馈的信息中可知,诸多有条件的茶企已经将产品项目从传统茶叶制品,向以茶叶为原料的饮品和食品类项目延伸,从而就能在产品差异化策略下锁定目标市场的消费群体。但这里也需要直面一个问题,即以茶叶为原料的饮品和食品生产并不构成茶企的传统主业,所以,在产品项目拓展中必然会面临着新兴市场环境下的法律风险。如,康师傅和统一公司作为茶叶饮品市场中的在位企业,可能会在经济法范畴下反制部分茶企的同类产品,进而维护自身产品的市场垄断地位。这就要求,当前需要充分重视经济法在茶企经济转型中的作用。

1茶企经济转型的主线

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构出茶企经济转型的主线:1.1通过主营产品转向而实现经济转型。部分茶企在经过了长期的资本原始积累之后,并在对主营产品所处市场竞争格局的分析之中,管理层可能会做出主营产品转向的决策。主营产品转向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即在该阶段中不断缩减传统主营产品产能,同时又不断扩大新的主营产品产能。这种经济转型模式主要存在于那些具有较好资本存量的茶企,其可以通过兼并重组的方式来实现上述转型方式。1.2通过扩展产品项目而实现经济转型。这里的经济转型方式在茶企中较为普遍,企业在范围经济效应下寻求对关联性产品项目的开发与拓展,最终形成多产品项目的格局。但在扩展产品项目时也时常面临市场信息问题的干扰,如因信息不充分而导致新产品的投放决策失误,进而对茶企带来不可逆的财务风险。同时,基于我国大多数茶企的技术能力水平,新的产品又可能陷入到同质化竞争的格局下。1.3通过退出原有行业而实现经济转型。通过退出原有行业来实现经济转型,一般适用于那些小微茶企。其原因在于:(1)随着市场需求结构的提升,小微茶企现有的产品开发能力已无法满足市场竞争的要求。(2)小微茶企的固定资产存量相对较少,从而就使得他们退出原有行业的沉淀成本较小。

2茶企经济转型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基于以上三个方面的经济转型模式,这里可能面临下面三大法律风险:2.1茶企兼并重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茶企大多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着,在茶企兼并重组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包括:(1)因兼并重组后资产规模扩大,而在茶企产权结构上存在着法律风险;(2)因被兼并企业存在着债务,所以在兼并重组后的经营过程中存在着法律风险。对于前者而言,涉及到纳税结构的改变。对于后者而言,则涉及到对原有债权债务关系的界定。2.2新品包装雷同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目前,诸多企业在新品包装上试图通过模仿在位企业的同类产品包装,来增强消费者群体对新品的识别度。在经济法范畴,这里可能存在着包装侵权的法律风险。如,在位企业可以以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包装,在色调、图案等要件上与自己已注册包装存在着雷同,因误导消费者而使自身的商誉受损为由来对竞争对手实施法律诉讼。2.3经营内容更改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我国工商税务部门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并确保征税活动的有序展开,对于企业的经营范围都做出了明确的标注。随着部分小微茶企退出原行业而步入其它行业开展业务,这必然会涉及到突破原有经营范围的问题,进而这就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3经济法助力茶企转型的作用分析

经验表明,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经济法的助力作用:3.1为茶企提供事前法律风险识别机制。从法经济学的观点出发,茶企需要以最小的交易成本来应对风险风险。那么,这就要求应建立起事前法律风险识别机制。前面所提到的三类经济转型模式,在事前控制中都应在经济法框架下来做出预判。同时,经济法作为一类制度安排,在这里也发挥着制度稳定主体预期,以及影响主体决策偏好的作用。通过形成事前法律风险识别机制,则能节约茶企经济转型中的交易成本。3.2为茶企提供竞合法律风险识别机制。这里的竞合主要指向了前面所提到的兼并重组和新品竞争的范畴,而经济法将为茶企的竞合过程提供法律风险识别机制。目前在诉讼领域,企业兼并重组之后的原有债务认定问题,成为了其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同时,市场在位企业以商誉受损为由而提出法律诉讼,也构成了新进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为此,经济法则能在事中为茶企提供法律风险识别机制。3.3为茶企提供财税法律风险识别机制。从我国茶企经营管理现状中可知,多数企业的管理层仍将主要精力放置在产品推广领域,并在近年来大力推动电商平台的打造。反观其对财税法律风险的认知,则显得不够充分。由此,在经济转型中必然会面临着更为深层次的法律风险。同理,经济法则能在知识准备和行动指导上,为茶企经营主体提供法律风险识别机制。

4经济法助力茶企经济转型的策略

根据以上所述,经济法助力茶企经济转型的策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4.1提升茶企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对茶企的经济转型问题需要纳入到供给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来看待,也需要纳入到“互联网 ”时代背景下来认识。随着茶企未来所面对的市场开放程度日益提高的局面,其必然也会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法律风险。为了强化事前控制来降低应对法律风险的交易成本,茶企各级管理者都需要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还需要在干部岗位培训中,增设经济法基础知识学习环节。这里还需指出,应将财务部门、市场部门的管理者作为重点培训对象。4.2组建专属的经济法人才队伍。考察我国茶企经营现状可知,诸多企业都依托律师事务所来为自身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这种社会分工形式对茶企所带来的弊端在于:因双方合作的松散性使得法律机构,无法深入理解茶企经济转型所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而往往是在法律风险已经生成再实施法律援助。在降低交易成本的视角下,有条件的茶企应组建专属的经济法人才队伍。使其能够全程参与企业的经济转型过程,进而为企业提供全过程法律风险识别职能。4.3增强法律风险识别职能地位。这里职能地位的增强,主要从参与经济转型决策的话语权来实现的。前面已经指出,不少茶企的管理层仍将精力放在提高“产出/投入”比的关系上。然而,因存在着法律风险便可能使“投入”陷入无效的境地,还将使“产出”作为违法的证据而存在。因此,茶企管理层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在决策中的话语权,并将法律风险识别作为决策排序的第一位。只有这样,才能使茶企在经济转型中与社会形成友好的交互界面。4.4利用经济法维护企业的利益。茶企经济转型的过程应在“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视角下来看待,即该过程必然是螺旋上升的态势。因此,当茶企在产品开发中还处于起步阶段时,往往会遭遇到竞争对手的模仿(模仿成本较低)。此时,茶企便需要主动利用经济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茶企首先需要重视对自身商标权的保护,随着产品开发进度的加快来应完善对自身技术专利权的保护。以此作为前置性法律准备,来为未来可能遭遇到侵权做好法律诉讼准备。

5小结

本文认为,以茶叶为原料的饮品和食品生产并不构成茶企的传统主业,所以会面临着新兴市场环境下的法律风险。因此,这里需要从茶企提供事前法律风险识别机制、为茶企提供竞合法律风险识别机制、为茶企提供财税法律风险识别机制等三个方面来加强对经济法作用的认识。茶企在发挥经济法作用时的实施策略,可围绕着:提升茶企管理者的法律意识、组建专属的经济法人才队伍、增强法律风险识别职能地位、利用经济法维护企业的利益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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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雄燕.试论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经济法解读[j].中国商论,2017(22):165-166.

经济转型范文篇10

关键词:生态经济;生态产业;西藏地区;经济转型;研究分析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社会经济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能源的利用率也日渐增加,资源型地区的资源使用已经濒临枯竭的状况,为了能够进一步延续能源的使用率,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强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关系着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更关系着人类生存家园的维护。所以,相关地区部门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树立全新的理念,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些国家发展的方方面面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永久可持续发展。西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资源型地区,资源型地区的共性,主要在于它能够依靠当地的地理位置、政治地位来寻求适合地区的发展。在目前的西藏地区展中,主要存在着缺乏丰富多样的能源产业组合、产业结构过于单一、藏区牧民的收入过低、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匮乏、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够、经济发展不均衡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资源的损耗也是愈来愈大,更会造成西藏地区的社会负担,也会降低人民的生活质量。所以说西藏地区这类资源型地区的经济转型,也是为了能够进一步适应藏区人民的需求。西藏地区位于我国西部高原,地理位置特殊,是我国境内最早实施“对口援助”的民族地区,其“对口援助”的范围在国内各地区来说都是数一数二的。西藏的经济发展常年受到地理环境、人文素养、民族信仰等等方面的约束,“对口援助”虽然说能够缓解藏区的经济发展带来的制约因素,但是长期的经济发展单纯依靠这些是不行的。西藏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的战略资源储备基地、重要的清洁能源接续基地、民族文化保护地、世界旅游目的地,这些都足够证明西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对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性。所以从上述这些描述中,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走生态可持续、经济可持续、社会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生态经济概述

生态经济,主要是指在生态体系能够承载的范围之内,应用生态经济学的理论原理、系统工程方法,来进一步改变社会生存、消费的方式,找寻一切能够利用的资源种类,发展地区内一部分经济发达、生态效率高的产业,建设合理的保护体系,创建适宜的居住环境。生态经济的本质属性,就是指将经济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能够承受的范围之上,以此来更好的达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共赢的目标。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生态经济是实现经济双飞、环境保护、文明建设、大自然与人类高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态势[1]。

三、生态经济系统概述

生态经济系统包括生态系统、经济系统、技术能力系统三个部分。生态经济系统的前提与基础部分就是生态系统,在生态经济系统内,所有需要来维持生产、进行再生产的物质、能量都必须基于生态系统的前提,都是生态系统来提供的。生态经济系统的主体部分,就是经济系统,人是生态经济系统的灵魂与主导。生态经济系统的中间环节就是技术能力系统,它主要的作用就是来转化生态系统、经济系统之间的能量、物质。这三个子系统的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生态经济系统,使得生态经济系统有了一定的组织性、复合型、突发间断性、瞬间变化性的基本特性[2]。以往在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问题中,专家学者一般来说都将其视野着重放在了经济系统的内部的转变与调整,而并没有将生态环境与经济结合在一起,这类问题的研究都是“治标不治本”。近些年来,西藏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将重点放在了经济发展上,而忽略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所以就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足。所以现如今针对西藏这一重要的生态地区发展的实际状况,相关部门需要将生态经济学作为整体研究的理论依据,寻找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具体存在的问题,将生态经济学与区域实际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在一起,为研究西藏能源型地区经济发展起到必要的助推作用。

四、西藏地区经济发展概况

近些年来,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西藏经济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藏区的整体风貌较之以往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西藏解放开始,中共中央就对藏族地区的经济、人才、社会基础建设等等方面强有力的支持,同时也给予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来促进西藏地区经济体制的完善、健全、发展。对口援藏省市、援藏央企每年都有“对口援助”西藏的项目,定期选派优秀人才进藏开展援助工作,为藏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大力的保障。通过这一系列政策的有力支持下,西藏地区生产总值(gdp)得到了快速增长,尤其是1999年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以来,西藏地区生产总值(gdp)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平均增长率为11.53%,2019年达到1697.82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8.1%。此外,由于西藏地区特殊的高原地理位置,就西藏时期,藏区基本是不通路的,现如今,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西藏公路铁路航空等等交通也形成了较为多元化的网络体系。西藏地区正在紧锣密鼓的发展具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化工业、农业体系,利用藏区当地优质的本土资源,形成煤矿、建材、手工、藏医药等等一系列的产业作为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支柱,发挥西藏地区特有的自然资源、人文历史条件,强化推动现代工商业、第三服务业的力度,改善藏区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与水平,建立健全完善的藏区社会保障体制,提高医疗建设水平,传播藏区的宗教信仰,培养藏区学生普通话的教学,提高整体的教育教学水平。

五、西藏地区经济转型研究分析

(一)以多元化的投资带动藏区经济增长。西藏地区的经济增长总量,在近些年的相关统计中可以发现,是非常迅速的。目前西藏地区的发展主要是围绕在保持总量增长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公平公正发展,这些具体的发展状况都可以看得出来,西藏地区基本已经撇弃了传统的发展模式,调整了产业发展的结构。相关研究数据表明,西藏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作用在近些年的发展中,其作用是比较显著的。2019年的西藏gdp与2018年相比增长8.1%,西藏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占比也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的增长,甚至有的地区已经高于了全国的平均水平。西藏的经济总量增长总共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能够保证其藏区百姓的人均gdp比上一个阶段翻翻。近些年,中央在“对口援藏”项目中投入的力度非常大,截止今年为止,上亿元的投资总共有接近80个,上千亿的项目投资也有接近30个。众所周知,多元化的投资不仅能够带动经济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还能够将西藏特有的优质资源转化为“宝贵的财富”[4]。(二)西藏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发展分析。产业结构主要指得是某一个国家,或者某一个地区的所有资源,在国民经济以及相关的所有产业部门内,各个行业领域之间的构成情况以及相互约束的联结关系。实际上,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一般情况下都与该地区的产业结构的相关变动联系在一起,两者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促进。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西藏地区想要更好的发展经济,首先就必须要调整、完善、提升其产业结构[5]。西藏地区在第一产业发展中,其生产方式从最初的“刀耕火种”到现在的现代化的发展,形成了全新的转变,同时也大幅度提高了生产力的水平,完善、优化了生产经济效益。自1959年民主改革以后,西藏地区采用了一系列的现代化农牧科技措施,兴建水利、改善耕作条件、方式、开展基本的农田设备建设,这些具体的措施都大大提高了西藏地区的第一产业生产效率,促使其第一产业的发展逐渐向现代化、先进化靠拢。西藏地区在第二产业的发展中,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的现代化工业体系。自1959年以后,西藏地区借助中央政府的力量,开始建立工业企业,目前已经建立起了关于能源、机械、建筑、轻工业等等多类型的工业体系,其工业体系的发展已经逐步完善,这些具体工业企业的建立,为西藏地区第二产业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西藏地区在第三产业的发展中,形成了集商业、旅游业、餐饮业、文娱业、网络科技等等为一体的新兴产业服务体系,目前的第三产业已经成为了西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撑产业。21世纪以来,在围绕拉萨为中心的各类交通网络的全面铺设建立,目前已经形成藏区全范围的通车。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西藏地区的就业,增加了税收,大大提高了藏区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与水平。

六、西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

现如今,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增长速度非常快,其整体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的调整都朝着积极的方向全面发展,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经济的增长与经济的发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者是不能放在一起比较的。由于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长此以往以一种粗放型的经济增长的方式为主,所以在整体经济的发展中还是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一)经济总量低,收入差距过大。西藏地区的全区gdp与其人均gdp的数值,在全国的范围内都处于一个较为低下的水平,全区的gdp占国内gdp总量的不到1%,甚至整个西藏地区的gdp还不如东南沿海城市的一个县区gdp总值高。此外,西藏地区牧民的收入与国内其他农村人口收入的差距按照人数来数,一个人大概能差两百多[6]。(二)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实际上从1951年解放西藏至今,西藏地区的发展目标都是很明确的,就是“稳定发展第一产业、着重发展第二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总体经济发展任务。按照道理来说,第二产业应当是西藏地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可以看出,西藏地区第二产业的发展始终缺乏了动力,从来没有占据过经济增长、经济发展的主导地位,尽管第三产业的发展也占到了西藏地区经济总量的50%以上,但是也并没有达到与发达经济社会水平相匹配的要求,第一产业,也就是原始的农牧业,还是占据了西藏地区经济增长的主导。(三)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统一。西藏地区的社会结构的优化、调整没有跟得上其经济的具体发展,尤其是在藏区基础设施配套这一块,无论是教育资源、文化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科技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等方面的发展,都落后于经济发挥发展,而且藏区农牧民分散式的居住方式,也导致很多农牧民至今为止都无法享用水、电、网络、交通等等基础设施。(四)资源开发不足。西藏地区整体的水资源的开发不够充足,并且水资源开发的利用率也非常低。但是根据相关研究数据表明,西藏地区的水利资源含量位于全国第一,但是实际的水资源开采率却只达到了1%,远远低于其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再加之水资源利用的不够合理,导致藏区内非常严重的土地沙漠化问题。此外,矿产资源开发不够合理、利用率过低,众所周知,西藏地区的矿产资源是非常丰富的,但是由于地理位置的客观影响,导致了其开采使用的效率非常低,同时也造成了泥石流、滑坡、地表沉降等等诸多问题的产生。

七、生态经济下西藏经济转型对策建议分析

(一)强化各级政府政策扶持。西藏地区的产业发展,需要走生态化的道路,因为西藏地区,其自身的产业发展自身能动力不足,想要进一步更好的实现产业生态化的经济发展,就必须依靠政府的各类政策扶持,在政府关于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等一系列政策的优惠、扶持下,强化促进西藏地区的基于生态化下的经济发展。西藏地区的经济转型需要以强化各级政府引导为基础和前提。以往的经济转型经验中我们能够看出,一个地区的经济转型不仅能够由市场规律作为主导,同时还能够由各级政府作为主导。市场决定经济,市场机制同时也为地区的经济转型提供了最基础的保障[7]。西藏地区作为我国典型的高原资源型地区,在发展的过程中对资源的依赖过于严重,使得藏区的经济、社会结构过于僵硬,市场机制体制完全发挥不出它的作用,实际上,西藏地区的经济转型不能够完全的去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而是要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各级政府的强化引导、辅助上。各级政府部门要发挥引导的作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强化税收监管、设立项目投资专项基金、增加移动支付等等新型的发展手段,来进一步促进西藏地区的经济转型。此外,各级政府在引导发展的过程中,不能够过多的干涉企业单位发展与经营决策,要强化对外部人才的引进、使用,为在生态化下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强化实施生态环境的改造。西藏地区生态化下的经济转型,要以实施生态环境改造为前提与基础。实施生态环境改造,不仅有利于提高人才向西藏地区聚集,还能够促进外部资金向西藏地区的集中流入。改造生态环境能够为人才和资金提供一个较为良好的生存环境,这一部分也是各级政府需要强化执行的关键点。西藏地区的生态环境改造要对经济、生态、社会基础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改造,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进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约束下,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规避价格、利润的虚高,避免垄断现象的产生。与此同时,还需要加强西藏各个地区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尽可能的引进先进的技术,总结出经济转型的成功经验,强化扶持中小型企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8]。(三)挖潜资源产业。西藏经济转型要以挖掘潜在的能源、资源产业,令其作为最基本的保障。挖掘潜的能源、资源产业,不仅有利于西藏地区的稳定,还有利于藏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西藏地区的经济转型要结合藏区的实际,对传统资源型产业进行整合、分化、提升、完善改造,发展相关行业产业,强化提升资源的利用率,从根本上形成资源产业的产业链,以此来增加利润、延长周期,为西藏地区的经济转型提供一定的缓冲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八、结语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趋势下,整个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在保护生态环境,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下,西藏地区的经济发展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说,西藏地区要根据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搞清楚经济转型的重点,基于政府的领导下,挖潜能源产业、扶持企业发展、强化生态环境的改造,为藏区经济发展提供助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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