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的认定十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4-05-22 17:46:38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1

保理业务发展至今已有160多年的历史,现如今俨然是国际贸易支付中不可避免的一种方式。尤其近年商务部在国内进行商业保理试点,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内保理业的发展。但是学术界仍然没有就保理的概念达成一致认识,这也导致了很多争议和冲突的产生,制约着保理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因此,要很好地理解保理业务,首先必须正确认识保理。基于此,本文从保理的概念着手研究保理业务,从未来应收账款和禁止转让条款的效力两方面讨论了国际上保理法律的不同。最后从会计处理上讨论了非买断式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会计处理的区别,为我国保理业务研究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保理业务;应收账款转让;法律规范;会计处理

保理是一项综合性的国际金融服务,通常包括融资、分账管理、信用风险以及坏账担保等功能。但是各国有关保理概念的界定却各有不同,甚至大相径庭。保理业务19世纪60年代在欧美国家产生,经过短短100来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结算工具,使用比例超过了信用证等传统结算工具。快速的发展必然引起冲突,为减少冲突的发生概率,《国际保理公约》应运而生。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保理联合会也称fci通过了《国际保理业务惯例规则》和《仲裁规则》,试图规范国际保理业务。这也预示我们,国际保理的发展是时代所趋。我国也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接纳这种新的金融服务形式。但是我国的保理目前远远不能与世界同步,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因此,研究国内外保理、促进国内保理业务与国际保理接轨意义重大。

一、保理的概念

《布莱克法律词典》关于保理的定义是“以一个贴现价格把一个公司的应收账款卖给保理商,或者由一个承担损失风险的保理商以某种商定的折扣购买一个商业应收账款,是一个包括需要通知贸易债务人并且特别限定于纺织品行业的体系。”这种概念虽突出了债权转让这一保理的核心,却对保理的作用只字不提。定义太过于局限,没有提及暗保理。在美国,关于保理的定义则较为严格而准确,它认为保理就是保理商与买卖双方交易的卖方达成协议,并由保理商提供以下服务的业务:一是以即付的方式买下全部应收账款;二是提供销售分户账的管理;三是催收账款服务;四是承担信用风险。这就说明了保理的作用,因此也更为全面。国内对保理的概念没有统一定论。《元照英美法词典》中对保理的定义是承购制造商(卖方)的应收账款,承购收款风险,包括信用损失,而赚取折扣或手续费等的短期融资经营行为。这个定义虽指出了保理的作用但是没有提及保理不仅是融资方式而且是结算方式,对保理的认识也不够完善。各国关于保理概念的认识不尽相同,但都有其片面性,而国际公约关于保理的定义则全面而具体,因此,本文也沿用国际公约给出的定义:保理是指保理商和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的卖方之间签定相应协议,在该协议下,保理商通过购买卖方所转让的基于货物买卖或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不包括债务人为个人或家庭使用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长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应收账款)而与买方之间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保理商在审核的信用额度内向买方提供资金融通、坏帐担保、管理分户帐和应收账款催收的一项或多项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业务。保理的核心是应收账款的转让。在未来应收账款转让上,法国依据合同代位作未来应收账款的处理,德国法律认为只要合同书成立即可承认未来应收账款的转让。虽然同为大陆法系,但二者的规定差异明显。类似的差异在英美法系中也有所体现。例如,美国允许未来应收账款的转让。英国允许转让但要求必须支付对价。禁止转让法律规定各国的差异也比较明显。美国对于应收账款禁止转让的规定较为宽松,有禁止转让的应收账款仍可转让。而日本相对比较严格,日本只承认善意第三人情况下的禁止转让的有效性。这也进一步造成了各国保理业务的差异性。

二、各国保理法律框架及对比

(一)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的规定。

1.未来应收账款分类。

学术界对于未来应收账款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按是否有基础关系可分为:有基础关系的未来应收款和没有基础关系的应收款。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分类,按照应收账款产生的确定性分为三类:现在毫无基础法律关系;仅存在一部分法律;有法律关系但是缺乏债权产生的原因,但未来有可能发生应收账款。国际保理中未来应收账款的地位不容动摇,国际上现行的保理基本都是将现在和将来的债权一起转让的,这样有利于减少手续费和保理服务费。各国关于未来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转让的法律规范直接影响保理业务的发展,因此,各国的态度也较为严谨。各国依据自家国情制定法律规范,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一问题上面,各国会有所冲突的原因。

2.未来应收账款是否可以承作保理。

德国相较于法国在未来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转让问题上面比较宽松,转让的形式上的规定也更有利于其转让。德国法认为债权转让不受前手瑕疵的影响,并且《民法典》规定债权可以在合同成立的前提下任意转让。法国也认可未来应收账款的转让,但是具体的规定有所差异,它要求应收账款转让基础原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否则这种转让合同下的转让无效。

3.未来应收账款转让的过程比较。

法国法律认为倘若转让应收账款的原因有瑕疵,便会造成转让无效。因此债权是不稳定的,债权转让的风险性也是比较高的。综上所述,德国在保理业务上的规范更顺应时展的需要,德国法程序较法国法复杂。德国法适用无因原则,受让人的权利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也更利于保理业务的发展。与之相反,法国法律强调要因原则,原来债权的瑕疵会影响到转让的有效性,不利于债权转让。

(二)禁止转让条款的规定。

禁止转让条款即指保理商与卖方签订保理合同时,合同中包含的禁止该账款再次转让的条目。国际保理业务中,保理商通常不接受含有禁止转让条款的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但各国法律规定各有不同。

1.肯定主义说。

在禁止转让条款效力上,我国持肯定主义观点。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合同的转让前提是要取得相对方的同意。也就是说,我国坚持的是处分自由的原则。《合同法》中对此也有体现,它认为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有约定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一律不允许转让。另一坚持这一观点较为典型的是德国,德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协议中排除让与的,应收账款不允许让与。

2.相对主义说。

相对主义是一种比较中庸的做法,我国台湾的学术界认可这种观点。在相对主义下,禁止转让规定有效的同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完成后,即使原债权债务人有规定债权不得转让,但只要受让人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那么转让就是有效的。债权到期时,受让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向原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日本的做法与我国台湾的做法相似,日本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转让无效,同时法律也规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意大利、瑞士等国也都采用此种做法。

3.否定主义说。

坚持否定主义说的国家主要是英美两国,当然,这也经历了一定的过程。英国的《衡平法》认为,禁止转让条款通常对原始合同缔约双方是有效的,但禁止转让条款若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表述,禁止转让条款就是无效的,即转让有效。这种规定大大促进了英国的国际保理业务的繁荣,同时这也是英国是最早发展起保理业务的原因。美国的观念认为债权的流通摆在首位,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美国也持否定主义说的观点了。因为如果肯定禁止转让条款的效力,即认为转让行为的无效性,这将导致保理业务开展的障碍。所以,美国坚持否定主义说无疑也促使了美国保理业的发展。综合来看,英美的做法适用社会需求,对债权流通起到促进作用。

三、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转让分为买断式和非买断式两种,由于目前大多数保理业务是非买断式保理,本文将研究非买断式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非买断式转让是指保理商没有获得应收账款的所有权的转让,保理商在向卖方提供融资服务以后,若供应商到期无力偿还应付账款或者不愿承担应付账款时,保理商有权要求卖方承担到期还款责任。

(一)国内应收账款-非买断式。

1.应收账款受让。借:应收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受托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贷:手续费收入-应收账款受让。2.发生销货折让以及退回时。借:受托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应收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3.账款买回时。借:受托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应收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4.支付融资款时。(1)拨款时。借:应收账款融资-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存款科目。(2)收取管理费时。借:存款科目。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5.月底提息时。借: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贷: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6.买方还款时。(1)收取管理费时。借:存款科目。2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2)收取利息费。借:存款科目。贷: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3)还款时。借:存款科目。贷:应收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4)有预支价金的退回尾款。借:受托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内非买断息;存款科目:应收账款融资-国内账款非买断。(5)无预支价金者仅冲账。借:受托代收款-国内账款非买断。贷:存款科目。

(二)国际应收账款-非买断式。

1.账款受让时。借:应收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受托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贷:手续费收入-应收账款受让。2.销货折让及退回时。借:受托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应收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3.账款买回。借:受托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应收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4.预支价款。(1)拨款时。借:应收账款融资-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存款科目。(2)收取管理费时。借:存款科目。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5.月底提息。借: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贷: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6.买方还款时。(1)收取管理费。借:存款科目。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受让。(2)收取利息。借:存款科目。贷: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3)借:存款科目。贷:应收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4)有预支价金退回尾款。借:受托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利息收入-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应收利息-应收账款融资国际非买断息。存款科目:应收账款融资-国际账款非买断。(5)无预支价金仅冲账。借:受托代收款-国际账款非买断。贷:存款科目。综上,国内保理与国际保理在会计处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会计科目上,内在基本的原理一致。我国在发展保理业务过程中,应当逐步与国际保理业务接轨,顺应时展,取得保理业的繁荣。

【参考文献】

[1]苏芳.我国保理业务的现状与发展研究[d].河北经贸大学,2015

[2]徐燕.我国保理业务发展研究[j].金融研究,2003,2:49~62

[3]王雅.美国保理业务分析[d].吉林大学,2013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2

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没有集中说明,在实务工作中产生了不同的做法。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进行一些探讨和交流。

一、实务中遇到的一个应收款项交换案例

前不久,笔者遇到了这样一个实例,某大型企业甲公司为了整合业务资源,决定将其下属a公司和b公司的部分资产按业务性质进行交换,主要是把a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固定资产与b公司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换。

相关资料:

(1)a公司应收账款(华风汽配厂)账龄在1~2年,账面余额1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20万元;固定资产(车床)账面原价760万元,已提折旧340万元。b公司应收账款(南方煤矿)账龄在l~2年,账面余额66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66万元。

(2)a公司和b公司应收账款都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但计提比例不同。a公司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5%,l~2年20%,2~3年50%,3年以上100%。b公司计提比例为:1年以内1%,1~2年10%,2~3年20%,3年以上50%。

a公司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不考虑交易税费,金额单位:万元)

借:应收账款――南方煤矿 594(660―66)

坏账准备 20(100×20%)

累计折旧 340

贷:固定资产 760

应收账款――华风汽配厂 100

坏账准备 94(借贷差额)

经了解,a公司财务部门对此业务会计处理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第116条:以一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或多项资产换入的应收款项,应当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如果换入的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应当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坏账准备。

a公司的财务人员是这样认为的:换入的应收账款其账面价值为594万元,大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500万元[(100―20) (760―340)],于是应按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594万元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差额作为坏账准备。

但笔者认为,a公司这样处理是不对的。

首先,a公司与b公司的资产交换套用《企业会计制度》中非货币易的会计处理是不合适的。

所谓非货币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而应收款项是货币性资产。所以,a公司与b公司的资产交换不属于非货币易。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4号》答复:“关于应收款项与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认为,应收款项属现金资产,但以应收款项与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进行交换时,《企业会计制度》作了特别规定,即企业以应收款项换入包括应收款项在内的多项资产的情况(不涉及补价),按照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除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换入其他资产公允价值占换入的全部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全部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换入的应收款项入账价值后的余额进行分配”。该答复重申了应收款项交换中换入企业的会计处理,但没有明确换出企业的会计处理。

其次,a公司以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大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全额作为坏账准备处理不妥当。

坏账准备的计提或冲减直接影响当期损益,为了避免人为调节利润,应收款项交换过程中产生的增值应本着谨慎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不确认增值收益。由于应收款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是针对特定的债务人的,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理应真实反映换入应收款项实际价值,在没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时,可以按本企业的坏账政策对换入的应收款项确认坏账准备金额,a公司对换入应收款项原账面余额减去确定的坏账准备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支出;b公司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4号》的答复进行处理,即“企业换出的应收款项,减去换入应收款项原账面余额和确定的坏账准备后的差额,在除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资产中进行分配。”

第三,《企业会计制度》第116条规定中“换入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应按重新确定后的坏账准备计算确认。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信息公告第4号》的答复,“对于换入的应收款项中换出企业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且计提方法和比例与换入企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不同的,企业应考虑对换入的应收款项原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比例和方法的合理性,并确定应提的坏账准备”,因此,a公司在确认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时,要按本公司的坏账政策计算确定换入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a公司正确的会计处理应该是,先计算换入应收账款(南方煤矿)660万元按本企业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132万元,然后对换入应收款项原账面余额660万元减去确定的坏账准备132万元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500万元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南方煤矿 660(原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0

累计折旧 340

贷:固定资产 760

应收账款――华风汽配厂 100

坏账准备 132(660 x 20%)

资本公积 28(660-132-500)

b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先计算换入应收账款(华风汽配厂)100万元按本企业坏账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10万元,然后按换出应收账款(南方煤矿)账面价值594万元,减去换入应收款项原账面余额100万元和确定的坏账准备10万元后的差额,全部计入固定资产(车床)价值:

借:固定资产844(差额)

应收账款――华风汽配厂 100(原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66

贷:应收账款――南方煤矿 660

坏账准备 10(100 x 10%)

累计折旧 340(已计提的折旧费用)

二、会计处理探讨

由于在正常经营、资产重组、债务重组以及非货币易等活动中都有可能涉及应收款项的交换,而应收款项是针对特定的债务人的,性质特殊。因此,如何对应收款项的交

换进行正确会计处理显得相当重要。

1.严格区分非货币性资产与非现金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对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均作了明确界定:“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在《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财政部财会字[1999]43号文的附件《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中都涉及了非现金资产的概念,但并没有对其进行完整地定义。而在《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对“现金”的定义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照此定义并结合上述有关文件中的表述,非现金资产应包括应收款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因此,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应收款项,而非现金资产则包括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的范围大于非货币性资产。理解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是正确处理应收款项交换的基础和关键。

2.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处理原则

一般来讲,各种经济活动中涉及到应收款项的交换,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保持应收款项账面余额不变,即以原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作为换入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入账,以保证债权方和债务方往来款项账面余额一致,便于核对和管理。换出企业需要结转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换入企业来说,如果换入的应收款项在换出企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比例与换入企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不同的,企业应按自身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重新确定应提的坏账准备,然后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企业以应收款项换入应收款项,或者以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换入应收款项

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应是换入的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余额减去按本企业自身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重新计算确认的坏账准备,确认后的入账价值与换出应收款项和其他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资本公积。

其他资产的入账价值的确认:按照换出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价值减去换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后的余额,然后在除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资产中按公允价值比例进行分配。

(2)企业以一项资产同时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或者以多项资产换入应收款项和其他多项资产

换入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应是换入的应收款项的原账面余额减去按本企业自身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重新计算确认的坏账准备;换入除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总额为换出的全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换入应收款项入账价值后的余额。分配的方法应该按照其他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他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分配。

(3)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的交换

如收到的补价小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然后再按不涉及补价的应收款项交换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处理;如收到的补价大于换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的,应将收到的补价先冲减换出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再按非货币易的原则进行处理。

(4)对于两家独立法人企业分别以各自下属的分公司的净资产进行整体置换中涉及到的应收款项交换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3

关键词:工勘企业;财务管理

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普遍存在,日积月累导致企业应收账款金额日益增加。如w工勘公司201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为1407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为509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3112万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重为36.22%,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63.73%。由此可见应收账款在企业资产结构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应收账款的安全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危。因此,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风险,减少应收账款损失,对工勘企业具有现实意义。

1、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第一、企业为了获取项目,占领市场,承诺垫资部分工程款,而导致工程竣工结算时形成的应收账款。

第二、企业对业主考察不够,因业主资金不到位,不能按合同如期支付工程款而形成的应收账款。

第三、因项目质保期未满,由质保金引起的暂时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第四、由于企业自身的问题,忽视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导致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一方面是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债权催收组,由于信息不灵通或没有定期编制账龄分析表,对应收账款情况不清楚,从而发生应收账款收账不及时的现象,加大了应收账款的风险。另一方面企业未建立合理的收账程序,未定期与欠款单位进行核对和收取。

2、工勘企业应收账款的主要表现形式

2.1账面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工勘企业账面应收账款是指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下,在确认收入的同时所反映出来的应收账款。该部分应收账款在公司账面上也明确列示,在公司应收账款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是公司应收账款的主要组成部分。

2.2潜在应收账款:指工勘企业向项目发包方提供了劳务,并按合同协议办理了结算,取得了向项目发包方收取工程款的权利,但由于项目发包方资金不到位,企业暂时未确认收入入账的应收账款。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原因导致,一是随着企业应收账款总额的增加,为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总额进行控制,将应收账款占有率和应收账款回收率两个指标作为企业绩效考评的调节指标。企业为了在这两个指标上少扣分,将收入的确认时间往后移,待收到款项或开发票时再确认收入。二是考虑到在未收到工程款的情况下确认了收入,一方面应收账款带来的收入未实际收到现金,但企业应交纳的流转税如营业税、城市建设税等确要以现金方式流出, 反而加大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另一方面应收账款带来的收入未实际收到现金,但因应收账款形成的利润所应负担的所得税费用支出确要以现金方式流出。 企业往往会将部分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收入暂时不确认收入,从而形成潜在的应收账款。该部分应收账款在公司账面上未作反映,仅在公司合同管理台账上进行登记,长时间不入账或在经办人频繁变动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债权损失,因此,加强对潜在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显得格外重要。

3、工勘企业应收账款分类管理及催收方式

工勘企业应收账款按欠款单位的性质划分为: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欠款、企业单位欠款、个体或私人欠款三类。

对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欠款的管理,应采取定期对账,在确保债权相符不失效的基础上把握好收款时机,有征对性的进行催收,一般不宜采取法律诉讼的程序。

企业单位欠款、个体或私人欠款则要进行信誉评级,对信誉好的企业单位欠款、个体或私人欠款采取定期对账,在确保债权相符不失效的基础上把握好收款时机,适时进行催收。对信誉一般的企业单位欠款、个体或私人欠款应采取定期对账,在确保债权相符不失效的基础上通过律师发律师函的方式进行催收。对信誉差的企业单位欠款、个体或私人欠款应采取定期对账,在确保债权相符不失效的基础上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催收。

4、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

4.1加强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句话道出了计划的重要性。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就是应收账款管理的计划阶段,对于工勘企业来说就是要慎重选择业主和项目。业主的选择至关重要,选择了信用好的业主可大大减少坏账损失,因此,企业在选择项目和进行项目投标前应根据业主的现时及未来的付现能力、经营状况及其发展前景、商业信誉和未来融资能力等因素判断业主按期偿还账款的可能性,选择还款可能性大的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为了全面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企业可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了解其社会信用、信誉及其他相关信息,通过银行了解其银行信用情况,通过查阅和分析会计资料了解其经营状况。此外项目的选择同样也重要,在项目的选择上千万不能贪多求大,要从价款、技术、质量、安全、工期多方面考虑,选择风险可控的项目。通过事前对业主和项目的选择降低工程项目的收款风险。

4.2将每笔应收账款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专人负责催收

工勘企业的应收账款与项目经理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项目经理参与了从项目获取、项目开工、竣工、验收、结算的整个过程。因此项目经理应作为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负有从业主方收回工程尾款的义务。根据企业的内部管理要求项目经理也可将收款关系移交给公司债权催收组负责收取,公司债权催收组同样应将每笔债权落实到个人。公司应制定债权催收奖惩办法,债权催收组的业绩考评应与收回的债权挂钩,做到权责一致,奖罚分明,使催收人员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使企业收益最大化,实现双赢。

4.3加强应收账款跟踪管理和定量分析

应收账款的跟踪管理包括: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定期对账、关注债务人的合同执行情况、逾期账款的催收以及坏账核销。一般而言,客户逾期拖欠账款时间越长,账款催收的难度越大,成为呆坏账的可能性也就越高。企业必须要做好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账龄分析是对应收账款总额的质量与价值进行的重新评价,根据账龄分析可以及时发现有拖欠账款迹象的客户,然后立即采取相应收款政策对其进行催收。密切注意应收账款的回收进度和出现的变化,把过期债权款项纳入工作重点,研究调整新的信用政策,努力提高应收账款的收款率。定量分析就是用数字来说明问题,财务部门要加大对应收账款的定量分析力度,在总额分析中,应采取一些比率指标,如应收账款回收率、应收账款占有率,同时还应将应收账款总额同去年同期相比,同上几个月余额相比,并作变动趋势分析。企业应根据定量分析指标所反映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收款政策,只有这样从严控制应收账款,企业应收账款的收款效果才会有所改观。

4.4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是非常重要的,绩效考核指标能引导员工努力的方向。在评价企业业绩时不能只看结算收入,还要综合考虑与结算收入相关的应收账款回收率、坏账损失率及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等指标来综合评价其业绩。业绩好的应给予奖励和晋升,业绩不好的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激励与惩罚并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建立绩效奖励与应收账款回收挂钩的考核机制,督促利益相关者积极催收工程尾款。

4.5加强对潜在应收账款的管理

企业应对潜在应收账款加强管理,一方面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督促入账,将应收账款如实反映在账面上。另一方面对一些手续不完备的应收账款应督促完善手续,在未正式入账前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进行管理,并将项目相应结算资料移交到财务部门,以便在手续齐备时及时入账。

公司的应收账款无论是账面应收账款还是潜在应收账款都应列入公司应收账款统一管理,并按公司正常的催收流程进行催收,确保应收账款不流失、不失效,将公司应收账款损失降到最低。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4

一、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的主要方法

(一)通过审查期后的收款予以证实

年报审计的高峰集中在每年的3、4月份,上年度正常的应收账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时一般能够收回。注册会计师应选择外勤结束日前一两日,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若款项已经收回,则可为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的存在或发生等提供证据,即使债务人未回函,也可确认其金额。

(二)通过追查债权的相关文件资料,核实交易的确凿发生

1.从原始发票追查至会计记录。注册会计师选择资产负债表日金额较大的账户,找出其销售档案,检查定货单、销售单、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合同、销售通知单、销售发货单和销售发票等,重点审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越权批准行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超出信用政策和销售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是否实行集体决策审批等。如果顺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销售与收款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2.从相关会计记录追查至合同、订单。注册会计师从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明细表中选取金额较大的客户,自应收账款明细账追查至记账凭证、销售发票、销售通知单、销售合同、信用评估报告、销售单和顾客订货单等,为验证交易和事项发生过程的正确性提供证据。如果逆查以上资料形成的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也可确认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数额。

二、替代性审计程序审查的重点内容

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应重点审查哪些账户,需结合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对账户进行分类。账龄越长,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就越小,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就越大。应收账款金额越大,对会计报表越重要,就越应该重点审查。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操作时,可将全部应收账款账户划分为正常账户和非正常账户两类,其中:正常账户包括1年内借贷方发生额正常、仅有借方发生额或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非正常账户包括当年无发生额即账龄在1年以上的账户。注册会计师执行替代审计程序时,应根据不同性质的账户,确定不同的审计重点,以收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一)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1.借贷方发生额正常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抽查时,确定的重要性水平可以适当高一些,关注重点包括:销售与收款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账户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原始凭证的合法合规性;账户期初余额加减借贷方发生额与期末余额平衡关系的正确性等,并将审验过程详细记录于替代程序审计表。如果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可接受的风险程度,就可以确认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

2.仅有借方发生额的账户。对于这类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客户是否是为增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而采取的赊销策略。如果是,则应重点关注欠款是否仍在信用期,对方的信用标准(品质、能力、资本、抵押和条件)是否符合赊销政策规定,对方是否享受现金折扣政策等。如果不是,对此说明客户的商品可能滞销,可能为了减少库存而赊销,可能会形成坏账。注册会计师要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必要时,可考虑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3.仅有贷方发生额的账户。应收账款只有贷方发生额,相当于客户的预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对于此类账户需要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并结合存货审计,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已将存货发出,而未确认收入,偷漏税款等。如果存在以上的情况,需提请客户进行调整。若客户拒绝调整,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披露。

(二)非正常账户的审计重点

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贷方余款,对方会催促结算,一般不会长期挂账,即使有,所占比例也非常小,根据重要性原则,不予考虑。本文所述的应收账款非正常账户均指账龄超过1年的有借方余额账户,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对到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及时提请对方依约付款;对逾期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采取多种方式催收;对重大的应收账款,客户是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等。

2.客户是否在年度终了组织专人全面清查应收账款,债权是否清晰,账账、账实是否相符。

3.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要注意如下内容:是否取得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是否取得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或政府责令关闭的文件资料,是否取得已经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的债务人用其财产或者死者遗产不足清偿且无继承人的相关法律文件,是否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终止收款意见书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出具的债务人逃亡、破产证明等,作为确认坏账损失的依据。

4.坏账损失是否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坏账损失财务处理意见是否按照程序提交股东会、董事会或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权力机构审定。

5.对逾期3年应收账款处理的坏账损失,是否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保留追索权。

6.客户处理的全部应收账款坏账,是否已在财务会计报告附注中充分披露。

三、执行替代性审计程序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非结算债权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将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账户反映的内容计入应收账款,造成核算不真实、不准确,会计信息失真。

(二)粉饰会计报告,虚挂应收账款。例如:一些客户特别是上市公司,为粉饰会计报告,编造销售合同,虚构销售业务,虚挂应收账款,或者把不符合销售实现条件的作销售处理,虚增收入和应收账款。

(三)长期投资在应收账款中核算。例如:一些客户为隐匿投资收益,把长期投资纳入应收账款核算。在收到投资收益时,直接冲减应收账款以达到偷税之目的,或者直接将投资收益转存“小金库”进行非法活动或舞弊。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5

一、取得应收账款明细表

审计人员应首先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部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明细表上应包括客户名称、欠款金额、托欠时期等内容。由于该明细表是由企业自行编制的,因此,对其独立性、可信性要加以证实。审计人员应对明细表总数应进行复核验算,与应收账款总账和报表进行比较,如果三者金额不一致,则要求财会部门找出差异存在之处及原因。

二、运用分析法进行审查

审计人员应运用分析程序,分析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的变动,验证其是否合理。具体做法是:分析应收账款周转率或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每个主要客户的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百分比、应收账款的账龄、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的百分比、坏账费用占赊销净额的百分比;将本期应收账款的余额跟上年相比,了解其变动趋势;将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占本期销售额的比例,与上年度期末应收账款占上年度销售额的比例相比较;或将本期赊销收入净额占平均应收账款金额的比率与上年相比。通过分析比较,根据其比率及其趋势变化,从中找出符合正常规律变动情况,从而抓住进一步审核的重点。

三、函证应收账款

审查应收账款是否真实、正确,由审计人员直接向债务单位函证是最重要和具有决定性意义的方法。通过函证是对客户是否存在,以致资产是否存在的最好证实。函证的范围和对象要根据应收账款内部控制的可靠、函证方式、以前函证结果、应收账款的重要性而定。对于金额较大,拖欠时间较长的应收账款要作为必须函证的项目。如果内部控制有缺陷,以前函证发现重大差异或采用否定式函证,则增大函证范围和数量。

向债务单位函证过程由审计人员控制,有两种函证方法:一种为肯定式或称积极式函证,既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必须向审计人员回函,答复询证函上所列金额是否正确;另一种为否定式或称消极式函证,既向债务单位发函后,请债务单位仅在结欠有错误的情况下回函审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两种方式可以结合使用,比如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有理由相信欠款可能会存在争议、差错等问题的可采用肯定式,对应收账款金额较小、有关内部控制有效、预计差错率较低、审计人员认为被函证人能认真处理询证函的可采用否定式。在采用肯定式函证方法时,如未能收到对方的回函,则应继续发函或派人前往调查,如果债务单位的复函与账列欠款额有重大差异的,也应作进一步调果查。

当审计人员收到的有调查回函后,应编制应收账款汇总表,将表中数字与应收账款明细表、总账核对,以查明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对于有些债务单位,由于其单位性质、地点或其他原因不宜函证的,也可采取其他验证方式,如审查合同、定货单、货运单据、销售发票以及其他单据,以证实应收账款确因实际销货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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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析询证函及应收账款的余额

审计人员函证后,必须编制函证汇总分析表,注明被函证客户名称、金额、询证函签发日期、回收日期、认可金额、原因分析等内容,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分析不同函证结果并做出相应处理:一是函证回函认可函证金额,说明原账面记录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是真实、正确的,将函证回函编入工作底稿,作为审计证据。二是函证回函认可的金额与函证金额有差异的,审计人员应对此进行分析,并查明是否存在购销双方登记入账的时间不同、一方或双方记账错误、存在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等产生差异的原因。三是肯定式询证函若未能以规定的时期内回复,应再寄出第二次询证函。二次发出后仍一真不回复,要做到具体分析与调查,查明是否存在坏账损失发生、根本不存在该客户、询证函邮寄丢失、账款已还,不愿再回复等原因,如果多次发函仍没有回复,审计人员可以考虑实施替代审计程序来验证这些应收账款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如审查相关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副本、发运单、现金收入,以及客户与其顾客之间的书信往来,证实应收账款真实性。

五、取得或编制应收账款长龄分析表,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实现价值

审计人员应向财会部门索取或自己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除了查明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数额之外,还要审查应收账款可能收回和不能收回的情况。账龄越长,可能发生的坏账百分比越大,反之越小,据此确定应收账款可实现价值。对账龄较长,超过一定时间的,应建议被审计单位一方面要加以催民,另一方面经确认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及时转坏账处理,以便确定资产估价的正确性,以及促进企业加速资金的周转和进行经营决策。

六、审查坏账准备的提取和使用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于年度终了,按照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审计人员必须了解管理层估计和注销坏账的方法,了解管理层如何运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评价坏账估计的合理性;复核并测试管理层提高估计所运用的过程。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对冲项目,坏账准备提取和使用得是否合理正确,不仅影响着财务报表的正确性,而且影响着利润表利润计算的真实性。审计人员首先采用将坏账准备账户与应收账款户的核对方法,验证企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和计提比率的恰当性,计算的金额是否正确,其次应严格审查坏的注销,各项坏账的处理有无申请核销坏账的申请报告和领导的审批文件,如有疑问,应派人到债务人处调查,以查明坏账注销的正确性。特别是金额巨大的坏账,应加以验证核实,防止以此盗用资金的情况。已经做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账款重新收回的,应审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分析计算环账准备余额占应收款项余额的比例,并与以前期间的该比例核对,分析检查有无重大差异。审查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明细账和原始凭证,查明被审计单位账务处理的适当性,属于坏账的,应提请予以冲销,检查坏账准备提取方法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

七、审查应收账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重点审查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分类是否正确,有无将其他应收款混淆记入应收账款,并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6

1.企业应收账款概述

应收账款是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售出产品或者是提供某种服务,或者是为购买单位承担了运费或者是税费等等需要从购买单位收回的一笔款项,应收账款的发生同时也代表着债权的发生,也就说应收账款与收入是分不开的,两者应该同时确认。而对于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同时也意味着坏账的可能性,而对这部分在经过坏账确认过后是不能够计入收入的,应该做出坏账损失处理;对于拖延的应收账款,企业不能够坐以待毙,而是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以催收,最终收回账款。

2.企业应收账款条件

对于企业应收账款来说,是具有一定的特定条件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够真正的被称作应收账款,第一,应收账款必须要发生在经营活动当中,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债权,不包括应收债务的利息等等;第二,应收账款的债权具有流动的性质,通常是较为短期的债权,而不包括长期债券等等;第三,应收账款是在其经营活动中向客户应该收取的款项,而不能够包括其由于保证所缴纳的保证金。所以应收账款只有在满足了这些条件的时候才能够作为应收账款纳入企业的会计处理当中。

3.企业应收账款确认

应收账款的确认应该与收入确认相一致,也就是说在出现了所有权转让或者是劳务已经提供的时候就应该确认收入,这个时候同时也应该确认应收账款,将需要收回但是没有取得的账款纳入应收账款。

二、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

1.为提高企业竞争力采取赊销的方式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而企业只有拥有足够的竞争力才能够在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来,而赊销就成为了一种很好的竞争方式,也就是说企业往往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时候采取赊销的方式从而减缓客户的经济压力,以此来为自己获取更大的竞争力,在这样的方式下,也就形成了应收账款。

2.收入实现与收到款项时间的不一致

一般来说,企业在提供了商品或者是服务的时候,会开出销售发票,这个时候就需要确认销售收入以及当即收到款项。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受到货款的时间与收入实现的时间不一致,这就导致了中间会出现脱节的情况,也就是应收账款的产生。

3.企业内部管理出现漏洞

在企业中,为了能够给自己赢取更多的合作机会,往往会忽视其中所蕴含的风险,这就导致企业应收账款的持续发生,这实际上是由于企业内部管理出现了漏洞,对应收账款没有形成一个足够的认识,最终导致应收账款的数量越来越多,而企业最终坏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极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另外,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不强,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催收措施来促进应收账款的迅速收回。除此以外,企业往往在产品质量问题没有把好关,就容易导致客户最终退货,应收账款成为坏账。

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的问题

1.应收账款数量多,坏账率高

我国的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对应收账款的认识度不够,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滥用应收账款,为企业带来巨额的应收账款,而与此同时,企业没有科学完整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来催收应收账款,这就导致了其中很多的应收账款最终就成了坏账,为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损失,严重阻碍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2.企业缺乏风险管理与风险防范意识

对我国企业现状来看,其中普遍存在着对风险管理以及风险防范的重视程度不高的现象,这就导致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很大的财务风险,而如果一旦控制不了该风险,就很容易造成企业出现严重的经营危机甚至引发破产。而对于应收账款来说,更应该加大风险管理意识,对应收账款出现的周转缓慢等问题应该及时进行解决,避免由此为企业带来极大的损失。

3.缺乏健全的催收制度,收款能力不强

在发生了应收账款以后,应该加大对其的催收力度,只有收回了应收账款才能够真正意义上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收入。但对我国企业现状进行研究可以发现,为了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创造了大量的应收账款,却忽视了其中所蕴含的收款问题,这就导致了其在应收账款催收工作的进程当中有着很大的难度,而企业也缺乏健全的催收制度,在进行催收的过程中没有采取有效的催收手段最终导致应收账款催收的失败。

4.企业的信息收集能力较弱

企业应收账款产生了债权,其中蕴含着信用问题,也就是企业应该对客户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了解它的信用等级,以此来做出一个科学正确的决策,但是由于我国企业中大部分是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对客户信息的收集能力还非常的弱,这就导致在最终的判断决策的时候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决定,不利于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带来了损失。

四、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的措施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力度,慎重采用赊销政策

(1)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力度

应收账款的发生在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和销售人员有关,所以应该加大销售人员在该方面的责任承担,通过这种方式让销售人员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性从而能够在其销售过程中考虑多个方面,慎重的使用应收账款这个手段。另外,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加大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对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这个比率进行控制,将其控制在一定的合适范围之内,从而能够较好的让企业能够稳定长期的发展。

(2)加大财务部门的辅助作用

就财务部门的职能来说,不仅仅是为企业提供相关的财务信息帮助作出抉择,还需要参与到企业的财务决策当中,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起到一个监督管理的作用。所以在企业开展应收账款的时候,财务部门也应该发挥好辅助作用,对企业的应收账款也应该起到一个更好的监督作用,为设立一定的财务目标,同时能够为企业提供财务信息。

2.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

(1)强化中小企业的内部管理控制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规模比较小,这就导致不可能为了应收账款管理设置专门的部门或者是小组,但是,能够加大对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一个与财务或者是销售平等的一个内容来开展,为了更好地建立一定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另外,在建立科学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也应该让企业中的每个人都认清自己的职责,特别是针对销售人员,应该加大对其有关应收账款管理的相关内容培训,从而让企业能够对应收账款管理有一个更好的认识,通过这种方式来促进企业的发展,减少由于应收账款坏账所带来的损失。

(2)加大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力度,对客户资信进行评级

应收账款的发生同时也意味着债权的发生,这就让应收账款的过程中产生了信用风险,而为了能够很好的控制信用风险,就需要加大对客户的了解程度,也就是加大对客户信息的收集力度,并且对资信进行评级,同时针对这些客户设立专门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除此以外,政府也应该加大对企业的应收账款收回的保护力度,为能够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条件,最终能够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3)树立长远的利益目标,加强风险管理

很多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往往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忽略了长远的利益,从而不断的去实现当前的企业利润最大化,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应收账款。所以为了防止更多坏账现象的产生,企业长远利益受到损害,企业应该树立一个长远的利益目标,加强对风险的管理。另外,企业也应该针对客户的信用级别设立一定的信用标准,只有达到了该标准,才能够对其进行赊销,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减低信用风险。

3.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

如今科技已经越来越发展,信息化越来越深入,这就需要企业也要顺应时代的潮流变得更加的信息化,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就应该针对企业的状况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实现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另外,企业的信息化并不是指企业的发展模式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变化,这就需要在开展企业信息化的时候要对当前的社会背景进行研究,以此来保证最终能够把最为先进的管理方式引入到管理当中,最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为企业创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4.完善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

中国有句俗话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同样也能够应用到企业当中,企业中的任何经营活动,无论是对管理者还是对员工,都应该设立一定的规章制度,以此来让其能够在行动过程中有着一定的参考价值。而就企业的应收账款来说,其也应该有着与之相对应的管理制度来对其进行约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企业在使用应收账款这个工具的时候能够考虑到更多的方面,最终能够减少企业坏账的几率,减轻应收账款为企业带来的损失促进企业的发展。除此以外,企业也应该落实每个员工的责任,让员工能够实现权责一致,而在开展企业应收账款的这个过程中,也能够让其意识到自身的责任从而最终能够很好的去判断和决定是否应该使用这个工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为企业提供一个很好的应收账款使用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7

根据新准则,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下,企业的资产大致可以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而金融资产又因为其具体性质不同,又分属于不同的具体准则所规范的对象。第22号准则规定,金融资产应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这四类金融资产在期末计量时,依次应采用公允价值、摊余成本、摊余成本和公允价值。笔者认为,企业提供商品、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形成的应收款项,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等,都应归属于新会计准则所指的贷款和应收款项。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账款是否也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则要看具体情况。根据新会计准则指南所附的“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因此,新会计准则下的其他应收款项通常仍可归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范畴。而其他应收款项下的“暂付款项”以及预付账款是否也归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则需从金融资产定义来考虑。如果暂付或预付款项将来的结算是通过商品的交付来完成,就不能作为金融资产核算,因此也就不归属于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范畴,但实务上仍应将其作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来核算。

二、应收款项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成为合同的一方时,就应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具体到应收款项的确认,当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与其他方签订了的一项合同,实实在在地拥有一项债权时,就应当确认一项应收款项。新会计准则没有特别提到应收款项应按什么金额进行初始计量。笔者认为,应根据第22号准则所规范的金融资产的规定确定应收款项的入账金额,对于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入账,发生的交易费用也应作为入账价值的一部分。但在确定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时又是涉及到两个因素。一是相关交易是否明显有失公允;二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应收金额影响的大小。如果相关交易明显有失公允,那么交易双方协调的价格不应认定为是公允价值。此时,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应按类似交易的价格确定。此外,如果货币的时间价值对应收金额影响较大,则有必要将其进行折现以确定应收款项的入账价值。

[例1]甲公司10月13日出售一批商品给乙公司,不含税销售价款1000万元。双方约定价款在18个月内分期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公司的该项销售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那么在确认因商品销售形成的应收款项时,应将其进行折现,假定1000万元的现值为970万元。但是,考虑到债权金额完整性、合同所确立的法定权利以及人们的习惯等,在账务处理上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做法,而在期末资产负债表上则复原到现值。具体而言,10月13日,甲公司应作如下账务处理(不考虑税收因素):

借:应收账款 1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0000

未确认融资收益 300000

但在当年12月31日,甲公司资产负债表上该项应收账款的列示金额应按如下方法计算确定:

应收账款列示金额=1000-(未确认融资收益初始入账金额30-至本期末已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未确认融资收益5)=975(万元)

其中5万元为假定的已摊销数。

三、应收款项的后续计量

应收款项后续计量主要涉及资产负债表上的列示金额。原会计制度下,通常的做法只要考虑坏账损失因素,按应收款项余额扣除坏账损失准备后的金额列示。这种做法在新会计准则下仍可采用。但相关金额的确定方法却有较大不同。根据新会计准则,应收款项期末应按摊余成本计量,也即按摊余成本在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摊余成本应按如下公式计算:

应收款项摊余成本=应收款项未折现金额-应收款项未折现金额与折现金额之间的差额累计摊销额-应收款项已收回金额(如附息还包括已收取的利息)-已确认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

[例2]假定甲公司20×6年12月1日确认一项应收款项2000万元(现值为1900万元),该应收款项具附息性质,年息12%。

借:应收款项 2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00000

未确认融资收益 1000000

20×6年12月31日,假定收取利息2万元,收取本金1000万元,确认的实际利息为2.5万元,发生减值损失5万元。

借:应收利息 20000

未确认融资收益 5000

贷:财务费用 25000

借:银行存款 10020000

贷:应收利息 20000

应收款项 10000000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000

贷:坏账准备 50000

由此,20×6年末的摊余成本=2000-100 0.5-1000-5

=895.5(万元)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8

关键词:现代企业;应收账款;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现代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收录日期:2013年1月17日

一、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

1、来源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如在建筑行业,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垫资施工的屡屡发生,使建筑业的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不知有多少建筑公司被应收账款拖累,轻则流动资金周转不畅,重则企业破产,成为市场的牺牲品。再如,现在的家电、建材、汽车、通信等行业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也通过降低赊销信用的标准争夺批发商和零售商。可见,激烈的市场竞争是应收账款产生的主要原因。

2、内部清理欠款工作职责不清,企业领导风险意识低。当前,有些企业对债权资产的风险认识不够,认为企业只要从财务的角度实现了收入,即大功告成,故往往以完成产值收入的多少论英雄。孰不知在现金至尊的时代这种思想极其危险。由于职责不清,奖罚力度不够,造成各部门对清欠工作都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所以,对企业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应增大对应收账款周转率的考核权重。

3、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债务纠纷的意识不强。现实生活中,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债权保护的道路的确比较艰难。从、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到判决、裁定与执行有一个时间过程,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此外,由于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作怪,往往做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判决,由此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使许多企业对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勇气不足。

二、有效管理应收账款的方法

1、加大资信调查力度。从源头扼制“应收账款”的大幅度增加和坏账的形成,建立客户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就是要对客户的信用资质进行评估,制定出一套合理的信用政策,防范坏账于未然。信用标准是企业评价客户等级,决定是否给予客户信用的依据。企业在制定或选择信用标准时应考虑三个基本因素:一是同行业竞争对手的情况;二是企业承担失信违约风险的能力;三是客户的资信程度。

2、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企业应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市场环境、不同的销售、合作对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制定出不同的信用期间、信用标准和现金折扣政策,尽量为缩短企业的平均收款期、减少企业坏账损失创造条件。一旦企业决定给予客户信用优惠时,就需要考虑具体的信用条件。信用条件就是指企业接受客户信用订单时所提出的付款要求,主要包括信用期限、折扣期限和现金折扣。比如,建筑业一定要取得有业主签认的账单、合同、索赔等依据,做到有理有据,使自身始终占有主动。针对应收账款账龄的长短,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收款的力度,甚至与律师商讨是否采取法律手段。

3、实行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应收账款形成的决策者和主要经办人就是回收债权的责任人。必须改变回收债权工作仅仅是财务部门职责的错误认识,应将“应收账款”的货币资金回笼情况一并纳入业绩考核之中。如果责任人不能将其完成产值所形成的债权收回现金,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应收账款过多的企业,应成立强有力的“清欠小组”。

4、适应社会形势的变化,使用有效的金融手段。应收账款的银行保理、商业汇票、银行承兑等金融手段是处理应收账款的好方法,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均有好处。

5、建立应收账款的内部报告制度和风险管理系统。财务人员应当按照“应收账款”形成时间的长短,定期编制《企业应收账款风险评估一览表》,以便让决策层和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应收账款”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欠款催收政策。

6、做好应收账款的定期对账和债权确认工作。应收账款的相关责任人应定期与债务方对账,请对方在对账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予以确认,其作用有两个:一是防止清欠人员与债务方有关人员恶意串通,故意拖欠款项的支付与收取,等到债权方将其列入坏账予以核销之后,再用现金清账予以瓜分;二是定期让债务方确认应收账款金额,这是最终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债权保护的起码要求,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应收账款对账工作包括:一是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二是明细账与有关客户单位往来账的核对签认。

7、对于已经发生的坏账,企业应取得证据,及时上报核销,避免资产不实,并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坏账核销,做到税前扣除依据充分,最大限度的保护企业利益。目前,许多企业账面的应收账款时间很长,其实早就形成呆账、坏账,由于体制、制度、责任等原因没有核销,导致资产不实,会计信息不准确,违背了谨慎性原则,阻碍了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做好应收账款分类分析工作

企业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时,必须考虑三个问题:其一,客户是否会拖欠或拒付货款,其信用程度如何?其二,如何最大限度地防止客户拖欠账款?其三,一旦账款遭到拖欠时,企业应采取怎样的对策。

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序进行分析,必要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程度。在工作中,我们可以借用存货管理中的abc分类管理法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分析。

1、根据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进行分类。一类客户是基于将在赊销期间的货款看成是从企业获取的一笔无息或低息贷款的想法而赊销,这一类客户往往会想尽办法延长付款时间,从而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企业应收账款的成本,这类应收账款划分为a类,应重点管理;二类客户是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以资产抵押或担保赊销产品而产生的应收账款,由于购销双方签订的抵押或担保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付款日期来临时,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收款或拍卖抵押物以收回应收账款,因此这类应收账款安全性较好,可以划分为b类进行管理;三类客户是由于销售产品和收款时间上的差异而形成的应收账款。这类应收账款是时间差造成的,属于真正的应收账款,一般情况下,客户收到货物后会很快付款,安全性很好,可以划为c类,不对它进行重点管理。

2、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账龄越长,收回的可能性越小,而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则越大。企业可以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将账龄最长、风险最大的应收账款划为a类,而将账龄最短、风险最小的应收账款划为c类,其余则划为b类。

3、根据应收账款的比重进行分析。应将在应收账款中所占比重较大的客户划分为a类,较小的客户划分为c类,其余的为b类。从上述分类分析可知,无论是从风险角度、账龄角度,还是比重角度,a类应收账款安全性小,风险大,管理人员应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a类应收账款上,对其进行详尽分析,划定合理的收账政策,尽快催收;同时也不能放松对b、c类应收账款的管理,尽可能缩短应收账款的周转期,加速资金周转。

四、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

1、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制度的建立,无论企业采取怎样的信用政策,只要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问题是不可回避的,而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坏账损失进入管理费用,一方面可以反映企业的管理水平;另一方面使企业资产业绩更真实。

3、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四种方法:①余额百分比法:它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得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金;②账龄分析法:它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③销售百分比法:它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一种方法;④个别认定法:它是对某笔账款分析确定风险后决定坏账损失金额的一种方法。

4、在确定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时,企业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对已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并不意味着企业放弃了追索权,一旦重新收回,应及时入账。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9

论文关键词 应收账款质权 实现风险 风险防范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不包括因票据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权属权利质权范畴,属无形财产权,不以证券化形式表彰,无法实现权利占有的移交。而《物权法》第228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照该规定,应收账款质押必须办理出质登记,那么可以认为我国应收账款质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向银行等提供质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以获得贷款或其他财产而设立的一种权利质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作为一种信用担保,如同房地产抵押要办理评估、登记等手续,负担一定的费用成本;动产质押存在质物丢失缺损和市场价值变动风险一样,其实现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缺陷与风险:

一、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风险

(一)出质人与债务人的原因

1.出质人对于设质的应收账款不具有处分权,或者出质人不具备担保法要求的担保人资格。

由没有处分权或不具备担保人资格的出质人进行的应收账款的质押,属于无权的行为,其效力待定,由具有应收账款处分权的权利人对其效力进行追认或予以否定,当有处分权的权利人对该质押予以否认而未进行追认的情况下,质权人的权利就不可能实现。

2.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而债权人(出质人)由于利益驱使,在债务人继续向其履行到期债务时仍然接受,致使质权人届时无法实现质权。由于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在应收账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仍旧向原债权人即出质人进行还款,可能导致质权人在出质人不能还款后得不到出质财产的救济,或在出质人恶意接受并在质权到期时拒不还款的情况下,增加诉讼或其他救济途径的成本。

3.质押期间,出质人再次违法转质,且受让人善意取得该应收账款,致使质权人届时无法实现质权。质押期间,由于未进行出质登记或登记不完善,应收账款凭证或证明文件未移交等原因,出质人再次违法转质,并由善意的受让人取得该应收账款,则质权人很可能无法对抗该善意受让人而无法实现质权。

4.质押期间,出质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以提前支付,减免债务,变更支付方法或支付时间等方式妨害质权的实现,损害质权人的利益。

5.因债务人无力偿还或出质人对权利的怠于主张,致使质权无法顺利实现。因设质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失去相关偿债能力,不能在期限届满后偿还账款,自然就不能够顺利的实现质权。或因出质人怠于主张权利,导致设质的应收帐款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流于自然债权,失去法律对该债权的强制保护,质权也因此不能实现。

(二)应收账款自身风险因素

1.虚假应收账款问题。一是应收账款根本不存在,债务人将伪造的应收账款出质给债权人以骗取所需的资金。债权人若没有及时发现,而是根据无真实价值的债权证书设立质权,导致债权人将承担无法收回预付款的风险,质权的实现也将会很难。二是原来存在应收账款,但出质前已清偿,只是出质人未下账,仍旧保留应收账款的凭证或以其他应收账款数据冒充出质应收账款,骗取质权人设立质权;三是出质后,出质人收取了应收账款债务人清偿的款项,但并未提存或保管,而是用作其他目的,致使应收账款空有形式而根本不存在。以不存在的应收账款质押,质押合同自始无效。这种情形下,质押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虚假应收账款实质相当于使应收账款失去来源,质权人不可能从债务人那里获得受偿。

2.设立质权的应收帐款所基于的基础合同关系因无效或被撤销,使应收帐款失去合同依据,应收账款合同无效进而使质押不成立。应收账款是作为一种债权实现质押的,若这种债权无效或不存在,那么质权也就无从谈起,基于其设立的质押也就不可能成立,质权人的权利也就不可能实现。

3.设质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在履行债权的基础合同时,针对出质人的履约情况依法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使应收账款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只在出质人已经充分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后方能确定,致使质权的实现亦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应收账款程序方面的风险因素

1.审查程序。对于应收账款是否符合质押条件的审查只能采取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并不适合,但是形式审查不能够准确全面的保证应收账款债权是否真实以及将来的债权能否发生,因此而产生的登记错误等问题对于应收账款质押的实现起误导性的作用。

2.登记程序。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方式存在风险。这种登记方式客观上有利于相对人全面了解具体应收账款的出质情况,可以随时进行查询并及时进行登记,提高了登记效率,有效防止出质人恶意重复出质的现象,但同时也为第三人的恶意登记、恶意注销、恶意异议等提供了便利,影响出质登记的顺利进行,使质权人对应收账款质权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存有疑虑。也使质权是实现存在了很大的风险。

3.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未能及时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质权的设立而导致应收账款错误交付给原债权人,导致质权人权利不能实现。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并不是设立质权的法定必经程序,但笔者认为这一步骤是必不可少的,应作为质权设立的必经程序。

4.交付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出质的应收账款一般应当具有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对于没有凭证或证明文件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由于存在第三人抗辩而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风险,对此质押所产生的风险将会转移至质权人一方,没有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的应收账款的质押实质上将不会有生存的市场,因此债权凭证或证明文件是应收账款实现质押的必要条件。

二、应收账款质权的风险防范

(一)完善应收账款质权制度

因法律规定及其相关制度不完善或缺乏,是导致应收账款质权实现风险出现的根本原因,没有明确完整的法律做指引必然会在实际操作中引起一系列问题和矛盾,因此,积极推动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完善应收账款质权制度,通过立法或出台司法解释对相关事项做出新规定,是从根本上防范应收账款质权设立风险的关键。

(二)加强对出质人、应收帐款债务人以及应收帐款本身的风险审查

1.加强对出质人的审查。出质人是否符具备主体资格,对应收账款是否拥有处分权或完整的担保权。如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等担保法规定的禁止或限制作为担保人的,不符合作为担保人的法定主体资格,此种情形将直接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对于无处分权的出质行为当然的会影响质押的实现,因此必须严格进行审查。

2.加强对应收帐款债务人的审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是否具有偿付能力是应收账款质权最终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审查目标,因此质权人应当着重调查应收帐款债务人的偿债能力,了解应收帐款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质押担保期间,质权人也应积极注意应收帐款债务人的经营及财产状况,时时关注,以免出现质权届期不能实现的情况。

3.对应收帐款本身的审查。对拟设质的应收帐款中已经发生的债权是否真实及将来发生的债权能否实现进行审查,然后审查其是否具备设质的资格,是否存在已被设立质权、是否具有可转让性、是否存在因具有公益性而不得设质的情形,对该应收账款债权的相关问题严格审查,如基础合同关系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与可能存在的争议情况等,同时关注可能影响质权实现的其他关键细节如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的可能性、以及债权诉讼时效是否已超期或面临逾期等问题。质权设立后,质权人应对应收账款依据的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出质人是否存在恶意放弃债权、减免债权或向第三方转让出质债权的行为。如果发现出质人此类的恶意危害行为,应及时阻止,比如要求其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其他担保。积极督促出质人及时主张权利,防止应收帐款债权超过诉讼时效。

(三)审慎履行设立应收帐款质押的相关程序

1.加强对登记程序的管理。征信中心建立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对于应收账款质权的登记和查询都非常方便快捷,但也存在第三人的恶意登记、恶意注销、恶意异议等情况,笔者认为,因为登记系统的开放性特点,这种情况也是很难避免的,只能通过实名认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等较为严格的提交要求进行约束。

2.及时通知应收帐款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权人在质权设立后应通知出质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告知其质权的设定,一确保质权的顺利实现。应收帐款质押中,在主债务履行期满未获清偿,或发生合同约定的质权行使的情况下,质权人即有权就设质应收账款依法处分并就处分收益优先受偿,若未能及时通知债务人而导致债务人清偿给出质人或其他债权人就会损害应收账款质权人质权的实现。同时,当该质押债权因清偿或其他原因消灭后,也应及时通知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如果条件允许,还可在订立质押合同时,即让应收帐款的债务人参与质押合同的签章确认,甚至可邀其作为质押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合同,并在合同中直接约定其的有关义务,以确保应收账款质权的顺利实现。

应收账款的认定篇10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应收账款主要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产品,提供劳务时应向客户收取的期限在一个营业周期内的货款及垫付款。而对施上企业来说,应收账款是施工企业与工程发包单位在工程承包、商品交易过程中应收而未收的款项,其中包括应收未收的工程款、材料款、质保金等。应收账款的管理是流动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好应收账款,有利于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率,也有利于防范资金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本文将从应收账款的定义出发,对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现状及导致的风险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并针对性地提出关于应收账款管理和处置方面的一些建议。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现状及风险分析

日前,各施丁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账面上都存在大量的应收账款。这些应收账款包含了大量的工程款、质保金及材料款,而由于施工行业复杂的外部环境,以及施工企业松懈的内部管理,这些应收账款的账龄有的短则三五年,长达十年。高额的,长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厂巨大的风险。下面,笔者将对应收账款管理现状及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

1.应收账款的管理现状:复杂的外部环境和松懈的内部管理。

(1)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多元化,相互之间交易的复杂性,形成了大量的三角债。日前,我国很多的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特别是集团企业,已实现了牛产经营的多元化发展,在进行专业化施工承包的同时,不断地扩大经营范围,将业务拓展至房地产投资、材料供应、物流运输及相关业务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邡分企业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企业,甚至还是材料供应商,这样,与外部各单位进行交易时往往包含了多方而的业务。还有,施工企业之间有时也存在“总包”与“分包”的相互破接工程项目施工的复杂关系。这样,相关利益各方可能为了确保自身款项的收回,不断地相互拖欠,从而形成了复杂的三角债,并长期未能得到清理。

(2)企业内部清理欠款工作职责不清。目前,有些企业对债权资产的风险性认识不够,管理层认为企业只要从财务的角度实现了收入,即是大功告成,故往往以完成产值收入的多少论英雄,货币资金的回收工作与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直接利害关系。由十职责不清,奖罚力度不够,造成各部门对“清欠”工作都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长此以往,形成了大量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

(3)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债务纠纷的意识不强。现实生活巾,通过诉讼程序寻求债权保护的道路的确比较艰难。从、受理、调查取证、开庭审理到判决、裁定与执行有一个过程,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此外,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造成负面影响,使许多企业缺乏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勇气。

2.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两个最严重的风险:资金困难和坏账损失。

(1)延迟企业现金流人,造成企业资金困难。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第一个风险就是延迟企业的现金流入。施工企业通过市场拓展不断地承接工程进行施工,扩大产值和利润,而这些表面现象的背后就是应收帐款金额的不断上升。具带来的后果,一方面,造成企业利润与现金的不同步,延迟企业的现金流入;另一力面,还需为应收账款的管理付出额外费用,加剧现金的流出。很多施工企业在具备良好的盈利状况下,可能同为应收帐款管理不善而导致资金困难。而施工企业开拓新市场、进行新项目施工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支付投标保匠金、履约保证金、材料预付款等,完工工程的应收账款得不到及时收回,直接影响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

(2)应收账款给企业带来的第二个风险就是坏账损失。形成的坏账损失,造成企业盈利水平下降。应收账款逾期未收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计人当期损益,冲减当期营业利润,而一旦形成坏账损失,企业不但不能收回应收账款对应的施工项目所形成的利润,就连企业在该项目上投入的生产成本也会付之东流,严重影响企业盈利水平。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政策的制定

企业进行应收账款管理的根本任务在于保证应收账款的安全性,最大限度降低应收账款的风险。如何加强施工企业内部应收账款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呢?下面,笔者将根据制定应收账款政策应遵循的原则,提出施工企业内部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的一些重要措施与建议。

1.制定应收账款政策应遵循的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如果施工企业为了大量减少应收账款而加大款项的催收力度和坏账管理力度,虽然能够减少发包单位对资金的占用,加快本企业的资金流入与降低坏账的损失,但也会相应地增加应收账款追债费用等管理成本,导致利润的下降。所以企业要全面权衡得失,既考虑坏账造成的损失,也考虑为应收账款付出的管理成本,确保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

(2)例外管理原则。企业不应在所有的发包单位中平均分配精力,对那些信誉好、可靠性禹的发包节位,只需一般性的给予关注即可;对那些信誉差,可靠性低的发包单位,则应集中精力进行调查分析,合理确定催收政策;对经多次清收工程款或质保金均无效果或效果较差的发包甲位,要果断运用清理手段,强行清收欠款,维护企业正当的合法权益。针对不同信誉级别的发包单位,施工企业应当制定不同的催收政策,实行“例外”管理,重点控制,确保款项的收回万无一失。

(3)市场品牌原则。应收账款管理政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决策时不能只看到一笔交易的成功,更要看到与发包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对于那些迫切需要拓展市场和树立自己晶牌的成长型施工企业,尤其是这样。频繁的催收应收账款可能会影响施工企业在发包单位心目中的良好形象,甚至会影响发包单位在以后招标过程中对施工企业的评价,所以施工企业应当权衡催收政策对拓展巾场及树立品牌等方面造成的影响,不能因为实施应收账款政策而损害企业发展的长期利益。

2.制定严格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管理。

(1)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①《客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对执行经济合同产生的应收账款,在签订经济合同后,业务部门应立即填写《客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根据应收账款的类别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及时确认各类应收账款的性质和金额以及到期日,对债务人执行经济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预防坏账的发生,减少经营风险。②明细核算:对于涉及应收账款的会计科目在财务卜应设置辅助明细核算,以及时反映应收账款各项内容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账龄

等财务信息。③账龄统计分析:财务审计部按月编制应收账款余额明细表及应收账款账龄统计分析表,提交各主管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提请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资产损失。④《对账询证函》:财务审计部按季度向债务单位发送《对账询证函》,以确认各项应收账款金额。①及时结算:对于已完工工程,各施工项目部应与业主及时结清工程款,确认债权。

(2)建立应收账款日常清查制度。①清查内容:应收账款清查内容包括应收账款业务发生的合规合法性;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真实性及正确性;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归属;应收账款计价的正确性;应收账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应收账款表述的完整性(有无虚增或虚减情况)。⑦年终清查:每年年终时,公司组织专人成立应收账款清查小组,全面清查各项应收账款,并与债务人核对清楚,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在两年的法律诉讼时效内及时、定期地确认债权,以便最终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债权保护。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应收账款,应及时掌握债务单位的经营状况,并对应收账款风险做出评估,以便让决策层和相关部门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应收账款的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欠款催收政策。③相关清查:在清查应收账款时,同时清查相对应的应付账款。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务人,应从应收账款中抵扣应付账款,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清晰债权。

(3)建立应收账款的回收责任制度。施工企业应收账款发生以后,企业机关业务部门、项目经理部都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款项,避免因为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具体如下:①成立应收账款清欠领导小组:指定由公司总会计师或财务机构负责人为直接领导的专门机构,负责企业日常的应收账款的清久工作。清欠领导小组要定期的对应收账款进分析和评审,督促应收账款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清欠,厂解债务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定应收账款催收办法和激励措施,制定应收账款的按期收回方案.诉讼实施方案。①成立应收账款清欠执行小组:指定项目经理为直接领导的专门机构,执行应收账款的回收丁作。将应收账款回收率纳入项目部的总体考核指标之中,对项目经理部的业绩考核,除了产值,利润,工期,质量、安全、环保和精神文明建没以外,另外增加应收账款回收率指标,使考核内容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和连续性。③施工企业成立的应收账款领导小组与执行小组应当紧密配合,开对企业台账管理制度和日常清查制度规定的工作内容进行明细分工,明确责任,真正将责任落实到指定的工作组或个人。

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处置管理

由于各种原因,应收账款中总有一部分不能按期收回,最终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那么,企业应当如何合理确认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义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应收账款带来的损失呢?下文试作一些创新性的探讨。

1.合理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在日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确保不偏离《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笔者认为:引入账龄分析法与信用等级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来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可行的。该方法的中心思想是:债务单位的信用等级不同,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就不相同,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就不相同。例如:一个信用等级较高的债务单位,由于现金周转问题或一时疏忽可能会延迟付款,但由于其信用等级较高,那么对该债务单位应付的款项所计提的坏账准备就应当较低或者不计,而采取其他方式加速应收款项的回收。

在平时的应收账款清查记录中,应该有“拖款次数”的汜录。在计提比例后加上一个系数作为对债务单位信用的一个讦价,然后再计提坏账。计提系数;计提比例×(1 拖款次数/合同次数)。例如某施工企业曾承建某发包单位项日20次,在对这些项目部的质保金统汁中发现,对方逾期付款4次,该笔质保金的账龄为2年,那么,在考虑该建设单位该笔质保余的坏账讣提比例可这样确定:计提系数=5%×(1 4/20)=6%。

2.转换应收账款收回方式,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1)出售债权。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各种金融工具不断出现,为企业提供了一个丰富的融资平台。施工企业也可以利用这些优良的融资环境,将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资产包所有权止售给商(如资产管理公司)或信贷机构,由它们提供资金给企业,并负责直接向发包单位收取账款或对账款进行再处理。出售债权使企业能够及时融通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并有效地转移应收账款带来的风险。出售债权的例子在我国比较少见,尤其在施工行业更是如此,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成熟和我国建筑施上市场的逐步对外丌放,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资产包出售籽成为施工企业处理应收账款重要手段之一。

(2)应收账款保理。顾名思义,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在国内,银行一般只接受有追索权的明保理,也要求必须签订银行、销售商和采购商之间的三方合同,确保销售合同的真实性,降低贷款的风险。施工企业采取应收账款保理方式来处理应收账款,一方面加快了企业资金周转,另一方面降低了融资成本。一般来说,保理业务的成本要明显低丁短期银行贷款的利息成本,银行一般会降低贷款利率并收取相应的手续费用。而且如果企业使用得当,可以循环使用银行对企业的保理业务授信额度,从而最大程度地发挥保理业务的融资功能。

3.实行坏账核销制度,进行“账销案存”管理。

坏账核销足应收账款管理程序的终结,实行严格的坏账核销制度不但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且有利于减少企业舞弊行为的发生。坏账核销制度应包括:①坏账核销审批制度。严格的坏账核销标准和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将减少企业舞弊的可能。②“账销案存”制度。对已核销的坏账要进行专门的管理,只要债务人不是死亡或破产,都要尽可能地进行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