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库工作计划范文五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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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仓库工作计划

粮食仓库工作计划篇1

一、主要工作及亮点

(一)认真执行政策,敞开收购群众余粮

根据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定,去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延续至今年1月底。为此,我们继续抓中晚稻收购工作,鉴于粮食部门的收购价高于市场粮价,群众售粮踊跃,为减少群众等候时间,督促收购库点实行轮班作业,严格执行“六不准”守则,为售粮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累计收购稻谷3540吨,较好的发挥了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了粮农利益。

(二)实施推陈储新,做好县储粮轮库工作

根据库存粮食3年为一轮换周期的要求,县财政局、农粮局、农发行联合下达2014年度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早谷520吨,晚谷960吨。为了早日完成计划,粮食收储公司及时在网上售粮信息,通过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进行竞价交易,上半年,虽受市场粮价下跌的影响,但是我们仍然想了办法,完成了379吨早稻轮出计划,达到了当初预期目标。

(三)责任措施到位,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是自2008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后格级较高的一次,国家粮食局委托省局按照属地原则,对全省(含中储粮企业)粮食库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为此,我们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建立了由有关部门参加的粮食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制,对我县的粮食库存检查进行具体部署。我们做到准备充分、基础完善、方法科学、工作认真。4月7日至9日由粮食中心、农发行、收储公司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全县地方国有粮食企业6个储粮库点进行全面的粮食库存自查,做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4月14-17日市粮食普查组对粮食收储公司库存的粮食进行了普查。根据市普查组反馈的检查结果,认为地方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帐实相符、质量合格宜存、储备粮轮换有序、仓储管理规范安全,执行了国家粮食购销政策。

(四)实施粮安工程,稳步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

“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是国家实施粮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省政府向我县下达了2014年度“危仓老库”维修改造计划,县政府也向省政省政府作出了书面承诺。为此,我们明白了该工作的重要性,调查制定了“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并加紧组织实施,上半年,完成了所有仓库的仓顶维修,翻修仓库屋面24座,面积9120平方米,投资82万元,地面、墙体维修、门仓改造,粮棚搭建等项目正在制作招标文书,争取尽早发包,付诸实施,我们完全有信心按期完成省里下达我县的“危仓老库”改造任务。

(五)加快建设进度,粮库附属工程有序推进

地处长天村小流坑的粮食直属库仓库主体工程去年底已竣工,但附属工程检化楼仍在建设当中,我们督促施工方加快进度,争取尽早交付使用。上半年,检化楼主体全面完工,进入紧张的外墙粉刷和室内装修阶段,目前已完成工作量的60%,有望10月底前交付使用。该库所有仓库的环流薰蒸装置和粮食检测系统已安装完成,投入使用。消防泵房、粮库大门等附属设施已通过招投标落实承建单位,其他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贯彻上级决策,努力做好全县中心工作

我们从全县工作大局出发,努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主动走出去,拜会客商,推介环境,洽谈项目。今年以来,单位主要领导4次外出招商,前往深圳、拜会了多家企业老总,考察了市尚青贸易有限公司,并与该企业总经理进行了详谈,初步达成意向,计划投资2-3亿元,从事客家酒娘、黄老吉代生产,客商提出在源料生产和用地上提供政策倾斜,同时也是需要县领导出面推进项目。

我们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调整了“三送”工作组成人员,继续抓好赣江源村的“三送”工作。做好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群众路线教育的宣传,帮助抓好农业生产特色产业“仙人草”的种植推广工作,配合做好企业招工送工工作,继续抓好未完工农户土坯房改造,扶助村级建设资金1万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众7户,发放慰问金0.21万元。

(七)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粮食中心认真执行县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目标和总要求,切实抓好活动的开展。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订了实施方案,任务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二是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作了动员讲话,督导组作了重要讲话,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明确了目标任务;三是组织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学习阶段组织了5次集中学习,加深了活动对象对路线教育必学内容的理解;四是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发放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深入基层调研与职工交谈,广泛征求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采取班子自我剖析,成员相互谈心等方式,认真查找班子和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个人和普通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刻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在有序推进。

回顾过去,认真分析,我们的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县级储备粮轮库压力较大。市场粮价下跌幅度较大,3-6月市场粮价下跌了12元,势必影响县储粮轮换计划的销售出库,如果硬着头皮低价销售,将给粮食企业造成较大亏损。

二是新建粮油加工厂筹资有难度。企业闲置资产处置得差不多了,原加工厂地盘又受城区规划影响,不能马上处置,争取上级立项又不能及时得到批复,当前新建加工厂筹资有困难。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完成粮库附属工程。加快检化楼装修进度,尽快投入使用,完成消防泵房建设和粮棚搭建以及库区北路的路面硬化,对库区西面山坡地进行平整,为新建粮食加工厂作准备。

2、加快“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推进项目招标工作,及时做好龙岗、木兰、丰山、高田库点的仓库维修,改造门窗、粉刷墙体、维修地面、硬化库区,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县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目标。

3、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受市场粮价下行的影响,今年国家有可能再次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为此,加快仓库维修进度,做好腾仓并容,一旦启动最低收购价,能做到敞开收购,应收尽收,保护粮农利益。

4、抓好安全储粮。落实责任制,加强粮情监测,实施科学保粮,建立库存监管长效机制。

5、加强粮食执法监督。强化政策粮食出入库检查,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粮食经营台帐和粮食收购活动检查,并加强收购季节的市场巡查,维护县内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粮食仓库工作计划篇2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管理,根据《国家粮油仓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部门的国家粮油仓库(包括粮管所、站,国家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等)。其他部门粮油仓储设施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仓储设施是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仓库的职责,也是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包括仓库产权区内的土地、货场、晒场、各类仓房、油罐(池)、罩棚等粮油储存设施和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库区内外专用道路、围墙、护坡、供电、供暖、给排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烘干、维修、清理车间检验、调运、保管、经营业务用房等生产附属设施。这些设施均属国有资产。

粮仓机械的管理,除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仓储设施管理,是指各级粮食仓储行政管理和粮油仓库的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建设、布局、使用、维修保养、转让、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等活动所进行的协调、监督、引导、服务以及对计划的审批、控制所进行的管理。

第六条在粮库经营机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粮库仓储设施的管理,亦必须按此办法执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商业部报告。

第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仓库,要将仓储设施的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仓储设施管理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粮油仓库网点的布局,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库址选择必须符合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粮食流向合理,有利于防汛、防火,有利于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粮油仓库都要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粮油仓库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粮食产销发展趋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据此绘制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库内布局要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或变动。如确需修改,亦应上报批准。

第十条粮油仓库新建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仓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包括筒仓)、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车间,购置铁路、公路专用车辆、水路专用船只等,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仓储设施的新建和购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一条在仓库建设中,无论新建、扩建或改造,无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凡在库内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

第三章仓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粮油仓库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一个仓库的容量利用率,不得低于设计容量的90%。

第十三条粮油仓库的所有仓储设施都要分别建立档案,其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固定资产财务资料;

(二)建设及投入使用的时间;

(三)库区平面布局、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审批文件、建设(制造)单位、验收单位及验收资料;

(五)工程预、决算资料;

(六)实际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指标及运行使用状况;

(七)大、中、小修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

(八)其他有关资料。

仓储设施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粮油仓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状况,对各类仓房、油罐(池)、烘干车间等制定科学的使用定额,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使用定额,严禁破坏性使用,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一般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要及时维修、保养,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

第十六条粮油仓库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仓储设施的转让和改用

第十七条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改用和占用。粮油仓库作为国营企业,有使用库内仓储设施的权利,也有维护保养和管好的义务。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合并或改用、占用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交通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撤销、占用或合并的库点,必须首先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撤、占、并的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并办好有关财务、档案的手续后方可生效。凡撤、占、并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二)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库区域(包括设施)时,必须首先由占用部门根据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文提出可行性报告材料,并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粮油仓库相应的场地及其储粮设施的条件下,再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凡占用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粮油仓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三)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多种经营等的发展,需要建厂时,提倡仓、厂结合,统筹规划,但一般条件下应自行征地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占用粮油仓库部分场地和仓房时,必须在符合库内总体布局并实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仓储部门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现有粮油仓库中,属于占用市(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当地政府又要求归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地方政府一般应在适当位置补建相应仓容的仓房。

第二十条粮油仓库内已有的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厂,凡财务与仓库脱钩,单独核算的,对加工厂所占用的场地和仓房,既可采用固定资产划转方式,也可采取每年收取土地和仓房使用费的办法,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仓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凡财务没有与仓库脱钩,只是作为仓库本身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库区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仓库安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在满足本业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可对其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第五章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第二十二条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费;

(二)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因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和修理价值的,也可视同具备报废条件。

第二十三条对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池)、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机、铁路专用车辆等规模较大设施的报废,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商业部备案。其他设施报废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如果涉及到冲减国有资金,需由粮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粮食仓库工作计划篇3

对于粮食仓储企业而言,加强并完善存货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粮食安全、管理高效的重要保障,作为粮食系统的央企,ab公司直属库一贯秉承着“任流一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宗旨,因此,降低存货管理风险,唯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才能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一、ab欧洲杯买球平台的概况

(一)abb欧洲杯投注官网的简介 ab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200亿元。主业范围是粮油仓储、加工、贸易及物流,仓储技术服务与研究。ab公司实行“三级架构、两级法人”的垂直管理体系,“三级架构”即总公司、分公司和直属库,其中总公司和直属库为独立法人。

 

(二)abb公司组织结构 1..总公司 总公司对直属库的人、财、物实行垂直管理,公司总部设有9个职能部门,总公司在全国设立了24个分公司和4个子公司,上收及划转了251个直属库。

 

2..分公司 总公司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了24个分公司,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派出机构,经总公司授权代表总公司负责管理辖区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

3..直属库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ab总公司陆续划转上收了251个直属库,由总公司统一管理其领导班子、国有资产和财务。直属库是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

 

二、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

(一)粮食采购各库的粮食来源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各库执行各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收购,另一部分则是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采购环节的内控体现在粮食质量标准和入库前晾晒标准两方面。

 

在粮食采购的质量要求上,各库要进行粮食成熟年限的检查,储存时间要求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长江以南地区时间偏短,长江以北地区时间较长,食油1至2年,地下库粮食的储存时间,可根据质量情况适当延长。若经粮情检查不符合标准的粮食,一律上报反映情况,并立即停止粮食的收购。

 

从农户手中收购余粮时,除了要按各库收购粮食基本标准进行粮食储存年限的检查,同时要检查粮食中水分的含量和杂质的含量,及时进行粮食的化验,检验化验人员通过仪器检验和感官检验确保收购粮油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根据化验结果将粮食分等。

 

确认收购后,所收粮食必须经整晒达到国家标准后才可以入仓库储存。不具备整晒条件的库点,入库粮食必须经二次整晒达到国家标准才能入库。

(二)粮食入库 粮食入库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如下6个环节:

第一,接收上级指令。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入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入库计划和接收方案,并将信息传送给财务科、仓储科等。财务科、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做好资金、粮油接收人员、仓容、设备、器材等准备工作,调校各种检验、计量仪器设备,确保有效使用;批量采购时购销业务科填制入库通知单,负责通知仓储科、资产管理科等相关科室到货信息。第二,粮食进门检查。送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填写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对售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发货明细表号等情况进行登记。购销业务科业务员卸车前和卸车时应进行车体状况检查,例如苫盖有无异状、粮油有无漏雨、水湿、被盗、异味等情况,在卸车过程中检查粮油装具、铺垫物、缝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撒漏、破损、污染、生霉变质及虫粮等情况,并登记作业记录。若发现异常情况则上报购销业务科科负责人和仓储科负责人。第三,粮食质量检查。仓储科的保管员在粮油入仓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入仓,并及时通知计量检验人员,以确定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若经过二次检验,确认粮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销业务科联系供应商协商处理;卸车后科室主管领导根据卸车前仓储科计量检验室的检验结果,按照粮食质量及水分的不同情况分别下达过筛、码垛及晾晒或烘干作业的指令。在作业结束后,保管员应及时通知仓储科计量检验室进行水分检验。检验员出具储备粮整晒检验报告,经检验员检验证明质量符合储备粮入库标准后方可入仓。第四,粮食信息核对。购销业务科根据中央储备粮油计划入库情况编制入库通知单,传递给检验抽样人员,由抽样人员及时登记直属库调入粮油登记簿并组织抽样,抽样人员将所抽样品与直属库粮食样品标签送交检验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员按检验结果开具检验单并签字,检验主管对检验单复核后签字。检验单应及时送达仓储业务科和客户。如存在异议,应及时重新抽样进行检验。仓储业务科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发现粮油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检验员复检,最终结果以复检为准。第五,粮食验收入库。司磅员根据地磅计量数据填写ab公司直属库入库磅码单,计量数据未经授权不得修改。直属库入库磅码单在经过计量主管审核后方可送达相关科室。保管员负责卸车时与发货明细表上记载的粮油品名、件数、重量等进行核对,查清有无错发、短件亏量等情况。仓储业务科业务信息录入员审核每日计量检验人员出具的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和司磅员每日汇总出具的入仓日进度表,若无异议则将信息录入微机中形成入库凭证。若有异议则反馈给计量检验人员。第六,粮食信息登记检查。粮食入库结束后,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就要对粮食的数量以及质量进行核对,若出现数量与原始凭证记载不一致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相关调整。直接向农户收购的,财务结算员依据直属库入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核对无误后,购销业务科开具粮油收购发票,并将粮款付给售粮人。

 

(三)粮食保管 粮食仓储保管流程的管理基本要求是 “一符”、 “三专”、“四落实”。“一符”是指账实相符,即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相符;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相符;分仓保管账与货位专卡相符,专卡与库存实物相符。“三专”是指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中央储备粮实行专仓挂牌储存,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中央储备粮要由专人保管,实行岗位责任制。保管、检验人员均要持证上岗。“四落实”是指品种落实、地点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

第一,进行定期粮情检查。保管员负责粮食在储存期间的安全并严格按照《ab直属库仓储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粮情检查,做到“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重点检查粮食的温湿度、水分、虫霉鼠雀等情况。检查后保管员负责将检查结果登记粮温检查记录、粮情检查记录、虫情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将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汇总至仓储业务科主管,仓储业务科主管如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第二,粮情检查情况处理。检验人员每年3月和9月都要对库存中央储备粮质量进行全面检测,做好检测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填入专卡。对检测为不宜继续储存的中央储备粮,要及时向分公司提出轮换建议。若发现虫情,保管员负责填写直属库危险作业申请单(熏蒸审批单),送交仓储业务科主管,由仓储业务科主管核实虫情后,在直属库危险作业申请单上签字

,并签发直属库危险作业许可证。库主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粮情,并在粮情检查记录薄上签署意见。每次雨雪等恶劣天气前后,要组织人员做好预防措施及粮情检查工作。第三,定期粮食盘点。保管员每月对所管仓位储备粮油进行月度盘点,一般以当月月末为时点。盘点中由保管员实施清点工作,统计员进行监盘。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直属库粮油收支库存月报表,并由保管员和统计员签字确认。仓储业务科主管组织安排各组保管员进行储备粮油年度盘点。由保管员实施清点工作,统计员进行监盘,同时财务科、仓储业务科应组成检查小组对库存粮油进行抽盘。盘点结束后根据盘点结果编制盘点明细表,并由保管员、统计员和检查小组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四)粮食出库 粮食出库的环节包括三项内部控制措施:

首先,接收通知并做好出库准备。各直属库接到分公司下达的中央储备粮出库文件后,由综合科制定具体的出库计划和出仓方案,并将信息传达到财务科、仓储科。相关科室做好人员、器材、资金的准备,在购粮单位到达后,签订ab公司粮油购销合同。

 

其次,单据传递与粮食出库准备、购销业务科收到财务科传递的收款收据后,通知仓储业务科,由仓储业务科填制中央储备粮油出库计划安排表,负责通知各相关科室(购销业务科和资产管理科)出库信息。检验员对出仓粮食进行检验时,出具粮油销售出库检验报告一式三份,第一联存档备查,第二、三联分别送交监管科、购销业务科各一份。购粮车辆到库,购销业务科的登记人员验证已支付定金或售粮款票据后,填写直属库调出粮油登记薄,对购粮企业或个人、到库时间、运输工具、车号、承运人等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出库数量实行总量控制。购销合同执行完成、售粮款全部到账后,财务结算人员根据直属库出库磅码单、直属库粮油质量检验单、中央储备粮油发货明细表、中央储备粮油购销合同,开具粮油销售发票。

 

然后,粮食出仓。出仓过程中,由保管员、司磅员、购销业务科主管依据中央储备粮油出库计划安排表和直属库出库磅码单,对出库粮油进行总量控制,并在直属库出门证上签署意见。粮食出仓后,相关人员要及时核对出库粮食总量。当实际与记载数量不一致时,对确因保管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合理损耗,要及时填写直属库粮油溢损报单,并按规定调整账卡。

 

最后,粮食离库,信息登记记录。直属库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运输责任。运输车辆装车完毕,仓储科保管员进行封车检查,由购销业务科开具出门证,写明车号、品种、件数、购粮单位或个人。库外交接人员检查封车情况,司磅员进行检斤,出具粮食出库计量单,购销业务科业务员根据粮食出库计量单开具出门证,发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向相关科室汇报处理。

 

三、a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分析及启示

(一) ab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可供借鉴之处

1..三重质量控制 在粮食采购方面不仅要求通过检验人员对粮食质量的化验,而且在粮食进门入库前,抽样员还要对刚购进未入库的粮食进行抽样化验与检测,粮食入库后,检验员不定期对粮食质量进行抽查,每月对粮食都要进行一次通风作业与粮情检查,对于发生的霉变与陈化的粮食能及时地了解情况,同时按时进行通风、熏蒸、防虫等作业,切实保证了国家粮食的质量与安全。

 

2..各部门信息沟通顺畅 仓库保管员将粮食入库后,财务科、仓储科、综合科都会将这笔业务的数量、质量、保管仓位等重要信息记入各类账户上,在粮食保管过程中,这三个部门每月终了都会对粮食进行三账核对,确保粮食的保管安全。

 

(二)abb公司直属库存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尚有待完善

1..三账设臵及核对不及时 部分直属库在粮食入库后相关部门未进行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的设臵,或设臵不全;虽将账户设臵齐全但每个月未进行三账核对;或是进行核对后由于统计上未登记粮食存储数量,导

 

致财务账和保管账与统计账产生差异;年末未对粮食进行三账核对;储备粮保管账总账与分仓台账实存数核对后存在差异;业务科未设臵分仓保管明细账和保管总账;保管总账未装订成册,不便于检查及翻阅,容易造成资料丢失。

 

2..粮食出入库损耗比例较高 轮换中粮食入库流程损耗比例较高;直属库填制的部分商品粮出库登记检验检斤单中,登记员和检斤员未签字,且未标明出库数量;仓库无专卡、粮情检查记录本、熏蒸记录本或通风作业记录本;直属库未按照分公司的要求及时的进行粮食的通风、杀虫、熏蒸;仓库粮情检查、专卡等记录不规范或不完全,如无入仓时间、产地、收获年度、检测记录,或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相符;部分保管记录未由前任保管员移交至后任保管员。

 

四、结束语

粮食仓库工作计划篇4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省辖区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

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

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

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成品粮库存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地方储备成品粮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六)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20*年和20*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七)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每个设区市选择3-5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一)全省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在省粮食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清仓查库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管领导兼任,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专家组、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

省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全省清仓查库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二是根据《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全省清仓查库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全省参加企业自查、市级普查及省级复查的工作人员进行清仓查库业务培训。四是派出复查工作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粮食库存及清仓查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复查。五是协助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六是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清仓查库工作情况和结果。七是汇集全省至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资料,按市、县行政区域分解并逐级下达。八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重大案件进行核查。九是协助其他省做好异地储粮检查工作。

(二)各地清仓查库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20*〕118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全面检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同级发展改革、粮食、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监、统计、农发行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各部门和单位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市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省分解下达的本地区具体到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数据下达到县。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

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三)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

按照在地原则,由市、县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本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省直和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四)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

中储粮北京分公司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河北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市、县,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粮食局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省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市级普查开始前逐级下达至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地区和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级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市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由省人民政府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省级复查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深入检查,并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工作质量情况和检查结果作出评估。

普查、复查均采取省内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自查、普查、复查的具体检查方法,按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执行,另文下发。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2009年2月底前,各市、县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送上一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机构备案。

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20*〕118号文件精神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一级清仓查库领导机构备案。市级实施方案要在2009年2月底前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动员和培训。2009年2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业务骨干和师资参加全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全省参加省级复查、市级普查和督导企业进行自查的全体检查人员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以本实施方案、《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为主。2009年3月下旬,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

4.其它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计量和质量等检查工具。考虑到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各市应根据清查工作需要,提前配置少量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4月5日前,县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因统计、账务等资料汇总分解任务重的,自查阶段可延至4月10日完成。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

,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4月20日前,由市级人民政府按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确保不留死角。普查范围应严格与省分解下达的分库点粮食库存统计资料的口径一致。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市普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3~5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

(四)复查阶段

4月底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若干个清仓查库复查工作组,由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每组负责1—2个市,对所到市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对该市的普查工作作出评估。复查比例为该市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对复查企业个数不作规定,但要照顾到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复查数量的大致均衡。复查的同时进行质量抽检,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所抽取的样品实行跨省交叉检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复查工作组将复查期间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连同复查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一并提交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表需经组长签字。

(五)抽查阶段

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抽查工作组对我省粮食库存情况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抽查,抽查的企业不少于10个。质量抽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抽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抽查样品实行集中统一检验。各市、县要做好迎接国家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地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

5月10日前,各市人民政府向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总结报告包括县级组织企业自查和市级组织普查情况、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等情况。

5月底前,市、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5月30日前,省人民政府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清仓查库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汇总报表。省级总结报告包括市级普查工作汇总情况和省级复查工作情况。6月15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

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

*

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都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发现有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20*〕118号)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

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

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

各地区、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

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各地要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六、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

各地应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中央财政适当补助。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由省财政部门另行规定。

七、清仓查库文件资料的保存

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形成的大量

*

文件资料,是清仓查库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于今后工作查考、经验借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机构和检查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每个阶段清仓查库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检查结束后,要将全部资料移交同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粮食仓库工作计划篇5

主要议题是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的安排,今天召开的全市粮食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去年全市的粮食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粮食工作任务,动员安排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刚才,市粮食局惩处了2010年度全市粮食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周宗海同志代表市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进行了布置,顾志安同志代表市粮食局对2010年全市粮食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2011年全市粮食工作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安排,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坚定做好今年粮食工作的信心

全市粮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是市粮食工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主动服务“三农”服务于农民增收,粮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魅力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的亮点有四个:

农民种粮利益得到有效维护。2010年是市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第三年,第一个亮点是认真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工作。全市共收购托市小麦34.10公斤,带动农民增收3.4亿元,有效地促进我市粮食稳定增产和种粮农民的继续增收。

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稻谷是市主导粮食品种,第二个亮点是积极争取国家稻谷惠农政策。农民种粮收入的主要来源。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争取稻谷最低收购价维护终于取得圆满胜利。国务院从2010年起正式将河南省列入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范围。该政策的胜利争取,一是有力地促进我市粮食生产发展,提高我市粮食生产能力;二是切实维护了市种粮农民的利益,解除了市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使种粮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为我市农民办了一件实实在好事;三是为我市粮食企业掌握粮源、扩大收储、提高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去年国家已先后两次下达我市稻谷临时贮存收购计划11.9亿斤,直接带动我市农民增收近1亿元。今年国家又第三次下达收购计划3.8亿斤,目前粮食部门和中储粮正在全力组织收购。

扭亏增盈工作取得新成效。2010年,第三个亮点是加强管理。全市粮食购销量达到31亿公斤,创历史新高,有力地促进了扭亏增盈工作的开展。全市有一半以上的县区实现账面盈利,粮食购销市场化以来经济效益最好的一年。

粮食企业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一是积极争取仓房维修补助资金。2010年全市粮食部门共争取中央财政仓房维修补助资金180万元,第四个亮点是积极争取优惠政策。维修仓房14.16万吨,进一步扩大了粮食收储能力,为粮食企业加快发展打下了基础。二是积极做好政策性挂账剥离工作。2010年通过积极努力,再次剥离政策性财务挂账4589万元,其中剥离地方政府挤占挪用1389万元,陈化粮价差3200万元,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历史包袱。三是积极做好农发行贷款呆坏帐的清理、认定、核销工作,通过银企双方共同努力,截止2010年底,市共上报呆坏账3.7亿元,其中农发总行已批准1.7亿元,进一步减轻了历史包袱。这几年通过化解历史包袱,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负债率从2004年末的151%下降到2010年底的99%企业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努力争取解决“开仓借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截止目前,全市有开仓借粮1.57亿公斤,共占用农发行贷款1.89亿元,粮食购销企业已经垫付利息4100万元,以后每年还将垫付利息1100万元,开仓借粮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粮食企业的发展。对此,自2005年以来,市政府多次向省政府汇报请示,春节前,省财政、粮食、农发行等各职能管理部门商定,拟作为政策性挂帐处理,等待省政府同意后向财政部演讲。

2010年我市粮食工作取得了又好又快发展,可以说。这些成果的取得,各级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有关部门同心同德、大力支持的结果,全市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团结奋战、无私奉献、恪尽职守、拼搏实干的结果。此,代表市政府向在座的同志们和全市粮食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高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要增强做好粮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粮食安天下。粮食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民以食为天。自古以来。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对粮食问题高度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要更加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农业特别是粮食平安不出问题。总理强调,粮食这个问题上,必需要有久远眼光和战略思维,必需瞻前顾后、留有余地,始终如一地高度重视粮食平安,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决不能因某些品种和局部地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出现认识上的反复,决不能因年度的丰歉而出现工作上的摇摆。可以说,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粮食问题的高度关注,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粮食政策,充分体现了粮食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因此,一定要从战略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粮食工作的重要性。

占全国粮食总产量的百分之一强、河南省粮食总产量的十分之一强,个典型的以粮为主的农业大市。2010年粮食总产量达112.2亿斤。全国粮食生产大市,所辖十个县区中有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息县、罗山县、平桥区等六个县区为国家优质粮食工程县,种粮收入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其收入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老区人民能否脱贫致富,对促进我市农民继续增收、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因此,粮食工作在市显得尤为重要,粮食部门职能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种粮农民利益,关系到市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奋力推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奋斗目标,如何把市委、市政府的这一重大战略布置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好,粮食部门作为重要的涉农部门,肩负着不可推卸的重任。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认清所肩负的历史责任,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我市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要推动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粮食工作极为关键的一年,2011年。国家将正式启动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计划,国家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将全面铺开,中央连续6年出台了关于三农工作的1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这为我做好2011年的粮食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2011年的粮食工作也面临严峻的挑战,正如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11年“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极为艰巨的一年。农业连续5年增产的高基数上,坚持粮食稳定发展的任务更加繁重;国内外资源性产品价格普遍下行的态势中,坚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的难度更加凸显”因此,要充分认识到2011年粮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创新思路,真抓实干,积极应对挑战,牢牢抓住机遇,围绕以下“五个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一)突出抓好粮食收购。市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执行工作抓得不错,农民增了收、企业增了效,各方面都很满意。今年,国家决定将继续实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并较大幅度提高了最低收购价格,这完全符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符合广大种粮农民的利益,对于维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继续增收至关重要。特别是市小麦、稻谷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后,为我市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因此,各级政府和粮食、中储粮、农发行等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站在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立足一个“早”字,及早动手,积极做好仓容和收购器材准备;及早宣传,让广大种粮农民及时了解国家这一惠农政策;及早算好资金需求大帐,及时向上级申报资金计划,保证收购资金需要;及早采取措施,确保收购《预案》一启动,就能够立即投入托市收购。各国有粮食企业要服从大局,主动履行好收购职能,模范执行收购政策,积极入市收购,确保农民售粮渠道的疏通,维护好我市种粮农民利益。

(二)突出抓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事关全市粮食工作的大局,事关的整体形象,从今天开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各县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高度自觉,措施上要更加有力。一是政府要牵好头。根据国务院的安排,这次粮食清仓查库,由政府牵头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对外地区粮食清仓查库结果的准确性负全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要在清仓查库工作演讲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市政府高度重视,郭市长、李市长批示,要及早准备,精心组织好我市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市政府已经成立了任组长、由11个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市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办公室,从市直11个单位抽调34人,成立综合协调、业务专家、案件核查组、新闻宣传、后勤保证等5个专业工作组,目前正在制定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今天算是市政府召开的动员会,下一步,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原则,抽调100多人,组成10个普查组,深入到10个县区,对我市范围内所有国有粮食企业库存的各类粮食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市政府还将成立巡视组到各县区进行巡查,以保证我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县区要抓紧准备,请同志们回去后及时向县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按要求尽快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抓紧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圆满完成。二是部门要配合好。这次清仓查库工作涉及到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农业、审计、质检、统计、粮食、农发行、中储粮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要互相配合,搞好协调,形成合力。特别是要搞好上报数字的衔接,这次粮食清仓查库的数字依据,由粮食部门、中储粮和农发行系统分别逐级上报,再由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往下分解。因此在上报数字时,部门之间要搞好衔接,确保数字真实、准确、无误。粮食部门作为清仓查库的责任主体和具体组织者,要主动履行好工作职责,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齐心协力抓好这次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三是工作要组织好。这次清仓查库工作分为准备、县区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国家抽查、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6个阶段,从2011年3月份开始,至6月份结束,历时三个多月,整个清仓查库工作要对全市370多个库点、50多亿斤粮食,从数量、质量、轮换、补贴资金拨补等7个方面进行清查,点多面广,清查内容多,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县区政府一定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精心操作,切实把清仓查库工作组织好、开展好。各县区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自查这个基础工作上,认真做好实物盘点、账务处置和报表衔接,通过自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消灭在基层,消灭在正式清仓查库前。市里要重点抓好普查,依照工作方案要求,把普查工作组织好,保质保量完成好普查任务。各县区要服从大局,市里抽调的人员必需按时到位,保证全市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积极做好省里复查和中央抽查的迎检工作,保证我市的粮食工作经得起上级检验。要落实清仓查库经费,依照《2011年河南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这次清仓查库所开支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核实后专项列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省财政厅具体方法出台前,可先由清仓查库办公室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借支,决不能因为费用不到位影响到清仓查库工作的开展。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检查人员要服从工作布置,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绝不允许借机向企业吃拿卡要,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三)突出抓好粮食产业化经营。更是产粮大市。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粮食产业的发展。过去几年,市粮食总产量一直坚持稳定增长势头,并依托丰富的粮食资源,兴办了一批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延伸了产业链条,培育了产业支撑新的亮点,既促进了粮食的加工转化增值,又推动了工业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对于我这样一个粮食大市来说,依托丰富的粮食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加工工业,既有良好的发展基础,更有加速发展的巨大潜力。目前,市粮食产业化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链条短、辐射面窄、带动力差,缺少在全国叫得响的知名品牌和知名企业,与产粮大市粮食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步伐,切实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努力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产业化经营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带动粮食产业化发展;积极探索粮食贸工农、产加销、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化经营形式,拉长粮食产业链条;积极发展订单粮食生产,建立健全利益连接机制,提高粮食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对粮食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和服务,推动粮食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产业化经营,就一定可以走出一条培育产业、加快发展的崭新路子。

(四)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市粮食基础设施单薄,粮食仓储设施老化严重、粮食现代物流水平低、粮食质检体系滞后,已经严重制约了市粮食产业的发展,与建设粮食核心区的要求、与实现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的要求不相适应,特别是稻谷列入最低收购价范围后,仓容缺乏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一定要加大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加大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粮食企业进行粮食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上给予优惠。发改、财政、农发行等部门要主动搞好服务,项目立项、资金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粮食部门要把加快粮食仓储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通过联合投资、招商引资、职工入股等多种形式,加大投资建库力度,进一步扩大收储能力,满足农民售粮需要。要加大争资跑项力度。2011年,随着国家粮食战略工程的启动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为我推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希望各县区政府和发改、粮食等部门及早动手、及早规划、及早做好项目准备,加大跑省进京力度,争取申报的项目全部得到落实,以提高我市粮食基础设施水平,促进粮食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