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性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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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性

人民性范文篇1

一、执政目的的人民性

150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向全世界公开说明共产党人的观点、目的和意图,明确提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也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武装起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的人民性,决定了党必须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全部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能否使全国人民在政治上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物质上不断得到满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的正确政策的制定和政策执行是否为了人民的利益。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工人阶级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个政党能够尽可能代表人民利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就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这个政党就会带领人民走向辉煌。我们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80多年来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践,这是我们党50多年成功执政的根本经验。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党的十六大明确地提出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并号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同志还强调指出“敏锐地把握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采取切实的工作步骤,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3]。只要我们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切实把党的先进性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我们党就有了长期执政的重要基础和根本保证。

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持用时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不脱离群众和具有蓬勃活力的根本保证。必须既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吸取失误的教训;既善于通过提出和贯彻正确的理论路线带领群众前进,又善于从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既善于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又善于组织引导干部和党员在实践中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实现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相统一,使党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团结奋进的坚强领导核心[4]。

使我们党始终与时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共命运。在实际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的人民性思想,必须加强党风建设,努力提高全党同志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调指出“人民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决定我国前途和命运的根本力量。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5]。“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6]。“所有党员干部必须真正代裹人民掌好权、用好权”[7]。这是执政目的人民性的最好诠释。

二、制定政策的人民性

党是否能够代表群众利益,靠的不是热情和口号,依靠的是通过正确的思想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等的实施所体现出来的具体行动。十六大报告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8]。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中国12亿多人口,9亿在农村,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把握住这个全局性的问题,尤其在制定农村政策方面,体现出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政策人民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激发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党中央从1982年至1986年连续5年把“三农”问题作为一号文件。其方针政策,—个比—个“宽”,一个比—个“活”,更重要的是—次比二次顺乎民心。这五个一号文件政策的制定和以后的执行,最大特色是二步一步按照广大农民的意愿和实践中的创造,完善政策,开拓向前,引导农民迈向改革发展更为广阔的领域。1998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强调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是:必须承认并充分保障农民的自主权,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这是政治上正确对待农民和巩固工农联盟的重大问题,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核心是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在政策人民性思想的指导下,十六大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奋斗目标,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9]。“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10]。无论何时、何事,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准则,这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人民性。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从领导革命的党转变为执政兴国的党,工作中心从农村转向了城市,接着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从1956年党的八大后又把社会主义建设作为党的中心任务,开始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历程。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成功的历史经验和吸取错误教训,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全面地贯彻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第一、第二步战略。现在,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一个重大步骤和重要的发展阶段,也是“三个代表”中人民性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

同志在“七一”讲话中谈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11]。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党的全部任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谋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调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把一切工作的归宿定位于为人民谋利益。80多年来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我们党确定现行政策对不对,以及现行政策变化不变化最终是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以为人民谋利益为根据的。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的轨道上来;中国多年来实行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进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改革,都是尊重人民利益的选择,人民得到了实惠。“三个代表”作为马列主义理论在当代的新境界,规定我们党的全部理论和全部实践,都—定要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为最高标准。各项政策和措施要始终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始终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这充分反映人民性是制定政策的基本准则。

三、政策实践的人民性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战争年代,面对异常强大的敌人和残酷的斗争,中国共产党紧密地依靠人民,团结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长期以来,党不仅在指导思想上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而且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是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一个富有特色的创造。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这种尊重群众实践,善于概括群众的经验和创造,并从政策上给予指导的领导方法,正是政策实践人民性的集中体现。

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12]。善于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做好工作的有效途径。共产党仅仅依靠自身的伟大、光荣还不够保证其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离开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不善于从人民群众中吸取力量,我们党的任何思想、理论、政策计划和办法都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挥党的最大政治优势,就要研究群众的思想变化,研究不同群体的活动特点和群众工作规律,探索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学习和掌握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和方法,增强群众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人心齐,泰山移。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党执政的最宝贵的力量源泉和可靠保证。

现在,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所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完全符合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计划,必然能凝聚广大人民的力量,投入到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当中。

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是人民富裕、生活幸福,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使他们充分享受一切文化和文明成果。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把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十六大报告要求,对不同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从而充分发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便成了亿万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目的的人民性都来自于政策实践的人民性。政策的制定是从群众中来,政策的执行和贯彻是群众的实践,也就是到群众中去。因为,政策的实践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政策的人民性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实践,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人类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肯定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把发展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融为一体,当三者协调发展的时候,社会才能蓬勃发展,人类历史才能前进,共产党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才享有崇高的威信。把政策实践的人民性提高到推动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是“三个代表”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杜.1991.

[3][4][8][10][12]十六大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杜.2002.

[5].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1998-12-18.

人民性范文篇2

关键词: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

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是以唯物史观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理论为根本遵循,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征,人民性是贯穿全面依法治国全部理论与实践的鲜明主线和核心价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新方针为认识视角,人民意志在科学立法中体现、人民监督在严格执法中发挥、人民权益在公正司法中维护、人们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树立构成了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的基本要义。科学概括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对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构建法治国家形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1唯物史观: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的理论依据

唯物史观科学阐释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个历史观的重大问题。马克思主义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基本观点,认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其中生产力又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人类历史首先是生产发展的历史,在生产力中劳动者是最活跃的因素,是首要的生产力。因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历史“人民性”的经典表述,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奠定了理论基石,提供了理论支撑。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工作全局上,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上,从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上,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基本要义: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的意蕴探析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主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人民性是贯穿全面依法治国各个环节的鲜明主线,不仅贯穿法律的规范体系,还贯穿法律的运行体系,不仅体现在立法环节,还渗透执法、司法、守法等法律实施环节以及保证法律运行的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和法治队伍建设方方面面。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才能够使人民意志在科学立法中体现、人民监督在严格执法中发挥、人民权益在公正司法中实现、人们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树立。人民意志在科学立法中体现。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科学立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前提。要科学立法就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必须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这些观点科学地回答了立法体现人民意志的基本问题,为新时代我国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人民行使立法权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人民间接行使立法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人民赋予的立法权;二是人民直接参与相关立法活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规定表明人民是真正的立法主体。人民监督在严格执法中发挥。执法是国家机关运用法律管理社会事物的活动。严格执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并不断强化社会舆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些论述阐述了执法对于法律生命力的重要性,为人民监督执法以及执法为民目标实现指明了方向。在我国执法实践中,人民监督权不仅有宪法依据,而且还有行政法的具体规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行政法作为规范国家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基本法律,具有控制行政权保护公民权的重要功能。人民权益在公正司法中维护。司法是法律运行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保障。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不仅侵害人民合法权益,而且还影响法律权威和法治形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具体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论述深刻分析了司法为民与公平正义的关系,为司法机关在公正司法中维护好人民权益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司法为民与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两大法治核心价值,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中得到了有效的确认和落实。我国《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确认了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人民信仰在全民守法中树立。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最基本形式。全民守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只有人民内心拥护法律,全社会信仰法律,法律才能发挥作用,法律权威才能真正树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科学阐明了全民守法与法律信仰的辩证关系,为人民法律信仰和法律权威的树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推动全民守法实践中,首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其次,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最后,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法治只有融入社会生活,化为群众需求,才能真正有生命力。

3价值指向: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的意义审视

探析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目的不止于对人民性基本要义的简单概括,更应深度审视其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价值指向。坚定地站在唯物史观人民立场上,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不仅有了科学的理论指导,还能够实现合理的价值指向。科学概括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对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构建法治国家形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提升人民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公民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对法治形成的情感认同和精神寄托的自觉意识并身体力行的精神状态,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形式。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有利于提升人民法治信仰。在科学立法中,人民意志的充分表达会增进人民对法治的情感,形成对法治的认同。在严格执法中,人民监督与人民参与的有效发挥会增进人民对法治的认识,提高人民法律意识。在公正司法中,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会提升人民对法治的信赖。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推动着人民从法治情感到法治意识再到法治信赖直至法治信仰的最终形成。构建法治国家形象。人民的法律地位如何,法律代表谁的利益,人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的怎样,这是区分法治与人治,现代化国家与传统国家的重要标准,也是表征国家形象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我国国家法治形象建构,需要人民主体地位来支撑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来彰显。人民主体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人民的法治主体地位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表征了我国社会主义本质的国家形象。依靠人民建设法治中国,充分证明法治可以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治国方略。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民性向世人展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象。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法治中国成为我国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中心任务。法治中国建设也比法治国家建设有着更高的要求,法治建设不仅要加强法律硬实力制度建设,还要推进法治软实力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在良好的法律制度上,还体现于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培育上。全面依法治国人民性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人民法治主体地位确立了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法治中国是由人民建设的法治国家,引导人民在法治生活中认同法治价值、坚定法治信念、树立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实可靠的法治文化软实力。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千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2]《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3]《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5.

人民性范文篇3

[关键词]德彪西;印象派;民族传统

一、

继德国的巴赫和贝多芬之后,法国的克洛德为音乐史树立了第三块里程碑。克洛德•德彪西1862年生于法国,可以说他是整个现代音乐发展的奠基者。他冲破几个世纪以来惯用的音乐模式,创立印象主义音乐,创建音乐色彩学。由此,在瓦格纳主义盛行的时期,由于他的出现而引起了一场音乐革命。从表面上读《克罗士先生》,像初听德彪西的音乐一样,给人以复杂的印象。因为德彪西是完全属于他当时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中的人,相当不关心政治;他是那样的艺术家,由于憎恨学习死板的形式主义往往走到另一极端———思想模糊。在书中也显示出这样的特征,有些批评家把德彪西曲解为颓废派的理论家。这本书反驳了这种简单化的意见;十分明显,作者的思想和意图是深深与形式主义为敌的,作者在书中写到“作曲家的任务不在于供一小撮受过教育的音乐爱好者或专家们的娱乐,音乐不是专供音乐家或自命音乐鉴赏家们消遣的。”从这句话可以看出人民大众在德彪西心中的地位。

二、

德彪西在世的时候,已经被人们称为“法国的克洛德”,实际是受之无愧的。这不完全是因为他的音乐创作旋律具有民族风格,而是因为他在当时法国音乐家中第一个倡议必须恢复并发展音乐的民族传统。当时巴黎的一些知名的知识界人士都认为德国音乐是唯一的标准,德彪西挺身而出,反对在外国偶像面前屈膝。德彪西在《克罗施先生》一书中对格鲁克和瓦格纳的抨击,今天看来可能是不公平的,但是他所抨击的决不是这两位伟大作曲家的创作,而是抨击对他们的狂热崇拜。由于这种崇拜,法国本国艺术家的伟大名字被淹没了。他认为法国音乐再不应该向那些使它走入歧途的人们问路了,必须回到那被忘掉的民族传统的道路上去,必须寻找这些传统,从法国文艺复兴的老一辈大师们使之发出微笑的对位法中寻找他们的民族传统。也正是他所追求的传统使之与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当然,有些崇拜德彪西的人会很得意地宣称德彪西的音乐对于“群众”来说是过于细致了。具有这种想法的本意很明显,是要表达其音乐之深刻与复杂。但不尽其然,德彪西和他的同代人罗曼•罗兰一样,并没有放弃要与人民密切联系的思想。甚至在德彪西的著作中都会看到他念念不忘的理想:不仅要创作人民理解的音乐,而且要创作专为人民而作的音乐。德彪西把作曲家的作用估计得很高。他曾经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如果只要求超乎别人之上,而没有超乎自己本身之上的良好愿望,那一向并不是什么难能可贵的事。”

三、

一个完美艺术家必须不断寻求新鲜的东西,而这“当前任务”就是教育群众。在当时某些音乐家埋怨说听众习惯了学院派的形式主义而不接受新的音乐时,德彪西认为这是不能埋怨听众的,倒是应该怪那些音乐家们,因为对于听众的对曲子的欣赏态度他们充当了冷淡的服务员和保护人。而这些音乐家们“沉溺于胜利之中”,是微不足道的,他们永远不会获得真正的荣誉,因为荣誉是归于那些不背弃革新家和人民教育者的崇高职责的音乐家们.而且,只有人民能够给艺术家以荣誉。对于德彪西来说,这一点是不容怀疑的。作曲家脱离了人民,就会迷失道路。瓦格纳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他那为人民创作音乐的理想是被有钱的崇拜者给断送了。德彪西曾经以绝妙的词句表明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真正的荣誉只能来自群众,而不能来自那些经过挑选的、镀了金的听众。”因此,创作必须是为人民、为群众。但为人民写作并不是说按照学院派的一套手法把民间主题加以改编,用德彪西的话说,它们好像“因被用花边般的和声装扮而受宠若惊似的”,只有在实际为人民写作的音乐中用真正的民间曲调,才会适得其所。为人民写作,指的并不是简单化、粗糙化、庸俗化。为人民写作,指的是提高。德彪西在书中提到恢复民间传统应根据艺术发展的一切进步的经验予以加工改造,不是模仿,也不是像书籍中的考古家那样的修缮,而是像那些与人民相联系的艺术家一样,要创造性地加以恢复。

从德彪西的书中可以看出,作者深信人民的音乐是可以使法国音乐接近群众时期的民族传统的复活。它将使“微笑”的对位复兴,使那些来自民间的曲调恢复原来的荣誉,从而取得应有的地位。当然从《克罗士先生》一书可以清楚地看出德彪西感到了自己创作和自己的心理的裂隙,诚恳地承认了这一点,并提出虽然在当时矛盾的影响下,自己本身也存在着矛盾的倾向,但他作为一个作曲家是自觉地努力追求伟大而与生活密切相关的艺术的。因此他的《夜曲》、《海》和两册的《前奏曲》永远成为法国音乐的宝藏。并且也正是如此,德彪西的作品才为普通人、为音乐的真正的爱好者和赏识者所珍爱。如果“法国的克洛德”今天能听到这么多国家的音乐欣赏者对他的音乐所给予的热烈掌声,他必然会感到“他已完成了自己当前任务的愉快信心”,他会知道世界上伟大的人民艺术已经成为了真正的现实。

作者:赵铭惠 单位:辽东学院师范学院音乐系

[参考文献]

[1]冯毅.从德彪西的音乐论中西方钢琴艺术[j].艺海,2011.

人民性范文篇4

【关键词】高等艺术教育;人民性;艺术观

任何艺术及艺术活动,都是在洞悉关系、表达关系、再现关系,同时也是在建立关系、创造关系、和谐关系,没有关系不成艺术,只不过艺术的关系是以美的发现、美的创造及审美来体现的。不论人们是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或是从国家、民族、社会、个人,还是以人与人、人与物、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等角度来理解艺术关系,总少不了对艺术的来源、依靠、目的之价值追问,尤其是“艺术依靠谁、为了谁”这个问题,是一切艺术关系的核心。1942年,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指出“文艺为工农兵、为人民大众服务”,界定了文艺的“人民性”特征。2014年,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社会主义文艺,从本质上讲,就是人民的文艺。”“文艺要反映好人民心声,就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个根本方向。”“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1]讲话重申了文艺创作的人民取向,定位了文艺发展的人民坐标,肯定了文艺工作的人民作用,强调了文艺为人民服务的职责和任务,并从多个层面厘清了艺术的基本关系,同时揭示了艺术的“人民性”。一段时间以来,有些年轻的艺术学子在大学期间不着边际地创新,有的学生以标榜个性为由,表现出浮华、轻狂,还有的学生将追名逐利作为艺术学习的目标。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是艺术生对艺术的关系认识不足,缺少方向引导。高等艺术教育不仅要呵护并挖掘学生的艺术天赋,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以符合新时代需求的艺术价值取向为支撑,在正确处理好艺术与人民的关系基础上,走好艺术之路。

一、强化“人民是永远的老师”的艺术学习观

高等艺术教育解决的是艺术生校园成长的问题,但这只是艺术人生的一个阶段,那么谁是艺术学子终生的老师?“从商周青铜器到汉代工艺品,从举世闻名的唐三彩到古朴优雅的宋代瓷器,从明代苏绣到清代家具,构成了中华民族的工艺设计历程。”[2]可以说,人民群众几千年来的文化艺术实践是艺术学习最直接、最丰富、最深厚的来源。其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华民族几千年绵延不绝的文明,充分说明人民是艺术学而不尽、习之不竭的“艺山慧海”。其二,人民群众是艺术的先知先觉者。历史文化中器物的结构、造型,服饰的色彩、图案,人居环境的设计等,记载着人民群众对艺术的准确感知。其三,人民是艺术的践行者。无论是绘画还是建筑、雕塑,无论是民间剪纸,还是古镇村落以及各种形式的民间艺术,都体现出人民群众活跃的艺术思想、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深厚的艺术情感和杰出的艺术创造。审美于人民,朴素而又简单。其四,人民群众是艺术的无私奉献者。庞大的古建筑、小小的窗花,雅俗皆来自于人民。向人民学习、拜人民为师,是艺术学习的必然选择。“文艺工作者要想有成就,就必须自觉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欢乐着人民的欢乐,忧患着人民的忧患,做人民的孺子牛。”[3]

二、强化“人民是艺术创作不竭的源泉”的艺术创作观

“艺术的创作任务是将形式服务于内在意蕴。”[4]内在意蕴来自于个人,也来自于社会,不仅是指学生的个人艺术天赋,更重要的是,它指向人民的艺术积淀和艺术需求。强调:“人民是文艺创作的源头活水,一旦离开人民,文艺就会变成无根的浮萍、无病的呻吟、无魂的躯壳。”其一,人民的艺术创造、中华民族丰富的艺术宝藏,是艺术创作的经验来源。每一个艺术工作者置身于人民的艺术创作之中,都是沧海一粟。其二,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特别是审美需要是艺术创作的动力来源。“中国的人民大众,……对本民族的文学艺术情有独钟,痴心不改,核心就在于,这是他们的精神家园,他们能在这里触摸到自己民族的灵魂,寻找到精神的安放之所。”[5]在精准扶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态势下,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同步发展,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特别是人文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站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的视角,人们对生命、尊严、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审美、道德、教育、诚信、关爱、价值实现等方面的需要,都是人类社会的文化现象,都是人文需要。人民群众的人文需要是艺术创作的动力,这个需求越紧迫、旺盛、多样,艺术创作的动力就越大。现代城市中的公园、广场等场所都可以欣赏到反映各地文化、精神的艺术作品,这是人文需要拉动的结果。其三,人民的生活方式是艺术创作的思想来源。艺术创作的灵感是审美意象的瞬间生成,但这种生成是长期生活积累而成的。我国天津画家潘晓鸥在30多年的创作生涯中,曾绘制《百鸽图》《百猴图》等8部工笔长卷,深受民众喜爱。其创作特点是坚持寻典故、觅传说,从民俗中吸取营养,构思主题。人民是美的承载体,多彩的生活方式,就是美的创造的源头活水。中华艺术宫馆长施大畏说:“一名真正的艺术家,所作所思所虑所惑,无不是基于对当下生活的深切感受,一以贯之、一如既往地秉持着对人民的感情和热爱,方能使之成为我们生产更多优秀文化产品的不竭源泉。”[6]艺术创作要从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中汲取营养,不断进行美的发现和美的创造。“文艺创作方法有一百条、一千条,但最根本、最关键、最牢靠的办法是扎根人民、扎根生活。”“深入群众、深入生活,诚心诚意做人民的小学生。”[7]

三、强化“人民是艺术作品公正的评判员”的艺术批评观

艺术创作与艺术批评是孪生姐妹,两者都伴有艺术发现的愉悦以及艺术感知和分享的快乐。艺术类学生既要能批评他人的艺术作品,也要接受他人的批评。高等艺术教育要强调,学生不应因艺术追求的艰难、困境,以及艺术鉴赏、艺术批评的复杂多样而迷失、茫然。“我们必须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文艺工作的中心环节,努力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8]其评价标准来自于人民。其一,人民的评判视角最全面。广大人民群众代表不同层面、以不同的文化心理审视作品。将作品交给人民评价,最为客观。其二,人民的评判最公正。只要艺术创作贴近人民、真实地反映生活,人民就会喜欢。曾经有媒体评出“中国十大丑陋雕塑”,引起坊间热议。近年来,不少艺术创作一味地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使人们在一段时间内对艺术失去了信心。其三,人民的鉴赏和评判态度最真诚。美国文学评论家伊哈布•哈桑曾对后结构主义批评家指出:那些拜占庭式的贡戈拉主义过于矫揉造作,正是这种矫揉造作构成了某种极端自恋的文艺观念在批评中的投影。这归根结底是脱离人民群众的,难怪读者看不懂,斥之为“学者黑话”。这虽然讲的是文学批评中的现象,但同样对艺术批评有启示意义。人民是艺术作品的审美者,喜欢或不喜欢都直抒胸臆,最为真诚。艺术教育要引导学生,将心和眼投向人民群众,作品中要有人民和生活。

四、强化“人民是艺术之路坚强的力量”的艺术宗旨观

艺术创作首先是情感的冲动,没有冲动,就没有创作的激情与力量。高校艺术类学生易于产生艺术创作的冲动,如何进一步培养这种艺术情感?笔者认为,要不断启发学生,只有紧紧依靠人民才能获得永久的力量支撑。其一,人民为艺术提供引导力量。“能不能搞出优秀作品,最根本的决定于是否能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为人民抒怀。”[9]艺术教育必须阐明,要摒弃只管个人享受、不管百姓感受,只管张扬个性、不顾社会德性,只管“金杯”、不管口碑的错误思想。在人民取向的引导下,“通过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崇高之美。”[10]其二,人民是艺术道路上执着和坚守的力量。艺术从业者可能会在艺术批评中感到压力;创造、设计的作品会失误、失败,甚至在坚守艺术良知的过程中遭遇暗流;还有可能在艺术价值的追求与现实的博弈中产生疑惑,但只要把双脚踩在大地上,将人民的感受和需要放在心中,就一定会得到人民的支持。

人民性范文篇5

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理论,必然具有世界性,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和意义。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性是否排斥其民族性?马克思主义用于指导全世界不同国家的革命和建设实践时,是否需要民族化?时至今日,仍有人反对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提法,认为这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是民族主义的。然而,历史事实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作为世界性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只有同各个民族、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相结合,使其打上民族性的烙印,使其有各自的民族特点和民族风格,方能彰显其强大的生命力。只有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化,才能真正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在创立马克思主义之初,马克思恩格斯就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绝对不是僵死的教条,而是一种生动的、应该能够被灵活运用的行动指导。恩格斯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中论述共产主义运动时就反对对共产主义进行教条化解释,“共产主义不是教义,而是运动。它不是从原则出发,而是从事实出发。共产主义者不是把某种哲学作为前提,而是把迄今为止的全部历史,特别是这一历史目前在文明各国造成的实际结果作为前提。”[2]

在指导各国的具体实践活动时,马克思恩格斯始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充分尊重考虑到了各个民族、各个国家的特殊性。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马克思谈到了如何解决社会发展过程中“卡夫丁峡谷”问题,认为俄国的特殊国情“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3]。在这里,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俄国作为唯一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至今的欧洲国家,具有明显的特殊性,认为不能“把我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明确指出,“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4]的看法是对他本人的误解,并对这种机械理解他的理论的做法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经典作家在理论和实践上也坚持了尊重民族性这一特点。列宁主义的提出和完善就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俄国民族性相融合的特点。比如,列宁在论述国际主义时指出,“真正的国际主义只有一种,就是进行忘我的工作来发展本国的革命运动和革命斗争,支持(用宣传、声援和物质来支持)无一例外的所有国家的同样的斗争、同样的路线,而且只支持这种斗争、这种路线。”[5]这一论断科学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性(国际性)与特殊性(民族性)的统一。所以他强调:“我们决不把马克思的理论看作某种一成不变的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恰恰相反,我们深信:它只是给一种科学奠定了基础,社会党人如果不愿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当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推向前进。我们认为,对于俄国社会党人来说,尤其需要独立地探讨马克思的理论,因为它所提供的只是总的指导原理,而这些原理的应用具体地说,在英国不同于法国,在法国不同于德国,在德国又不同于俄国。”[6]这就要求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使之能够与本国、本民族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苏维埃俄国建立之初,列宁主张应该直接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应用到本国经济建设之中,提出按照共产主义原则来建设新社会。然而,实践证明这种不尊重各国实际的做法不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所以列宁很快就指出:试图“用无产阶级国家直接下命令的办法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产品生产和分配”[7]的现实证明他们是错的。因此,苏维埃政府很快就根据本国特点调整了经济政策并取得了成功。经过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经验的总结,列宁得出了鲜明的结论,即:“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还存在(这些差别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各国共产主义工人运动国际策略的统一,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消除民族差别(这在目前是荒唐的幻想),而是要求运用共产党人的基本原则(苏维埃政权和无产阶级专政)时,把这些原则在某些细节上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差别,针对这些差别正确地加以运用。”[8]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的理解和机械搬用曾经严重窒息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的生机和活力。王明从莫斯科留学回国之后,在不了解国情的条件下,片面地把苏维埃俄国的革命经验照搬到国内,结果导致了严重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则提出,“必须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完全地恰当地统一起来,就是说,和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经过一定的民族形式,才有用处,决不能主观地公式地应用它”[9]。随着革命的深入开展,这一论断逐渐成为了全党的共识,这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性的认识趋于成熟和自觉。

新时期,我们党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结合,扎根于中国历史和现实的土壤,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10]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马克思主义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之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就是这样一些富有中华民族特色、吸收中国传统文化内容之精华的理论范式。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马克思曾经说过,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体系要保持旺盛的创造力,就必须使自己能够不断概括把握时代的内容,集中反映时代的本质特征,从而体现着时代精神的精华。

理论总是应时代之要求而产生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形态也不例外。恩格斯认为,“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11]。如何面对社会历史变迁所带来的挑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只能在特定时代的条件下去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才能认识到什么程度,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正如《宣言》中所说的,随时随地都要以当时的历史条件为转移”。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相应的革命措施“都会有不同的写法了”[12]。

列宁同样反对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某种僵死的、一成不变的东西,“马克思主义不是死的教条,不是什么一成不变的学说,而是活的行动指南,所以它就不能不反映社会生活条件的异常剧烈的变化”[13]。列宁在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革命学说、国家学说和建党学说时,充分考虑到了时代的特征和历史发展的要求。经过深思熟虑,他提出,“只有……首先考虑到各个‘时代’的不同的基本特征(而不是个别国家的个别历史事件),我们才能够正确地制定自己的策略;只有了解了某一时代的基本特征,才能在这一基础上去考虑这个国家或那个国家的更具体的特点。”[14]针对帝国主义时代的特点,密切结合无产阶级的革命实践,列宁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提出社会主义革命能够首先在一国取得胜利。

如果把马克思的政治理论与列宁的政治理论进行对比,能够更清晰地看出二者之间的时代区分。比如,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认为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在一国首先取得胜利;但列宁却认为,社会主义革命能够首先在一国取得胜利。之所以会有上述差别,主要原因在于马克思和列宁所处的时代不同——马克思所处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实力相对比较均衡,所以社会主义革命需要在几个国家同时发生才能够取得胜利,列宁所处的垄断阶段的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力量对比已经比较悬殊,所以社会主义革命能够在一个力量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取得胜利。毫无疑问,列宁对社会主义革命新论断地提出恰恰证明了马克思主义顺应了时代潮流,研究了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做出了科学论断。十月革命的实践也证明列宁的论断的正确性。

在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苏共领导人也把时代要求作为制定战略计划的重要考虑因素。斯大林指出:“党的战略不是什么永恒的一成不变的东西。它随着历史的转变和历史的变动而改变。这种改变表现在:对每一个历史转变都制定出一个与其相适应的战略计划,这个计划在从一个转变到另一个转变的整个时期内都起作用。”[15]客观而言,苏联的迅速崛起与苏联共产党注重时代需要和历史发展有着直接关系。然而,在20世纪后半叶,苏联领导人忽视了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没有看到社会主义发展时代问题,在高估本国社会主义的成熟程度的基础上,提出了超越阶段和时代的目标和任务。上个世纪50-60年代,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人竟然宣布建成了社会主义,开始追求“一大二公”,否定商品经济,造成了很多难以克服的矛盾和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社会主义在苏联发展过程中遇到了更大的困难直至崩溃。

就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情况来看,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认识到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是“和平与发展”。正是基于这一正确判断,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当代世界社会主义发展中所面临的新课题,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道路,确定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策略。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也指出:“离开本国实际和时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静止地孤立地研究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同它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发展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没有出路。”要不断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基本原则与我国实践条件相结合,要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从而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进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对我国革命与建设的有效指导。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敏锐把握了时代特征,准确反映了时代要求,在理论特征上体现出鲜明的时代性。2006年4月21日,同志在美国耶鲁大学演讲中谈到科学发展观时说,“科学发展的理念,是在总结中国现代化建设经验、顺应时代潮流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毋庸讳言,正是把握住了时代脉搏,我们党才使得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保持了旺盛的创造力,才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经济连续30年高速增长的世界奇迹,加速了中华民族的崛起和腾飞。三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革命的生力军,作为代表人民群众的政党,必须以“人民性”作为自己的实践指向。是否承认和尊重人民的历史地位,是否始终站在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否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区分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科学阐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揭开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之谜。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6]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特征在其创始人早期的著作中多有表述。从中学毕业论文《青年选择职业的考虑》为“公众谋福利”的考虑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概念的解释,都说明马克思已开始对“人的解放”尤其劳动人民的解放的关注。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等早期的文章中,也充满了对劳动人民的同情,认为被国家“剥夺了面包的人变成了也被剥夺了道德观念的人”[17]。随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成熟,人民群众已经逐渐成了他们关注的焦点。《共产党宣言》直接号召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在解除自己锁链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利益并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特点具有一种开放性,即它把农民阶级也包括在了无产阶级革命的力量之内,认为由于有了农民的支持,“无产阶级革命就会得到一种合唱”[18]。

列宁特别强调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并把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列宁认为,对于领导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19]。在他看来,“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是由人民群众自己创立的”[20]。因此,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创造性,苏维埃俄国让群众参与管理,开展了自上而下的群众性监督活动,充分体现了苏维埃政府的人民性特征。正是苏共的这些政策措施,极大激发了人民的积极性,增强了马克思主义的感召力,很快苏联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强国。然而在列宁斯大林之后不久,苏共的领导人逐步违反列宁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领导人严重脱离群众,干群关系紧张,官僚主义严重,不能及时把握民心民意,不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害了共产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对社会主义失去了信心。虽然苏联解体的原因非常复杂,但作为执政党的苏联共产党没有体现人民性,失去了民心无疑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之一。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21],并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视为党取得革命成功的一大法宝。

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时期,邓小平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并以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造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邓小平一再倡导,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伟大实践,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他曾说过,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事求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

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核心就是,通过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最终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并明确把是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先进的根本标准。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十七大报告则这一基本原则具体化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以及保障和发展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和社会权益等各项权益的具体措施和各项工作中。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始终把大力发展经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放在突出的位置,这些极大地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历史是一面镜子。一百六十年的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说明,民族性、时代性和人民性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规定,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生命力之源。脱离民族性、时代性和人民性,马克思主义发展就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马克思主义就会变得虚无缥缈毫无生气。如今,我们党正信心百倍地带领我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充满希望的征程中,只要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深深扎根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牢牢把握时展的要求,不断地推进党的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之花就一定会在中华大地这片广袤的沃土上盛开不败。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10-2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76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341-3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4]《列宁选集》第3卷,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5]《列宁选集》第1卷,274-2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6]《列宁选集》第4卷,57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7]《选集》第2卷,20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8]《选集》第2卷,70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

[9]《邓小平文选》第3卷,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2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1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48-2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12]《列宁选集》第2卷,2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

[13]《列宁全集》第26卷,1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

[14]《斯大林全集》第5卷,1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0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年。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5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68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

[18]《列宁全集》第42卷,3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

人民性范文篇6

霍姆斯讲座由霍姆斯大法官亲自创建,意在延请哈佛法学院以外的大师学者前来讲学。讲座并不设定日期,以有足够资格的学者演讲为条件举办。例如,本次讲座与前次相隔三年,而更前一届则相隔四年。过去声誉卓著的演讲人,包括凯尔森、汉德法官等,而近来则邀请过波斯那、德沃金、桑斯坦等知名学者。故此,该讲座人称法学家之“至圣所”(holyofholy,引阿克曼教授讲座中言)。阿克曼教授今次受邀,按照哈佛法学院kagen院长的说法,是以耶鲁法学院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学者、当代最富思想洞察力的宪法教授身份(kagen院长加了一句,也许该说哈佛教授们之外,因为他们不能登临这个讲坛)。

耶鲁伟大学者云云,出自哈佛法学院院长之口,或许不确,但耶鲁法学院院长头天亲临助阵,亦有不少耶鲁的教授、学生不辞跋涉之苦前来,至少对此是个有力的旁注;而于阿克曼在宪法上的成就,我想不会有谁提出异议。阿克曼自1969年开始在宾大任教,除1982年至1987年短暂栖身哥大外,其他时间都担任耶鲁政治和法律教授,其大作两卷本《我们人民》,早已成为当代经典。《我们人民》的书名,出自美国宪法的开篇语:“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译文引自美国驻华大使馆网站)书名选用这个在历史上振聋发聩的词语,我想是因为它对教授主张简明有力的概括:教授最引人注目的主张是在宪法上复兴人民主权。该书在当代影响巨大,holmes前任讲座学者森斯坦曾撰文盛赞该书是“对美国宪法思想做出最重要贡献的著作”之一。

今次讲座,阿克曼教授以“生生不息之宪法”(livingconstitution)命名。第一天的内容就不同凡响,阿克曼教授提出,当今所谓宪法内容必须重新定义。

讲座伊始,教授直接以一个故事切入主题:某日美国国务院电话突至,邀其向中东某国王子阿尔法拉比讲授美国宪法,教授欣然前往;王子听过三日讲座后,自认为已经了解了美国宪法精义,欲牛刀小试一番;教授许其解释权利法案以后之宪法修正案,结果发现王子字面解释的结果会让任何一个美国人惊愕:王子细心推敲字面含义之后,对那些承载了废奴运动、罗斯福新政、民权运动等煌煌历史的宪法条文的解释,竟归于琐细无聊之列。惊愕之余,教授反思,失却了历史背景,美国宪法可还是众人常识里的美国宪法吗?

“这个故事不是真的,只在我脑海里出现过。不过——”教授话锋一转,“我所谈的感受确是曾经真真切切有过的。”在亲身经历宪法解释的众多争议之后,教授本人的体会是,宪法决不应仅限于文本,而应扩张为包含美国重大历史转折之法令、宪法成例等内容的宪法典文(constitutionalcanon)。教授例举南北战争、民权运动对宪法条文意义的影响,论证今天法院、学者、律师对宪法的理解都并非死抠条文文本,而是都已经不自觉地吸纳了文本之外的内容。既如此,何须死守这五十二条、二十七个修正案呢?采纳文本之外宪法内容的宪法典文,将不再受限于单薄之文本,而是真正与宪法运行的现实相符。

第一天的讲座引来了很多疑问,质询最多的内容是,引入宪法典文的新概念,是否真正有助于现实的宪法解释问题:解释这个五十二条、二十七个修正案已经有这么多麻烦了,再添加别的内容,不是雪上加霜吗?再则,即使承认宪法典文这个概念,在文本之外这么多判例、法令,哪些算是、哪些不算呢?阿克曼的回答不紧不慢:现在所谓的解释宪法,本来也不是仅仅解释条文嘛,引入现在解释宪法已经依据的内容入宪,不过是为它正名而已。至于哪些可以入宪,需要具体分析,明日再说。

第二天教授接着用一个例子具体讲实践中的宪法典文概念,举的例子是民权运动如何改变了宪法典文: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件虽然今天在宪法里地位非比寻常,但在当时不过是宪法即将变革发出的信号而已;马丁。路德。金博士领导的民权运动,结合着可能出于自利目的而大张旗鼓的媒体力量,在政治领域发挥了奇效;大力推进的民权运动的肯尼迪总统遇刺后,运动反而获得了更大的关注;而继任的约翰逊总统则令人吃惊地继续推动民权运动且不遗余力。所有这充满了偶然的事件,终于汇集了人民的意志,形成了民权法案以及完成了一系列宪法上的巨大变迁。

第三天的内容相当于前两天内容的总结。教授一开头就列出了两个对宪法的传统譬喻:宪法是个机器、还是有机体?认为是机器云云,其实是吧宪法当作已经设计好的一套权利制衡制度,后来人只需要坚持适用而已;认为是有机体,则是主张制定新规则以便适应现在这个变化了的世界,至于一群奴隶主和乡下人制定的规则,不必理会就是了。教授直言,两个譬喻都不确。教授提出,宪法应是一个基于人民的不断创造而生生不息的体制。如果认为宪法是机器,就是虚伪地无视国家再造(reconstruction)、南北战争(civilwar)、民权运动(civilrightmovement)、新政(newdeal)等对宪法的实质性影响;如果认为宪法是有机体,则降低了宪法的品味,忽视了美国传统中积淀的人民智慧。

窃以为,理解教授所说的这个“生生不息的宪法”,恐怕需要参考教授创制的术语“制宪时刻”(constitutionalmoment)。制宪时刻强调的是,人民在某一满足特定条件的时期会表现出超常的理性与克制,并将处理特定问题的智慧凝结为宪法共识,从而完成制宪。这使得对上述机器、有机体二譬喻的反驳变得可能。机器说实际是所谓原意解释的主张,有机体说则是长久以来有人意欲将宪法降格为一般法的挑战。对第一种主张,阿克曼教授教授认为是缺乏常识,也是对美国人民不断应对挑战、发展宪法的功绩的蔑视。对第二种主张,教授强调宪法并非日常政治所产生的普通法律可比,因为日常政治里人民的意志常常被政客、媒体等庸俗力量歪曲,而在制宪时刻,人民因特定条件的满足而得以汇集智慧、形成意志,恰如民权运动时期人民通过各种途径表达了声音完成宪法实质修正一样。

三天的演讲,令人回味无穷。法大张守东教授言,阿克曼教授的主张之于宪法理论,恰如罗尔斯的学说之于政治学、德沃金思想之于法理学,都是对当代美国理论和现实危机的回应。阿克曼教授的宪法理论乍一看来似无多少建树,仔细看却处处用心良苦。例如,在回应宪法秩序为何高于日常政治的问题上,阿克曼教授诉诸人民得以凝聚智慧的条件,从而把宪政共识抬升到肮脏的政治算计、党派交易之上;在回应司法审查为何可以超越国会立法的问题上,教授以人民意志在时间、空间上的超越性和司法机构在探询人民意志方面的技能和品格做答。这些都既是宪法理论的长期难点,也是现实司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

人民性范文篇7

论文关键词:人民性;社会转型期;何建明

一文学人民性是一个历史的动态概念。在社会转型时期,文学人民性受到新的挑战

伟大的俄罗斯文学家普希金于19世纪初在《论文学中的人民性》中首先提出文学人民性的概念。别林斯基则对文学人民性概念进行过清晰的阐释,他认为:“‘人民’总是意味着民众,一个国家最低的、最基本的阶层,‘民族’意味着全体人民,从最低直到最高,构成这个国家总体的一切阶层。而且别林斯基的人民性概念并不排斥上等、中等阶层,而是以能否忠于现实生活为评价文学人民性的准则:“我们所以离题说了以上一段话,就为驳斥这样一种毫无理由的见解,仿佛在文学方面,纯粹的俄国人民性只能从以粗糙的下层社会生活为其内容的作品中找到似的……错了,一千个错了!……诗人在描写下等、中等和上等社会时必须同样地忠于生活。”到1840年,他开始注意文学所表现的人民的意识,他提出:“文学是人民的意识……人民的文学源泉可能不是某种外在刺激或外在的推动力,而只是人民的世界观。每个人民的世界观都是它的精神的种子和要素(本质),亦即它对世界所抱的本能的、内在的看法,有如真理的直觉,生而即有,这种看法构成了人民的力量、生命和意义,——它是那含有一种或数种基本色的三棱镜,人民通过它而认出一切事物之存在的秘密。”就是说,人民性的关键是表达出人民自己的立场和世界观,具有人民性的文学作品就是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关注民生疾苦,要书写人民的悲哀与苦难,要从人民中汲取精神营养,表现人民的斗争与追求。只有这样才是具有人民性的文学创作的本质要求。

文学人民性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它的表现内容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不同时代文学的人民性有不同的表现和要求。随着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大潮的涌起,在新时期文学出现繁荣局面后,文学人民性受到新的挑战。

在新的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的不同群体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两极分化日益严重,在新的富裕阶层大量出现的同时,社会中也出现了许多贫困、弱势群体。在精神文化层面,人文精神普遍失落,个体关怀前置于社会关怀,物质追求更重于精神追求,一些知识分子在金钱的诱惑下丧失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文学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没有对“人民”内部的巨大波动做出及时贴近的书写。主流作家群中只有少数作家仍在坚持人民性的创作原则,深入生活,为人民进行写作。文学创作远离农民、工人和广大的基层民众,逐渐走向商品化、世俗化。面对转型期这些纷繁复杂的社会和文学现象,一些作家迷失了自己的精神方向和写作方向,文学的人民性应如何发展,如何对当前文学创作的不良倾向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并体现出自身的时代特征就显得极其重要。

二报告文学作家何建明在其报告文学创作中体现出了鲜明的人民性,并对转型期文学的人民性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

报告文学作家何建明继承了前人文学作品人民性的优.良传统,在其报告文学创作中体现出了鲜明的人民性,并对转型期文学的人民性赋予了新的时代特征。“劳模作家”的桂冠就是我们国家和人民对何建明报告文学创作体现出来的人民性的一个很好的认同。他的报告文学创作能够全面的反映中国社会,一方面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同时也得到主流社会的高度重视,这主要在于何建明能在忠于现实的基础上,注意把握各个阶层情感和利益的连接点,把握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趋向和规律。正体现了别林斯基上述对人民性概念的解释,并不排斥上等、中等阶层,而是以能否忠于现实生活为评价文学人民性的准则。

何建明一系列报告文学作品,如“中国教育三部曲”(包括《落泪是金》、《中国高考报告》、《恐惧无爱》)、《共和国告急》、《国家行动》、《永远的红树林》、《京保卫战》等等都是对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重大问题、百姓所关注的事情以及时代精神的反映。与人民性在当前大多数作家的创作中缺失的情况及新时期前当代文学中狭隘的人民范畴相比较,何建明的报告文学创作是对新的转型期社会广义的人民的报道和书写,是体现当前文学人民性时代特征的典型代表。何建明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作为一个优秀的报告文学作家,必须站在比一般人更高的层面上去审视社会,认识社会。面对当前复杂的社会现象,报告文学作家要有清醒的头脑和具备全面的素质。当前社会有三种状态,即一是主流状态,是关系国家国计民生的重大事件,大的走向的问题。二是多样化状态,三是边缘化状态,即农民,贫困大学生,罪犯子女,乞丐等的生活状态,如果这些人的问题处理不好也会成为影响主流生活的重要因素。作家的目光应重点关注主流社会的主流生活,并要注意这三方面之间的相互融合和转化,对整个社会一定要有非常清醒的认识。”

因此,何建明的作品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各个阶层不同人民的形象进行了关注,如贫困大学生、罪犯子女、孤儿等弱势群体,党的执政者,先进英雄人物,知识分子等等,突破了新时期前当代文学创作中的“工农兵”的人民形象及“高大全”的先进英雄人物形象。而且,何建明的报告文学创作贴近现实、深入基层、关注社会和时展的重大问题并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这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那些消解、亵渎崇高,远离人民性的道德理想,以至文学人民性精神丧失的个人化、私人化创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些忘却了广大人民群众,沉湎于个人情感中,习惯描写变形扭曲的东西,忽视社会意义和价值取向的创作是很难在社会历史的进程之外获得永恒的。

在转型期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以何建明的报告文学创作为典型代表的文学人民性表现出新的时代特征。转型期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近代以来的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在当代又盘根错节地重新纠结在一起,中华民族正在进行的伟大的民族复兴事业,为文学创作提供了广阔的时代背景和丰富的写作素材,也赋予了文学的人民性以新的时代特征。人民的含义及内在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民”始终是一个历史的,有阶级性内涵的概念。《辞海》曾做出过这样的解释: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如在我国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人民的主体及文学的人民性表现的内容随着时代主题的变迁而不断变化,时至今日,文学的人民性就具有了新的时代特征。改革开放后,人民的外延不断扩大,除了广大的劳动群众是人民的主体部分外,人民应该还包括其他有利于时展,推动时代前进的个体和阶层,这就包括各条战线上的推动时代和历史前进的人物如个体户,私营企业老板,外企中的自领等等。正如别林斯基给我们的启示:文学人民性不是仅仅写底层,那恰好写不出人民性,而是要有民族历史的、社会各阶层的、扎根于大地的社会历史的广阔度,不是为某一个阶层代言,而是从整个民族、站在大多数人民利益之上,书写人民的悲哀、痛苦与欢悦。因此,当代具有人民性的文学作品就应该在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对广大人民进行历史性的书写。人民性,应该是为人民鼓与呼的责任感和对人民苦难所持的人道情怀,并对人民的力量持认同和肯定的态度。人民文学是在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关注人民群体的生存状态、行为或心理状况,代表主流时代的主流文化,代表时代先进的文化方向。只有书写当下存在的与民族历史血肉相连的,表现大多数人利益的,深深扎根于大地的文学,才能体现出具有社会转型期特点的人民性。公务员之家

人民性范文篇8

[关键词]人民性;中国电影;人民电影;电影艺术成分

就目前的现有研究文献资料来看,相关学者提出:从“人民电影”以及“人民美学”的层面来讲,其中凡是能够提到的人民性均受到了马列主义思想的影响,并且具有较为显著的阶级性质,这是中国电影与苏联电影的共同之处[1]。其中,人民性是“人民电影”以及“人民美学”所体现的关键特点,同时也是中国电影和苏联电影之间的首个相同特点。

一、“人民性”在苏联的提出及我国学者对其展开的探究

根据相关研究资料来看,早在19世纪之初,维亚泽姆斯基通过对电影发展史的研究,首先提出了“人民性”这一理念。“人民性”的基本内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和迁移,并且受到了苏联学术界的广泛认可。别林斯基的作品当中,就将人民性和民族性进行了结合和统一。杜勃罗留波夫作品当中,对社会主义美学以及人民性展开了全面的研究和探索,并且提出人民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人民的形式”。不但如此,对于人民艺术家来说,其作品要深刻体现出人民精神,通过观察人民实际生活现状,走进人民生活,拉近和他们之间的距离,这才是人民艺术的意义。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杜勃罗留波夫非常重视“人民性”当中所蕴含的人道主义与现实主义精神,并且消除了对于不同等级的所有偏见。但从十月革命开始,这一时期所提出的人民性美学却受到了学术界的批评与否定。其中,左派思想表现得最为突出。对于左派思想来说,他们不愿意肯定历史文化,并且对其加以打击和破坏,不承认艺术作品当中具有明显的人民性这一观点。列宁曾经对这一错误的思想观念进行了批判,不过人民性的基本内涵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并且产生了变化。列宁根据当时所提出的相关理论对人民性的基本内涵进行了重新定义。他表示,无论是哪个民族,从本质上来看都是两个民族,而且具有不同的民族文化:一方面,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思想体系;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二者存在明显的对立性。就文化的层面而言,人民性主要体现在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思想当中,资产阶级文化则与之相对立。在这一时期之后,个人崇拜主义高度发展的重要趋势,再加上高度集权的影响,使不少与无产阶级相关的文化成果以及活动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同时人民性的基本内涵也融入了较为强烈的政治色彩。这导致了其所体现的阶级性特点更加突出。由于受到日丹诺夫主义的影响,人们更是将人民性与党性完全等同。直到解冻思潮之后,人民性当中所蕴含的美学精神才逐渐得以回归。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不少学者对人民性的相关理念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主要起源时间是在20世纪30年代左右,以左翼文化运动为重要节点。此外,运动也对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来看,苏联学者在人民性内涵方面的研究,对我国相关学术研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在延安文艺座谈会当中,同志所提出的理念对我国文艺事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在针对文艺问题进行描述的过程当中,也能够看出苏联相关理论的影子。在此次谈话中他提出:文艺是政治需要的一个重要体现形式,主要是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服务的。他的这一思想和列宁主义从本质上来说是基本相同的。在这一基础上,等国家领导人在文艺当中所体现的人民性认识上,存在较为明显的阶级性、政治性特点。举例来说,抨击《武训传》的过程当中,曾有人坚定地认为:文艺人民性的本质就是党性[2]。尤其是在反右主义运动之后。这一理念更是成为当时社会的主流意识。在我国政策方针与指导思想逐渐发生变化的过程当中,艺术界对于人民性的认识逐渐走向正轨,摒弃了以往将人民性与党性相互等同的错误理念,而是将二者放置于同等地位上,同时也更为关注人民性当中所原本具有的美学精神。学者周扬曾经在其相关文献中表示,从范围上来看人民性比党性所蕴含的范围更广一些。根据后期的发展实践来看,党性和人民性二者是不能够等同的,并且对他的这一思想进行了验证。通过以上的相关论述来看,由于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影响,人民性的基本内涵得到了我国与苏联的统一认可。而且由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也有较大的差异性,这与当时的客观条件以及实践情况具有密切的联系。

二、“人民美学”在“人民电影”中的应用与相互辩证关系

“人民电影”与“人民美学”的关键特点就集中体现在其主体性层面。也就是说,人民主体地位基本明确,并得到了广泛讨论,同时我国人民电影发展的重要服务主体就是工农兵。人民不单单是电影当中所树立的各种人物形象,而且更是人们生活中学习的榜样。除此之外,广泛呼吁大众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实现改造目标,这就导致了电影创作主角体现出了非常强烈的人民化色彩以及工农兵文化。从这一层面来看,电影创作实际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人民主体性思想的影响。“人民电影”与“人民美学”的重要本质就是坚持社会主义和现实主义,这是中国与苏联电影发展当中的重要体现。从制作方式上来讲,这一主题的电影在表现形式上体现出了很大的不同,不过从本质含义上来讲,其实都是相同的。除此之外,由于受到社会主义思想影响,人们的精神实现了较大的转变,这一转变也集中反映到文艺创作当中,将其和工农兵使命紧密结合起来。所以,社会主义与现实主义从根本来说,与革命现实主义是基本一致的。除此之外,“人民电影”与“人民美学”另外一个关键特点主要体现到了解电影文艺形象创作当中,一直以来都非常强调将人物形象典型化。在俄国现实主义美学当中,高尔基的理论研究就非常具有代表性意义,他的相关理念对后续典型化理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奠基作用。不过典型化创作方式在逐渐发展当中,产生了较大的变化。通过对典型化创作方式展开分析与研究,对苏联电影制作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影响。结合上文的相关论述与研究能够看出,我国与苏联电影在“人民电影”与“人民美学”方面存在较大的相似之处,且具有相同的本质特征,这就意味着在中苏电影创作上,其联系性是必然存在的。简单来说:“人民电影”与“人民美学”的创作具有一定内在规律性。总体来说,“人民电影”以及“人民美学”的本质特点是要求文艺作品要服务于国家的政治需要,服务于人民。[3]针对这一特点,在今后制作方式层面要结合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或者革命现实主义,并且采取典型化的表现形式,对工农兵等人民主体进行表型,并且对其中的模范形象进行歌颂和赞扬,从而起到激励与教育人民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能够提出,无论是在我国电影还是苏联电影当中,二者都强调了统一的意识形态与社会建设目标的重要作用,而且将此作为其发展的重要本质特征和影响因素。著名导演吉甘曾经提出,中国与苏联电影在其发展当中存在较大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政治意识形态,以及社会主义社会在进行电影创作当中所制定的目标以及功能上,这对其电影事业发展具有关键性影响。也是因为这一共同本质特点的出现,才导致苏联电影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电影事业发展能够产生较大的影响。当然,苏联电影和中国电影之间还是有一些差异的。这些差异主要是由于两国的发展历史、国情现状、传统思想、文化以及政策主张等层面的不同所导致的,这必然会对电影艺术的创作和表现形式产生较大的影响。具体来说,解冻运动在苏联发展开始之后,当时的电影艺术主要集中体现在对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内涵进行研究。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才开始将这一理念引入。之后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苏联和我国的国际关系发生了变化。因此在苏联不断深入研究人道主义精神,并且全面推动解冻运动这一时期当中,我国主要致力于人性理论和反右主义思想的批判与打击。除此以外,也在思想艺术风格层面体现了较大的不同。这主要是由于俄国传统历史以及文化意识的影响,无论是人道主义精神、宗教信仰、艺术文化,还是其民族文艺特点,都对苏联电影的发展具有非常大的影响作用,而这也使得苏联电影和我国电影存在明显的不同。就电影发展以及社会实践层面来看,其差异性存在是体现了客观性的。

三、特殊时期电影传播的“奇观时代”及电影音画艺术的体现

电影是人类文明发展至现代社会而形成的一种艺术。它通过视听两种形式满足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从内容上来讲,电影如同一只万花筒,囊括了人间百态。从艺术上来讲,电影更是一种综合艺术,因为电影的表现主体及题材不同,这些具体艺术形式在电影中所占的比重也就不高。但客观而言,因为电影的介质属性,相对于其他艺术于电影中的运用,音画于电影综合艺术的展现更是至为关键。综观电影发展史来看,不同时期的电影创作主体对电影中的音画艺术均给予了极大重视。这主要是因为该两种艺术形式分别通过视觉与听觉两个方面对受众施加影响,使其在心理上、情感上与电影主体、内容产生化学反应。不同年代创作的电影均会呈现出不同的画面。即使同一创作主体,在不同时期,其创作相同内容、相同主体的“同名电影”时,呈现的画面会迥然不同。相对而言,年代差距较大,画面差异度也会较为明显。实际上,这是电影“人民性”使然的结果———包括音画在内的电影艺术成分均会受到电影人民性的影响。就创作主体而言,其对电影画面的驾驭远远超过了自己对电影旋律的处理。人们通常看到的电影画面、场景是导演通过“镜头”捕捉的艺术。如果导演对演员的表演不满意,则需要重拍,直至其满意为止。电影旋律由作曲家整体创作,但其使用则由导演决定。双方通过配合,实现音画的有机结合。导演创作电影的过程中,导演需要基于画面,整体把握旋律,哪个片段需要,旋律即刻响起,以起到铺垫或渲染作用。即使哪个地方不需要,导演也需要考虑音画如何结合才能在顺应剧情发展的同时,起到突出强调画面效果的作用。相比之下,作曲家考虑更关注与电影旋律相关的问题,例如,如何设计旋律、旋律如何行进;如何按照导演的构思把各种元素融入其中,以便表达主题。这样,创作的旋律才能符合场景、符合氛围、适合人物形象刻画等。[4]电影旋律整体上参与了电影的集体记忆建构,并于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样,音画以及其他艺术形式才可共同为观众营造记忆,传达社会文化以及主流意识形态等。实践表明,这在电影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不过这一作用也会受到当下意识形态的影响,并且和消费文化、媒介形式等息息相关,随着发展环境的不同而产生变化。不过值得肯定的是,虽然受到“”这一历史事件的影响,这一阶段的电影发展仍然对我国电影历史起到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孙华.中国电影人民美学观念嬗变历程解读[j].电影评介,2013(05):74-75,100.

[2]欧阳雪梅.论批判《武训传》的缘由及意义[j].研究,2014(02):7-14.

[3]洪宏.“人民电影”“十七年”电影与苏联电影“同质”论[j].扬子江评论,2007(01):80-83.

人民性范文篇9

今天,我围绕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大家作辅导报告,也是一次党课,更是与大家共同交流。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讲的是党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讲的人民性。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从本质上说,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党性寓于人民性之中,没有脱离人民性的党性,也没有脱离党性的人民性”。我们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目的,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利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政治情怀。党的报告,200多次提到“人民”,3次强调“人的全面发展”,4次提出“以人民为中心”,并且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这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必须牢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做好x各项工作。如何理解“以人民为中心”?我个人觉得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基本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和命脉所在,自然也是一个政党的根基所在。从到邓小平、、、,都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人民立场,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人民。在党的报告中进一步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之所以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最深层次的原因就是我们党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将人民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得到了人民的坚决拥护和支持。实际上,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90多年的历史,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归根结底,都是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奋斗史和创造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只有牢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汇集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才能取得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胜利。所以,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按照的要求,不做“以官压人”的事情,真正克制“官本位”思想,不搞“以官为本”“官贵民贱”,树立正确的民生权力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

(二)实现人民美好生活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奋斗目标。人无目标不立,国无目标不兴。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为我们党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坚持人民共享,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应有之义。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谋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让人民共享革命成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让人民共享建设和改革发展成果,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在兰考的475天,一心想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他不顾病魔缠身,与群众一起战风沙、斗洪涝、治穷根;大雪封门夜,他访贫问苦,一句“我是您的儿子”,让多少老百姓热泪盈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通过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大力提升发展质量,不断消除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到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指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我们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最大的根本就是我们不仅在理论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且在实践上始终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全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始终坚持着眼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的一切实践活动,依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战胜一切强大的敌人,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的法宝和优势。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讲述了长征途中“半条被子”的感人故事:在湖南汝城县沙洲村,3名女红军借宿徐解秀老人家中,看到老人家中没有御寒的棉被,临走时把仅有的一床被子剪下一半留给老人。老人说,什么是共产党?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这个故事生动彰显了共产党人民利益至上的初心。进入新时代,发展仍然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关键,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党的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做出了重大判断,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根本利益这一价值追求,才能精准把握社会矛盾的变化和发展的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党必须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牢固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在发展的过程中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使改革的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从根本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依靠相信广大人民群众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力量源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发展历程的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主义,中国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群众观、认识论、方法论等一系列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规律,各地建立起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如共产主义小组、马克思主义学会等,而人民群众是其中的主要群体,为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创造了主要的组织基础和组织力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支最初只有五十多人的党组织,今天终于发展成为有着近九千万党员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而人民群众依然是这个最大执政党的力量之源。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根基。指出,“我们的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的最牢固根基”。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物质生产活动的主体。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带领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这一历史使命必须也只有在人民群众的共同推动下才能完成,只有依靠群众、凝聚起广大人民的力量,才能更好地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才能更好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实现中华民族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性跨越。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要实现执政使命,巩固执政地位,也必须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人民性范文篇10

大家好!

很高兴能站在这里参加演讲,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司法话题。我演讲的主题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我们党的宗旨和人民法院的性质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司法为民。多年来,法院一直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始终把履行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作为工作的重要方面,制订了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大局的举措,并落实到工作当中。人民法院只有通过不断地深化改革,才能提升司法为民的能力和效率,才能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的大局服务。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两会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司法的人民性,既是我国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又是开创人民司法新局面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当前,人民对司法审判的新要求、新期待与日俱增,只有坚持司法的人民性,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最为深入地在司法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最高层次地迎接司法审判事业的源源生机与活力。

几年来,我院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关系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问题着眼,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从解决社会关注的司法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问题着力,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便民诉讼与司法服务工作。

1、着眼于维护人民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性。我院共有一线法官名,2010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件,人均年办案件,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按量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审判公开、程序合法、审限严格、裁判公正、依法执行是我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群众满意,就是我们工作的追求”,坚持文明执法,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司法为民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迫切要求。在工作中,我们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注重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在刻苦学习业务的同时,积极参加法院的各项教育活动,努力塑造自己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在庭上威严持重,衣冠整齐;在庭下亲切谦逊,正派检点。在待人接物和社会交往中有理、有节、不卑不亢;在审理案件时,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坚持做到接待热心,听诉细心,解释耐心,处理公心,以实际行动树立起人民法官的文明形象。

2、着眼于满足群众需求,彰显司法的便民化。“群众利益无小事”,是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我们要知道即使几十、几百元钱,对于有些当事人也是至关重要的。近几年来,我院着眼弱势群体,创造性建立了案件受理点、巡回审判、“绿色”诉讼通道、庭前举证指导、诉讼风险告知、审判信息公开等多项司法为民便民举措,让当事人在和风细雨的司法温情中深切感受到了法律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价值追求。坚持便于人民群众参加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两便”原则,以公开审判和人民陪审员制度体现诉讼便明,以巡回审判和简易审判制度体现诉讼便捷,以法律释明和司法救助制度体现诉讼便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便民利民的各项措施,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方式、更多的渠道参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