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范文10篇-欧洲杯买球平台

时间:2023-07-17 17:19:14

卫生行政执法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1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单位为重点,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问题集中进行整治,促进我区卫生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卫生局卫生行政执法作风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所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活动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按照上级要求,作风集中整治活动时间自2012年6月至8月,卫生局医政科和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参加活动全部内容。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1、不公正执法问题。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卫生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行为,监管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办人情案、关系案等;

2、不规范执法问题。不严格执行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

3、不廉洁执法问题。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职业规范,以权谋私,弄权勒索,违反卫生执法“五条禁令”、“十不准规定”、“吃、拿、卡、要、报”等;

4、不文明执法问题。着装不规范、执法态度差、服务水平不高、工作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

五、具体方法步骤

1、动员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

在区、市卫生局作风集中整治动员大会后,召开区卫生局动员大会,传达上级文件,进行活动部署。会后各单位分组讨论,明确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为顺利开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奠定思想基础。

2、自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采取三种形式进行自查:一是走访座谈。召开座谈会,邀请辖区管理服务对象参加,组织走访经营业户,广泛征求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接受投诉举报。在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和卫生监督所设举报意见箱,设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三是自我剖析。召开自查分析会,围绕重点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对照标准规定,摆现象,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个人要撰写剖析整改材料。局机关医政科人员和卫生监督所科室以上领导的剖析整改材料于7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纪委。

3、评议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召开民主评议会,邀请管理服务相对人参加民主测评。接受区纠风办指导,随机抽取管理服务单位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自律、文明服务等方面。评议结果汇总后及时报区卫生局。

4、整改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针对查找的问题及管理服务相对人的意见、民主评议结果,进行整改,完善措施,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5、总结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整改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总结,于8月25日前将作风整治活动情况总结书面报区卫生局。

六、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班子成员配合。要一级抓一级,科室抓到人,层层抓落实,把行政执法作风集中整治活动作为全局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活动与卫生行政执法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行政执法效能考核范围,把民主测评结果与年终考核等级挂钩。

2、以点带面,讲求实效。树典型、树新风,以点带面,积累经验,抓出实效。要及时做好群众的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对活动期间发生的服务、效能、行政执法投诉,按规定严肃处理。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2

一、执法范围

根据卫生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执法的主要范围有:

1、全县所有餐饮经营单位,以及学校中的食堂、商店、食品加工经营点和托幼机构管理。

2、全县范围内所有宾馆(包括宾馆内ktv、茶楼、餐饮)、美容美发行业、旅店招待所、洗浴中心、游泳馆、茶楼、歌舞厅、休闲场所、车站候车室、影剧院等公共场所。

3、从事化妆品、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医疗机构内使用的除外)保健用品的生产和经营单位(宾馆、茶楼等公共场所使用或经营上述产品除外);

4、食品加工、经营单位;

5、全县自来水单位、纯净水生产经营企业以及涉水产品;

6、所有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性体检机构;

7、采供血机构;

8、全县所有厂、矿企业(除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

二、执法机构

根据设置机构的职能分工,卫生行政执法主要由卫生监督所承担。

三、执法责任

1、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卫生许可和年审。

2、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评审和执业许可证的校验;

3、对卫生许可现场审查和年审。

4、日常监督检查指导。

5、违法行为查处。

6、社会投诉案件的查处。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3

一、大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不断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全区“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不断提高卫生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进行卫生法律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卫生法律素质。

(二)进一步做好卫生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和制度,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积极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和解决行政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努力提高我区卫生系统的行政复议应诉水平,为我区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一)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卫生安全职能调整工作。按照上级职能调整的有关要求,搞好食品安全工作衔接,确保食品管理职能调整过程中食品监管职责不削弱;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等卫生部门的有关工作,落实工作责任,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对卫生部门提出的新要求。

(二)加快推进卫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归并,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职能转换,规范我区卫生监督机构性质,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卫生执法“三权分离”改革,按照市、区政府关于行政许可审批“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的工作要求,将卫生新办证许可、年审许可均纳入行政服务大厅办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速度和质量,方便企业办事。

(三)不断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结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督体制改革部署,加快推进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化建设、执法车辆装备等全面达到卫生部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逐步完善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在街道办事处开展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试点建设工作,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率。

(四)大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按照市、区政府部门机构改革部署,全面完成卫生监督职能调整,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卫生监督所的参公管理,解决我区卫生监督所人员身份问题,稳定卫生监督队伍。同时,要采取多种办法,积极开展卫生执法案件研讨和交流,重点加强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及卫生监督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不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执法管理框架,推动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的开展;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依据、文书和档案管理等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落实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和措施。加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力度,重点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环节开展专项稽查,通过个案稽查、专项检查、案卷评查和社会评议等手段,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及医疗执法监督

(一)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全面推行职业卫生“四个一工程”,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认真开展职业病防治“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粉尘和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二)加大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监督管理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做好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推进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能力。继续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及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完善抽检公示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和不合格产品。

(三)加强放射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及放射防护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建立全区医用辐射安全卫生监测网,开展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监测哨点试点工作,加强放射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四)加强传染病防治与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围绕防控甲型hini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和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和疫情报告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业务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及学习生活环境的监督检查;积极与教育部门联合,进一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探索学校卫生监管的有效模式,推进“健康校园”创建活动。

(五)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认真落实《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创新监督模式,提高监督效能,切实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案件和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不良记分制度和中小医疗机构公示制度,加强医疗广告监测,逐步建立医疗执法监督信息平台,共享信息资源。继续加大对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覆盖率,及时发现和消除工作死角、问题隐患。积极营造医疗执法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有力震慑不法分子。

四、不断改进监督执法工作,营造和谐执法环境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4

二、本制度适用于区卫生局及委托执法机构。

三、市卫生局法制机构是对委托执法机构实施监督检查的工作机构。

四、行政执法监督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二)适用法律、法规的正确性;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四)使用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性;

(五)履行法定职责情况;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其它应监督的事项。

六、监督检查的方式;

(一)采取日常和年终检查、抽查和现场检查的形式对各执法机构进行检查;

(二)实行报告制度:新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1周年情况报告,每次综合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全年执法检查综合情况报告。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5

一、活动目的

探索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方法,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树立和维护卫生行政执法形象,保障卫生行政执法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强化以案说法和执法普法,增强群众卫生法制意识,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和满意度。

二、主要内容

将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贯穿于卫生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包括卫生行政许可、日常卫生监督管理、行政决定作出等。针对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特点,结合具体个案,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说理,特别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要予以充分说明,内容包括行政行为涉及事实、定性、依据、理由以及对当事人所提观点的分析说明等,涉及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还应说明行使的依据和理由。具体有:

1、卫生行政许可审查、决定说理。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作出不予受理、不予许可等决定,或局医政科、防保科及市卫生监督所在现场监督检查、许可审查提出卫生监督意见时,都必须说明具体事实、具体理由、法律依据或规定要求,并告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2、调查取证过程说理。在调查取证等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并将出示证件的过程记载于调查笔录。同时,向当事人告知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说明执法原由和执法内容。要书面记载或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在当事人仔细阅读或执法人员宣读经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执法案卷。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执法人员要适时向当事人宣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需要对涉案物品和资料采取抽样取证、登记保存等强制措施前,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说明其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内容,阐明采取证据保全和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期限、当事人和应尽的义务和法律救济途径。

3、案件调查终结说理。写清案件的经过和结果、违反的法律条款;列明已经查证属实的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既应写明当事人与承办人员之间对案情事实的不同观点,也应表明承办人员之间对案件的不同意见;经过调查,如立案的违法事实并不存在或者违法情节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无成调查终结报告并建议结案,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写明行政处罚的幅度及法律依据等。

4、集体合议说理。要坚持集体合议制度,体现公平公正、综合裁量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时,要注重考虑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行为性质、违法所得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说理处罚的理由、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的依据。

5、告知、听证过程说理。要严格履行告知程序,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并同时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公开听证的权利。通过严格履行告知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失当等错案发生。

6、做出决定说理。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时,要按照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的总体要求进行说理,对吊销许可证件等疑难复杂案件重点进行说理。行政处理决定文书做到案件事实表述完整、案件证据逐一列举、适用法律全面表述、说明当事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说清自由裁量理由、交代办案程序、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等。

7、执行处罚决定说理。在执行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要认真规劝当事人自觉履行决定。对当事人确有实际困难或合理理由的,要认真听取并依法采取暂缓执行等措施;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要以书面通知方式事先向当事人发出履行处罚决定通知书,再次告知履行的具体内容和拒绝履行的法律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保证执法效果。

8、执法回访说理。要对行政处罚结案、行政许可办结的行政相对人实施执法回访制度,听取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办理)过程的真实看法,了解行政相对人存在的实际困难,指导落实后续改进措施,帮助企业走上依法经营的轨道,切实巩固说理式执法的社会效果。

8、执法管理过程说理。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等过程中,坚持执法普法结合,执法指导结合,充分利用书面、口头等形式,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要求,争取当事人对卫生行政执法的理解和支持,化解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提高当事人守法经营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步骤

1、20*年7月上旬,市卫生局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活动方案要求,具体实施。

2、20*年7月中旬,开展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说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理论基础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素养,做到心中有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注重普法;要加强卫生监督业务知识的培训。结合实际,通过典型案例进行说理业务指导,提高说理的针对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

3、20*年7月下旬—11月,开展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和大中型单位行政许可推行全程说理。从方案下发之日起,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各现场科室每月完成全程说理式处罚案件卷宗和行政许可档案1件以上。

4、20*年12月,总结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认真组织整改,制定长效实施机制,全面推行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四、工作要求

局机关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要抓住今年卫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在执法过程中力求做到“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着力围绕调查取证、终结、合议、告知或听证、决定等程序开展全程说理式执法、制作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探索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的方法、形式和程序,并不断加以总结和完善。要加强执法队伍培训,统一执法人员思想,并完善行政处罚卷宗和许可档案。要加强对现场科室和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检查考核,保障说理式卫生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实施。

市卫生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活动列入相关科室和市卫生监督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依法行政年度评议内容,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6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建立完善普法学习管理制度,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卫生监督员和卫生技术人员为重点,开展经常性普法教育和普法骨干定期培训。完善普法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动态管理、跟踪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市卫生系统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开展卫生法制和卫生标准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相对人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提高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的意识。

二、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

以卫生部、省和市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改善执法条件,完善执法技术手段,解决影响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今年重点要加强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装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的标准,适应工作需要;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现场快检设备的技术优势,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检测技术和设备利用率,体现卫生监督执法技术含量。认真贯彻《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力争将卫生监督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许可发证、统计报告、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应急处理等纳入电子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

按照《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和全省“能力建设年”的要求,把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贯穿到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把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放在突出位置。采取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对监督员进行培训、指派业务骨干外出进修学习、组织监督员到其他区市学习执法经验等方式,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开展执法文书展评、案例研讨、优秀案例评选、知识竞赛、执法经验交流、现场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着力提高综合办案能力;注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采取有效措施,创造良好氛围,鼓励监督员争当“行家里手”。加强对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逐步培养出既熟悉医疗政策法规和医疗服务知识,又具有较强办案能力的监督执法人员。

充分发挥镇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认真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积极协助市卫生监督机构做好辖区内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对镇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的管理,规范行为。以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其标准、卫生监督基本理论及规范、公共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强对镇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努力提高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

根据《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卫生执法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规范高效。

1、规范监督监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卫生标准,严格监督监测和采样工作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监督监测工作计划,分行业、按类别确定监督监测的频次和采样数量,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监督监测和采样工作规范有序。

2、规范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进行行政执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全面实施罚缴分离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应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量罚得当,行政处罚案卷符合评查标准,保持卫生行政处罚零败诉。上、下半年对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各进行一次抽查。

3、规范许可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批,严把准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以及不符合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禁止发放“人情证”,禁止在审核发证时,违反程序,先发证,后审核;强化发证后的经常性监管,防止“一发了之”,疏于监管。加强卫生许可“一站式”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和完善ab角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落实行政许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监督制约机制。

4、规范档案管理。实行卫生监督对象一户一档制,建档率达100%,监督对象基本档案的内容要满足卫生监督管理和创建国家卫生城的标准要求,要符合卫生监督统计报表的要求,要通过建立基本档案,掌握监督对象的基本状况和动态变化情况,为卫生监督的科学管理打好基础。上、下半年对监管对象的建档情况各抽查一次。

5、规范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完善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规定,保证运转程序正确,按规定时限及时查处举报案件,结案后及时整理归档。

三、突出重点,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一)加强医政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等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核准诊疗科目执业以及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实施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假借中医名义开展传染病、皮肤病、医疗按摩、医学美容诊疗以及义诊宣传等违法行为;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医疗服务市场进行整顿,对黑诊所、游医、巫医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医疗机构“三规范”工作,即规范医疗机构名称,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规范医疗机构的人员执业行为,树立一批“三规范”的样板医疗机构;注重投诉举报,狠抓非法行医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对重点案件加强督办,严格责任追究。

认真贯彻实施新颁布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建立医疗广告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广告的监测工作,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加大对采供血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采供血行为,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二)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单位为重点,切实加强采购、加工、经营等环节的全程监管,落实“两证一消毒”措施,保障餐桌饮食安全;依法继续做好食品流通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和许可后卫生条件的监管,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强源头治理和整顿,确保完成市政府确定的2012年“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各项指标任务。

2、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在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含托幼园所)中进一步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制度,扩大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从大中型餐饮业向小餐饮店延伸,从城区单位向周边单位延伸,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实施率、信誉度评级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达到100%;加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信誉度评级工作力度,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管理;促进已实施分级管理单位的升级工作,新增部分a级单位,提高b级单位比例,促进c级单位升级,50%以上学校食堂达到b级以上标准,实现无d级学校食堂;在大中型餐饮业和学校食堂全面实行卫生管理员制度,促进职责落实,提高餐饮业、学校自身食品卫生管理和防范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卫生示范点、示范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3、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摸清全市“农家宴”底数,加强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其加工经营行为;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摊点、工厂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农家宴”的专项整治,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关注农民和儿童食品安全问题,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落实监管责任,从源头清查“三无”及其他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与工商、质监、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根据上级安排,做好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工作。

4、建立以巡查为主、驻点为辅、重点加强的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方式,做好旅游黄金周、节假日、重要会议和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三)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从源头遏制职业病危害发生。

2、紧紧围绕我市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整治。在摸清本底的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重点监控”的职业卫生监督模式,对重点监控企业要加大监管力度。联合有关镇和单位对制鞋、皮革、箱包、家具、电镀、铸造、化工农药企业等重点行业以及蓝村镇、南泉镇、通济阎家岭工业园等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非法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企业的查处力度,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严处。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采取措施扩大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工人的健康监护覆盖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水平。

4、认真贯彻《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严把放射诊疗许可关,加强对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四)开展“健康校园”创建活动,提高学校卫生创建水平。

按照市创建“健康校园”的要求,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和小食品店的监督检查。摸清寄宿学生饮水情况,着力消除学生饮水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学校医务室监督管理,规范许可诊疗科目、执业资质和工作流程等。做好教学卫生、传染病防治、学生常见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学校卫生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餐饮卫生和传染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较大规模的群发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依法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开展医疗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门诊、免疫接种、医疗器械消毒、医疗污水污物处理等监督检查。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预防传染病措施的监督检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开展餐巾纸、妇女卫生用品、儿童用品和医疗消毒用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夸大宣传和虚假标签标识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经营性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

围绕经营性公共场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档案,重点规范和落实“两证一消毒”问题,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信誉体系建设,推行经营性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示范单位”和“示范街”建设,带动行业整体水平提高。加强全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水质监督检测,掌握全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隐患。继续抓好温泉洗浴场所监管,加强洗浴用水监督监测,落实消毒措施,保证用水质量。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7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年来,*县卫生局领导一直把食品安全、医疗安全、公共卫生安全为己任,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为做好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意识,制定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卫生执法制度,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

二、制定执法责任制

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稽查和考评机制。明确了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增强卫生执法人员的责任心,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能,提高执法效率,对农村和县城同时开展工作,使卫生监督工作纵向到边,横向到沿,不留卫生监督死角。年终对各科室和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的奖惩和表彰依据。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重大案件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工作例会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得工作能顺利开展。

三,加强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

提高我们卫生监督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卫生监督队伍是搞好卫生监督的关键,*县卫生局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作为一项首要的任务,每年进行辆次全员培训,并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培训班,使卫生监督人员的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搞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宣传报道

突出宣传意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的正面宣传和报道,创造良好的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提升社会形象。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培训和学习,4月26日召开全县学校食堂主管校长及食堂管理人员会议进行了卫生知识学习,5月23日对*县第一中学食堂管理人员和全体炊事员工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9月25日召开了全县餐饮业和学校食堂负责人会议进行了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培训,11月17日对*县第四中学集体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及全体炊事员工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并学习了邯郸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办法等。二是充分利用各个宣传节日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卫生执法的形象,先后设立咨询台7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挂过路标语6条,三是公布举报电话(*),认真接受和调查群众的举报和投诉,打击违法行为。四是建立了*县卫生监督网,全面展示和宣传*县的风貌;五是积极在邯郸市卫生监督网投稿对卫生监督信息进行及时的报道等。

五、严格许可程序,规范行政许可;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河北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对人员定岗定责,公开许可项目,类别,办理许可证流程图,需提交的申请材料一次性的告知当事人,严格按照卫生许可的工作规范和程序、时限办理手续。今年来按河北省卫生厅网络办理卫生许可规定和餐饮业专项整治的要求,实行了网上审批和办理卫生许可证。

今年来审办卫生许可证1403家,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2279余人。

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紧紧围绕各项专项整治大力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借专项整治的东风,营造氛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先后开展了春节食品安全整治、梨花观赏周食品安全整治、学校集体食堂专项整治、迎奥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无证照清理等专项整治和行动。倡导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方法,对违法行为依照法律依法进行查处,对制假售假的黑窝点坚决进行取缔,结合媒体进行曝光,做到以点带面,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狠抓案件的查处,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违法证据,主动搜索案件信息,紧紧抓住执法案件或线索不放,促进了卫生执法工作观念和工作态势的转变。三是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对重大案件,影响大的案件,领导亲自督办,落实责任人。今年以来共处理投诉举报8起,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着落。

七、加大执法力度,严格卫生监督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强日常卫生监督和监管,今年来把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案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并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指令性任务和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等工作。今年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00余户,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87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6户,责令停止生产经营13户,责令限期整改232户,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1026公斤,查处群众举报3件。办理处罚案件21起,行政处罚金额12余万元。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

今年来开展了春节、国庆节、中秋节、五一劳动节、梨花观赏周及*县人大、政协及上级来人等各项食品安全保障20余次,分别制定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对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在安全保障前对各大宾馆、饭店进行了检查整治,主要是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加工场所卫生,采购食品的索证等方面严格监管,并启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对饭菜、食品原材料实施快速检测,对有问题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查处,保障了食品安全,确保了各项会议及节假日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九、职业卫生与传染病防治:

一是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对从事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进行了健康体检。目前检测厂家4个,体检从业人员1000人。二是开展了放射卫生监督检测,对全县的放射装置全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发了监督意见;三是开展传染病防治,着重对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疫情调查处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学校传染病报告和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等。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8

二、行政执法过错指执法人员或执法机构(含法规授权和委托执法机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给行政机关或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追究与过错相适应的原则。

四、委托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其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一律追究过错责任。

五、委托执法机构应结合实际,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过错追究办法。

六、过错追究的范围

(一)在实施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责任人的过错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受理不开具回执的;

3.申请资料不全未一次清楚告知补充事项,或者首问未能清楚告知申请具体要求的;

4.不予受理、许可而不告知理由的;

5.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实施许可的;

6.不依照规定程序,或者非法设立许可程序实施许可的;

7.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8.未在规定或者承诺时限内完成许可事项的;

9.违法收取许可费用的;

10.违法委托其它组织代行许可管理权的;

11.违法准许其它组织从事许可活动的;

12.不公开许可结果的;

13.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它部门的;

14.其它违反许可工作规定,贻误许可工作或损害许可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二)在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2.擅自设立处罚种类或改变处罚幅度的;

3.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4.使用、丢失、损毁、擅自处理罚没财物的;

5.违反有关规定,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其它组织造成损失的;

6.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

7.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8.未依法告知被处罚人法定救济权利和途径的。

(三)在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1.无法定依据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2.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滞留等强制措施的;

3.使用、丢失、损毁、擅自处理暂扣财物的;

4.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法定时限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5.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致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

七、过错责任的承担

(一)未经审核,批准,直接作出行政行为;不依照法定程序实施具体行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导致执法过错后果发生,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

(二)对承办人员的过错,审核人和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发现,或发现后不予纠正、导致执法过错后果发生,除承办人员负直接责任,审核人员负主要领导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八、过错责任承担方式

(一)执法过错属一般过错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执法过错属严重过错的调离工作岗位。

(三)执法过错属特别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行政处分。

九、执法机关及委托执法机构应设执法过错追究机构。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9

一、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保障情况

(一)卫生计生执法基本情况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成立于2007年4月,原名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6年11月更名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系县卫计局管理的股级行政执法机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名。全县辖区内的监管机构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0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所、乡镇医疗卫生机构14所、村卫生室110所,门诊部2所(机场急救站及县中学医务室)、学校及托幼机构19所;公共场所有139所,其中酒店宾馆115所、美容美发24所。集中式供水单位1所、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5所。餐饮具集中式消毒单位2所。

(二)落实甘编办〔2015〕92号文件精神情况

我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设置行政执法类参公事业编制3名,现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人,其中1人为卫计监督执法大队的行政工勤人员,因下属单位无行政工勤人员编位,故占用了执法大队的编制,1人于2015年8月被借调至县人民医院开展康复理疗工作。

(三)经费保障及能力建设情况

我县卫生计生执法大队当前经费由县财政按人员配置相应的工作经费,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在能力建设方面因我县地域广阔,卫生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依照上级“专业监督、综合执法、网格管理、协管下沉”的原则,利用卫生计生资源优势,构筑县乡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网络,落实卫生协管人员。2016年9月印发《关于聘用泽仁志玛等14名同志为卫生监督协管员的通知》(稻卫计〔2016〕63号)。2018年4月印发《关于调整充实卫生协管的通知》(稻卫计〔2018〕33号),进一步明确了14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构筑了县乡两级监督执法网络。同时,为了增强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县上不断建立健全学习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卫生法律法规、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学习培训班,创建探讨、剖析监督执法中出现的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各级卫生监督员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逐年得到提升。

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依法行使全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主要包括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卫生、采供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护人员执业、母婴保健、放射卫生等11项监督职能,查处违法行为。

(一)强化医疗卫生监督检查,提高医疗质量

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诊疗活动,对全县辖区内医疗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了指导意见,下达监督意见,责令按期整改。对辖区内18家医疗卫生机构,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检查医疗单位18家,监督次数6次,出动监督人员54人,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3家医疗卫生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罚款3500元,3月至11月份共下达监督意见书61份。2018年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8家,出动监督人员16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1月至5月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4份。

(二)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县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人员及各乡镇卫生协管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商业步行街等重点场所开展巡查,对非法行医、江湖游医及黑诊所等进行了严厉打击。2017年出动监督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1台,对步行街来自仪陇县的黑牙医李某,以没收其非法行医的工具、现场批评教育、驱离出县境的处理。2018年4月,对街头流动非法行医摊点进行突击检查,查出吕某和周某两个行医摊点,卫生监督员依法取缔两处摊点,现场批评教育并驱离出县境。同时对周边的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三)实施综合执法,强化日常监督,不断提高公共卫生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卫生执法大队对全县的理发店、住宿等公共场所进行了日常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亮证经营、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设置有禁烟标识、安全套摆放情况等。2017年对全县公共场所(住宿业109家、理发店24家)开展了1次卫生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8份。2018年截止目前,共监督检查住宿3家,下达家督意见书3份,给予行政警告处罚1家。

(四)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提高传染病管理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制定了《县学校传染病防控方案》、《县学校及托幼机构晨检技术指南》、对辖区内的学校传染病管理责任人进行了培训和指导。2017年对全县19所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卫生安全检查,出动执法人次25人,执法车辆4台,下达监督意见书11份。2018年截至目前,监督检查学校卫生6所,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

(五)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

依据《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常态开展对集中式供水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管水人员的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卫生设施的完善及使用、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2017年对辖区内县亚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3次日常卫生监督,出动人数9人次,执法车辆3台,下达监督意见书3份。2018年截至目前,开展了1次日常卫生监督,下达监督意见书1份。

(六)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县卫生和计生执法监督大队对辖区内的2家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管和专项督查。2017对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2次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亚丁餐具消毒中心存在的问题给予了警告处理。

三、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卫生计生人员编制缺乏,监督执法工作任务艰巨

目前,县卫生计生监督大队编制3人,实有1人,却承担着全县128个医疗卫生机构(县级4个、乡-镇14个、村卫生室110个)、19个中小学幼儿园、2016年底有115家住宿(酒店、旅馆)、24家理发店、2个水厂供水单位、2家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意见,下步职业卫生职能即将划入,虽然借助各卫生院人力资源,选派人员从事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兼职),构建了县乡监督执法网络,但兼职协管人员的监督执法水平普遍不高,专业监督执法难度大。目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面临任务重、缺编制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检测设备、检测设备缺乏、执法车辆亟待更换

全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任务重且专业性强、更新快,现有执法车辆、检测设备陈旧,难以保障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现有执法车辆且已行驶约20万公里,车况差故障多,面临报废;检测设备(cchz-1000可吸入颗粒分析仪、t102声级计等)于2013年项目采购,已使用较长时间,故障频发,几乎不能正常运转。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要求及《关于改革完善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甘编办〔2015〕92号)精神,从工作经费、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保障,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

(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监管协同,采取监管内容清单化、不良执业公开化等手段,实现对医疗服务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推行“互联网 ”监管模式,推广应用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实现执法全程留痕迹、可追溯。

(三)加强监督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开展监督执法人员和协管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的系统培训和学习,强化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塑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卫生行政执法范文篇10

一、严格卫生行政许可,深化简政放权

(一)积极优化卫生行政许可。一是严格卫生行政许可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过错追究制。严格执行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二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压缩许可平均办件时长至5日以下、所需材料至4件以下。同时,对面向自然人政务服务事项,开通“全程网办”绿色服务通道,可以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办结后免费邮寄服务结果材料,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共受理卫生许可88件,全部按时办结,无一例投诉举报。

(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全县全面推行公共场所“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改革管理措施》,一是全面推行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的公共场所,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制作并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书》,向社会全面告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申请材料要求、办理时限、事中事后监管等。制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明确告知申请人承诺事项及违反承诺事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和告知承诺文书示范文本。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当场作出许可决定。对申请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承诺书》,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四是优化审批服务。向申请人认真说明、解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相关公示内容。申请人提出事前进行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需求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现场指导服务。五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营业后,卫生监督员将对公共场所及申请人承诺事项进行全覆盖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三、全面完成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一)职业卫生监督。一是积极做好职能转变对接。根据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8月份,应急管理局职业卫生监管职能正式移交至县卫生健康委。二是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对象摸底调查。经查,县共有职业卫生监管对象146家,其中工业企业145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县人民医院)。全县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共计11778人。三是开展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检查。督促县人民医院按时完成了职业健康机构备案。四是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制定了《县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尘毒危害专项执法工作的通知》。成立了以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并争取到各乡镇党委、政府重视,确定了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和卫生监督协管员为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分别于2020年8月7日、9月19日,两次组织召开了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暨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会议,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了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四类,共计23家企业为本次整治对象,同时按照要求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按时上报治理前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汇总表等资料。通过摸排情况来看,这23家企业共有员工6967人,其中接触尘毒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人员共计1060人,其中有5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有5家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有7家企业组织开展职业病健康检查;23家企业都在2020年下半年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申报率为100%;23家企业2020年下半年都在监督下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检测率100%。另外对17家工业企业开展督查,针对存在问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五是职业卫生“零执法”突破。对1家工业企业未按规定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现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予以警告行政处罚。

(二)医疗机构监督。一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8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3车次,查处案件5起,结案5起,其中,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案1起,超核准登记诊疗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1起,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案2起,违规处置医疗废物案1起。共计罚款人民币18000元整。二是对全县85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乱象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具了问题清单,并在卫生健康系统内对问题予以通报。对3家乡镇卫生院空壳科室报卫健委予以注销。同时,对1家村卫生室承担主要责任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案予以暂停执业6个月行政处罚,对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处方书写不规范行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对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予以立案查处。

(三)传染病防治监督。一是对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1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对这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二是制定下发了《县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灭菌质量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对136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2020年度消毒灭菌质量检测,针对22家检测不合格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现已完成重新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三是制定了《县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了26家一级及以上医院、23家2020年国家传染病防治随机抽检确定对象综合评价工作。经评价,优秀单位11家,合格单位39家,重点单位0家。四是对1家乡镇卫生院和5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18500元行政处罚。

(四)放射卫生监督。一是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对上一年度放射卫生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头看,已整改完毕,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二是组织全县150名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了放射法律法规知识与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及职业健康体检。三是帮助23家放射诊疗单位,联系有资质公司,开展2020年度放射诊疗设备性能和放射诊疗场所防护监测工作。四是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县职业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健〔2020〕105号),制定了县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县2020年职业性放射疾病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完成25家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放射诊疗频度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基本调查。同时,通过全国放射卫生信息平台上录入上报。

(五)血液安全监督。分别于3月份、5月份、9月份、11月份,对“县同路单采血浆站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询问相关负责人、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深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该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情况、供血浆者管理、血浆采集和检验、实验室管理、血浆储存与转运、医疗废弃物的处置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单采血浆的采集和管理。

(六)计划生育监督。一是摸清底数。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家,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3家,即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城关卫生院。二是建立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对象的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时对这四家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问题。

(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一是全县供水单位29家,其中集中式供水单位28家(包括1家市政供水单位和27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1家,供水单位建档率100%,供水单位日常监督覆盖率100%。二是对12家水质检测不合格生活饮用水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其中的5家单位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情况通过oa系统通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现已整改完毕。三是开展“你点我查”行动。通过网络投票平台确定5家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为检查对象,经查,5家小区现场检查和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四是对辖区内3家水质处理器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监督抽查,3家被检查单位均能提供涉水产品产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卫生许可批件。

(八)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是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关于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城区25家住宿场所开展卫生重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已整改完毕。二是对7家公共场所予以立案查处,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5900元整的行政处罚,现均已结案。

(九)学校卫生监督。一是会同县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机选取5家托幼机构和5家校外培训机构为抽查对象。经查这10家单位采光照明均有不达标项,针对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将抽检结果情况函告县教育局,并要求县教育局督促这10家单位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函告我委。针对检查、检测中存在的问题,向县教育部门予以通报。二是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22家,现已完成全县共计119家学校的综合评价工作。

(十)扎实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一是对4家取得营业执照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和18家以“推拿、按摩”为名的其他场所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像整治。通过检查未发现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下发《关于印发医疗美容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卫健〔2020〕43号),对辖区唯一1家医疗美容医疗机构和10家从事生活美容公共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行为。在医疗美容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张贴了告知书,生活美容场所主要负责人也签订承诺书。同时,印制《医疗美容防欺诈风险告知书》30份,并在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张贴,加大了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三是查处无证行医行为。对4起无证行医案件予以立案查处,现已结案3起,共计罚没收款人民币18800元整。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工作。2020年开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纳入“两卡制”,制定了《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注重以工作效果体现考核实绩,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截止目前,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巡查904次,信息报告7条。

(十二)卫生应急及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并参加了委机关组织的卫生应急演练。组织开展“两会”、“四大考”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专项卫生监督保障检查活动。

三、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及时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理了抽查对象、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随机抽查事中事后权利有效、规范运行。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工作任务。2020年,国家和省卫健委随机抽取104家检查对象。现已全部完成公共场所21家,自来水厂11家,学校17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24家,单采血浆站1家,医疗机构医疗卫生21家,放射诊疗机构7家,消毒产品单位1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家随机监督抽检,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同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上对社会进行公布。三是加大双随机执法力度。对1家村卫生室在存贮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对1家村卫生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行为,分别立案,予以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5000元。对1家共公共场所安排2名未取得健康证从业人员上岗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800元。

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党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条例》等。到独山革命旧址群、霍山起义纪念碑、胡底烈士纪念馆和吴展纪念馆开展红色革命教育,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筑牢红色堡垒,勇当时代先锋”活动,贯彻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二是深入推进“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组织全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紧扣“多”、“推”“虚”三个问题,严查严改,切实做到“学”、“查”、“改”、“立”,持续巩固“讲重作”“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成果,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三是认真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活动,围绕县医疗卫生领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本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风险点”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逐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四是规范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制度,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党员民主评议、按期缴纳党费等,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特别是乡级执法机构一片空白,执法队伍管理体系建设滞后,导致很多工作得不到有效、深入开展,存在“看得见、管不到”和“管得到、看不见”的问题。

二是县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改革亟需推进。县卫生局早已退出历史舞台,但至今仍称作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不利于单位发展。

三是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保障乏力。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不能晋升职称,也未实行职级并行,执法人员待遇得不到有力保障,致使工作积极性不高。

四是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截至目前,共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30起,虽较上一年度案件数量有大幅度提升,但查办案力度仍需增强,摸排案件线索能力有待提高。

五是执法能力仍有差距。职业健康监管职能已移交至卫生健康委,但当前,职业卫生监管无独立职业卫生监管科室及专职监督执法人员。同时,职业卫生涉及行业领域范围广,生产工艺技术水平高,监督执法人员仍存在能力不足问题。卫生监督机构无专项经费,无快速检测设备及防护设施等,监督执法自我防护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2021年工作初步打算

2021年,县卫生健康委将卫生健康执法工作纳入五大重点工作之一。我所将继续在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县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以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改革为重点,着力争取政策,推动整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加快推进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制度建设,建成职能界定清晰、任务分工明确的县、乡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

二是以尘肺病攻坚行动为重点,着力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努力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机制,建立职业卫生“三同时”源头治理制度,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效能,扎实开展职业卫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确保《县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提出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三是以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着力加大对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行医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显著突破。